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原著》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第2篇、爱情故事200封情书
他没有想到,相处五年的女友会见异思迁。但他也认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一些女孩子已经现实到了可怕的地步。那天晚上,他本希望与她好聚好散。他没有想到,她会带着那个大款一起来见他,他更没有想到,她会与那个肥猪一样的男人一起羞辱他。
男人的尊严让他怒从心起,他顺手摸到了一根钢管,向他们一阵猛击。
他因故意伤人罪获刑七年。
他才过完25岁生日;他在那家人人都艳羡的公司才上了一个月的班;他的老父亲也刚刚在村里因他扬眉吐气了一回……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全部黯淡。
他被送到自贡一个劳改农场改造。随着身后那厚重的铁门“咣当”一声合上,他拥有的一切就都消失了。他感觉自己已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
9月的一天上午,他接到父亲的信,父亲在信里让他好好改造,并鼓励他说,七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外面还有很多机会等着他呢。看着信,他死水一般的心没有一点起伏。下午,他与其他囚犯一起到田里收割玉米,边割着玉米,他边琢磨着,七年呀,七年时间,外面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不觉流下眼泪,透过泪光,是闪着白光的镰刀,他忽然想到,这么锋利的刀刃,在动脉上割一下,一切痛苦就都解脱了。他一阵兴奋,闭上双眼,一道银色的光弧划过……
“李军,你的信!”刚划出一半的光弧,在他手里改变了轨迹。上午刚接到父亲的来信,怎么又有信来呢?一种奇怪的感觉把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他从管教手里接过那封信,信封上不再是父亲那熟悉的笔迹,字迹很娟秀,看邮戳,是从离家几十里的彭州寄来的。他一阵好奇,小心翼翼拆开,把信读完,他惊呆了。
天呐!这封信竟是一封情书。
信是这样写的:
军哥:
你好!
我是一个暗恋你多年的女孩,今天冒昧给你写信,是因为我一直对你情有独钟。
以前,你有女友,我以为这一生都失去了爱你的机会,我曾为此十分苦恼。如今你的人生进入低谷,也许你会觉得你自己这一生都完了,可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你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纯朴、善良并富有上进心的男孩。
其实,犯了错误是可以改的,摔倒了,再爬起来会走得更稳健,对吗?至于我是谁,你不用问,等你刑满后,你就会明白。总之,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啊,我会一直等到你出来的!
一直深爱着你的女孩
捧着这封字里行间充满爱意的信,他怎么也舍不得放下,读了一遍又一遍,大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没有想到,这世间除了父亲的关心,还有一位陌生姑娘在暗恋自己。他忽然发觉天那么蓝,玉米秸那么绿,一切都生机勃勃起来。
从此,大墙内的他开始有了一份含情脉脉的牵挂。
从第一封情书以后,每隔3天左右,就会有一封写着“彭州市”却无具体地址的情书如期送到他的手里。女孩的情书和父亲的家书一起鼓舞着他洗心革面。
他不断反省自己,积极改造,不久竟成了整个劳教农场的先进典型。
第三年冬天,他与管教外出返回农场的路上,途经一条小河时,看见一个小孩落水,他奋不顾身地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孩子救起。为此,他受到了特殊嘉奖,心情激动的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
由于表现突出,在入狱第四个年头的春天——在收到那个女孩第200封情书的时候,他被提前释放了。出狱那天,他小心地将那200封“情书”装入了口袋,并下定决心要找“她”好好过日子。可是并不很大的彭州,他怎么也找不到自称一直暗恋着自己的那个“她”。
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他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来之不易的工作让他万分珍惜,他兢兢业业,不久,就得到了公司的提升,并出资将他送去学习,引来不少姑娘的追求。但他却无动于衷,在他眼里,所有的姑娘都不如狱中一直给他写信鼓励他的“她”。对他而言,“她”是自己一生的惟一,但他一直因为找不到“她”而痛苦着。
见到儿子的痛苦状,老父亲再也沉不住气了。父亲对他说:“其实,那些信都是我写的。我是怕你出事后一时想不开,又找不到更合适的方法来开导你,所以,就想出了这个主意。”父亲最后说,怕他认出是自己的笔迹,每次给他寄去的“情书”,父亲都是先打好了草稿再请人誊抄,然后到三十里以外的彭州,把信投进邮筒……
真相大白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扑通”一声跪在了父亲面前。
第3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七夕
她扳着手指数着日子,今年的七夕可以和他一起度过了,她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于是,那份喜悦被她挂上眉梢,涂在唇上,像鲜亮的唇彩,欢天喜地的时不时的从唇彩里溜出一串优美的歌声。
她喜欢数日子,尤其是她生命里那几个重要的日子,在他们聚少离多的日子里,重要的日子在她生命的时光中渐渐的轻了,淡了,因为她知道,对她来说只有相聚才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日子了。
她憧憬着两个人的七夕,因为太多的日子都是她一个人走着扛着,有些凄苦有些累,但她骄傲她是军人的妻,很多时候她都坚强的走过,脆弱的时候就和窗前的星星说说话,寂寞的时候就拼命的看书或洗衣服,一绳一绳的衣服宛若飘飘的彩旗,在亮丽的阳光下晾晒着她的孤单和凄寂。
七夕近了近了,她想这个七夕不再是一个人的了,也不再是别人的了,她终于有了自己羡慕已久的鹊桥相会的七夕了,所有的日子她都做坚强的女人了,这次也小鸟依人似的浪漫一遭。
她盼望的七夕终于到了,而他却在这天和部队领导下连队检查工作,她哭了,平常经历多少苦难都不流泪的她,终于哭了,她委屈的无声的流着一串一串的泪,在他走后。
望着街上那些幸福的女人开心的捧着鲜花,看着男孩子抱着大束的鲜花奔出花店,兴匆匆的样子,让她想象着在桥边等待他的漂亮女孩,而她只是一个人,本来是两个人的七夕,却又成了一个人的了,她期盼,失望,挣扎,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不知道一个人在七夕的大街上走了多久,她累了。回到家,一个人喝了很多酒,她说是因为小时候的七夕夜,她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黄瓜架下偷听了女郎织女的情话,所以让她过一个人的七夕,算是惩罚。
她去吼歌了,在歌厅一个人吼到凌晨两点,她疯狂的吼歌,却没能吼出心底的苦痛。
她想,人应该学会遗忘,忘却那些对别人来说的快乐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只会给自己带来伤。
她打开关了一天的手机,上面有他发来的短信七夕快乐,她泪流满面。
第4篇、爱情故事雨泪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 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第5篇、爱情故事花儿般的谎言
晨曦下,一个很小但却装扮的很有情趣的鲜花店。
花朵中,一张被黄的花、粉的花、白的花……映衬的可爱的脸。
这真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弯弯的眉毛,不大却始终微笑的眼睛,微微翘起的鼻子,嘴角间流露着天使的灵韵,棕黄色的卷发又为她带来一点透着可爱的妩媚。总之,这真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
每天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那扇圆弧型的窗,她要让这些沁心的香甜带给每一个过路人。然后在阳光亲吻下嗅着一朵朵绽开的花儿,那是她的最爱。
