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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紫梦悠悠醉风月、时光无殇恋筱荷
小编为大家带来:紫梦悠悠醉风月、时光无殇恋筱荷
岁月路过,将幸福在微笑中浅藏,
我踏着追寻的脚步在这悠悠红尘中寻觅那——搁浅在紫梦中的悠荷!
文:醉月无殇
荷;如果可以,
我愿付出我的所有,只为与你相守一生幸福!
有一种遇见,只因不经意间的回眸,嫣然一笑,便是永恒!
有一种邂逅,只因不经意间的一撇,遇见倾心,便是一生!
如果说:年少轻狂的失落让我后悔,那么为爱痴狂的执着便是我此刻的无悔!
如果说:我是你今生无悔的遇见,我愿用余下时光在岁月的丰碑上刻下与你永恒不朽的爱恋!
今生有缘,在最深的红尘里遇见了你,
此后无论走过多少经年沧桑,我的心中只有—你。
今生有缘,能在这茫茫人海中与你相识,在最美的时光里与你邂逅,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无论现实如何的残酷,都无法改变我愿意为你放弃所有的心,爱的世界,男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做到应该做的,放弃应该放的!我的世界,爱了,就会不顾一切,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因为爱你,所以愿意!
上一秒在流逝的时间里成为了回忆,那是遇见之前我无法抓住的幸福。此刻,遇见之后,我只想用一句简单却不失温馨的话语来表达我对你的情意;我要的幸福,就是你给的在乎!独自坐在月色下,看着天空那残缺不圆的明月,微风吹过,一抹寂静的忧伤浮上心头,你的过去我不想去了解,只要在我爱上你之后,你同样深爱着我,不欺骗我任何事情就可以了,因为昨天的我们都已成过去的回忆,今天的我们才刚刚开始,遇见我之前,都是我的错,原谅我,来得这么晚,才会让你在这悠悠红尘中历尽沧桑与——委屈!
岁月经得起多少等待,很多人还没来得及说再见就离开了,很多事还没来得及做就已经成为过往了。忧伤总是无处不在,只是有些人习惯用微笑去承受心碎,将悲伤藏在心底最深处,看似外表坚强得无处可击,却又脆弱得不堪一击。生命中,谁不曾伤过,痛过,失落过,遗憾过。不是所有的擦肩而过都会相识,不是所有的人来人往间都会刻骨。红尘中谁为谁一世情牵,深夜里谁为又谁彻夜不眠?谁又为谁将爱折成经卷?谁把这痴墨泼于山水间?前世,与你醉饮红尘,相依相随,只为懂你。今生,我愿用年华作笔,许你一世欢颜;用岁月做墨,书写一生温暖,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眼中最美的风景,此刻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几度轮回,倾心相遇,从此却不愿再错过你,纵然你在天涯,我在海角,你依然是我红尘中最深的眷念,弹一曲莫失莫忘,奏一季花开天涯,与你共守天荒地老,任人世间百媚千红,唯对你情有独钟,天涯咫尺,有你在心,念起时便是幸福。咫尺天涯,心若相连,天涯也咫尺。念今生,风烟流年,执手红尘,朝朝暮暮,凝字为爱。两相依,如花眷恋,你是我独守的暖,不相负,繁华唇语缠绵。滚滚红尘,缘来花开,缘尽花落,多少往昔成错过,多少情缘尽蹉跎,此生有你,我不会在错过落花流水的美丽,亦不会忘记与你相守的朝朝暮暮,如你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依。
此刻:莫名的泪水就这么滑落而下,说不出的无奈,说不出的痛,这些年以来,难道你承受的还不够吗?为何还要如此对待自己,为何不让我与你一起分担,难道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吗,为了爱,我可以付出所有,无论现实如何的残酷,都不能改变我愿意为你放弃所有的心,爱的世界,男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做到应该做的,放弃应该放的!我的世界,爱了,就会不顾一切,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因为爱你,所以愿意!既然我选择了你,我就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纵然有一天爱得粉身碎骨,我也无怨—无悔!
用岁月做笔,化时光为笺,编爱做韵律,以情做笔调,从浪漫写到平淡,从红颜写到白发,任岁月平淡了流年,任时光抹去了激情,我心依旧爱你无悔。红尘深处只因相遇太美,思念你便成了我今生注定无法更改的主题,我相信,今生有缘携手奇缘一段,来世便可还会再见。倘若上天再给我五百年,我宁愿日日夜夜守候在你的枕边,看你带着微笑静静的入眠,不去惊扰你的梦。今生:不求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遇见你,但求沧海桑田,繁华落尽时,依然有你与我携手相依,相伴,陪我一起共赏彼岸花开,白首不离,静看细水长流!
紫梦悠悠醉风月、时光无殇恋筱荷
第2篇、爱情故事主持人节目中求婚:“果仁巧克力”结婚了
2013年4月18日,山东卫视大型相亲节目《爱情传送带》录播中,男主持人百克力突然中断正常播出,神秘地跟观众商量:“占用各位同学一点时间,我来处理一下私人的事情。”随即,巧克力大蛋糕、绚丽浪漫的星空照片、闪亮夺目的钻戒……通过传送带一一送到面前,百克力单膝跪地,深情地向当天过生日的女搭档张杨果而大胆求婚。一时,现场眼泪和尖叫在飞……
百克力是中国电视史上首位在节目中向女主持人求婚的男主持人,让我们一起走进他和张杨果而氤氲着爱情芳香的“果仁巧克力”之恋……
“吃定”这份爱,
剥掉 “开心果”的坚硬外壳
2012年7月3日,张杨果而录播完央视《首席夜话》节目,匆匆赶往江苏常州淹城春秋乐园,参加央视一套《正大综艺挑战吉尼斯》之《世界大力士争霸赛》录前会。刚到会场,制片人将一个年轻、俊朗的男孩引到她面前:“百克力,你这次合作的男搭档。”说话间,张杨果而已认出在第五届CCTV主持人大赛中摘获银奖的百克力,便轻启笑容,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你好,百克力,合作愉快。”岂料,百克力只扫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这人太傲慢、架子太大了吧!”自尊心受到伤害的张杨果而心中顿生不爽。
张杨果而1985年4月18日出生于重庆,上海海事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曾主持安徽卫视《剧风行动》、湖南卫视《百科全说》、央视《购时尚》等十余档王牌节目,先后获得猫人超级魅力主持秀最上镜奖、上海电视节十大新锐华语风采主持等殊荣,是国内新生代主持人中的佼佼者。
张杨果而重新认识百克力,是在第二天拍外景时。那天,一见面,百克力就像见到老朋友般,亲切地跟张杨果而打起了招呼:“你好,很高兴与你合作。”他这般热情,张杨果而反倒愣住了。百克力见状,忙双手抱拳歉意地解释:“对不起,昨天我刚从国外回来,时差没有倒换过来,困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还请见谅。”张杨果而这才恍然大悟,昨天的不愉快也烟消云散了。
两人开心地站在草地上交谈着。天空刚下过一场雨,碧空如洗,空气里都是青草的味道,沁人心脾。张杨果而身着一件黄色连衣裙,外搭橘色小外套,配上动静适宜的一颦一笑,清纯甜美,如同天使。百克力的内心陡涌爱的潮汐:如果能牵起她的手,多美,多好……
其实,张杨果而也很仰慕百克力敏捷的才思。他们虽然是初次合作,但主持时两人心有灵犀、默契十足,百克力接口和甩口都自然流畅、幽默风趣,驾驭上万人的现场举重若轻。下舞台前,张杨果而半打趣半夸赞地说:“好吧,看在你配合默契的份儿上,我原谅你昨天的行为了。”其实,从见张杨果而第一眼起,百克力就不由自主地按下了内心尘封已久的按键——一见钟情。
单相思的煎熬真是苦不堪言,两个多月后,百克力坐不住了,决定投石问路。他托人从新疆老家带来两包上好的特产开心果,寄给张杨果而——他多么希望,她能当自己一辈子的开心果。岂料,张杨果而收到快递,当即退了回来。出于礼貌,她简单地回了条短信:“谢谢。我不喜欢吃开心果,壳太硬,麻烦。”
是真不喜欢,还是委婉拒绝?百克力拿不准,也不甘心,决定再探。于是,他打开那两袋开心果,用了一个通宵,剥尽外壳,连同一盒德芙巧克力寄过去,并写下炽热的表白:“每天想念春秋乐园草地上那只美丽的蝴蝶,她飞进了我的梦里,还在我的心上筑了一个巢……以后,我称你开心果,你称我巧克力吧,愿你这颗可爱的开心果,融化在巧克力的海洋里……”
这次,张杨果而并没有退回礼物,百克力十分惊喜,更加主动地展开了追求:发问候短信,寄在外地旅游录制节目时淘到的各种小礼物……其实,张杨果而身边也有一群优秀的追求者,可阳光、帅气、有为的百克力无疑是最优秀的,怎不令她心动!然而,她对他知之甚少,岂可轻易言爱!理智告诉她,以朋友的方式交往着,才是最合适的……
可是,百克力早已“吃定”了她。他决定用自己大男孩般的爱,去温暖、呵护她,慢慢用爱剥掉她这枚“开心果”的坚硬外壳。
距离不是问题,
“移动小秘书”时时在身边
随着张杨果而在国内主持界名声日盛,央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等都向她伸出了橄榄枝,众多影视剧新闻发布会也邀请她主持,她每天在国内飞来飞去地赶场,成了“女超人”的代言词。一次,赴长沙主持节目的张杨果而在短信中无意聊到,自己饮食、休息都没有规律,近来犯了胃疼和头痛的毛病,百克力打去电话,霸道地说:“以后,让我当你的提醒小秘书吧。”
翌日早晨,张杨果而起床刚开机,百克力的短信就倏然飞临:长沙今日气温29摄氏度,紫外线指数5级,出门记得带防晒伞。中午12点,短信再至:该吃午饭了。晚上9点:切记切记,早点休息。张杨果而躺在床上,享受着被人惦念、关怀的感觉,竟然失眠了……
更令张杨果而感动的是,此后每天早、中、晚,百克力都定时发来短信,在衣、食、住、行、玩等方面加以叮嘱和提醒。作为同行,张杨果而深知百克力工作也异常繁忙,所以她内心一直盘桓着个疑问:百克力是怎么记住这琐碎的关怀的?
谜底在2012年11月底被揭开。那天,张杨果而到上海主持一个活动,百克力开车去接。在他的车前挡风玻璃上,赫然贴着一张纸条:记得发短信。百克力告诉她:在单位案头、宿舍床头、卫生间、每个文件夹扉页和钱包里,都贴着同样的纸条……张杨果而突然红了眼圈:这个男孩,一直以这种痴痴的方式默默守护着自己……
张杨果而在上海仅仅停留了两天。临行前,百克力执意将她请到家中做客,这是他心中最高规格、最为真诚的待客之道。不一会儿,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饺子呈到面前。“记得你以前说过喜欢吃饺子,听说你要来,我特意准备了一番,馅和皮,都是我亲手做的呢。”眼前的饺子,一个个大小匀称、晶莹剔透,张杨果而夹起一个轻送入口,唇齿生香。“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饺子。谢谢你!”张杨果而边吃边赞,百克力脸颊飞上了红晕,内心幸福地呢喃着:只要你愿意,我愿意为你做一辈子饺子。
从上海回来后,张杨果而对百克力渐生好感。可是,他们两地相隔不说,每天早晨一起来就像鸵鸟一样埋在繁忙的工作中,异地恋能维持得久吗?百克力很快用实际行动告诉她,如果深爱,距离和时空都不是问题。
2012年底,张杨果而决定跳槽去央视。作为台里重点培养的当家花旦,安徽卫视再三挽留无果,于是在台内外及网络上引发了一些对她不利的非议。张杨果而心情十分难受,一次,她在和百克力通话时,说着说着就委屈地哭起来。当时,她在合肥家中,百克力在五百多公里外的上海刚下班,焦急万分中他发现自己正好在高架桥上,于是方向盘一转就疾驰高速路口,5个小时后,他捧着一大束花,出现在张杨果而面前。张杨果而感动到无言……
百克力走时,隆冬的合肥,刮着凛冽的寒风。张杨果而看着穿着有些单薄的百克力,决定送他一个最特别、最深情的礼物:她亲手编织的围巾。买来毛线、织针后,她一心一意地设计、赶织她心中最美的围巾——那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围巾,草绿的底色上,两只美丽的凤尾蝶张开斑斓的翅膀,正在蹁跹飞舞。百克力收到礼物后,将围巾轻轻系好,不停地摩挲着,任无边的温暖和幸福在心海汹涌澎湃……
直播中大胆求婚,
“果仁巧克力”锁定今生
上天有意成全这对俊男美女。2013年元旦前后,忙碌中的百克力突然接到山东卫视高层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主持全力打造的大型爱情心理辅导类节目《爱情传送带》。这档蓄势待发的节目,有别于目前各大卫视婚恋节目的一贯模式,设置了独特的心理考验和挑战规则来速配两情相悦的爱情。百克力看好这档节目,便打电话向张杨果而征询意见。张杨果而在电话中竟惊呼起来:“太巧了!太巧了!我刚才也接到山东卫视的电话,邀请我主持这档节目呢。”百克力既惊又喜:“爱神是在帮我呢!看来咱俩真的有缘。”
经过商量,两人决定接受山东卫视的邀请。2月14日,两人联袂主持了第一期节目情人节特辑。首期节目,就有一对男女嘉宾冲破层层考验,配对成功。当他们牵手的刹那,百克力和张杨果而不由自主地对视了片刻。“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和预示,冥冥之中指引着我们的爱情。”
他们更加用心经营起恋情,每次来山东录制节目,成了两人的蜜恋期。因为情意相投、心意相通,他们主持节目愈发默契,每当话题交锋时,简简单单一两句总能说到对方心里去。百克力还忙里偷闲,陪张杨果而去新西兰特卡波镇,看全球最干净、最壮观的星空;去吃泉城大包、孟家扒蹄、老河道瓦罐汤……
以诚相待的爱情,成熟得特别快。2013年4月初,迫切想把张杨果而升级为妻子的百克力,决定大胆求婚。他想:女孩总是追求一种仪式感的东西,那就给恋人一个一辈子记得住的时刻。既然两人都是主持人,不如就在相识相恋的舞台上给她一个惊喜。他的想法,得到了栏目组的热情回应,大家开始积极、秘密地策划起求婚事宜。
4月14日,开始录制第14期节目,百克力决定在这期节目中正式求婚,因为4月18日播出那天正好是张杨果而的生日。当天节目录播到尾声之际,百克力突然说:“占用各位同学一点时间,我来处理一下私人的事情。”他先祝张杨果而生日快乐,传递带随即送来一个三层的生日蛋糕,突如其来的庆生,令张杨果而非常惊喜。这时,百克力突然变得紧张,语无伦次地说:“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工作中的好搭档,其实生活中呢,我们是情侣。”现场顿时爆发出欢呼声。百克力动情地说:“今天鼓足勇气说出这件事,是因为真的控制不住了。”他随即送给张杨果而第二件礼物——那是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新西兰看过的星空,他永远记得她第一次看到最美星空时陶醉的样子。他亲手把星空照片送给张杨果而,并深情款款地说:“希望我能用一生作为调色盘,描绘我们的星空。”
张杨果而感动的泪水已漫出了眼眶。这时,摇臂又送来了第三份礼物——一枚圆形求婚戒指。百克力从花丛中拿起戒指,深情地望着张杨果而说:“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这样我们就可以手牵手,走遍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去看属于我们的星空;可以一起生儿育女,将来共同享受天伦之乐;可以在年华老去的时候,相互告诉对方在这一天我们相互选择了对方,不后悔。果而,我爱你。”百克力单膝脆地,向张杨果而求婚,“果而,嫁给我吧。”
现场观众再次欢呼、尖叫,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大屏幕上也播出百克力动员几十位亲友录制的祝福VCR。张杨果而流下幸福的热泪,伸出无名指……在观众的祝福声中,他们缘定今生。
许多观众和网友,在送上祝福的同时,也感叹道:“‘果仁巧克力’之恋,让我们觉得爱情是那么美好,我们又相信爱情了。”“在为嘉宾寻找终身归宿的同时,也没落下自己。祝‘果仁巧克力’永远甜蜜、幸福下去。”
2013年10月,百克力和张杨果而的婚礼在上海外滩举行,婚礼现场很梦幻,天空飘着彩色的气球,许多装扮都是张杨果而最喜欢的糖果色。在百克力看见穿着一身洁白婚纱的新娘的那一刻,他瞬间就流下了幸福的眼泪,而张杨果而看到他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感动。执子之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与子偕老便好。
第3篇、爱情故事我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我有一个表姐,新婚不久偕表姐夫来我家做客。临走时,表姐夫突然俯下身来给我表姐系鞋带。一扣一扣,细细地系好,脸上表情十分专注,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表姐似乎已经习惯了表姐夫的殷勤,表情十分自然,倒是弄得我和妈妈很不好意思。他们走后,我暗暗地为他们夫妻俩的柔情蜜意感动不已!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肯为自己系鞋带的丈夫啊。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大,我和老公刚从婆家回来,就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约我俩一起去滑雪。在滑雪场,人很多,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条椅旁,我们开始换鞋,一转眼间,几个朋友都已换好了鞋,撑着滑雪杆出去了。剩下我和老公还有一个怀孕的朋友。 她慢慢地坐在椅子上,使劲用脚把鞋蹬掉了,然后穿上硕大的滑雪鞋吃力地想弯下腰,把滑雪鞋系上,却弯不下去。当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了,肚子上像扣了一个锅,再加上罩在外面的厚厚的羽绒服,看上去活像一只大笨熊。本来她老公不同意她挺着肚子来滑雪,她却执意要来,无奈,她老公只好依着她。
来到这里以后,她的老公太粗心了,只顾着教别人怎样滑雪,却忘记了照顾自己的妻子。就在这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我的老公放下正要系的滑雪鞋,突然走到了她的面前,弯下腰,动作娴熟地把她的鞋带一扣一扣地系好。老公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完全没有纡尊降贵的窘迫,也没有大献殷勤的谄媚,就像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系鞋带一样。
我心里有一阵不是滋味,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因为从结婚到现在,他还没有主动给我系过一次鞋带。但很快,我的同情心就战胜了妒忌心,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为他的爱心感到骄傲,同时为我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
后来,我俩扶着她走出休息室,把她送到她老公的面前,叮嘱他好好照顾她之后,便牵着手一起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再也没有分开。
关于系鞋带的小插曲我很快就忘了。老公对我很好,我沉浸在老公细致平实的关爱中。比如在洗澡之后,喝一杯他给我晾好的凉开水,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一下他给我灌好的热水袋。
在这以后传来了表姐离婚的消息。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公,本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大吃一惊的,不料他却轻轻地一笑:“这没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不正常。那男人是在作秀,不是真爱。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不需要表演,而是细致的关心。”
是啊,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有了外遇,不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却对妻呵护有加,这件事让我反思了很久。
爱情是没有标准的,也许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第4篇、爱情故事我们初恋那点事(十)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十)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
爱情的秘密,最终无法逃脱被发现的时刻,而这一时刻最难受
时光匆匆流逝,在激情的学年里,少不了的则是一年一度的运动会,班级的同学们都兴高采烈地,好像又可以一度风采,还是为了放假几天而高兴。
隔日的早晨,大家格外的兴奋!大清早的就开始闹哄哄的,那荒芜的操场上已经挤满了各种同学。“隆重”的开幕式典礼,虽挺没啥意思,没有一些杂艺表演,没有动人的“舞”姿,仅有一段“动”人的体操比赛。哎!没有办法,谁叫学校策划部没有ideas,最后还是有得玩,战胜一切,管它怎么样呢?
天空阳光闪烁,偶尔小鸟飞过,白云静悄悄地移动,仿佛不让人知道似的,生怕被人看见它那害羞的脸。荒芜的操场上挤满了那一只只“可爱的兔子”活泼乱跳,跑道上的运动员是一支支快离弦的箭,准备待发。各种赛事的运动员都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你追我跑,鄙视着你能不能追得上,看谁厉害!跳动的音符旋转在操场的某个角落,那微微的歌声,畅享我们的激情人生。
运动会第一天,你没有赛事,静静地陪在我身边,和我在一起管理着同学们,陪我一起观看比赛,为运动员加油。虽然只是暂时的放假,但还是离不开学校。你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人,没有我站的位置,只能远远看着你,但是时不时的我也得走动一下,左喊喊,右叫叫,同学们都不自觉,真是的。看不见你,又得从人群中寻找你,看着你,我才感觉到安心。
隔天的早晨,太阳依旧高挂当空,那炽热的阳光洒满整个操场,骄阳挡不住我们的火热,激情奔放在那窄小的跑道。今天的你是运动战将,参加了女生组跳高比赛,由于你生病刚好,看你都没有发挥出来,跳得不是怎么好,可你是我心中最棒的。轻柔而又娇小的身躯,在小跑的冲劲下,奔跑跳跃了几次,那火辣辣的微风,散不走你流了一脸的汗,看着你,心里的高兴带有一丝心疼,轻轻地在你脸上擦拭着那无辜的汗,悄悄地在你耳边说:你要加油哦!你很棒,你是我的乖宝贝。则就因为这个动作,我们的命发生了轻微的变化,爱情时不时有酸有苦的感觉,我们爱情因为有你,而开心,而幸福,但爱情命运却因为一个小动作而开始改变。
就那次以后,我和你心中都有一丝的压力,却因为这一点的压力使我们相处出现小问题。虽我们的爱没有改变依旧,只为现在的生活过得好就好。兵来将打,水来土淹吧!一切顺其自然,该来的时候还是会来的。
我们的爱情秘密,最终无法逃脱被发现的时刻,而那一时刻却是难受的。(续)
没有星光闪烁的夜里,没有月光照耀的夜里,看着彼此,我们都流泪
这一段的故事不想再回忆了,也不想被知道,只是彼此知道之间的内涵就可以了,让这一段难过的事随风而去,随风飘摇,让它沉入大海的最深处,让它飞向太空的垃圾站。
我要我们的爱情没有一点点灰尘。
我们初恋那点事(十)
第5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我掌握
结婚七年了,我从来没有给他买过衣服。他非常宠我、爱我。在他面前,我永远如孩子般尽情享受着他的疼爱和娇宠。
那天,去逛商场,看到了一件很有男派款味的体恤衫。买下它,送给他!一种冲动竟让我一时间有点儿迫不及待和激动,把那件衣服拿在手里稍一打量,就付了账。不仅仅因为这件衣服好看,而且是为有了这种送给他衣服的愿望和行动而欣喜,同时莫名其妙的幸福感也撞击着心扉。
我感到,我终于成熟了。想像着我忽然把新衣摊到他面前,他吃惊和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内心更加涨涨的。终于等到他下班回来,可是他的反应却不是我想像的那样,他显得很平静,只是略微试了一试,说还可以。
我内心很失望。唉!不就是一件平常衣服嘛,还能让他怎么的?我如此安慰了一下自己。
晚上,他很晚才回来。一般他回来晚了,如果不吵醒我的话,我很少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可是,那时我正内急,有点儿迷迷糊糊,似醒非醒间,听到他站在窗前悄悄打电话。随着他的话声,我的意识也一点点清醒过来。
他对着电话温柔至及地说:“宝贝,别大惊小怪了,那不是别人买的,是我老婆昨天买给我的。嗯,真的不是!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我除对你是认真的,还会对谁认真?告诉你,老婆也是第一次送给我衣服,以前她从来没有送给我礼物。所以,我常说,只有你对我最好,知道吗?那领带,那衬衫,那西裤,都是在我们重要聚会和我生日的时候你留给我的永远不会忘记的纪念。放心吧,别人给我我也不稀罕,现在包括我老婆,我只喜欢你送给我的一切……好了,宝贝,亲爱的,时间不早,别瞎想,早点休息吧,听话……”
我的头一下大了,气也喘不匀。天哪!近一年来,他不时的换领带、衬衫,不时带高档新潮的新衣回来,总说是朋友送的,我都信以为真,从不对他有半分怀疑,却原来……
接着,我更恨起自己,恨自己忽然给他买了这件衣服,真是天该杀我,鬼使神差,让它来引领着,打乱了我平静的内心和生活。
内心的烈火炙烤着我,冲动一阵猛似一阵,我恨不得一跃而起,揭穿他、斥责他、质问他。我不能容忍!我怎么能够容忍!曾经那么疼我爱我宠我的男人,却同时更加宠着爱着另一个女人,并且一直在欺骗我、糊弄我,我算什么?成了什么东西?我绝不会与另一个女人共同承接和分享一个男人的爱!何况他是我至爱的丈夫?!
我的心烧了,炸了,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只是用嘴使劲咬住被角,外表却出奇地冷静,一丝不敢动,怕他发现我醒着,像我做了对不起他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尽管我的肚子已涨痛,可直到丈夫关机上床,悄没声息躺在我身边,渐渐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才无力坐起,泪水,也终于不管不顾顺脸流下,我跑到洗手间一个人大哭。
一夜,我无眠。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这深深的阴影扼着,精神恍惚,什么事也做不好。心底深处对他的冷漠、仇视和厌烦无以言表。一下感到他离我是那么遥远,那么陌生,他的笑,他的沉思,他的话语,他的殷勤,他的体贴,都让我感到了极度的肮脏和虚伪,有时,恨不得马上和他离婚或掉头走出这个家,再不回来。
我不明白,脾气一向急躁不忍事的我,这一次,为什么能有如此大的忍耐力?如此的隐忍不发?如此的苦苦折磨自己?一天晚上,我找了一间幽静的咖啡厅,要了杯咖啡静静而认真地面对自己的心,面对自己的情,与自己谈判和讨论。问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回想婚前婚后的过程,我们已是11年的天长日久,多少的爱,多少的苦,多少的磨折,都才刚刚尝过。现在孩子渐长,日子渐趋稳定安康。最重要的,我肯定,他,仍深深爱着我!这一点,我明白,我知道,他对我的爱,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改变和消失的;而我,也仍然爱着他,即使他如此地伤害了我,我仍不想直接去伤害他,难道我这不是在等待时间来教给我怎么做吗?是的,我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会一反常态。
我打起精神,试着用所有的柔情和耐心照顾他,心疼他。耐心等他归来,以前我从不等他晚归。起初,他很惊讶,问我为什么不睡觉,是不是生他晚归的气?我说,不是,我现在忽然觉得我要好好疼疼你了,因为现在我觉得真正长大了。他听了,动情地紧紧把我拥入怀中,并告诉我不要等他。但我仍等他,怀着从没有过的耐心和温情。
丈夫给自己选购衣物的品味与习性,我了如指掌。那天,我把衣橱里他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一件件挑选和对照。很快,凭女人的直觉,我就认定,哪一种款式和哪几件衣服是那个女人送的了。其实,若平时我对丈夫有一点儿怀疑和细心,我早就该发现。我把那些衣物整理出来,洗过而又仔细熨过,郑重其事地单独挂在一边,以方便他随时取放。
第二天,丈夫开橱取衣服的时候,一愣,随后略带掩饰不住的紧张瞪眼看着我,一时不知要说什么。我笑眯眯躺在床上,问他怎么了。他才说:“怎么回事,怎么这几件衣服单独这么整洁的放在一起?”我说:“因为我发现这是你最喜欢和最常穿的。再说,它们的质地、品味、款式也确实不错,所以我也喜欢,喜欢看你穿上它?芽”
丈夫的眼光转开去,里面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郁浮上来,随即,转身吻我,柔而烈,并喃喃说:“知道吗?你让我越来越爱你了。”接着发出一声长叹。我问他好好的叹什么气?他拍拍我的脸,说没什么。
那天,这几件衣服他没有选,而是改穿了别的一套。
半年多迅疾而过,丈夫的生日眼看就要到了。我们这儿的风俗,讲究孩子生日娘苦日。每个孩子的生日,都是孩子要与母亲一块过,起码也要送件礼物,以表这一天的纪念。
婆婆早年是大家闺秀,年轻的时候没少带过金银,后来日子败落,生计无着,但她对金银的热衷不减。我知道,很早,丈夫就有一个愿望,能在自己某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一套好的手饰。婆婆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和女人,我当然也早心存此意。但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我们总没能实现这个愿望。今年,虽然他的生意稳定了一些,但资金的周转,各方面的开销,加上他的粗心,说不定,又会马虎过去。
我拿出自己的积蓄,花了不菲的钱,给婆婆买了一条纯金项链和一对玉镯。
晚上,我拿出给婆婆买的礼物,告诉他打算明晚陪他回妈那儿过。我说:“我替你给妈妈买了一份礼物,我知道这是你一直想做的。”丈夫欣喜地扑过搂住我说:“我已经去首饰店看过几回,只因这几天款项更紧,一直挤不出那区区几个钱,更怕你不高兴,所以才终于放弃。小琪,谢谢你!”
第二天下午,丈夫早早回来,我们大人孩子欢天喜地准备回婆婆家。这时,他的手机开始呼叫不停,丈夫跑到阳台小声接,然后匆匆挂机。过后,马上又响起,再接再挂再响。我假装不懂。
最后,在阳台,我听到丈夫终于无法忍受而压抑地声音传来:“我早告诉你,我们已没什么,早已解决。对不起,今后我不会再接你的电话。今天的生日我在家过,谢谢你的礼物!但我已不需要,希望你自重,再见!”说完,丈夫毫不犹豫直接关机,轻舒一口气走进客厅,搬过我肩,深情看住我,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抱紧我说:“没事,小琪,对不起!只顾和客户周旋,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我们走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趴在他温热宽厚的胸前,内心却突然复杂万分。我当然明白,他的“对不起”指的是什么。可是,换来这句话和他真心的拥抱以后,我却酸楚无比。有谁能体会到当时我心中的不甘和深受伤害的过程。重新稳定了家庭和得到了丈夫的心,这是我一直所努力要做到的。
我知道,我是对的,因为我还爱着他。
第6篇、爱情故事外婆、外公和花鼓戏
一直想写点关于我外婆的东西,但总不知从何处下笔。
外婆是个安静、能干的传统农村妇女,18岁时嫁给我外公,那年我外公17岁。
外婆本籍衡山县贯塘镇,贯塘镇解放前都是开窑厂做红砖的。外婆的父亲就是窑厂的窑头,相当于今日车间的主任,几个兄弟都是窑工。外婆做女儿的时候读过几年书,粗通文墨,她母亲死得早,几个兄弟都没结婚,家里没主妇,在砖窑做事的人,又都是好喝酒好出头的粗人,于是到15岁时,外婆就专心在家,操持起全家的家务了。贯塘镇远近都知道唐家有一个能干贤惠的好女儿。
外公家住城里开云镇上,家境殷实,外曾祖父早年读书不成,在乡下有几十亩水田,在城里开着两个铺子。外公是独生子,自小聪明,下河摸鱼上房揭瓦,从小会吹拉弹唱,十几岁打算盘算账就能点得分文不差。曾祖父也是中年得子,望子成龙,送外公到长沙读书,盼他读书做官,光宗耀祖。可惜这人读书也有天赋。外公什么都爱,偏偏不爱上学,在长沙,每日就在茶馆里听书,跑到戏院看花鼓戏,要不就和朋友三四个到处瞎玩,总之,读了三年书,留了三年级,学问倒是没一步寸进的,比其父读书还不成。
外曾祖父长叹,知道自己家中出不了状元郎了,便修书给外公,让他书也别念了,反正升班无望,早日回家完婚,学着掌管家业。外公得书大喜,连夜宿醉,第二天就坐着火车屁颠屁颠地回衡山县了。
外曾祖父当时在衡山县也是有名望的乡绅,笃信基督,带头集资修教堂和孤儿院,借人钱不算利息,逢着年景不好也往往出粮济贫,每天亲自下田种地,家中雇的短工和主人一起上桌吃饭,在乡间颇有仁名,愿意帮他说媒的人也多。一说着,就说到我外婆─贯塘唐家的唐淑珍了。说媒的人也找到了我外婆的父亲。人人都知道外曾祖父仁义,人人也知道外公顽劣,都说:“人家是最好的人家,就是伢子有点……不老成。”
1945年,外曾祖父和县里其他几家乡绅一起办了一场花鼓戏会庆贺抗战胜利,戏会后带着礼物,也带着儿子去贯塘拜访外婆家。两边的父亲在桌上谈天,外公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四处打量,寻着有什么好玩事物,被外曾祖父敲了好几下脑壳。过了一会儿,外婆端着茶上来,嫣然一笑。外公一抬头,见这如衡山般灵秀的妹子两点明眸,露出皓齿,竟一下子怔了。
外婆退下,外公小声说:“爹,娶了吧。”
就这样,1946年的春天,外婆过了门。
其实外曾祖父做主让外公早日完婚倒有一多半是想让他早点懂事收心。外婆过了门,外公甚是欢喜,对她也好,只是那顽劣劲儿却一点没减,每日还是玩乐、听书、看戏。
这年深冬,外婆已经怀胎八月。外曾祖父打发外公去衡阳市进货,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要他进完货早点回家照看堂客,要当爹的人了,不可再这么不老成了。外公连连又是点头又是保证。
也是无巧不成书,这天外公进完货,竟赶上花鼓戏名角谢莲英来衡阳演出,一时万人空巷不得一座,外公当机立断,把货交给朋友料理,跑去看戏。
谢莲英在衡阳演了两天,外公就看了两天。谢莲英衡阳演完又要去湘潭演,外公也雇了马车直奔湘潭去了。
第四天,外公正坐在戏台下嗑瓜子闭着眼摇头晃脑优哉游哉,忽被一只手拍了下肩膀,外公睁眼抬头,是邻居青年,那邻居不等外公开口,先劈头盖脸:“你个不晓事的人,我一顿好找!你堂客早产啦,现在不晓得大人小孩能不能保住性命!”外公站起来一跺脚,跟着邻居赶紧回家了。
回到家,床上是脸色苍白的外婆,旁边一个小床上是我刚出生的大姨,再旁边,立着面色铁青的外曾祖父。
外曾祖父也不说话,上前先是一个大耳刮子,外婆倒呜咽呜咽地哭了。
为这事,外婆半年没理外公,为外公的不晓事,也为自己的命苦。
外公倒是寻着机会和外婆说话,也想着法子逗外婆开心。这样的剧情之后几十年又上演了很多次,在我印象里,外公一出了什么岔子,外婆就不理他,他就想方设法讨好外婆。
外婆产后身体一直很虚,也不爱吃东西,一次外公陪她回娘家,晚饭上外婆一直夹着她父亲做的一碗青椒炒油渣。眼尖的外公看见了。第二天回家,晚饭时,从没下过厨的外公也端上了一盘青椒炒油渣。
外婆疑惑地看着外公,也看着菜,试着夹了一口,扑哧笑了:“难吃死了。”外公也呵呵笑了。
青椒炒油渣成了外公之后一生惟一会做的菜,到我记事时,外公已经把这道菜做得炉火纯青,色香味俱全了。
外公直到晚年,还是公认的“不老成”。他上厕所蹲坑,一定要备齐四大件:手纸、老花镜、报纸、烟,四大件缺一不可。我读小学的时候,暑假在外公家看电视,见他焦急地翻箱倒柜一顿好找,我问:“爷,干啥?”他说:“解大手。”我说:“找手纸吧?我这有餐巾纸。”外公也不理我,继续找着。这时外婆不慌不忙打开一个柜子,拿出一份《参考消息》给他,他才欢天喜地直奔茅坑去了,想是已经憋了许久。
外公晚年还是爱听花鼓戏,到这个岁数上,退了休,子女也长成了,外婆倒不计较什么了,大概也早忘了当年为看戏出的“事故”。外婆也常常陪着他,坐在藤椅上听着收音机或看着电视,听戏。只是后来,收音机里和电视里的花鼓戏越来越少了。儿女们便给他们买了光盘,教他们放。我在外婆家住的时候,耳边嗯嗯呀呀的是“难舍难分离哪合咳合咳!东边里红日悄升起,留哇留郎哥哇哥……”
我读初二的时候,外公过世了,我从百里之外的学校赶回家,见灵幔素纸铺天盖地,母亲和姨舅们都哭得昏天暗地。我推开外婆卧室的门,舅妈坐在床边,外婆打着点滴,已经昏死过去了。
外公死后,外婆还活了好久好久,现在还在世,而且成了家乡那一辈老年人里惟一活着的了,我写的故事多半是她说的。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这么不老成,现在没人照顾怎么办?”
过年回家,表妹和子侄们围在火炉前看着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笑作一团,外婆躺在沙发上,盖着被子,戴着耳机听花鼓戏。
我也听过花鼓戏,不喜欢,那唱腔离着我太远了。但戏里的生活曾经离我们很近。花鼓戏不像京剧,不像昆曲,京剧和昆曲都是偶像剧,花鼓戏有点像东北二人转,不唱帝王将相,不唱王孙小姐,唱的只是樵夫猎户、农夫书生,“家住常德武陵境,丝瓜井畔刘家门”。唱的是乡里百姓的万家忧乐,连主人公的名字都那么俗,叫刘海,胡秀英。有的是柴米油盐的甜,有的是悲欢离合的苦。这大概就凝聚着我外婆和我外公一生的悲欢和感动吧。写到这里,我又有些沉默了。
第7篇、爱情故事秋恋
( 一)
我和秋秋是在2003年的夏天认识的,我们相识实属偶然。
记得那是一个闷热的上午,在某省医院工作二年的我,轮上我和主任在门诊值班,恰巧主任被叫去开会,门诊就剩下了我自己,那天病人很多,排着长队,,
房间里的空调捣着乱,不太制冷,老天憋着雷阵雨,闷的让人喘不上气来,汗向瀑布一样从脸颊飞奔而下,冲进脖子里,淹没了白大褂,那滋味很难受,我情绪自然而然跟着环境瞎起哄,开始烦躁,对病号的态度有些不耐烦,问话高高低低,表情冷冷淡淡。病号一看我一脸旧社会,都向小学生一样听话,一个接着一个的进来又出去,毫无声响。
我平时从没这样过,今天这是怎么了?
就在这时,闯进来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姑娘,只见她脸色惨白,两眼无神,蝼蛄着腰,直冒虚汗。她看着我好像找到了“大救星”,急切的说:“大夫,我肚子疼的厉害,快帮帮我”,她一边说,一边用一只手擦着汗,一边用另一只手捂着肚子,还带点哭腔。
我平时最讨厌无病呻吟的娇小姐,心想:“好人也不来这儿,排队的病号 老少皆有,你怎么就得搞特殊,就不能坚持一会儿?”
我面无表情的说:“后面排队去!”,口气很冲。
她无奈的往后稍了一步,身体弓成了大虾米,恳求我:“大夫,我是一中老师,一个小时后,我还有数学课”。
我正给一位老大娘开着药,不耐烦说:“病成这样还能上班?请假休息!”。
话音刚落,她就用急切的口吻对我说;“大夫,真的不行,我找不到替课老师,其他的数学老师有课的有课,有事儿的有事儿,快期末考试了,不能耽误学生的课"。
姑娘的话一出口,周围的病号说公平话了:“大夫,先给她看吧,别耽误孩子们的学习”。
病号东一句西一句的一起冲我来了,,,我顿时觉得“坚持原则,维持秩序”用错了地方,挨了群众的板子,好人难做啊!。心里不免有了一丝的内疚。
这时,座位上的老大娘也站起来,扶着姑娘坐下。
我对姑娘的印象开始改变,心想:“姑娘岁数不大,还挺敬业的”,对她由衷的产生了一种敬意,就情不自禁的又多打量了她几眼。
她柳眉杏眼,浓密黝黑的披肩发瀑布般的垂在脑后,给人一种踏实可靠的感觉,身穿一条黑色绣花连衣裙,勾勒出迷人的轮廓,气质超然,如春天的牡丹,大气,如夏天的荷花,脱俗,如秋天的桂花,添香,如冬天的梅花,傲骨,看一眼,忘不了,令人陶醉,虽然病态,也掩盖不住真实的美丽。
我有点失态,还好,因为她极度痛苦,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
但是,她没有如愿以偿的回去教她的学生,经检查,是急性阑尾炎,需立即住院手术。由于她是一个人来的,病情严重,我安排普外护士小李帮助她办理住院手续,尽快做全面检查。随时准备手术。
我继续工作着,也许是她对学生的那份责任感染了我,我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天还是那么热,人还是那么多,我少了烦躁,多了笑容,汗水也随着心情的变化而慢慢减少,我此时才体会到什么叫“心静自然凉”。
不久,小王来电话,需要交三千押金,问怎么办?姑娘父母在庐山旅游,学校会计去银行办事儿,支票不能马上送来,老师们在凑钱,,,
医院有规矩,不交押金是不让住院的,天气太热,病情发展下去会有生命危险,我拿出了工资卡,,,,
( 二)
手术是主任做的,我当助手,虽然粘连的面积较大,我还是一点一点的拨开,,,,手术很成功。
住院期间,有很多的老师和学生捧着鲜花来探望,每一个人都真心的祝福她早日康复,这个人也包括我。
每到我晚上值班时,她就去办公室坐一会儿,知道了她的家庭情况,她是立秋那天生的,恰巧又性李,所以大名叫李秋,小名叫秋秋,她比我小一岁,有一个姐姐在国外,父母也是老师。
我慢慢的发现她现在和第一次见面的她不一样了,病情好转了,脸也有了血色,比以前更漂亮了;我还发现她除了在学生面前像个大人似的,在我面前就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很乖,很粘人,也很调皮。
院里有规定,病人在办公室只能反映病情,不能说笑聊天,所以每次都是我把她从办公室撵走,她就是赖着不愿走,我就把她推出去,使劲关上们,她只好噘着嘴掉着泪回到病床,在她临睡觉前,我以工作名义再看看她时,她又和我说笑了,挺好哄,不记仇。
她对我的“评价很高”,说我是个“事业心,包容心,狠心”极强的大帅哥,工作狂。表扬和批评一锅烩。不过我在单位同志们对我的口碑还是不错的,我也不缺追求者。
这不,“十岁的小丫头骗子”给我弄的下不来台。
我们科的护士小王,对我一直很关心,那天我上夜班,小王给我带来自己包的饺子,我没在,她就把饭盒放在了办公桌上,赶巧叫进门的秋秋看见,小王走后,这家伙把饺子倒在女厕所的纸篓里,饭盒刷干净后放回办公室。
我正在办交接,收到了小王的短信:“饺子出锅,放在办公桌,请笑纳”,办完交接班后,我走进办公室发现饭盒空了,心想谁这么嘴馋给吃了?真没口福,我只好拿出方便面,正准备泡时,秋秋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个所料袋,走过来放在我面前,是肯德基,我严厉的说:“你出去买的?不请假谁让你出去的?出了危险怎么办?,,,”我以为她会被我训哭,但让我出乎意料的是,她嬉皮笑脸的求饶,弄得我一点脾气没有,但今晚给我买饭,让我觉得她心里有鬼,莫非那饺子是,,,我还没开口问,她坦白了:“说她妈有事儿晚来送饭,她实在是饿了,看见饺子就吃了,只好出去买肯德基补上”,我也没多想,吃肯德基也行,我把她撵走了。
不久,小王气冲冲的闯进来,见我正吃肯德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拿起饭盒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大喊:“你看不起我,不吃直说,干嘛倒了?”我还没反应过来,小王摔门走了,只能哑巴吃黄连,得罪了小王,为此小王半个月没理我。后来小王悟过来,那饺子飞到女厕所,该不是我所为,她到处找“凶手”,至今没破案。
秋秋的所为哪像为人师表的教师?从那天开始,我故意不理她。她就有事没事的给我犯话儿,最后一招就是装病,说肚子还疼,叫她妈妈来叫,我只好过去给他看看,她就哎呦哎呦的像个猫一样的怪叫,嘴上还说是不是把“止血钳子”落在肚子里,逗得同病室的人大笑。我知道她在装,这么多人看着怎么收场,我不紧不慢的说:“去急救室做检查”,她马上没事儿人似得,站起来屁颠屁颠跟我出来,我径直的去了办公室,她像尾巴一样的跟了进来。
我座在办公室,还是不说话,看今天的报纸,她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看着我,细声细气的哄我说:“你别生气了,大人不计小过,,,,”。说了一大堆的废话,也没说到点上,我见时间不早了,打断她说:“为什么要撒谎?”她看了我一眼,羞红了脸,慢吞吞的说:“我,我,我喜欢你,不想让你吃她的东西”,我没想到她会说的这样直白。足足有五分钟,我们彼此谁都没说话。这是办公室,我克制着情绪,毫无表情的说:“回去吧”,她起身羞答答的走了,我闭上了双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血在往上涌,,,
( 三)
出院哪天,我把她送到了大门口,她父母站在不远处等她,她低着头,不说话,我说:“赶紧走吧,别叫父母等你了”,她赖着不走,我推推她,她还是不动,我只好说:“你不走我可走了,我一会儿还有手术,”说完,我转身就走,就在我快要进大门的时候,她突然喊了一句:“我的命是你给的”,声音很大,我停住了脚步,愣在哪里,当我回过头再看她时,她已走了。
从此,我的心里萌生了一种感情。
她说:“我是在工作中捡了她”。
从此,我们相爱了,相爱在那个金色的秋天。
我会永远的照顾她。。。。。。。
第8篇、爱情故事迷路
朱倩说,她想找一个有内涵的男人。
朱倩是个富二代,没有工作,常年开辆奥迪A6混迹在各种饭局当中,就遇到了我。
当时我喝了二两白酒,拿出了刚刚批下来的市作协会员证在饭桌上显摆。她便很夸张地说,想不到我这辈子还能见到一个活的作家。
朱倩唯一熟悉的文学著作是《西游记》,我便开始了批判,孙悟空的人生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他本事再大,也没享受过爱情。重点是,他的棍子可长可短堪称神器,但除了打打妖怪就只能塞进耳朵,还有比这更憋屈的事吗?
众人都说扯淡,只有朱倩说,是啊,难怪他要大闹天宫。
因此朱倩得到了我的褒扬,我说众生愚昧,只有她还有一点灵性跟慧根。
她很高兴,喝了一点酒,一桌子人便炸开了锅,所有的人都说朱倩平日是滴酒不沾,这一次居然喝了整整一杯,也不知道是你作家面子够大,还是她有什么心事。
所以饭局散了,我就问她,你有什么心事吗?
她说,我的心事就是迷迷糊糊活了二十多年,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
有钱人如果有点学问,看到燕归花谢,还可以感时伤怀一下,可如果是个草包,连忧伤都不会,这就很麻烦了。
我就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樊家山的山顶,说是座山,其实就是个长满杂草野树的土坡,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看月亮数星星,也没人会跑过来检查身份证。朱倩很兴奋地说,这个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很高深地告诉她,你找,或是不找,它就在这里,不来也不去。
樊家山曾经正对着一扇窗,那扇窗里住过一个叫作倪百合的女孩儿。
我常常在那里看那扇窗,一直看到她离开这座城市,看到那些平房被拆,废墟中生长出楼宇,一边扩张一边蚕食着山下的土地。
这一切,朱倩当然不知道。
她只是觉得这里很安静,空气很清新,适合摇下车窗,听一首凤凰传奇的《荷塘月色》,我便觉得跟她失去了共同语言。当然,只要气氛合适,有些事并不是非要有共同语言才能做的。
朱倩的奥迪A6空间宽敞,没什么可以阻拦我们缠绕在一起,而方向盘的存在,也使我们贴合得更加紧密。
她说,作家,给我写一首诗吧。
我抄了一首齐秦的歌给她。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躺在地球表面上的一颗眼泪,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就是挂在你心尖的一面湖水。她回味了一下说,啊,写得真好。
她又说,你能不能每天都给我写一首诗?
一个见过世面的女人,是不应该这么天真的。这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何必那么痴缠缱绻?
我只好苦笑说,就算我能给你写一本诗集,又能怎样?
她说,我出钱给你出版。
我说,能不能出版无所谓,你能珍藏我就很满足了。
我承认,这有点无耻。
可在报纸上发表豆腐块跟出一本书是两回事,后者能让我得到领导的赏识和提携。而且我有几百首现成的诗,抄在笔记本上,诗里写满了我对倪百合的深情。只要每天打印一篇,就能很轻松地蒙混过去。
朱倩很体恤我,只要求我每天能陪她去樊家山看星星。
直到对满天星光渐渐麻木,我才觍着脸提醒了她一句,都写了三百多篇了,再写就精尽人亡了。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躺在我的身边,答非所问。她说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连天空都在变,斗转星移,沧海桑田。
我觉得朱倩是在无病呻吟,什么都不缺,还摆出很空虚的姿态。
我突然很怀念倪百合,当年她在作文本上写的那些文章真让人着迷,还有她在讲台上介绍自己时的模样。
她喜欢席慕容和淅淅沥沥的小雨,喜欢孟庭苇和夏天纤尘不染的白裙子。她的忧伤浑然天成,理所应当。
如果那本诗集能够出版,我一定要寄给她一本。
我很快就寄给了倪百合一本诗集。
朱倩的办事效率很高,主要是她舍得砸钱,当然这点钱在她那里也算不了什么。我见识过她一年前的生日,俨然就是王室公主的排场。
不久之后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女人对我说,你的诗狗屁不通,怎么也能出书?
三秒钟之后我才反应过来,那是倪百合,她耽误了我的青春。那些岁月演变成一个难以启齿的情结,而此时,她就站在机场外面等我。
我向朱倩借了车,开到机场,见到了倪百合,长街上铺满了和回忆一样绵柔的灯光,而她站在那里,像一根正在燃烧的灯芯。
她上了车,吃了饭,却丝毫没有放松对我的奚落,刘向东,你写的那些玩意儿太拙劣了,其实你真不适合吃这碗饭。
我回应,我没想吃这碗饭,我就想完成年少时的一个心愿,难道这也有错?
她便无话可说,把汤匙在杯子里搅了又搅,然后扑扇着又黑又长的假睫毛问我,现在我们去哪里?
这是个疑问,还是一种暗示?我不确定。我只能故伎重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樊家山适合怀旧,那里曾经正对着她的窗,可是她说,她的窗已经没有了,她的青春也没有了。
她的青春奉献给了很多有才华的男人,作家、画家、摇滚歌手;亚洲人、欧洲人、非洲人。
她的爱情有时像一部催泪的韩剧,有时又像一部纯感官的A片,终于,她对于才华横溢的男人审美疲劳,一看到披着长发戴着茶色眼镜夸夸其谈的所谓搞艺术的男人就想吐。
她说,到最后,最能让我感动的还是你那些笨拙的文字。
我不知道这个结论是不是值得欢喜,但我知道,倪百合再也不属于白裙飘飘的年代了。当然,我并没有指望她在三十多岁时还纯洁得像个处女,她不是妖精,我也不是君子。
我的脸慢慢地凑了过去,她的眼帘也缓慢地闭合,就在我们的唇快要交覆在一起时,她又突然睁大眼睛,目光擦过我的脸,发出了一声尖叫。
第9篇、爱情故事戒指代表我爱你
(一)
“唰”汗水与篮球同时划过空中。青青在我落地的同一时刻来到我的面前,拿出纸巾,温柔地为我拭去汗水。“大冬天的还流那么多的汗,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她问。
我笑笑,举了举拳头:“你知道的,我真的很想赢这次的篮球比赛。”青青无可奈何地撅起嘴,说道:“就你们那群队员,不是我说他们还真是......”她的话还未说完,我便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他。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绝对的事情,没有绝对的胜利也没有绝对的失败,而且,往往强者都是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脱颖而出的。我很相信人定胜天,相信这个世界上人的信念能胜过一切。青青,你看看我们身边,为什么有人能白手起家成为亿万富翁,为什么有人在输光了所有之后还能卷土重来,为什么会有英雄,为什么......”说到这里,我故意停了下来,注视着青青吹弹可破的肌肤,邪邪一笑,“还有为什么有一个姑娘被我仅仅用了七天就追到了手。”
“啊!”
没想到话音刚落,原本还是一脸沉思的青青陡然变了颜色,伸出纤细的手指朝着我腰上的肉,狠狠地掐了一下。
剧烈的疼痛促使我一屁股坐了起来,想也没想便赶快逃跑,因为青青很有默契的跟在我后面,一边追一边笑。
青青,你知道吗?生活就像长跑,每次当我快要崩溃的时候,你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也许,我早已精疲力尽,也许,我的双腿早已麻木,也许,我只是在机械地重复一切。可我毕竟是在跑啊,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向前。是你给了我坚持下去的信念,也正是因为有了信念,我们才从世界的两端走到一起,也正是因为有了信念,现在的你才会一边笑一边追着我。
我的人生一直都很标准,经历大起大落,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喜欢的女孩也常常追不到手,直到遇见你。我发现原来我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弱小的一份子,至少我还有信念去战斗。只要坚持不懈的付出,终会有我满足的一天。于是,我让你在七天里爱上了我。
跑累了,我和青青坐在篮球场附近的草坪上,虽然草坪上的草大多枯萎,但感受着身上青青的温度,我仿佛还在春天。
“第五?”青青说。
“嗯?”
“你会用你的信念来爱我吗?”
我揉住青青的肩膀,笑着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二)
“爱她,就送她钻戒吧。”江南小城上一家首饰店门口贴着这样一则标语。凡在这家店门口站了好久,目光寸步不离开店里精致的戒指,双手不知何时已经握成了拳头。
凡是小镇上平凡的一员,和所有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每日为生计奔波劳累。要说点特别的,那就是凡有一位很爱他的女朋友,苏。苏和凡两家是世交,他们的爷爷曾经是战友,关系非常的融洽,连买的房子都在一块儿。于是,从小苏和凡就在一起,上了小学,读了高中,考了大学,青梅竹马。凡深爱着苏,愿意为她而不知疲倦地工作赚钱,苏自然也深爱着凡,会为他打点好家中的一切,不让他有丝毫的后顾之忧。两人同居了三年,到了合适的年龄,结婚原本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可偏偏凡拒绝了家中长辈的这个提议。
因为凡一直希望亲手送一枚钻戒给苏作为定情信物。
不管在什么年代,定情信物都是男女双方之间爱情的最好见证,有时候是一块价值连城的玉石,有时候是对于双方有特别意义的挂件,有时候是代代相传的古董宝贝,无论信物到底是什么,它们无一例外都有一个特点,那便是无与伦比的价值。上帝在刚刚创造出世界的时候就定下了这样一条规则,只有一件最珍贵的事物才能换取另一件最珍贵的事物。男孩通常会送一件定情信物给女孩,那是希望在女孩身上贴上属于自己的标签,证明她是自己心目中最珍贵的唯一。
凡的家里没有什么古董,更没有什么家传宝玉,所以凡才迫切地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卖一枚钻戒送给苏,这是他能想到的最有价值的定情信物了。
凡这辈子送过苏很多戒指。在很小的时候,凡和苏两个人玩过家家,当时凡编了一枚草戒指给苏,让她高兴向家中长辈炫耀了好几天。大学的时候,两人去湖边游玩,苏正沉浸于优美的湖景时,不知不觉手上多了一枚用柳条制成的戒指,上面还有未干的露水,晶莹剔透。最近的一次,凡刚刚工作不久。苏生日的那天,撒娇地向凡讨要定情信物。她只是开开玩笑,可凡却很重视,急得面红耳赤。后来,他突发奇想,买了一听饮料,拿了个易拉环套在苏的手上,告诉她说:“等以后我们要结婚的时候你记得要用它来和我换钻戒。”这枚易拉环被苏小心地收藏在一个首饰盒里。
在首饰店门口站了好久,凡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他的心里有一些懊恼,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他是多么想在这天给苏一个惊喜啊。可是,这个愿望对于如今的他来说还是有些遥远。
虽然凡足够地专心,足够地努力,可是对于他这个小小的员工来说要在老板的剥削下、生活的压力下凑出一笔买钻戒的钱实在是很困难。
明年,明年的圣诞节我一定能赚足了钱的。凡暗暗发誓。
天凉了,街道上显得很空旷,只有满地的落叶和掠过的飞鸟,就算偶尔来几个人也是紧裹着大衣一言不发地蒙头赶路。“啪嗒”,一张旧报纸撞到了凡的脸上,把他从愿望中惊醒。看看两边掉光了叶子的树木,凡叹了一口气,快步离开了这里。走的时候,他时不时的抬抬手上的手表,脸上的无奈渐渐被欢喜所替代。
途经一家卖彩票的站点,凡像往常一样买了三条号码,然后匆匆赶向远处的高楼大厦中。
(三)
生活之所以如此诱人,就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充实着机遇,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惊喜与奇迹往往是人们最最期待的两件事情,绝处逢生的喜悦则是令人感到畅快。
凡正准备去苏所在的办公大楼接她时,被这样的一则广告吸引了。它占据了整块商场的广告栏,被刷成甜蜜的粉色。广告的周围围着许多人,大多都是年轻的男孩,连女孩子都很少。凡其实老远就认清了上面的字,但他还是费力挤到最前面,这才敢肯定地读出他所看到的一切。“真爱大行动——我们将在这里寻找最爱‘她’的男孩子,赠送给他一枚钻石戒指作为最真挚的祝福。”
连钻戒都有的送?凡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在他心目中钻戒这类高贵的东西一旦拥有就应该好好保管,不轻易拿出来送人,即便是再有钱的老板富豪也不应该这样。
这一定是家首饰店的广告。这是凡给自己的一个解释。
诧异归诧异,但他绝对不会放弃这个大好的机会,不仅仅是因为他对于钻戒的渴望,更是他自信自己对于苏的爱。凡看看广告栏,再看看一边人山人海的报名地点,不知怎么的心中生出了一丝窃喜,也许是看到希望了吧。
商场的周围有许多报名点,可是报名的人实在太多了,商家为了维持秩序,给每人发了一块号码牌,凡发到的是1116号。由于报名还连带着海选,所以进行地非常慢,凡的面前还有300多个人。这时,他开始犹豫起来了,因为苏很快就要下班了。
机遇是过时不候的,他不想出现任何意外,可是苏每次下班他都会准时地在楼下等她,第一个看见她如释重负的笑容,第一个接受她欢快的呼唤与问候。
凡在商场门口坐了一会儿,手中的号码牌已经折成了小方块,最终他还起身离开了这茫茫人海。他不想让苏担心,哪怕是一丝一毫。
苏今天心情还是和往日一样的好,不,应该说她比平时多了一份恶作剧的快乐。今天她提早下班了,每次是她等凡的时候,总能看到凡那措手不及的样子,傻傻的,很可爱。想到这,苏像偷吃了蜜糖的孩子一般笑了起来。
和凡碰面,苏总是特别的期待,她就是喜欢看着他慢慢地向自己这边靠近,好像一阵暖风缓缓包裹住自己。记得去年冬天,苏偶尔提及想喝北城区新开的一家热饮店的奶咖。次日,凡真的捧着一杯奶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本该是极为温馨的一幕,可偏偏凡双手拿着咖啡放在胸前的这个动作,着实有些不伦不类,惹得苏“咯咯咯”笑弯了腰。
“凡,你拿奶咖的动作问什么这么奇怪?”苏问。
凡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说:“北城区里这里有点远,我一不注意让奶咖冷掉了。那个老板娘还叮嘱我来找,说奶咖冷掉了就不好喝了,所以我就想,捂着它是不是可以让它稍微热一点。”
“傻瓜!”苏刮了刮凡的鼻子,眼睛有点酸。
凡的身影出现在了苏的视线内,今天他的心情也似乎特别好,一见她,马上跑了过来。
“怎么了?那么开心。”苏笑道。
凡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略带歉意地说:“苏,今.......今天你能不能先回去,我......我有些事情要做?”
“什么事情啊?”苏问。
凡神秘一笑,“晚上再告诉你。”
苏“哼哼”了刮了两下凡的鼻子,故作生气地说道:“去吧。”
凡见状,宠溺的抱住苏,“好啦,不生气,我真的有事。要不,晚上我来请罪?”
