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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经典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26 13: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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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遗憾终生只为爱

1940年4月的一天,19岁的波兰小伙子别莱茨基正在奥斯维辛镇的家中睡觉,突然闯进了一伙德国兵,以怀疑他是“抵抗战士”为由将他抓走关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

在集中营,他没有名字,只有一个243的编号。那里时刻被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当时流传着一句话:离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唯一通道是火葬场的烟囱。

1943年9月的一天,别莱茨基在二号集中营的一个储粮仓库干活时,偶遇一个漂亮的犹太女孩,她向他送来一个美丽的微笑,顿让别莱茨基如触电一般,便找机会与女孩秘密接触。两人在交谈中得知,女孩叫齐布尔斯卡,1943年1月和父母、两个哥哥和妹妹同时被抓到奥斯维辛二号集中营,父母和妹妹被直接赶到毒气室杀死,两个哥哥也患病相继死去,剩下她继续为纳粹干活。她痛苦地对别莱茨基说:“我没有一个亲人,很快也会被杀死。”别莱茨基安慰她:“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亲人,我一定要想办法带你逃出去!”

久违的体贴和关怀,让齐布尔斯卡倍感亲切,她羞涩地对别莱茨基说:“如果你能带我逃出去,我将守你一辈子!”在随时都可能被处死的魔窟里,两人私定了终身。

7月21日下午,别莱茨基穿上偷来的纳粹党卫军军官服,来到齐布尔斯卡干活的洗衣房,镇定地用德语对看守说:“我奉命带齐布尔斯卡到警察局去问话,然后她会被转移到另一处关押。”看守对他的身份没有丝毫怀疑,命齐布尔斯卡马上跟着别莱茨基去警察局。在别莱茨基的“押解”下,两人顺利来到一个侧门口。

别莱茨基镇静地把做过手脚的通行证递给门口警卫,在经过犹如一个世纪的等待后,睡眼惺忪的警卫对他敬礼道:“谢谢,请慢走。”

别莱茨基“押着”齐布尔斯卡走出很远后,才回头瞥了一眼,发现警卫已进了值班室后,才急促地对齐布尔斯卡说:“快,先躲进灌木丛,再伺机逃跑。”

天黑后,两人慌乱地在丛林中穿行,不知被荆棘绊倒了多少次,也不知淌了多少河沟,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跑出去!多少次,齐布尔斯卡累得瘫坐在地,对别莱茨基说:“你一个人跑吧,我不想拖累你。”别莱茨基说:“既然逃出来了,我怎能丢下你呢?”不由分说便背起她,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跑。

两人在丛林跌跌撞撞跑了9个晚上后,终于抵达克拉科夫市的别莱茨基叔叔家。为避免被纳粹分子发现,别莱茨基的叔叔建议,暂让齐布尔斯卡隐藏在距克拉科夫市40公里的一家农场。别莱茨基安顿好齐布尔斯卡,拥抱着她说:“等战争一结束,我马上就来接你举办婚礼。”

1945年1月克拉科夫市解放后,别莱茨基迫不及待去了齐布尔斯卡藏身的农场去找齐布尔斯卡,遗憾的是,她已于4天前离开。

别莱茨基疯了似的到处打听齐布尔斯卡的下落,却无人知道。在此后几年间,他从未停止寻找齐布尔斯卡,虽然一直没有结果,但他始终相信,齐布尔斯卡一定还活着,还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他。他决定要终生独自守着这份美丽的爱情。

1983年5月的一个早上,别莱茨基突然接到来自纽约的电话,对方喊着他的昵称:“尤雷克,您还记得一个叫齐布尔斯卡的犹太女孩吗?她现在正在给您打电话。”

那一瞬,别莱茨基惊得说不话来,好久才哽咽道:“我的小齐布尔斯卡,这些年您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苦啊!”

小小的阴差阳错,让深爱的恋人天各一方,他们禁不住仰天长叹:“都是这该死的战争啊!”短暂重逢后,两人又要分别。在机场,齐布尔斯卡歉疚地对别莱茨基说:“我对不起您,如果您愿意,现在就和我去美国,那里比您现在的生活要好很多。”别莱茨基抱歉地说:“我已经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可爱的儿子,我不忍心离开他们。”话刚落音,齐布尔斯卡便扑在他怀里大哭不止,喃喃道:“一切都结束了,我不会再回波兰了。”又旁若无人地哭着跑向航班。

此后,虽然别莱茨基曾给齐布尔斯卡写过很多信,但她都未回复。当得知齐布尔斯卡于不久前在纽约病逝的消息后,别莱茨基撰文以怀念那段特殊的情旅:“那是一种伟大的爱情,我的确很爱齐布尔斯卡,并制定了结婚计划打算永远在一起,是可恶的战争让我们最终难以走到一起。我夜里时常梦见她,醒来后独自哭泣。虽然这份爱让我遗憾终生,但如果历史会重演,我依然无怨无悔那么做。因为,再灭绝人寰的战争,也摧毁不了美丽的爱情!”

第2篇、爱情故事舞池里的意外收获

20岁了,我还大大咧咧稀里糊涂,缺根筋似的,没有异性朋友。偶尔我也会失落,还好女友们并重色轻友。这不,其中一个要开生日派对,提早来开导我:“拜托,别一天到晚晃来荡去像个小子一样,打扮一下,把优美显露出来,或许生日派对上你就会有意外收获。”女生不经夸,这一套就让我飘飘然,我豁出去了,装一回美丽的淑女吧!

袭一身粉蓝衣裙,我如期赴约,看着女友们瞪大的眼睛、吃惊的表情,我心中窃喜,又有点不自然,便躲进一个角落里。这时,一个男声响起:“你可以做我今晚的舞伴吗?”我面前站了个其貌不扬的瘦个子男生,我只看了他一眼就心里嘀咕:“天哪,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浪漫开始。”我反应奇快,朝舞池暗处—指:“对不起,我和男朋友一起来的,他就坐在那儿!”“是吗,他怎么可以让你一个人坐在这里,我倒想与他认识一下,等跳到那边请介绍一下。”可恶,我那些女友只顾抿嘴偷乐,我只能硬着头皮跟瘦个滑入舞池,一边跳一边脑子飞快地转,等一下不能自圆其说了怎么办?正乱着呢,就已转到刚才所指的黑暗处,像预先说好了似的,那里忽的就露出—张模糊的睑来。只见一排洁白的牙齿朝我这边——展,就像有—种魔力,我立刻就放松下来:“瞧,就是他!”我毫不犹豫地对瘦个说。瘦个却不以为然:“我觉得你在骗我,刚才你好紧张。这样吧,等—下我看见你们坐在一起,我就退出,否则我还会来约你。”这个霸道的瘦个把我逼进了死胡同,我只能去求助那个让我有莫名好感的男生了,可我又该如何向他解释?一步步朝他走去。“对不起,请问……”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个拥有洁白牙齿的男生已转过身来:“是叫我吗?”剑眉下的单眼皮充满善意地望着我,好帅!我一怔,有些语无伦次。“你,你,借我一下,噢,对不起,你帮我个忙好吗?”“可以啊,说吧!”“今晚,你可以坐在我身边扮我男朋友吗?”我是鼓足了勇气一口气说完,虽为自己的唐突而有些不安,但我不想错过这个让我怦然心动的男生。“可以,没问题。”聪明的他大概已猜到我所遇到的难题,并不追问原因,倒省了我解释的力气。我靠紧他挺拔的身躯,在他的轻护下回到自己座位。我们轻轻地交谈着,我知道了他叫叶剑强,24岁,是个在外地工作的警察。我对他诉说着从小到大对警察的崇拜,他对我诉说着在家中对小侄儿的疼爱。我们越聊越投机,我几乎都忘了还有瘦个子的监视,直到曲终人散,还意犹未尽。他护送我回家,一路上他告诉我:其实你走进舞会的的那一刻我就注意到你了,只是想美丽的女孩不会没有男伴,所以没敢相约,直到你向我走来求助,我想有缘是不会擦肩而过的,可以和我通信吗?我除了点头,—切尽在不言中。那一晚,他留了地址和挺拔的身影给我,让我失眠。

从那天起,我的心里便有了牵挂,如李清照所写: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我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假小子转变成了一个清幽小女子,女友们见了无不惊叹爱隋的力量。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他每一点一滴的思念都在信纸上对我铺展,这是我最浪漫的恋爱,我把每封信都仔细地编上号,用丝带轻系放于抽屉。 1999年10月,我带着那100封情书嫁给了他。这是—个美丽故事的结局,更是—个美丽故事的开始。

第3篇、爱情故事说好分手不哭泣

1。穿情侣衫的陌生男子

下班后,罗紫薇和同在大华集团上班的男友张林一起回住处。两人虽然同在一个公司,但罗紫薇在一楼的营业部,张林在七楼的产品开发部,有时候一天都碰不到一次。

地铁上,一直在玩手机游戏的罗紫薇偶尔抬头一看,发现车门口站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了一条四叶草的棒球服,款式和自己身上的这条正是同一个系列的。那名男子正好也扭过头来,两人目光一撞,男子朝罗紫薇微微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还没来得及等罗紫薇多做反应,车子到了人民广场,那名男子下了车,消失在了人潮中。

罗紫薇忍不住捅了捅男友的胳膊,玩笑道:“你瞧见那个男人了没有?跟我穿的竟然是情侣装。”

张林不以为然地道:“什么情侣装?别幼稚了。”他这几天正为公司的一个方案苦恼着,根本没有心情和女友扯这些闲话。事实上,两人相处时间越长,越觉得没话可说。

几天后,罗紫薇在常常闲逛的同城网论坛上,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寻人帖子:18日傍晚,我在1号地铁上遇到了你,你跟我穿着同一款式的外套,就像情侣衫一样,我想,这就是缘分吧!这几天,我的脑海里经常浮现你美丽的脸庞,如果你是那个女孩,能否和我联系?我希望我们之间的缘分,不只是那匆匆一面。

帖子最后还留下了发帖人的电子邮箱。罗紫薇看完帖子,脸上不由微微一热,这不正是那天和自己在地铁上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子吗!考虑再三,罗紫薇给那名男子发了一封邮件,表明了身份,也向对方说了自己已经有男朋友。很快,男子的回信就发了过来,他说自己叫郭晓兵,很高兴能找到罗紫薇,但没想到她已经名花有主,既然如此,他也不奢求再见,只希望以后两个人能做普通朋友。

罗紫薇对郭晓兵进退有度的君子风度颇有好感,欣然同意。随着了解的深入,罗紫薇惊喜地发现,郭晓兵和自己竟然有着很多共鸣,他们都喜欢爵士乐,最爱的电影是《罗马假日》,最敬佩的作家是钱钟书……每当罗紫薇坐上地铁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想象一下,如果再次遇到郭晓兵,会是怎样的情景呢?郭晓兵遵守诺言,不提见面的事,对此罗紫薇既觉得安心,又多少有些怅然。

这天,是罗紫薇的生日,男友张林在最后一刻取消了两人晚上的烛光晚餐——他要加班开发一款新产品。“在家庆祝也一样,我晚点带蛋糕回来。”张林抱歉地道。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失约了,这几个月来,他常常加班晚归。

失落的罗紫薇独自回到家中,刚到门口,房东送来一个小盒子,说是快递。罗紫薇不记得自己买过什么,疑惑地拆开层层包装纸,里面竟然是一个小糖人,做成马踏飞燕状,栩栩如生。盒子里除了一张没有署名的生日卡片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但罗紫薇猜得出送礼的人是谁。罗紫薇属马,小时候有过一个马踏飞燕的糖人,珍藏了好久,不小心摔碎后一直念念不忘。这件事除了郭晓兵她跟谁也没说起过,发邮件一问,果然是他。

如今,做糖人的师傅已经不多见了,能做马踏飞燕的更加不容易找,郭晓兵在邮件里告诉罗紫薇,他跑遍了整个城市,终于在城西的一条小吃街上,找到了一位会做马踏飞燕的捏糖人。糖人五块钱一个,可罗紫薇心里的感动,却远远不止如此。她想起郭晓兵阳光的笑容,忽然升起一股想见一面的冲动,但约见的邮件写了一半,她还是忍住,删除了。

2。若不能相守,便只有分手

罗紫薇是在《罗马假日》的片尾歌曲中醒来的,时针指着午夜一点,生日已经过去。她从沙发上坐起,决定不再等下去。就在她洗漱完正要上床时,张林回来了。

他一脸疲惫,没有买蛋糕,倒是捏了一把已经发蔫的玫瑰花。罗紫薇接过那束花,这么多年了,张林怎么还是记不住,自己一向对玫瑰无感,而最爱马蹄莲呢?

“最近你还好吧?”罗紫薇问,感情的温度指数一路走低,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像是无关痛痒的寒暄。张林有气无力地吐出三个字:“太忙了。”说着,就去洗澡准备睡觉了。

听着浴室里的水流声,罗紫薇心事重重,她和张林在大学时就已认识,毕业后幸运地留在了同一座城市,这份在外人看来难能可贵的爱情,如今已是波澜不惊。当爱情归于平淡,不能结婚,就只有分手。罗紫薇忘了是在哪里看到这句话的,但她决定实践一番。

当张林湿漉漉地从浴室里出来,罗紫薇直接地问:“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家里人也催了好多次,你看,我们什么时候把证领了?再不结婚,我都要成高龄产妇了!”张林有些措手不及,愣了愣后,道:“我们要房没房、要车没车,这个样子结什么婚?”

罗紫薇耸耸肩:“我都不介意,你干吗这么纠结没房没车?”

张林使劲用毛巾擦着头发:“你跟我不一样,女人愿意裸婚那是心眼好、不势利,男人要是同意裸婚,那就是没出息。”

眼看婚是结不成了,罗紫薇在张林睡着后,写了一封邮件给郭晓兵,诉说自己的苦闷:我还年轻,但我的爱情已显老态。

郭晓兵的邮件第二天就来了,他直言不讳地建议罗紫薇与张林分手。怕罗紫薇多心,他在最后又加了一句:我真的很喜欢你,但我并不是想成为你的新欢才劝你放手旧爱,很显然,你和他对爱情的期许已经不一样了,何必互相勉强?