花店里的她有一个谁都不曾诉说的秘密,早晨只要不看见那位送花的少年,一整天都无精打采。而只要瞥见黄色单车上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心跳就会加速,面颊上总会泛起圈圈的红晕,随着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红晕也有节奏的扩大,就像往平静的湖里投了一粒石子一样;直至变得滚烫。她那双微笑的双眼也变得羞涩起来,极不自然的与他打个招呼。当然,只是一瞬,连五秒钟都不曾超过。
因为,那不只是一双清澈的眼睛,还有着比磁铁大很多倍的引力,她怕被吸走;但她梦里已经无数次的与他近些再近些……
他很特别,他或许称不上“帅”,但是阳光、健康、活力、间歇的沉默,恰到好处的微笑,早已俘获了女孩的心。
他在一家大型鲜花公司做工,他的任务就是往各小花店送花,他是多么的爱他的工作啊。不仅有娇嫩欲滴的鲜花为伴,还有每天早晨拂面而来的清爽的风,掺杂着花香的气息,和缓缓上升的太阳,还有一个美丽、纯洁、不谙世事的花儿一般的女孩。
他每天早晨都要往她的花店送花,这是他多么渴望且喜欢的事情呦。他真的喜欢上了她。不!更准确的说是爱上她了。这种感觉只有他自己明白。但又能怎样呢?他不会在她的店里多呆一分钟,甚至不会多看一眼那双饱含着微笑的多情的眼眼。他只能这样做,因为他不会说话,他是一个哑巴,所有的不幸缘于三岁时的那场重感冒。
但这又怎能阻止她对他火一般的爱恋呢?恰恰相反,一种母爱般的怜爱又总是周而复始的流淌在她的心间。“他需要爱,需要照顾,需要用心去呵护。”
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三个月,熟悉的人、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眼神、熟悉的花儿。在与往常相似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场真实的话剧。女孩向男孩走近了一步,把一张粉红的心形卡片递给他,红色的小花巧妙她固定在上面,组成“我爱你”三个宇,还散发着玫瑰的清香。
男孩的嘴角动了一下,随即用笔在反面写下八个字:“我不能毁你一辈子”。转身,飞一般地跑了去。单车上的他忘却了一切,任风吹干泪水……
第二天,他来到她的花店门口,如往常一样。店关着门,三个月来第一次关门,惟一与往常不一样。他诧异了,慌忙向她的左邻右舍比划着,打听她的情况,最终他得到了证实,女孩生病了,就住在附近一家医院里。
他拿起车筐里最漂亮的那束玫瑰花,奔向医院,奔到了他心爱的人面前。医生说女孩由于高烧过度,语言功能丧失,再也不能说话了。
女孩看上去很虚弱,但看到他,微笑的眼睛里透露着惊讶和欣喜。很吃力地招呼着他坐下,从枕下拿出一张纸来:以后的日子让我们携手走过,好吗?我爱你。
男孩抱起了女孩,就如抱着他一生的幸福。
婚后他们如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般幸福。男孩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和女孩一起打理着属于他们的花店。良好的口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几十家连锁店也为他们带来了不菲的收入。事业虽然耗费彼此很大精力,但他们的感情依然如初恋般真诚与热烈。结婚三周年,他们痛痛快快玩了一天,并且约定晚上交换礼物,这是他们自结婚起定下的誓言
空荡的客厅飘着淡淡的饭香。女孩无比幸福的脸上挂了些许不安。男孩出去了许久,还没有回来。只要他一回来,女孩就会像往常一样飞到他身边,挽住他的脖子,送给他一个轻轻的吻,并且送给他一个最好的礼物。她会小声地告诉他,他就要当爸爸了。一想到这,她的脸上就会掠过一丝微笑,甜甜的,从眼睛、嘴角传递到周身。
可是为什么他还不回来呢?他说拿上礼物马上回来,让她等他。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响起那熟悉的脚步声。她焦急了,时间一分一分过去,她的担心一点一点增加。就夺门而出的一霎那,电话铃响了,她差点晕倒在地上。天降噩耗,她最亲爱的他出车祸了。就在他们花店门口。
他遍身血迹。无数滴的血喷洒在玫瑰花上。花儿并不是整齐的一束,而是巧妙地扎成一个“心”形图案;中间黄色的玫瑰有些变形,但依稀可见大大的“爱”字,在红色玫瑰簇拥下更加显眼儿;他受到强烈的撞击,但仍然紧紧地抱着99朵花儿。
她哭得跟泪人一样,她抱着他的身体,一如原先他抱着她一样。
“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一句话,全场人都惊讶了,包括她的爸爸妈妈。
原来,她瞒了所有人。原来,她可以说话。原来,她根本就没有哑。
三年来,一个正常人一句话都没有讲。
第6篇、爱情故事咫尺天涯,木偶不说话
“她”叫红衣,“他”叫蓝衣。简陋的舞台上,“她”身穿大红斗篷,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呀,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演出两三场,在县剧场。木椅子坐上咯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万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
都正年轻着。她人长得靓丽,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聋哑,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
待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他早早去排队,买了,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牛皮纸外面,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都是热乎乎的,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等到舞台布置好了,回头却不见了他的踪影。去寻,却发现他在剧场后的小院子里,正对着院中的一棵树擂拳头,边擂边哭。
白日光照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不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以为白日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慢慢地,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后来,剧场转承给别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改天,他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就有一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
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是外贸加工的,不一会,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是煤气中毒。送医院,男人没抢救过来,当场死亡。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
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他对她的老母亲“说”,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牵起她的手。
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复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厚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眼盈盈。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第7篇、爱情故事真的,我爱你,单恋
在别人眼中,你是很多人迷恋的对象,在我眼中,你是万人迷,但我,却只能站在你被人捧得高高的舞台外围外默默地看着你。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最好的男性朋友,2年多的时间,从普通,成为挚友,然后......没有然后了。
你的生活总是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而我,却不清楚我是不是那一群人的其中一个.........
