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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原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3-07 2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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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木姐珠和斗安珠的爱情民间故事

  相传,羌族人的祖先是一对夫妻,女的叫木姐珠,男的叫斗安珠。古时候,天底下有一座大山是和天连在一起的,地上的人可以爬到天上去看天宫,天上的人可以跑到地上看人间。羌族人崇拜的天神木比塔有三个女儿,个个美丽动人,尤其是三女儿木姐珠排行最小,不仅婀娜多姿,而且聪明过人、性情倔强。她厌烦天庭冷冷清清的生活,非常向往人间。

  有一天,天神的小女儿木姐珠下凡来到人间玩耍,美丽的人间景色迷住了她,她径直来到龙池边。突然跑出一只大老虎想吃她,把木姐珠吓得直喊救命。此时此刻,正在树林里放羊的猴毛娃斗安珠,一听到有人喊救命,马上跑过来,老远看到那只大老虎想吃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举起木棒冲过去跟老虎打起来……打了半天,终于把老虎打死。二人不期而遇,一见钟情。木姐珠问猴毛娃叫什么名字,猴毛娃说:“我是放羊人斗安珠。”这个时候,天黑了,木姐珠不想回天上去,想跟斗安珠成亲。牧羊人斗安珠一时不敢拿主意,但又没办法,只好先送她回天宫再说。

  斗安珠和木姐珠同上天庭见天神木比塔,希望天神同意他们结为伉俪。到了天上,天神看到小女儿引了一个猴毛娃回来,心里很不高兴。木姐珠对爸爸说:“我在人间遇到老虎来吃我,要不是斗安珠救我,哪里我还见得到您呀?”天神没理她。她就说:“爸爸,我要跟斗安珠成亲。”天神气冲冲地说:“行啊,你喊他明天去给我砍九十九座山的树,我就答应你们成亲。”木姐珠欣然答应。斗安珠心想,我一个人一天怎么砍得完九十九座山的树呢?木姐珠对他说:“我们想办法嘛,世上无难事。”夜幕降临,木姐珠去找风神帮忙,风神答应了。第二天,风神昏天黑地吹了一阵大风,把九十九座山的树齐整整地吹断完。木姐珠去对天神说:“斗安珠一晚上把九十九座山的树砍完了哦。”天神不信,跑去一看,九十九座山的树硬是齐整整地一下子被砍光。天神又说:“你喊斗安珠明天用火把这九十九座山给我烧光,我就答应你们成亲。”木姐珠又答应。到了深夜,木姐珠又去找火神帮忙。火神答应了。第二天,斗安珠还在砍了树的大山里睡瞌睡,火神一阵大火烧起。斗安珠没跑赢,把身上的猴毛一下子烧得溜光,变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木姐珠看到斗安珠变成了一个英俊小伙子,喜欢得不得了,拉起斗安珠去找天神。天神说:“你在几天内把九十九座山给我种成玉米,我就答应你们结婚。”木姐珠又答应。晚上夜深人静,木姐珠去找雨神帮忙。雨神答应把玉米种搅合在雨里头,半夜下雨的时候,就均均匀匀地下到了九十九座山上。天神没办法,只好答应他们结为夫妻。二人经历许多艰难困苦的考验,终于成婚,并同返人间。

  回地上那天,天神把五谷树种、各种禽兽和三块白石交给木姐珠带回地上。可是,哪晓得在回家的路上漏了些五谷杂粮和跑了些猪、鸡,这些东西就变成了人间的草和野物。后来,这对恩爱夫妻在人间自由生活,还教会人们如何种庄稼和饲养家畜。

  木姐珠和斗安珠双双下凡,刚走下天地相连的那座大山,天神一怒之下,就用刀把那座山砍成了两块。从那以后,地上就有了很多的人,地上的人再也爬不到天上去了啊!

第2篇、爱情故事中国太空漫步第一人:爱情香椿树常青

种下一棵爱情香椿树

“翟志刚,星期天到我家来吃饭吧。”

“好啊,正想解解馋呢。”

“到时我喊个女孩子来,你们认识一下,你也老大不小了。”

“哎哟,我想起来了,星期天还有点事,下次吧……”

多年前,翟志刚是空军某部试训中心某团飞行教员,一级飞行员。除了专业技术过硬之外,诗词书画、跳舞唱歌样样精通。浓眉大眼、英俊帅气的他还上过《中国空军》杂志的封面。试训中心地处河北某处偏僻的山沟,小伙子们接触异性的机会少,于是,基地军嫂们发动了所有的关系,络绎不绝地给翟志刚介绍对象。可奇怪的是,他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

在千里之外的哈尔滨市,空军某部的基地就座落在这里。基地里有个漂亮的女兵张淑静,出生于一个飞行员家庭,也是单身。同事和亲友热心地给她介绍了不少优秀小伙,可她连见面都不去。问她找对象的标准是什么,她笑着不言语。

直到有一天,有人看见回基地办事的翟志刚和张淑静以老乡聊天的名义闲适地坐在草地上,一个仰着头静静地看着水般明净的天空,一个含羞低头抚弄着小草时,红娘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袋:这不是天生一对吗!兴冲冲地要给翟志刚和张淑静牵线,可是灰头土脸地碰了个不软不硬的壁,因为两个人的回答是一致的:我们已经在谈朋友了。

原来,他俩同是黑龙江人,是同一批参加空军的,相识于新兵连。后来,一个分到飞行队,一个分到后勤部门,相隔千里,但双方一直保持着通讯联系……一段纯洁的感情水到渠成。1993年,翟志刚和张淑静成为基地无数平凡夫妻中的一对。

婚后,张淑静随丈夫调到了试训中心,从繁华的都市来到了山沟沟。这里人迹稀少,气候无常,连个新鲜水果都吃不上,如果不是呼啸而过的战机和一片矩形营房,张淑静还以为到了外星球。新婚的甜蜜过去了,现实的婚姻完全没有想象中的浪漫。

张淑静心里有些不平衡了,有一次,她嫌饭菜吃不惯,搁下筷子就不吃了。翟志刚灵机一动,想起刚来部队时,老兵传授的“吃饱了不想家”的老经验,就想方设法淘换来一小缸腌好的酸菜,没有飞行任务的时候就变着花样给她做酸菜粉丝、酸菜白肉。吃上了家乡口味的菜,张淑静心里好受些了。

没过几天,张淑静又想吃香椿。这可把翟志刚难住了,当地蔬菜都难得买到,到哪去寻这种稀有的东西啊?这时,一位老兵告诉他,这里的土质适宜生长香椿树,且当年栽下当年就能长出嫩芽。闻听此言,翟志刚当天就用一双军用帆布胶鞋从老乡家里换回三棵大拇指粗细的香椿树苗,在飞行员宿舍小院的东南角栽了下来。

每当训练回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树苗施肥、浇水。几个月后,“爱情香椿”吐出了嫩绿的枝芽。翟志刚摘下嫩得滴水的幼芽,做了一盘香椿炒鸡蛋。吃着香喷喷的香椿,张淑静心里涌满了甜蜜。她再也不闹情绪了;此后,“爱情香椿”的故事也就在部队流传开来。

1995年5月5日,翟志刚驾驶着一架教练机在1000英尺高空飞翔。突然,黑云密布,骤雨将至,地平线浓雾重锁。所有指挥人员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在当天飞行训练的预案里,没有预见到突发性的天气变化,作为参加飞行训练不久的新手,他能安全着陆吗?可就在大家都焦躁不安的时候,翟志刚冷静地通过仪表找到了跑道,在完全看不清舷窗外状况的情况下,通过电子仪器的操作,安全将飞机降落在跑道上,避免了一起机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得知丈夫在鬼门关逃过一劫,张淑静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突然发现,丈夫在自己心中是那么的重要。此后,丈夫每次出门执行任务时,她都要给他一个深情的拥抱;傍晚,当丈夫平安归来时,她悬着的心才会平静。

集训生活

这时,距当航天员只有一步之遥了,最后的一道关口是需要对每人的家属进行甄别,也就是说,如果家属的身体达不到要求,也会被淘汰。张淑静没想到丈夫的前途竟然还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在等待结果的日子里,翟志刚有些心神不定,张淑静安慰他说:“如果因为我的身体原因而影响到你,哪怕与你离婚,我也不能拖你的后腿!”此时的张淑静已经不再把眼光盯在自己的小家了。因为爱,她懂得了丈夫!

终于,好消息传来。翟志刚过关斩将,如愿成了新中国第一代航天飞行员,与其他几名入选的航天员一道,入住大西北的航天城,为我国未来的载人航天器遨游太空做准备。张淑静也调到了航天城,在航天食品科研所工作。夫妻双双成为“航天人”。

张淑静对丈夫说:“你以后就是国家的瑰宝了,家里的事就不用管了。”但事情没张淑静想得那么简单。当他们把家安顿好的第一天,张淑静想着要给翟志刚做点什么好吃的时候,翟志刚把一份《航天员管理暂行规定》递给她说:“好好看看!”张淑静一看,上面写着一日三餐都由营养医师制定食谱,食物还要留样保存。采购食品要到专供商店,购买蔬菜要到京郊的绿色蔬菜基地,绝对不能像常人那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张淑静愣住了:“天啦,你当真要当‘熊猫’养?”翟志刚笑着说:“差不多!国家培养一个飞行员都要花上与人等量重的黄金,更何况是宇航员?”张淑静盯着规定看了半天,担忧地说,这日子还怎么过呀?

果然,哪怕是星期天,张淑静只要和翟志刚出去,身后都有随行人员跟着,夫妻俩想说点啥,也觉得不太方便;在外面挤公共汽车,也有随行人员上来帮忙,张淑静觉得很别扭。有一次,张淑静有急事要出去办,眼看时间来不及了,她想让翟志刚骑摩托车送自己。但翟志刚一口回绝:“我不能骑摩托,上面有规定。”好不容易到了假期,张淑静想让翟志刚陪着自己回趟老家,和亲人朋友叙叙旧,但一想到翟志刚特殊的身份,若要回去的话,身后必须得有工作人员跟着,张淑静抱怨道:“这和集中营有什么差别?连一点生活乐趣都没有了。”翟志刚劝慰她说:“你应该换一种方式来看问题,看,规定上写着不准抽烟喝酒,不是替你管住了我吗?不让骑摩托车,不就少了几分危险吗?你不费心、不花钱就有人为你操心,这好事上哪儿找?”一席话,说得张淑静也笑了。她对规定的抵触情绪少了,有时还主动对照规定,保障翟志刚的身心健康。

1999年,他们的宝贝儿子出生了。新添的小生命让家里变得热闹和忙碌。张淑静担心翟志刚休息不好,影响他的训练,就想把孩子带回老家去,等孩子大一点再回来。翟志刚说:“宇航员也是人,怎么能剥夺我做父亲的乐趣呢?”于是,只要在家的日子,翟志刚都尽力当一个超级奶爸:每当儿子半夜里哭闹时,他就一轱辘爬起来冲奶粉、换尿布,还开玩笑地说:“听,世界上最伟大、最动听的交响乐开始演奏了。”孩子满月了,他也瘦了好几斤。但他乐呵呵地对妻子说:“我平素总是和冷冰冰的仪器、数据打交道,回到家里有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在臂弯里蠕动,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要是你们娘俩都不在家,我一个人守在这屋子里,还不憋出毛病呀。”温馨、热闹的三口之家,不但没有拖住翟志刚的后腿,还让他在自己的事业之路上变得更加从容。

第3篇、爱情故事智勇村医,遇险“的姐”因你而幸福

2004年3月20日,沈阳市东陵区王滨乡魏家村村医王恒,被沈阳市政府评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当政法委领导把烫金的证书和5000元奖金交到王恒手中时,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再一次赢得了乡亲们的啧啧赞叹:去年,若不是王恒相救,惨遭歹徒强奸、割喉的“的姐”黄丽可能早已性名不保;今年,又是在王恒一家的帮助下,黄丽夫妻终于摆脱阴影,走出了婚姻危局。

魏家村,在沈阳市东南的一片群山中,与沈阳市区相距约三十公里。山上,白云缭绕,林海茫茫;山下,一条村级公路随山势由东向西蜿蜒伸展。山路西边不太远的岔路口通往魏家村,村头一个农家院落里,有一个小诊所,主人便是23岁的小伙子王恒。

大山沟里看病难,是这里的老问题,祖祖辈辈的山民只能望山兴叹,而小伙子王恒却要用自己的行动改变这种面貌——1995年7月,王恒考入了沈阳市东陵区卫生学校医士专业。三年后,他毕业返回了自己的家乡。经有关部门批准,王恒开办了一个私人诊所,为魏家村、阿杭和八家子等三个自然村1500多名农民兄弟服务。

山区土地少,农民靠种田为生,生活贫困,年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因此,王恒宁可不赚钱也不忍心收乡亲们的血汗钱,药费也只收本钱,山民们赞誉他最多的一句话是“小伙子很仁义”。

歹徒,就像草原上残忍的恶狼,悄悄扑向毫无防备的小动物。

2003年3月27日中午,沈阳市东陵区的城乡结合部。一辆244路公共汽车,穿过浑河上那座颇有名气的富民大桥,驶进终点站——张官屯。最后从车上走下来的是29岁的民工姜勇。他衣着普通,头发有些蓬乱,脸色略显苍白。别看他身材矮小,却孔武有力,在东陵区一家生猪屠宰场里打工。

不远处,女司机黄丽边擦拭崭新的红色出租车,边等候乘客。32岁的她,一头飘逸的披肩发,婀娜动人的身姿,全身散发着美丽动人的风采。黄丽过去在沈阳一家集体企业工作,为领导开小车。企业效益不好,黄丽下岗后,呆在家里做家务,没有收入;丈夫叶鹏在一家私营长途汽车货运站开“大货”,一个月只能挣1000多块钱。黄丽想出去跑出租,叶鹏再三思考,就同意了妻子的建议,借钱买了一辆出租车。

姜勇慢慢朝黄丽走过来,漫不经心地问她:“你这车走不?”生意还没开张的黄丽心中一喜,连忙说:“走。”姜勇上了车,先说“去兴隆屯”,到了地方,他改口说是“去龙三家子”;到了龙三家子,他再次改变,说是去王滨乡卧龙公墓。姜勇不惜将车费涨了一倍:100块钱。在金钱的诱惑下,黄丽像吃下了迷魂药一般,一再违心地听凭姜勇屡次变换目的地。

下午1点30分左右,车经山下那条村级公路。路两边,除了山林,没有一个人影儿。黄丽这才意识到一点不对劲,可还没等她细想,一把半尺长的、雪亮的杀猪尖刀已经横在了黄丽的脖子上,寒光闪闪。耳边传来一声咆哮:“别动,停车!”

黄丽停下车,心里一颤:完了!

在刀子的威胁下,黄丽在前,姜勇在后,开始上山,钻进了密林中。

这时,王恒正骑着一辆125型红色摩托车,沿着公路飞奔而来。他是去东边的阿杭村,给一位山民兄弟打点滴。蓦地,他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出租车,不由一愣:这里人迹罕至,别说停车,就是从这里经过的出租车也很少啊?但是他牵挂着病人,没再多想就开了过去。此时,山上林中,一场惨烈的强奸杀人案,却已拉开了序幕。

走到半山腰一棵大松树下,两人开始了一场不平等的“谈判”。黄丽十分清楚:在各种各样的抢劫出租司机的案例中,歹徒大都会杀人灭口。想到这里,她浑身直哆嗦,恳切地哭着“说软话”:“兄弟,你别杀我!我才30多岁,有一个11岁的儿子,他不能这么小就没了母亲。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见猎物已经到了嘴边,姜勇变得更加厚颜无耻:“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的车,我只要你的人。在张官屯,我已经盯你半个月了,那是多么辛苦啊……”说着,他晃了晃手里半尺长的杀猪刀:“快,你自己把衣服脱了!”

黄丽哆哆嗦嗦地开始脱衣服,没等她脱完,姜勇就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事毕,黄丽哭着哀求:“既然你已经达到了目的,就别杀我。”姜勇却说:“不行,我不杀你,你肯定会报案,你一报案,我不就得死吗?”黄丽再三发誓说不会报案。姜勇想了想,说:“好吧,但你得把车钥匙和手机都给我!”黄丽看到了生的希望,便把车钥匙和手机都给了对方:“你走吧,等你走了,我再走。”姜勇再次耍起了把戏说:“不行,我得把你绑在树上,这样我才能更安全——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再杀你。”

黄丽哪里想到,这根本又是一个圈套!等黄丽任其摆布地被捆扎停当后,姜勇却态度马上一变:“对不住了,我还得杀你!”

说时迟,那时快,姜勇熟练地把雪亮的杀猪刀,压在她的脖子上,狠狠割了两刀——在尖利的惨叫声中,她的整个气管完全被割断了,骇人地向外翻露出来,鲜血喷涌而出……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黄丽开始反抗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黄丽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握住刀刃,居然抢下了那把鲜血淋淋的杀猪刀,然后一用力——杀猪刀折断了!她用力一扔,刀远远地落在草地上。

矮小的姜勇,气喘吁吁地走过去,拾起那把残缺的刀,又冲过来,准备给黄丽再补第三刀。情急之下,黄丽急中生智,眼睛一闭,脑袋一耷拉,装出一副死人的模样。姜勇见眼前的黄丽已成了个血人,便猛然停步,回身飞快向山左边的公路跑去。

见歹徒已走远,黄丽这才拼命地挣脱绳索。怕与歹徒遇上,她穿好衣服,便向山右边的公路跑去。

山下公路上,姜勇慌慌张张地钻进出租车。可没开出五米,车子就不听使唤地一头栽进路边的排水深沟,翻进了沟底。姜勇一身泥水,狼狈地从车窗里爬出来。他舍不得弃车而走,便站在公路上,想求助过路的汽车司机把车从沟里拉拽出来。但他做梦也想不到:那个被他杀掉的黄丽,此时,正鲜血淋淋地站在前面200米远的公路拐弯处,也等待着向过路的司机求助。

下午大约2点钟,一辆红色摩托车,出现在公路的东头。车上是风尘仆仆的王恒。他给患者打完了点滴,正在返回魏家村的途中。站在路中央的姜勇又是作揖又是喊叫,王恒便把摩托车刹住。

姜勇可怜兮兮地对王恒编了一个出租车肇事的经过:他是一个出租司机,送完客人,路不熟车速快,一不小心,车就翻进沟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现在,他真是束手无策了……

王恒听了以后也很着急,但打量一下掉进沟里的出租车后,他心里顿时生了疑窦:山道并不狭窄,只要车速平稳,驶出山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辆出租车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掉进沟里呢?王恒不好推辞,便装做无能为力地摇摇头说:“就凭咱俩的劲儿,肯定推不上来。这样吧,我就是前边魏家村的,我回家取一条绳子,再给你雇一辆车,把车拉出来。”

姜勇感激地连声道谢。王恒便飞身上车,带着“任务”继续向村里赶。

顺着山间公路,王恒刚开出不到两百米,便碰到了浑身是血的黄丽。黄丽哭着挥动双手,示意停车。王恒忙停住车,下车跑过去,扶住她,检查伤口。仔细一看,他不禁心惊肉跳:这也太残忍了,气管被完全割断了!联想到刚才那人,他立刻想到:这个女人遭抢劫了,凶手很可能就是刚才那小子。他陡然紧张起来:“是不是前边那小子干的?”

第4篇、爱情故事忧竹梦

朦胧的月色,夜是那样的静,隐约地可以听到那风铃的声音……

那些隐藏在心灵深处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出来,泪水顺着面颊流下,坠落在地上溅起了水花。

黎,你一定要幸福……

琰的声音在耳边回荡着,如此的真切,如此的熟悉……甚至让人窒息……

琰,我好想你啊……

沐黎望着这夜色出神,思绪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1

“讨厌,怎么下雨了,真烦人!”沐黎独自一人在花园里散步,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细雨,她一溜小跑跑向了小竹林边的竹亭里避雨。

这片竹林是她的父亲特地命人为她种起来的,她从小就喜欢竹子,沐老爷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当然会不惜精力为女儿付出,从全国各地移植了较为珍贵的竹树。

沐黎望着水中被雨点打乱的竹影出神,一圈一圈的涟漪一个挨一个……

“呜——呜——”

这时竹林里隐隐约约传出悠悠的笛声,沐黎被笛声吸引,不禁感叹道:“好美好忧伤的笛声啊,是谁在吹啊?呃……不对啊,这里怎么会有别人呢?”

沐黎走向竹林,寻找声音的来源,这时隐约看到竹林中一个绿色的身影,她悄悄的往前走想看清楚点。走近了一点,虽然距离远,但是可以清楚的看到,是个穿着青衫的男子,他依靠着一株竹子,吹奏着手中的竹笛。

那男子仿佛察觉到了沐黎,放下手中的竹笛,转身朝沐黎的方向说道:“姑娘出来吧,别躲了。”

他那好听却不带感情的声音传到了沐黎的耳朵里,她想反正被发现了还怕什么,她大胆地走到那男子的面前,她这才看清他这张精致的脸,要不是看到他的身材和装扮,还真会以为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呢。他那白皙的皮肤,玲珑细致的脸,高而偏瘦的身材,沐黎深深地被他吸引着,但却又不敢正视他的双眼,因为他那冰冷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这位姑娘你看够了吗?”

沐黎因他不带感情的话语回过神来,有点羞有点恼地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哼,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他冷笑道。

“因为这里是我家的花园,我是这里的主人,你在这个地方就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对她说话,真把她气坏了。

他看到沐黎生气又可爱的摸样,发自内心的笑了一下,“我叫景琰,我十年前就住在这里了,你信吗?”

沐黎顿时被他的笑容迷住了,回过神来随即心里又升起了一股怒气,“你骗人!十年前这片竹林才刚种起来,当时这里只是一片荒凉的园地,况且当时你也只是个小孩子吧。”

景琰轻笑了两声:“哼哼,小孩子?!”

沐黎见他没有再往下说的样子,复问道:“你到底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可眼前的这个男子却好似没有听到一般,自顾自地转身走着,完全不理会她。

沐黎见他要走忙高声喊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又忙提起裙摆追了上去,可忽然间那个叫景琰的男子消失不见了,沐黎疑惑地杵在那里,暗道:“真是个怪人,怎么就不见了呢……?”

2

在这之后沐黎经常到竹林里,可再也没有见到景琰。沐黎心里暗自道:“什么十年前就住在这里了,真是个骗子。”


第5篇、爱情故事小镇旧事

这是一个古老而幽静的小镇,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彼此相爱着,悠闲地过了千百年。
过了那座小小的白色石桥,树荫下,有一位蓄着长髯的老者,在老者面前的石桌上,有铺开的宣纸、研好的砚磨、饱满了墨汁的毛笔。
一群孩童叽叽喳喳地跑过老者身边,个个小脸红红的兴奋着。那个最小的男孩不小心摔倒了,老者慌忙跑了过去,将孩子抱了起来。

小男孩眨巴着葡萄珠一般黑亮亮的眼睛,用红润润的小嘴唇亲吻了一下老者脸颊脆脆地说了一声:“谢谢袋鼠爷爷!”

说完用小胖手摸了摸被老者胡须扎痛的小脸,又送给老者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然后,挣脱老者的怀抱,转身追赶那群孩子去了。

老者目送孩子远去的身影,眼中有了一丝欣慰、一丝笑意、一丝幽怨、一丝懊悔……

老者回到石桌边,猛地拿起那支盈满墨汁的毛笔,神情专注地在宣纸上挥笔、运神,片刻,一幅幽兰图展现在老者面前。

老者瘫软在石凳上,仿佛这幅水墨画,已经将他的灵魂带走了。

许久,老者站起身来,没有理会那些宣纸、墨砚,将那副幽兰图慢慢地卷成一个纸卷,抱在怀中,向远方的山中走去……

已经是初夏季节了,山脚下,开满了各种不知名的野花,几只淘气的蚱蜢跳来跳去,欢快的溪水鸣奏出年轻的节律,幽幽的、懒懒的描画着静默。

老者来到一座被野花簇拥的小小坟茔边,将手中的幽兰图点燃,一缕淡淡的烟雾慢慢地散去……

“我的兰儿,我给你送画来了,再叫我一声袋鼠叔叔好吗?刚刚看到了你的儿子,小家伙长得像极了你,我的好兰儿,你倒是说一句话呀!”

老者哽咽着,混浊的泪水,滑落到一株野兰花上。

“兰儿,我的兰儿,知道吗?你才是……我今生的,至爱,我的爱人呀,就算是这里容不得我们,我们还可以离开呀,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你在那边,还会明白这一切吗?”

晚霞映红了溪水,溪水是红红的泪水,那个佝偻的身影,在有些渐凉的傍晚,独自回忆着那些不再可能的遥远……

第6篇、爱情故事向自杀者求救,生命绝地一夜改写两条生命轨

年轻女摄影师在雪山上不幸迷路,生命陷入绝境。更为不幸的是:当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央求他把自己带出深山时,却得知他来到雪山竟为寻死,根本就不想走出大山!在女孩苦苦哀求下,他终于答应陪她一起寻找出路。然而就在她获救时,他却悄悄离开,继续自己的“死亡之约”……他的生命最终能获得拯救吗?他与她之间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迷失雪山,

女摄影师巧遇自杀富翁

余蔚凭着记忆拼命搜寻,左冲右突,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正确的路。她身上的摄影包中也没多少干粮,更糟糕的是,在这片苍茫的大山中,手机没有信号,就连手机电池,也因为低温只剩下一格电了!余蔚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困境。在如此低温下,没有食物的她熬不过夜晚。她感到了恐惧:如果天黑之前没能等到救援人员,她将只能生存几个小时。

此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天色渐暗,灰蒙蒙的夜色开始笼罩整个原始森林。余蔚想起以前报纸曾报道过,神农架常有野熊和雪豹出没。突然,一根树枝在积雪的重压下“咔嚓”一声断裂了,重重地砸到雪地里。精神处于极度紧张状态的余蔚被吓得一个激灵,撒腿就跑。不知跑了多久,她才筋疲力尽地停了下来。她没有意识到,刚才的奔跑让她更深地陷入了森林腹地。

寒风在林间呜咽咆哮,余蔚不由得哭了起来。恍惚中,她听到“噗嚓噗嚓”的声音由远而近,一个黑影朝她移来。豹子、野猪、还是豺狼?余蔚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本能地躲到一棵古松后面,紧紧盯住黑影。终于,她看清那是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她顾不上多想,欣喜若狂,兴奋地冲那人大声喊道:“喂!大哥!”

那人显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吓蒙了,半天才皱着眉头问:“你是谁?到这里来干什么?”余蔚简要地把自己迷路的情况说了一遍,并询问是否知道出山的路?男人没好气地说:“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他语气让余蔚感到诧异,不由得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他看上去不像山民:一张国字脸,两眼明亮有神,眉宇间却有藏不住的阴郁。

好不容易遇上人,余蔚岂肯把他轻易放走?她央求道:“大哥,你能不能让我跟你一起走?我一个人……害怕。”男子不耐烦地说:“不行!不行!”一听这话,余蔚心里一阵难过,忍不住“哇”地哭了起来。

原来面前的男人竟有这样不平凡的经历!余蔚这才理解了他那不近人情的态度。可是,在这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他就是她能走出深山的唯一希望,如果放走了他,她必死无疑!况且,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一个男人去自杀?想到此,余蔚央求地说:“张大哥,我现在又冷又饿,如果你不帮我,我根本没办法走出去。我家里还有父母等我回家。”张正龙思忖良久后说:“好吧!现在天已经黑了,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天亮了再说。”这句话让余蔚仿佛见到了光明,赶紧乖巧地听命于“救星”的安排。

生命绝地,

难忘山洞“一夜情”

张正龙带着余蔚在原始老林里转来转去寻找避风的地方,大约半个小时后,前面出现一片开阔地,并且有个山洞。“这是个避风的好地方,你先进去吧。”余蔚很听话地弯腰钻进山洞里,刚一躺下,疲惫不堪的身子仿佛散了架似的,动弹不了。张正龙也随后弓着高大的身子钻进山洞。余蔚挪了挪身子,却发现他腰间挂着一把一尺来长的藏刀!天啊,他究竟想干什么?余蔚大叫一声,几乎是条件反射性地爬起来,逃也似地钻出山洞。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余蔚站在风雪中望着漆黑如墨的原始森林愣神,不知该逃向何方?此时,张正龙钻出山洞站在她身边,低声说:“你进去吧,我在外面呆着好了。万一有野兽过来了,我这把刀能够对付。”他从身上拔出那把藏刀,在寒夜里闪着刺眼的寒光。余蔚语气生硬地说:“我不想进去。”

张正龙见余蔚不愿进山洞,便提着那把寒光闪闪的藏刀朝林子里走去。不一会,他抱回一堆柴禾,堆在洞口前,点燃后对她说:“我砍了点山柴,我们坐下来烤火吧。”余蔚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彼此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堆篝火,总比两人挤在山洞里安全。

张正龙从牛仔背包里摸出几个鸡蛋大的土豆丢进火堆里,土豆很快就烤熟了,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张正龙抓起一个土豆在手里拍拍吹吹,递到她面前。早已饥肠辘辘的余蔚来不及细想,伸手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篝火渐弱,一轮冷月像一个巨大的银盘悬挂在冰雪覆盖的森林上空,发出冷森森的寒光。此时已是后半夜,睡意袭来,余蔚实在难以支撑。张正龙对她说:“你进山洞去休息吧。天一亮还要走路呢。”余蔚猫腰钻进了山洞,被篝火烤过的山洞温暖干燥,困极了的她一会儿便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醒来,听到洞外传来原地跑步的声响,余蔚心里顿时产生一种负疚感,她把头伸出洞外,大声喊他进洞里来休息避风。张正龙没有应答,只是丢了一件男装过来。余蔚的眼睛湿润了,她鼻头一酸,哽咽着说:“你进来休息一会儿吧,我刚才不该对你……”听到她这么说,张正龙犹豫了片刻便也钻进洞来。

短短几个小时的接触中,她能感觉到他温和、细腻、富有同情心,这样好的人怎么能死呢?她试着劝他,而张正龙摇摇头:“活着,对于你来说是幸福美好的事,但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只是一种痛苦。不过你放心,明天……我一定会送你走出大山。”张正龙不再说话。天亮了。当余蔚从梦中醒来时,张正龙已经在洞外用藏刀削好了两根树枝当拐杖。见她醒了,他便递给她一根,两人简单地吃了几个烤土豆后便上路了。

张正龙观察了山上树木生长的茂盛程度,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约两三个小时,余蔚忽然发现,前面出现了隐隐约约的人群,并有人不断呼喊着她的名字!原来,导游发现余蔚失踪后,十分着急,拨打她的手机无法接通,而单位也告知她拍摄超期未回。于是,旅行社派人组成了一支搜救队伍,从昨天一直寻找到现在。

见到前来营救自己的人们,余蔚又兴奋又激动,竟抱着大家哭了起来。等情绪稳定下来,她这才想起同自己一起走出来的张正龙。可她向身后一望,哪里还有张正龙的影子?

余蔚后悔自己刚才太激动,竟忘了张正龙是个到雪山上来一心赴死的人!她简单地把他的情况给领队介绍了下,领队觉得事态严重,便将搜救人员分为四个小组,分别向四个方向搜寻。这次的搜寻并不简单:因为张正龙不但不会回应他们的呼喊,甚至还会刻意回避!幸运的是,由于时间很短,张正龙并没有走太远,他在雪地上留下的脚印还没有被完全覆盖,在搜寻一个多小时后,他终于被发现了。可此时,余蔚却痛心地发现,张正龙已经躺在雪地上失去了知觉,手腕上有一个深深的伤口,鲜血染红了身下的皑皑白雪。而他的身边,正是那把曾令余蔚无比寒怕的锋利藏刀……余蔚扑上去,流着泪使劲摇晃着他的身体。昨天的惊魂一夜,她已经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信任和依赖感,如果没有他,她今天或许早已命丧雪山,所以她不能让他死,绝不!

心灵拯救,

爱让失意的人儿“站起来”

昏迷了两天两夜后,张正龙终于在医院苏醒过来。看到余蔚陪在病床边,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执拗地说:“为什么要救我?我不想活!”余蔚生气了,大声说:“你是个懦夫!蝼蚁尚且偷生,你一个大男人,经受了点挫折,也好意思说死?就算你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还有父母,还有朋友,还有爱你的人呢?”说到这里,她的脸有些红了。

她的话显然对张正龙有所触动,虽然不再言语,但对余蔚照顾他的行为不再抵触。余蔚见他情绪有所缓和,便拿出自己在神农架拍的那组照片,一张一张翻给他看:“你看,这是雪中新芽,它的生命多么顽强!这张是两只在雪地里觅食的小松鼠,可爱吗?”余蔚告诉他,这组图片的主题便是“生命与自然”。她说:“生命本来就是大自然的恩赐,生命与自然和谐互动,就能创造一切。我的生命是你赐给我的,所以,我希望你也能过得幸福、快乐!”张正龙不知是被这些美丽的图片打动了,还是被余蔚的话震撼了,他的眼里泪光闪动,对生命的渴望在体内渐渐复苏……

休养了半个月后,张正龙伤愈出院,余蔚帮他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通过这段时间的交流,张正龙发现余蔚不仅热心快肠,而且善解人意,面对她的帮助,他既感激又不安。每天早上,他都跑到人才市场去找工作,拿着简历去各个公司应聘。虽然他拥有管理企业的丰富经验,但没有资金入股,他无法进入管理层;做一般的工作,他的年龄又偏大。所以足足跑了一个月,仍然一无所获。眼看张正龙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余蔚心里也着急。苦思冥想,她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2011年5月底,余蔚找到自己一位开公司的朋友,向他推荐了张正龙。但是,为了照顾张正龙的自尊心,余蔚还是装作不经意地把那家公司要“招聘”市场总监的消息告诉了他,并鼓励他去试试。张正龙当然一“试”就中。张正龙对工作十分上心,他不但带领着市场管理人员每天四处做市场调查,还把得到的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不少有建设性的建议。

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就,张正龙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7月8日是张正龙的生日,他特意请余蔚到一家咖啡厅吃饭。席间,张正龙向余蔚举起酒杯:“余蔚,如果没有你,我张正龙可能早就死了。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所以今天这个日子,请允许我敬你一杯!”余蔚面色羞红,她小声说:“你忘了,是你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两人不约而同回忆起山洞里那难忘的一夜,不禁相视而笑。望着余蔚如花的笑靥,张正龙的心咚咚狂跳,他知道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可是,自己只是个落魄之人,而且还有过一次婚史,余蔚会看上自己吗?

张正龙的心思,余蔚岂能猜不出来。自从山洞那一夜起,其实她早已悄悄地爱上了这个体贴温和的男人。但是她明白,张正龙的精神还没有彻底“站起来”,她要按捺住内心的情愫,等待最后那一刻的到来。

情急之中,余蔚想到了自己从前认识的一位信贷公司总经理。起初,人家并不相信张正龙有能力偿还贷款,不敢与他合作。张正龙拿出自己以前创业时的劲头,不止一次地找到这家信贷公司,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具体筹划、市场前景等一一道来。经过十几个回合的磨合、商讨,对方终于同意给张正龙的公司注入200万启动资金。

第7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曾是傻姑娘

允许自己犯一次傻,是为了让我们再也不去犯傻。是的,每个女孩都有一段傻姑娘的时期,比如曲小婉,比如宋小婉,还比如赵小婉。但重要的是,“小婉们”要自己学着成长,然后坚韧地面对这纷扰的现实。

部门里有个年轻的女孩好多天没来上班了,没请假,电话也打不通。曲小婉有些恼,她找了与那个女孩相熟的同事让她转告,如果女孩再不来上班那就来办离职手续。

对面的人有些迟疑,说:“她失恋了。”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据说那人是有家室的。”也许这根本不能作为无故旷工的理由,但曲小婉竟然沉默了下来。

其实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去想过程起,很久很久没有去回忆那个20岁的傻姑娘曲小婉。6年的时光在她的身上有了一些改变,她开始学着用一个手臂的距离与人握手,也开始用一颗设防的心待人处事。这不能说她世故了,而是聪慧了,聪慧的女人才能去识别好男人和坏男人。

只是在遇到程起的时候,不是她的26岁,而是20岁……

游戏应该是有规则的,只是她不懂

那个晚上曲小婉去探视了那个失恋的女孩,然后提到了自己的20岁。“如果能够找到当年的自己,我一定会对她说:‘一定一定不要爱上那个人。’”这便是曲小婉的开场白。

程起是从武汉出差到南京的,开一个会议,负责接待他的人便是曲小婉。他其实并没有太出彩的地方,光洁的额头淡青色的下颌,穿着标准的白色衬衣,很稳健的身材。那时候,曲小婉才参加工作,谨言慎行,微微颤颤,生怕在哪里出了错。倒是程起三言两语就让气氛轻松了下来,他在开会的间隙跟她聊天,在用餐的时候很绅士地替她拉椅子,在她冒失地说错话时不露声色地替她圆了过去……他用细枝末节的方式对她好,旁人不会注意,但曲小婉会。

会议中的一天,曲小婉的胃突然疼了起来,注意到的人只有程起。他关切地走到她身边,说你去我的房间休息会儿好了。他的酒店房间就在楼上,28楼,电梯徐徐升上去的时候,曲小婉的心有种说不出来的忐忑感。其实是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的,其实她也可以躲开的,但她没有躲。

从28楼看夜景很盛大,灯火如萤火虫一样浪漫,墨黑色的天际上缀满了星星。那是曲小婉心里空前绝后的一夜——那天,她把自己交付出去了。

她问过他爱不爱她,但她忘记问他,是不是能够负责?她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那些日子真的很快乐,她的身体像要抽枝,发出很多新鲜的枝叶来。他们在会后一起逛南京的夫子庙,他牵着她的手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回头冲她笑的时候,就像一个很好的男朋友。他没有说过要和她谈恋爱,但他们不是已经在谈了吗?

她给他的,是她这个年纪的朝气和活力,大笑,大声唱歌,蹦蹦跳跳。20岁的她有着少女一样的美好,也有着女人一般的风情。恋爱,和一个喜欢的男人,然后结婚,天长地久,地老天荒。

只是他的会议结束了,他得走了。

他走后,曲小婉开始投简历。她把所有的简历都投向武汉,开始在夜里关注武汉的天气预报。游戏应该是有规则的,只是她不懂。那个时候的她怎么可能懂,这个男人,这个只是出差的男人,想要的只是暧昧,只是艳遇。他的心,不会留在这座短暂停留的城市,更是不会被曲小婉留住的,就算她年轻漂亮,天真烂漫。

爱情就像是UFO,谈论的人多,见到的人少

许多年以后,曲小婉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就像是UFO,谈论的人多,见到的人少。

她从话里有了一些领悟,其实更深的领悟应该是现实给她的吧。现实是一块从空中抛下来的雪糕,不是融化就是摔得粉碎。

程起刚走的那些日子,曲小婉给他打电话。他很忙,总是忙。他说你等会儿,她就等。曲小婉买了一百块钱的IC 卡,在电话亭那里蹲一会儿,站一会儿,靠一会儿,然后再给他拨电话,他还说忙。

那时候的曲小婉多单纯呀,就听不出他的敷衍,听不出他的借口。她相信他就是忙,所以等了又等,满心的柔情。

有一天,曲小婉在去公司的路上被鹅卵石绊倒,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就像一个向家长告状的孩子去给程起打电话,她想说她摔疼了,但她听到他那边有女人的声音。她笑着问:“你在干吗呢?”他说:“我开车呢,送老婆上班。”

他的语气滴水不漏,但曲小婉的心顿时变成了一个洞。那天她蹲在马路边,一直哭一直哭;她没有去公司,无故旷工。有一个可爱的小孩在路过哭泣的她时,递给她一个棒棒糖,她举着糖,却明白心里的忧伤是怎么也安慰不了了。

她应该怎样呢?她也不知道。

曲小婉还是在7 月时去了武汉。

那是武汉的盛夏,40摄氏度的天气热得人很郁闷。她走在陌生的街道,看长江大桥和黄鹤楼。程起提到过武汉的热干面,他说户部巷那家老字号的芝麻酱才正宗,她找了几条街终于找到了。

吃第一口的时候她就吐了,原来她吃不惯。咸、香、腻,不知所云。

她就坐在那碗热干面前发呆,有个男人很殷切地问她:“你是不是不舒服?是不是中暑了?”她没有吭声,紧紧地抿着嘴唇,手蜷起来。她已经告诫过自己,以后遇到像程起那样的男人,她会有多远就躲多远。

为什么来武汉?为了一个说法吗?她给他打电话,他说在忙。说的时候她看到他一手拎着老婆的小坤包,一手放在她的腰上。他看上去真是个好丈夫,耐心,仔细;他会指着模特身上的衣服让老婆试,用一口湖北话询问是否打折。她就跟在他的身后,从一个柜台到另一个柜台;她泪流满面,却没有勇气上前。

他和老婆转身的时候正撞上她,他的身体一滞,眼神有些慌乱,但还是继续往前走,擦身而过的时候,时光在不停地翻,哗啦哗啦,很破碎,很斑驳。

她始终没有回头,但他不知怎么又折转了回来。大概是想要知道她的意图,他害怕了。他满头大汗,脸红筋涨,指着曲小婉说你以为你是谁?

