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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大全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7 13: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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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只要出发,就能到达

摩托车上的爱情

大四时,汤佳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前往阳朔学英语,并很快在学校当上助教,还被校方安排给外教们当周末旅行的导游。托马斯也在这群外教队伍中。

第一次见托马斯时,汤佳表示“很无感”。她第一次带队去月亮山,所有人都骑着自行车出发时,只有托马斯“独树一帜”非要跨着一辆摩托车,这还引起了她的鄙夷。谁知道在回程的道路上,她很累。便坐在托马斯的摩托车后座上。他故意绕来绕去走一些小道脱离了大队伍,二人在路上聊了很多,还互换了电话。自此,托马斯对汤佳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并开始和她煲电话粥,这段感情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最初,她很羞涩地企图进行地下恋爱,为了不“暴露”,她每次上街都不坐这辆声音巨大的大摩托,不过托马斯每次都隔不远在后面跟着。在这种滑稽场面的“胁迫”下,她只好乖乖上车,并且从此被托马斯载着“招摇过市”了。

2007年5月,汤佳毕业忙着找工作时,托马斯回国了。本以为这段感情就像许多跨国恋情一样无疾而终,没想到年底时,在加拿大滑雪的托马斯突然给她发了一封求婚邮件。

汤佳当时在东南亚潜水,逗留在万象。她“揣着”这个问题,骑着车在大街上思前想后地转了一天。晚上,这个爽快的姑娘就回邮件答应了,她说:“要是不答应,那我也太矫情了,但是你要是跟我开这种玩笑我饶不了你。”她当下坐汽车去泰国,再从泰国飞曼谷,再从曼谷飞深圳,再到长沙拿户口本,再在上海和托马斯会合。2008年4月,汤佳和托马斯在香港结婚了。

收拾行李快出发

早在婚前,汤佳和托马斯就酝酿了一个想法:“我们一个来自德国汉堡,一个久居中国上海,汉堡和上海又是友好城市,应该计划一次从中国上海到汉堡的摩托旅行。”想法一旦有,唯一要做的,就是收拾行李出发。

2008年7月1日,一切准备妥当。小两口发动摩托车,出发了。

到了青海,摩托车也有“高原反应”,跑不动。藏狗很多,隔几十米就追,吓得汤佳几乎魂飞魄散。在柴达木盆地。晚上的温度接近0℃。找不到旅馆,后来还碰到警察,因为是军事基地,差点被关了起来,后来,偷偷摸摸溜进一个电站,好心的工作人员将二人收留。而在新疆吐鲁番,温度是47℃,汤佳“感觉自己是一只烤箱里的烤鸭”。最艰辛的一段旅途,是在新疆北部的白哈巴。一个旅馆的老板给他们指了一条路,后来在谷歌地图上一查,才知道是断的。这个“太阳没下山月亮就出来”的地方,荒无人烟,没有路,也看不到车辆的痕迹,只有深深浅浅的马蹄印。安静得只听得到相机的喀嚓声……

2008年9月3日,他们骑着摩托车到了目的地德国汉堡,到托马斯家玩了一阵子,又继续南行,途经荷兰、奥地利、意大利、法国等地。最终在11月初回到了德国。

旅行结束后,汤佳在论坛和博客发文,讲述自己的旅行经历。很多人留言,无一例外地“佩服”、“不敢相信”、“热泪盈眶”、“热血沸腾”。很多留言的人说,自己跟汤佳一样,有过梦想,或关于旅行或关于其他,但遗憾的是,因为现实种种转都没能坚持下去。

汤佳说,长途旅行当然会有顾虑,最关键的是安全。她也“害怕会死在路上”,但还是出发了。“为什么要出发”?即使是在旅行结束后,很多人也会问汤佳这个问题。“如果不出发,你怎么能到达?”汤佳反问道。

让汤佳印象深刻的,有这样一条留言:我也爱旅游啊,上大学时也走了好多地方,但我觉得自由的日子只有大学那几年,现在是没法那么洒脱了,虽然我已经有房有车,但还是不认为可以随便就出去旅行,一是经济实力,二是工作方式,你还得为你的生活,为你的房子车子打拼,哪来的闲工夫去闯世界呢?

汤佳有些生气,回复说:看了你的留言我觉得我好失败,我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别人,没多少钱也一样可以旅游。时间是自己的,心里有个旅行的梦想,你要做的就是收拾好行李,马上出门。你都有房有车了,我还没房子呢,我也有孩子了,可我的孩子已去了7个国家。

汤佳说,她有个朋友一直梦想着自驾去西藏,各种装备堆满了房间,他有房有钱,可他都买第二辆车了,还是没行动。他总是唏嘘感叹,没时间啦,工作丢不开啦,怕旅途出意外老婆孩子不放心啦等。汤佳就笑他:“你看,我比你穷,什么都没。可我已游完15个国家回来了。”

旅行开始前,汤佳在上海一家旅行社工作,薪水优厚,“我们每天生活在忙碌的社会里,社会给了我们一个梦想,父母给你设定了一个目标,你不断地努力,当哪天目标真正实现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空空如也。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

为梦想而付出

女儿女婿回家那天。汤妈妈做了一桌菜,多是为托马斯做的。正如旅行出发前要“贿赂”女婿一样,女儿这次平安归来,他们也要“犒赏”他。

汤佳说,外面的生活很精彩,而她心里总是装着对父母的愧疚。“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对父母只能报喜不报忧,我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什么苦,都只能自己一个人扛,再怎么苦也不会跟父母说。人总是有得有失,我选择了自己意气风发的路,同时我也失去了把家作为避风港疗伤地的权利。我爱他们,在千万里之外的异国,我最挂念的就是两位老人。但我不能不做自己、不坚持梦想。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永不放弃。”

现在。汤佳和托马斯已经回到德国。他们租的房就在阿尔卑斯山附近。汤佳很乐于做照顾托马斯和孩子的“家庭主妇”。她喜欢把房子收拾得很漂亮,阳台外是大片的薰衣草。

说起阳台,汤佳还记得,大概是6年前的某个初冬早晨,在学校女生寝室的阳台上,她穿着粉红色毛衣,戴个发箍,对着楼下熙熙攘攘上早自习的人群,大声朗读: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我很高兴站在这里,发表一段简短的演讲,主题是“坚持梦想”……

这段往事被汤佳写进了博客,“睡觉都用英语讲梦话,把室友都吓着了……什么都想学,梦想就是考了英语导游证,然后做英语导游,然后做国际领队,周游世界……如果想都不敢想,你就不会为之而努力,那你就永远没有办法实现。”

第2篇、爱情故事嫁给这个法国男人 只因他陪我走了7公里山

一条泥泞崎岖的山路,竟然成了很多求婚者的拦路虎。一个法国男人出现了,于是爱情的畏途变成了浪漫之旅:搭起帐篷,点起篝火,与心爱的女人夜宿星空下……

爱情的解读,原本就可以这么浪漫。

7公里山路吓退几多男孩

如果不是那段艰难的七公里山路,韦琼的爱情不会如此波折;然而,也正是这艰难的七公里山路,让她收获了一段弥足可珍贵的浪漫异国恋情。

韦琼出生在贵州省赫章县妈姑镇一个穷山坳。这里四面环山,风景十分优美,可交通闭塞,只有一条7公里的崎岖山路通往镇里。求学、赶集,韦琼沿着这条山路走了无数个来回,直到2000年,她考上华南师范大学,才逐渐告别这条山路。

大学毕业后,韦琼应聘到广州一家外贸公司,成为月薪过万的白领。

韦琼是家中独女,孝顺的她总想将父母接到身边享享清福。一切安顿好后,她将父母接到了广州。谁知父母根本无法适应广州炎热、干燥的天气,经常流鼻血,没住两个月,就吵着回老家了。韦琼不放心两个老人在家,天气转凉后,又将父母接到广州。谁知老两口依旧水土不服。无奈,她只好将父母送回老家,同时给自己订下规定:每年必须回老家探亲两次。

然而,令韦琼没想到的是,7公里的回家山路竟成了自己的爱情杀手。

外表靓丽、工作优越的韦琼,身边不乏优秀男士,她最终选择了一位姓姜的先生。姜先生在广州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对韦琼百依百顺,每天都开奔驰轿车接送她上下班;为了迁就喜欢吃辣椒的韦琼,吃惯甜食的他常常被辣得眼泪直流……

2007年中秋节,韦琼带姜先生回家探亲。那天,姜先生买了很多礼品,兴高采烈地坐飞机、乘大巴、坐小车,辗转来到妈姑镇。走下车,他发现前面竟然没路了。韦琼指着远处一排山峰说:“翻过这两座大山,就到我家了。”韦琼的家竟住在山上!姜先生愣了一下,但还是提着行李继续赶路。

由于前几天一直下雨,崎岖的山路全是淤泥,一脚踏进去,鞋子都没了,要费大力气才能拔出来。结果刚走几步,姜先生就弄得全身泥土,忍不住嘀咕说:“这种鬼路还要走多久?”韦琼察觉出他的不悦,便接过礼品,希望帮他减轻负担,好快点赶路。

突然,姜先生大叫一声,摔倒在稀泥上。原来他用力拔鞋时,重心失衡,摔倒了。他艰难地爬起来,脸上全是稀泥,韦琼连忙掏出手帕,准备帮他擦脸,不料他理也不理,抓起名贵的西装就往脸上擦。他擦干净泥土后,将鞋子也脱了,边走边抱怨说:“怎么住在这种鬼地方?”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3个多小时,两人终于到家了。此时,姜先生的全身都是污泥,韦琼的父亲关切地说:“娃,辛苦你了。”韦琼的母亲则端来热水,让他洗脸。可他只轻声应了应,连笑容都十分勉强,韦琼心里一咯噔,一种不祥之感袭上心头。

那几天,姜先生一直闷闷不乐,回到广州,就生气地对韦琼说:“那条山路实在太难走了,要不将父母接到广州来吧!”“父母根本不适应广州的气候,怎么来呢?”结果两人大吵了一架。冷战两个多月后,姜先生终于发短信来说:“阿琼,对不起,我真的走不过那条山路,我们分手吧。”美好的初恋,竟葬送给那条熟悉的山路。韦琼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很长一段时间,韦琼都无法走出失恋的阴影,朋友担心她闷出病来,便拖着她去相亲。韦琼只提了一个要求,自己每年要回家两次,男朋友必须陪她走那段7公里山路。不少人知难而退了。

连7公里山路都不愿陪自己走的人,还能奢望他能陪自己走一辈子吗?

7公里山路的情殇,令韦琼伤心不已,她一个人含泪回到家,偷偷在笔记本上写道:为何我的爱情走不过7公里山路?从这以后,韦琼彻底紧锁了自己的心扉,不肯再谈恋爱。

法国男子翻山越岭来追爱

转眼一年过去,韦琼的朋友一个个都结婚了,只有她依然单身。朋友们很着急,反复商量后,给她买来印着红色“M”的腕带,强迫她加入到“腕带相亲”的队伍。

一天,韦琼带着“相亲腕带”坐地铁去上班,突然一个外国男人走过来,举起手,露出同样的腕带,在她眼前晃了晃,用中文说:“嗨,我叫艾瑞,很高兴认识你!”韦琼对爱情早已心灰意冷,礼貌性地应付了几句。不料这个男人竟自我介绍起来——他是法国波尔多市人,29岁,现在广州一家法资企业做销售总监。当得知韦琼每天在芳村站坐一号地铁去上班时,艾瑞惊喜地说:“真巧,我们上班的地方这么近!”

第二天早上,韦琼刚到芳村地铁站口,艾瑞就跑过来打招呼:“琼,早!”韦琼权当是巧遇,礼貌地笑了笑。谁知,接下来,她每天早晨来到地铁口时,都会碰见艾瑞。一个月后再次相遇,艾瑞终于表白说:“琼,我们真有缘,做我女朋友好吗?”

韦琼一下懵了。虽然她对真诚、幽默的艾瑞颇有好感,可想到那些无疾而终的爱情,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接受爱情。她告诉艾瑞:“我回家需要步行7公里山路,翻越两座大山,几个男友都因这条山路分手了。你从小就没吃过苦,更不可能走过山路了。”韦琼心想,艾瑞一定会知难而退,可出乎她意料的是,艾瑞坚定地说:“我能行。”艾瑞依然每天早上在芳村地铁口和她“不期而遇”,然后一起坐地铁去上班。

一天,韦琼见艾瑞用鸟笼提着只八哥,好奇地问:“你带鸟儿去上班?”艾瑞笑而不语。临分别时,他突然将鸟笼交到韦琼手里,说:“琼,圣诞快乐!”韦琼还没缓过神来,艾瑞就疾步走开了。韦琼提着鸟笼走进办公室,八哥突然大叫:“琼,我爱你!琼,我爱你!”

就在这时,快递员送来一大束蓝色妖姬,让韦琼签收,紧接着她的手机响了。见状,同事们连忙抢过韦琼的手机,开始盘查:电话是艾瑞打来了,面对大家的“审问”,他如实说出了对韦琼的喜欢……

此后,艾瑞对韦琼追得更紧了。每天早上,他都会为韦琼准备一杯不同口味的热牛奶,一起坐地铁上班。在艾瑞的追求下,韦琼的心扉渐渐打开了。她决定先带艾瑞回家看看,如果他能够陪自己走过这条崎岖的回家路,就接受这份感情。

韦琼带着艾瑞踏上回家之路。一路上,艾瑞十分兴奋,特别是汽车行驶在前往赫章县的盘山公路时,一边拿着相机拍照,一边称赞说:“太美了!真是太美了。”

汽车抵达赫章县已是下午4点多钟,韦琼担心艾瑞吃不消,决定在县城先住一晚。艾瑞沉浸在沿途的美景中,整晚喋喋不休。韦琼心事重重:明天,艾瑞面对那7公里山路时,将是怎样的表情?

第二天早上,韦琼和艾瑞坐车来到妈姑镇。韦琼指着远处的山峰说:“我家住在山后,必须翻过这两座山。”韦琼说出这番话,是想让艾瑞有心理准备,免得半途喊累。谁知艾瑞拉着她的手说:“那我们快走吧,我想早点见到岳父岳母大人了!”

烈日当头,走在光秃秃的山路上,他们很快就大汗淋漓。艾瑞根本没当回事,举着相机,不停地奔走、拍照。韦琼劝他休息一会,他却根本听不进去。突然,韦琼发现艾瑞渐渐慢了下来,并不时蹲下来揉腿,她心一下悬了:难道艾瑞也不愿走了?韦琼连忙追上去问:“你走不动了?”艾瑞听后,站起来大声说:“谁说我走不动了?” 说完,便大步走开了。

又是爬山,又是下坡,7公里山路实在太难走了,艾瑞和韦琼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了一半。突然,艾瑞发出一声尖叫,整个人瘫坐在地上:原来他的右脚扭伤了。韦琼跑过来,一边帮他揉脚,一边歉意地说:“都是我不好,不该带你到这里来。”

此时,已是中午,太阳越来越毒,他们带的水早喝光了,现在艾瑞的腿又受伤了,该怎么办?正在韦琼着急时,艾瑞掏出瑞士军刀,砍了根树枝,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去。突然,韦琼听到一声闷响,艾瑞又“消失”了——艾瑞再次摔倒了。她连忙跑上去,心疼地说:“艾瑞,我们休息下再走吧!”艾瑞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说:“琼,你放心,就是爬,我也会爬过到你家!”