在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篮球场上,你那叛逆的染发令人注目,你那冷酷的表情令我不屑一顾,在那时,你在学校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到了高二分班,意外般,你和我分到了同一班上,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或许很多人对你都很在乎,但我却毫无反应,你那染色的头发,或许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对你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厌恶.......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句话是在Q上说的,从那时开始,我和你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你也越来越了解,后来,我们第一次出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这也是我一次和女生单独去看电影,看上去好像这都是所有爱情的开始,不过,事情并没有像平常剧情的那样发展,后来我们看了好多次电影,到现在,我们每一次看的电影票根我基本都留着,其中有2场的票根我弄丢了,我郁闷了好长时间。高二,我对你没有意外般有了感觉,但我人有点自卑,而且因为你的相貌,你的人气,我可以夸张地说--没敢高攀你,还有那时,我大多数是因为样貌而喜欢上了你。
到了高三,很辛苦的一年,但我对你的感觉却是有增无减,每天上课,我都不时看着你的背影,我习惯了,每天一回到班上看的第一眼就是你的位置。我很疼你,每当有好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分享,每当我父母送餐来的时候,就算我吃不饱,我也会尽量留一些带回去给你,呵呵,每次听到你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高兴,看着你吃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我会开心一整晚。那时,我开始关注你的心情,每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想安慰你,但很多时候你身边总是有很多人做了我想做的工作。高三那年,我真的很想陪你多一些时间,于是,后期,中午我和你一起留在了班里,虽然没有了休息我有点难受,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高兴。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有一段时间你崴了脚,行动很不方便,于是你要求我背你,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虽然表情是不愿意的,当你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那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全世界都背在了身上,那时每晚,我都会等你,等你复习完的时候背你回宿舍。
2月14日,是大年初一,也是情人节,那天,我根本没奢望能和你一起过,但那天,我确实和你一起过了,你说要花,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当我拿着一束花出现在餐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我脸发烫,当我在餐厅等了两个小时,你出现的时候,我把花送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的表情,我还忘不了,后来,走到街上,你拿着我送给你的那束玫瑰花,我站在你旁边,街上行人羡慕的目光都看了过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很幸福。
或许,很多人都发现,我很喜欢写东西,水平从一般,到现在还能过得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你写的日志之后,我对你的文笔感到很惊讶,对我来说,以你平时的性格,居然能写出这么感性而且优美的文字,我对你i又多了一份了解,同时,我觉得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我也不断地写,私底下偷偷地写,为了,就是能和你拉近一些距离...直到现在,别人有时赞赏我的文笔的时候,我再看看你很少有更新的日志,我觉得,距离并没有拉近了多少.........
和你聊天,是一件辛苦的活,呵呵,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聊的不是那种很普通的话题,是聊一些很深奥的问题,在没和你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情商还是可以的,人生道理也懂很多,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你比起来,差太远太远了........于是,每次和你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想很远,为的,就是不让我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害怕我一旦跟不上你的节奏,你会永远都不再跟我聊这些特别的话题,毕竟,特别的话题不会和每个人都去说,而且,在你的圈子里,我想也没人能够像我一样跟你聊这些,幸运地是,我还能跟上你的节奏,这一聊,就是两年多,也是因为这样,我平时想事的时候都是想得很远,这些,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你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你的样貌。
第8篇、爱情故事这一刻来的有些突然
小杰(化名)是我的室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是个地道的小帅哥,关于他的故事,我也不知如何去评论。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而言,刚进大学多少都会有些耐不住寂寞,我这是个悲剧,抽象的外表否定了关于我的爱情的一切。但他不一样,一个帅小伙,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
刚进大学那会儿,他看上了班上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那个女孩蛮漂亮的,当然现在她依旧还是那么样,只是我有些看腻了罢了。那时,他有些青涩的展开了爱情大作战,那时看来,那事情似乎是成了,毕竟两人整天都黏糊在一起。可没过多久,两人就分了,女孩看不上他。第一次,他失恋了。没有经验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只能说些那个女孩不怎么样的话,还有什么:离开了一棵大树,便拥有了整个森林;别再一颗树上吊死,多试几棵树之类的话。那时事情也就淡了,正当那时,5班的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他失恋的时候对他表白了。当时他很纠结,不想因为失恋的纠结去害了那个女孩,也就多次回绝了。当时他经常问我要不要接受她,我当时只能说,要是喜欢就接受。最后他还是困在班上那个女孩子的囚牢里,回绝了5班的女生。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去年六月份,他总算坚强的从失恋的囚牢里勇敢的走了出来,看上了家乡的一个女孩子。那时他可真疯狂,有了一段不完整的爱情后,他对爱情变得更加珍惜了。每天泡在网吧里和那个女孩子聊天,大把大把的钞票都交给了网管了。要放假了,他和我交了底,说回去后就把关系确定下来。
九月份来了,事实证明他真的很厉害,关系也就如他所说的确定下来了。自从那时起,寝室里的单身又少了一个,寝室里的三个好哥们,就我一个单身了,不过我也不急,必进长得有些抽象,我也改变不了什么。
分隔异地的爱情,从那时开始,踏上了长征。从那时起,他买了电脑,每天腻在寝室里,偶尔也会小吵一下,不过也算过来了,关系也算稳定,不过他的话费就有些hold不住了,不过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这不是问题。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较迟,女孩子都比较奇怪,我那位还没确定关系的女孩也不知哪根筋不对,跟我小吵了一下,不过还好,及时的‘赔罪’也就应付过来,同一天的晚上,寝室里另一位和他的挚爱也吵了,而且其凶险程度,把我吓得连游戏都不敢玩了,安静的看着,生怕他们怎么样了,我可是很不情愿看到这样一对绝世的情侣完了。但我没有意料的是,那晚,小杰也出了问题,但是小杰是一个比较深沉的男人,吵得不很凶,我也就没在意,直到昨天我才知道,他俩分了。我当时蒙了,也没见他们怎么吵,怎么就分了呢?直到那时我才留意到,他已经三天没有出过寝室楼了,今天的课也翘了。以前为了女孩把烟戒了,如今又拿起了香烟,一个人,在深夜燃起……
虽然不能说小杰是一个非常痴情的人,但也是一个很不想错的男孩子,连他都得不到爱情,我开始有些动摇了,到底什么是爱情,女孩子到底需要什么养的男孩子?算了,还是写一首诗吧,这也是一个文笔很淡的兄弟唯一能做的事情!