她还想起,她在他的床上吃橘子时,他那么温柔地俯身下来,她含着橘子瞪着眼睛屏住呼吸,而他用唇裹住她的唇,还有她唇里的橘子。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多可爱,可爱到了我想吃了你。

是的,他真的吃了她,吃掉了她身上那天真那单纯那青涩的一部分。

那天程起就在商场的消防通道里对着曲小婉劈头盖脸地指责。她没有武器可以砸过去,她索性跳起脚来连声地咒骂他:“我鄙视你我鄙视你我鄙视你……”

除了鄙视还能做什么?还有,她在武汉的宾馆里,痛哭了一场。

曲小婉在武汉逗留了27 天。她开始了她的复仇计划。后来也想过,这些所谓的“复仇”其实不过是小孩子一样的恶作剧,她只是不甘心,只是方寸大乱。

她在夜里的时候去他住的小区,找到他的那辆标致车,喷很多的颜料,把他的车涂得乱七八糟。她一边笑一边抹眼泪,像个神经病。她去找开锁匠开他家的门,不过是说忘记带钥匙了再给他一百块,对方就二话不说地开了门。她把他家的盐换成白砂糖,把他家的红酒倒光换成可乐,把他家的牙膏换成鞋油,还把他的鞋底弄断……

她没有招数,没有技巧。她只是很想要做一些什么,让自己不那么难过。
那个时候的曲小婉还太小,20岁的她才从菁菁校园里出来,她不明白这些。后来终于明白了,好在,不晚。

允许自己犯一次傻,是为了让我们再也不去犯傻

再后来所发生的故事里,已经没有程起了。但其实也有着丝丝缕缕的前因后果吧。曲小婉到底没有做出太“严厉”的报复。她放过了那个男人。他在那些恶作剧里已经猜到了是谁,他给她打电话,语气出奇的温和,说:“既然来了武汉,我带你转转。”

他们去了东湖,这是武汉出名的景点。那些波光粼粼里,她觉得有冰块咔啦咔啦地撞击着她的心脏。

他知道吗,她真的爱上了他。她曾经那么想要占领他的生活,但现在在武汉这座城市里,她觉得不安,是因为陌生,是因为不得要领,是因为无助感……她到底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她不再允许自己轻贱下去了,再去做那些无谓的事,她会连自己也看不起。

她提议去坐船,是那种小小的竹筏船,船家在前面划着竹筏,绕着东湖行一圈。他掏出一张银行卡给她,说:“小婉,里面有些钱,你回南京去吧。”他真是一个软硬兼施的男人,他以为她的纠缠是为了这。

她伸出手接过银行卡,然后又轻轻地一松。卡落进湖里的时候,程起想伸手去捞,那个电光石火的瞬间,曲小婉一边大笑一边推他一把。船剧烈地摇晃了两下,他摔进湖里的时候发出很大的响声,溅起的水花湿了曲小婉的脸。她趴在船沿上使劲地笑,笑得喘不过气来,笑得肩膀剧烈地耸动,笑得心脏紧紧地缩了起来。

程起从湖里爬起来的时候,湿漉漉的,但他什么都没有说。他想从荷包里找出烟来抽,却发现没有办法点燃了。那一刻他的脸上都是颓败,曲小婉的脑海里有清晰的三个字:结束了。

曲小婉回了南京。后来又去过武汉,是因为出差,但她再也没有见过程起。有些人是真的要忘记的,因为他不配被记住。

曲小婉越来越干练稳妥,她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谦虚谨慎。她一点一点地变化着,从一个傻姑娘到成熟的女人。她没有一蹶不振,谢天谢地,她从那次重创里站了起来。

她把自己的这段经历告诉那个失恋的女孩。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睁着一双湖水一样的眼睛对她说:“我知道该怎样做了。”

那天晚上曲小婉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允许自己犯一次傻,是为了让我们再也不去犯傻。”是的,每个女孩都有一段傻姑娘的时期,比如曲小婉,比如宋小婉,还比如赵小婉。但重要的是,“小婉们”要自己学着成长,然后坚韧地面对这纷扰的现实

第8篇、爱情故事我们的心里都有个影子

一旦和心底的那个人失之交臂,我们总想在将来的日子里找到合适的替代,进行补偿或者索取,宠爱或者折磨……

1

和他们相遇是在海边。

夏末黄昏,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坐在沙滩边沉醉地望着蔚蓝的大海,目光从缥缈如仙境的海平线缓慢地移到近处金色海岸。那是我第一次看海,不免贪婪。

从内陆城市考到这所沿海城市,我为了这一片海而来,我想我得跟海许个愿,在生日之前。

太阳要落入海里的时候,我准备起身离去,刚站起来,一个文弱的男人走到我面前,声音轻柔地问,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抬头看,他脸部线条柔和,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浑身散发出一种病态忧郁的美。他是陈逸才。我只迟疑了不到三秒钟就微笑着拿过他手里的电话,输入我刚注册的手机号码。我一无所有,不介意在这尚且陌生的城市里面横冲直撞妄自涉险。递还手机,我说,我要回去了。

你要回哪里呢?不如我开车送你,好不好?他问。

会不会麻烦你呢?我在这里的师范大学。我没有推脱。

他说你等一下,走到旁边桌去叫了声,杨名斐,我先走了啊。我顺着他的方向望着那个叫杨名斐的男人,忽然怔住在夕阳的余晖里,鼻息酸楚,呼吸困难,我张开嘴深深吸气吐气。

我跟着陈逸才上车后,摇开车窗努力往杨名斐那边看,我发现他也看着我,两个人四颗眼珠对上了,连成一条线,难解难分,他一定注意过我。

2

陈逸才说,你初来乍到,不想多熟悉下这里么。现在尚早,我带你逛逛这座城吧,这里的夜景特别美。我笑着说好,那麻烦你了。他转过头看着我说这是你的口头禅吧,你总说麻烦你了……他笑起来,我对你,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像是认识了好久……

一个刚认识的人突然对我说这些,我有些受宠若惊,不知道如何接过他的话。湿润的海风吹来,我冷得瑟瑟发抖。他很快发现打寒噤的我,说后座有件外套,你披上,夜凉。经过一条树木繁茂蔽天的街时,他放慢了车速,你看这就是法国梧桐,又打趣道,很有些电影的感觉,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他说,就是你的安静吸引了我。我也在海边坐了一下午,你在鼎沸的人声里一言不发,沉静得让人心安。你像一个人。

我说,如果一个陌生人能让你想起某人,那人一定是对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笑而不语。他说,总之今天是个难忘的日子,遇到你真好。我说,是难忘,至少我不会忘记,因为过了十二点,就是我的生日,我在生日前几个小时遇见了你。

他激动地抬高了音调,看我们多有缘分呐,我刚刚就想送你礼物的,怕造次了,现在正好有理由啊,是生日礼物呢。

我一下脸红了,忙不迭说,你带我观光,送我回去,已经是最好的礼物啦。

无缘无故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也是要有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显得太贪心。我是贪心的女子。

他坚决地说不。

我有些茫然地等他停好车,他过来拉着我直奔卖场。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拉起手。他的手很暖,而我的手很凉。听说牵手最好的感觉就是有明显的温差。

他指着一件红色的裙子说我喜欢这个,你去试穿。我从试衣间出来时他眼神灼灼,大放异彩,说这样的鲜衣才配得上你。

我羞涩地低下头,意识到先前的牛仔裤T恤多么寒碜。他察觉到我的不适应,过来拍拍我的肩说不要难为情啦,我承诺过会照顾你的,记住我的话。他的手顺着我的头发滑向面颊,他托起我的脸笑,你害羞的样子也像一个人……

3

杨名斐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是陈逸才的朋友,又自我介绍了一回。一听见他的名字,我的心都放缓了跳动频率。

他说,在海边,我一眼就看到了你,本来我们是要出海玩的,可是因为你,我们在那坐了一下午。我压抑住情绪吐出一句,这样啊。他说,我只是没胆量来找你说话。就是打电话,我都鼓足了勇气。陈逸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说,我在你学校门口。要不,我们一起吃饭。我说好,我来找你。还是最初的牛仔裤T恤。没有换上那条红裙,虽然,它会让我光彩照人。但是,太容易让人想到陈逸才。

我在很远的地方就一眼找到了他,又是一阵心悸,额头上冒出细细密密的汗。他轮廓清晰分明,浓眉星目,皮肤黝黑,多么熟悉又陌生的脸。我说过,如果一个陌生人能让你想起某人,那人一定对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朝我点点头,没说话。我跟着他上车。

他似乎只是为了介绍自己而来的。他坐在我对面托着下巴,腼腆得局促,他眼睛不敢看我,盯着桌上的饭菜说,你知道吗,我是农村长大的。

我正色道,我也是。

他说,不知道你看过《上学路上》这部电视剧没有,我每看一次都落泪一次。那时上学真的很苦。我现在每年都向老家的学校资助很多钱,也赞助着几个大学生。他说我的座右铭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他看我脸上落满了眼泪,着急地问我说错什么话了吗?我咬紧嘴唇摇头。

他说,我有些懊恼没先他一步找你。我听到这话,面容失色苍白。他苦笑道,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你要好好对他。

我语气冰凉,你来就是为了要我好好对他吗?他埋下头沉默。

是不是目睹过生活艰辛的男人,都这么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4

陈逸才真的对我很好。我在上大学前还满心焦虑学费生活费,他为我解决了一切生活问题。他说爱一个女人就要拿钱包证明给她看,不要怪我俗气,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

原谅我恬不知耻地接受这一切,在现实面前,我们从来都无路可逃。

就像高三毕业的夏天,我基本上是在各个繁杂部门消耗掉了整个假期。在街道处开贫困证明,在政府机构里面填写各种表格,央求那些冷漠或者热心或者满脸怜悯或者不耐烦的工作人员盖章,办好一切手续后,又是冗长的等待,等待他们批准我申请的贷款……

陈逸才让我心存感激。这一切对我太重要了,他还善良地说不要怪我俗气,唯恐我多心。他每天都打来电话,说火热的情话,发很多短信,讲笑话逗我开心。

那日他拖着我漫步那条梧桐路时,讲起了他的故事,他说过我和某人相像,我明白那一定是令他难忘的女子。

他说她是新闻系的系花,主动追求他,艳羡了身边所有人。也许正是因为一开始她的主动,让他觉得她的无微不至都是理所当然。她把一切都给了他。可他甚至没有送给她一件像样的礼物,哪怕一支几块钱的玫瑰。

当然,他有值得骄傲的理由,学习优秀,家境又好,仪表俊秀,是女生心里的择友标准。工作以后,更加无视她的存在,一约会就推辞自己忙,没空。后来,在这条路上,梧桐叶子铺满一地的时候,她哭着跟他分手,她说让他等着看,她以后决不会比他差……后来,她出国留学,进了一家研究所,再也不肯回来。

她总是温柔恬静,不喜欢多说话,一不小心就脸红了。他说,你们很像。她走了我才发现,她微笑样子走路姿态,都镂刻进我的心里,再也抹不去。人就是这点贱,失去了才知道多可贵。我发誓再有让我心动的女子,一定要对她好,把最好的都给她,不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你懂不懂,你就是让我心动的人。

我看到他深情地盯着我,让我忐忑,害怕。我说,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她来弥补遗憾?不过,我又说,我宁愿你把我当成她……

我咽了这一句,这样,可以减少我的负罪感。

5

我有负罪感。因为我和他交往的同时,念念不忘的是杨名斐。我爱上了他经历过的苦难,不仅仅是惺惺相惜。

我说杨名斐,你有没有想过我?他说有啊,每次陈逸才提到你,给我看你们的短信,你的照片,我的心都扑腾地要跳出来。

我说,我们怎么办呢。他沉默。我说你知道林徽因的故事吗。她和梁思成结婚后爱上了金岳霖,不知如何抉择。梁思成尊重她的选择,金岳霖发现梁思成真心爱她,主动退出,并且终身未娶。我说,我不是爱上了两个人,我是爱你。我只爱你。

他说,别胡说啦,好好跟他在一起。我看见他的脸,神经抽搐,他紧紧握着拳头。眼睛始终不看着我,盯着地板。忽然笑着说,陈逸才肯定会杀了我。

我第一次问他,你喜欢我吗。我哽咽了。

我只知道爱我的人是陈逸才,目睹生活艰辛的女子,何尝不是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呢?

他想了片刻,挤出两个字,喜欢。

纵然他回答得牵强,我还是满心雀跃欢喜。我像中了蛊一样决心扑向他,不再犹豫。我开始试着冷淡陈逸才,推脱他的约会,谢绝他的支助。

经过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翻来覆去回想,当陈逸才粘着我的时候,杨名斐才记挂着我,好像本来属于他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般。但是陈逸才被我泼冷水以后,杨名斐也不见了。

也许他只是嫉妒陈逸才一帆风顺,而他尝尽了苦涩。

只有陈逸才占有了的东西,才会在他眼里变得可贵,包括我。杨名斐不知道,在那边那一眼,是因为他像极了我的爱而不得的高中课文老师。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影子。一旦和心底的那个人失之交臂,我们总想在将来的日子里找到合适的替代,进行补偿或者索取,宠爱或者折磨,这样荒谬又真实。

第9篇、爱情故事亲爱的,用你的爱将我唤醒

现在,外面一定是太阳刚刚红着脸冒出头的时候。

我知道。因为,你的抚摸正像阳光一样洒在我的身上。你的手,那么灵巧,又有一点点调皮,随着我的曲线弹啊弹,好像我是你最宝贵的钢琴。而我,顺应着你,发出了最美妙的音符。

这个清晨,没有喝酒,我却醉了。半梦半醒间,你在我耳边的呢喃真动听;半癫半痴时,你的抚摸格外诱人,这种全新的感受,与夜间的暧昧不同。我偷偷睁开眼睛,看着你每一分沉醉的表情。我搂紧你一点,感觉到你的心跳似乎格外快和重。你的呼吸在我耳畔,无语地告诉我你的期盼。

我半闭着眼假寐,但是,嘴角盛开的那朵花泄露了我的秘密。你轻轻捏我一把:“小懒虫,来,漱漱口。”原来,你把爽口液和盆都准备好了,只消我轻轻把头伸出床外,把含着的爽口液吐在盆子里,就有了清新的口气。

是谁说过,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他会变得格外细心。你看你,老是藏不住这点小秘密,你现在的眼神,你现在的行为,无一不在告诉我,你爱我。

那么,让我也来告诉你吧。亲爱的,我也爱你。

我的唇间还带着清爽的薄荷香,我的发间还有着慵懒的妩媚,在我清晨醒来的第一时刻,我的唇黏上你,我像一根藤缠上你,和你一起感受这相亲相爱的美好。

你激动了,是吗?和你刚才的温存比起来,现在的你,多么激烈。你鼓鼓的肌肉告诉我,你是多么雄壮的男性,而你的轻问:“宝贝,你舒服吗?”又让我觉得,你是多么的温柔。是不是清晨,让人的感觉更加敏锐?我觉得你的爱意,好浓好浓,携着我,一起飞向飘着云朵的高空。

让我平安降落的,是你深情的抚摸,我赖在你的怀里,舍不得离开。

“就这样,多好!”我不禁低声说了出来。你居然一伸手,就摸出了几块巧克力和杏仁:“来,老婆,补充一下能量。”你坏笑着,把巧克力放进我嘴里。送巧克力进来的,不是你的手,而是你的唇,你的舌跟着游了进来,一个无比甜蜜的吻。

以前,我一直以为,你不是个温存的男人。因为,每次之后,你总是翻身呼呼大睡,我只有抱着你,才能讨到一点你的体温。原来,你是工作一天,太累了。而现在,休息好了的你,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眼睛晶亮,双臂有力。我枕在你的臂窝,我最舒服的寝宫里,竟迷迷糊糊睡着了。

这样多好,不必在每天晚上上班累得要死后疲惫地纠缠,而在早晨,新鲜的早晨,太阳是新的,心情是新的,身体也是新的时候,做我们爱做的事。

小憩一会儿,我们还是醒了。在浴室的哗哗水声中,我们又抱在了一起,回味着刚才的甜蜜和激烈,体会着彼此的光滑和清香。

披上浴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皮肤白皙,光洁发亮,眼睛里藏着深深的爱意,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又美丽。女人,是需要爱的滋润的。

整个周末,因为这一个早晨变得特别愉快。

自从了解了晨爱的甜蜜后,我们爱上了在这个时间倾诉柔情蜜意。只是,考虑到要上班,我们先定好了闹钟,以免耽误了上班时间。这个小小的细节,可以让我们更加安心地沉迷。

有时候,因为要赶时间,我们反倒发现了很多新鲜的花样。

有时候,我们没有强调有始有终,但这个小序曲也会令我们一天活色生香,对下班充满了期待。

有时候,我比你早醒,看着你酣睡的容颜,情不自禁地吻了下去,而你,竟是那么喜欢我主动地骚扰,你会突然把我压在身下,嘻嘻笑着:“老婆,你那么爱我啊?”

我也曾担心我们这样会让精神不太好,提出我的疑问后,晚上你就拿着打印出的资料给我看,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只要事毕能在床上休息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就会很有精神。

的确是这样的。现在好多女同事都在问我,最近用了什么化妆品,皮肤怎么那么光滑,眼睛也比以前亮了,精神变得那么好。

我哧哧笑着,是你的爱,充盈着我,叫我如何不光彩照人?我偷偷给你发了条信息:亲爱的,谢谢你用爱将我唤醒。

第10篇、爱情故事旧上海的风华绝代:大光明老板胡治藩的生死

他是旧上海大光明电影院总经理,又曾是中国第一家民营实业银行的银行家;她,是著名的江南四轰轰烈烈,连生命最后的谢幕,都让历史无法回避……

这是一个旧上海名门望族的神秘爱情故事。男主人公胡治藩是出身显贵的大商人,结识坤伶金素雯时,已是旧婚姻下三个孩子的父亲,为了这段爱情,两人历尽煎熬……

第一次约会,今生不能错过她

1937年,上海市中心,北风呼啸的隆冬之夜。欧陆建筑风格的卡尔登剧院灯光一暗,整个剧场凝固在静悄悄的期待里,期待一位京剧名角。她就是金素雯。

金素雯虽然只有21岁,却已经拥有一支庞大的戏迷队伍。今晚的戏,是一出全新编写的京剧《桃花扇》,她新颖别致的表演赢得了满堂彩。坐在台下的戏迷中,有一位金素雯的仰慕者,他被金素雯的表演迷住了。

他能唱京剧里的多种行当,冷僻的梨园掌故,他亦如数家珍。这位看出门道的“内行”,就是这段传奇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胡治藩。他不仅是一个知名的票友,一个权威的剧评家,他还主编过报纸。而他的主业竟是个银行家,浙江实业银行总管理处的第二号人物。

此时,金素雯的天才演出犹如一滴水悄然无声坠落在平静的水面上,触动了积压在胡治藩内心的情感:对旧式婚姻的反感,对发自内心的爱的长久渴求。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太难得了,今生决不能错过她。而让胡治藩走进仰慕追求者行列的最重要原因,是他对金素雯的印象有一个巨大的转变。

那年八·一三抗战,上海爆发了大规模的爱国抗日示威游行。浙江实业银行的办公大楼正坐落在游行队伍必经之路,胡治藩站在街边为游行队伍鼓掌助威。突然,他注意到走在队伍前列领着喊口号的人竟然是金素雯。胡治藩不由深感震撼。他赶紧扭身跑回办公大楼拿了瓶饮料,跑步送到金素雯手里:“想不到你金小姐会在这里。”说完,匆匆离去。

时隔一周,胡治藩听说梨园公会有一个抗日筹款集会,心念一动,主动赶了去,果然再次看到登台演讲的金素雯。他等在会场外,再次说了一句:“想不到你金小姐身在梨园,心在国家。”说着,递上自己的名片,说自己在筹款方面能帮上一点小忙。

金素雯不由仔细打量起眼前人,居然是个仪表堂堂、修长整洁的儒雅君子。她不由心生好感。

几天后,金素雯给胡治藩打了感谢电话,在胡治藩的帮助下,她为前方将士筹到了八九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极其可观的巨款,经过筹款的事,双方都留下很深的印象。

过了几个月,胡治藩派人给金素雯送了一张邀请晚宴的请柬,这是胡治藩第一次向她发出邀请。准时到达的金素雯让胡治藩眼前一亮。最先入目的,是用闪光而高贵的紫貂皮制作的、高耸到耳边的大衣领子。豪华与高贵的气势上面,是金素雯一贯的温和而大方的笑容。

几句寒暄之后,让胡治藩没有想到的是,金素雯端出了心里早已准备好的问题:“看您的文章上说,贵处是绍兴,那想来您的夫人以及家人现在都住在上海了吧?”

胡治藩一愣,但他明白不能回避的事情只能正视。他娓叙家常一般地谈及往事。口气虽然平和,用词却很谨慎,从自己19年前奉父母之命在故乡结婚说起,讲到生了三个儿子,如今最大的儿子今年已18岁,次子15岁,小儿子也已经8岁,平稳而如实地和盘托出,并无一字提及他的夫人陈允泗。

第一次和金素雯单独见面后的胡治藩,一如既往做金素雯的忠实观众。3月末,胡治藩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盛赞金素雯的演出。

很显然,金素雯当日的装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有备而来的本身也表明了金素雯对胡治藩的重视,谁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花很多时间去设想见面该穿什么,深究见了面又问什么呢?而对于胡治藩而言,多年来一直是把那个家看做是自己对父命的无奈遵从,一个能晚回就尽量晚回去的家。当天的他,一定觉得核心问题是有了一位夫人,而这一点是有可能改变的。

原配夫人挥了挥手:依你,总可以了吧

家中的妻子陈允泗,是从故乡的封闭环境里走出来的女人。

从一个家庭的观点看,夫人是好夫人:相夫教子,操持家务。而在胡夫人陈允泗的眼中,胡治藩人才家世都无可挑剔。结婚20年,大儿子都快成家了。对如此心态的夫人提出离婚,恐怕是平地一声雷。但是,要胡治藩放弃金素雯又绝对不甘心,他只好硬着头皮找机会摊牌。

两天后,胡治藩深夜回家,意外见夫人端坐等候,开口就问他:“你想想你是什么人?”“捧戏子、唱戏、写无聊文章,这就是你身为父亲、身为叔父,为胡家的子侄辈该做的榜样吗?你应该要一门心思做行(指浙江银行)里的事体,将来若都像你这样,胡家怕要完结了!”

突如其来的严厉谴责,使胡治藩气恼而意外。他正想反驳,忽然注意到茶几上有几份报纸。他一下子明白今晚夫人说辞的来由,于是转过话题:“我写剧评多年,捧的人多了,怎么你今天突然说这种话?”

陈氏夫人的回答是,现在啥人都晓得,你现在看戏,只看这个下作戏子的戏。说着指着茶几上的报纸。

胡治藩不能接受“下作戏子”四个字,反驳说:“你毫无根据怎么能如此说。原来这么多年你看不惯我,那我和你离婚好了,现在是民国,离婚也很平常。”陈氏夫人愣了,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她潜意识里似乎高估了丈夫对自己的感情。虽然她觉得丈夫这次很认真,发展下去对家庭有威胁,因而希望利用家族利益、长辈形象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居然会听到“离婚”二字。万千委屈顿时化作伤心泪水,她低泣着回房去了。

第三天,胡治藩的大嫂出面说和。胡治藩告诉嫂子,多年的隐忍难以为继,决心已定,不可挽回,让大嫂转告,请陈允泗提离婚条件。

胡治藩和金素雯这两个有心人之间,横着一个大大的、难解的死结。之所以说难解,因为是对着四个人而言的。这四个人是胡治藩的原配夫人和三个儿子,那是一个完整的家呀!他们要跨越多少高山,才能走到一起呢?

走进那间房子,妻子一反过去的气愤、激动,口气很平淡地问,你来谈离婚的事,对吗?

胡治藩多少有点意外,“是呀。”正想从20年前说起:“那时候……”

陈氏夫人挥了挥手,打断了胡治藩的话头,依然是很平淡的口气,道:“依你。”

胡治藩一愣,正想开口。陈氏夫人再挥了挥手,“依你,依你,总可以了吧?”

令人颇感狼狈的好消息,一种一脚踏空的尴尬。陈氏夫人再挥了挥手,“好了,你去吧。”

一丝伤感从胡治藩心底浮上来。胜利,居然是如此的无奈。这里已没了家的味道。

7月末,胡治藩再次回家摊开准备好的离婚文件,问陈氏夫人是否听听细节?她答复,是不是让我再清静几天?你放心,都依你。你又不会骗我,儿子也是你的,都依你。

8月17日的清晨,胡治藩办公桌上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不好!电话里是妹妹的声音。昨晚寂静深夜,二嫂服毒。你快回来!

空荡荡的弄堂口站着一个人,这个人是妹妹。妹妹的身后,有一辆白色汽车。妹妹说,吃的是鸦片。医生刚到,一看就说,看来吃得非常多,希望不大,还在抢救。

凄惨的哭声开始隐隐传来,胡治藩的脚步慢下来,在跨进大门之前,胡治藩已经看到了所有的悲惨画面:扑上来的小儿子,往后退的二儿子,妻子苍白转青的遗容……

第11篇、爱情故事悔当“糖宝”,我那迷情荒唐的留学岁月


近几年来,全球经济衰退、学费上涨、失业率不断增加,年轻人求学之路愈发艰难,令许多国外年轻人,尤其是必须承担高额学费的大学生背负巨大压力。面对人生规划与经济困窘的矛盾,不少美国高校女学生另辟蹊径,开始寻求傍有钱男人改善生活,由此助长了“桃色经济”。这个特殊的女性群体被人们称为“糖宝”,其中不乏许多名牌大学的女生。本文的主人公杨洛洛也曾跟风当“糖宝”,有过一段迷失的留学岁月,她以为这种时髦的生活方式可以告别困窘和寂寞,却没想到自己因此伤痕累累,声名狼藉。以下是她对这段迷失岁月的倾诉。

窘境自救,邂逅“糖爹”

我出生在中国江南小城,一心盼女成凤的父母在2011年将我送到美国纽约大学留学。

我和来自韩国的女孩韩金雅共同租了一套小公寓。2012年来了,巨大的压力渐渐使我抬不起腰来。纽约大学以学费高昂而闻名,一年开销近6万美元。面对高昂的学费,加上纽约的高消费和急速飞涨的房租,我渐渐吃不消了。即便打几份零工,还是过得捉襟见肘。我十分清楚,像父母那种知识分子,即便砸锅卖铁也要保全面子,让我在纽约大学读下去。现状是,我的信用卡债务已高达8000美元了。

就在我一筹莫展苦苦寻找良策时,突然发现同住的韩金雅像是中了大奖,每天都穿着价格不菲的衣服,用的全是名牌化妆品,买东西也出手大方,再也不是过去那个紧衣缩食的穷学生了。我以为她找到了什么赚钱的门路,就好奇地向她取经。韩金雅神秘地给我发了一个网站链接,那是一个名为“Seeking Arrangement(寻找约会)”的交友网站,上面打出着“欠学费?找糖爹”的广告标语。我突然有些许醒悟:韩金雅一夜暴富的秘诀是傍上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我愕然,之前我也听说过,美国高校近年来有一股风气:一些为生活和学费发愁的女孩求助款爷,于是“糖爹(Sugar papa)”应运而生。糖爹是指自称帮助年轻女性解决经济困难的“慈善家”。他们多为富豪,被他们“资助”的女性就叫做“糖宝”。在美国具有求包养性质的网站有200万会员,其中44%是在校大学生,她们是“糖宝”的主力军。

看我依然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韩金雅解释说,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糖宝”都要和“糖爹”上床,主要还看他们之间的协议。比如韩金雅就只需要每周陪她的金主吃饭,出席宴会,聊天,出游,却不需要出卖肉体。这么轻松就得来一大笔赞助费,我有些动心了,想想拖欠的15000美元学费和一堆未付的账单,我试探着创建了自己的“糖宝”账户。没想到,两天之后网站负责人就为我找到了合适的“糖爹”。因为我当时希望能找一个华裔有钱人,所以他们为我推荐的金主是个40岁左右的华裔商人,他叫王可。

第一次约会,我们在他家的花园中喝茶,聊天,还一起游泳。临走时,王可很大方地付清了当天的约会费。此前我心里忐忑又自鄙,觉得与那些出卖自己的“糖宝”们为伍很悲哀。可见过王可之后,所有顾虑一扫而空,因为有一种“糖宝”和“糖爹”的关系是像我们这样清白的。

深陷迷情,情敌对决

不久,我接到了王可第二次见面的邀请。王可先是将我带到一家服装店添置了两套裙子和鞋子还有背包,又买了珠宝手饰,找专业发型师给我做了头发,化了妆。原来他要带我去参加一个商业圈的聚会。我的美貌和才华,足以压倒在场的所有女嘉宾。王可觉得面子大增,那天结束工作时,他不仅将买的服装和首饰全都送给了我,付清约会费后,还额外给了2000美元作为奖励。钱挣得这么容易,仅三次约会,我就还清了信用卡上的债务。

我和王可的第五次约会是出海,那天我们在海上钓了不少鱼,王可还亲自下厨烧了个鱼汤。可能是孤身在外,好久都没有被这么照顾过,我突然有点感动。王可善解人意,又很懂得体贴人的男人,他的身上散发着无法抗拒的中年男性的魅力。他十分坦诚地对我说,他很喜欢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对王可的依恋,早已超越金钱关系,我坠入了情网。那天晚上,在他的豪华游艇上,我们睡在了一张床上。

王可在我们学校附近,租了一套舒适的公寓,一次付清了我一年的学费,每个月还打生活费在我的账户里。但此后我坚持要按以前的协议,只拿有偿的那部分钱,这是我最后的自尊心。

有时候我也感到不安,可是一看网络,得知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名校的女生都“挤进”糖宝榜单前20名,康奈尔大学则有85%的高增长率,我就释然了。这不过是一种职业,至于是否出卖自己,要因人而异。何况,围绕“发展糖爹与糖宝关系”进行商业运作的网站已经合法化了,我不过是很幸运地在做糖宝时找到了一个好男人而已。

就在我和王可如漆似胶之时,2012年8月,王可的太太回美国了。我和王可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地出双入对。怕我受委屈,王可给我加了“约会经费”。每次的约会费他都给我3000美元。有一天晚上,我公寓的门铃响了,外面站着一个打扮得富丽华贵、30来岁的女人。她挑剔地从上到下地打量了我一番,然后厉声问,“你是不是杨洛洛?”我不可置否地点头,那个瞬间,我顿时明白她正是王可的正牌老婆。可我从来没有想到,王可的老婆会这么年轻。

但凡与王可有关联的东西,都被王太太秋风扫落叶般哗啦啦地摔在地上。我气愤地对王太太说,“请你从我的房间出去,否则我就报警,告你私闯民宅。”王太太轻蔑地笑了笑,“就凭你,还想和我争老公?”我也笑了,“我没有抢谁的男人,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也许我的理直气壮激怒了王太太,她气势汹汹地砸碎了我床头柜上摆着的和王可的合影后,放下狠话,“你给我走着瞧!”之后扬长而去。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刚刚强撑着的坚强轰然倒塌,我瘫软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第12篇、爱情故事换心少年”梦中缘,6年后俘获姐姐心


七年前,17岁的康纳·拉比诺维茨接受了心脏移植手术。在手术后康复期间,康纳几次梦见自己置身于一幢漂亮的二层楼房中,阳台上摆满了色彩鲜艳的郁金香,还有一个漂亮女子在给花儿浇水……

事情的发展颇有戏剧性。康纳这次得到的心脏供体来源于一个名叫凯伦·罗伯茨的已故男孩,康纳出院后专程前往西雅图看望罗伯茨一家,在见到凯伦的姐姐艾琳·罗伯茨的那一刻,康纳忽然想起了那个奇妙的梦……冥冥之中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康纳与大他7岁的艾琳之间有了令人唏嘘的故事……

“心脏供体”拯救病危少年,

登门拜谢遇见梦中靓女

经过医生精湛的手术,凯伦的心脏成功移植到康纳胸腔内。让康纳父母惊喜的是,儿子手术后不仅顺利度过了排异反应,他的性情也明显改变了;康纳以往性格忧郁,自从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后,康纳变得乐观开朗。那段时间,他几次梦见自己来到一幢花园别墅中:院内种满了郁金香,一个漂亮女子在给花儿浇水——好几次康纳从梦里醒来,竟然清楚地记得那浇花女子的可人模样。

康纳出院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就与父母一起前往西雅图看望罗伯茨家人。当他们按照住址找到罗伯茨家时,康纳有些惊讶,罗伯茨家棕色的两层楼住房与他梦中的那幢花园别墅十分相似;而在见到凯伦的姐姐那一刻,康纳更是恍然如梦:天哪,眼前这个漂亮的艾琳和自己梦中的那个浇花女子长得太像了!

康纳的到来让罗伯茨一家十分激动,康纳身体内跳动着凯伦的心脏啊!他们一再叮嘱康纳要保重身体、希望他生活得快乐。虽然是第一次来罗伯茨家,康纳却感到十分亲切——阳台上那盛开的郁金香、凯伦的姐姐艾琳,甚至连室内的家具陈设他都似曾相识。

罗伯茨家有一只叫米卡的拉布拉多犬,以往家里来了陌生人,米卡总要狂吠几声,可这天怪了:米卡对康纳十分友好,它亲热地将两只前爪搭在康纳腿上,欢快无比地摇着尾巴……

从这天起,康纳便与罗伯茨一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换心之后频出蹊跷之事,

异城而居姐弟心有灵犀

西雅图之行让康纳久久不能平静,艾琳与自己先前梦见的女孩简直太像了!回到明尼阿波利斯市后,康纳迫不及待地拨通了艾琳的电话。尽管相识才一天,可两人在电话里却聊得十分投缘,仿佛是亲密无间的姐弟俩在交谈。

时年24岁的艾琳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商业银行从事信用贷款工作,她有过一次失败的恋情;矛盾起因是男友不同意艾琳带上爱犬米卡一起郊游,两人各不相让,结果闹得不欢而散。在艾琳心目中,米卡早就是家庭成员之一,弟弟在世时非常疼爱米卡。凯伦出事后,米卡失去了往日的活泼,整天耷拉着脑袋,蜷缩在沙发上。那天,康纳初次登门,米卡对康纳表现出来的亲热劲让艾琳确信,一定是康纳体内跳动的那颗心脏起了神奇的作用。

接下来的日子里,康纳几乎每周都要与艾琳通电话,在电话里,康纳告诉艾琳,母亲说他手术之后像变了一个人。以前他并不喜欢听音乐,可现在却迷上了交响曲,特别喜欢在入睡前听莫扎特的《小夜曲》;他从小就对绘画缺乏兴趣,现在却突然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艾琳在康纳身上看到了弟弟的影子,这更加勾起了她对往事的怀念。弟弟活着时酷爱音乐,喜欢弹奏莫扎特的名曲;读中学时凯伦参加绘画比赛曾多次获奖……往事历历在目,凯伦成了艾琳心中永远的痛。而康纳的出现让艾琳感到莫大安慰,康纳在很多地方与凯伦太相像了……

几个月后,康纳再次前往西雅图看望罗伯茨家人。这一次,他刚进屋,米卡就欢快地迎了上去,康纳将一袋可莉丝汀狗粮送给米卡,这让艾琳吃惊不已:“你怎么知道米卡最喜欢吃可莉丝汀牌的狗粮?”康纳笑着说他只是凭感觉而已。

当天晚上,艾琳带着康纳去逛街。路过一家啤酒屋时,康纳忽然对这家有着欧式建筑风格的酒吧产生了兴趣,遂邀请艾琳和自己一起喝啤酒。艾琳告诉康纳,她和弟弟凯伦以前也经常来这家酒吧。康纳则告诉艾琳,他以前对啤酒毫无兴趣,可手术康复后,他开始喜欢喝啤酒了,特别是冰镇啤酒的清爽可口让他得到从未有过的惬意……他的话让艾琳若有所思,以前凯伦也酷爱喝冰镇啤酒。她相信是凯伦的心脏改变了康纳,弟弟的生命在康纳身上得以延续了。

2006年秋季,康纳如愿考入了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他特意选择了心脏外科专业。大学期间,康纳常在周末与艾琳通电话,每当他滔滔不绝地讲述校园的趣闻乐事时,艾琳就觉得自己仿佛在与大学时代的凯伦通电话……

2008年5月的一个周末,康纳照例拨通了艾琳的手机,不料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正当康纳感到纳闷时,手机里又传出了艾琳嘶哑的声音,电话那头艾琳解释说她患了急性咽炎正在输液……

艾琳的话让康纳半信半疑,接下来他变得心神不定,感觉自己的心脏在咚咚直跳:为什么艾琳的声音虚弱无力?艾琳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种种猜测让康纳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他当即赶往机场,乘坐当天的航班飞抵西雅图。

果然,当康纳心急火燎地乘出租车赶到罗伯茨家时,他的担忧得到了证实——原来,就在两天前,艾琳回家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造成右腿骨折。病榻上艾琳苍白而秀丽的面容让康纳内心隐隐作痛。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康纳一直陪伴在艾琳身边,悉心照料艾琳。躺在病床的艾琳背部酸痛,康纳就为她做按摩。康纳的无微不至让艾琳感触万端,仿佛弟弟凯伦又回到了自己身边。2010年6月,康纳大学毕业。不久,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家医院做了一名心脏超声波技师。

第13篇、爱情故事反水

这天晚上,耐不住寂寞的尤骅去附近夜总会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紧紧抱住,蒙上头套,把他绑架了。

在漆黑的小屋里,惊魂未定的尤骅,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他试探着对绑匪说:“听声音有点熟,我们都是中国人,咱不该有冤仇吧?”

绑匪冷冷地说:“这里是泰国,既然大家都是中国人,兄弟没钱花了,给我100万救救急吧!” 那人说着,用刀尖抵住了尤骅的喉咙,一用力,血慢慢渗了出来,“马上给你老婆打电话送钱来!”

“我哪有那么多钱啊!让我老婆上哪儿去弄……”尤骅哆嗦着说。

绑匪冷冷一笑,突然用力打了尤骅一耳光,继续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国内干的勾当吗?告诉你老婆,钱到放人。”

一听国内,尤骅一惊,被打的脸上热辣辣地疼,后背却冷得发麻。“绑匪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呢?”尤骅暗自思量着,哀求道,“好汉放我一马吧,有事都好商量。”接着尤骅用手机给老婆喜鹊打电话,说自己急用钱,赶快凑100万元送来。

喜鹊一听急了:“天哪,我上哪里去弄这么多钱?”

尤骅颤声道:“人家知道咱的事不少,不拿钱恐怕过不了关……”

“莫非,有人‘反水’,要吞我们的钱?”喜鹊小声说,“难道是钟怀那个家伙?”

尤骅一听钟怀这个名字,猛地一震,绷紧的神经反倒放松下来了。可不,在泰国,除了他,谁还知道自己的身份呢。没想到,这个重要的知情人居然“反水”,想从自己的赃款中分一杯羹。

尤骅是内地某市信用总社副主任,为给自己高升铺路不惜赔本揽储、放贷渔利,结果被员工举报。龙骅听到风声,在市联合调查组介入前,先安排妻子以旅游的名义到了泰国,自己携巨款随后赶来。在泰国的一切都是他这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一手打理的。尤骅有些懊恼,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要提防他呢,现在一切都已晚了,看来这次不出点血是躲不过这场灾了。

想明白了的尤骅,咬咬牙,把存赃款的泰国银行账号和密码告诉了老婆喜鹊,让她按照绑匪的要求在第二天上午10点准时把钱打到对方的卡上。

第二天,绑匪拿到钱后,果然把尤骅放了。疲惫不堪的尤骅,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在泰国临时租住的家里。妻子喜鹊没在,龙骅有些纳闷,白天除了上超市买必需物品,夫妻俩都是闭门不出的。

龙骅想了想,暗叫不妙!他冲出门,找了个取款机查看账户,打不开,上面重复显示:密码错误。果然,密码已被修改了!尤骅犹如晴天霹雳,呆立了半天——原来是妻子联合钟怀反了他的“水”!

龙骅一醒悟过来,立即赶到银行,称卡被盗,要求冻结账户。银行职员一查,说账上的2100万已在昨天全部转回中国境内。尤骅像泄了气的皮球,当场瘫软在地上。

四面楚歌的尤骅想到了唯一能去的地方——当地警察局。他要对那个人面兽心的所谓铁哥们和那个忘恩负义的妻子“反水”,他要让他们也一无所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几天后,根据尤骅举报,泰国警方很快逮捕了嫌疑人钟怀。但是,钟怀供述,参与绑架的并没有龙骅的妻子喜鹊,是另一个神秘的中国人。可这个对龙骅的底细很清楚的神秘人,在拿到百万赎金后连人带钱一起消失了。钟怀在泰国有犯罪前科,根据国际法公约,接受泰国法院的审判,而尤骅则很快被中国警方引渡回国,逮捕入狱。

尤骅入狱三天后,喜鹊的弟弟来探监,一见面就说,“姐夫,你受委屈了。”接下来小舅子说的一席话让尤骅万分震惊——小舅子居然就是那个在泰国绑架自己的绑匪!

尤骅愤愤地说:“都是你把我害惨了!”

小舅子却说:“姐夫,你错了。大概你相信三十六计走为上吧!可从你被通缉那天,检察院就掌握了钟怀的线索,反贪局早就锁定了你们在泰国的活动区域。为了给你创造‘主动投案,从轻处罚’的机会,我和姐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了这个计划,由我去泰国鼓动你那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对你实施绑架,然后让姐姐套出你藏匿赃款的账号和密码,并以你的名义将钱汇到反贪局的账户上。这样做,一是给你投案自首的机会,二是掐断你依仗钟怀的保护,继续流亡泰国的妄想。还有,我姐已经有了身孕,你忍心她和孩子陪你过一辈子流离失所的逃亡生活吗?”

听到这里,尤骅再次瘫软在地。他眼中终于有了深深的悔意,原来妻子“反水”的背后还有着这样的隐情啊!这些天来积聚在心中的仇恨和苦闷一下子消失了,他甚至想起了结婚以来妻子与他同甘苦共进退的时光。他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没有妻子的“反水”,现在他们还在国外漂泊流浪呢,更别说孩子,还有未来了。

佛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时候的尤骅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第14篇、爱情故事的哥救美,复活一段流逝的爱情

出租车司机舍身跳下35米高的大桥,奋力救起一个轻生的女孩。巧的是,这个被救的女孩竟是他前女友的妹妹。前女友在当了“星姐”后另攀高枝,但却内心落寞。旧日情人的英雄之举,让“星姐”重新思索爱情的含义……

曲线求爱赢得芳心

周金元今年31岁,6年前从部队退伍回来后,在汨罗市一家超市当保安。服役期间,周金元在一次军事训练中左腿不慎受伤,被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因为在部队后期治疗效果不错,他除了不能干重体力活外,走路基本正常,看不出左腿有毛病。

周金元家的隔壁邻居文家生有两个漂亮女儿,大的叫文洁,小的叫文静。少年时的周金元经常带着比他小5岁的文洁一起玩耍,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周金元入伍时,文洁已经读初中,两人保持着通信联系。当然那时只是一种兄妹感情,文洁称周金元叫“大哥”,周管她叫“洁妹妹”。

周金元退伍回来后,中专毕业的文洁已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员,两人仍然像小时候一样保持着来往。文家没有儿子,老两口也年岁大了,家里有什么事只要讲一声,周金元二话不说就上阵,连换煤气罐都是他包了。文家两老得知他在部队腿受过伤,不让他干这些体力活,他说:“没关系,慢一点走不碍事。”文家的亲戚朋友因此都十分喜欢这个热情豪爽、正直聪明的小伙子。文洁对金元大哥既感激又崇拜,喜欢听他讲部队里的故事,更乐意看他给她家里做事时的憨厚、精细和卖力。一来二去,两人的交往比过去更密切了,这使早就喜欢上文洁的周金元产生了一种想把兄妹关系发展成爱情关系的冲动。

一天下午,周金元特意从花店买来一束玫瑰花,在广告公司楼下的茶馆等文洁下班。下午来喝茶的人陆续多了起来,从没谈过恋爱的周金元不免有些紧张,他想万一文洁拒绝他的爱,他的面子往哪儿放?趁文洁没下班,他写了一张字条夹在花瓣中,然后给战友小伍打电话,如此这般地叮嘱了一番。文洁接到小伍的电话来到茶馆,小伍郑重地将玫瑰花交给她,只说了一句话:“文洁,把握机会,不要错过了一个好男人。”说完就走了。文洁打开字条,只见上面写着:“洁妹妹,玫瑰花代表我对你的真爱,我想让我们的关系超越兄妹,但我这人面皮薄,怕遭到拒绝太难堪,只好采取这种曲线求爱的笨办法。我在鱼头火锅店等你。”

一连看了三遍字条,文洁这才认真沉思起来,金元哥人好,作为邻居大哥全家人都喜欢他,可她从没想过他会成为自己的男朋友啊!她思前想后,又想起刚才小伍说的那句话,最终还是决定到火锅店去。“即使成不了恋人,也还是最可信赖的好大哥啊!”