在韦琼的搀扶下,艾瑞再次出发了。到家时,艾瑞早已疲惫不堪、渴得两眼直冒金花。韦琼的父母没想到艾瑞能这么吃苦,欣慰地笑了。

其实,乡下的生活,艾瑞还有很多不习惯:韦琼的母亲要杀鸭招待客人,艾瑞帮忙去抓鸭,被弄得全身是鸭毛;他去烧柴火,结果被熏得眼泪直流;上厕所时,他看到满地的白蛆,吓得连厕所都不敢上……尽管如此,艾瑞一直笑呵呵的。这一切,深深地感染着韦琼的父母。韦琼和艾瑞要回广州时,母亲拦着女儿的手说:“艾瑞这个孩子,真讨人喜欢!”

山路作证:爱情处处是浪漫

7公里山路,让韦琼和艾瑞感情更深了。可就在此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艾瑞突然接到总部的调令,让他回国担任销售总监!韦琼很不舍,还是同意了。可是时间一长,韦琼还是产生了深深的担忧:艾瑞远在法国,工作又忙,两人见面的机会都少,更别说陪自己回家探亲了!渐渐的,韦琼的话越来越少了。那边,艾瑞从电话中读懂了韦琼的焦虑,可公务缠身,又抽不出时间来广州,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转眼春节到了,等不到艾瑞的韦琼只好独自回老家过年。除夕夜,室外寒风夹着雪花漫天飞舞,韦琼和父母正在烤火收看春节联欢晚会,突然传来急骤的敲门声。她和父母都惊诧不已:大年夜的,这么晚了,是谁呢?

韦琼打开门,顿时惊呆了——艾瑞像个雪人似地站在门口,冻得直打哆嗦。看见韦琼,他突然从旅行包里掏出一束火花的玫瑰花,动情地说:“琼,明天是你们中国的新春佳节,也是我们西方的情人节,节日快乐!”说完,艾瑞就晕倒在地……

5点多钟,艾瑞终于摸到妈姑镇。此时,他又冷又饿,可空旷的山野啥也没有,他只好扔掉单车,抓了一把雪塞进嘴里,继续赶路了。可山上的积雪已经有一尺多深,每走一步都十分困难,艾瑞就爬着往前赶,碰到下坡时,他就躺在雪地上往下滚。7公里的山路,他整整走了6个小时,这才终于到家了。得知此情,韦琼早已感动得泪流满面,一把将艾瑞抱在怀里……

过完春节,艾瑞就返回法国上班去了。韦琼的父母见了,伤感地说:“艾瑞是个好孩子,可你们远隔万里,也不是办法啊?”母亲的话,让韦琼也产生了深深的担忧,她也不敢肯定,艾瑞的热情能保持多久?他会一直陪自己走过这条艰难的山路吗?

4月的一天,韦琼告诉艾瑞,她准备五一回家看望父母。半个月过去了,艾瑞却没有回答,韦琼只好给自己买了张30日飞往贵阳的机票,准备独自回家。

这天韦琼下班回到家,发现艾瑞背着一个大行李包站在门口,她连忙跑过去,娇嗔地责备说:“你要来,怎么也不告诉我?”艾瑞笑了笑说:“琼,你忘记我答应过你,要陪你走那条山路的吗?”韦琼靠在艾瑞的怀里,含泪笑了。更令人兴奋的是,韦琼居然还帮艾瑞买到了和她同一趟航班的机票。

动身前往机场时,艾瑞又将大行李包背在身上。韦琼不解地问:“山路那么难走,你怎么还背个大包?”艾瑞笑而不语。

下午4点多钟,他们来到赫章县,韦琼准备在县城住一晚,明早再赶路,艾瑞却怎么也不肯同意,韦琼只好和他坐上开往妈姑镇的中巴车。然而,到达妈姑镇后,韦琼催艾瑞趁早赶路,他却将大行李包放在路边,借着黄昏四处采集野花,然后编成一个花圈,带着韦琼的脖子,不停地拍照。

天越来越黑了,艾瑞又拿出CD,坐在草地上播放音乐,陶醉地说:“琼,能和你享受这样的美景,真幸福!” 艾瑞的反常之举,令韦琼更纳闷了,说:“这么晚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时,艾瑞打开旅行包,掏出一顶大帐篷,兴奋地说:“你放心,我早就准备好,我要让你度过一个最难忘的夜晚!”

很快,艾瑞就利索地将帐篷搭好了,紧接着又找来树枝生起火来,然后不慌不忙地从旅行包掏出许多食品。原来艾瑞是想带自己露营。韦琼高兴极了,蹲在篝火旁,和艾瑞一起烤起食品来。烤好后,他们就互相喂给对方吃。吃完烧烤,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可他们一点困意都没有,艾瑞便打开CD,播放起悠扬的法国歌曲,并教韦琼跳起踢踏舞。这一夜,他们对着山林寂静的夜空,放肆地叫着、喊着,欢笑声在夜空中久久飘荡……

凌晨一点多钟,韦琼玩累了,准备回帐篷休息。艾瑞熄灭篝火,将帐篷四周撒上木灰,韦琼很不解,问他为何撒木灰。艾瑞笑着说:“有它们站岗,我们就可以放心睡觉,再也不用担心蛇、蝎和毒虫骚扰了。”这是一个多么细心浪漫的男人,韦琼再也顾不上矜持,扑在艾瑞的怀里……

第二天,韦琼醒来时,已是早上9点多钟,正准备起床,艾瑞将她搂在怀里,掏出一个用杂草做成的戒指,深情地说:“琼,我爱你,嫁给我吧!”这哪里是艰难的回家山路啊,简直就是一次浪漫的蜜月旅行,韦琼高兴极了,在艾瑞脸上重重亲了一口……

回到家,韦琼将艾瑞求婚的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开心地答应了。

韦琼和艾瑞商定,先在韦琼的老家举办一场婚礼,然后再在艾瑞的家乡法国波尔多市办一场婚礼。

2012年初春,韦琼和艾瑞在赫章县妈姑镇举行婚礼。洋女婿的出现让偏僻的小乡村顿时沸腾了。婚礼上,艾瑞吻了韦琼,掏出一枚从法国订制的钻戒戴在韦琼无名指上。韦琼也将精心挑选的戒指戴在艾瑞的无名指上,幸福地说:“这条艰难的7公里山路,曾是我的爱情杀手,让我一度对爱情望而生畏,可认识艾瑞后,这条艰难的山路不但没有拦到我们的爱情,反而成了一次次的浪漫之旅。其实,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只要肯去创造,爱情处处都是浪漫,生活处处是甜蜜。所以无论是疾病,还是贫穷,我愿意嫁给艾瑞!”在场的嘉宾都感动不已,纷纷鼓起掌来,热烈的掌声在乡村上空久久盘旋……

第3篇、爱情故事在最坏的人生遇见你

她现在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伤了,之前的记忆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碎片,散落在身后,一点一点,再也抓不住了。

1.

谢雨绒的自行车被人放了气,这周已经是第三次了。

不知道谁用一枚小小的图钉硬生生戳进车胎里,第一次谢雨绒以为是意外,但是一连三次,那肯定是有人蓄意这么干的。

可四下张望,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想想也不可能有,谁还会在作案之后停在那儿等你来抓呢?早就逃走了吧!

谢雨绒那辆颜色鲜艳款式时髦的跑车,在一排灰不溜秋的铁大哥中间确实有些扎眼,就好像一堆荒草里面开出了一朵牡丹花,横看竖看都不该是在一起的。当初她坚持不肯要,也是因为不想这么耀眼,可爸妈非买不可,是作为考了年级第一的奖励。

有奖励就有惩罚,后来再考不到第一的时候,不晓得挨了多少骂,受尽了他们多少唉声叹气,就好像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好像她变成了失足少女一样。

轮胎瘪了,谢雨绒只好推着那辆车走,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门卫老头儿狐疑地看着她,还没有敲放学的钟声,有学生提前离校,总是要管一管的。谢雨绒想了想还是去那个小房子里面跟老头儿说了一声,她有些不舒服,肚子疼,才上了两节课就去了四次厕所,老师让她回去休息。

老头儿倒也没有为难她,很爽快地放她走了,她得先找一个地方修车,然后才能回家。前几次去的那个修车铺还挺不错的,补个胎什么的几块钱,还免费帮你打气,检查车子的其它零件,并且帮你上油等等。老头儿还有个年轻的学徒,总是冷冷的,嘴角胡子都还没有长全,就知道拿眼睛瞟人,好像探视一般。

谢雨绒把车子推过去,学徒很主动地跑过来,问她什么问题,从她手里将车子接过来,拿了工具拔图钉,动作很娴熟。在干活儿的瞬间,他好像漫不经心地跟她说,我叫胡创,以后车子有什么毛病,就直接来找我。

谢雨绒嗯了一声,觉得肚子又咕咕地叫了两声,很怕在这儿想上厕所,但幸好并不剧烈,疼了一阵又过去了。

那个胡创怎么看都像个坏人,留着齐肩的长头发,还油腻腻的,手臂上有纹身,穿紧身衣,总喜欢叼着牙签,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跟谁都黑着个脸,哪怕说出来的是好话,口气也是冲冲的。

谢雨绒有些怕他,心想你这个样子,谁敢来找你呢?谢雨绒的方法是,不骑这辆车了,将家里那辆旧永久拖出来擦擦,暗想,这样应该会放过我了吧!

2.

谢雨绒家其实不富裕,就是那种最普通的家庭。但从小到大,不管怎么样,爸妈总喜欢给她买最好的东西。她上幼儿园有很贵的书包,上小学就有学习机,上了中学有新车,连分配座位这种事,爸爸都托了关系让她跟一个成绩不错的女孩子同桌总之,但凡可以给得起的东西,可以动得上的关系,都会想方设法给她弄到,不管她需要不需要。

谢雨绒就是在这些保护中慢慢长大的,虽然她早就说过不需要,别人家的孩子怎么样,她也可以怎么样,别人家的孩子怎么顺其自然地发展,她也就那样好了,可是总没有人听。后来谢雨绒琢磨出来了,并不是他们故意不听,只是他们要用这些付出去换取更多回报。

谢雨绒得到了这些付出,就得拿出更多的成就来回报他们!如果没有,就是个死罪。

比如谢雨绒考得不好了就可以这样骂:我们什么都尽力给你最好的,你还这么不懂事,白白辜负我们的期望。可是,考试成绩好坏跟懂不懂事有什么关联呢,懂事的孩子就一定能弄明白二次函数和各种化学方程式吗?懂事的孩子就必须记得住那么多英文单词和词组吗?每个人生来就不一样,也许不擅长读书的人喜欢画画,也许不会画画的人唱歌好听,也许唱歌不好听的人会修电视机然而很多道理,并不是不懂,而是轮到自己,就怎么也不愿意去想通!

谢雨绒的父母就属于这一类,通常他俩会为如何教育谢雨绒吵得不可开交,是送她去上钢琴课还是小提琴课,学国画还是学油画,补英文还是补数学,都能吵上半天。有时候谢雨绒觉得,如果自己就那么平凡地长大,到底有什么不好,他们是想让她成为艺术家还是外交官,可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当谢雨绒发现老永久自行车篓子里面有一只癞蛤蟆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吓得尖叫逃跑,反而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从小到大没有被欺负过,被那么好地保护着,而谁能保护自己一辈子呢?你看现在,就没有用了。

拿图钉扎车胎,在车篓子里放癞蛤蟆,还有几次是车锁不见了,也许是同一个人,也许不是,但谢雨绒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得罪了谁,直到有那么几天,她故意将车子放在自己教室的窗户可以看到的车棚里,而且放在最外面,这样谁走近了那辆车,她就能看得清清楚楚。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胡创!

3.

谢雨绒推着车到修车店,指着胡创说胡创你出来。胡创叼着牙签,看了一眼师傅,又看了一点谢雨绒,鼻子里哼了一声,仍然是黑着脸,但声音温柔。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往门口走。

谢雨绒跟在他后面,你为什么要扎我的车胎,在我车上放东西!

胡创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放错了而已,谁知道那是你的车。

谢雨绒说你别装啦,这么多次,又不是一次,你到底想干嘛?

胡创转过身来面对着她,突然表情特别真诚地说,对不起谢雨绒,我以后不这样了,只是恶作剧,无聊跟人打赌玩的。

谢雨绒本来是想他不会承认,要唬一唬,但没想到就这么简单,他竟然轻易就承认并且道歉了,这样一来谢雨绒反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愣在那儿没有话。胡创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双手往胸前一叉,别这么小气咯,你们这些小女孩儿,就是这么不经逗!这样吧,以后不管你的车有什么问题,我都免费帮你修啊,你快点骑回那辆新车吧,我保证再也不那样了,好不好?

还从没有见过胡创这个样子,虽然黑着脸,但没有平时那么凶,还透着一点俏皮可爱。谢雨绒把嘴一撇,那也不行,你还得把之前修车的钱退给我!

胡创将牙签吐了,从口袋掏出一百块,拿去,小丫头,你这是敲诈!

谢雨绒毫不客气地将那张红色大钞放在口袋里,咧开嘴嘿嘿笑了,小胡同志,谢谢,再见!

谢雨绒感觉自己像那些放学后拦在校门口管学生要钱的小混混,可是谁会想到对象竟然是胡创那样的人,谢雨绒想想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4篇、爱情故事依恋那个温暖的怀抱

在我大学四年级时,妈妈就因车祸去世了。当时那最后一学期的学费着实让我伤了脑筋,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好几天,直到看见一家门口贴着招聘红纸的小店。一边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一边手忙脚乱地给顾客递碟片的老板一抬头神了,居然是我初中时的老师水汪洋。

秦焰是街对面天河大酒店的,据他自我介绍说是客房部的见习生,西装笔挺风度翩翩。每天晚上零点左右会过来借碟片还碟片。从第一天瞥到他意味深长的眼神起,我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而是随着他伟岸的身影东飘西荡了。

我平时闲得无聊,又有太多的影碟看,所以难免手痒,写些所谓的影评给时尚杂志换几毛小钱。承人家编辑好心,稿费比吝啬鬼水汪洋给的工资高多了。有一次秦焰来换碟,正好邮差在外面叫:王丫丫,稿费!我签了字回来,秦焰一脸惊喜:你就是写文章的那个王丫丫啊?久仰久仰,我经常拜读你的大作,妙笔生花,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好!

看看这张吧,新出的。我拿出《向左走,向右走》。梁咏琪和金城武在《心动》中堪称赏心悦目的双璧,再次合作当然令人期待。

直到水汪洋过来给我送夜宵才打断了我们热烈的讨论,他不耐烦地把可乐、卤鸡翅、麻辣虾朝桌上一扔,大声说:关门了关门了,哪有这么嗦!我颇怪他多事,白了他一眼。

睡到半夜,手机响了。迷迷糊糊地接电话。秦焰说:忽然就想和你一块儿看星星,我在酒店天台等你。不等我回答,电话挂了。

从这座二十几层的高楼居高临下望下去,万家灯火各自闪烁,城市的霓虹和街上的车河流光溢彩富丽堂皇,一派太平盛景。秦焰和我相视而笑,在空旷的黑暗中紧紧依偎,迷离恍惚中长发飞舞仙乐飘飘,万千流星花雨般洒落,彼此唇上的温度化成世间最浪漫的柔情

从此每天早晨,只要一开门,就会发现门前放着一束带露的百合。看见百合花,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干着活儿都会哼起歌来,连玲珑拿笔在我的账本上乱画也好像不那么讨厌了。

这事儿奇怪,玲珑的脾气一直不好,为什么偏偏在你跟前不烦不闹?水汪洋在影碟架子里穿进穿出时隐时现,远远地说。

我也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啊,当然我们容易沟通了。我笑。

水汪洋半晌不作声。我抬头看他,他却又缩进架子深处忙去了。

喂,有没有兴趣做影碟店的老板娘?过了一阵子他又开口了,反正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你要转让这个店?我手上劲使大了点,差点磨坏一张碟片。生意这么好,没理由不做呀,再说就算你给我我也没钱接手。

我什么时候说不做了?我只是问:你愿不愿意做这家店的老板娘?