《问情》
一句两句三四句,唯有情深造绝句。
一段两段三四段,世间真爱最难断。
往昔求爱爱无缘,今朝何事绝两岸?
窈窕淑女君子球,缘尽情断空白头!
第9篇、爱情故事锁的爱情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小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过。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面,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年过八十岁的女作家告诉我,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女作家的初恋故事。
第10篇、爱情故事瑜伽爱情,发一个悠长的呆
有些爱情,虽然时间太长,机会无数,却从不付诸行动。
这个世界那么多,而她需要的那么少Y
海欣是瑜伽馆的女教练,自学瑜伽近十年,只是因为喜欢。
海欣瘦瘦的,漂亮的童花头,一笑起来脸上有小涡儿,羞涩的模样。谁也看不出她有过短暂的婚史,没有孩子。因为感情的失败才开始接触瑜伽。这也是一种缘分。
她说她曾有一段灰头土脸的岁月,但是过来了。人不都有坎吗?都得过。
学员们来练习时,她总喜欢提前打开音乐,高山流水的爱尔兰风笛,清清淡淡,让大家静下来。在她的世界里,慢下来缓下来进入到一种境界,便是世间的大事了。
几乎都是女学员。绝望主妇和劳累白领占绝大多数。上月的一天,来了一位近四十岁的男学员,海欣奇怪,但没好意思多问。男学员学得认真,姿势不错,有点功底。他不怎么说话,有时望着海欣,出神的样子。
过了一个多月,圣诞节前夕,好友月华电话里说:海欣,跟我去参加一个饭局,打扮漂亮点啊,有重要人物出场。
海欣不置可否,可拗不过月华。她穿上长麻灰衬衣,外罩黑色长袄,脖子上缠绕着青苔绿褶皱长围巾,就这么去了。月华拍着她的肩说:怎么这么素。海欣笑笑:不就一顿饭吗?
去了本市档次较高的上海菜馆,里面很有品,青砖长窗,熨得雪白平整的桌布,灯光的角度让人的脸色温润。
海欣在人多时几乎不太开口。只听月华突然神秘地讲:你们猜我这位朋友做什么的?大家眼睛转向海欣,猜来猜去,都猜不着。只听一男子讲:瑜伽教练。
海欣抬眼看他,似曾相识。月华说:刘处长真是好眼力。刘明笑笑:我去过她的瑜伽馆。海欣惊了一下,抬眼细看:平头,素格灰蓝衬衣,外罩黑色风衣,目光利索温和。是他,那位唯一的男学员。“刘处长大忙人,还有如此雅兴。”一桌人打趣。刘明说:我在部队时非常喜欢运动,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去了印度,有幸结识了那里的瑜伽大师,很受启发。回来就想练一把。没想到,今天真幸运,碰上海欣教练了。
海欣有点害羞地微笑,垂下了头。人和人的相识很偶然,一切自有天意。海欣在她三十岁那年,遇到了刘明。
这个男人在宴席当中,眼睛一直盯着她。她有感觉,红了脸,只能闷头喝酸奶,纤长的手指把玩腕上一只冰白玉镯。这个细节没逃过刘明的眼睛。
日子过得那么快。每天上课,冥想,阅读。对于海欣来说,这一切就是所有。这个世界的信息、地产、股票,所有的狂轰乱炸的资源、争斗与她无关。这个世界那么多,而她需要的那么少。
月色清明,漫山遍野都是今天Y
元旦前一天,意外地接到刘明的电话:海欣,今天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顿饭。他没说他是谁。海欣却一下听出来了。他们像认识了多年的朋友,一句话就有着难以言说的默契。
海欣居然没犹豫答应了。放下电话,她这才想起晚上有课,忙联系另一位教练调了课。
刘明来接她。海欣又低头,刘明微笑:我带你去一家菜馆,你一定喜欢。那是一家会所制的餐厅,种满翠竹的后院,四壁落地,天顶上也是玻璃,碰巧落了点雨,一切都是有意境的。
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刘明谈起与瑜伽大师在菩提树下长聊喝茶;讲他在庙里凌晨醒来,天空的光影和晨课的音乐声,耳畔的鸟群划过空中;讲他在那里对生死人世有了新的见解;讲他喜欢有瑜伽气的女人,那么静那么好……他几乎一口气讲下来的。
海欣很难想象刘明有这样的一面,不知该用什么话来答。最后,他说:我是个双面人,在你面前,我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讲,平时我话不多。他望着海欣:你知道我对你的印象为什么深?你身上没有钱味儿。海欣使劲闻了闻:真的吗?她居然也有这么放松调皮的一面,在第一次跟她吃饭的男人面前。
她有分寸,但她真的很喜欢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这之前,她对刘明一无所知。后来,月华碰到她,神秘地笑:刘处长对你很有意思啊,席间一直看你,你的好机会来了。月华自然不知刘明已单独约她。她介绍起刘明,说他居高位,却不流俗,还说刘明对易经感兴趣,毛笔字写得很好。
海欣暗笑,这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只是他为什么对她有兴趣?也许只是新鲜。
刘明自然有婚姻。大概,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婚姻就是一种亲情,很难说好与不好,细水长流地过日子。刘明曾提起过他的婚姻,说女儿已读大学,妻子病退在家。谈起婚姻,他没有任何隐晦。
刘明很少再约海欣,海欣倒是有了隐隐的期盼。这男人符合她的想象,他们是一类人。她有些看不起自己的期盼。
四月的一天,刘明突然来找海欣,脸色苍白:帮我个忙,我马上要飞海南,妻子生病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她,不知你答不答应。海欣意外,但马上点头。
海欣第一次去了刘明家。那是一幢有些年头的房子,有着环形的窗户。家里很简单,刘明的妻子清瘦干净,坐在窗前打点滴。看到海欣,她微笑:刘明说找了个同事来照看我,我说不需要的,只是他放心不下,麻烦了。海欣也微笑,不多言。
照顾刘明妻子打完点滴睡下,她去看刘明的书房,看他写了一半的毛笔字“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书柜里是佛经、易经、禅修的书,还有老版的《红楼梦》。这书房让人恍惚。
海欣在厨房里炖汤,朝西的厨房,光影拉出很长。她打开旧收音机,在播齐豫的老歌《一亩田》,发了一个悠长的呆。汤炖好,安顿刘明妻吃下。
她回去时,天已黯淡,风吹着,有些凉。那天,她没坐车,走了三站路回家。记得月色清明,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一生一世不过如此,人为什么还有挣扎Y
一个月后,海欣发现瑜伽馆的学员增加了很多。
瑜伽馆她与朋友合伙开了很多年,生意不好不坏。她不是有野心的人,把喜欢的事变成职业,能糊口就行。可是,最近好像宾客盈门。她觉得意外。
刘明约吃饭时,随口问了一句:最近有人去办卡吗?海欣说:不少呢,我正纳闷。刘明笑说:上次一个朋友在行业协会上班,我随口推荐了你的瑜伽馆。海欣笑了,这男人帮人还真不露痕迹。
她想了想,扬起头有些调皮地说:无功不受禄,我怎么谢你。刘明笑:小事,你还帮了我大忙,这算什么。饭后,他们在街头分手。海欣散步回家,她在橱窗的玻璃里看到了自己掬满笑的酒窝。
一年过去了,海欣和刘明很少见面。
海欣利用长假去了趟印度。她看到随时随地躺在阳光下、摊开身体睡觉的人们,放松而舒展。没有焦虑和未来,只有当下的幸福。时光的印痕,就是慢慢地看着时间过去。她在恒河边看人们沐浴虔诚的洗礼,光线慢慢隐去,她泪如雨下。
一生一世不过如此,人为什么还有挣扎?