等文洁来到火锅店,周金元已点了一大盆鱼头火锅。满桌的香气迎面扑来,文洁的食欲大涨,没说几句话就大吃起来。周金元望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说:“慢点吃,小心鱼剌!”一边提醒一边替她把鱼肉里的剌一根根剔掉,再把鱼肉放入她的碗中……

那天吃了近两个小时的鱼头火锅,吃饱喝足后的文洁像往常一样和金元大哥聊家常,就是不涉及“爱情”的话题,但周金元已经知足了,洁妹妹能到火锅店来,就说明她没有拒绝他的求爱。“女孩子要亲口说出那个‘爱’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就像这温火煮鱼头,得慢慢来,才能越煮越香。”他这样宽慰自己。

不久,周金元考出驾照,买来一辆本田轿车,办好一切手续,当起了的哥。那天下午,他开着崭新的出租车来到文洁上班的地方,接她回家。

“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也是最重要最珍贵的一个顾客,享受免费服务。”把文洁拉上车时,周金元微笑着说。文洁满脸惊讶,当她得知这驾照、这车、还有全部手续,是他在这几个月之内搞定,而且没欠一分钱的债,也从没向任何人张扬过时,她定定地看着周金元足足有两分钟之久,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似的,那眼神里满是惊讶和敬佩。文洁心里当即冒出一个强烈的感觉:“这是个靠得住的男人,是个过日子的好男人。”她娇羞地依偎在金元哥的怀里,用肢体语言向邻居大哥表示自己接受了他的求爱。

他俩的恋情得到双方家长的赞许和支持。不久,两家就按照当地的风俗办了订婚酒。

当了“星姐”傍上富商

那年夏天,“星姐选美”活动在湖南全省启动。文洁得到消息后,觉得自己无论外形、气质还是年龄,都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唯一欠缺的是学历,只是个中专生,但她决定去试一试。

文洁对周金元说:“我已经23岁了,属于我的机会已经不多,我要抓住这个机会,奋力一搏。至于成败,就看命运了。” 周金元宽厚地笑着说;“只要你想去尝试,就去做吧,我支持你。只是别把结果看得太重,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优秀的。”文洁幸福地在恋人脸上印上了一个吻。

到选美组委会报了名之后,文洁辞掉了广告公司的工作,把行李都搬到了长沙的姑妈家,一心一意参加星姐选举。从初赛、复赛到决赛,一轮轮筛选、淘汰,每一个选手都经历了炼狱般的磨难和考验。文洁在4个月内整整瘦了7公斤。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和拼搏,她得以进入“十佳”选手之列。

这时候,长沙一位颇有财力的姜老板看好文洁,决定在最后的角逐中全力帮助文洁实现梦想。为此,姜老板高价从北京请来造型师,包装文洁……

文洁最终虽与三甲无缘,但仍得了最佳微笑奖和最佳肤色奖。

“我尽力了,无怨无悔,结果对我来说是公平的。”文洁的心态很平和。她的心里,对姜老板的倾力相助充满了感激。她把姜老板看作是自己命中的贵人。

39岁的姜总对美丽白皙的文洁情有独钟,赛事结束后对文洁说:“我因为打拼事业,把婚姻都给耽误了,至今未娶。自从认识了你,觉得自己该考虑这件事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文洁闻言一震,脑中一下子闪过未婚夫周金元的身影,但仅仅是闪了一下而已。虽说姜总其貌不扬,脸上布满坑点,皮肤粗糙不平,但他身家千万,财力雄厚,这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文洁艰难却又欣喜地点头答应了。

从那以后,文洁便开始和姜总同居,很少再与老家的未婚夫周金元联系,如果他不打电话来,她从不会主动跟他联系。她沉浸在与姜总的幸福生活中,天天等待着他娶她,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妻子。每当姜总说 “我要娶你”这句话时,她都陶醉得快喘不过气来,似乎一生的幸福就要从天而降。

几个月后,文洁回到汨罗老家,跟周金元摊牌:“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忘了我吧,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的前途。”

周金元听后,心如刀绞,虽然他从两人越来越少的联系中,隐约有了不祥的预感,但没想到事情来得这样快,这样突然,这样彻底。他拼命压抑自己的痛苦,对文洁好言相劝,并说自己可以到长沙去开的士,一边赚钱一边照顾她的生活。但对于此时的文洁来说,他的这些话已经毫无意义了。

就这样,文洁毫无留恋地去了省城长沙,回到了姜总的身边,等待他娶她。

周金元仍然每天起早摸黑开他的出租车,把失恋的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但他仍然执著地期待着文洁的回心转意。“只要她没结婚,我就不找对象。”他多次对劝他另行择偶的家人这样表白。

在长沙那边,文洁与姜总的关系却没有她自己想象的那样顺利。开始同居时她想去找份工作,也有不少单位和娱乐公司高价聘请她,但姜总不同意:“人家给你多少工资报酬,我就给你多少,你用得着去受这份累吗?”后来,她多次催促和他去办理结婚证,但姜老板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

有一次,文洁意外地发现姜总另有女人,而且手拉手逛商店,十分亲密,她惊得目瞪口呆。等他回到他给她租的房子,她逼问他身边那个女人是谁?姜总说是自己的姨侄女。文洁不信,说那样亲密,手牵着手,有这样的叔姨侄关系吗?在文洁不问明白不放手的追问下,姜总最终说出实情:“那是我以前的女友,我不想跟她好了,这是最后一次带她去买点礼物给她,作为分手的纪念。”

第15篇、爱情故事大S:在婚姻中自我完善

闪婚过后,

磨合才刚刚开始

2010年11月16日,大S与汪小菲在认识仅短短两个多月后,便登记结婚。这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让娱乐圈炸开了锅。有人惊讶,有人祝福,但更多的是质疑。有人说大S是贪图富贵;有人说他们的婚姻是涉及利益、各取所需;还有人预测,他们的婚姻最多只能维系3年……

结婚后,大S从台湾搬到北京常住,生活环境的改变让她很不适应。北方气候干燥,冬天十分寒冷,从小习惯了南方生活的大S常常上火、流鼻血,情绪也受到影响。

首先就是婆媳关系。一直以来,大S都是出了名的大女人,不仅在事业上争强好胜,脾气更是火爆麻辣、直来直往、口无遮拦。而汪小菲的母亲张兰也是商场上白手起家的女强人,还有传闻称她是慈禧太后的后人,继承了敢说、敢做、敢赌的性格。

有一次,大S早早起床准备全家的早餐,可没想到火候没把握好,熬出来的粥有些糊了。张兰只看了一眼,便放下筷子说:“这还不如我8岁时候的手艺。”这让大S十分郁闷,她小声嘀咕了一句:“糊了而已,又不是不能吃。”张兰听到后,生气地甩门而去。

结婚前,大S就是娱乐圈的吸金大户,全身上下都是顶级奢侈品。她还是出了名的“鞋子控”,家中收藏了至少400双鞋子,总价值超过千万台币。婚后,她对奢侈品的追求有增无减,出门更以价值千万元豪车保驾护航。而婆婆张兰虽然已是大富豪,但是以前的苦日子养成了她节俭的习惯。看到大S挥金如土,张兰很不高兴,告诫她说:“我们家虽然跻身富豪行列,但每一分钱都是用血汗换来的,所以我希望你在花钱的时候,也要想想挣钱的不易。”

大S却不以为然,她想:我花的都是自己挣的钱,难道这也有错?因此,她表面上答应,但依然我行我素。婆媳关系一度陷入紧张。

不仅如此,大S与丈夫汪小菲的磨合也并非一帆风顺。作为讲究细节的处女座,大S对美的追求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每天要做两小时的手部SPA,从不会在没修好指甲的时候出门;就连和恋人拥抱时,她都一定要把头发撩起来,才让对方的手搭上肩;常说的一句话是“老娘就是要像卫生纸一样白”,为了做到这点,她甚至不吃颜色深的食物……

这让汪小菲很不适应。有一次,两人一起出去参加一个活动,可出门前,大S却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打扮。汪小菲等得不耐烦,一气之下自己先走了。当晚回到家,夫妻俩陷入冷战,谁也不理谁。

最让她不适应的,是离开台湾“姐妹淘”,进入北京爷们儿圈。因为文化差异,一开始,大S跟着汪小菲参加他的朋友聚会时,总是融不进他们的圈子,他们开的玩笑她也听不懂。因此,每次聚会,她都像个局外人一样无所适从。时间一长,她开始怀念台湾的家人和朋友,也渐渐不愿意跟着汪小菲去参加朋友聚会。

与此同时,外界关于他们不合、离婚的传闻也接连不断。2011年7月,有报道称大S为汪小菲在台北庆生,而汪小菲却“连飙脏话、骂人、摔东西”,使大S“哭花了妆”。更有好事网友爆料称汪小菲其实是“离异、有女、无财、负债家暴男”,并提醒大S小心步上李湘与贾静雯的后尘。

就在这些传闻传得满城风雨时,“俏江南”又陷入“地沟油”、“死鱼换活鱼”事件,媒体不断传出欠薪与倒闭传闻,原本定好的俏江南集团上市计划也不得不暂时搁浅。

这让刚担任俏江南集团CEO不久的汪小菲身负重压,常常处于烦躁状态。有一次,汪小菲因为心情烦躁,说话声音大了点,大S也不示弱,用更高的音量顶了几句。两人的争执正巧被记者拍到。第二天,网络上关于他们“婚变”的传闻便铺天盖地。夫妻关系越加紧张。

婚后感悟:

婚姻需要自我完善

2011年底,大S回到台湾参加小S、范玮琪等好姐妹们的聚会。

这天,她们一直玩到很晚。突然,小S看了看时间,大叫:“不玩了,我要赶紧回去,不然老公会着急。”大S取笑她:“你真是个‘孬种’,这么怕老公。”可小S却不以为然,说:“这不叫孬,是尊重。你要嫁给别人当太太,那就要有太太的样子。夫妻间只有包容和理解,才能幸福地走下去。”听完妹妹的话,大S若有所思。

回到北京,大S认真反思自己的婚姻。当初两人闪婚确实是出于真爱,但婚后的生活却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她和汪小菲性格差异较大,正如小S所说,更需要包容和理解。她决定先改变自己。

结婚之前,大S一直是个事业心很重的大女人,每天的工作都安排得很满,一个接一个地拍戏。但结婚后,她几乎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专心成为家庭主妇。

为了迁就汪小菲,她选择更快速的保养方法,不染发、不刻意做美容。结婚前,大S喜欢做水晶指甲,但现在她却更喜欢干干净净的短指甲。

她还专门买来各种营养食谱,按照丈夫和婆婆的喜好研究烹饪。虽然结婚前她从未进过厨房,但在这方面却似乎特别有天分,川菜、北京菜、台湾菜、煲汤都能做得有模有样。就连张兰在尝过她的菜后,都忍不住称赞:“真不错,这些菜既好吃又养生,你可以出美食书了!”而汪小菲更是一下班就回到家,和她一起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

汪小菲平时忙于工作,除了周末和朋友一起打打球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爱好,更谈不上有情趣。为了给婚姻生活增加乐趣,大S发挥她的特长,常常给丈夫制造各种惊喜。例如早餐时用香蕉摆上一个大大的笑脸,让汪小菲一天都有个好心情;下午汪小菲回到家,她又鬼马地扮成女鬼和他开玩笑。

有一次,大S陪汪小菲一起和他的朋友打羽毛球,打到一半突然感觉肚子痛。她看丈夫正玩得开心,便没有声张,自己回家了。汪小菲当时十分生气,回到家责怪她没有跟朋友们打招呼就离开,太没礼貌。这让大S十分委屈,她也生气地说:“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离开?不问青红皂白就指责我,这样就算有礼貌吗?”一晚上,两个倔强的人谁也不理谁。

第二天,大S气消了,决定主动与汪小菲和好。她画了一幅漫画。漫画上,一个女孩子打羽毛球,打到一半肚子痛,于是回家休息。画好后,她悄悄将漫画放在餐桌上。汪小菲起来吃饭时看到漫画,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妻子,赶紧向她道歉。此后,两人只要有矛盾,便通过漫画、写信的方式沟通。

第16篇、爱情故事百万弃奖背后的真情故事

2003年5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喜中一注体彩百万大奖,然而直到兑奖截止日,大奖得主一直没有现身,这注百万大奖也因此成为湖南彩票史上最大的弃奖!许多人都在猜测着大奖得主弃奖的原因,有人认为是大奖得主不小心遗失了彩票,有人认为是那位幸运彩民不知道自己中了大奖,还有人认为彩票被小偷偷走,小偷担心被抓不敢去兑奖……各式各样的传言都有!

那么,大奖得主究竟为什么错失百万巨奖?

不忠之夫幸运中得百万巨奖

今年三十五岁的寻辉出生在湖南省蓝山县农村,因为小时候的一场病,他的左脚留下残疾,走路时有明显的颠簸。高中毕业后,身为孤儿的他无法继续读书,只好外出打工,一年后,他用自己的三万元积蓄开了家永州特产店。

与寻辉的小店毗邻的是一家通讯器材店,里面有个叫汪华的年轻营业员也是永州人,出门在外,寻辉的老乡观念很强,他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汪华这个小妹妹提供帮助。有一次,汪华不小心摔坏了店里一部价值二千多元的手机,老板让她赔偿,汪华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寻辉知道后,二话没说就买下了那部手机——尽管他当时根本用不着这个。还有一次,汪华的母亲得了病,寻辉知道后很快就将店里的五千元进货款给了她,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进货,他那几个月损失了好几千元……寻辉的热心和善良感动了汪华,2001年元旦,寻辉和汪华回老家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应该说,寻辉在婚后很长一段日子里,对汪华还是忠诚的。可是,随着袋子里的钱越来越多,他开始抵御不住外面的诱惑了。2002年底,寻辉认识了一名叫沈燕的漂亮陪唱女,几次接触后,在朋友们的怂恿下,寻辉最终和沈燕发生了关系。虽然寻辉事后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但那种愧疚很快就被来自沈燕身上的诱惑所冲淡,寻辉渐渐地被美色迷昏了头脑。他开始讨厌起汪华来,而把做生意辛苦挣来的钱慷慨地花在沈燕身上。要不是沈燕嫌他不够富有,暂时还不愿意和他结婚,他一定会和汪华离婚的。

对于丈夫的背叛,汪华也有所察觉,但她相信丈夫只是一时糊涂,善良的她相信丈夫迟早会醒悟过来的,因此她并没有与他大吵大闹,还是像以前一样爱着他。

寻辉很早以前就有了一个买彩票的习惯,不管是在永州还是长沙,只要有机会,他就会买上几注,他经常想,要是中了大奖,这辈子可就什么也不用愁了啊!2003年5月10日,寻辉经过一家彩票投注站时,他习惯性地买了几注体育彩票。第二天上午,寻辉从报纸上得知长沙中了一注九十六万多元的体育彩票,他拿出自己买的彩票与中奖号码对了一遍,突然,他颤动了一下——他立即感觉到自己中了大奖!兴奋啊,一下子有了近一百万,就是存在银行吃利息也够了啊!他马上先想到了沈燕,他想,现在有这么多钱了,沈燕一定会高高兴兴地答应与他结婚。

寻辉很快来到沈燕的住处,兴奋地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并对她说了句:“现在你可以嫁给我了吧!”可是,沈燕在短暂的兴奋后,突然问他:“你中奖的事有人知道吗?你老婆知道吗?”当寻辉告诉她再没有任何人知道时,沈燕冷静地说道:“我看现在还是别去兑奖,兑奖有一个月的时间,来得及,如果你现在兑奖了,你和你老婆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的钱给他,你就只有四十万,我看这样,你抓紧时间先和她离婚,然后我们再去兑奖,这样钱就全是我们的了……”寻辉听后迟疑了一会,最后还是说道:“好,就这样,我这几天就和她把婚离了!”

为了尽快和汪华离婚,寻辉想了许多办法,最后,他请人用电脑合成了一张汪华与一个男人赤身裸体抱在一起的照片,寻辉印了好几十张,悄悄地把这些“照片”分发到附近一些门店上……一时之间,许多人都在议论风流的汪华,寻辉以此为借口,气愤地向汪华发难并要求离婚。尽管汪华一再解释,但决心已定的寻辉却一口咬定那照片是真的,还说如果不离婚,他没有脸面活下去……在寻辉的坚持下,2003年5月底,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寻辉还算良心发现,把特产店留给了汪华。

情人见财起杀念,花心男人绝望自杀成了植物人

离婚后的第二天,因为是礼拜六,体彩中心不能兑奖,沈燕建议去岳麓山玩。不知道为何,沈燕并不愿意顺着大路走,而是故意挑一些没人走的地方去玩,寻辉兴奋地想:她肯定是不愿意有人打扰他们的两人世界!就在两人来到一个废弃的地窖边上时,沈燕撒娇主动亲吻起寻辉来……两人亲热后,沈燕趁寻辉不备,举起一块石头狠狠地向他的头部砸去……随后,沈燕将寻辉身上的现金、存折以及那张中奖彩票悉数拿走,狠毒地将他推入不远处的地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寻辉竟然奇迹般醒了过来,他忍着疼痛,“大声”呼救,可一连叫了近十分钟也没人过来。寻辉知道这样叫不是办法,他用衣服简单地对伤口进行了包扎,然后休息了一会……积蓄了力量后,他试着从地窖里爬出去,可地窖太深,他本来就身体不便,加之受伤不轻,一时之间根本就无法爬出去。寻辉不由得急了,如果不快点爬出去,自己肯定会死在这里。一想到沈燕如此对待他,一想到她将得到百万大奖,寻辉气得浑身发抖……又过了十多分钟后,寻辉使出吃奶力气,这一次他成功了,他抓住了洞口的一根树枝,就这样,他缓慢地爬到了路边,很快就昏死过去……最终,一个游客救了他。经长沙市第四医院抢救,寻辉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为了阻止沈燕去兑奖,寻辉及时向警方报了案,可随后他却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气愤得失去理智的他打电话骂沈燕:“你这个卑鄙小人,我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这么对我,你等着,警察会来收拾你的……”寻辉只图发泄心中的悲愤,却忽视了一个问题:他这样一骂,等于给沈燕通风报信!沈燕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她匆匆逃离了长沙……

沈燕的离去,让寻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拿走了那张中奖彩票,眼看最后的兑奖期就要到了,如果不能尽快抓到沈燕,那个巨奖很可能就会成为弃奖!为了找到那张彩票,寻辉到沈燕以前租住的地方翻了个底朝天——他觉得,沈燕不敢去领奖,可能会把彩票丢在住处,可翻遍了那间小屋也没有找到什么彩票。寻辉天天跑到派出所问案情,可沈燕的名字是假的,住址是假的,身份证也是假的,要抓住这么一个人,谈何容易!为了不让巨奖泡汤,寻辉多次跑到体彩中心去求情,希望他们多“宽限”几天,可中心的工作人员却不相信口说无凭的他,一个工作人员还告诉他:“暂且不说我们无法相信你说的是事实,就算是你中了奖,彩票真被别人拿走了,我们也不可能因为这个而改变兑奖期限,这可是国家规定的啊……”

时间一天天过去,寻辉每天都在祈祷,可一直到兑奖截止日,沈燕也没有出现,寻辉中得的百万大奖也因此成为湖南历史上最大的弃奖,根据规定,这笔奖金滚入了下期奖池,寻辉最终错失百万大奖。

知道奖金泡汤后,寻辉怎么也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那可是百万大奖啊!自己这辈子什么时候可以挣到这么大一笔钱啊!他恨沈燕的无情和残忍,他无法理解,平时口口声声说要和自己白头偕老的沈燕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就算她不敢领巨奖,看在以前的情分上,如果她有点良心,至少应该把彩票还给他啊,这样白白地让巨奖成为弃奖,对他来说真是太残忍了!恨过沈燕后,良心发现的寻辉开始后悔起当初对妻子的绝情,要是自己不出轨,要是自己和妻子一起把巨奖领回家,现在怎么会有这样的悔恨啊……6月21日上午,郁闷而懊悔至极的寻辉决定自杀,他托人带给前妻汪华一封六千多字的忏悔信,在信中他说:“现在我遭到这样的报应,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希望我的死可以化解我心中的伤感和懊悔……”汪华看过信后只差没昏过去,她连忙赶到了寻辉的临时住处。可到那里后,寻辉已从5楼跳下,已被送往医院……

第17篇、爱情故事爱,原来在身边

她决定和他离婚。

她再也无法忍受了。他不求上进,只知道打牌。他语言粗俗,简直就是一个混混。他懒得出奇,每次吃饭都要她盛饭,如果不盛,他就不吃。他不讲究个人卫生,不刷牙、不洗脸,每次洗澡都要她大动肝火、费尽口舌。他又抽烟又喝酒,房间里烟雾袅绕、酒气熏天……在她眼里,他几乎一无是处!

她觉得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从谈恋爱开始,他就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也不像别的男人对女朋友温柔体贴,很多时候,他甚至不能够给她一个好脸色!他说话总是那么大声,凶神恶煞的,仿佛在吵架!没有一件事情他是痛快答应的,非要吵到她胸口痛,他才罢休。他喜欢和她斤斤计较,生怕他吃亏似的。他自己不做事还总是嫌她笨手笨脚……也许他们的结合只是人生的一种必然规律,只是为了传宗接代?!

他坐在床头抽烟。抽完一支又一支。终于,他停止抽烟,沙哑地声音说:“扪心自问,这么多年我真的没有爱过你吗?”他的眼神幽怨。

她突然有点疑惑。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吗?漆黑的房间里,她开始一遍又一遍梳理往事。

记得恋爱的时候她无意中说她喜欢花,他就在阳台上种满了大盆小盆的花,那金灿灿的太阳花啊,像一片阳光照亮她曾经伤痛的心。

那个多雷的夏季,他总是温柔地把她搂在怀里,不让她受一点惊吓。她也习惯每天晚上枕着他的胳膊入眠。

进城打工的第一个春节,他用他的年终奖为她买了一件天蓝色的呢子大衣,说是天冷了,她没有厚外套。可他也没有厚外套啊!那个冬天,她感觉天都是瓦蓝瓦蓝的,从来没有过的温暖。

她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他不是请她和孩子出去吃饭,就是自己动手做一桌丰盛的菜肴为她庆祝。去年妇女节,他竟然请她和她的姐妹一起出去吃了一顿。那时那刻,她的内心真的有一种无言的感动,不是吗?

他们家买的第一部手机是他为她买的,红色的,小巧玲珑。知道她喜欢拍照,家里经济紧张,他就在电视上为他买了一台廉价的照相机。

今年四月的一天,看到他的同事为老婆买首饰,他居然也给她买回一条项链。虽然只是一百来元的仿真货,她也是欣喜若狂。似水的柔情漫过经年的幽怨,她似乎听到窗外有人轻声哼唱浪漫。那个晚上,她是枕着月光入眠的。

就在前几天,知道她的腰疼,他不声不响地买来药送到她办公室。

这就是爱啊!原来爱就在身边!她热泪盈眶。

其实,他也不是她说的那么糟糕,对吗?

曾经让她怦然心动的他的开朗大方、他的乐于助人他依然保存。他有些粗俗的幽默不是曾经带给她单纯的快乐吗?是的,他从不洗碗,但他要买菜做饭啊!虽然没有学过厨师,但他炒菜色香味俱全,让她和孩子垂涎三尺,不是吗?

他也曾经早上六点起床让她教英语字母,也曾经想要努力上进,只是他的文化底子实在太差,根本无济于事啊!

他也有听歌、养花这样高雅爱好的,不是吗?只是家庭琐事让她烦躁,每次放音乐,她都嫌吵,而阳台上那盆茉莉花已经干枯了,她都没有想过浇水。

还记得看电视连续剧《家常菜》的时候,她的鼻子骤然发酸,提笔写了一首小诗:

“ 你就是我的‘家常菜’

不谈文学

甚至与文字有关的话题都可以忽略

你一道活色生香的菜足以让我惊艳

朝霞翩然飞上你非洲人般的脸

一首明丽的小诗在我眉梢翩跹

你爽朗的笑声

一下子将我带回喧嚣的尘世

那些迷茫与孤寂

面对你清亮的眸子纷纷逃离

你给我自由地飞翔

甚至偶尔偏离轨道,不慎践踏你的尊严

你的娇宠一再真实地触摸

心灰意冷地转身你总是不离不弃

是的,他就是她的“家常菜”啊!

离婚之后,就算她真的能够找到那个和她琴瑟和谐,轻吟浅唱的人,就一定适合她吗?婚姻是现实的,只怕到时所有的诗情画意也会灰飞烟灭,只剩下一声叹息吧!

天亮的时候,她抹去眼泪,默默地把离婚协议书撕碎。

第18篇、爱情故事99次生命的闪光

今年,世界各地时有地震发生,灾难哪!说起地震带给人类的那种惊心动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最真切的感受。有这么一对夫妻,男的名叫志强,女的名叫红英,说起那年的唐山地震,那情景,他们还历历在目呢。

灾难降临的那天夜里,这夫妻俩住在人防招待所的一个地下室里。丈夫当过兵,以前也参加过抗震救灾,一阵地动山摇过后,丈夫从伤痛中醒过来,黑暗中,他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挣扎着摸索到妻子。妻子整个身子全被卡进了混凝土预制板的缝隙里,只露出头和一只左手,她伤得很重,在绝望地呻吟着。丈夫吃力地用双手扒动着妻子,但这时又是一阵余震,他又被死死地压到了预制板下。

丈夫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这时,他的大半个身子也已经不能动弹了,只有一条右胳膊能伸出去摸到妻子的手。妻子吃力地问他:“我们能出去吗?会有人来救我们吗?”丈夫打起精神安慰她,可他自己伤得也很重,只感到神志越来越模糊,不知又过了多久,妻子的呻吟声越来越弱,她说:“我好累,我要睡了……”丈夫在混混沌沌中猛然一怔:不,不能啊!妻子要是这么睡过去,或许就再也不会醒来了!于是他强撑着用力摇晃着妻子的手,又不停地抓着她的手在地上揉搓着。忽然,他的手碰到了一个小小的东西,一摸,是一只小小的硬纸盒,再仔细一摸,里面装着一根根带圆头的小棒子,啊,是满满一盒火柴呀!他连忙摸出一根,一划,“嚓”,一片耀眼的亮光顿时照在两个人的面前!

妻子在黑咕隆咚的地下呆久了,这时立刻激动得喊了起来:“啊,有火柴了,有亮光了,不怕了!”但是一根火柴毕竟很快就燃尽了,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妻子急了,对丈夫说:“你接着划,快,再划一根呀!”

丈夫沉默了一会,说:“一盒火柴只有100根呀,要是一根接着一根地划,很快就会划完的,不如这样,我拿火柴盒,你拿火柴棒,你在我的手上捏3000下,就递一根给我划,一根燃完后你再捏3000下,就划第二根,这样慢慢地划,兴许没用完这99根火柴,救我们的人就来了……”丈夫是想用这种办法,来转移妻子的恐惧和绝望,给她希望。

听丈夫这么一说,妻子答应了,于是,她抓住丈夫的手一下一下地捏着,这样大约每隔二三十分钟,两个人的眼前就有一片亮光出现。

点完了第70根火柴,妻子在黑暗中慢慢松开了手:“怎么还没有人来救我们呀?”丈夫说:“别急呀,还有30根火柴没划过呀,或许……救我们的人就在划下一根火柴时到呢……”妻子吃力地说:“我再也没力气捏你的手了……”丈夫抓起妻子的手说:“要不这样,我搭着你的手腕,你的脉搏跳动3000次,我就划亮一根火柴,好吗?”妻子顺从地答应了。

就在他们划亮第99根火柴的时候,“咚”,“哗……”地层上面隐隐传来了响动声,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接着一片亮光一闪,他们俩终于被救援的人们发现了!

事后这对夫妻才知道,他们在地层深处整整被埋了七天八夜,已经远远超过了生命的极限,而同样被埋在里面的另外12个人,都已在两天之前相继死去……

第19篇、爱情故事“剩女”股民择偶

多多是个不折不扣的老股民。从900点入市,到4000点震荡,从无人问津,到万人空巷,多多不离不弃地陪中国股市走过了风风雨雨。最低潮的时候,三万块的投资几乎血本无归,好多人扼腕叹息,割肉空仓。多多却不信邪,这些年来,只要有积蓄,便义无返顾地追加进去。近三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多多放在股市运转的资金以惊人的速度膨胀起来。人们眼见着多多买了房,买了车,都说多多撞了财神爷,行大运了。

只有了解多多的人才知道这绝非撞大运,而是老天对于多多过人的投资眼光的回报。多多选股十拿九稳,眼光毒得很。人家买低位股,她选高高在上的绩优股;绩优股牛气冲天的时候,她又买了ST股,决不跟风,自成一派。神奇的是,跌宕起伏的股市多多却鲜有失手,买什么涨什么。多多对外也毫不含糊,看到要涨的股也不吝啬向外人推荐。她甚至开了一个选股博客,常常发一些心得在上面,隔三差五也推荐一些个股。没想到股民一传十,十传百,多多大受追捧,股民给她起了个大号,女侠。

相比在财运上的无往不胜,多多在情路上却极尽坎坷。眼瞅着就要吹灭34根生日蜡烛了,多多却还是个“剩女”,多多觉得自己可能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

其实多多并不难看,五官端正,皮肤白皙。虽然穿着打扮上缺少点悟性,但多多并不认为这就是阻碍她的真爱来临的原因,至于是什么阻碍了她,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多多并不是没有恋爱过。剔除暗恋和单恋,多多已经有过三次严格意义上的恋爱。第一次是在十多年前,多多参加工作没有多久,办公室的大姐就给她介绍了一位邻居。具体的细节都记不太清楚了,总之是这个先生后来居然说他决定跟以前的女朋友复合,不要多多了。第二次是与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多年后的一次邂逅使他们点燃了爱情的火花。这次恋爱经历可以用浪漫来形容,他说了很多的山盟海誓。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多多却发现这个男人在很多细节上表现得非常“不男人”,自私敏感,脾气暴躁,最终两人以性格不合,理性分手而结束。第三次的经历说起来有些让多多脸红。这是一个在工作中认识的男人,还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相识三个月后,他居然提出了那种要求,被多多断然拒绝。从此以后,多多便经常觉得他有“耍流氓”的意思,他却嫌多多思想僵化,不解风情,分手就成了顺其自然的事。

此后多多便没有再谈过恋爱。相亲足有十几次,没有一个双方都觉得合适的。多多觉得婚姻真是一件伤透脑筋的事。

为了炒股方便,多多在去年辞了职。多多走的时候,办公室里一片唏嘘。有人说多多炒股昏了头,连工作都不要了,以后股市跌了怎么办;有人却羡慕,在家里随便敲敲电脑就能赚大钱,比累死累活地在公司挣点生活费强百倍。只有林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帮多多整理着桌子上的办公用品,多多则各个部门交接、签字。

林与多多是同时进的公司,交情不错。林曾经离过婚,女儿也被前妻带走,现在还是孤身,两个爱情上的失意人便更多了一份亲近。有时候林向多多抱怨前妻的专横霸道,多多也会开导他。多多办完手续走的那天,林一直送到楼下,还与多多拥抱了一下。虽然这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表达一下祝福的心情,多多还是非常不好意思。多多说,常联络,便匆匆离开了。

每天早上多多都在7点起床,开了窗,浇了花,就开始在电脑上管理自己的博客。博客的访问量已经6位数了,在众多的留言中,多多发现了一个署名欧阳的人发来的悄悄话。

“女侠你好!无意中看到你的博客,感觉你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厉害。前几日推荐的绿茂实业真有些不负责任,不知你分析了这个企业的年报没有。只瞄K线是不行的,既然是公众平台,希望你做好调查后再发表言论。有时间再交流。”

后面还留了一个hotmail邮箱地址。

话语虽然严厉,但这个人还算厚道,用悄悄话发言,给多多留了面子。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唱反调的人,不过都是以公开叫嚣的方式。多多炒股虽然一向看技术面行事,却很少失手,事后唱反调的人都会灰溜溜地消失,多多见怪不怪了,没有多想也没有回复,看看表,马上要九点了。开盘后再说吧。

大盘高开。接下来却有些不对劲。绿茂实业前两天还在小涨,多多本来算计好今天要冲顶的,结果这支股却一路向下走。多多心说,稳住稳住,只是短期回调,还会上来的。事实却偏偏与多多作对。到下午,绿茂实业跌停了。

多多马失前蹄。多亏没有在这支股上押重仓,不然将损失惨重。

多多突然想起早上那个叫欧阳的人。她慌忙翻出了那个留言,发了一封邮件过去。多多说很想知道他的分析依据,请赐教。

一个小时后便收到了欧阳的回音。他居然把绿茂实业的前身后世从市场和管理的角度分析得头头是道,这个率那个指标的很多地方多多都看不太懂。他最后甚至断言绿茂实业半年内会出现重大危机,建议多多赶紧在博客上发表声明,提醒股民注意。最后他说也想跟多多学习看技术面的技巧,并提出了见面的要求。多多一时发蒙。她可没有跟陌生人见面的习惯。

欧阳没有等到回音。又发了一封邮件。这次他发的是个人介绍和照片。照片上的他在山之巅,很健康有活力的样子。最后他说:7点钟,友爱路两岸咖啡见。

多多突然感觉心烦意乱。说实话她很喜欢照片上的人的样子,那么阳光,他的生活应该也是充满阳光的吧,不像自己这样整日蜷缩在蜗居里。一时间她什么也干不下去了,她不想打开博客,恐怕上面都要沸腾了吧,她居然推荐了一支跌停的股票。正无所适从的时候,手机响了,是林。

“多多,在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

“在家里闷不闷?”

“还行。”

“昨天晚上我给你发短信,你怎么没回?”

“哦,那时我已经睡了。”

“那么早就睡觉了。”

“嗯。”

“多多,这几天公司的任务挺重的。”

“是么。”

“累了的时候我总想起你,以前天天能跟你聊天真的很有意思。”

“……”

“多多,我特别想天天见到你,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多多匆忙挂了机。林是个朴素的男人,性情也很温和。可是多多从来没有往那个方面想,认识三年了,都没有来电。林不是让多多动心的类型。那个欧阳,倒好像是。

多多鬼使神差地去了两岸咖啡。欧阳比照片上的还要有风度。他给多多讲了很多基本面分析的知识,他提到的很多股票,都是多多以前拿过的。原来那些说不清的看涨的直觉,在他的解释下,多多茅塞顿开。原来选股票不仅看技术面,更要看基本面。欧阳似乎也非常愉快,他对多多关于技术面分析的见解赞赏有加。多多没有想到与这个陌生男人的第一次见面,竟是这样交谈甚欢。

多多恋爱了。欧阳总能说出一些让多多开心的话。他发的短信可以让多多瞬间感受到爱情的包围,他带多多吃西餐、下大排档、看湖光山色。多多似乎一下子回到了小女生的心态,曾经那个远去的穿白纱做新娘的梦又复活了。只是有些时候她心里会有一些莫名的不踏实。他找她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她主动找他的时候,却不一定能如意。他常常在忙,至于什么时候该找他,什么时候应该默默地躲在一旁,多多似乎找不到规律。有时候一个短信发过去,好长时间都没有回音,电话接通却是欧阳疲惫的声音。欧阳累了的时候,也会说,多多我多想你能天天陪着我,那我会多么幸福啊。听得多多都要醉了。多多想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有时让你幸福,有时又会让你黯然。

有一次多多走到半路车子出了状况。她求助于欧阳,她多么希望欧阳能够马上来到她身边,带她走出这个窘境。结果欧阳只是安慰了她几句,说他有工作走不开,马上会为她联系拖车。多多在高速路边顶着大太阳足足站了一个多小时救援的人才到。多多虽然觉得有些失望,可是转念一想,他来了又能怎么样呢,拖车该什么时候出现还是会什么时候出现。欧阳能帮她及时找人救援,就已经是解决问题了,人应该有独立面对问题的能力。多多想到这里,又觉得欧阳也没有什么错,也许自己应该满足了。

有时候她会跟林聊起这些事情,林从不做任何评价,只说以后遇到困难也可以找他帮忙。林也并没有因为多多的恋爱而疏远她。他隔一两天就会给多多打电话,问问近况,再无其他。多多有时也会主动给林发发短信,她的短信林总是能第一时间回复。

恋爱就像发高烧。过了几天多多真的发高烧了。一觉醒来她觉得绵软无力,昏昏沉沉。想起今天还跟欧阳约好晚上一起吃饭,多多赶紧给他打了电话。欧阳让多多好好休息,多喝水。多多很乖地答应了,她知道对方也许在忙,不能多讲,要做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中午的时候多多便收到了他送的玫瑰。多多心想这就是幸福么,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头好晕,身体好难受。

到了下午,多多开始耳鸣,喉咙也像着了火一般。她挣扎了再挣扎,还是给欧阳拨了电话。“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今天嫁给我好吗……”彩铃响了两遍,最后还是无人接听。多多在动听的音乐里沉下去沉下去,意识渐渐模糊,好像快要溺水了。迷迷糊糊的多多拨了林的电话,刚说了一句我发烧了,好难受,林的声音便急切起来。多多,你别动,我就来。林带多多去医院输了液,还给多多熬了浓香四溢的鱼片粥。晚上,林削了苹果和梨,在冰糖水里煮了,一点点喂给多多。看着多多像小孩子一样的乖顺,林喃喃地说,多多我好想天天陪着你,那我一定会照顾你,让你幸福。多多一下子楞了。这句话似曾相识,意义却全然不同。林走后,欧阳的电话终于来了,多多第一次没有接听他的电话。于是欧阳的短信一条接着一条,多多突然觉得好累,关了机,沉沉睡去。

多多一直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多多觉得身体似乎已无大碍,连心情也变得透亮起来。她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让她倍感轻松。多多生平第一次化了淡妆,还喷了熏衣草的香水。她把头发散开,精心地梳理了起来。镜子里的多多显得那么女人,简直可以用妩媚来形容。

门铃响了。屋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昨天送花的小姑娘,她手里捧着99朵玫瑰扎成的花束,那么娇艳,捧着它走在街上一定令人羡慕;还有一个是林,提着一大塑料袋的水果,还有一个保温壶,他显得有些局促,可能是旁边的玫瑰花让他感到刺眼。不过在看到多多的那一刻,林的眸子还是亮了一下。也许他没有想到今天多多会这么好看,他更没有想到,多多温柔地看着小姑娘,轻轻地说,这花送给你吧,我已经不需要了。

其实爱情和股票是一样的。不应该只看技术面,也要看基本面。有的爱情外表华丽,却不能带给你心底的温暖;有的爱情朴实无华,却足以让你放心地与他朝朝暮暮。股市再创新高的时候,多多终于做了新娘。看着身边憨憨笑着的林,多多心里漫溢着幸福与甜蜜。

第20篇、爱情故事“缺点”夫妻:“赌徒”张嘉译智斗“酒鬼”

张嘉译和太太王海燕可谓“臭味相投”,两人各有不良嗜好—— 一个是赌徒,另一个是酒鬼。两口子为了让对方改邪归正,斗法多年,可直到从二人世界变成了三口之家,依然不分胜负……

“赌徒”VS“酒鬼”

张嘉译和王海燕是半路夫妻,两人都离过婚,从恋爱到结婚,经历多少有些俗套——因为拍戏而认识,然后就顺势组建了家庭。可领了结婚证之后,两人都开始后悔了。

王海燕一直觉得张嘉译看起来敦厚纯良,没想到这只是表象,丈夫骨子里是个无可救药的赌徒。他俩回西安领结婚证时,回家还没坐上两小时,张嘉译接了一通电话后就撂下一句“老同学有约”,抓起钱包就出了门,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才回来。张嘉译回家时满脸倦色,眼珠红得跟兔子似的,从包里翻出个小本儿草草写了点什么,就一头扎在床上睡着了。

因为是在未来的公婆家,王海燕也不方便打电话追问张嘉译的行踪,等他回来了又不敢直截了当去质问。见张嘉译睡沉了,她忍不住抓起那个小本儿一翻,竟然是最近三年的牌局记录,几月几号什么地方哪些人战绩如何,记得一清二楚。仔细数数,3年时间竟然打了两百多场牌,累计战绩是赔了2950元。

王海燕被气乐了,见过爱打牌的,没见过爱得这么专业的,每场牌局都记录在案,这哪是消遣,简直像搞事业嘛。

张嘉译一觉睡到下午4点才起来,看到身旁的王海燕,忙不迭地解释说是一帮好久不见的朋友,盛情难却,所以就玩得忘我了一点儿。鉴于自己还没过门,不可表现得太强势,王海燕微微一笑,啥也没说。张嘉译当时心里特别美,心想这个老婆算是找对了,多宽容啊。两天后,两人领了结婚证,张嘉译请一帮朋友吃饭庆祝,这下轮到他傻眼了……

酒桌上,张嘉译彻底沦为配角,王海燕则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星——因为她实在太能喝了。张嘉译安排酒席时,考虑到自己不喝酒,所以准备的是33度的低度酒。在酒桌边坐等来宾时,王海燕拧开一瓶闻了闻,倒了一小口在杯子里抿了抿,皱皱眉头把服务员叫来了:“这有度数高点的酒吗?”“有啊,48度、55度、65度,还有好几种呢!”王海燕当即发话:“换酒,上65度的!”

张嘉译瞠目结舌,65度的酒得烈成啥样子啊?等人到齐酒倒进了杯子,他端起来一闻,一股火辣的味道从鼻子直冲脑门。第一杯,他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小口,只觉得有一条火线顺着喉咙直接烧到了胃里。偏头一瞧王海燕,只见她头一扬,已经喝了个底朝天,还不忘把杯子翻过来向来宾们示意先干为敬。

张嘉译的那杯酒,从开席一直喝到散席都没见少,该他喝的分量全被王海燕给代劳了。65度的高度酒,她一人就灌下去一斤二两。来宾们酒足饭饱,使劲拍着张嘉译的肩膀赞道:“这媳妇娶得好,够爽劲,你有福气啊!”

两人站在包房门口送客,虽然喝了这么多,王海燕却一点儿也不失态,跟每个来宾握手告别。等客人都走了,她问张嘉译:“都走了吗?”“都走了!”“没剩下的吧?”“就剩我俩了!”张嘉译话音刚落,方才还站如松的王海燕一瞬间瘫倒在地。张嘉译手忙脚乱地去扶她:“你没事吧?我扶你回家吧?”王海燕躺在地上,特淡定地说:“没事,我可以扶着墙走……”

斗智斗勇

回到北京后,两人心里都对对方有所不满。可是,赌和醉,谁也不比谁高尚,想指责对方吧,却又没办法改掉自己的恶习。可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小两口竟心有灵犀地想到同一条招数——在保住自己不良嗜好的同时,把对方给改造了。

张嘉译先出了手。一次,王海燕跟一帮朋友聚餐,又喝多了,恰好那天张嘉译的右眼被扬尘迷了,流了很多眼泪,红通通的。第二天一早,王海燕清醒后,见张嘉译右眼红红的便问他是怎么搞的。张嘉译委屈地说:“你还好意思问!昨天你喝多了,我扶你上床,结果你挥手给了我一拳,就成这样了。”王海燕真信了,忙跟张嘉译赔不是,最后在张嘉译的苦肉计下自罚禁酒一个月。

尝到了甜头的张嘉译忍不住把这事在打牌时讲给牌友胡军听。谁料,胡军是双重身份,除了跟他是牌友,还跟王海燕是酒友。有一次和王海燕喝酒时没管住嘴巴,胡军把这事给说漏了。王海燕怒气冲冲地回到家,借着酒劲叫来张嘉译。张嘉译刚把脑袋凑过来,王海燕一拳不偏不倚打在他右眼眶上,恨恨道:“今个儿给你补个真的,免得我枉担虚名。”

挨了一拳头事小,张嘉译却因为欺诈被罚十个月不许打牌,还额外为王海燕买来两瓶飞天茅台当做精神补偿。

张嘉译夫妇这样你来我往的交锋自此没停歇。可让张嘉译郁闷的是,王海燕抓赌时两人都清醒,所以很容易定罪。可他抓酒醉时王海燕早已恍惚了,等到她清醒后再算账,常常被故意赖账。

有一次,王海燕赴宴回来,张嘉译去楼下接她。王海燕又喝高了,张嘉译刚扶住她,王海燕却冷不丁地抓过张嘉译的手往肩膀上一带,然后“嘿哟”一声,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张嘉译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摔到小区的绿化带上了。

第二天跟王海燕算账时,她一副嫌恶表情:“你能不能玩点儿新鲜的呀?离你上次假装被我一拳打眼还不到两个月,三十六计这么多,你别总来苦肉计这一招吧?”张嘉译挺无奈,这个过肩摔,算是白挨了。

吃一堑,长一智,张嘉译决定以后当场摄像拍照取证。

一次,圈内一帮酒友来家里吃饭,刚把客人送出门,王海燕就说要去卫生间吐一下。张嘉译不放心跟了进去,发现王海燕蹲在马桶边,手里抱着一只不知啥时候带进去的鞋子正往里面吐。

换成别人,可能会立刻上去把鞋子扔一边,把她扶到马桶边上去吐,可张嘉译却直奔客厅拿出手机开启摄像功能回洗手间拍摄。王海燕对着镜头愁眉不展地说:“咱家房子是怎么装修的,买个这么小的马桶,一下就吐满了……”

第二天,面对如山铁证,王海燕乖乖认罚——给张嘉译买了一双售价数千元的贝路堤牛皮鞋,破了一笔财。

张嘉译说,笔记本电脑里记录了20多段王海燕酒后失态的视频和好几百张醉态可掬的照片。有时王海燕不在家时,打开电脑瞧瞧视频看看照片,常常把肚子都笑疼了。

投桃报李

张嘉译夫妇虽然你抓我的错,我揭你的短,但他俩始终维持着旗鼓相当的格局,偶有一方稍占上风,也会被对方及时扳回一城。

但自打怀上了宝宝,夫妻俩都很尽职尽责,张嘉译没有摸过一把麻将,王海燕更是没沾一滴酒。两人唯一一次因为各自的不良嗜好发生争吵是琢磨给孩子起个啥小名——王海燕特羡慕胡军的闺女叫酒儿,想起名酒曲。张嘉译一票否决:“这是人名吗?你咋不说叫酒糟呢?”可是,他的创意也不高明,起了个俗不可耐的“七对”。

夫妻俩想破了头,最后终于想出来一个皆大欢喜的小名——麻爹利。酒名的谐音,字面上又跟麻将有关,还有旺爹牌运的好彩头。只是,这个极有创意的小名,夫妻俩始终没好意思叫出口!

有了孩子,夫妻俩渐渐明白,虽然对对方都有点不满意,但搭伙过日子还算凑合。而且,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对抗也着实费心费力。于是,夫妻俩开始对对方的不良嗜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真不把它当回事了,张嘉译开始发现,酒鬼王海燕也有特别可爱的一面……

一次,两人去参加一个饭局,因为怕喝酒,就没开车。坐地铁回家时,喝了不少酒的王海燕手里拿着瓶矿泉水要进去时,安检员面带微笑地跟她说:“喝一口水,行吗?”王海燕愣了一下,回答:“我的水干吗给你喝?”安检员傻了眼,直接放行了。张嘉译目睹了全过程,3天后,好友们都知道了王海燕醉退安检员的“光荣战绩”。

渐渐地,张嘉译开始创造机会让王海燕出糗。一次,王海燕又尽兴而归,张嘉译把她新买的Iphone4藏了起来,等她清醒后告诉她没见她拿手机回来。王海燕委屈地说:“我记得回家时还捏在手里的。”张嘉译从身后拿出一个苹果扔在她面前:“你是捏着它回来的,你说你都喝到啥程度了,愣把苹果当手机给捏了?”

见王海燕羞愧难当,张嘉译方才把藏起来的手机掏了出来,告诉她幸亏饭桌上有认识的朋友,人家把手机给送回来了。

打这以后,王海燕也不再视麻将如仇,见张嘉译那个记录战绩的小本儿实在累赘,便花了两天时间,在电脑上制作了一个表格,从左到右依次为时间、地点、人物、战绩、进出额5栏,然后将记录本上的内容全都输入进去,并附带着做了一个输赢结果的K线图。

这个K线图让张嘉译颇为感慨,说要是早有这个图就好了,他会在牌运好的时候多打,牌运差的时候少打。王海燕听后,计上心头,有时不想让张嘉译出去打牌时,她会偷偷在图表上做点手脚,让近期的K线图呈现下滑态势,然后告诉张嘉译最近牌运不大好,输多赢少。这么一说,倒还真能让张嘉译推掉牌局。

如今,两口子“好赌嗜酒”的恶习依旧保留着,但再也没有成为两人争执冲突的导火索,尤其是张嘉译,赢了钱后从不空手回家,会投王海燕所好买来各种好酒。投桃报李,逢上张嘉译有牌局,王海燕也不再反对,她觉得,只要丈夫玩得开心,不以赢钱为目的就行,否则玩大了触犯法律就不好了。

“与其做一味欣赏对方优点的夫妻,不如做能容忍接纳彼此缺点的两口子,这样或许更有情调,更有乐趣……”“赌徒”和“酒鬼”的斗智斗勇过后,张嘉译对自己的幸福生活有了更深的感悟。

第21篇、爱情故事花样年华

这是70岁的老父亲讲给我听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父亲小学的同学。他们多年不遇,一天,老同学突然找过来。

两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在秋日的黄昏下,执手相看,无语凝噎。岁月的风,呼啦啦吹过去,就是一辈子。

他要跟我父亲讲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不可以对妻讲,不可以对儿女讲,不可以对亲戚朋友讲,唯一能告诉的,只有我父亲。

父亲取出家里唯一一瓶陈年老酒,我母亲炒了一碟花生米和一碟鸡蛋,他们就着黄昏的影子,一杯一杯饮。

夕照的金粉,洒了一桌。

我父亲的老同学,缓缓开始他的叙述。

四十多年前,他还是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额角光滑,眼神熠熠。那时,他在一所中学任代课教师,课上得极有特色,深得学生们喜爱。

他早早地结婚,奉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是邻村的,大字不识一个,性格木讷,但是,长得腰宽臀肥。

父母极中意,这样的媳妇,干活儿肯定是一把好手,会生孩子,能旺夫。他是孝子,父母满意,他便满意。

婚后,他与女人交流不多。平时,他吃住在学校,周末才回家。到了家里,多半无话。他忙他的,备课、改作业;女人忙女人的,鸡鸭猪羊一大堆,地里的庄稼活儿也多。女人是能干的,家里家外收拾得妥妥帖帖。对这样的日子,他没有什么可嫌弃的,直到他陷入一个女学生的爱情中。

女学生是别班的,19岁,个子高挑,性格活泼,能歌善舞。学校的元旦文艺演出,他和她分别是男女主持。她伶俐的口才,洒脱的台风,让他印象深刻。他翩翩的风采,磁性的嗓音,让她着迷。

以后,他们渐渐走近,说不清是什么感觉。见到她,他是欢喜的,仿佛暮色苍苍之中,一轮明月突然升起,把心头照得华美透亮。看见他,她更是欢喜,满世界都是金光闪闪的。

她悄悄给他织围巾和手套,在家里做了雪菜烧小鱼,带给他。课余时间,他们一起畅谈古今中外名著,一起弹琴唱歌。花样年华,周遭的每一寸空气都是香甜的。

他们相爱了。

女学生毕业的时候,他犹豫再三,回去跟女人提出离婚。女人低头切猪草,静静地听,一句话也没说。他回学校之后,女人用一根绳子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晴天里一声霹雳,就这样轰隆隆炸下来,他的生活从此无法复原。

女学生悄然远走,像一粒尘土掉进沙砾中,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背负陈世美的骂名,默默地独自生活十年,方才重新娶妻。

妻是外乡人,忠厚老实,不介意他的过往。

冲着这一点,他对妻终生感激。

很快,他有了儿子。隔两年,又有了女儿。

儿子渐渐大了。女儿渐渐大了。

小家屋檐下,他勤勤恳恳。年轻时那场痛彻心扉的爱情,早已模糊成一团烟雾,偶尔飘过来,他会怔一怔,像想别人的事。女学生的面容,他亦记不起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们还会重逢。当年,她与他分手时,已经怀上他的孩子,她没告诉他,一个人远走他乡,生下了儿子。因为念着他,她一直没结婚,历尽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大儿子。儿子很争气,一路读到博士,漂洋过海,去美国创业,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生意做得如火如荼。

她把一切对儿子和盘托出,携了儿子前来寻他。

老街上,她与他不期而遇。

隔着人群,她一眼认出他,走到他的跟前,颤抖着问:你认得我吗?