玲珑像只小鸟一样偏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这孩子有点感冒。我脱下毛衣裹在她身上,再抽张面巾纸,狠狠地给她擦鼻涕。要我卖身还债?!你是黄世仁呀?

呸,我只是怕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年过三十还独守空闺嫁不出去。

本小姐会嫁不出去?真是多余操这份闲心。

秦焰不上班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到街上闲逛。在人来人往的春熙路步行街上走到脚酸,虽然什么也不买,可是心里满满的幸福仿佛要溢出来似的,好像就这样在人海中牵手了千万年。

我们买一个蛋筒在百花潭一人一口地吮吸;

我们在锦江边大吃麻辣烫;

我们在喧闹的网吧背靠背打传奇;

我们偶尔为一些小事怄气又很快迫不及待地和好

我满足得以为自己是浸在蜂蜜中甜滋滋的樱桃小丸子,在没看见那张报纸之前。

玲珑要玩纸飞机,我就随手撕了半张旧早报给她折水汪洋订的,我几乎从不看报。熟悉的面孔一闪,秦焰!我一呆,连忙拼起报纸,居然是新出炉的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秦焰的身份是天河酒店的总经理,还是拥有酒店51%股权的大股东。

晚上秦焰来的时候,我把报纸递给他,无语。我们又一次爬到酒店的天台。这一次天上没有星星,北风凛冽,看样子要下雪了。

我们结婚吧。他拿出一枚戒指,仍然直截了当。像往常一样,他衬衣雪白皮鞋锃亮,眼神坚定腰板直挺,如同童话中翩翩而来的白马王子,却不管我肯不肯出演灰姑娘。

明天我们先去财产公证,婚后生活最好实行AA制。另外,你在那个影碟店没什么前途,我安排你到酒店来,我们宣传部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一切安排都胸有成竹井井有条。可是,求婚时最关键的三个字他却忘了提我爱你。良久,我垂下头:让我想一下,行吗?

你不会接受不了我的观念吧?秦焰疑惑地说。

不,你考虑得很周到。我笑:只是我的脑筋比较笨,需要一点点时间来消化。

我给水汪洋发了条三个字的短信:我走了。然后收拾东西出门,坐上迎面遇到的第一辆大巴。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置身于一个冷落的风景区。接下来的几天,我天天坐在荒僻无人的江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抽烟、唱歌、发呆。

我不喜欢热闹、张扬和纪律,害怕负责任,讨厌职场的尔虞我诈,习惯独来独往,没有大的理想和野心,对金钱也缺乏欲望。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相爱的人衣食无忧所谓弱水三千,只饮一瓢耳。而秦焰则相反,他理智冷静深谋远虑,活力四射左右逢源,是商业社会里真正的才子。财产公证也好AA制也好,我都觉得可以接受。他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原本无可厚非,我只是有些心酸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明白,我们俩的脚步根本就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虽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却不可避免地越分越开,越离越远。

原来,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隔了一道宽宽长长的街我过不去,他也过不来。

我在无人的冬日江边慢慢走着,脑海里竟然浮出水汪洋的影子。

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慷慨解囊,并且从没想过让我写什么借条;

他让无家可归的我住在他家里,自己和玲珑搬出去租房住;

他放心地让我管账收钱,从来没有疑神疑鬼;

忽然间我强烈地想念水汪洋、玲珑和影碟店,他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与我血肉相连。

正值黄昏,大雪纷飞,灯火通明的影碟店里人来人往热火朝天,仿佛圣诞大片般的融融暖意扑面而来。墙角的电视里正在放《猫和老鼠》,玲珑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紧紧搂着我的旧毛衣。水汪洋一边忙着收碟一边心不在焉地往门口张望。他看见了我。

愣着干啥,快来帮忙啊,都快累死了!隔着老远,水汪洋冲我大声嚷,好像我只不过是刚刚溜到外面去闲逛了一圈回来。

这一刹那我彻底明了:家就在此,天荒地老。

问你一件事。忙到半夜关门,我叫住在门口埋头发动电单车的水汪洋,裹着毛衣的玲珑在后座上睡得像头可爱的小猪:那个做影碟店老板娘的建议现在还有效吗?

水汪洋倏地抬头,目光炯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他身后恍如奇幻的舞台效果。

我想过了,做老板娘总比做打工妹强,所以,我接受你的建议。是啊,当一个五岁小女孩的继母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必辛辛苦苦十月怀胎,也有人亲亲热热叫妈咪,对于我这种懒人,也可以算是给人生的一个交代吧。

我粲然地笑了起来。

第5篇、爱情故事终点爱情

没事,你们继续。我十分佩服自己临危不惧的勇气,因为我此刻正面带微笑且非常冷静地说出这句话来。

我迅速退出房间,转身飞快奔向电梯,眼泪哗啦啦地流,手猛按电梯键。但电梯似乎与我作对,迟迟还停在楼下没动。我想也没想就直奔楼梯方向去,也不管这里是二十楼。脑里总浮现出刚才那个画面,我最爱的男人此刻正与另一个女人躺在我睡过的床上。

自同居后,我跟贺言希都没有分开过。这次是我新接手的公司项目出了点问题,我必须出差一个星期去处理。幸运的是客户非常配合我的工作,事情处理得非常顺利,提前完成了进度。我悄悄改签机票,提前返程了。

没想到,准备给贺言希一个大惊喜的我却看到了女人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从楼上下来,我在街上还一直狂奔。不知跑了多久,突然,我双脚发软,眼前一片漆黑。

当我睁开眼睛时,扑鼻而来是刺鼻的消毒水味,原来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罗莉莉,你不要命啦?值得吗?搞到自己缺氧过度瞬间休克,要不是有好心人及时把你送院,你还看得到我吗?闺蜜许倩倩把我拥在怀里生气地说。我知道她是心疼我。

出院后,我在所有的通讯工具里拉黑了贺言希,扔掉所有关于他的东西,包括订婚戒指。搬离二十楼也叫倩倩代劳了。

我用五年时间去爱他,却换来背叛。

我每天用工作麻痹自己,累了就宅在家里睡觉发呆,为的只是希望他能在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日子就这样过了三个月。

莉莉,周末杨东说请我们吃夜宵,你就陪我去嘛电话那头的倩倩在撒娇。说不答应你,也是一样没效果。不过事先声明,我是真的没心情。看在她这三个月来对我无时无刻的关心上,我答应了。

杨东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以前我和贺言希总想撮合他和倩倩,可是总不成功。起初,倩倩说我把她往火坑里推不够朋友,她得摸清这个坑是什么情况才行。现在,倩倩与杨东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好像他们才是旧识一般。

我迟到了10分钟。莉莉,你怎么那么不尊重我们啊,打扮得那么随便,你还把我们放在眼里吗?倩倩在宵夜档里,大声抨击我的衣着,以致其他桌的人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不过我无所谓,对一个颓废的人来说,倩倩的激将法没用。我往倩倩的方向走过去,直接坐下。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一个陌生男人。

他叫周嘉彬,我的好朋友。不介意吧?杨东坏笑着介绍说。吃宵夜还有嘉宾啊?当然不介意啦。我边说边打量他。皮肤黝黑,眼睛大大的,配上长长的睫毛,非常醒目,身上一件贴身的白色衬衫配着牛仔裤,完全属于阳光男孩的配置。

我的彬字是彬彬有礼的彬,不是嘉宾的宾。阳光男被我盯得很不自然。

随便啦,我闺蜜罗莉莉。倩倩接上话介绍我。我听完凶狠地瞪了一眼倩倩,传递怎么不告诉我有陌生人的讯息给她,然后尴尬地朝周嘉彬笑了笑。但倩倩似乎在装傻。

周嘉彬举起酒杯,莉莉,很高兴认识你。先饮为敬。呵呵,怎么觉得这是在应酬的感觉?就这样,我们喝开了。不知道多少杯酒下了肚子,我的头开始晕乎。倩倩突然说她不舒服,坚持要杨东送她回家。倩倩临走前还叮嘱周嘉彬,照顾好我。

他俩走后,就剩下我俩了,突然有点冷场。我只好继续喝酒。周嘉彬应该早就看出我的心情不好,默默陪着我喝。你今天的着装有点特别,平时你都这样吗?周嘉彬试着找话题。我本来就这样,喜欢拖着拖鞋和宽松T桖,长发像梅超风。怎么了,很特别?说完我有点尴尬,因为我发现自己说话的口吻似乎感染了倩倩的撒娇语气。周嘉彬听完后,对我微笑。周围环境很嘈杂,我脑海里突然又想起了贺言希。平时吃宵夜,言希是不会让我喝一滴酒的,我们会点一盘辣椒炒石螺,然后比着谁快抢着去吸可这都不是过去了吗?

我回过神来,发现身边这个今晚才认识的周嘉彬,他也正在笨拙地吸石螺。

晚了,我想回家了。我站起来,摸了一下包包不见了。但桌面的手机还在,我连忙抓起来。莉莉,包包我帮你保管。有些事情该过去了。嘉彬跟你很配,给大家一个机会。是倩倩发来的信息。

准确来说,这是杨东跟倩倩设的套。

我送你回家。周嘉彬一脸阳光地问我。那麻烦你了。我礼貌地回答。他带我坐上他那台本田摩托。这样的夜晚,是该坐着摩托车去兜兜风,我想着。

一路上我们经过西江边。夜空有密集的星星点缀,弯弯的月亮倒影在西江河上,让我联想起小时候《海底捞月》那篇课文。此刻水里真的有一轮明月。对岸的霓虹灯衬托着这波光粼粼的江水,更显得夜景迷人。我想下去走走我突然对周嘉彬说。

好,带你去那江景最好的观赏角度。周嘉彬把车拐进江边的一条小道。把车停好,然后拉着我走到一处水泥铺的平台。那是距离水位高出2米多的平台,位置不大,只容得下我们两人活动,确实是好角度,放眼望去180度江景尽收眼底,偶尔有船驶过,浪声很大。

不错的地方嘛,这么熟悉,经常带女朋友来?我笑着地对他说。我是经常来,不过是我一个人。我会一个人在这里喝酒看风景,因为这里可以释放我所有的烦恼。你是我第一个带来的女孩,希望这里也能释放你的烦恼。周嘉彬说。

江风吹来,月色迷人,我的心情突然轻松多了,至少在那一刻我没有想起贺言希。倩倩跟我说过你的事情,我不是八卦你的事,只是电影都说,人的一生总会遇上那么几个人渣,证明他不是你的终点,你要坚强走出来。这话直戳我心底,心隐隐作痛,难道贺言希真的是我人生的那个人渣?

莉莉,你对着江水大喊,喊出你所有的烦恼。周嘉彬在一旁鼓励我。然后我就对着江水大声喊大声哭。我整个人绷得太紧,实在太累了,大声呼喊让我得到了某种畅快。我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地流,突然周嘉彬转过脸,把我的脸捧起,莉莉,一切都过去了,别哭了,以后的日子让我陪在你身边好吗?刚说完他的嘴已贴在我的唇上。我没有拒绝,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我发现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他了,至少他让我感觉舒服。

那晚我把声音都喊破了,泪水流干了,我终于放下了所有。

然后开始了突如其来的爱情。

第二天,早晨的阳光早早射进房里把我唤醒了。周嘉彬正在厨房忙着为我煮早餐。我环视着周嘉彬的家,很干净,橱窗摆着一张他穿着四方服参加大学毕业典礼的随意照。照片上,最右边有一傻丫头正傻乎乎地对着另一个镜头作俗不可耐的剪刀手那丫头是我。我非常惊讶我怎么会出现在周嘉彬的毕业照里?

细想起照片的事情,应该是我7年前跟着倩倩去参加她姐的大学毕业典礼,这刚好是和她姐拍合照这一幕。也许就是在那刻,我跟周嘉彬被合照了。

原来你一直在明,我在暗啊。你早就认识我?我跑到厨房门口,把照片对着周嘉彬摇晃说。周嘉彬放下手下的活,转过身一把把我揽入怀中。然后他看着照片对我说,莉莉,这是一个笨小伙子与傻丫头的故事,笨小伙子拿到照片后,被抢镜头的傻丫头深深吸引住了,所以笨小伙子用尽一切办法守候在傻丫头身边七年,心情随着傻丫头喜怒哀乐,可是傻丫头从未发现。直到傻丫头受了重伤。笨小伙子十分心疼傻丫头,决定当过客去为傻丫头疗伤,可一不小心收获了一份爱情。也许月老当年太大意,在姻缘线上打多了一个结,让笨小伙子与傻丫头的爱情足足迟来了七年。

看的故事太多了,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故事的主角。

第6篇、爱情故事娘,两年后儿子带你去北京旅游

再次回到了家乡。此时的我在很多人看来已经形同末路了!

其实想来也似乎如此呢,在被一个原来好像是亲人如今却确凿无疑成了仇人的一个人的一番折腾后没有了工作、没有了家,我的那所房子也被人搞得如同遭遇打劫,而我的羞涩的囊,似乎已经快不能让我吃起一日三餐的馒头了。

怎么办?当然是回家!如同苏轼云“有田不归如江水”,那里才是我永远可以依赖的家!可以放心休憩的家!

家乡人看着回家的我,眼睛里都有些许的诧异或者说准确点是鄙夷吧,因为带的东西有些多!(没办法,都是以后的换季衣物,哪敢再留在邢台的蜗居!)如今的家乡人,淳朴已经淡了许多了。

娘依旧是那么高兴,听到我进门后的喊娘声,娘顶着满头白发,有些慌张地出了屋门。腿脚已经不像前一段时间那样灵便有力了!

“真是小三儿啊!”

“是我啊,娘,我回来了!”走上台阶,我放下了大大小小的包。心里一阵酸楚一阵激动。有娘在,进门时能喊一声娘,这种感觉或许只有上了一些年纪的在外的人才能体会到!

“没事吧,她们没怎样你吧!那次的事情把娘吓坏了,你哥哥接电话也没说清楚,娘一夜没睡着,饭也吃不下。”

“没事娘,看,我这不好好的!”