回来后,她给刘明发了短讯:我终于知道你喜欢印度的原因。刘明电话响起:我一直在联系你,我要见你。不容置疑。
刘明带她去了一个茶馆。海欣更瘦了,眼神却亮。刘明望了她很久,说:近段时间太累,想见你。海欣一愣,发现刘明又黑又瘦,状态不好。那天,刘明少见的沉默。
不久,海欣听月华讲了一件意外的事,刘明竞选一个职位,各方面呼声都很高,最后却被删下来了,很受打击。海欣明白了他累的原因。下班时间,他来上海欣的课,坐在那一言不发。这是他的一个放松地,没人会注意他。学员散去,刘明还坐在那里一动未动。海欣心疼了一下,可她怎么安慰他呢。
那天分手时,她对他说:人活在这个世上,十有八九不合人意,但你可以选择一种态度,虽然很难,很抱歉,我不能帮到你。刘明望着她:看到你,我就很放松,这样就好。
一个月后,刘明接到调令,到另一个市挂职当县长,三天后就启程。他等于彻底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有些故事,没有开始,就要结束。对于隐忍的人,时间太长,机会无数,却从不付诸行动。
临走前,刘明见了海欣。他把一张印度瑜伽学院的一月学习券交给海欣,说:这地方不错,你应该去,它属于你。海欣流泪了。
刘明从来不会表露感情,这是唯一的一次。他对海欣说:我能否抱抱你。在暗夜的街头,他们轻轻相拥,那是他们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拥抱。
第11篇、爱情故事跟我走请穿平跟鞋
勇往直前的高跟鞋战士
争强好胜的前半辈子,她永远踩着高跟鞋去开会、谈判、加班、训人。那一双双闪闪发亮、永远走在潮流前端的高跟鞋,好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她永无止息的战斗力的一部分。
她得理不饶人的气势,严于律己、苛以待人的威风,完美主义心性,不把事情做到100分决不罢休的执拗,既让她步步高升,也让她在朋友圈里四面楚歌。
曾经,她与儿子的班主任较真,弄得儿子和班主任都下不来台。曾经,她毫不客气地指出婆母娇惯孙儿的做法不对,说宠溺突破了她的规则,把老人气得回了老家。曾经,她斥责丈夫对小叔子的援助是“好心养了一个长不大的熊孩子”,让小叔子和丈夫一脸尴尬。
好友得知这些冲突的真相,调侃他,“哥,你怎么娶了一盏不省油的灯?这样容忍她,到底欣赏她哪一点?”
话音未落,就听见高跟鞋蹬地一阵爆响,她来了,瞪视对方,“我这灯,灯芯粗,油盏大。人家是茶杯口大的油灯娇娇弱弱,我这是水缸大的油灯磊磊落落。人家光辉三五年,我能灿烂一辈子。我自带油来的,又不费你哥一滴油。姐就这样,你休想改造我!”
她旋风一样走了,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他苦笑着对好友说:“看,这就是她的真性情,麻利爽脆,坚强能干,绝不拖泥带水。”
自打20岁穿上高跟鞋,她就是战士,如今简直已经晋升为战将。她可以穿着高跟鞋去跑步,去拔河,去打乒乓球……看看她小腿上绷着的那股劲,每根韧带、每条肌肉都好像在开誓师大会……想想都替她累得慌,在单位既运筹帷幄,又身先士卒,回家还要操心费脑,永不消停。既然她已经下班回家了,为何不脱下战靴,回复柔软呢?
好友想了想,“你买几双平底鞋给她换脚呀。她一回来,你就在大门口拦住她,半蹲下来当换鞋小厮。”
不再踮脚的平底鞋生活
做丈夫的果然去买鞋了,出差意大利,花去一大笔欧元,替她买了一双平底罗马鞋。她看到鞋就苦笑,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绑带,谁会系呀,谁耐烦系呀。他迅速蹲下,握住她的脚腕,“别动,我帮你穿。我特意在意大利跟女店员学过。”
她刹那间安静下来,任由他在脚背、脚腕上穿系那些复杂带子,纤长的皮条穿梭打结,让脚腕内侧麻酥酥的。她猛然记起自己怀孕七个月之后,也穿过一阵子平底鞋,他也是这样半蹲着,帮她系好球鞋鞋带。
她的心迅速软下来,从现在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他头顶心冒出一茎白发,孤零零一小撮,像一株特别敏感的芦苇,抢先嗅见了深秋的气息。她嘴上依旧不服软,“穿了这么多年高跟鞋,一换上这种,走路都找不着重心了。万一磕绊,你负责?”