“我没怪你拉,嘻嘻,不逗你了,你快去吧。”苏又刮了两下凡的鼻子。
望着凡远去的背影,苏皱了皱鼻子,有些发酸。她想起去年生日两人在湖边的对白。
男孩捏着女孩的鼻子,信誓旦旦地说道:“爱一个人,无论贫穷与富贵。”
“无论快乐与悲伤。”女孩俏皮地一笑,接了下去。
“当你懂得了爱”
“便懂得了去感动。”
“于是不会害怕风雨”
“不会在生活面前懦弱。”
“学着每天为他削好一个苹果”
“学着每天带着她的梦想入睡。”
“就像早晨煮好的小米粥,”
“就像夜里泡好的热咖啡。”
那个夜,和煦的风,湖畔的两人相视一笑。
(四)
凡来到报名点的时候,号码报到了1114号,长吁一口气之后他来到了其中一个报名站点,迅速接到了几张表格和一份广告,然后负责的那个中年人对他说:“希望您能写一首情诗以便我们好进行海选。”
这句话把凡吓了一跳,“什......什么,要写诗?”
中年人点了点头:“是的先生,毕竟我们是要从上千人里选择,总要有一个标准。”
凡尴尬地咧了咧嘴,表示理解,然后机械地转身向一旁的座位走去,半路上,一个踉跄,差点被一把椅子绊倒。凡的脑袋并不聪明,在学校里除了学好那几门主课意外根本就没有精神去钻研这些花前月下的东西,他这一辈子写过的诗着实有限,最近的一次也要追溯到高中二年级。倒是苏对于诗有着一份特别的喜爱,以前她可以捧着一本诗集在书桌前坐上一个下午,后来怕影响凡和她的感情,于是读诗的时间渐渐少了。
凡记得苏说过,一首好的爱情诗往往都是生活在最平凡的字眼组成的,因为只有平凡才能给予人们更多的想象空间,引起读者生命中一个又一个藏在心底的故事。如果你想写一首好的情诗,那么就要用上两人之间最充满幻想与美好的字词。
凡尽力地回想自己和苏在一起的日子,从过家家到漫步公园,从手牵手到温柔的吻,从对着窗儿期盼到月光下互相依偎,他想起两人一起走过的那些小日子,那个为他等待的苏,那个为他快乐的苏,那个为他削苹果的苏,那个,时常刮他鼻子的苏。渐渐地,高楼大厦的影子慢慢变长了,一丝一丝沉入黑暗里,从商场出来的人群越来越多,好像迫不及待归家的飞鸟。凡的手指开始泛起紫色,笔尖略微颤抖。终于,他把填好的表格交个了那个中年人。中年人看了他一眼,然后收拾起东西。
看着空旷的街,搓着手哈着热气的凡想起刚才的诗句,不知为何却充满信心。
“咚咚咚,
我爱你,
我也是。”
(五)
凡和苏的家在郊区,四十多平米还带个小阳台,从阳台上望去还能看见不远处的池塘,这是凡特意选的,这样的景色很容易让两个人回忆起当你青梅竹马的日子。在浪漫北风的吹拂下,也是同样一处绿意盎然的小池塘,小院里男孩追着女孩吵着要给女孩戴上他那手工粗糙的戒指。“妈妈说的,不能随便收男孩子的戒指。”女孩一幅认真的样子。
“那你偷偷地收起来,不让妈妈看到,”男孩一幅不死心的表情。
就这样,小院变成了阳台,小池塘由近变远,男孩长成了英俊的少年,亭亭玉立的女孩躺在他的怀里。唯一不变的,似乎只有男孩坚持要带给女孩一枚戒指的心,以及那阵池塘风下两个少年相知的爱情。
晚饭后,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苏削着苹果,凡则将参赛的事情娓娓道来。
“你真的将戒指看得那么重要吗?”苏问道。
凡重重地点了点头:“非常、非常的重要。”
“其实你可以不用这样的。”苏紧接着凡的话。
“亲爱的。”凡握住苏的柔荑,“这是我的坚持,请你理解好吗。”苏从凡的眼神里分明看到了坚定,就像他对她说“我爱你”时一样。
这时,一串电话铃声响起,凡顺手接过电话,“嗯嗯”了几声之后,陡然睁大了眼睛,嘴不自觉的咧开了,整个人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狂喜。
“苏!苏!”凡抱着她在地上转了好几圈,“太好了太好了!”他像考试拿了第一名的孩子一样手舞足蹈起来,随即又在苏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两下。
苏妩媚地白了凡一眼,将削好的苹果往凡嘴里一塞:“瞧你乐的,发生了什么事?”
凡咬了一口苹果,激动地说道:“我入围啦!我入围啦!后天我就要去参加决赛了。让我想想,嗯,不久之后我就能亲身送你一枚钻戒了,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就可以步入婚姻的殿堂,然后生个孩子.......哈哈哈,哈哈哈。”
凡一边大笑,一边向卧室走去,到了门口,他突然冒出一句:“苏,谢谢你。”弄得苏一头雾水,又感动又好笑。
(六)
决赛的考验有点出乎众人意料——卖玫瑰。每个选手都分到了一定数量的玫瑰,要求在四个小时内谁将这些玫瑰卖出的价值越高谁就能赢得那枚钻戒。
凡的办法很简单,他找来一些甘草,来到情侣比较聚集的街头,在路边摆了一个小摊,挂着这样一幅牌子:买玫瑰,送戒指。凡的戒指当然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看看那些甘草,在凡灵活的双手中变成了一个个精美的饰品。这是凡很小就会的手艺,他经常用它逗得苏笑个不停。每次苏的笑容都是他莫大的鼓舞,使他的草戒指越编越好,使他心中的那个信念也越来越坚定。
有一次苏问他:“能不能教教我怎么编戒指?到底有什么秘诀啊?”
凡挠着脑袋仔细想了好久,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反正只要想着你,我就能编好它们了。”那年凡才十四岁,当时的苏已经能懂得这句世上最动听的情话。直到很久以后凡恍然悟出他的秘诀,这个世界上什么能比爱更适合作为成功的理由呢?
凡的摊位上起先也没有什么人光顾,大家对那块牌子的反应都是不以为然。凡想想是不是应该先拿出一些戒指来,于是他抽出了第一个甘草。
苏的样子顿时浮现在他的面前。这个小姑娘经常出现在他的身后偷偷吓他;在某个夏日的清晨,她会哼着歌将房间的窗帘换成粉红色;两个人快要分别的时候,她总会用手指轻轻地刮一下他的鼻子。现在,这个小姑娘正在家中等待他的好消息,她一定正削着苹果看着电视,嘴角上扬。
想到这一切,凡的手指慢了下来,但却按照起某种韵律。爱情是有魔力的,陷入爱情的男男女女都会拥有共同的心率和脉搏,当一对一对相爱的男女聚在一起,他们会产生一种奇特的共鸣,无论你是否相信,这个共鸣会吸引你向他们去表达祝福,有时候是一个眼神,有时候是一些帮助。
路过的行人都注意到了凡虔诚的目光,好像他正是一位大成的匠师,充满期待地雕琢着他的新作品。如此的感觉,仿佛是一缕香醇的酒香,勾来一对又一对的情侣。
“是送这些戒指吗?”一个男孩问道。
凡点了点头。
“那我买一支,多少钱?”
.......
有了第一个人开头,陆续来买花的情侣越来越多,有些人买花是看中他的戒指,而有些人买花则是看中他对于爱情的虔诚。不管是什么原因,凡都很感动很开心。看着一支支玫瑰带着笑脸离开,他的心中涌出一丝成就感。
很快就可以把他们全都卖完了吧。他想着。
凡订的花价并不高,他太了解那些男孩的烦恼了,为了爱情他们必须要不停的压迫自己,省吃俭用。奢侈品商店里排队的大多是男孩子,花店里买花的大多是男孩子,夜里雨里跑出来买糕点的大多也是男孩子,至于每天为生计打拼的那就更是男孩们了。这些其实并不让他们痛苦,凡知道的,为了心爱的人,他们愿意。只是,作为其中的一员,能默默地为他们尽上一些绵薄之力,他觉得也算是一份好意了,至少能帮他们省下一些钱为以后的浪漫。
(七)
生活中最多的便是意外。每次我们以为能轻易到达终点时,总会冒出来一根绳子,然后被绊倒。一群红袖标者的出现打破了凡美好的幻想。
“城管来啦。”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人群一片骚动。凡联想到网络上所了解的城管的各种暴行,一时间也慌了手脚。“喂喂喂!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耳畔突然传来的喝斥吓了他一跳,凡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拿起玫瑰花就准备跑。城管哪能让他如意,一把抓住凡的衣领,一掌排掉他的花,狠狠地在地上踩了好几脚。
“小子,你不知道这里是不允许摆摊的吗!”其中一个人大声道,凶神恶煞的样子。他也不等凡回答,自顾自地拿掉了凡的招牌,“这次饶了你,下次在被看到别怪我们不客气。”
说吧,招呼另外两个同伙去欺压下一个商贩了。
凡只觉天昏地暗,他看着地上破烂的玫瑰花,好像在目睹自己残破的梦想。他捡起了唯一一支还算完好的玫瑰花,把它放在怀里。终于还是一场空吗?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知不觉,街上的人流换了一批又一批,扫地的大妈来到他的身旁,一把竹扫帚在地上“刷刷刷”“刷刷刷”。街边圣诞节的气氛越发浓厚,一家店的员工正搬着个巨大的圣诞老人放在店外。一切的一切,凡似乎都看不见。整个世界都好像被涂抹干净了一样,只留下他胸腔里的心脏还在那边,“咚咚咚”“咚咚咚”。
一切都是落寞,一切都是风景,一切都是过往。凡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这个凋零的世界,再想想它昔日的繁华,惆怅之感油然而生。他真的好疲倦,像被人打了一拳似地,浑身的骨骼七零八落。
突然,凡的手机响了。那头传来苏悦耳的声音。
“凡,比赛进行地怎么样啊?”苏问道。
凡沮丧地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那头的声音沉默了好久。
“凡,回家吧。没事的,我们还有很多时间。”苏的声音轻柔,就像是妻子喊丈夫回家吃饭那样温暖平和。
凡愣了愣,莫名生出一股勇气:“苏,放心,我很快回来。”
挂掉电话,凡看开了许多。世界上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幸运儿,而且,成功的方法并不只有这么一种,自己还有努力这条路可走。不是想好的吗,努力赚钱,明年送苏钻戒。
想开的凡准备离开公园,这时他看到了坐在自己对面老头。他似乎遇到了什么打击,脸色苍白,眉头紧锁,双眼无神。联系起自己刚才的表现,凡先自嘲地一笑,然后走到老头面前:“先生,您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别灰心,这支玫瑰花送给你,祝你能顺利度过难关。要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
老头看看凡递过来的玫瑰花,再看看凡恢复了的笑容,有些难以置信:“真的送给我?”
“当然,先生。那是我对你的祝福。因为刚才我跟你一样充满绝望。而现在,我想开了,所以希望你也能想开一点。”
老头伸出颤抖的手,接过玫瑰,连声道谢。
送走了最后一支玫瑰花,凡感到自己仿佛送走了肩上的压力和烦恼。他笑着来到会场,等待结果。此时的结果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了,相比之下他更怀念苏做得饭菜和一个一个摆在桌上的苹果。
如果回到家,苏一定会冲出来刮我的鼻子的。
(八)
所有的选手都到齐了,主持人宣布结果,没有奇迹发生,凡所卖的玫瑰花价值是最低的。他稍稍有些感伤,但很快那种感伤便烟消云散了,走下台,准备离开。
“主持人!主持人!请等一下。”会场上,上来一位老者。
凡认识的,就是公园里的那个老头。老头来都台上,跟主持人嘀咕了几句,然后接过话筒。
“各位,我想说几句话。我是一位生意失败的商人。我的公司因为一个好友的出卖而倒闭了。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我来的公园,就坐在那个叫凡的小伙子对面。当时我已经对这个世界不报任何希望了,爱与情感都只是停留在字面上,连最好的朋友都有可能背叛,这样的世界我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顿。
“幸好,凡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将一朵玫瑰花送给了我,并且鼓励我。也许这件事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并没有什么,可是,对于这个好友背叛、商场失利的老头来说,它是多么的重要。他将我从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善意的。刚才我在场外看到这次的比赛规则,比谁卖的玫瑰花价值更高,我想问一下,难道我手中的这朵玫瑰它还不够珍贵吗?”
“啪啪啪——”一位评委起身鼓起了掌,随后所以的评委都站了起来,掌声如雷。然后,主持人走到凡的面前,对被忽如其来的惊喜冲击地说不出话来的凡说:“规则就是规则,我们不好随便破坏,但主办方决定特别为你加试一场,如果通过你绝能才加后面的比赛了。这里有一个问题,只要你回答出来就可以继续比赛了:请问,您的女朋友苏小姐,她最喜欢吃的水果是什么?”
主持人的话音刚落,凡的思绪一下子便飞到了三年前,那是他与苏唯一一次的旅游,是去海南岛。在那里苏吃到了一种水果,当地人称它水果皇后,导游告诉苏,那种水果叫山竹。凡永远也忘不了苏吃山竹的样子,觉得她一不小心就会绊到舌头。海南的山竹是中国最便宜的,但仍价格不菲,苏一天吃了好几个,但在得知所花费的钱之后,吓得再也不吃了。
凡记的实在太清楚了,苏的每一个细节他都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他甚至已经预见到自己可以继续参加比赛了。
“是山竹!”凡的回答没有丝毫的犹豫。
主持人微微一笑,拿出一块遮了布的板,说道:“就在刚才,我们已经打电话问过苏小姐这个问题了,并且问题的答案已经写在这块板上,现在让我我一起来看看吧。”
凡注视着板上的幕布被缓缓拉开,上面赫然写着:
“苹果!”
(九)
“凡。”在会场的门口,匆匆赶来的苏叫住了他。苏在接到电话之后就出门,来到会场正好看见了凡落寞离开的背影与写着“苹果”二字的牌子。
“我没事。”凡挤出一丝微笑。
苏走上前,刮了刮凡的鼻子,心疼道:“总是让我担心。”
凡抬起头,眼神里划过一份歉然:“以后不会了。”
“我们回家吧。”苏说。
“苏,让我一个人走走好吗?”凡请求道。
苏叹了一口气,正了正凡的衣领:“那好,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凡......”
“还有事吗?”凡转过头。
“爱一个人,无论贫穷与富贵。”苏轻声道。
“无论快乐与悲伤。”凡接着,想过去那样。
“当你懂得了爱”
“便懂得了去感动。”
“于是不会害怕风雨”
“不会在生活面前懦弱。”
“学着每天为他削好一个苹果”
“学着每天带着她的梦想入睡。”
“就像早晨煮好的小米粥,”
“就像夜里泡好的热咖啡。”
“我知道的苏,真的没事。”凡笑得很温柔。
“爱她,就送她钻戒吧!”
凡又来到了那家首饰店,一摸一样的标语,只不过现在离圣诞节还有不到三天了。想着过去一周内发生的一切,凡百感交集。
也许很多女孩已经收到钻戒了,凡看见店内黄色灯光下流动的人群,明年我一定会是其中之一的。他不停地读着店门前的标语:“爱她,就送她钻戒吧!”不自觉地笑了。
树上又瘦了一圈,街市彩灯随着暗下来的天空逐渐亮起来,安紧着风衣绕开拥堵的人群。他从没有想过冬天的街道竟会如此热闹,就连空气里的温度也上升就几分。但着不是他如今想要的,在没有弄到戒指以前所有的热闹都是聒噪,所有的温暖他都受之有愧。那就离远一点吧。静悄悄地,他想着苏的样子。待到他走进首饰店的一天,便能堂堂正正地享受着一切的繁华了。
一个转角,凡看见不远处彩票销售站点还在营业,和他一样,都是在冬天凋零的景物。孤零零的销售价,还有顶着风的大阳伞和想着早点回家的服务员。想必没有人会在这个大冷天还去博运气了,大多想转运的人都是在过年了之后。猛然间,凡想起自己上周似乎买过几条号码。看来只有自己是游离于人群之外的。他苦笑着走了过去。
“07 32 11 09 17 36 18”他读着展板上的号码,然后对照自己的。
“07 32 11 09 17 !36 !18!”随着脸上越来越精彩的神色凡大叫了起来,“天哪!”他感觉自己灵魂都飘了起来,上帝似乎在用他的大手抚摸着自己的额头,隐约天空中好像有一架麋鹿拉着的五彩雪橇飞过。
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凡重重地拍了一下大腿,连车都顾不上叫,朝着家的方向一路狂奔。
苏,这一次一定是我刮你的鼻子。
有几家店内已经开始放起欢快的圣诞歌曲。大街上荡漾着一股浓厚的节日气息。人流不息,热气腾腾。
首饰店门前,一辆画着圣诞老人头像的集装箱大卡车缓缓驶过,露出店门口的广告。
“爱她,就送她钻戒吧!”
(十)
“如果我要你选择,苹果和水果皇后,你会选哪个?”青青躺在我的怀里问我。
“当然是水果皇后啦。”我坚定地说。
“如果苹果代表着钻戒大奖呢?”青青不依不饶。
我轻轻地扶起她,说道:“水果皇后是水果中的贵族,她代表了你是我心中最珍贵的唯一,代表了我会把这个世界上最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你。青青,你知道吗?每个男孩都希望给自己的女孩水果皇后,也希望她们会喜欢。因为这些都是男孩们奋斗下去的最大动力。”
“可是,我喜欢苹果。”青青说。
我骂了她一句“傻丫头”,抚摸着她的额头:“女孩都是天使,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不希望他太操劳,不希望他太辛苦。苹果代表着平平淡淡的生活,简简单单的日子,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没有太多的波澜起伏。每个善良的女孩子都希望这样度过一生,和心爱的那个人一起生活到连苹果都咬不动了为止。”
“第五,那你会满足我吗?”
“会的,会的,我们的婚后生活一定会很幸福。”青青看见我那丝若有若无的邪笑,才听懂我话中暧昧的含义。
“死第五!”
我得意地扬了扬拳头,以示自己是胜利者,
“对了!”青青突然抬起头。
“什么事情?”我看见了她狐媚的笑容。
“第五!我的要戒指!”
“什么!”
第10篇、爱情故事回家,不需要理由
男人出差那天,小城开始下雪。百年不遇的大雪,下了整整半个月。
男人忙完公差,急匆匆往回赶。他要在距家二百公里远的省城下火车,然后转乘公共汽车。男人兴冲冲去售票处,却被告知因为大雪,所有开往那个小城的公共汽车都已经停运。男人只好住在旅店,却坐卧不安。相比遥远的旅程,二百公里仿佛近在咫尺。现在,他被困在了家门口。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他说不通车了,回不去。女人说得多久?男人说不知道……这鬼天气。女人说没事,你在那里住下,通了车再回来……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就行。男人说嗯……只能这样了。放下电话,男人掏出钱包,打开,静静地看女人的照片。
那时还是清晨,奇冷。男人站在旅店厚厚的窗帘后面,心急如焚。
小城夜里又下了雪,很大。雪地里刚刚被踩出的窄路,再一次被大雪掩平。已经凌晨了,女人还没有睡。她坐在沙发上,不停按动着遥控器。风尖着嗓子从窗外光秃秃的树梢间溜过,女人就坐不住了。她走到窗口,她想,他那里,冷不冷?
有人敲门,急急的,却文质彬彬。那是男人独有的节奏和气质。女人冲过去,说一声怎么现在回来了?就开了门。果然,男人站在门外,挺得笔直,咧开嘴笑。他围一条大红的围巾,落了满身的雪。男人像一位从天而降的圣诞老人。
女人给男人拍打身上的雪,接过他沉沉的旅行包,递给他一双棉布拖鞋,把他冰冷的手捂在手心里。女人说怎么现在回?通车了?男人说没,全世界都没通车。女人说那你怎么回来的?男人说飞,我飞回来了。
他当然不是飞回来的。男人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出了很高的价钱。司机说你给多少钱都没用,半路上雪太大,路边护栏都被埋了。男人说你别管,你只管开车,开到不能再开为止。司机说那你不是被扔在半路了?男人说没事,剩下那点路,我自己走回去。
出租车蹒跚到距小城十里远的地方,终于一步也挪不动了。男人下了车,背着旅行包,往家的方向走。天很冷,雪很深,风很大。雪粒盘旋着,让他睁不开眼。有一段时间,男人更像是在雪地里爬。记不清走了多长时间,记不清摔了多少跤,终于,男人看到了家的灯光。
他笑了。他知道女人在等他。
男人并没有马上回家。他在楼道里,呆立了至少十分钟。他想让自己的体力恢复一些,变得脸色红晕,神采奕奕。他不想让女人看到他狼狈的样子。
女人一边给男人做饭,一边听男人自豪地讲这些。今夜的女人慌乱不堪,她一会儿冲进浴室,看洗澡水热了没有;一会儿直奔卧室,把空调开得再暖一些。女人说你傻啊,你真是傻啊。眼角就突然湿了,想擦,却腾不出手。于是女人撒了娇,将几滴泪,蹭上男人的背。
男人吃饱了,洗了澡,打着幸福的嗝。女人说为什么一定要回?男人说知道你一个人在家,晚上会怕的。女人说都这么多天了,还在乎再多几天?男人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早答应过你,生日这天,我刷碗的。女人噗嗤笑了,他说你在雪地里走了十多里路,摔了无数个跟头,就为了回家刷碗?说得男人也糊涂了。好像,所有的理由,全都站不住脚。男人就急了,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你。我就是想回来。一秒钟,都等不及。
第11篇、爱情故事古寺悲歌:泰国王子爱情传奇
泰国是佛教之国。泰国最著名的寺庙披迈寺,常年香火兴旺,男女争相朝拜,是祈求甜蜜爱情与幸福婚姻的圣地。2012年8月,披迈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级文化遗产,其原因并不仅仅因为它是泰国历史最悠久的石头寺庙,更重要的是它背后那段史诗般的爱情传奇……
痴情王子苦等美妻
公元650年左右的泰国,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它由多个分崩离析的部族组成。中国南部的一些壮族人和汉族人渐渐迁移至此,并把佛教带到了一些富庶的城市。
在泰国的中心地区,有一个叫披迈的部族,族长帕罗汉自立为王。在接触了佛教后,帕罗汉成了一个虔诚的教徒。王子帕季塔是国王最宠爱的儿子,由于他聪明孝顺并且不时表现出佛家的悟性,所以极受父亲器重,被指定为继承人。
公元690年,16岁的帕季塔到了婚嫁的年龄,很多大臣们都争相巴结着想把女儿嫁给他,可帕罗汉坚定地认为太子的妻子早就被佛祖安排好了,需要帕季塔自己外出寻遇。
帕季塔听从父亲的建议,化妆成一个去拜纳尔朝拜的普通香客。英俊的帕季塔故意衣衫褴褛,还一瘸一拐。他走过了很多个村庄、城市,遇到过无数美丽动人的女孩儿,但那些女孩不是对他表现出鄙夷,就是表现出厌恶。徒有美丽的外表,内心却是丑陋肮脏,帕季塔心里也瞧不起她们,以至于越走越失望。快到目的地拜纳尔的时候,帕季塔做了决定,如果还碰不上自己心仪的女孩,那么将来就出家为僧。
傍晚,帕季塔在拜纳尔河畔洗脸、喝水,当他抬起头来时,他看到了仿佛幻觉般的美景。一个刚在河边洗完衣服的女子走过他,不仅没向他吐口水,没露出厌恶的表情,还朝他友好真诚地微笑。那女孩的裙角和额头上还挂着水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仿佛一座晶光闪闪的神女像。帕季塔被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心跳如鼓,产生了要顶礼膜拜的冲动。
帕季塔无比喜悦地一路悄悄跟着这个女子,他认为这定是佛祖知道他这一路的辛苦,赐给了他这样完美善良的女子做妻子。他打算坦白自己的王子身份,向这个女子的家人提亲。可当他在这个村落打听到这个女子的身份时,大吃了一惊:这个名叫巴尔的女子已婚,半年前嫁给了村中一个男子。不仅如此,她自从嫁过来之后,丈夫就屡次得病,最后病重而亡。也就是说巴尔现在是个怀孕的寡妇!
这种女人被视为是最不吉祥的。帕季塔身为王子,他一直期望的是世间最纯洁、完美的姑娘做自己的新娘,他的身份和价值观让他无法接受身为寡妇的巴尔。可每当他一闭上眼睛就是巴尔那美丽善良的笑容,这让他欲罢不能,陷入了纠结的痛苦中。
经过几个昼夜的思索,帕季塔作了一个在外人看来匪夷所思的决定,他决定娶巴尔腹中的女儿做未来的妻子。他笃定地认为巴尔生的一定是个女孩儿,那个继承了母亲美貌和善良的孩子,定然是世间最完美纯洁的。这之后,帕季塔以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客身份,到巴尔所在的家族当了一名长工。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机会照顾并等待巴尔腹中的孩子。果不其然,巴尔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奥拉迈。
在知道这一消息的第一时间,帕季塔就跳着欢呼起来,简直比孩子的家人还高兴。他向父亲通报他已经找到未来妻子的喜讯。国王帕罗汉觉得不可思议,儿子的未婚妻居然刚刚出生,那么恐怕最少十五年后才能把那个女孩儿娶进门,这是不是太久了。但是,儿子打着奉佛祖旨义之名,帕罗汉只得无奈地同意,并向奥拉迈家族下了聘书和定金。
在这之后,帕季塔每年都会借着到拜纳尔朝拜之名,到未婚妻的家族住上几个月。帕季塔过着僧侣般与美色隔绝的生活,他拒绝了以各种形式投怀送抱的美女,一心等待着奥拉迈长大。等待的时光是难熬又快乐的。奥拉迈1岁的时候,帕季塔亲自帮她洗澡换尿布,挠痒痒逗她咯咯笑;奥拉迈5岁的时候,帕季塔教她读书识字;奥拉迈10岁的时候,帕季塔教她佛经佛典,唯独此时,淘气的奥拉迈会无比安静而虔诚地倾听,两人此时都觉得被佛光笼罩,座生莲花。终于等到奥拉迈15岁了,她出落得像她母亲当年一样,简直比月亮还晶莹剔透,比莲花还清澈纯洁。
苦苦等了十五年的帕季塔终于可以迎娶奥拉迈了。可是奥拉迈的家族属于普通而贫困的家庭,他们拿不出什么像样的嫁妆来,帕季塔便请求国王赐给奥拉迈嫁妆。此时,年迈的帕罗汉已经变得多疑并吝啬,按例都是父亲给女儿拿嫁妆,哪有给未来儿媳妇出嫁妆的。他对此事极为不满,推托着没给予答复。
千山万水误会重重
公元706年,泰国南部的铁巨人部落屡屡攻打帕罗汉所在的城邦,抢掠钱财和牲畜。帕罗汉派出的几名武将都损兵折将,惨败而归。这时人们的目光都落在32岁的太子帕季塔和23岁的小王子帕诺森身上,也许只有这两名英武的王子亲自出征,才能出奇制胜。
帕诺森一直就忌妒身为王位继承人的帕季塔,他自然怂恿太子哥哥去前线杀敌。帕季塔决然同意,他向国王要求,希望等他凯旋之日,国王能赐给奥拉迈丰厚的嫁妆,并让他们完婚。老国王欣然答应。
帕季塔来不及跟奥拉迈告别,仅派人给她送去一封信便匆匆出征了。帕季塔的对手是被称为“铁人”的魏太奇,此人心狠手辣,喜欢厮杀,他在打仗中像一头猛兽,凡是被他打败的人,他还会把对方身上的肉咬下来吃。
就在帕季塔与“铁人”进行着激烈的生死角斗时,帕诺森却在背后动起了未来嫂嫂的心思。可对奥拉迈来说,母亲从小便耳提面命她未来要嫁给帕季塔,成为王妃,所以她的心中眼中便从没有第二个男人的存在。当帕诺森出现时,奥拉迈只把他当作未婚夫的弟弟,对他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和礼仪。
此时的帕季塔盼胜心切,可他的军队总处于弱势,为了早日结束战争,他想出了一个计谋。在一场两军主帅的对决中,他故意输给“铁人”。在被“铁人”打下马背,倒在地上显得奄奄一息时,“铁人”兴奋地以为他胜利了,欢呼着用力咬下帕季塔脸上的一大块血肉。就在“铁人”大快朵颐的时候,脸上滴着血的帕季塔突然从地上蹿起,出奇不意地一刀刺进了“铁人”左边心脏。
帕季塔用这种冒死的方式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虽然容貌被毁,但勇武的帕季塔被士兵们奉为战神。帕季塔还没回到王宫,就迫不及待地请求国王先把聘礼送到奥拉迈家。已经等了十五年了,他心心念念的爱和柔情都在奥拉迈身上。甚至在与“铁人”的对决中,支撑他必胜的信念也是奥拉迈。他真的不想再等了!
第12篇、爱情故事非洲俏新娘,追爱追到长江畔
帅小伙妙手仁心
黑美人芳心暗许
年9月17日,毕业于湖南湘雅医科大学的医学硕士谢志刚,辞去了广东花都中医院的高薪工作,报名到非洲当志愿者。临行前,他特地回到家乡武汉,向父母告别。
谢志刚的父母都是汉阳大桥局工程师,通情达理的老两口对儿子说:“你是个有爱心的好孩子,我们不阻止你,但你已经31岁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我们的心一直放不下。”谢志刚笑着打趣道:“没问题,下次回家时,我带个黑妞回来,看你们同不同意?”老两口俏皮地回应:“只要你敢带,我们就没有不同意的!”
9月22日,谢志刚来到了埃塞俄比亚,被安排在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一家医院工作。埃塞俄比亚位于红海西南的东非高原上,平均海拔近3000米,素有“非洲屋脊”之称,战乱频繁、疾病蔓延、缺医少药,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谢志刚刚一踏上这片贫瘠的土地,就立刻投入到救死扶伤的工作中。不久,他接诊了一位50多岁的男病人扎伊。扎伊患的是痛风,右脚大脚趾肿得发亮,剧烈疼痛常常让他半夜惊醒,恨不得把脚趾剁掉,当地医生对此束手无策。谢志刚耐心为扎伊做了检查,为他实施降尿酸治疗。一周后,扎伊的痛风症状明显减轻,一个月后疼痛消失。在治疗过程中,谢志刚还发现他患有糖尿病,便又为他对症下药。很快,扎伊的糖尿病症状也大大好转了。扎伊出院时,拉着谢志刚的手,一再感谢他的妙手仁心。得知谢志刚还是单身,扎伊一拍胸脯,用英文对谢志刚说:“我侄女可是大大的美女,我把她介绍给你!”
谢志刚把这当成了一句玩笑话,没想到一周后,扎伊真的来找他了,不仅带来了侄女,还带来了另外两名年轻女孩。谢志刚哭笑不得,硬着头皮坐在了三位婀娜多姿的非洲美女面前,眼皮都不敢抬一下。扎伊一把将他拉到旁边,附在他耳朵边上:“谢,自信点,你可以从这三个女孩中选一个做女朋友。”
三位非洲美女似乎都对身高1米8、阳光帅气的谢志刚有好感,她们脸上洋溢着迷人的微笑,眼睛里充满柔情,含情脉脉地对着他放电。谢志刚的脸“唰”地红到了脖子根。
这时,个头最高挑的女孩一把脱下身上的“沙乌”(当地民族服饰,白色亚麻布织成,宽大并镶有彩色花边,类似于披肩),站起来向谢志刚鞠躬行礼,并用英语自我介绍:“我是YENEALEM,叔叔说你是个非常棒的中国医生,他想让我当你的女朋友。”原来,她就是扎伊的侄女亚娜,谢志刚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明眸皓齿、身材曼妙,他不禁在心里暗暗惊叹:埃塞俄比亚是非洲的“美女之国”,佳丽们经常在国际性的选美大赛上一鸣惊人,果然名不虚传。
27岁的亚娜家中有七姊妹,她最小。父亲是位厨师,母亲没有工作。五年前,亚娜是当地某大学文秘财会专业的大学生,曾在全校选美比赛中夺得亚军。但因家中十分困难,两年前她选择了辍学打工,直到攒够了学费才重返校园,现在,她在念大三……
有了活泼大方的亚娜,气氛变得就融洽而热烈,谢志刚也放松了,他用英语与她们谈着一些年轻的话题,不时发出会心的微笑。异国女孩的青春可人、善良温柔,像一阵清新的风,赶走了他思乡的寂寞。送走客人,谢志刚还意犹未尽。说实话,他内心深处压根儿没想过要找一个异国女孩当伴侣,只想在非洲当几年志愿者后,回家乡武汉娶个姑娘相亲相爱,孝顺双亲。
次日一早,谢志刚起床不久,扎伊就哭丧着脸来找他了。谢志刚以为他又发病了,就问他哪儿不舒服,扎伊却说:“不是我的身体有麻烦,是你有麻烦了。”“发生什么事了?”谢志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扎伊苦笑着告诉他,那三位姑娘都看上了他,亚娜更是一个劲地埋怨叔叔有外心,给她安排了两个竞争对手,并扬言以后再不叫他“叔叔”。扎伊左哄右劝,承诺一定助她一臂之力将谢亚刚追到手,亚娜才转怒为喜。
“谢,你可得帮帮我,我这侄女脾气倔犟,你要是不娶她,我下半辈子都别想安生了。”
“对不起,这个忙我可能帮不了。”谢志刚又好气又好笑。
非洲美女火热追爱
初吻盐粒定终身
大姐只会说当地的阿姆哈拉语,亚娜便充当翻译,用英语向谢志刚介绍她的病情。谢志刚仔细检查了病人的膝关节部位,决定采用拔火罐、扎针灸方法来祛湿化淤。亚娜出神地看着谢志刚,只见他像玩魔术似的从箱子里拿出瓶瓶罐罐,在病人的腿关节处一吸一放,又用数根长长的银针扎进她的腿上。奇怪的是,病人不仅不喊疼,反而还很享受的样子。30分钟,谢志刚治疗完毕,亚娜的大姐甩了甩胳膊腿,感觉非常舒服轻松,不由得对谢志刚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好。
亚娜简直看呆了,傻傻地问道:“这是中国的巫术吗?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谢志刚笑着告诉她,这是传统的中医疗法,对人没有副作用,疗效也好。亚娜不禁感叹道:“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棒的医生,中医太神奇了,你太神奇了!我喜欢你!”谢志刚的脸一下子红了,连连摆手:“这是每位中国医生都会做的事,你抬高我了,谢谢你的美意,我们彼此还不太了解……”亚娜却不等他说完,脱口而出:“我们会慢慢了解的!”
大胆的亚娜开始主动出击,踏上追爱之旅。2月的一天,她主动打电话给谢志刚,邀请他共进晚餐。谢志刚再三拒绝,但最后还是拗不过亚娜的执著,只好同意了。这天,亚娜打扮得特别漂亮,手捧一大束马蹄莲,在餐厅里当着许多客人的面送给了谢志刚。在中国,一般只有男孩才会送花给女孩,第一次接到女孩送花的谢志刚脸微微有些泛红,可更让他脸红的是,这时餐厅里竟然响起了客人们的热烈掌声。原来,马蹄莲是埃塞俄比亚的国花,象征着“圣法、虔诚、永结同心、吉祥如意。”亚娜郑重地将花献给心上人,含蓄地表达出希望永结同心的心愿。餐厅里的客人们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自然对女孩的举动表示热烈的祝贺。
弄明白这一切的谢志刚面红耳赤。亚娜调皮地对他做了个鬼脸,笑着说:“你拿了我的花,就表示接受了我的爱,不能反悔哟!”谢志刚急了,抱着马蹄莲拿也不是放也不是。亚娜看他一副不自在的样子,就笑着对他说:“别着急,我是闹着玩的。”谢志刚这才松了一口气。这顿饭,谢志刚吃得很紧张,亚娜吃得很沮丧,她不知道该如何让他接受自己的爱。
不久,扎伊去医院复诊,得知谢志刚希望在埃国开办一个私人诊所,但他没有全科医师执照,对当地有关部门和申办程序不太熟悉,所以迟迟没有申办成功,他灵机一动,马上把情况告诉了亚娜。亚娜非常高兴:“这事包在我身上!”
亚娜大喜过望,她将白天的课程挪到晚上选修,每天一大早就捧着谢志刚的各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次次奔波于中国驻埃大使馆和埃塞俄比亚外交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有了亚娜的大力帮助,谢志刚少走了许多弯路,顺利地通过了全科医师执照的笔试和面试。2008年5月,谢志刚拿到了埃国的全科医师执照。接下来,亚娜又马不停蹄地替他办理营业执照、投资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两个月后,开办私人医疗诊所的所有证照全部办理完成。
为了答谢亚娜,谢志刚在一家风味酒店请她吃饭。令亚娜惊喜不已的是,这一次,他竟然回赠给她一大束马蹄莲。谢志刚认真地对她说:“亚娜,这些日子你为我的事跑得都瘦了一圈,我很感动。上次我伤害了你,但愿能补偿。”亚娜眼里含着泪花,飞快地跑进了酒店的厨房,旋即又奔出来,冲到谢志刚的面前,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脸庞。就在谢志刚愣神的当儿,亚娜亲吻的方向突然来了个大转移,直接“冲”向了他的嘴唇。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亚娜已经轻轻地用舌尖将一坨盐送进了他的嘴中。谢志刚咸得直咽口水,亚娜握着他的手,郑重地说道:“按照我国的风俗,男女在第一次接吻时,如一方把盐粒吐在对方的口中,对方又没吐出来,就表明二人已真诚相爱、情投意合。你没把盐吐出来,我就当你是同意了!”谢志刚心头一热,紧紧握住她的手,感动地说:“谢谢你,亚娜,我想我已经爱上了你……”
第13篇、爱情故事陈路和她的“诺奖”老公
初识:
两个“书呆子”的相遇
陈路与托马斯初次相识,是2007年的春天,在美国费城关于“神经细胞分子研究”的高端学术会上。托马斯是来自德国的知名生物化学家。对陈路这个后起之秀,托马斯十分欣赏,每当陈路演讲到精彩处,他的掌声总是率先响起。
在几日的接触里,托马斯以一个科学家敏锐的目光,在那张令他一见倾心的东方面孔上,捕捉到偶尔流露出的一丝淡淡愁绪。会议结束的晚宴上,陈路独坐一隅,托马斯走过来,以一个德国人的干脆直抒胸臆:“Miss陈,我觉得你心情不太好,也许你需要回家好好放松一下!我有一个忠告,对科学家而言,与家人相处很重要。我们德国妇女,家庭观念是比较强烈的。”
陈路哭笑不得,这人说话如此绕嘴,算不算一种德国式的幽默呢?她有些尴尬地说:“我,呵呵,目前,一个人生活。”托马斯回报她一个苦笑:“我也是。” 接着是难堪的沉默。良久,托马斯耸耸肩,蓝眼珠里流露出无限的真诚,发出了邀请:“咱们去喝杯咖啡吧。”他伸出手,一脸的期待。陈路冷冷地拒绝了,觉得眼前这个人真是热情过了头。
托马斯拿出钻研科学的韧劲与分析方法,说:“陈,我知道你们东方人是比较含蓄的,是就是不是,不是就是是。”陈路反唇相讥:“托马斯先生,子非鱼,亦非我。你别自以为是了!”托马斯不耻下问:“子非鱼……这个……什么意思?”陈路三言两语解释了古老典故的隐喻,托马斯沉思了片刻后说:“我想水会知道鱼的快乐或者痛苦。”这句话令陈路的态度有了转变,心想:这人还挺逗,就接受了他的邀请。
接下来,两人相谈甚欢。托马斯毫不避讳地回顾了自己那场失败的婚姻,并推导出一个结论:如果两个人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的话,则婚姻必然被淘汰。陈路深以为然,她与神经学家包绍文刚刚结束的婚姻就是如此:两人都是事业狂人,顾得了工作,弄丢了家庭。托马斯精准地解析婚姻失败的原由,陈路则偶尔插言加以补注,不知不觉,彼此已生出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末了,托马斯推推大鼻子上的眼镜认真地说:“如果有下一次婚姻,我想我会拿出25%的时间来经营。”陈路暗忖这果然是德国人的思维,这个怎么可以量化!没想到,托马斯迫不及待地追问她是否会如此。
陈路无路可退,硬着头皮说:“我想是的。”托马斯接着说:“假如我们在一起,那可就有50%的时间经营婚姻了。”陈路想,这人到底会不会说话,怎么就跟自己谈起婚嫁了呢?于是正色道:“我想,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托马斯先生。”说完起身要走。托马斯自知失言,喃喃道:“陈,我只是打个比方。”
见托马斯可怜兮兮的样子,陈路感觉到他那孩童式的天真,忍不住打趣地说:“托马斯先生,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的事情,即便各自拿出25%的时间,也还是25%的时间呀,何谈50%呢?”托马斯转忧为喜:“Miss陈,你说得对极了。我向你道歉!”陈路莞尔:“你向我道什么歉啊?不过,我真要谢谢您这杯咖啡。”
相处:
跟老顽童的“持久战”
研讨会结束,陈路的美丽、睿智给托马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而托马斯作为一个大科学家的率真、风趣也让陈路印象不错。回到加州大学不久,陈路就接到了托马斯主持的斯坦福大学细胞分子研究中心的邀请函,请她去那儿工作。
陈路回绝了。她跟托马斯不过是一面之缘,怎堪如此盛情?可不久后,她又收到了第二封邀请函,还有托马斯的亲笔信。信中,托马斯对陈路的学术切中肯綮地分析一番之后,表示只要陈路愿意去,大门随时都会为她敞开!
陈路动心了。自己不远万里到美国求学,不就是为了在科学上有所求索吗?斯坦福细胞分子研究中心是全美最棒的科研机构,何况,还正对口自己的专业。一番纠结后,她决定去试试。
2007年8月,陈路如约而至,托马斯以礼相待,陈路放下忐忑。“其实,我心里还是有些气恼,托马斯茶壶里煮的什么饺子?”后来,陈路甜蜜而怨艾地回忆,“他怎么把我喊过去,就不闻不问,公事公办了呢?”
其实,托马斯何尝不想进一步拓展彼此的关系呢?只是陈路忙于工作,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他可不敢贸然尝试。再说,他邀请陈路来的主要目的,是看中了她的学术水准。那段时间,陈路与托马斯经常一起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忘记吃饭忘记休息日,是家常便饭。两人在工作上有大量的接触时间,可除了工作上的交接,此外并无交往。
倘若没有那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两个工作狂或许会一直这样“止乎礼”下去。那天,陈路正在实验室聚精会神地观察培养皿中的神经细胞,不知何时托马斯已站到了她身边。当她抬起头来做笔记时,才发现托马斯怔怔地看着她。陈路脸一红,以为托马斯要追问她的研究结果。孰料,托马斯却关切地问她怎么又忘记吃午饭了,还用拗口的中国话说:“陈,人洗(是)铁,饭洗(是)钢。”陈路好奇托马斯怎么会知道这句中国谚语,许久以后,她才得知是托马斯从自己带的一个中国留学生那儿学来的。他的这次“主动”,也是那个学生的怂恿。
此后,托马斯似乎找到了爱情突破口,总是亲自给陈路买披萨,一个大教授简直变成了送外卖的。这种殷勤令陈路难以受用,拒绝了几次。托马斯依然我行我素,还振振有词地表示,研究中心每一个人的健康,他都要负责,他不能容忍搞科研而搞坏身体。
吃人的嘴软,陈路决定好好还情。何况,托马斯总是在她面前夸披萨够味,好像天下除此无美味。一天,陈路亲自烙了瘦肉饼,配上辣椒酱,请托马斯吃。托马斯吃得满头冒汗,大呼过瘾。陈路告诉他,这是中国的披萨。托马斯又惊又喜,表示人间美味非此莫属。
陈路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个中国女孩的骄傲:“中国的饼,多的是呢。芝麻饼、千层饼、葱油饼、鸡蛋煎饼、老婆饼、老公饼、南瓜饼、玉米饼……你真是大惊小怪呀!”她如数家珍,托马斯瞠目结舌。从这以后,陈路时不时炫一下自己的手艺。托马斯吃惯了之后,常问陈路:“陈,今天是什么饼?”
2007年5月25日,是陈路的生日,托马斯送来一束鲜花,花中藏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好看的花体英文:“陈,如果你跟我有一段爱情,我希望一万年也不会过期。”无意中,竟然契合了周星驰《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陈路感动莫名,突然觉得,托马斯还真是挺特别的人。她决定与他交往看看。
志同道合,加速了爱情的发展。第二年,陈路与托马斯结婚了。陈路说:“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托马斯除了科学素质外,还有一种特质,吸引了我。他不是那种冷冰冰的、古怪的学术怪物。我跟他在一起会很放松。这可能是我们从各自失败的婚姻中得到了教训,彼此都在改变,去适应对方。又或者,我们是在恰当的地方遇到了恰当的人。不过呢,全中心的人都很喜欢他。”
的确,托马斯是一个颇具情趣的人。无论多忙,他总是会抽时间带陈路去旅游,而陈路每一次生日,他也总会千方百计地制造惊喜。爱好户外运动的他,平时也总是鼓励陈路与他一起去游泳、长跑。有了女儿贝蒂之后,他更成了一个老顽童。与孩子嬉闹成一团,学猫狗又叫又跳,引得陈路哭笑不得。
虽然两个人琴瑟和鸣,但也难免有分歧。托马斯非常宠爱孩子,陈路则极为严厉。孩子犯了过错,陈路要求当大人面认错,托马斯却坚持让孩子闭门思过。由于逆反心理,孩子总是选择爸爸的方式。父女俩常常站在同一战线,这让陈路很不愉快。
由于多年独居生活,加之工作压力大,托马斯嗜酒。陈路屡禁不止,托马斯总是偷偷地喝。陈路拿出一个女人的狠手段,亮出底牌:有酒没我,有我没酒。托马斯才勉强收敛。
2010年夏天,陈路要带托马斯回中国拜见父母。托马斯虽然行走世界,见惯大世面,也多次到中国讲学,可一想到要见素未谋面的丈人丈母娘,仍未免有些紧张。他为讨好父母大人而学习的那几句简单中文,也越说越不流利了。他一筹莫展,又喝上了酒。
考虑到托马斯马上要面见父母,陈路勉强放过托马斯一马。来到无锡,托马斯与喜欢小酌几杯的泰山大人一见如故,亲友们也觉得这个外国人挺合得来。回美国后,陈路再次让托马斯戒酒,他反而说:“看,你爸爸不也喝酒吗?”陈路没辙了。
但是不久后,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喝了酒的托马斯说了一些很不得体的话。回家后,陈路将醉酒无礼的托马斯打入冷宫,不理不睬。托马斯很郁闷,最后像个犯错的孩子似的说:“亲爱的,为了我们的家,我想我应该戒酒了。”
陈路心软了。她默默地买回一套茶具,托马斯对这些杯杯盏盏极为不解。陈路说:“不喝酒,喝茶。”托马斯说:“喝茶,用得着这样麻烦吗?”不过,对东方文明颇具好奇心的他,很快就痴迷上了茶道,大赞:“茶,不但能兴奋大脑,健康身体,而且还能帮助思考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真是一石数鸟。”丈夫舍酒而爱茶。陈路看在眼里,乐在心头。
诺奖:
亲爱的,你的军功章也有我的一半
听到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陈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两周前,托马斯才刚刚在纽约摘取了号称生物化学界皇冠的“拉斯克奖”。当得到确认后,她希望对方亲自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托马斯。托马斯正在马德里开学术研讨会。
按捺住激动的心,陈路又等了10分钟,才拨通托马斯的电话。托马斯还在发呆,他狐疑地追问:“不会有人开我的玩笑吧?这是真的吗?亲爱的,请到诺贝尔官方网站再查一下!”这时,陈路的瞌睡早没了,赶紧打开电脑。当然,一切都是真的。“那一刻,我的手都不听使唤了,我真正地感受到了一个人的快乐两个人分享的巨大幸福!”
从巨大的兴奋中清醒过来的托马斯愉快地说:“亲爱的,这个消息。即便是你第一个告诉我,也不会减我半分的喜悦。” 陈路随口说:“你就少给我戴高帽子了。”“亲爱的,高帽子,什么意思?”“就是少给我甜橄榄吃啦!”“不,不!”托马斯纠正说,“亲爱的。我当然想确认这个消息了。但一想到要是个玩笑的话,我想你也会很失望的。”一瞬间,泪水滑过陈路的脸庞,原来,他也是那么在乎自己的感受。可是,她嘴上却说:“托马斯,我就那么爱慕虚荣?”托马斯不答,只哈哈地乐。
陈路嘴上不饶人,内心却一直是以夫为荣的。第二天早上,她又往家里打了四通电话,而她在2005年作为惟一的华裔女科学家获得50万美金的“麦克阿瑟奖”时,她也没有给谁打过电话。此次,托马斯获奖,尽管已经是全世界皆知的事儿,可她还是忍不住要把夫君的荣誉,分享给每一个亲人。
这正如2010年6月,她带托马斯回家。她闭口不谈自己,只是这样介绍托马斯:“这是我的先生,一个比我优秀的人!他在中国很多大学讲过课。”彼时,她完全是一个以夫为荣的中国传统女性。托马斯获得诺奖后,国内媒体纷纷以“无锡女婿”称呼他。陈路把这样的报道,说给托马斯听,托马斯大乐:“对我来说,这项桂冠,与诺贝尔奖相比毫不逊色。”
后来,陈路打算穿旗袍。托马斯觉得很美,还配合陈路去挑选了好几套。但陈路看出他并没什么好眼光,就想,先准备着吧。
是的,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繁华的背后,隐藏着的最朴实的爱与最无私的付出。爱情,其实与荣光无关,与贫贱也无关,只关,你我。
第14篇、爱情故事白水青菜汤:掺着情,藏着爱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汽里。他闻到了饭香。
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
好米总是密闭着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就像一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被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只空碗。她端上来两只青花小碟,一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
最后,她端来一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儿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了,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儿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帖到胃里的舒坦。
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下饭的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微笑。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早早下了海。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
他结婚十七八年了。妻子是他的大学同学,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即使现在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其他女人是不容易动情的。
嘟嘟的出现则是一个意外。这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漂亮,而且出身很好,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但是,嘟嘟真是一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只水晶花瓶就站到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大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这是她的性格,不可能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气氛,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带她到外面吃饭,只好叫外卖。
慢慢地,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真潦草啊,有的硬邦邦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兴致大发下厨房做菜、却让他的胃饱受折磨的嘟嘟讲了妻子的那一罐白水青菜汤。他最后说:“真正会做菜的人,即使最简单的菜也能做得非常好吃。”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
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面前,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她请她进来,就像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一样。
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儿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儿便饭好了。”
她喝了一口汤。
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难以置信地看着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要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炖三四个钟头,水一次添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儿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习惯了,也许他今天回来呢?”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
门铃响。过去开门,却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像以前一样坐到餐桌边等了。
她端着一只大托盘过来了。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揪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你要它什么味道?”
她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吃完最后一口,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到烹饪学校上课。”
他吃了一惊,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理亏的人是他自己啊!
但是,她没有揪住机会反击,甚至什么也没说。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蹿出来的白汽,让人感到周身发凉。
第15篇、爱情故事千面女郎
1初秋的黄昏
我走在下班的路上,两边的法国梧桐在风中发出美妙的沙沙声。忙了两个多月,这是我第一次按时下班,所以心情很好。正想着晚上找几个老友happy一下,忽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尖叫。路边一个玩具店门口,有个女孩抱着一只硕大的毛毛熊站着,脚下满地都是绒布玩具。女孩显然舍不得把毛毛熊放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可这样就没办法拣地上的东西。我过去把地上的加菲猫、史努比、翠儿都拣起来,可不知道怎样把玩具还给女孩,她根本腾不出手来。我小心地问用不用我送你一下?女孩看了看怀里可爱的毛毛熊点点头,我抱紧那些玩具,忽然想到一个大男人抱着一堆绒布玩具走在大街上,可真是件奇怪的事。
好在女孩住的地方不远,当她打开门后我才明白,她应该是开玩具店的,因为在这个不大的一居室里,所有的角落和空地都放满了玩具。大概玩具店也没这里花样多,我随便数了数,光是那种耳朵上有朵小花的小猫,就有五六个。女孩被我的惊讶逗得笑起来,接过我怀里的布娃娃们,把一杯可乐递给我:你抱着娃娃的样子可真有意思。
我就这样和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童馨馨认识了,当然还认识了她一屋子的娃娃。
2两个月之后
有了布娃娃们做借口,我很容易接近了这个女孩。不过开始我只以为她不过是喜欢玩具娃娃而已,后来才发现她的衣服比玩具还要多。和我认识的其他都市女孩不同,她的衣服不只是时髦和漂亮,每一套的风格都大相径庭。从卡通味十足的公主裙,到粗旷硬朗的牛仔装;从婉约成熟的旗袍,到叮当作响的皮衣一应俱全。更有意思的是,童馨馨有无数化妆品和饰物来搭配这些衣服,于是我问她是不是除了工作还业余“走秀”,她嘻嘻地笑起来:我这样的身高可能做模特吗?不过你喜欢,我可以秀给你看。
那是个下着雨夹雪的周末,在那间有些冷意的小屋里,我看到一个个截然不同的童馨馨:风情寂寞的旧上海女郎、怪异迷人的cosplayer、只在夜晚出现的豹美女以及让人一看就血脉贲张的热女郎。我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和迷乱,强作镇静地问她这些衣服中,她最喜欢什么。童馨馨爱抚着那些挂在衣柜里的衣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都喜欢。这时我脑子里也蹦出几个字:我也都喜欢。
我抵挡不住童馨馨千变万化的魅力,陪着她买衣服或者饰物,仿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样。朋友们都不无羡慕地告诉我:这样的女朋友,一个能顶七八个。看来是这样,童馨馨一周七天可以穿出八套不同风格的衣服,包括鞋子、化妆和首饰。我一面忍不住得意一面想,这大概是童馨馨收入不低却毫无积蓄的原因吧。
女孩总喜欢被人欣赏,千面女郎童馨馨更是这样,她喜欢和我会朋友、参加聚会。虽然我的圈子单调了一些,却因为童馨馨的千变万化多了许多色彩。她得到了我朋友的承认,我也得到了她的承认。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娇小玲珑的童馨馨蜷缩在我怀里的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
3新年来到了
我决定带童馨馨回家一趟,让她见见我的父母。童馨馨很快就答应了,像个小女孩过家家一样打扮着自己。果然,妈妈对穿着一身雪白毛裙的童馨馨非常喜欢,实际上她那样穿起来真的很清纯很可爱。我想,老妈一定也动了心,估计很快就会让我再带她回去。谁知道几天后,妈妈忽然打来电话,很严厉地质问我是不是背着童馨馨找了别的女孩。我说没有啊,我什么都没做。妈妈说昨天看到我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在一起,还勾肩搭背好不亲热。我才明白过来,昨天童馨馨穿着一身鲜红的皮装,为此还专门染红了头发,难怪妈妈认错了。
我的解释让妈妈很不满意,离开时我听到她说这算怎么回事,这女孩变得也太快了。
回去后我把这个笑话告诉了童馨馨,她得意地说:别说你妈妈了,我的同事都会出这样的错,擦肩而过都没认出我。嘻嘻,我是千面女郎嘛。
我第一次觉得有些别扭,可没有多说什么。第二天不用上班,我很晚才起来。迷迷糊糊地去洗手间,却看到有个陌生的女人,满头卷发,一条黄一条紫。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童馨馨转身对我璨然一笑:不认识我啊,讨厌。
4一个没有雪的下午
我决定和童馨馨好好谈一谈。爱美是女人的权力,不过搞到让老公认错可太过分了。谁知道她听了我的话之后根本不买账。我说老人家不喜欢你打扮得太过分,再说,结了婚你总要有个小媳妇儿的模样才好看。童馨馨一脸的不耐烦:我才不干呢,女孩子就这么几年时间,我一定要做最灿烂的我。
我第一次认识到童馨馨的生活观念和我的差距,于是告诉她生活不可能就是穿衣打扮这么简单,女人更多的是内在的素质,尤其是做一个妻子。为了缓和谈话的气氛,我笑着说你实在太善变了,不怕我认错了别人带回家?童馨馨毫不在意地笑道:我才不怕呢,反正我要做一个多姿多彩的女人。
这次谈话不欢而散,我不得不想更多东西。童馨馨已经不算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了,有什么办法让她知道生活除了穿衣打扮还有更多内容呢?我想还是慢慢说服她的好,可此时的童馨馨似乎有意和我作对,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在装扮上,而且下班后经常很晚不回来。我并不限制她和伙伴们玩,可她显然有些过分了。不论是在混乱的迪厅、迷乱的酒吧或者吵闹的歌厅,她都是最显眼的那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友出众,可童馨馨却有了许多故意张扬的成分。我告诉她这样做很不好,和那些不怎么熟悉的男男女女在一起狂欢很危险。她告诉我自己一直都是这样,以她化妆的水平,足够让新认识的朋友对面不相识,而这才是她最大的快乐。“我喜欢每一天每一个崭新的我”,童馨馨认真地对我说道。
5寒冷的除夕夜
我找不到童馨馨,快十二点的时候,才听说她去了一家迪斯科酒吧。我在里面转了半天,新年钟声敲响之前,我注意到舞台上一个肌肤雪白的“洋妞儿”,穿着一身灿烂的豹纹皮衣,裸露着大片的后背,一头金黄色的长发格外热烈。我挤过去,洋妞儿漂亮的蓝眼睛闪着五彩的光芒。我终于认出了这根本就是童馨馨,天知道她从哪里找到的蓝色隐形眼镜。
新年钟声之后,酒吧的人们几乎疯狂,童馨馨变得我从来不认识了,被一个裸露着上身的黑人抱在胳膊上飞快地旋转。我感到一阵眩晕,在一个角落坐下来。凌晨一点,童馨馨从舞台上跳下来。我走过去,她看到我有些意外,很快就平静下来:我给你发了短信,你没收到吗?
在酒吧外寒冷的空气中,童馨馨雪白的肌肤上有一层寒栗,我把外衣披在她身上:馨馨,你不觉得自己过分吗?你已经不像你自己了。
童馨馨点燃一支烟,没理会我的惊讶:我就是喜欢这样啊,不像我自己就对了。今天是春节第一天,也是我又一个新生日。她吐出浓浓的烟雾:这一年我每天都要是崭新的。
我气坏了:喜欢改变风格已经足够了,用得着改变整个生活吗?今天是除夕夜,我却在外面找了你一个晚上。
童馨馨好像刚认识一样看着我:难道换换衣服就是改变了?你怎么这么老土,那样的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女人什么都不做也会每天变老。只有每天不同的生活,才会有不同的自我。整天过麻木不仁的日子,就算换一百套衣服也没什么用处。
我被她说得张口结舌,童馨馨的蓝眼睛在霓虹灯下闪着迷离的光泽。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不是连家都不打算回去了?她不置可否地看着眼前积满了雪的地面,一边用尖尖的皮靴在上面画着圈子。我狠下心说道:我不喜欢你这样不定的样子,我喜欢你做一个乖女孩。
童馨馨看着我没说话,半天才幽幽地说道: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我这样吗?怎么原来你是这样守旧无趣的人?
我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也接受你的改变,当然是美丽的改变。可你现在这个样子……
我还没说完,童馨馨就打断了我的话:你不过才认识我几个月而已。她用蓝色的眼睛看着我说: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说,我一直都是变化的。
我退后一步,重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想一想这段时间,我和她在一起最多的就是买衣服,狂欢玩乐,根本没时间谈心。实际上我一直被她的美丽和善变所吸引,究竟她是个怎样的女孩,现在想起来,根本没一点把握。
天越来越冷,我说还是先回家吧,别的事慢慢再说。童馨馨一脸戒备地看着我:你想和我说什么?我心一下软了:放心吧,我只是想和你谈谈我们将来的生活,你要是不喜欢说,不谈也可以。
童馨馨甩开我的手:不!我不想去限定自己该怎样不该怎样,我希望每一天都是崭新的,谁也没有权力阻止,除非杀了我!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童馨馨转身跑进了酒吧,消失在惊天动地的嘈杂声中。我没追进去,只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我会在家一直等你回来。
6一个阴郁的早上
我一夜无眠,凌晨五点收到童馨馨的短信:我的世界旋转得这样快/灿烂是我每一刻的容颜/你可以跟上我的速度吗?我回复她:容颜终究会老去,我愿意厮守着你不变的心。
我一直等着,可童馨馨再没有发短信来。看着满屋子的衣服和绒布娃娃,我忽然觉得心里空空的。她追求的到底是什么?爱美的女人这样多,可谁会为了衣服或者化妆去改变生活?难道穿了旗袍就扮淑女,穿了网眼装就去做个风尘女子吗?