“唉!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娘说的事情发生在前些日子,正是闷热的时候,在那个女人数次反复无常以后,我已经对和平解决感到了失望。但不料想,那个女人却四处宣扬我往家里带女人,我感到很可笑也感到很愤慨,笑的是我几乎身无分文,我能带什么女人回家?愤慨的是这人竟然如此败坏我的名誉!于是发短信告诉她:想要什么条件可以提出来,但这样败坏我的名声太无耻!“结果这人就带着人赶了过来,一边砸门一边破口大骂,我没有理会他们,径直报警了,人民公安这次保护了我,面对那个死赖着不走、要搜出野女人的人和她几个社会上的“朋友”,警察同志将我保护到所里,遗憾的是因为匆忙没能带走正在充电的手机。闻讯赶来的朋友给我老家打了电话,结果老家以为我被警察带走了,让娘很是担惊受怕了。

院子里是娘自己种的菜,豆角、茄子、南瓜都长得正旺,还有一点我爱吃的、娘每年都要种的“曲曲菜”!(一种野生蔬菜,味略苦,可凉拌,能败火)

“娘那天晚上一宿没睡,打你电话也没人接,直到后来你借了电话补了卡给家里打了电话,娘才稍稍放心,唉,娘的眼都愁得看不清了!”哥叹了口气然后出去了。

天擦黑后回来的哥哥,手里拿着一瓶酒喝一点熟肉,以前,这些原本都是我张罗的,如今,潦倒的我……

“都喝点,只要人没事,怎么都好。”哥哥给我们娘仨都倒了一些酒。酒是廉价的,但此刻却香醇得让人欲醉!

菜,是娘新采的,拌了我爱吃的“曲曲菜”。

晚饭后,哥哥出去了,娘执意自己收拾碗筷,让我别下手。我只好拎着板凳、拿着一把蒲扇来到院子里。

“小儿,给我点上香。”娘收拾完后,拿着三炷香出来了。“自从那个人到你单位去闹,娘怕你一个人在外面有什么好歹,每天都要给老天爷上三炷香,老天爷怎么就不保佑咱?咳,其实,俺小子没出事,那还不就是老天爷保佑的!”

“我去吧娘。”

“那可不行,换了手就不灵验了。”娘踮起脚颤巍巍地把香毕恭毕敬插在神龛内的香炉里,香火在黑暗里一点点闪着。那是慈母的的善心在跳动呢!

看着娘上香的样子,我的鼻子一阵发酸,自己一心要做孝子,但现在竟还要娘为自己担心受累,我算什么孝子啊!

我给娘支上躺椅,给娘也带来一把蒲扇。

那天和随后的两三天,夜里晚些时候,还是有大半轮残月的,溶溶的月色洒满院子,小虫们在菜地里开起了自娱自乐的演唱会。天很蓝,几朵流云和星星伴着月亮点缀着夜空,初秋的夜色应该是美的,但我却无心去感觉。

“听说她们把家里的锅砸了,还拿了你的手机,撕烂一些衣服,也拿走一些衣服,她拿这些东西有啥用!”娘有些生气。“当初看着面善的一个人怎么会这样?”娘不明白,我似乎现在有一点明白的,但说了也没用了。“没事的,家里有地有吃的,就在家住上一会子,让她们闹去,她还能把咱的房子搬走?还能没了王法?”

“娘啊,没事,你忘了我是属猴的啊,没有咱过不去的火焰山。”

别人家在看电视,有的声音开得很大。

家里的灯都关了,娘和我坐在月亮地里,不时摇动一下蒲扇,驱赶着几个蚊子,村里的夜已经有些凉,蚊子快没了,这些嚣张的小东西,哪能敌得过自然的造化。

神龛内的香火还在一明一暗慢慢燃烧。“上苍啊,你就显显神灵让一个老人安心吧”,我在心里默默祈祷!

娘开始讲起那些老事,大部分我都听过的。娘俩一直说到月西斜、露初上,连秋虫都没了歌唱的兴致只有几只小虫在呢喃,或许他们在说梦话吧!

娘那些天一直在说,谁谁当年怎么怎么背、怎么倒霉,后来又怎样怎样了,我明白娘的意思,娘是在宽我的心呢。

此次回家,娘想给我包点饺子,我没让娘包,家里没钱我也没钱。我不忍心让娘在出外的儿子回来后还吃素饺子。

“有人问呢,你们家小子回村子不走了?我说是啊,回来陪我呢!”娘那天对我说:“不搭理他们,就在家住一段吧”。

我要走了,我给娘说朋友给介绍了工作,娘很高兴也很留恋。

我要出去了,给朋友们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们我连生活费都没了,有几个朋友给我的卡里分别打了一百元钱,这真是雪中送炭啊!我一辈子记得你们的情谊。

“小儿啊,你拿上这一百吧。”娘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钞票。“上次你回来给我的,没舍得花,带上吧,穷家富路,在外面不容易,干什么都要花钱的!”

我强挤出笑:“娘,我有钱呢,再说了,外面朋友们会照顾我的,你放心吧。”

临出门时,我告诉娘:“娘,两年后我带你去北京旅游。” 娘一愣,随即笑了。真的,娘,我想清楚了这几天,等儿子腾出手来,决计放手一搏,凭借儿子的智商,一定会有转机的!两年后,我一定带你去北京,看看天安门……,还要让你的眼再看清日后意气风发的儿子!

第7篇、爱情故事网恋手记

我喜欢上“花醉红尘”社区的时候,也喜欢上了一个叫花无双的女子。我叫雪落尘,这个名字是认识花无双之后取的。在此之前,我可能叫张三,也可能叫李四,这并不重要。以前我不常去“花醉红尘”,偶尔去了,也只是翻翻别人回复我文章的帖子,翻着翻着,我就看到了一个新鲜的名字,接着就找到了她那些闲散淡然的文字,还有一张清脱如莲的照片,而且资料显示跟我还在同一个城市。我决定要留在这里了,然后还给自己取了这个同样古典而优雅的名字。

花无双也经常挂在网上,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她的帖子,总是那么清新淡雅,又总是那么充满闲情逸致,好像成天都是吃喝玩乐,好像流泻的文字也不过是她养着的一群宠物狗。我喜欢这种懒散的感觉,她一发帖,我马上就跟上去,在她的文字后面屁颠屁颠地发表一些指手画脚的评论,全是些好听的肉麻的话。这一招看似俗套,平时却屡试不爽。不过对花无双来说,我所有的努力,都好像没有响应的一个程序一样得不到回应,让人无比郁闷。

当然,在这个文学社区里,爱慕花无双的人并不只我一个。比如小李肥刀,算是比较知名的网络写手吧,发表过不少闭着眼睛编出来的网络爱情故事。我们都笑他,问他的故事为什么老是俗得掉渣?可是每回他发了帖,总是会被置顶,也总会有很多人掉着眼泪跟帖子。想一想,其实我们都是俗人。

只有花无双不是。她对小李肥刀的爱情故事总是不屑一顾。偶尔回个帖,也是一声发自鼻翼的“嗤”声之后。再加上一句毫不客气的反问:“小儿科,这也算是爱情吗?”常常气得小李肥刀直跳脚。这样反复几次,小李肥刀竟然对花无双动了心,并四处扬言一定要把花无双斩获马下。

那段时间,社区里真的很热闹。小李肥刀就像一个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人,频频在社区里发表写给花无双的情书。开始是一天一封,后来发展到每半天一封,最后一天可以写好几封。我也跟着瞎起哄,不停地在这些情书后面再三声明,说我才是花无双男朋友的最佳人选,任何人都不要有想法,否则责任自负。可花无双天天没事儿一样,照样牵着她那些像宠物狗一样的文字到处闲遛。

小李肥刀对花无双冷傲的态度很有意见,转而改变战略。开始到处散布一些关于花无双的小道消息,一会儿说他见到了花无双,一会儿又说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各种闲语碎语像苍蝇一样飞满了“花醉红尘”的上空。

我还是坚定自己的立场,处处替花无双维护辩解,处处与小李肥刀为敌。为此,我与小李肥刀的争吵升级到了对骂版,你一句过来,我一句过去,要多毒有多毒。不出半个月,几乎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我跟小李肥刀为争宠花无双斗得头破血流……

花无双终于打破沉默了。她主动发消息给我,问我干嘛老是护着她。我说,没什么。就觉得你我有缘。她果然发过来一串问号。我便给了他那个预谋已久的解释:看看我们的名字吧,你以“花”起首,我以“尘”作结,不正应了“花醉红尘”四个字吗?她无言。我又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交你这个朋友了。她说好啊,活了二十几年了,正好还没有一个谈得来的人。我说,那我就做你谈得来的那个人吧。

跟大多数有网恋一样。一切都俗得不能再俗,我们从这个冬天轰轰烈烈地开始,到下一个春天冷冷清清地结束。

我们见面了,做那些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花无双躺在床上,像一只熟睡的小花猫一样蜷成一团。后来她醒了,对我说,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我很疑惑,你以为我走了?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我,看了很久,就像在数着我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她接着说,你不觉得我们都应该走了吗?说着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我看着这个清脱如莲的女子——见面之前,她是那样不可琢磨;见面之后,她还是那样不可琢磨。我轻轻地问,我们还会不会见面?良久,她才发出轻微的叹息,然后背起包准备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又返过头来说,谢谢你,你是第一个问我还会不会见面的男人。

但是从此就没有再见。我在“花醉红尘”里给她留言。她很久才回复说,雪落尘。我不喜欢像你这样的瘦男人,我喜欢像小李肥刀那样的胖男人,他刚刚送给我一个10克拉的大钻戒,我们准备明天一起私奔了……

这个借口看上去真的不错。或许故事也该结束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叫雪落尘。在叫这个名字之前,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小李肥刀。你知道的,一个叫小李肥刀的人,他不一定就是个胖子,而且就算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他也一定买不起10克拉的大钻戒。

第8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痕迹无法抹去

她是北方人,喜欢吃盐重辛辣的食物。比如,看书时身边必要放一袋咸菜、一杯水,边吃咸菜边喝水,美其名曰排毒美容;吃烤肉时一定要洒上厚厚的辣椒面,酱紫辛辣,认为那样才有味道。直到她去那个海滨城市上大学,认识温文尔雅的他。

是在一次宿舍联谊会上他们相识。他有着高高的个子,眼睛清澈明亮。那晚,他是活动的核心,唱歌,讲幽默段子,照顾喝醉的女生,跑前跑后,忙忙碌碌。她冷眼看他,嘴里嚼着辣条,大口喝水。看起来与平常无异,实则是在掩饰内心的一种慌乱。不知为什么,第一眼看见他,她的心就动了一下。席将散时,他走到她面前,接过辣条袋,捡一根放进嘴里,辣得咧嘴,然后说,不要吃这么咸这么辣的东西,对身体不好。很平常的一句话,于她却如大红绣袍坠地,有种轰然。

很自然的,两人常常出去。看电影,打球,顺着林阴路闲走。她的手边总是离不开零食。只是曾经的辣条被细心的他换成薯条、怪味豆。告诉她这些有营养,不会对肾、胃造成损害。你什么时候变成营养学专家了?她对他头头是道的分析质疑。还不是因为你,他慢声慢语,我注意你很久了,像个疯丫头,整日咸菜不离嘴。说罢,他的手轻轻按在她掌心,平常男女地老天荒的承诺,大抵如此吧,只是不说出来,两颗心一起颤抖。她为了他,也是为自己,终于改掉那些习惯。吃菜专挑清淡,少食辛辣,日子久了,整个人竟觉清爽不少。

毕业后,他们一个北归,一个南飞,谁也不能留住谁。也曾希冀双双携手共度一生。但北方,是她的家,作为惟一的女儿她不能离开父母双亲;南方,是他说的男人干事业的地方,他不能让自己年纪轻轻就投入平庸,他年轻气盛有足够的勇气去搏击青春。分手的前夜,她倾尽了今生的泪,离开时,没有回头,发誓不再想起他。

回去后,她刻意溶入家乡小城镇的生活,在一所中学教书,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没有空闲。他曾多方打探她的电话,但她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后来她嫁人,生子,升职,不知不觉就到了35岁。有一次同学聚会,她闲散地吃菜,不经意地谈笑,多年不见的好友玲突然就尖叫起来,呦,真是在大城市呆一回,习惯都改了。什么习惯?她自己也奇怪。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吃东西的,玲夸张地说,那个咸那个辣呀,男同学都不是对手。一语惊醒梦中人。她突然就愣在那,是他帮她改掉的习惯,这么多年,她竟一直保持着。以为彻彻底底忘掉了他,却原来,爱也好,恨也罢,爱过,就会有痕迹留下来。而且,无法抹去。她想起他,凄清的泪滑出眼眶。

有时候,不是不爱,而是不能。正如那刻意忘却其实终会留下痕迹的点点滴滴,总会在不经意间从生命的尘埃里跳出来,提醒你那些过往并不是陈迹。

第9篇、爱情故事爱,从未离开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第10篇、爱情故事不要再爱我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度过的,毕业后,两个人一起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打造梦想。他们分别在两家公司找到了工作,开始满怀激情地拼搏起来。

可是,她突然患了病,身体迅速虚弱起来...慢慢的,她开始出现昏厥..

疾病来得太突然,因为两个人都刚刚参加工作,都还没有积蓄,而双方的家庭供养两个人读大学已经耗尽了所有。

她病得更严重了..能借的都借了,她的病终于有了结果--先天性心脏病..

这种病的唯一的治愈方法就是换心,换心,供体极其难找不说,费用就需要30万元。活着的渴望和面对的天文数字使她跌落到了冰窟。

十几天后,在他的建议下,她母亲从家乡赶来照顾她,母亲到了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没有和她说再见,只是留下了一封童话般的信:"那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仙说,只要我肯变成三年的蝴蝶,我会时刻飞绕在你的身旁...“看着信,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不相信他会因为她的病无法治愈而逃开。她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她,他已经辞职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打电话到他家,他的父母居然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知道了,他是在刻意回避自己,是想离开她啊。

在他不辞而别后的第28天,她突然接到一个匿名者30万元的捐款。因为这个匿名者的举动,她被媒体关注起来。

很快,供体找到了。 手术非常成功。

但每当想起他,她的心仍然常常会痛。

她知道,那是另一种病,需要时间来治愈。她很快让自己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她想,埋葬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进入另一声爱情。

一年后的夏天,她披上了婚纱。婚礼仪式后,她和新郎被亲友们簇拥着去公园录像。在一处花坛前,她幸福地偎在新郎的胸前,脸上的笑容灿烂夺目。突然,一只黑色的大蝴蝶从她的耳边飞过,她的心忽地痛了一下。

一些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她想起了他。他答应过她要爱她一生的,无论发生什么变故,他答应过他,要亲手为她披上婚纱,无论富贵贫穷.....可是现在...

她有些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不该想念一个负心人,痛恨自己不该相念丈夫之外的男人。她开始专心地做起妻子。

三年后的一个夏天,她和丈夫领着两岁的女儿吃完肯德基出来,迎面而来的一个人让她僵怔住了--居然是他..

他的头发白了许多,人也憔悴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她正不知所措,他笑了笑,先开口了:“这是你女儿吗?真可爱.....”她只是机械地答应着。那天晚上,心中翻涌着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往事,眼泪,滑落于枕边。

又一个三年过去了,一天,她被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惊呆了。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7年前,本地的一个年轻人到南方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工作两个星期后,这个年轻人就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一位客户价值30万元的股票出售后自首。自首时,已经兑换成现金的30万元分文未剩,年轻人解释是赌博输掉了。三年前,年轻人提前出狱后,创办了一家自己的小公司。三年过去了,公司生意越做越火,他将自己当年盗用的30万元补还给了曾经打工的那家证券公司...