“是1。59米。”
出门散步。因为猛一换鞋,找不到走路节奏,她始终紧挽着他的臂膀。看她前所未有的小鸟依人,他忍不住撸了一把她的头发,“我们人类,从猿猴进化来的时候,就不曾天天踮着脚过日子,现在,你也尝尝返璞归真的滋味。”
她不作声,暗中承认他讲得有理。
给你换根细灯芯
现在,每当她在家与婆母、儿子针尖对麦芒时,他就过来,不容分说拉她离开,拉她换鞋,拉她出门散步。
她感受到脚原先在尖头高跟鞋里挤胀得不成样子,伸进宽绰平底鞋中多么舒畅。就像紧紧团捏的小馄饨下进汤里,脚弓上的筋肉舒展开,瞬间接到地气;又像奄奄一息快翻肚皮的鱼,游进了熟悉的水里。
舒服呀,她能感受到仲秋的风在每只脚趾上拂过,夜晚的凉爽浸透了完全放松的脚腕。是的,只要换上平底鞋,她就能感觉到从膝盖到脚腕,从足跟到脚趾,每一缕肌肉都不再剑拔弩张。相应的,她看世界的视角也宽展、平易、柔情荡漾。一直燃烧着的神经,一直吹毛求疵的大脑,一直放不下的求胜欲,都调整到休假状态。
她与他在明净月色下走,嗅见了木芙蓉特有的干爽、温润香气。他感慨说:“忽然秋意就浓了,一年又要过去了呢。”
她也莫名有了感伤:“转眼人到中年……我这不省油的灯,就这样烧掉了半缸油,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他斜睨她,“忽然反省了?”
她停下脚步,瞅定他,认真问:“我晓得自己的毛病。工作上严苛待人惯了,也把这种命令人的毛病带到了家里。你有没有嫌弃过我?”
“没有。我就是想把你的灯芯换根细的,让你烧得久些。”他忽然握紧她的手,“能得100分你决不许自己得95分,把自己置于那样六亲不认的境地,很伤身的。我可不乐意我80岁的时候没有你陪。”
她再次嗅见木芙蓉温婉的香气。他不会说甜言蜜语,这句话,已经是表达的极致。这些年,他们各忙各的,很少有这样心灵交融的时刻。
不能再过一盏油灯同时燃两三根灯芯的生活,与和他相伴这事比起来,那些奋不顾身与人斗、与自己斗的好胜心,显得多么乖张,多么没必要。同样的目标,也可以换一种温婉、宽展、平易近人的方式去解决。为何不从今日起,在内心深处也换上一双平底鞋?她静默地想着这些,微笑爬上了嘴角。
第12篇、爱情故事两段互不相干的青春
我和晨,只见过一次面,而且那时还是懵懂少年,对于我们之间与生俱来的相似,一无所知。但她却是我的亲生妹妹,真的。
那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事了。母亲在接连生下两个女儿后,终于对又一个接踵而至的丫头,感到了厌倦。这个女孩,在母亲的怀里,连奶都没有吃上一口,就被一个陌生的女人,踩着惨淡稀薄的月光,悄无声息地抱走了。我那时并不懂得大人的忧愁,看到休养中的母亲,吃喷香的鸡蛋,便不觉流了口水。母亲看见了,总是叹口气,招呼我坐到床沿上,将鸡蛋一块块地夹给我吃。我吃到幸福处,总是会问:那个小妹妹去哪儿了呢?母亲从来都是语言含糊地说:当然是去她最想去的家了。这样的答案,并不能让我满意,我所需要的,是具体到细枝末节的描述,就像透明糖纸上清晰的底纹,或是空气里飘溢的年糕的芳香,而母亲所能给的,则只是一个秋日落光了叶子的枝杈,光秃、冰冷、黯然无光。
10岁那年的夏天,我跟随父亲,第一次进城去卖雪糕。收摊的时候,父亲看看箱子里不多的几个雪糕,便安慰已是热蔫了的我,说:再坚持一会儿,等到了你远房大伯家,就可以吃了。我就这样一路挂念着那几个雪糕,挨到了城里一栋漂亮的小楼前。出来迎接我们的,除了父亲所说的大伯大妈,还有一个大约7岁的女孩。女孩子的小得意,让我迫切地想要与她分享父亲留下来的宝贝。没成想,她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便大声嚷道:我才不要吃这样的雪糕!站在她一旁的她的父母,含笑看着她说:挑拣惯了,什么东西,都非要最好的,换一家,都养不起这样的丫头呢。而我,并没有因此坏了吃雪糕的情绪,我甚至有些兴奋,想,这个骄傲的丫头竟然不与我争抢,真好。
那个午后,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雪糕。回来不停地拉肚子,但在母亲的责骂声里,我还是想念起那个面容秀气的女孩,想起她细细手腕上叮当作响的银镯,她歪头看人时,眼睛里的漠然,她扔得满地都是的文具,她房间里堆满的毛毛熊。她生活得像一个公主,而我,却是因为几支雪糕,便被母亲训斥。第一次,我感觉出生活给我带来的惆怅和空茫。也是第一次,我隐约从父母的谈话里得知,那个女孩,就是7年前被抱走的晨。我记得父亲在夏夜里细碎地谈起晨,说她与母亲一样,爱挑拣,吃饭也不专心,言语亦是刻薄,活脱一个母亲的翻版。母亲躺在凉席上安心听着,突然便翻个身,将一旁昏睡的我,拥进怀里。
我此后再没有见过晨,但却断断续续地,从父母的口中,得知了关于晨的许多消息。她在我风尘仆仆地为了高考赶路的时候,疯狂叛逆,与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四处骗亲戚的钱花,毫不惧怕父母的责骂;私自逃学去部队里找做军官的哥哥,又差一点儿爱上一个文艺兵。家境的优越,让她无需像我一样,为了一份安稳的工作,为了让父母过上城市人的生活,而拼命地念书,直念到最明亮的一段青春,落满晦暗的尘埃。我终于如愿考入大学。那一年,晨也初中毕业,在哥哥的帮助下,勉强去了一所技校学习服装设计。