下午,罗紫薇提前下了班,准备好好给张林做一顿饭,她不能再蹉跎下去了,一定要说出分手两个字。

提着从超市里买来的大包小包,她坐上了地铁。路过人民广场,她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天与郭晓兵的偶遇,一瞥眼,在地铁玻璃窗的倒映中,她忽然发现了一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孔——郭晓兵!

罗紫薇忙转过身看,果然是郭晓兵正站在离她两三步的地方,戴着耳机在听音乐。罗紫薇心里一阵狂喜,忍不住上前一步:“嗨,这么巧?”

郭晓兵看到她显然也很意外,微微一愣,但没有说话。

罗紫薇有些纳闷,笑着问道:“你在邮件里这么能说会道,见面怎么不会说话了?”

郭晓兵摘下耳机,狐疑地道:“小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罗紫薇先是一愣,接着猛然醒悟过来:眼前这个男子的确是当天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人,但绝不是那个发帖子的郭晓兵。跟她通信的人到底是谁呢?

第4篇、爱情故事莲生

惊风驱雪

还记得六岁那年,下了一场大雪,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雪,然而也是那场雪湮灭了我儿时的温暖,我的爹娘那天夜里,随着那场不复返的大雪,消失在我的童年。从此,我随着姑母不停的流浪,不记得莲花又开了几遍,风雪又枯了几家灯火,只知道十岁那年,姑母变得像是一朵残荷,经不得夏末的萧索,颤巍巍的身子,拖着一样瘦小的我,来到了这青洲青莲道观,然后永远的沉睡了,姑母离开我那年,青莲道观的一尘道姑收留了我,取法号藏雪。岁月悠悠,青元十年,一个风雪之夜,一场梦境里,一个看不清面庞的女子唱着“几时莲生梦里,藏风雪。前尘几度岁月,掩杀机。迷雾峰红颜血,泣苍天。”

自青元十年以来,每逢下雪时,我都会做那个梦。而随着那个梦,心口上的胎记愈加红颜,并伴随着锥心刺骨的疼痛。青元十五年,那个莲花盛放的日子,我跟随一尘师傅下山,去参加青洲极北雪域天玄峰天玄门十年一度的仙莲盛宴,听师傅说天玄门祖师玄天上人是秉天地意志而生的雪莲,有千年修为,天玄门便由此传下道统。而天玄峰每十年便会有七彩仙莲开放,据说七彩仙莲莲子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但也无从证实。我之所以会和师傅去天玄门,是因为那里常年飘雪,师傅说有可能让我看清那个梦,解了这因果循环

仙莲盛宴结束后,师傅把我托付给了玄天上人,独自回了青莲道观闭关。我站在天玄峰后山峰顶,看着这无尽的风雪,想着那个梦里的女子,以及那场风雪里消失的人,隐隐觉得心口的痛又开始蔓延,直到晕倒在后山。醒来后,入眼是一坨肥肉,圆圆滚滚的一胖子,扣着鼻孔。后来才知道这猥琐的胖子竟然是天玄门掌教的大弟子谢天,人称“花下死鬼夺命郎”。据说这胖子师兄以前竟然偷窥森罗鬼域女弟子洗澡,世人皆知森罗鬼域弟子以死气修炼,相貌狰狞可怖,也不知这胖子师兄从那得来这癖好。以至于多年以后想想自己现在称兄道弟的人,总觉得遇人不淑。

第5篇、爱情故事藏在袖筒里的爱

他和她是一对中年哑巴夫妻。

他是修鞋的鞋匠,她是卖菜的菜农。有了这两样营生,他俩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融洽和谐。他修鞋的摊点就摆在十字大街西口的街面上,那儿也不是谁指定的修鞋摊点,而是那些修鞋的鞋匠自发地攒在一起摆到一处的。修鞋的摊点摆在露天里头没苫的身没挡的,风吹雨淋日晒冷冻时没有个躲避处,苦是有点儿,但这个活儿只要不怕脏臭不怕苦累是能挣钱的。鞋摊对面是一长溜儿蔬菜铺,她就在那里租了一间铺面卖菜,没有风吹雨淋日晒冷冻那一说,相应地就没有他吃的苦多。闲着没买主的时候,她就搬条小凳子坐在铺面门口,痴痴地看他,看他手里转着翻动的活计。他闲着的时候也坐在小凳子上痴痴地看她,看她眯眯盹盹的睡意。这时候,她看到了他,他也瞅着了她。他俩就相视而笑,笑得很甜蜜,那甜蜜蜜的笑容里是无忧无虑的知足和快乐。他们相互看着微笑的时候,人们就羡慕地停留住急匆匆走过的脚步,看着他俩的笑容,看着他俩的幸福劲儿,会情不自禁地过去在她那里买上一把嫩葱或是一把青菜,然后再悠然地回家,把自己生活上、工作中的烦恼和不愉快顷刻间打发得一干二净。

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正在上初中。学校放学回家的时候,小姑娘就顺路拐过来,帮着父亲收拾鞋摊。回家的时候,小姑娘推着三轮车,他俩就跟在车后。走出十字大街,他就用手势问她今天挣了多少钱,她笑着不回答他,也用手势问他挣了多少钱,他也不说,只是嘿嘿地笑着,笑容里有着一种无以名状的满足。他过去拉住她的左手,藏在他的右袖筒里,互相用肢体语言告诉对方挣了多少钱,之后就又相互望着对方的眼睛嘿嘿地笑上几声。小姑娘推着车低头走着,也嘿嘿地笑着,笑她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也笑父母的相亲相爱。第二天中午上学的时候,小姑娘就拿着零零碎碎的钱到银行里去存。有好事者想看一看这对哑巴到底存了多少钱,但小姑娘却恨那些伸长脖子瞧别人隐私的好事者,连着翻上几个讨嫌的白眼。这是她父母挣来的血汗钱,别人没有理由和必要去关心钱多钱少。

青海玉树发生了地震,灾情很严重,他俩从电视上看到了,心里很难过。地震过后几天,县民政局来人在十字大街的一角摆了一张木桌,设了个募捐箱,放了一个登记簿,为青海玉树的灾民募捐救灾款。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有人却远远地躲避着。他俩相互看着对方,用眼神交流捐款的事。但捐款的人和看热闹的人来来往往挡住了他俩的视线,他俩无法交流了。他就走过去,她也迎过来,和平素他俩相互告诉挣钱多少的方式一样,在袖筒里决定捐款的多少。他告诉她捐款的数目,她有点吃惊,但随即就笑了,笑得像一朵红艳艳的山丹花。

后来县电视台公布的捐款名单里,他俩是这次民间个人捐款数额最多的两个人。民政局的登记簿上,他俩登记的捐款者姓名是“哑巴夫妻”。

他是修鞋的鞋匠,她是卖菜的菜农,是一对有着无私大爱的哑巴夫妻。

第6篇、爱情故事爱染红尘、只为你倾心

小编为大家带来:爱染红尘、只为你倾心

茫茫人海,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真好 !

你的一言一语都是我生命中最动心的牵挂,

原谅我,来的这么晚,让你在这繁华红尘中经历沧桑 !

文:醉月无殇

从来不曾相信过奇迹,

此时庆幸终于遇见你,像那万千星光般美丽,

爱落进了我的心里,原来所有错过的风景,只是为了在此等到你。

不问这条路通向哪里,

从此我不会再孤寂,我在红尘中遇见了你,

再远的距离都不算问题,明知相爱没那么容易,

山崩地裂我都不会放弃,我在红尘中遇见了你,

再多的委屈都不算委屈,相信爱情给我们勇气,天涯海角我们都在一起 !

与你相守的日子,我怀抱着一份欣喜,将微笑镌刻在时光中,因为有了你,平淡日子有了色彩,日出日落有了温暖的回味。感谢今生与你相遇,从此我的心不再孤寂;感谢这样的一个你,丰盈了我的岁岁年年。

如果可以,我愿用一生的时光,为你倾心。

其实我要的爱很简单,就是你一直都在,

如果可以,我愿以时光为笔,岁月为笺,

用爱做韵律,以情做笔调,从浪漫写到平淡,从红颜写到白发,

任百花无数,我只摘一朵 ゛任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任群芳百艳,我只在乎你 !

在往后的时光里,无论春暖花开还是落叶飘零,

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让爱在每一个轮回的季节里,为你倾心 !

在绕指的缠绵下用时光编织成陶醉的朝夕,在流逝的岁月里是你用微笑的容颜,让我惊艳,将你牵念;凝望着有你的方向,轻研光阴,将幽梦融入有你的华韶中,以文字的形式书写成一段柔情刻骨无悔铭心的幸福。

站在街头,若我微笑,是因为想起了你,红尘深处,季节的流转诉说着人生的冷暖,我怀抱着岁月的素笺,将你放在心中寂然欢喜。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花开几度,苍老了谁的等待?

你可知,为与你相遇,我已在佛前苦苦的求了五百年?

若,今世无缘,我愿,为你把爱折成经卷,点亮清灯,在佛前再修五百年 !

若,今世亦缘,我愿,为你用心为你编织成一帘幽梦,执子之手,同红尘,共终老 !

当经年之后的斑驳印在彼此不再年轻的脸庞上,在深深浅浅的痕迹里,

我们永远珍藏的一定是那刻在思念里的名字,还有我们心相融、手相握、情相牵的美好 —— 时光 !

爱染红尘、只为你倾心

第7篇、爱情故事2080年的爱情

2080年的一天,任明打开墙壁上的巨型视屏,找到电影频道。他看着看着,渐渐被吸引住了。这部剧名为《惊世奇情》的影片写的是20世纪初的一个爱情故事,女主人公梦倩为了寻找自己初恋的爱人,拒绝了名利金钱等方面的诱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任明被感动了。在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里,爱情是什么滋味已很难尝到了。那些称作夫妻的人几乎全部是从网络上开始认识的。

一向崇尚古典的任明不想也这样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看到电影上真情专一的梦倩,感到从未有过的冲动:梦倩正是他寻觅已久的真心爱人

这天任明开车出去,有人拦住他要搭车。任明惊呆了:这人正是电影里的梦倩

爱神真的照顾任明,他和梦倩从此相识,很快就坠入爱河,不久就结婚了。

任明不想让妻子再演电影,那个绯闻不断的娱乐圈不适合纯情的梦倩。于是付给了梦倩所在的“梦幻电影公司”一笔钱,终止了梦倩同他们的演出合同。

娇妻每天在家里守着自己,任明终于找到了一位感情专一、称心如意的爱人。

可是不久,任明发现妻子常独自一人出去。开始他不在意,后来在视屏中看到梦倩又参演新片,并有她与男主角出双入对的镜头,他心里不平衡了。他劝说妻子别再去拍电影了,梦倩含笑答应了。

不久,梦倩主演的电影又上演了,而且不只演纯情角色,还多有暴露镜头。

一次在饭店里有一个宴会,任明看见梦倩和一个男人在卿卿我我,又搂又抱旁若无人,他头都大了。可是回到家,梦倩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任明再也不能容忍妻子欺骗他了。这天视屏上又出现梦倩主演的一个新片,她和男主角火辣辣的亲热镜头令他火冒三丈。没料到他认为纯情的妻子却是位满嘴谎言的人。他喝了好多酒。梦倩回到家,任明抄起早准备好的刀子刺在她背上……

这个时代已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梦倩刚倒在地上,墙上的视屏自动开启,梦幻电影公司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我杀了她”任明盯着屏幕说。

屏幕上切换出一个大车间,只见几十个一模一样的“梦倩”全部躺在流水线上。最后一道工序是注射一种液体电池,然后“梦倩”站起来,风情万种地走出车间……

任明看呆了。

“你的妻子是我公司出产的一个产品,她演出的电影是她广告宣传的一部分,所以你杀了她根本不必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再付一笔钱,另一个全新的‘梦倩’会出现在你的家中。当然,你想让家中的‘梦倩’复活的话也可以,你只需付购买时一半的钱,我们保证马上修好……”一个合成出来、没有一点感情色彩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说着。

第8篇、爱情故事丈夫的“爱情红宝书”

当初和徐克刚谈恋爱,父母就一百个不同意我们的事。他们说:“你们两个脾气都这么倔,就像两只刺猬一般,能在一起吗?芽我敢保证以后你们一定会打得不可开交,鼻青脸肿。说不定最后还要闹着离婚呢!”沉浸在热恋中的我根本不相信这些——徐克对我简直是百依百顺,怎么会吵架呢?芽我们感情这么好,厮守一生还嫌太少,怎么会要离婚呢?

面对父母的反对,徐克又是写保证书、又是发誓,甚至还跪地求父母把我嫁给他;而我则绝食、寝食难安、离家出走。最终,父母对我们的轰轰烈烈妥协了,答应了我们的婚事。

没想到,婚后不到半个月,父母的话就如魔咒般验证了:为饭后谁洗碗的问题,我们吵了起来,最终上溯到个人品质问题。徐克说我娇生惯养,好吃懒做;我说徐克大男子主义,根本不爱我。吵架以我惊天动地、撕心裂肺的哭泣让徐克妥协告终。

吵架越来越频繁,我们几乎到了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的地步。这种高频率、短间隔的争吵让我们双方都非常疲惫,我们不约而同地赞成“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对曾经许下厮守一生的誓言只字不提。

终于,在和徐克的一次争吵中,我摔碎了家中的碗碟,摔坏了电视,徐克抽了我一耳光。我哭着收拾衣服,回家寻求父母的帮助。母亲看着我,又是心痛又是责备。可责备归责备,他们关于我提出离婚的事坚决不支持。我问母亲,既然他们当时就不赞同我们结婚,现在离婚了不是更好吗?芽母亲叹气说:“没办法,这就是过日子啊。婚前,选择你爱的人,婚后,你就只能爱你选择的。结婚了哪能随随便便离婚呢?”