我打不通童馨馨的电话,今天是大年初一,或许她已经在某个地方,变成不知道什么模样了,就算我找到,还能认得出来吗?
第16篇、爱情故事你保证我离开
简宇和陈沧耳安静地坐着,谁都没再提起那个吻。
是的,简宇吻了陈沧耳,在微风中还带有夏天味道的十月。这个吻是个意外,看到陈沧耳慌乱的样子,简宇相信,自己并没有走进她的心里。回宿舍的时候,他不由得想起第一次认识陈沧耳的时候。
那是在大一的第一堂英语课上,简宇睡得昏天黑地。老师终于看不下去了,把他叫起来回答问题,简宇站着,神情恍惚呆滞。他听到有人在笑,转头就看到了几个女生。陈沧耳也在其中,她那种特别的安静让简宇印象深刻。
简宇虽然对陈沧耳有好印象,但是并没有主动跟她结识。
让简宇意外的是,陈沧耳打电话给他,还要请他吃饭,理由是谢他帮忙传了英语作业。陈沧耳是个电脑盲,常常连下载首歌都搞不定,所以他常要帮忙传作业。
他们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两个人聊得挺开心,饭后一起去逛街。熟了以后,他们常拿第一次吃饭开玩笑,吃饭加逛街,标准的情侣行动啊!有几次,简宇满脸严肃地对沧耳说:做我女朋友吧,你看我都追你这么久了。陈沧耳总是假装惊讶,然后神秘一笑:好啊。这时候简宇却总是接不下去。
第一次从沧耳口中听到胜的名字,敏感的简宇就知道,沧耳恋爱了。他有点吃醋,有点嫉妒,又告诉自己,沧耳开心就好。简宇的日子照旧,只是少了那个跟在身边安静走路的女孩。
陈沧耳送给简宇一个漂亮的本子,说是让他写文章的,写完后,她有权第一个阅读。当陈沧耳报告她的恋爱时,简宇还差几页就要写完了。后来,沧耳似乎忘记这回事了,简宇停笔不再写了。
简宇没有过分打扰陈沧耳,虽然心中苦涩,但每次在校园里看到陈沧耳灿烂的笑容,在一边待着的简宇也会不由得笑起来。他们常常短信联系。
夏末的晚上总是令人神往,燥热慢慢退去,只有迎面的风中还带有丝丝微热。就是这样一个傍晚,简宇接到了陈沧耳的电话,接起电话还没等他开口,耳边是陈沧耳痛哭的声音。当他在旗杆下找到蜷缩在地上哭泣的陈沧耳时,看到她好胳膊好腿的,简宇松了口气。他默默地坐下来,拍拍陈沧耳,轻声说:别哭了!陈沧耳依旧埋头哭。哭累了,她开始说出事情的原委。原来,她看到胜跟别的女生很亲密地在一起,就去找胜。两个人吵架了,胜说出了分手的话,倔强的沧耳头也没回地走了。我不想分手的。看着沧耳低声重复这句话,又要开始一轮哭泣,简宇想,她是真的很喜欢胜。我来想想办法。简宇认真地说。你能有什么办法?沧耳心不在焉。
把沧耳送回宿舍,简宇就把胜约到了操场。简宇跟胜不熟,但是一起打过篮球赛。
站在安静的球场上,胜说:我知道你会来找我,可是我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看来沧耳在你心里的分量很重啊。简宇并不示弱:没错,我是喜欢她,但是她把我当哥们。我相信,可我就是看不惯她在我面前提起你时那种表情,你懂吗?从胜挑衅和愤怒的态度里,简宇看到了嫉妒,他忽然退缩了。看得出来,胜的确喜欢沧耳。简宇咬咬牙说:你能保证对她好,永远?你能离她远得看不见,我就能做到!
几天后,陈沧耳跟胜和好如初,两个人渐渐成为校园情侣的模范,后来在学弟学妹中成了传说。简宇换了手机号,开始忙着到校外实习,很少能在学校看到他。
拍毕业照时,已经拿到公司offer的简宇出差了,没有回校。陈沧耳和胜南下广州就业,开始为新的生活忙碌。半年后,陈沧耳收到了一个快递,是一个本子,当年她送给简宇的。本子写满了文章,最后一页夹着一封短信,写着:如果可以,我愿用我卑微的人生,换来你的一世幸福,你就像是最倔强的花,我不忍看你枯萎,春天来时,我希望你还在绽放。简宇亲笔。
第17篇、爱情故事印度女孩的北京爱情故事
中国人友好吗?他们会不会盯着看我因为我的肤色跟他们不一样?带着这些问题,2001年的秋天我第一次离开了我的家乡,到了上海。
我还记得飞机落地后, 我对上海的第一个印象:马路上的牛啊、猴子啊,都去哪儿了?印度马路又乱又脏,雪上加霜的是还有好多流浪动物在马路上安家。但是在上海,马路上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感觉非常舒服。不过也有一些方面让我不适应,比如,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中国人喜欢吃没有味道的馒头?饭店里为什么喝热乎乎的开水? 为什么中国人什么肉都吃,连鱼的头都放在盘子上吃?这些饮食方面的习俗我不太习惯,可是慢慢入乡随俗了。
2005年因为父亲的工作,又得到了搬家的信息。这次我们家要搬到曼谷。在泰国待的六年并不开心,我一直想回中国。在中国大家都让我感到我很特殊,因为没有那么多印度人。可是在泰国,有很多印度人,所以我也很普通,谁都不理我了。我坚持了我的回中国的目标,2011年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汉语文化学院。
上大学的感觉真好,有很多自由。北师大的老师很专业,老师都知道怎么教留学生汉语。我未来想在北京大学读国际关系,这是因为我想促进中印两国的关系。我觉得未来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很著名的政治家。
说实话,我已经不想回国了,我就想在中国定居了。印度有那么多问题(白天断电,晚上家里没有水)。还也有一些社会问题,比如男女不平等,重男轻女。虽然中国也有重男轻女的现象,可是城市里不那么严重,只有农村才有多子多福的想法。还有,在印度我的家人是不会让我自由恋爱的。可是到中国后,我有这个权利。我很幸运认识了我的中国男朋友,跟他在一起很幸福。有关我跟这个中国男朋友的相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而我就是主动捅破这层纱,勇敢追求我的中国男朋友的。这一点上,我还是蛮佩服自己的,因为身边的很多中国女孩都是比较被动,等男孩子来追求的。
那一天,我是在健身房里里,邂逅我的爱情的。到了健身房,我看到一位很高、很强壮的男士,我以为是新来的教练,于是就向他咨询如何减肥。他很耐心,教了我很多练腹肌的动作,帮助我纠正跑步姿势等等。我对他很满意,想请他做我的教练,他笑着说他也是会员。他来北京看望母亲,只待三四天。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决定让他为我着迷,成为我的男朋友。于是我们互换了手机号码,我每天约他一起吃饭。但我只有四天的时间,怎么办呢?
第一天,我带他逛朝阳公园。那里风景如画。因为是周一,没有多少人。我们坐在长椅上,欣赏自然风景。为了让他感到我很了解中国文化,我给他讲我在古代汉语课学到的一些课文。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第二天,我带他去鸟巢看夜景。那里的灯光五彩缤纷,非常高科技。为了让他觉得我的知识面广泛,我给他讲北京奥运会的一些细节。他觉得我的话很有意思,看着我时,他的眼睛像泛着亮光。第三天,我们去了东岳庙。那里很恐怖,但也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他看那些雕像感到很可怕,靠近了我,突然牵住了我的手。晚饭后,我们在附近吃了冰糖葫芦,我还给他唱了一首我自己编的歌冰糖葫芦。他觉得我很可爱,笑嘻嘻地听我唱。到了第四天的晚上,他就要离开北京回他的大学了。我非常难过,说我会想念他,并问他下次什么时候见面。他很从容地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他回到学校后,我们还保持联系。我会每天上QQ等他上线,没完没了地聊天。我真的很开心,美中不足的是他在安徽,我在北京。
他从中科大毕业后,为了我搬到了北京。从来没有人为了我那么辛苦,我非常感动。他搬到北京后,我跟他的家人第一次见面。说实话,当时我跟他的父母没有话说,很尴尬。可是他的母亲很善良,很愿意聊天,让我感觉很舒服。之后,他来到我家拜访我父母。当时我的父母很保守,不让他进门,并告诉我们只能做朋友,不能谈恋爱。可是我们坚持了,让时间来考验我们的爱情,并向我的父母证明这不是盲目的爱情。现在我们的爱情也得到了我父母的认可,我觉得这是非常幸福、美好的感觉。
第18篇、爱情故事人间烟火
天堂太远,地狱太险,人间正好。
夏初的时候,校园的蔷薇花洋洋洒洒的开满了一整个山坡,小巧粉红的花朵一朵朵铺满整个校园山坡上,明晃晃的阳光透过苍翠的梧桐树叶星星点点的洒落下来,微风吹着树叶发出哗哗的声音。一年又一年的毕业季卷土重来,士气高昂,像是一支军队,雄纠纠气昂昂的来到身边。
而今年,我却是这毕业季的主角。是站在教学楼前要和院长老师合照的人,是要去吃散伙饭被送走的人,是要离开这个载着我四年光阴的学校的人。
1.
盛夏的这个时候,我站在梧桐树下,蝉声朵朵,吵醒了我的感伤。曾经以为那么遥遥无期的毕业,到来得竟是这么的真真切切
宿舍里的某个吃货说,之前一直觉得大学的时光像是食堂里的一桶桶难吃的大米饭,08年的夏天我站在学校的大门前,看着送我来的父母把我就此搁在这没有一个人认识的地方赶去火车站,感慨着这么多的难吃的米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但是现在才发现米已经渐渐露出桶底,才开始后悔之前对这桶米饭的挥霍浪费。
我们都笑她是个吃货,我说,人家文艺小青年比喻时光走得飞快的时候总喜欢用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又或是时光是离弦的剑诸如此类的极富文化气息词语,你丫就一吃货。
宿舍其他人集体附和说,对!吃货!下里巴人!
之后集体却都没了言语。明天散伙饭,后天毕业照。
后天的后天,便是天涯海角。
颜泽发来短信说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说好,十分钟,人间烟火。
人间烟火是学校旁边一家小酒吧,说是酒吧,但也相当于一个小餐厅。因为距离学校有些远,所以平时客人不是太多。老板是学校的一个已经毕业几年的学长,我当初问他问什么把店的名字叫人间烟火。他很深沉的说了句,天堂太远,地狱太险,人间正好。
我笑他说,这跟你的奸商本质不甚符合,装得忒不像。
来到人间烟火的时候,颜泽已经在那了。依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摸样,天蓝色衬衫,深蓝的格子马裤,一双运动鞋,坐在我们常坐的靠窗的位置。
烟火橙黄的灯光照在他那眉目分明的脸上,剪影般的映出他好看的轮廓。我走进打招呼说,叫姐妹儿出来喝酒?
他说,不,今天不喝。
我诧异,随即不屑,靠,你不会在这因为毕业给我装伤春悲秋吧。
他白了我一眼,没理我。我坐在他的对面问他怎么了?
他说,没事。就是一块出来吃顿饭。
我哦的一声,随即闭嘴点菜。
颜泽是我在校园之声广播站里认识的,大一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是处于相当热血沸腾的时期,踊跃参与学校社团,广播站是其中一个。
我经过了两轮的面试,两轮的笔试,还有最后一次的新老PK,终于进了这个学长宣传的时候一直强调的我们是党委宣传部直属的社团组织,直到现在快毕业了我依旧不明白,这个党委宣传部是有多么的牛掰。
做为编辑的我和做为播音的颜泽在PK上做搭档, 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颜泽,觉得他是个不爱说话的男生,白衬衫,牛仔裤,头发很是听话的贴在两鬓露出白净的耳朵。耳朵上甚至还有一颗闪亮的耳钉。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照在他黑色的头发上,有彩色的光圈。
我告诉他关于稿件的小细节,音乐的播放以及感情的把握。他点头答应,并且问我一些关于音乐人的情况。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海滩上的细沙,细腻而又温和。
轮到我们做节目的时候,我在监听室紧张的看着他在播音间里收放自如的做节目,音乐伴着他的声音缓缓地从音响里流淌而出,我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哗一声,灯光都暗了下来,只有音乐和颜泽的低沉的声音的如同温暖的泉水一样流淌在我的周围。
后我和颜泽毫无意外的都进了广播台,从此开始数年的孽缘。说是孽缘,是因为我大一那会我们要跑早操,在一次颜泽跑早操把饭卡给弄丢了之后,打水的阿姨只认饭卡不认钞票,于是就苦了我,每次打水,颜泽必定叫上我,风雨无阻。
第一次的时候,他打电话问我说,你有没有饭卡?我说,有啊。接着他就灿烂了说,走,小爷今天陪你去打水。我啊了一声。他说快出来我在你们宿舍楼下面那。
我哦了声,拎着水壶就出去了。看到他拎着壶站在宿舍楼前面,白色的短袖T恤,牛仔马裤,一表人才的站在太阳下异常的显眼。我迎上去说,哎呦喂,您这是在女生楼前摆pose卖色相那?连小道具都这么家居,不错不错。
颜泽说,我这色相需要到这卖么?追求者多如牛毛。
我说得了吧你。就你那闷骚样。
回来的时候,颜泽天真无邪的问我一句,你说,我以后打水怎么办?
我说,你也忒无耻不要老脸了些,不就是想蹭我以后的若干的一毛五分钱么?好说好说,请我吃大餐。
颜泽笑着答应说好。
过两天颜泽应约定请吃大餐,我则乐呵呵的狠狠的宰他一顿,从此为我俩四年漫长的打水战友坚贞的友谊拉开了序幕,也开始了我漫长心酸的历史。
2.
说到这漫长心酸的历史,我一点都不夸张,无论外面天气是电闪雷鸣,雨雪大作,还是骄阳似火,阴风怒号。我都坚持做到了四年如一日的陪着颜泽去打水。
有时候,我正在午觉,颜泽打电话来叫我打水,我真想穿着睡衣冲出去,砸了他的壶,朝他头狠拍两下然后对着他吼着说,以后打水不要叫老娘!老娘要睡觉!他总是以都下午五点半了,你还睡什么觉的理由反驳,我就只能在宿舍人的嘲笑里没有骨气的起床陪他打水。
整个四年的奴役史啊,终于完了。
你乐呵什么那又?颜泽翻着菜单瞥了我一眼。
我嘿嘿两声说,没什么啊,我觉得天气很好。抬头看了看,额,天花板,继续面不改色的说,嗯,天气很好,心情就容易好。
颜泽把菜单递给服务员说,再加上两碗米饭,谢谢。
彬彬有礼的样子,真是衣冠禽兽,斯文败类,祸害社会啊。便问道,哎,对了,你以后的工作怎样了?
回家啊,一个电台的工作。毕业后开始上班,你那?
我就继续北上呗。不能跟你的生活比,你是以后就奔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我可能奔的就是剩女剩男圣斗士。
第19篇、爱情故事反季节恋爱
大一升入大二,英语系又多了两个怪人,一个是英二班的美女谢飞扬,一个是英三班的帅哥高唯。说起他俩的怪,还得引用谢飞扬寝室老大的话:英语系六个班,头号青蛙和我这个头号恐龙都谈恋爱了,帅哥美女还是孤家寡人,你说怪不怪?
谢飞扬不谈恋爱是有原因的,她是小镇里出来的女孩儿,是妈妈一人辛苦把她带大的,所以她要努力学习,争取毕业后把妈妈接到这个大城市来享福。
而高唯不谈恋爱,还没有人知道具体原因,据从他们寝室传来的寝方消息称:该人曾经在感情方面受过刺激,所以至今也没再寻觅另一半。
那天,谢飞扬接到了妈妈打来的电话,放下电话后,谢飞扬一脸沉重地对老大说:老大,有件事只有你能帮我了!老大豪爽地答应了。谢飞扬说:国庆节时,能不能把你的男朋友借给我两天?
老大瞪大了眼睛:你是不是受刺激了,借什么不好偏借这个?不借不借!
谢飞扬无奈地告诉老大,暑假回家时,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找她来玩,都带了自己的男朋友。看着别的女孩儿都成双成对的,她妈妈就开始担心起谢飞扬只知道学习不会交男朋友,担心来担心去,没想到还成了心病。
刚才打电话,为了安慰妈妈,谢飞扬一时心急,竟然说自己也有了男朋友,妈妈高兴极了,说那就国庆节领回来给妈妈看看吧
老大听了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说:你这么漂亮,谁敢把男朋友借给你呀?你还是想想那些目前单身的男生吧!
老大想了想又说:那个三班的高唯多合适呀,长得帅,学习好,家里又有钱,就他了!没准弄假成真,真给你妈找个好女婿呢!
谢飞扬一听高唯这个名字马上跳了起来:不行不行,找谁也不能找他!老大是急脾气,起身就往寝室外走:有什么不行?你就别管了,我找人和他说说去!
半个小时后,老大打电话把谢飞扬叫出了宿舍。谢飞扬往老大身后一看,那个笑起来迷死人的高唯正一脸怪笑地看着自己呢!谢飞扬脸一红转身就要走,被老大一把给拽了回来:哎,我可把人给你找来了,具体事宜你们俩定!
老大走了,谢飞扬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高唯调侃地说:谢同学,你不是大学期间不谈恋爱吗?怎么这么快就谢飞扬的脸又红了:你愿意帮这个忙就帮,不帮就算了,我找别人去!高唯这才一本正经起来:我当然帮你了,国庆期间一切听你的!
谢飞扬回到宿舍,又想起这个让她头痛的高唯。其实谢飞扬一直瞒着姐妹们一件事,高唯在大一时曾经追过她,她以上学期间不谈恋爱为由拒绝了他。可是高唯却偏偏不信有女生会拒绝他,这让谢飞扬有些讨厌起高唯来,便说了狠话:我就是找男朋友也不找你这种自恋狂!高唯更狠:那我会瞪大眼睛,看看你到底找什么样的!
国庆节很快就到了,高唯如约和谢飞扬坐上了回小镇的长途汽车。高唯拎着大包小包的营养品,还帮谢飞扬背着包,这让谢飞扬心里竟生出了一些温暖。她责怪高唯:你用不着买这么多东西的,要花好多钱!高唯笑着说:看未来的丈母娘当然要有诚意了!谢飞扬一看高唯又自恋上了,干脆闭起了眼睛不再理他。
谢飞扬没想到的是,高唯却突然抓住了她的手:你是不是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了?谢飞扬低声叫道:放开我,我只是请你来帮忙的!高唯又坏笑道:你以为我不明白你们女孩子的那些小伎俩?谢飞扬瞪了他一眼:什么伎俩?高唯自信地说:虽然我追求你时你拒绝了我,可是你后悔了,所以你就和你们老大设了这个局,想和我多接触接触,对不对?
谢飞扬一听这话,差点没把鼻子气歪,她指着高唯说:自恋狂,你要是再胡说,我就把你撵回家去。
三个小时后,两人来到了谢飞扬的家里。她家只有一间小卧室和小客厅,家具都很陈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谢妈妈坐在轮椅上,看起来人很虚弱。高唯很吃惊地看了一眼谢飞扬,没想到眼前这个开朗的女孩儿家里的条件竟然这么困难。谢飞扬好像已经习惯了别人吃惊的眼神,很坦然地把高唯介绍给了妈妈。
晚饭是谢飞扬张罗的,高唯打下手,虽然这个一身名牌的男生干活儿不很利索,却也不怕脏不怕累。之后谢飞扬又领着高唯在小镇转了两天,两个人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谢飞扬这才发现高唯虽然健谈,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张扬,也似乎没那么讨厌了。
回到学校后,谢飞扬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电话里妈妈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表明了她的态度,她说高唯人不错,家里条件又好,可是他的条件太好了,和谢飞扬门不当户不对,差距太大,两个人以后可能会有很大的隔阂,这样两个人最后都会很受伤。妈妈还说,她单独和高唯谈过这个问题。
换在平时,谢飞扬才不会关心这个伪男朋友的态度,可这回谢飞扬却急忙问妈妈:高唯是怎么说的?妈妈叹了口气:坏就坏在他什么也没说,可以看出他心里对待这段感情也没有底。所以你还是尽量放弃这段感情,好好学习吧!
妈妈的话让谢飞扬第一次有了一种失去某种心爱之物的感觉。果然高唯再也没单独约过谢飞扬,可谢飞扬心里有了一丝难以说清的牵挂。
秋来秋去,一转眼谢飞扬读大四了,周围开始弥漫起恋人分手的哀伤,老大和男友也友好分手了。
可是高唯却总是出人意料,因为大四一开学,随着一群新生的入校,三年来都没谈恋爱的高唯却谈起了恋爱。
女孩儿是校花级美女,高唯在她身边就像侍候公主一样忙前忙后。谢飞扬还从老大那儿听说,这个女孩儿和高唯是老乡,而且家里有个家族式的大集团。谢飞扬不禁暗自摇摇头:这个怪人并不怪,看来他一直在等着钓一条大鱼,结果还真让他等到了。
由于谢飞扬一直专心读书,因此她很轻松地过了英语专业八级。大四寒假时,她很快找到了一家外企,如无意外毕业证拿到手时就可以签正式合同了。
从公司出来,谢飞扬长长地舒了口气,哼着歌回到了宿舍,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大。正望着窗外的老大突然指着外面说:飞扬,今天是情人节,快看,那不是高唯和他的女朋友吗?当年我还以为你们俩能成呢!
谢飞扬不自觉地朝着老大指的方向看去,果真是帅气的高唯和他美丽的女朋友,高唯手里还捧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两个人正热烈地谈着什么。谢飞扬看着高唯的笑脸,突然没来由地吃起醋来,她一声不响地坐到自己的床上想起心事来。
五分钟后,寝室的门响了,谢飞扬起身去开门,天哪,怎么竟然是高唯的女朋友啊?
女孩儿用一种天生优越感的语调对谢飞扬说:我知道你心里暗暗喜欢过高唯,可是你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吗?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他家里人喜欢我,我家里人也认定了他!
谢飞扬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刚想说什么,女孩儿又开口了: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可是可是我们就是不来电啊!我有我喜欢的男孩儿,他有他喜欢的女孩儿,听说这个女孩儿叫谢飞扬!
谢飞扬的心不禁咚咚地跳了起来,老大也走了过来,急着问:你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女孩儿一把拉住谢飞扬的手说:飞扬姐姐,我不和你开玩笑了。实话告诉你,高唯前两年就和家里摊牌了,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很独立很善良的好女孩儿,他说要靠自己的努力娶这个女孩儿。他爸爸妈妈看到他因此用功读书、人也变得懂事就默许了。这不,我一考上这所学校他就把我照顾得稳稳妥妥的,这其实都是你的功劳噢!你不知道,他原来和我一样,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做,十足的大少爷!
谢飞扬的脸更红了,她问女孩儿:你不是和高唯在一起吗?他人呢?女孩儿走到窗边一指:他还在外边冻着呢,看门的阿姨不让高唯进女生宿舍!
谢飞扬心疼极了,连大衣都忘了穿就飞一样地跑到了楼下,高唯正抱着那捧玫瑰花不住地往楼上张望呢!谢飞扬站到高唯面前,高唯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冻的,变成了结巴:飞扬,我
谢飞扬忙把高唯拉进宿舍楼里,高唯缓了好一阵子才说:飞扬,我们现在门当户对了!我已经和家里人说好了,我要凭自己的努力在这个城市里立足!我要娶你,再把你妈妈接过来,好吗?
谢飞扬幸福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时老大拿着谢飞扬的大衣下了楼。她一边给谢飞扬披上大衣,一边不无羡慕地开他们的玩笑:这两个怪人,人家到毕业季节就分手,你们却谈起恋爱,真是气死人!
说着,她拿过高唯手上的玫瑰花放到谢飞扬的手里,又往外撵他们:两位情人节快乐,不要太早回来噢!
第20篇、爱情故事一场与感情无关的初恋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终于有一天,我打破了僵局。那是一个雨天,我将钥匙落在学校里,正望着大雨踌躇,他试探着问我,需要帮忙吗?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第21篇、爱情故事痴情女为暗恋情人的一句话暴肥
娜娜,属于那种清瘦型的女生,身高1.67米,体重45公斤,基本属有腰有臀但与性感还差点火候的那类女生,胸部虽不是波霸级,但也不是飞机场。
高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全国重点院校,成为人人仰慕的天之骄子。在理工科学校,男生女生的比例为8:1,大学第三年,追过她的男生约有一个班了,可她都看不上,觉得他们不是相貌平庸就是性格平庸。但对班上那个体育委员却暗恋已久,他那高大帅气的样子让很多女生都垂延不已,更令她魂牵梦萦。
有次圣诞节的年级晚会上,他(她)们负责组织,首次有了深度的合作机会,没想到他的才情幽默感让她更加动心,那段时间她几乎夜夜为他而失眠
有一天,他(她)们和其他同学一起布置晚会会场,聊到某某同学魔鬼式的减肥经历,他对她不经意地说:你与减肥无关,多省心省钱啊!你再胖点才好看!
她心想:他希望我胖点?他一定是嫌我不够丰满,不够女人味。
为了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她不仅要有非凡智慧,身材也不能落伍。她查了资料,以她的身高对应的标准体重应该是57公斤,现在还差12公斤体重。为此,她制订了一整套增肥计划:每餐加了肉食、米饭,睡觉前喝牛奶、吃巧克力。
一个月后,她的体重没有太大变化,仅增加了0.5公斤,她想:可能我属于那种吸收功能不好的体质,一下子不容易长胖。
于是,她去医院求医生开了改善吸收功能,增加体重的药物,并且每天增加了各种零食的摄科量,逼自己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按生理功能来讲,人的胃口是需要节制的,一旦打开就难以关闭。渐渐地,她的食量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好,3个多月就净增12公斤,目标很快就达到了,平时的衣服都小了,不能再穿了。
可是,她那些增加的肉并没有长在该长的地方,真是该长的没长,不该长的地方可突飞猛进地长了很多,腹部、腰部、大腿和手臂位置,全都长了厚厚的肉了,都臃肿到难看的地步了,胸脯却还是平平的,性感却没有在她身上呈现,朋友们见到她都戏称她从小鸟伊人式的丽人变成了贵妃娘娘。
最要命的是她的食欲一发不可收拾,半年多的时间一下子暴增了近20公斤。
而她的梦中情人却好像根本没有在意她身材体重的变化,根本没有正眼瞧过她,后来她听说,他正在跟班上的另一个女生谈恋爱,那个女生比她矮,比她增肥前更清瘦。
也许是他的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话,让她花了半年时间与自己的体重较劲,还陡增了近20公斤没用的肥肉。多情却被无情扰啊!
现在,她要彻底忘记这个从来都没有属于过她的梦中情人,更要想方设法抛弃那暴增的20公斤肥肉!增肥容易减肥难啊。
于是,她开始运动,父母帮她控制饮食,好多次她好不容易坚持运动了几小时,可一见到好吃的零食就情不自禁一顿海吃,父母拦都拦不住,这体重如何减得下去?不但如此,她的脾气也越来越乖戾,动不动就发脾气、摔东西。
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你已经有暴食症的倾向,暴饮暴食造成你的内分泌紊乱,所以,你这是吃出来的病啊。
这时,她又抵制医生治疗。父母又从医院心理科搬来救兵,在心理医生的开导和针灸科医生的调理下,她开始了有计划的减肥。
她最初用减肥茶,但一喝就跑厕所,刚穿好又想拉,身体大量脱水,皮肤又黄又黑,拉得一点力气没有,最可恨的是肥肉却一点没减少!
后来尝试去健身房,一动就大汗淋漓,因为学业紧张,运动有一天无一天的,运动减肥最终泡汤!
听说水果能减肥,她就一天什么都不吃只吃两个苹果,几天下来,体重确实减了几斤,可走路头重脚轻,弯腰一起来,眼前金星直冒,几次差点晕倒,这样下去她又担心:这样减下去,恐怕毕不了业了!
又有人建议抽脂减肥,属于外科手术,她害怕在身上开那么多刀口,更害怕出现意外!
女为知己者容,唉,她真是一个痴情女,为了梦中情人一句不经意的玩笑,将自己变成一个暴饮暴食的小腹婆了!
网友们,谁有理想的减肥办法,请献策一用吧!
第22篇、爱情故事“紫菱女孩”张嘉倪的爱情温度
张嘉倪惊喜地捂住了嘴唇,预感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果然,在离张嘉倪还有1米远的地方,买超突然单膝跪下,并将右手伸向了张嘉倪:嘉倪,我爱你,嫁给我吧!这铿锵有力的求婚,瞬间感染了整个现场,大家一齐鼓掌道:在一起!在一起!张嘉倪眼眶湿润地用双手拉住买超。这位琼瑶剧里的紫菱女孩回归本色,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
不冷不热,那是爱情的最初温度
2008年8月的一天,张嘉倪参加了为一位朋友举办的生日聚会。聚会上,她发现有一个男子一直举着相机,抓拍各种场景。这名男子的个子很高,看上去有一米九,穿着得体的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显得帅气又干练。这样的帅哥伫立在人群里,张嘉倪自然多看了他几眼。
觉得有人在注视自己,男子放下相机,向张嘉倪的目光迎了过来。张嘉倪的脸红了,目光正想转向另一侧,没想到,男子竟然把相机塞进了背包里,向她走过来,还顺势从旁边的桌子上端起一杯红酒伸向张嘉倪,说:来,咱俩干一杯!
虽然对这个帅哥很有好感,但张嘉倪出于矜持,显出一丝冷淡来: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和你干杯呢!男子愣了一下,马上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张嘉倪,然后自报家门:我叫买超,开办一家礼仪公司,这下你认识我了吧。没想到,张嘉倪的态度还是不冷不热:你看,我的衣服上没有兜,这张名片你先收着吧。
被张嘉倪拒绝了两次,买超的脸有些红了。这时,过生日的那位朋友走到他身边说:买超,碰钉子了吧。买超苦笑了一下。朋友见状,走到两人中间,对着他俩说:你们不认识,我来介绍一下。不曾想,买超张嘴就说:怎么还用介绍呢,这是紫菱女孩啊!
接着,他如数家珍地说:紫菱女孩张嘉倪,去年参加完湖南卫视举办的寻找紫菱节目,一举获得冠军,成了经典琼瑶剧《又见一帘幽梦》中的女主角。前几日,这部戏还获得了影视盛典影视新秀奖,谁人不识张嘉倪呢!买超这番别开生面的开场白,顿时打破了僵局,张嘉倪终于笑了: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这时,朋友不失时机地对张嘉倪说:你可别小看了买超,他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见,白手起家,完全凭借着实干的劲头,在京城的婚庆礼仪市场打拼出一番天地,目前,他可是最大的婚庆公司的执行董事。成为商界新贵,他还是不改当初创业的劲头,你看到了吧,今天他就客串了一把摄影师。
看到张嘉倪的眼中流露出一丝钦佩,朋友马上为买超要来了她的手机号码,转过头来,还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你的眼光确实不错,不过,剩下的就全靠你自己了。别忘了,有了好消息,要请我吃饭啊。面对朋友的调侃,买超只有嘿嘿一乐。
这次见面之后,买超仅过了一天,就给张嘉倪发送了一条短信:桂花开的声音风知道,因为风在播送着幽香;雨落的声音心知道,因为心里写着牵挂;你的声音我梦里知道,因为梦里有别样的情愫
短信发出之后,就像第一次见面那样,买超这粒石子掉落在张嘉倪的池塘里,全然没有了音信。买超百思不得其解,好不容易捱到星期天,他再也沉不住气了,拨通了张嘉倪的电话。这次通话后买超才得知,并非张嘉倪不回短信,而是那几日她一直在参加发布会,手机也放在了助理那里。今天她恰好休息一个下午,还没来得及看短信。
买超感到机会来了,赶紧说:既然你下午有空,咱俩见个面吧。张嘉倪同意了。这次见面,张嘉倪发现买超是个极其细心的人,他为张嘉倪准备了三套消遣的方案:看电影、上咖啡馆或是听音乐会。当张嘉倪选择了上咖啡馆之后,买超又仔细地询问她喜欢什么风味的咖啡。上车的时候,他总是先打开车门,让张嘉倪上车,然后自己才坐上去。
那天,他俩在馨香愉悦的氛围里,聊起了各自的往事,特别是买超,和盘托出了自己的创业历程:大学毕业后,他先是在演艺公司里做助理,后来看到婚庆礼仪市场的广阔前景,便拿出积攒了3年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公司。最难的时候,他曾经吃馒头和素菜度日。有一次,父母来看他,为了让父母放心,他马上搬出了阴暗的地下室,租了一套家具齐全的明亮楼房,父母走后,他立即连夜搬回地下室里。
听了买超的讲述,张嘉倪的心里五味杂陈:眼前这个男人不但外表出众,还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其实自己出道以来,看似风光顺利,背后不也付出了许多辛劳吗?想到这里,张嘉倪心底除了惺惺相惜,还涌起了难以言说的温存
总是心痛,你是我城堡里的小公主
2009年12月,张嘉倪加盟了《离爱》剧组。在这部青春励志戏中,张嘉倪饰演一个男孩子气十足的火布丁。由于投入大、制作精良,拍摄时的张嘉倪非常投入。
有一次,买超前去探班,恰好她在拍摄一组外景镜头,身着一件单衣的她,需要在凛冽刺骨的寒风中,连续在操场上跑十几个来回。买超心痛地看到,还没正式开拍之前,裹着毯子的张嘉倪便冻得瑟瑟发抖。
第三次拍摄通过之后,买超心里一酸,边为她披上厚厚的外衣和毯子,边流下了一滴不易察觉的眼泪。张嘉倪惊讶地看着他:你哭了?接着安慰买超:这点苦算什么,其实最大的苦头,去年我就吃过了。
张嘉倪告诉买超,在成为紫菱之前,自己并没有学过表演,经常在镜头前犯错,NG也就成了家常便饭。曾经有一次,她与著名演员方中信合作时,方中信对张嘉倪的表演不到位很是生气,他不止一次地对身边人表示,带着新人张嘉倪入戏,又辛苦又不容易。方中信还说:最让我生气的是,拍摄向紫菱求婚的戏份时,我好不容易把长达4页纸的台词一字不落地说完,张嘉倪竟毫无反应,当时她的台词短到不会超过10个字。听到导演要重拍时,我差点儿要被气疯。更令我抓狂的是,张嘉倪竟然不向我道歉,一直坐在那里,茫然不解的样子。
从那以后,张嘉倪投入到练习上的时间与精力更多了。除了吃饭与睡觉,她的时间都用来磨练演技了。只要身在剧组,她总是拿着剧本向懂行的人请教。那段时间,张嘉倪口袋里装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润喉片
张嘉倪俏皮地对买超说:最多的重拍镜头,我甚至连拍了7遍,浪费了剧组太多胶片,最后搞得我半点儿信心都没了。不过,再怎么难熬,我还是熬过来了。你看,我一个弱女子都可以挺得住,你一个威猛的男子汉,怎么反而脆弱起来了呢?
买超被张嘉倪说得很不好意思:我就是太把你当作城堡里的公主,不想让你受半点的委屈!张嘉倪马上说:我可不是公主,只是平民小女子而已。做人越低调,就越不累。一番话,说得两人都笑了。
这次探班结束后,两人的关系有了明显的进步,张嘉倪也喜欢上了这个率真而重感情的大男孩。这年2月的情人节到了,买超趁热打铁,买了一束娇艳夺目的玫瑰花,还别出心裁地在花瓣上刻上了张嘉倪的英文名字。张嘉倪接过鲜花,看着上面的英文,十分感动。
张嘉倪半开玩笑地对买超说:你是个高富帅,身边也不乏漂亮的女孩子,你是不是常常送她们玫瑰啊?买超着急地说:迄今为止,我只送过两个人玫瑰花。
张嘉倪得意地笑了:露馅了吧,那另一个是谁呀?买超认真地说:另一个是我妈妈。他告诉张嘉倪:在他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带他四处求学。他之所以能闯出一片天地,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受妈妈的影响。所以,每个母亲节,只要在妈妈身边,他都会给她买玫瑰花。
张嘉倪心底泛起万千涟漪,买超如此重情重义,又怎能不让她心中荡起无尽感动呢?这时,买超顽皮地问她:我过生日,你会不会也送我礼物?张嘉倪不假思索地说:当然会,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的都行。
买超露出满意的微笑,热切地盯着张嘉倪大声说:再过十几天,就是我的生日,我想要的礼物很简单,你一定做得到,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张嘉倪怔了一下后,郑重地点了点头。买超激动地拥抱着张嘉倪,转了一圈又一圈,那种天旋地转的幸福,就这样真真切切地来临了
风吹雨打,过后才现爱的彩虹
不过,在享受着爱情甘霖的同时,两人也承受着嫉妒的风雨。作为荧幕上的青春偶像,张嘉倪免不了与异性配戏,演艺圈又是个容易出绯闻的地方,所以两人有时会产生误会。
2010年,张嘉倪在都市爱情喜剧《丝丝心动》中表现上佳,获得了星锐最佳人气奖,这让她有了大把参演言情剧的机会。接下来的两年,她先后主演了《宫锁珠帘》、《城市恋人》以及《花开半夏》等优秀作品。
2013年8月,买超听传言说张嘉倪在与一名著名男演员配戏时,竟然传出了绯闻。面对大家的猜测,这名男演员模棱两可地回应:我没承认过,也没否认过,感情是我自己的事情。而当两名当事人出现在元宵晚会上时,竟穿起了情侣装,一个以一身黑色西装亮相,另一个身着黑色亮片小礼服现身。面对媒体的追问,张嘉倪同样没有正面作答:幸福的爱情都是一种模样,而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原因,果实要成熟以后才会甜,幸福也是一样。
买超知道作为职业演员,出于打造人气的目的,一般不会解释绯闻的来源,但他还是嫉妒了。他冲动地给张嘉倪快递去一大包酸奶,并附上一张便笺:牛奶放久了往往会酸,爱情太久了,同样会变味。
当时,张嘉倪正在怀柔的影视基地拍戏,拿着酸奶与便笺,她觉察到不对劲,于是打电话给他。没想到,那一端的买超劈头便是一句:你是不是拍对手戏时,与男演员过于亲密?张嘉倪这才明白了,她气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立马回道:你简直就是没有脑子,是典型的爱情白痴!余怒未消的她迅速挂了电话。
本以为两人就此结束了。没想到两天之后的星期天,买超便跑到了怀柔剧组接她。张嘉倪不客气地对他说:咱俩连普通朋友也不是了。买超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嬉皮笑脸地对他说:公主真的生气了?小臣我驱车数百里,专程道歉还不成吗?你难道真让那包酸奶喝反了胃?说完,他就变戏法似的,又从兜里拿出来两袋酸奶,塞给了张嘉倪一袋,说:现在我明白了,牛奶变酸并不是爱情的错,那是爱情的味道更醇厚了!
那天晚上,两人一起观看张嘉倪演的《微笑在我心》光碟,买超一边看一边若有所思地对张嘉倪说:男女相爱,就像两个直径相等、相互重叠的圆圈,重叠的部分越多,相统一的地方越多,也就越容易走到一起。但是,必须要有一部分不重叠之处,这就是自我,是有别于对方的地方。失去了自己,也就失去了吸引力。
停了停,他推心置腹地对张嘉倪说:其实我就是太爱你了,才会更加在乎你,嫉妒其实也是一种挚爱呀,难道你不知道吗?听了这话之后,张嘉倪的心又像浸在蜜糖里了
走过这场小小的风波之后,买超与张嘉倪可以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了。一次,张嘉倪连续拍夜戏,体力透支的她发起了高烧。那几天的买超正在广州接洽一场大型演出,得知情况后,他立即订了机票,连夜赶回北京,守候在病床前照顾张嘉倪。看到买超因自己生病而焦急的神情,张嘉倪深深地领悟到,自己今生真的是离不开他了!
这场别开生面的求婚很快被朋友们发送到网络上。细心的网友们在祝福同时,发现两人海拔差距太大,并留言表示了缺憾。张嘉倪解释道:我并不矮,是他太高了!得知这一切后,买超力挺女友,他在微博里晒出了两人多张照片,以表示这份感情坚不可摧。买超写道: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距离,你永远是我的小公主!
近日,正在京郊横店剧组的张嘉倪接受了笔者采访。目前,她正在拍摄一部古装爱情戏,虽然这部戏对她的要求很高,但张嘉倪坦言,她喜欢充满挑战的工作,因为这让她能更清醒地认识自己。生活中的这名紫菱女孩如荧幕一样美丽。谈及被无数网友热议的求婚,她幸福地说:我要嫁的不是王子,而是把我当公主的人......
第23篇、爱情故事饼干
女儿两岁了还没回过老家,家里人都打电话过来说十分想见见她,希望我们能回去一趟。因距老家太远,他们都没来过我城里的家。两年多没回去,再忙也该回去看看了,我们决定一家3口回去两天。在爱人的指示下,我们回去只给母亲买了件衣服,其余人都没买东西。虽然我还打算给在镇上读初中的侄儿买点东西,可在爱人的抗议下只好作罢,谁让家里的财政大权在她手上掌握着呢,再说了,刚买过房,的确手上钱不多。
到家后,我们先到达了母亲那儿,计划第二天和她一起回老家。母亲身体不好,常年和姐住在一起,由姐照顾着她。见我们回来,姐忙着高兴地给老家二哥打电话。挂下电话,姐说昨天我二嫂已跑到镇上对侄儿说我们第二天回来,让他中午请假回来和我们见上一面。中午吃过饭,正陪着母亲说着话,二哥的电话打了过来,电话那端是他有些着急的声音:“鹭,你看看小坤这孩真是哩,知道你们明天回来,他今天就给老师请假不上课了,要在家等你们。”小坤是我侄儿的名字。挂下电话,我有些感动,为了想早点见到我们,或是想和我们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一些,侄儿竟这样做。突然我有些愧疚,侄儿如此热情,这次回来我却什么也没带给他,合适吗?给爱人讲明情况后,爱人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决定回到镇上时给他买点东西带回去。
真是天公不作美,第二天刚到达镇上,就下起了大雨。顺路走进镇最西边的那家百货店,并没见到特别合适的东西可买,最后我决定买点吃的给侄儿带回去。可吃的东西也大多是杂牌产品,只有一箱饼干的品牌我熟悉,算是知名产品。听店主说这种饼干他们卖得很慢,所以只进了一箱,想多要还没有,没选择余地,我买了这箱饼干。
从镇上到老家的这段土路在大雨的“袭击”下已经有些泥泞,租的车走在半路还熄了几次火,所以到家时,已近中午。二哥一家已在焦急地等着,听二哥说侄儿还不时地打着伞到院外去看我们回来了没有。听着二哥那有些苍老的声音,再看着他的面相,我莫名就有一种心酸的感觉。弟兄3人,我和大哥都在大城市安了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种着庄稼,并照顾着奶奶和父母,而且还要供侄儿上学。因操劳过度,30多岁的他看上去好像有四五十岁,甚至可以说像个小老头。
“二哥,回来没给你带啥,我在咱镇最西边那家给你买了箱好饼干,你们吃吧。”递过饼干,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买啥东西,你们人回来我们就高兴死了。”二哥忙接过饼干,拿进了屋内。因时间关系,我们回老家的时间只有一天,本想和二哥在一起亲热地说说话的,吃完午饭后却不见了他的身影。下着雨,他能去哪儿呢。问二嫂,她也目光闪烁地说不知道。快到晚上,才见到了二哥,他浑身泥泞的样子吓了我一跳,忙问他去干什么了,他没回答。
一觉醒来,到了要走的时候,临走时,二哥从屋内拿出了一双儿童鞋,边递给我女儿边说:“娃,二伯穷,给你买不起东西,这双鞋送给你吧。”两岁的女儿自然听不懂这些,爱人代她接过了鞋。沿着依旧很泥泞的士路,我们坐在租好的车内如蜗牛般向镇上“爬”着。“你二哥真是,第一次见咱女儿不给100元钱,50元总得给吧,可只给了一双鞋,咱还操心着给他买饼干。”爱人有些生气,她是心直口快的那种人。“他家够穷了,能给女儿买双鞋就已很不错了,不能要求太多。”我劝着爱人。
到达昨天买饼干的那家百货店前,给司机掏烟时,才发现香烟空空,我决定进去买一盒。爱人也跟着我下了车,她想进去买点口香糖。“买点啥东西?”店主职业性地打着招呼,很显然,他已不认识我们。“拿盒烟吧。”递钱时,我手却愣在了半空,我看见了自己昨天给二哥买的那种饼干。“老板,这饼干是今天刚进的吗?”我忙问道,声音有些急促。“不是,昨天下午有个小老头拿过来的。他说自己吃不起这种东西,最后折价让我给他换了双儿童鞋。”
他说的那“小老头”肯定就是二哥,原来二哥昨天下午来换饼干了。老家距镇上有十多里路,昨天还下着雨,土路也十分泥泞,我实在不知道二哥是怎么抱着饼干一步步走过来的。
第24篇、爱情故事感人:缠绵在齿间的爱情
[导读] 讲述的是两位老人之间的爱情,真情,患难见真情!!
一天,两位老人独立离开旅行团,一起携手到山崖上看夕阳。
夕阳无限好。
西天燃烧着橘红色的霞光,犹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山石草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阳光。
两位老人如痴如醉的欣赏着这无比美景。
突然,她感到有东西向下坠落,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拽,拽住的正是她失足的丈夫。她拽住他的衣领,拼命往上提拉,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他悬在山崖上也不敢动弹,否则两人都会坠落悬崖,粉身碎骨。
她拽着他实在坚持不住。她的手麻木了,胳膊又肿又涨,仿佛随身都会和身子断裂。她意识到她瘦小的胳膊根本拉不住他太沉的身体,她只能用牙齿死死的咬住他的衣领,坚持到最后一刻。她期望有人突然出现使他绝处逢生。
他悬在山崖上,就等于把生命订到鬼门光上,在这日薄西山的傍晚,有谁还会来到山崖上?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说:“放下吧,亲爱的......”
她紧紧咬住牙关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吱声。
1分钟过去了。2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
冥冥中,他感觉到有热热的黏液滴落在他的脸上。他敏感的意识到时从她嘴里流出来的血,还带着一种咸咸猩猩的闻到。
他有一次央求她道:“求你了,放下我吧!有你这片心意我就足够了,面对死忙,我不会埋怨你的......”
她仍死死咬住他的衣领,无法开口说话,她只能用眼神再次阻止他他要挣扎。
1小时过去了,2小时过去了。
他感到大颗大颗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脸上,他知道她七窍出血了,他肝肠寸断却无可奈何。他知道她在用一颗坚强的心和死神对抗。他幡然感悟到生命分量此时此地显得无比沉重,死神如鹰一般拍打着有力的翅膀,时刻向他俯冲、袭击,一不小心生命就会被包埋在蚕茧里终止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旅行团的人们举着火炬找到了山崖边,终于救下了这一对夫妻。
她在不远的一家医院住了好长一段时间。
那件事情发生后,她的整个牙齿都脱落了,并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
他说:“当初你干嘛拼命地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亲爱的,你看你,牙齿......”
她说:“亲爱的,我知道我一松口失去的不仅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他推着她想夕阳走去......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需要的就是这种无私的、伟大的,爱情!!
第25篇、爱情故事一辈子对你好
他们是一对相濡以沫六十年的老夫妻。
二十五岁那年,经人介绍他们相识。他们交往的次数不多,每次他都规规矩矩,相敬如宾。他的言行打动了她,渐渐地觉得他就是她一生的依靠。
二十六岁的时候,她穿着一身藏蓝色的毛料礼服,胸前戴着小红花嫁至他家。新婚夜,他稍醉,看着他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她内心忐忑不安。他似乎看清了她的心底,温柔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他知道她娇气,又不会做饭,从此,他承担起厨房里的重任,摆在餐桌上的佳肴多数是她喜欢吃的,一年,两年,一直到数年。
二十八岁,在撕心裂肺的疼痛后,她生下鲜花一样的女儿。因为难产,她生了一天一夜,产房外面的他,瘦了一圈。看着虚弱的她,他眼圈红了,颤抖着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们娘俩好!”她问他:“你喜欢女孩吗?”他说:“当然喜欢啊!不过,我担忧女儿将来会受你这种痛苦。”
四十五岁,送女儿上大学。离别的站台上,她忍着泪叮嘱女儿万千事宜,他抚着她的双肩说,孩子是去深造,为将来前程打好基础,并嘲讽她是小女人姿态。
五十四岁,女儿穿着洁白的婚纱,笑若桃花地成了新娘。她看着空荡荡的家,心酸流泪。他扶她坐在沙发上,调侃地安慰,现在多好,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享受清静的二人世界。
六十岁,他退休了,领着她四处旅游。在云南的山顶,他借着大片的野生山姜花感慨地说:“这一生,与你生活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若有来生,还会和你在一起。”她笑骂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肉麻。
七十岁,他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孩子似地说:“老太婆,你吃下这碗粥之后,想想,你这辈子嫁给我亏不亏?我对你好不好?”这两个问题他已经重复几十年了,每次她总是笑着无语,其实,她一直在无声地说:“不亏,你真好!”
八十五岁,她躺在只有她一个人的大床上,泪流满面。半梦半醒间,似乎又看见了他那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听到了他在轻声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睁开眼睛寻找,却发现早已时过境迁。她捧着他不同年龄的照片,自言自语,你呀,心细如丝,自从嫁给你,每个结婚纪念日,我的每个生日,你都记得清清楚楚,说着说着,泪珠融入了照片里。
爱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要用一生的光阴来兑现。
第26篇、人生故事90初的童话爱情
回忆是根扎人的刺。
阳光很温暖,即使是冬日,也丝毫感觉不到寒冷。此刻的小小就是一个人,两眼正望着远处的风景,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中摇啊摇,摇啊摇,思绪飘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自从于枫离开后,小小就像变了一个人,静静的,冷冷的,除了几个好友,谁也靠近不了。
小小,又在想哪个帅哥呀?连我进来都听不见,要是小偷溜进来咋办?
才不会呢,这不有你嘛,小偷见到俺家豆豆就会自己跑掉的。
伤心了,我长的有那么恐怖吗?再怎么说我也是可爱的一个美女好不?豆豆总是这样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豆豆是小小的好朋友之一,自从于枫走后,一下班豆豆就会来陪陪小小。其实,小小很羡慕豆豆这样的性格,就算天塌下来,也会有别人顶着,小小经常在想,她是不是也该学会放下了,日子总要向前过的。可是,闲下来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全部是于枫的影子,抹都抹不掉,很折磨人。
以后不用天天来看我啦,我又不是小孩子,你这样来回跑不累呀?你赶紧找个男友去,整天缠着他去。小小一副厌烦的口吻。
哎呀!没良心的家伙,这么快就撵人家走啊,我还没喝口水呢!豆豆不耐烦的说,我才不找男友呢,万一跑了咋办?我找谁哭去。
豆豆一抬头看到小小变了脸色,立刻感觉到自己说错话了,那个,对不起啦,不要想了,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你要好好过日子,等他回来,让他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你。豆豆发现小小没有反应,知道她又在乱想了,心里后悔的要死,为啥说那样的话呢?真是嘴贱。
没事啦,你也是无心的,不过,男友总要找的,不然你妈妈就要给你安排相亲了,你愿意吗?豆豆心想也对,与其被妈妈逼着去相亲,还不如自己慢慢找,也算是拖延时间了。知道啦,我会自己留意的,如果有合适的第一个就带回来让你把把关。
我先走了,你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记得按时吃饭。豆豆说完就走了。
这么久以来,小小还真的感谢豆豆的陪伴,要不是小小一直在身边搞怪,捣乱,她的日子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挺过来。于枫一声不响的走了,留下小小一个人傻傻的等待,小小总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会回来的,他不会扔下自己不管的。
以前,于枫在的时候,总是把小小宠爱的令人羡慕嫉妒恨,吃饭的时候督促着她,睡觉的搂着她,逛街的时候紧紧牵着她,总之,于枫在,小小的生活时刻都是充满甜蜜的。于枫走了,小小的世界也因此变的黯淡下来,人也渐渐冷了起来。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的另一个名字
和他在一起,她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高兴了便拿他开涮,生气了便冲他发泄。毕业后,她成了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收入不菲。他则应聘到另一家公司,做了业务员,工作很忙,收入却不尽人意。
她是家中的独生女,从小习惯了被人宠着,动不动就对他发脾气,不管对错,最后道歉的总是他。她不会做饭,他便成了家里的厨师;她嫌洗涤剂伤皮肤,洗碗洗衣服的杂活儿就都成了他分内的事。
有一次她故意找茬儿,将两手能触及到的东西都摔在了地上。她多么希望他能像个血性男人那样怒不可遏,甚至动手打她几巴掌。然而,看着他不动声色地打扫满地的狼藉,她失望极了。
她常常想,自己的婚姻会不会是个错误?
一天,男人对她说,省电视台有一档叫做《财富论坛》的节目邀请他和另外两位同行一起参加。她担心他在亲戚朋友面前丢人,可又找不到办法阻拦,只好再三嘱咐他少说多听。
然而那个晚上,他像换了个人似的,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气定神闲的样子完全是个久经商战的老手。他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面对一个个刁钻的问题,妙语连珠,引得台上台下不时发出阵阵笑声。看着漂亮的主持人瞅他时的眼神,她的心底刹那间涌起些醋意,那可是他们相识7年从来没有过的。
节目结束后,她给他发了短信,那是她第一次主动说爱他。
发完短信,她忽然想起主持人在介绍他的时候说他是公司的副总,一个副总的月薪怎么会只有两千元呢?她把卧室和书房的角角落落仔细找了一遍,在一本书中发现了一个存折。打开存折,她的泪水夺眶而出。存折的账户是她的名字,从结婚第二年起,他每个月都会存入一笔钱,有的甚至是她工资的几倍。
她流着泪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爱情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卑微。处在婚恋中的你,总有一天会明白,如果一个人在你面前表现得卑微,那是因为,他真的爱你。
第28篇、爱情故事一转身之间,人生,已是一世
那一年寒假,漫天大雪,他排了一天队只勉强买到两张车票。
他担心她受不了20多个小时的硬座,她却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大叫:“你居然买到了票,我听见好多人都只能站着回去呢。”
他心里突然见温暖而充实。他的心里,一直期待她些微的赞许,或者更准确地说,依靠。
火车上繁杂而拥挤,她坐在他身边,安静而柔弱。他看着她,排山倒海的感情冲击着他的心脏,他禁不住握起她的手。看着她闪烁的目光里万千柔情,他默默发誓一定要照顾她一辈子。
那年春节仿佛一个恶梦,他的父亲因尿毒症撒手人寰,留下柔弱的母亲,以及惊人的债务。
他开始躲避她,他不能让她和他一起来面对残酷的现实,不知如何让她来分担这种哀痛。他开始拼命打工,和她什么也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了,她申请去美国留学。
他一直想着要足够强大去照顾她,或者说他不想她对他有丝毫的看不起,突然间,分别让一切都变的毫无意义。
她热泪滴到他的心里,她说:“5年后,我会回来,希望你能做到你想做的。”
是的,他想做的,他最想做的是骄傲地踏实地拥她入怀。他的事业慢慢地开始走上正轨,债慢慢地还清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每一份疲惫都让他觉得充实,人们说他像上足了发条的工作机器。但是他觉得幸福,5年快到了,梦想似乎很近很近。
但是,一项错误的决定让他不大的公司一夜之间倒闭。他不再惧怕山一样的债务,但是他不能面对她。在他的梦想里,她应该生活在他的呵护下,不食人间烟火,享尽荣华。
他给她打电话,说:“留在美国吧,”停了一下,他说:“我有女朋友。”
电话那头,她微微地“啊”了一下,他的心脏迅速地抽紧。那一瞬间,他幻想着自己丢掉那可怜的自尊和骄傲,哪怕有那么一瞬间可以到她的身边去,触摸那自己朝思暮想的容颜。
她挂断了电话。黑夜铺天盖地,他躺在地板上,甚至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
她杳无音讯。他失魂落魄,只是拼命地工作,不再儿女情长。
弹指一挥间,10多年过去,他功成名就。每次他踏进公司大门的时候,所有的人感受着他的威严。
一个成功的单身男人,坚强、果断、经历过人生的起伏,白手起家,仿佛是一个传奇。
黑夜来临的时候,他的坚强像潮汐一样消退,孤独肆无忌惮。他不想放纵自己的感情,他严守着孤独,就像当初严守着自尊。偏偏思念如水泻地。
终于,她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牵着的小男孩聪明调皮。他看着她,突然掉下眼泪。
小男孩在他怀里好奇地摸着他的鼻子问:“叔叔你怎么哭了?妈妈说有你这样鼻子的男人都不会懦弱。”
他忽然有如芒刺在背,尴尬地笑着:“告诉叔叔,爸爸对妈妈好么?”
她笑起来,眼里闪动着感情和泪光:“他是个好人,尽管我们现在还在还房贷,但是我们一起走过了所有最美好和艰难的岁月。”
他知道她永远具有这种能力:对他一语中的。她知道是他那深埋在坚强后面的懦弱摧毁了爱情。他甚至不敢在爱人面前分享,他惧怕爱的压力,惧怕爱情禁不住苦难,于是他躲避,直到爱情灰飞烟灭。人生中的苦难与幸福并行不悖,等到他明白,一切已成云烟。
目送她登机,他的眼泪前所未有地倾泻。
她一直微笑着,努力控制着眼泪。
因为男孩子一直得意得问她:“阿姨,我演得好不好?”