彼时我依然自卑,在热闹的人群里,常觉得有无处可逃的孤单。而惟一可以拯救我的,就是写字,不停歇地写,将内心郁积的所有的恐惧、忧伤和怅惘,都用文字,来一一消解。爱情,只有在我的小说里,才会繁花似锦,一片妖娆。也曾经有过喜欢的男孩,但皆因自己的慌张躲闪,而擦肩错过。比我小了3岁的晨,在另一个城市里,却是俨然成了爱情高手。常常带不同的男孩子回家,但并不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生出纠葛。她只是享受爱情,享受被男孩子呵护的感觉,具体这个给予爱的男孩是谁,她则不去关注。青春于她,如一块巧克力,绵软,香甜,而且,永远都会有人主动地跑来买单。
我在这样沉默又倔强的前行里,用文字,慢慢擦拭着一颗卑微到泥土里去的心。当4年的时光逝去,我收获的,除了文字,还有自信从容的芳华。一个从乡村里走出的女孩,她贫穷,她胆怯,她无所适从,但最终,她还是褪去了这层灰色的外壳,在耀眼的阳光下,露出色彩绚丽的翼翅。而晨,在技校毕业后,终因专业不佳,屡遭辞退。最后,她结交了一个有“能力”的男友,干脆丢弃了工作,只过逛街上网的自由生活。不久,她的男友生意亏损,急需用钱,晨将自己的所有,都借给了男友。而这所谓的男友,也就在此时,销声匿迹,再无踪影。晨在无人相助的异地,被网吧老板赶出,最后身无分文,又差点儿被人骗走,是好心的民警,帮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许久都没有她的消息的父母,这才知道她在外所受的苦头。
母亲向我讲述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始终是感伤的。这个一出生,便与她的生活再无交集的丫头,以为会自此从心里彻底地忘掉,但还是像那零星的一点儿小雨,偶尔落在肌肤上,便倏地一下,将那微凉浸到了心底。晨,这个与我们素不相识的女孩,却是因为那流淌的血液,而被我和母亲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装作漠不关心地频繁提及。
后来,我研究生毕业,在喜欢的城市里找到一份喜欢的工作,又和喜欢的人相守在了一起。而那时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的晨,也即将结婚。听说,新郎是一个极普通的男人,与晨曾经接触的那些张扬的男孩,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母亲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那个胖丫头,终于肯安心嫁人了。我诧异,想起十几年前见过的那个秀气柔美的女孩,便说:怎么会是胖丫头呢?母亲叹气说:她自回来后,便懒于做任何的事情,当然就很快地发了福,大概,比你要重40多斤吧……
很多年前的那个自卑的女孩,怎么能够想到,她与晨,从同一个原点出发,划出的,竟是这样两段互不相干的青春。而那繁华的,终会陨落;那寂寞的,也终会闪烁。而年少的岁月,就这样结束了。
第13篇、爱情故事爱的速度
那天,她从菜市场买完菜回来,走到距离自家楼房的马路那边,突然看见3岁的儿子正爬到没有栏杆的阳台上。
那是一幢三层建筑物。按最迅捷的速度计算,从楼下跑到楼上,尚需一段时间,何况她当时还在马路的这一边,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去抱下儿子。
她的心猝然悬在嗓子眼儿,紧张得窒息了一般。她清醒地意识到儿子一旦跌下来的最终结果:即使不摔成肉饼,也会摔个头脑迸裂!她像一尊泥塑木雕,立在那里痴傻了一般。
在她看见儿子的同时,儿子也惊喜地发现了她。她下意识地摆摆手,示意儿子赶紧爬下阳台,离开危险地段。
可是儿子却错误地理解了她手势的意思,作一个拥抱的姿势向她扑来——儿子一脚踩空,跌了下来——
“儿子——”
在那一瞬间,她的一声杜鹃啼血式的尖利呼喊,宛若鹰隼的长喙,扎破了所有人的耳膜;又如一只小鸟,扑打着银白色的翅膀,剑一般划破了城市的晴朗上空。所有的行人和车辆,立时便都像患了一过性的意识丧失,刀切般地定格在那里。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人们似乎都看见了她的儿子所处的绝境。有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有人眼睁睁看着她的儿子在空中划一道优美的弧线,若一只翻飞的小燕子,倒栽着跟头跌下来。人们知道那个场面将惨不忍睹,个个都埋下了头。
但谁也不会想到,就在他们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却有一道黑色的旋风,从他们眼前呼啸而过,绕过所有的障碍物,穿过一条十几米宽的马路,向她的儿子坠落的地方冲去。
当人们愣怔过来的时候,发现她正跌坐在地上,3岁的儿子在她的怀里哇哇大哭。
儿子安然无恙。
她却脸色惨白。
好奇的人们纷纷围拢上去,问长问短。有的对她惊叹不已。又有的对她表示怀疑。因为按照距离和坠落速度,她根本不可能赶到并稳稳接住。可是当时的现场,除了她又没有第二个人——不是她,还会是谁呢?