徐克在各方的劝说下到娘家给我道歉,并把我接回了家。可事情一旦有了开始,便有了继续。不多久,这一幕再次上演,爱面子的我也终于撕下婚姻幸福的伪装,每天像“祥林嫂”一般带着伤痕四处寻找同情。不久,我婚姻不幸、遇人不淑的消息双方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了。他们在教训后辈时便常常把我们拿出来做例证。徐克也开始后悔当时被我蒙蔽了眼睛,我也怪自己瞎了眼。这场用生命和热情争取来的婚姻,被我们认为是自己做的最没有头脑、最丢人、最后悔的一件事。

相爱的人相互伤害起来,心就越来越坚硬。那段时间,我简直如同生活在地狱中一般。回想起那年轰轰烈烈的恋爱,简直像在回忆别人的故事一般,我们只是一对天天谁也看谁不顺眼的怨偶。

2000年的圣诞节,我和徐克发生了一次天崩地裂般的争吵。这次争吵终于突破了我们的底线——我毅然提出离婚,他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看着他忿忿离去的背影,我心碎欲绝,孤单地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不同的情侣来来往往。我甚至想到了自杀。

哭了一整夜,凌晨我恍惚进入梦乡。恍惚中,感觉徐克正坐在床边安静地看着我。我努力睁开眼睛,昨天的委屈让我再次怒气冲天,我张口就骂道:“你昨天晚上又到哪个温柔乡去了?干脆别回来算了?”

奇怪的是这次徐克并没有回击我,他突然动情地抱着我说:“对不起,书颜,是我不该把你一个人丢在街上,以后我一定不会这样了?”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深情,我心一软,吵架的怒火破例在两分钟内熄灭了。

从这以后,我们吵架的周期在慢慢延长:从最初的几乎一天一次到后来的一周一次,再到最后的一月一次。后来我发现一般都是我为一点小事心情不好大发脾气,伤人的话冲口而出,徐克却总在电脑前做他自己的事情,他再也不把吵架的内容扩散。我们竟然开始体会到遗忘好久的甜蜜和温馨了。

半年后的一天,由于徐克没有按照我提供的数字买彩票,结果让我们和8000块钱擦肩而过,我再次忍不住大声责骂他没用、窝囊等等。徐克仍然不说话在电脑上继续他的事情。

一个小时后,我累了,停了下来。徐克转过身来,我以为他要开始还击,全身的神经马上为争吵绷紧,他却走过来,把我紧紧拥在怀里:“书颜,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爱你,我简直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了你我将怎么活?”

满腔怒气就这样烟消云散。晚上,我反省发现自己确实太小题大做了,于是满怀歉意地问徐克:“我今天骂你好凶啊,你怎么也不生气?芽”徐克只是笑而不答。最后,被我逼得没有办法,他问我:“你记得有次我们没有带钱,走回家的事情吗?”

我当然记得,那是我们刚认识不久,我和徐克去外面玩,回来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搜遍全身只有两块钱,根本不够两个人坐车。最后徐克一定要我坐车,他自己走路回家。在我的坚持下,我们走了整整5公里,那是我们开始相爱的契机啊?

徐克轻轻对我说:想想我们相爱的时光,我觉得吵架简直是在用钝刀消磨我们的感情。圣诞节那天我一个人在外面游荡了很久,闹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会变成这个样子。那天我把我们从相爱开始到现在仔细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你的可爱,我们的感情来之不易,所以应该好好珍惜,对吧?后来只要一吵架,我就在电脑上一点一点地回忆我们相爱的时光,回忆你对我的好,这种甜蜜的回味每次都让我的怒火烟消云散。

我的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从圣诞节开始到现在,徐克整整79篇文章记满了我们从相爱以来的甜蜜时光,他的记述唤起我对那么多美好时光的回忆和憧憬——我们是曾经真心爱过的、许诺要相伴一生的爱人啊?选我把脸深深埋进徐克的怀中,任由泪静静地流淌。

第9篇、爱情故事奥特曼打不过小怪兽牧辰

陆小弟你赶紧冲啊!我今天能不能吃到酱排骨就关系在你脚上啦!陆曼特在下课铃响起的同一时间一脚就把陆博彦踹得飞离了凳子。陆博彦冲她翻了个白眼,抓起书包就往外冲。

顾骁守走到饭堂已经是人满为患了,他打完饭还没走两步就听见角落有人叫他:骁哥!这边!是陆博彦,他的对面一个小脑袋只顾着低头啃排骨,小马尾一晃一晃的,顾骁守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脑袋:吃那么急干吗?

陆曼特抬起头瞪他,嘴里没有停下。顾骁守笑了,把自己盘子里的酱排骨夹到她盘里。陆曼特眼睛一亮,对他说:感谢班长大人!然后低头继续开心地啃着碗里的排骨。

顾骁守开始注意到陆曼特是从申请社团的时候。那会儿是新生入学后的社团招新,每个社团都贴出了很多五花八门的宣传单,希望能招贤纳士。被老师以入学综合成绩第一名指定为班长的顾骁守,无奈接下了统计班上社团申请名单的任务。

虽说社团有三十几个,可是大家的选择范围也不外乎是几类罢了。陆博彦选了篮球社,陆曼特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义工联。顾骁守略微惊讶,他原以为陆曼特应该是选文学社英语广场这类社团,毕竟这才能配上她学习委员的称号,事实却超出他所料。也正因为陆曼特这样富余爱心,让顾骁守越发对她上心。

因为校图书馆正巧离陆曼特的教室很近,所以她只要没事就会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的老师她就让她当了个管理员。

陆曼特喜欢待在图书馆的原因一个是安静,另一个就是图书馆有一面便签墙,这面墙这是她们学校的一道奇特的风景线。天蓝色的墙上填满了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便签纸,上面有对学校的吐槽不满也有各种建议,有心情故事也有散文日记体,甚至于还有人在上面告白。

陆曼特觉得看这些便签很有意思,能让她烦躁的心平静下来。她在这面墙的左下方有一块自己的小天地,白色和红色的圆形便签拼成了一颗爱心,便签都会署名奥特曼,所以大家也很默契地没有谁入侵过那里,直到后来突然出现的一个不速之客小怪兽。

其实顾骁守很少去图书馆,所以并不知道这面墙有一个奥特曼在守护着。那天是班主任通知他找所有的班委去开会,所有人都去了办公室,独独缺了一个陆曼特,顾骁守无奈去问陆博彦才知道她去了图书馆。

环顾四周良久终于发现最后面那片天蓝色的墙壁前蹲着一个扎着小马尾的女生,顾骁守一眼就认出了她是陆曼特。走近了才发现地上有很多掉下来的便签,而她正拿着胶水仔细地涂上它们后面干掉的胶,小心翼翼地一一贴回墙上去。没有拉上的窗帘透过来几缕阳光,落在眼前这个认真善良的女生身上,顾骁守心变得软软的。

他轻拍了一下陆曼特的肩膀,蹲下说:老师临时说要开班会,现在就差你一个。我帮你弄,比较快。说完他纤长的手指捡起地上的便签,拿过呆愣着的陆曼特手里的胶水,慢慢涂了起来。

班长大人。陆曼特轻声唤道。我只告诉你哦,我可是守护这面墙的超人奥特曼!那颗心就是我,里面白的代表坏心情,红的代表好心情,我要让满满的红色盖过那些白色,这样就天天都会心情好了。顾骁守宠溺地看着她还有那颗心,轻轻揉了揉她的头顶。

打那天起,陆曼特的心里就被一只小怪兽打扰了。不同于陆曼特的圆形便签,小怪兽的便签是红色的心形。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忍,想说本来这面墙就不是自己的,被侵略了也没什么,她仍没有乱了自己的步调,依旧慢慢地贴着代表心情的红白色的圆形便签。可是这只怪兽却越来越过分,像有计划的一样,心形的红色小便签从陆曼特那颗心的心尖开始贴起,慢慢地往上蔓延,有着要覆盖住整颗心的趋势。

本来一切都顺应自然的发展着,可是冥冥之中总有什么不让人得安生。

因为陆博彦不经意说漏了嘴,陆曼特知道了顾骁守就是那个总跟她作对的小怪兽。她冲到顾骁守的面前,说:顾骁守同学,你很不道德,你知道吗!我真的非常非常的讨厌你。陆曼特说完转身就走了,留下不知所以的顾骁守。

她什么意思?顾骁守问旁边的陆博彦。陆博彦小心翼翼地说:呃,大概就是,她真的非常讨厌你。顾骁守的脸立刻变得很难看。而后他们俩开始冷战。旁观者的陆博彦看着他们这样便急了,他问陆曼特说:姐你干吗这样对骁哥啊?他不就是跟你抬杠而已吗?

谁说他跟我抬杠让我生气了?我气的是他竟然以小怪兽的名义弄脏我拖的地、我画的板报和我做的手工!陆曼特恨恨地说。

陆博彦似想到了什么,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缩缩身子讨好地说:嘿,姐,我想起来了,其实吧,那都是我干的陆曼特愤懑地瞪着他。

那啥,骁哥有一次宿舍打牌赢了我三盒方便面,还鄙视我的牌技,我一时不高兴又知道他对你做的事就想说捣个乱,然后就在你拖完的地上踩脏脚印,拿水泼你的板报和弄坏你的手工还留了张纸条说小怪兽到此一游陆博彦你无耻!

那天,陆曼特拦住顾骁守,说:班长大人,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跟我说话,但是请给我点时间好不好陆曼特张开双手拦住顾骁守的步伐,双手合十说:请你听一下广播!

现在是特别播报的点歌时间。今天点歌的这位很有意思,她是奥特曼小姐,她想点一首歌给误会了她的小怪兽先生,希望求得小怪兽先生的原谅。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只能选取高潮部分放给大家。

陆曼特点点头正想对顾骁守解释那件事,还没张口就听到广播传来的声音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紧紧地把那拥抱变成永远她整个人不能动弹了。顾骁守笑出声来,往前跨了一步,双手环住陆曼特,轻声在她耳边说:嗯,彦子跟我说过了。奥特曼小姐,我原谅你了。

耳边温热的气息让陆曼特凌乱了,虽然过程并不如预期,但是结果是成功的就可以了。她攥紧拳头暗暗地咬唇想:好你个没用的陆小弟,叫你办个事就给我办成这样,欠收拾呢吧!

冷战事件过了以后,小怪兽和奥特曼又和好如初了。

那天,顾骁守和陆曼特在图书馆里看书,顾骁守用手指了指墙角,示意陆曼特看过去。陆曼特回头,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墙角那颗自己大大的心就已经被覆满了他红色的小小的心。

认了吧,奥特曼小姐,你怎么打得过小怪兽呢?

第10篇、爱情故事有了孩子后,他们开始了分床而居

听过这样一个很古老的故事。一个勤劳本分的农民,当然是个小伙子,家里很穷,又无亲无故,无人为他洗衣做饭,生活困窘。但爱美之心他也有之,便买来一张美人画,贴在茅屋的墙上。他也许常望着它出神吧。

有一天他下地回来,发现饭菜已经做好,而且还热乎着。虽然感觉奇怪,他还是吃了。一连三天,天天如此,到了第四天,他想弄个究竟,于是假装扛锄下地,早早就溜了回来悄悄趴在门缝向里偷看。哇,不得了!画上的那位美人仙袂飘飘,从墙上冉冉落地,准备为他做饭。他一阵狂喜,推门冲了进去,把美人吓了一跳,连忙转身转飞回画中,但为时已晚,被他双手抱住。他非要与她成亲不可。美人初时不肯,后来勉强同意了。但提出一个条件:“下雨天我不能出外干活”。这算什么条件?年轻人爽快地答应了。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两个人过着幸福愉快的生活。有一天忽然下起了大雨,女人想起酱缸还没有盖,便催促男人出去盖一下。男人懒懒地不肯动,女人只好自己去了,结果被雨一浇,贴在了酱缸上。年轻人看着又回到了画中的妻子,痛不欲生,后悔,却已经晚了……

找到对的人了、疼你一辈子。找错了人、就等于输了全部。

女人、永远都在赌。

男人,她为了你押上了她的全部,你怎么舍得让她输?

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恋爱中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也都是轻而易举就能说出口的,爱情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持久。恋爱时随便说的一句话,也许就是一个一辈子的承诺,有几个人能守得住呢?

如果说这则神话故事还不能深刻现实生活中的意义,那么在报上看过另外一则故事,则更加不能让人忘怀。

故事讲的是小两口,有了孩子之后,他们开始了分床而居的生活。白天对工作疲惫而紧张的招架,晚上对孩子单调而忙乱的操劳,使二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两个人几乎成了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夜里,“我有个郑重的要求。”女人首先意识到了他们之间潜伏的危机,一天,她对男人说。

“什么要求?”男人漫不经心地问。

“每天抱我一分钟”。

男人看了女人一眼,笑了:“有必要吗?”

“我提出了这个要求,就证明十分有必要;你发出了这个疑问,就证明更有必要。”

“情在心里,何必表达?”

“当初你要是不表达,我们就不可能结婚。”

“当初是当初,现在不是更深沉了吗?”

“不表达未必是就深沉,表达了未必就矫饰。”

两人吵了起来,最后,为了能早点平息战争,上床安歇,男人妥协了。他走到床边,抱了女人一分钟,笑道:“你这个虚荣的家伙”。

“每个女人都会对爱情虚荣。”女人笑着说。

此后,每一天,他都会抽出个时间抱她一会儿,有时是一分钟,有时是十分钟,有时甚至是一个或几个小时。

多次抱过她后,他都会开玩笑说:“我又完成今天的任务了。”

“爱的任务是幸福的任务,你只会从中获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女人说。

渐渐地,两人的关系充满了一种新鲜的和谐。在每天拥抱的时候,虽然两人常常什么也不说,但这种沉默与未拥抱时的沉默在情境与意味上是有着天壤之别的。终于有一天,女人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长期进修。

临上火车前,她对他说:“你终于暂时解脱这个任务了。”

“我怕我会想念这个任务呢。”男人笑道。

果然,她到学院的第二天就接到了他的电话:“爱的任务是幸福的任务,我明白了。”男人的声音在电话里异常温存。“每天我都要打一个一分钟的电话给你,就像我每天一分钟的拥抱。你可以接,也可以不接,只要你听到那铃声,想到我,我就满意了。”

女人的眼睛顿时溢成了两汪深深的泉水。的确,对于相爱的男女来说,激情飞越的碰撞之后,婚姻质朴得如一位村姑。人们常常以“平淡是真”为借口,逃避对长久拥有的那份感情的麻木和粗糙,却不明白,如果我们像习惯于一天天冷落爱情那样,习惯于一天天地去经营爱情,那么,放在我们掌心和胸口的爱情,就绝对不会冰冷。两个人即便有短暂地分离,也绝不会忘记了彼此而有了情感上的偏颇。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爱情是需要维系的。对爱情、对家庭的付出,回报永远是丰厚的。

娶善良女人

男人娶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她会每天准备好一桌子丰盛的晚餐等你下班回家;她会为你洗衣服、打扫房间;她不会对你任性、撒娇,不会爱慕虚荣,不会在其他男人面前表现轻浮,只会与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应该没有遗憾了吧?可是,这种女人往往相貌平平,没有多少姿色;带她出去见人,别人或许还会看不起你。再看看别人差不多年龄的老婆还是那么春光满面、容光焕发,而自己的老婆已是皮肤粗糙、苍老不堪……然后你就会不甘心地抱怨:别人怎么能娶个白雪公主,而自己怎么就娶了个东施呢?