男孩是一个朋友的爱子,酷爱表演。
飞机腾空的一刹那,所有的东西轻微地失重。她觉得生命飘了起来,或许是见过了他,放下了最后的牵挂。她取出止痛药,忘了喝水,干涩地咽下。
纽约的医院里,她像年轻时候一样,想着他,流泪满面。这时的纽约,正是漫天大雪,生命凋零的时候。她走的时候安静而柔弱。中国的那个城市里,那个发誓要照顾她一辈子的人正怅然若失地走在厚厚的积雪上。好像一转身之间,人生,已是一世。
第29篇、爱情故事爱的另一种方式
1965年冬天,她在一家偏僻的医院产下了一个女婴,但是她无力抚养,迫不得已,在一个瑞雪飘飞的清晨,她将女婴放在一户村妇的门口。她知道那是一个好心的村妇,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儿女。
18年后,女婴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村妇从箱底取出了当年的那个襁褓,细数着女婴的身世。她鼓励女孩寻找生母的下落,她说她完全不介意。女孩悲喜交加,当晚,她抱着襁褓哭了一夜,她决定找到生母,然后给两个母亲尽孝道。
女孩在报纸上登过寻亲启事:造访过邻近每一家医院当年的生育记录:她甚至一路找到了生产襁褓布料的厂家……但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到后来,她近乎绝望,她甚至相信,生母早已离开了人世。
再后来,女孩结婚生子,生活仿佛恢复了平静。2005年的冬天,村妇得了绝症,女孩尽守孝道,日日守候在病床前,直到村妇安然辞世。
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老妇敲响了女孩的家门。两人只片刻的对视,便已泪眼迷离,因为彼此实在长得太像,尤其是眼睛和嘴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老妇果真是女孩的生母,她其实就住在附近。这40年来,她始终关注着女孩的生活,每一个重要的时刻她都在场:女孩4岁那年第一天上幼儿园,哭闹不已:女孩8岁那年,第一次兴奋地带上鲜艳的红领巾;女孩20岁那年,穿着大红的喜服风光出嫁……
女孩哭着问:“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你,为什么一直不出现?”老妇羞愧地低头:“我不能分割你对养母的爱,只要她在世一天,我就不会出现,因为她是你惟一的母亲。但现在你属于我了……”
人说,母爱可以不顾一切。但这是母爱的另一种方式,她为此放弃了一切。这样的母爱如涓涓细流,隐忍而绵长,因此释放得更加绚烂。
第30篇、爱情故事一只天鹅的爱情
英国泽西岛上的一只天鹅,两年前失去了伴侣。此后不久,它对岛上的一架直升机产生了兴趣,并有了爱恋之情。为了守护自己的爱情,这只天鹅在直升机的旁边筑巢并朝夕相伴。尤其是当直升机起飞的时候,它也翩然而起,欲与“伴侣”共同翱翔。
为了避免直升机起飞时发生惨剧,机场工作人员为它剪短了双翅,并且努力物色一只雌性天鹅,帮助它结束这场“跨界”爱恋。
这则报道透露出的小小的温馨,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俗话说得好,“屁股决定脑袋”。言外之意,无非是利益的出发点不同,而结论也不同罢了。这句话,后来成为指向性很强的话语,告诉我们某些“砖家”偶尔说出蠢话的根本原因所在。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在提醒我们兼顾各方利益的重要性。
泽西岛上的机场工作人员,无疑是把自己的“屁股”挪了挪。他们先是伸长脖子研究了一下天鹅屁股的坐标,进而发现了这只天鹅的生理需求。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工作人员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他们找来大剪子,把天鹅的翅膀剪短了。这样,直升机起飞的时候,天鹅就只能看着自己的“爱侣”升上天空而“束翅无策”。
剪翅膀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对于眼下的这只天鹅而言,荷尔蒙决定一切。如何帮助这只天鹅释放多余的荷尔蒙,就成了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人生也有涯。同样,一只天鹅的青春期也是短暂的,当它老去的时候,看着西沉的落日,它会悲惨地想到:“这一生,竟然没有好好爱恋过……”
这是何等凄惨的场景——好在,机场工作人员终于想出了办法。他们决定为天鹅找一只真正的伴侣,不仅解决这只雄性天鹅的情感归属问题,而且连直升机飞行时的安全难题也给解决了。
我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童年和少年时代,习惯了困窘和贫乏的生活。在我的印象中,一只天鹅的生死与一只母鸡的生死差距不大。英国人对这只天鹅的关心,让我突然有了一些自责。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风景和可能的美好,都被我脑袋里的所谓理性删除掉了。我变得有些冷漠无礼、麻木不仁却认为理所当然。很多细节,或者说很多美好的东西,都不曾用心观赏就匆匆走了过去。
文明是有深度和层次的。这绝非“仓廪实而知礼节”所能够涵盖的。当一群人开始对一只天鹅的感情生活下起功夫时,我突然发现,悲悯和关怀所造就的小小温馨是如此感人。
第31篇、爱情故事不做爱情里的补丁
傍晚,忽然接到丽丽的电话,一上来就对我说:“我离婚了,恢复了自由之身,现在正在咱们以前来过的街角咖啡馆里,想找你聊聊天,过来吧。”放下电话,我内心很不是滋味,往事如放电影般一一呈现在眼前。
丽丽是我读师范时的同班同学,读书期间她喜欢上一个叫志朋的男孩子。志朋高我们两届,外表高大帅气,喜欢文艺,擅长主持,是学校里的宣传部部长。志朋那时已经有女朋友了,在本市的另外一所高校就读。但丽丽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为了更多地接近志朋,她借英语考级之名要求跟志朋学习英文。志朋倒也爽快,一口答应了丽丽。但一直把丽丽当作妹妹看待。
志朋毕业后,随女友去了外地。离校前夕,他特意来辞行,并将整理好的一本英语考级手册送给了丽丽。送走志朋之后,丽丽整日郁郁寡欢,一周不到就减重5斤。
两年后,我和丽丽师范毕业,我选择留校任教,丽丽则改行做了信贷员。一个周末,丽丽意外接到志朋的电话,说是两年未见,很想和大家聚聚,并邀我同去参加,聚会地点就选在丽丽邀我去的那家咖啡馆。眼前的志朋依然高大帅气,眉宇间也明显多了几分成熟。志朋告诉我们,他已和女朋友分手,原因是那个女孩不顾他的反对,执意要去国外读研。
这次聚会成就了丽丽与志朋,仅3个月时间,两人便火速“闪婚”。婚前,丽丽曾一脸幸福地告诉我,她已失去过志朋一回,这回再也不能错过了。婚后,丽丽主动辞了工作,随志朋去外地做起了销售。
此后我们便很少相聚,偶尔会发发短信、打打电话问候一下彼此。本以为她的婚姻生活会很美满,听到她离婚的消息,着实令我吃了一惊。
当我赶到咖啡馆时,丽丽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等我,眼前的她秀气依旧,只是整个人消瘦了不少,脸上也平添了几许沧桑。见我来了,丽丽为我倒了一杯咖啡,嘱咐我自己加糖,然后自顾自地慢酌起来。
她告诉我,在志朋心里,一直都没有放下他的前女友,而对于志朋来说,她只是一块爱情里的补丁而已。志朋的爱情破了个洞,便找她来修补一下,但补丁再漂亮,终难将破损的爱情修补得完美如初。志朋只是给了她一个形式上的婚姻,而那个离他远去的女孩,才是他独一无二的真爱。她不想再做替代品,所以选择离婚。
看来,爱情没有替代品,破了洞的爱情也不是单靠华丽的补丁就能缝好。我暗自佩服丽丽的果决,有时候,拒绝做爱情里的补丁,也是一种明智的生活态度!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跟努力往往成反比
我们的人生字典里,“努力跟收获成正比”几乎称得上是一条至理警言,甚至天智愚钝、智商低下的人也不怀疑它的绝对正确性。不过,看到身边痴男怨女不停地上演分居、分手的闹剧,我不仅怀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专门用来安抚弱智人士的谎言,甚至觉得“爱情”跟“努力”一直就是成反比的关系。
先作个说明,我说的“努力”,是俗眼里“正统”的那种,跟爱情肥皂剧里那些“地痞流氓”追女人“死缠烂打”式的“努力”是两码事。如一个“人品好、作风正、才财俱备”、“用情专一、婚前拼命挣钱买房买车、婚后唯老婆乃至岳母大人是瞻”的男人,在公众眼中肯定就是一个好男人、一个努力的男人。如果一个男人以为凭这些努力就足以支撑诡异多变的爱情和婚姻,那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我认识一对在不明真相人眼里是“金童玉女”似的小夫妻,前不久也彻底结束了组合才不到两年的“幸福小家庭”。男的总拉着朋友帮他分析,结婚虽然才近两年、实际睡在一起四五年了,她怎么就不肯和我过下去呢?朋友都心知肚明却无法明说——他前妻见到豪华车上走下来的、碰到往人堆里就“鹤立鸡群”的、遇到自吹能“穿越唐朝”的男子,两眼就放光,怎么可能跟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过一辈子。要不是这男的有体面的职业、精装的新房、几十万存款,那女子还是作贱自己委身于他四五年。要说这男人不懂女人心就更说不过去,他除了寡言少语外,可称得上是现代男人中的超级“模范丈夫”:妻子上街他跟着、妻子购物他拎着、妻子打牌他蹲着,平时为回家陪老婆极少跟狐朋狗友互动,更不要说对满大街美女动眼珠子。然而,这样的“好丈夫”还是被有几分姿色却没工作的老婆一脚踹多远,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啊。他前妻对他的评价也许能代表一部分女子的心声:一个大男人,狠话不敢说半句,整天就像跟屁虫似的……提起那个窝囊废,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当初真是瞎了眼……男人想做一个好丈夫,有时非得努力地“去男性化”。可是,这样的努力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你别以为我说的个案,时下发出这样怨恨的“女声”经常就在城市的天空飘荡。
当然,女孩子在婚恋市场也一样。我朋友大张的妻子就跟我们说过一件事,她一位远房表妹,在一个市级的事业单位工作,跟一个小包工头发生恋情后,就常常问她:他又跑哪去了?打电话关机。他到底在想什么?弄得张大嫂只能无助地看着表妹回答:“我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啊!”因为这个问题太包罗万象了。张大嫂继续发挥道,其实没有一个男人是真正了解女人的。女人天生就是幻想家,而幻想多了就自然杞人忧天。比如她的远房表妹总是无事生非,高度关注对方,有点风吹草动就开始揣摩对方心理,是不是自己在什么地方做错了?是不是他看上别人了?是不是他的本质就是这样啊?男人也不傻,你总用这种雷达一样的思维方式时刻扫描着他,他必须时刻提心吊胆地应对你一个接一个的新侦查、新焦虑,时间一久受得了吗?不跑才怪呢……听到这,我和小白、小邢等便揶揄张大嫂:“你对张大哥是不是也这样啊?”她回答得很俏皮,爱着的女人都一样……
所以说,爱情与婚姻中的失意与失败之人,抱怨无用。因为就算你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在哪,并努力地去弥补,但偏偏对他或她究竟想要什么还是不知道。这样一来,你越是努力地去“创造”,他或她反而越是厌恶得越逃越远。就连世界上一些自称能够破解任何爱之疑问、能看到“婚姻”和“情感”核心本质乃至量子状态的所谓顶级爱情婚姻专家,也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总被大大小小的情爱纠缠着、蛊惑着、裹挟着、颠覆着……看来,世界上任何一种企图用女人的思维来了解男人或用男人的思维来理解女人的“努力”都是得不偿失的。尤其是天资不够之人,若想用“努力”来挽回失意的恋情、失败的婚姻,得到的结果往往就是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就越大,甚至会加快闹剧变悲剧的速度。
第33篇、爱情故事爱贵在寻常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工资不高,还经常倒班,十分辛苦。可只要在家,他就会做好所有的家务。每次赶上夜班,他都会事先把饭菜做好,放在微波炉里。他的妻子,从结婚后就没有买过一次菜,没有做过一顿饭,最多不过点火热一下。可她依旧心有怨怼,总是跟当时做介绍人的女友抱怨,他挣得太少了,我想买一件贵点儿的衣服都费劲,这辈子嫁了他真是亏死了!女友说你不想想人家对你多好?都是他给你惯的,越来越不懂珍惜了。
后来女友遇到他,对他说,你别总这么惯着她了,都惯坏了。他不好意思地笑:我没本事没钱,能给她的只有这些最寻常最普通的爱了。女友听了,忽然深有所悟。
女友10岁的儿子暑假去南方父亲家,回来后满怀羡慕喋喋不休地跟妈妈说起父亲家的优渥生活。然后问妈妈,你为什么不能给我像妹妹那样的生活呢?本来欢喜的妈妈顿时沉默了。单亲8年,其间辛苦原以为孩子会懂得,岂料糖衣炮弹如此厉害,一个月便摧毁了10年的岁月。妈妈想了一下说:妈妈是普通女子,能够给予你的不过人间最寻常最普通的爱。在你哭泣时会立刻把你抱起,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你,陪你游戏,伴你长大。如果你觉得这些抵不过物质金钱,妈妈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你爸爸那边。
儿子愣住了: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没有妈妈在身边,那样的生活我不再羡慕。
我就是这个妈妈,这是我亲身经历的故事。
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用千金宝马赢得心爱之人的展颜一笑;我们也遭遇不到考验生死的机会,无法演绎荡气回肠的故事。于是,在那些平淡琐碎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给予最爱的人的,不过是这人间最寻常的爱。一蔬一饭,一言一语,一寸寸光阴,是我们能够付出的最卑微也是最宝贵的爱。
当我把这些讲给女友时,她慢慢泪涌,说:姐姐,看我竟然还不如孩子。我懂了,我一定好好珍惜,这些微不足道的却是千金不换、弥足珍贵的人间寻常爱。
第34篇、爱情故事以爱情的名义爱一辈子
那天,我和老公一起在客厅里看家庭剧,我问他:“你说,我们之间还有爱情吗?”他愣了一下,说:“怎么突然问这个?”然后,他思考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吧,咱俩之间的爱情老了,早已经转化为亲情了。”
其实我十分不喜欢这种说法,什么“爱情已经转化为亲情”,在我以为,这意味着两个人都已经感觉麻木了。爱情就是爱情,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变。我在电视上见过一对老人,在金婚纪念日时,老头轻轻亲了老太太一下,老太太像少女一样羞涩的笑了。爱情就是这样,即使你和他都白发苍苍,爱情也不会老!
我气呼呼地对老公说:“以后再也不许说咱们俩之间只剩下亲情了,我要你以爱情的名义爱我,而不是以亲情的名义和我过日子!”
我话一说完,老公心领神会。他想了想说:“其实我最了解你了,到了80岁,你还是那个追求浪漫的人。我说咱们的感情转化成亲情,是说彼此之间多了默契和温暖,并不是平淡乏味了。”我说:“你说说看,你怎么以爱情的名义爱我?”他回答:“不就是时不时制造点小浪漫吗?这个我懂!”我不依不饶:“不是,我要你端正思想,清醒地认识到咱们的婚姻里是有爱情的!”
老公笑了,很认真地说:“绝对有爱情,而且爱越来越深了。你有没有觉得,现在咱俩越来越默契,经常是心有灵犀?”
我仔细想了想,的确,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知道了我发脾气的时候需要好好哄,我知道了他苦恼的时候需要给他一个安静的空间。有时候我们之间还经常发生一些有趣的事儿,比如我想吃核桃了,他刚好下班时买回来;他想吃饺子了,下班回到家热乎乎的饺子就摆在桌上。
我们事先都没打招呼,但好像都清楚对方的心思一样,有太多的默契和意外的惊喜。每当这个时候,我们都彼此相视,会心一笑。
老公接着说:“那次在饭桌上,有个人说起你们单位,还说到你了,她不知道你是我老婆,还夸你了。我听了,也不吭声,自己心里偷偷乐呢,心里甜蜜蜜的,就像恋爱的时候一样,别人一提到你,我会有心动的感觉,现在也是!”
婚姻生活中,真的不只剩下亲情,爱情依旧在,只是会被我们忽略掉。我对老公说:“那次你出差,咱们分开四天,我真的很想你,也跟恋爱的时候一样!”老公笑嘻嘻地说:“我也有这种感觉,有时你一天不着家,我心里就空落落的,像得了相思病似的。”我推了他一把,说:“去!你不是觉得咱们的爱情老了吗?”他说:“不老!永远不会老!我保证,永远以爱情的名义爱你!”
夫妻之间,即使多年相濡以沫,也不要产生以亲情的名义相守的感觉。那样的话,婚姻会陷入疲惫麻木状态中,别总说“爱情转化成亲情了”。以爱情的名义爱一辈子吧!
第35篇、爱情故事做一个懂得欢喜和感恩的女人
闺密如莲嫁了个做外交官的老公。他知性优雅,帅气多金,最主要的是对如莲好,舍得在如莲身上花钱。每次从国外回来,他都会买各种各样的名牌送给她做礼物。有如此贴心的老公,如莲自然倍感欢喜,幸福之余免不了常常在朋友面前显摆。起初,我对如莲的矫情嗤之以鼻,但时间长了,我却再也无法将她的幸福视作浮云了。心态失衡之下忍不住就将她的老公与自家老公相比,比来比去,心里就有了落差,觉得自家老公不如别人家的。
之后,带着严重的心理不平衡,我越看老公越不顺眼。与如莲的老公相比,过日子喜欢算计的老公不但抠门还不懂得体贴,极不会讨女人欢心。心里有了芥蒂,我便对老公爱搭不理。老公疑惑之下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幽幽地说:“你对我都不够好。”老公一愣,问:“为什么这么说?”
我说:“如莲过生日,人家老公不但在家给她办了个聚会,还送了她名贵的包包。你看看你,今年的生日你都没送我礼物!”
我的话一出口,老公便大喊冤枉。他辩解道:“你每次过生日,我都送你礼物,但每次都不合你的意,落你埋怨。去年你过生日,我怕我买的东西又不合你意,反而招你不高兴,就给了你钱,让你自己去买喜欢的东西。这次,我问你要什么礼物,是你自己说不要的,现在又反过来埋怨我对你不够好,我对你不够好谁对你好?”
老公的一番话让我有点理屈词穷,但我还是心有不甘地回击道:“女人的话经常是口不对心的,有时候女人说不要,不是真的不要。况且我自己给自己买礼物那算怎么回事?你给了钱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吗?”
“你们女人的心思,真是猜不透。以后拜托你有什么需要就直接说出来,不要让我猜谜了,你这样真的让我无所适从啊。唉,你怎么和我妈一样。”老公摇着头,一脸的委屈。
老公的话让我一愣。难道我真的像婆婆那样性格古怪、难以讨好吗?
我的婆婆是个善良、勤劳的老人,但她古怪的性格,令人难以捉摸。日常相处中,对她不好不行,好了也落埋怨。从困难时期过来,苦惯了节俭惯了的她,骨子里希望儿女对她好,却又无福消受,弄到最后,本来挺好的事情,却总是以不欢而散收场。
那年她过生日,老公为表孝心,送她礼物,她嫌老公乱花钱,逼着老公将礼物退了。老公过意不去请她到饭店吃饭,她边吃边唠叨,嫌饭菜贵,嫌老公花了大价钱却吃不到东西,说如果这些菜让她自己在家做,不但做的比饭店的好吃,还会省不少钱,埋怨老公不会过日子。整个生日宴,我们光听婆婆的训话了,老公则是一脸的苦相,花了钱还不落好。
有了这次的教训,第二年的母亲节,我和老公便学乖了。下班回家的时候,我们去花店为婆婆买了束花,然后又去菜场买了食材,打算回家让婆婆“露一手”,一起为婆婆庆贺。但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回家后婆婆看到这些东西,并没有如我们预期的那样欢喜,而是接过我手里的花,看了一眼就放到一边了。我在厨房忙着做菜的时候,她也没像往常一样进来帮厨,吃饭的时候,也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婆婆的反应让我心里有些忐忑,我不知道是哪里做错了又惹她不高兴了。直到之后的一天,我无意中听到她和邻居太太的对话才恍然大悟。
那天早上我下楼去上班,在楼门口,看到婆婆在和邻居太太聊天。
“你说我那儿子儿媳多不懂事,母亲节只送我一束花,那东西哪能当饭吃?尽花钱买那些没用的,有那钱给我买点实用的东西好不好!不给我买礼物倒也算了,更过分的是,还买来一大堆菜让我下厨做菜,过节了,还让我给他们做厨娘,没见过这么做儿女的……”
婆婆的话,让我倍感烦恼。我知道,老一辈的人都不喜欢讲排场,喜欢实用,在他们眼里送花还不如买礼物,买礼物还不如直接给他们送钱实惠。但要命的是,他们却不理解我们做小辈的苦心和孝心,无论儿女们送给他们什么,他们都嫌浪费。
老公的一句“你怎么和我妈一样?”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并引以为戒。为了不变成像婆婆那样的人,我决定改掉爱挑剔的毛病,以欢喜和感恩的心来看待老公对我的每一次好,不再让他觉得“讨好你,是我自讨没趣”,而是要让他知道“你的每一件好我都记在心里”。
有位婚姻专家说过:“容易幸福的女人,一定是一个懂得欢喜和感恩的女人。”仔细想想,这话很有道理。好取悦的女人,一定善于接纳别人施于她的好,并懂得表达自己对这种好的欢喜和感恩。在待人接物上,她不指望别人给她种植一片森林,但人家却心甘情愿为她种植一棵浓浓绿荫的树,让她在这片绿荫的庇护下活得幸福快乐。
第36篇、爱情故事爱一个人好难
新婚一个月的吴佳回到老家,满面的愁容。一家人一起吃过晚饭,母亲提议让吴佳陪父亲一起去公园走走。吴父70多了,患有老年痴呆症,出门必须有人陪护。
两人来到公园里,父亲有些累了,坐到了长椅上。吴佳在一旁坐下,开始大倒苦水,抱怨老公王伟的种种不是。
“爸,你知道吗?王伟睡觉喜欢打呼噜,我常常被他吵醒。”
“是吗?没什么,让他睡觉时注意调整躺卧的姿势就好了。再不行的话,你在他打呼噜时,帮他调整一下,只要让他呼吸通畅就好了。”父亲说。
“爸,王伟吃完大蒜总是忘记漱口,那满嘴的臭味能熏翻一头猪。”
“没关系,大蒜可是好东西,你提醒他经常漱口,然后等你习惯就好了。”父亲笑着说。
“唉,就知道你会这么讲,可是,他还有严重的脚气,臭死了!他婚前从来没告诉过我。”
“孩子,臭男人,臭男人,男人的脚臭一点很正常的,据说脚臭的男人身体更健康。”吴父一边说着话,一边打起盹来……
不知什么时候,父亲的左手轻轻地揉捏着吴佳右手食指的第一个关节,鼻孔里却发出轻微的鼾声,显然他已经睡熟了。
吴佳感觉怪怪的,但是又很舒服。她又想起自己老公的种种不好,长长地叹了口气,自语道:“爱一个人真的好难!”突然父亲侧了一下身子,竟然又用右手极其熟练地找到了她同一根手指的同一个关节揉捏起来。
吴佳感到很疑惑,母亲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解释道:“以前我在医院上班时,常要给病人打针,久了我右手食指的第一个关节便不听使唤了,于是你父亲就经常给我揉捏,后来就成了习惯,有时候他睡着了,都还不忘给我揉呢。”
吴佳听着母亲的话,心里有一根弦轻轻动了动。这时母亲又叹道:“佳佳,其实只要把爱变成了习惯,爱一个人很简单,动动手指就行了。”
第37篇、爱情故事有爱,就说吧
他们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发小,从晓瑾记事起,就有了玉海的存在。小时候的晓瑾是个顽皮的假小子,玉海把她当成自己的“漂亮兄弟”,他们毫无顾忌地在一起玩闹、嬉戏。
到了初中,晓瑾慢慢长大,情窦初开的她发现自己的心里不知不觉地装下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玉海。但她从来不敢表露出一丝一毫。他们仍一起上学、放学,他挨老师罚站,她悄悄送吃的给他,他追女孩,她忍着酸涩帮他传信……
初三那年,因父亲工作调动,她突然转学到一个很远的城市,他们就这样分开了。分开后的她,在繁重学业的压力下心里面还默默想念着他,她每天把对他的想念都写在信里面。两年多时间,她写了七百多封信。
女孩的羞涩与矜持,让她无论如何也鼓不起勇气寄出这些信。
再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她开始寻找他,可是他及他的家都不知所踪,他像一缕烟雾在人间蒸腾了一般。
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家人都在催促,她认为该给自己的心做一个结论了。她流着泪烧掉了那七百多封信,她要对心里的那个他告别。
然而,又是几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她强烈想要找到他,亲口告诉他藏在内心二十多年的秘密。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在哪里呢?说不定他早就结婚生子,有了自己温暖的家了……
而今,她真的找到了他,并向他倾吐心声。
无疑,她是幸运的,她凭借电视台强大的资源终于找到了苦恋了二十多年的他;更幸运的是,她现在才知道,他也是一直装她在心里,同样也是因为不敢表白,他错过了她二十多年。
当她被自己痴爱了二十多年的他轻拥入怀时,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幸好,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否则,她与他都会抱憾终生。
看着眼前的温暖与幸福,我想起一句话,那句话说:假如你今晚就要离开人间,来不及与任何人道别,那么你最遗憾没有向谁讲明什么事?你喜欢谁,你牵挂谁,你惦念谁,为什么你到现在还不肯向他(她)表白呢?
是的,我们总认为人生长得没有尽头,前路漫漫无涯际,还有多少话不能留到明天讲?
可是往往,我们错了。
当你爱恋的人,当你牵挂的人,突然某天杳如黄鹤之时,你才如梦方醒,可惜就算心已碎,泪成灰,也跨不过那道幽冥之坎,追不上那个已然飘远的身影。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梳理着你为爱分叉的心情;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装扮你被泪水打湿的样子。
我不在乎你是否注意我,我以这样默默的方式爱你一辈子。”
——表面上,似乎觉得这样可以维持一种“和谐”局面,事实上,我们的内心在翻江倒海,痛苦难挨。更可悲的是,你这样默默在乎对方一辈子,对方却浑然不知。直到你发觉自己或对方突然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已经永远覆水难收。
就像转了一辈子圆圈,最后又走到了起点,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爱我就快自首,现在正是时候。
快坦白你的感受,把孤独交给我拯救。
爱就是一个最好的理由,不要皱眉头,不要再刻意防守。”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勇敢地说了“爱”,而他(她)给你以拒绝,或给你以冷漠。这也没什么可丢脸的!你可以不卑不亢地告诉他(她):爱你,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然后,丢给他(她)几行诗: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在时光的河流里,不喜,不悲。”
当生命走到终点,你若可以安然地对自己说:此生,我爱过、恨过、哭过、笑过、痛过,我已无憾。那么,你实在是有福。
有爱,就说吧,趁着还来得及。
第38篇、爱情故事爱情需要寂寞的守候
红莲从心底瞧不起自己的男人。如果说相貌一般、身材矮小是他的先天不足,可他偏偏后天也不争气,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不会跟人侃大山,自然也就孤寂、内向。白天,他只会闷头上班挣钱,下了班也只会没完没了地给红莲和女儿做吃的,冰糖银耳粥、红枣莲子粥、排骨炖猪蹄、青瓜紫菜汤……喝得红莲和女儿满面红光。
红莲赌气天天去打牌。不管输赢,丈夫从来不责备她,只管做了饭菜等她,烧好了热水给她洗脚。红莲更瞧不起他了,一个大男人,不管怎样逼他,一点儿脾气都没有,哪有一点儿爷们儿的样子?哪怕抱在一起打一架也好啊!日子平静得让人厌烦。
没多久,红莲学会了跳舞。在舞场,很多女人都找不到人教跳舞。但总有人主动来教红莲跳舞,冲着红莲的如柳细腰、如花容颜。
常教红莲跳舞的一名舞林高手身材挺拔、长相俊秀、舞姿一流,他揽着红莲在舞池中飘动如仙,红莲与他配合默契、旋转自如,引来满场艳羡的目光。红莲的心醉了,面色红润。他就势抱住红莲,一个360度大旋转,红莲的裙裾飘飞如伞,围观者一阵惊呼,掌声动天。红莲成为这舞池的皇后。
这名高手认识了红莲后,便不再和别人跳舞,只陪着红莲跳。每当轻缓的音乐响起,红莲就靠在他的臂膀上轻轻摇晃,两人情意绵绵,貌似情人。那一刻,红莲觉得自己就是为跳舞而生的,那名高手才是自己要追寻的那个人。回到家,红莲看着丈夫给她熬的莹润的莲子粥便觉得百般的不顺眼。到了晚上,她更是不肯让丈夫睡在身边。
这天黄昏,高手避开熟人,骑着摩托车载着红莲到一个小镇约会。红莲穿一条红色舞裙,配白色的小短袖,轻盈灵动得像一朵红莲花。红莲依偎在高手的身后,把脸轻轻地贴在他的背上,真想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突然,“咚”的一声巨响,红莲从摩托车上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地面上……出了车祸。红莲挣扎着想爬起来,她想知道他怎么样了。如果他死了,自己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红莲身边有很多人在围观。恍惚中,断断续续的议论飘进了她的耳朵。
“摩托车撞在排水沟里了!男人在前面,知道得早,有心理防范摔得轻一些,后面的女人摔得狠!”
“这个女人被甩出去三四米高,从空中摔下来的,怕是内脏要受伤了。打没打120啊?”
“那个男人不让打120……他们可能不是正常夫妻。要不,哪有不怕自己媳妇落毛病的?就是挂破一点儿皮也要去做个检查的!”
红莲挣扎着睁开眼,看见高手正在不远处,那辆摩托车前轮已经严重变形,高手正试图把它推进附近人家的院子里。
红莲慢慢地动了动身子,还好,除了疼,还能动。正好,路边有出租车路过。红莲招手,艰难地坐进出租车里,回了家。
丈夫听红莲说摔倒了,急忙送红莲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所幸没有摔坏内脏,没有骨折,只是身上有多处擦伤,回家休养即可。丈夫这才如释重负。
红莲躺在床上,看着丈夫正准备为自己煲汤。莲子里有两颗没有剥皮的黑色干莲子,丈夫用尽种种办法都不能完整地将它们剥开。这时,红莲想,莲花在池中亭亭开放时,是不是也曾羡慕过清风和流水、爱恋过垂柳、喜欢过路过的俊美少年呢?一旦过了青绿时节,只剩衰颓之相,如那两颗黒而硬的干莲子,徒增悲凉。爱情也一样,只有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耐得住寂寞,才能最终拥得繁华。
第39篇、爱情故事经风雨见彩虹,“二手男人”让我好幸福
一
在认识谭晖之前,我经历过两次爱情挫折。我的初恋男友是大学时的同学,毕业后,我们的爱情也因为天各一方无疾而终。后来我和公司的一位同事相爱并谈及婚嫁,但在公司的一次例行体检中,我被查出乙肝小三阳。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退缩了。
两年后,我的病渐渐痊愈,但心灵的创伤却无法弥合。做律师的好友小菲说:“找一个离过婚的‘二手男人’吧,‘二手男人’不但有物质基础,且懂女人心,能给你很好的呵护,加上他们有过失败的婚姻教训,所以会格外珍惜第二次婚姻。像你这样对婚姻生活懵懵懂懂的女孩,嫁一个‘二手男人’会省心得多。”
“二手男人”是小菲介绍给我的。35岁的谭晖是成都一家颇具规模的家具商场的老板,由于前几年只顾打理生意,忽略了妻子,妻子因为寂寞红杏出墙,前不久刚离了婚。谭晖家境殷实,重情义,且没有不良嗜好,虽然是前妻背叛了他,但他认为是因他重事业轻家庭造成的,离婚时不仅分割给前妻一笔可观的财产,还同意4岁的女儿跟了她。
二
可能是前妻的不忠,给他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他对我有一种下意识的防范。因有过失败的婚姻教训,他不再把事业当做生活的唯一重心,专门请了一个专职的业务经理为他打理商场,腾出更多时间和我相处。但他对我们的婚姻仍缺乏足够的信心,常半开玩笑地说:“你这么年轻漂亮,喜欢你的男人一定很多,我得把你看紧点。”
不久我就发现谭晖经常翻看我的手机通话记录,还有两次我正在上网聊天,一回头看见他正满脸狐疑地盯着显示屏。我很不理解,他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也明白我不想重蹈覆辙。”我只好耐心地向他解释,但他的心仍无法踏实下来。
2007年12月的一个深夜,我接到一个女友的电话,说她失恋了,心情很不好,正在酒吧喝闷酒,让我无论如何去陪陪她。谭晖却紧紧地拉住我的手:“这么晚了,你去见谁啊?”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但他仍半信半疑地说:“别去了,我是怕你睡不好觉。”我又好气又好笑,耐着性子哄他:“相信我,很快就会回来。”就在我收拾好要出去时,他突然朝我吼道:“这样下去,这个家早晚是要散的。”他的不信任也激起了我的反感和抵触,我把门重重地关上,去了酒吧。
两个多小时后,我们从酒吧出来时,发现谭晖的车停在酒吧门口,他正朝酒吧里张望着。看到我们,他的表情有些尴尬:“我是来接你的。”朋友也许是猜到了什么,知趣地告退了。我觉得谭晖的行为对我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任他怎么哄,我也没上他的车,打出租车回到了家。那晚,我们爆发了结婚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8年3月,谭晖的前妻结婚了,要去国外度蜜月,打电话给谭晖问孩子能不能跟他住一段时间。离婚后,谭晖对女儿谭倩心怀愧疚,一直想有所补偿,自然求之不得。谭倩来后,我百般地讨好她,给她买回一大堆玩具,还主动给她洗头、洗澡。小姑娘对我却有一层隔膜,她更愿意让谭晖为她做这一切,并且要求和谭晖睡一张床。谭晖为难地说:“只好委屈你一个人睡了。”我虽然有些不满,但还是理解他的。
两天后,我花了一下午时间,专门为小谭倩做了几道她爱吃的菜,吃饭时喊了她几遍,她都只顾看电视,理都不理,我只好关掉电视机,强行把她拉到餐桌旁哄她吃饭。她不但毫不领情,还一个劲地说:“你做的菜一点也不好吃。”我忍不住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头,她就哇哇大哭起来。就在这时,谭晖回来了,谭倩扑到他怀里,抽泣着说我打了她的头。谭晖的脸阴沉得可怕,没等我解释完就重重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咆哮道:“告诉你,这孩子我自己都舍不得打一下,你是不是嫌弃她,让她在这里待不下去啊!”我没想到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会不问青红皂白冲我动手,我的泪水一下子就涌了出来:“谭晖,感谢你这一巴掌,让我终于知道了自己在你心里的位置。都是我的错,我给她腾位置还不行吗?”
两天后,谭晖捧着玫瑰来向我认错。我认真地说:“除非你把谭倩送走,我和谭倩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好好地生活。”谭晖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你们都是我最爱的人,怎么就不能亲如一家呢?为什么要逼我选择呢?”我也是一片茫然。
半个月后,谭晖的前妻度完蜜月回家,把谭倩接走了,我这才回到家。谭晖显然对我在这件事情中的表现很不满,对我有些冷淡,这让我有些担忧。我这才意识到和这个“二手男人”的婚姻,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轻松惬意。
四
祸不单行,更大的麻烦接踵而至。2008年5月,谭倩被查出患有一种罕见的血液病,住进了医院。谭晖得知这个消息后,显得异常急躁和痛苦。谭晖和我商量,他准备承担谭倩的全部医疗费,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同意。接着他又提出,他要一直守在医院里照顾和安抚谭倩,直至她康复。那些日子他除了每天往家里打两个电话,简单地关照几句外,连家都没回过。我虽然能理解他的心情,但这样被他轻视和冷落,我心里仍是很难受。
主治医生说,要治好谭倩的病,只有走骨髓移植这条路,但一时很难找到与之相匹配的骨髓源。医生建议谭晖和他前妻再生一个孩子(医生并不知道谭晖已离异),将来可让这个孩子为谭倩提供骨髓,这在医学界是有先例的。但谭晖的前妻几年前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失去了生育能力,他们只剩下试管婴儿这条路了,而且只能借腹生子。谭晖首先想到的便是我,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不可能用自己的身体去孕育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的孩子,或者说我受不了他为了谭倩这样无限度地牺牲我的利益。谭晖幽怨地说:“我们是夫妻啊,连你都不肯帮我,太让我失望了。”大半个月后,谭倩的病情突然恶化,经过全力抢救,她才逃过一劫。走投无路的谭晖又向我提起借腹生子一事,我自然不会答应。他望着我很久,长叹了一声:“我们离婚吧!”
那天深夜,我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谭晖正坐在床边,呆呆地凝望着我,眼里浸满着泪水。谭晖哽咽着扭过脸,轻声说:“燕子,我真想和你白头到老啊!当我坐在你身边看着你时,我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和谭倩,我谁也不愿失去。”才短短一个多月,看上去他竟是那样的沧桑,头上也冒出了许多白发,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心疼,转念之间我决定向他妥协。“如果救不了谭倩,你会痛苦一生,我也没有幸福可言,我愿意孕育你和前妻的孩子。”谭晖紧紧地抱着我,泪水长流。
五
就在我们做好准备即将照计划进行的时候,好消息传来了,在陕西汉中找到了与谭倩骨髓相匹配的提供者。谭晖欣喜若狂,当即表示要飞赴陕西,但谭倩不让他走,我对他说:“还是我去吧,我保证安全把人接到成都。”两天后,谭晖和前妻的家人一起来机场迎接我们,谭晖动情地拥抱了我。
不久,谭倩就做了骨髓移植手术。在医生向我们宣告谭倩手术成功的那天,谭晖请我到外面吃饭。他举起酒杯,真挚地说:“燕子,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是你拯救了女儿的生命,也拯救了我们的婚姻,谢谢你,我要用未来的几十年,慢慢地回报你。”那晚,我们一次又一次深情地缠绵在一起。慢慢地谭倩接受了我,和我相处得很融洽,谭晖再也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
接下来,我又开始着手解决他的另一个离婚后遗症,那就是他对我正常社交的干涉。我认为首先应该让他介入到我的圈子里来。于是,我对他软磨硬泡,让他陪我参加了几次朋友聚会。他不会玩保龄球,不会使用电脑,我就耐心地教他。渐渐地,他也喜欢上了这些休闲方式。每次出去玩,不用我动员就会热烈响应。时间一久,谭晖和我的那些男女朋友们也成了好朋友,自然也就不再担心我和他们会“出事”了!
有一天,谭晖非常认真地问我:“这样的生活,你是不是觉得委屈?”我笑着说:“这世上哪有唾手可得的美满婚姻,这或许就是嫁给‘二手男人’的代价吧。不过我觉得很值,因为我现在很快乐,很幸福。”
第40篇、爱情故事宝贝别流泪
二战前,英国伦敦有一位漂亮姑娘叫迈克丝。有一个小伙子叫克鲁斯,他因为贫穷,不能像有钱男人那样,给迈克丝送这送那。他表达爱慕的方式很独特,每天在迈克丝经过的路口等着,迈克丝一到,他就跟在她身后,吹口哨给她听。他每次都吹同一支曲子,吹得婉转优美,悦耳动听,此前迈克丝从没听过这支曲子。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曲名,克鲁斯告诉她,这是他自己编的曲子,叫《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终于用美妙的口哨声打动了迈克丝的芳心,两人相爱了,迈克丝也学会了吹这支曲子。不久,二战爆发,克鲁斯应征入伍,上了前线。迈克丝日夜思念着心上人,每天都上教堂祈祷,求上帝保佑心上人平安回来。可半年后传来坏消息:克鲁斯所在的部队吃了败仗,几乎全军覆没,克鲁斯在战场上失踪,生死未卜。迈克丝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病倒了,住院期间,有位名叫斯汀蒂的年轻护士对她悉心照顾,她将自己跟克鲁斯的爱情故事讲给斯汀蒂听,斯汀蒂被深深感动了。迈克丝还教斯汀蒂吹那支《宝贝别流泪》。
迈克丝出院后,每月都到军人出没的车站、码头或者酒吧寻找克鲁斯,她嘴里吹着那支《宝贝别流泪》,她相信她的克鲁斯不会死,克鲁斯只要一听见她的口哨声,就会出现在她面前。很多士兵都认识了这位吹口哨的年轻姑娘,并热心地帮她打听克鲁斯的下落,但遗憾的是,克鲁斯一直杳无音讯。
这天,下着雨,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迈克丝突然在街上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克鲁斯!没错,就是她的克鲁斯!迈克丝血往上涌,呼吸几乎都停止了,可克鲁斯为什么不来找她呢?她再一瞧,克鲁斯两只胳膊全没了,袖筒空空荡荡的。她顿时明白了:克鲁斯是因为残疾了,怕拖累她,所以避而不见,顿时,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
迈克丝充满深情地喊道:“克鲁斯!”可克鲁斯已经穿过了马路。迈克丝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正巧一辆卡车急驰而至,将她撞倒在地。她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重不治而亡。临终前,她才知道那人不是她心爱的克鲁斯。她求赶来看望她的斯汀蒂一定帮她找到克鲁斯,告诉他,今生今世她做不成他的妻子,下辈子她一定嫁给他。斯汀蒂含泪答应了。
不久,士兵们出没的场所又出现了一个吹口哨的女人,她就是斯汀蒂。
一次,有位军官听到斯汀蒂的口哨后,问她:“你吹的曲子是不是《宝贝别流泪》?”斯汀蒂眼睛一亮:“没错,您以前听到过吗?”“是的。”军官告诉她,他指挥的部队在一次战役中救了几名被德国人围困的英军士兵,其中有一名下士叫克鲁斯,后来克鲁斯他们加入到他的部队里作战。战斗间隙,他听克鲁斯吹过这支动听的曲子。
斯汀蒂激动地跳了起来:“那后来呢?”
“那一仗打得非常激烈、残酷,我的部队被打得七零八落,我自己也受了伤,昏过去了,等醒过来时,我已经躺在了战地医院,就再也不知道克鲁斯的下落了。唉,可怕的战争!”
斯汀蒂非常沮丧,但她坚信:只要克鲁斯还活在世上,就一定能找到他,完成迈克丝的遗愿。
几个月后,斯汀蒂所在的医院要抽调一部分医务人员,前往法国前线。她头一个报名,她希望能找到克鲁斯。她很快如愿以偿,来到了法国一家战地医院,投入到紧张的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忙碌之余,她找伤兵们打听克鲁斯的下落,并一次次深情地吹起口哨。一天,医院进来一名头部受伤的上士,他一直昏迷不醒,据送他来的英军士兵讲,他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战俘营逃出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在的部队等情况。
几天后,这名上士终于苏醒了,但头部、脸和眼睛仍被绷带绑着。他的情绪十分低落,动不动就发脾气、找茬儿,拒绝医护人员的治疗。这一天,当他听到斯汀蒂吹的口哨声,身子突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一动不动,失声问道:“迈克丝,你是迈克丝吗?”斯汀蒂断定他就是克鲁斯,一时激动不已,她决定暂时冒充迈克丝,因为克鲁斯可能承受不住迈克丝已死的打击,她流着泪走到克鲁斯跟前,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唤道:“克鲁斯,是你吗?我是迈克丝!”
两人非常激动,紧紧拥抱在一起,最后情不自禁地一起吹起了那支《宝贝别流泪》。优美的口哨声在病房内回荡,几乎所有的伤员和医护人员都停下手中的活儿,认真聆听着。这一刻,大家都忘记了那该死的战争,心中充满了温馨和浪漫的感觉。
爱情的力量是无可匹敌的,心爱的女人意外地出现在身边,使克鲁斯乖乖地配合大夫的治疗,他的伤势慢慢好起来,不久就可以重见光明。可斯汀蒂却一天天忧郁起来:克鲁斯深爱着迈克丝,当他的眼睛痊愈后,发现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心上人时,他的精神会不会崩溃?
第41篇、爱情故事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
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有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悉,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顿。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疏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的,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了什么不见,一转身,他早已随手举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了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也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燃红的面颊。
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偶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钩般深浓,所有的标量都已完成,就连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已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划,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忽然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1995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多钟,她被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确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顿时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辞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烙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致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要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夜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
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只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第42篇、爱情故事我爱你,再见
1
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43篇、爱情故事三十元的秘密
她从男人家出来已经是清晨了,忘了多少个这样微亮的光,伴着她走出那小巷子。记得每次离开男人家的心情,都像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一样。
尽管心里明白,但她必须承认有时孤寂的感受是需要跟人分享的。
那天的清晨她像往常一样叫了一部全台湾都一样单调的黄色计程车。坐上车,司机开始用一种熟悉的司机腔滔滔不绝地说着:“台北只有在这个时候是还可以忍受的,空气清新、交通顺畅……”
她望着窗外,脑子里全是刚刚两个人的画面,两个人说的话。司机的微言大义只是嘈杂的衬底。她根本不在乎台北怎么样,白天怎么样,半夜怎么样。她的心神都还在男人家。但她知道,她是一个懂事的女生。而适时的离开,也是一个懂事的女生必要的才能。
司机先生似乎发现自己的话题没有引起任何反应。但他显然认为这个时段有人可以讲话是神圣的权益,于是他改变话题,把焦点转到女生身上。
“小姐你是刚起床吗?——还是根本还没睡?”没反应。司机锲而不舍。
“你是学生还是已经上班了?”
“哎哟!干吗那么酷呀?不理人啊?”女生笑笑还是没说话。女生心里其实在想着,为什么一个陌生人有时比一个朋友还关心自己?
司机看女生坚持不开口,搬出他的压箱激将法。
“你这么酷,男朋友一定很难搞定你喔!”
“你——应该有男朋友喔!”
女生看了看照后镜终于决定点了点头。起码这个话题跟她的私密心情不谋而合。司机眼看战术成功,继续追问——
“那你一定很爱他喔?!”
“他一定很帅吧?”
“你们结婚吗?”这样问就太直白了。不理。
目的地终于到了。司机回头说:“小姐,七十!”
女生突然开口了:“我有一个男朋友,我很爱他。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嫁给他。”
然后她给了司机一百元:“不用找了。”司机狐疑地看着她下了车,关上了门。
她站在路边看着车缓缓地离去,脸上出现了一丝奇怪的笑容。她花了三十元说出了她一直不敢也没机会说出的话。一辆黄色的计程车,一个操着标准司机腔的司机,带走了她天大的秘密,她的秘密心事。
今天开始得很不一样,女生这样想着……
第44篇、爱情故事你给的爱情够熟
恋爱就是一场比赛,有人总能幸运地成为别人的种子选手,有人总是坐在场边椅子上当候补队员,但这种状况不是永远。
你的大名是怨妇吧
际大酒店的VIP包厢里,林介绍,“青青,我的女友,她是今天的寿星公,感谢诸位给面子赏光。”他笑容可掬地说。
青青,肤白肉嫩,笑起来露出细碎的白牙,C罩杯衬托出的乳沟在大V领毛衣下荡漾着一片春色,成熟又风情万种。林像个傻瓜一般地看着她,眼神痴痴的。
原来今晚林主动打电话约我唱KTV,竟是让我为她捧场。嫉妒不由分说地窜进了我的心里,我狠狠地瞪了林一眼。
30岁的林大我3岁,相貌俊朗,一派熟男的优雅风格,半年前成为我公司的供货商后,我就锁定他为我的恋爱目标。
“我喜欢熟女,不喜欢青涩的女子,对不起。”在我第二次主动约他吃晚饭时,他说。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熟女?”
林的双眼眯成一条线,说:“一看就知道。”
切,一个女人熟不熟,怎么能一看就知道?我不明白,虽然林笑着不肯说,但我仍然义无反顾地爱慕他。
没想到,今晚林竟然真的带了一个“熟”女来,真是可恨!我转过头对坐在我左侧的一个男子说:“林这个家伙,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动作太快了吧!”
“我可不知道,不过,我猜,你喜欢他,对吧?”男子吃吃地笑说。
“请问先生的大名是不是八公呵?”我生气,瞄了他一眼,嘲讽地说。八公是我们广东人形容爱管闲事的男人的外号。
“我叫沈嘉,林的表弟,不是八公,你的大名是怨妇吧?”男子殷勤地递给我一杯柠檬汁,笑说。
我的心一跳,认真看了他几眼。青涩的一张脸,一看就知道是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生男”。既然是林的亲属,不好得罪他,还得靠他为我在林面前说几句好话呢!我暗想。但我坚决不能被“生男”拿来开涮。我故意身子一歪,手里的那杯柠檬汁全倾倒在了他的衬衫上。“你长眼睛好不好?”他手忙脚乱地跳起来,一迭声地嚷。
我哈哈地笑了,沈嘉气鼓鼓地重又坐在我的左侧。
唱了大半晚,凌晨1时,聚会终于圆满结束,林和青青上了一辆的士,临走前,看也没看我一眼。
春暖乍冷的风从马路那端疾跑过这端,行人稀少,街灯寂寂地亮着,我看着那部的士消失在街拐角,心像一块被盛夏捂热的石头,在冷冷的风里散发着炙热的温度,留了温吞吞的暖意在眼眶里。
沈嘉递上一张纸巾,说:“至于嘛?不是还有我吗?要不,你付的士费,我送你回家?”
我冲沈嘉大吼:“送就送嘛,我付钱又有什么了不起。”
他叫我阿姨
青青生日晚会后的第二天,沈嘉给我打电话,让我请他到一家新开的风味馆吃晚饭。“昨晚你把我的衬衫弄脏了,那可是Burberry衬衫,今晚你得请我吃晚饭陪罪,否则,你得赔我一件。”沈嘉说。
切!岂有此理,不就是想和我约会吗?这点小伎俩我还看不出呵?我哈哈地笑,又想,说实话,自从和林耗上后,已经有许久没有男人约会过我了,既然沈嘉送上门来,我何乐而不为?
晚饭吃到一半,我知道沈嘉今年24岁时,我说:“沈嘉,你主动坦白你的年龄,是否想说明什么?”
沈嘉嘿嘿地笑了笑,面露难为情,欲言又止。
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呵!我摇摇头,说:“哎,可惜我已27岁了,凡是年龄比我小的男人,一律不在我的恋爱目标之内。”
“恋人之间最佳的年龄差距是3—5岁,女大三抱金砖,别告诉我这么老的话你没听过。”沈嘉边比划边说,眉间眼角处,有高傲和坚定唿嗖而过。有一刹那我愣了神,但很快清醒过来:比起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林来说,沈嘉不是我的那棵菜。
良心未泯的我嘿嘿地笑,“我只喜欢成熟男人,对毛头小弟弟不感冒的,沈嘉弟弟,咱俩缘分浅哪!”
沈嘉一脸促狭地说:“巧姨,没关系,我们可以做一对忘年交。”
我愣了愣,才明白被他开涮了,生气地翻了翻白眼,沈嘉在一旁笑得筷子从手里落在了地上。
当然,这一次晚饭,我以让他免费搭乘出租车回家为由不付账,沈嘉一脸委屈地买了单,但他的眼角眉梢全是笑意。我知道,他以为可以借此接近我,殊不知,我是借接近他,好更加了解掌握林的一切思想动态!
爱情排行榜
我交给沈嘉一个任务,让他去调查青青。
沈嘉不屑地看我一眼,“凭什么要去?”
我说:“凭我喜欢林N多个日子!”
沈嘉翻翻白眼,问:“凭什么要我去?”这下我真急了,大吼:“凭你喜欢我!”话音刚落,我意识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赶忙伸手捂嘴。
沈嘉有片刻没有说话,随即,他嘿嘿地笑了起来,“原来你知道我喜欢你,好吧,我就为你服务一次,以便勇夺你的芳心吧!”
我白了他一眼,说夺你个头,你帮我夺回林的心才对。他哈哈地笑,一挥手,走了。第二天晚上,沈嘉汇报:陈青青,29岁,曾谈过两次恋爱,是林的大学同学,刚从加拿大留学归来,目前是某大型投资公司经理,也是林爱情排行榜中的第一位,林已下定决心要把她追到手,务必永结秦晋之好。
我倒抽一口冷气,心立即像被人拧成了一团,阵阵发疼。
“一对熟男熟女,有才有貌,我觉得他们挺配的,你就别瞎搀和了。”沈嘉又说。
我的心被拧得更加疼了,“什么叫瞎搀和?哼,林在我的爱情排行榜中也是第一位!”
林不就是嫌我不够“熟”嘛。我虽没有陈青青的C罩杯,但我有一颗火热的心,就不怕你不被熔化。于是,我给林发手机短信和伊妹儿,内容全是关于青春活泼、主动示爱的女孩子与熟男相处愉快的故事和漫画。林起初总是简短地回“哈哈、呵呵”几个字,3天后,他不回复了。我正奇怪着,第四天下午,沈嘉找我,递我一个包裹,说是林送我的。
是一套丰胸仪。我还没来得及发飚,沈嘉早已笑得直颤抖地说:“原来他嫌你的胸不如青青的大。”
我把丰胸仪连同包装盒使劲摔在地上,“欺负人!A罩杯又怎么了?挤一挤也能见乳沟!”我气愤地嚷嚷。
如果一个男人如此羞辱你,你还会爱慕他么?我迅速把林从我的爱情排行榜中踢了出去,并义正词严地让沈嘉转告林:“祝他和他的C罩杯熟女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沈嘉瞥了我一眼,“真的就这样松手了?看来你对爱情不够专一嘛!”
一口怒气没消,一口怒气又起,“我浪费了半年大好青春,原来他一直不喜欢我的理由是因为我是平胸,却骗我说我不够熟,害我浪费了半年大好青春,我还专一个屁呵!”
我一脚朝沈嘉踢去,转身就跑,眼泪却哗哗地流了下来。
你给的爱情够熟吗
“恋爱就是一场比赛,有人总能幸运地成为别人的种子选手,有人总是坐在场边椅子上当候补队员,但这种状况不是永远。”沈嘉在短信中说。
我嗤之以鼻,一连三天不愿意见到他,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谁让他成了林的帮凶。第四天晚上,沈嘉来找我,“丁冬、丁冬”地按我的门铃,还大着嗓门喊:“巧姨,开门,我带好吃的东西来了。”
我没理他,他继续喊,继续“丁冬、丁冬”地按门铃。
这不是扰民吗?!我无所谓,但第二天邻居们的闲言碎语肯定传遍整个小区。我按捺不住,开门,气呼呼说,“把好吃的东西给我,你滚!”
沈嘉进来,说他就是好吃的东西,说完,一脸笑嘻嘻的。
好吧,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咕哝着:“我不吃生东西!我只吃熟男!你一看就是生男!”
沈嘉摇头,说:“一个男人熟不熟,你怎能一看就知道?”我有些发呆,他说的,多么像当初林说我时,我心里的想法。“难道你想要一个只会和你上床,但不能和你谈心、不爱你的男人?”他又说。
我顿时蔫了。他说的没错,我以前的两个男友,清一色全是只会上床不能谈心的男人,没有心的男女关系,而不够相爱,便没有足够的体谅和心情继续交往。于是,我和他们,总是在床上开始,在床上厌倦,我的爱情总是没有相依为命和患得患失的深情暖味。
“我喜欢你,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快乐,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沈嘉深情地说。我摸了摸脸蛋,有些发烧,有一种甜蜜如水漫上心来,但我仍咕哝着说:“可是,你又不是熟男,你给我的爱情够熟吗?”
话音刚落,沈嘉一把搂我入怀:“生男终会变成熟男,给我时间,我会变成一个你想要的熟男的。”
像被一床温暖的被子拥住,只穿睡衣的我,在沈嘉紧紧的怀抱中,真的感觉很温暖。哎,还能说什么呢?或许,给沈嘉一些时间,他给我的爱情会情浓够熟吧?
于是,在这个暖暖的春夜里,我没有挣脱沈嘉的怀抱,我们俩人相拥着,幸福地听着彼此的心跳。
第45篇、爱情故事半圈蚊香
那天,只是为了一件琐事,玲子跟丈夫吵得天翻地覆,丈夫摔门就走。
玲子觉得很委屈。这三年来,她扮演着一个贤惠妻子的角色。可是,丈夫又给过自己什么呢?玲子右手的无名指上,戴的仍旧是一枚廉价的玻璃婚戒,连这套简陋的婚房,也是租的。玲子恨恨地想:“算了,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凌晨三点,玲子被嗡嗡的蚊子吵醒。原来,桌上的那圈蚊香烧没了。玲子有点奇怪,难道是今晚风太大?这个夏天,每夜都是丈夫点一圈蚊香,然后安稳地睡到天亮。玲子下意识地在床头摸索,居然找到了半圈蚊香。
玲子翻出蚊香盒,盒子里还剩半圈蚊香,断痕恰好与床头的半圈吻合。玲子顿时泪流满面,她终于明白:一圈蚊香点不到天亮, 是他,每晚悄悄在半夜起床,及时地又点了半圈。
这时,丈夫回来了,玲子扑进他的怀里,幸福地哭道:“从今往后,让我来点那半圈蚊香!”
第46篇、爱情故事感人微小说
父亲节到了,知道父亲西装穿了好些年,都快比我年龄大了,于是去商场花800元给他买了一套名牌西装,担心父亲责怪谎称商场促销200元买的,下午父亲拉着我诡秘地说:“儿子,商场还促销不?西装400元被隔壁李大爷死乞白赖买走了。”看着父亲一脸得意,我苦笑着不知说什么好。@郭景超V
小男孩每天走到楼下时,都会抬头看看,妈妈总会在阳台上微笑看他去上学,晚上回家,阳台的灯总亮着,妈妈说有灯就不怕黑。可那次事故后,阳台上再没有妈妈身影…那天,男孩回来,他不再习惯性抬头,只想快步回家,却在楼前呆住了,他看见,全楼阳台的灯都开着,亮成一片温暖…@欧阳仲谦 子怀揣四万块冲进病房,对弥留的老父激动地大喊:“爸!我终于借到钱了!你可以动手术了!!”父亲嘴唇濡动。儿子问:“妈,爸在说什么?咱快叫医生啊!”母逼近丈夫脸颊,倾听片刻,对儿子泣道,“你爸想求你个事。你小时候他常抱你,现在他要走了,你能不能抱一抱他?” 转 城外五十里,萧晴盯着萧朗:”你背叛了家族,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随后一箭射中胸膛。晴吐血倒地。朗:大人,萧家最后一条人命已除。三天后,朗站在刑场上。仰望着天道:爹,此仇以报,大哥安好。我来了。人群内有一人已站立良久,手握着碎玉玦在流血。两颊留下泪迹。@皮卡丘54 她抬手指着前方说:老公,我想住这里。都说买这里的房子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他说:别,十年内肯定不会买。她说:我已经存了买一平米的钱了。他蹲下身,抚摸着她花白的头发说:我知道你担心医药费,可是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让你好好活下去。我想和你一起,看着咱们孙女上大学。@ayawawa 深秋,我埋下了一颗种子。妈妈看见告诉我:反季节,种子不会发芽。入冬后,我渐渐淡忘了种子。直到春天,妈妈催我去淋水。一株嫩绿的幼苗正冲我微笑,望着身边的妈妈,我哭了。她不知道那种子是从煮熟的玉米掰下来,根本不会发芽。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母爱正是如此,愈深愈无声。 我前世是吸血鬼,轮回中又遇见你,于是一直跟踪你.可是当那辆失控的卡车向你疾驰而来的时候,情急之下我只好再次吻入你脖颈,吸入你鲜血,以此换取你注意.“啪”的一声,我倒在血泊中,你停下来看着我的尸体,短短几秒的时间差,你躲过了被卡车撞倒的厄运.“讨厌的蚊子,却救了我的命.”@老果微小说 这条大街尽头住着一疯子,他夫人过世后就一直闭门不出。来福凑近新搬来的邻居耳边:“据说在做机器人呢。”“哦?”“不知怎么就死了,过了几天才被发现,屋里就剩一堆废料,哪有什么机器人,作孽哦。”“哦。”她忽然有种莫名的悲伤,转过头,眼角缓缓滑落一滴机油。 上街买菜,她不留神摔倒了。路人聚拢而不敢上前,她大喊:是我自己摔的!与别人无关!人们冲上前把她抬到医院。花了一大笔钱,所幸保住了腿。你当时何不赖上一个人?好歹要回点医疗费啊!她笑笑:我台上演了半辈子戏,台下不想再演了,感谢好心人帮助,让我能重返舞台!@正版无字仓颉 他冲进去时,越狱犯一家正在为孩子过生日。孩子先看见他,欢叫:叔叔,这是送给我的吗?他一愣,瞄了眼手中枪,旋即答:对,送你的礼物。不过,子弹被我忘在商店了,我这就去拿!他安排好队友门外守候,自己飞奔到超市,买了把仿真玩具枪……越狱惯犯再没有作过案。@正版无字仓颉第47篇、爱情故事我要的是你!你懂吗?
女:我身材不好。男:我要的不是模特!女∶我长得不算漂亮。男:我要的不是仙女!女:我不会煮饭。男:我要的不是厨师!女:我学历不拔尖。男:我要的不是才女!女:我不温柔。男:我要的不是侍女!女:那……你要的是什么啊? 男:我要的是你!你懂吗?