她看着,呆住了,她知道,他开着一家公司,她知道,当年那30万元的匿名捐款一定是他....眼泪漫出眼眶,她心中只剩下一句话:来生,我一定要为你变成另一只蝴蝶.....

第11篇、人生故事爱情从楼上掉下来

苏小蔓住三楼,阳台上支了一个架子用来晒衣服。原先上面住的是一对老夫妻,不知什么时候搬走了,然后住进来一个男人。不就之后苏小蔓的晾衣架上开始出现年轻男人的衣物,她想,这个人这么粗心?

第一次掉下来的是件T恤,黑色与暗蓝的条纹,领口的地方是灰褐。苏小蔓很喜欢这样颜色的衣服,淡雅着装的男人应该有很好的修养。

晚上有人敲门,苏小蔓跑去开,门口站着一个被俗称为高大英俊的男人。苏小蔓有点发懵,问你找谁?高大英俊的男人说:“对不起,我来拿衣服,我的衣服掉下来了。”苏小蔓明白过来,从沙发上拿起那件衣服递过去,随口说:“这衣服挺好看。”英俊的男人脸上露出笑容道:“我是你的新邻居,我叫宋斯如,请多关照。”

后来苏小蔓回想到这一节时,就会想是不是当初自己太主动了,因为从那时起这个叫宋斯如的男人就隔三差五地来敲门,台词不换,只多一个字:“我的衣服又掉下来啦。”

这一个又字让苏小蔓心里好气又好笑,哪里有这样频繁往下掉衣服的,仿佛他的衣服撑没有弯钩,只要稍有风吹草动,立刻自由落体,从四楼处向下,然后在三楼自己的窗前勾搭上一处挂住。再然后到晚上八点,门铃准时响起。

习惯成自然的缘故吧,后来一有衣服下来,苏小蔓到了八点就拿着所掉之物往门口一站,听到脚步声把门打开,衣服往外一举,然后加一句评论:“这衣服好看。”或者“这衣服,不适合你啊。”

这天晚上,闺中密友蓝沙跑来苏小蔓家里诉苦,这是她这半年来第N次的失恋。苏小蔓说,沙沙,你也该静下心来了,难道那么多人中间就没有一个你中意的?蓝沙哭丧着脸,说要么营养不良,要么就是营养过剩,这年头,俊男都跑到大西北去垦荒了?苏小蔓作了长辈状,说,你可别学乔小姐选郎那样,到头来一场空。

这个时候,门铃响起,苏小蔓知道那必定是宋斯如来拿他今日掉下来的衣服。蓝沙问,这么晚了,还有谁来?苏小蔓说,没谁,楼上来拿掉下的衣服。然后从沙发上抄起那件斜条衬衫走到门口去。蓝沙跟着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宋斯如那张英俊的脸,一下子整个人如同生了根一样,动不了。

等到宋斯如拿了衣服道完谢走了之后,蓝沙还没回过神。苏小蔓推一把,张口就来了一句:“小蔓,原来俊男都跑到你楼上来了。”苏小蔓一脸不在意,说我才不要他呢,那么粗心的男人,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

蓝沙狡黠地扑闪了一双大眼睛,说“怕不是吧,网上的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苏小蔓脸上立刻换上有副陶醉神情:“他周末约我见面,沙沙,你看我去不去呢?”蓝沙没好气:“明明做好准备去赴约,还来问我做什么?”

苏小蔓拿了杏眼瞪过来,蓝沙不管,趴到沙发上看起电视:“瞧你床上堆的衣服,选好了穿哪件没?”

周末晚上七点,中央饭店旋转餐厅。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长的一脸俊秀,长发及眼,鼻梁高挺,性感的嘴唇薄如两条简练的笔线,微扬着迷人的笑。苏小蔓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见面的网友也有一大锣了,这一个最满意。她想,若此刻蓝沙在场,必定又是一番唏嘘感慨:“怎么俊男都被你碰上了呢?”

或许两人对彼此都觉满意,于是话不断口,酒不停手。一时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几番下来,苏小蔓的眼前开始发花,灯光黯淡了,俊男也变形了,口里支吾着絮叨起来。雍穆贝勒走过来,在她耳边慢慢地吹气。苏小蔓慌乱起来,支撑着身子站起来,却感到自己被他架着不知方向地走。

苏小蔓问,这是去哪里?然后她听见雍穆贝勒的声音从一个绅士变成了一头色狼:“去我们的房间啊。”

苏小蔓想喊,可哪里喊的出来,胃里是酒,喉咙也是,满满的连气都快透不过来。苏小蔓想,坏了,以后怎么见人啊。心里的急加上胃里的酒精,一时间统统冲到脑袋,然后身子就倒了,再也听不见看不见什么了。

醒来,阳光穿过蓝色的窗帘射进来。恍然间想起昨天晚上的片段,一下子惊出一身汗。第一个动作就是掀开被子检查衣服,奇怪,竟然除了外套和鞋子都在。再环顾四下,咦,这不是自己家里吗?

揉揉眼睛,捏自己一把,没在做梦。苏小蔓糊涂了,难道昨晚的是场梦?不过心里高兴起来,没犯下错误就一切ok了。于是,换上浴袍准备冲个澡,洗掉昨天的晦气,却没想一出卧室的门就惊叫起来,因为她看见,沙发上躺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再仔细一瞧,不是雍穆贝勒,而是楼上那个几乎日日掉衣服的宋斯如。

喊来了蓝沙,两个小女人左右出击,几乎是审犯人一样地盘问宋斯如。可怜宋斯如本来一场英雄救美到头来,如同自己是恶棍。

最后弄清楚了,原来昨晚宋斯如也在中央饭店里陪客户吃饭,远远看见苏小蔓却因为忙没来得及打上声招呼。后来宋斯如看见她被一个男人拥着往楼上的客房走,心里起疑,便走过去问。

几句话下来,那个男人露出马脚,一把扔下怀里的苏小蔓,夺路而逃。不过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苏小蔓已如同一个木偶,不醒人世了。

事实弄清楚了,审讯结束,宋斯如沉冤得血,蓝沙喜笑颜开,絮絮叨叨地说起宋斯如的义举,直夸苏小蔓碰见贵人了。只有苏小蔓摆了一张落寞的脸,泪水呼呼地往下落。这一场有惊无险,但毕竟心里还有些难过,一个人坐到沙发上呜咽起来。蓝沙拿眼瞪向宋斯如,宋斯如还处在劫后的余悸里,惶恐地看着她。蓝沙忍无可忍,“你是猪脑袋吗,还不过来?”

所谓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再加上蓝沙一旁的添油加醋说宋斯如如何的好,于是闲的时候,苏小蔓就邀宋斯如下楼来品尝自己的一手厨艺。有衣服落下来,照样收回。若是见着没洗干净就放到洗手间里重新洗一遍,再送上楼去。宋斯如谢不离口,隔三差五地请苏小蔓吃饭看电影,名曰答谢。

渐渐地,苏小蔓发现蓝沙口中所谓宋斯如的好,原来都是真的。除了经常掉几件衣服下来之外,其余的样样优秀:工作好,薪水多,人帅又不花心,晚上下了班就回来,不泡吧,不泡妞,不抽烟,不喝酒,而且还很风趣,简直一个标准版的老公。

把心里话告诉了蓝沙,这回蓝沙换上了一脸鄙夷的表情,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喜欢人家就去说,没有理由你不说别人就会知道。人家不是神,整一个木头疙瘩。”

苏小蔓立刻回击:“谁说的,斯如可有趣呢。”蓝沙不说话了,眼都瞪成了灯泡,如同不认识了一样:“苏小蔓,你刚才喊他什么?”“斯如。”苏小蔓回答。

可等到话一出口,蓝沙就从沙发上弹起来,大叫:“妈妈呀,肉麻死了,都斯如斯如啦。”

不过,喊归喊,背后如此称他,人前还是加上姓的。苏小蔓心里不塌实,因为宋斯如直到现在都没表明自己的态度。她问蓝沙:“现在我该怎么办啊?”蓝沙说:“你真听我的?”苏小蔓点头,蓝沙说:“好,那你就跟我来,我有妙计。”

但等到有一天蓝沙拉着她跑到KFC里,苏小蔓才明白,原来所谓的妙计就是她拿了自己的荷包去端了份KFC里最贵的套餐,美美地自顾自吃起来。满嘴的汉堡可乐味,将苏小蔓的嘴都气歪了。但更可气的是,她还信誓旦旦地说,苏小蔓你现在不吃,是为了后来比我更美美地吃。

风卷残云,转眼间桌子上只剩下了遗迹。蓝沙摸摸肚子,一脸意犹未尽地说“可惜,嘴有欲而肚不能。好啦好啦,别吹胡子瞪眉毛的了,要是让你家斯如看见,不要你了可别来怪我这个红娘。”

苏小蔓忍无可忍,恶狠狠地伸出双手作掐人状:“看我怎么修理你。”

蓝沙大叫着从位子上跳起来,说:“表哥你看,嫂子要修理我呢。”

苏小蔓回不过神,顺着蓝沙望过去,只见在她背后不知何时坐了个人。再一瞧,竟然是那个木头疙瘩宋斯如。

苏小蔓明白了,怪不得那天宋斯如会那么巧地在中央饭店,原来是蓝沙偷偷报告。然而苏小蔓心里又暗暗叫苦,得,蓝沙成了宋斯如的表妹,那自己对蓝沙说的话,宋斯如不也全知道了?

想到这里,脸红起来,想去拧蓝沙,但又一想,宋斯如的面前,还是要淑女一点才好。何况,来日方长,等有了正式名分之后,再修理她不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至于淑女,一辈子死缠烂打才成,这叫最毒不过妇人心。

蓝沙凑过来,那脸上的得意如何用言辞来形容:“嫂子,你和你家斯如慢慢吃啊,我家表哥也饿了半天呢。不过,我家表哥只是在咱俩合影里看到你,就费劲力气搬到你楼上去,可不要辜负他。况且,人家为你可不只请我KFC这么简单啊!”说完,不等苏小蔓与宋斯如反应,就风一样地扮着鬼脸跑了。

两个人尴尬起来,宋斯如一边数落蓝沙任性,说表妹打小就被惯坏了,从来都是风风火火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边又拿眼看住苏小蔓。苏小蔓的脸本来就被蓝沙气得一脸通红,刚才被人戳穿,又添一脸羞红。现在,宋斯如把眼看过来,更多一脸柔情的红。

她想,宋斯如你真是个猪脑袋,到现在这份上了,你还要我把话说开吗?心里着急,拿了话引他:“你,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这一回,宋斯如到是利索爽快,马上把话说出口:“我看你热得脸通红,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每次和沙沙来我都热得淌汗。”

苏小蔓昏厥。看来,蓝沙毕竟是他表妹,真的了解他,果然木头疙瘩一块。心里生气,转身往外走。宋斯如追上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苏小蔓甩开,宋斯如又拉住。再甩,却再甩不开,因为她感到,中指被圆圈套住了。心里奇怪,回头看,宋斯如一脸着急地说:“小蔓,别甩了,让我把戒指套对了你再甩行不?”

苏小蔓被逗乐了,扑哧一下笑出来。宋斯如看见她笑了,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说:“小蔓,你要是愿意,就搬上来帮我晾衣服吧。你不在楼下住的话,我的衣服就不用再掉下去了,天天楼上楼下怪麻烦的。”

苏小蔓恍然大悟,原来那件件从楼上掉下来的,哪里是什么衣服,而是一份木头疙瘩的爱情,只是他太笨,而自己又一直忽略了。不过幸运的是,到最后还是接住了。

苏小蔓傻了眼,她在心里想,昨晚是不是出了虎口,怎么又掉进“狼窝”了呢。“不过我喜欢这个‘狼窝’”,苏小蔓心里美滋滋的说到。

第12篇、人生故事考验爱情的手擀面

大二那年,她恋爱了。都是穷学生,恋爱中最奢侈的事情,无非是在学校对面的小餐馆里,点一盘鱼香肉丝,配一碗香菇青菜面,或者米饭。她是北方人,喜欢吃面;他是南方人,喜欢米饭。每次去吃饭,两个人总要为吃米饭还是面条争执半天。她被妈妈的手擀面宠坏的胃,一天不吃面就觉得索然无味。而他被大米养大的胃,少一顿米饭也觉得没滋没味。他们的爱情谈得并不顺利,总是为一些小事争吵,和好,再争吵,再和好,磕磕绊绊。

大四的中秋节,她带他回了老家。父母面前,男孩儿举止得体,谈笑风生。中午吃饭,妈妈特意做了她爱吃的手擀面。她捧着那碗柔韧爽滑的雪菜肉丝面大呼过瘾,又抱怨学校里的面条难吃,挂面比不上手擀面筋道,菜也咸淡不均,还是妈妈的手擀面香啊。一转头,却看见他对着那碗面,眉头紧皱,难以下咽,吃得痛苦万分。

她回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手。她觉得妈妈说得没错,爱是互相适应彼此包容,一个连一碗面都不能容忍的人,怎么能容忍另一个人?

毕业后,她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半年后,她常打交道的那家银行的职员开始追她。很老的套路,送花,唱歌,喝茶。彼时,她身边的朋友同事都出双入对,唯有她还是孤家寡人身正单。便由着他,闲时一起喝喝茶,周末邀一帮朋友去爬山郊游。

那一阵她的城市盛行农家游。去郊县,住农家旅馆,吃农家饭,摘西瓜桃子。他们也去了。那天中午,在农民家里,她居然吃到了久违的手擀面。是糊涂面条,纯正的豆面,纤细柔韧,与面条混在一起的炒芝麻和油炸花生米,上面漂着绿莹莹的香葱和芜荽,扑鼻的香。面还没入口,她就醉了。她吃得大汗淋漓,却看到对面,他面前的饭桌上,挑出了一堆的葱姜芜荽。他解释:我这人有个毛病,忌口,对葱、姜、蒜、花椒等一概不吃。

她一下子就没有了胃口。她是个热爱美食钟情厨艺的人,她不知道该如何和一个有着诸多忌讳的人生活下去。

她渐渐成了人们眼中的剩女,她也不着急,读书,做菜,看电影,日子过得平静安宁。后来朋友介绍了他,不帅,也没有很多钱,可她第一次看到他,就被他的眼神打动了。他的眼神干净、温暖、柔和,成熟而不失单纯,是历经沧桑后回归内心的安宁。

他们在一起,不在外面唱歌跳舞,也没有太多花前月下的浪漫。他也有一手好厨艺,常常,他们俩窝在她小小的厨房。炉子上炖着美味的汤,他弯着腰在炉前缓缓搅动,她在旁边慢慢地剥一棵葱,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空气里一丝一缕,都是恬淡温暖的家的气息。

知道她爱吃手擀面后,他就开始跟着她学。和面,揉面,擀面。到底是男人,手上有力气。他把一块面反反复复地揉,擀得薄而均匀,细如发丝。那天,吃着美味的手擀面,他感叹:“真没想到,我这辈子还会擀面条。”而她,在那碗热腾腾的手擀面前,忽然落泪。他着了慌,又是拿手巾,又是递手帕,语无伦次地说:“你别哭啊,是不是我擀的面不好吃?下次我一定努力擀得更好些……”