娶实在女人

娶个实实在在的女人,男人尽可放心;她对你忠贞不二、绝无二心。可是,这种女人往往很难令人动心;就算跟她同床共枕,也冲动不起来……娶了这种女人,你会觉得自己的男子气魄无处发挥!你或许也会问,世界上有没有特别完美的女人?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即使有,你也配不上,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完美的男人!因此,男人娶了谁都后悔!所以同样的,只能守着一份凡俗的婚姻,谁也幸免不了……这,就是生活!

愿天下夫妻好好看看这两个故事吧,祝你们幸福!

第11篇、爱情故事不必让她尝尽幸福的甜

去看望新做母亲的女友,她向我展示一墙的霓裳艳影,全是梦幻的公主裙、公主鞋、公主发饰。女友说:“女儿要富养,我可不能让一个穷小子将来用根棒棒糖就把她给骗了。”我实在不忍扫她的兴,终于温和地说:“你不怕穷小子两句免费的甜言蜜语就把她骗了,她还自带嫁妆吗——古书里从来不缺后花园赠金的传说。娶富家女,一直是男人们的幻想。”

王宝钏不曾被富养吗?她的族人,甚至为她的婚配,搭起一座花楼,供她任性地掷花球。那时,她知道何物是贫苦吗?饥饿、穷痛、被侮辱被损害的滋味,她要在漫长的时光里一一经历。坚贞一钱不值,娜拉出走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还有第三条路,寒窑里十八年的酷刑。

卓文君也不是被穷养的吧?良好的生活让她姿容美丽,趣味高雅,有音乐品鉴力。可是男人要吗?重点明明在她的钱上面。男人让她抛头露面,当垆卖酒,明知道她的家人会心疼。这其实就是一种绑票。深爱她的家人屈服了,而那绑架者——你能相信是真爱她吗?她果然中年被弃,关于她的下场,正史上没有留下一个字,有代打抱不平的诗人,替她说:“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男人应该重感情,那么钻到钱眼儿里做什么?

含金匙而生,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宝玉一翻脸,就把通灵宝玉朝地上摔:他不知道它的珍惜,与生俱来,于是全不稀罕。外人眼中的价值连城,对他跟拨浪鼓没区别。

被富养的女孩子们,就像在蜜窝里喝蜜水长大——腻得下意识自找苦头吃。绅士君子见惯了,奸人盗匪反而显得别开生面;软语温言听多了,呼来喝去倒更像真性情。而一旦爱,她甘愿全心付出,像她的父母、她周围所有人对她做过的那样:给出去,实现对方的一切需求。

而一切都是不会重来的:时间、曾经纯真的心、年轻的身体……也包括散尽的千金。而如果早早地,就让她知道,这世界上坏人的存在——不是每个人都爱你,像父母一样;了解赚钱的艰难,一滴血,一滴汗,都不一定能换回一分钱;明白人生是大路多歧,世事多艰,父母只能庇护她一时,更多的时候,她得自己先动脑再动心……要想小儿安,三分饥与寒,就是这个道理。

无论多么爱我们最心爱的女孩子们,多么舍不得让她们尝到不幸的苦,却也不必让她尝尽幸福的甜。据说香港的甜品店招牌上的“甜”字,右边的“甘”字都会少一画:甜少一些,甜久一些。太多的甜,太多的幸福,反而让人味蕾迟钝,终久生。

第12篇、爱情故事婚姻&爱情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的状况:拼命追你向你示爱的人,你却不一定喜欢;你所爱慕且一心想委身于他的人,却不是真爱你。如此,问题便出来了,婚姻与爱情到底是不是一码事?磕磕绊绊的婚姻或许靠经营可以勉强维系,但爱情却不是靠经营就能产生的。

事实上,婚姻是人类进入文明的一种“维稳”组合,说到底是一种家庭式利益共同体,是两性关系的一种契约,这也是为什么大凡婚姻法里都会保留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条款。而爱情则是一种诗意化的浪漫,被确认是生命中的小概率事件,它无价且无偿,发自肝胆,受之肌肤,三观契合,心灵相悦,绝非一般人所能得;它无需契约,却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的约定,自给自足,可遇而不可求。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大多数人仍一直解不开婚姻与爱情这道方程式,以为只要他爱你,或你爱她,和谁结婚都一样,都能日久生情。殊不知,婚姻很难沿用俗不可耐的成功学逻辑,不是你坚持,就能赢得至死不渝的爱情的。

日前,中山大学哲学教授翟振提出了一个命题:到底是找爱自己的人结婚好,还是找自己爱的人结婚好?倘若你陷进这一命题,便无疑会被抛入一个两难的选择境地,从而进入一个二律悖反无所适从的死循环中。

于常人而言,找个爱自己的人结婚,总会心有不甘,总会觉得倘若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结婚,都会聊胜于现在的婚姻;但找个自己爱的人结婚,又总会担惊受怕,总会担心激情过后他(她)会去养小三偷情人。翟教授这一貌似哲学式的(婚姻亦或爱情)命题,不好也不坏,至少它有助于我们理性地面对活生生的自由意志与独立人格,能让我们进一步梳理我们自身的价值观和婚姻观。

我们无力匡正婚姻与爱情,只是想激发一种深层的思索。因为有太多太多的现实让婚姻难以理喻,令你春心萌动的,不一定适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你白头偕老的,不一定曾令你心动,至今两情相悦。故而有人无奈地调侃,和自己爱的人恋爱,与爱自己的人结婚。

婚姻与爱情永远是个形而上的话题,既无规无距,又藕断丝连,说不清道不明。自古至今,人们向往、歌颂爱情,但却发现婚姻不等于爱情的延续,却往往成为爱情的坟墓,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爱真的匮乏到不能承受婚姻之重了么?

第13篇、名人故事几千年来,爱情从来没进步过

我曾经在日本札幌医科大学整容外科当了十年的医生。我当医生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生,很多死,也看到很多解剖,从中也体会到人生的快乐和悲哀。于是我就开始研究和创作关于人的作品。

当癌症患者在深夜开始发作时,我注意到当时唯一能够拯救病人的就是爱。你想,当一个人在病中挣扎时,有一个爱着他的人在旁边握着他的手,握着他因不安而颤抖的手,这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安慰。因此我觉得能够给人最大安慰的就是爱。因此,我的作品中有很多是写爱的深度,爱的恐惧,爱的无奈等。

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迅猛发展,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完全没有进步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自然科学是一种前赴后继的东西,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更先进的东西,有一个继承的过程。如果前人没有基础给你,你只能从头来。但是在爱情的世界里,它不可能做到前赴后继,它不像自然科学是可以积累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活到这个年龄,我对爱应该有一种领悟。但是我死了以后,我的儿子是不可能将我的领悟作为他进一步开发自己爱情世界的基础的。他还是要从青春期开始,从骚动期开始,直到成熟。当他到了像我这样的年龄,他也会死。而他的子孙又开始走他原来的路,而不像自然科学是无限扩进,无限上升,有一种积累的过程的。它没有积累,它是自己创造,自己发现,同时也从中发现自己。所以不要害怕失恋也不要害怕离婚。人的智慧就在于如何摆脱这种痛苦。

至于男人和女人的小说应该写什么,我认为写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情,就是男女小说。比如说一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他有钱,人长得又帅。这一定会成为女人追逐的对象。这种事情在我的小说里是基本上不写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太容易懂了,太无聊了。那么爱情小说应该写什么呢?比如说碰到一个觉得不可靠的男人,一个很危险的男人。但他却有另一种亲切感,给人一种震撼力。虽然父母双方都反对,但是我一定要跟这个人。这才是我们的文学作品要写的。

我举个身边的例子,我有一位编辑朋友,四十多岁。有一天他来我这里商量出版的事情,结束以后一点也没有要回去的迹象。我问他原因。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和妻子吵了一架,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为什么会吵架呢?原来当时日本人用的一种牙膏,是一根管子。用手一按就会把牙膏挤出来。男人非常仔细,牙膏用得很节约,每次都从底部往前一点一点挤。但是妻子不像他那么节约,随便什么地方都挤。因此在牙膏管上留下很多印痕,让丈夫感觉很讨厌。这天早晨,丈夫终于忍不住说:“你挤牙膏不要到处挤,留下你的手印让我觉得很脏。你应该像我一样从后面开始挤。”男人将他忍了几十年的话说出来了,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吵了起来。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如果把这个故事写成一篇短篇小说,可以起个名字叫作《早晨的吵架》。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故事里面,凝聚着结婚十几年夫妻双方产生的一种厌倦的情绪。

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可以呈示出一种难以置信的亲切的善良的一面,但是男人又同时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当他得到某种东西以后,便会非常迅速地降下对对方的关心。它的可取之处就在于一场大吵的起因竟然是牙膏的挤法。如果是为了很大的财产纠纷而离婚,这一般来讲都是正当的理由,作为小说就很无聊了。

我认为男女关系不是一门学问,即便你是东京大学毕业的,不懂就是不懂。但是即使从来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他也有可能领悟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奥秘。所以从学问来讲,它不是一种学问,而是一种领悟。

第14篇、爱情故事一个谎言的四十年……

一个谎言的四十年……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发生着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也许就在你的身边。

偶尔的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很感动,匆忙之余将它记了下来,无论好与不好,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因为那的确是一个很特别、很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以把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

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象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

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15篇、爱情故事一张幸运车票

一上公共汽车我就注意到了她:她身穿牛仔服,肩上挂着一个雅致的小包,一对酒窝在白里透红的脸颊上跳动着,大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如果能与这么漂亮温柔的姑娘相识该多好啊!可是,该怎么与她搭话呢?像老生常谈那样:“请问,现在几点了?”——愚蠢之至;“您现在要下车吗?”——粗浅鄙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面?”——更是庸俗不堪。

我往自动收款机投了一枚5戈比的硬币,它立刻弹出一张车票。感谢上帝,我的好运来了!这是一张特别幸运的票:它一共有八位数字,不仅票号前三位数相加之和与后三位数之和恰恰相等,并且它们的和都刚好等于七。“七”可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呀!上帝在七天之内创造了世界,世界七大奇观,我陶醉在了遐想中……

可那位姑娘却丝毫没注意到幸运之神对我的垂青,径直朝门口走去。完了,她一定是要下车了,美丽的姑娘,幸运的车票,拜拜!我绝望地想着,突然脑海中蹦出这样一个迷信的说法:把幸运车票吃下去,一切都会如你所愿。但愿这能在我身上显灵。抱着一线希望,我偷偷地背转身,闭上双眼,咕噜一声就把车票吞了下去。然后开始仔细倾听内心的声音,期待着奇迹的出现。白费劲!脸憋得通红,我也没能得到一个通向姑娘心灵之路的锦囊妙计。我只好用无奈却极其恳切的目光望着她,并暗暗乞求:姑娘,千万不要下车,停下来吧,停下来吧,哪怕再和我待上一站的路程!这时奇迹出现了:我倾心相慕的那个姑娘,好像听到了我心的呼唤,慢慢地转过身,果断地向我走来。

太棒了!我狂喜得头有些发晕了。

姑娘看了我一眼,又面向大家,用她那悦耳动听的声音说:“女士们,先生们,请你们拿出自己的票,现在开始查票了。”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查票员证章,转向了我,“先生,请您出示一下车票。”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收款机出故障了吗?”姑娘见我不吭声,关切地问。“没、没有,它好好的呢。”

“那么,是收款机里没车票了?”“有、有票。”我失魂落魄地回答她的话.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说些什么。“那么,您就是没有买票了?”她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不、不,买过票了。”“那您的票呢?请您出示一下。”“它、它在这儿呢,”我指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我、我把它吃、吃掉了。因为它是一张幸运车票。”

周围的人开始哄笑起来。唉,这倒霉的车票,害得我好苦。姑娘也笑了起来:“我不是外科医生,我只是个查票员。非常遗憾,现在您得为幸运付出代价了。”她加重了语气。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意思,十分沮丧地问道:“多少钱?”“如果现在交,是5里拉;如果到调度室里的话,那要多一些了。”

多罚少罚都是个罚,干脆随她走一遭。我做出一副豁出去的样子,随她下了车,掏出腰包,付了罚款,收下罚款单,依依不舍地与她道别。后来,我按照收据上的印戳和她查票证章上的号码找到了这位美丽的查票员,邀请她看电影,她竟愉快地答应了,再后来呢,她就成了我现在的妻子。

试想一下,当初如果没有那张幸运的车票我怎么能和她有缘相识并相爱呢?