第48篇、爱情故事我们的宝宝叫什么
三年了,分手这么久后,突然很想念他。
打开QQ查找联系人,输入那个久违了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QQ号。
一个验证加友的问题:我的小宝宝叫什么。
她愣了,她试了自己所有的名字可能的写法,都不对。
她想他也许结婚了吧。
第二天她又尝试一次,这一次她对了。
当年,他们共同取的孩子的名字。
第49篇、爱情故事曾经躲在被窝里听你的电话
咖啡的热气凝成花朵的形状,恍惚间,看到粉红色的小花落得满地都是。才回首,已是深秋。
很久以前,还不懂得说爱的时候。男孩和女孩一起去图书馆,男孩在体育课后给女孩递上一杯水,女孩冬天躲在被窝里听男孩的电话。
校园里种了几棵樱花树,刚刚发出嫩芽,不知何时才能灿烂。男孩在心中暗暗发誓,要带女孩看最美的樱花。
花开了,可是女孩的身边又多了一个人。男孩独自站在满树的樱花下出神,仿佛看到了一起走过的风景,像是被风吹散了一般,再也回不来了。原来真的只是朋友,可是,男孩知道,自己会站在原地,风再大,自己也不会走。
樱花只开一季,就连落的时候也灿烂动人。第一场春雨后,花瓣落得一地都是,男孩知道,它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美丽的事物大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男孩和女孩还是要好的朋友,只是女孩看不懂男孩的心事,她发觉男孩变得沉默寡言。他们还是一起去图书馆,月底的时候女孩心安理得地使用男孩的饭卡,偶尔出去逛书店、看电影,男孩看着女孩专注的神情,笑得有点难过。
高考转眼就结束了。青春一点一点流过,留下不敢说的那个字,不敢看的那片美景,不敢摘的那朵花。报志愿时,男孩执意不和女孩报在一个城市。
飞机场,蓝天白云,男孩要走了。女孩拉着男孩的行李箱哭泣,不知何时再见。男孩轻拍女孩的肩,什么也没说。他想,能做的,他都做好了。
飞机起飞了,带走整整三年的眷恋。男孩终究没带女孩去看樱花。
很快,女孩也要走了,去另一座城市。看看送行的人,似乎少了点什么。男友交给她一封信,让她上飞机后打开。
飞机起飞,她打开信,看到的是男孩写给她男友的信。男孩说,我要走了,三年的心事,最终不敢说出口。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她胆小,怕冷,身体也不太好。我没有实现的誓言,你要代我完成。对这个城市,这段往事,我没有留恋。明年的春天,记得带她去看樱花。
女孩握着薄薄的信纸,发现那段感情原来那么重。三年的时间,自己了解了男孩多少,又为男孩付出了多少。总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却不曾想过男孩的奢望。樱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可是有些人有些事,注定只是回忆,没有重来的可能。
后来,女孩收到男友的信。他说想让女孩自己做出选择。
春暖花开,女孩一个人回到曾经的校园。樱花开得很灿烂。淡淡的回忆起那段青春,并没有太多的伤感,樱花开过就好。年少的感情像是柔弱的樱花,美丽却难有完满的结局。可是若干年后,那份最纯真最执著的爱还会留在心中,散发婉转的香。
第50篇、爱情故事爱到心碎
故事会故事:爱到心碎
有一种酸楚的感觉我们喜欢把它叫痛到颓废。曾经的花样年华里有诸多青春梦想的积累,曾经的热恋季节里有太多的心灵交汇。而今天的生活里谁会令你继续迷醉?你又会想到了谁?
今天我做梦又梦到她了,我承认我还是那么的喜欢她。永远有多远?或许我一辈子也不知道。当得知她已经找了男朋友了时候,我不知道我的心情是何种的复杂。或许我至今还没有长大,也不懂得分开后的潇洒。
第一次,我见她的时候,她给我的感觉她很活泼、可爱。她爱笑,笑的时候很无邪、很天真、很美丽。我疯狂似的爱塔塔Nano上了她。而且是那种深深的爱。她坦然接受了我的爱。也是由于我在文学上还稍有些作为,所以,在那个季节里我们有了“才子佳人“的雅称!
我爱写作,爱的似于疯狂。我上课的时间常常被写小说的时间所代替。我想当作家,这是我从小的梦想,我是个很忧郁的男孩子,经常莫名其妙的忧伤。没有一点的男人气概。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一点。或许我天生就是这样的吧。在学校的时候我经常写些稿子投到广播站,让它播放我的写的一些东西塔塔Nano。大多数都是关于自己的爱的梦。我会动不动的引的大家哭泣。就连我们宿舍的男同学也常被我写的文章感动的落泪。他们都坚信我会在这条路上走下去。而且我的身边又多了个她,她让我认识了世界的美丽与魅力。所以那时,我认为初恋是幸福的。
依稀记得她爱笑。笑的时候很可爱。她的笑能让我忘记烦恼。忘记忧愁。我爱抽烟。喜欢香烟的味道。可她却很厌烦我抽烟。每次她会嘟起她那调皮的小嘴,对我说:“再吸烟,我不理你了。“我总是笑着望着她,然后不语,只是紧紧的抱住她,然后轻轻的拥入怀中。仿佛这一刻的幸福已经铭记了我的一生。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的,也是多彩的,因为有了她的陪伴,所以我的生活可以多加上一个修饰词那就是最丰富,最多彩。就是这样我们相爱了三年。三年里的每一天我都认为天空是蓝色的。因为我可以每天看到蓝天下她那纯真的笑容,纯真的就像那空中的一抹白云,圣洁没有瑕疵。三年里我总是认为她是属于我自己的,而且是永远的属于我的。我就是这样的坚信着。
第51篇、爱情故事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
男人失业了,他没有告诉女人。他仍然按时出门和回家。他编造一些故事欺骗女人,说新来的主任挺和蔼的,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的……女人掐着他的耳朵笑着说:你小心点。说这话时他正往外走,女人拉住他,帮他整理衬衣的领口。
男人夹了公文包,挤上公交车,三站后下车。他在公园的长椅上一直坐到傍晚,然后换上一副笑脸回家。男人这样坚持了5天。
5天以后,他在一家很小的水泥厂找一了一份短工。那里环境恶劣,飘扬的粉尘让他的喉咙总是发干。劳动强度很大,干活的时候他累得满身是汗。
下班了,男人在工厂里的澡堂匆匆洗个澡,再换上笔挺的西装,扮一身轻盈回家。
饭桌上,女人问他工作顺心吗?他说:顺心,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漂亮的。女人嗔怒,却给男人夹了一筷子木耳。
女人又说:水热了,要洗澡吗?
男人说:洗过了,和同事们洗完桑拿回来的。女人轻轻哼着歌,开始收拾碗碟。男人心想好险,差一点被识破。
男人在那个水泥厂干了20多天。一天晚饭后,女人突然说:你别在那个公司上班了,我知道一个公司在招聘,所有要求你都符合,明天去试试吧!
男人心里一陈狂喜,却说:为什么要换呢?
女人说:换个环境不好吗?
于是,第二天男人去应聘,结果被顺利录取。
晚上女人烧了很多菜,男人喝了很多酒。他知道这一切其实瞒不过女人的。或许从去水泥厂上班那天,或许从他丢掉工作那天,女人就知道了真相。他可以编造故事骗女人,但却无法让心细的女人相信。
其实,当一个人深爱着对方时,有什么事能瞒过去呢?男人回想这二十多天来每天饭桌上都有一盘木耳炒蛋,木耳可以清肺,粉尘飞扬中的男人需要一盘木耳炒蛋。还有,这些日子里女人不再缠阗他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因为他是那样疲惫。现在,男人完全相信女人早就知晓了自己的秘密,并一直默默地为他做着事。
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突然失业,变得一文不名,这是一个秘密。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她必须忍着痛,缄默不语。男人站在阳台看城市的夜景,一滴眼泪消然落下。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作缄默不语。
第52篇、爱情故事爱就不该放弃
“我想,我们努力的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开玩笑吧”她的声音开始颤抖。
我无力的摇了摇头,而后又点了点,“我希望你明白,我不能全心爱你,我很累,你知道吗”
“为~为什么?刚才还好好的……”我已清楚的看见了她的眼泪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给我个理由好吗?”她猛的抬起头,含泪的双眸压迫着我,使我不敢注视她
“恩这个..我觉得我不想再骗你了,我觉得我不爱你,我怕越到后来,我就越难受,我也不希望你受到伤害,我不能这么对你……”我显然也很激动。
“那你就能这样对我?你这样就不伤害我?你难受?难受当初为什么要接受我?”
“这个……….”被她一连串的问题问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说真的,我也不想说,真的不想说,无论我说什么,只能是对她更大的伤害,所以,我选择了沉默……
她走了,就这样流着泪走了,走时只留下一句:不管以后我遇到什么样的男朋友,我都不会象这次一样付出我的全部,你们都是一样的,……我恨你!
10月1日,又是一个应该让我永远都记得的日子,我一个人站在20路终点站,看着手挽手走在一起的情侣,心里有种感觉。“我到底在做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接二连三的伤害她们……”
2年前,我20岁,在一所名声还不错的职校读书,显然已经消除了没有考进高中的阴影的我过的还不错,身为班干部,整天忙于班级的工作,很少去想什么感情的事情,可是,却又偏偏让我陷入其中。
那是我们班的班花(至少我和我的几个朋友是这么想的),不知是什么原因,她竟然和我同桌,要知道,当时是很少有男女生同桌的,面对男同学门羡慕的眼光,我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为什么老师要让她和我坐”我有时也会自言自语。
她真的很漂亮,上课时,我的思想总是会被她给带过去,我不想看,但又偏偏控制不住,那时我才突然领悟到异性相吸的强大能量。“这毕竟是科学真理,我也没法改变”我常想。她好象也被我吸引,虽然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接受我(我长的也不帅,身材也算不上标准),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这或许就是日久生情。
往后的日子,我们很快乐,我的状态也特别的好,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也在校艺术节上获得歌唱一等奖。同学们都说我们是被爱给催化的,我也欣然接受。我真的很怀念那些日子,说实在的,我觉得爱在某些时候的确是种催化剂,能让人焕发斗志,正如有些人为了爱而改变了一生。
可是,生活往往不会都那么如意,就象港台片里拍的一样,总有些事情会发生……
随着她在学校的崭露头脚,她的追求者也就越来越多,有长的很帅的,有才华横溢的,有很有钱的,还有在外面混的.这无形中给了这些每样都差一点的我很大的压力,虽然我知道,她最爱的还是我,可是,我仍然难以解开心中的结,太完美的女孩总是难以让人接近,更谈不上相处了,相比较自己,就显得非常平庸,或许我真的和她不配…….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都要毕业了。一天,她对我说:“你说我们要不要去一个地方工作?”“不要吧,在一起上班不太好”我考虑后说,突然,我愣住了,我感到我这一年来有多么的痛苦,在学校我们每天都坐同一张桌子都这样,要是到了社会上而且还不能时时刻刻在一起,那样的话………..我都不敢保证今后会发生什么,毕竟我还是太小,我不能接受以后的更大的痛苦,亦没有对我们将来的信心。“我该怎么办?”我几乎要崩溃了,我突然好想马上离开这些她,一个人有多么自由,不需要为这些事而犯愁,可是我偏偏不能忘记她的笑,她挽着我的胳膊听我说笑话的情景。这一晚,我睡不着,直到凌晨3点,我终于在下了决定后昏昏睡去……
这是我第一次做出这么大的决定(比中考还大),也是我最后悔的一个决定。就这样,我们分手了,我的理由是我太小。虽然我知道这是个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可我还是用了,她哭了。
那年的情人节,也是我又开始独身的第一个情人节,我收到了她给我的贺卡,她说她很怀念那些日子,希望能够再有这样的机会。我在矛盾和痛苦中给她回了信,告诉她,不要再给我写信……
又过了三年,在这三年中,我长大了,也成熟了,我也曾多次尝试接受别的女孩,试图去忘记她,可是每一次都伤害了她们。因为在潜意识中我常常拿她们和她做比较,而她们只是她的影子,我无法再去接受别的女孩子,因为我的确太爱她了。
三年后的我,很后悔,不,应该是非常的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会放弃?因为自己怕伤害?可是结果呢,正是自己去不断的伤害了别的女孩子的感情,或许也包括了当初的她,为什么我就不能勇敢的接受呢,因为我真正爱的就是她呀。
爱她,就应该真心的爱她,不该让她受伤害,更不要害怕被伤害,因为一旦你怕被伤害,而她却真正的在被你伤害。爱她就不该放弃。
第53篇、爱情故事宁愿此爱,淡如绿茶
那时他也不过是个骄傲的年轻人,有一个好友,单名宇。
和所有年轻过的人们一样,他们交情笃定,血浓于水,誓同手足。
但是空气里有了期待爱情的味道。
宇说,我们一起去旅游吧,散散心。于是他们出发了。
那是一个著名的风景区,山高,峰险,宇兴致盎然,他郁郁寡欢,爬了一天山后再也提不起精神,借口不舒服在山下宾馆里蒙头大睡,只有宇一个人上山。
于是先认识她的,便是宇而不是他。
他们3个很快成了好朋友,来自同城,在宇上山的途中遇见。她美丽温柔,他们正当优秀,彼此都有着仙履奇缘般的微妙感受。
他们那时还年轻,以为一切可以由自己做主,他和宇私下里约定,无论将来她选择了谁,彼此都仍然是好兄弟。
只要祝福就好。
但是当她红着脸,接过了他的玫瑰时,他仍然意外,狂喜过望。他知道自己并不比宇优秀更多啊,况且宇先他而遇见她,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如此之好,爱情里居然不分先来后到。
他疯狂地大喊着,高呼着,抱着她旋转、旋转。
亲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发上,嗅到她发间传来的绿茶的淡淡清香。
她说她喜欢绿茶,喜欢一切都是淡淡的,却永远沁人心香。
她说她希望他们的爱也能永远像绿茶一样。
他和她很快陷入了最深的热恋,越是深入,越是发现她的美好,他终于明白此前的生命肤浅,考验有如夏花,转眼凋零,他收获的是甜蜜的秋的果实。
但考验其实刚刚开始。
在热恋的第三个月,他发现了她的忧愁,她的忧愁像雾一样笼在她的眉间,让他有着蚀骨的疼。
他问她为什么,她总不答。
他关心则乱,她只摇头不语,渐渐地急躁起来,两人时有争吵,空气微潮。
一次他负气离去,一星期未联络,再见面时,她平静地对他说分手。
他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一定要她给个答案。她拗不过,眼底渐渐积了泪。
她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和他的前女友。
她轻声向他说道歉,她说:宇已经全部告诉了我,她才是你今生的最爱。可是结婚之前,她却因车祸逝去,这是你一生永远的痛,遇到我,你发现我和她长得有几分相像,所以把对她的感情寄托在我的身上……我爱你,但我不想做一个爱的替代。
她的眼泪终于滑下来,黯然离开。
他五雷轰顶般站在原地,他自己清楚地知道,之前的那段恋爱与分手都是多么普通,与结婚、车祸没有任何关系,他甚至看不出他的前女友与她长得哪里有相似之处——但是爱情盲目,他能懂得她的痛。
他去找宇,曾经的兄弟面对面站在一起,只剩沉默。
我爱她,虽然不光明,我还是想最后一争,宇终于说。我们走,我去向她承认真相,是我骗了她,让她自己再做一次选择。
他心如刀绞,看出宇眼里的绝望,却无能为力。
他们3个终于站在一起,深秋的街边,旋转着萧瑟的落叶。
她不明白他们俩要对她说什么,她看着他,他看着她。
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你……
他们都听到宇说了这样一句话。
一辆失控的车突然闯过来,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一瞬间,宇的身体飞过了他们的视线,那一声爱的句子仍在耳边,像一曲未完音乐,淌着泪,滴着血。
真相就在这未完的音乐里,永远地结束了。
也许就是这样,对谁都好,他轻轻地说。
你为什么后来不告诉她真相?是宇骗了她!我急问。
他缓缓闭上眼睛,微笑。她是一个那么害怕疼痛和复杂的女子,真相对她来说,太残酷了。其实,淡一点,再淡一点爱,真的没有什么不好。
这是40年后的秋天,特护病房里,他渐渐睡去如婴儿,阳光从窗外投影在他花白的头发上,他面容安详。
门外,一个同样发已花白的老太太缓缓放下了欲叩门的手,她轻轻地拭掉了眼角的一滴眼泪,然后微笑着,慢慢离开。
他不知道,她其实早在宇飞出去的一刻,就明白了真相。可是,再美的爱情,也抵不过一条生命的沉重。
她宁愿一生保留最美的记忆,在回忆里爱情永远单纯,他们不离不弃。
两个人的一生,就这样各自过去了。
空气里,渐渐飘满了绿茶的清香。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惊天动地的故事来渲染他们有合适,只是一些平平淡淡的生活而已!
第54篇、爱情故事怀念初恋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怀念初恋。
老人病卧床榻,自知时日不多。很多时候,他会轻嘱老伴为他播放一首曲子。那是上世纪40年代的流行歌曲,歌名叫做《梦中人》:月色那样模糊,大地笼上夜雾。我的梦中人儿啊,你在何处……
老人的行为无疑有些怪诞。更为怪诞的是,他还让女儿为他买来南京的报纸,一版一版看得仔细。老人在南京没有任何亲戚,他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很少出门远行。他的行为让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有一天,老人抖抖索索地摸出一张照片。他对着照片看了很久,眸子里刮起潮湿的暖风。照片上浅笑着一位清秀的女子,年轻得如同一枚青涩的果实。老人唤来自己的女儿,鼓起勇气说:“我想见见她。”
那个上午,老人一直在给女儿讲他的往事:
50年前,23岁的他在重庆的一家纱厂当学徒,在一次学生和工人的联谊活动中,认识了她。那时她是财经学校的学生,清纯,漂亮,羞涩。爱情似花蕾般在两颗年轻的心中绽放,芳香四溢……最终他们还是无奈地分手了。女孩离开重庆的那天,两个人在江边久久相拥,泪流不止。后来,无数个日日夜夜,老人无数次来到离别的码头,面对滔滔江水,暗自忧伤……
女儿被父亲的初恋深深打动,也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一丝难过:母亲与父亲风风雨雨走过50年。50年里,父母从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红过一次脸。母亲当然不会知道,50年里,父亲的心里,其实刻着另一个女孩曾经的青春岁月啊。
最终,女儿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接下来的几天,母亲一直沉默不语。然后,她决定,远赴南京,为他寻找那个她。母亲笑着对家人说:“我不在乎什么。50年了,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真的不在乎了。”她说,“看到他痛起来的那个样子,我那心头就像刀在剁啊,如果能找到他的初恋女友,让他高兴一点的话,我也高兴了。”她用一位女性的善良、包容和大度,对她的丈夫,做出了世间最体贴的举动。
寻找之路注定是艰难的。她先和女儿找到了南京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户籍核对,找到她所居住的小区,可那个小区早已经拆迁。眼看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母女俩突然想起,老人曾经说过,她好像在无线电厂工作过。也许,去无线电厂,会有她的消息吧。
颇费一番周折,终于在无线电厂找到一份封存已久的档案。的确,50年前,有一位女学生从重庆分来,并且,无线电厂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她现在的住址。得到这个消息,母女俩激动不已……
可令她们倍感意外的是,联系上后,对方竟表现得异常平静。不仅如此,她还礼貌地拒绝了见面的要求,说:“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再说我身体也不好,不便去四川。”
事实的确如此,曾经的清秀女子,如今已是古稀老人。
怎么跟自己的丈夫说呢?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他失去的不只是一次与初恋女友相见的机会,他失去的也许是大半辈子的惦念与牵挂,埋藏在心底最隐秘角落里的神圣记忆会訇然倒塌。
可是,正当母女俩无奈地打算回四川时,却惊喜地接到对方的电话。
对方说,当初那段感情,其实同样令她刻骨铭心,她还曾经在20年前独自远赴重庆寻找过他。她是担心儿孙们无法接受50年前的这段感情,才对母女俩一再回避的。
她说,经过再三考虑,她愿意与他见面。当然,这也是她跟她宽容的老伴商量后的结果。
然而他们,终未相聚。与他一样,她的身体也绝不允许她远赴四川。最终,家人决定通过网络视频帮助两位老人见面。
那一刻等待已久,那一刻注定忧伤和幸福、心酸和动人。那天,两位老人各自守着自己相伴了大半辈子的亲人,守着小小的屏幕,完成了他们50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见:“你还好吗?”
“还可以……你好吗……”
淡淡的语气,却充满着无限的关爱。只有饱经沧桑的老人,才会有如此淡定的表情。
当天,老人陷入昏迷。四天以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离开了人世。只是,那首情歌,还会在世间继续吟唱……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怀念初恋。
第55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索取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有一种爱,叫索取。
有一种爱,叫索取
假如您真的爱一个人,那么您一定也要给对方爱您的机会。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粘老婆的男人。
“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哦。”
“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熨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哦。”
“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
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
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福气,讨得这样贤惠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
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样子,相反地,林妹妹般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样子,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捱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圆。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请您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
“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脱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
“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我说,我不让她走,她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我们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需要被对方需要着。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我要她给熨衬衣,我要喝她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
“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而我,直到这一刻,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爱。我终于懂得,假如您真的爱一个人,那么您一定也要给对方爱您的机会。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索取。
第56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来历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婚姻的来历。
传说很久以前,天下发大水,大水一直淹到天顶上。人们都死完了,只剩下兄妹两人。他们见发了大水,就躲进葫芦里去。葫芦一头大,一头小,大的一头着水,小的一头露出水面,不管水怎样漂流,葫芦口总是向着天上,所以兄妹二人就能够活着了。
洪人退了以后,兄妹俩从葫芦里出来,见到一片荒凉,伤心极了。他们见到天下人都死了,自己又是兄妹,不能做夫妻,如此下去,兄妹死了,人类不是绝了吗?他们哭着去问仙人,仙人说:“人们都被淹死了,你们就做夫妻吧。”他们说:“以前都没有兄妹做夫妻的样子,我们怎么能结婚呢?”仙人说:“你们不情愿,天下的人就要绝种了。”不管仙人怎么说,他们都不愿意。后来,仙人又说:“你们不愿意,也没法子。我烧一堆火,你们两人从火苗上跨过去,这样,人类就能繁衍下去了。”兄妹答应了。仙人在地上烧了一堆火,火苗卷着一团团黑烟飘上天去。兄妹二人跨过火苗去。他们一跨过火苗,便认不出是兄妹了,所以后来就做了夫妻,生育出天下人来。
兄妹俩跨过火苗时,烟火一团团地飘上来。烟火,壮语叫“昏因”。因为人类的先人兄妹俩跨过烟火才结为夫妻,所以现在人们成家,就说是婚姻大事。
人们还编成一首山歌:
先时水淹天,
天剩两个人,
进葫芦去住,
相结为夫妻。
这兄妹结为夫妻,生育出后代来。他们死后,灵魂升上了天。那时候还没有太阳和月亮,天下一片黑暗。人们生活很不方便。哥哥的灵魂对妹妹的灵魂说:“我来做太阳,你来做月亮,使白天晚上天下都有亮光。”这样,哥哥的灵魂就做了太阳,妹妹的灵魂就做了月亮。妹妹的灵魂做了月亮后,看到晚上天下阴暗阴暗的,就害怕起来。她对哥哥说:“晚上我害怕,我要跟你换做太阳了。”哥哥答应了。妹妹的灵魂做了太阳,哥哥的灵魂做了月亮。妹妹的灵魂做了太阳后,又觉得地下的人们都朝着自己看,很害羞。于是又对哥哥说:“哎呀,我做了太阳,地下的人都看着我,羞得很,我想跟你换做月亮了。”哥哥说:“你一下子又想换做太阳,一下子又想换做月亮,我不跟你换了。”妹妹不肯,哥哥告诉她说:“你怕羞,就用针放下去,人们就不敢看人你了。”妹妹照着哥哥所说的做了。所以人们看太阳时,觉得刺眼,很难受,这是妹妹的灵魂放针下来的缘故。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婚姻的来历。
第57篇、爱情故事误入地下画室
1
沈研是个大学生,学的美术系,为了前景更好,她毕业后积极考研,但未能如愿。这时一个远房亲戚神秘地告诉了她一家中介机构,只要缴纳足够的钱,可保她考研成功。沈研知道这是一条地下链条,虽然违规,却是捷径。经过思考,沈研答应了,依靠家里凑齐了一大笔钱,果然很快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了南方一所美术院校的研究生宠儿。
一天,沈研随导师去参加一个创作研讨会,一个风度翩翩的半百老头对沈研特别热情。旁边的导师见状,连忙为他们作了介绍。
这时沈研才知道这个头发花白的男人叫毕农,是业界颇有影响力的画家,创作了不少价值连城的作品。这个和蔼可亲的半百老头,见了沈研就不断地赞美,称她是一个典型的东方美人,并力邀沈研抽空去参观他的画室。
那天晚上,导师也破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说能够被毕农教授欣赏,并被邀请去参观画室的人少之又少,应该是毕农教授喜欢上了她。沈研惶惶不安,她还是个初涉世事的学生,会和知名画家发生什么呢?
过了两天,毕农教授果然派车来接沈研。教授的家在郊外,是一座带点日式风格的上下层木质住宅。住宅前还有一棵绝美的樱花树,正是3月樱花盛开季节,雪白的樱花伴着和风翩翩落下,沈研恍若回到了美好的童年。
毕农设家宴款待,菜式包括日本独有的酱汤、生鱼片、煮炖菜和烧烤菜,佐餐则以小点心和清酒。落座时,一个年轻人从门边走了进来。毕农介绍说,这是他的得意门生,叫吴浩天,看上去三十出头,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他显得彬彬有礼,用餐时并不多言,倒是毕农教授的不断介绍,让沈研对吴浩天略知一二。作为毕农教授看好的门生,吴浩天一直在向毕农学画,连吃住都在毕农家里。
吃完饭,毕农教授带沈研去参观画室。顺楼梯而下,直达地下室,这里没有阳光,但灯光很充足,画室也宽敞。毕农这时才说,他一直单身,唯一的一任妻子多年前离婚了。他现在才58岁,而这个家,很需要一位女主人。说罢他转过头来痴痴地望着沈研。
沈研的心一下乱了,毕农教授的表白未免太唐突,完全出乎沈研意料。但转念一想,就算按年龄他足以当自己父亲,又有什么呢,只要她点头,就意味着改变命运的钥匙就此在握,她以此可以轻易成为受人尊敬的教授夫人、画家夫人……想到这儿,沈研忸怩地低下了头,任毕农教授牵住了手……
2
很快,沈研和毕农教授在他的别墅里低调闪婚。但新婚之夜,毕农对沈研木然的表现非常不满,他要沈研拿最低贱的脏话粗话骂他,刺激他完美展现一个男人的雄风。一晚的折腾,让沈研心力交瘁,她突然觉得这个外表光鲜的老画家有着许多她不知道的阴暗面。
更离谱的事在沈研结婚仅仅一周后就发生了,毕农教授安排她给他的学生们当画模。沈研当然不愿意,不是思想放不开,而是在学生面前宽衣解带很难堪。但毕农说,之所以要她当模特,是因为她美,他这一生就是为绘画而生,如果他的夫人不愿为他的事业牺牲,这个世界上恐怕很难找到第二个理解支持他的人了。毕农还说,像吴浩天那样有潜能的画手,一旦爆发,前程不可限量。帮助吴浩天成功,某种意义上也成就了作为导师的毕农的名望。在一种很矛盾的心理下,沈研答应了毕农,开始披着薄纱让所有学生临摹。不久后一天,沈研来到地下画室,却发现画架前只有吴浩天一人。见了沈研,吴浩天头也不抬,似有心事。
那天,画板前的吴浩天对着沈研裸露的身体反复端详。沈研有些不悦,奚落说:“怎么了,没见过女人?”吴浩天讪讪地说:“不,是没见过身体曲线如此完美的女人!要用画笔完美地表现你的身体美与内在美,靠寻常那种临摹怕是不行的!”
吴浩天找出一根绳索反剪住沈研的双手,又把她的双腿呈屈膝状态进行反绑,绳索一圈又一圈绕过沈研的胸乳和身体,最后在她的身后打了个结。他让沈研仰面倒下,让光线照亮她身体每一个隐秘角落,末了又拿出个相机,从不同角度一阵狠拍,直到沈研裸露的身体变成一张张精美的照片。
拍完照,吴浩天解开沈研的绳套说,他会根据这些照片,抽时间慢慢临摹,当绘画完成时,再让她来看画。沈研懒得理会他,这个古怪的人,和他那种古怪的作画方法,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反感。
数日后,吴浩天打电话要沈研去看画。到了画室,沈研一眼就看到了那幅别具一格的画,画面是一个被反剪双手屈着双腿的女人,虽然你能感到绳索勒进肉体的痛楚,但女人的表情却很安详,深色的背景与女人亮色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那逼真的线条,把女人柔美的曲线真实地反映出来,连扭曲的身体,也一点不影响那种摄人心魂的内秀美。这幅画真是出乎她的意料,沈研好像一下子读懂了吴浩天,他并不是拿眼睛在看,而是用心灵在捕捉。毕农教授对他的褒奖一点也不为过,他是画坛明天的新星。
沈研对吴浩天有了些许愧疚,她曾把他当作变态狂,他却倾其心力为她作画,她真低看他了。沈研转过身来,发觉吴浩天就站在她身后,距离那么近,连呼吸都能感知。吴浩天的眼睛柔情似水,与那天绑她时的凶狠判若两人。沈研有些慌乱,刚想避开,吴浩天已经张开臂膀将她搂进了怀里,吴浩天说:“没有你的配合,没有对你绝妙身体的幻想,就不能刺激我完成这幅杰作!”沈研神思飘渺地闭上了眼睛,女人就是怪,几十分钟前还很厌恶,但此刻却不想再推开他,也许是被那幅画击中了软肋,让沈研为他的才艺倾倒。
沈研渐渐喜欢上了吴浩天,这个在毕农教授面前毕恭毕敬的青年,内心却澎湃着巨大的能量。他为她临摹的每一幅画,都透着对生活的热爱,对她的眷恋。而许多个作画的间隙,沈研和吴浩天都情不自禁拥吻在一块。吴浩天的出现,重新燃起了沈研对爱情的信心。
几个月后的一天黄昏,沈研在客厅突然听到毕农和吴浩天在内室争执,毕农训斥吴浩天:“你是个混蛋,竟敢喜欢自己的模特,我警告你,玩玩可以,千万别动真感情!”沈研很意外,原来毕农早知道她和吴浩天的事。
沈研跑到门外,心中充满了羞忿。吴浩天闻声追来,沈研压抑住愤怒质问:“你们究竟想干些什么,毕农怎么知道我们的秘密?”吴浩天低垂着头说:“对不起,我没告诉你,这些画室的每个角落都装有摄像头,任何举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不过,他是有意识让我们这样做!”沈研气愤而惊讶:“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吴浩天摇摇头说:“是的,这是他的性癖好,他靠这个来获得性满足。其实在你之前,他已经娶过三任妻子,可每一次,都因为无法忍受他的这些奇怪的性癖好离了婚。”
沈研大恸,气愤地扑上前捶打吴浩天:“我以为你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帮他利用我?”吴浩天低下头说:“如果不这样做,我就当不成他的学生,这一辈子都难以出人头地。但对你,我是真心的,我是喜欢你的!”
那一刻,吴浩天无比深情地望着沈研,月光透过樱花树投下斑驳的影子,蟋蟀此起彼伏地合唱,一切都充满诗情画意,沈研愤怒的心顿时变得柔软起来。
吴浩天趁机进一步表白:“请相信我,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喜欢你。两个月后,有一场非常重要的拍卖会,到时候我会证明给你看。”
吴浩天的眸子深情明澈,那一刻,沈研相信了他。
3
两个月后的一个早晨,沈研悄悄随吴浩天去参加一个地下拍卖会。那是一个改装的地下停车场,宽大而又隐秘。地下拍卖会的入会资格把关很严,带有浓重的江湖道规,比如拍卖品不能掺假,不能是赝品,否则会受到圈内从名誉到经济的重罚和排挤,因而也只有少数商贾名流才有资格参加。吴浩天因为经常帮助毕农“送货”,才被特许进入。而沈研则以毕农教授夫人的身份进入会场。
停车场当中是一个T型台,四周是看客的位置。T型台上的拍卖师不断拿出一件件拍卖品唾沫飞溅地鼓吹着,下边坐着二三十位衣冠楚楚的绅士,每人头上都戴着面具,看来谁也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经过一系列拍卖后,拍卖会进入了高潮,拍卖师拿出了一幅画,那是一幅用色大胆、线条分明、一看就摄人心魂的油画,那个反剪双手屈着双腿的女人以一种独特的美引起了现场一阵骚动。拍卖师不失时机鼓动起来,称这幅画是本场拍卖会的压轴戏,出自当今最著名的画家毕农教授之手,墨宝如金,极具收藏价值,起拍价800万元。
沈研惊呆了,这幅画本来是吴浩天的心血之作,怎么被移花接木成了毕农的手笔?她正疑惑,吴浩天把她拉到一边含泪说:“今天让你来,就是想告诉你,表面上我是毕农的得意门生,其实是被他利用,成了他赚钱牟利的工具。我所有的心血之作,全都署上毕农的名字,拿到地下拍卖场交易。受他的愚弄和监控,我沦为了他的傀儡。但这一次,我在为你作画时,深深爱上了你,为此我与毕农发生了争执,我坚决反对把你做模特的那幅画拿去拍卖,我觉得这是对我感情的亵渎,可见钱眼开的毕农执意不肯,趁我不注意,把那幅画拿到了拍卖场。我今天约你来,就是要你帮我现场揭露他,我不想再做毕农的工具,成为他欺世盗名的替身。”
吴浩天的话让沈研惊讶,她诧异地说:“如果这样,你不就和毕农彻底决裂了吗?为了一幅画付出这种牺牲,值得吗?”
“有什么不值得?”吴浩天说,“男人一辈子,总得为尊严活一回!而且,为了我们的爱情,没有什么不值得!”
那一刻,沈研感动了,仿佛置身在一片片花絮飘飞的樱花树下,正接受一个男人深情的告白。
这时,拍卖会已进入高潮,那幅画的竞拍价一路飙升,已经突破1500万元。拍卖师正待落锤,吴浩天突然喊了一声“且慢”,接着他飞身上台,在数十双目光的注视中道出了这幅画的惊天秘密。台下一片哗然,拍买师难以置信地质问:“有什么证据,证明这幅画出自你,而不是大家尊崇的毕农教授之手?”吴浩天说:“我当然不会无凭无据,今天我带来了证人,她是这幅画的模特,她可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
顺着吴浩天手指的方向,聚光灯一下射向沈研。在众人的哄闹声中,沈研缓缓摘下面具,跨上了T型台。那一刻,她想到了变态的毕农,想到了变味的婚姻,更想到了用心爱着她的吴浩天。为了爱情,为了吴浩天,她决定豁出去了。
沈研坦然作证:吴浩天没有说谎,他才是这幅画真正的作者!台下再次哗然,有人愤怒地吼道:“如果说谎,你要受到惩罚!”拍卖师示意安静,然后对沈研说:“我不知道你的动机是什么,按照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都要求得到第一手证据。作为这幅画的模特,你要重新扮做油画中的样子,让台下每一位客人评判,如果画内画外情景一致,方可证明你没有作伪证。你要想清楚,如果你是对的,差不多就颠覆了一个时代,但如果是作伪证,你会受到严厉处罚,那些看客会让你生不如死。你还愿意接受这种验证吗?”话音一落,拍卖场鸦雀无声,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射向沈研,里面有好奇,有躁动,有贪婪。沈研咬着唇,毅然点了点头。
这时吴浩天上台,他拿出一根绳索,像第一次那样熟练地反剪了沈研的双手,把她的双腿呈屈膝状反绑,让绳索绕过她的胸乳和身体,最后在她的身后打了个结。吴浩天如狂躁的野马疯狂挥毫,让沈研的受虐图再次重现于画板上……直到拍卖师宣布,新作与画境完全一致,台下的看客这才一片沸腾。
因为沈研的作证,毕农教授名誉扫地,遭到业界一片嘲笑。不久,沈研毅然和毕农离婚。她以为离开毕农是种解脱,也是她和吴浩天的开始,可是等她充满希望地打电话给吴浩天时,吴浩天却训斥她天真,吴浩天说:“请原谅我的私心,扳倒毕农只是为了重树一个画坛的霸主,而我,正是这个新霸主!我不会娶你的,但看在你帮助过我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笔钱……”
沈研默然无语,欲哭无泪。那一刻,她终于尝到了这场婚姻带来的巨大伤害,从毕农对她的利用和变态的折磨,到吴浩天为了出人头地对她的玩弄和欺骗,沈研一直被两个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所有美好的梦想,就像纷纷坠落的樱花,已然凋零……
沈研痛定思痛,第二天走进公安局,举报地下拍卖会……
第58篇、亲情故事亲情化解恩怨 好儿媳放弃爱情拯救前婆婆
丈夫离世婆媳反目,悲情母亲携子逃遁他乡
6年前,26岁的秦燕和同事彭大江组建了家庭,第二年有了儿子彭亮。原本是一个和和美美温馨的小家庭,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改变了。那天,彭大江去酒店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撞,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在医院,秦燕哭得撕心裂肺,彭大江的母亲关宝琴和老伴也是痛不欲生。
悲伤地办完彭大江的后事,秦燕和关宝琴各怀心事。秦燕婚后一直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三世同堂难免有平常人家的磕磕绊绊,好在丈夫充当了她和婆婆之间的润滑剂。而今丈夫走了,秦燕不知道自己和婆婆的关系是否还能融洽。
而在关宝琴看来,儿子走了,拴媳妇的绳子就断了,秦燕才三十出头,日后肯定会改嫁。关宝琴只有彭大江一个儿子,也只有彭亮这个孙子,她担心秦燕日后会将孙子带走。到那时,孙子肯定会受继父的欺负……这让关宝琴忧心忡忡。
秦燕依然像从前一样孝敬公公婆婆,每月给二老零花钱。冬天很快就到了,秦燕睡的主卧暖气烧得旺一些,她主动和公婆调换了房间,让他们住进了主卧室。
儿子不在了,儿媳妇还能这样善待她和老伴,关宝琴心里涌上一丝暖意,但她还是担心秦燕哪天将孙子带走。在饭桌上,她经常旁敲侧击打听秦燕是不是有了男朋友,留意她最近和哪些人来往,这让秦燕很反感。
2011年春节前夕,单位给每个员工发了一袋大米和一箱苹果。见秦燕搬不动,一个男同事好心帮她将这些东西送回家。关宝琴表面上客气地招呼对方,心里却像有一群蚂蚁在咬噬。那位男同事一走,关宝琴就唠叨起来:“大江走了才几天啊?哎,亮亮以后就可怜了!”秦燕听出了婆婆的弦外之音,解释道:“妈,我和他只是普通同事。”
关宝琴不听秦燕的解释,强调说:“你要改嫁,我们无权阻拦,但亮亮你休想带走,他是我们彭家唯一的根!”婆婆越说越离谱,秦燕心里积压多日的怨气爆发了,她和婆婆争吵起来。
为了赢得孙子的心,关宝琴对彭亮百般呵护,时不时提醒他:“你是我们彭家的根,现在你爸爸不在了,爷爷奶奶最疼你。”关宝琴还经常教唆孙子:“你妈妈迟早会与别的男人结婚,你不要和她一起生活,否则继父会欺负你!”
一次,秦燕所在的车间组织去长白山旅游。3天后秦燕回到家,发现儿子对自己冷淡多了,她将带回来的礼物给儿子,彭亮嘟着嘴巴扔到一边。“孩子,你怎么了?”秦燕问他。彭亮哭着说:“奶奶说你和别的男人约会去了,不要我了。”
秦燕怒火万丈,冲进厨房对婆婆大声吼道:“妈,我清清白白做人,你为什么要往我身上泼脏水?亮亮这么小,你就在他面前说我坏话,他会怎么看我?你像个做长辈的吗?”关宝琴反驳道:“我知道你的心已不在这个家里,你要走就走,没人拦你!”至此,婆媳俩关系彻底恶化。
脸皮一旦撕破,秦燕和关宝琴再也无所顾忌,谁说偏一句话,两人就交火。在关宝琴的影响下,彭亮对妈妈有了看法,妈妈与奶奶吵架时,他总是偏向奶奶一边。这让秦燕很伤心,在彭家度日如年。
几个月后,秦燕辞去工作,只身一人去沈阳打工。因为文化不高,又无一技之长,她进入一家家政公司做钟点工。生活的艰辛和精神上的孤寂,让秦燕刻骨铭心地思念儿子。每个星期秦燕都要给儿子打电话,她在这边流泪,儿子在那边哭。那天,秦燕在电话里问儿子:“亮亮,你想妈妈吗?”“妈妈。我好想你!”“你愿意跟着妈妈来沈阳吗?”“愿意,但奶奶不会同意的。”秦燕的心像针扎一样难受,她决定:无论如何要把儿子接到沈阳。
一个星期后,秦燕悄悄返回双辽,来到儿子就读的小学。当天下午,她就将儿子带回了沈阳。临上火车时,彭亮怯生生地对秦燕说:“妈妈,我想打电话告诉奶奶,不然奶奶和爷爷接不到我,会着急的。”一句话,让秦燕内心五味杂陈……
生死面前泯恩仇,冤家婆媳冰释前嫌
这天傍晚,关宝琴去学校接孙子,却得知秦燕偷偷地将孙子接走了。就在这时,秦燕的电话来了:“我带亮亮到沈阳上学了,你们不用找我,找也找不到的。”
想到彭家唯一的骨血被秦燕夺走,想到孙子以后可能要与另一个陌生男人生活在一起,也许还要遭受虐待,关宝琴和老伴心如刀割。第二天,关宝琴召集娘家的侄子、外甥等十多名亲戚,浩浩荡荡地去了沈阳。可他们奔波了一个星期,连秦燕母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只得悻悻而归。孙子被夺走了,关宝琴就像被掏空了五脏六腑,郁闷悲伤,一想起亮亮就会大哭一场。
秦燕将儿子带到沈阳后,把亮亮送到大东区一家学校就读,母子俩租住在一间不到20平米的房子里。白天,秦燕在家政公司给人做钟点工;晚上,她坐在昏黄的灯光下勾毛线拖鞋,然后在街边摆地摊出售。
2012年,一个名叫陈宏的男人走进秦燕的生活。陈宏比秦燕大3岁,辽宁阜新人,几年前与前妻离异,女儿跟随前妻生活。陈宏在一家商场卖手机,每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陈宏见秦燕与儿子相依为命很不容易,心里充满了同情,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到秦燕的地摊前,买一双她钩织的拖鞋。买第5双的时候,秦燕忍不住问陈宏:“大哥,你买这么多拖鞋干什么?”陈宏实话实说:“大妹子,看你很不容易,我想帮帮你,其实拖鞋都放在家里没穿过。”一席话,让秦燕热泪盈眶。
就这样,两个命运多舛的人有了来往。陈宏本性善良,对亮亮很好,耐心地陪着他下棋,带他去放风筝;秦燕钩织毛线拖鞋时,陈宏就为她缠毛线……点点滴滴充满爱意的举动,很快将彭亮融化,他渐渐接纳了陈宏。
虽然母亲和陈宏叔叔给亮亮带来安全感和温暖,但彭亮还是很想爷爷奶奶。好几次,他对母亲说:“妈,我们回去看看爷爷奶奶吧!我想他们了。”秦燕不同意:“见了他们,他们还会让你来沈阳吗?到那时,你就不能再跟妈妈在一起了。”“妈,那我给爷爷奶奶打个电话吧!”秦燕担心打电话会暴露自己的地址,也不同意。整整一年多时间,秦燕母子与关宝琴夫妇没有任何联系。
2013年9月,秦燕的妹妹到沈阳看望姐姐,她告诉秦燕:“亮亮的奶奶患了尿毒症,因为没钱换肾,估计活不了多久了。”秦燕大吃一惊,感慨地说:“都怪老太太太要强,当初我和她一起生活那些年,她总是什么事都要我们听她的,为此我没少跟她生气。”
在一旁写作业的彭亮听到了她们的谈话,哇的一声哭起来:“我要回去看奶奶!”秦燕板着脸说:“你要上学,妈妈要上班,哪有时间回去?”
彭亮知道妈妈是在推脱,心里很不高兴。那几天,他吃不好,睡不着,郁郁寡欢。有一天,彭亮将一大把零钱交给秦燕:“妈,这是我这个星期省下来的早餐钱,一共13元5角,你拿去给奶奶治病吧!”秦燕百感交集,她这才明白儿子与奶奶的血脉亲情是无法割舍的。秦燕想着,公公婆婆帮她一手带大了孩子,这么长时间看不到孙子,老人家其实也很可怜。尽管她们婆媳闹翻了,但都是为了孩子好。秦燕觉得自己不应该恨她。
秦燕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陈宏,陈宏说:“孙子想奶奶天经地义,何况奶奶得了重病,你应该带亮亮回家看望老人。”就这样,在时隔近两年之后,秦燕带着儿子回到了吉林老家。
关宝琴见儿媳带着孙子来看望自己,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挣扎着下了床,从柜子里拿出好几件新衣服:“亮亮,这是奶奶给你做的,可你这么高了,都不能穿了。”
公公告诉秦燕,关宝琴的尿毒症已经发展到了中晚期,因为没有钱换肾,只能每个星期去医院做一次透析,服药维系生命。秦燕听了,心里生出了一丝疼痛与怜惜。
人在危难时,容易变得脆弱与宽容。关宝琴流着泪对秦燕说:“亮亮长大了,又懂事,看来,孩子在你身边生活得很好。妈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你要把亮亮抚养成人,妈到了那边会和大江保佑你们的。”
婆婆的肺腑之言让秦燕心里很不是滋味:大江走了,自己和儿子就是公公婆婆唯一的亲人。而今婆婆身患重疾,自己不管她,谁来管她?
生命面前,一切恩怨都变得无足轻重。秦燕决定挽救婆婆的生命。在老家待了两天,秦燕把儿子送回沈阳,托给陈宏照看,自己立即返回双辽照顾婆婆。秦燕的举动让关宝琴很感激,她紧紧抓住秦燕的手,真诚地说:“对不起,那些年我对你太苛刻了!你别放在心里。”秦燕含泪说:“妈,事情都过去了,你不要再提了,我们能成为婆媳,也是缘分。”
放弃爱情拯救你,超越血缘的亲情感天动地
在陪婆婆去医院做透析时,医生告诉秦燕:“患者如果不立即进行肾移植手术,最多还能活半年。”秦燕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为婆婆换肾。然而,换肾手术费至少13万元。秦燕将自己这几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然后将所有的亲戚列成一张表,逐一上门“化缘”。秦燕的母亲、妹妹,以及关宝琴的娘家纷纷伸出援手。陈宏感念秦燕的善良和孝心,也拿出1万元钱交给她。仅仅半个月,秦燕就为关宝琴筹集到了手术费。
手术费是凑齐了,可适合关宝琴的肾源迟迟没有着落。医生建议秦燕将患者转到沈阳的大医院接受治疗,那里更容易找到合适的肾源。谁知,关宝琴不愿意,她长叹一声对秦燕说:“孩子,我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不能再加重你的负担了。你能有这份孝心我已满足了,就算现在死了,我也没什么遗憾。”
秦燕含泪劝婆婆:“妈,你才60岁,你就不想看将来亮亮考上大学,成家立业?”一句话说得关宝琴改变了主意。
两天后,秦燕带着关宝琴来到沈阳。她安排儿子和陈宏住,让婆婆与自己住在一起。她一边让婆婆做着常规治疗,一边努力寻找合适的肾源。
在沈阳,关宝琴每月的花费是4000多元,而那笔手术费是坚决不能动的,这样一来,秦燕只能更加辛苦地挣钱。白天她要打三份工,晚上还要钩织毛线拖鞋到深夜。有时候关宝琴一觉醒来,见秦燕还在昏黄的灯光下钩织毛线拖鞋,眼泪就止不住地流,她在心里责骂自己:秦燕太不容易了,自己以前为什么没有好好珍惜,还和她闹别扭呢?
2013年12月初,全身浮肿的关宝琴开始尿血,吃什么吐什么,已经到了非换肾不可的地步。秦燕几乎天天都打电话给院方,催促他们加紧寻找肾源。一个星期后,院方告诉秦燕,已经找到了与关宝琴相匹配的肾源,但要支付12万元的费用。秦燕一听头就大了,如果用那笔手术费购买肾源,又再到哪里寻找手术费?秦燕连夜返回双辽借钱。可彭家亲戚和秦燕的娘家人都不是有钱人,秦燕奔波两天,只筹集到8000多元钱。
由于没有筹集到购买肾源的钱,院方将肾源转给了另一个患者,秦燕蹲在医生办公室门口失声痛哭。这时,营养科的王娟医生路过,问她怎么了。秦燕将自己的伤心事告诉了他。王娟的心被深深震撼了:丈夫去世了,本来秦燕与婆婆已经没有多大关系,她还倾尽全力拯救婆婆,这是一位怎样的大义女子呀!王娟提醒秦燕:“你可以发动亲人为患者捐肾,这样就可以节约不少钱。”
王医生的话,让秦燕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回到出租屋,她与关宝琴商量,让她的亲戚给她捐肾。可关宝琴的娘家亲戚年纪都大了,身体又不好,不适合捐肾。秦燕又联系了关宝琴的侄子、外甥,有的身体不合适,有的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还年轻,要养家糊口,要是肾被割了一个,身体垮了怎么办?”
亲人的拒绝让关宝琴感到深深的绝望,她哽咽着对秦燕说:“你还是送我回双辽吧,我死也死在家里。”秦燕听了心里又难过又激动,她不甘心,大声地对婆婆说:“他们不愿意,那就让我来试试吧。”关宝琴坚决不同意:“孩子,你在我们彭家吃了很多苦,我不能再害你了。”秦燕知道一时无法说服婆婆,就转了一个弯,说:“妈,我只是说说而已,还不知合不合适呢。”
两天后,秦燕去陈宏住处看望儿子,陈宏将一枚白金戒指戴在秦燕的无名指上,认真地向她求婚:“我们认识这么久了,彼此都很了解,我想明年春节和你把婚事办了。”秦燕答应了。
不久,秦燕悄悄去了医院,做了肾脏配型检查。也许是上苍有眼,配型成功!知道结果的第二天,秦燕对关宝琴撒了个谎,说院方为她找到了合适的肾源,将她带到了医院,为自己和她办理了住院手续。当天下午,关宝琴从医务人员那里得知是秦燕为自己捐肾的事后,心如如割:她还这么年轻,还要嫁人、养家、养孩子,要是捐肾后身体垮了,该怎么办?她趁医护人员不注意,拎起装衣服的行李袋,悄悄溜出了病房。
十多分钟后,秦燕从洗手间回到病房,发现婆婆不见了,连忙追出医院。在地铁旁,秦燕将关宝琴拦住,强行将她带回了医院。
晚上,陈宏带着彭亮来到医院。趁关宝琴和彭亮说话的工夫,陈宏将秦燕拉到走廊里,面色凝重地说:“你要尽孝,为婆婆筹钱治病我不反对,但你要为她捐肾我无法接受。我们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你能为我改变主意吗?”秦燕沉思了好一会儿,摇了摇头:“救命的事是开玩笑的吗?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尊重我的意见。”陈宏一脸失望,转身走了。秦燕追上前去,取下无名指上的戒指,还给了他。
一段情缘就这样画上句号,秦燕有说不出的遗憾和伤痛。但她知道,关宝琴的生命只有一次,而爱情错过了,还可以寻找。
手术很成功,秦燕的左肾被植入关宝琴体内……一个多月后,秦燕的身体恢复到预期水平,关宝琴的各项生理指标也趋于正常。一对经历了人生大悲大喜的婆媳,终于迎来了新生活。
第59篇、爱情故事爱情的第二道茶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60篇、爱情故事小说,无名三
看着围上来的人群,他愤怒的搏击着,出拳七分力,动手留三分的道理也丢一边,招招都是有出无归,再也没有顾及后果,当再次放倒几个人后,他已是强弓之末,围拥的人群看着有些都畏惧了,暂时都退在一边,不知道还要不要动手,一个像是领头的人突然大声说道:兄弟们,一起上,弄*这小子,他没力气了,别叫别人笑话我们,几十个人让一个人挑了,以后还怎么再这混下去!
门外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人渣,你敢!缓步行来一紫发男子,张狂,冷酷,低哼了一声,转而看向了他,微笑的说道:我来了,可以继续送他们去医院了!和前面几句话迥然不同.
他抬头看了一眼,用行动告诉了他,强强连手,不到十分钟就将院内的大部分人放倒了,剩下的看见如此场景,一个个都逃也般的走了.
"少爷,这些日子过得还好吧".紫发男子嘴角扬起一丝玩味般的笑容,口中叫着少爷却无一点恭敬之意…
(文内主角的名字终于出来了,思考了良久,"浪",渐渐的情节将会逐一展开,可以放开手脚了,呵呵)
他笑了笑,擦掉嘴角的血道:"小朋友,哥哥还好,死不了,紫发男子突然抓狂的冲了上去,完全没有刚才冷酷的样子,恶狠狠的说:我十九岁了,十九岁了!再叫我小朋友跟你拼了,叫我影!冷酷帅气,风流倜傥的影!我才比你小一个月!他咬牙切齿.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叫少爷,你什么时候把我当少爷看过".
"好了,正经点吧,你真的没事吧,老头子叫我来找你回去,以前的事忘了吧,何必为了那一句话那么固执."
他一脸洒脱道:"看、天上的月亮好大,还有不少星星呢".他马上转移话题,洒脱之下一抹的执著与哀伤一闪而过,如果女孩在这一定会讶然,如此放荡不羁,无赖的人居然有这般复杂的表情.
"唉、算了,怕了你,你看着办,话我带到了,走,一起去喝两杯吧".
等下吧,我有点事,他打开包,看见里面的手机,打开电话薄联系到女孩.
约好了在某路口见面,影兴冲冲的跳上摩托,他默契的把钥匙丢给影,无奈的说了句,疯子,慢点!
满是兴奋,丝毫没有掩饰眼里狂热,熟练的打开油门,松开离合器就向前冲去,才几秒就达到一百五十码,行驶在路上,风呼啸而过,本该半个小时的路程竟十五分钟不到就看见女孩满面愁容的等下路边,随行的另一带眼睛女生蹲在地上掩面,显得格外的无助.
走上前把包递给她,坏笑着说:"笨女孩,你又欠我一次哦,该洗三次衣服了".
他刚说完,影接着炮轰般的说道:"你好,他叫浪,我叫影,影子的影,刚才抢回包的是我,不用理他,感谢我就好了,可不可以一起吃个饭啊,最近的那家什么饭店挺好的,走.一起去吧".
他有些无语,见过没牙齿的,没见过这么没牙齿的!然后东看看,西看看,一脸我不认识他的表情.
看着他们两个活宝般,女孩抿嘴一笑,高兴的接过包,小樱,没事了,说完把包给了蹲着的女生.然后大大方方的说,我叫蓝婷,她叫许樱.谢谢你们帮小樱追回包.为了感谢你们,请你们吃饭吧.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原来弄半天谁丢的包都没弄清楚.
第61篇、爱情故事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第62篇、友情故事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
有一对男女,互相关心,在彼此需要时,不遗余力地帮助。我问过其中的他,有没有想过让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过。不过他预计这种状况会很糟,他说,与其要一个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个可爱的朋友。不知道是谁给这种关系定义为“第四类情感”———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
感情可以归类吗?有第四类就有第一、二、三类情感。资料显示前三类感情大致界定为:第一类情感是亲情,第二类是爱情,第三类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类感情是指血亲外,其后三类都跟性有关系。合法性关系是第二类,不合法性关系是第三类,有性想法但不发生性关系是第四类。在克制不了性关系的泛滥,男男女女们掩耳盗铃般歌颂起第四类情感,发乎情,止于礼。假如大多数人的感情都有自设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类增减法码,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将了无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十诫之六是关于爱情。19岁的男孩爱上30多岁的美妇,想方设法接近她。他在邮局工作,制造假的汇票让她到邮局来取;为了能站在她的门口,他兼职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远镜偷看她的一举一动。而美妇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动告诉美妇,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为我爱你。”美妇问小男孩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说,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妇把男孩带回家,让小男孩抚摸她的身体,小男孩浑身颤抖……“这就是爱。”美妇告诉男孩,男孩伤心地跑回住处,用刀片划破手腕动脉。男孩抢救过来了,美妇也醒悟过来,她想追回小男孩的爱,她来到邮局,小男孩漠然地看着她,“我已经不再偷看你了。”不论你是在情感层的第几类,情感不可被猥亵,欲望不是爱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关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恋爱上同学的妹妹,可惜对方已经订了婚;他爱上的第二个姑娘,为了与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开始写自传《我的一生》,当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温暖友谊的话时,开始不安,因为那时的安徒生没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无可争议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见了歌剧演员珍妮·林德,他无比迷恋她,他为她写下《夜莺》。安徒生每回想表达爱时,她总把话题引开。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办的一件事,半开玩笑说,“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爱。”安徒生终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时都送安徒生一张票,“让我在那里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这段关系,是安徒生终生受益的真爱,真爱让安徒生创作出美人鱼的故事,那份无私付出的爱,算第几类情感?
爱没有类别,可分门别类的是关系。男女之间,若剥开爱,只论关系,当然,一切关系均是“不进则退。”
第63篇、爱情故事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刀光剑影的搏杀。他的特殊身份让他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那么率性,他的神态显示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做了一件在他看来应该做的事情。那之后,他就又陷入了沉思之中,仿佛眼前的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经理显然和这位朋友很“铁”,他很大度地容忍了朋友的这种率性行为,顺势说:“好吧,我们谈正事吧。”
整个谈判过程是怎样的,最后的结果如何,这个女人都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深深地把这个男人烙在了心里。因为,她在商场拼杀这么多年,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的精明,有的诡诈,有的粗俗,有的高雅,这些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逼女人喝酒,看到女人喝醉,醉得东倒西歪,脸颊绯红,又唱又跳,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生意场上的男人大多这样,所以,她早就把自己也当成了男人,不甘示弱地和他们推杯换盏,用自己的“娇肠嫩胃”抵挡着那一次又一次凌厉的攻势。在这种攻与守的战斗中,她的一腔似水柔情早已坚硬如冰。 宁可醉死沙场,也决不能让人看扁。这是她的信条。
而这时,突然遇到一个局外人,轻易就化解了她的招式。那么随意,那么轻巧,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她的心如坚硬的冰雕在阳光下渐融成水。
后来,她听说那个男人徒步去了西藏,他是一个摄影师,他想拍出一些令人感动的片子。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向经理辞职,在经理瞪得像灯泡一样的眼睛注视下,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去西藏,找一个人。”
经理觉得她疯了。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当天下午她就登上了飞往拉萨的班机。
当她躺在拉萨的土地上,仰脸望着头上的蓝天,望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美丽云彩时,她觉出了自己的心在跳,它是鲜活的,有生命的,心中的那座冰雕又一次渐融成水。
那个男人她最终没有找到。多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人,只因为那个人竟然也神奇的说出了那句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忘的话:“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第64篇、人生故事没有钱的爱情能爱多久?
我的女友很优秀,很出色,她的优秀让我对所有感情的诱惑都不屑一顾,我们深深地倾情于对方,在校园那段美丽而又浪漫的日子里,我们身边全是羡慕的眼光。曾有一个喜欢我的女孩儿气乎乎地说我们的爱不会是永远,女友冲她做了个鬼脸,说我们是最幸福的一对。
在学校的时光过得开心而又潇洒,几乎每一次我们都是挽着手一起去上晚自习,无论再冷再热的天气我们都会换着时间在对方宿舍楼下等待。天冷的时候她为了我去学织围巾,结果手都扎破了,为此,我幸福得炫耀了好多天。
我们一起去食堂打饭,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所有能在一起的时间我们都没有错过。我很喜欢打乒乓时她在旁边拎着衣服为我加油的样子,怀念她坐在我的旧单车后面轻轻依靠的感觉,我为她偷过花园里的玫瑰,为她和别人比赛踢足球,结果我眼镜被踢碎了。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毕业后,我们为了能在一起,她和家人都闹翻了,他们说我们不会幸福,可那根本无济于事,没人能拦住我们。
可是,我们从搬进租来房子的第一天起,就默不作声坐了半天,因为我们第一次知道了什么都没有的滋味。她的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我的父母虽是普通职员,但我自小就寄养在外婆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一去不复返,好在我们是相爱的,我们是真心的,于是相视着笑了,拍拍手,开始了新的生活。
社会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真正知道了有学历找工作也并非那么事随人愿。从起初的高不成低不就惭惭变成能挣钱的都干,体会了生活的艰辛,领教了现实的残酷,然而我们很开心,因为我们能在一起。
第一个月发工资我给她买了条围巾,买了份烤鸡和饺子,她却哭了,像个委屈的孩子在我怀里泣不成声,我的心酸透了,那一刻,我很难过。
在寒冬的夜里,我们围着电暖器取暖,她作出忆苦思甜状靠在我的肩头,她美丽的大眼睛里的那种眼神让我感觉很忧伤,我伏在她耳边说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我们一定会像从前那样让人羡慕的。她说能相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我们还奢求什么呢?只要你能留在我的身边,只要我们永远都能这样相偎着互相取暖,只要你发工资还能记得给我买烤鸡和饺子,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再说那些有钱人未必会像我们这样相亲相爱。记住,我们是最幸福的一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要你离开我!