泪光中,她突然绽出一张如花的笑脸。她想告诉他,她要感谢这碗面,不过是普通一碗手擀面,却让她尝到了久违的爱情的味道。

第13篇、爱情故事爱沉默的女人更能吸引男人

“四小姐”是我一位老朋友,她喜欢享受男人,所以常常出入于高尔夫球场、网球场或室内游泳池边,她认为成功男士摄常出没于这些地方,她要的就是这类优秀男人,当然这必须以爱情的方式去拥有。看到帅气的男孩,如果有好感,她就“狠狠地看他一眼”,是的,只一眼,而且要别有风味地看,强烈地散发出一种信号——我喜欢!然后华丽转身,后面的事是帅男人的,如果他有颗勇敢的心,如果他也顿生爱慕之情,他会追上来的。看到有“成功肚子”的成熟男性,则要花一些心思,比如经常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或者坐在休息处的白色藤椅上看一本英文书籍,这时,她演的是哑剧,有情节,但朱唇紧闭,偶尔惊鸿一瞥,或垂落几缕秀发在眼际,营造一种期待的风情……

这样演绎“勾引”两个字,充满智慧,也不失浪漫。“四小姐”热衷于这种游戏,在她看来,选择男人有点像逛超市,一定要有琳琅满目之感,丰富自己的视野,这样才有真正的“选择”。所以,她认为还没有确认一个对象前,保持一种“勾引的心境”非常重要,如同身上发出的一种幽香,识货的男人会闻香而动,这时,你就可以坐享其成。只有时时准备着迎接着自己喜欢的异性,才会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发生,这是产生爱情最生动最浪漫的方式,金庸先生也曾透露说,他心目中最完美的爱情是“一见钟情一生相守”。“四小姐”终于在一个下雨的黄昏,遇见了一个老外,美国人,年轻有为,有近似彼特的帅气,和接近梁朝伟的温柔,当她雨中小跑时,那情郎拿着雨伞追了上来,一切水到渠成,她胜利地完成了金庸先生倡导的完美爱情的前半部分“一见钟情”,现在定居美国加州,听说,非常幸福。

“四小姐”是个有目标的新女性,像经营一项事业一样去经营自己爱情生活,这很新鲜。其实,很多白领丽人,都有这种生活主张,用慧心去期待爱情发生、创造爱情场景,当意中人出现时,他自然而然成了自己布阵里的男主角,按“四小姐”的话说,“他就这样成了瓮中之鳖!”勾引的最高境界就是这样,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切掌握在手中,遥控、做爱情的主人,最后收网!好像是被人追,实为自己的“修为”成果。确实,这些聪明女子是用心了,只不过,伎俩比较有女人味,方法更有的放矢,心态更健康开放……

所以,不要傻傻地守望着,不要愁怨地期盼着,不要盲目地等男人来“捡”,而是主动地勾引,然后看男人表演,最后由自己评估选择,不用一兵一卒,既享受了男人,又收获了独一无二的爱情,如此人生,美妙至极。

第14篇、爱情故事发哥发嫂相濡以沫29年

2015年5月18日,是华语巨星周润发60大寿。这天,发哥举办了一个简单到有些简陋的生日派对,但却感动了网友,也温柔了岁月。当日,蛋糕上写着陈荟莲对周润发的生日祝福:“老公,生日快乐,永远祝福。老婆”。

她是第二个“莲妹”

与陈玉莲缠绵恋爱5年终分手,与余安安轰轰烈烈地结婚又轰轰烈烈地离婚之后,周润发的情爱号快车开始驶向下一个驿站。

那次他在新加坡演出完,欲飞返香港。好心的朋友与他开玩笑,说有一好女子很适合他。周润发随机应变:“好哇,那就介绍给我好了!”

那姑娘接到电话不明底细火速赶到机场,只见她蓬松着短发,穿着T恤和短裤,趿着一双拖鞋,大大咧咧地与周润发算是初次见上了一面。直到飞机翱翔在蓝天里,周润发都还觉得好笑,雍容华贵披金戴银的女孩子倒是见识了不少,就还没见过有那么随意的姑娘。

回到香港,周润发把行李一放,赶紧打过去电话,与新加坡那边的她联系上。你来我往,时间不长,两人便已成无话不谈的知音了。她后来说,她当初看中的倒不是他是什么明星,而是觉得他那番风趣。以平常人的心态去看待恋人,这就对了。凑巧,她与陈玉莲只差一个字。

她名叫陈荟莲,小周润发4岁,父亲是体面的新加坡富商,叫陈首林。陈荟莲虽出身富豪之家,却丝毫没有阔小姐的架子。

真爱开始萌芽

历经沧桑,周润发终于明白,曾经轰轰烈烈爱过的人未必就能厮守一生,而有缘分的人,才是你该一心一意去爱着的人。而陈荟莲在和周润发的接触中,渐渐地了解了他的为人,两颗真爱的心开始萌动了。

终于有一天,陈荟莲投进了周润发的怀抱。消息传出,令新闻界和影迷们大惑不解。凭周润发的长相、名气与社会地位,难道找不到一个漂亮的女明星吗?而偏偏要找一个并不起眼的陈荟莲?而周润发却有自己的看法:“外貌漂亮的女性我见得多了,我现在选择女友的条件是内心的美。”

大明星林青霞见了陈荟莲之后,直言不讳地说:“陈小姐脾气很好,很温柔,发仔说什么她都静静地听着。这个女孩子真难得,发仔是找到了!”

他们成了“模范夫妻”

周润发曾大谈他的夫妻相处之道:“我太太就像我的一面镜子,看到她就好像看到自己。同她结婚这么多年,我俩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甚至最多都没有分开过几个钟头,平时假如不拍电影,我比较喜欢待在家里,不过我在家里很少说话,但是太太基本上是话说不停,有时会觉得有点烦,但听不到她的声音,又会感到不习惯。”

走出胎儿夭折的伤痛

作为华语影坛的一线巨星,周润发的片酬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一部电影,夫妻两人在房地产投资上也收获颇丰。就是这样一对夫妻,生活却十分简单以及原生态。在香港,市民常常能看到周润发乘坐的士、公交车,去路边的毛街坊店买菜及吃饭。

在娱乐圈,发哥是充满幽默感又演技精湛的巨星,发嫂是把关极严难缠难搞的“周润发经纪人”兼家庭理财师。周润发说:“每个人对快乐的定义不同。别人或许是赚很多钱、吃名贵鲍鱼、开名贵房车……我的快乐来自于平淡和简单,没病、没痛就已是上天给的最大恩赐。”

第15篇、爱情故事谁的爱情都不坏

感情也一样,你看满怀遗憾地表示“如今世上纯爱在哪里”的,往往是自己不靠谱错过了很多姻缘的准中年男女。我在夜总会里就听见不止一个中年男发出这样的感慨。

所以,隔着岁月回望,是安全的。时光遮蔽了很多东西,最主要的是让褪色的记忆不停地得以美化,又因为现实中的某种缺失,从而将关注更多投入过去,觉得真善美只有在那个年代和岁月才得以存在。我若见有人对过去的岁月无比想念推崇,总觉得他们下一句就要随口说出九斤老太的“一代不如一代”这句名言,更会联想到他一定在现实中缺失了什么,才肯投射到过去的回忆里。

记得看过一段语录体,有人问一位老太太:为什么现在我们的爱情如此动荡不安?老太太回答:因为过去的人,东西坏了想着怎么千方百计地去修,现在的人,东西有一点毛病直接就扔了。

这句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是啊,我们对感情太轻率了,动不动就分手,一点都不知道珍惜;你看老一辈人的爱情,是多么相濡以沫!说到这里,就不由得说到了父辈们的爱情,但基本上在脑子里都是固定观点吧,不信你马上说出你想到的那些词,是不是特别隐忍、忠贞不渝、同甘共苦、不动声色、情深不言、平淡是真?

那现代人的爱情呢?你是不是想说乱花迷眼、喜新厌旧、不知珍惜感恩、草率轻易、不懂迁就包容等等等等?

我想说的是,这都是想象。其实我从来都相信一件事,那就是人性。人性如天上的星斗,隔着时间也依然散发着同样的光辉。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这些灵魂里都有相似的地方。当我们读古诗的时候可以明了其中的情怀,读英文句子的时候也会为其中韵律着迷,那么在爱情上更应该是一样的。

忠贞或轻薄的人、草率或坚韧的人,任何时空都有存在,我并没有觉得如今的爱情较之父辈们就不值得一提。

相反,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怀念过去无公害的食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那时候根本就吃不饱饭啊。同样,就像那位老太太说的,为什么要反复修补一件东西或一段感情?因为那时候物质匮乏、思想保守,如果你不要这件东西,就一直没有东西用;如果你不要那个有问题的人,就很可能要孤独终身。如今多好,虽然看起来好像在很多人身上,感情呈现乱局,但毕竟已经有了选择的权利啊。

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爱人,甚至连爱人的性别都不再是很大的问题;我们相处相知,如果不合适做人生伴侣都可以另寻新欢,开始另一段美好的生活;就算已经共度人生,如果大家在同一条路上走得很艰难,依然还有再次选择命运的机会。

这虽然也许会有遗憾,不能成就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传奇,但即使是在唐朝的《放妻书》中也有写到:“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父辈们的感情,自有其动人之处。而我们这一代的情感,也同样是。我很不习惯将时间对立起来,一定要证明谁就比谁过得好一些。尤其是在爱情面前,只要爱着,就都一样。想到无论如何,我们起码比父辈们多一些自由,多一些选择权,就觉得已经是很好的人生了。

第16篇、爱情故事清白的结婚越高调越好

低调闪婚怎么就成小三了

去方鸣家吃中秋的团圆饭前,新媳妇思思好好地表现了一把自己的贤惠。完了洗碗收拾厨房,却听见厨房隔壁的小阳台里有人正在议论自己:“我发现这个新二嫂还真会表现自己。你说我二哥才离婚几个月呢,就又结婚了。要不是以前就认识的,能有这么快吗?”思思听出来是小堂妹的声音。

“难说。现在这世道,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崔翘当时要有这眼力见儿,你二哥还能和她离婚?”说这话的是表嫂。

门外天晴日朗,思思却觉得耳边阵阵雷声。我几时成了小三了?思思向来是洁身自好的主儿,一辈子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名誉。方鸣离婚时,她还不认识他呢。方鸣没听到这些闲话吗,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她真想跳出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可这些事能一是一二是二的说道吗?

思思和方鸣是相亲认识的,那时这个二手男刚离异没多久。28岁的思思在大家眼中俨然是剩女一枚,她自己倒不着急婚事,要不是为了让父亲放心,现在和方鸣也不过是点头认识的程度。父亲腰部发现了一个硬块,怀疑是肿瘤,女儿的婚事一直是他的心病。他看方鸣人品和条件都还不错,便催促思思赶紧嫁了。他们那一辈不也是婚后才培养感情的,日子过得不是好好的?

父亲要做手术,思思没心思办喜酒,方鸣则是不想宣扬自己是二婚,小夫妻低调去了三亚旅游结婚。可是这低调的闪婚,怎么就被理解为是小三上位了!

不是你想清,就能清

晚上,思思和方鸣说起堂妹和表嫂的闲话,方鸣却没当它是回事。“咱们是个大家庭,关系本来就不好处,你别管,反正平时又没什么往来。”

“那也不能无中生有说我是小三啊。”思思还是委屈,感觉特窝火。

“清者自清嘛,咱们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别人爱说什么咱也管不着。再说,就算我老婆真是小三上位,只要我自己喜欢,他们能怎么着?”方鸣握着思思的手就往怀里拉,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明知方鸣在和稀泥,思思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总不能逢人便说自己不是小三吧,那不成神经病了。前妻崔翘以前是很讨方家人喜欢,可她已是过去时。自己才是和这个大家庭长久相处下去的人,没必要去较那个真。

思思决定清者自清,这淡定却让周围人越发觉得那猜测是真的。尤其是方鸣和崔翘共同的朋友,看思思的眼神总带着点不屑和轻视。有一次她远远地看到方鸣表嫂和崔翘在逛街,对方似乎也看到了思思,像是故意躲着她似地拉着崔翘就往回走。

思思莫名其妙,我是洪水猛兽吗?就算你们原本关系就不错,也犯不着躲我呀。但她又能拿这些人怎么办,总不能因为自己嫁给了方鸣,就让表嫂和崔翘不来往了?

孤军作战是会产生怨怼的

思思开始恨当时的低调冲动。早知道会有这样的误会,当初她才不会急着结婚,她一定会要个像样的婚礼,免得大家误会丛生。

她对方鸣的态度也开始不满。有些事自己这个新人不好开口,方鸣就一点都没看出自己的尴尬和期望?

他情商真低到这种程度?

方鸣带思思参加朋友的生日PARTY。婚后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场合,思思特意打扮得很精致。她礼貌客气地和大家打了招呼,自以为表现得体,却还是听见洗手间里两个女人的闲话:“也就比崔翘年经点儿呗,我真替崔翘抱屈。现在的小三真汹涌。”

思思的眼泪扑簌扑簌就往下掉。她恨不得拉着所有人解释:我不是小三,我和方鸣是在他离婚后认识的。可是,旁人会不会以为此地无银三百两?

聚会结束后,和方鸣提起洗手间里的闲话。这一次,她尤其渴望听见方鸣能说点别的,能为她做点什么,可丈夫只是搂住她:“乖,我知道你委屈,别理那些女人,你越是反应激烈,她们会越是针对你。”

思思莫名心酸。只是让着忍着就能消弭流言吗?她也不是没试过在大家谈到自己和方鸣时插上几句关于相亲的事,可谁理会她?认定你是小三,你的解释就是掩饰。

如果方鸣能和朋友讲一讲他们的相亲经过,效果一定比自己的孤军奋战好得多。

谁说新人就不哭的

歌里唱“从来只见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思思却觉得自己这个新人哭的次数也不少了。

方鸣对她好,但他能让自己生活在真空世界听不到外面的一点议论?从失望到怨怼,思思不由得怀疑起这段婚姻。方鸣真的爱过我吗?我是不是他用来填补空缺的药?如果他真的在乎我,为什么我被当成小三,他却不帮忙澄清?

嫌疑是裂痕的开始。偏那阵子方鸣工作忙,总是加班到很晚。思思更加疑虑重重,一个清水衙门也会很忙?忙是不是借口,他其实是和崔翘旧情复燃了?

当方鸣又打来电话说加班晚回时,思思不想再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等到深夜,直接回了父母家。

晚上十一点多方鸣的电话才打来,得知思思在娘家,他

开始不高兴:“怎么事先没告诉我一声?见你不在,我紧张死了。”

“你紧张?”思思冷笑。十一点多才打来电话叫紧张?

“我这才下班。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突然回妈那儿了?”方鸣关切地问。

思思摇摇头,是他神经大条呢,还是他不在乎我?他真不知道我这段时间为什么生气吗?

第二天下班时,方鸣已经等在她单位门口了,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和方鸣正在闹矛盾,思思跟他回了家。但方鸣一副没事人的模样,让她无名邪火直往上蹿。

她痛下决心,如果方鸣再这么不考虑自己的感受和处境,那就离婚。当所有人误会自己的时候,她不指望他誓死捍卫自己,但至少也要用他的“螳臂”挡上一下,方鸣对这件事听之任之的不作为作风,让自己心寒。

电脑里有他们旅游时拍的照片,照片里的思思笑得非常灿烂,一脸新娘的幸福。那时的她绝对不曾料到,等待自己的是一顶小三的帽子。

两行泪顺着思思的腮轻轻滚落,她看着方鸣的眼睛问:“你真的爱我吗?”