第16篇、爱情故事我们的爱情过于匹配

如果有一天,人们都这样恋爱,如果有一天,爱情都和谐如此,看似预言,其实离我们已经不远——我跨进办公室,同一位笑容可掬的男子握握手:他叫布拉克,打扮得体体面面——当然,是和我比较而言。他比较快地翻动着一叠叠卷宗,就像是翻腾一堆烙饼。

“我担保,你会对她非常满意。”他说,“我们用高效电子计算机,把她从全美国一亿一千万可以入选的未婚女子中挑出来,我们仔细地考虑到了各种条件,年龄、工作、学历和地域背景……”

我坐得笔直,满怀兴趣,心里直后悔来这儿前该认认真真地洗个澡。还有,这办公室布置得蛮排场,可椅子坐上去却老觉得不合适。

“现在——”布拉克先生说着“叭”地打开一扇门,亮出另一间屋子,那架势活像个魔术师,他真该再披个斗篷,而我,则指望会从那间房子里跃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但我吃了一惊。

里边站着一个姑娘!非常漂亮,真的,她漂壳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达菲尔德小姐,从蒙大拿州拉芬湖来。达菲尔德小姐,这是富兰克林·沃克,纽约人。”

“实际上,我叫富兰卡,富兰克林是大名什么的。”我开口说话,有点紧张,因为她是那样漂亮!

布拉克先生知趣地退出屋子,我们终于能单独谈话了。

“你好。”

”你好。”她答道。

“我,非常满意能够挑选上你。”我说,尽量想使自己的言谈举止温尔文雅。也许,她不喜欢说是被“挑选”的,我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有这样的结果,我挺高兴。”

她笑了,很迷人,露出一排洁白好看的牙齿。

“谢谢”她说,“我也很高兴。”说着,又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我31岁了。”我脱口而出。

“是的,这我清楚,”她说:”资料上全写着呢。”

看样子,交谈只好到此为止了。因为,一切情况都写在资料上了,还有什么话题呢?我搜肠刮肚地想。

“孩子的问题你是怎样考虑的?”她问。

“三个。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这也正是我的愿望。”她紧接着说,“这些都写在了资料的‘未来计划’一栏里,就在那儿。”

我一低头,才注意到自己手里攥着一叠纸,封面上贴着IBM计算机信息贮存卡的标志,这是一份关于达菲尔德小姐的详细材料。我赶紧一字不漏地埋头细读起来。果然,她也如此,纸张紧张的翻动弄出阵阵并不悦耳的声音。

记录卡上写着她酷爱古典音乐(填在“兴趣与爱好”一栏内)。“你喜欢古典音乐?”我抬起头问道。

“哦……胜过一切。我还有福兰克·莱纳歌曲集的全部磁带呢!”

“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老歌唱家。”我表示同意。

我俩继续阅读材料。知道了她喜欢书本、足球,看电影时常常坐在前排,愿意在靠窗户的床上睡觉,喜欢猫、狗、金鱼这些小动物,喜欢吃意大利腊肠、三明治,穿着朴素,倾向于把孩子(当然是我们的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宁愿住在郊外,喜好游览艺术博物馆……

我刚想说我们爱好也相同时,她忽然抬起头说道:“我们好像爱好相同。”

“的确如此。”我应和道,大为我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句能打破沉默的话还被她抢先说掉而深感遗憾。

我继续阅读“心理状况”一栏,她羞怯,内向,不喜欢争辩,是一个理想的贤妻良母型的女性。

“我很高兴你不喝酒抽烟。”她说道。

“我不抽烟喝酒,我不喜欢。不过,我有时喝点啤酒。”

“资料上可没有记录这一点。”

“大概是我忘记写上去了。”我真希望她不会十分在意。

我们终于读完了彼此的材料。

“我们就像一个人。”她说道。

我们的恋爱一点也不用谈,那叠薄薄的但却像地图一般明细无比的资料为我们省掉了两到三年拍拖时间。

现在,达菲尔德和我结婚已经九年了,我们如愿以偿,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区,听了无数遍的古典音乐和福兰克·莱纳的唱片。我们的记忆里,很难寻找出一件彼此看法不同的事,我们事事相合,默契得几天都不同说一句话。她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好妻子,而我,如果不是自夸的话,也可以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如果仅就科技而言,我们的婚姻不愧是最佳组合,但就一个家庭与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与其说像生活不如说更像科技。

我们两个准备下个月离婚!无论是达菲尔德和我都已不能忍受这种过于匹配的爱情和过于步调一致的生活了。

第17篇、爱情故事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

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第18篇、爱情故事那个虫咬的苹果叫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剥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市场上给她买让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当他把让虫咬的苹果送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著。她看得愣住了,因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得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们都惊愕住了。

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

他简单地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两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地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劳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她让他削个苹果,他苦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削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

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近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买很多的苹果,都是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已,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晌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是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因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啊!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啊!”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啊!

第19篇、爱情故事你怎么哭了?

她喜欢他,他不知,从很久之前开始。

她每天都要路过他的小书店,40几平方米的样子,很幽静,放学回家的路上,她都要进去看一会儿书。

傍晚时分,书店里站满了像她一样的学生,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她和其他学生一样,站着看累了,就坐在地上看。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照进来,整个书店就像一幅静谧温馨的油画,让她觉得,心,安静着,很悠扬。

她开始留意他,是这一年的冬天。瓷砖地太凉,即便是看累了,她也不再坐了,依在书架上,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累了,换另一条腿支撑。

隔了几天,就见书店多了些漂亮的草编工艺垫子,一开始,她以为是放在那儿卖的,倒是老板,乐呵呵地拿起垫子,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坐着看吧。

她吃惊,也在别的书店看过书的,老板最不待见的就是他们这些学生读者,因为学生们大多只看不买。被书店老板驱逐,她经历过,一次,她正看书看得起劲呢,老板劈手一把夺过书,边黑着脸嘟哝边把书塞回了书架。把她弄得又尴尬又羞愧,好像自己真成了他嘴里的那个损着别人利着自己的厚脸皮家伙。

她仅是一名普通家庭的学生,把喜欢的书全数买回家,是不可能的,对于喜欢却又买不起的书,只能在书店里看。

她陆续换了几家书店,遭遇都与上家相似,直到换到这家书店,年轻帅气的老板和善得像春天里的一抹阳光,她再也不必换地方看书了。

在这儿看了大约半年多的书,因为要高考,学习很紧张,所以不能常来了。只是,在学习的空暇里,偶尔想起那位老板眼里的温暖,她就觉得心情松弛了不少,很惬意。

整个高三,就是这样过去的,路过书店时,冲着店门内,微微地笑一下,闪过。

有时,老板看见了她的笑,也回一个暖暖的笑。老板看不见时,她会哼着歌,从店门前悠然地飘袅而过,自己觉得那歌声,像一束清淡而明媚的阳光,已蜿蜒着穿越了店堂,抵达了他的心里。

高考结束后,她继续去他店里看书,看着看着,心思就不在书上了,眼神飘过去,像怯怯的蝴蝶,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飞飞落落。他那么高那么瘦,方正的脸上总带着暖心的笑容,她很想问他一声:嗨,我叫梅果,你呢?

只是想想而已。问不出口,仿佛一开口,心思就会被他看穿。

偶尔,在一回眸的刹那,他们的目光相触,她飞快地收回目光。红着脸继续看书。

夜梦里,全是他的影子,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她看一本小说里说,暗恋是最懦弱最安全的爱情,因为他不知,便不会被拒绝,当然,也失去了被他接受的机会。

她想主动和他搭讪说话,便拿了一本书,付款。他抬头,看着她笑,把钱推回去:在店里看就可以了。

她脸红如火炙,心想,他为什么不让她买书呀?是为了让她省钱还是为了让她一直在店里读书,这样,他就可以多看她几眼?

心里美得不行。

她有他的电话号码,却一直不好意思打。当然,电话号码不是她要的也不是他主动给的,而是贴在书店门上的。因为他偶尔会出去提货,没人看店,便把手机号写在纸上,粘在门上,若是有人来店里找不到他,便可以给他打电话。

那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纸,在她口袋里揉皱了,字迹模糊不清,却依然没舍得丢掉,尽管,那串数字,已那么熟稔地雕刻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她去外地读大学了,身边的女同学也陆续开始恋爱了,也曾有男生向她示好,只是,他在她的心里,那么顽固那么完美地立着,容不下他人。

她鼓足了勇气,给他发短信,却没说自己是谁,他打回电话,她不敢接,惟恐他听出自己的声音。

他们就这么短信往来着,偶尔也用移动QQ聊天,他总是问她到底是谁,她诡秘地笑着不答,只说我们认识的。他也就不再追问着为难她。

她把他当成可依赖的大哥哥,什么都说,除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她问他,在他的想象里,她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说:修长、细腻,长长的发,直而温柔地垂在肩上……

总之,在他印象里,她美得像天使。

她总是和他聊着聊着,就跑到镜子前看看自己。其实,她的头发很短,身材也不是很苗条,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突然自惭形秽,就更不想告诉他自己的身份了,怕他会失望,使他们的第一次坦诚相见,就像见光死的网恋一样湮灭掉。

为了向他想象中的“她”靠拢,她开始减肥,留长发。

等头发留得够长了,身材减到他想象中的样子,她就可以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说:知道我是谁吗?

她想象他张大眼睛看着自己,惊喜地叫出她的网名时的样子就缓缓地笑了。

他们就这么散漫地聊着,一年的光阴,就这么过去了,她瘦了,头发终于长到及肩了。这年暑假,她特意穿上了雪白的棉质长裙,去书店找他。

他说过的,觉得她应该是那种眼神清澈、面容单纯的女孩子,穿一袭白色的棉布长裙,轻盈而飘逸。

她抱着一颗扑扑直跳的心,进了书店。他,还是老样子,坐在靠门口的收银台处。翻着一本书,若有人来交钱,便把书放到一边。

她惟恐他一眼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匿名和他聊了一年多的女孩子,便低了头,匆匆进去,找了个角落,抽出一本书,安静地看。

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她心不在焉地翻完了四本书,他依然没有发现她,她抽出一本书,正要往收银台走,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嬉笑声:嗨!

她觉得心一抽,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擎着一客冰淇淋闯了进来,顽皮地冲他做个鬼脸,倚在收银台上,把冰淇淋递给他,一把捞起他放在一旁的手机,边翻边说:你的神仙妹妹今天找没找你聊天?

他边吃她剩下的半客冰淇淋边说:自己看。

女孩撅撅嘴,飞快地移动了几下拇指:以后,不许和你的神仙妹妹聊天!说完,把手机递给他:我把她给删了啊,当心哪天她变成一颗爱情炸弹,把我们的爱情炸飞了。

他刮了她鼻子一下:小心眼。

她手里的书,就啪地落到了地上。

他们一齐往这边看,她捡起书,塞回书架,女孩跑过来,看着她:咦,你怎么哭了?

她浅浅地笑了一下:看小说看的。说完就往外跑,再也不敢看他。

她听见女孩在身后说:咦,她看了什么小说呀?把眼泪都看出来了。

他说了什么,她没听见,只是拼命地跑啊跑啊,跑到街角,才站定了。看着橱窗中的自己,想自己奔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想着想着,眼泪就又要往外跑。晚上,她上了QQ,对他说:我失恋了。

他问对方是个什么人以及失恋的原因,她笑着说:他爱上了别人。

他哦了一声,问需不需要他帮她做点什么。她流了泪:其实不是他的错,他不知道我爱他。

说完这句,便删了他,爱情晶莹而脆弱,经不起打扰,他没成为她生命中的风景。那么,她亦不可以做惊扰爱情的风铃,哪怕声音悦耳清脆。

几年之后,她走过了几场爱情,也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的时候,就缓慢地笑了,觉得赚了他好大便宜,那场没有见光的暗恋,那么隐秘而美好地滋养过她年少羸弱的心灵。

第20篇、爱情故事珍惜所拥有的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第21篇、爱情故事那些年我暗恋过的时光

小学毕业照上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微腆着肚子,嘴角略抿,带点一丝腼腆的笑意,我还记得他小时候的稚嫩歌声,某天说的笑话逗的我笑的肚疼,平时总是捉弄我,考试交作业的时候却又百般讨好,像敬仰女神一样对你唯命是从,让人既爱又很,想起这些往事,心情也如也同回到了十年前的纯真童年时光。

回想起这些故事,唯一遗憾的是,我们十年这之间都没有联系了,其实他不知道我一直关注着他,呆在一个校园,一天总会遇见那么几次,只是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叫我,开玩笑逗我了,总是擦肩而过的偶遇,却让我紧张兮兮的心怦怦的跳……

最近他加了我的QQ,昨天上班时候与他闲聊几句,发了个笑话给他看,内容是关于暗恋的故事,他没有笑,却突然问:“你暗恋过谁?”我顿时紧张了,打马虎眼,“呵呵,不好笑吗?”他说:“说正经的呢!反正你暗恋的人我应该也不认识,你透露下,呵呵!”我说:“这个人你认识的,不能告诉你这个永远不能说的秘密。”“我认识那就是小学同学了,哈哈,我猜猜!”……

结果他把班上所有的男同学名字都列了出来,我都回答不是的,结果他说:“到底是谁?”

我回答说:“不要猜了不好玩,你这么蠢猜不到的。换个话题,聊聊你吧。”

“我想你当年一定暗恋班长,班长就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结果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很不屑的说并没有和其他男同学一样暗恋的班长,我随即把班上漂亮的那几个列了出来,他都说不是的,很一般的也列出来了,都不是。

他发话了,你绝对猜不到我暗恋的人是谁。

——因为那个人是你。我们两个同桌过,你忘了?

我乱了,你喜欢我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喜欢我你整个初中和高中怎么都不和我说话,你喜欢我为什么这些年都不联系我,为什么?你不知道其实我也一直暗恋你……

现在才说出来,是怕以后会有遗憾吗?那些年我是那么的卑微的喜欢一个人,却不敢让他知道,所以选择了隐藏,我以为他不喜欢我,每次在楼梯转角偶遇都不曾说话,即使使看到也是目光闪烁…

如今知道原来他也曾暗恋我,现在心里竟满是嘲笑,我也不会告诉他了

——你就是我那些年喜欢过的少年。我想有些感情,只能当做永远的秘密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了

我只能回应他:“呵呵,那个时候我们最怀念的时光回不去了。”

这些回忆,青涩时光会永远停留在那年我们干净纯真的笑容里,回忆起来却始终会带着一点儿快乐,一点儿忧伤,因为那些青涩的时光终究再也回不来了,

看见他空间里照片,他的身边靠着一个女孩,女孩浅笑,看起来好干净。

只希望我们都会幸福,终究一天我也会遇到那个他的,只是我不会再像年少时那么胆小害怕的喜欢一个人了,爱就勇敢大声说出来。

第22篇、爱情故事不吵了,一起撑起这个家

家难当头,水火不容的婆媳迅速化敌为友。

男人不顶事,跑了一个,倒了一个

任家明离家出走了,给妻儿父母留下一张纸条:“我养不起家,无法调解母亲和妻子间的矛盾,深感做人失败,白日不思茶饭,夜里无法入眠,原谅我的暂时逃离吧。”

房贷、双胞胎儿子的奶粉钱、水电气费、伙食费、婆媳俩闹不完的纠纷……这些麻烦他从此不管不顾。

罗曼是第一个看到纸条的人。就贴在她的梳妆台上,像是任家明对她两年多不停吵闹的最后反抗。反抗得如此彻底。

这个王八蛋!罗曼气得手发抖。现在的小夫妻,谁养家压力不大?谁家没点婆媳矛盾?可任家明是她见到的唯一一例扛不住压力、扔下孩子、老婆和年逾花甲的爹妈,留下一张纸条就跑了的男人。要走大家都走!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是!反正她和任家人八字不合,天天和婆婆起冲突,这次正好一了百了!