他傻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华贵的妇人,摇摇头。

她的泪落下来,纷乱如雨。

她只说一句:你还记得当年的那个女学生吗?就再也说不出第二句话。

他只听到哪里啪啦一声,记忆哗啦啦倾倒下来,瞬间把他淹没。

他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不料轻轻一触,往昔便如杨絮纷飞,漫山遍野都是。

她说,等了一辈子,只求晚年能够在一起,哪怕不要名分,就砌一幢房,傍着他住,日日看见,便已心安。或者,他们一起去美国,和儿子在一起。

他的心被铰成一片一片,他多想说:好,我不会再让你等。他却不能。他有妻在家,他不能丢下。

她怅然离去。不久,美国的儿子来电,说她走了。来见他时,她已身患绝症。

她一再关照儿子,每月记得给他寄钱。

他躲到没人处,痛哭一场。曾经的花样年华,都当是一场梦。

回到家里,妻端水上前,惊问: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他答非所问,环顾左右,说:饭熟了吧?我们吃饭吧。

第22篇、爱情故事淡淡荷花香

每年的八月二十,芊总会脱下职业套装,卸下商场历练的冷峻和孤傲,穿上那件粉绿底水印荷花旗袍,戴一只翡翠荷花耳坠,坐在梳妆台前化一年一次的果冻妆,淡扫蛾眉时她想:这次,该会有所收获吧?妆扮停当的她娇媚、明艳,与叱咤风云的职场女杰简直有天壤之别,芊对着镜中的璧人妩媚一笑,提起包出了门。

喧嚣的都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芊走进第三百一十二条小巷,巷子不大,旧货店和小食店,萎靡点缀着幽深的小巷,她迫不及待地拐进巷子,一家旧店一家旧店地搜寻,奶奶的微笑和叮嘱近在耳畔,童年的馨香在唇间氤氲,一次次的希冀,在走过一家家店铺后被现实冲刷得毫无生气,走出最后一家旧货店,她望望火烧火燎的天,郁闷地想,真要一直这样找下去吗?

走进第三百二十条小巷,她有些冒火,这个城市到底还有多少幽深的巷子?有多少个不为人知的旧货店呢?脚痛到几乎想流泪,突然一个叫觅的茶馆吸引了她的眼球,反正要平抚一下沮丧的情绪,于是她大大咧咧地推门而入,屋内装修简洁舒爽,此时却没有客人,一个黑衣男子立在吧台后,可能店子很久没人上门,他冷冷的眼神让芊浑身发麻,下意识地缩缩脖子,欲原路返回,但当小野丽沙用bossa nova演绎的《地中海风情》,裹着热带悠闲的风,懒洋洋地飘进耳膜时,芊一愣,止了步。本店只卖荷花茶,不卖别的,不对口味的请自便。男子似笑非笑地直视她,仿佛不想做生意。别装酷,品荷花茶我可是专业水准。男子的话很对她的脾气,芊放下背包,不以为然地拉开椅子高昂着头挑畔地回望他,对视电光火石般一碰旋即分开,男子扑哧一笑,像孩子一样纯真。这样的男子不会坑人,芊心里有了底。就算找不到想要找的东西,喝一杯荷花茶也算是一种安慰吧?这样想着嘴角便漾起了浅浅的笑。

丝丝缕缕的荷叶、牵牵绊绊的花蕊,在古旧的紫砂壶内翻滚、沉浮,只一瞬,清淡的荷香便溢满整间屋子,芊儿贪婪地吸气,一脸沉醉,男子端了茶坐在对面,小心翼翼地将碧绿、清香的茶,斟在杯中,干净友善的笑替代了不屑,轻声说:你这样前卫的人,本该独钟洋饮料,怎么会爱荷花茶?别以为转变了态度我就不挑毛病。芊挑着眉一副斗鸡样。这店子地背、人少,定是不赚钱的,繁华都市人人都为追求物质忙忙碌碌的,有几人有闲情坐下慢品一杯荷花茶?守住这份清冷和寂寞,就如自己紧攥儿时的承诺一样,实属不易。想到这儿,芊脸上的线条柔和起来,无端地对这个陌生的男子有了些好感,轻啜口茶,淡然的香、柔和的甜,馨暖地滑过喉,岁月渐远,儿时甜蜜、脆嫩的藕香再次在唇间呼之欲出,那些吸着鼻涕、嚼着脆藕、相依而唱的无邪岁月就这样漫上心来

儿时的芊是任性娇气的孩子,第一次随父母带着北风的呼啸回到鱼米之乡的南方,被附近孩子围在中间好奇地打量,她倔强地咬着唇谁也不理,只对一塘碧荷傻笑,那深浅不一的绿,嫣红、浅淡的花,是生在北方的她不曾见过的绚丽,她努力地吸着鼻子,问身旁的胖男孩:这是什么花?男孩闻言一脸不屑,这是荷花!真笨,这都不知道。芊儿小小的自尊心碎成了几瓣,她生气地撅着嘴:你坏!一甩手跑出很远。后来芊知道男孩叫海海,只是每次再见他,她都会迅速扭过头撅着嘴不说话,海海吸着鼻涕,想尽办法与她说话、逗她笑,芊就是置若罔闻。

那天芊对着荷塘发呆,海海捧着个大碗满头大汗地跑来,碗里白亮亮的小丁带着窟窿连着丝,是芊从未见过的吃食,海海擦擦脑门吸着鼻子自豪地说:这是荷花变的,我特意做给你吃的,可好吃了,有荷花的味道,不信你尝尝。芊顾不得生他的气,迫不及待地拣一颗放进嘴里,脆脆的甜、淡淡的香,味道好得不得了,就这样他们尽释前嫌,互偎着晃着腿、吃着香甜的脆藕、唱着童谣、望着荷花在塘中轻舞飞扬。自此,芊儿走到哪,海海都护着她,假期很快过去,芊儿要回北方了,奶奶亲手将翡翠荷花耳坠戴在她的耳朵上,说:这个荷花耳坠少了花心,若找到花心,你就会获得幸福。等你长大了,一定要找到它的心呀。少不更事的芊使劲地点着头,离别时海海倔强地用手背擦擦鼻子,将一片压平的大花瓣,递给芊:这是我存的荷花瓣,给你,以后我长大了要存多多的荷花,为你做出各种各样的荷花饰品。那我上哪找你?芊失落无措地吮着手指低下头,几乎要哭。突然她眼前一亮,扯下一只翡翠荷花耳坠,说:你一只我一只,只要找到另一只翡翠荷花耳坠我们就相见了。将来我在门前挂一片这样的荷花瓣,房间里放多多的荷花瓣,你闻着荷花味看到叶子就来找我。海海攥着耳坠憨笑着说。

许多年过去了,海海大概早忘记儿时的诺言,芊去了许多城市,像考拉一样各处巡搜,始终未找到耳坠的心,也没见到挂着荷花瓣招牌、飘着荷香的饰物店,找不到原配花心、没有荷香饰物,有荷花茶也是可以的吧?

从此,芊儿成了觅的常客,黑衣男子有个好听的名字林俊,两人都是小野丽沙的铁杆fans,店里常常只有他们两人,品着荷花茶听着《地中海风情》,说着心事和见闻,任风轻轻地吹,任细碎晶莹的阳光温暖店里的每个角落,就这样淡淡地交往,一如这个城市里遥遥相望的人,找寻着一丝隐匿的慰藉。芊去外地出差,见到小野丽沙的新碟买了两盘,回来后直接打车到觅,林俊瘦了不少,见到她两眼放光,直说:你去哪了?你去哪了?委屈得像个孩子,芊儿的心里满是柔柔的感动,喝着茶,林俊突然说:开这间茶馆是想寻觅一个懂我的人,可老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芊儿诧异地盯着他,时光流逝,有时,人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可话从林俊嘴里说出,她却觉得惊心。见芊低头不语,他突然说:怎么办,我找到了那个人。却不知人家的心思。芊有些失落,嘴上却说:笨,向人家表白不就知道了吗?他搔着脑袋:其实,我,我,好像离不开你了接着他自身后拿出一支新鲜的荷花,你,能做我永远的女朋友吗?刹那间恍惚,现实改变了许多事,一直在寻觅的,早已不知所属。芊不是贪心的人,能在这个物质世界遇到与梦想紧密相联的感情也是幸运吧?啜一口荷花茶,许多年一直寻觅的那份感觉,仿佛已在杯中,浅浅淡淡的馨香暖暖的甜蜜,就是爱情的滋味吧?

相识周年,林俊拉芊去吃海鲜,点了黄褐斑纹的芒果螺、肥嘟嘟的沙虫、张牙舞爪的花蟹,鲜活乱跳的虾两人吃得不亦乐乎,他适时地布菜,一脸严肃:都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还有不可多得的帅哥作陪,应该多吃,不然我多没面子!她笑,心里一热,海鲜是她的最爱,聊天时偶泄的秘密却被他牢记在心,花蟹美味鲜甜,芊双手总动员,大快朵颐,突然蟹螯上的刺扎破了左食指,血自指尖涌出,林俊见状,一把扯过她的手,放进嘴里吸吮,痛随着轻柔的吮吸慢慢减轻,芊的心含苞待放温暖如春。接下来,林俊霸道地把盛花蟹的盘子端到面前,一只只剥壳、挑肉,放进她的盘里,多吃,把流的血补回来。她嚼着鲜美的螃蟹,双目湿润,暖暖的阳光照在林俊身上,她盯着他闪着金光的轮廓,心里溢满前世今生的感动,这样的男人一生能遇到几个呢?书上说: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而林俊对她的深情又何止一个苹果那样简单?回来的路上他们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说好谁输就背着对方走,一个回合林俊就败下阵来,他二话不说背起芊就走,芊趴在他温厚的背上,兴奋地叫笑,仿佛回到了竹马沙沙的童年时光,她伏下身轻声说起奶奶的叮嘱和多年来的找寻,他静静地听,偶尔转脸一笑:一定会找到的。芊长吁口气,即便找不到花心没有幸福,也能跟眼前的男子平静地过一辈子吧?那次出差,送别时林俊拉着她一脸不舍:回来我们结婚吧?她轻轻点头,心里却浮出童年海海的影子。

商务谈判的对手很狡猾,晚上他约她喝咖啡,暗示只要说出公司底价,她立刻就能得到二十万现金,芊鄙夷地笑,她不会为钱出卖人格,男子一个劲鼓吹不择手段是商品社会的生存之道,然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到她手上,打开是一对翡翠荷花耳坠:芊小姐,这是古董,若你喜欢只管留着,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说出底价。显然有只耳坠是后来配的,而另一只正是当年她送海海的,芊不动声色:这东西一定有些来历。男子一脸无辜:是我奶奶传给我的,是我家的传家宝,只要你说出底价就可以留下。话音未落,芊心里一凛,脱口道:若是家传的宝物你舍得?男子诡异一笑:没什么舍不得,只要你说出底价,我拿到项目,钱到手,这点小事不在话下,日后自然不会忘记您。芊直想呕吐:这东西价值是一方面,还留存有人的感情吧?男子嘿嘿地笑:您真幼稚,什么感情,这年月只有钱最重要!芊的脑子轰一下炸开了,所有海海留存的美好瞬间灰飞烟灭,自己一直找寻、珍视的东西,却被现实中的海海击得粉碎。你是X市长大的吧?乳名叫海海?男子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把它传给你的奶奶,你难道不认识了吗?她放下盒子转身逃离了张口结舌的他,泪奔涌而下,千万次的设想两人相遇的场景,以为千金难换的儿时纯情,早在竹马沙沙的岁月中绝尘而去是夜,芊睡不着,风吹着窗呼呼作响,她心里有些害怕,若干年后林俊会不会也像今天的海海?他真是在关键时刻可以相依的那个人吗?他开那间不赚钱的茶店是否另有隐情?这些问题在脑子里翻腾,芊有些不知所措。谈判在芊的坚持下顺利进行,临别时海海一脸忿然:狼心狗肺,小时白对你好了。芊直视他:若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从不认识你

清晨的阳光照进小屋,门铃叮叮咚咚地响,谁会这么早?芊起身开门,林俊立在门口捧着一个精致的木盒:回来也不通知我,想毁婚,可不行。快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打开盒子,芊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两颗古旧的翡翠花心安静地躺在盒子里,她抓紧他的手满是欣喜: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的?他笑:童年时要好的邻家小妹为喝荷花上的露水,掉进塘里死了,那时我就下定决心:等长大,一定要让心爱的人喝上我制的荷花茶,不用再重蹈她的覆辙。于是开茶店等那个人,见你第一眼,我就认定你是我要等的人,在一起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你幸福。有心人自然可以找到有心花了。现在用什么来换它我都不肯呢。原来林俊也有一个童年的梦,芊捧着精致的木盒张大了嘴,童年的荷香、奶奶的微笑氤氲而来,她眼睛湿润,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童年的梦将他们连在一起,只有怀抱纯真梦想的人才是她一辈子可以相依的人吧?此时,她终于参透奶奶的良苦用心,肯为她用心、能为她付出的人,才会带给她真实的幸福!冥冥之中上天一直眷顾心存美好、找寻幸福的人,只要相信真爱,就会梦想成真!见到芊掉泪,林俊紧张地直搓手:别哭,这个礼物你不满意吗?我以为芊甜蜜地拥紧他,用吻堵住他的话:知道吗?你是上天赐予我的最好的礼物。她喃喃自语,用尽全身的力,紧紧地抱住他仿佛拥住了今生的幸福,再也不愿松手。

第23篇、爱情故事我等你到结婚

真正结识你是在我们读师范一年级下学期的时候。

我和你不在一个班级,但属于同届。我们都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文学爱好者活动小组。那次辅导老师组织讨论《呼兰河传》,讨论中我被你的言谈举止、独特的思维、睿智的思想所触动,心中暗暗地为你竖起了大拇指!

从此,你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你自然弯曲的头发,坚定有力的步伐,沉着稳练的神态,风度翩翩的外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你从我们班级门口走过,看到你潇洒的身影,我心中都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在校园、在操场、在食堂,每当你的身影出现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多瞄你几眼。

关注你的另一个渠道是通过学校的板报阵地。我们学校共有4个年级,每个年级有4个班级,各个班级都有一块板报,全校16块板报在教学楼门前一字排开,也很壮观,成为学校的一景。在你们班级板报栏前,看到你的名字时我的心总会为之一动。我会一遍遍地读着你的诗歌或散文,分享你诗文里所表达的情感。每周一下午各班更换完板报内容后,我会迫不及待地冲到你们班的板报前,寻找你的名字,读你的文章。真佩服你的才气,你们班的板报,每期都少不了你的文章。虽然我们班的板报,也期期刊登我的诗歌,但不知道你是否看到?

就这样仰慕了你半年之久。在师范二年级上学期国庆节过后不久,我终于下定决心接近你。我把自己写的诗歌,整理到一个日记本上,那次晚自习后看到你走到我们班级门口时,递给了你。你一怔的同时,我赶紧说:我写的诗歌,请你指点指点!也没敢看你是什么表情,我当时心跳都快到嗓子眼了,满脸发烫发红。

过了一段时间,你把那本日记本还给了我,你说本里夹有一封信,意见和建议都写在信里。看了你的信,我既高兴又激动,你说你早就开始注意上了我,对我的诗歌印象很深。你说我很有写诗的灵性,全校写诗的那些女生,你最佩服我。

后来,每逢学校组织文学爱好者活动小组活动时,我们自然而然地坐在一起,在一起交流学习讨论的机会就多了起来。我们谈但丁、高尔基、莱蒙托夫,谈鲁迅、艾青、臧克家,谈《红与黑》、《静静的顿河》,谈《红楼梦》、《暴风骤雨》,谈理想、谈未来、谈人生。

在师范三年级刚开学不久,记得是教师节刚过,你正式向我提出,你说你爱我!我也认为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如果你不向我提出,我还想向你提出来呢。就这样,我真正开始了我的初恋。

一切都在美好的日子中度过。与我第一次相拥在一起的男人是你,让我体会到初吻滋味的男人是你,那时我幻想着将来会有一天,我与你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与你一起白头到老。

是我们经常在一起切磋互相提高了写作水平,还是爱的力量激发了我们的业余文学创作热情?在我们三江师范学校举办的五四征文活动中,我俩的诗歌双双获得一等奖。后来在《三江日报》的副刊上,可以经常看到我俩的作品。

我渴望着与你比翼齐飞。

可是后来为什么事与愿违?我知道不怨你,要怪就怪我自己。

那天我母亲来到三江市的姐姐家,我想反正我们也快毕业了,就把我俩的事告诉了母亲和姐姐,她们提出要见见你。正好赶上星期天,我约你一起来到姐姐家。谁知你和姐夫喝起了酒,而且你还喝醉了,吐了一屋子,吐完还要喝。这还不算,边喝酒边吸烟,一支接着一支地吸,弄得满屋烟雾缭绕。你要知道姐姐腆着个大肚子,已经怀孕6、7个月了,被你熏得去外边呕吐了好几次。

你离开姐姐家后,母亲非常生气地对我说:这小子不行,第一次来家里,就喝成这样,以后还说不定什么样呢?

姐姐说:吸烟也要控制!

还别说,就是姐夫没说别的,说你小子挺实在的,太实在了,叫喝酒就喝!

我虽然在学校天天可以看见你,但没看见你这么喝酒这么吸烟啊!说实话,我也很生气,我还和母亲、姐姐说你如何如何有才呢!

当然,过后你找到我进行了解释。你说也是第一次这么喝酒,也想试验一下究竟有没有酒量?你说平时还真不吸烟,谁知道那天竟然吸起了没完?

不管你怎么说,我无法理解。我告诉你我们到此为止!你说是否还有机会?我说没有!

其实我当时是违心对你说这话的。就是想放一放,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毕业后,我们都没有分配到学校去教学。我被报社选去,而你被团市委选去。

我一直在等你联系我,可是你始终也没找我。那段时间,我经常打听你的消息。知道你并不像在姐姐家那样是经常喝大酒、抽大烟之人。

尽管单位同事张罗着给我介绍对象,我都以各种理由回绝。我在等你!

后来还是我主动去找你的,并表达了我还想与你重归于好的意愿。可是,你拒绝了我,你说你有了对象。

我想,只要你一天不结婚,我就有一天的希望!

就这样等了你将近一年时间。等到你结婚的消息,我知道我没有希望了。

我以同学的身份,怀着复杂的心情参加了你的婚礼。听说新娘是一位副市长的女儿,她是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了机械厂团委工作。

我衷心地祝你幸福!

第24篇、爱情故事平淡的日子也浪漫

难忘那些浪漫的日子

我与安磊在大学校园里相识,他是师兄,我是师妹,他比我高一届。我们俩常去图书馆,共同的爱好使我们相知,后发展成恋人关系。

那个时候,作为一名穷学生,安磊所有的家当加起来也值不了几百元。然而感情细腻、幽默风趣的他,却不缺乏浪漫细胞。

在我们恋爱期间,他除了带我去看电影、轧马路,送些不值钱的小礼物取悦我外,他还会用他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其他地方都响的破自行车,带着我在校园里兜风。那个时候,年轻帅气的他,带着长发飘飘的我,像风一样从校园穿过。沉醉于爱情中的人是幸福的,每每这个时候,我咯咯咯的笑声洒满一路。我们金童玉女般的爱情,曾经令许多同学羡慕。

大四的时候,因为考虑到要各奔东西,在临毕业的时候,安磊想将关系确定下来,于是他瞒着我策划了一个求婚仪式。

他倾其所有买来999朵玫瑰,带着他那帮哥们儿,在我们宿舍楼下,把玫瑰组成一个心形图案摆放在草坪上,然后冲楼上喊:燕子,我爱你,请嫁给我吧!接着,他那帮哥们儿一起起哄:嫁给他,嫁给他他们的喊声引来很多同学围观,于是围观的同学也都参与进来,帮着他在楼下喊。

这时,羞红了脸的我,被这浪漫的场面所感染,被他的真情所打动。含着幸福的泪水,我像待嫁的新娘一样,奔下楼投入了他的怀抱。在众多同学的祝福声中,我欣喜若狂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当他将那枚象征着爱情的银戒指套在我手指上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因为双方都有进入围城的意愿,于是在毕业后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情况下,我们结了婚,租了间小房子,过起了小日子。虽然我们物质贫乏,但有激情和爱情,我们感到很幸福。

后来,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做文员工作,他在一家外企搞销售。虽然两个人收入不多,但日子却过得惬意而快乐。

上班的时候我们努力打拼,下班后我们一起在厨房里做饭,谈着一些生活琐事;饭做好后,两个人相对而坐,一瓶红酒,几样家常菜,很是幸福和满足。节假日,我们会携手出游,徜徉在山水之间,尽情地享受着爱情的甜蜜。我喜欢他的浪漫温和,会讨好女人;他爱我的温柔漂亮,会过日子。

曾经的浪漫渐行渐远

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两年。两年后,我们买了房子和汽车,虽然每月要还车贷、房贷,但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我很欣慰。美中不足的是,虽然我和他都升职了,但我们越来越忙了,两个人独处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我们之间的那种默契渐渐消逝,话也越来越少。

每天回到家里,我都感觉很疲惫,于是就胡乱弄点吃的。我们默默吃过饭后,就回到各自的房间,关起门来各玩各的。我上网逛论坛,而他则守着电脑打游戏。第二天早上起床,我们像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房客,匆匆吃点早饭,便各自出门。婚前的那种属于二人世界的小浪漫小情调,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随风飘散。

这样没有激情的日子让人倍感无趣。虽然我们没有外遇,且还相爱着,但日子却越过越没劲。对此我很是无奈。

闺密萱紫的老公杨兵是个装饰公司的小老板,事业有成,且帅,是很多女性的梦中情人。作为小老板,虽然身边有很多美女都喜欢他,但他却对萱紫情有独钟,结婚几年,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

懂情调会浪漫的杨兵,会时不时地给萱紫制造一些小浪漫小惊喜:在她生日的时候,开一个让她惊喜的生日PATY,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她像一个骄傲的公主;在他们结婚纪念日的时候,带她去爱琴海来一场浪漫的旅行,重温他们结婚时的甜蜜;时常带她去吃西餐,去高级会所消费,给她买许多名牌包和衣服,让她时时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

杨兵的体贴和周到,令萱紫很得意,她时常与我分享她的快乐。每每此时,我就倍感失落,与她的幸福美满相比,我的婚姻就像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想想都令人沮丧。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幸福,自己像一只困在围城中的小野兽,东冲西撞找不到出口。我把自己的失落和不满,表现在对安磊的态度上。我对他百般挑剔,嫌他不懂浪漫,不解风情,无视我的感受;嫌他赚钱不多,不能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嫌他不能像萱紫的老公一样,搞各种花样取悦我,带给我快乐。

对于我的指责,安磊倍感无奈。他说:宝贝,我也想浪漫,但真的浪漫不起来。生活是现实的,在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生存才是第一位的,职场竞争这么残酷,我根本没有闲心去搞那些小浪漫小情调。咱这样不是挺好的吗?弄那些虚的东西有啥用。

挺好的?你看咱俩哪一点好?日子过成这样,一点激情也没有。咱俩以后的日子还长,难道一直这样下去吗?那样我会疯的!

那天晚上,我们俩由争执变成了争吵,最后我一气之下,收拾东西回了娘家。

从那以后,下定决心离婚的我,不再理安磊。他打来的电话我一概不接,他上门来找我,我把他赶了出去。我的绝情令安磊很沮丧,他痛心地问我:燕子,我不明白,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到底折腾啥呢?

寻常日子也浪漫

然而,就在我草拟离婚协议,打算彻底结束这段婚姻的时候,有一天,我在上班的路上突然晕倒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安磊就守在我的身边。看我睁开了眼睛,安磊眼圈红了。他说:燕子,你总算醒了,可把我吓死了。接到医院的电话我就赶来了,这好好的怎么说病就病了呢?

这时,医生进来了,安磊急急地问:医生,我老婆得了什么病?医生笑着说:你老婆没事,只是她怀孕了。也许是太累,再加上怀孕后身体虚弱,就晕倒了,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恭喜你们啊!

医生的话让安磊喜上眉梢,他欣喜地拉着我的手诚恳地说:太好了,我要当爸爸了。跟我回家好吗?宝贝。我知道我有很多毛病,以后我改,请你看在孩子的分上,原谅我,给我一次机会,行吗?

最终,我跟安磊和好如初了。安磊说到做到,为了照顾我,他放弃了那份高薪工作,换了一份薪水不高但很清闲的工作。在我怀孕的日子里,他像我们谈恋爱时那样接我上下班,一回到家他便做家务,什么也不让我做。除了上班,他哪里也不去,待在家陪伴我。

那天,安磊在厨房里忙碌,我看了一会儿电视,觉得很无聊,就过去看他炒菜。他抬头看到我,问我:饿了?

没,只是觉得客厅太空,过来跟你说说话。

安磊笑了笑说:哦,那帮我剥几瓣蒜吧,做红烧茄子用。

我答应着,边剥蒜边跟他闲聊,虽然聊的都是些不咸不淡的家常话,但我却倍感温馨。

吃完饭,安磊对我说:以后,我做饭你就免费陪聊吧,这样,我也有做事的动力,你也不那么无聊。

以后的日子,我渐渐发现,夫妻间不经意的闲聊,慢慢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让我们倍感温暖,被生活折腾得疲惫的心也得到了放松。我感觉,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已渐渐回到了从前,我甚至又品尝到了初恋的味道。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们的婚姻出问题,是因为我们交流得太少了,让彼此的心疏远了。

有一天,在陪安磊聊天的时候,我接到了萱紫的电话。电话中,萱紫哭着说她老公有了外遇,现在要跟她离婚,而且还将财产偷偷转移了,一旦离婚,她得不到他的任何财产。电话中,萱紫像祥林嫂一样絮叨着,说其实她老公早就出轨了,她只是没有拆穿他,想着就这么凑合过吧,没想到他那么绝情,要将她净身出户赶出门。

萱紫的话让我很惊讶,在电话中我一遍又一遍地安慰着伤心的她。

我将萱紫的事说与安磊听,安磊听后说:看看,会哄女人的男人不可靠吧。他会跟你浪漫,也同样会跟别的女人浪漫。说完,他笑了笑,拿起一把韭菜递给我:老婆大人,麻烦你把这把韭菜择了吧!看看,还是我这样的可靠吧?别总嫌我不浪漫,要想浪漫,我比他会搞。但那有啥用,虚头巴脑的,还不如来点实在的。对吧,老婆?

细想想,安磊的话还真有道理。其实,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寻常日子也能过出浪漫来。

第25篇、爱情故事因为爱你,才会走在你左边

和所有恋爱的人一样,经历了一番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她和他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和他结婚了以后,她就觉得自己婚后的生活和想象的相去甚远。

婚姻不像爱情,往往是多了琐碎和枯燥,少了激情与浪漫。

当她不得不每天都面对这样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时,她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磨平,生活如同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婚后他们彼此还算恩爱,但也经常吵架,常常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起来了。

而且他也不像过去那样处处迁就她让着她了,她觉得男人真是虚伪,一结婚就变了一个人,根本就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宽容忍让,如今她对他使小性子,丈夫一般是置之不理或沉默,甚至有的时候还和她争执一番,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宠着她了。

虽然有许多情感她始终无法释怀,可是毕竟她对这种死气沉沉的婚姻的忍耐是有限的。

终于有一天,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忍无可忍地说出了那两个字:"离婚",他立即就说"可以,现在就去"。

那天外面下着雨,他和她各撑一把伞。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都默默不语,都有各自的心事。

雨下得挺大,路也很滑,但谁都不肯表示放弃。忽然前面的路边上有个地方停了一辆车,窄得只能通过一个人,于是他就走在了前面。

过去以后,她又和他走在并排,他忽然拽住她,生气地说:"怎么又走我左边了呢?"

与此同时,一辆大卡车与他擦身呼啸而过,他侧过身挡住了她,车虽然没撞到他,可是溅起的泥水却弄脏了他的衣服。

她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让她感受到了他细微而又平实的爱:一直以来,他始终习惯地走在她的左边,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挡住汹涌的车流,为她挡住风雨和危险。

其实这才是真爱,虽然没有绚丽的光环,却拙朴而厚重。不加任何修饰,于不经意间就流露出来。

她不由得泪流满面,分不清她脸上汹涌而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他为她拭去泪水,对她说:"回家吧。"她用力点点头,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她感觉似乎同时也抓住了一份沉甸甸的爱。

第26篇、爱情故事追逐爱情的李小花

李小花,人不如其名,一年龄不小,二不貌美如花。

她在菜市场有一个摊位,专门卖各种腌菜。一开始,我光顾她的菜摊完全是因为妈妈,妈妈吃菜得配点小菜。

我在李小花那儿买了点酸菜根,妈妈烧出来以后,味道非常不错。从那以后,我就常常光顾李小花的酸菜摊子。她爱笑,对每一个客人都很热情,女的一律喊“美女”,男的一律喊“帅哥”。

她有四十岁左右,却不像别的卖主穿着蓝色的外罩衫,而是将头发盘起来,脸上还化了淡妆。可即使这样打扮,她也真算不上好看。偶尔,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坐在她旁边嗑瓜子。不论李小花忙不忙,他从来都不搭把手。李小花则一边跟他说话,一边忙活手中的生意,拿货,算钱,特别利索。

那天,妈妈吩咐我多买一些酸菜根,我便去得比较早。菜市场的人不多。李小花正在和那个男人厮打,头发散了,脸上的妆也哭花了,看得我目瞪口呆。可旁边的摊主却没有一个过来劝架的。

两个人越打越严重,男子甚至开始掀摊子,我吓得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不一会儿,警察来了,问谁报的警,我举起了手,觉得特自豪。谁料,李小花指着我就开始叫唤,你谁啊?没见过两口子打架吗?打是亲,骂是爱,不知道吗?还报警?

菜市场的人越来越多,我被人指指点点,气得转身就跑。后来,警察怎么处理这事的,我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回到家,妈妈问我怎么没有买酸菜根时,我没好气地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我妈说,就你傻,旁边的摊主都不管不问,他们肯定都知道情况的。

后来,我带孩子在小区玩,说起这事。一位孩子妈妈说,那女的叫李小花,很可怜的。她是云南人,在深圳打工的时候,认识这个男朋友。那时,他们只是同事关系。李小花是童养媳,家里的老公有病,常年卧床。她出来挣钱,也是为了给老公治病。现在的男朋友一直帮她。四年前,她老公去世以后,她就跟这个男朋友在一起了。身边人都说,报答的方式有很多种,他们的年龄差距太大。可李小花说他们是在谈恋爱,不是报恩。

男朋友说想回老家发展,她就收拾行李,一路跟来。一开始,两个人的日子很甜蜜。后来,总有人指指点点,男朋友开始在乎别人的眼光,总是心情不好,喝酒打牌解闷。她管不住就索性由着他去。时间一久,她男朋友这解闷的消遣变成了习惯,钱成了大问题。李小花就想办法挣钱,听说收破烂赚钱,她便租了一间屋,专门收破烂。男朋友嫌弃脏,她干了一段时间就放弃了。李小花还扫过大街,可是赚钱太少。一次,邻居夸她腌菜好吃,她灵机一动,就卖起了腌菜。因为手艺好,她生意倒还可以。

李小花整天忙着挣钱,男朋友忙着赌钱。时间久了,总有风言风语传到她那里。一天,一个邻居好心提醒她,把男朋友看紧一点,结果遭到了她破口大骂,说人家嫉妒她幸福,想破坏她的家庭。从此以后,她家什么事都没有人管了,所以,就出现了菜市场吵架那一幕。

我本来就很少去菜市场买菜,自从那事后,我更是避而远之。一天,我去菜市场旁边办事,居然碰见李小花。她一眼就认出了我。

她依旧化着淡妆,穿着大红色的棉袄和皮裤,脚蹬一双短靴,很洋气。她说,一直想跟我道歉。我没有说话,而她很正式地跟我鞠了一个躬,说了一声“对不起”。

再后来,我听说李小花的摊子不在了,我再也没有遇见过她。只是,听说她没有与男朋友分手。她曾跟人家说,她从小命苦,是男朋友让她第一次有被爱的感觉,所以,这一辈子她都会不离不弃。

李小花,一个追逐爱情的女子,希望你幸福。

第27篇、爱情故事杀手的爱情

燕啸在而立之年想退出江湖。他是个杀手,实在厌倦了这剑口舔血打打杀杀的生活,他杀过很多人,如今已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足够他安安稳稳地过好下半辈子。当然,这并不是他退隐的直接原因,事实上,在遇到聂红袖时,燕啸才开始想到应该有个家了,他才开始攒钱。聂红袖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当燕啸再次来到春风得意楼时,老鸨就悄悄地对他说:燕爷,我们这儿来了个大美人,珠圆玉润,万种风情。燕啸当即递给她一张千两的银票,他并不是个好色之徒,每个男人无疑都会欣赏美丽的女子。

燕啸见过聂红袖以后就被她迷住了,老鸨所言非虚,她的确性感多情,燕啸一时惊为天人。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燕啸长相英俊,举止潇洒,出手阔绰,是大多数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聂红袖深深地爱上了他。只是让燕啸颇为不解的是,他们尽管海誓山盟,花前月下,也只是搂搂抱抱而已,每当他要和聂红袖亲热时,聂红袖总有种种借口劝诫他还不是时候。她说,会在他们成亲的晚上完完整整地交给他。

燕啸就和聂红袖商定了成亲的日子,他没有朋友,到了那天,他包下了整个春风得意楼,在一群红尘女子的祝福中,他们相拥着步入为他们专设的洞房。这时已是子夜时分,窗外月色皎好,花树缤纷,一切皆显得诗情画意。忽然间,屋子里多出几个人来,他们有从窗户里跃进来的,有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有破门而入的,都是官差打扮,个个杀气腾腾,手持利刃,将燕啸和聂红袖逼在墙角。

燕啸的剑是从不离身的,他反手往腰间一摸,持剑在手,但见剑光一闪就刺翻了照面的一个人。聂红袖看见鲜血似泉水般从那人喉间喷溅出来,吓得大叫一声,转身抱住了燕啸。众人发声喊,兵刃俱往燕啸身上招呼,燕啸手臂被聂红袖箍住,如果推开聂红袖势必使她撞上这些打过来的兵刃。他带着聂红袖就地一转,勉强避过了几件兵刃,一个使刀汉子显然是这群人中功夫最好的,他闪身躲在燕啸身后,一刀劈下,燕啸听到背后刀风,想要闪避已然不及,欲挥剑相格,手臂却还是给聂红袖牢牢箍住。燕啸只觉得肩上一疼,右手臂就不属于他了。他憋着一口气,几个连环踢腿,逼退众人,趁着空当,抱着聂红袖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燕啸没命般地奔逃,终于力竭,待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温暖的床上,伤口已经包扎好了,聂红袖就坐在床前,深情地注视着他。她安慰燕啸说:你不用担心,那些人不会找到这里来,这里很隐秘,是我和姐妹们出来玩无意间发现的。燕啸抬眼扫视屋内,只是间普通的茅屋,但一应生活用品齐全,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燕啸内力深厚,伤口很快就愈合结痂了,聂红袖劝他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安心在此住下来,她会一直陪着他,燕啸听了大为感动。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了一点,他们却每一天都过得那么开心,在聂红袖的教导下,燕啸开垦了几块荒地,种上蔬菜粮食,除了自己吃还能担些去市集上卖,换些油盐。燕啸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叱咤江湖的人物,在人前唯唯诺诺,活脱脱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可是在聂红袖怀孕后,燕啸时常眉头紧锁,聂红袖看他这个样子就问他怎么了,燕啸说没什么,然而聂红袖一走开,他又是那副心有重忧的样子。

冬天到来的时候,聂红袖生产了,茅屋里时时传出婴儿嘹亮的啼哭声。燕啸没什么事做,成天在家闷得发慌。有一天,燕啸忽然放下饭碗说:再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可以苦一点,孩子不能苦。聂红袖愣愣地看着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从这天开始,燕啸每个月总会出去一两次,每次回来都会给聂红袖一张数目不菲的银票,聂红袖什么也不问,看他把银票压在衣箱底下,说是将来孩子好用。

这一次,燕啸去了一个月才回来,他发现家已经给官兵围了。上次那些人也在里面,那个曾经砍断他手臂的汉子,此时用刀架住聂红袖的脖子,孩子在襁褓中哇哇大哭。没人知道燕啸左手剑比右手剑更快,他杀散屋外的官兵,一步一步地逼近聂红袖,持刀汉子手腕往里一翻,聂红袖脖子上就出现了一道血痕。持刀汉子盯着燕啸说:燕啸,你妻子孩子都在我们手上,你还不束手就擒!燕啸冷笑一声:你们这些官差自命伸张正义,所作所为又跟盗贼何异,有种,就放马过来,燕爷拼死也要跟你们一战到底。说着他掷了手中剑,就在持刀汉子略一愣神的时刻,他脚尖一挑,甫一落地的长剑就弹回他左手。燕啸一声长啸,长剑宛如出洞赤练蛇,奔持刀汉子手腕而去,只听当啷一声,持刀汉子手掌连同钢刀一并掉在地下。持刀汉子大骇,一张脸早已痛得变了形。聂红袖脱离险境,连人带孩子投入燕啸怀中,燕啸大骇,左手剑又给她死死箍住,与此同时,屋中其他官差刀剑齐施,把燕啸后背扎成个筛子,燕啸瞪着眼睛直直地倒下去,聂红袖放声悲泣,受惊的孩子也大声号哭。

断腕汉子走过来,沉声说:聂捕头,上头有命,一定要带燕啸的人头回去。说着仅存的手掌一招,就有个人过来要卸燕啸的头。聂红袖蓦地站起来,她提着燕啸的剑逼住他:你们是不是太残忍了,人都已经死了,还要辱及他的尸体!那人看看断腕汉子,断腕汉予叹息一声:也罢,我们走!