她的话让我心头一热,紧紧地拥住她,我不敢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因为她喜欢坚强的男孩。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要努力,那晚我们再次海誓山盟,那晚我们幻想未来,那晚我们相约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想我们的爱够轰轰烈烈了,我想我们的情足以让天地动容了。可就在那晚,房东太太催我们交房租,我们的幸福很让她感动,但她眼睛里更多的是同情和怀疑。
我们每次很穷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说起在学校的浪漫时光,那时我们不开心的时候只需在校园迷人的小路上拉着手走一段就没事了。那年的圣诞夜,我跑遍了城市所有的精品屋才找到她喜爱已久的八音盒,那时她最爱给我讲王子与公主的故事,那时我的皮肤哪怕蹭破一块皮她也会心疼得掉眼泪。
可是现在,我所能够给她的幸福只是在发工资时才舍得买的一份烤鸡和饺子。
尽管生活慢慢地好起来,但这种所谓的进步只是相对于以前的寒酸。我们渐渐都有了个稳定的工作,也攒了一些钱,但从那时开始我们谈的最多的却是如何买房子,我们幻想着有一天能有自己漂亮的私家车。她说她给我看中了一套皮尔卡丹西服,她说要把我打造成一个完美男人。
可我知道,每次路过美容店的时候她都很忧伤,当我看到她那美丽的容颜因缺少保养而有些黯然的时候,我一下子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个社会里的渺小,但却只能苦 笑。于是那天我花了六百块钱给她买了点美容用的东西,她高兴得像个孩子那样又蹦又跳,此情此景,我唯一能做的也许只能是长叹一口气吧!
我去过她就职的经纪公司,那些不漂亮的女人们背着意大利真皮皮包,穿着上千元的套装。我也去过她同事的家,那些漂亮房子里有着超大屏幕的背投电视,有着可以将整个人都埋进去的舒适的沙发,有浪漫的灯光,有红酒,甚至养着名贵的狗。女主人炫耀着她的名牌袜子和她价值昂贵的首饰。这一切,只是因为她们找了个有钱的老公,面对满屋子的时尚,我偷偷地脸红了。
她们兴高采烈谈论着一部最新引进大片,而我却想到了女友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钱和人讨价还价的模样,别人说这么漂亮的女孩儿还这么小气时她无地自容。记得 有天她偷偷对着镜子流泪,因为她那纤细而又娇嫩的手因洗衣而变得苍白,因为……,我不知道能够列举出多少因为,但我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够 过上像在家里那样的生活,因为我们没有钱。
我看了女友一眼,她双腮殷红,过了一会儿她提出有事要先告辞,我知道她是为我着想,我也清晰地记得,那一晚,我们都失眠了。
从此她成了幸福但不快乐的女孩儿,她像我一样拼命工作,打拼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望着她曾经天真单纯而今写满倦意的脸庞,望着她为了不让我难过而强自微笑的表情,我的心碎了。
于是我拼命挣钱,像牛一样勤耕不辍,拉着我们的感情前行。我们的事业是有希望的,因为我们有才华,因为我们很努力,但成功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生活过得好一些了,但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工作的那个圈子,我们依旧是贫下中农。
一个晚上,她走了,留下一封让我心碎而又无奈的信,她说:宝贝儿,我很爱你,你知道的,我很爱你!为了你,我可以什么都不顾。为了你,我可以毫不犹豫地牺 牲自己,你是我的一切,是我的幸福。可正是因为这份爱才让我决定离开你,我将所有的眼泪都留在了这间屋子里,我将所有的情谊都刻在了心里,可我不忍再看你 为了让我过得好一点而不要命地工作,我不忍再看你在压力下日惭消瘦,你知道吗?每次你偷偷地喝酒回来,我的心都在痛啊!
我很无奈,我们都很无奈,因为我不知道,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
当初,为了你我留了下来,如今,为了你我要离开,我的背包里装满了让人心醉的回忆,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回来,因为我爱你。没有你,我的生命便没有色彩,可是现在让我走吧,那样你会轻松一点,我们都会轻松一点,好吗? 照顾好自己。
“是啊!没有钱,我们还能爱多久?” 在她走后,我反复地吟念这句让人心酸的台词,眼泪再次无声地滑落……
第65篇、爱情故事教老婆做个好情人
我们要做个自信的男人,不要害怕太太一出家门便会像断了线的风筝,鼓励她重走江湖,接受必要的应酬,使她重塑自己的佳丽形象:对于节俭惯了的太太,你也不妨设法让她改变观念,变成一个小小的败家子……
在一些已婚男人的眼里,老婆是自家的“固定资产”,因而不再情愿太太像过去那样打扮得靓亮动人,出外广为交际,成为大众风景,甚至对太太采取了诸多的限制。同时为了节省家庭的经济开支,打心眼里害怕太太消费,其结果是太太不仅在外人看来不再有动人的风姿,而且在自己的眼里也失去了往日的魅力,成了所谓的“黄脸婆”,两人的恩爱不再,你的激情如退潮般消失。
其实,我们生活在社会开放、观念更新、日益繁荣的今天,对太太的态度也应与此同步,不要让太太沦为生育子女、操持家务的主妇,我们不妨让她变坏一点,让她做你的情人,时时对你散发出诱人的魅力,也使你们的爱情鲜活不衰,下面是几条妙计——
重走“江湖”,唤回青春的魅力
不少已婚男人认为,太太必须顾家,勤于操持家务,假若还常常外出交际,便会被斥为花瓶,不是个好女人了。可你有没想过家庭,单位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也会抹杀她的情趣和亮丽,对生活对爱情不再有激情,也就疏于打扮,形象大打折扣。在这时,你可能会想起那些在外面世界如花蝶般纷飞的女人,回味她们的百般风情。也许你并没对她们动真格,但不可否认他们身上散发出的磁场效应,因为她们是鲜活的美人鱼。那么,你是否得到一点启示?不妨给太太一些必要的自由,让她变“坏”一点,在大江大湖里激发自己的魅力,然后把亮丽带回家。也许,在某些时候,当她从外头归来,会如初恋的情人般重放一脸的妩媚,让你们再次畅游在情天爱海里。给太太多些自由的活动空间,是让她走出传统的主妇角色,唤回青春魅力的妙方,这比涂沫或食用任何高昂的美容品都管用。要知道即使是美丽的鲜花,长期放在没有新鲜空气的室内也会枯黄,同样的道理,曾经让你心旌荡漾的太太,如果老是稽留在家里忙家务,也会失去诱人的风姿。
鼓励消费,用时尚做太太漂亮的衣裳
为数不少的太太婚后变得俭约乃至抠门,不再置买漂亮的衣裳,看到有小姐向自己推销上档次的化妆品也避而不看,那怕是一支略贵一些的口红也舍不得买,在她们看来过多的消费是一种罪过,她们宁可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质朴与节约是种美德,可现代生活毕竟比以往好多了,需要时尚的点缀。试想,当太太生日时你花钱送上一束玫瑰或是什么贵重些的礼物,而她却放下脸来痛斥你浪费,这不仅大煞风景,也伤害了两人的感情。对节俭惯了的太太,你不妨设法让她改变观念,变成一个小小的败家子,这样固然会使家里存折上的数目少些,可却会换回太太的亮丽和情趣,这是最好的回报。比如让她多买些漂亮的衣服,散发出迷你气味的香水,她便会时时亮给你一个全新的风景,如情人般让你迷恋:比如让她去健身或是打打保龄球,那么你就能长久的欣赏到她那迷人的娇躯,或者带着她一起泡吧、旅游等等,使她更富有情趣……适当的消费,会使太太在跟进时尚的同时,在你眼里成为永不过时的风景。
主动示爱,共享性爱的欢愉
我们常常从报刊上看到,不少原本幸福的家庭离异了,其原因却是因为性爱的不和谐,丈夫们埋怨太太不懂得其中妙趣,像个木头人,所以他们便在外头寻花问柳,甚至把荡妇视为自己的红颜知己。其实这不能全怪女方,在她们的意识里,主动示爱是一种“浪荡”的行为,不少女人有时也想主动一回,却怕被丈夫视为荡妇便只好作罢。所以,作丈夫的有必要矫正太太的这一心理,鼓励她主动出击,让她做个“斗牛女士”,在卧室里放荡几回又有何妨?这不仅会激发太太潜在的情欲,让她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万般风情,也会大大地提高我们的激情,从而最大程度地共享性爱的美妙与欢愉,这对加固夫妻间的感情并排斥第三者的插入很有益处。
真的,让自己的太太变“坏”一些,使她成为你永远的情人。
第66篇、爱情故事结婚就是给爱情买保险
1
唐妙妙的婚姻自打一开始就有那么一小点点的不完美,她和李昊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所以唐妙妙不止一次地说:“如果咱俩是自由恋爱,多好。”
“是啊,城市不大,相遇太难。”李昊最初总是随声附和回应她。可是渐渐地,李昊在家时一日比一日少言寡语,回应越来越少,即便唐妙妙说点什么,他也懒得再往下接。
李昊在家里时的庸常状态,不是手里握着遥控器慵懒地窝在沙发上,就是兴致勃勃不管不顾地玩游戏看视频。唐妙妙见状,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觉得李昊除了吃饭和睡觉,不愿意在她身边多待一时半刻。唐妙妙急了,她冲着李昊嚷,“那么喜欢自己一个人,结婚干嘛呀?”
李昊仍不接她的话茬,懒洋洋地回一句“明天还得上班呢”,就往床上奔。管她是吵也好闹也好,他根本不往心里去,唐妙妙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于是唐妙妙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消沉,就连闺中密友都看出了她的情绪低落,可朝夕相处的枕边人,却丁点儿都没察觉出来。
“木头啊!”唐妙妙哀怨地说。
闺密在耳边不停地劝,大多数夫妻不是都这么过来的嘛,男人心粗,别太往心里去。
哎,怎么能不往心里去呢?最起码的关怀和体贴都没有了。他们白天各上各的班,晚上回到家后,做得最多也最默契的事就是各管各的,各自沉默。
刚结婚时候的李昊可不是这样。
那时的李昊温情有加,知冷知热,只要唐妙妙思想或生活上稍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马上草木皆兵,嘘寒问暖。
哪个女人不迷恋被宠爱、被照顾、被当成珍宝的感觉?
那还是他们结婚蜜月旅行时,唐妙妙看上个水晶娃娃,特别合眼缘,但路途遥远,又是易碎品,考虑再三后也就作罢不打算买了,可李昊却愣是把那娃娃完好无损地捧回了家。直到现在,唐妙妙还能时常想起来李昊那些煽情的话,他说,他这辈子会像呵护水晶一样珍视唐妙妙,不离不弃。
可才一年光景,爱情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2
水晶娃娃第一天回家的时候,唐妙妙觉得把它摆在哪里都不合适,最后,是李昊找好了地方,就把它放在卧室里,唐妙妙的床边柜上。他还灵机一动,赋予那娃娃一个特别神圣的使命。
他们是这么约定的:不管是谁,只要一方有身体上的需要,就把水晶娃娃的头扭向一边,依据男左女右的规律,李昊往左扭,唐妙妙往右扭。另外一方看到了,把娃娃还原摆正即表示愿意和对方亲热;若没什么想法和冲动,那就让娃娃保持扭身的姿势不动,即表示夜晚平静度过。
最初,那娃娃扭来扭去,好生快乐。唐妙妙连连称赞李昊想的办法好,不仅让求爱变得简单,还避免了夫妻之间被拒绝的尴尬。
李昊是个多么浪漫的男人啊,唐妙妙总这么想。她毫不保留地把这些心动的感觉讲给最好的朋友听,如此一来,唐妙妙的朋友对李昊便另眼相看了。一次李昊回家,正碰上唐妙妙和她闺中密友有说有笑地谈论着什么,他一进门,就接收到了来自唐妙妙闺密的异样目光。等把人送走,到了晚上的时候,从浴室出来的唐妙妙拿出了眉笔和唇膏,非要李昊给她画眉毛涂嘴唇。
李昊一點也不懂女人心,为自己的女人施粉黛,多美妙的事啊,可李昊说:“也不出门,干嘛描眉画眼的?”
唐妙妙莞尔一笑,说是朋友教的,几乎跟那个扭娃娃的夫妻小游戏一样,有益于增加夫妻之间的情趣,对增进平淡和乏味的夫妻生活特别有好处。唐妙妙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她没注意到李昊表情上的变化。
至此,李昊终于正确解读了唐妙妙朋友那诡异的眼神,他说:“唐妙妙,你是不是少根筋?自己家里这点事儿也跟别人说?”
3
周末,唐妙妙和李昊闹起了冷战,他们谁也不肯先妥协。
到了晚上,卧室的灯是李昊关的,他在床上躺了没多一会儿,就感觉唐妙妙热乎乎的身体向他一点点靠近,一双小手在他后背画圈圈。李昊的心麻酥酥的,心里默数了不到五个数,就翻身把唐妙妙搂进了怀里。
骄傲的唐妙妙能向他主动示好,多么难得。李昊从此在感情问题上高枕无忧,却也埋下祸根。每次和唐妙妙发生摩擦的时候,他习惯了沉默,习惯了冷战,他从不道歉,也不主动认错示好,而是用一场盛大的性事解决误会和矛盾。李昊想当然地认为一切都是水道渠成的事儿。
好像就是从这儿以后,李昊开始变得懒惰,在经营感情上花越来越少的心思,他觉得那些都是多余,连最初那个水晶娃娃的暗示都忽略省去了。他认为夫妻之间还是应该实实在在地过日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随心所欲的才叫家,所有的刻意都太累人。
渐渐地,唐妙妙的怨气越积越多。在她看来,李昊只有在想占有她身体的那一天才表现得热情洋溢,但如果李昊在一天里不想那事儿,他似乎一个人过得也挺快乐,常视唐妙妙如空气。
唐妙妙不喜欢这样的李昊,她感觉自己就像李昊发泄身体欲望的工具。所以有那么一天,李昊把自己洗干净关了灯以后,唐妙妙第一次拒绝了他。李昊倒也不急不恼不强求,翻个身,没几分钟就发出了匀称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唐妙妙立即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挫败感,她以为李昊会低姿态地求好求和,可他这样的状态和表现,让唐妙妙觉得自己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在这之后的唐妙妙也变了。她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或者有了什么烦心事,都不愿意再向李昊倾诉,更不奢望在他那里得到什么安慰。似乎是跟自己较劲儿似的,好像若是谁在大段的沉默后先跟对方说一句话,或是谁不得已向对方求助抱怨了,谁就成了十足的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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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婚姻没法继续了,唐妙妙打起了退堂鼓。她想离婚,趁着还年轻,趁着还没孩子。在这样不冷不热没盼头的日子里耗着,简直生不如死。
谁说女人离了婚就一文不值?失了婚的唐妙妙花掉大半存款,购了一部新车。没有了男人,她要更宠爱自己才是。
新车上路那天,车险手续还没办,唐妙妙生怕有什么刮刮碰碰的闪失,开得小心翼翼,车子放哪儿都觉得不够安全。终于在车子到手的第三天,唐妙妙的车装饰好了,保险办成了。办车险签字时合同搞得好正式,合约书厚厚的,比结婚领证还详尽。可就是这几页纸,让唐妙妙有了十足的安全感。
回家的路上,她把车停在小区里,没有了之前的担心、紧张和不安,这种安全感让唐妙妙就那么忽然地想起了李昊,想起了他们如水般没有波澜的婚姻,和这辆买了保险以后的汽车何其相似。其实车还是那辆车,心态变了而已。她头一次冷静地对比和李昊婚前婚后的不同,也许不是爱没了,也不是不重视对方,而是激情渐去后,变成了感觉完全拥有对方后淡然的亲情。
趁着周末休息,唐妙妙自己开车去景点,她在心里暗暗盼望着一场不期而然的相遇。她看见了一个导游身份的李昊,他正拿着个小喇叭为游客声情并茂地说着一段又一段的美丽传说,嗓音听上去有点哑。
忽然的,唐妙妙心里一紧,有种心酸的感觉。
李昊也看到了唐妙妙,他撇下二三十人的旅游团来到她面前,没有久别重逢的问候,李昊直接把唐妙妙拽进了旅游团的大巴车里。虽然婚离了,证领了,可李昊从没想过唐妙妙会真的离开自己。李昊说,家里的大幅婚纱照他动都没动挂在老地方,放她衣服的衣柜还空着……
大巴车里闷极了,唐妙妙被李昊紧紧地挤在最后排的座位上,她还是以前的那副口气,嗔怪着责备李昊:“成天的,脑袋里就那点儿事。”
可是谁说对女人身体最原始的欲望和冲动,不是最浓烈的爱?唐妙妙现在不挑这个了,她粲然一笑,指了指自己的新车,说,那里凉快又隐秘,我们转战那里可好?
第67篇、爱情故事把“精彩”的男人留给别人
精彩的男人只是欣赏就够了,我不想让自己永远活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没有理智的忌妒中,还是让我把这种大众情人留给别人吧,我其实需要的是一种私密家常的幸福。
我的前男友杨远出现在我风华正茂的时候。看杨远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他。杨远在外企当主管,事业上春风得意,他个儿不太高,但眼睛很迷人,干练沉稳,一副很自信的样子。杨远这样的男人自然是很招女人喜欢。可是那时,我简单地认为,这种精彩被我得到了,仅仅属于我一个人,我真是个幸运的女人。
越是爱杨远,我就越是对自己的外貌表示怀疑,我变得特别不自信。我总是在镜前悄悄地看眉毛眼睛甚至侧影:觉得眉毛不够浓、眼睛不够大,头发不够性感……我开始读他爱读的书,吃他爱吃的东西,为了他我学会了喝红酒,学会了装淑女,用一切心思去了解他的喜好。
最要命的不是这些,杨远好像挺有女人缘的。临近春节时,杨远准备带我参加一次他们单位组织的晚会,从得到消息那一刻我就开始紧张地翻衣橱,一套一套地在身上试,不行换掉,再配鞋子和耳钉,足足折腾了几个小时,杨远在一边淡淡地笑着:“随便一点,这样挺好。”可是我全然没有自信。头一天晚上,我兴奋得一个晚上没睡好。第二天晚宴的时候,美女如云,各色的晚礼服像一场时装秀,我穿着一件浅粉色的长袖连身裙,一下子就被淹没了,我不停地扯着自己的裙角,用手理着梳得平平整整的头发,好像浑身都是缺点要掩盖。坐在一边看着杨远端着高脚酒杯自如地穿梭在人群中,和美女们用眼神干杯,我竟然妒忌得心里拧出了水,因为一个漂亮女孩的一句玩笑话,回去后,我和杨远大吵了一场,我有些歇斯底里,把枕头和杯子都摔在了地上,杨远竟然很奇怪地看着我,说了一句:“不可理喻。”
最后的一次天翻地覆出现在杨远的大学同学聚会上,当时一个同学调侃地说出了他和一个女孩的一段故事,而这是我以前没听他讲过的,当时我的脸就白了,出来以后在马路上我就开始不可遏制地逼着杨远招供,自然又引发了一段争吵,当时我居然冲动之下摔碎了杨远的眼镜,在眼镜碎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们的感情也要完了。由于我内心的失衡,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两个人都已经精疲力竭,我们最终分手了,尽管在预料之中,我还是伤痛欲绝。
这以后长长的两年我没有再涉足感情,我需要空缺,让自己有足够的清醒认识自己。冷静下来,我发现,其实这种精彩的男人本不应该属于我,我活得太累了,放弃可能对我来说会是一件好事。
一个清静的黄昏,我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中认识了现在的先生天明。天明是那种混在人堆里很普通的男人,却有着家常的笑容,不出众却很温暖,其实那时我就是需要这种温暖的,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就结婚了。
生活真的和我想的一样,天明就像一块璞玉,看着不起眼,可是越是经历时间的打磨,越是熠熠生辉。而且我发现,找到这样的男人我才是真正的幸运,我不用再提心吊胆,这种普通男人的精彩只是留给我一个人的,因为外人不会体会到他的那种细腻。
我们的想法常常会惊人地一致。有一天深夜,我突然想吃麻辣小龙虾,天明二话没说就陪着我穿衣出去,我们在露天的街角吃得有滋有味,对着风满嘴流油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却能释怀大笑;天明想看足球,我也会陪着他一起看,一人一瓶啤酒还有一小碟花生,窝在小屋子里热火朝天;我们一起去菜场为5毛钱的花菜讨价还价,感受生活小小的乐趣。我们在一起很舒服,谁也不会扫兴。不在一起的日子,他有他的朋友,我也有我的生活,我和女朋友一起逛街吃冰淇淋,喝冰镇汽水,看大片,穿着好看的衣服去泡吧,他会看着我活得唇红齿白,温润如玉,每次我对他如数家珍地说我的见闻时,他会一脸欣赏地看着我灿烂如花。我无聊时会看言情剧,天明有时会陪着我看而不会说我没品位。
我和天明平常像两颗小行星,运行在各自的轨道上,相互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出现在彼此的身边,天明会在我做菜时从背后拥抱我,在我生病时给我煲好喝的汤,把他焦急的眼神传递给我。我们都很忙,但能知道对方想什么。
有一次天明出差,晚上11点钟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传来天明的声音,他说:“小湖,你睡了吗?中央6台正在放一部老片,你爱看的。”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在相隔千里的两端,我们一起看,在片尾曲响起时,天明会打进电话来,我们会聊一聊感受,两个人就这么一辈子是一件多么好的事。
我越来越喜欢这种家常的男人,因为生活是实实在在的,内心的平安才是永远。精彩的男人只是欣赏就够了,我不想让自己永远活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没有理智的忌妒中,还是让我把这种大众的精彩留给别人吧,我其实需要的是一种私密家常的幸福。
第68篇、爱情故事爱他什么
有一天聚餐时间,妮妮在跟我们抱怨了半天她老公之后,愤愤地总结道:“如果这世界上只有吃饭这一件事的话,我跟他肯定是天底下最美满的一对。”接着她又补充说:“除了我老公之外,我这辈子就没碰到一个跟我一样那么爱吃辣的人。我老公做的饭特别香,只要他做饭,我们两个人就能二斤辣椒下肚。那种感觉特爽,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妮妮的臉忽然变得绯红:“而且当他一脸认真地摆弄锅碗瓢盆的时候,我特喜欢从背后抱住他,闻他身上的味儿……可是一换到别的地方,我对他就完全没感觉了。”
大家没见过妮妮的老公在厨房的形象,所以都不发表意见。
“你呢?”妮妮说完自己之后又打听别人。
“睡觉。”小美毫不掩饰地说。
“哈哈哈……”听到这种刺激的回话之后,我们胡说八道的兴致被勾起了。
“你们不要想歪了,真的只是睡觉而已。”三十出头的小美一本正经地给我们解释,“我们结婚这么久,我老公已经成了我的抱枕。不管生活多么不如意,反正只要他在,我就能睡着。”小美认真地说:“有时候想想,万一哪天我们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这样的说明倒让我们不好意思再取笑她了。我转头问麦格璐:“那你呢?”“我?我和我老公每天都下跳棋,谁输了谁去洗碗,从三局两胜一直耗到八局五胜。”
“你们都太浪漫了!”Lucy插话了,Lucy的先生有一家经营得不错的公司,她是她先生公司的会计,“我和我老公什么都分开,我们有各自的朋友和兴趣爱好,谁也不管谁几点回家或者去干了什么事,但家里的钱都归我管。”
第69篇、人生故事擦肩而过的爱情
擦肩而过的爱情
我是在看电视时认识她的,当时她在参加一档电视相亲节目。她的名字叫江琳,口才好,气质佳,素质高,是难得一见的真正美女。
当然,不单我这样认为,参加节目的男嘉宾们也几乎都这样认为,甚至有不少男嘉宾就是冲着她来参加节目的,然而她却很少为男嘉宾留停到最后,即便偶有特殊情况,关键时刻,她也一定会退缩。每当主持人或男嘉宾问她原因,她总能说出非常恰当的理由。
多数男子碰壁后,都退缩了,有个男子却在接连遭遇两次拒绝后,又一次来到了电视台。因为这个男子实在太优秀了,甚至有好几位别的女孩同时看上了他,虽然这个男子对她们一概毫无兴趣,江琳依旧不领情。大家都觉得江琳难以理喻,甚至有人猜测她来参加节目,根本不是为了找对象,而是另有所图。此后不久,江琳就离开了那档节目。
想不到几个月后,我竟然与她在现实生活中见面了。那时我到外地进货,她也在进货。进完货,正好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我以她的粉丝的名义,请她到附近的饭馆吃饭,她很爽快地答应了。吃饭时,我问她现在的恋爱情况,她很坦然地说,她打算首先经营好自己的服装店,等有了经济基础之后再说。
我问:“如果你的店一直经营不好呢?”
“那就一直不找呗!”她莞尔一笑,接着说,“凭着我聪明的头脑和不错的人气,我的店一定会经营得很好的。这不,刚开业几个月,生意就压过了很多老店。”
“难道你参加节目不是为了找对象,而是为了积累人气?”我有些吃惊。
她再次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此后,我进货时,几次与她碰面,从她进货的频率和数量上来看,她的店应该经营得很好。
令我吃惊的是,一年之后她再次进货时,和她一起来的,是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他的名字叫王勇,个不高,也不帅,或者说看上去有些猥琐。我实在不敢相信,如此高傲的她,竟会爱上这样一个人。我猜测这个男子一定很有钱,进而认为她也不过是个嫌贫爱富的势利女孩子。
她约我一起吃饭,我答应了。吃饭时,我悄悄了解了一下他的情况,想不到他既没有钱,又没有特长,可以说几乎一无是处,这更令我感到吃惊了。
也许江琳看出了我的惊诧,在王勇出去结账时,江琳说:“你一定不理解我为什么找了个这样的男人吧?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降低爱情风险。上大学时,我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他太优秀了,优秀得我根本无法驾驭。大学毕业后,他很快就有了新欢。那时我简直伤透了心,甚至连自杀的想法都有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渴望一份爱,又害怕驾驭不了对方,于是一次次与爱擦肩而过。后来,我终于知道一个女子最需要什么,那就是自立自强,于是开始把上节目积累的人气转化为金钱。他是从电视上与我认识的,从我做完第一期节目,就很快收到了他的来信,虽然我对他的来信没有任何反应,但是他却坚持不懈地给我写信,我想他也许没有任何优点,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一定非常爱我。如今,和他交往,虽然平淡,却很幸福,这正是我最渴望的。”
听完她的诉说,我内心开始滴血。其实,从在电视上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深深爱上了她,只是苦于自己既没有成功的事业,又没有帅气的外表,所以连向她表达爱的勇气都没有。我是多么后悔呀!如果我像王勇那样勇敢,也许现在在她身边的就是我了。
此后,我又接连碰到过她好几次,有几次我甚至想说我也是爱她的,但每次话到嘴边,都咽了下去。也许他们已经结婚或办理登记手续了吧,我不想做第三者。
半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一条她发来的短信:“我们明天就要结婚了,说实话,和王勇结合,我多少有些无奈,其实我更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当初我和你介绍王勇的情况,就是希望你能勇敢地说出你对我的爱,可是我只读出了你眼中的遗憾,却没读到勇气……”
我欲哭无泪,我知道一份美好的爱情,真正和我擦肩而过了。
第70篇、爱情故事未来在我手中
回国几周见了若干女性朋友,欣慰地发现大部分所谓剩女已经自我解放,比如Z姐。
“我有男朋友啦,而且他要小我六岁。”Z姐说出这话的时候笑得尴尬而甜蜜,这大概是按部就班的乖乖女做过的最出格的事儿。
Z姐也有过青春期,当年喜欢的是老师和老板那样的男人,以为成熟男人说得出人生的道理,就一定走得好人生的路。但Z很快发现,比起正常的交流,成熟男人们更喜欢谈论曾经沧海,更喜欢被崇拜,所以即使是他们说过一千遍的话,也还是需要第一千零一次的赞美。可女人终究是会长大的,于是Z很快和大她六岁的男朋友站在了同一个平面上,却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于是老男人便从此再无缘分。
Z姐于是开始交往同龄人,打算跟他们同步成长。和同龄男朋友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并没有太多波折,但是当Z姐认认真真想要结婚的时候,男朋友们却有的买不起房,有的要出国,有的忽然发现大城市生活太辛苦而想回老家去做公务员。
Z姐回过头来想还是找个普通的老男人生活好了,却发现老男人们还在青春期少女堆里享受新鲜的崇拜。于是Z就这么掉在空当里了,长长的一段时间只能拼事业,一不小心就成了女强人。
可广大中国人民对大龄单身女青年向来不手软。甭管你是遇人不淑还是主动不嫁,到了28岁不结婚,对不起,您是剩下没人要了。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Z姐居然在小男生市场上火起来了。
从供需上来说,被老男人抢了小女生的小男生和被小女生占了老男人的大女人,都在自行向被市场清理出局迈进着。可小男生们天不怕地不怕:姐姐比自己富裕,不要紧,我年轻,以后会赚钱的;姐姐比自己有经验,很好啊,正好指点我快速进步;姐姐要房子结婚,很抱歉,没有房子可我有年轻的身体,床最重要,房子算什么?姐姐们虽然也有各种担心,可年轻人毕竟是有希望的。
几轮攻势下来,Z姐从几个弟弟里选出个身强体壮、聪明伶俐又温柔体贴的,半年来一直腻在一起,终于找回了恋爱的感觉,还居然收到了求婚戒指。我问Z姐你怕不怕姐弟恋没有未来,Z姐露出了霸道总监才有的自信,说:“他那么嫩,未来还不是在我手里。”
她说的这个话很值得回味:过了需要让别人许一个未来的年纪,自己培养的未来才最靠得住。
第71篇、爱情故事生米就这样煮成熟饭
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上他的生活方式,然后被他一路牵着,享受新生。
眼见为实
遇到老赵的时候,我已经胖得不成样子,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和前男友的分手。那时我和老赵还不熟,他说自己也胖,但胖人有胖人的好处,为人处世自有一种超然心态。在社区论坛里,老赵常约大家去爬山、打羽毛球、自驾游,感觉他就是这片儿的带头大哥。
那天,老赵给我发了一个帖子。他说:“胖妞,‘五一’有个活动——野外减肥生存体验。十几个人到深圳郊外南澳的一个孤岛上,7天,每天只给二两米,剩下的自己解决,比如可以摘野菜钓鱼什么的,也可以捉到螃蟹煮了吃。你有兴趣吗?”
“当然,”我说,“这种好事怎么能落下我呢?何况这么节俭也用不了多少钱。”
于是,我和老赵见面了。原来老赵并不老,年轻面嫩,白白胖胖,除有些龅牙,长得还算可以。他看到我,扫了两眼说,不怎么胖啊,瞎折腾什么?一句话差点把我温暖哭了……
最后两个人
15个人兴奋地上了岛后,船就走了,大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忽然都哈哈大笑起来。搭好帐篷后,我和老赵找了个地方聊天。他说,之前主办方已经搞过一次这样的活动,有“前辈”在一周内真减掉过10斤肉。我喜出望外,终于找到组织了!
第一天晚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有人像狼一样叫着——真是又冷又饿啊!有人吼着要回家,再饿下去会出人命的。第二天早上,船来接人了,有两三个意志薄弱者也跟了上去。老赵说:“老黄,你不至于当叛徒吧?”我特不满意这称号,姓黄的就这么倒霉吗?
第五天,岛上还剩下三人,其中有一个意志坚强的男人,他说要是再减不了肥老婆就不要他了。但半夜他发烧,老赵只好给主办方打电话,把他接走了。
老赵看着我说,假如世界上就剩咱俩怎么办?我冷静地说:“你别想入非非。真要那样,我也只想着怎么把你给吃了。”老赵说:“我能想什么啊?我走路都晃了,还能怎么着!”
孤男寡女在孤岛上,满脑子竟只想着吃……为了转移注意力,老赵开始跟我谈生活理想。他说:“不要为生活而生活,要为快乐而生活。你可以穿得朴素一些,把钱省下来买辆车去自驾游,等你去到很多地方,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后,你会觉得自己像多活了几辈子!”
我入迷地听着老赵讲他旅游中的所见所闻,那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第七天,船来接我们的时候,我说,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住够呢!
被影响的生活
回到现实生活中后,我和老赵成了特铁的哥们儿。我们有时间就约着一起打打球喝喝茶。老赵说:“你完全可以在家做SOHO,何必朝九晚五?”
我想想也是,在哪里做设计都一样。于是,辞职在家,整天睡到日上三竿。偶尔老赵来,我们就一起包饺子。老赵手艺不错,给我做过一次糖醋鸭,口感很好。
不知不觉,老赵影响了我的生活,我不再那么热衷于往脸上涂脂抹粉,而是更加注重环保,穿棉布的衣服。我也不去酒吧买醉了,而是认真地读一些书。
生活慢煨成熟饭
生日那天,我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准备上路了。老赵说:“咱一块儿去行吗,我怕你车坏在路上,人又有几分姿色,让坏人惦记。”
我们一起驾车去了西藏。在公路上飞奔时,我不听他的劝告,车子一头撞上了电线杆。老赵瞪着我,四处检查:“没有伤着哪儿吧?”他手心里全是汗。我偷偷地看了他两眼,觉得他认真的样子让我心动。
我们终于胜利到达西藏时,我忽然想起一句歌词:我轻轻一想就碰到天空。眼泪不禁就掉下来了。老赵说,人看到自然的美景都会情不自禁,只有抵灵魂的东西才让人最难忘。
我看着他,知道这不是那个嘻嘻哈哈的老赵。他一路上都在写日记,然后把文章发给编辑们。他文笔极好,有时看得我都想掉眼泪。
在西藏呆了十几天,我们照了很多片子,回来后我却发现,报纸和网站上全是我和他的合影,下面还有注解——“我与黄小荷的蜜月之旅”。
“蜜月之旅?谁和你度蜜月?”老赵头都不抬:“对了,忘告诉你了,临走前我跟别人都说了,说咱去度蜜月了。”
生米就这样被煮成熟饭了?
我说:“既然你这么认为,那就这么着吧!”没有握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我和老赵就先度了蜜月,然后成了夫妻。嫁了老赵,其实是嫁给了一种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正好是我想要的。
第72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情叫相濡以吵
在许多人眼里,他们的确是不够般配的一对。他挺拔俊逸,能修好家里所有的电器,接人待物周到得体。偶尔下厨,亦做得美味。除了脾气急躁,几乎算得上是个完美男人。她,矮胖,粗糙,笨手笨脚。有客人来,甚至炒不出一个像样的菜。嗜睡,一睡必说梦话。刁蛮较真。
他们常常吵架,每一次,总是他先挑起事端:她熬粥溢了锅,炒菜放多了盐,失手打碎了一只杯子,或者,忘记了给阳台上的花浇水……于是便吵上了,她自然是不肯示弱的,拉开场子,挽起袖子,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很有气势的样子。他嘴笨,除了一句:“我怎么会遇上你这么个笨女人?”便再也没有其他的话。她却能在一分钟之内用数句话来回应他,冷嘲热讽,裹刀带枪。结果总是他先败下阵来,躲进卧室,关门闭窗,偃旗息鼓。
30年,从青春红颜到两鬓苍苍,以为这辈子会这样没完没了地吵下去,直到那一天,他突然在外面晕倒。得知消息时,她正在做他最爱吃的绿豆面条。来报信的人刚说了一句,她就蒙了,呆了一呆,手里的面盆“咣当”一声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她跟着来人恍恍惚惚地往医院赶,随行的人说些什么她一句都没听见。她想起来早上走的时候他们还吵过架,他抱怨她炒的菜太咸,饭也没吃就走了。她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喊:“老东西,真难伺候,不如死了干净!”
没想到竟会一语成谶。
是高血压引发的中风,抢救后命是保住了,却不能说话,左边的胳膊和腿也都不能动了。看到她,他蠕动着嘴,张了几张,终究只是“啊啊呀呀”的,其他的就再也说不出来了。她的泪“哗”地涌了出来,祥林嫂似的一遍遍地说:“你说话啊,你跟我吵啊……”
谁也没想到,他这一病,笨拙的她竟然变得聪敏灵巧起来。她给他熬鱼头豆腐汤,奶白色的汤,雪白的豆腐,再丢几片白菜心,鲜香十足。她一勺勺吹得温热了才喂到他嘴里。他喝一口,目光便诧异起来,嘴里含糊地“啊”着,又忙用手比划。她脸上含羞带笑,颇为得意地炫耀:“你当我真不会做呀?”
她嗜睡的毛病也改了。以前,哪怕有针尖儿大的空闲,她也能香甜入梦。现在,她总是睡不着。知道自己有说梦话的习惯,怕影响别人,每天晚上都要等同病房的人都睡熟了,她才能多少眯一会儿。有时候刚睡着,他轻轻一动,她便又醒了。
他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她喂吃喂喝,端屎倒尿,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只有一点没改:她对他说话的时候仍然像吵架似的。她嚷:“要死啊,我熬了一个上午,你喝这么点?”她骂:“老东西,这会儿怎么胆怯了?你站起来走几步试试啊,我不是还在旁边吗?”她吼“你别瞪眼睛,有本事跟我吵啊……”
那天,我接他们出院回家,快到家时才发现把他的随身听忘在了医院里。返回去取,却找不着了。他对她怒目相向,脸涨得通红,终于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我怎么会遇上你……你这么个笨女人?”
她一下子就愣了,然后突然用力拍着我的肩膀:“你听你听,你爸他,终于能和我吵架了……”
她泪流满面。
如你所知,这一对吵闹的夫妻,是我的父母;这一种爱情,叫相濡以吵。
第73篇、爱情故事爱的根须有多深
几个朋友一起喝酒,醉意中聊起爱的话题。有人说,爱是有根的,是从一个瞬间、一件事、一句话起,在心里生根发芽,逐渐长成参天大树。于是有人提议,每人都讲一件亲历的事来证明,顺便比比,谁最早让爱在心里扎了根。
他最先开口。他是个豪爽义气、乐善好施的男人,特别看重朋友。他说这种性格起源于小学时代的一次全区统考。当时,十所学校的孩子聚在一起,紧张迎考。刚一答题他就写错了,到处找橡皮,却发现忘了带。那时年幼胆怯,他不敢跟老师说,就用手指去擦,反而越擦越黑,急得想哭。这时,旁边的陌生男孩捅了捅他的胳膊,递给他一块橡皮。那一瞬间,他紧绷的心突然松弛了,温情的感动,第一次在幼小的胸间流淌。
橡皮上写着男孩的名字,他默默地记住了。但是考完后大家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学校,他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同桌。那份关爱却在心里扎下了根,让他乐于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朋友。
她说,1976年惨绝人寰的唐山大地震发生时,6岁的她正和弟弟熟睡。天摇地动的一瞬间,年轻机警的父亲一手夹起一个,抱着他俩跑出摇摇欲坠的屋子。回头一望,母亲还没出来,父亲又往回冲,却看见母亲跌跌撞撞跑了出来。她显然是被吓懵了,双手紧抱着一个枕头。原来,妈妈把枕头当成了弟弟。劫后余生的一家人说起这事,乐得前仰后合。
之后,儿女继续成长。她和妈妈不和,经常吵架拌嘴,甚至觉得妈妈太笨,关键时刻都稀里糊涂。直到有一天父亲回忆旧事:“你妈和我曾经约定,一旦有什么灾难,我救女儿,她救儿子。地震时,你妈没想到我把两个都抱走了,心急如焚找翻了天,幸好认错了枕头,随即房子就倒了,多险哪!”
从前她一直把这事当笑话听,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懂得了什么是母爱。说到这里,她脸上浮现愧疚的神情:我的孝心来得太晚,太晚。
轮到我时,大家一致要求讲讲我的初恋。在朋友中,我们夫妻一直甜蜜无比。其实,我们是经媒人介绍,到年龄就结婚,并不浪漫。
记得17岁那年,我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儿。盛夏炎热,大家又累又渴,恰好来了两个女孩儿,推着自行车卖冰棍儿。第一个女孩儿伶牙俐齿,很会讨巧,大家都围了过去。另一个腼腆瘦弱,低头站着,周围冷冷清清。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很疼惜,便走到她身边买冰棍儿。她脸红了,手忙脚乱地拿冰棍儿,递给我时对我露出了羞涩的笑容。
过了几年,媒人带我去相亲,我发现对方有些眼熟,傻乎乎地问,你卖过冰棍?她看我一眼,垂着眼角,呐呐道,没有啊。我想,可能是相像之人吧。待到去她家拜见准岳父母,我无意间在她家的杂物间,看见了那个白漆斑驳的冰棍箱子。当年卖冰棍儿的小女孩,就是她。
说到这里,有人插话,这不是爱情,而且,嫂子还很虚荣。
是的,这不算爱情。但是,自从工地相见的一瞬间,我就心疼她,想保护她。即使后来她否认自己的经历,也不过怕别人会因此鄙薄她,或者,只是想忘掉生命中最艰难的阶段,卸下负担轻装赶路……我放弃了追问,但我总记得自己17岁时瞬间的心疼——那时,她多像一朵寂寞的花,开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默默为自己的人生积攒力量。就如同我一样,为了给自己挣足学费,不得不四处奔波。我疼爱她,疼爱那一颗同样敏感而又倔强的心灵。我觉得,爱或许是从那时萌芽,比我们真正的恋爱要早好几年。
那个夜晚,我们轮番讲述,互相感动,当然无法比出高低,但那些难忘的经历都证实着。爱,的确有根须,并深扎在生命中最柔软的地方,渐渐抽枝生叶,甚至开花结果,让疲惫的我们能够靠着休息,心旷神怡,感觉人生之美好……
第74篇、爱情故事锁的爱情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小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过。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面,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年过八十岁的女作家告诉我,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女作家的初恋故事。
第75篇、爱情故事不敢说想念
今天早晨,我和老公起床洗漱时,厨房的锅里烧着水。等我们洗漱完,热水就会沸腾,然后我会把面下到锅里,把火拧小,在每个碗里放好调料,捞面、装碗、端上餐桌。我和老公吃面时一句话也没说,这些年来,我们共同的话题大多是围绕儿子。
中午回家时家里很冷清,因为儿子不在家,午饭我用微波炉热点饭菜对付一下,晚上吃饭时炒两个素菜和老公一起吃。
突然电话音乐铃声响了,是儿子给我打来的,我问他吃得好不好,他说“好”,问他晚上冷不冷,他说“不冷”,问他适应不适应,他说“还好”。我忽然感觉到作为母亲的无能为力,隔着几十公里的距离,我不能给儿子任何实质性的照顾。
其实我很想问“你想我吗,想家吗”,但我不敢,我怕自己一问,就会忍不住哭出来,也怕我的想念和伤心会让他不能安心。
放下电话,我忽然忍不住放声大哭。人世间,父母与子女能够朝夕相处的日子竟那么少,十几年的时间倏忽而过,在我人到中年,渐渐地更懂得疼爱孩子时,孩子却需要有他自己驰骋的天地。此时,为人父母者所能够做的只是割舍、思念、隱忍和期待每一个团聚的日子。
我知道再过一段时间,我会慢慢适应没有儿子在身边的日子,不会经常流泪,也不会那么地想念他。只是我不知道这是时光的有情,或是无情。
第76篇、爱情故事葛朗台的爱
老公很抠门,常常让我抓狂,老妈却喜欢得不得了,逢人就说她选的女婿如何会持家过日子。
我和老公的相识源于老妈安排的相亲。那是几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我被老妈从被窝里拎起来,她下命令似的冲我嚷嚷:“赶紧洗漱,今天去相亲。”我万分抗拒,坚决不去。她先是说那个男孩是她老朋友的儿子,很帅,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说老姐妹们孙子都好几个了。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我屈服了。
见到他的第一印象是:嗯,人长得还不错。因为抱着应付老妈的心态,所以一直无关痛痒地聊着。临走时,他竟然把杯子里的最后一口咖啡喝掉,还把最后一块华夫饼打包。看见我诧异的表情,他笑笑说:“这里的东西挺好吃,哪天你有空的话,我们再来吃。”
我礼貌性“呵呵”两声,心想,这人也太像“葛朗台”了吧。第一次见面就这样,那熟悉了以后得抠门成啥样啊?
为了不让老妈着急,我只能装装样子,慢慢交往下来,发现他其实还不错。相处一年后,我俩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后,我才发现被骗了。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他的抠门一览无余……
我扔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的空瓶子,他都要从垃圾桶里再捡回来,说:“装上水它还能用好几回呢。”饭后,每个盘子寥寥无几的剩菜他都要留下,说:“热一热下顿还能吃。”我提议去吃比萨,他却说外面卖的比萨又贵又不卫生,要回家亲自给我做。
我骂他是骗子,说要退货。在想着如何退货的时候,我怀孕了,这可把他和老妈高兴坏了。
他天天变着花样给我做各种好吃的,偶尔还有海参、燕窝。一有时间,他就在网上买各种小衣服和玩具,而且价格不菲,好像一夜之间,他变得不抠门了。我调侃道:“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你真舍得下血本呀。”他一边在电脑上网购,一边说:“你老说我抠门,我那是会过日子。”
一周前,老爸被查出冠心病,需要做支架。我们姐弟三个商量着如何平摊医疗费。他一改往日温吞的脾气,大声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钱的事。我们应该赶紧去和医生商定做手术的时间。”
办公室里,当医生问要国产支架还是进口支架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说要最好的。这是我那个“葛朗台”老公说的话吗?我不敢相信。
老爸手术顺利,七天后便出院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回到家我瘫坐在沙发上。老公凑到我跟前说:“这几天你也没睡好,我给你去放热水,泡个澡好好睡一觉。”
他起身,我一把把他拉回来,靠在他怀里,泪如雨下。这个傻瓜,明明老爸住院这几天都是他在医院守着,需要好好睡一觉的是他啊。
晚饭时,我对他说:“咱妈刚打电话,让你算算一共花了多少钱,完了让老大家、老三家把钱给咱送来。”不等我说完,他便把话抢过来:“什么钱不钱的,告诉老太太把老爷子照顾好就行,别乱操心。”
筷子夹的肉停在半空中,一时我都忘了吃。“别看了,口水都流到桌上了。”他哈哈大笑。而我在此时此刻,眼睛被泪水打湿,眼前一片模糊,以前的一些事渐渐清晰起来……
每一次他把我扔掉的洗发水空瓶子捡回来,装上水摇一摇,他都能继续用好几次。但同时,他都会把一瓶全新的洗发水打开让我用。
每一次我说想吃比萨、薯条、鸡翅的时候,他都以不干净、不卫生为借口,拒绝带我去吃。但同时,当我回到家的時候,餐桌上总是摆着他亲手做的比萨、薯条、鸡翅。他说:“洗洗手,赶紧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往事一幕幕,像开闸后的潮水,一涌而出。
这个我一直嫌弃的男人,这个我一直说他抠门的男人,对我、对孩子、对我的家人却如此大方。想到这里,我眼挂泪珠,心底却开出幸福的花来。
第77篇、爱情故事男人的底牌
考验爱情的唯一底牌,不是情有多深,而是人性那张底牌。
第一个故事是多年的恩爱夫妻,老公遭遇车祸,瘫痪不治。巨额医疗费面前,恩爱妻子拔去了氧气。老公不想死,一直哭,用眼神向老婆求救,后来明白老婆已然放弃自己,遂咬舌自尽。
第二个故事,说的也是结婚多年的女人,老公触电而亡后,获得大笔赔偿。当初要死要活地要追随亡人而去,可老公去世不到三个月,她竟迫不及待地攥着大把钞票,同网上热恋的男人结婚了。
大难面前,没有传说中的生死与共,但若由此成为一个爱情的虚无论者,也大可不必。上述故事如果由当事人来陈述,也许,你就能看到悲凉的另一面,不是无情,而是无奈。
我相信,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能够狠心到见死不救,更何况还是生活多年的夫妻。只是,如果压力大到超过自己承受的底线,比如,只有100元的积蓄,却要拿出10万元的治疗费,怎么都筹不到那么多钱的情况下,怎么办?做出放弃的抉择,女人势必经历了反复的权衡。最终的选择虽然有悖道义,但那也不过是说明,他们的爱情败给了自私的人性。
另一则故事中,未亡人带着伤痕开始新的爱情,也不代表她忘却了曾经的深情。时光是最强效的疗伤剂,每个人的平复时间不同,难道非得用矢志不渝的坚守才能证明爱情的伟大吗?所以,与其说她无情,不如说她是个健忘的、没心没肺的女人。
太多男女在恋爱时,容貌、权势、金钱,所有外在的、可以摆得上台面的东西都能成为条件,可家里的老人总有一句话——什么都是假的,找个靠谱的人才是真的。所谓的靠谱,不过就是找那么一个良善柔软的伴侣。普通日子或许没有特别之处,但凡遇到磨难,那份良善柔软和自私冷静就会有天壤之别。
手机报上刚刚看到一个消息:一对夫妻驾驶货车在山间发生车祸,货车翻出悬崖好几米,悬空在那里。老公被强大的外力甩出驾驶室,落到安全的地方,老婆却被压在驾驶座下,动弹不得。卡车随时都会坠落悬崖,老婆的恐惧可想而知。这时,男人做出一个选择,他重新爬进摇摇欲坠的驾驶室解救老婆。消防队员赶到时,发现货车的油箱已经破裂,再迟几分钟,将车毁人亡。
这则消息看得人触目惊心又感慨万千。那个瞬间,我忍不住追问身边的爱人:“如果是你,怕是早就丢下我跑了吧?”
他蹙蹙眉头,认真想了半晌,最终老老实实地回答:“这种事情,只有到了关键时刻,才能知道自己的真正选择。”
这个答案,远比山盟海誓地拍着胸脯硬撑让我满意得多。
漂亮话谁都会说,但漂亮事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最关键的时候,每个人的选择都出于本能的直觉。这份本能的直觉,无关爱情,只关人性,这才是爱情的真正底牌。
第78篇、爱情故事永存的报纸
在她的梳妆盒里保存着一份2006年9月17日的剪报,每当看到它。她的面容便如春风拂过,比任何化妆品的效用还要强百倍。她曾经是个灾难深重的女子,一生中最幸运的事便是遇上了他。去年情人节,他请她吃烛光晚餐,服务生送来一张卡片和一盒杜蕾丝。本是酒店的促销新招,他却尴尬得羞红了脸,因为她一直哧哧笑着将保险套当成气球吹。
这难堪的一幕并未破坏他娶她的决心,他在酒杯里暗藏了求婚戒指,微笑着举起杯,耐心地教她怎样品尝红酒。谁料她轻轻一啜,发觉味道不错,竟然一口饮尽,将他精心准备的钻戒吞了下去!急救车赶到,他守在她身旁面色苍白,冷汗如雨。原本浪漫的设计,差点演绎成一场悲剧。
现在回想起来,她觉得一切灾难都因她而起,她就像他生命中的“扫帚星”,真难为了他。也有朋友劝他离开她,可是他说:“她那么单纯,我害怕离开她别人会伤害她。”
他很傻地继续守着“扫帚星”。这年的8月,他预备带她到香港迪尼斯游玩,那是她心心念念想去的地方。虽然这需要花掉他整整一年的积蓄,但真正令他头痛的是,她担心家中的小猫太孤单,坚持要带它上路。看她撒娇中带着哭,他的心一软答应了她。许久以来,他溺爱她如同溺爱一个孩子。
灾难又一次发生了。在去往机场的路上,猫咪忽然从她怀里蹿出。横冲直闯地奔向马路中央。车流呼啸,她不容多想就去捉猫咪,刹那间只觉得有双手从背后猛地推开她,接着是急刹车的声音———她看见车轮下昏迷不醒的他,然后觉得眼前一阵眩晕,头脑里像有一千块石头在崩裂……
第二天,人们纷纷谈论着报纸上的一则新闻:研究生舍身救弱智女,到底值不值得?很显然,一个是有着大好前景的硕士研究生,另一个是心理年龄只有6岁的弱智女,因为一场医疗事故而导致智障,他们的生命价值是不对等的……
可是,人们忽略了爱情的力量。无论身份、年龄、地位甚至心智,在有爱的人心里,恋人的生命永远比自己重要。
曾经,他们有过一段甜蜜的恋爱时光,她出了医疗事故以后,他不离不弃地照顾她,身兼数职为她攒钱治疗,决定和她结婚一生一世地照顾她……每当想起这些,她的眼里就会流下泪来,嘴角却不自觉地开出微笑的花朵。
她的梳妆盒里自此保存着2006年9月17日的报纸,那上面有救猫事故的后续报道:研究生终于苏醒了,在他一息尚存的生死关头,他惟一的信念便是:我不能死,我还要照顾小琪……就这样,他竟然一分一秒挺了过来。他的腿伤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复,而弱智女因为突如其来的惊吓竟奇迹般恢复了智力……
爱的力量如此神奇,她相信,所有的灾难都已过去,迎接他们的将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春天。
第79篇、爱情故事刹那间的爱情
爱上他,是从声音开始吧。
那天,她醉酒回来,接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打错的电话。一个男孩,只能是男孩吧,在电话中叫着一个女孩的名字——小薇,你不能离开我,我这样爱你。
他反复地说着,说着和小薇曾经的爱情:我为了看你,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你喜欢吃羊肉串,我便买了烤肉机;你喜欢sk-II,我用一个月的薪水买给你……
到最后,男孩哽咽了,听得她也很感动。她不忍心再听下去,只好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小薇。
那是他和她最初的相识,也许,本来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第二天,他打来电话,这次是道歉。她以为已经结束了,但第三天,他又来了电话。他说,我真的失恋了,你能陪我聊聊吗?
她没有问他的年龄,想他要比她小的。她已经35岁了,离了婚,孩子和老公在国外。她在国内打点生意,做到老总的位置,人是寂寞的,因为位子太高,反倒没了朋友,她周围的人全不敢靠近她。
男孩把她当成朋友,他们有很多话题。在他面前,她忘记了年龄,她的声音是很嫩的,至少听不出来是35岁。
一来二去,他们相熟了。
有了烦恼,他们就找对方说说,特别是晚上,她似饮鸠止渴的人,接不到他的电话就会怅然若失。
终于有一天,男孩说,我们见面吧。她果断地拒绝了,因为知道见面的结果是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有应酬喝醉回来,电话响了,是男孩。
她正呕吐,男孩说,你身边有人吗?让他倒一杯水给你,你太让人心疼了。
她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仅仅一句关心,仅仅一句问候,坚强的心刹那间柔软下来。男孩又说,以后,女孩子少喝酒。
于是她又冷静下来,一声“女孩子”让她明白,她和他,是隔着迢迢银河的。
他是晨阳,而她已经夕暮。
第二天,他来了电话,你今天晚上不要等我电话了,我去参加一个同学会。刹那间,她的心又温暖起来,这样的烟火气,似夫告诉妻,不要等待我吃饭了,我去参加一个应酬。那一刻,他当她是亲人。
是从这个电话起,她动了与他见面的心思。假如他是二十七八的男子,那么,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这样想着,就有了甜蜜。
他们约了见面时间,男孩说,我喜欢诺基亚手机,你看见拿着“绝色倾城”的男人就是我。他一向称自己是男人。她说她会穿一套红色衣服,其实她准备穿白色衣服。
那天晚上,她准时赴约,带着表妹,表妹是30岁的女子。她让表妹穿了红衣,而她白衣白裙一直躲藏在柱子后面。
然后,她看到了他,几乎惊住——怎么可能啊?那个拿着“绝色倾城”的男孩,穿着哈韩的衣服,破边子飞着,烫着爆炸头,头发黄色加绿,一双帆布的大鞋子上有骷髅头,耳朵眼上打着四五个洞,吸着烟,哼着周杰伦的歌……看得她触目惊心,想起自己的儿子,13岁了吧,也是这样的前卫着。
而她,一身宝姿女装,戴钻石项链,穿达芙妮最新款女鞋,怎么可能与这个男孩有爱情?他,不过20岁出头的少年啊。
真是君生我已老,我生君未生。他和她,错过了十几年的光阴,那夜夜的电话,不过是一场虚张声势的虚拟爱情,只有几个刹那是爱情,比如他让她不要喝酒,比如告诉她有事不再打电话,是的,就是那几个刹那而已……可也已经够了,她还能要多少呢?
那个男孩,明明是看到了表妹的,却转身跑了。30岁的女人,已经开始有了凋零的痕迹,更何况35岁的她?
回去的路上,她发了那首诗的前两句给他: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后两句,她没有发:恨不生逢时,日日与君好。
她想,既然错过,就不必再发了,发了,他也未必懂得,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后来,她换了手机号,而那刹那间的爱情温暖,她从来不曾否认。她想,那刹那间的感觉,应该也是爱情!
第80篇、爱情故事爱,还是喜欢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棒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地想着自己?
喜欢是和他讨论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各不相让。在他面前像个刺猬一样从不认输,但心里早已暗暗佩服他的见地、他的才华。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不设防的。
喜欢是出门在外给他发个短信,告诉他这边的天气很好,然后把手机关掉,独自在异地疯玩一个星期,晒成一个黑人后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吓他一跳。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喜欢是在他出差前简单地道一声“一路平安”,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有一点不舍,却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等待他的归来。
爱是在他临出门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宁,一遍遍地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喜欢是在受伤时,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在他面前背对着他把眼泪悄悄抹掉,转过头依然是一副快乐坚强的模样。
爱是利用周末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地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杯子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肾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地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的样子。
喜欢是听他讲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第81篇、爱情故事这是我和颜颜的初恋,这是我和颜颜的青春
一
第一次见秦阳,我才16岁吧。
他是我的邻居,我们在同一所中学念书。放学的时候,我看到邻居伯伯追着打一个男孩子,手里的藤条都打折了。男孩子不哭也不求饶,一个劲儿地往前跑,跳过了墙。一溜烟不见了。
就这样记住了这个男孩子,他穿着白色T恤,高高的个子,瘦瘦的手臂撑在墙上,一下子就跳得那么高。他叫秦阳,总是吊儿郎当的样子,成绩不好也不在乎,常常和老师顶牛,让老师头疼。偶尔,他还和那些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
有一天回家的时候,我在院子门前见到了秦阳,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女孩和他一样吊儿郎当的,甚至比他还要糟糕。她叼着烟,秦阳冲我吹口哨,我走过去又转回头:“你为什么逃学呢?秦伯伯又要打你了。”秦阳不说话,只是坏坏地笑。
我说:“学生应该好好学习的,就像大人应该好好工作一样。”秦阳还是笑。倒是女孩子丢掉嘴里的烟头,说:“小妹妹,你真的很喜欢管闲事哦。”
二
那天以后,秦阳就注意到我了。偶尔放学的路上,他会和我聊天。
他说,小时候他和姥姥住在乡下,小屋在田野里,那里的星星月亮喜欢眨眼睛。“任颜颜,你知道我不是好学生。还和我说话,你脑子都可以养鱼了吧?”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儿也不生他的气。我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了。
风像水洗过一样,吹着我们的脸。我觉得他那么好看,眉毛粗粗的,单眼皮,有时候又会变成双眼皮,很好玩。他的鼻梁那么挺,手指那么修长。我们俩站在疯长的麦草边,风扬起我们的头发,像漫画里的两个少年。
后来很多次,放学的路上,我们都会聊天。他在麦田里吻我,那是我的第一个吻。天空很蓝,他的头低下来,挡住了我的视线,然后唇就印过来了,轻轻浅浅的,露珠一样,都不像是真的。那天以后,我们就常常在树林里接吻,直到有一天被人看见。
我们都受到了惩罚:爸爸一个月没和我说话,妈妈狠狠地训了我;秦伯伯打了秦阳两个耳光。其实我知道秦阳不是个好学生。在我之前,他一定吻过别人的,但是我不在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约定好好学习,装着对彼此视而不见,却没想到事情在几个月后轻轻转了一个弯。
那是高三,一个礼拜天吧,一对夫妻找到了秦伯伯,说秦阳和他们的女儿……秦伯伯就和他们去了医院,回来以后就打秦阳。打得那么狠。秦阳从前挨打的时候是不求饶的,那一次秦伯伯打得太狠了,他求饶了,要秦伯伯带他去看那个女孩,说是和他没关系的。秦伯伯就带他去了,回来的时候,秦阳的高傲就像肥皂泡,风一吹就了无声息地蒸发了。秦阳承认了。
那段时间,大家疯传院子里出流氓了,他们是知道我和秦阳偷偷接过吻的。我走在院子里,所有人都在背后窃窃私语。妈妈问我和秦阳发生过什么没有?她说得很隐讳,但是我听懂了,她说的是秦阳和那个女孩的那种事,我说没有。她放了心,又有些不相信。
半个月后,在学校,在院子里,我都见不到秦阳了,听人说秦伯伯又要将秦阳送回乡下。去那儿念高三了。秦阳走的那一天,天上的月亮看起来亮晶晶的,那么冷清。乌云来了,又一团团被风吹走。
秦阳到家里来看我,我隔着窗户看他。也看天上的月亮。月光照在他身上,白白的。我想起秦阳说起小时候的月亮,小时候的月亮是乡下的,金黄金黄的。现在的月亮,是白的。月亮还是一样的,又似乎不一样。
“那个女孩子的事情,真的是你干的吗?”我问。
秦阳摇头,又点头。他说,他不知道。
爸爸妈妈都出门了,秦阳才敢来我家。屋子里冷冷清清的,两个才18岁的小孩,就那么站着,看着彼此。秦阳说:“任颜颜,我走了,你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任颜颜,如果你不嫌弃我,就在大学里等我。”
我让他走,他不想走,说舍不得。后来,他还是走了。我坐在屋子里傻傻地哭,觉得自己像田野里的树木,四周光秃秃的,只有我傻傻地站着。
远远地看着秦阳远去,他一直低着头。他说:“你爸爸妈妈要回来了,我走了。”
三
时间一天天过去。
我的成绩好起来了,渐渐的,秦阳的事情没人提起了。几个月后,我考上了大学。秦阳原本成绩就不好,乡下的教学质量又不高,没人能帮他,我离开小城念大学的时候,秦阳依然在乡下没有回来。
在那所远方的大学,秦阳没有来看我,也没有给我写信。我恨他,他是那样一个不懂自爱的人,可我又放不下他。
那段时间,我常常听收音机,收音机里的人们在讲他们的故事。一个女人说男人不爱她。对她不好,主持人劝她分手,立刻分。女人答应了,过了一段时间。她的电话又打进了直播间,说男人还是对她不好。主持人听出了她的声音。说,你们还没有分啊?女人说,她舍不得,她离不开他啊。
我听着听着,眼泪就流出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就像那个女人。秦阳对我不好,他骗我。可我还是爱他,还是放不下他。我快疯了。
听说秦阳又回到子弟校复读了,复读一年后他考上了大专,我决定到他的学校去看他。我搭了10个小时的火车,又转汽车,带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他喜欢的游戏碟。我想,他考上大专了,我就能去看他了。
在小小的校园里,他和七八个男生坐在一起。那些男生都吊儿郎当的,都有女朋友,秦阳没有。点菜的时候,我点了他喜欢的西芹牛肉。他却点了我最讨厌的红烧肉,我们好像一直岔着劲儿。
秦阳一直和别人的女朋友说话,不搭理我,我扭着身子觉得自己多余。吃完饭,他送我到旅馆。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我叫住他:“你为什么不理我?”