她气势汹汹把纸条扔给公婆,往日彪悍的婆婆王芳均第一次没有吭声,公公直接从沙发栽倒在地。寄予希望的儿子如此不成器,老人脑溢血发作。

罗曼的怒火蔫了。任家两个男人,一走一病,剩下两个女人,要走也得等到公公恢复、任家人给自己一个说法再走。

没有软骨缓冲,骨头碰骨头,痛

少了任家明的收入,日子一下雪上加霜。

西药太贵,婆婆每天守着药炉给公公熬中药,

屋子里的怪味让人阴郁。两个孩子跟着生病,夜里此起彼伏地哭叫,罗曼的心被钝刀子割得遍体鳞伤。休息不好,上班时老出错,扣钱、被护士长责骂,现实的挫败把她蔫下去的怒火又撩拔起来。

罗曼忍不住想迁怒给婆婆。如果不是公婆从小娇生惯养,丈夫会这么不经事吗。儿子没出息,是父母没教育好。但两年多的婆媳战争,当事双方从来没直接交火过,都是隔着个任家明使法,指着任家明这块挡箭牌指桑骂槐。客厅骂儿子,卧室骂老公,任家明忍气吞声当好软骨,把两块硬骨头隔开。

可他现在跑了,留下两块骨头。要直接对上,多疼啊。

况且迁怒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添堵。丈夫出走对婆婆的打击最大,失望加上担心,短短半个月老人似老了十几岁。好几次,罗曼看见她一边择菜一边掉眼泪,一听见动静就赶忙擦干眼泪,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

罗曼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买菜做饭,兼照顾公公,对她也强撑着笑脸,自己还能欺负老弱病残?

隐隐的,她对王芳均还生出点同情。当女人真难,出了事好歹她还有老人帮着分担,可婆婆,谁来听她倾听心里的苦?

人在,人心在,这个家就不会散

任家明走了俩月。罗曼彻底回归理智。她父母早逝,没有娘家人给自己撑腰。孩子她舍不得留下,可带走了她一人也养不活,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愿意当继父的好男人。

只是这日子着实苦,苦得超过罗曼的底限,她眼看着家里的生活质量节节败退却无能为力。要保证公公的药费和两个孩子的饮食,两个女人唯有苛刻自己。婆婆总是临到菜市场要收摊了才买菜,炒菜时一两油可以反复用几次。而自己割舍了逛街逛淘宝的乐趣,为了能多点收入,常常申请加班、值夜班,每次回家后看着孩子腻着奶奶、对自己有些疏远的表情,她只能在心里哭。

生存和亲密,罗曼现在只能保证前者。

王芳均早没有了媳妇刚进门时的强势。这两个月她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几乎每夜都会醒来两三次,偷偷打开儿子房间门,看到罗曼和两个孙子睡得香香的才放下心。

她怕媳妇扔下两个孩子走,剩下自己如何顾得住病倒在床的老伴和不满周岁的孙子?她更怕媳妇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多可爱的一对孙子啊,那是任家的香火!可是任家对不起罗曼在先,如果罗曼真的要带着两个孙子改嫁,她有什么理由拦着人家?

她拼命对媳妇示好,只要人留下,人心留下,日子再苦这个家也不会散。

罗曼有气无力地夹菜,半碗饭老半天也没吃完。又是钱的问题吧。王芳均松口气,和人相比,钱不算大问题。她粗粗算了算积蓄,“阿曼,家里这一摊子你就别操心了,我和你爸的退休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家里吃饭还是够的。你的钱还是先顾着房贷那头吧。”

罗曼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对婆婆的印象一直停在“抠门”上。对方自从搬过来带孩子,不仅没从自己腰包里掏一分钱贴补儿子媳妇,连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暗地里克扣着。

也许是罗曼的表情过于丰富,王芳均有些赧然:“家明这个狗东西甩手跑了,你爸身体又不好,这个家以后就全靠你撑着了,我没什么本事,帮不了你什么,不过家里的这一摊子你就别操心了,有我呢。”

“辛苦您了,妈。”罗曼低声说。这样和谐的场景于婆媳俩是第一次。

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半年过去,任家明就托朋友给家里带过一个口信:“我在广东找到了工作,工资不高,仅够自己租房和一人消费。我没脸回家,再给我点时间。”

这个好坏参半的消息让婆媳俩松口气。人平安比什么都好。生活的重压不会因一句口信就消减,经过了最初俩月的鸡飞狗跳,活了大半辈子的王芳均也能把家里的一切打点得井井有条。她拿出积蓄——除了退休工资,还有克扣下的儿子媳妇的生活费。花费不菲的进口奶粉也让她给停了,“孩子都一岁多了,用不着再吃这么贵的奶粉,这奶粉也就是广告打得好,真要比起来,还比不上自己做的营养餐。”她以为媳妇会有激烈反应,谁想罗曼只是想了

想就同意。

王芳均和近郊的一家奶牛场说好了,老伴每天早上去拿新鲜的牛奶回家,她用牛奶熬鲫鱼汤给两个孩子喝,再用瘦肉、胡萝卜、菜汁熬粥,两个孩子大口大口地吃得倍儿香。以前罗曼也有心叫婆婆给孩子做营养餐,只是婆媳战争时期,唱反调才是主旋律。如今看着婆婆在厨房里守着奶锅给孩子慢慢熬粥,她心里有些暖有些酸。

三个月后,任家明打电话回来。王芳均在电话里痛骂儿子:“我没你这个儿子!你滚出去了就别想再滚回来!你现在知道想老婆孩子了?我不和你说了,听你说话我就头痛胸痛全身不痛快!你要诉苦和你老婆说去!”

罗曼接过电话,心里明镜似的。婆婆唱了白脸,该轮到自己唱红脸展现妻子的大度和柔情。婆婆耍的心眼太小儿科,可她不想再计较了。丈夫的电话勾出她心里沉寂的爱恨。她恨任家明,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可是又牵挂他。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是一直不回来呢?她该怎么办?就这么一直等下去?

这样想着,心里便很是委屈。这天和婆婆在厨房里委屈就发泄出来了。

婆婆说:“阿曼,我也是个女人,知道女人的苦。可是孩子还小,也说不定家明哪天就回来了。你就等他一年好不好?再过一年孩子上幼儿园了,他要还不回来,你就和他离了吧,孩子我给你带着。”

“妈,你也很辛苦,男人体会不到我们当女人的辛苦,我就是心里慌,想和你说点话,至少现在我是不会放下你一人走的。”罗曼轻轻地说。

第一次,她们跳出婆媳关系的桎梏以平等的女人身份对话,任家明的消失让她们明白“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婆媳俩并非不能和谐相处,但在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把至亲至爱深深伤害后才明白,亡羊补牢的代价太大。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有奇迹

5年前,丹麦分子生物学家里克杰·克拉德因一次感染,被医学宣布“死亡”,半年后竟奇迹般“生还”。每每谈及此事,克拉德总会说:“我虽然出生在童话王国,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王子唤醒沉睡的公主的童话故事,会在我身上上演。”

克拉德住在哥本哈根,她有深爱她的丈夫彼得和三个可爱的儿女。一家人快乐幸福地生活着。可是厄运来临时,总是悄无声息。一天,克拉德忽感身体不适,随后医检结果让全家人陷入了绝望,克拉德感染了肺炎双球菌!这一致命细菌让她的病情迅速恶化,几天的时间里,她的生命体征急剧下降,心跳越来越缓慢,各个器官严重衰竭,最严重的是,她的大脑陷入了深度昏迷,完全没有了意识。

医生郑重地告诉彼得,理论上说,克拉德已经“死亡”,治疗只是尽人道,他随时可以向医院申请中止治疗。医生的话让彼得伤心欲绝。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克拉德除了有微弱的心跳,大腦没有任何意识,无论是光照、声响,还是医生的指令、亲人的呼喊,她都感知不到,没有了灵魂,只剩下一具躯壳。一时间,仿佛世界上认识克拉德的人,都基于科学和理性,认定克拉德已经死了,他们劝说彼得接受现实,早日处理后事。

可是,彼得,作为克拉德的丈夫,这个深深地爱着她的人,始终不相信她已经“死亡”!不管医生、朋友怎样劝说,冥冥之中他总有种感觉:克拉德是那样深爱着他,不会就这么轻易地离开,她只是沉睡了而已。

那晚,月光温柔,笼罩着病床上的克拉德。沉睡中,她是那样的优雅和安详。彼得端详着她,感伤万分。他轻轻地翻开克拉德的眼睛,与她深情对望。他久久、久久地凝视着她,想与她诉说衷肠。忽然,从克拉德的瞳孔深处,彼得看到一丝微弱的变化。她还活着!彼得心里一阵惊喜。

医生理解彼得的心情,认为是彼得出现了错觉,让他理性些。但是,从那一刻起,彼得斩钉截铁地回绝任何对克拉德的“死亡认定”,他说:“她一定活着,我要等她醒来,她的眼神不会欺骗我,我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不知多少天过去了,彼得依然在心里深情地呼唤着克拉德,期待着她的醒来。有一天,克拉德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一条小缝,反射些许光亮!彼得激动地大喊:“医生!医生!”医生来后,说这样的现象叫作“日落之眼”,说明克拉德的大脑里残存着微弱的意识,并开始恢复了。

奇迹终于出现了,克拉德活过来了!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儿了。但医生却对彼得说,不要抱太大希望,严重脑损伤患者长期昏迷后通常都会出现“日落之眼”,即使克拉德醒来也可能不再会说话,脾气性格也会变得古怪,总之,一切还是未知数。彼得对医生的话毫不在意,他说没关系,克拉德能这样他已经很高兴了,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只要是她,他都完全接受。

为了让克拉德感受到家人的期待,彼得叫来孩子们,轮流和克拉德说话,给她讲学校里的趣事、自己的生活,为她唱歌跳舞。彼得自己则读小说,每晚都给克拉德讲个故事。渐渐地,克拉德有了反应,并和彼得形成了默契的沟通方式:眨一下眼睛代表“不”,眨两下眼睛代表“是”。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彼得不离不弃的努力以及孩子们的悉心照顾下,克拉德一点点地好转,她睁眼的时间越来越长,眼珠也可以随着外界的变化而转动,渐渐地,她的身体机能开始全面恢复,不仅手指可以动了,还可以发出简单的声音。五个月后,克拉德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克拉德可以下地走路,并获医生批准出院,结束了半年之久的“幽灵”生活。

回想那一段人生,克拉德依然心有余悸但又无比幸福,她说:“我的意识被锁进了一个牢笼里。身边人的谈话、做事,我都感觉得到,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识与他们沟通。平心而论,我以为我真的会死,是彼得的召唤让我活了过来。”

第24篇、爱情故事你现在不必问

对于科学、宇宙、天文、地理,男人比女人更爱寻根究底,问最多为什么的,往往是男人。对于男女感情、两性关系,女人的求知欲往往比男人强得多,问最多为什么的,是女人。

女人会问:“为什么喜欢我?”“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这样对我?”

天下女人的“为什么”加起来,何止十万个?简直可以出几本书。

一个男人和女朋友分手时说:“你的问题是有太多问题要问。”

女人不明白,问问题有什么错?但男人会为此失去耐性,他们一生要不断应付女人的问题,诸如:“你昨夜去了哪里?跟谁在一起?”“你的钱去了哪里?”“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

男人说,已发生的事,何必再问?未发生的事,我怎么回答你?他们不喜欢被审问,也不想回答假设问题。

《梦醒时分》里有一句歌词:“有些事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是一个曾经沧海的女人的心里话。

每个女人都经历过寻根究底的阶段。学习不再问问题,非为讨好男人,而是不想听到令自己伤心的答案。

有些事的确不必问,有些答案日后知道好,也许永远不知道更好。

第25篇、爱情故事咫尺天涯

“她”叫红衣,“他”叫蓝衣。简陋的舞台上,“她”身披大红斗篷,葱白水袖里,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玉树临风,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演出两三场,在县剧场。木椅子坐上去咯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演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演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

都正年轻着。她人长得靓丽,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不能说话,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

待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候是烧饼。他早早去排队,买了,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着,牛皮纸外面,再包上毛巾。她吃时,烧饼还是热乎乎的,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的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名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杯。酒一喝多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跌宕,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胶布。每次看到,浑身的肌肉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等到舞台布置好了,回头却不见了他的人影。去寻,却发现他在剧场后的小院子里,正对着院中的一棵树擂拳头,边擂边哭。

白日光照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没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以为白日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慢慢地,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后来,剧场转包给他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往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改天,他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就有一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

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衣,是接的外贸活儿,不一会儿,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是煤气中毒。送医院,男人没抢救过来,当场死亡。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

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他对她的老母亲“说”,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牵起她的手。

他再没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如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重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目含情。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第26篇、爱情故事最后那把爱情钥匙

同病相怜

老徐一点也不老,像徐静蕾一样,上大学时就叫老徐,沿袭了下来。

老徐30岁,男人30就是一朵花,再加上会穿衣服,他知道自己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可有魅力的男人又如何,老徐没能留住妻子,他24岁就结了婚,总怕毛珍珍跑了,可她到底还是跑了。

毛珍珍说想去看看外国的月亮到底有多圆,于是跑到新西兰。老徐很是不解,中国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非要跑出国?说是3年,结果4年了,毛珍珍还没有回来。

毛珍珍说,她喜欢这里的乡间味道,可以闻到羊毛的芳香,可以亲自剪仙人掌,这种生活像神仙的日子。

老徐听明白了,毛珍珍是聪明人,又有姿色,她活得像神仙一样,肯定是有个男人养着。当下,老徐就下了离婚的决心。

离婚后,老徐把毛珍珍的东西打包扔进垃圾箱,然后一个人到处逛,和朋友喝酒,能出差的时候尽量出差,日子也就一天天地过去,如果不是遇到丰凝,他怕是不会再谈什么恋爱的。

丰凝是酒场上遇到的,老徐开始以为是朋友的女友。她是个很打眼的女人,高挑靓丽,也敢喝酒,和男人划拳并不示弱,但是到最后,先醉的是她。

朋友说,她这是逞强呢,刚被人甩了,当然要买醉,前夫去了加拿大,不要她了。

老徐心里一动,原来如此,同是天涯沦落人呀。散场的时候,老徐主动了许多:“丰凝,上我的车,我送你回家。”

送到楼下,丰凝闹起了酒疯,拽着老徐的胳膊不放,把他当成了前夫,鼻涕眼泪地流着:“你说,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哪里不好,你说要带我出去的,找个洋婆子就比我好?”