一干人走出茅屋,身后响起孩子的啼哭。聂红袖轻抚着燕啸的脸:啸哥,对不起,我身不由己。燕啸沉重的眼帘忽然张开,断断续续地说:红袖,我、我不怪你其实一早我就、就知道你的身份,为此我曾只身潜入六扇门,翻看你的资料。你既然要我的手臂、我的命,我就把它们交给你,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你要好好把我们的孩子抚养成人,别让他吃苦说着,他举起手,似乎想要理一理聂红袖凌乱的云鬓,却没能抬起来,微微仰起的身子也直挺挺地倒在地下。聂红袖抱着燕啸的尸身,哭得更伤心了。

第28篇、爱情故事爱的另一种方式

1965年冬天,她在一家偏僻的医院产下了一个女婴,但是她无力抚养,迫不得已,在一个瑞雪飘飞的清晨,她将女婴放在一户村妇的门口。她知道那是一个好心的村妇,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儿女。

18年后,女婴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村妇从箱底取出了当年的那个襁褓,细数着女婴的身世。她鼓励女孩寻找生母的下落,她说她完全不介意。女孩悲喜交加,当晚,她抱着襁褓哭了一夜,她决定找到生母,然后给两个母亲尽孝道。

女孩在报纸上登过寻亲启事:造访过邻近每一家医院当年的生育记录:她甚至一路找到了生产襁褓布料的厂家……但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到后来,她近乎绝望,她甚至相信,生母早已离开了人世。

再后来,女孩结婚生子,生活仿佛恢复了平静。2005年的冬天,村妇得了绝症,女孩尽守孝道,日日守候在病床前,直到村妇安然辞世。

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老妇敲响了女孩的家门。两人只片刻的对视,便已泪眼迷离,因为彼此实在长得太像,尤其是眼睛和嘴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老妇果真是女孩的生母,她其实就住在附近。这40年来,她始终关注着女孩的生活,每一个重要的时刻她都在场:女孩4岁那年第一天上幼儿园,哭闹不已:女孩8岁那年,第一次兴奋地带上鲜艳的红领巾;女孩20岁那年,穿着大红的喜服风光出嫁……

女孩哭着问:“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你,为什么一直不出现?”老妇羞愧地低头:“我不能分割你对养母的爱,只要她在世一天,我就不会出现,因为她是你惟一的母亲。但现在你属于我了……”

人说,母爱可以不顾一切。但这是母爱的另一种方式,她为此放弃了一切。这样的母爱如涓涓细流,隐忍而绵长,因此释放得更加绚烂。

第29篇、爱情故事黑玫瑰•蓝玫瑰

黑玫瑰

一对恋人,生活在鸟语花香、长满白桦林的地方,他们种了许多白玫瑰,洁白无瑕。只是,无法种出传说中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的黑玫瑰。

于是,男孩许诺女孩,一定采摘到香气袭人、长在冰天雪地的黑玫瑰。女孩要和他一起去,但男孩要她在家里等他

男孩不顾女孩的哀求,独自去了雪山

女孩在窗前系上代表等待和祝福的黄丝带,苦苦等待心上人。

思念足以打垮一个人,时间一长,她病倒了。一天,她挣扎着爬到白玫瑰花丛前,闻着花香,晶莹的泪水从眼眶流了出来,哭着哭着,冰冷的泪水由红而黑,染在白玫瑰纯洁的花瓣上

很长时间过去了,男孩找不到传说中的黑玫瑰,不由得想起了和女孩一起的快乐时光,决定放弃寻找,回去守护他的女孩。

回到白桦林,他远远看见黄丝带在风中飘荡,不由得心跳加快:女孩出事了!来到白玫瑰花丛前,看见心爱的、可以相依为命的女孩倒在地上,一袭白裙,旁边是一片香气逼人、冷傲无比的黑玫瑰。

男孩终于明白,他心爱的女孩就是他生命中的黑玫瑰。

蓝玫瑰

男孩的玫瑰园有各色各样的玫瑰,但众多玫瑰中,没有一枝蓝玫瑰。所以,他感觉中的蓝玫瑰特珍贵。他多么希望送一枝蓝玫瑰给心爱的女孩啊!如果园子能长出蓝玫瑰,那他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男孩在溪水边遇到一受伤的女孩,刹那间,心中漫过一阵隐痛,男孩将女孩带回家中。一些时日后,女孩痊愈了。男孩女孩相爱了,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遗憾的是,他始终没办法送一枝蓝玫瑰给他心爱的女孩,脸上总挂着一丝忧郁。后来,女孩知道了男孩心中的秘密。

一天,男孩来到玫瑰园,园子里竟长出了蓝玫瑰。他开心地为心爱的女孩摘下了一朵蓝玫瑰。

入夜,一声炸雷将女孩从梦中惊醒,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恐惧的女孩来到玫瑰园,在风雨雷电中一动不动地站着,满眼都是哀伤和绝望。

男孩醒来,看到女孩全身湿透地站在玫瑰园前。与此同时,他发现,满地都是蓝色,最爱的蓝玫瑰都不见了。女孩转过身,看到他愤怒的目光。他呢,看到女孩满脸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男孩决断地离开了。在他看来,一切只是伪造的,蓝色玫瑰是这样,属于她的感情肯定也是如此。

从此,女孩失去了男孩。她每天来到玫瑰园伤心地等待男孩再一次出现,男孩始终没有回来。终于,哭干了眼泪的女孩像花一样随玫瑰园的玫瑰枯萎。

女孩看着所有已经枯萎的玫瑰,心抽搐着,两眼决堤般流出了蓝色的眼泪。眼泪滴在地上,枯萎的玫瑰开始复活。在女孩忘情的哭声中,玫瑰园重现生机。

不久,男孩回来了,看到满园的蓝玫瑰,开心地跑进家中,却再也找不到他心爱的女孩。

他不知道,玫瑰园里,那朵闪烁着泪水般露珠的、特别美丽的蓝玫瑰,正是女孩的化身。

第30篇、爱情故事杂货铺里的爱情

儿子学吉他的校门口有间杂货铺,里面大半是百货,一角是书,总是有免费的自制花茶提供。店主是一对夫妻:男人剑眉星目,却下肢瘫痪,靠轮椅行走;女人已掩不住眼角眉梢的沧桑,但知书达理,温润如玉。

儿子上课时,我几乎都泡在他们店里买书、看书。每次去都是下午,夕阳懒洋洋地照进店里。四周环绕着空灵的爱尔兰音乐,女人悠闲地理货,男人在她身边静静读书,偶尔会悄悄地抬头看她一眼。每逢节日,桌上总会有美丽的绢花。我夸女人手巧,她却自豪地说:“他比我手更巧呢,店里的书架和桌椅,都是他亲手做的。”话音刚落,男人就笑:“再夸我,我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们是如此喜悦、平和,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他们,心总是说不出的熨帖与舒服。

一天下午,小店早早打烊。他们邀请我喝一杯,女人已是微醺,两颊嫣红,说:“今天是我们结婚20周年纪念日。”于是,意外地听来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她曾经是他的大学老师,大他6岁,事业有成。他是她最优秀的学生,倾慕她多年。为了他,她离婚。前夫不依不饶,到处上告。最后,她失去了唾手可得的副教授职称,因为作风问题被学校开除;而他被她前夫打得下肢瘫痪,被暴怒的父母赶出家门,不仅失去行走的能力,而且大学肄业。她与他,一起被世俗放逐,背井离乡;他们施展才华的平台一夜之间消失,只能凭着爱和激情颠簸前行。

在陌生的异乡,他残疾,她无业,日子是可以想到的艰难,曾有过的壮志凌云被残酷的现实碾成碎片。

他说:“在现实面前,爱情的力量不如想象得强大。”她说:“爱情使我们走在一起,但能一直走到今天,是因为责任与共同的担当。”

他们说着这些往事时,语气淡然,而我心里却似惊涛骇浪一般。他们曾经有过最高远的梦想,如今却过着如此简单的日子。当她站在杂货铺里而不是讲台上;当他坐在轮椅里,而不是行走在晨昏里……他们一定为这样的爱情默哀过。

果然。男人去厨房清洗酒具时,她望着落日怅然地说:“有一天夜里,我睡在他身边,却一直失眠。窗帘半掩着,从漆黑一片到露出天光。他呼吸平稳,我搂着他,紧得不能再紧。看到他眼角的皱纹,觉得生命短暂,无限恐惧。我问自己,如果生命重来一次,我还会做出相同的选择吗?答案是:不。”

我说:“是啊,如果当初你们没选择在一起,今天绝不是这种生活。”

她笑了,却是另一种答案:“不,我还是会选择他,但是会换一种时间和方式。在他出现前,我和前夫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我应该忠于自己的感受,提早结束这段婚姻,而不是拖到他出现,让他背负第三者的骂名。我还会等他毕业,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等我有了更智慧的爱,再和他在一起。”

顷刻间,我眼里热热的,为这个美好的女人。他们有那么多世人眼里的遗憾:放弃原本富裕稳定的生活,没有孩子,甚至得不到家人的祝福……原本,他们是最有机会反目成仇的夫妻。在这个世上,有多少人担不起自己的失败,只肯归咎于对方;多少曾经说好生死与共的人,被岁月偷去了曾经的温柔以待与刻骨铭心,沦落到老死不相往来……

这些年,我不知他们是否有过争吵与不满。但是,他们纯粹地爱过,而只有这般爱过的人,才可以抵得住生活给予的残垣破败,义无反顾地前行。他们共同经历了这种至情至性却离经叛道的爱,那些美丽浓烈的时光结下的茧,即使遇到破败与不堪,也会努力冲破,化茧成蝶。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辜负那些黑暗中的吐丝劳作。

他说:“有多少人说,所有的生活都会归于平凡琐碎的柴米油盐。可是,跟不同的人在一起,相同的柴米油盐肯定有不同的味道。”

何为美好的生活?是拥有车子、房子、票子,却同床异梦,还是拥有饱满的爱的他们?有多少人敢于选择他们的生活,手里攥着那些闪亮的日子,牢牢地握着最初的勇敢,并平静地承受所有的结局?没有人生来就会爱,每个人都需要在爱里打磨掉些什么,比如虚妄与欲望,才能以最喜悦平和的心,享受自己拥有的所有。

这世上,努力行走总会遇到风景,比如一间杂货铺中的一角书屋,比如一场惨烈爱情的坚守。谢谢那些我们得到的和没有得到的,它满足了生命中关于爱情的所有幻想。

第31篇、爱情故事飘舞在伤口的“蝶”

在外人看来,璐是个多愁善感、冷若冰霜的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发,清秀的脸庞笑起来还有酒窝,虽然她不爱笑,可看起来还是那样的美。她爱佩戴丝巾,红、橙、黄、蓝,都是她喜爱的颜色,长款、短款、厚的、薄的她都有。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丝巾都陪伴着她。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爱系丝巾。璐说她喜欢被风一吹丝巾飘起来的感觉。

自从与男友枫恋爱后,璐变得爱笑了。身边的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感情中。知道枫爱吃饺子,璐就早早地起来去菜场买回饺子皮、猪肉、芹菜,然后开始剁肉、做馅、包饺子、煮饺子,最后,将下好的饺子放进保温饭盒里,拎着出门。寒冬的清晨,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影,即使脸被风刮得通红发痛,手脚冰冷,她依然固执地站在枫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只为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吃上自己亲手为他做的早餐。知道枫患重感冒发烧,璐就连夜打车去他家。由于晚上出租车不好打,急得她直落泪,终于,她打到了车并接枫去了医院。车上,司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很难遇到这么真挚的情意了,尤其是爱情。不经意的一瞥,见眼泪从枫的眼角滑落……

由于深爱着对方,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可婚期越近,璐的心情越是不安。她决定找枫谈一谈,哪怕是赌注,她也必须赌一次。当她徐徐地把从不离身的丝巾解下时,看见了枫一张无比惊恐的脸,虽然他强行让自己平静,可他的慌乱还是没有能逃过璐的眼睛。那是一个布满紫色疤痕、让谁看了都害怕的颈,一场大火虽然让她死里逃生,可留给她的是无法改变的伤痕和淡淡忧伤的眼神。

“以后不要戴丝巾了,我喜欢真实的你。”过了好久,枫把她拥入怀中。以后的日子,璐再也没有戴过丝巾,枫依然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可每每都会听见别人在看见她时不经意的叫声和诧异的眼神,璐很受伤。众目之下掀开伤疤给别人看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泪水一次次打湿他们回家的路。心头的伤终于让璐无法承受,她选择了离开。

她重新系上了五颜六色的丝巾,系上丝巾的璐很美,被风一吹像夏天美丽的蝴蝶。

城就是被像蝴蝶般五颜六色的美所吸引的。当璐再一次解下丝带,她没有想到的是,城脸上是意想不到的平静:“我早有心理准备,从第一次看见你时直到今天,你都一直没离开过丝巾,我就知道了,只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宝贝没事!任何伤口都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我喜欢看你系丝巾的样子,真的很美……”璐看出了城眼中的两个字:怜爱。

从此,璐的丝巾越来越多,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塞满了整个衣柜,那些都是城给她买的,无论逛街或出差,只要看见漂亮的丝巾,城都会如获至宝地买下。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别在伤口上撒盐,每个人都会有伤口,不管是心里的还是身体的都需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

每个人心灵深处都会有一个禁区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不掀别人的伤疤,不揭别人的痛处,给别人留点自尊和空间,会发现自己也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感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陪我们白头到老,有些人让我们成长,有些人让我们怀念,可只有一个人可以陪我们走完一生,而那个人就是我们身边永远保护我们心灵禁区的人。

第32篇、爱情故事被我们亲吻过的缺点

相信没有人否认,在我们被荷尔蒙怂恿的时候,会把喜欢的人看成完美偶像。

小芸在和男友吵架后,一脸不愉快。我问她为什么不高兴,她便开始数落自己的男友:“我觉得他很粗鲁!我和他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哪里粗鲁?”我笑着问她。

“他在路上开车,会对着他看不顺眼的司机骂脏话!”

“他现在才这样吗?”

“……那倒不是,”小芸想了想说:“他说他习惯了改不了,反正对方又没听到,让他发泄一下又怎样?但我在他旁边,听着好像是在骂我!”

她忘了,她刚认识他时,曾经欣赏他的“狙犷”气质,觉得他好有男人味,还说,虽然他偶尔会说脏话,但这表示他是个直率、没有城府的人。

“他还有很多坏习惯,比如拔鼻毛。人家用剪的,他都直接用拔的。”

“在公众场所?”这就很没礼貌了。

“……也不是。我也纠正过他,他说在家有什么关系,叫我不要那么注重细节。”

那么,这也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习惯了吧。热恋时,满是体贴,现在有点冲突,越想越不舒服,越看越不顺眼。

吵架的时候,恋人们都有“翻脸不认人”的本性,本来不觉得是缺点的事情,都会被我们的脑袋丑化,变成缺点,甚至变得十恶不赦。我们忘记了,以前是谁曾经觉得那个小缺点很可爱,很独特,很有个性了?在我们没有烦厌之前,我们其实已经接受且容忍了许久。

很多性格,都有好坏两面,可以看成优点,也可以马上变成缺点。

比如小气。喜欢他时,女生会说,他好节俭。这样好,不会败家,很保险。又想,“除了我,谁还能接受他这么省?他将来也不会把钱花在别的女人身上。”久了,就变成:“他这么省,我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过好日子?就算他有钱了,他也不会让我过好日子吧。”

他很孝顺。女生会说:“他一定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婚后他对父母唯命是从,她又恨他是个“妈宝”。

恋爱时,他很大方,买名牌给她。她会想:“这是我所有男朋友中,对我最大方的一位。”每天吃好穿好,神采飞扬。万一变成妻子,再看他挥金如土,心里会痛恨自己嫁了一个销金的无底洞,将来可怎么办才好?

婚前知他有洁癖,心想这样的男人必然专一,而且必然会先于自己擦好地板吧?婚后被他“地板上有头发”“厨房不能留水渍”的碎碎念折磨得头痛欲裂,方知有洁癖的人当然不会只要求自己,就会忍不住爆发:“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要做自己做呀?”

但是,这些,都是曾经被我们亲吻过的缺点啊。

第33篇、爱情故事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

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

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第34篇、爱情故事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5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第35篇、爱情故事用爱在眼泪上雕刻

爱,象一把锋利的刻刀,用它柔软的刃,在眼泪上完成美丽的微雕。--题记

人,总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一生最重要的那件事,不知道哪天会明白影响一生的哪个道理,不知道哪天会遇到一生最重要的那个人。夏天。选修课。他迟到了,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有些尴尬地用歉意的目光征的讲师的默许后,在众人的目光中坐下,很快静了下来。她目光落在他侧脸上,玩味地转着手中的笔。他在抄笔记,脸上是认真的表情。穿着格子衬衫,第一粒纽扣整齐地扣在喉结下面,显得有点傻气。他总是穿棉格子衬衫,总是扣好第一粒扣子。象个被幼儿园阿姨打扮得干净整齐的小男孩。于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嘲弄的笑容都很恣意。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他终于忍不住问身旁的死党安:

“我是不是很滑稽?”

安一脸正经地凝视了他三十秒,突然换成一脸坏笑:“何止是滑稽,简直是把鸡拔光了毛涂上润滑油拿出来展览,滑天下之大稽!”他有点愤恨地问:“那刚才是谁?”安望着她消失的路口,若有所思:

“她……”

“她?”他又看了路口一眼。

他突然感到后脑勺被拍了一下,安瞪眼:“看什么看?你这种人看起来挺老实,却偷偷看美女。行为单纯、思想复杂的人才真正危险!啧啧,衣冠禽兽。”

“呵呵。”

“呵呵,坏小子。”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一下底页,放了回去。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张卡,记录每个借书人的名字。自从他知道她的名字后,常常能在自己借的书后面找到她的名字。

“这本只有她借过。”他把它拿到临窗的座位上去看。有一页折了角,一行字映入眼帘:

“他在枫林里捡书页,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

纸上有干了的水痕。从她吻过的杯沿滑落,或者从她的眼睛,他想。

“我也常坐你现在坐的这个位子。”他抬起头,看见她微笑着把几本书放在中间,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他微微地吃惊,忘了说话。她把耳边的秀发掠在耳后,然后把随声听耳机塞进耳里.那个耳机剥夺了他后来说话的权利。她侧脸的弧线很好看,象锦缎,他想伸手去摸。但是他只摸了摸纸上的水痕。感觉到指尖有点冰凉。眼泪的温度,究竟该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他不知道。他听过这句话:眼泪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心灵。她的灵魂,究竟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呢?他想知道。

以后,图书馆、选修课他都故意坐在角落*窗的位子旁边,为了看她侧脸优雅的弧线。他在他和她之间始终保持着距离。距离是催化剂.他总是来那么早。坐在角落。宁静而冷峻的神色。很少主动和她搭话,偶尔开口也是礼貌得近乎冷漠。(后来好多年安都说他是欲擒故纵。)她的个性很开朗,而且周围有太多热情等待着的眼睛。倒是他的矜持让她觉得很独特。当女孩觉得一个人自己不容易轻松了解的时候,她可能会爱上他。有一天的选修课,她突然说:“你的侧脸很好看。”他笑了。

于是他们开始相爱。

她带给他一盒草莓。不是那种巨大鲜艳的科技草莓。这些果肉深红的小草莓很招人喜爱。

“这是我种。”她象是个做对了算术题向人夸耀的小学生。

“呵呵,我才不信。”

“真的!我家有一株草莓树!”

“小笨蛋,草莓是长在树上的。”他怜爱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讨厌啦,这么快就被你拆穿了。”

“呵呵。好好,我装傻。”他拆开盖子递给她,微笑而满足地看她赌气地吃掉手中的草莓。直到吃光了,她才发现原本想送给他的这盒草莓是被自己吃掉的。她吐吐舌头。他大笑起来。他看出真正的她只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于是就小心地疼了她。

“马上就要下课了,一起去图书馆。”他看表。

“你不吃午饭?”

“除非你帮我打饭。”

“除非你帮打十次饭感谢我。”

“除非你嫁给我。”她含羞带笑。

“那一百次?一千次?……咳咳,我亏大了。”

“少来啦,我嫁给你你才是赚到了。再说还有一年多就要毕业了,哪有一千次机会给你表现?”

“我毕业后跟着你回家,做饭给你吃,给你家人吃!“她羞红了桃花粉面。她的笑容散着清香,象一朵含笑。他曾告诉她,含笑是一种芳香的花儿,象是她的微笑。

“还不答应?那打扫卫生、洗衣服我都包了!”

“呵呵呵呵。”他每天都帮她打饭。有了幸福的滋养,她脸上的含笑也每天为他盈盈地开着,开成美丽的爱情。滋润女孩的是爱情,那滋润爱情的又是什么呢?据说,男女各画半个圆,能合起来的便是有缘人。于是他们一起练习画半圆,直到他们的圆合起来有着最完美的吻合.两个相爱的人想安排缘分。也许却被缘分安排了分离。

毕业后,他为她留在了这座城市,去了一家广告公司。

CanvasCafe.这家不起眼的小店咖啡很纯正,价格也公道。店里有些没名气画家的油画和一些名画的临摹作品。他常常牵着她的手带她来看,告诉她凡高和伦博朗。然后他们会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她喝咖啡放盐。她说,盐是人生真味。他望着她。昏黄的灯光下,她用小匙子搅动着咖啡的动作从容优雅。盐粒旋转、溶解,溶成她眼里的淡淡忧郁.看上去象一幅油画。他了解她胜过她了解自己。只有他知道她活泼的个性里溶着盐的淡淡忧郁.他伸手帮她掠开额上遮住眼睛的一缕发,然后拿起盐瓶往自己杯里抖了抖。他觉得这种有个性的口味有点怪,但他已经习惯于喝咸咖啡。戒不掉了,就象戒不掉她。他家。

“我工作一直都不顺心……我想出去留学。”他眼睛看着桌子。沉默。

“我呢?”

“我们结婚,你跟我一起去。”

“陪读夫人?”她看他,然后坚决地摇头。

“你就这么自私?!不肯为我牺牲一点?!我受够你的任性了!”

他冲她吼。她哭得声音沙哑。他心里恻恻地隐痛,坐在她旁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什么都不说。然而,他做的决定很难改变,她也是。他出国的手续很快办下来了。他们决定分手,因为他们都是现实的人。

三年,他和她都等不起,输的代价太大。

机场

一天晚上,她和安路过CanvasCafe。她执意要进去喝一杯。三年过去了,这家店有了名气。店面扩大了四倍,装修得很做派,顾客多是些白领,价格也因此贵了起来。她拣了个角落*窗的位子坐下。安坐在她对面。可是她只看着窗外。似乎在想心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她要了瓶盐。久违了,咸咖啡。安惊奇地说:“以前怎么没见你喝得这么奇怪?”她不语。侍应生一边微笑地把盐递给他们,一边巴结地说,也常常有位先生带着位小姐来,每次都只肯喝咸咖啡。“是你吗?”她在心里说。安好奇地洒了点盐,喝第一口就喷出来了,喊道:“再要一杯,放糖放奶。太难喝了。”

她抬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咸与苦交融,确实很难喝。那时候那么爱它,是不是因为心里是甜蜜的呢?她家.安打电话来:“同学会,你去不去?”她想了想:“去。”同学会安排在CanvasCafe,这个用钱买情调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名。她透过橱窗玻璃望着他。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结,一眼看过去就是成功人士。衬衫的第一粒纽扣还是扣得那么整齐。他很少笑,言谈的姿势很有礼貌。冷漠的礼貌。“叮--欢迎光临。”全体人都转过头来望着她,然后又各自转回去谈自己的。他一直看着她。那天安喝醉了。他和她都知道安是故意的。安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虽然心里很苦涩。他被大家指派送她回家。走前他付了全体人的帐。

“我去拿车。”

“不用了,不远,走走吧。”……

“你好吗?”

“还好,谢谢你。”

“我的公司运转还不错,蛮顺利的。”他觉得无话可说。

“恭喜你。”

路灯下,她侧脸的弧线还是那么优雅。她身上的香水味化作熏香的晚风。她搽的是那种叫“鸦片”的香水。一路无语。她租的公寓不远,很快就到了终点。她站在路灯下,扬起脸看他:

“我到了,你回去吧。”

“……”

“走吧。”

“……我四月就要结婚了。”

现在是三月底。她一直害怕他这么告诉他,今晚,他终于说了。她的世界黑了。但是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新娘一定很漂亮吧。恭喜你。祝福你们。”他的情绪情绪突然很激动,捏的她幼嫩的双肩生生地疼:

“我回来后,知道你和安在一起已经两年了。……而安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明白我吗?!”

“我能理解。”

她嘴角挂着微笑,似乎满足了什么……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夜风吹乱他们的容颜……她感到他的手从她肩上无力地滑落。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她,庄重地对她说最后一次:“我爱你。”然后他擦干她眼角的泪水,吻了她一下,“好好地对安,他会给你幸福。”然后他阔步消失在黑暗中。

从此带走了她的幸福。春天里离去的幸福。她在路灯下展开手中的东西。那是个破旧的记事簿,上面整齐地写满了“正“字。她跪在路灯下,满足地微笑着开始数:“一、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

“你不吃饭?”“除非你帮我打饭。”“除非你帮我打十次饭感谢我。”“除非你嫁给我。”“……”“那一百次?一千次?”……

“九十四、九十五……一百九十五、一百九十六……”一百九十九,乘以五,再加一个未能写完的“正”。他一共帮她打了九百九十九次饭。再翻开最后一页,上面抄着一句话:“他在枫林里捡树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眼泪在水泥地上跌碎。她跪在冰凉的夜里失声痛哭。

后记:我坐在棂寂的黑暗之中写完《用爱在眼泪上雕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搁笔起身去冲了一杯咸咖啡,体味她的心情。苦与咸的滋味。咖啡、眼泪、海水,序曲响起的时候就注定了它不圆满的完结篇。所以仍不能如开始所愿地把它写成圆满的故事。花开,并不是为了解人间的愁。人活着,能爱、能生活,也就有了快乐,然后就可以在清香中入睡,并留下欣慰的泪水。

第36篇、爱情故事小资女人和高级灰男人的爱情纪事

莫桑,典型的小资女人。21岁,刚刚从上海一所外国语学院毕业,在一家美国人的公司就职。公司在浦东一幢36层楼的23楼。上班时,推开窗户,就可以看见好看的云朵看到这个城市的速度。

莫桑的生活是这样的:平时爱看张爱玲的《喜宝》《倾城之恋》,看白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姻缘。晚上在家上网听一些外国的歌曲。双休日一个人去美美百货看一些最新款的服饰,但基本不买,因为价格奇贵,后来就到常熟路的步行街去买同一款的,价格百元左右,穿在身上,同样时尚。

遇到高级灰男人苏小东是在一次飞往西安的航班上。

苏小东,北京一家咨询公司的资源部经理。32岁。结婚三年,一个危险的时段。苏小东穿灰色的西装,IBM电脑放在脚边,身上飘着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坐在莫桑的边上,看一本财经杂志。

其实在飞机上的时间3个小时不到。苏小东看完财经杂志,觉得身边的女孩有意思,暧昧地朝她笑。这样年龄的男人和这样年龄的女人对双方都是致命的诱惑。即使做不了什么,但心理的愿望都是写在脸上的。相识因此不可避免。在淡淡的微笑中,说一些共同的话题,比如市场、甲壳虫乐队……好在时间很短。话题快枯竭的时候,到了西安。分手时交换名片是惯常的做法。这一次多了一样:留下了彼此的QQ号……投入感情并不多,却是难舍难分的样子,这是时代SHOW。

回到上海。莫桑的生活还是像从前一样。和苏小东的相识就像自己某一天看过的一部外片。不再真实。晚上继续上网。半个月生活静悄悄。

一天小喇叭响了。申请加入的说明文字是:苏小东,加我。言简意赅。就这样,小资女人莫桑和高级灰男人苏小东在某一个晚上再次遇到。苏小东说:我还在西安。三天后回北京。意思很暧昧,大致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我多么想你,很忙都在想办法和你联系。心照不宣。那时,莫桑在听蔡琴的《落花流水》:人海茫茫不知身何处,总觉得缺少一个爱。感动中,顺手就将歌词打到对话框里。回过来的是一朵玫瑰和害羞的脸。其实这样小男生的表情早已不适合一个32岁的男人。

后来一切真的落入俗套:网恋。没有爱情的人渴望爱情,有婚姻的人渴望新的感情。不倦不累。

天天泡在网上,渐渐地好像彼此的生活都已经很熟悉,比如:今天几点起床的、吃了什么,刚刚买了一条裙子,今天走在路上鞋跟掉了……生活的细节其实都是表象,和爱情的本质离得太远。

终于有一天,苏小东说起自己的婚姻。谁满意过婚姻?美丽的少女婚后三年都变成家庭主妇,那时却是男人的黄金时段。反差太大。这些信息一点一点传到莫桑的电脑前。瞬间就打动了莫桑。

“我会对你好的。1314。”似山盟海誓又不像。缠绵在虚拟的爱情里,越缠越乱。全然将那些“我实在不能给你幸福,虽然,我爱你”那种见惯了的负心台词抛在脑后。

暧昧着暧昧着。一直在持续。在莫桑上班的路上是苏小东的声音,在写字楼里是苏小东的声音,在电脑前是苏小东的声音……

这年冬天来临的时候,莫桑一定要看看爱情美好的结局。付出真情,总该有个回报。

突然就来到北京,冬天的机场。北方的黄昏很短,瞬间就是天黑。莫桑还没有来得及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就闻到了香水的味道。苏小东站在面前。来时,也不给我说一声?苏小东略带抱怨的语气里饱含着爱意。但还是灰色的西装、一脸的微笑。似乎彼此都没有失望。

在苏小东的桑车2000里,莫桑坐在喜欢的男人边上的位置。苏小东时不时看看她,很暧昧地笑,像第一次在飞机上。晚上,在一个星级的西餐厅,服务生站在边上,不时地看看这对热恋中的情侣。看着莫桑柔弱的小手被他有意无意地握在手心里时很自觉地将目光投到别处。后来,苏小东时不时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掩饰不了内心的躁动和不安。

恋爱中的女人,察言观色自然是好手,但不动声色。晚上10点,苏小东的电话终于来了。苏小东走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声音很轻:来了一个客户,晚点回去。莫桑还是不动声色:你太太的电话?苏小东的目光开始疏离:来了一个客户。但蓝色灯光下,鼻尖上是微微渗出的汗丝。

电话又来了,一场盛宴戛然而止。苏小东的车消失在阑珊的灯影和车流里。

00∶12,莫桑的电话响了:亲爱的,我是苏小东。休息了吗?我可想你……我会去看你。

莫桑问:你在哪里?我……我……我还在外面。支吾的时间并不长,但在水流声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小东,你在洗手间干吗?莫桑关掉了手机,再也没有了睡意,开始整理回去的行李,将小小的内衣叠放整齐,蕾丝的花纹里藏着内心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莫桑就退房。两个小时后就已在1万米的高空,心里透彻而澄明。

刚下飞机,苏小东的电话就来了:你在哪里?我已经到了上海,亲爱的。还是像从前一样不动声色,像很老很老的情人,喧嚣的机场里,语言平静而安详。

后来,他们在网上继续聊天,不说那夜的事情,不说爱情的故事。

再后来,他发现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头像亮着。但信息发过去,回来的却是:我现在有事不在,回来和你联系。那时,莫桑在听蔡琴的歌:我像落花随着流水……真正地看清了这样的爱情:浅尝辄止。

第37篇、爱情故事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38篇、爱情故事那个弹吉他的缺指少年

在我的大学同学中,有一个同学留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名字叫小缺。

其实“小缺”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叫刘宇涛,“小缺”这个名字其实是同学给他取的别名,因为可怜的他,右手缺了宝贵的大拇指。

小缺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他不爱多言语,每日沉默地刻苦学习,他在我们经历过高考洗礼之后全线崩溃式放松的人群中独树一帜,依然保持着刻苦的热情。这意味着他的成绩很好,但他似乎很离群。我固执地认为他的性格里的自卑是和缺失的大拇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更可怜的是,他仅仅缺了一个手指,却好像令他缺失了整个世界。他像一个孤独的影子,若有若无地活在我们的大学世界里。

然而,令他重新回到我们世界里的时间是大三那年。因为在大三的那年,爱情终于眷顾了他。据说,我们班里的“胖妹”喜欢上了他,和他恋爱了。这个事情令我们中间许多没有爱情成果的同学感到惭愧而愤愤,所以小缺的恋情成了大家议论甚至嘲笑的话题。大家甚至改口叫胖妹为“缺妹”。和小缺一样,胖妹也是一个很内敛的人,从来听不到她连续讲过三句话,她的成绩极差,差得简直令人怀疑她是怎么跨入这所重点大学的。她自卑得很明显,她每次上课都安静地独坐一隅,整日不多吭一声,甚至连老师提问的时候,都必须到她跟前才能得到她的答案。她就是这么一个自卑到沉静的人。在我们上大三的时候,我时常想不起她的名字,每次叫她的时候很尴尬,因为我总忘记她的真名又无法开口叫她“胖妹”,于是我只好叫她的别号——“缺妹”。她的反应是小心地点头回答,始终不语。

我是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人,我爱好弹吉他,算是一个比较爱热闹的人,与小缺和胖妹的性格有天壤之别,所以我跟他们的接触是非常少的。我们只在教室里照照面而已,并没有更多的交流。

但是,在大四那年的一个午后,小缺忽然抱着一部崭新的红棉吉他来找我。他抱着吉他,羞怯而憨实地对我说:“李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于是就问:“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教我弹首曲子好吗?最简单的那首,《野百合也有春天》!”

我顿时内心挣扎起来,一种巨大的尴尬摆在我的面前,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小缺根本就没法操弄吉他——他的右手没有了大拇指。是没有办法弹唱歌曲的。但是我又该如何说出口呢?于是,我委婉地问他:“小缺,你知道基本的指法吗?就是该怎么弹它?”

小缺将头埋了下去,说:“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知道缺了一个大拇指是很麻烦的,但是我真的想学弹吉他,我只想学弹一首曲子,就一首曲子……”

“你为什么非得弹吉他呢?学别的不行吗?”

“不行!”

他的决心打动了我,因为我觉得任何人追求音乐的权利都不应该被打击和抹杀,于是我答应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教他学了这首曲子,我让他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夹着拨片利用扫弦来演绎这首曲子。他学得分外艰难而认真。一有时间,他就抱起吉他练习弹唱,不知疲惫。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那夹拨片的关节被琴弦反复刮得血肉模糊,我禁不住要阻止他。我真诚地对他说:“小缺,还是不学了吧。”

“不行。非学会不可!”

等到他的关节长出老茧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这首曲子,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听到他在公开场合弹唱过。

直到毕业会餐的那天,在我们喝得痛快淋漓,彼此依依不舍的时候,我看到小缺站起来,从桌底抽出一把吉他,走到话筒面前对大家说:“我想弹唱一首歌,送给我的女朋友——钱晓勤!”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的缺指少年居然会弹吉他,就连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朝夕相处的男友居然能用缺少大拇指的手弹出一首曲子。

小缺终于开始表演了,他弹起了那首被无数人演绎过的《野百合也有春天》,他一边弹一边唱,唱到泪流满面,唱到哽咽成泣。我们看到胖妹走上讲台狠狠地抱住了他……

从那天起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大家对小缺刮目相看,因为大家被他的坚强打动并激励了。

很快,大家开始各奔前程。在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小缺来与我道别。他将他那把心爱的吉他递给我,然后面带感激地对我说:“李哥,这把吉他就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你不想弹吉他了吗,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

“李哥,其实我的确是不适合弹吉他的,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确缺少了一个很必要的手指。”他有些伤感地说道。

我有些伤心起来,因为我一直以为从他弹会第一首歌开始,他热爱音乐的激情使自己拥有超越了一切困难的精神,但是如今,他却终于要屈服放弃了。我问他:“小缺,你难道就这样被打倒了吗,就这样放弃了你的音乐爱好和理想吗?你不是这样的人啊!”

他的头又一次埋了下去,吞吞吐吐地说:“李哥,其实我并不喜欢弹吉他的,我还是喜欢安静……”

“那……那你以前的努力都是为什么?”

他这时吸了一下鼻子,猛地抬起头来,用含泪的眼角强挤出一丝微笑说道:“李哥,其实我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晓勤。我知道自己很自卑而自闭,甚至有严重的抑郁症。而她情况也和我一样,我们在一年多的恋爱时光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为彼此打气。而我之所以学弹吉他,之所以在会餐那天特地为晓勤弹那首歌,只是想在我们毕业分手之前,最后一次鼓励她,因为从此,她可能就要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了……”

说完,小缺抱头痛哭,泪水从他残缺的指缝悄然流下……

在毕业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小缺,哪怕是反复举行的同学会上,也从来不见他的踪影,没有人知道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总能见到晓勤,如今的她早已脱胎换骨成了一个美丽大方的职业女性,自信的笑容挂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她早已走出抑郁了。我没有和她谈起过小缺。但是某个聊天的间隙,当我又听到有同学称赞她的变化时,她竟然那么自然地脱口说了一句——“野百合也有春天啊!”

第39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真爱叫隐身

她一直认为,和他挺有缘的,高中同学三年,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名牌大学,但他太自负了,高考前还熬夜看世界杯,哪有不马失前蹄的。她有点庆幸地想,第一次去陌生的地方求学,还能有个同乡陪伴,挺好的。何况,他还挺会照顾人呢。

在她眼里,他是个不安分的人,以前的理想是当足球明星,到了大学,又陆续冒出了当作家、当IT精英等想法。可毕业后,他只做了个小业务员。那时,大多数同学的工作都定了下来,文员、业务员、销售员之类的小角色居多,她却一直举棋不定,以她的美貌和聪慧,真不甘心屈就一个月薪只有一两千的工作。他请她吃鸭血粉丝,劝她,不如来我们公司吧,我们一起奋斗。她笑着说,我们一起从中学到大学,难道还要我跟你一辈子不成?他窘住了,埋头猛吃碗里的粉丝,辣得满头是汗。她不喜欢他那副狼狈的样子,连表达爱意都畏缩不前的,都什么年代了。

迫于生计,她陆续找了几个工作,但不久都把老板“炒了”。后来,她和另一个女孩合租了间房,每天上网发简历,无聊的时候,就用QQ和网友聊聊天,内心里隐约地希望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他有时也在线,会主动问问她近况,很关切的语气。她的心情很低落,但内心越是需要他的关心和温暖,说出的话越是冷淡和刻薄,还经常拿话刺他,把他噎得半天不出声。其实她是心里怨恨,你有腿不会跑过来看看我,何必在网上废话。

过了一阵子,她再上网,他的头像显示为“忙”,再后来,干脆一片灰暗,不见了影子。她的心也越发灰暗,加上找工作不顺,情绪更加烦躁。孤独,无助,干脆每天都靠网聊打发时间,无意中认识一个叫华的人。

华是一个私企老板,三十几岁,未婚。她和华很聊得来,华的甜言蜜语令她很受用。认识不久,她和华互传了照片,彼此都夸奖对方挺不错。华还开了句玩笑:看了你,我的六宫粉黛皆无颜色了。

说实话,每次和华肆意地聊天时,她总感觉他听得到,可每次看他的QQ,从不在线。终于,她决定答应华的约见。

见到华,果然是个成功男人的派头,西装革履,奥迪A6,还有两百平方米的宽大住房。在华奢华的房间里,华替她脱去外衣,温情地说,亲爱的,旅途挺累的,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一切包你满意。她本能地往后一退,抓起包说,我还是住旅馆吧。华讪讪地说也好,就为她安排了一家豪华的宾馆。

晚上,她辗转反侧,想到了他。他如果有华一半主动,她早就选择了他。她并非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从不介意和他在路边吃麻辣串喝豆腐脑,甚至觉得那样很快乐,只是,这么多年来,他可以滔滔不绝地在她面前讲述那些变化不定的理想,却连一个爱字都说不出口。唉,她不禁重重叹了口气。

华再次请她搬过来同住,她说考虑一下。晚上回去,她有一股强烈的冲动: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最后一次。从包里掏出手机一看,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他。还有三条短信,也是他:这两天你怎么没在线?你同屋的女孩说你出远门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接我电话,速回电话。这时,华的电话也来了,问:考虑好了吗?她说,明天告诉你答案。

她盯住墙上的时钟,秒针每滴答一下,她就念叨一句“我爱谁”?当时钟敲响12下的时候,她给华回了一条短信:我爱的人是——他。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她和华,不过是精神空虚时互相慰藉的对象。

再次见到他时,他紧紧抱住她不放,生怕她又跑掉。他说,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你喜欢贝克汉姆我就练足球,你喜欢张爱玲我就要当作家,你喜欢上网我就想做网站,可我从没勇气说爱你。她哭着问,现在怎么有勇气了?他笑着说,不是有勇气,我怕你被坏人骗了,其实我天天在网上关注你,只不过是隐身,看到你两天没在网上,我真怕从此失去你……她破涕为笑,打趣道,哦,所以你就现身了。

她想,他何止是在网上隐身,这么多年来,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不都是在背地里默默地爱着自己。或许,说出来的爱不一定是真爱,但这种“隐形”的爱,一定是最深沉而真挚的爱。

第40篇、爱情故事最重要的部分

他是个很有女人缘的男人,所以在妻子之外,他有了别的女人。说是女人,其实只是个女孩,二十几岁小姑娘,清清爽爽的小模样。毫无疑问,他是极爱她的,仿佛一块稀世美玉,怎么把玩也不够。

想起妻子,当然内疚,但是,能这样做他就已经原谅自己,他想,他们已经不再相爱,目光触碰时早已不解风情,这样的乏味,什么意思!像他这样的男人,能够死心塌地呆在一个婚姻里,已经不容易。他什么都不缺,只缺一点点爱,干嘛不满足自己。

他和女孩早有默契,只要爱情。他们真的相爱。他心里总是记挂着她。那个顶级奢华的服装品牌,他只为妻子买过几件,而她,已经挂满整面墙。他心疼她,她的一点点的伤、一点点的不愉快,都在他心上。他想着法子呵护她、爱惜她,因为她是他现在惟一的甜、惟一的蜜、惟一的快乐,他的日子因为她而有了生趣。而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奋不顾身的男人。

他常常对她说,你是我的心,你有一点疼,我全身都会发抖。她就傻笑,用漂亮的亚麻色头发蹭他雪白的衫衬。他的衬衫总是雪白、西装总是平整得没有_丝褶皱,她知道那是他妻子做的,所以常常故意在他身上揉。他毫不在意的样子令她无比幸福。

他喜欢她用清香浓密的头发蹭他的手臂或胸前,就像在日上三竿的早晨,洗了澡推开卧室门看到妻子穿着可爱的韩国家居服哼着流行歌曲给他烫衣服。心旷神怡。

他流连在两个女人之间,完美掌握平衡,一度轻松自然游刃有余感觉良好。一个人的时候,他会不自觉地让微笑漫上嘴角。

一个人的翘翘板,总有跌下来的时候。

新年前,他们在一家著名的豪华商场闲逛,他照例给她买某个品牌的最新款。选好几件,她等着店员打包,他拿着票据去付款,一转身的工夫,妻子和女友站在后面。四目相对,都是一惊。他反应快,笑着对妻子说,本来想给你令惊喜,没想到被你们撞到了!“回头吩咐:“让我太太看看你眼光怎么样!”又对妻子和她的朋友说:“临时找来公司的一个小姑娘当参谋,我实在不会为女人选什么衣服!可是过年了,不敢不买啊!”女友很羡慕地用手肘碰碰妻子的臂,说:“你先生真好啊!这样的大人物,也不忘给太太买礼物!”

她恍恍惚惚地笑,恍恍惚惚地看着眼前的人不露声色地表演,背后已然感到店员的目光刺过来。他们亲昵的样子,人家是看到的。她现在可笑的样子,人家更是看得清楚。人家把包好的袋子直接递到他妻子手里,回转身体面向她的时候,眼里分明含着异样的笑。她也笑,装作害羞微低着头,抿嘴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亲热地说话。

他回头吩咐,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她点点头,弯着背,仓皇地寻了路就走。走了一段路也没看到电梯,不敢再走,怕又碰到,正好旁边是步行的楼梯,一头冲进去,一路走一路流眼泪。

第二天一早他就来敲门,门一开就抱住她,一个字不敢说。她一直以很僵硬的姿势站着。他不得已放开手,低下头小声说:“昨天,我真的很心疼。你是我的心,你知道。”她笑了笑:“是的,我是你的心,可是,对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心不如脸重要。”

心受了伤、有了病,多半是可以医的。就算真的不能医,让一个人在心脏病和毁容之间做出选择,只有几个人会选择毁容而拥有一颗欢跳的心脏,这几个人就是小说里轰轰烈烈的情痴。可是,有没有情痴是有好下场?是不后悔的?

第41篇、爱情故事你的七寸在哪里

架不住来自世俗以及亲情的压力,我和许月声在接触了一个月时,双方都带着昨天种种狼狈的痕迹以婚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婚前,他有一个苦恋了8年在美国的女朋友,我也有自己刻骨铭心的故事,毕竟,一个35岁的男人和一个28岁的女人,并且两者还算得上优秀,在如此漫长的青春经历里不可能产生出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许月声在领结婚证时真实的想法,我只知道自己的。我想,既然一张纸把我和这个男人漫长的后半生系在了一起,那么我应该好好地和他过完它,也许自己已经没有热烈的爱情可以给他了,但是温情,我想我是足够的。

基于这个想法,我开始好好地和这个一个月前还陌生的叫许月声的男人过日子了,而许月声成全我婚姻的第一个词语竟是“宽容”。

他在一家企业里做副总,应酬相对来说比较多,每次他带着一身酒气推开家门,我仿佛都能被醉晕过去,可是我不能醉晕,我得帮他脱下外套,搀他到床上,在他额头上敷上冰凉的毛巾,床边还得预备好他想吐时的盆,床头柜上是“心心相印”的纸巾。一切忙乎妥当,我该轻轻地为他揉揉背,或者掐掐太阳穴,按摩按摩头部——第二天醒来,他会歉意一笑。可是晚上他又那样一身酒气回来了,这样的日子一多,我有时候都忘记了我是在做一个人的妻子,还是一个人的保姆或者是特护什么的。

时间在滑行,它慢慢消融在我和他的生命里,一晃,半年过去了。这天晚上,他的手机响了,彼时,我正在给他洗切水果,他窝在沙发里翻看报纸,说了两句,他的脸色立刻变了,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喜悦,又似乎是悲哀,百感交集那样。我不动声色,对于他的手机我从来没有翻看过,什么通话记录,甚至短信息,而且他接电话的时候,我几乎从来没有问过是谁打来的,打来干什么。因为,我想,就算我们彼此不是深爱的爱人,但我应是他最好的妻。

他看了看我,想说什么,咬了咬唇,咽了下去,电话便被他挂断了,然后他起身向卫生间走去,我侧面看着他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一句话“他在伪装着自己的坚强,在这一刻”。

家里的电话响了,我接起来,里面的两个字“他呢?”没头没脑问得我一愣,是个女子的声音。

一瞬,我又明白了,我回答:“等等。”许月声已经从卫生间出来了,在接过我手中的电话时,客厅的灯光清晰地照在他脸上,我看见他细密的绒毛上滚动的细细水珠——他刚才洗了一把脸,我想到。

“她已经怀孕了。”许月声接过电话说了一句话,那边就挂了电话。

我感觉自己此刻不能再沉默地什么也不问,尽管已经知道是谁仍问一句:“她?”

许月声点头:“嗯。”

“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吧。”

“你出去?”

“嗯。”

“那怎么不去?”

“你怀孕了。”

我淡淡笑:“去吧,没关系,毕竟人家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了,就算是儿时的伙伴,也该见见嘛。”我咽下了一句“何况是一个爱了8年的人呢。”

许月声迟疑地看着我,终于3分钟后出了门。看着他的背影,我知道等他回来,我会一句话也不问。

人总是该回到自己该回去的地方的,她也不例外,千里迢迢回来只是为了证实当初那么坚贞在等着自己的那份爱情真的已经不复存在了,明知道将伤心,仍义无反顾地来,义无反顾地回。人都这样,已经预见到的结局,非要亲眼见到事实,这心才会死。

她走了以后,我和许月声的交流却多了起来,我总是很技巧地问他一些问题,毫不着痕迹,慢慢,就知道了他们曾经怎样热烈地讨论过一场电影的情节;如何浪漫地携手爬华山睡在满天星光下;如何吵架;哭泣;分手;受尽深爱着的煎熬后复合等等。

有时候说着说着许月声会问:“老婆,你不生气吧?”

我会安静一笑:“怎么会呢,人都有过去的故事。”

其实,当时心里掀起来的浪,足可以淹掉整个世界,可许月声是相信这句话的,他慢慢告诉我除了她之外还有过的插曲。男人,总是不懂女人的口是心非的,他也不想想,如果这个女人真的不在乎你心里曾经有过多少女人,又何必常常询问呢?

这时候许月声已经爱上每天早晨我熬的粥了,他总说香,说不完的香。但是他不知道,我每天5点50分起床,轻手轻脚起来,用文火熬开粥后,就一直站在粥旁,用勺子不停地和着,搅着,把皮蛋,瘦肉,生姜切得好好的,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放下去,他不知道,当他7点10分坐到粥旁之前,我已经在粥前站了1个小时20分钟。

他还爱吃我做的麻婆豆腐,说是细腻滑口,辣到最好处,当然他也不知道,在我知道他喜欢吃豆腐这道菜的时候,我在厨房里试验过多少次麻婆豆腐,从先煮豆腐,到放花椒,都曾经有过笔纸记录。

做这些的时候,我想到的是,一个好妻子,应该有一手好厨艺,让自己的丈夫吃得好好的,永远不为了胃而难受。所以很多次,在做许月声另外爱吃的那道红烧鱼时,我看着自己那双写字的手沾满了鱼血,然后被溅起来的油烫出细细麻麻的黑点时,我那颗爱着别人的,此刻竭力想收回来给丈夫的心,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样的感慨。

有先哲说过,时间是最好的见证。慢慢地,一年半过去了,许月声的哥们儿、同事、亲人都知道许月声娶了一个怎样贤惠的妻子。有一次下雨,我送雨伞到许月声单位去,他单位的同事无论结婚的,没结婚的都被困在公司的屋檐下,他们看着许月声走进我的伞下,虽然我不知道第二天人家都和他说了些什么,但是我知道当时有许多羡慕的目光把我和他的背影送回了家。

许月声显然是愉快的,他带我出去旅游,参加大小应酬,牵着我的手过马路去买水果,上书店,我们仿佛真的开始婚姻的恩爱。

在经历过一次流产我再怀孕后,许月声愈来愈生活规范化,每天基本两点一线,从家到公司,从公司回到家。

当我怀到第3个月时,他还专门带我去找一个专家,当专家告诉他我怀的极大可能是一对双胞胎时,他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在家擦地时都掩饰不了的忍不住哼上几句——这一切,都显示着,我们在好好地过日子。

这天晚上,去公婆家吃了腊鱼回来,腊鱼有点咸,睡到半夜时分,我因为口渴而醒了过来,蹑手蹑脚起来到厨房喝了一杯水,才躺下,许月声突然翻了一个身,紧紧地、紧紧地抱了我——他从来没有这样抱过我,时至今日都不曾!