方鸣一怔,“说什么傻话呢,当然啊。”虽然两个人是相亲认识,但他一直很欣赏思思的孝顺和通情达理。

“为什么我感受不到?我不知道我成为大家眼中可耻的小三你是什么感想,我只知道这顶帽子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思思的眼泪开始纷飞,“如果,我一直感受不到你的爱,我不确信自己能坚持下去。”

该宣传的该正名的,一块办了

方鸣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思思成了小三,自己也成了负心汉,他原本以为婚都结了,自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没想到却深深地伤害了妻子。上一段婚姻,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出轨才画上了句号。因为是二婚,他原本想低调地幸福,没想到众人把这种低调当成了他心存愧疚,他自己受些委屈没什么,可是,他真的不能再委屈思思了。

第二天,思思还在睡梦中,方鸣就把早餐端到床边,单膝跪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思思惊得张大嘴巴,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的意思是我们补办一个婚礼吧。我原本想二婚就不办婚礼了,可少了这道形式还真不行,咱们都看错了形势。正正经经的、清白的结婚是越高调越好。到时候我们邀请媒人做证婚人。”

看着盘子里香味四溢的煎蛋,思思松了一口气。她不指望靠一场婚礼就打消所有人的偏见给自己洗刷冤屈,但至少它证明了方鸣的态度:你不是替身,他愿意为你们俩的幸福努力。

心结去了,她也有心情小小地矜持一把,“求婚得有鲜花吧?”

“鲜花也就是个形式。”

“你刚刚说了,形式也很重要。”思思努力装出严肃的表情,心里的小人已经乐得打滚。让你们说我是小三,过几天,老娘这个正房就高调给你们看!

第17篇、爱情故事你在我心上

一天傍晚,我在公园散步,走到一丛凤尾竹旁,那儿有一对相拥的青年男女,我正想抽身离去,却听女的问:“你说爱我,能久远吗?”男的答:“爱到永远!”女的又问:“永远有多远?”男的说:“自然是到生命的终结!”

听到这里,我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篇短文中说,“永远”是指地球还能活的时间,其单位是“亿”。很显然,方才那位男青年对爱到永远的解释是比较贴切的。一个人爱一个人,只能爱到生命的终结,人走了,爱变成了怀念。

由那对恋人的对白,我想到生活中有些人相爱,并不把爱挂在嘴上,也没有爱到永远之类的海誓山盟。他们的相爱,不过是相厮相守、相互包容、把对方放在心上。

曾听一位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一所大学里有两位退休教授。他们结婚30多年,从未红过脸。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他们都相敬如宾,以“您”相称。每天晚饭后,总见他们相依相偎在校园里散步。每次经过小溪时,老先生总是牵着妻子的手,一步一步踩着石头走过溪流,这时妻子总对先生说:“谢谢您,有劳您了!”夫妻相互称“您”,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客套。一次,一位弟子见了,问老人为何这么客气时,师母说:“相互尊敬有什么不好?我们从未说过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但我们一直处得很好!”

老先生过世后,最后告别时,老妻拉起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说:“亲爱的,我爱您,我一直想对您说,你在我心上!”说完,失声痛哭。

在场的人泪湿眼眶。原来他们互称“您”,除了尊敬,更有一层深意——你在我心上!

“您”是一个上下结构的汉字,我们的祖先造字时就把“你”字放在“心”字上。

你在我心上,是一种相依相偎,是一种相濡以沫。真正爱一个人,最含蓄的爱,就是把对方装在心上。把对方装在心上了,何须再用“爱”字来贴标签?

你在我心上,是一种相互牵挂,相互在意。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出门时,递上一件外套;进门时,端上一杯热茶;烦闷时,送上一句笑话;生病时,喂上一杯汤药。这便是爱的注脚,其他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第18篇、爱情故事想如花先得成为一段锦

蝶变,往往要以时间作为交换。

很多年前我便认识她。那时我刚出茅庐,开始有大学女生慕名而来,其中就有她。

第一面我吃了一惊,想来想去,最客观的评价还是一个字:丑。农家女,矮个子,扁平脸塌鼻梁,皮肤黄黄,最触目惊心的是一口烂牙。她眼神诚恳,我却不知所措:能给她什么样的建议?尤其她还是专科生。

这听起来是一个输在起跑线上的人生:出身寒微,挣扎出鸡窝却离枝头远得很。到底是干得好还是要嫁得好?仿佛,她两者都没份。

后来没再见过面,只断断续续联系。她专升本了;又过两年,她留校当辅导员了;之后读研了……

不久前,意外地在一次活动中相遇。我先没认出她来,她报出名字,我再次吓了一跳。判若两人都不能形容她。娇小个子,身材很好,香奈儿小黑裙穿得玲珑有致,八厘米高跟鞋进退自如,发型精致,妆容得体。细看,五官仍平凡,肤质仍泛黄——但这有什么关系,白璧亦有微瑕。

她活泼了很多,常常大说大笑。

细问近况,原来她已博士毕业,现在大学教专业课。过了35岁,才嫁给大她一岁的同校老师,去年生了儿子。我问得直接,她答得落落大方,还诙谐地说:“我教育孩子的原则就是:人丑就要多读书。”

别撇嘴,说不过是一个励志故事。我看到的,是近在身边、活生生的人。

她曾一无所有,无背景,无学历,无颜值,只有不曾停下的双脚。我知道她爱过,但被嫌弃了,挫折感像砂粒磨损人的心,她不吭声,一直往前走,选择了最笨拙的路。

多么艰难的一条路,忍受寂寞、疲倦,同龄人有些嫁作人妻、相夫教子,有些在职场上尽情挥洒,有些吃喝玩乐、享受青春,她却只有一卷书一盏灯。读出来会怎样?是否一定有未来?她彷徨过没有,是否起意放弃过?

我想,她能确定的就是:心系一处,守口如瓶。

有人鄙视她,不过是个女凤凰。这里面有明确的歧视,但也可以视为嫉妒。

于是,她变美了,拥有那种“我知道我能够,没什么不可以”的从容气度。

当你还年轻,一切都居于劣势时,该怎么做?

可以赶紧找个男人。不管好坏,从此有人接盘了。你也可以偏执地想变美,防晒补水,每晚倒竖半小时蜻蜓,只为瘦腿。你也可以,像我说到的她一样,全身心投入学业或工作上,身心安泰之后,再从长计议。

常听女孩子说:读书没用,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还有人不以为然:提升了自己又怎样?还不是一样被男人挑来选去,皮肤也差了,年纪也大了,有什么优势。

也许她们是对的,但我认识的一个男人说:只有年轻男孩才不管不顾,只挑漂亮小姑娘呢;男人到了三十上下,都很现实,都愿意找家境好、工作好、能力强的,如果长得漂亮,就更好了。

除非天生丽质,生来就要成为艺术品。否则这世上大部分事或人,其实都以实用为主。美貌,只是锦上添花,你得先成为锦。

第19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爱恋那么少将就那么多

有句网络金句流行了好几年,“原以为嫁给你会为我遮风挡雨,可最后所有的大风大雨都是你给的。”精准刻画了女性的心态和在关系中的幽怨。

婚姻被我们称为“人生大事”。先不说我们这代中年人的父母辈及以前的老人,就说我们这些60后70后,依然还认为:孩子成家了,我的任务才算完成,人生约等于圆满了。

然而,这件人生大事并没有给婚姻双方带来可以和“大”相匹配的喜悦和幸福,男人女人都心怀不满,一两年短暂的甜蜜期一过,就开始了漫长的“将就”。

将就的婚姻为什么那么多?有各种各样的分析,都有其合理性。这篇文章我想从中国男人的“假自我”和中国女人的“放弃自我”“托付心态”来分析。

男人从出生就被寄予期望。小时候父母希望你成绩好,让他们能在亲朋好友那里长面子;长大后希望你有份好工作有权有钱,光宗耀祖让家族兴旺被人仰视。不仅亲人对男人寄予“顶天立地”的期待,社会同样如此。领导激励你:“男人就要成就一番事业,你要成为单位的中流砥柱。”

诚然,作为社会人没有谁能逃脱别人的期待,关键是中国男人从一出生就被别人的期待“喂养”,“假自我”越来越健壮,“真自我”越来越弱小。所以他们的常态是自动理解别人的期待,为满足这些期待活着,最后竟然形成这样的认知:为自己活那就是自私。

为了不自私,就事事按照别人的期待去做,甚至包括结婚生子这样关乎一个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的人生终极命题。

女人并不比男人幸运。从她们一出生就被定义为“别人的人”。这个定义耐人寻味细思极恐:承认你是人,但你要成为别人的人你才存在,再结合中国老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和并不老的话“女人嫁得好才是真的好”,我们不难想象,吮吸这种精神营养的中国女人普遍都有“托付心态”似乎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般理所当然。

而父母在评价女儿的恋人时,更多会掂量对方的工作、家境,因为他们要将女儿托付给“可靠的”男人免得吃苦受累。“可靠”易于量化的标准就是物质,“爱有几分?”他们似乎并不看中或者觉得难以衡量。很多女人在走進婚姻时,也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托付给男人,“我嫁给你了,你要对我好一辈子,要对我一辈子负责!”这是女人常说的话。

“假自我”的中国男人主谋,“托付心态”的中国女人自愿跟从,“让婚姻更多的成为感情的缔结场所,做彼此心的归属”胎死腹中似乎是必然。男人在意的不是“我够不够爱这个女人”而是“她符不符合大家认为的好”;女人在情感需求上比男人多,也许更在意“爱与不爱”,但一旦走入婚姻,传统婚恋观“喂养”出的心理模式,很容易就将她拉回到“天经地义”的价值标准里,家里的男人够不够好,“有情饮水饱”显然远远不够了,自觉不自觉要和“隔壁老王”比事业比收入。

那么是不是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的婚姻就是个无解的难题呢?

也许不是。我尝试着想象:男人转变一些男权社会的思维模式,释放下自己被长期压抑的情感功能,你并不是别人实现价值的工具,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也不是唯一的成功。还有一种成功是:你满足了自己的情感需要,和伴侣共同经营了充满爱意的生活,一生精神富足内心丰盈。女人也需要转变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定义,首先不将自己当附属品看待,当我们在婚姻中需要情感滋养时,去释放自己的主动性,也许当下的中国需要的就是女人在家庭中引领,构建充满爱恋的现代家庭模式。

第20篇、爱情故事婚姻里需要共事,不是懂事

每次跟大鱼谈完工作,他总要猛夸一阵自己的老婆。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大鱼结婚5年了,当年是老婆倒追的他。具体恋爱细节不清楚,总之大鱼从此被收服了,还把老婆当成了终极偶像。老实说,大鱼的老婆,长相一般,气质也一般,并且还有小脾气,不高兴的时候需要大鱼各种鞍前马后。

我们开玩笑说,大鱼是被下降头了。

大鱼自己说:“并不是。她身上最可贵的一点,是特别阳光,有那种热气腾腾、朝气蓬勃的感觉。你休息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绝不会让你休息太久;你忙碌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不会让你筋疲力尽。”

这让我想到,其实,在婚姻里,女人需要的并不是懂事,而是共事。

婚姻里的女人要知道,爱是许多情绪的共同体。情绪是会变的,但有一点是变不了的:当你们互相拥有共事能力的时候,你们在爱情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道保障。

你的懂事,可能会让你成为男人的附属品;而你的共事,却会让你在一段关系中不可替代。

什么是共事的能力?抽象地说,是既能在才华上做好互相补位,也能够让彼此相处不累;具體地说,就是当他发现,他能赚钱时,你也能赚钱;他在工作能力上有突破时,你的销售能力也让他瞠目结舌。

你的存在,不需要让他觉得你有多懂事,但可以让他觉得没有了你,可能世界会变得苍老,也会变得狭小。

很多年前,在旅行中碰到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他们曾经是学校的老师,后来一起辞职创业,办了一个化工企业。上个世纪90年代,辞职不像今天这样平常,而且还主动放弃了“铁饭碗”——可见他们当时下了很大的决心。

后来创业,丈夫负责技术和销售,妻子负责财务和行政。夫妻俩每天在厂里忙前忙后,不得不把家也搬到工厂,小孩一放学就到工厂来做作业。丈夫说:“她不能没有我,我也不能没有她。没有我,就没有优质产品;没有她,整个厂就没有秩序,不能正常运作。”

在创业的过程中,夫妻俩吃了很多苦,但一直相扶相持。后来,他们的企业成了整个县里的龙头企业。一直到他们50岁时,孩子出了国,他们把公司卖了,开始全世界到处去旅行,仍然恩恩爱爱、卿卿我我。

老头儿对我说:“用商业的话说,夫妻其实是利益共同体。两个人如果除去感情,还能用彼此共事来维系,会使婚姻更稳固。当然了,感情是前提,否则只是交易。”

曾经有人问我老公老陈:“是什么让你这么多年,还依旧对她保持情谊的?”老陈说,他从高中到现在,一直最欣赏我的一点就是:乐观。

“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依然可以笑嘻嘻躺下的人;是掉进坑里也不会哭,只会想办法的人;是就算快死了,也不会满世界说,我要死了,而是会想想最后一顿饭去哪里吃,穿哪件新衣服,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和她在一起,虽然早就没了轰轰烈烈,但依然很愉快,也不必担心自己倒下,因为她的办法永远比我多。”

懂事不是坏事,但婚姻里最需要的,是共事。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最好的女人,从来不是最懂事、最唯命是从的,而是能够一起风雨同舟,让彼此看到更好的世界的那个人。

婚姻,不是让两个人的世界变小,而是让两个人的世界更宽广,会共事的女人更好命。

第21篇、爱情故事我一直在这里等待你

A

杨蓓在三里屯和后海开着两家服装店,青春全耗在了生意中,好歹在30岁时遇到一份真感情,孰料梦碎得也快,恋人带着他的新情人去了重庆。她发誓去重庆找到负心汉,可偌大的山城,找个人谈何容易。

有天,杨蓓坐公交车,无意看到小偷摸包,正憋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便冲上前揪住小偷大喊捉贼,美女的义举招来全车人支援,警察随即前来处理,询问杨蓓时,她矜持地抬头,看到了一张久违的娃娃脸。就这样,美女杨蓓和她的片儿警同学寸鹏在山城重庆戏剧性重逢了。

住的是希尔顿,却要坐公交,长成林妹妹,还能打妖怪……寸鹏在单位食堂请杨蓓吃饭,饭菜未上,玩笑开得色香味美,杨蓓赌气便走,寸鹏赶紧认错:我免费导游,带你去洪崖洞、钓鱼城、瓷器口……

可一杯咖啡的功夫,杨蓓又改变了主意。“我要去腾冲。”只在杂志里看过一眼,却勾走她的魂儿。

第二天一早,杨蓓开门,差点和一个男人扑个满怀,正要骂人,看到寸鹏晃着两张机票咧嘴笑。杨蓓双眼一热,差点落泪。

B

“哥,这位是嫂子吗?”走出腾冲机场,杨蓓的脑海还蒙蒙的,隐约听见一个二十几岁男孩子的声音。“她是我北京的朋友!”杨蓓暗笑。

杨蓓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时已到了和顺古镇,她被安排在古镇最高点的一间民居,一块有些岁月的木板上写着:和顺朝阳楼。眼前的小桥流水白壁青瓦,和杨蓓想象中的腾冲一样。

这时,寸鹏相互介绍:寸翔,我弟弟;杨蓓,我大学同学。杨蓓热情递手,寸翔迟疑了一下,轻握,腼腆微笑,牙齿洁白齐整。杨蓓将哥俩支走,她说喜欢一个人玩。

夜晚的腾冲恬静清澈,杨蓓找到一个烧烤摊,点了一瓶当地人自酿的酒,老板善意地提醒,这酒喝多了易醉但不伤身,女孩子还是少喝点。

如果不喝点酒,实在对不起这良辰美景,半瓶酒下肚,杨蓓的身体开始摇晃,老板不无担心地问她,你的朋友在哪,我打电话让他来接你。

我朋友叫寸鹏、寸鹏……不,你给寸翔打电话,是他接我来腾冲的。

杨蓓语无伦次,说出寸翔的名字。老板迟疑一阵说,“可是那个做导游的寸翔,在我们镇上很有名喔。”

“是他!”杨蓓意识不清。不一阵,寸翔赶来,扶着醉意渐浓的杨蓓往客栈走,杨蓓看着寸翔,自得地笑,“竟然真的是你,小司机,大导游,片儿警……”寸翔不理会,锁好门,轻声离开。

凌晨6点,寸鹏敲门叫早,杨蓓用被子蒙住耳朵不理不睬,只听他在外面焦急地喊,“今天我弟弟带咱们游腾冲,错过可惜啊!”杨蓓迅速翻身起床,资深起床困难户,听到某人的名字,出奇麻利。素颜、牛仔裤、太阳镜,杨蓓跟着寸鹏登上一辆旅游巴士。

到达北海湿地,团友们纷纷下车拍照,寸翔在远处观望,跟游客保持恰当的距离,“寸大导游,谢谢你昨晚英雄救美。”杨蓓不知从哪里窜过来,突然的大嗓门吓了寸翔一跳。“没事没事!”仿佛帮助别人是他的分内事。

杨蓓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寸翔又开始专业地介绍,“你不去看鸢尾花啊?这种花相传是法国国王克洛维在受洗礼时,上帝送给他的礼物,从此鸢尾被视为法国国花!”