丰凝的眼泪沾湿了老徐的衬衣,他抱住她,觉得自己内心也无限凄凉,只不过他是男人,不能和她一样任性,可感觉是相同的,让人扔了,好像一块用过的布,没了新鲜颜色,整个人都灰仆仆的。

老徐抱着丰凝进了电梯,她在电梯里吐了,清理电梯花了10分钟,进门,她仍然吐,到了卫生间,她哭,披了头散了发。

已经是凌晨,老徐怕丰凝有事,索性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她睡了,婴儿似的脸,月光下分外好看。

老徐抽着烟,一支接一支,到天亮时,一盒烟抽完了,他静悄悄地下楼,觉得昨天像一个梦。

心有灵犀

刚上班,电话就打来了。老徐觉得是她,果然是丰凝,声音很温柔,一寸寸地爬过来:老徐啊,我向吴涛要的你的电话号码,早晨起来看到烟头,朦胧中想起昨夜的事情,电梯里吐了你一身吧,真不好意思。

老徐说,“没事没事,应该的。”

“我请你吃饭,行吗?”

能说不行吗?老徐笑了:“我请你吧,你选地方。”

丰凝说:“听说你是贵州人,有一个吃花江狗肉的地方,民族文化宫对面,马连良故居,四合院,院子里有藤,还有人唱戏,你喜欢不喜欢?”

老徐的心立刻就觉得溫暖起来,那个地方是他一个人常去的啊,也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没有告诉过别人。丰凝却一下子说出来。老徐像被人点了穴似的,赶紧说:“几点下班,我去接你。”

两个人吃花江狗肉时,说话不多,老徐给丰凝夹菜,旁边有人唱着青衣,是《春闺梦》吧,青衣唱到:“终朝如醉还如病,苦依薰笼坐到明,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

老徐抬头看去,丰凝的眼睛已经湿了。老徐说:“以后别喝酒了,一个女子喝酒,风尘气浓。”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有了贴心的温暖。

两个人吃完饭出来,满天的星星了,老徐拉着丰凝跑,似两个青涩少年。丰凝跑累了,蹲在马路上笑。大叶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好像也在笑。老徐这才知道,自己好久没有笑过了。

后来,两个人常常一起吃饭,丰凝开玩笑说,我们是吃友。

其实,是为了不孤单。孤单太可怕,和昆虫一样,到处飞着。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老徐没有想过爱不爱这个事,可是他但凡有一点时间,就想和丰凝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

有一天晚上,丰凝把钥匙锁在了家里。进不去,慌乱之中就给老徐打电话。

老徐说:“别急,有我呢。”他先把她拉到自己家里,煮了咖啡,吃了宵夜,然后打电话给开锁公司。

门打开时,丰凝拿了另一把钥匙交给老徐,说:“留一把备用的在你那里吧,万一下次再锁上呢。”

老徐也把自己的钥匙给了丰凝一把,换钥匙的时候,他捏了一下丰凝的手心,丰凝低下头,脸红了。

老徐心跳着下了楼,心跳的感觉忒好,他哼着小曲,居然是周杰伦的《七里香》,想想自己都30岁了,他摸了一下自己的头,跳着上了车。

旧情归来

老徐一个人去看“周大福”的戒指,想起丰凝的手,又细又长,应该选一款简洁、明快的样式。

除了第一次喝醉抱过丰凝,老徐与她还不曾有肌肤之亲,可他知道,那黑夜中的脸红,那钥匙,就是爱情了。

毛珍珍来电话时,老徐几乎已经忘记了她的声音,是半夜,他问:“谁?”

毛珍珍说,“我是珍珍。”声音哽咽起来。

老徐赶紧起身,拧亮了灯看时间,凌晨3点。

珍珍说:“老徐,接我回家,好么?”

“你怎么了?”

毛珍珍哭起来,说:“我时间不多了,肝癌,顶多半年了,我想死在家里,接我回家吧,我想来想去,只有找你,我梦到过你好多次,我知道你忘不了我,你记得大学恋爱时你说过吗,我傻了,你也要我,我疯了,你领我回家,现在,我要回家。”毛珍珍的声音近乎抽泣。

老徐的脑袋轰地一下:她得了绝症?

放了电话,老徐抽烟到天明,看镜子中的自己,胡子拉碴,人也憔悴了许多。

老徐想起最爱的时候,他的确说过,无论毛珍珍什么样子他都要她。他知道自己的本性,是善良的男子,只能自己吃亏,不让别人过不去,幸亏戒指没有买,不然又要伤一个女人的心了。

上午,老徐去办赴新西兰的手续。他想,新西兰是个不祥之地。

晚上,老徐约请丰凝吃饭。丰凝说:“正好,我也有事要找你呢。”

还是在马连良故居,还是花香狗肉。一进门,丰凝就小鸟儿一样扑上来:“发了奖金,去看了一块手表,觉得适合你,就买下来了。”

老徐看了一眼,一万多块钱的瑞士新款。他心里一酸,说了一句不着调的话:“我有表呢。”

丰凝的表情有点尴尬,表就在桌子上放着。丰凝去卫生间,老徐把表放在了她的包里。他知道,这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了。

走的时候,他们没有说再见,丰凝把钥匙放在了桌子上,那是他留给她的钥匙,一次也没有用过。

老徐握住那把钥匙,觉得无限凄凉,这才发现,秋天来了,院子里有些凉了,唱戏的换了老生,唱的是《让徐州》,第一句:“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

老徐低下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下来,掉到地上,砸在青砖上。

爱过留痕

毛珍珍的样子极落魄,老徐看到她瘦得脱了形,一下子就心软了。毛珍珍哭了,说:“老徐,别离开我,陪着我,行吗?”

这一刻,老徐是真心的,他会陪她,他不能不陪她。

老徐天天陪毛珍珍去化疗,四处找偏方,房间里充满了中药的味道。毛珍珍说:“这辈子,我没爱错人。”

毛珍珍睡的时候,老徐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发呆,有时就看那把挂在钥匙链上的钥匙,是丰凝家的,他没有舍得还她,这是惟一的纪念品。

她和他,虽然没有说过半个爱字,可是老徐知道,他动了心,丰凝也动了心。他没有理由让丰凝等待她,他没有那么不要脸地去说:“你等我啊,毛珍珍死了我就来娶你。”不,那不是他的为人。

毛珍珍病重,他去医院陪床的路上,接到丰凝的电话:“我要结婚了,‘五一’,天都饭店,你来吧。”

老徐看了看天,这才知道春天又来了,想起去年春夜与丰凝相逢,好像是昨天的事情。老徐发了短信向丰凝表示祝贺,说自己那天有事情,可能去不了。

丰凝结婚没多久,毛珍珍就去世了。走的时候拉着老徐的手,眼泪不停地流,好像还有好多话要说。

老徐百感交集,他知道,他不再爱这个女人,可心里还是放不下,什么叫一日夫妻百日恩,他终于懂了。

秋天再来的时候,老徐去超市买东西,遇到了丰凝。

丰凝的肚子很挺了,身边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丰凝很大方地介绍:“我老公。”然后指着老徐说:“我从前的朋友。”

走出超市的时候,老徐看到满天的星星,想起第一次去吃花香狗肉,也是满天星星。

丰凝没有问老徐过得怎么样,是不是還是一个人?老徐也没有说,他想,这所有的故事,本来就是安排好的,他实在没必要让所有的人都来承担痛苦。为了给毛珍珍看病,老徐把车也卖了,他挥了手,上了出租车。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来了浪滔天

【1】

任凭闺蜜在电话里怎么劝解:“周小琳,你成熟点,徐晓东真不错,你再考虑一下!”周小琳就一个意思:不考虑。

什么徐晓东是骨科医生,事业心强。周小琳现在对“医生”“事业心强”这些字眼无感。她一年前被分手的前男友就是大夫,事业心贼强,他们谈了四年恋爱啊,也抵不过他能和院长女儿一起出国进修。

下班的时候,周小琳还在郁闷,却接到老爸的紧急电话,老妈不小心摔了一跤,踝骨骨折,现在人在医院。

周小琳一边感叹着世界小,一边往医院跑。竟然是徐晓东所在的医院。

等周小琳赶到医院,老妈已经被安置好。老妈躺在病床上,脚部肿得老高,已被固定。她赶紧过去安慰老妈,满眼心疼。

徐晓东很敬业,没在病房拉好感。他态度平和地对着她说:“没事,先消肿,一星期后手术。”

老妈疑惑:“你们认识?”“不认识!”但世界上的老妈都敏锐。

当晚,老妈就让她去给徐晓东送红包,说她没到之前,徐医生对他们两位老人有多照顾,态度好得像对待亲人一般。

周小琳想告誡老妈,现在医院都禁止收红包,徐医生那态度是职业所在。但看见老妈刚经历了一场病痛,脸上充满倦色加焦急,即使知道老妈另有所图,周小琳还是妥协了。

“记住,态度要诚恳,我还要住院半个多月呢,还要人家费心。”

“记住,避开摄像头。”背后老妈在叮嘱。周小琳却哭笑不得。

在医生办公室,徐晓东很周到详细地介绍了老妈的伤情,然后道:“不用太担心,只是人就受苦点,在床上躺着不能动,家属受累,手术后有两天会非常疼,需要家属耐心安抚。你也注意身体。”周小琳“嗯哦”地点头,疑惑着红包怎么拿出来。

她拖沓着说了声谢谢,徐晓东没客气地答:“嗯,好。不过我不接受红包。伯母手术后你请我吃饭吧。”

周小琳顿觉凌乱,她的举动是哪儿暴露了?回病房的路上,她才发现一只手一直插在衣兜里,那装钱的信封都快被她摩挲破了。嘿,还真是不能小觑大夫的洞察力。

【2】

周小琳打电话请徐晓东吃饭的时候,徐晓东那边很吵,她趁机说:“你要是忙,就下次吧。”徐晓东马上回应:“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去。”

徐晓东来了,休闲的衣裤,干净的头发,明朗的笑容,周小琳有瞬间恍惚,徐晓东和在医院的形象大相径庭。

周小琳问他是否在忙,徐晓东马上就一脸懊丧,原来他在被迫相亲,“我被太多人惦记了。”周小琳正想说,徐晓东你这是在炫耀吗?徐晓东却开口问:“可是,你怎么不惦记我?”

这话转得周小琳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嗫嚅道,“我一定要惦记吗?”

“倒也不是。”徐晓东无奈地笑了下。

不过经徐晓东这一闲扯,她自觉轻松了许多。

都是不小的成年人,话题就顺到徐晓东相亲的事上,徐晓东大方得没边没沿倒是让周小琳眼前亮堂。徐晓东说他都用几种方法来解决他太受欢迎的问题。介绍人若是同行或同行的亲戚,他就说,他正想调往急诊科,有献身急诊事业的决心。谁都知道急诊科是又累又忙。去急诊就等于减少了约会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除此之外的人给他做媒,他就说暂时还不敢考虑这事,因为要去参加医疗队,去非洲,还是去柬埔寨,还没定,前途无可预料,不敢冒然相亲。

徐晓东说得一套一套的,听得周小琳忍不住哈哈大笑。

“至于笑得像花盆一样吗?我现在才明白,这都为了遇见你。”周小琳一下子心跳,徐晓东这样的翻转话却说得自然,还仿佛带着自信,自恋,和太阳光的能量。

但周小琳也不是小女孩:“那意思是遇上我就不去非洲了?”

徐晓东可没料到踢出去的球这么快弹回来,稍一愣神,道:“该去还去。”

“那生死未卜的,你也不怕牵连谁……”

徐晓东顿时无话,叫来一听啤酒,“生活以痛吻我,我回报以酒。”说罢仰头“咕咚咕咚”地喝。

周小琳但笑不语,心头却很舒畅。

一年多以来,她第一次感到生活有趣起来。

【3】

徐晓东敬业自然地侵袭进了周小琳的生活。但随着了解,她发现徐晓东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人。

他上班以外的时间全是研究吃喝玩乐,哪个饭店做的鱼好吃,哪个夜市的羊肉串最糟糕,去哪里野营最浪漫,都门儿清。他交友甚广,微信群就有52个,五花八门。刚开始,他邀请周小琳去吃饭,去一日郊游,去台球俱乐部,周小琳感觉特别新鲜,就像徐晓东给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可是一段时间后,她忍不住怀疑,28岁的徐晓东,整天东跑西颠的,好像有钱有闲。周小琳就没见他看过书,说过工作麻烦,挣钱不易什么的。

他不是事业心很强吗,医院不是也要评职称,写论文,讲究成果吗。

周小琳最近面临评定职称,她都有些着急了,毕竟工作是生存之本。

但冷不丁书就被夺去了,徐晓东不知什么时候来了:“别看了,大星期天的,该休息就休息。”徐晓东背上背着钓鱼竿:“走,今天教你钓鱼。几个钓友一起去,现场钓,就地烤。”看着徐晓东的一脸兴奋。周小琳一肚子苦口婆心。

“徐晓东,你都不用工作的吗?你都没有想过以后吗?”见徐晓东一愣怔,她赶紧补充:“以后拿什么来这样吃喝玩乐?”