我动也不敢动,许月声蘸满了痛苦的声音虽然有点含糊,可我仍然清晰地听见了一个名字和一句话:“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好吗?”接着他的眼泪滴了下来,滴透了我棉布的睡衣。然而他说出的那个名字不是我,虽然我那么熟悉,从一个男人的8年爱情里将熟悉到离开这个世界。

我突然就泪流满面,懂得了: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爱情却是永远无法培养的啊!

第42篇、爱情故事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NO.1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五月末,正是栀子花妖娆弥漫、香气馥郁的时节。正赏心于这一季的花香,想着心事,家中忽然告急,说是舅母即将做化疗,让我,她最宠爱的小侄女,速回家探望。无奈,我只好忍痛割爱,挥别那一丛栀子花,匆匆请了假回家。

不得不承认,初见苏明远,我唯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惊艳。当时,他正拎着一袋行李,满头大汗,看上去很焦急地来回踱步。我的心亦跟着莫名揪紧,我暗自想,什么事让他如此烦躁?答案是显然的,他想买去某地的票,最近的一班车即将出发,但我的身后仍有如此浩荡的一拨人,他只能在原地干着急。

“你好,请问你去哪里?”冷不丁,我便不由自主地冒出这句话。我承认,我从来都是胆小女子,连熟络的同性之间,我都怯怯地,不敢多说话,更别说陌生异性了。但这次,语言仿佛是不经大脑控制的就冒了出来。我目光灼灼,一动不动地望向他。他听到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迟疑地接住我的视线,颤抖地吐出三个字:秦皇岛。他的眼里,依旧是暗的。

我的话却给了他一线光,我说:“很巧,我们同路。别急,我帮你买票。”我更诧异于自己做出如此“惊人”的举动。从来,我都没有请朋友吃过一顿饭,而刚才,我竟对一个陌生男人说,我帮你买票?看得出来,他与我一样诧异,或者更甚些,拎着包局促地立在原地。而我早已管不了那么多,两分钟后,把票塞到他手上,说,快点走吧,车就要开了。

我们很幸运地在最后一秒赶上车,坐定后,便大口喘气。我偷偷看他,文气而清秀的男子,抱着行李,额头蓄满了汗,样子很滑稽。车缓缓开动,他忽然越过一条走道喊我:“小姐,你好!这是买票的50元,请你收下。谢谢你的好意!”我只怯怯地推说:“不要不要,没关系的!”却想不出更多好听的说辞。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是心甘情愿帮你买票的,你再付钱给我,是侮辱了那份心意。见我这般执拗,他便不再多语,但我每每忍不住用余光看他时,都发觉他在隐忍里有种深深的不安。而我,却说不清地喜欢他这般模样。

下车时,他向我走近,主动帮我提行李,我没有拒绝。顺手招辆的士,便招呼着他上。我说:“跟着我走,我们去新客站转车。”看得出,秦皇岛于他很陌生,他只是满眼感激地看着我。二十分钟车程转瞬即逝,一路上,谁都没有多说话,到站了,我依然执拗地付了钱,不肯他付,他的脸抽搐着,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了回去。我则大方地说:“到我的家乡作客,我当然要尽地主之谊。”

终于,我们在新客站分别,去往不同的方向。他很用力地招了招手。我则报以一笑。

NO.2 盼得日日与君好

很快便又回京。工作实在忙得脱不开身。但闲暇时分,我竟不可遏止地思念苏明远,有时,会想得心痛,但依旧会想,就像一种烈性的毒药,弥漫在骨髓里,揪心。但,斯人,却是那样遥不可及。

第三日中午,忽有陌生号码发来一条短信,很简洁:你好,谢谢你上次为我付车票钱。我也在北京,有空我请你吃饭。署名,苏明远。心怦怦地急剧跳动,我早就猜到是他。老天果真有眼,令我这般牵肠挂肚的男子忽如一道阳光,再次打破了我生活里的静寂。我速速回信过去,说了一箩筐话,简直是欣喜若狂。我真佩服自己,区区几百字,就把自己如一个商品一般推销出去,包括姓名、生日、爱好以及地址。亦是有种冥冥中的力量,让自己对他全盘托付。

日后,我给他的信息就是一条条缠绵的小蛇,会在我思念漫溢的时候偷偷溜进他的手机。而他,亦会很认真地回复。苏,是个很会关心女孩的男子,很多时候,他甚至会给我很多错觉:比如,他会不会像我一样,也偷偷喜欢着对方?陷入情感里的女子智商几近于零,连一向理性的我亦无法幸免,但,我愿意就此沉陷,盼得日日与君好。

后来,我悄悄在电话里问他:“苏,你是怎么知道我号码的呢?”他立马甩来一句:“小傻瓜,那次你在车上与一个老乡互换号码时,我便记住了那十一位数。我想,我一定要好好感谢这个善良的女孩!”我听得一脸幸福,只可惜他看不到,但那时,心里却是暖暖的,思念的小蛇在心底游来游去。

NO.3 一尾流泪的爱情鱼

终于,我的生日快到了。我是处女座女子,追求完美,当然希望生日那天的喜宴上,苏是男主角。我甚至偷偷想,苏会不会在我不注意时,悄悄蒙上我的眼睛,然后为我戴上一条精心挑选的项链?

很巧,生日那天是周末,早早地,我便发信息过去:苏,今天是我生日,中午在全聚德,我请你吃烤鸭。

很快有回复:晓南,感谢你的盛情,不出意外,我会准点到。

我顿时心花怒放。盼了这么多天,故人终能重逢。我平生第一次盛装打扮,静静候着,却迟迟不见他的身影。难道,是那百分之一的意外不幸发生了?我不敢想象,但还是按捺不住地拨通他的电话。

好容易接通了,却听得一阵嘈杂,最清晰的,是120急救车呼啦呼啦的声音。我的心一紧:难道,苏出事了?我失态地喊道:“明远,你出事了吗?”苏熟悉的男中音响起:“我没事,只是我的妻子,她出了点意外,需要到医院急救。”“妻子?意外?”苏显然是犹豫了良久,但最后,还是支支吾吾说了出来:“薏然她意外流产了,很痛苦,我一定得陪着她,这是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晓南,对不起……”

再也无法听下去,我一把掐了电话,很狼狈地哭了,顾不得众人投来的种种目光,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花了一脸的我,是怎么被服务生请出去的。我只知道,2008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京城全聚德烤鸭店的门口,有个女子,花着一张脸,泪水成河,那是怎样的一种悲凄场景?

NO.4 我会安静地走开

第二日一早,太阳刚出来,苏明远便打来电话。我那时正头痛欲裂。他的声音里满是疲惫,说:“晓南,对不起,昨天的情况实在是太突然了。本来我已经与薏然说好去赴一个朋友的生日宴,谁知她不小心在下楼梯时绊了脚,刚怀了三个月的孩子,便这么硬生生地流掉……”说完竟有些泣不成声。

我的心顿时有些柔软,但余恨依旧郁积在心。

我能理解苏此刻的心情,可是,谁又能理解我呢?自始至终,我都不曾真正走进苏明远的内心,他的心,早已被安薏然装满,而我,做得再多再好,亦是枉然。

直到那刻我才发觉,苏对我的所有关心,都仅仅是维系于感谢。如果那次我不自告奋勇地替他买票,可能终其一生,我与苏都不会有相识的瞬间。而如今,我们所谓的缘分,亦只是镜花水月,是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罢了。我这个渴望温暖的女子,在温暖到来的那一瞬间,恍惚了眼神,把温暖当作爱,飞蛾扑火一般。

至此,我已想通,苏是已婚男人,而我,只是经历了一场令人心碎的单恋。我们,都没有错。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满腔情怀无人能诉,亦是件令人惆怅的事。

我真诚地说:“苏,谢谢你给了我这段美好的时光。你应该再回到与安薏然的那段平静美好的生活中去。而我,也早已有喜欢的男子。祝我们都幸福。再见。”

挂了电话后,我便迅速打开手机后盖,拔出那张卡,扔进垃圾筒。阳光,又是新的。

容许我再叫你一次,亲爱的苏,我最后对你撒了个小小的谎,亦是想让你心中少些愧疚。我曾经爱过你,这就够了。如今,我应该安静地走开。

苏,祝你和安,幸福。

第43篇、爱情故事爱总有许多无奈

他在她的城市偶遇她,见到依然美丽的她和她可爱的女儿。街旁叙旧,他谎称已结婚了,有一比她女儿大一点的儿子。他们一直都没有说从前,只有寒暄。她看看表,说该回去了,家里人念着。挥手道别,熟悉又陌生的背影互相祝福着对方。路上,女儿说不想回爸爸那,想和她一起。她流着泪紧紧抱着女儿。

第44篇、爱情故事你至少领导着一个人

刚进军校不久,西点就给我上了一课,对我日后的领导生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军校的学生都是预备军官,因此学生之间等级非常分明,一年级新生被称为“庶民”,在学校里地位最低,平时基本上是学长们的杂役和跑腿。不过,我没什么好抱怨的,一年级结束后我就可以做学长,再然后我会成为一名军官。

当然,“幽灵行动”也为我们“庶民”提供了一个向学长发泄不满的途径。所谓“幽灵行动”其实就是学生团体之间以幽灵为名义,搞恶作剧捉弄对方的活动。比如,在操练的时候把当指挥官的学长强行抬走。恶作剧一般发生在“陆军海军文化交流周”,西点和海军军校之间即将进行的橄榄球赛,也让学员们热血沸腾。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晚上,三年级的学长怀特中士邀请我跟他共同完成一个“幽灵行动”。能被高年级学生接受,我觉得很荣幸,立刻答应下来。晚上11点半,我在宵禁之后溜出寝室,怀特和他的同伴正等在走廊里,行动的目标是一个来访的海军军校学员,我们要把他的宿舍搞得一团糟。我有些犹豫,“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怀特和其他学长都说:“别担心,我们领头,出了事也跟你没关系。”

大家悄悄摸到“敌人”的宿舍楼,按事先安排的位置站好。怀特中士用唇语数道:“一……二……三!”说时迟,那时快,我和一个二年级军官猛地推开房门,冲到床头,把两大桶,大约5加仑冰冷的橙汁浇到熟睡的学员身上,然后迅速跑出门外。同时另外两个人向房间里投掷了数枚炸弹(扎破的剃须水罐),顿时到处都是白色的泡沫。最后怀特把散发臭气的牛奶泼进屋里。任务圆满完成了。众人麻利地跑下楼梯,在楼门口跟负责放哨的队员会合,然后分成几组撤离。

回到房间,我努力让激动的心平静下来。接下来还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周末——我已经安排好跟同伴去新泽西玩。然而凌晨3点钟时,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原来被捉弄的军官向西点安全部投诉,我们的酸牛奶和剃须水毁掉了他书桌上昂贵的电子仪器,床边的旅行箱也未能幸免。

在训导员办公室里,怀特中士竭力为我开脱,“是我命令他那么做的,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是训导员不这么认为,他罚我们在早饭前把海军军官的寝室变回原样,把弄脏的衣服洗干净。这还不算,训导员宣布,接下来的几个周末,我们都不能休假,而要在校园里受罚。“这太不公平了,我只不过服从了学长的命令, 他应该对我的行为负责。”教官显然看出了我的不满,训练结束时,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在西点,人人都是领导者。即便是个‘庶民’,你也至少领导着一个人——你自己。因此你必须为那天所做的事负责。”直到今天,那位教官的话仍然在我耳边回荡。那是西点给我上的第一课:想做一个成功的领导者,你必须先学会领导自己。

第45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一场好梦

1

“你好。我叫林曲很高兴今后能做你的同桌。请多关照!”

杨陶抬起头。因为午后的阳光。她眯起小眼睛。打量了一下老师给她安排的新同桌。干净的T恤衫。利索的2号卡尺。以及一个很实在的微笑。应该是个老实的孩子吧。这就是林区给杨陶的第一印象。

虽说不是什么白马王子。但是有一个老实的同桌也不是什么坏事。杨陶这样对自己说的。

“我叫杨陶。彼此多多关照吧。”

说完就趴在桌子上继续对着窗外的梧桐发着呆了。没有继续搭话。毕竟自己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杨陶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杨陶?好有意思的名字。我其实还挺喜欢吃杨桃的呢。你手机借我用一下行吗?”林曲率先打破了沉默

“在课桌里自己拿吧。”回答的时候杨陶也没有抬起头。依旧看着对面的梧桐。仿佛刚刚的话是对空气说的。

经过一系列摸索。林曲终于在各种零食中把手机解救了出来。

轻轻地拨出一串号码。马上另一头的手机也响了起来。响了几声之后。手机又回到了那一大堆零食里。对待这一切杨陶一直保持着她的沉默。继续看着她的梧桐。

教室里的阳光在一点点的被拉长。变黄

就这样。高中的第一天生活在嘹亮的放学铃中结束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杨陶拿起了手机想给老妈打个电话。意外的。她发现通讯录上多出了一个名字。小曲儿…

2

滴滴。滴滴。是一条来自林曲的信息。

“今天老师留的那个课题是什么来着?”

“是**##**”

“哦。谢谢啦。你干什么呢啊?”

“写作业呗。”

“哦哦。本来还想和你聊聊天呢。那我就不打扰了。你先写吧”

“没事。正愁没意思呢。边写边聊吧…”

就是这样的开始。杨陶每天的睡前时间都有林曲的短信陪伴。而林曲的短信大多以问作业开头。以一句晚安结尾。期间他们可以从等差数列聊到伊拉克战争。从周杰伦聊到外太空生物。。。。

而回到学校。他们依旧是那对话很少的同桌。这是一种奇妙的关系。杨陶这样告诉自己。

一天。杨陶的好朋友凌问她。

“你是不是喜欢林曲啊?天天和人家短信沟通。呵呵还不从实招来!”

“怎么可能呢。你有病吧。谁会喜欢那个‘小平头’啊。真是的!”

“好吧。算我多想了。不说了不说了。对了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饰品店。放学一起去看看吧!”

“嗯。。”

在回答完凌之后。杨陶就开始心不在焉起来。她在想林曲。

我是不会喜欢上那个小平头的。杨陶是真么对自己说的。

3

有一天。林曲给杨陶发了一条信息

“今天问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什么啊?”

“额。今天数学作业留什么了啊?”

“你逗我呢吧!我还以为什么呢。就是***”

“哦哦。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什么啊?”

“就是。。今天的语文作业是什么啊。。”

“你找死吧!”

“呵呵。开个玩笑。别生气。”

“真是的。你要是再敢耍我。你死定了!”杨陶这样说着。但是心里却有了一丝感觉.像是失落.她不敢再往下想了.这只是被耍的感觉罢了.杨陶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你把QQ号给我发过来吧.咱俩用QQ聊吧..”杨陶觉得等短信忒慢了.

“好吧.你等等啊.”

成功添加后.杨陶想进林曲的空间看看.却不料被一个问题拦截在外.是林曲设的访问权限——“我喜欢谁?”

说真的.杨陶的心里有一点小小的震撼.她没料到.像林曲这样的人也会有这样的小疯狂.

怀着一种特别的心情.好像有一丝丝忐忑.还有有一点点的期待.杨陶填上了“杨陶”这两个字.

出乎意料.却又好像在预料之中.屏幕上出现的是回答错误.

这一刻.杨陶的心里有一丝丝释然.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是心里更多的是失落.这一刻.杨陶突然感觉自己被骗了.不是被林曲.而是被自己.这一刻.杨陶终于承认了.自己是喜欢林曲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习惯了林曲的笑话.习惯了林曲的鬼故事.习惯了林曲那对国家大事慷慨激昂的评论.习惯了她每天睡前听到的那句晚安...

她悄悄地.把他的QQ号删除.把他的电话号码移进黑名单.

别再自作多情了.杨陶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4

第二天上学.留给林曲的只是一条漂亮的马尾辫.杨陶几乎一整天都在望着窗外.一整天都没有理林曲.无论林曲怎样讨她开心.她的回应都只是沉默.

林曲不知所措.而杨陶则是继续沉默.这种微凉的气氛一直持续了一周.

杨陶转学了.因为爸爸工作上的变动.大概是永远的离开了林曲了吧.这样也好吧.杨陶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看着窗外梧桐树的落叶.杨陶发了呆.但是她又立即回过神来.把自己的注意力投入到各种语法时态中.毕竟已经高三了.为了一所理想的大学.杨陶必须偿还她高一高二时所欠下的债.因此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浪费.对待大多事她都选择了遗忘.除了林曲.因为那是她忘不了的.

转眼间.高考已而拉开帷幕.

三天的煎熬之后迎来的便是一个漫长而忙碌的假期.

在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杨陶碰到了以前的好朋友凌.她和凌聊着聊着聊到了林曲.

“听说林曲今天没来.”

“哦.是吗.”

杨陶回答的轻松.好像与自己无关.但是内心期待熄灭的声音又有谁听得到呢.

“对了.咱们班的群里有那小子的QQ.咱俩看看吧.说不定能知道点什么秘密.”

说着.凌拿出手机.进入了林曲的空间.依旧是两年前的问题.

“这小子还整这一套.看来真没白进他空间.咱俩试试吧.说不定能有什么收获啊.哈哈.”

说着凌凭着回忆一个一个的输入她们班女生的名字.

会是谁呢.杨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当要输入杨陶的时候.因为知道结果.杨陶说

“就别打我的啦.不可能的.”

“没事.试试呗.”

因为不好意思告诉凌她已经知道结果了.也就没有阻止.

谁知凌打错了字.她输入的是“杨桃”

凌获得了进入的权限.

当凌一脸惊奇的看着杨陶的时候.杨陶缓缓的接过手机.

5

空间里只有几篇日志.

一.“今天顺着老师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她.是一个安静的人.当她抬起头看我时.心里有了一种莫名的悸动.透过她深深地眼眸里.我好像看到了一汪平静的湖水.先前想好要说的话都被加快的心跳冲的一干二净.当她回答我时.我才回过神来.只能回以一个仓促的笑.还好我还是有些勇气的.我今天知道了她的手机号码.并且通过问作业这个低俗的借口和她聊天了.真希望以后天天都能和她聊天.”

二.“今天我看了一篇小说.只记得这么一句话——‘该说的话.该做的事一定要及时.不然就会等到人走茶凉的结局.’我是不是也应该勇敢一些.我是这么想的.所以我给她发了一条信息.说我想问她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可是当她问我是什么的时候.我又突然没了勇气.我怕她拒绝我.我怕她不理我.我很没用.”

三.“今天.她要了我的QQ号.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方法.也许能帮我委婉的表白吧.于是我让她等等.在我的空间设了访问权限.答案是杨桃.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她我喜欢杨桃了.这样她也许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可是结果会怎样呢?我真的很想知道.”

四“担心的终究发生了.她开始不理我了.无论我怎样的讨她开心.她始终沉默.她应该都知道了吧.她真的不喜欢我.我太天真了.犯了一个这么大的错误.可是我现在又能怎么办.尽管我真的不想失去她.不想失去属于我们的时光.”

五“我想我已经永远的失去她了.她转学了.可能再也不会见到了吧.想想如果我不曾表白.那我们至少应该还是好朋友.我依旧可以给她讲笑话.依旧可以在半夜给她讲鬼故事.然后她会回信息给我说我讨厌.可是这些都已经远了.我失去她了.现在想想.和她的种种就像是一场梦吧.就像两个人不可能做同一个梦.一开始这一切就只是我一个人的美好幻想.现在美好幻想已经破灭.梦也该醒了.我只想说.杨陶.我喜欢你.你是我的一场好梦.”

此时此刻会场中央的音响正播着失恋33天中的那首插曲

“我想你依然在我房间再多疼我一遍再走”

“我想是情歌唱得太慎重害你舍不得我”

“没有缠绵悱恻的场面没有对白的你爱我”

“如果灯光再昏暗都无用你眼泪为谁流”

“黑夜说思念让人简单星星说月亮最寂寞”

“你是我一场好梦明天一切好说...”

林曲.我们做的真的是同一个梦.只可惜我们都已经醒来.

第46篇、爱情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第47篇、爱情故事情难自禁的吻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情难自禁的吻。

在闻言唐念诗的话之后,程奕铭像是完全没有感受到唐念诗这冷淡的态度似的,他依旧勾唇微笑着,十分绅士地侧了侧自己的身体让出一条道。

他的这一双桃花眼中,倒映的是眼前的这个小女人的模样:

程奕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一个小女人侧目:说实话,这个小女人的脾气并不是很好,她的性格也不是很温顺,唐念诗绝对不是自己会喜欢的类型。

程奕铭承认:当初自己娶唐念诗的动机的确是不纯的,当中夹杂着很多因素。不过,现在的他竟然对这个小女人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从一开始的互看不对眼,到慢慢地感了兴趣,再到后来被她带给自己不同意外的吸引,再到现在的欣赏。

程奕铭欣赏唐念诗拥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思想,不像那一些只会攀附男人的女人。

这一点,倒是让她像极了某个人。眸光一沉,脑海中飞闪过一抹身影,却是稍纵即逝。

眸色变化的太快,唐念诗根本没有注意到;而程奕铭的那一双桃花眼又一次回复了之前的平静。

有些人就是这样,一开始的互看不惯,互相讨厌,到了最后竟然就走到了一起。

很久以后,程奕铭才明白这一点。

唐念诗先是一愣,清澈的眼眸中划过一丝错愕。她没有想到的是程奕铭竟然会如此好说话:非但没有因为自己故意冷淡的语气和不耐烦的态度而生气,相反地,他却笑容依旧,还侧了身给自己让出了一条道。

这完全不像是程奕铭的风格嘛!

印象当中的这个男人不是常常跟着自己对着干,今天怎么吃错药了?一时间,唐念诗有种恍惚,怔怔地看着侧着身正扬唇注视着自己的男人:这个男人是怎么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唐念诗怔愣的模样完全倒映在程奕铭的眼眸底处,不可察觉的,男人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而他朝上扬起的涔薄的唇在这个时候开启,唇间溢出的是好听的男中音,带着淡淡的戏谑:

“亲爱的程太太,我可以把你立定不动的行为理解成为你想继续我之前的提议么?”

男人说完,发出低低地笑声。

许是这低低的笑声,亦或是程奕铭戏谑的语气让处于短暂怔愣之中的唐念诗回过神。

而这一次,她的反应却只是狠狠地瞪了男人一眼,没有再说话,唐念诗已经迈开了脚步。

却在与程奕铭擦肩而过的时候,唐念诗只觉得自己的脚底一滑,人瞬间失去了重心;结果是整个身体都朝后倾倒而去,同时伴随着“啊”的一声尖叫声在浴室里响起。

出于本能地,唐念诗伸出两只小手在空气中胡乱地抓着,希望能够抓到一个支撑点。

就在唐念诗十分认命地接受,在几秒之后自己将要和冰冷的浴室地面瓷砖来个亲密接触的狼狈的一幕,最终却没有发生;一双强壮有力的胳膊十分及时地圈住了自己的腰。

而她的那两只原本在空气中胡乱抓着的小手,此刻也抓住了一个软软的支撑点,还带着温热。

那是程奕铭的脖子!而自己的腰部也正被这个男人的一双结实的手臂搂着。

因为惯性,有冷风从唐念诗的耳畔吹过,心依旧在“怦怦怦”直跳,频率不减:这正是惊魂不定的真实写照。

浴室里暖黄色的灯光倾洒在男人与女人的身上,柔柔的灯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投射到了浴室的地面瓷砖上:

白色的瓷砖上,男人与女人的投影,只能用“暧昧”两个字来形容:男人的身体朝着倾,女人的则是后仰着;男人双臂圈着女人的细细腰肢,而女人的两只白希小手则搂着男人的脖子。

覆在双眸上的两排如同蝶翼般的黑色睫羽轻轻地颤动着,唐念诗的气息尚未平定,还未退却之前惶恐的双眸有些迷茫地迎上那一双桃花眼。

刚才的那一下,她确实是吓到了。

黑色的泛着一层暖黄色光晕的轻颤着的睫羽,迷茫的双眸,略显惊恐的白希小脸,此时此刻,倒映在程奕铭眼眸深处的唐念诗全然是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

何曾,这个小女人有过这样的一面?

脖颈处传来的紧致感,虽然让程奕铭感到一丝丝的不舒服,但是能被某人这样的搂着,程奕铭顿时有了极大的满足感。

潜意识里的动作,正是内心世界的体现;程奕铭眸光灼灼,俯视着这一张近在咫尺的小脸。

视线中,那两瓣嫣红的菱唇,颤颤巍巍着,瞬间就悸动了某人心里的最柔软的一处。

下一瞬,男人便一个附身,准备无误地覆上了那一瓣诱人的菱唇。

是吃呢?还是不吃呢?……。。。。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情难自禁的吻。

第48篇、励志故事有牙齿的爱情

爱情的世界里,分离的,都是不爱的。也有人说,离开,是因为爱。既然爱又怎么舍得离开呢?我说,那是因为爱的疼了,爱已变成了伤害。这世间有一种爱,爱到深处是卑微,卑微的没有了尊严,也就不再能留住爱了。这世间还有一种爱,爱到深处就生出了尖锐的牙齿,咬伤了对方也咬疼了自己,弄到大家都想逃。

爱的浅了,爱情就会很脆弱,经不起生活的风雨,耐不住日子的磨损;爱的深了,爱情又会很糊涂,挺不过琐事的纠葛,迈不上幸福的台阶。这是我们很多人的遗憾。不会爱别人是自私的,自私到没人喜欢。可爱别人也会爱到很自私,自私到不可理喻。所有的爱情都是需要回报的,不要回报的爱情不现实,最多也只能当成是表决心罢了。也正因为爱情需要回报,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爱的多了也就要得多了,再后来又变成没完没了的挑剔与苛求。

爱情,是我们心里开出的花,爱到深处,应该结出丰硕的果,美美的,甜甜的,吃下去你们的爱情就长生不老了。可那仙界的人生果也要三千年才开一次花,三千年才结一次果,最终吃不吃得上还要机缘巧合。何况我们这些凡俗人间里男男女女们,聚了,散了,花开了,果落了,原本都正常。只是,不要让自己的爱生出了牙齿,苛求的结果是双方的身心疲惫,即使逃离,那样的伤里因为带着遗憾,会很疼,很疼。

爱情本身不会让我们沉重,就算肩负了责任也是一种轻松的生活状态,有依有靠,有商有量,有情有意,怎么会累呢?累了的,不是爱少了,而是要求的太多了。有时候我们的爱情也需要休息,比如在婚姻的城堡里,家庭的温暖中,我们都免不了会生出些许的慵懒,那时候的快乐来自于双方的体谅里,那时候的幸福藏在细节上的默契里。我们谁也不可能总是围着一个人转,除了爱人,我们还需面对很多的人,做更多的事,这才是积极的人生。

激情化为了无语的默契后,才会生出疼惜的根。在你总是抱怨对方不再爱你的时候,或者为一件没做对的事情就推翻所有恩爱的时候,你的爱就已在偏执中生出了怨恨的牙齿,啃咬着你们的心灵。爱情,开始是牵手,最终是相伴,更多的时候表现为沉默的深情。爱里的寂寞,原本是一种静态的快乐,又有什么好难过的呢?爱到深处,就生出了一种深刻的幸福,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有牙齿的爱情,是悲伤的。爱到一个人逃,恨到一个人伤,多年之后也许还会在频频的回首里,让泪眼蒙霜。请慎用我们的爱情,给值得的人,在爱里共同成长。给爱一片自由的天空,我们才会在爱里长生不老。


第49篇、爱情故事东巴情侣T恤

2003年的夏天,我在云南丽江待了许久,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地和丽江老人坐在阳光里发呆,到了夜晚就随着雪山流淌至古城内的融雪暗自神伤。有人说,丽江是治疗心灵伤口最佳的地方,表面繁华,骨子里却充满了忧伤,正像我。

我喜欢的人拒绝了我对他爱的表白,我还能怎么样?我只好选择逃跑。

丽江四方街上有家小店,在卖印有神秘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衫,我想都没想就走进去,先给自己挑了一件。店主笑着问我:“男款要多大号的?”我又想都没想报出了他的号码。

我怎么又会这么轻易地想起了他,我不是说要把他慢慢忘记吗?在这么远的地方,为什么还是会想起他?

我让店主包起我那件T恤,那件男款的还挂在墙上,就让它孤单地挂在墙上吧。店主是个细腻的女子,她看出了我的伤感,她说:“在你离开丽江之前,它还没有卖出去,我就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把它送给你那个心爱的男子。东巴文字有神秘的力量,你会得到你应得到的一切。”

后来,我终于回来了,带着那件男款T恤。而两天后,我就又遇到了他。

他问我:“云南好玩吗?”说话的口气和从前一样亲昵。

我说我去了丽江古城,他的眼睛也忽然亮了起来,说:“四方街那家T恤店有没有去?”我惊诧地望着他:“为什么你会知道那家店?”

他说,他也是刚从那里回来,也是出去乱走,看到在那里有一件印有东巴神秘文字的T恤,奇怪的是,那件衣服是被钉在墙上,缺少了女版。店主死活不肯卖给他,说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召唤她心爱的人用的。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想大哭一场的感觉,想立即把那件T恤拿给他,但他说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之后我们就再没见面,没机会说关于T恤的这件事情。

2004年6月,我又得到一次机会去丽江,临行前,我问他:“要我从丽江给你带点儿什么回来?”他想了想说:“T恤,印有东巴文字的T恤很好看。”

我说:“你能和我吃饭为我饯行吗?”他想了想同意了。

于是,我们又见面了,时隔一年。他瘦了,但依然眼睛晶亮而快乐。他说我没怎么变,除了把头发剪短了,但这样看起来很干练和精神。等他说完这些开场白后,我从包里拿出了那件印有东巴文字的男版T恤,递给他。他那一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眼睛里忽然闪亮起来。

T恤上仍沾有丽江小店墙上的泥土,在他将它展开的那一瞬间,我甚至又闻到了古城的味道和那店主说过的话:“把它送给你心爱的男子,你会得到你应得的一切。”

他起身和我拥抱,紧紧的。他说:“原来我就是那个被深爱的男子,原来我就是T恤的主人。”他说,他拒绝我的爱情是怕他配不上这么优秀的我,但很快他就后悔了。他跑到丽江去找我,但丽江那么大,怎么能找得到呢。听到我回北京后,他马上去见我,但又没有勇气说出要说的话……

现在,我们穿着印有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招摇在北京街头,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的笑容灿烂无比。据说这神秘的东巴文字写的是一句咒语:“你爱,我爱,未来爱,希望爱,相信爱,前面永远有爱。


第50篇、爱情故事彼此的爱博大如海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复,只有他断然选择去那个最南端的岛市,它有个诗意的名字———天涯海角。他想,那该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吧。
跨越差不多整整一个中国的距离,去度短短的一个假期,同事纷纷摇头。但他仍然坚决地去了,还有另一个叫婕的女子跟随着他。
颠簸了两个日夜,他终于抵达目的地。但是当他向无边的大海呼喊她的名字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空茫而无助:即使他到了天涯海角,他离她仍然那么远。
他的泪流下来,有温暖的双手从背后拥抱了他,是婕。抱住了他,他没有惊诧,婕的深情其实他早就明了。
他就在这一瞬间有了决定,如果距离注定不能跨越。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决定告诉夏。夏会是怎样的心情呢。痛责?还是大哭?毕竟他们曾经有了这份渺茫的希望,坚持了这么久。
他终于提起电话,拨下那个冗长的号码。很快,是她的声音。
他的言语开始吞吐,却仍然说出了那几个字———我答应照顾另一个女孩,对不起……
电话那头是他意料中的沉默。他的心在这沉默中备受煎熬。
良久,飘过来细细声音,夏说:“这样也好!又多一个人爱你了!”
他听着,心忽然如巨石落地,瘫坐在椅子上,眼泪翻花。他想过千万种与夏的结局,只是始终未想到,这结局仍然是爱。
“又多一个人爱你”,多好的一句话啊,当我们真挚的爱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剥离,当我们深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要想到指责,想到背叛呢?我们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去祝福他呢?其实真正的爱一个人,不就是让他能快乐幸福,不再孤单吗?
“又多一个人爱你”话音落下的一刻,我们看到彼此的爱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博大如海。

第51篇、爱情故事把初吻给了离别

记忆犹如昨天一样,那曾经的一切历历在目,当时自己也是无聊才去网吧上网,打发无聊的时间,可是坐在网吧里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漫无目的的玩着游戏,听着歌,带着耳机全身心的投入到虚拟世界里去,果然网吧还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地方,玩了没多久时间久过去了3个多小时,眼看时间快到了,雪儿停止了游戏,和网友聊起天来,就在离下机时间还有5分钟时一个陌生的号码申请加雪儿为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个寂寞的当兵男孩,你可以和我聊天吗?】雪儿看着挺好玩的就加了,陌生头像闪动了。

树下听雨:你在环球半岛吗?

孤独女王(雪儿的):那是什么地方啊?我不在啊!

树下听雨:那你不在网吧吗?

孤独女王:我在啊,你呢?难道你也在网吧?环球半岛是网吧吗?

树下听雨:是的,你也在吧、网吧啊,网吧名字叫什么?我去你网吧找你,我快无聊死了,可以吗?

孤独女王:阳光网苑,你来吧。(雪儿心想,大言不惭,本小姐看你怎么来,哼,吹牛吧就。)

树下听雨:??在哪里啊?是离我这不远吗?把地址告诉我,我保准到。

雪儿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有最后一分钟,请离机!欢迎下次光临】的提示,有点犹豫了,她想了下走下座位到柜台又交了费继续上着。回到座位看见陌生人发的那句话,于是回复到

孤独女王:说了你也不知道,对了大半天还不知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你真的是当兵得吗?在什么地方啊?(雪儿就是个好奇心特重的女孩子,什么都能引起她的好奇)

树下听雨:当然了,没骗你,你可以去我空间看看啊,都是军用物品!

孤独女王:谁知道那是不是你啊,如今的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尤其是当兵得个个油嘴滑舌的。

树下听雨:你那有视频吗?我让你看真人,真实的,绝对不假,我就是很无聊想找个人陪我聊天,自从当兵来到这里我是人生地不熟,都要憋死了!今天好不容易能出来所以想找个当地人陪我聊聊天,了解下风土人情。

孤独女王:看来你说谎的功夫不错啊,你要是说的是真话,那就来找我啊,我就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好好讲讲我们的风土人情,哈哈!(雪儿心想,这个人真是够荒唐的,说着还是进入那人的空间,在相册里雪儿看到了许多部队的东西,觉得那人也许不是在说假话,可是如今这年代谁都不可靠。)雪儿看来看时间不早了就选择了下机。给陌生人发最后一句话

孤独女王:大骗子,我时间到了,不和你瞎贫了,88,有时间下次聊!

树下听雨:就这么就走啊,好歹留个芳名啊?

孤独女王:你这人真是烦啊,我叫风,你呢?

树下听雨:我叫雨。

孤独女王:切,无聊,下了,但愿不要在看见你!

雪儿下来线,走出网吧,外面的时间已经挺晚了,赶紧往回家的路走去,因为她不想家人担心。

雪儿怎么都没想到,这次意外的聊天居然是自己初恋的开始,当雪儿再次到网吧登陆QQ时看到的是那个陌生的号吗,给自己一大堆的留言,都是些,问她怎么不上Q,不回话之类的,雪儿觉得很是无聊并为理会,似乎是老天作弄,雪儿刚上线一会那陌生号码的头像亮了,又给雪儿留言了,因为雪儿是隐身的,雪儿并不喜欢欺骗,于是给那陌生人回复了,陌生人很是高兴,这次的聊天比上次好的多,雪儿和陌生人聊了很多,到最后雪儿觉得陌生人他并向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开始了经常联系,由于雪儿从小就很喜欢军人,所以雪儿一有时间就问男孩子关于部队的事情,时间久了,雪儿知道男孩子叫魏云,是南方人,是个仕官,而雪儿并未告诉男孩子自己真实的一切,什么都是虚假的,直到有一次雪儿觉得自己总是欺骗魏云很不公平也很不忍心,于是她发信息给他(因为联系的久了,他们早已有彼此的手机号码)内容是:【我一直一开告诉你有关我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我骗了你,你不要再联系我了!】短息里并没有任何祈求原谅的话语,男孩看着短信,觉得自己好傻,好傻,自己真心相对却换来如此结果,男孩并未回复短信,而是从此沉默了,时间过去一个月,雪儿并未受到魏云的任何短信,她觉得魏云肯定是伤心透了才再也不愿意理自己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骗他,她莫名的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好痛,觉得没有魏云的一个月里自己过得很是暗淡。


第52篇、爱情故事一个深爱的女孩

“独自走在相识的地点,往事再次划过了心弦,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

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里寻找初恋时的感觉看见这里什么都没有变,同样的天气同样的树木……枫叶还是那么黄,泥土还是那么黑!一切都没有变,唯有一样东西改变了那就是:今天只是我一人独自来到了这里,再没有她的陪伴了……想不到这一个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凄惨与悲哀,来到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一天,那一个故事,那一个开始……

不管结局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至少我的追忆里有一个她。如今你我都毕业了,虽然很舍不得离开你的身影,因为你的身影是那么的那么的美丽……

我还是那一句话:请你别忘了有一个人永远爱着你,你就是我的一个信念,我会带着这个信念慢慢的老去,慢慢的死去……

2012年1月10日

第一章:记忆中的她

·1.1新学校新班级·

“唉,苦读了九年的寒窗,我依是没有考上高中,怎么办呢?还是这样吧……”我来到了黄山旅游管理学校。走进了新的班级,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

我的班级和别的班级有所差别,他的班级在学校里是独一无二的班,是人才济济的班。因为学什么专业的都有。有学电脑的,有学烹饪的,有学汽修的……总而言之他的班级是个综合班。我们上公共课时在一起上,上专业课就到各个专业班去上。我是学电脑的。

说到我的专业,那不得不说他的同学叶涛。我和叶涛是同一所学校毕业的。他们相识在辅导班里。他为人很仗义、够朋友、喜欢帮助别人。现在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让我十分欣喜。我与他同班可是我的福气啊!由于我行走不便,只能拄着拐杖行走,所以每次上专业课时,叶涛总是扶我去。

我的专业班在四楼,对我而言走上去是非常吃力的,也是不容易的。偏偏上天喜欢戏弄我。这天,我和“叶涛”来到了四楼上专业课。虽然在四楼,我走上去很吃力,但是有学习的动力和求知的精神鼓舞着,所以我还是艰难得上了四楼。当我兴致勃勃地进入了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和精力,只听见“去对面四楼的机房(电脑室)上课。”我的心情如晴空霹雳般的沉重,破坏了我上课的心情和兴趣。“那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啊,还是去机房吧。”我一边喃喃的说道,一边走向楼下……

我他下了一层又一层的阶梯,仿佛没一层阶梯的长度都不同,很难往下走。迈着沉重的脚步艰难的往下走着……当走到二楼时,此时的我发现了一个女孩站在楼梯口的窗户边,只见她的眼睛凝视着窗外,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唉,我的未来又将如何呢……终于走到了一楼。正要去机房。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王泽,你去哪上课啊!怎么没人扶啊。”(当时“叶涛”在前面带路)

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丁老师,我立即回答道:“我们去机房上课。”

“哦,那你慢点呀!以后先弄清楚在哪里上课你再去,避免你来回跑了。”说完他又去上课了。想到这里我又沉醉于感动中……丁老师也是一位关心学生的老师。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同学们都赶着回家。我淋着雨从对面的机房去往教室。这时候丁老师刚下课,就看见了我淋着雨,他立即走过来给我打伞,送我去了教室……


第53篇、爱情故事沉默的LOVE

落叶卷起秋风,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它们窥视着教室里穿着校服的学生们。在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坐着一个沉默的,常被人遗忘的女生。从上学到放学,他便一直地坐着,没和任何人说话,也没走出教室。偶尔挥一挥手,那是只苍蝇在乱飞。今天一如既往,上学教师的第一件事便是点名。“六号,六号……哦,今天没来。”老师大声地喊道,即使她把手举过了头顶,老师的目光永远也不会扫到那个角落。“我……我有来……”不知哪来的勇气,她突然站起身说话。当她再次坐下时,发现全班同学都在埋头写作业,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她。她沮丧地拿起了书,却发现前排闪着一双眼睛,正不住地看着她。“那……不是班里的班草吗?怎么……”她心里一边想着,一边迅速地翻着书,她从未像今天这样手忙脚乱的。但是好奇心让她的眼睛向前望了一眼,她看到他微笑了一下,便回过头看着黑板了。一阵奇妙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剧烈。她开始接触到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快乐……

隔了好几天,她又过着同样的生活,同样的被老师遗忘。“六号,六号”,她听到了叫她的声音,但绝不是老师。“是他……”她发现他正慢慢走来,心里的“兔子”又开始乱串。他坐在了前排,又露出前几天的那个微笑。“你好,我叫正阳,很高兴认识你,你呢,叫什么?”突如其来的话让她更不知所措,她很小声地回答:“你……你好,我叫陈……兰。”“陈兰,很不错的名字,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兰咯,行吗?”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她,心就快要跳出来了,“好……好.”“那小兰,明天见咯”他微笑地站起身来,向我招手。“再见……”她心里溢出的某种感觉,是她以前从未又过的,她开始,恋爱了……

经过了几个星期的相处,她发现对方是个非常开朗,非常热情,而且很聪明的人,跟她完全是相反。但慢慢接触久了,她也开始尝试和别人交谈,努力与别人相处,终于她开始被老师和同学记得。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训练”。因为和他在一起,总要说很多话,总要学着和陌生人交往。不久,她便真正成为一个开朗的人。但是对于他,她还是很沉默。因为她的心告诉她,喜欢他……

冬天到了,落叶也披上了衣服。她独自一个人,静静地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小兰……”她听见有人在叫他,“我找了你很久了,原来你在这。”他有点喘气的说。“有什么事吗,这么着急?”她疑惑地看着他。“做我女朋友吧!”她以为她听错了,“做我女朋友,好吗?”第二次的问句让他便得很紧张。“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和他在一起,我就能非常快乐,我喜欢他。但是为什么我有点犹豫不决呢……”她低着头,脑海不断地想着。“让我想想,好吗?”她慢慢地回答……这样一等就是几十分钟,公车早已过站了。好吧,这也许对你来说太突然了,那以后再说吧……”他终于开口了,她也只好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雪开始下了起来,他们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彼此都不说话。这一刻,空气里弥漫的是爱,还是沉默,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的脖子上多了条围巾,他们又沉默了……

但这一次,她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静静地接受……

这份沉默的爱……


第54篇、哲理故事爱情的谎言

他是个哑巴,虽然能听懂别人的话,却说不出自己的感受。

她是他的邻居,一个和外婆相依为命的女孩,她一直喊他哥哥。

他真像个哥哥,带她上学,伴她玩耍,听她唧唧喳喳讲话。他只能用手势和她交谈,可她能读懂他的每一个眼神。从哥哥注视她的目光里,她知道他有多么喜欢自己。

后来,她考上了大学。他便开始拼命地挣钱,然后源源不断地寄给她。她从没拒绝,终于,她毕业了,参加了工作。然后,她坚定地对他说:“哥哥,我要嫁给你!”

他像只受惊的兔子逃掉了,再也不肯见她,无论她怎么样哀求。她这样说:“你以为我同情你吗?想报答你吗?不是,从爱情出发两岁我就爱上你了。”可是,她得不到他的回答。

有一天,她突然住进了医院。他吓坏了,跑去看她。医生说,她喉咙里长了一个瘤,虽然已切除,但却破坏了声带,可能再也讲不了话了。病床上,她泪眼婆娑地注视着他。

于是,他们结婚了。很多年以后,没有人听他们讲过一句话。他们用手、用笔、用眼神交谈,分享喜悦和悲伤。他们成了相恋男女羡慕的对象。人们说,那是一对多么幸福的哑夫妻啊!

爱情阻挡不了死神的降临,他撇下她一个人先走了。人们怕她经受不住失去爱侣的打击来安慰她。这时,她收回注视他遗像的呆痴目光,突然开口讲话:“爱人已去谎言也该揭穿了。”

人们惊讶之余,都感叹不已,这是一份多么执著的,深厚的,像童话一样的爱呀!