当人们再三询问时,她却嘴唇乌紫,汗珠涔涔,蓦然晕厥过去。在众人的积极抢救下,她才苏醒过来。
人们坚信她救下儿子是确定无疑了。
多少天来,人们一直对这件事情非常感兴趣,街谈巷议,沸沸扬扬。
后来,市电视台知道了这件事,决定以《母子情》为题,拍摄一部反映社会伦理教育的片子。
导演循着人们提供的线索,找上了她的家门。只是再三央求,却遭到她的满口拒绝。导演又提出给她一笔丰厚的拍摄酬金,她仍是闭口缄默。街道居委会的人也对她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她思忖良久,才没带任何条件地答应下来。
导演请来了特技设计师,依照她的儿子制作了一具形态逼真的模型。可是在投拍的时候,怎么也达不到预期效果。尽管她拼命冲刺,气喘吁吁,总是距模型坠地后好长时间才能赶到。导演很着急,试拍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后来干脆又找来一名运动员作为她的替身演员。但运动员使尽浑身解数,仍是不遂人意。
人们永远没有看见那个真实的坠落过程。
第14篇、爱情故事相濡以沫61年,这才是值得刷屏的爱情
1930年,物理学家周培源留学归来,在清华任教,是物理系最年轻有为的老师。这年,周培源已经28岁了,终日忙于物理研究,婚姻大事依然无暇顾及。
一日,好友刘孝锦说要给他介绍对象,几天后就送来一沓相片,照片上都是她在北平女子师范大学的校友。北平女子师范大学是当时中国女子的最高学府,里面的女学生个个才情不凡,周培源一张张翻阅过去,指着其中一张说“就是她了”。
照片上的女孩是学校里的公认校花,那天她和7位好友同游颐和园,拍照留念,随后照片流出,被刊载到了小报上,时人称之“八美图”。周培源看中的正是“头美”王蒂潋。
两人在刘孝锦的撮合下,很快第一次见面了。席间,周培源见她不怎么吃,以为女孩认生不好意思,就拼命给她夹菜。后来,王蒂潋说:“那天的菜只是不合胃口,这人真真的傻气,我明明不吃韭菜的,却使劲拣给我,碗里的韭菜都堆起来了。”傻里傻气,倒真是细心可爱,自从认识后,两人就约会不断。
婚后,周培源安心进行物理研究,家中还添了两个可爱的女儿,更是美满。
然而婚后第3年,王蒂潋患上了肺结核。这在当时几乎是绝症,王蒂潋被迫与家人隔离,在香山眼镜湖疗养,与清华相距甚远。家中只剩下周培源抚养两个幼女,他既当爹又当妈,周末还要去探望病妻。往来五十里,周培源全靠脚下的一辆破自行车。一年来,风雨无阻。
爱情的伟大,在病魔面前是无力的。饶是国际一流的物理学专家周培源也对妻子的病情束手无策。他只能为妻子请最好的大夫,尽可能地多鼓励她。谁知一年多的时间,奇迹来了,王蒂潋转危为安。
1936年,周培源利用休假时间,赴美参与爱因斯坦亲授的广义相对论讨论班。
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正酣,美国当局急需人才。周培源先后收到美国国防委员会、海军总部的留用邀请,就连移民局也大开绿灯,要为其全家办理在美永久居留权。周培源一笑置之,于1937年回国了。
这时候,清华南迁,与北大、南开合办“西南联大”。周培源一家就赶往昆明,住在山村里,刚诞下第3个女儿的王蒂潋身体虚弱,周培源又接过了家里的重任。晚上婴儿哭啼不停,他就抱着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哄睡了女兒,再赶紧开始备课。妻子半夜醒来,见他还在埋头研究,望着周培源消瘦的侧颜,她只能起身倒一杯热水递过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一杯水也是妻子对丈夫疼惜的爱。
他们本可以在美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至少不用在战火中流离失所、朝不保夕,但他们不约而同地做了后一种选择。在他们身上,有种“士”的精神。
有一天,周培源回来牵了匹马,还兴冲冲告诉妻子,给它取了名字叫“华龙”。头一回听说马还能有名字,王蒂潋依然觉得这位学贯中西的物理学教授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你买匹马做什么?”“骑呀!我可有座驾了!”这里离学校远,周培源凌晨5点就得起来赶路,有了马,以后就快多了。从此,他早上先骑马送女儿上课,再骑到学校教书。整个西南联大都知道周教授有匹叫“华龙”的马,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周大将军”。
有时候,周大将军在教室上课,马就拴在外面,学生也会不时替他看看,马还在不在。
有一回,因学校有事,下班晚了,山路陡峭,马蹄打滑,周培源连人带马摔到沟里,第二天还是照常上课了。在西南联大期间,周培源要照顾妻子、接送女儿。他在学校方面也是授课、研究两不误,培养出一批中国近代科学家,比如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杨振宁、“近代力学奠基人之一”钱伟长、数学家陈省身等。
后来,周培源被调到北大,住进了燕南园,庭院中种植了很多花,他侍弄花草时,总称家里有“五朵金花”,女儿们占了四朵,还有一朵是妻子王蒂潋。
家里这么多女儿,他都天天挂在嘴边,还编了一首顺口溜:“老大我最疼,老二我最爱,老三我最宠,老四我最喜欢。”对妻子王蒂潋,他更是几十年如一日地宠爱。每年春天,举家踏青,他都要一路牵着她,生怕磕着碰着。身后拎着郊游装备的女儿们总是“嫉妒”地说:“对不起!麻烦你们两位分开一会儿,帮我们照看一下东西。”
周培源爱花,后来,王蒂潋脊椎损伤瘫痪在床后,他就再也不愿独自出门赏花了。他觉得在家守着老伴,是比出门游赏风景更值得的事。
王蒂潋并不是依附着周培源的女人,她在当时也是鉴赏水平很高的收藏家。自1950年起,王蒂潋就利用工资收藏古代书画,在她的影响下,周培源也喜欢上了收藏。两人颇有几分李清照、赵明诚“赌书泼茶”的趣味。
1988年,两人将珍藏多年的145幅珍品无偿捐献给国家,按照如今的市值来算,总价值恐怕累计上亿元。无锡市人民政府在博物馆内特设“周培源王蒂潋藏画馆”。
这才是最好的爱情。我爱你,不会使你变成和我一样的人,但我们会探索同一种爱好,发现更多生活的乐趣。我们的名字将连在一起,不只是结婚证,不只是墓志铭。
周培源每天早晨都会对王蒂潋表白一次“我爱你”。
后来,王蒂潋瘫痪在床,他的话就变成:“你今天感觉怎么样?腰还疼不疼?别怕困难,多活动。我爱你,60多年我只爱过你一个人。你对我最好,我只爱你!”这时候,他们都已经是耄耋老人了。
周培源的右耳在50来岁的时候就失聪了,说话音量会不自觉比一般人高。于是,每天早上他都对着王蒂潋“大声表白”,震得女儿们都能听见,连邻居都知道了。而且他是标准理科生,每天早上说这段话,一字也不改。王蒂潋有时候怕女儿们听到,就嗔怪:“你好烦啊。”
王蒂潋打电话通知国外的女儿时,再三嘱咐:“送他走时,不要穿西装,中国人要穿中山装。”
等到女儿回来,她又让女儿帮她写封信,“培源,你是我最亲爱的人,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收信人是“挚爱周培源”。细心折叠,放在了周培源身上的口袋里。
这话在今天看来,不够直白,但那一辈的中国女性何其含蓄。他们都把爱融到日常的行为里,这恐怕是她一生中对丈夫说出的最深情的情话。
2009年6月22日,王蒂潋对女儿说:“我又梦见你爸了,我要跟他去了。”
16年前,她曾痛哭:“不讲信用!说好先送我,可你连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连再见都不说。”16年后,她终于跟最爱的周培源在天堂团聚了。
他们相识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不离不弃、举案齐眉走过半个世纪。他们的爱情不只有两个人,更有对国家的责任、民族的情义。因而,在他们百年后,仍旧值得被后人铭记、瞻仰。他们的爱情才是真正的官宣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