“我为什么要理你?”
“你忘了吗,高中的事情,你说让我等你的,你忘了吗?我一直等你,等你考上了大学,你到底有没有良心?”
“现在大家都养狗,我哪儿还有良心。”他说。
我扑上去咬他,我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我那么傻,不管怎样都爱他,一直等他考上大专,一直等他,我以为这是无声的约定。但是,他怎么能这样?
他推我,我往后退,几乎要跌倒的时候。他扶住了我。我哭着打他的脸:“你不要脸。你忘了高中的事了,我等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能忘了?”我哭得那么凶,眼泪哗哗地往下流,疯了似的。
他抱住我,一下子就抱住了我,哭着说:“那是高中的事情了,你怎么还记得啊,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你怎么还要和我在一起啊?”
“我也不知道,要是知道我就不来了。”
我们像两个疯子又像两个傻子,站在街上,看着彼此哭。
四
我们和好了。秦阳常常来我的学校看我,偶尔,我也会去看他。
进了大学,谈恋爱就没人干涉了。我是学建筑的,为了攒去他那儿的路费而帮老师画图,有一些收入。秦阳在麦当劳打工,一小时1。8元,一点儿也不多。
秦阳看起来有些坏,其实他不坏的。他从来不提高中的事情,我也不说。放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孤儿院做义工。
我带朋友去看秦阳时,秦阳在打工的麦当劳请我们吃汉堡包。朋友说:“还是颜颜请你吧,她赚得比你多。”秦阳的笑容一下子就不见了。
吵架是渐渐开始的,后来就越吵越凶,为任何事情吵,谁也不肯认输。恋爱后的整整一年,我们几乎就是在吵架中度过的。
他打工赚钱,没时间来看我,我们就吵得更凶了。我们在一起时,他总是抢着付钱。我说:“你不要太勉强自己。”他会很生气,他真是小气啊。
有一度,他和一起打工的一个女孩子走得很近。我带了男同学故意很亲密地去气他,他走过来掀翻了我们的餐盘。经理责问他为什么那么没有礼貌的时候,我不承认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丢了那份工作。
后来,我后悔了,他却说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当着哥们儿的面这样说,还当着那个女孩的面。我气得浑身发抖,抖啊抖的,像风里的叶子一样。他却像风一样走了。
我给他写信,说分手。他说,好,分就分,谁后悔谁是小狗。
他不当小狗,他的心被狗吃了,他不来找我。我也不去找他。
后来,我还是去找他了。我觉得自己是小狗。却不能容忍他当面叫我小狗。他叫我小狗。我一下子就生气了,我说:“我瞎眼了,瞎眼了才会来找你。你秦阳算什么,从小就是个瘪三,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大学都考不上,以后也没出息。要是没有那点过去,我瞎了眼也不会和你在一起。”秦阳的脸色变了,我有一点后悔,但还是继续说着,说完了,就一溜烟地跑掉了。
我和秦阳恋爱的事情,一直是瞒着爸爸妈妈的,也是瞒着秦伯伯的。
我找到一个追过我的男生,问他是不是还喜欢我。那天晚上,我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
第二天早上,我后悔了,想向秦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怎样说。我想啊想,觉得自己傻,就写了一封信给秦阳,说分手。
秦阳给我回信,请求我的原谅。他来学校看过我,我不肯见他。后来,他就不来了。
我想,他一定是不爱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爱他了。从前,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我都没有放弃,就像爱上一个幻想似地爱他。真的在一起了,我们老是吵架,爱。反而在相处中淹没了。
有一次放暑假,我们在大院里遇见。各自走开。那一刻,我突然知道,我和秦阳都那么任性,彼此伤害得那么深,我们再也无法在一起了。
五
毕业了,我去了广州,秦阳回到了家乡的小城。我像一只小鸟,飞得又高又远。工作两年后,我出了国,有了新的男朋友。
我很少很少会想起秦阳了,偶尔想起的时候,会觉得痛。那样的青春,爱恨情仇都有了。现在的生活有多么平淡,那时的自己就有多么不真实。我记得自己和他总是吵架,甜蜜的时候,就只有那个吻吧,在麦田里的吻。轻轻的,印在脑海里,怎么也擦不掉。
再遇到秦阳,是我婚后回小城陪爸妈过年。很偶然,我们在商场里遇见了。他给了我一个小册子,说是知道我回来了,就一直把小册子带在身边,等遇见了就给我。
册子里,是秦阳收集的票根:大学时我们乘车去看望彼此的票根;一起游玩、去博物馆、去旅游景点、乘车去孤儿院的票根……秦阳把它们都收集起来,粘贴在册子里。每张票根旁边,他都写着细细的说明:“今天,我去车站接颜颜,她笑的样子真可爱啊。她怎么瘦了呢,是因为画图吗?看来,我得多兼职啊:今天,去孤儿院的路上,我一直给颜颜讲笑话,她不给面子,一点儿也不笑;今天,我和颜颜吵架了,我很后悔,却控制不了自己……”
有一张票根是1998年11月的,那是秦阳转学到乡下的时候,从小城去乡下的票根。票根旁边写着:“今天,我要离开颜颜了。我没有告诉颜颜,她见过那个女孩,我和那个女孩没有关系的。那个女孩有了别人的孩子,非说是我的,还说要是我不帮她扛着,就会找人打颜颜,毁颜颜的容……我就同意了,还主动要求转学。”
1999年8月也有一张票根,是从乡下到小城的,那是我考上大学的日子。票根旁边写着:“我没考上大学,本来很难过的。我偷偷坐车回小城看颜颜,知道颜颜被录取了,我就一点儿也不难过了。她并没有发现我……”
册子的最后一页,写着:“这是我和颜颜的初恋,这是我和颜颜的青春。”
我假装不感动,假装不哭。原来,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次心动,爱下去却需要耐心和包容。在我和秦阳变得足够有耐心之前,我们已经把对方伤得遍体鳞伤,无法弥补了。
我没有哭,只觉得心里空空的。
许多年之后,我发现没有其他男人爱我如秦阳爱我一半那么多。只是,我们在学会爱之前陷入爱河,在学会体谅之前分手。在学会面对彼此之前已经结束。
第82篇、爱情故事一个男人的爱情保卫战
1
在别人眼里,张瑶和秦浩是一对完美夫妻:在生活上相互陪伴,在事业上相互支撑。
20年前,两人从机关辞职,做起了建材生意。秦浩稳重、心细、温和,负责品控和公司的内部管理;张瑶开朗果敢,善于交际,就专注销售和品牌商关系的维护。现在,他们的门店已经遍布各大家居建材市场,夫妻俩还成立了好几家分公司。
张瑶常常出差。相比起来,秦浩要舒适得多,看到张瑶常常在酒桌上周旋,他甚至还不解,“那么累干吗,钱挣得完吗?”听到这样的话,偶尔张瑶也会感到委屈。
两个人的关系就像是个圆。很多时候,这个圆都缺着一个角。要是一直缺着,也没什么,怕就怕突然出现一个人,给补上了。郭晓宇就是补上张瑶心里那个缺口的人。
张瑶注意到郭晓宇,是因为一次应酬完客人回到公司,看见他还在加班写方案。张瑶觉得这么努力的新人,应该多给机会,有时候去谈客户,就会把郭晓宇带上。
从那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郭晓宇会时常送上关心,比如在张瑶疲惫的时候给她一杯咖啡,或者在酒桌上帮她挡酒……而张瑶则回馈给他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不久,秦浩注意到,张瑶出差时都会带一个叫郭晓宇的小伙,而且很多时候就他们两个人。秦浩有點疑心。尤其是前几天,郭晓宇送喝了酒的张瑶回家。张瑶没有立刻进门,而是站在原地看着车开走。这个情景,正好被站在二楼落地窗边的秦浩看到。
秦浩自认对张瑶是有感情的。过去,两人发生分歧时,只要结果是好的,他都不会跟张瑶计较。他一直觉得,公司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是张瑶的功劳。
2
—天晚上,秦浩跟张瑶商量,想让女儿去美国读高中,他俩跟着去陪读一年。张瑶问他为什么突然决定送女儿出国,还要两个人都去陪读。秦浩看着她,说:“你最近和那个叫郭晓宇的是不是走得太近了?我觉得我们应该离开一段时间,再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张瑶愣在那里,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有点心虚地解释说,两人只是工作关系,是秦浩想多了。秦浩也不跟她争辩,只是说:“我也可以让他走,只是觉得那样没必要。”张瑶没有再反对。
秦浩立即帮女儿递交了申请,录取通知书一下来,两人就把公司的事务交代给几位副总,然后带着女儿去了美国。张瑶到美国后,白天睡觉,晚上处理工作,有时还会开很长时间的电话会议。秦浩心里越来越窝火。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结果是,张瑶拎着箱子直接回国了。
秦浩觉得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干脆算了吧。但冷静下来,他就不这么想了。秦浩决定回国。他悄悄约郭晓宇见面,答应把外地的一家分公司送给郭晓宇,还愿意给郭晓宇介绍一些资源。但是他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郭晓宇再也不和张瑶见面,也不要有任何联系。
秦浩把签了字的资产转让书放在郭晓宇面前。“愿意要,你就拿走。其他的程序,我可以配合你完成。”郭晓宇低着头,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他还是伸出手,拿走了摆在面前的这个机会。
郭晓宇一走,秦浩就给张瑶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回国了,让她回家见一面。秦浩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张瑶,没有多余的话,说完就留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房间里。
3
郭晓宇再也没有出现,甚至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跟张瑶说。这场家庭危机,似乎就这样结束了。张瑶和秦浩达成一致,她留在国内经营公司,秦浩去美国陪读。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3年过去了。张瑶专注于工作,让公司的扩张事业发展迅速。与这座城市临近的几个大的市场,都被她拿下。但那个被秦浩送出去的市场成为张瑶的心病。如果能拿下那块市场,张瑶公司就能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得到极大的提升。
张瑶派人去做调研,得到的回复是:郭晓宇的那家公司已经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企业,如果闯进去,少不了要和他竞争。
张瑶有些犹豫。从感情上来说,她不愿意,她不想再和郭晓宇产生任何联系。但是,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她似乎又不得不这样做。终于,她想了一个办法——把送出去的公司,再买回来。她派人去跟郭晓宇谈,都被拒绝了,最后只好自己出马。
两人再一次见面,多少有些尴尬。“我开出的价格,应该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你不想考虑一下吗?”张瑶努力把这次见面变成单纯的商业谈判。
“这一次,我想,我有这样的能力,来保护这家我苦心经营的公司。”郭晓宇的回答,似乎有点意味深长。
听到这句话,张瑶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她忽然意识到,郭晓宇曾经难以拒绝的,不只是秦浩砸到他面前的这张大饼,还有自己给他提供的晋升通道。这种地位不平等的感情,本来就不单纯。
张瑶决定放弃这个市场。就让它空在那里吧,就像她心上的那个空缺,只要习惯了,对生活也没什么妨碍。
第83篇、爱情故事陷阱名叫我爱你
虚情赠假意
在整理沈浩的衣服时,何晓月发现了一张娱乐会所的发票,时间是半个月前,而最近,她并没有听他说出去应酬。于是,她心头的不安又随着被压抑的往事一起泛滥开来。沈浩真的在乎她吗?
这是一个周五,前一天晚上一帮哥们就约了沈浩周五下班后吃饭喝酒,沈浩在电话里拒绝了。何晓月在中午的时候,给沈浩发了个短信说:“晚上我想去逛街,晚点回来。”沈浩下了班便回家了,半个小时后何晓月果然“逛街”回来了。
三年恋爱,两年夫妻,谁的心思又能真正瞒得过谁?好像是从刚恋爱时开始,何晓月就喜欢玩这些彼此间试探的游戏。
说好了三点见面,她却突然说自己临时有事,问他能不能等她。他放下没做完的方案等到六点,她才告诉他这是诚意的试探;她去外地出差,撒娇地非要他陪她去,他买了票,她却让他退掉,说有这份心已经足够;她在QQ上化身别的女孩与他暧昧,只因为他几句没有“严辞拒绝”的回复,两人几乎走到分手的边缘……
如果不是下决心配合她,沈浩也不会发现自己原来有那么好的演技。所有的这些,何晓月应该是满意的吧。但正是因为这结果太完美,反而让何晓月升起另一种不安——当年的事也是如此吧。
两个演员的游戏
晚上,沈浩看着电脑屏幕,QQ对话框里的文字有些刺眼。
程凯铭:最近好吗?
何晓月:忙得很,你呢?
程凯铭:闲得很,哈哈!有空吃个饭?
何晓月:忙完这一段再说。
两分钟前,何晓月在浴室隔着门向他发出指令:“老公,帮我把桌面上的方案发到刘部长QQ邮箱。”发了邮件,沈浩自然“顺便”就看到了何晓月同前男友程凯铭的这些对话。
沈浩知道,这又只是一场试探而已。他知道何晓月和前男友仅限于聊聊天,但他必须装出很嫉妒的样子:“他约你吃饭你怎么不去?”他看到她心满意足的神情,心里涌上莫名的悲哀。他知道她有多缺少安全感,因着这些猜疑硬生生地将两人逼成了演员。
临睡时,沈浩蒙上被子,然后,又探出头来幽幽地说:“晓月,爱情不是没有尽头的通关游戏……”
何晓月呆住了。
那夜,她在沈浩的熟睡中一夜无眠。他果然都是知道的,而他给她的,也只是逢场作戏的结果而已。他到底在乎自己么?一切兜兜转转,仿佛又回到了原点。
那一年的往事
那年,她,沈浩,吴佳盈,程凯铭一起走进这城市最西边的大学校门。她暗恋着沈浩,却只能看着他和吴佳盈牵手,因为他们都是她最好的朋友。
毕业时知道吴佳盈抛弃了沈浩,她几乎是第一时间离开了程凯铭,在沈浩醉生梦死的日子里陪伴着他,照顾着他,终于等到他对她说:“我们在一起吧。”
那时,她真的相信日子会这么过下去。直到吴佳盈对她说沈浩向她求婚,她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沈浩的备胎而已。
三人的对质中,吴佳盈选择离开这座城市。临走时,她告诉何晓月:“不要相信你看到的。弄清他在不在乎你,如果不在乎,没有我一样会有别人。”
正是这句话,让何晓月迷上了这种试探爱情的游戏。
这么多年,眼看沈浩已经放下曾经的过往,然而那颗从没有安全感的心,让她将这种试探变成习惯,欲罢不能。
何晓月决定,最后试探沈浩一次。然后,无论何种结果,就此收手。
我说,你会信吗?
公司楼下的咖啡厅,何晓月打破沉默,看着对面的沈浩问:“你西装口袋里那张娱乐会所的发票是怎么回事?”
“客户拿来抵回扣的。”沈浩不假思索,然后好像明白了什么:“你就因为这个,演了这一出又一出?”
“我知道你对我试探你感到不满,你也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
“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沈浩打断她。他知道何晓月对他有多用心,其实他真的已经忘记了吴佳盈,忘记很久了。
“那么现在,你对我是真心吗?”
“我说是真心的,你会信吗?”
何晓月笑了。“信不信全在于你。如果是真心,就把你在公司的股份转到我名下,反正如果我们一直过下去,是谁的名字也没什么分别。”
沈浩愣了。当这种试探走上了明面,却变得如此生猛而不加掩饰。
“怎么会没有分别?你去看看法律,一旦我要转让股份,其他两个合伙人有权优先收购。”
何晓月依然笑着:“如果你要推辞,总是有办法的。好好考虑。”
终于是最后
晚上,沈浩回到家,给何晓月的答复是,其他两个合伙人不同意他把股份转到何晓月名下。他没有告诉何晓月,在公司,他们是如何怀疑他对公司有外心。
在看到沈浩的落寞时,何晓月有那么一丝不忍,然而,路走得太远,已经不能回头。“那你就在公司和我之间做个选择吧。如果转让股权的话,明天我跟你去公司谈。”
第二天清晨,当何晓月把车停在沈浩公司楼下的停车场时,沈浩开车门的手犹豫了一下。身边的公文包里,有一份离婚协议,他需要到公司和她签,因为作为婚内财产,他的股份会有她一半。
“晓月,一定要这样吗?”后半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只要你现在回头,一切可以重新来过。”
然而,何晓月沉默着,最终还是点了头。内心里,她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就好,如果他陪我走进公司,我就向他认错。”
沈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如同诀别。然后拿起公文包下了车。
坐在驾驶室的何晓月突然很想回家,她想留住那无数个清晨醒来时,看见沈浩依然熟睡在她身旁的幸福。他们不约而同透过车窗玻璃对视,玻璃窗映出那些被遗忘在尘嚣中的青葱过往,扑面而来,喜悲流转。
第84篇、爱情故事再高的爱情也能够得着
巨人小花的烦恼
女孩子都希望自己有高挑的身材,但长得太高也是问题。小花从小就比同龄人高出一个头,座位和列队总是在最后一排。作为小伙伴们眼中的“傻大个”,她常常受到排挤,当别的孩子在享受童趣时,她却被撂在一旁,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照看弟弟。
买衣服也麻烦多,长胳膊长腿,44码大脚,正常码号的衣服和鞋子都穿不了,只能到处找人订做。出门住店也遭罪,旅店的床不超过190cm,她躺在上面,脚脖子搭在床沿,睡觉不但不解乏,还累得够呛。
唯一让她以身高为傲的是在篮球队的日子。13岁时小花被选拔到武汉市体校,后来被国家少年篮球队选中,成了一名国手。在“高手如林”的篮球队时,小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另类”,可告别运动生涯后,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扎眼。
初入社会,小花尝试了很多新工作,但由于以前的封闭式体育训练,无论学历还是社会经验都欠缺,没有一份工作能长久。事业上一地鸡毛,爱情也不尽如人意。之前她总幻想着找一个2米以上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可比她高的男孩全国都屈指可数。正常身高的男孩们见了她,只会仰脸惊叹“你这么高啊”,然后吓得赶快跟她保持距离,生怕在她面前成了矮子。
当老队友们都拉着同是运动员的高个男友们,在她眼前晃荡时,小花真着急了,连做梦都期盼着迷路的真命天子赶快把她从身高的魔咒中拯救出来。
当健身教练遇上大块头
也许上天早有安排,一切在去年8月开始有了转机。
那天,大庆市一家健身馆招女健身教练,小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参加应聘。负责招聘的王金宝正忙着收拾资料,突然一阵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好,我是来应聘的,叫梁天云。”
他抬头,四目相对,那一刹那,王金宝的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小鸟依人的美女无数,可眼前这个大块头的女孩,却显得与众不同。一般来说,个子高的女孩,长得好看的不多,可是,这个女孩却大不一样:身材苗条高挑,长得眉清目秀,显得特别文静和秀气。
他感叹说:“认识了你,我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小人国中的一员。”确实,身高183cm的他站在小花身边依然矮了半个头。
当健身馆的经理得知小花曾经是国家少年女子篮球队的队员时,立刻就相中了她。第二天,她就与王金宝成了同事。
也许因为第一眼的眼缘,在工作中,小花颇受王金宝的照顾。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订外卖,不忘给她带一份。同事聚餐,他唯独给她夹菜,与她天南海北唠个火热。慢慢地,小花和王金宝越来越熟络,她突然发现自己哪天不见到他就浑身不得劲。
一天,王金宝主动邀约小花去划船。盛夏季节,黎明湖吹来阵阵凉爽的风。
“小花,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王金宝突然问道。这一问像船桨一样顿时搅乱了小花的心湖,她的脸刷地红了,端着下巴抬头望了王金宝一眼,“身高2米以上吧……”
“啊?”王金宝低下头,眼里尽是失落,紧握的手心沁出了汗水:“我没有2米高,家是农村的,没有多少财产,但是我会给你全部。因为,我爱你!”一不小心,王金宝把藏在心里的话全都吐露出来。
王金宝的意外告白和那副认真的模样惹得小花捂嘴偷笑起来。虽然小花内心已对他心潮暗涌,但真找一个比自己矮的男友,朋友们会怎么看,家人又会怎么看?何况自己比他还大两岁,这样的爱情靠谱吗?
“别想了,一个男人比你矮半个头,你自己心里都接受不了吧?”“那有什么,身高不是爱情的距离!”夜里,小花躺在床上思绪万千,她坐起身来,把枕头朝墙上砸去。
她没有表态,本以为这事会就此打住,可王金宝却对她发起了爱情攻势,整天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请她吃饭,和她一起下班……小花仿佛也回到了初恋的年龄,很快就把那些顾虑置之脑后,答应跟他恋爱。
最萌身高情侣
自从确定恋爱关系后,小花跟王金宝在一起的时间增多,各种烦恼也随之而来。
走在大街上,小花的回头率绝对不亚于极品美女,常常有人围上来找她合照签名,甚至连吃饭都有人主动买单。
女朋友的身高成了陌生人的笑谈,王金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狠狠摔下筷子,准备找他们理论,小花觉得尴尬,一把拉住男友,劝他吃完快走。
可没想到的是猜错者不仅买了他们那桌的单,还把小花这桌的单买了。这个惊喜让小花乐得合不拢嘴,还应了人们的要求,一一和他们合影。
站在一旁气还没消的王金宝看着小花,醋意大发,扭头走出门。东北男人爱面子,当女朋友的风头盖过了自己,王金宝心里也不舒服起来。“这都算什么啊,我一个大男人……还有没有地位了!”他一边用脚捻着地上的烟头,一边低语道。
小花见状,拨开人群,挽起王金宝的胳膊,对着好奇的人们说:“我有对象了,这个帅哥就是!”王金宝愣了,抬头傻笑。“来,我为你们拍张照吧!”“这才是最萌身高的情侣啊!”……
在人群的推搡中,王金宝大方地跟小花一起摆起动作来,真真过了把明星瘾。
不看好他们的声音却一直扎在王金宝心里。一次有个朋友对他说:“你老婆那么高,你在家一定受欺负吧!你俩下雨谁打伞呢?”听后,王金宝的脸顿时憋得通红,想到自己本来挺帅气的小伙,现在却因为女友比自己高而让自己没面子,在朋友面前也抬不起头来,他心里的羞愧就噌噌地往上蹿。
回到家后,平日话唠一样的王金宝沉默不语,小花看出他内心的不安,委屈地说:“高又不是我的错,你要是感觉有压力,我们就分手……”说着眼泪便吧嗒吧嗒地掉下来,王金宝看着很是心疼,心想:“这是当初自己的选择,怎能因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就放弃一段真爱呢?”他一把把小花搂进怀里,愧疚地说:“你是我心中美丽的女巨人,我可舍不得丢下你这个宝贝,管他人说啥呢!”
公婆为她拆了门
随着时间的累积,小花与王金宝的感情日渐加深,他人的质疑也逐渐散去。
今年春节,小花第一次到准公婆家登门拜访。准公婆家的门与其他家的一样,但她的个头远远超过了门的高度。不得已,她进门得格外小心,必须低着头猫着腰,只有这样才不至于磕脑门儿。
可是,大过年的,注意力不能总盯在门框上吧,一不留神,她就磕一下,总共在王金宝家住了4天,脑门儿磕了门框9次,把准公婆家人心疼得要命。
准公婆思来想去,非要找人拆了原来的门,重新安装个大号的。小花不好意思,“大过年的,太折腾人。”“不行,绝不能让门把自家人挡在外面。”公婆的这句话像寒冬的一股暖流让小花的心暖暖的。
正月初五,王金宝的父母找来木匠瓦工,按照小花的身高重新做了门。小花看着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准公婆,顿时被这纯朴、热烈的亲情,拴住了心。
像表白时承诺的那样,王金宝每月都将工资如数上缴,而小花却从一个不会做家务的运动员变成了厨艺精湛的高手。两人的生活很简单,上班相互鼓励,下班一起做饭,一起吃饭,偶尔在微博上秀秀恩爱。最近两人正打算辞职,自立门户开个烧烤店,做老板和老板娘呢。
有时候,爱情根本没有固定的模样,也许只是那天对方刚好穿了一件你喜欢的白衬衫,或是某句话一不小心正好打在了你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许不经意的匆匆一瞥,便会注定爱上一生一世。就像小花和王金宝的爱情,也许身高会让目光拉远,但再高的爱情他们也能够得着。
第85篇、爱情故事老年夫妻有三不
我从教师岗位上退休后,长期在家,没有和老伴吵过架,而是互相理解,相濡以沫。我认为老年夫妻做到“三不”,可以帮助自己幸福度晚年。
不挖苦。夫妻之间容易为一点小事产生矛盾,斗嘴,但斗嘴不能挖苦对方。用尖酸刻薄的话讽刺、攻击对方,会伤害对方自尊心,让对方产生怨恨心理,难以弥合。切记对方不是敌人而是爱人,斗嘴不能太过火、太失理智,要嘴上留德。
不分居。分居的时間越长,感情会变得越淡,老年夫妻需要精神慰藉、互相倾诉和沟通。有的人有病,需要监护、关照,更不能分居。我们夫妻几十年来从未分居过,总是同床共眠,互相照顾,晚间吃点什么药,我能随时起床照顾她。
不冷战。有的老夫妻吵架后,好面子,不肯服软,谁也不搭理谁,陷入冷战,各睡各屋,各吃各饭。长期冷战会伤害双方感情,在心底留下阴影。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不必较真,家庭是讲情的地方,让一让海阔天空!
第86篇、爱情故事不能一起玩耍的夫妻,不是好夫妻
在我的同学当中,有结婚早的,孩子都上大学了。我红着眼睛嗷嗷羡慕那些孩子上大学的父母,从此自由自在,不用起早贪黑买菜做饭,不用被老师点名胆战心惊,不用在各种课外班之间挣扎狂奔,从此摆脱关于孩子求学的各种焦虑,从此不必再承受孩子的各种气你,多好!
正如两个鱼缸里的鱼,我羡慕着人家,人家也羡慕着我!
因为他们提前进入了空巢生活状态,孩子插翅一飞,他们就立马傻掉了!说好的胜利大逃亡呢?
他们认为孩子小时候的父母生活还是蛮充实的:跟屎尿屁奶粉尿布做斗争的、跟小升初学奥数较劲的、跟中考拼命的、跟高考血战的、跟青春期早恋和各种逆反离家出走搏斗的……不管多么悲催狗血,它精彩呀!
听说一个孩子上大学的妈妈,每天下班都无所事事,于是就跑到孩子原来的高中校门前,站一会儿,看一会儿,回味一下跟孩子在一起奋斗的峥嵘岁月。她说:“好无聊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家庭,曾经用18年的时间围着孩子转,以孩子为中心求学搬家买房备车。突然有一天,咔嚓一下,孩子飞走了,生活重心没了,剩下两个半老不老的白菜帮子,可肿么办呀?
人到中年,再美的容颜也迟暮了,再嫩的肌肤也不水灵了,曾经的温婉动人柔情似水也都被生活磨砺得统统化成河东狮吼和破马张飞了。
孩子在身边时还能牵扯着两个人为了共同的目标一起摸爬滚打。孩子上大学了,那根绳子就变成天上的风筝线了,除了遥远地呼唤几声:给点儿钱,给点儿钱,就再没有更密切的关系了!闺女迟早要被一头猪拱了,儿子迟早也要被拐到别人家,此时夫妻俩同时扑空,那个心啊是没着没落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咱俩结婚生什么孩子呀!就剩下这一对老豆角了,还不得好好考虑一下怎样和平共处啊?
既然家庭生活的重心飞走了,那么就确立一个新的重心吧!你宠着我,我惯着你;你把我当公举,我把你当胡歌!
从此,你们就有了大把的时间去玩儿,也有了机会去弥补一下为孩子牺牲的那些日子,当年你都答应过我什么了?还愣着干啥,买!买!买!
在朋友圈里,如果看见失踪很久的朋友又上线了,而且三天两头发自拍,今天练瑜伽了,明天看电影了,后天学彩妆了,大后天又徒步去了,不用猜,他家孩子一定是考上大学,走了!
在朋友圈里,如果孩子上大学了,她突然约你去酒吧喝酒,去KTV嗨歌,嗨着嗨着就掉几滴眼泪,不用猜,差不多就是跟老头子干仗了!孩子在家时,你们是不敢干仗,怕影响孩子学习,如今孩子走了,老两口就有时间掐了。有恃无恐了呀!
偏偏这个时候连个拉仗的人都没有!所以,二孩政策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就是给这些空巢中的中年夫妻送玩具的!有喜欢孩子的,正逢孤独寂寞,就又生了一个!也有不乐意玩儿孩子的,改玩儿猫啊狗啊的。玩儿宠物可以,但记住要带上你老公一起玩儿!你去遛狗,就让他去买狗粮;你給猫洗澡,就让他去拿浴巾,重在参与嘛!
还是那句话,有时间玩儿可以,记得带上你老公老婆一起玩儿!两口子最忌讳各玩儿各的,容易出事儿!
赶早市买菜,要手拉手,在一起!你贪图在被窝里多睡一会儿懒觉,谁知道你媳妇转身上了哪位卖菜大哥的车呀?卖菜大哥咋滴?乡下有好几栋小楼的!你老公喜欢早上去公园跑步,你可以不必跟着,但是要在附近跳广场舞,谁知道哪个有姿色的大妈跳着跳着广场舞和他一起去跑步了呀!我说的不是跟踪追击天天上演谍战大戏,而是夫妻俩要一起玩儿,不落单,OK?
培养共同的爱好,能够男女混双打羽毛球赛固然好,如果没那个潜质,一个羽毛球业余组男单选手和一个拉丁舞发烧友大妈也是很配的嘛!
发展健康的业余爱好,在共同的爱好中彼此合作欣赏,在不同的领域里接受新鲜事物并交流心得,在平淡的生活里注入一股清流,这难道不是人生第二春的恋爱吗?
不是很老,不太缺钱,还有闲的时光里,可以跟配偶一起玩儿,认真地谈场恋爱。有心人可以把人生的这一段用心填满,不必像年轻人那样轰轰烈烈,但至少不要让它混沌沉沦乏味不堪。艰苦的岁月都已经走过,丰沛的中年不要走着走着就散了!
亲爱的,现在你最想做什么?我陪你!
第87篇、爱情故事那时的爱情
2017年“余额”已不足,眼见着即将又长一岁,身边的适婚青年以及家长们又开始躁动起来。中国的剩男剩女问题,不仅关系到个人,而且已经开始影响社会生态的方方面面。前段时间,共青团中央、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里明确指出,做好青年婚戀工作,不仅直接影响青年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为什么现在变得如此困难?除了工作繁忙、社交圈狭窄等影响青年恋爱、结婚的原因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的爱情总藏着点功利的味道。
社会的浮躁、欲望的膨胀、人与人的不信任以及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想从爱情里获得更多。一个弟弟相亲了若干次,好不容易遇上个心仪的女孩,最后却因为人家工作没有编制告吹了;一个朋友,心心念念要找个有钱人嫁了,她说:“找个有钱的,就算将来拴不住人,好歹还有钱留作安慰。”我听了,失落地竟不知该怎么劝她。什么时候,婚姻不再是以爱情为前提了?现实中,很多人除了对房子、车子这些硬件有要求外,更对对方的家庭背景、学历、工作单位、收入状况等提出了苛刻的要求。记得有一个经典的征婚案例:某女,工作一般,收入一般,长相一般,谈吐也乏善可陈,却想要找到自己的“灵魂伴侣”。这个灵魂伴侣不能太丑、太矮、脸上长痘,还要有良好的修养、体贴的性格和心有灵犀的默契……有人调侃说,除非那个“灵魂伴侣”完全没有“灵魂”,一切才有可能。虽然是玩笑话,但若没有感情做基础,大家都抱着你挑我、我拣你的心态来谈婚论嫁,把婚姻当成是一场竞赛、一个跳板,结果只能是你看不上我、我瞧不上你,我们都孤傲地剩着。
“为什么老一辈的爱情可以是一辈子,而我们这一代人看起来似乎很难?”在感概的同时,大家开始怀念过去的爱情。像《65年,爱你一如年少》里的太姥姥,1937年,她是个梳大辫子的姑娘,会绣凤凰和蝴蝶;1941年,她的丈夫远走天涯,而太姥姥把爱藏在心里,无怨无悔地用大半生来等待。在《徐悲鸿与廖静文:用一生来守候》里,那个许诺过要照顾廖静文一生一世的男人,只给了她短短7年的幸福时光。这个为徐悲鸿而生、为徐悲鸿而活的女人没有就此离开,而是用余生去传播徐悲鸿的艺术精神与教育思想,继续替他“活着”。
一直很喜欢刘若英《后来》里面的那句歌词:“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大多数人都希望能找到一份单纯的爱情,不要掺杂太多的物质因素、功利因素,希望对方不要对自己有所图。但人们又都喜欢优秀者,想与一个优秀的人进入婚姻。这本没有错,但千万别把物质因素凌驾于爱情之上。好的生活,也可以凭两双紧握的手来创造。希望所有的青年朋友能不忘初心,找到那个他,一起对抗平庸,一起披荆斩棘,一起克服柴米油盐,一起面对生老病死,一起走到满头白发。
第88篇、爱情故事我的老婆爱吃醋
1
我简直要被于嘉逼疯了。
公司酒会,作为部门经理,我自然要事必躬亲到每个环节。可是,手机从八点就开始响,一直响到十点钟。忍无可忍,我恼羞成怒地关了电话。
午夜时分,满身疲惫地赶回家,灯火通明的客厅里,一地狼藉。于嘉披头散发地坐在那里,先是哀哀地哭泣,继而扑过来扯住我的衣领:“为什么你要关机,这一晚上,你到底同谁在一起。”
我生气地一兜手将于嘉甩出去,她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板上,手腕扎在残破的玻璃上,鲜血出来了。
我惊叫一声扑过去,于嘉捡起一片玻璃就跳到了沙发上,她的眼中突然多了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童颜军,你是不是早就不爱我了?说,你是不是早就不爱我了。”
我魂飞魄散。此时的于嘉,头发蓬乱,手上淌着鲜血,脸上惨白,那片锋利的玻璃,已经逼到了她的手腕上。
我的声音都哆嗦了:“不,于嘉,你知道的,我是最爱你的。”她的眼神动一动,一串泪滴滴答答地落下来。我颤抖着靠近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关电话,是手机没电了,你知道,我今天一直在公司的酒会上,不信,不信你可以给我的同事打电话。”
于嘉的手无力地垂下来,她的泪更汹涌了,我将那片玻璃从她手里轻轻拿下来。于嘉扑到我怀里嚎啕大哭:“童颜军,如果你不要我了,我也不活了。”我心惊胆战地好言安慰了她半天,于嘉才渐渐安静下来。
半小时后,于嘉满脸泪痕地睡着了,我无力地走出卧室,看一眼客厅中锋利的玻璃碎片,再看看沙发垫子上一滴滴紫红的血迹,心乱如麻。这还是个家么?
2
昏头涨脑地睡了过去,第二天早晨,我还在梦中,就闻到了浓郁的米香。
起来,客厅里已经一尘不染,于嘉左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脸颊有点肿胀,但是情绪明显缓和过来。她低垂着头过来抱住我,喃喃地道歉:“对不起,童颜军,昨天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了。”
我心绪复杂地抱了她一下,此刻的于嘉,又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可是,我心里再也无法升腾起柔情来了。
我相信于嘉的话,她是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结婚5年,我终于发现,歇斯底里的情绪和不信任,是种在这个女人心中的一颗罂粟的种子,只要我有一点点不配合,这颗种子立即就会发芽长大。
于嘉知道自己过分,好的时候,她对我竭尽全力的好。可是,一但她的感觉上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又会变成一个让自己都陌生的魔鬼。
于嘉说,是父母离异在她心底造成的伤痕太深了。
岳父是在于嘉八岁离开的,他爱上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于嘉的妈妈为此患上抑郁症。她坚持认为,是爸爸的背叛造成了一切。
结婚前两年,我们的生活一直幸福甜蜜,那时候我还是公司的小职员,总有很多时间陪在于嘉身边。知道于嘉的阴影,我刻意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私人空间,手机、QQ、MSN,电子邮箱,只要于嘉愿意,她随时可以翻检我的内心世界。
于嘉渐渐胖了,她对我更加体贴,我们甚至开始计划要一个孩子。
这时却出了一点小意外,做孕前检查时,于嘉查出了妇科病,我们只能暂缓一段时间。我无所谓这个事情,可于嘉却从此心事重重。
这时,我在公司由小职员升任部门经理。
职位擢升让我惊喜异常,可于嘉却有点不太热情:“亲爱的,我宁愿一无所有,只要咱们能白头偕老。”
我笑着吻住她的额头。于嘉从来不是虚荣的女子,这一直是我深爱她的重要原因,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打下一份江山,不仅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也是让所爱之人过得更好的责任。
我转身投入到如火如荼的职场中去了。
3
等到发现于嘉变得草木皆兵,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了。
那天,我们正挤在沙发上看电视,一个女客户忽然来了电话。她说有一组数据必须马上修改。
接电话的时候,我丝毫没有避讳于嘉。可等我穿上衣服要出去时,于嘉忽然追了过来:我要跟你一起去。
我匆忙地找包,一边回她:你去干什么啊,我改个数据就回来的。
于嘉不出声了,等我下楼时,却发现她已经跟了下来。我只好带她上车,到了公司楼下,嘱咐她在车里等我。于嘉笑嘻嘻地答应了。
十分钟后,我正同女客户忙碌着,于嘉进来了。
女客户什么都没说,但从她忍俊不禁的笑容中,我知道自己糗大了。
果然,过了没两天,公司里尽人皆知我在老婆陪伴下去见客户的事情,为此,老总还找我谈了话。他说得轻描淡写:“以后要注意公司形象,小童,个人事小,但影响却往往很大。”
好在,于嘉还算明事理,知道老总不高兴后,她收敛了很多。再有加班的任务,她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也会安分守己缩在汽车里等待。
但更多的烦恼却春草一样生了出来。
升任业务经理,我的电话自然多起来,过去于嘉了解我所有的朋友关系,现在,一下子多出这么多陌生名字,她天天追着问:“这个是谁?那个又是谁?”
忙碌了一天,回家还要事无巨细地做汇报,我实在有点疲于应付。
我身上那条蘸了水的绳子越来越紧了。
4
虽然我依然爱着于嘉,可现在这份爱已经成了一个沉闷的笼子,我不想继续被囚禁,所以求助心理医生,如何能够顺利离婚,而又不伤害到于嘉。
心理医生一句话就将我打进了十八层地狱:这是不可能的。只要离婚,你的妻子一定会崩溃。而到那时,你会被愧疚折磨一辈子。
难道,我一辈子都要在这种纠缠中度过吗?
心理医生微笑着递过一张单子:这是我给好多男人开出的药方,你不妨也试一下。
我惶惑地打开,深蓝色的格子纸上,罗列了五点。
第一点:生活规律化。一个男人若想让老婆放心,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她看得到你生活的规律;第二点:行踪透明化。要做到这点,男人只要做到提前告知,事后及时反馈就行了;第三点:爱情忠诚化。为了让女人放心,男人应该注意适时地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忠诚;第四点:家庭责任化。男人要让女人放心,就一定要表现出自己应有的责任心,让她感觉得到你心中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第五点:性情健康化。一个让女人放心的男人,大多不太抽烟,偶尔喝点小酒,但决不贪杯,待人处世能够胸怀坦荡心态平和,对待事业更是积极向上。
心理医生笑问:以上这些,你真的都做到了么?
我有瞬间的尴尬,每次于嘉大肆发作,其实都是因为其中某条我做得不够。
心理医生接着说:每次爆发争执,表面看你最痛苦,而实际上,你的妻子更纠结。因为她是深爱你的,你的痛苦会让她自责彷徨。其实,仔细想想,她要的很简单,无非是你的爱。而这样的爱,也很真实地藏在你的心里,你唯一要做的,不过是找到合适的方式将它们表达出来。
我醍醐灌顶般醒悟过来,原来,我要做的,只是如此简单。
从心理诊所出来的第二天,我带于嘉去了医院做检查,于嘉对我的怀疑是从暂时不能要孩子开始的,我希望能从打开这个心结让她意识到我有多么爱她。
医生的答复让我们很兴奋。于嘉的妇科病完全康复了,我们马上就可以要孩子了。于嘉激动地抱住我:童颜军,你真的做好准备了么。
我重重地点头:于嘉,我要你给我生一个孩子,我们会携手终身。
于嘉的眼泪又下来了。她在我怀里又抓又挠:这么长时间你不提孩子的事情,我还以为你不想要我了呢,童颜军,我发誓以后一定做个好妈妈、好老婆。
我紧紧抱住这个傻女人,眼睛也湿润了:爱需要表达,更需要安全,而这,我能做到。
第89篇、爱情故事驱逐婚姻中的“第三者”
他们是一对互相忠贞的夫妻,但两人却都感觉不到对方的爱。他们的心,到底被什么占据了?
赵晓宇的委屈:他将朋友看得比我重
陈凯是我一位女同学的哥哥,这位女同学经常说:“我最崇拜的是我哥。他是朋友圈里的‘活雷锋’。”不久,我认识了这位“活雷锋”,我们一见钟情。
相恋半年后,我们结婚了。婚礼当天,我们本来只预备了十桌酒席,没想到一下子来了近二十桌的客人,都是陈凯的朋友。他们争相给我们敬酒,并对我说:“陈凯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人。”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但很快,我就体会到了嫁给一个“活雷锋”的苦衷。陈凯的手机一天24小时开机,而且会随时随地响起,甚至在我们亲密的时候也不例外。只要接到朋友求助的电话,他都会立即飞奔赶去。
结婚五年,我们没有在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有好几次,我们本来是计划出去旅游的,票都订好了,可因为他朋友有事相求,只好取消旅游计划。
上个星期三,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早上起床时,我就提醒他:“早点回家,我们庆祝一下。”可是到了晚上11点多钟,陈凯才回来,一进门,他就瘫坐在沙发上。我故意找他的茬,他不理我,我生气地朝他吼:“你在外生龙活虎,回家咋就哑了、聋了?”他不耐烦地挥手,说:“你就让我安静一会吧,我都快累死了。”说完径直走进卧室睡觉去了。我气得一宿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我以为他会向我解释或道歉,可没想到他一起床就匆匆出门了。晚上回家仍然很晚,也不和我说话,一连几天都是这样。我知道,他准是又给哪位遇到麻烦的朋友帮忙了。可是不管他怎样热心肠,总不能这样忽略我吧?
陈凯的委屈:她嫁的是工作,我不过是她的室友
结婚纪念日那天,我去帮一位朋友照顾他生病的父亲了。这事本来没必要向赵晓宇隐瞒,我之所以没有告诉她,一是因为我每天忙忙碌碌,懒得和她细说;二是担心她又指责我多管闲事;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在和她赌气,我故意让她生气,说得更直白一点,我想报复她。
当然,赵晓宇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对她的不满主要源于她将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我在她心里好像没有任何分量。
赵晓宇是一所寄宿制小学的老师,一天至少有12个小时在学校,一日三餐一般都在学校食堂解决。
偶尔有闲情,我们手牵手出去吃饭。若路上碰到学生家长,赵晓宇一定会停下来,很认真地与人交谈,常常一聊就是半个多小时,我站在旁边觉得很无聊,也很尴尬。
赵晓宇说我的手机是朋友的“110”,那我们家的座机就是她的家教热线了,家长们打电话总是没完没了。
如果说赵晓宇只是偶尔因为忙碌冷落我,我还能接受,可她好像永远都是不知疲倦地工作,对我的冷暖喜怒不闻不问,我觉得很孤单。我虽然娶了她,可总觉得她像是嫁给了工作,这样的生活不如单身。
咨询手记
1、婚姻容不下“第三者”
我们对“第三者”的问题很敏感,一听这个词,大家就会警觉,可是当这个“第三者”不是我们平常意义上说的婚外情人,而是以工作、交际、应酬的形式出现时,很多人就觉得无所谓了,于是,这个“第三者”大摇大摆地侵入你们的婚姻,慢慢将配偶的位置挤占,最后只剩下你和“第三者”相依为伴。
陈凯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在做“活雷锋”;赵晓宇也将工作当作了自己生活的轴心,他们的内心被个人的喜好充满了。可是回到家里,他们却感到情感上的孤独,他们审问对方:我在你心里算老几?但他们却没有自省:在我的心里,给对方留了多少空间?
夫妻感情的亲密和融洽是需要双方用心守护和经营的。许多事情都在争夺你的爱,比如工作、朋友、嗜好、家务、金钱等,一旦他们的位置超过了配偶在你心目中的位置,对婚姻关系是极具破坏力的。正如银行严加看守客户的钞票一样,每一对夫妻也应努力保护好婚姻的核心——爱。
想成为婚姻的好管家,你必须学会加强夫妻之间的联结,联结越牢固,外力越不容易侵入。
2、建立亲密的两人世界
我问他们:“你们家里有几口人?”
“两口人。”赵晓宇脱口而出。
陈凯疑惑地看着我,他可能猜到我的问题背后有另外的问题。
我说:“我发现你们是一家四口,丈夫、妻子、工作和朋友。当然,也可以说是一家三口,工作和朋友属于一个角色,都是‘第三者’。”
陈凯马上抗议:“朋友怎么是‘第三者’?我那些朋友都是家庭观念非常强的人,他们给我做出了榜样,而且经常提醒我要多关心妻子,甚至还指导我如何处理家庭矛盾。”
我向他解释:“朋友当然没有错,但你广交朋友,助人为乐,将朋友的利益看作高于一切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你们正常的婚姻生活。”
陈凯点点头:“以前我还认为我们各有各的喜好和追求挺不错呢,我甚至还向一位刚结婚的朋友传授经验,说像我和晓宇这样各取所好,避免了很多争吵。”
“说实话,我倒希望咱们能有一些争吵,至少这能让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忙些什么。现在倒好,咱们见面的机会和说话的机会都少了!”赵晓宇感慨。
“你们目前的关系中出现了一段真空。真空既不传热,也不导电,因此你们感觉不到爱的温度。出现真空是因为有不属于婚姻的东西介入了,造成了隔阂。因此,现在就需要驱逐这个‘第三者’,让爱在两个人之间畅通无阻。”
陈凯想了想,说:“多花一些时间交谈、沟通,融洽夫妻感情,这的确是我们需要的,我们一定会努力去做。但如果为了婚姻,拒绝朋友的求助,那不是得罪了他们吗?这会让我很难受。”
“对于婚姻来说,夫妻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其他所有的人或事都只能排在后面。如果把握不好两者之间的度,婚姻就会受到威胁。”
如何把握这个度,我给他们提出了两条原则
第一,尊重配偶。下班后和节假日的时间是属于家庭的,如果要在这个时间加班、会朋友等,必须事先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受客观条件制约,没有事先告诉配偶,那事后一定要诚恳地解释并道歉。这是为了让配偶知道,你始终将你们的关系放在第一位。
第二,设立适当的“夫妻时间”。外人、外事、外物对婚姻的干扰是不以我们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但我们却可以调控婚姻,让夫妻关系尽量少受那些干扰。设立适当的“夫妻时间”就是一种有效的调控方式。在这个时间段内,要拒绝一切干扰,夫妻敞开心扉地交流。
一个星期后,赵晓宇欣喜地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刚刚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他们关了手机,拔掉了电话线,边喝茶边聊天,回忆恋爱经历,谈各自的梦想,谈自己读过的一本书,感觉非常好。
第90篇、爱情故事爱就是在一起,好好吃顿饭
11点,离午餐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左薇收到童锐的微信:对面新开了一家川香鱼,中午去尝尝啊?后面还发来一张色泽诱人、铺满了红辣椒的图片。
左薇下意识地咽了一下口水。
她都想不起来多长时间没吃川菜了,作为一个地道的川妹子,远离了辣椒的人生,太没有滋味。左薇甚至觉得皮肤都没有以前好了,和每一个川妹子一样,她才不信吃辣椒长痘痘那些谣言,尤其是潮热的天气,一顿麻辣火锅之后,汗水从所有毛孔细细密密地钻出来,冲个热水澡,整个人都觉得爽快舒适了。
可是左薇没有办法,因为韩默,她已经决定不再吃辣椒了。
左薇和韩墨是在大三那年遇到的,一见钟情。韩默是镇江人,气质却更像北方男孩,高大挺拔,五官俊朗,讲话也不掺杂丝毫苏州口音,一口普通话掷地有声。
那时左薇觉得,恰好的年纪,恰好的人,就叫爱情了吧。
和所有年轻人的恋爱并没有什么不同,卿卿我我、海誓山盟……左薇和韩默,度过了最甜蜜的热恋时光。毕业时,左薇二话没说,跟随韩默去了南京,生活也开始落到找工作、租房子、吃饭穿衣这些琐碎的事情上。
好在工作找得还算顺利,韩默是理科生,去了一家有名气的日化集团,左薇学管理,后来在一家做丝绸出口的公司企划部谋到一个职位。
为了照顾左薇,韩默执意将房子租在左薇公司附近,这样一来,他每天上班要先坐地铁,再转乘公交,非常麻烦。
韩默的好,左薇知道,所以,她想珍惜,不想为了吃饭这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但是……终归还是吵了】
早些时候,左薇完全没有留意这件事,韩默也从不干涉她吃什么。左薇老早就知道韩默不吃辣椒,所以一般吃饭,她会要一个带辣椒的,一个不带的。偶尔左薇去吃麻辣烫,韩默也会陪着她,要一份米皮,加一点黄瓜丝,清清淡淡。左薇还记得有一次,很晚了,忽然馋酸辣粉,当时还有半个小时寝室就关门了,韩默一路奔跑到学校外面的小吃店,给她买了一份。
如今,再想起当时情形,左薇竟觉得恍如隔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韩默开始对左薇的饮食习惯挑剔起来,先是很含蓄:“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多辣椒不好的,容易上火。”后来略微直接一些,“小薇,能少吃点辣椒吗?我闻到都觉得呛……”再后来呢?韩默连左薇喜欢的“酸辣粉”、“螺蛳粉”都充满了排斥,一半玩笑一半当真地说左薇“重口味”,还有几次,他竟把左薇放在冰箱里没有吃完的辣酱扔了出去。
左薇知道自己“重口味”,没办法,酸辣的味道让她觉得满足。不像韩默,吃得那么清淡不说,每次做青菜里面都要放糖,甜不甜咸不咸的,难吃极了。但左薇从未想改变韩默,所以她不明白,为什么韩默要改变她呢,并且越来越计较。
有一个周末,韩默刚发了薪水,提议出去吃大餐。左薇脱口而出:“吃川菜啊?可以给你要不带辣椒的。”因为韩默的介意,左薇已经忍着好几天没有吃辣椒了。
韩默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我想吃粤菜,特别想。”
“甜兮兮的,有什么意思?”左薇想起有一次吃到的雪菜馄钝都是甜的,立刻没了食欲。
“川菜有什么意思?看着就野蛮。”韩默也不示弱。
左薇真的不干了,吃饭而已,话头太过了吧?赌气说道:“反正我不吃粤菜。”
韩默第一次跟左薇杠上了:“反正我不吃川菜。”
“那就各吃各的吧。”左薇脱口而出。然后,两个人都愣住了,过了一小会儿,韩默放低声音:“小薇,咱们为这件事吵架,值得吗?”
左薇苦笑,是不值得,但是……终归还是吵了。最终,还是左薇做出了让步,她去超市买了海鲜和青菜,做了四道菜,一滴辣椒油都没有放。
那顿饭,韩默吃了很多。可是左薇,却扎扎实实没有吃饱。
【意志尚在坚守,味蕾却已投降】
是从那之后吧,韩默干脆挑明,以后吃饭杜绝辣椒,因为他对辣椒过敏,当初没想告诉左薇而已。
这让左薇无话可说了,她开始努力跟随韩默的口味,吃水煮青菜、水煮干丝,白灼虾、清蒸鱼……还能怎样呢?无非就是改变生活习惯吧,人总要为了爱情付出点什么的。
也不过一个多月,同事都看出来,左薇瘦了。左薇只觉得,她的心有点儿瘦了。
而这个中午,童锐发来的图片,几乎摧毁了左薇的坚守,但最后,她还是拒绝了:“算了,我现在不怎么吃辣了。”
童锐发来一个笑脸:“不吃辣也能叫川妹子啊?你没事吧?”
左薇也笑笑:“就是忽然不想吃了。”
童锐是左薇的同事,比左薇早去公司两年,担任业务部副主管,北方人,在南京读了大学,毕业后就留了下来。也有高高的个头,皮肤微黑,小眼睛,不难看也不出众,性格爽朗,人缘极佳。除此,左薇发现童锐和她有共同的爱好:吃辣。每次公司小范围聚餐,只要童锐在,左薇绝对会吃到一两种很过瘾的菜,比如香辣鱼,比如毛血旺,比如麻辣豆腐……后来左薇慢慢发现,童锐每次点的菜,都是她的心头好。
为着这个缘故,左薇内心感觉和童锐比起其他同事都亲近些。
饶是如此,左薇也不想告诉他实情。但左薇没想到,中午刚走出公司,童锐已经等在楼下了,几乎“绑架”一般硬将她拖拽到了那家街对面的川菜馆。
招牌沸腾鱼端上来,意志尚在坚守,味蕾却已投降,她几乎不由自主就拿起了筷子。
一直吃到额头微微冒汗,左薇感觉整个人都舒展开了。童锐在一旁看得摇头,说:“你怎么像好几天没吃饭了?饿成这样。”左薇也觉得饿,从身体到内心,都饿得不行。这段时间,她多么盼望韩默也发现她瘦了,发现她艰难的隐忍,但是都没有。
那顿包含了沸腾鱼和馋嘴蛙的川菜,左薇吃得想哭,童锐则看得不断叹息:“小薇,不管为了什么,都没必要那么委屈自己,吃都吃不好,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左薇再也忍不住红了眼圈,在这一场看起来安然无恙的爱情中,她真的觉得委屈极了。好在童锐没有追问,只让她多吃点儿,还说:“我最爱看你吃饭了,不像她们,又想吃又怕胖,遮遮掩掩的。”
“不觉得我这个吃法很野蛮啊?”忽然想到韩默说过的话,左薇不由自主问了一句。
“是可爱好吧?”童锐白了左薇一眼,“人都想着怎么夸自己,你倒好,把那么美好的事情说成野蛮。”
左薇笑起来。
【爱得开心,吃得快乐】
之后隔三差五,左薇会在童锐的热烈邀请下去吃川菜,有时他们两个,有时也会喊了其他同事。左薇知道大概这辈子都戒不掉辣椒了,干脆不再为难自己,想吃便吃。只是和韩默一起吃饭时还是会克制一下,随着韩默的口味。
这样的日子平淡极了,平淡到还没有进入婚姻,就有了一眼看到尽头的感觉。他们在这场感情中不约而同变得懒散起来,有时左薇心血来潮,想学几道正宗的粤菜,可也只是想想,再也没有了恋爱时那份心力。
韩默也是,有几次,他嗅到左薇衣服上麻辣火锅染上的浓烈气味,只是皱皱眉头,什么都没有说——不争了,也不再要求对方。刚毕业时,左薇还想着安稳下来就结婚,现在韩默不说,她也不再着急,就那么平淡地等着。唯一的快乐,反倒是跟童锐去大快朵颐,让辛辣、麻辣的味道宠爱味蕾,充斥内心,给生活一份期待。
这样的平淡大概持续了两个月,一天晚上,韩默回去后对左薇说:“咱们分手吧。”他坦白爱上了别的人,一个会做一手地道粤菜的南方姑娘,韩默说:“对不起,小薇。”
左薇以为自己会震惊、痛苦和愤怒,但是,并没有。相反,她有一种既悲哀又似乎期待已久的解脱。
韩默当晚便搬了出去。失掉了爱情,左薇没有告诉别人,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和童锐也吃得越来越合拍。同事开始频繁戏谑他俩,一对志同道合的吃货。
左薇承认,他们是。然而,她一次的酒后真言,却让童锐知晓了一切。他终于明白,左薇是在用食物纪念爱情逝去的悲哀,毕竟他们曾经相互深爱过。
三个月后,童锐喊了左薇吃水煮鱼,两个人要了一条5斤重的。吃到热烈处,童锐对左薇说,以前谈过一个女孩,特漂亮。左薇问后来呢?童锐哈哈大笑,说,有一次我想吃螺蛳粉,便带她去了,结果她闻到那个味竟然吐了,从那以后都躲我躲得远远的。
左薇也笑起来:“不至于吧?就为一碗螺蛳粉?可见她不够爱你。”
童锐轻轻收起笑容:“也许是不够爱,可是我理解她。两个人要在一起一辈子,一天三顿饭,不就是顶顶重要的事?吃都吃不到一起,能幸福到哪里去?分就分了吧。”
左薇便愣住了,她想起了韩默,又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故事,一个最不爱吃米饭的女子,遇到一个除了米饭啥面食都拒绝的男子,她爱上了他,并为他从此开始顿顿吃米饭,吃了一辈子。
左薇知道,故事不是杜撰的,一定会有一个人如此爱另一个,爱到愿意为他彻底改变自己。那样的人,是爱情的天使。可是,她做不到,韩默做不到,童锐,也做不到,他们都是最平实的烟火男女,爱上一个人,希望爱得开心,吃得快乐。如此而已。
左薇决定,吃完这条水煮鱼,就接受童锐和他的又一次求爱。
第91篇、爱情故事旧情复燃,他是报复还是真爱
三天前,李磊又约我去他那栋闲置的房子里约会,定好的是上午11点。但一放下电话,我就犹豫了。
我不想去。
李磊是我的高中同桌,我的初恋。一年前我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近来,虽然表面上,我们仿佛还像以前一样亲密,其实心里都已有了某种情绪。李磊和我在一起,仿佛就是为了亲热,为了上床。有一次我开玩笑似的这样和他说了,他当即就反唇相讥道:“要这样说,你和我在一起,就是为了排遣寂寞?”