真正的爱情就像深厚的童话一般让人歌颂,只有那些爱得最深,思得最痛的人才有被传咏下去的资格。

第55篇、人生故事天路上的爱情

高原的爱,坚韧而纯洁,一如莹莹的雪莲花。

4年前,我奉命前往西藏代职部队驻防。我们走了很久,才到了一个绝壁,连队就在半壁上。在这个高原边防连队,我结识了连长王先恒。

王先恒的妻子叫李婉露,四川浦江人。王先恒说他妻子很漂亮,漂亮得让他担心。结婚后,他是等妻子怀了孕才回连队的。他这一走,李婉露能见着的只有照片了。孩子生下来后,她不再孤寂,喂奶、换尿布、半夜三更送孩子去医院却把人折腾个半死。累得不行了,李婉露就拿出王先恒的照片,爱恨交加地骂几句,接着一拳砸在上面,再把拳头贴在自己脸上。王先恒许多照片上的“地图”,就是这样用相思泪绘出来的。

3年后,李婉露忍不住相思之苦,要找王先恒“算账”,日子选在了中秋节。她先飞到拉萨机场,再转车到山南。因为高原反应,李婉露难受得几乎说不出话来,那个“账本”也被高原上的风刮跑了。打这儿开始,李婉露渴望见到男人的心情,全浸泡在了泪水中。“实在受不了,就下车吐一下。”好心的司机说。“不,我要尽快见到他。”李婉露说。

6小时后,路到了尽头,车子停了下来,可离连队还很远。下一段路,被战士们称为“猴道”,意思是得有点儿攀缘的功夫,才能顺利通过。王先恒提前安排了3个兵在路口等着。“报告嫂子,我们是连长派来迎接嫂子的。”战士的话,透着滑稽,让李婉露收住眼泪,露出了笑容。这笑容对于高原上的战士而言极其珍贵,他们舍不得多看,只将口气软了下来:“我们走吧。”

李婉露没走几步,就瘫软在地上。她脸色苍白,挣扎着站起来,就是迈不动步子。“我实在走不动了。”李婉露近乎绝望地说。战士杨小文鼓励她:“嫂子,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命就没有了。”一级士官谢洪成很快把准备好的背包带拿出来,拴在李婉露腰上,他在前面拉,另外两个战士则一左一右地护佑着。但过了好一阵子,他们也没走出多远。3个战士看着脸色苍白的嫂子犯难了:要是再这么下去可要出大问题了。两个战士在后面商量:“要不要我们背着走?”“不行,碰不得,要被连长骂的!”“去年我们两个老乡,就把一位女记者背上了无名湖哨所,连长的媳妇怎么就背不得了?”“那好,背!”正在“拉纤”的谢洪成听到“背”字,急忙蹲下去,而后背着李婉露迈开了大步。

“到了,这就是我们连队。”不知道过了多久,战士们说道。李婉露抬头一望,看到连队的房子悬在崖边,篮球场也悬在崖边,下面全用木头支撑着。她心里咯噔一下,问:“这么悬着,睡觉是不是要像壁虎一样?篮球掉进沟里咋办?吃水是咋搞上去的?”战士说:“住几天嫂子就知道了。”

几天后,李婉露不仅破解了这些问号,还知道了男人没有骗自己。如果当连长的整天想着回家,连队的100颗心也会跟着走,大家的心都走了,还怎么完成驻防任务?

李婉露决定为战士们做点儿什么。趁着男人带战士巡逻的机会,她一间屋一间屋地收衣服洗。战士们一回来,看到自己的衣服都晾在缆绳上,心里一热:“嫂子,你是客人啊!”李婉露说:“既然叫嫂子,咱就是一家人。”后来,李婉露一会儿在炊事班操刀掌勺,一会儿坐在房间里穿针走线,手脚几乎没有停过。

战士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嫂子。她窗前每天都有新鲜的雪莲花,是战士们下岗回来时在路边采的。观察哨哨长李永祥心细,他想:嫂子是城里人,十天半月不洗澡怎么行?他领着几个战士在温室里挖了个坑,再在坑里铺上塑料布,贴上密封胶。“浴缸”造好后,李

永祥和几个战士将从山下背回来的水放在柴火炉上加热后,再一桶一桶地倒进“浴缸”里。而后他找到连长,说:“领着嫂子去洗个澡吧。”得知战士们的心意,王先恒脸色很难看:哨所战士做饭、洗衣服靠的都是积雪融化的水或者雨水,哪有这样奢侈的?但事已至此,他只好让李婉露去“奢侈”一回。第一次在充满关爱的“浴缸”里洗澡的李婉露,微闭着眼睛,脸上挂起了两道细流……

过完中秋节,李婉露该回家了,还是那3个战士送她离开。那天,王先恒组织战士练习擒拿格斗,他用胸膛作战士的沙袋。一通滚石般的闷响之后,他心里舒服多了——皮肉之苦,总比心尖上的疼痛好受一些。

后来,我问王先恒:“你送你爱人没有?无人区的山口,风雪是会吃人的!”王先恒眼睛湿润了,但说出口的是:“高原军人的老婆不能太娇气。”

第56篇、爱情故事爱沉默的女人更能吸引男人

“四小姐”是我一位老朋友,她喜欢享受男人,所以常常出入于高尔夫球场、网球场或室内游泳池边,她认为成功男士摄常出没于这些地方,她要的就是这类优秀男人,当然这必须以爱情的方式去拥有。看到帅气的男孩,如果有好感,她就“狠狠地看他一眼”,是的,只一眼,而且要别有风味地看,强烈地散发出一种信号——我喜欢!然后华丽转身,后面的事是帅男人的,如果他有颗勇敢的心,如果他也顿生爱慕之情,他会追上来的。看到有“成功肚子”的成熟男性,则要花一些心思,比如经常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或者坐在休息处的白色藤椅上看一本英文书籍,这时,她演的是哑剧,有情节,但朱唇紧闭,偶尔惊鸿一瞥,或垂落几缕秀发在眼际,营造一种期待的风情……

这样演绎“勾引”两个字,充满智慧,也不失浪漫。“四小姐”热衷于这种游戏,在她看来,选择男人有点像逛超市,一定要有琳琅满目之感,丰富自己的视野,这样才有真正的“选择”。所以,她认为还没有确认一个对象前,保持一种“勾引的心境”非常重要,如同身上发出的一种幽香,识货的男人会闻香而动,这时,你就可以坐享其成。只有时时准备着迎接着自己喜欢的异性,才会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发生,这是产生爱情最生动最浪漫的方式,金庸先生也曾透露说,他心目中最完美的爱情是“一见钟情一生相守”。“四小姐”终于在一个下雨的黄昏,遇见了一个老外,美国人,年轻有为,有近似彼特的帅气,和接近梁朝伟的温柔,当她雨中小跑时,那情郎拿着雨伞追了上来,一切水到渠成,她胜利地完成了金庸先生倡导的完美爱情的前半部分“一见钟情”,现在定居美国加州,听说,非常幸福。

“四小姐”是个有目标的新女性,像经营一项事业一样去经营自己爱情生活,这很新鲜。其实,很多白领丽人,都有这种生活主张,用慧心去期待爱情发生、创造爱情场景,当意中人出现时,他自然而然成了自己布阵里的男主角,按“四小姐”的话说,“他就这样成了瓮中之鳖!”勾引的最高境界就是这样,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切掌握在手中,遥控、做爱情的主人,最后收网!好像是被人追,实为自己的“修为”成果。确实,这些聪明女子是用心了,只不过,伎俩比较有女人味,方法更有的放矢,心态更健康开放……

所以,不要傻傻地守望着,不要愁怨地期盼着,不要盲目地等男人来“捡”,而是主动地勾引,然后看男人表演,最后由自己评估选择,不用一兵一卒,既享受了男人,又收获了独一无二的爱情,如此人生,美妙至极。

第57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城

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和导演(我老公)住在5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中介带我们看房子时,一进门我就倒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这间房子这么小。

我妈第一次从老家来看我时带了一个大型吸尘器,说是很好用,还可以消毒和除菌。结果等她要走的时候,她默默地把吸尘器拎走了,上了动车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看样子你的房间也放不下,我还是拿走得了。”

有一次我买了一条活鱼回家,鱼从我手里滑走直接蹿进客厅里,带着血污的鳞片和脏水翻来跳去的,把小小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我为了抓它,脚趾撞到椅子腿,疼得整个人一激灵,直接倒地。我看着我家客厅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被搞得像车祸现场一样,一种强烈的郁闷感在心中升起。

这时导演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到我坐在地上,脚上流着血,鱼就在脚边扑腾。他以为我受了什么伤,把包一扔就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脑子一团乱,说:“鱼跑了,把地板弄脏了,把沙发也弄脏了。我不想拖地不想洗沙发套,我觉得北京没法待了,我要走。”

导演当时又心疼又好笑,说:“你坐着,我来。”我就板着脸、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他给我的脚趾上了药,把地板拖了,沙发套拆了塞进洗衣机,把鱼拿进厨房。他平时不怎么做家务,所以做这一切时格外手忙脚乱。他风卷残云地收拾完,拍拍手说:“报告首长,收拾完毕。您还能走不?能走的话咱们出去吃吧,今天不做饭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的怨气早就消了,想到刚才无厘头的各种片段也不禁笑了起来。那个瞬间,我突然觉得有时候在这共患难共困苦的北京也没那么糟糕,它让一些情感微微发酵。

后来攒了些闲钱,我觉得导演的工作没有车不行,狠狠心买了车。我们的车是大红色,每一个见到我们的车的朋友都忍不住问:“你俩怎么会买一辆如此妖艳的车?”

买这个颜色是导演坚持的,他算了一下保养费、油费和停车费,觉得太昂贵,买一辆红色的车子就可以在空闲的时候跑跑婚车,赚些外快。刚买车的半年的时间里,每个周末导演一大早就出门,晚上回来时挑一挑眉毛说:“走一趟油费就有了,多划算。”然后他手一挥丢给我一包喜糖。大家听了都唏嘘不已,我们自己回忆起来却不觉得心酸,那段时光反倒特别真实、可爱。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始终也没有弄丢彼此和自己,真的挺好。

第58篇、爱情故事爱情重八斤

当陈才宣33岁时,连刚入伍没几天的新兵蛋子都开始“操心”起“陈干部的终身大事”。

拗不过众人的热情,他终于决定去相亲。女方是杭州某野战医院的儿科医生,25岁,上海人。他获知的消息就这么干巴巴的一点。媒人说:我说再多,也要你去看了才知道啊。

见面的那一刻有些突兀,病房里突然多出个戴着口罩的陌生军人。“陆彩英同志,你好。”他一慌张,竟然向她敬了军礼。她有些忍俊不禁,点点头:“陈才宣同志,你好。你为什么戴口罩?你不怕热吗?”“到医院来,不是要注意清洁卫生吗?”话一出,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里摇头:这是什么烂借口啊!

回到部队,他忍不住有写信的冲动:才相处一个多小时,他几乎就认定对方是携手的伴侣。“陆彩英同志,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和您见了面……我希望在我们认识当中,本着一个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所应有的品质和道德来慎重地对待个人问题……”信寄出了他才感到后怕:万一,她对我不满意怎么办?

收到信时,她的心跳突然加速,想起那张戴着口罩涨得通红的脸,拆信的手却微微有些颤抖。她寄出第一封回信,鸿雁传书的第一个循环在杭州的夏天拉开8斤爱情的序幕。

1964年7月30日,陈才宣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摊开信纸——但这一次肯定是最神圣庄严的,下笔时他用力过大差点划破纸张,“……我希望我们能很快建立起幸福的家庭!”巨大的憧憬像红日照耀在简陋的宿舍。

陆彩英没有回信。“好”的答复不能再揣进邮递员的绿色挎包了,那太慢。她冲进医院传达室,谢天谢地,没有人占用电话。“陈才宣同志,我答应你的提议。”

邮递员继续当他们的红娘。在信里,他们确定了新生活开始的起点:1964年的国庆节。

国庆节一过,他便跟着部队去了安徽。爱情跟着他们进入婚姻。

陈才宣养成了随时写信的习惯。何时再相见?家里如何?你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吗?只要有空,所有能想到的事都会马上化作白纸黑字扔进邮筒。

最远时,他们相距数百公里。最近时,他距离她只有60里,“我现在的位置距离医院的直线距离只有60里,可是部队事务繁多,不能抽出时间去看你。望你见谅。”

她没有回信。突然生出“过去看他”的冲动。她匆忙请假,把自己“寄”到了营房门外。

“陈才宣同志,外面有人找你。”通知他的战友一脸讪笑,他有些困惑,心底深处却生出隐隐的期待:是她吗?

就像谈恋爱时他一眼就认出她一般,她远远地就分辨出小跑过来的那个身影。“你怎么来了?”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怎么能说得这么生硬?我分明想问的是“累不累”!

她的工作繁忙,请的半日假大半时间都耗费在路途上,剩下的时间只够她整整他的军装,正正他的军帽。回程路上,她提着他买的水果懊恼不已:出发得这么冲动,竟然忘记把织好的毛衣给他带过来。而没过几日,她就收到信——他忍不住在她离去的几分钟后就坐回桌前,要把这个下午的感动记录下来。

第59篇、爱情故事他也没有免费的青春

那晚,先生坐沙发上看手机新闻,我无聊,随便翻到生活频道的晚间情感倾诉节目,于是看见这样一幕,一个年轻女子向主持人哭诉爱了8年的男人离她而去。她说,他当然要给我青春损失费啦……

我扑哧乐了。这句台词,这些年真的听过太多,影视剧里,现实生活中。记得我还是小女孩时,邻居家阿姨和叔叔离婚,那个漂亮的上海女子就细声细气地哭着对男人说,我跟了你那么多年,最好的青春都给了你,你要给我青春损失费!

当时还听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后来听得多了,也渐渐认知这样一件事:原来爱情中,是有“青春损失费”一说的。并且这种损失费,是女朋友或妻子的专利,因为从来没听过男人有索取“青春损失费”的。

我为这个才笑。

听到我笑,先生转过头来,随口问:“笑啥?”

我边笑边说:“那个……以后你要是跟我离婚,可要先准备好我的青春损失费。咱俩从谈恋爱到结婚已经10年了,每年不多……10万吧。”我作势伸出手指来计算。

他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哈哈大笑起来:“一年才要10万块钱,不多,我以为你会要100万呢。”

我白他一眼:“我倒是想要,你给得起吗?”

他继续笑着调侃:“反正多少都是给不起,随便你要吧。”

两个人就哈哈笑了一场。

当然,感情好,这种事情完全可以当作玩笑来讲、来笑、来经历。可是我真的有些好奇,为何那么多的分手,都要跟“青春损失费”沾上边呢?

第二日跟同事小安又闲聊起这个话题。小安虽然才24岁,却是个恋爱经验丰富的女子,她如此答我:“因为女人的青春期比男人短啊。30岁前女人还是略占优势的,一旦过了‘三张’,什么皱纹眼袋色斑……好像全睡醒了,约好了一起跑出来跟女人捣乱。男人则不同,30岁到50岁之间变化基本不大。他们的青春期不仅长,还长得没有道理。”

我顿悟,原来那些想要青春损失费的女人是这么想的啊,难怪、难怪!

于是那晚回家,又跟先生把小安的话重复了一遍,再次强调:“如果分手了,你,一定要给我足够的青春损失费,没有,可以打欠条。”

先生有些哭笑不得,答我:“好,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还给你。”

可这个玩笑的余热还没过去,先生单位每年例行体检的结果下来了。他把体检表拿回来,我打开看时,吓了一跳,上面好多指数竟然都不正常,小箭头不是高了就是低了。大多看不懂,但有几个问题很明显,血压、胆红素、嘌呤……都偏高,轻微心律不齐。

“咋那么多问题?”我脱口问他,“医生怎么说?要不要住院治疗?”

先生把体检表从我手中抢下来丢回书柜:“这都算啥问题?没事,住啥院啊,药都不用吃,少喝酒多休息多运动,一切OK。”口吻轻描淡写,“大家的体检结果差不多都这样,真没事儿。”

可我还是不能放心,过了两日,联系了一个同学在医院工作的表姐,把先生的体检表拿去咨询她。

她看完,也说问题不太大,但说,“不过血压要注意,以后不能太劳累了。胆红素过高,可以吃点药。嘌呤高,饮食上要注意,不然容易引起痛风……”然后她一边开药一边说,“男人到了一定年龄,出现这些问题也很正常。”

“他才34岁!”我惊讶。不是说男人的青春期很长吗?不是说男人三十岁到五十岁身体都很强壮吗?

表姐医生笑起来:“对男人来说,34岁已经不年轻了……”

原来,男人的青春期也不是“免费”的。我忽然想起两天前的晚上,临睡前,无意看到先生的左边鬓角有了几根白发,在灯光下格外显眼。当时还笑他瞎操心,都“少白头”了。在我心目中,34岁的他应该是年轻的,还是男人最好的年纪,可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而他在我面前,也一直是这样表现的。

可是此刻我知道了,他的旺盛活力,他的勇于担当、他的坚强好胜……只因为他是男人,是我和孩子的人生支柱,是因为,他爱我们。如此而已。而以后我要做的,便是好好爱护他的身心,让他可以适时休憩和停靠,让他的青春,真的可以很长久!

第60篇、爱情故事做出爱

男人与女人实在是两个星球的,他们根本说不到一块儿去。一位女友,是个特别沉静的人,兴趣爱好主要就是打扫卫生。婚后生活一年比一年枯燥,她急了,认为男人已经不爱自己,于是天天拉着他重复以下的交流:

“我觉得你不爱我了。”

“没有啊。”

“可是你都很少跟我说话了。”

“这不正说着呢吗?”

“反正你就是不爱我了,别骗我,我能感觉到。”

“你瞎感觉个什么啊!”

这情形就像一个女子见了多年前的追求对象,羞答答地问:我长胖了吧?对方回答,你跟过去一样。她又说,我真的长胖了。对方只好耐着性子回答,你真的跟过去一样棒。可她继续说,你别骗我了,我真的长胖了……这时候,男人不找借口逃掉才是怪事了。

当女人缠着男人交流,往往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去求证一个让对方无法回答的结论,比如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是不是老了丑了胖了。如果他回答是,她会勃然大怒、伤心到死;如果回答不是,她又会千方百计去证明他在说谎。

另外一位女友的老公不幸抑郁,心理医生建议她多跟老公交流。她十分惊讶:“我每天都拉着他至少说两个小时呢。”一位男性朋友听说了这件事,感叹道:“如果我是她老公,一定也抑郁了。”

每个人都知道,夫妻交流必不可少,却忽略了交流的方式应该百花齐放,谈话不过是一根狗尾巴草,尤其那些以解决情感问题为目的的谈话。“我们聊聊吧。”当男人听到这句话,无异于小学生听到老师说,明天把你家长叫来。

当男人发现感情出问题时,常常会说,我们明天去爬山吧,好久没去了,或者装作无意地邀请女人参加一个普通的饭局。在他看来,自己正在努力修复两人的关系。可惜女人却常常将此看成是一种狡猾的逃避,认为男人不想正视问题,所以借事打岔,试图蒙混过关。

女人始终觉得自己更看重感情,却不知道,其实男人更善于处理感情。无论什么时候,两人一起做一件事,永远是最好的磨合与交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真切的、永生难忘的欢乐与感动。正是这些,使相爱的人彼此深深打上了对方的烙印。最好的榜样当然是美国大选中的奥马巴和米歇尔,尽管米歇尔有点话痨,甚至当众“糗”老公,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他们共同完成了一件有趣并且有意义的事,,想不伉俪情深都难。

“一定要在琴瑟合呜的时候一起做事才有意思,否则我才懒得理他”,这种思维导致了琴瑟合鸣这件事在很多女人身上逐渐成了传说。

安吉丽娜·茱莉是对的,她与皮特一起走红毯、搞慈善、讨论剧本,不停生育和领养孩子,对付那个像马戏团一样混乱却又幸福的大家庭。他们要一起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一定没时间谈论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今天在我妈面前说的那句话到底合不合适。

当你质疑他到底还爱不爱你时,请先问问我们最近一起做的那件愉快而有趣的事情是哪一天发生的。如果你能够给他提供的仅仅是一日三餐和不停唠叨,那么他拿什么热情来爱你?爱是做出来的,不是谈出来的。恐怕如果你没办法在二人生活中制造乐趣,就算口才比于丹还好,面对寡淡乏味的婚姻照样无能为力。

第61篇、爱情故事废墟中行走的爱情

“老公,你脚被压住了吗?坚持下去,只要能活着出去,哪怕你手脚都残了,我也要照顾你一辈子。”“老公,坚持!以后我要做你的老婆,我就是你的手和脚。”——20岁女孩殷妞妞

“来人啊,快救救我老公!”同样被埋在废墟下的20岁女孩殷妞妞向救援人员发出求救。从被救出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跪在未婚夫谭显松被埋的地方,跟他说话、鼓励他,直到29小时后他被成功救出。“这一生,我来照顾他,我要做他那只被截去的左手。”殷妞妞说。

同时被埋哭求先“救老公”

地震发生时,21岁的谭显松正在洗澡,天旋地转、猛烈摇晃让他意识到地震发生了。他赶紧叫未婚妻殷妞妞拿来衣服,准备穿上就带着妞妞往外逃。浴室门打开了,妞妞拿衣服的手已经伸进了浴室,可就在这时,房子垮了,两人被埋地下。

片刻的惊慌后,两人互相呼喊着对方的名字。那时,没有哭泣、没有绝望,只有一句又一句互相鼓励的话。“老公,你要紧吗?一定要活着出去哦。”“妞妞,我们一定能活着走出去,你不能放弃哦。”过了约20分钟,妞妞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于是大喊救命——“来人啊,快救救我老公!”

妞妞的喊声吸引了救援人员的注意,但他们发现,妞妞埋得浅一些,显松却埋得较深而且左手被石梁压得死死的。救援人员选择先救妞妞,但妞妞不同意,“我没事,救老公啊!”她哭了,声音撕心裂肺,却没能“打动”救援人员。

跪地鼓励“老公”一定活着

两小时后,妞妞被成功救出,但显松一直被石梁压住不能动弹。妞妞拒绝到安全的地方,而是跪在显松被埋的地方,不停地跟显松说一定要坚强,一定要等着救援人员来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妞妞一遍遍地求着武警官兵,快些救她的老公,但当时只有4名武警,根本没办法迅速救出显松。

“老公,你饿了吗?我给你找吃的。”话说出口,妞妞才发现身边根本没有吃的,身上根本没有钱买吃的。武警官兵赶紧把身上的钱都凑了一下。

“有50多元,官兵们替我们买来方便面,可他们硬是一口都没吃,全给我们吃了。”妞妞说,明明已经饿了很久的武警官兵,却强硬地把所有方便面留给了他们,“没有水,我们就干吞。”

13日凌晨3时多,天下起了雨,显松说他快要窒息了。原来,显松一直都闻到相当浓的煤气味,妞妞赶紧跟旁边的人努力为显松“现造”了一条生命通道——一条通向地面的缝隙。也就是这条爱的缝隙,让显松有了足够的氧气。

有了足够的氧气,显松清醒些了,但他也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手被死死地压住,即使活着出来也很可能残疾,显松把自己的担心小声地说了出来,妞妞立即回答他:“只要人活着出来,手脚残了都会照顾你一辈子!”

显松眼里泛着泪光,流利地背出妞妞曾跟他说过的话:“老公,你脚被压住了吗?坚持下去,只要能活着出去,哪怕你手脚都残了,我也要照顾你一辈子。”“老公,坚持!以后我要做你的老婆,我就是你的手和脚。”

“老公”被救出两人又失散

13日晚7时多,显松被成功救出!妞妞高兴得又哭又笑,旁边的人也鼓起了掌。显松被抬出了废墟,并迅速送到救护车赶往省医院。

妞妞不知道显松被送到了哪里,连夜在都江堰的每个医疗点寻找。那个夜晚,天好黑,路好烂,妞妞走在路上好孤独,好担心她心爱的人。妞妞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把都江堰该找的地方都找完了。最后,有个好心人跟她说,可能去了青白江,她立即步行到车站。

此时的妞妞右脚大拇指骨折处已经开始溃烂、肿大,鞋子完全穿不进去了,她脱掉了鞋子。好心的司机知道她是为了找人,连车费也没有收,一位同车的大姐递给她一百元。

“一路上,我连水都没有喝一口。”妞妞说,一是因为没钱,二是太着急找到心爱的人,“后来我意识到,如果我垮了,老公就没有人照顾了,于是我买了东西强行咽下。”

她到了青白江,到每一个接收地震伤病人的医院,从急诊科找到住院处,全靠着一双伤痛的脚,留下一路伤口流出的脓水!可青白江的医院还是没有。这一次,她再次遇到了好心人,他们给了她一个号码,刚好是省医院入院处的电话。

坐车来到成都,坐在省医院第一住院大楼门口的台阶上,她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心里一遍遍地喊着:“老公,你在哪里?你现在好不好?老天爷,求你让我快些找到他吧!”想到口袋里还揣着一个电话号码,她怀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拨了过去,工作人员告诉她有这个人,还告诉了她床位号。此时,已经是16日下午4时!与心爱的人失散已经整整69个小时!

“我要做他被截去的左手”

妞妞飞奔到第一住院大楼9楼普外科,小心翼翼地走进一个病房,她看到心爱的人正躺在病床上,肿胀得发白的双脚那样地令人心痛,空空的左手袖笼让她猛地意识到爱人的左手已经没有了。她跑过去,上下看着,显松也不敢相信眼前正是救下自己一命的未婚妻,他更不知道未婚妻为了找他吃了多少苦,只是用正在输液的右手轻轻地擦去妞妞脸上淌过的泪水。

两人忙着问对方情况,任凭眼泪四溅。直到采访快结束时,妞妞才告诉记者,她跟显松从认识到现在只有半年时间,因为感情很好,已经订了婚。

“是这场灾难见证了我们的爱情,我想在病好后就娶她。”显松含着眼泪说着,而正在隔壁输液的妞妞则一遍遍地看着液体,巴望着液体快点输完后好过去照顾爱人,“这一生,我来照顾他,我要做他那只被截去的左手。”

第62篇、爱情故事要么孤独,要么和爱情在一起

2017年,我变得爱哭了。

以前做节目,当嘉宾讲到动情之处热泪盈眶的时候,现场的观众甚至工作人员都会跟着流泪。

只有我,因为自己哭不出来,而着急、惭愧,怀疑自己要么太过理性,要么就是冷漠了。

可是一个人回到家里,看剧发呆,外面雨雪阴晴,任何一点小事都有可能让我感触落泪,我知道我只是不善于在公众面前表达自己的情感。

2017年在大庭广众之下,我的眼泪来得太迅猛了。

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或者有些变化一直静水深流,反正心里的那堵墙就那么轰然坍塌了,没有任何征兆。

采访霍建华,他说宣布恋情当晚,他和林心如手拉手去台北最热闹的火锅店吃饭,简简单单的一个陈述句我就哭了,因为他们牵手,因为他们坦荡,因为我知道这样做需要的勇气。

他又说,抱起新生女儿的一刻,他几乎泣不成声,因为平生第一次切实感觉到他和怀里这个生命完完全全属于彼此。

听到这儿我又哭了,突然觉得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是件神奇而美妙的事情。

在《我是演说家》的舞台上,一个年轻的记者讲到凌晨四点,在大城市打拼的人们,和那些住地下室却依然乐观的年轻人。我又是稀里哗啦。

我太知道凌晨四点的香港的呼吸和味道了,微咸而黏的海风,静谧的街道只有我和我的脚步声。整个香港还在熟睡,呼吸平稳,可那份无处无刻不在的压力和活力,那种每一个大城市都有的压力和活力就那么清晰地跟随着我。

无数个凌晨四点,我匆匆赶往演播室,去准备清晨七点的新闻直播。好奇怪,那时候心里从来不觉得凄苦、孤独,仿佛一切理所应当。

拍摄这本书的封面时我突发奇想,要一张流泪的照片,表情不要悲苦,只是默默地,有泪、脆弱,但温暖。

我请教一个戏骨朋友,如何面对镜头流出真诚的眼泪。

他说,你就静静地酝酿,让镜头耐心地等待捕捉,你不要计较有没有眼泪流出,心里有比挤出来有力量。

拍摄的时候,放着Adele的SomeOneLikeYou,我心里并没有那些前尘往事、新仇旧恨,无遮无拦的心就那么全然地敞开着。当Adele唱道“Irememberyousaid,sometimesitlastsinlove,butsometimsithurtsinstead”,我的眼泪就那么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我们总是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而我,一直努力地封存着我的眼泪。因为,我怕自己溃不成军。

我仍然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自己的生活并没有过明白的人,居然可以解答别人的困惑。

其实,哪儿有什么解决方案,谁的人生不是一堆麻烦?

所有麻烦、痛苦除了死等时间给出答案,哪有其他的办法呢?

那些来信不过是絮絮叨叨地说,我的回信也不过是絮絮叨叨的陪伴,相互取暖而已。但是,这个过程却无比治愈。

这几天整理书稿,我重温两年来所有的录音文字,一次又一次地哭狗。我的心里越来越确信我要的生活,要么孤独,要么和爱情一起,没有其他。

这样的话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幼稚。可我却真心实意地相信着。我们都按各自的意愿生活,接受过程中的所有冷暖、疼痛、悲喜。

从1995年开始,我看每一期的VanityFair(《名利场》杂志),杂志的最后一页是ProustQuestionnaire(普鲁斯特问卷),其中一个问题是:

Who’stheloveofyourlife?(谁是你今生至爱)

多年前第一次看到有人回答他的人生至爱是爱犬、是儿孙,而不是自己的伴侣和爱人的时候,我震惊到无以言表。

我难过又恐惧地想,难道,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慢慢失去对爱情的相信和渴望的过程吗?

我对自己说,如果这是每个成年人的宿命,我要打破这个魔咒,可以受伤,但不可以失去爱的能力和信仰。

可是,生活无比强悍凶险,它逼着你在生存、生活,努力出人头地的同时慢慢接受并且和自己和解,接受现实和梦想的差距,接受爱情并不是每一个人时时刻刻的必需品,接受你的爱不被珍惜、得不到回应。

可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转瞬即逝的只是激情,而爱情,是会长存的。

爱情有什么用?它带给人的伤痛似乎远远多过甜蜜,而人是本能地趋利避害的呀。可是,再曾经沧海、心如止水、游戏人生的人,一旦遇见生命中的那个“终结者”—terminator,所有的怀疑、犹豫、防御、算计都会消失,在爱情中,一边犹豫,一边好了伤疤忘了疼,是人的常态。

因为爱情没有任何用,但它像诗歌绘画音乐舞蹈一样,让你的内心充盈着美好。

就像我第一次去罗浮宫,排了长长的队,然后被一堆人挤着,踮起脚,注视着不远处的《蒙娜丽莎》,她静静地看着我,那一刻,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在她的微笑中,我流着眼泪,驻足凝视。短短的时间,我又被人群拥着向前走,并没有不舍和留恋,因为我内心的激动、狂喜、无法相信已经满溢出来。

那份回忆将陪伴我一生。而爱情,就是类似的感觉吧。那或长或短的一刻,真实、真诚地发生着。如果可以,我仍然渴望那种灵魂出窍的幸福。

谁是你此生至爱?这个问题,在节目中,我也问过我的嘉宾,有人回答得犹豫,有人明显并不真诚,我都理解,真正能任性、按自己意愿生活的人并不多,而真正按自己意愿任性生活的人也未必幸福,所以人生至爱是谁,只要你知道答案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每一次,我也会重新认真填一遍普鲁斯特问卷,关于人生至爱,我的答案有过变化,但始终清清楚楚,比如现在。爱和拥有,也许是两回事,可我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此刻,如果爱,就在一起吧。

被出版社逼着交稿这天,我还是忍不住跑出去看了电影《至暗时刻》,GaryOldman演丘吉尔有多牛我就不赘述了,丘吉尔夫人Clementine一段台词让我潸然泪下,她说:

“结婚前一晚我打了退堂鼓,可我二十一以前已经取消两次訂婚了,我怕可能会落下个逃婚的名声,再取消一次订婚就有点儿太失礼了,但我想悔婚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知道就算是那个时候,他也会把民众的福祉放在首位,不过这样会成为一个年轻姑娘的心病,担心自己在他的心目中永远排第二。婚后也是这样,没过多久,咱们的孩子们也得接受同样的事实,我们也都以自己的方式接受了。”

虽然关于丘吉尔和初恋帕米拉、第二任女友Violet以太太Clementine几个人之间的情感纠葛我没有去深入了解,可我仍然被这样的态度和表白所感动。

再独立、自我、任性的女性,遇到她认为值得的人,因为爱、因为崇拜或者因为其他而将自己放在第二位,接受这一生自己爱他都会多过他爱自己,换作是我,我也可以。不需要对方是丘吉尔,只需要我足够爱他。

这本书解决不了情感问题,但它可以让你在人生的至暗时刻感受到陪伴。

无论是谁,我们都曾经或正在经历各自的人生至暗时刻,那是一条漫长、黝黑、阴冷、令人绝望的隧道,可是,2017年我经历的一切告诉我,无论多么艰难,那束光、那份暖,就在隧道的尽头等着我。

谢谢我内心的爱。

谢谢过往的岁月。

第63篇、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一次普通同学聚会。酒桌上几个同学愤世嫉俗,骂尽官场之人,丝毫不顾忌我的存在。

许是见我久不吭声,怕冷落了我,便有同学将话题拐到我的爱好上来,非让我讲个故事助助酒兴。我虽身在官场,业余时间舞文弄墨,勉强算本地“知名作家”。盛情难却,便给同学们讲了个爱情故事。

故事主人公是个男人。真人真事,不好点名道姓,便以男人冠之。

男人早熟,高中便跟同桌女孩儿谈恋爱,两人一块儿上学一块儿做功课,闲时花前月下,却也情意浓浓。高考时,男人上了重点,而女孩儿却去了本地师范专科学校。

都说高考是高中爱情的坟墓,他们也没有例外。但提出分手的却是女孩儿。男人不死心,不断给女孩儿写信,女孩儿不回,请假跑来找女孩儿,女孩儿带来一个挺帅气男孩来见他。

男人什么都明白了。男人是个儒雅的人,不可能死缠烂打,强忍着悲伤回了学校。

这件事发生在30年前。

男人毕业后来到我们这个城市闯荡。男人挺优秀,几年来策马江湖,硬是闯出了一片锦绣。虽然事业有成,有房有家,却不敢说有爱情,或许是男人心中对女孩儿不能割舍,与妻子之间便有些隔膜,夫妻感情一直不咸不淡的。妻子也聽说过他的初恋,却也是无可奈何,转眼到了2013年。这年,男人高中班主任老师八十大寿,热心同学联络大家给老师做寿。男人本不喜欢参加类似活动,但这次却痛快地答应了。

至于什么原因,不说大家也猜得到。

老师不只是男人这一届的班主任,所以来祝寿的学生很多,但即便再多,对男人来说,也是空的。男人没有看见女孩儿。不对,此时已不能称女孩儿,而应称女人了。虽然女人不在,同学之间还得聊天叙旧。男人跟女人当初的那些事,原本不是秘密,自然有同学跟男人聊起女人来。同学说女人毕业后一直在乡下学校当老师,日子过得挺艰难,身体不好不能正常上班,不到五十就提前退休了。同学还说,女人有过一次婚姻,因为女人不能生小孩,不到两年就离婚了。男人有些惊讶,问女人怎么不能生小孩呢?

同学也有些惊讶,反问男人你不知道呀?在师范时检查身体,查出她患有先天性子宫缺失。

男人一时木然,只觉得心被人揪住一般。

原打算给老师祝寿后径直返回的,但男人逗留了一晚。第二天,按照同学给的地址男人去了女人家。

男人终于再次见到了女人。30年过去了,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但也没有这般杀法。不过五十出头,女人却是体瘦骨露、衰残羸弱的样子。男人的心霎时碎了一地。

正是深秋季节,秋风萧瑟,草木零落,两人相拥在一起,泣不成声。

后来,男人将女人接到了我们这个城市,给女人买了房。

从此男人过起了一夫两妻的日子。尽管男人不遗余力带着女人到处寻医问药且细心呵护,但女人的身体丝毫不见好转,这让男人内心极为痛苦,男人如此,男人妻子定然察觉,加上男人一门心思在女人的身体上,戒备之心不强,不多久妻子便发现那套房子那个女人。这时男人就面临一个选择了,男人没丝毫犹豫,放弃了锦绣事业,放弃了舒适的家,毅然决然选择跟女人在一起。

男人心静如水,说,我已经失去了她一次,我不想再失去一次。

但男人最终还是失去了女人。不久前,女人病情加重,终归离男人而去。

故事说完了,同学们黯然神伤,嘘唏不已,都说老天不公,如此多情重义的男人,却是没有好命。我没有说话。我只是想,如果我告诉他们,这个男人是我单位一个副局长,而且因为包养情妇被开除了,不知他们又该如何诠释这段爱情故事……

第64篇、爱情故事走向婚姻就是接受对方

都说婚姻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的,里面的人想出来。对大多数婚后的人来说,围城的快乐和幸福,还是甜蜜无比的。保持婚姻和谐发展,主动接受对方是前提,在此基础上,好好经营婚姻生活,才可以建立信任,才可以将婚姻变成幸福的源泉,变成人生最好的归宿和向往。

小芳和小李两人都是公务员。两人各有自己的朋友圈。按理说,两人的工作性质相同,都在政府部门上班;两人的年龄相仿,具有结婚的最佳优势。但由于年龄偏大的原因,两人认识不久便结了婚。在常人看来,两人都是大学生,知书达理,婚后的生活肯定会很幸福,婚姻生活也会经营得顺风顺水,让人羡慕才对。然而,两人结婚半年,情感就出现了危机,甚至亮起了红灯,究其原因,原来是小芳不接受小李,不接受小李的内容包括其性格、习惯,甚至是小李的朋友。

作为小李的朋友,有一次他突然向我提起和小芳的婚事。他说:“小芳本来是个挺上进的女人,工作认真,对家庭负责,但就是不能接受我的生活习惯。”我问:“不接受什么习惯?是坏习惯?”小李叹息一声说:“我是有习惯,但不是坏习惯,她不接受并且强烈反对。比如,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去钓鱼,她不喜欢我这个爱好,说我没事做就知道往外跑,其实,我一个月就去钓两次鱼,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在这事上。还有,我喜欢看书,她不喜欢,说我看书太俗气,现在流行看手机,书也可以看电子书,说我看纸质书,就是不合潮流。对我而言,看纸质书,才感觉像是在真正看书,有时放下书,对着星空想想书中的内容,有时抄点书的内容,做个读书笔记,收获蛮大的。如果是看手机的话我会觉得不舒服,并且看不进去,感觉那不是看书,而是在消磨时光。最可气的是,我一个朋友是卖猪肉的,当然,有时难免身上有股味。她看不起人家,叫我和这个朋友绝交,说看他的样子就不是好人……”说完,小李一连几声叹息。我说:“唉,看来,小芳只是和你结了婚,却还没有完全的接受你这个人。”小李摇头叹息道:“我是越来越不懂她了,其实我是喜欢她的,但她不能接受我的全部,没有办法才离婚的。”看得出来,小李想复婚,我想努力帮他一把。

找到小芳,我是想听听她的想法,看她们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我直接说:“其实,两个人走进了婚姻,可以说,一方就是对方的一个影子,要进入对方的生活圈,接受对方的性格、习惯和朋友,这样的婚姻才会持久。”小芳不以为然地说:“其实我也说不上来是不接受吧,我是想为他好。结婚了,我想他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要把时间花在爱好上,钓鱼有什么用?能钓到钱吗?我想他放弃爱好,是想他把精力放在做大事上。至于他爱看书的习惯,我觉得电子书挺好的,他还是那么老土,喜欢看纸质书,我就不喜欢。至于那个朋友,曾经一起吃过饭,看他那个样子,我觉得不是好人,所以让小李离他远点,这没什么错吧?我都是为他好。”小芳一口气解释她的所作所為。我说:“究其原因,你是没有完全接受他,愿意和他走进婚姻,就要接受这个人的一切。当然,你接受他,他也要接受你才行。”小芳看了我一眼,低声地说:“其实我知道,他是迁就我的,他接受我的一切,没什么怨言。你刚才说的也对,让我回去好好想想吧!”

过了三天,小芳主动找到我,向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前是我不对,没接受小李的一切,以前的看法有些偏激,现在想通了,我是真的爱他,就要接受他的性格、习惯,还要接受他的朋友,其实,他这个人挺好的。”看得出来,小芳对小李的感情没有全消,告别了小芳后,我把情况告诉了小李,小李也拿出真诚的态度,主动和小芳联系,两人最后复了婚。小芳接受了小李的全部,小李也主动接纳小芳的全部,两人相敬如宾,生活幸福美满。

好婚姻是经营出来的,两人走到一起,就要坦诚相待,对方所拥有的,如果不是坏的,就应该学会互相接受。接受是信任的前提,接受是爱的催化剂。彼此接受,在接受中滋润爱情,滋养生活,婚姻就会幸福绵长。

第65篇、爱情故事爱情板凳

上小学时,我们的桌凳旧得不知伺候了多少师姐师哥。板凳放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坐上去,屁股下如坐着一只小老鼠,我和建一同桌就是一年。

同桌之间,三八线是一定要画的。板凳似乎总是太短,自习课上,建一看自己的一方凳子少,就把板凳往外面一摆。我一趔趄,趁我屁股离开板凳,他就把板凳挪向他那一边了。为此我俩没少瞪眼。

也不知什么时候,他居然把坏的那侧换给我,我委曲求全坐下,但是一节课我心里如吃苍蝇一般。直到那次,我的新裤子被坏凳子弄烂一个口子后,我彻底崩溃。

那天放学,我们组值日。我恶狠狠地对建说:“再换凳子,我不客气了!”建不屑地说:“怕你不成?”值日的男生见状怂恿:“打!谁打过对方,谁坐好的那侧。”建的傲慢和同学的起哄让我愈发生气,我上去先给建一个拳头。那一拳不痛不痒地打在建的肚子上,建没想到文弱的我竟然还敢出手打人。出于本能,建握紧了拳头示威,我迅速举起拳头迎战。当我俩拳头相碰撞的一刹那,建急忙把手缩回,抖了一阵,疼得用嘴对着手哈气。其实,我的手也疼得厉害,只是我在气势上占了上风,建自知理亏没再还手。那群值日的男生大声宣判:“女方胜!”从此,建不再换板凳了!

去年的同学聚会上,我遇见了建。同学们早已成双成对夫荣妻贵了,觥筹交错间,唯独我和建形单影只。多年不见,建的成熟诙谐和我温婉美丽成了大家议论的热门话题,同学们先批评建模样怪俊,刀子贼钝,遍地芳草,一根草也割不到;接着就是奚落我美女眼花,剩女在家。其实,不是我挑剔,我一直没找到心动的感觉呀!建是不是和我有同样的遭遇呢?这样想着,突然我发现,建的目光不时地在我身上游移。第一次,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聚会完毕,同学散尽。建提议开车送我,我拒绝。建笑着说:“别犟了,再不温柔些,怕真的嫁不出去了!”我笑着回敬他,语言中少了年少时的霸气——我小声说:“欺负女孩子本色不变,你想继续光棍下去吗?”

建哈哈大笑:“当年抢桌凳时的勇敢劲又来了。要不,咱们再演习一番如何?”一提到抢凳子,我立刻脸颊发热思绪回到了从前,建顺势把我塞进车厢。

沧桑轮回,冷暖自知。公园的长凳上,与建谈笑间,远处,寒山泛绿,近处,春水悠悠。

第66篇、爱情故事会“撩”的婚姻,才不会无聊

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固然很值得欢喜,但把日子过得有爱有趣又有风情,才是真本事呀!

最有吸引力和活力的婚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让爱人离不开你的最好方式是什么?如果把这个问题抛给男人们,相信许多回答是这样的:舒服、有趣、不紧张,这样的爱情和婚姻会让男人天长地久地想跟你在一起。

否则,五花大绑用尽各种道德压力将两个人捆绑在一起,但时间一长,还是越过越没意思,又怎么能留住爱人呢?因此,会“撩”在婚姻中就变得很重要了。

我有两个朋友,其中一个叫严史,英俊潇洒,貌似潘安,但人们都觉得他是个高冷男神。他把爱情与婚姻看得无比严肃,想当年和女友约会时都要大谈高尔基和尼采。即使婚后每天和老婆聊天的模式,也如同在开严肃的办公会议。因为在他心里,平平淡淡才是婚姻本来的样子。他们日常的对话是这样的:

妻:老公吃饭了没有?夫:吃了。妻:吃的什么呀?夫:米饭。妻:哦(不知道接啥好)。当然,这也没有什么不对,但老是这样聊天,实在是太没趣了。日子越过越沉闷,夫妻俩也会越来越像相敬如宾的客人。

我另一个朋友刘晴却不是这样,她简直是个撩汉榜样。虽然她相貌普通,但异性缘却极好。她现在的老公就是她在网上“撩”来的。话说有一日,她和老公在网上碰到了。两个人对话如下:

男:美女哪里人啊?女:民女东土大唐人。男:哈,挺幽默啊。女:多谢施主夸奖。男:想一睹美女芳容啊!女:施主不怕进了盘丝洞吗?男(兴致盎然):不怕不怕,特别想进。据她老公说,自那次之后就对这个小妮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和她聊天又舒服又有趣,不像别的女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先是一通查户口,然后等着男方大献殷勤。当时追他的女孩真是不少,但刘晴每次都聊得他意犹未尽、心猿意马、回味无穷,天天盼望着下次再聊。“我觉得我跟她是成年人之间的对话,成熟不失风情,跟她过日子,肯定也很开心吧!所以我好想跟她谈恋爱!”结婚后两年,他们的日常对话还是这样的:

夫:老婆,吃饭了没有?妻:还没呢!夫:小傻子,都几点了还不吃?妻:这饭菜都没有你美味,没胃口。夫:天啦(心猿意马),我今天一定早回家!