杨蓓崇拜地望着有点博学有点诗意的寸翔,却被寸鹏赶来,一把拉了过去。

C

弟弟主动辍学,去玉器厂做小工。哥哥顺利考上大学,弟弟后经培训成为一名导游。

但是,导游的职业经常让他忧伤,每次看到和父母年纪一般的叔叔阿姨,他的脑海里总要浮出父母的音容笑貌,此生,能有机会亲自带着父母旅游一次,该是多么幸福……讲这个故事时,寸翔一直微笑着。杨蓓心想,这家伙从哪里听来这么伤感一个故事。回头看寸鹏,泪流满面。

晚上,杨蓓又去那家烧烤摊,老板开玩笑,今晚可不要喝醉了,杨蓓撅起嘴巴,我有寸导游怕什么。老板盯着她乐呵呵笑了,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人家。杨蓓的心咯噔了一下,反问,“你说那寸导游家在哪呢,他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老板叹了口气,这孩子苦得很,是个好苗子,可惜父母死得早,他就辍学了,还供他哥读书。杨蓓的眼泪就稀里哗啦滚落,她很想马上见到他。

第二天,杨蓓早早收拾好,在门口等哥俩迎接她,上午第一站是购物,杨蓓买了一款翡翠玉扣。在美名远扬的樱花谷温泉面前,温泉控杨蓓居然弃权。乘大家都去泡温泉时,杨蓓将平安扣赠与寸翔,寸翔始料不及,坚决不要,看着寸翔着急推辞的样子,杨蓓突然抱住了他,一脸梨花带雨,贴在他的胸口。

寸翔,我喜欢你!

D

寸鹏泡完温泉出来,看到杨蓓的短信: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京!怅然若失之际,弟弟走来,将手中的平安扣交给他,让他转交杨蓓,寸鹏表情复杂。寸翔感觉得到,哥哥很喜欢杨蓓。寸鹏在大学里暗恋她4年,毕业后一直没联系,这次突然空降重庆,寸鹏欢喜得几夜未眠……可这一切像沙子从指缝里漏走。当天,寸鹏也离开腾冲。

送完客人后,寸翔骑着自行车回家,这时,一个衣袂飘飘的女孩从小巷尽头走来,寸翔眼睛睁大了,你不是回北京了吗?杨蓓撅起嘴巴,你哥这么容易上当,还能当片儿警?

两人坐在瀑布对面的石阶上,寸翔说,“你的玉我已转交哥哥还你了,我衷心祝你们……”杨蓓赶紧堵住寸翔的嘴,“我和你哥真的没什么,是好哥们!”

可我哥喜欢你!

杨蓓喜欢的是24岁的寸翔。“我愿意放弃北京的一切,来腾冲和你在一起!你只需点头或摇头!”杨蓓的眼里闪着盈盈泪光,寸翔决绝地摇头,说声对不起,便骑单车消失于夜色中。夜彻底地黑了,瀑布还在哭。

杨蓓回到房间,她全身冰冷,躲在被子里哭,哭完,在荒废已久的微博上倾诉,很快来了不少人围观,说既然爱了,就勇敢去追吧!可是,腾冲的阳光已蒸发了她的勇气,她不敢再向他靠近一步。

E

半年后,杨蓓已在和顺古镇开了家咖啡馆。她在盛开三角梅的屋顶花园逗猫、晒太阳,间或呆在店里,听南来北往的客人讲他们的旅行故事。

每天黄昏,她会躲在暗处,看寸翔带着一茬又一茬客人住进和顺朝阳楼,贴心的声音偶然被风送到耳际。杨蓓已感到知足了。爱一个人,不就是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安静地守望吗?

直到有一天,寸翔跑到楼顶,将杨蓓从摇摇椅上拉下来,“我哥出事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杨蓓简直不敢相信。

寸翔没有回答,拉着杨蓓到了机场,当晚,两个人来到重庆。大坪医院,病床上的寸鹏刚从手术室出来,有个眼睛红肿的女孩悉心照顾。大约半个小时后,寸鹏吃力地睁开眼,看到寸翔和杨蓓,欣慰挂在嘴角。他用全力将手心的玉扣交给寸翔。

“弟弟,好好照顾她!”说完,又闭上眼睛。

寸翔泪如雨下。病房外,女孩幽幽地说,今年九月,我和寸鹏已领了结婚证,打算元旦办婚礼前再通知你们。谁料他在执行任务时,被岁徒捅伤,幸好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

杨蓓拉着女孩的手鼓励,“妹妹,你放心,片儿警同学福大命大,以后有你们的好日子!”女孩破涕为笑,“你们也是,早点结婚喔!”

杨蓓的脸腾地红了,寸翔的目光也无处安放。

一个月后,寸鹏出院。杨蓓和寸翔返回腾冲,在机场,寸鹏穿一身警服,干练英武,他给弟弟和老同学行了一个军礼,然后拥抱寸翔,“弟弟,谢谢你当初成全了我的梦想。我不会愧对这身警服,我会做一名让你感到荣耀的哥哥。”

哥哥,从见到杨蓓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她了,是你成全了我。这些话,寸翔始终没有说出口。

飞机到达保山上空时,气流导致机体剧烈颠簸盘旋,乘客吓得尖叫,杨蓓头疼欲裂,呼吸困难,紧紧挽着寸翔的胳膊,突然很害怕失去这一切,她附在寸翔耳边问,“如果这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你最想说什么?”

“我爱你!”迎着杨蓓的目光,寸翔终于表白。

第22篇、爱情故事我为爱情流过泪

我出生的地方,是辽宁北部的普通小镇,有个杀气腾腾的名字:“调兵山”。传说金国大将金兀术曾在此地调兵遣将。我的家乡原本只是东北寻常小村落,从清末到民国年间都属于其他县域管辖,一直到上世纪因发现大量煤矿而开始逐步建城设县:先有大國企,后有人居小镇,居民除了本地土著,还有大量全国各地迁徙而来为大国企充当劳动力的外来居民,且很早就实现了城镇化。矿山、工厂、医院、学校……乃至政府部门设立之初也要和大国企二元并立,各有运转系统。

小镇并不能算广博深厚的土地与教育历史混合了人类欲望之后共同塑造出家乡人奇异的人格特性:并不出产诗情画意的文艺青年,也不出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的理想人类,貌似更盛产脚踏实地的欲望子弟。家乡人,以更急迫的进取心和拼搏心,携带着来自草根的莽撞和活力在全世界各地生根发芽,繁衍生息。

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是我高中的校友,比我低一届。我是他的学姐。他入校时,我已经读高二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也记不清了,反正有一阵子总有一个少年默默地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早晨又等在街口送我上学——这事其实挺可怕的,简直就像美剧《跟踪者》里的桥段,仿佛杀人戏序曲奏响!但其实我被尾随了并不怎么知道,偶尔看到他好像在等谁也觉得蛮奇怪的,“哎呦,好眼熟啊这个男生,哪儿见过,在等谁啊?”大概好几次以后才能把少年和自己做个联系,“妈呀,这人,不会是在……”

等我注意到少年时,他就不再出现了。反正他是很奇诡地默默出现的,在路上打过几个照面,没说过一句话。我们到底是怎么说的第一句话呢?真是记不得了哎!

后来我就住校了,每个晚自习结束都半夜了,每天早起晚归着实挺不方便,父母就让我住在学校宿舍,每周回家一次。当时有个同年级的隔壁班男生正在追我,各种关心各种飙存在感,我刚搬进女生宿舍他就让同班女生来问候,那种毫不低调地示爱也是蛮吓人的——我那个时代的男孩子一点儿都腼腆,青春期的天理正在起作用,男孩子之间的战争其实在十七八岁就已开始!一方面这种追求让人蛮陶醉,一方面也让人害羞和害怕。

我记得我拒绝该男生是在冬夜,他把我从自习课约到学校后面的半山上,寒风凛冽,天寒地冻,简直是杀人戏序曲再次奏响……当天我们两个在操场上打篮球,被同班的坏小子看到,冲我们喊了很令人崩溃的话,某少女当场就羞愧得哭了——当晚该男生就找我谈话,大意是,这有什么好羞愧,给我当女朋友不是蛮好哒?

不好,一点都不好!不乐意呐!

我自己也弄不清楚少女时代到底是个什么调调,可以很放松地和男孩一起玩,但是没办法以女朋友身份和他们当中的某个成为亲密小伙伴——我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优秀习惯一直保持了很久很久。

大约是当时,另一个男生也在追我吧?不显山不露水,既不强烈到让人害怕,也总是像一缕春天的小微风,不远不近地,撩着。

相比之下,我那个同年级的男生的爱慕来得太猛烈了。你可以想象一下在大学女生宿舍楼下摆蜡烛的弹吉他的,简直就是裹挟着舆论,汹汹而来,春风十里,吹不死你!

反正小学弟的名字我不知不觉就记着了。我们学校里有个校园广播,每周都出个几次声音,播一点同学们写的“我为祖国献石油”之类的青春文学(请脑补《夏洛特烦恼》里的校园广播),我恰好就是被学校选出来去读幼稚文字的女声优,而恰好恰好就读到了由这个曾经尾随我的小学弟写来的幼稚的小诗。我第一次公开念出他的名字,是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

唉,我的家乡啊,蛮不产出文艺青年,我们那儿的子弟习惯像二人转里演的那样直白求爱,比如追我的那个同年级的男生,会很直率地说,“妹儿啊,给哥当女朋友呗,哥稀罕你!”你拒绝他他也不会又哭又闹又上吊,而是洒脱地笑笑,“没事儿,妹儿啊,你看上谁了,哥帮你追!”

唉,反正我遇到了个俺们大东北“你瞅啥瞅你咋地”气氛之中脱颖而出的文艺范儿,还是小我一岁的学弟。会写诗、画画、唱歌,会用秋水一般波光潋滟的大眼睛深情地、多情地、一直一直地注视着你。

他写过很多很多情书给我。送过我他亲手画的水彩画,是家乡风物,寒冬的松树上站了一只长尾巴的大喜鹊。在我耳边唱过谭咏麟的情歌。送过我命运交响曲、孟庭苇的歌。我高考前一天,他巴巴地跑到我教室门口,手里捧着个迷你录音机(walkman),说,这个给你听,能缓解紧张。戴上耳机,按下play健,是小孟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每年过生日,都送一个八音盒给我。我有很多年,听不得喜鹊叫。听了就想哭。

我高考结束,暑期和他正式约会。他说,我第一次看见你,你正穿过咱们高中的篮球场,我就去问,那是谁?她叫什么名字?我要让她做我女朋友。

说这话时,我们坐在家乡唯一的山顶,并排坐在悬崖边的石头上,他皮肤黝黑又长又健壮的双腿伸在半空,太阳从背后照过来,把一对少男少女的影子印在崖底的草地上。

那年,我18岁,他17岁。

八音盒,依然躺在家乡老房子我住过的卧室的抽屉里。那些情书成摞成摞地挤在一只纸箱里,放在昆明我家书架最顶端的柜子里。自打放进去,我再没碰过那扇柜门。

我们最亲近的一次是某个冬天,他放寒假,我休假,他把我从冬雪的台阶上抱下来,抱在怀里,能听到他胸口里如烈鼓般擂响的心跳阵阵。

我有很多很多次梦见他,梦见他站在类似商场的上升下降的扶梯上,他从上面下来,我从下面上去,我们错身而过。

某次,在睡梦中被哭声惊醒,清清楚楚地听到有人,在一小声一小声地抽泣,心想,是谁?谁在哭?伸手到脸上,发现正在哭的人竟然是我,大波大波的泪水从眼角如溪水般涌出,一直流到枕巾上。

他曾经是那个我无法提起的名字。

我们交往了两年?还是三年?某年夏天,我在福州接了他一个电话,从那一刻起,再未相见。

我最近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从一个完全想不到的人口里,“某某,他现在在某某城市。是当地的地产商。”天哪噜,那个城市,我去过不止一次。他高中毕业在上海读最好的大学,学土木工程。

我们都害怕过早地被某个人标记,一直心怀期待地盼望着更好的将来。留在家乡或者散落在东北各地的家乡子弟,他们当中最优秀、最有才华的青年才俊,大半进了政府部门;而我曾经深爱过的才情少年,他成为地产商!

一想到这其中的种种离奇,简直想要仰天大笑:上天啊,你还真是毫不吝惜地使用我们这些昔日的纯洁的心怀理想的少男少女——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想要过得稍微有尊严点还真没他路可选,我辈当中最优秀的青年们要么汇聚在在政府部门成为食税阶层,要么成为地产商。只能说,我们身上都留下了来自时代的深深的烙印。

东北男生一直对我有着神秘的吸引力,每次看到来自家乡的后生,都觉得对方既性感又陌生,既熟悉又完全看不懂。

我毕竟是个小镇青年哇,曾在小镇得到过人生中最强烈的一段爱情。也是家乡凛冽的冬风和当地人二人转般热烈的地域性格给了我蓬勃的生命之火,当世界的纷繁复杂在眼前徐徐拉开,潜藏在内心的以好奇为燃料的小火苗便如沐春风般左右摆动,必要亲自试试这人世间的每一缕春色、每一缕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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