他和我是越来越计较了。就是这些小事,就是这些计较,让我一次次感到了做别人婚外情人的悲哀。
但到底还是付出过真挚的感情吧,犹豫到最后,我还是去了。
结果,车快到时,我再给李磊打手机,他已关机。
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他手机没电了,又忘了带备用电池。但这一次,我当时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我把车停下犹豫了一会儿,我穿的是他最喜欢的黑色衣裙,还洒了他最喜欢的法国香水,这样回去,我怎么给自己交代?所以我还是决定继续前往。我就是要赌一把,要么我彻底对他死心,要么我从此信他。
结果,李磊根本没在房子里等我。
李磊的手机一直关机。我固执地坐在车里等他。我就不信,这个爱过我的男人,心肠能硬成石头!
1点了,他的手机还是关机。
2点了,我给他发去短信:“我已到了,你在哪里?”
3点了,我终于接到他的电话,他说:“对不起。我忘了。我正陪老婆在逛街,咱们改天再见吧。”
我说,你是成心耍我的对吧?他说:“你不也耍过我吗?”
李磊的话还没说完,我突然清醒过来:原来,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为报复我12年前离开他。我曾无数次猜想他会怎么报复我,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真的会做得这么决绝,非要把分手的故事重演一次!
我都不知道我那天是怎么回到家的。我甚至已没有力气愤怒或者检讨自己的自讨其辱了。
没有吃东西,没有喝水,躺在床上,我竟然昏天黑地地睡了一夜。睡着真好,睡着了,就感觉不到时间漫长到简直是一点一滴地流逝着,就感觉不到内心的艰辛。
第二天午间,李磊赔不是的电话才打过来。近来他总是这样,我热了他就冷,我冷了,他就热,我的情绪整个都被他操纵了。
他说:“你最后再原谅我一次好不好?”
他的话让我觉得厌倦。我说:“李磊,我们早已经结束了,在很多年前就已结束了。”
他说:“我们不是后来又好了吗?”
我没有耐心再听这个男人说下去:“我说,那是狗尾续貂。”
他一听就急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要说我现在过分,你以前比我现在过分一百倍!”
什么叫旧情复燃?复燃的也许只是我吧。也许在他重新追逐我的那一天起,就是设置好了陷阱诱惑我幸福地去跳!
我平时工作比较轻松,孩子又放在我母亲家,因此经常觉得无聊。尤其在老公被派往上海工作之后,我心灵更成了初恋前的那一种虚空和寂寞。
李磊就是在那样的时候,再次走进我的生活。
一年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在一个同学的饭局上相遇。那时我们已分开了整整12年。他是我在寂寞中常常会想到的人。
看到他,我当年的那种感觉一下子似乎又回来了。他变化不大,只是更好看更像个成熟的男人了。
整晚聚会上,他很沉默,很少和我说一句话。我们之间偶尔的一两句对话,也都很简单。但整个聚会上,我都能感觉到他在看我。
当晚回到家,我就接到了李磊发过来的短信。他说:“12年了,我一直想问你一句话:你当初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分开后,你到底有没有想过我?”
但我似乎也只能矜持地这样回复他:“都是前尘旧梦了,忘了吧。好好珍惜你现在的幸福。”
那本来该是一个微醺的夜晚。但不知为什么,就在那晚睡前,我心里突然闪过这样一句话:“始乱终弃。”
当初我离开他,奔向比他条件更出色的老公,他那么骄傲的人真的现在完全释怀了吗?他会不会现在是成心诱惑我,等我爱上他后,他再狠狠甩了我,让我也尝尝被伤害的滋味?
但我的戒心很快被他的爱情攻势解除。我渐渐习惯了他的甜言蜜语,对他的情感终于由依恋滑向了依赖。
我们迅速回到了当年那种恋爱的感觉。重逢的两个星期后,李磊约我一起去看一个老同学。进了家门,才知道那是他一处闲置的住房。那天,我成了李磊的情人。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最疯狂的日子,陶醉在自己的幸福里,我眼里心里都是李磊。有时候接到先生的电话,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丝愧疚,我知道这样下去,我是在玩火,可是每天听不到李磊的声音,接不到他的短信,我就像是丢了魂儿一样。
理智稍稍恢复,一次幽会后,我又对他说:“我们还是保持朋友关系,好不好?”他特别伤心,他问我:“安安,你有没有换位思考过我的感觉?你是不是从来都不考虑我的感觉,当年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再次走到一起后,我最怕的就是他哪一天会翻旧账提起当年。我说:“我老公就是比你让我有安全感,就是比你好!”
他脸气得铁青,我当时很怕他反驳我说:“那你背叛他和我在一起干什么?!”那才真是一个响亮的耳光!结果他说:“安安,我们别彼此伤害了。我们听凭自然好吧?!”
他话虽然说得那么包容动听,但人却开始变得残忍,变得忽冷忽热了。
之后,他终于出现了,是轻描淡写的一个短信:“我出差刚回到家。你还好吧?”我当时恨不能把手机摔了。
今年五一前夕,李磊又故技重施。他告诉我,他要利用长假陪他老婆回娘家探亲。我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我说:“好好表现啊!”
他说:“你放心。当初我要是高攀上你,在你爸妈面前,我会表现得比现在还好。”我一看他又扯旧账,赶紧岔开了话题。
他这一走,就没再给我来过一个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上班了,我上午给他发了个短信,他没有回。第四天,我有点撑不住了,给他打手机,结果竟然提示说没有此号了,再打,还是这样提示!
我当时真是懵了,怕他出什么意外。顾不得避嫌,打通他办公室的电话,结果竟然是他接的!他说,我回来几天了,因为忙,还没来得及和你联系。手机打不通啊?我前两天换号了。
听他这么说,我心里郁闷得不时地深呼吸来补足我需要的氧气。
当晚十二点,他的短信发过来,他说:“不准生气!”
我冷笑,你当你是谁?当年被我甩了的男人,就因为我今天的愚蠢,就有了这样和我说话的权利了吗?
这几天夜里睡不着,我就起来喝茶,是苦丁茶,很酽的那种,一直苦到心里去。我对自己说:该了断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开始一点点想起了先生的好,想起了我们在一起时的生活——包括吵架,都觉得是那样贴心。
我至此终于顿悟:没有出路的婚外情人之间,本来就隔了人心的繁复,纵使是初恋情人,也不能例外。所以,尤其在婚后,爱火,千万不要重燃。一旦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就会化为乌有,徒留伤害。
第92篇、爱情故事水和米的爱情
婚后,我和妻子经常吵架。她抱怨我总是不在家,让她感觉冷冷清清的,还嫌弃我做事马大哈,老是丢三落四的。我则嫌弃她过日子没有计划,乱花钱。我们俩在对方的眼中,都有一身的坏毛病。
一天中午,我俩先是拌了几句嘴,然后彼此的火气越来越大,妻子把水杯扔到地上,摔了一地的碎片。我摔了手机,似乎把地都砸出了坑来。妻子趴在沙发上哭泣,我坐在凳子上不吱声。
母亲在楼上做饭,听到我们吵架的声音后就下来了。母亲先是数落了我一顿,然后去开导妻子。见我们的气都消了一些,就说:“先不要收拾了,都上楼和我做饭去。”
我们来到了楼上,母亲让我熬粥,让妻子择菜。我把米淘洗干净,加入适量的水,倒进了电饭锅,然后躺在父母的床上看书。
母亲说要下楼去拿点东西,妻子说让她下去拿,可是母亲坚持自己去拿。
妻子择完菜后开始洗菜。这时,母亲上来了,平时怕用煤气灶的母亲今天竟然用煤气灶炒菜。妻子问:“妈,今天怎么不用电磁炉?”母亲说:“煤气火硬,做出来的菜好吃。”
父亲回来了,母亲也把菜炒好了。
我們围坐在桌子旁,母亲让我给妻子盛粥。尽管我极不情愿,但还是拿起了妻子的碗。当我打开电饭锅时,我傻了眼。
电饭锅里面,水清清的,大米沉在底下,只是泡得柔软了一些。
我自责地说:“我光顾看书,忘按开关了。”然后我赶紧去按开关,可是一按开关,才发现没有电。我手一摆,肩一耸,说:“这不能怪我,停电了。”
母亲却来了一句:“不是停电,是我把闸拉了。”我们都很惊讶,明明要煲粥,为什么还要把电闸拉了?母亲不慌不忙地说:“你们都坐下来。”
母亲问我:“为什么粥没熬好?”我说:“你不是把电闸拉了嘛?没有电怎么熬?”母亲接着又问:“那电是干什么的?”我没好气地说:“加热的呗!”
母亲说:“你也知道电是加热的啊?”我怏怏地说:“小孩子都知道。”母亲反问:“那你为什么不给你的婚姻一些电量,加热你们的感情?”我头低了下来。
母亲又说:“婚姻就像熬粥,不加热,那么米就是米,水就是水,彼此各不相干。加热以后,米和水就能熬出一锅喷香的米粥来。”妻子也低下了头。
母亲接着说:“你们两个人,一个是水,另一个是米。如果没有情感的温度,那么他是他,你是你,彼此各不相干。可是一旦有了情感的温度,那就能熬成一锅温馨的家庭米粥。”
第93篇、爱情故事你知道我有多爱你
1
在我们相识的最初,李椋就已宣告与爱决绝。他很少笑,做事专注得好像整个世界都已遁去,他心情好时,会领着我满街乱跑,腿那么长,懒洋洋地晃荡在熙熙攘攘的街道,我追在身后,喊他是一只信奉理想主义的猪。
每每这时,他便说我是一匹追随理想家的小猹,是鲁迅笔下那种流窜在西瓜地里的、皮毛光滑行止敏捷狡猾的小小动物,他说我周旋在他身边的姿态,极像一匹小猹,矫捷而勇猛。
他知道我有多么爱他,可是,他却说:“小猹,我的心已经死掉了。”说完,依在街边的栅栏上,望着川流不息的车子,眼神苍茫而空洞。他的心里,藏着我看不见的疼,不与任何人分担,一如他不肯分一点爱,安抚我备受煎熬的心。
我定定地看着他,眼睛不眨一下,他盯着街面,我仰起头,在此起彼伏的汽车鸣笛声和司机的愤怒呵斥里走向街心,然后,泪流满面。
他在身后焦灼地喊着小猹小猹,没有追过来,我们就这样隔着车流,没有目的地向前走去,直到,他翻过栅栏,抓过我的手拉到街边,恨恨说:“你嫌在路边喝的汽车尾气浓度不够呀?”
我望着他慢慢说:“李椋,我爱你。”然后,钻进他暖而宽阔的怀。他的手在我肩上轻轻拍了几下,我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从他胸中滚过。
那是他第一次拥抱我,也是最后一次。没几天,李椋带着理想去了昆明。
2
一路上,我紧紧地拥抱着自己的胳膊,以怀念来自李椋的拥抱。
飞机落地之后,我奔向昆明的报社,我掏出钱包和早已写好的广告词拍在晚报广告部的写字桌上:“帮我刊登一个寻人启事。”第二天,我像个小无赖一样呆在报社接待室,因为除却此处,我不知该让李椋去哪里找我,下午,一位女孩子拎着报纸找到我,她迎着我敌视和疑惑的眼神,微笑说:“我的朋友曾经认识李椋。如果你愿意,就跟我回家,等他来找你吧。”
后来,她成了我在昆明的唯一的朋友——新晴。她偶尔会告诉我一点李椋的消息,破碎而飘渺,譬如,他来昆明并不是为了拍小电影,譬如,他忙得行踪不定,她不能保证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我若再想问其它,她便抿了唇,忙些别的去了。
一晃就是十几天,新晴下班回来,没像往常一样随手关上虚掩的门,她看着我,嘴角挂着一丝神秘的微笑。
我想也不想,从沙发上跳起来,来不及穿拖鞋,冲过去,一把扒拉开她的身体,冲到门外。
门外的李椋披着两肩夕阳,只是,他眼里除了无可奈何,我找不到一点喜悦,可,我顾不上那么多,扑向他的胸膛,把脸贴在他的心房上,流泪。
昆明是花的城市,夜晚的街上,有不少半大孩子挎着花篮在人群中穿梭,央着路过的情侣买花。
李椋买了两束扶朗后就拉出一副要告别的架势,我把扶朗塞进新晴怀里,拽住他的胳膊,用很大的声音说:“我要跟你回去。”
周围有目光射来,李椋讷讷地看着被我抱在怀里的胳膊,像是忽然地不知该怎样处理我这只千里迢迢奔来的小猹,有点尴尬地看看新晴:“你不是和朋友住在一起吗?”
“在我找不到你的前提下新晴才收留我的,难道你要她收留我一辈子?”
新晴抱着细细的胳膊,抿着唇看着我们,笑。
最终,李椋还是投降了。
我像只警觉的小猹,在李椋的房子里走来走去,试图在某个角落发现一些令我心疼的秘密。还好,我幸福地失望了。
李椋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抽烟,不时,抬眼扫我一下,很快,房间里就烟雾腾腾了,我拉开窗子时,一件浴袍落在我肩上:“洗个澡,早点休息。”
我的脸忽地就红了,抱着浴袍钻进卫生间,热水哗啦哗啦地淋下来,我却哭了,每一颗眼泪都是甜的。
3
李椋去朋友家睡了,他告诉我吃的都在冰箱里,睡不着时,可以看碟,它们在CD架子上。我没吃东西也没看碟,而是躺在床上流泪,它们无声无息地泅进了散发着微苦的棉花气息的床单上。
新晴帮我找了份在报社做见习记者的工作。新晴晚上经常出去,回来的早晚或者不回,譬如门口的那双号码巨大的男拖鞋、衣橱里的男款衬衣以及洗手间台子上的男用剃须刀,都是一个缄默而明显的故事,她不去掩饰我没必要好奇,这样一个优美而纤细的女子,注定是爱情的宠儿,像惹人怜惜的扶朗花开。
她在家时,和我坐在露台的摇椅上说着散漫的话,她指着我胳膊说:“即使你在见习期,也没必要这样卖力气的。”
我笑了笑:“忙起来,我可以忘记所有的疼。”
她抚摩着我胳膊上的皮肤,许久未曾说话,回房间时,她幽幽说:“曾经,他被伤得太深了,爱情于他,就像一场瘟疫。”
我们谁都没提李椋的名字,却都知这个他是谁。
我说:“你都知道些什么?告诉我好吗?”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新晴笑了笑,进房间去了,我呆呆地站在露台上,皮肤上粘着阴而冷的雾气,它们爬进了我的眼睛,凝于睫上。
4
然后,我慢慢知道了新晴的故事,她爱上了挚爱着她的男子的哥哥,那时,她那么热衷去家里找他,其实,不过是为了见到他的哥哥。他那么地幸福却永远不会知道,偎依在自己怀里的女子的耳朵正悄悄竖起,生怕漏掉来自隔壁的丁点消息,直到某天,他想打电话给她时,在分机里听到了心爱女子的声音,她哭泣着哀求他的哥哥不要疏远自己以及他哥哥的长长叹息。
他静静地昕着,听着,身体坠落在地板上,后来,他们听到了他苍凉而颓败的声音:“你们……好好相爱,我走了。”
新晴就失去了所有关于他的消息,她和他的哥哥带着负罪的爱情,离开了北京,来到了昆明。
我看着她,眼睛张得很大:“可是,为什么我没有看见你的他。”
“他在医院,患了肝癌,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一直在想,是不是上帝在报复我们的寡情?”说着,泪慢慢滑下她苍白的面颊。“可是,我爱的是他,哪怕拿我的命去换。为了他,我愿倾尽所有。”
5
第二天,我买了大抱的鲜花去探望新晴的男友,一个瘦得只有了骨架的男子,除了锐利的轮廓,我看不出这曾是怎样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子。他张着眼睛看着我们,连笑的力气都没了,可他看新晴时,眼神那么地暖,暖得让人心碎。
报社来电话说有采访任务,我匆匆离开病房。在走廊里,我看见一个面带墨镜的男子低头匆匆掠过身边,虽然,我无从看清他的脸,可是那长长的腿的摆动姿势,我太熟悉了,熟悉得一见心就会一揪。
我犹疑着向前走,在走廊尽头,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去望,却见他进了新晴男友的病房,揣着疑惑,我悄悄转回,在病房门外,我听到了李椋的声音。他抚摩着新晴男友的脸,叫他哥哥,虽然,他的面容是如此的平静,虽然,他的声音是如此的常态,可我还是听到他内心的悲切,无从掩饰。
我的心,轰然的一声,明白了所有。
李椋离开北京,并不是为逃避我,一个连爱都不曾有过的女子,令他有甚可逃避的意义。他到昆明,只因知道了哥哥的病情。哥哥拿走了李椋的爱情,可是,无法拿走他和李椋之间的亲情。
6
我再也没有提起李椋,也没问过新晴,怕是一问,就碰中了她心中柔软的疼。
半个月后,新晴的男友走完了他所有的生命历程,他把新晴和李椋的手合在一起,死死地握着,说不出什么,只有大颗的泪,滑下了脸庞,在睡梦中去了天堂。
处理完男友的后事,新晴说要去外地散心,不肯告诉我们去哪里,她拖着一只小小的行李箱远离了我们的视线,再也没回来过,偶尔,我会收到一张明信片,地址都是不同的城市。我知,她是怕我们担心,所以,用这种方式报与我们平安的消息,却不肯多写一个字。
我已不再向李椋索取爱情,在一起时,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当他抽烟太凶时,我默默夺下他的烟,一声不响地撕碎,扔掉。
后来,当李椋问:“小猹,如果你非常想嫁给我,我们就结婚吧。”
我笑着看他,久久不语。我明白,这不是爱,只是一个善良的男子,在了却一个小小女孩的心愿而已。
第94篇、爱情故事毒不死的女人
他是村里唯一一个到了30岁还没有找到老婆的男人。也难怪,家里穷的只有两间草屋一头猪和几十只鸡,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哑巴,除了“咿咿啊啊”就什么也说不出了。村里没有一个人想给他介绍对象。
35岁的时候,他和一个脊背像弓一样的女人走到了一起。有人说哑巴占了那女人的便宜,那女人便跟着他;有人说那女人是哑巴用他的那头猪换的。还有许多人根本不会把这事当做谈资。
那个女人刚来的时候还干些拎水扫地的事,但只要哑巴一看到便“咿咿啊啊”地叫着,然后抢过女人手中的水桶或扫帚。其实女人能干这些活,尽管她的脊背像弓一样。村里的妇女都说哑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对那女人怜惜到那地步。哑巴听不到,所以一直都那样疼爱着他的女人。
女人经常会听到村里那些无事可做的女人说这说那。女人不敢和她们吵,于是当哑巴要抢她的水桶、扫帚时,女人便拖着那孱弱的身体想要夺回来,她不想让人说她是废物,说她狠心什么事都要哑巴做,哑巴就“咿咿啊啊”地叫个不停。她到底拗不过哑巴。但从此以后,女人偷偷地把这些事做完,等哑巴不在家的时候,她总是把地扫的干干净净,水缸也总是满满的。每次哑巴回到家都“咿咿啊啊”的像在训斥警告女人不要这样。后来哑巴渐渐地看女人确实能把这些事干好,也就依了她。
一个在外人看来残缺不全的家,在哑巴和女人的经营下也渐渐温馨起来。他们就这样相濡以沫地生活着。
哑巴家的后面有一大片树林,谁也不会想到哑巴凭这些树一下成了村里的富人。那一年,政府要搞绿化,移栽十年以上的大树,每棵一百元。哑巴一下拿到了好几万。村里的人眼红,见到女人就拉家常,见到哑巴就竖起大拇指,哑巴听不到,只是憨憨地笑。哑巴给女人买了好几套衣服,家里也买了彩电。村里那些嫉妒的人又多嘴说哑巴有钱肯定会学坏,会和女人离婚。这话传到女人的耳朵里,女人好几天没理哑巴。
冬天来了,比往年的冬天都冷,隔三岔五地下雪。为了取暖,哑巴把煤炉放到了卧室。谁也不会想到,这在农村很流行的取暖方式竟夺了哑巴的命。
那天早上,哑巴家的门紧紧闭着。因为快过年了,村里有人家杀猪卖肉。邻居想叫上哑巴一起去,却怎么也敲不开门。当村里人踹开哑巴家门的时候,屋里很浓的煤气熏得人头脑发昏。村里人看到哑巴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哑巴的嘴紧紧咬着被子抵在床上,手在外面,一只手圈住被子,另一只手压在被子的边缘,右脚脚趾夹着被子像要往里拽。哑巴的身体呈现了煤气中毒者特有的樱桃红。当人们想拉开被子看看女人有没有死的时候,竟一时掀不开,哑巴几乎每一个器官都按压住了被子。扯开了被子,女人已经昏死,还有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送到医院,医生听说中毒时间超过了八小时,肯定死了。但哑巴留下的爱是个奇迹,女人活了过来。活过来的主要原因是女人的体温没有因中毒而下降。
那些曾说哑巴会变坏、会和女人离婚的人,在哑巴的尸体旁默默地流泪忏悔。哑巴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爱情,在那个毒气缭绕的冰冷夜晚,用自己无言的生命告诉人们:我爱这个女人,用整个生命爱,有爱在,什么也毒不死我的女人。
第95篇、爱情故事躺在兜里的爱
1
牵着洋洋的手,我的世界天塌地陷。他的父亲带着另一个女人到了浙江,把十三岁的洋洋抛给了我。
我只是他的继母。所以,我把他带到了一扇破旧的门前,说:“去找你奶奶吧!”
回来的路上,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甚至连哭泣和抱怨的想法都没有,可脚步却很沉重,越走越慢。
到了家门口,我发现,那里赫然立着一条小小的黑影。
借着月光,洋洋的头发倔强地向上竖着,他霸道而蛮横:“不行!她那么老了,哪能照顾得了我啊!”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不但被他爸爸抛弃,还要被他欺负。
一连几天,我对他不理不睬,他还算懂事,也不来麻烦我。我整日无所事事。他在厨房里折腾了半天,给我端出一碗面来,我透过升腾着的热气,看到他黝黑的眸子,有似笑非笑的狡黠。吃过面条,他把碗筷收了,说:“好吃吧?”
我点点头。他笑了:“留着我,也是有点儿用的吧?”他小小的心机让我的心一软,算是默认了。
2
临近过年,我失业了。我挤出二百元钱,想给他换一身新衣服。在商场逛了整整一下午,他一个劲儿地挑三拣四,连一双袜子都没买。我既累又气:“你到底买不买?”“要买就买好的!”说完,他直接向专卖店走去。
我站在门外,执意不进去。他在里面拗了半天,出来了。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言不发。他一个劲地冲我笑,有明显的讨好。
我的气消了一半:“我失业了,所以买不起好的。”他上下打量了我几遍:“你先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
我的火“腾”的一下又起来了:“要不是你——”我想说:“我又要供你念书,又要维持家用,我拿什么倒鼓?”
可是,既然我已经默许了他跟着我,说这个又有什么意义?
过了几天,他跟姑姑出去了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十多个。他大概是累了,“嘿”的一声,把东西一股脑地堆到我床上,自己跑到厨房里喝凉水。
我一看,全都是给我买的,从大衣到袜子,一样不缺。他坐在椅子上,脸上有细细的汗水。他得意地冲我笑:“惊喜吧?”
我不理会他的嬉皮笑脸:“钱是哪来的?”他忙说:“我爸的!”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妈!你先花着。花完了,再让我爸往进打钱。看样子,他是发达了。与其给那个女人花了,还不如给咱们花了。对吧?”他的眉毛轻轻地一扬,一副精于算计的样子。我说:“不对。”
他忙改口:“他得给我出抚养费吧!”这个真没错,我没词儿了。
3
春暖花开时,我在小区外面租了一间门面卖菜。每天早晨四五点,我就要骑着三轮车到十公里外的农贸市场接菜。一直忙到晚上八九点,行人寥寥时才收摊回家。回到家,我总要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一毛两毛的,把一天的收入数上好几遍。
那个时候,他会凑在我跟前,迫不及待地问我:“有没有赚到五十块?”我抬头看着他,个子“噌噌噌”地长,都和我一般高了。头发也发疯似地遮住了半边脸。我摸摸他的头,抽出五元钱:“明天去把头发理了!”
第二天晚上回来,他的头发还是乱糟糟的。我对他的漫不经心很生气,拉着他的手就往理发店走,他不肯,我坚持要走,他使劲地僵持在那里,我无力地喘气。他看着我,眼眸大而黑,很有神采。
眼神依旧,霸道还在,一如最初的那次较量,我输了。眼泪在我的眼睛里直打转。他叹了一口气:“唉,你们女人哪来的那么多眼泪?你不知道,我这个发型有多帅!”
帅?十五岁的男孩子懂得爱美了。
一次,有一个顾客诬蔑我缺斤短两。我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依不饶。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洋洋突然领着四五个如他一般大的少年,上去就对那人拳打脚踢。
我望着怒气冲冲的他,尤其那张被愤怒扭曲的脸,不该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应有的表情!
我默默地蹲下来,收拾被他们打得七零八落的东西,他拉拉我的胳膊,怯生生地喊我:“妈!”我甩开他的手,不说话。收拾好店面,我关上门往家走,他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后面,一路赔礼道歉。
我紧绷着脸回到院子里,一轮清澈的月亮正挂在天空中。他拍拍我的肩,嬉皮笑脸地说:“妈,大人不计小人过!”我抬头望着他,满腹的不快烟消云散。
岁月催人老,短短三四年的光阴,他已经可以拍着我的肩膀,而我却要仰视他。他瘦,但高大,站在我身旁,竟然能够替我遮挡肆意下泻的月光。而我,看着他那么专注地给我准备晚饭,第一次对他心生依赖。
4
那一次,我想对他说:“无论如何,你都不能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可是,他那张巧舌如簧的嘴,让我的批评咽了又咽。直到后来,他因为同学的嘲笑而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他不肯道歉,对方又不让步,他刚刚读高一,被迫退学。
我只好四处求人,想找一家愿意接受他的学校。他并不领情:“我不想念了!”我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十二年的基础教育,就算混,你也要在学校里混!”
那是我第一次打他,我只想让他明白,求学的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再找回来了。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大了,还一个劲地瞪我:“不行!我怎么能拖累你!”
拖累我?从他十三岁那年执意要跟我,如今十七岁了,四年,对他而言仅仅是初中升高中一样顺其自然。可对于一个年过三十的女人,又有几个四年可以被拖累?
我咬咬牙:“好!把这四年的抚养情还了!”
我以为他还会如往常一样,没皮没脸地跟在我后面赔礼道歉;或者,嬉皮笑脸地说:“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可是这次没有。我想,他到底是长大了,有了男子汉的尊严。
第二天醒来,他的枕边留有字条:“我去找我爸。你等我发财回来孝敬你!”
孝敬?我并没有想要他的回报。他父亲的走,让我成了这世界上孤零零的一个人;而他又赖在我这里不走,茫茫人海,相互依偎一下,仅此而已。
5
如今,连可以依偎的那个小屁孩儿都没有了。卖菜——收摊,收摊——卖菜,我希望有一个半大男孩站在我面前,说:“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
生意渐渐地好了起来。闲暇之余,我会看着马路上一晃而过的面孔,陌生的,熟悉的,都了无痕迹。只有那张神采奕奕的、带着似非笑的脸清晰可见。
每到这时,我就好一阵伤感,洋洋到底是人家的骨肉,找到了亲爹就忘了继母,连个电话也不打!
日子就这样一晃而过。有一天的午后,我坐在菜店门口。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抬起头,洋洋正冲着我笑,我没反应过来。他蹲下来,把我的手拿起来,轻轻地摸着我的手掌:“让你好好倒鼓自己,怎么不听话?看你的手成啥样了!”
我的鼻子有点酸。原来,他爸爸到浙江不到一年,落了一个人财两空,没脸回来,一直以打零工为生。
洋洋拉着我的手:“妈!我爸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我带你到浙江去,好不好?”
他的眸子一如十年前那般有神采,头发倔强地向上竖着,下巴上留着一缕胡子。
我笑了:“我打你,你恨不恨我?”
他犹豫了一下:“恨!可是男人嘛,要有肚量。”
我以为他成熟了,会安慰我:“不恨,打是亲嘛!”不曾想,他还是记恨我的那一巴掌的。
他和我,并没有生生不息的血脉相连,我也只是他成长中曾经为他遮挡风雨的一把伞而已。如今,他已长大成人,强大到足够面对任何风雨。所以,我说:“我才不去!那里太潮湿,我怕关节痛。”
洋洋咬咬牙:“好!那我回来和你卖菜!”
我的心一痛,也狠狠地说:“我才不要呢!你跟着我,我还得给你娶媳妇呢,现在房子那么贵!”
洋洋走的那天,我关了菜店到车站送他。临上火车,他面带笑意:“我叫了你那么多年妈,你没抱过我,也没摸过我的脸。能不能破例一次?”
是这样。这些年来,我压抑着对他的关爱,不断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过客,我不想付出了真情,被爱情欺骗之后,再被亲情背叛。可是,不知不觉,他已经成了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笑了:“我又不是你的亲妈!”
洋洋满眼失望,叹了一口气:“算了!还是我抱抱你吧。”
他把我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又放开,似笑非笑地说:“在后妈里面,你还算可以的!”
火车一走,我的眼泪开始流。我给他的爱像那张胃癌诊断书一样,注定只能安安静静地躺在兜里。只要他不恨我,也不太眷恋我,那么他便会忘了我。
只能这样了吧。
第96篇、爱情故事“伟大”的爱情
没事,我帮你找
鹿然是陈佳佳在上海认识的第一个朋友。那时是七月,天气热得能在太阳底下烤煎饼,陈佳佳拉着笨重的行李箱走在大街上,心情沮丧得不行。可她没时间伤感,眼前最要紧的是找到一个落脚点。
陈佳佳推开一家房产中介的门时,有两三张脸同时凑过来问:“你要买房吗?”陈佳佳怯怯地答:“我想租房。”众人的眼神黯淡下去,有人朝角落里喊:“鹿然,租房的,让给你吧。”那个叫鹿然的男生从电脑前抬起头,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他站起身,殷勤地给陈佳佳倒水,拿出笔记本认真询问陈佳佳的要求。陈佳佳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回他:“没要求,只要价格低就行。”旁边有人翻白眼:“姑娘,你这还叫没要求啊?”陈佳佳的脸一下子红了,鹿然却好脾气地说:“没事,我帮你找。”
后来的很多年,陈佳佳时常想起那个夏日的午后,她坐在鹿然电瓶车的后座,跟着他在这座城市里穿街走巷。温热的风吹过脸颊,也吹进了陈佳佳的心里。一直到看完第7套房,陈佳佳才敲定一间小居室。签好合同出来时,已经是晚上8点。陈佳佳有些过意不去,她说:“要不我请你吃饭吧?”鹿然答应了。却在结账时,抢先付了款。陈佳佳更加不好意思了,鹿然是新人,没有卖房资格,只能靠给别人租房拿微薄提成。再让他请客,都快要成亏本买卖了。鹿然却笑着耸耸肩说:“哪有让女孩子买单的道理?”他说这些的时候,眉眼里带着少年特有的固执和天真。陈佳佳由此认定,鹿然是个好人。
让我来喜欢你吧
陈佳佳来上海前,装了一肚子的梦想。她想穿着精致的职业装,出入高档CBD,和业界精英打交道。实际上,她只不过是淮海路上的一个小职员。每天听别人在耳边喊“贝蒂,把这个复印下”“贝蒂,麻烦帮我续杯咖啡”。日子过得有点沉闷,也有点压抑。
被同事当枪使的那天,陈佳佳躲在卫生间哭得梨花带雨。回家的路上,却又接到房东的电话,说家里急用钱,要卖房,让她月底搬走。陈佳佳欲哭无泪,给鹿然打电话,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一颗心突然安定下来。即便外面满城风雨,但至少还有一个人跟你说:“没事,还有我呢。”鹿然说这句话的时候,陈佳佳的心里像是突然有了一片海。
月底的时候,鹿然来帮她搬家。新家离地铁很近,家电齐全,价格也公道。陈佳佳很感动,她用戏谑的口气问他:“你对每个顾客的服务都这么周到吗?”鹿然却答非所问地说:“陈佳佳,让我来喜欢你吧。”说完,他走到她跟前,霸道地拥她入怀。那一刻,风从窗口溜进来。陈佳佳的一颗心像是回到了家,暖暖的,非常柔软。
不久后,鹿然搬进陈佳佳的小公寓。她这才想起来问一句:“喂,我说你是不是蓄谋已久?”鹿然笑着答:“是啊是啊。”
其实心里有个喜欢的人真是好啊,看什么都觉得温柔。陷入热恋的陈佳佳对身边的一切人和事,突然有了宽容之心。再受到委屈的时候,也觉得没那么难熬了。鹿然就算再忙,也会在她加班的夜晚,给她做一碗热乎乎的鸡蛋面,或者给她一个拥抱,摸摸她的头说:“哎,你还有我呢。”
心态变平和的陈佳佳,工作上也像是突然开了窍。夏天的时候,陈佳佳成了公司里的最佳新员工。第二年夏天,直接升任部门主管。鹿然有点莫名的着急。
陈佳佳的表姐来上海出差,听说陈佳佳的男友是房产中介时,当着鹿然的面毫不留情地说:“做中介能有什么前途?”鹿然看一眼自己身上廉价的西装,得满脸通红。回去的路上,他一言不发。陈佳佳生气了,朝他嚷:“那是我表姐的想法而已,我从来都没嫌弃过你。”
鹿然的新工作是在一家猎头公司做顾问,听起来体面不少。陈佳佳理解不了鹿然的逻辑,甚至还嘲笑他,死要面子活受罪。
没有解释,也没有挽留
好在事情出现了转机。某次聚会上,鹿然的同学邀他一起创业,合力开一家金融交易所。创业,自己当老板,光是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何况大学时,鹿然也自学过一些金融知识,他并不是毫无基础。陈佳佳劝他三思,但鹿然铁了心。他去父亲那儿借了一笔钱,像是赌博。赢了,他在陈佳佳面前,从此就可以扬眉吐气。
鹿然真的赌赢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交易所蒸蒸日上。当然,鹿然也越来越忙,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才回到家。陈佳佳心有不安,鹿然不知不觉中像是变了个人。一起变了的,还有他们的爱情。
那是个挺平常的日子。陈佳佳去鹿然的公司楼下找他时,却在鹿然的副驾驶上看到一个小女生,鹿然低头吻她的样子认真又深情。鹿然回到家的时候,陈佳佳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看到他,她从嘴角挤出一丝笑容,苦笑着问:“你什么品位?那个女生哪里好呢?”有点丑,有点胖,穿的衣服也有点土。陈佳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输了。可鹿然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没有解释,也没有挽留。陈佳佳其实还想说:“你应该给我一个好一点的情敌,这样至少我输得心甘情愿。”但这样的话她说不出口。
爱情不需要伟大
20多歲的年纪,失恋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拼命地痛一下,也就可以重振旗鼓。可陈佳佳却像是把自己逼到了一个死角。身边也有合适的人啊,譬如隔壁部门的总监Leo,人人都说他们郎才女貌,旗鼓相当。
陈佳佳接受了Leo。一年后,他们开始筹备婚礼。有一天,陈佳佳一个人去闽行看一个新开的楼盘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姐,真的是你啊。”陈佳佳一脸困惑,对方连忙解释说:“我是鹿然以前的同事李阳啊。”在对方细碎的描述里,陈佳佳才知道,鹿然和别人开的那家公司,在项目基础构建时,打过法律的擦边球。后来被勒令关闭不说,自己也被抓了。
陈佳佳站在阳光下,突然想掉泪。李阳说:“副驾驶上的那个姑娘是公司新招的员工。出事那天,情况紧急,鹿然就临时拜托她,在陈佳佳面前上演了这样一出戏码。因为爱你,所以不想连累你。”
陈佳佳在心里骂了鹿然一句“混蛋”,他怎么就知道,她不愿意陪着他?那个说着“陈佳佳,让我来喜欢你”的男生,在这场爱情里,自始至终都以他认为的方式来爱她,却从来没有问过陈佳佳,她心里想要的是怎样的他。他以为自己很伟大,却不知道,爱情从来不需要这样的伟大。
第97篇、爱情故事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过不了政审这一关
老妈说:“把他带回来看看吧!”
当时我丝毫没有想到,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其实意味着我和他从恋爱阶段向婚姻阶段的转变,意味着从合作关系向敌我关系的转变。我乐颠颠地跑去告诉金城:“我们的关系该从地下党转成正规军了哎,丈母娘想检阅新女婿了。”
第一次会面是在严肃认真的气氛中进行的,老妈和老爸和风细雨地问候了金城的祖宗八辈——这么说有点夸张,其实纵向上倒没过多纠缠,更多盘问的是“家里还有什么人,都是做什么的,工资收入还好吧”。金城一脑门细汗:“就感觉被按在无影灯下似的,扒得精光无处躲藏。”我跟他开玩笑:“政审嘛,自然要严格一些。”他没做声,只是颇具感伤意味地轻轻抱了我一下。
回到家里我就懂得了他为什么会感伤,因为老妈通知我政审的结果是:“长痛不如短痛。”
我和金城是在一次爬山活动中认识的。那一天我们“游山玩水”论坛的筒子们一起去白云洞看樱花,没想到来得太早了花儿没开,我正在伸长脖子探寻春色,没留神自己的脚下,哎哟一声就把脚脖子给崴了。大家都围上来,有的表示要搀我下山,有的出主意砍树绑个担架,只有金城主动蹲了下来:“我背你。”
有了英雄救美的经典片断,两个人一下子就亲近了许多,渐渐就走到了一起。他是大学里的讲师,当年县里的高考状元,运动场上的三等奖获得者,算得上是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最最关键的是,他给我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是我在遭遇过的那些面色苍白的城里男人身上,从来没有找到过的放心。
多收了三五斗
老妈的态度一开始我就有预感,单凭他出身于农村这一条,就足够成为反对的理由了。我知道在这个时候压根不能有一点退缩:“我带他回来,只是想通知你们一下罢了,没有征求意见的想法。”
狭路相逢勇者胜,很抱歉我胜的是自己亲爱的父母。在僵持了半个月后,看我誓死捍卫阵地,两位老人终于让步了:“随你的便吧。”
终于过了这一关,但过关之后也并不是什么“阳光大道”,买房,装修,置办家电,预定酒店……从没想到需要花钱的地方有这么多,我和他手里的那点积蓄很快弹尽粮绝。人在屋檐下,我也只能收回自己曾经“独立自主”的豪言壮语,继续接受父母的援助和统治,请他们实行殖民主义。老妈把银行存折拿在手里,迟疑着不肯给我:“金城家就不出一点?”
我说:“他们家是农村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就是让他们砸锅卖铁又能挤出几个油花来?”老妈哼了一声:“女大不中留啊,还没结婚呢胳膊肘子就往外拐了,他们养得起儿子还能娶不起媳妇?这么着吧,请两位老人进次城,正好两家人在一起认识一下。”
两派势力的会谈过程怎么样我和金城并不知道,因为我们两个被以“大人的事你们少搀和”为由赶到电影院里去了。只知道看完电影后,我和金城已经进入有车族行列了。
虽然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但是凭空多出辆车子来,跟农民多收了三五斗一样,无论如何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我兴高采烈地跟老妈有说有笑,全然没有看到金城阴沉的脸色。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以前金城还几乎每个月带我回老家一次,但结婚后半年多都没回去。我颇为贤惠地表示,愿意跟他一起常回家看看,金城无精打采地叹口气:“回去干什么?”
他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他们家已经为他上学遭遇过一次“脱富致贫”了,这一次又为他娶妻成家被打了土豪,重新成为了纯粹的无产阶级,我们的车子和他家破败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肯定让他的心里不好受。但我又真的说不出什么安慰性的话来,毕竟老妈说的也是事实:“我们的反正早晚都是你的,他们的你不要的话,就全留给老大了。”更何况这次结婚,我们家出的钱至少五倍于他们家出的,多出了钱的老妈老爸当然不该落什么埋怨。
金城却给我讲了个笑话,说是一只鸡跟一头猪商量,我们两个合伙做个火腿鸡蛋三明治吧。猪连连摇头,说坚决不行,你出一个副产品,却要搭上我的一条腿。“从绝对值上看你家出的是多,但对于我的爹娘来说,他们付出的却几乎是全部。”
公婆在我的面前并没透露出什么不满来,儿子能娶到一个城市媳妇,对于他们来说毕竟是长脸的事。白天他们笑容满面地请邻居们来家里品尝儿子媳妇带回来的东西,可是到了晚上,老人家把烟袋在鞋底上磕巴几下后,却是一长串的“家道艰难”:肥料涨价了;饲料涨价了;去年干旱,秋收泡汤了;你嫂子去年做生意,被骗走了五千块钱……
我私下向金城抗议:“她被骗了钱关我们什么事?”金城不满地看我一眼:“是不关我们什么事。但是如果我们结婚没有花那么多的钱,爸完全有能力帮助他们。”
好在这样的争论每年只发生两次,翻过一次脸冷战两天也就过去了,寻常时候我们跟别人一样,都是一副疑似恩爱的样子,就如一块没有揭开的疤,即使里面脓水泛滥,外面却依然光滑自然。每一周我们跟那些城市夫妻一样,谁先回家谁做饭,一周两次去娘家蹭饭,偶尔下次饭店改善一下伙食,日子一天天地这么过去,并没有多少波澜。
阶级斗争为纲
情人节的那天,金城给我送来了大捧的玫瑰,让我感觉很有面子。但一点礼物都没收到的办公室大姐却丝毫没有自惭形秽,反而对我嗤之以鼻:“你怎能让他有这么多的闲钱!”
在整天扎堆办公室交流心得体会的大姐们看来,有个基本的论断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有钱就变坏。为了防备男人变坏,你得让他没有钱。
我虽然没有小心眼到给他来个坚壁清野的地步,但在心里还是暗暗地觉得,工资卡一直保留在他的手里,总有使他沦为替哥嫂打工的可能。过年的时候侄子一倾诉上学的劳累,他不就马上拨付了500块钱专门用于购买自行车吗?我虽然满心不高兴却也只能含笑附议。
我把他的工资卡放到自己的钱包里,说:“你就安心工作好了,像家庭理财这类琐碎事,以后就交给我了。”他反应之强烈的确让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同事告诉我的“夫妻之间就是阶级斗争的关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还是硬起心肠质问他:“你把工资留在手里,是不是有什么打算不想让我知道?”
这一招很有杀伤力,要么陷己于不利,要么陷人于不义,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耿耿,他只好彻底放弃了财产支配的权利。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我连瓶啤酒的代价都没付出,就收走了他的工资卡。
毕竟是两个人居家过日子,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钱全归我支配其实也不会乱花,他想花什么钱还是可以花的,他想给父母赡养费我也总是如数拨付。
老妈说的对,手里把握权利不一定是为了滥用权利,而是为了防止别人滥用权利。我把这话转述给他时,他眼睛里的平静是我再也无法看透的复杂:“你变了。”
战场上的逃兵
金城也变了,变得越来越不顺我的心意,也变得越来越沉默,他更多的时间都是流连在教研室,回到家里也是一头扎进书房,声称要考博。很多的夜晚,都是我一个人坐在沙发里跟电视眉来眼去,然后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到冰冷的被窝里抱着枕头入眠。也恨恨地想去拉他过来陪伴,但怎么说一个男人要考博士,也的确是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
第98篇、爱情故事花钱雇人替自己生活
在美国,总统出去讲演,经常就是拿瓶矿泉水,并且开场前在众目睽睽之下拧掉盖子,喝几口水然后开讲,大家见怪不怪。这并非说这些重要政治家没有跟班、保镖,而是随从人员要刻意低调,尽可能让人们注意不到,方便政治家和选民沟通。比如,总统候选人竞选时,往往就有个贴身跟班,一般由实习生充任。平时谁也注意不到他的存在。但是,他掌握着政治家的日程。当时间到了时,他就上前拍拍政治家,提醒他尽快结束。美国四年选一次总统,这种事情按说很平常了,但绝大多数选民对这个跟班的存在没有意识,乃至电视里介绍时要将之特别标出。
这种政风,根植于其文化习性。那么,这种文化习性究竟是什么呢?刚来美国不久去医院看病,一位主任护士对我进行了一番绘声绘色的解释。
那是个很小的诊所。我在等待医生时由这位护士进行例行检查。大家聊起天来,才知道她丈夫是位CEO,她经常陪伴丈夫全球旅行,见多识广。当她知道我是从中国来的后,就和我讲起印度,说那里有不少富人朋友把子女送到美国镀金,准备日后回去接班。对此,她颇不以为然地说:“这些孩子来到这里上大学,接受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回去反而很难适应。像这种身份的人,在这里不过是背个双肩包自己走来走去。但你到印度看看,富人趾高气扬地在前面走,后面一个仆人扛着包。从美国大学毕业后再进入那样的生活,是不是太痛苦了呢?”我对她的说法并不完全认同,毕竟印度的“富二代”还是可能改变上辈的做派的。但从她的话里,还是真实地感觉到美国人对使用仆人的生活方式是多么不齿。
这里需要澄清,美国人并不是一切都要自己做、不雇人。相反,像雇人清扫屋子、割草、扫雪这类事情,在中产阶层中是司空见惯的。不过,这里有两点不同。第一,这些事情在美国人眼中是纯粹的生意,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就购买服务,双方无上下之分。服务员给领导端茶倒水,仆人给主人扛包之类的等级观念,几乎是没有的;第二,美国人自己能干的事情一般要自己干,特别注意体现个人的自立性,很忌讳离了别人没法过的形象。说到底,这是一个自由人的尊严。如果像喝水、拎包等举手之劳的事情都要让别人做,那么不是自己在奴役别人,就是被别人剥夺了自由。其实,这并不仅仅是美国。欧洲人在这方面更为注意,还常批评美国人花钱把家庭生活外包。有报道说龙永图在意大利出席一个国际性会议,有位像邻居大妈的老太太独自进门,礼貌地对他点点头后坐在旁边,一打听才知道是荷兰女王。这不仅仅是王室平民作风的问题,而是她觉得自己首先是个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的理念,使西方人对自己的生活领域非常敏感,要时刻捍卫。自己干不了的事情,或者说忙得没有时间干的事情,当然要花钱买服务。越是成功人士,购买这些服务的能力越高。掌握着政治权力的人,也可以指令别人为自己提供各种服务。但是,人生在世,还是要自己过自己的生活。难道你挣了大钱、掌了大权,就是为了能雇人或者命令人代替自己生活?
传说李鸿章当年访英,英国王室成员热情接待,给他表演网球。比赛后问他观感,李鸿章客气地说:“精彩,精彩,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人来打?”此话绘声绘色地揭示出雇人来替自己生活的理念。有了钱或有了权的人,喜欢指使别人替自己过日子。这还不仅仅体现在让人拎包、让人倒水等小节上。比如,许多家庭特别喜欢把孩子送出去,留学生把新生儿送回国寄养在爷爷奶奶家。国内的中高产把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送到国外读贵族寄宿学校,即使全家人生活在一起,也喜欢把孩子托付给学校、家教,自己在孩子身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少。大家有钱后连天伦之乐都外包了,让别人替自己享受。
第99篇、爱情故事你的爱神休息了吗
时间缩成了一粒质地不明的琥珀,像眼泪。只留下七里香,隔着很远的时间空间穿梭,清香如影随形。
慕容楚楚:慢慢陪美少年成长,长成王子的模样。就这样吧,在海边,天真地忘记时光刻到额上的风与霜。做个手心温暖的女超人。
【嘲笑你是一件不厚道的事】
2008年9月的昆明和北京是不一样的,温度,湿度,风向,还有蓝得出奇的天空,就像把大海倒过来挂到头顶上。北方来的姑娘秦格格一下车就迷上了这满城的花开不败。
这是秦格格一直向往的春城,雪山,香格里拉,泸沽湖,这些美景之于她,比大学更有诱惑力。
军训第一天,秦格格站在队列里默默念着土象这个词语。她前面的男生,结实强壮的骨骼上紧绷绷套着小号军训服,像马戏团的小丑。
100个下蹲,皮肤黝黑的教官把口令数到39时,伴随哧的一串响声,前面男生的裤子从屁股处齐刷刷地裂开。站在后排的二十几个女生瞬间笑得直不起腰。他反应过来,迅速站起把双脚并拢,脱下外套系在腰间。唯一没有笑的是秦格格,所以他看向她的时候,脸上除了尴尬,还有小小的感激。
秦格格不笑的原因,是把他的高个头归到她北方老乡里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新环境,老乡取笑老乡总归是一件不太厚道的事情。
【七里香的香】
徐征打来电话,秦格格拖着标准儿化音跟他约在教学楼主楼后的操场边上见面。徐征是秦格格妈妈的同事的亲戚,跟她一起考进云大。
秦格格轻易地被徐征找到,跟随徐征一起来的,正是上周军训时把裤子弄破的男生,张天浩。秦格格在随后的点名中记下他的名字,没想到他竟是徐征的同乡,土生土长的南方人。
秦格格再也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张天浩一副不介意的样子,等她笑够了,伸出手来,没说你好没说幸会,说了句“格格吉祥”。
徐征请吃饭,穿过教学楼,一阵芬芳扑鼻袭来,秦格格低头到处寻找香的来源,徐征指向旁边的一开粉白小花的树,桂花。徐征说,北方少见吧。“又名七里香,中国十大传统名花之一。”张天浩走在秦格格右边,接下话来。
秦格格的心情是美丽的,云南物美价廉,四季如春。桂花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七里香。
【张天浩的天使很幸福】
刚入校的大一男生张天浩,大学生活才刚进入状态,就开始做无数份兼职。他哪里是来学习的?
周日,张天浩背着超大的黑包被拦在女生宿舍门口,他扯着嗓子往楼上喊,“秦格格,秦格格!”秦格格趿了拖鞋,匆忙中忘记戴眼镜,只得眯着眼睛看他,头顶的天空丝绒般地蓝,“拜托,秦格格,你人缘好,帮我拿上去推销,喏,这个彩屏手机,只要1500块,小霸王,学英语离不开它!还有什么CD,化妆品,上面标好了价,回头请你吃饭。”
秦格格有与生俱来的江湖豪气。她拎着张天浩的大包上楼,在楼梯口看见张天浩足球鞋跑过的水泥地泛起一层灰,那些灰尘在秦格格模糊不清的视线里渐行渐远。
过了两天,秦格格把零零碎碎的一把票子交到张天浩手里。
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张天浩信守承诺。
随后赶来的徐征后面跟随一个娇小女生,“这是阿细,这是秦格格。”张天浩的介绍缺乏修饰语,容易让人浮想联翩。那个叫阿细的女生,话极少,她为张天浩夹菜,倒啤酒,把纸巾温柔地放到他的掌心。
那顿饭吃得很快,回来的路上,徐征告诉秦格格,阿细就是张天浩的女朋友,英语系高才生,张天浩拼命赚取外快,是因为同时还要负担阿细的学费。他们的两小无猜他们的青梅竹马,徐征讲起来口若悬河!
2009年秋天以后的每个寒暑假,秦格格一个人看那些微凉的落叶黄,在丽江不知名的酒吧里喝醉。这时候的张天浩和阿细已经结伴回家,秦格格挂断了徐征打来的很多电话。
【爱情它长得什么模样】
几乎所有人都在问秦格格:“徐征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听不出感情听不出抑扬顿挫。
大三开学,秦格格突然成了害怕孤单的小孩子,渐渐失去笑容,她终于与徐征以情侣的身份吃饭,牵手去图书馆,止步于拥抱。他的手心温暖,白衬衫被风吹鼓时有太阳和肥皂水的味道。张天浩跑来对徐征说恭喜,从此很少再去女生楼下叫秦格格的名字。
就这样,四年的大学生活呼啸而过。张天浩选择回家乡,秦格格和徐征继续留在云大读研。临行前的阿细显出异常的热情:“格格你不是喜欢到处跑吗?有空来我们家玩啊。”
阿细的我们家说得多么铿锵有力,秦格格明显感受得到心脏撞击在胸腔内的声音。
昆明离张天浩的小城有187公里,高快公司每隔40分钟发一班车,路上要经过南盘江和北盘江,据说江里有非常好吃的原生态鱼。而号称要走遍云南的秦格格,一直没有去。
此后,便甚少联系,偶尔问候的短信也只是祝你们健康幸福。你们,而不是你。徐征带来张天浩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和阿细订了婚。他们分在一所普通的中学里任教,此后,徐征不再提起张天浩的名字。
秦格格总是企图在回忆里去确认,毕业晚会上她喝得不醒人事时,张天浩是不是轻轻地拥抱过她,是不是轻轻地在她耳边唱过康定情歌:张家溜溜的大哥看上溜溜的她哟……她真的不敢确定。
【河两岸的时光,时光里的碎片】
徐征开始规划未来,牵着秦格格的手出入珠宝行,“我们把房子买在昆明湖好不好?留个院子种你喜欢的七里香……”秦格格眼神迷离答得心不在焉。
闲下来的秦格格听听音乐看看天,晃到学校的BBS里看到有人匿名写故事:男孩很小就成了孤儿,由女孩的父母抚养,视为己出,二老在一场车祸时双双遇难,遗言是把女孩托付给他,要他好生照顾。可是女孩夜夜醒来,听到男生叫出另一个女子的名字:秦格格!
故事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两天之后,秦格格在徐征的衣柜底层翻出本日记本,扉页赫赫写着“张天浩”三个字。
2009年:“格格,爱情如此奢侈。你肯定也能看出,我贫穷到心力交瘁,所有的勇气和能力都用在了赚钱这样的俗事上,时时想着如何让亲如妹妹的阿细过上光鲜生活,她的父母对我恩重如山。格格,我只能做个聪明的穷人,所以我绝口不提爱你。”
2010年:“当很多女孩在思考做家教还是做计时工更为划算时,你已经带着足够花的钱四处游走。格格,从挣钱为生计到带钱看风景的转变,需要比我青春还要长的段落与时间。我怕你等不到时红颜已老去。”
2011年:“站在阳台上看你沉默地奔跑,星星仿佛触手可及,上帝耳聪目明,可是格格,我却不能做你的守护神。”
秦格格狂奔至一排七里香树下,呼吸困难泪花四溅。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可那些关于张天浩的故事,徐征只给秦格格讲到一半,点到为止。
而秦格格深藏于心的小秘密呢,他知道吗?
秦格格每天竖着个小镜子在课桌前专心地修剪额前刘海,镜子里映出后排高个子张天浩棱角分明的脸。秦格格下了课乐此不疲跑去徐征的宿舍。抱怨道:“受不了我妈,老是让我来找你,总不相信我会照顾自己。”通常二十分钟后,张天浩会准点出现。
张天浩那个黑包里品种繁多的货物,一个都没有卖出去,一天一地地堆在她上了锁的密码箱里。无非是这些。
错不在徐征。张天浩一直认为他人卑爱轻,力不从心。而秦格格,她有20岁女孩空前强大的自尊心,就这样,流离失所。一转身,便满盘皆错。
时间缩成了一粒质地不明的琥珀,像眼泪。所有关于爱的神灵都退场休息了。只有七里香,隔着很远的时间空间穿梭,清香如影随形。张天浩与秦格格,他们在七里香开得锦锈的时候,从它的底下走过,没有停下来。
第100篇、爱情故事最怕老公对你没想法
假如你是一个没有魅力的女人,你的忠诚就一钱不值。
女人爱上男人,就会想到嫁给他;如果她是好女人,婚后就会一心扑在这个男人身上;如果她运气够好,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白头偕老”。但是大部分女人运气并没有那么好,而且即便运气好的这部分女人,在最终得到这份名叫“白头偕老”的礼物之前,也会经历种种挣扎和伤害。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曾经有过类似疑惑:为什么恩爱多年的丈夫突然不爱回家?这个时候,就会有“过来人”劝她们忍——男人就这样,他转一圈最后还会回到你这里来的。 最初,伤心的女人一定不肯接受:为什么要等他转一圈?天下男人那么多!
确实如此,天下男人那么多,但天下女人也不少啊。她们不久就会知道,数年的婚姻生活,已经使她们退化为“圈养动物”,一个好男人放在她们面前,她们都不知道怎么争取,更何况还要和同类竞争!
看过一条新闻,一只叫“祥祥”的大熊猫,被放归自然,不到一年就死了。“祥祥”是从上百只圈养大熊猫中选出来的佼佼者,年轻,健壮,反应快,学习能力强,通过3年野化训练,体重由62公斤增加到80公斤,高于同龄野生大熊猫。但是,两次放到野外,两次因争夺食物和领地而被野生大熊猫打败,第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第二次失足摔死。
很多婚姻中的女人,如同大熊猫祥祥,习惯了安逸稳定被人照顾,一旦遭遇对手,既不懂得攻击也不善于防御——结果往往死得很难看。很多人会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如果那个男人不爱你了,就离开他吧。但问题在于,离开一个男人容易,难的是如何重新开始——对于圈养的熊猫回归自然尚且那么困难,更何况是女人呢?除非这个女人本来就心眼活泛。
一个已婚女人告诉我,她从来不拒绝其他男人对自己的好感。因为这种好感会使她心情好,而一个女人如果心情好,脸上就会显得自信滋润光彩照人,而这种自信滋润光彩照人会使她比那些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整天洗衣做饭带孩子的女人要有魅力得多。
我问她,难道不怕先生有想法吗?
她说第一她不是所有事情都让先生知道的那种女人,女人如果在丈夫面前完全没有秘密,那么丈夫对她也就没有了兴趣,第二不怕男人对你有想法,怕的是他对你没想法;第三,假如你是一个没有魅力的女人,你的忠诚就一钱不值,而假如那么多人喜欢你,而你却只忠诚他,他反倒会觉得倍有面子,男人就是这么一种动物。
她对我说,她的姨妈为姨父做了一辈子饭洗了一辈子衣服,但姨父却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姨妈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服洗衣服,多一句都不问,她为姨妈打抱不平,她母亲告诉她:假如姨妈能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忍?一个在家做了十几年饭洗了十几年衣服的女人,你让她离婚,跟把你养了好多年的宠物放归自然有什么区别?
那一刻,她恍然大悟——即便结婚,即便有一个男人很爱很爱自己,自己也很爱很爱他,但那也只是一个男人而已,她不能为了一个男人,为了一份安逸的生活,就把自己退化成圈养动物——为什么有的女人敢跟你抢男人,因为她觉得她抢得过你;为什么有的男人舍得让你难过,因为他知道你离不开他!而他们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你是圈养的,而他们是野生的,你不是对手!
第101篇、爱情故事鱼眼里的爱情
第一次她与男友吃饭,哦,不,是以前的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只低低地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唯一的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掀起鱼眼放在他的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她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羞涩地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小的时候每次吃鱼的时候,奶奶都把鱼眼掀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他吃了。
“其实想想鱼眼也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鱼眼都要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地凝视着她。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先把鱼眼掀给她,再无限怜爱地看着她吃。
慢慢地,她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娇娇地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掀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男友已在市中心买下了一栋房子打算结婚。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美貌、富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过一辈子,做个小小的公务员,她要如男人一样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她年少的梦想。
他送她走的时候,走得很决绝,她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在外面拼搏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已经拥有一家像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可能爱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席必有鱼,可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她吃了。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藉,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了她从前生活过的小城。昔日的男友已为人夫,她应邀去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他掀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在她的碟子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她,忽然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