没想到徐晓东来了一句:“你不是不喜欢事业心太强的男人吗?”

半天周小琳终于反应过来,将错就错:“我不喜欢事业心强的男人,你就不要事业心了吗?你打算怎么办?改行吗?”

“嗯,有这么个计划。”徐晓东就像早有准备。

接着周小琳按耐住心中的蹭蹭火气,和矛盾的愤懑,听了几套徐晓东的未来计划。第一,他父母给他攒了一笔老婆本,可以买个小门面,开个生活小超市,赚多少都是自己的,这样就没有生活压力了。时间和自由是自己的。第二,他准备利用手中交友资源,办自媒体,五光十色的东西肯定有人关注,他的文笔还不错呢。第三——

“停!”周小琳听不下去了,他这是丢芝麻抱西瓜啊。计划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你一个重点医科大学的研究生,骨科大夫。你干得好好的。”

“太忙。”徐晓东干脆地说。

“我看你很闲。”周小琳没好气。

“我请了长假。”

“为什么?”周小琳疑惑了。

徐晓东这次稍思索了下说:“谈恋爱,陪你。”

周小琳直接无语。

【4】

周小琳那天小宇宙第一次爆发,骂得让徐晓东直接滚回医院上班后,又对闺蜜来了一顿暴喝。

得到的回答是,徐晓东第一次陷入情网,不知怎么追上她,就把周小琳调查了底朝天。结论是,先攻克掉“大夫”和“事业心强”这两点周小琳憎恶的。

结果是大夫也病急乱投医,徐晓东紧急加了五十多个微信群,急速让生活五光十色,尽量让自己闲趣有魅力,而且在周小琳逼问未来计划下,准备失业。

这就是爱?周小琳真的哭笑不得了。

她眼前闪现出徐晓东在医院时的敬业幽默,在和她吃饭时没心没肺的真诚,那时徐晓东才是真的明媚阳光有魅力的。

她沉静下来,这是她的错吧,她把爱情的伤嫁祸到前任的职业和事业心上,只是为没深情的被爱找个借口而已。说白了,职业和事业心从来都不是问题,这些是生存之本,是个人魅力的所在。

可目前却有个傻笨的人笃信她的借口,愿意为她放弃这些,虽然过程可笑可气,结果兵荒马乱。

周小琳这边在悔悟,闺蜜那边却和徐晓东通了气。

一周后周小琳接到徐晓东发来的微信照片,视频。他已提前销假,人现在已在西北某省的小山村义诊,这个医疗队要在当地驻三个月。

一切尽在不言中,都是聪明懂事的成年人,都知道有错就改,都明白怎么面对现实和未来,周小琳只在徐晓东的微信后留了一句话:三个月后,好好地给我回来。

第28篇、爱情故事陪着父亲找“初恋”

父亲的年纪大了,患有间歇性老年痴呆症,说话颠三倒四,还时不时玩起了“失踪”。

那天儿女们又看见父亲穿戴整齐,拉着皮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儿女们警惕地问:“爸,你又准备去哪儿?”父亲高兴地说:“我要去杭州西湖寻找我的初恋哩。”儿女们疑惑道:“好端端地找初恋干吗?”父亲说:“那年我才18岁,就是在美丽的西湖断桥和玲儿相识相爱的。后来,我去参军了。离别那天,玲儿恋恋不舍地对我说,她会一直在西湖等我。最近,我老是梦见玲儿,她哭着问我为何不回西湖找她?我不能辜负了玲儿,我决定去找她……”

儿女们看着一旁的母亲,生气地说:“爸,你胡说啥呢?!”父亲反驳道:“你妈知道这事啊,她还说要陪我一起去呢。”儿女们更不解了,问母亲:“妈,我爸脑子犯浑,你怎么也跟着瞎胡闹?”母亲讪笑着说:“都老夫老妻了,我不至于吃这点醋。再说,就是因为你爸脑子不好使,这一路上才更需要人照顾啊!”儿女们便不说话了。

一个星期后,父亲回来了。

儿女问:“爸,你找到玲儿了吗?”父亲两眼发光:“找到了,就在西湖断桥边,我们以前经常约会的地方,她一直等着我呢。没想到50年没见了,玲儿还是那么漂亮。我们一起聊了很多,仿佛过去的一切就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甜蜜如初。分别时,我和玲儿约好,一个月后还在老地方见。”儿女们有些诧异地看着母亲。母亲却显得很平静:“没事,只要你爸开心就好。”

果真,一个月后,父亲又收拾好行李,拉着母亲去了杭州西湖。回到家,父亲精神矍烁地说:“这次,我和玲儿手牵着手,漫步在西湖清香扑鼻的荷花池边,就像当年的白娘子和许仙一样……”

接下来的几个月,父亲都会拉着母亲去西湖寻找玲儿。每次回来,父亲便乐此不疲地向家人講述和玲儿相见时的情景,整个人就像猛然间年轻了几岁似的,满脸喜悦,精神焕发。

终于,儿女们看不下去了,在父亲又一次整装待发时,拦在了门口,责怪道:“爸,你整天拉着妈去西湖约会另一个女人,你想过她的感受吗?你这样做,对得起她吗?”父亲涨红了脖子:“小兔崽子,我的事不用你们管,快让开!”儿女们的态度也强硬:“这件事我们还非管不可!你是糊涂了,可妈还清醒着呢。”

父亲气得满身颤抖:“到底让不让?”

“不让!”儿女们斩钉截铁。

这时,母亲突然走上前,推开儿女的手,泪眼婆娑道:“孩子,其实我就是玲儿,你爸正带我重温初恋的感觉呢。”

第29篇、爱情故事婚姻中拒绝走“单行道”

1

蒋丽怒了,她的思绪很混乱,脑海里一直在想QQ上勾搭老公的那个妖精到底是谁?

蒋丽没有心情管两个孩子,她也记不清楚,两个孩子晚上吃了什么,什么时候睡着的。蒋丽心烦意乱,喉咙里被一疙瘩东西堵得难受,她身体抽搐了两下,不争气的眼泪犹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直到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蜷缩在沙发一角的蒋丽一跃而起。在振宇刚进门,低头换鞋的瞬间,“啪”的一声脆响,蒋丽狠狠甩出一巴掌,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被打得晕头转向。振宇摸着发烫的脸,又气又恼火:“你疯了吗?”振宇是不打老婆的,振宇身高一米七五,老婆身高一米五五,以大欺小胜之不武。若不是振宇低头换鞋,蒋丽根本没机会占振宇的便宜。

蒋丽的目光像两把尖刀向振宇刺去:“不要脸,和你QQ联系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振宇纳闷了,他犯下的错早都料理干净了,蒋丽如何掘地三尺挖出来的?振宇底气不足:“你胡说什么,什么女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上床了吗?”蒋丽迂回进攻。“我那次喝醉了,已经结束了。”“去死吧,不要脸的东西。”蒋丽怒吼着。

这一夜,蒋丽没有睡意,她认真捋了一下自己婚后生活。自从生下女儿后,她身边没个帮手,母亲前两年去世,婆婆身体不好,不能照顾孩子,老公充其量就是个摆设。夫妻两个一个月六七千元的工资只够日常开销,请保姆余额不足,因此蒋丽只能边工作边带孩子。

女儿还小的时候,蒋丽把儿子送学校后,再把女儿带到单位,有几次都被领导损:“你是来工作的,还是看孩子的?”反正蒋丽脸皮厚了,就当领导放了个屁,转脸就忘掉了。这样的日子熬了两年,蒋丽一张细皮嫩肉的脸,如今发黄变皱。

振宇在家就是甩手掌柜,对孩子的事情不管不顾,家里事情一概不过问。

女儿送幼儿园之后,蒋丽在幼儿园和儿子所在学校两地之间租了一间房子,方便接送孩子,振宇看到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转身就走,说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蒋丽为了迁就丈夫只好搬回自己家。每天做饭、接送孩子、上班就是蒋丽生活的全部。

她爱自己的两个小宝贝,也很爱自己的大宝贝老公。她本以为,自己是个贤妻良母,但是没想到,她就是家里的老妈子,自己把老公当儿子养,结果还多养出个“小三”。蒋丽不甘心。

2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蒋丽没有起床做早饭,按照惯例,蒋丽这个时间已经在厨房里开始忙碌了。

蒋丽走到振宇跟前,面无表情很坚决地说:“今天你给孩子们做饭,你送两个孩子上学,今天下午你去接孩子们放学,以后每天都是这样。”“平时,这些事情不都是你做吗?我要上班还要应酬,哪里顾得上家里这些事情。”振宇听到做饭,接孩子脑袋都要炸掉了。“谁不上班,你每个月赚三千,我还赚三千二呢,按照工资的多少,也应该是你来做家务,凭什么都应该我做。你爱做不做,你不做,就让孩子饿着,你不接,就让孩子们流落街头,反正从今天开始我不管了。”蒋丽一口气把话说完,随后一甩门走了。

振宇太了解蒋丽了,蒋丽说一不二,她说不管就能做到撒手不管,绝对不是开玩笑。

振宇给孩子们做了早饭,儿子嫌饭不好吃,宁可饿着都不吃一口,女儿哭喊着要找妈妈,这一天下来,振宇的花花公子形象完全被整成了叫花子。

振宇最注重自己的发型,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捯饬自己的头发,哪一根向左,哪一根向右,振宇像给学生整隊一样,都要非常有秩序地安排好才出家门。然而,今天的振宇,头发就像被鸡爪抓过一样,东倒西歪,萎靡不振。

晚上,振宇把两个孩子接回家后,发现蒋丽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人,振宇的母亲。母亲让蒋丽把两个孩子哄进了卧室,双手拽住振宇的胳膊,跟儿子说:“振宇呀,妈给你跪下了,好端端的一个家你是要把它给毁了吗?我第一个不答应,除非我死了。”“妈,我知道错了。这家怎么就会毁了呢,这不好好的吗?”振宇安慰母亲。

“我要和你离婚,我要两个孩子,房子和车都归我,你净身出户。”蒋丽的脸阴得可怕,说出的话都像放冷风,说得老太太不断打寒战。“不行,这两个孩子都是我张家的后,只要我活着,你们休想离婚。”老太太咧嘴哭了起来。

老太太这一哭,心脏病犯了,住进了医院。平时老太太对蒋丽很好,蒋丽妈妈又早走,蒋丽也把婆婆当妈看待。蒋丽和振宇离婚的事情先搁置了。蒋丽和振宇分居了。

3

虽然没离婚,但是蒋丽变了,她的变化是从办各种卡开始的。一个女人知道为自己花钱的时候,说明她要脱胎换骨了。

蒋丽为自己办了张美容卡,平时同事们去美容院做美容的时候,蒋丽只是羡慕地问问别人:“办一张卡多少钱呀?”别人一说三千五千的,蒋丽就没下文了,自己拍着脸蛋自夸:“我底子好,不需要浪费材料费了。”如今蒋丽想通了,自己想做的事,和没有做过的事,都要好好享受一遍。要不然,自己省下的,还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妖精。

蒋丽第一次去做美容,她也品尝一下被别人伺候的滋味。她心里盘算着还要做足疗,听一场音乐会,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了笑容。

前段时间单位组织体检,蒋丽乳腺增生比较严重,本来为了省钱,蒋丽打算不治自愈,反正十个女人九个都有乳腺增生,没增生反而不正常。如今蒋丽想法变了,身体是自己的,若自己一命呜呼了,房子车子也都是那不要脸的小三的了,就连她那两个孩子都得管小三叫妈。蒋丽可不能做这亏本买卖。

蒋丽又办了一张卡,一周去通一次乳腺,两三次下来,明显感觉舒服多了。过了一段时间蒋丽又为自己办了健身卡,每天晚上七点至八点,振宇在家陪孩子,蒋丽去健身房健身,出一身汗,不仅能排掉身体的毒还可以排掉心里的毒。

振宇简直不认识和他一起生活了十来年的老婆了,蒋丽从来不喝牛奶。但是振宇发现,现在蒋丽竟然一天能够喝掉半斤牛奶。蒋丽最近脸上白里透红,每一寸肌肤都荡漾着光泽。蒋丽的马尾辫也做了大卷,不断散发出缕缕迷人的清香。

一个月的时间下来,振宇却被折腾得灰头土脸,头发长了没去理发,胡子也忘了刮,皮鞋上面挂着一层土就急急忙忙地去单位上班了。振宇深刻地体会到一天到晚做饭,接送孩子到底有多累了,有点时间只想好好睡一觉,根本没有多余精力收拾自己,更不用说拈花惹草了。

国庆节,蒋丽带着两个孩子去旅游了,仅仅走了七天,振宇感觉他们已经走了一年。妻儿回来后,振宇抱抱儿子,又亲亲女儿。

振宇把蒋丽服侍得舒舒服服。蒋丽说想吃肉,振宇马上就去买,蒋丽说《流浪地球》刚上映,振宇马上为她预定一张电影票。蒋丽购物车里东西,振宇也偷偷一次性清空。

蒋丽仿佛看到了恋爱时的振宇,虽然他人高马大,但是愿意跪倒在小不点儿蒋丽的石榴裙下,当初振宇母亲嫌弃蒋丽个子太矮,怕影响下一代,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振宇为了蒋丽和母亲闹到决裂的地步,才守住了这份爱情。蒋丽为了还振宇这份情,婚后一步步把振宇宠上了天,让振宇找不到北。

蒋丽和振宇分居的半年时间,振宇长进了不少,成熟了许多。对家庭有了责任心,在工作上也得到了领导认可。振宇一跃而为公司副总,那天振宇高兴,买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回了家。

那晚蒋丽和振宇干杯,为升职干杯,为往事干杯,为新生活干杯。爱情就如双行道,有来有往,才懂得珍惜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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