当然,问起刘晴的撩夫秘诀时,她说,以上这些对话都还是轻量级的,还有更重口味的私家珍藏,不能拿出来示人。总之,她的经验是,要想让爱人对自己欲罢不能,始终离不开“撩”,也就是调情。她的名言是:征服爱人的心,不仅要征服他的胃,还要征服他的“色心”,要会挑逗和引导,让他的“色念”释放到自己的身上来。

那么,该如何“撩”呢?现在的夫妻在工作间隙用微信聊天时,要学会适当发挥文字的含蓄魅力,做到色而不淫、风流而不下流,要欲擒故纵,犹抱琵琶半遮面。“老公,今天該交公粮了吧。”“虽然你是我的好老婆,但是我想和你做坏坏的事哟!”“天气凉了,请老公及时加衣,注意保暖思淫欲哦!”

偶尔打个电话时,也可以学一学电影《撒娇女人最好命》中谢依霖饰演的阮美所带领的最强撒娇天团那样,用嗲嗲的语气卖个萌,跟爱人开个带颜色的小玩笑。“饭在锅里我在床上,客官请便啊!”“官人我要抱抱!”想想看,如果谁家里的那口子如此会“撩”会调情,时不时发个嗲撒个娇的,那他大概每天都恨不得赶紧回家跟你时刻不分开吧。

当然,“撩”也要分不同的时段。碰上刚认识的或刚开始约会的对象时,“撩”要注意分寸,既让人感觉舒服,又不让人觉得你品行不端。而“撩”相处许久、知根知底的恋爱对象或者伴侣,就可以尺度大一些。毕竟,他了解真实的你,他知道,你偶尔的不正经只是为了让你们生活得更欢乐、更有情趣罢了。

第67篇、爱情故事把分手的出口留给他

害怕,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前段时间,合肥少女苏岩毁容案让人触目惊心,虽制造事端的男孩尚未成年,依然觉得这举动实在禽兽。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类事件颇多——比如一个男孩很残暴地杀死了女友,而他做出如此冲动之举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对方要和他分手,而是“分手时,她的话一下就激怒了我”。男孩说,她都决定和我分手了,还要羞辱我,说我没素养没知识又是穷光蛋,“眼神里都充满蔑视和不屑”。于是,悲剧发生了。

这并不是极端个案,因为分手而被伤害的女子数不胜数:被杀害,被毁容,被殴打……而这其中原因除了伤人者本身良知和素养的缺失、性格的缺陷之外,还有女子分手时的态度。大多被伤害的女子,在分手时态度是高傲和蛮横的,依然用曾经的姿态对待即将被自己抛弃的男人,却不知道傲慢的眼神和不屑的口吻,正在为她们引来怎样的灾祸。

如另一则新闻中,那个被工业硫酸泼伤的女子,引来灾祸的原因是多年来花费男人巨资,男人为她抛弃妻子,她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承诺,偶尔鄙薄、慢待……说到底,男人下此狠手,大多不是为了即将失去的感情,而是为了被逼到死角的自尊。

想来,人都是有动物性的,不管已经进化得多么完美,但骨子里一定都还残留着动物的一些特征——冲动之下缺乏理智。尤其是男人,毫无疑问继承了雄性动物的暴烈,纵然被知识和素养武装得再好,也经不起一再的挑衅和刺激。

这样说,不是为这些“禽兽不如”的男人开脱,而是告诉女人一个真相:关键时候,千万要理智容忍,不要刻意地过分地去激怒一个你已经决定抛弃的男人。你想想,既然要分手,分开是关键,干吗还那么激烈和强势。柔弱一些、低眉顺眼一些,把面子留给男人,把结果拿到手,这样才算是赢家。明明不要他了,还要逞一时之快,分也分得那么不给对方的自尊留余地,真的很难说会发生什么。在这件事上,很多女人容易进入一个误区,以为他曾经可以容忍你的,永远都可以容忍你。但他当初的容忍和宠爱,是因为彼此相爱、相伴、相守。而现在,眼看劳燕分飞,他所有的情感都打了水漂儿,本就在气头上,还要去讽刺挖苦他,摆出一贯的骄傲姿势,不惹毛了他才怪。

我认识一个女孩,前段时间刚和男友分手。她的男友,可是出了名的爆脾气。记得他们分手时,男人用尽各种招数纠葛不下,她却始终好脾气地忍耐着,没有急躁,没有发怒,耐心解释分手的原因——不是他不好,只是她没有感觉了,而她是个太在意感觉的人。是她对不起她,请他原谅……从来不激烈挂他电话,直到他觉得无趣了主动挂掉。

这样反复了好多次,男人终于没了脾气,放过了她。

记得当时,还有朋友问,是不是怕他啊?她答得很坦白,是!至少分手的时候,是害怕的,因为任何一个男人,哪怕外表再柔弱,也都有强大的自尊和虚荣心,最受不了失败,这其中就包括被女人抛弃。我不想在这样的时候激怒他让自己受到伤害。我的害怕,是一种自我保护。

原来,这才是女人的智慧和姿态,也是女人的自爱——不管怎样,安全都是第一位的。

所以,如果真的决定和一个男人分手,那么不管之前你曾经在他面前可以怎样飞扬跋扈,分手时,都要放下姿态,低眉顺眼。他抱怨、发火、喝醉几场都由他,那是他在“被抛弃”时的出口。把这个出口留给他,这样,你才可以顺利脱身。

分手,对女人来说,当真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第68篇、爱情故事“AA制”的爱情

时下,很多已婚女士患上了“手机窥视癖”:一天不翻看丈夫手机里的短信或通话记录,心里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踏实。心理学家说这是一种病态,而且也正是由于这种病态,才使得一些家庭硝烟弥漫,战争不断。

每每耳闻目睹类似事件,我都深深为那些女同胞们叹惜:兵来可以将挡,水来可以土掩,但是人心是可以拴牢、禁锢的吗?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和伙伴们垒坝墙抓鱼时的情景:坝墙垒得越高,水位就变得越高,开坝时,水流就淌得越快;而如果把坝墙推倒了,水位淌平后,水流便不再湍急了。这让我意识到,婚姻生活中,尊重对方的隐私,相互给对方留一个自由的空间,夫妻关系才会像水位相同的水流一样,不再破坝而溢。

于是结婚后,我便在家中推行了“爱情AA制”。我和丈夫在不同的单位工作,各自有自己的交际圈子。对于交际,我们两个都奉行“互不干涉”的原则,除非对方主动汇报,否则决不打听,更不会“窥视”,以“欣赏”为由去翻看对方的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他和同事聚会,我和朋友聚餐,都会事先告知对方,以免惦念,但从不透露聊天内容……这种高度信任下的“AA制”,使我和丈夫都感受到了彼此间的尊重,人格的尊重,所以愈加自我约束: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爱情负责、为幸福负责!

有一次,丈夫大学时的女友从外地来我们居住的城市办事,打电话给丈夫说想要见一面,丈夫征求我的意见。哪个已婚女人愿意让自己的丈夫约见婚前女友?但是,我转念一想,她来一趟不容易,抛开以前的那段情感经历不谈,还有同窗之谊呢。于是,我告诉丈夫:“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丈夫会见前女友回来后,只跟我说了五个字:“真的谢谢你!”从那以后,他们再没有联系过。事后我想,如果我当初严令丈夫不许去见前女友,说不定会滋生丈夫的逆反心理,两个人偷偷摸摸地搞起“地下活动”。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敞敞亮亮地公开了,反倒风平浪静、平安无事了。

我在个人空间里,记录了自己结婚多年来的心路历程和对婚姻的感悟。一家图书出版社的编辑看到后,提出要把这些真实的记录结集成书。我担心自己的家事“春光外泄”,征求丈夫意见时,他说:“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这尤其需要勇气和度量。没有了这种豁达和尊重,婚姻也就貌合神离了。”我顿时豁然开朗,痛快地把书稿交给了那家出版社的编辑。

正当我的书稿进入校对程序時,一个小插曲又发生了:一天中午,我和单位同事去银行办理业务,结果被丈夫单位的一个同事看到了,于是,“你媳妇和一个帅哥一起逛街呢”的小报告便打给了丈夫。丈夫听罢付之一笑:“别瞎说,那肯定是和单位同事去办事!”这句话再以小报告的形式钻进我的耳朵时,我心里满是欣慰和幸福,我想,如果换了别的家庭,很有可能就此发生“战争”了。

很多人认为,现代爱情和婚姻是个玻璃杯,外表美观但却属于易碎品。我觉得这个观点有些偏颇,现代社会背景下的爱情和婚姻,只要经营得法,一样可以拥有“山楂树”般的清纯和感动,玻璃杯也一样可以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第69篇、爱情故事过期

  世界上什么东西是永恒的,爱情吗?初相逢时,我们预约了天长地久;而后满怀欣喜地实践着海誓山盟。可越来越接近的空间里,我们却不得不面对越来越无奈的现实,在终于要牵手的刹那,我们不由踯躅,不由彷徨,因为我们听到远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诫:知道吗?世界上惟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他和她,是在花卉市场认识的。白衬衫、牛仔裤,长发简简单单地披在肩上,那天,她觉得自己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他,却看呆了,觉得她的清新雅致远远胜过自己手中的百合花。那花本是买给他母亲的,他却全部送给了她。

  她接受了他,因为他优秀,无论是人品还是学识,他都称得上出类拔萃。他和她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之中,直到他正式把她带回家。

  他的母亲不喜欢她,嫌弃她只是一个在胡同里长大的普通女孩,不能给他的家族带来所谓的荣耀。她痛苦,他无奈,可他们依然执意相爱,但从那时起,他们的爱却有若一瓶被启封的白酒,散失了原来的浓度与醇度,不再醉人。他倒不是畏惧,他只是不愿母亲伤心,她倒不是自卑,可到底意难平。他和她的精力被牵扯,放在如何取悦一个“第三者”身上,他累,她更累,终于,她选择了放弃,而他也只能在无人的夜里细细品味那些逝去的美好,直到泪尽。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小时候,她喜欢玩布娃娃,喜欢过家家时做布娃娃的妈妈;而他,虽然更愿意端着玩具冲锋枪去跟小朋友厮杀,可每逢这时还是能耐下心来做一回布娃娃的爸爸。岁月就在两小无猜的情谊中悄悄流过。她大学毕业去一家外企做翻译,他则没有什么学历只能去卖保险。他们依然心无旁骛地爱着,犹如相互报恩。

  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长相厮守,他和她住到了一起。在刹那的新鲜与激动之后,他和她都恍然若失,仿佛眼前的人并不是熟识与期待的那一个:她太显精明与优越,他过于鲁莽与粗心;她可以拿薪水的一半去买一瓶香水,他则只能买回几块钱的盒饭作午餐;她喜欢歌剧和咖啡几近狂热,他却只有足球和白开水就够了。先是他觉出了差异,接着,她提出了分手,不是不爱,而是越过苍茫的岁月之河,她等到的已不是她期望的那个人了。

  他和她,是硬被同学拽到一起来的。在没有见到对方之前,他们都觉得在信息时代还要依靠媒妁之言来寻觅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但同学的好意难却,所以权当是给大家做一回笑料,于是心下并不当真地便去了。谁知一见,偏很投缘,想着都老大不小的年纪了,便绕过弯路直奔主题,欢天喜地地置办起成家的家当。再不是孤军奋战的日子了,可又该如何解决那些琐碎的家庭难题?

  假若今天不做饭,我们泡方便面,你介不介意?假若我夜里加班要过了十二点钟才回来,你介不介意?假若这个礼拜不洗衣服,你介不介意?假若我把同事带到家里喝酒,你介不介意?他们每天如此困惑,觉得这不应该是他和她面对的生活,可所有的人都告诉他们这就是实际的生活。

  他和她苦笑着挥手道别,他和她依然愿意保持他们原本豪放不羁的性格,生命本是一种过程,他们在意它的质量而不是形式。

  我不禁想起重庆森林里的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当千帆过尽,回首发觉你依然是我最动情的人,我们耳畔总是响起那个声音:知道吗?世界上惟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第70篇、爱情故事有女人爱的男人

  我坐的士那么多次,从未遇到过这么雅致有家的味道的的士。

  30来岁的司机衣着整齐,精神爽利,与证件上的照片一样,不像大部分的士司机,相片比真人至少年轻10多岁;车上的椅套,光洁如新;车尾玻璃窗下面,放着一件叠好的风衣,数盒柠檬茶,菊花茶,几瓶矿泉水,还有香口糖……我差点儿以为是拿来卖给乘客的。

  “是我太太放在这里的。夏天嘛,乘客口渴的话也可以用来解渴,随便喝,不收钱的。那件风衣是我的,太太怕我晚上着凉。”司机像是解释一样说道。

  我留意到车上播放的歌曲,一首中文,一首英文——梅花间竹。

  “我太太替我录的。”司机笑着说。

  他拿起一只透明的塑料水杯,里面装着淡黄色的饮品,跟我说:“这些薏米水,是我太太煲给我喝的。”

  他背后的女人,把这辆的士布置成了司机的第二个家家,一个用幸福和快乐包围着他的可以移动的家。

  原来,任何一个男人,只要有一个女人爱他,他就变得金贵。

  被人臭骂、被人奚落的男人,往往会忍不住跟对方说:“我也是阿妈生的!”

  “我也是阿妈生的”和“我也有一个女人爱我”,应该同样金贵。

第71篇、爱情故事为你早起89年

直到现在,福尼亚小镇依然保留着一个习惯:每年6月15日早上4点整,小镇上所有家庭都会响起一阵闹铃声。

这件事要从一个人说起,他叫马歇尔。马歇尔是个每天都起得很早的人,只要教堂的钟声敲响4下,他就从床上爬起来,在炉子上炖一碗鸡汤,然后走出家门,到教堂附近的小路上溜达。

要知道,马歇尔先前可不是这样,那时候他嗜睡如命,到了早上9点还赖在床上,把被子裹得紧紧的。马歇尔的改变,缘于他的妻子。

马歇尔20岁那年留学中国,结识了妻子。两人感情甚笃,后来妻子跟着他来到英国,改名为琳达。一年后,琳达生下了儿子。5年后,琳达在一场车祸中被撞成高位瘫痪。马歇尔伤心欲绝,变卖了所有家产维持琳达的生命,同时拉扯着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艰难。

艰苦的条件并没有改变马歇尔对琳达的爱。由于大小便失禁,琳达总会在早上4点多把床单弄得一团糟。为了让琳达少受点罪,马歇尔总在每天教堂钟声敲响4下的时候迅速爬起来,为琳达换好垫布,然后为她擦洗身子,然后再到厨房为她炖最爱喝的鸡汤,一小勺一小勺地喂她喝下去。等他们都吃好饭以后,差不多6点了。这时候,马歇尔把琳达抱到轮椅上,推着她到教堂附近的小路散步。他们的生活每天皆是如此,雷打不动。渐渐地,马歇尔和琳达逐渐成了教堂附近的流动风景。

琳达生病期间,有位朋友曾经为马歇尔介绍过一名女性,是个中学教师,她表示愿意和马歇尔一道照顾琳达。但是,马歇尔一口回绝了。

时光如流,一转眼40年过去了。一个午后,琳达在轮椅上安然离世。这时候,他们的儿子已成家,70平方米的房子里只剩下马歇尔一个人。

马歇尔依然每天4点钟起床,煲汤的习惯也一直延续下来。只不过每到6点,他不再去教堂,而是到附近山腰的公墓去陪琳达说半小时话,顺便为她换上一束最鲜美的雏菊,那也是琳达生前最爱的。

后来,那座教堂拆迁了,许多人以为马歇尔听不到钟声不会再起得那么早了。其实,人们不知道,马歇尔早已在自己心灵深处安置了一只闹铃,每天早上4点准时响起。

这段爱情故事被一家媒体报道后,许多年轻情侣都涌到这座小镇。每天早上4点,情侣们准时守候在马歇尔家门前,只为一睹这位“痴情先生”的真容。

多年以后,马歇尔开始步履蹒跚。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发起了这样一项活动:只要能搀扶马歇尔走上一程,就能一生爱情美满,家庭幸福。再后来,整个小镇发起了一项活动,那就是在6月15日4点整,小镇所有的家庭都会响起闹铃声。因为,这一天是马歇尔的生日。在这一天,小镇上的夫妻都约定要为彼此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马歇尔享年109岁,去世之前,他让儿子在自己的墓志铭里写下这样一句话:“亲爱的琳达,如果有可能,我一定愿意再为你早起89年!因为,没有人可以替代你在我生命中的位置……”

第72篇、爱情故事疼痛里开花

2008年7月4日,在英国德比郡的麦克沃斯市,一场婚礼即将举行。8岁的新郎里斯·菲莱明手拿一枝红玫瑰,焦急地等待着新娘艾琳娜的到来。

艾琳娜是里斯青梅竹马的好友,也刚刚8岁。这场婚礼整整提前了20年,因为患白血病的里斯只剩下两个月的生命了。

当生命遭遇快进,以超过10倍的速度疯狂地冲向终点时,连上帝都沉默不语。深爱着里斯的母亲决定,帮助他实现人生的所有愿望:乘坐法拉利和保时捷汽车;在消防站待上一天;和家人朋友举办一次海盗主题的派对………在这个男孩开出的愿望清单里,最重要的一条是——娶心爱的女孩艾琳娜为妻。

父母交换着忧郁的目光,因为他们知道,艾琳娜曾拒绝了里斯的多次“求婚”。不过,他们还是鼓足勇气去找艾琳娜和她的父母。没想到,天使般的小女孩居然爽快地答应了,连她善良的父母也积极支持。

里斯一家喜出望外,两家大人准备请牧师帮忙,主持一场足以“以假乱真”的特殊婚礼,并计划让“新娘”艾琳娜坐着豪华轿车抵达教堂。接受亲友的祝福。可是,里斯的病情突然恶化,家人意识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了。于是,他们决定就在家里举办一场简单而温馨的“婚礼”。

婚礼的时间就要到了,艾琳娜还未出现。里斯万分焦灼,他的母亲更是忐忑不安,生怕在这关键时刻出什么意外。就在这时,手持花束的艾琳娜出现了,在父母的陪伴下,她像一朵纯白的铃兰花:小巧的婚纱,闪闪发亮的头饰,优雅而甜蜜的微笑。里斯的母亲流泪了。真的,她这一生再也没有见过比艾琳娜更美的新娘了。

接下来,艾琳娜的母亲为这对“新人”扮演了牧师的角色。在庄重的誓言里,“新郎”和“新娘”交换了结婚戒指,“牧师”还向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

不过,里斯没有选择亲吻自己的“新娘”。他是一个小绅士,懂得如何尊重羞涩的艾琳娜。整个仪式上,他始终微笑地注视着艾琳娜,眼睛里有水晶般的光泽。

婚礼结束后,里斯躺在床上,轻声地对母亲说:“妈妈,我现在可以离开了。”他显得那么平和,因为他知道,这一趟生命的旅行尽管短暂,可来时是快乐的,去时是温暖的。

举行完婚礼的第二天,里斯离开了,他小小的棺材被装饰成了海盗船的模样。来过,爱过,欢喜过,这个8岁男孩的人生,是一朵浅蓝的雏菊,被温存地放在记忆的信笺上,静静地香。

阴霾忽起,劫难骤临。父母战栗的心,不是惊惧地尖叫着跌下去,碎成一地绝望的粉末,而是选择在疼痛里开花,开一路温柔的黄花,照亮孩子远行的路。

第73篇、爱情故事婚姻是恰到好处,不是妥协下的产物

婚姻,向来甲之蜜糖,乙之砒霜。韩非子也有云:“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由此可见,婚姻问题以及夫妻关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在现代社会,有些年轻人过早地踏入了婚姻这座围城,但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主动选择走上一条远离婚姻的道路。

今年29岁的单身女性小刘,是三线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务员。在外人看来,小刘有着一份稳定且轻松的工作,拿着可观的薪水,逢年过节还可以旅旅游,过着令人艳羡的生活。但在她父母以及亲戚的眼里,她就是所谓的大龄未婚女青年。

“为什么不结婚呢?”

“因为找不到对象啊。”

“怎么会找不到对象啊?你条件这么优秀。”

“可就是找不到啊”

“未婚至今,我永远用这一套说辞来打发问我的人”,小刘如是说。

小刘还说:“我发现了,在我单身的时候,会有人催着我谈恋爱,哎呀你怎么不谈恋爱啊,谈恋爱多美好啊,你看谁谁谁。等我谈恋爱了,就又有人催着我结婚,哎呀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结婚才踏实啊。如果等我结婚了,依然会有人告诉我早点生小孩吧,小孩多可爱阿,有小孩人生才完整呀。但是,生了小孩就完了吗?孩子的尿布、奶粉、幼儿园、重点小学、初中、高中、兴趣班,然后孩子再上大学、毕业工作、找对象结婚,人生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过程。与其这样日复一日机械地生活,不如自己一个人享受当下,拿着不高不低的工资,但因为没有结婚养孩子的负担,就宽裕很多,还能养只猫。”

“不是我不想结婚,而是现在结婚成本太高了,你硕士毕业吧,结婚对象就得是硕士或者博士;你168,那男方至少得175以上;你年薪10万,那对方能比10万低吗;你有房,对方就必须有车……不是大家眼光变高了,而是现在这个社会给年轻人的时间太少了”,小刘无奈地说道。

“那父母怎么办,父母的愿望就是看着孩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到了结婚年龄还没有结婚,父母该多着急啊。”

“我也是做女儿的,也不止一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中国式”的很多父母,说是爱小孩,其实从来不在乎自己子女的精神生活质量怎么样,他们要求的是子女的物质生活和量化目标是怎么样,比如考重点、考公务员,比如一定要在合适的时候结婚,结婚后马上要抱孙子。他们想要的最多的,是跟同龄人唠嗑的时候小孩要给自己长脸。”话虽然说得不中听,但这却是事实,也是现在年轻人最真正的想法。

小刘其实是当下迟迟不肯结婚的年轻人的一个缩影。以小刘为例,不难看出年轻人之所以不想过早结婚,有两大原因:第一,心理尚未转变。在如今灯红酒绿的时代,他们重在享受当下,他们觉得自己赚钱自己花,到老了给自己找个养老院,一生也算活得精彩,他们认为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加寂寞,就是养猫也比结婚快乐;第二,物质条件尚未成熟。现在的年轻人谈婚姻,绕不开“房子、车和孩子”这三座大山,结婚还得“啃老”。“物质跟不上感情,这是属于这个时代独有的悲哀”,小刘有感而发道。

“有時候,看着朋友们的孩子渐渐长大,其乐融融,还是有点遗憾;每当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看病,还是会觉得孤独,因为总有些时刻是需要个人依靠的;我一个人回家看父母时,看着他们的眼神也会不忍。所以我依然期待,那个合适的人会出现”,小刘认真地憧憬着未来。

毕竟如今年轻人的生活节奏与以往大有不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马上进入婚姻生活,过得悠然自得的。

每个人选择不婚的理由,各不相同。但一点却是一致的:

婚姻不是洪水猛兽,不想结婚但对婚姻同样有深刻的认识。当合适的人一出现,什么理由也不是问题了。因为婚姻是恰到好处,不该是妥协下的产物。就像谢耳朵说的那样:“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结婚。所以我能找到你,才是奇迹。”新的一年,希望每一个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能拥有奇迹。

第74篇、爱情故事爱称

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就想在心里给他一个特别的称呼,以区别于其他人对他的称谓。但是,男人往往不屑:这种命名欲,相当于小狗撒尿——仅仅是从称呼上将对方划到自己的领地。这种心态,王戎之妻的话可为代表:“我不卿卿,谁当卿卿?”翻译成市井白话就是:“你是我的,我不黏糊你个老东西,谁能黏糊?”

爱称应该是最具个性的。如果女人实在不好意思或者担心对方无法接受,只能在前面附上漫长的定语,以示区别。许广平在给鲁迅的第一封信中落款为:“谨受教的一个小学生许广平”,这是3月11号的信。到了3月15日,这落款便成为“小学生许广平”。4天的时间便跨越了两个定语,至少说明了内心进境之神速。不过,简化并不是亲密的惟一特征。5天之后,落款变成了“鲁迅先生的学生许广平”,这一下是把自己和对方连在了一起。至4月10日,许便自称“小鬼许广平”,并注明“鲁迅师所赐许成立之名”,昵近之意,溢于言袁,又有些谨慎的收敛。不过“小鬼”之谓,已进入爱称范畴。这种两个人创造的暗号,旁人看似明白,个中人心已跌出云外,兀自起伏了。

爱称进入第二阶段,往往有强买强卖的风范。最典型的便是把自己划归对方,“你的”、“全是你的”。从想让别人归自己,到一定要把自己归别人,绝不讨价还价,还替对方计算损失。恋爱的人其实是最不自私的。

一般来说,北方女友之间喜欢互称“宝贝儿”,而南方女友之间则常互称“亲爱的”。但是,这种恋人之间典型的甜言蜜语一旦到了男人的嘴里,就被普遍降级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旅行团中,亲见一位自来熟的北京大哥当着媳妇的面,招呼几位女性团员商量晚间节目,他很自然地大喊:“亲爱的们,咱晚上是泡澡还是打拖拉机?”

当然,也有文雅男士获得爱称的高级段位,基本上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地步。鲁迅和许广平互称“小白象”和“小刺猬”算是比较平淡的,有一封信中还插入了算术等式:“小刺猬=小莲蓬=小莲子”。徐志摩对陆小曼的称呼繁复花哨,令人叹为观止:“眉”、“小龙”、“龙龙”、“我惟一的爱龙”、“眉爱”、“爱眉”、“至爱妻曼”、“眉眉至爱”、“爱眉亲亲”……徐志摩称呼自己也令人目眩:“摩祝眉喜”、“摩摩祝眉眉福”、“摩问眉”、“你的顶亲亲的摩摩”、“汝摩”……

张爱玲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恋爱不过是夸大一个人和他的同性的区别。爱称是世界上最小范围的黑话。在情爱之下,人已昏昏,但求剖心吐胆,不再受俗法约束。

恋爱是我们自找的瘸,爱称便是那只拐。没有爱称的恋人,似乎总少了些可供挥霍的资产。胡兰成对张爱玲从来没有面时面的称呼,就算被迫叫了一声“爱玲”,也狼狈得很。身为男人,他也许从来就没有迷乱过,一直在细细把玩。

第75篇、爱情故事前世今生来世情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的。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哄道:“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吗?有一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万一你……”“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说,然后,振翅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抖。他好想看到她平安,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去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石子,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只企鹅,跟在他后面捡石子,把他扔的石子都捡起来送给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后来追随她来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此刻,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终于,他拼着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户里飞去。

他看到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轻轻地颤着。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悄悄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他飞过去,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

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流下泪来。

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可这是我做母亲的责任。”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一切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就没有遗憾了……前生欠了你的,今生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前生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嫁给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会在出壳之前就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可是,我们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给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来世,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歌……”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喘着气,“快走,人来了!”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声:“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一起,凝成了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第76篇、爱情故事感受爱

他原本梦想做一名导游,命运却阴差阳错让他当上了邮差。

几年后,年轻的他很快厌倦了这份工作。因为,他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来回奔波干枯燥乏味的城乡线上。日子一天抄袭一天地度过,这样没有新意的生活真是太可怕了!终于有一天,他决定,送完最后一趟信就去向领导辞职。

那天是个晴天,他一早送完了城市的信后,风风火火地往乡下赶。就在他路过郊区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公路旁边有一座青砖白墙的瓦房,瓦房盖得并不华美,但很有特点:窗户很大。正是透过这扇窗户,他发现了趴在窗边的女人。

她柳眉风眼,眼波含春带露,笑容可掬地望着他。那是他生平见过的最优雅的女子。一瞬间他惊呆了,如此偏僻的郊区竟然藏着这般貌美的女子,自己平常怎么没有发现呢?

鬼使神差般,他撕毁了辞呈。渐渐地,他不再厌恶单调的邮差生活。因为投递迅速无误,他多次受到领导表扬,这使得他的工作劲头越来越足。

他的转变,只有他自己最明白——只是为了到达那座青砖白墙的房子,与美丽的女人见上一面,哪怕只有短暂的几秒钟!

他不止一次地揣度那个女子的身世,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滑稽可笑。想这些干什么呢?自己已经有妻子,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他想,为什么没有一封信寄往那房子呢?如果有,他岂不可以近距离地接触那个美丽女人了吗?她一定有着迷人的身段,银铃般的笑声……此时此刻,他的梦想转变成了继续当邮差,能够为女人送一封信的邮差!

命运偏偏又在这个时候跟他开了个玩笑。由于他工作积极,业绩突出,被提拔为邮政所里的分拣员。按理说,新工作告别了奔波和劳碌,他应该高兴,但是,他说什么也高兴不起来。从此,他就要和那个女人告别了。而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她说一句话呢。

那天,他借故顶替了一个邮差去送信。因为,在诸多信件当中,终于有了那个女人的一封信。这封信不是来自别人,正来自他本人。他奋战了两个昼夜,终于给女人写好了一封信。他用了不少篇幅夸赞女人的美丽,流露出爱慕之情。这封信,用尽了他生平学过的所有美丽词藻。

那天,他来到女人的房子前。窗口里,女人依然笑容可掬。他停稳车,迫不及待地敲响门。门“吱呀”一声开了,开门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一边兴奋地把他迎进去,一边冲着里屋喊:“闺女,果然来信了!”

“太好了!”他分明听出是那女人的声音,像银铃一般。他感觉浑身战栗。但是,当循声望去的时候,他惊呆了。原来,让他魂牵梦萦的美丽女人,竟然是没有下肢的残疾人!

他怅然若失,留下信便走了。几天以后,他收到了一封信,来自那个女人。

“尊敬的先生,感谢你的来信!是你的信让我明白了,我的存在有那么大的意义。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但是我想先讲一讲我的故事:

我的丈夫是一个朴实帅气的小伙子,他是一个扳道工。我们原本拥有幸福的生活,我们经常在轨道上漫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夺去了他的生命,也让我失去了双腿。我当时想随他而去,但他临终前告诉我,在城市的郊区盖一座房子是他一生的梦想。他说,他会给我来信,让邮差捎来他远方的灵魂。

为了不让他的灵魂负疚和担心,我时刻准备着,穿着漂亮的衣服,准备精致的妆容,对每一个人微笑。尤其是看到邮差,我就更加高兴。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是你带给了我生的希望,活下去的勇气。感谢你的到来,我会更加乐观地活下去。当然,如果方便,请来我这里做客吧……”

看到这里,他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似乎都有这样一条邮路,镶嵌着一扇窗口。正是这样一扇窗,让我们发现美好,感受爱……

第77篇、爱情故事瑜伽爱情,发一个悠长的呆

有些爱情,虽然时间太长,机会无数,却从不付诸行动。

这个世界那么多,而她需要的那么少Y

海欣是瑜伽馆的女教练,自学瑜伽近十年,只是因为喜欢。

海欣瘦瘦的,漂亮的童花头,一笑起来脸上有小涡儿,羞涩的模样。谁也看不出她有过短暂的婚史,没有孩子。因为感情的失败才开始接触瑜伽。这也是一种缘分。

她说她曾有一段灰头土脸的岁月,但是过来了。人不都有坎吗?都得过。

学员们来练习时,她总喜欢提前打开音乐,高山流水的爱尔兰风笛,清清淡淡,让大家静下来。在她的世界里,慢下来缓下来进入到一种境界,便是世间的大事了。

几乎都是女学员。绝望主妇和劳累白领占绝大多数。上月的一天,来了一位近四十岁的男学员,海欣奇怪,但没好意思多问。男学员学得认真,姿势不错,有点功底。他不怎么说话,有时望着海欣,出神的样子。

过了一个多月,圣诞节前夕,好友月华电话里说:海欣,跟我去参加一个饭局,打扮漂亮点啊,有重要人物出场。

海欣不置可否,可拗不过月华。她穿上长麻灰衬衣,外罩黑色长袄,脖子上缠绕着青苔绿褶皱长围巾,就这么去了。月华拍着她的肩说:怎么这么素。海欣笑笑:不就一顿饭吗?

去了本市档次较高的上海菜馆,里面很有品,青砖长窗,熨得雪白平整的桌布,灯光的角度让人的脸色温润。

海欣在人多时几乎不太开口。只听月华突然神秘地讲:你们猜我这位朋友做什么的?大家眼睛转向海欣,猜来猜去,都猜不着。只听一男子讲:瑜伽教练。

海欣抬眼看他,似曾相识。月华说:刘处长真是好眼力。刘明笑笑:我去过她的瑜伽馆。海欣惊了一下,抬眼细看:平头,素格灰蓝衬衣,外罩黑色风衣,目光利索温和。是他,那位唯一的男学员。“刘处长大忙人,还有如此雅兴。”一桌人打趣。刘明说:我在部队时非常喜欢运动,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去了印度,有幸结识了那里的瑜伽大师,很受启发。回来就想练一把。没想到,今天真幸运,碰上海欣教练了。

海欣有点害羞地微笑,垂下了头。人和人的相识很偶然,一切自有天意。海欣在她三十岁那年,遇到了刘明。

这个男人在宴席当中,眼睛一直盯着她。她有感觉,红了脸,只能闷头喝酸奶,纤长的手指把玩腕上一只冰白玉镯。这个细节没逃过刘明的眼睛。

日子过得那么快。每天上课,冥想,阅读。对于海欣来说,这一切就是所有。这个世界的信息、地产、股票,所有的狂轰乱炸的资源、争斗与她无关。这个世界那么多,而她需要的那么少。

月色清明,漫山遍野都是今天Y

元旦前一天,意外地接到刘明的电话:海欣,今天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顿饭。他没说他是谁。海欣却一下听出来了。他们像认识了多年的朋友,一句话就有着难以言说的默契。

海欣居然没犹豫答应了。放下电话,她这才想起晚上有课,忙联系另一位教练调了课。

刘明来接她。海欣又低头,刘明微笑:我带你去一家菜馆,你一定喜欢。那是一家会所制的餐厅,种满翠竹的后院,四壁落地,天顶上也是玻璃,碰巧落了点雨,一切都是有意境的。

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刘明谈起与瑜伽大师在菩提树下长聊喝茶;讲他在庙里凌晨醒来,天空的光影和晨课的音乐声,耳畔的鸟群划过空中;讲他在那里对生死人世有了新的见解;讲他喜欢有瑜伽气的女人,那么静那么好……他几乎一口气讲下来的。

海欣很难想象刘明有这样的一面,不知该用什么话来答。最后,他说:我是个双面人,在你面前,我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讲,平时我话不多。他望着海欣:你知道我对你的印象为什么深?你身上没有钱味儿。海欣使劲闻了闻:真的吗?她居然也有这么放松调皮的一面,在第一次跟她吃饭的男人面前。

她有分寸,但她真的很喜欢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这之前,她对刘明一无所知。后来,月华碰到她,神秘地笑:刘处长对你很有意思啊,席间一直看你,你的好机会来了。月华自然不知刘明已单独约她。她介绍起刘明,说他居高位,却不流俗,还说刘明对易经感兴趣,毛笔字写得很好。

海欣暗笑,这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只是他为什么对她有兴趣?也许只是新鲜。

刘明自然有婚姻。大概,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婚姻就是一种亲情,很难说好与不好,细水长流地过日子。刘明曾提起过他的婚姻,说女儿已读大学,妻子病退在家。谈起婚姻,他没有任何隐晦。

刘明很少再约海欣,海欣倒是有了隐隐的期盼。这男人符合她的想象,他们是一类人。她有些看不起自己的期盼。

四月的一天,刘明突然来找海欣,脸色苍白:帮我个忙,我马上要飞海南,妻子生病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她,不知你答不答应。海欣意外,但马上点头。

海欣第一次去了刘明家。那是一幢有些年头的房子,有着环形的窗户。家里很简单,刘明的妻子清瘦干净,坐在窗前打点滴。看到海欣,她微笑:刘明说找了个同事来照看我,我说不需要的,只是他放心不下,麻烦了。海欣也微笑,不多言。

照顾刘明妻子打完点滴睡下,她去看刘明的书房,看他写了一半的毛笔字“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书柜里是佛经、易经、禅修的书,还有老版的《红楼梦》。这书房让人恍惚。

海欣在厨房里炖汤,朝西的厨房,光影拉出很长。她打开旧收音机,在播齐豫的老歌《一亩田》,发了一个悠长的呆。汤炖好,安顿刘明妻吃下。

她回去时,天已黯淡,风吹着,有些凉。那天,她没坐车,走了三站路回家。记得月色清明,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一生一世不过如此,人为什么还有挣扎Y

一个月后,海欣发现瑜伽馆的学员增加了很多。

瑜伽馆她与朋友合伙开了很多年,生意不好不坏。她不是有野心的人,把喜欢的事变成职业,能糊口就行。可是,最近好像宾客盈门。她觉得意外。

刘明约吃饭时,随口问了一句:最近有人去办卡吗?海欣说:不少呢,我正纳闷。刘明笑说:上次一个朋友在行业协会上班,我随口推荐了你的瑜伽馆。海欣笑了,这男人帮人还真不露痕迹。

她想了想,扬起头有些调皮地说:无功不受禄,我怎么谢你。刘明笑:小事,你还帮了我大忙,这算什么。饭后,他们在街头分手。海欣散步回家,她在橱窗的玻璃里看到了自己掬满笑的酒窝。

一年过去了,海欣和刘明很少见面。

海欣利用长假去了趟印度。她看到随时随地躺在阳光下、摊开身体睡觉的人们,放松而舒展。没有焦虑和未来,只有当下的幸福。时光的印痕,就是慢慢地看着时间过去。她在恒河边看人们沐浴虔诚的洗礼,光线慢慢隐去,她泪如雨下。

一生一世不过如此,人为什么还有挣扎?

回来后,她给刘明发了短讯:我终于知道你喜欢印度的原因。刘明电话响起:我一直在联系你,我要见你。不容置疑。

刘明带她去了一个茶馆。海欣更瘦了,眼神却亮。刘明望了她很久,说:近段时间太累,想见你。海欣一愣,发现刘明又黑又瘦,状态不好。那天,刘明少见的沉默。

不久,海欣听月华讲了一件意外的事,刘明竞选一个职位,各方面呼声都很高,最后却被删下来了,很受打击。海欣明白了他累的原因。下班时间,他来上海欣的课,坐在那一言不发。这是他的一个放松地,没人会注意他。学员散去,刘明还坐在那里一动未动。海欣心疼了一下,可她怎么安慰他呢。

那天分手时,她对他说:人活在这个世上,十有八九不合人意,但你可以选择一种态度,虽然很难,很抱歉,我不能帮到你。刘明望着她:看到你,我就很放松,这样就好。

一个月后,刘明接到调令,到另一个市挂职当县长,三天后就启程。他等于彻底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有些故事,没有开始,就要结束。对于隐忍的人,时间太长,机会无数,却从不付诸行动。

临走前,刘明见了海欣。他把一张印度瑜伽学院的一月学习券交给海欣,说:这地方不错,你应该去,它属于你。海欣流泪了。

刘明从来不会表露感情,这是唯一的一次。他对海欣说:我能否抱抱你。在暗夜的街头,他们轻轻相拥,那是他们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拥抱。

第78篇、爱情故事¹Ë¼ÒÅ®ÊÇÕâÑùÁ¶³Éµ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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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篇、爱情故事不再坚持的结果真好

“恋爱如酿糖,争争吵吵都是甜;婚姻如造火药,磕磕碰碰都冒硝烟……”不记得是在什么场合听到这首总结恋爱婚姻的打油诗,只记得当时听到这里,觉得作者把婚姻说得那么可怕,也太耸人听闻了吧。

和老公举办完婚礼的第三天,我们便从老公的老家回到工作所在的城市,小日子过得倒也滋润幸福。

和老公结婚的第28天,我对那诗句,突然就有了沉痛的领悟。记得那天,老公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就在网上购买了回他老家的火车票。买完火车票,他才对我说:“回家过年的火车票买下了,这下可以放心了。”

听老公说完,我马上意识到,他买的是回他老家的票,随口就问:“是回你老家的票?”“嗯。”得到他确切的回复,我冒火了,说:“回家过年这么大的事,你也不和我商量一下!”原本,我是打算回我父母家过年的,并打算过几天再和老公商量这事,没想到,他没和我吱一声,就把回他老家的票买好了,这让我怎能不发火生气?

更没想到的是,老公一点不思己过,还很纳闷、很无辜地说:“过年都是回我们自己家过年,这是很自然的事,怎么还要和你商量?”看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说不出有多生气:“什么叫着回我们自己家!你父母亲那个家是我们自己家,那我父母亲家就不是我们自己家?不行,今年你得跟我回我父母亲那个家过年!”一听这话,老公急了:“这可不成,无论如何都得回我老家过年,回家过年,可不仅是陪我父母过个年那么简单,因为除夕那天,父母还得领着我们这对新婚夫妻去宗庙祭拜祖宗,这可是我们那的习俗,不回去可不成。”“你们那有习俗,我们那也有,新婚第一年,按我们那的规距,我爸妈得领着你这个新女婿去拜访长辈,不回我老家,那怎么行?票买了可以改签,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生气地说。

“认长辈?从恋爱到结婚,我都去你家无数次了,你家哪个长辈不认得我?倒是你,从恋爱到结婚,只去了我家三次,倒真得跟我回家认认长辈。”老公不高兴地说。“这是我们那的习俗,跟恋爱去过我家几趟,没有关系,所以,必须回我爸妈家过年!”我口气生硬地说,可我强硬的态度并没有说服老公,他依然坚持要回他父母家过年。说服不了他,我心里堵着气,不理他。而他呢,见我不搭理他,晚上,干脆抱床被子跑到书房去,用分居的行动向我宣布:你不理我,那我也不会妥协的。气得我真想跑到书房去,狠踹他几脚。

冷战的第三天,我一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兀自伤感中,又想起了那句诗,那时那刻,我突然觉得那诗句说得真精辟啊,“婚姻如造火药,磕磕碰碰都冒硝烟。”呃,我这恐怕比冒硝烟还严重,都已经由硝烟升级为冷战争,婚姻成了冰窖了。

为什么会这样?恋爱的时候,老公一直都是听我的,为什么这次这么坚决,就是不肯听我的?难道真的如别人所说,男人恋爱的时候宠着你,婚后,你就得像仆人一样随着他?我气恼地胡思乱想着。

第二天,我找好友莹莹尽情倾述内心苦闷和怒火,言语中充满了对老公的失望。莹莹听完,居然笑嘻嘻地说:“你就为这事生这么大的气?依我看呀,婚前,你和他还不是一家人,他当然得事事听你的,不听你的,他还能追上你?”“人家心情正不爽着,你还有心情和我说笑?”我满脸不悦,莹莹这才正色说:“你呀,不就回家过年嘛,有必要为了这事伤了夫妻感情吗?你就不会想个折中的办法,今年回他家,明年回你家不就得了?”“对呀,为何不想个折中的办法,偏要为他不跟我回我老家过年闹不开心呢?”我豁然,心里有了主意。

下班回家的时候,老公正在厨房里做饭,我兴冲冲地跑到厨房,对老公说:“老公,我想清楚了,我答应回你老家过年,但是得有个条件。”老公正背着我在洗菜,一听我这话,马上转过身来说:“好,什么条件,只要你答应回家过年,我什么条件都答应。”看着老公那惊喜的糗样儿,我不由乐了。

当然,我给老公的条件,也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而是提起去他家过年,初二回我家,这样,都满足了双方的要求,这事算是解决了。

结婚第二年,我们贷款买的房子交房了,拿到钥匙后,我们开始着手装修。在如何装修的问题上,我们又发生了分歧,我要求欧式装修,能充分体现新房的气派。老公则说来个简单的现代装修就好了,即省钱,又能体现简约风格,很有个性。欧式装修是我老早就看好的装修风格,我很喜欢,这个时候,我当然不能让步。

“你哪里是真心喜欢欧式风格,你是看中它装修上的气派,能充分体现它的豪华,能满足你的虚荣心!”老公见我不肯松口,气急地说:“你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就不顾家里实际经济情况,你说的那种欧式风格,随便也得花几十万,你叫我去哪里筹那么多钱,就算借得到,以后我们的日子怎么过?”

“什么叫满足我的虚荣心,你别满口胡说八道,买了新房,当然要装修满意,借钱的事,不用你愁,至于还钱,只要你我都再努力努力,那些钱也不会是什么大问题。”见老公这么说我,我心里来了气,立刻给予反驳。“反正,我要欧式装修,你自己看着办!”说完这句话,我气吁吁地回到卧室,躺床上生闷气。

回到卧室,我心里虽然有气,可还是站在老公的角度,就着老公说的情况去想了想,然后,通过手机看网上简约风格的房屋装修,看了几幅新房装修图片,发现有些简约风格还是不错的。当我有这种思想转变的时候,对于欧式的装修风格,也就不再那么坚持了。

就在我在卧室里呆一会儿的时间,老公或许觉得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主动找我协商:“要不这样吧,我们看能不能折中一下,别像你说的那样,全欧式的。咱们来个欧式和简约的组合,如何?”“算了,还是按你所说的,就来个简约风格的装修吧。”“真的,老婆,你真好,感谢老婆大人的大力支持。”随后,老公开始画装修图,我在一旁出意见,我们夫妻俩在其乐融融中,勾画出满意的装修图。

新房装修完成后,对要不要购买新家具的问题上,我们又发生了争执:我要让新房全都焕然一新,老公说这几年租房时,家具都添了差不多了(老公自从上班租房,陆续添置了诸如床、衣柜、冰箱、电视等各种生活用品)。但很快,老公便以协商的口吻问我:“我知道,你想买新的,就是想让新房有新房的气息,要不这样,用得年份久的家具,淘汰,买了两三年的搬新房来。你看怎么样?”我站在老公那面,想了想,觉得可行,反正用了两三年的,跟新的差别不是很大。一件有分歧的事就这样轻轻松松解决了。

因为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此后,一旦我们的主张出现了分歧,又一时没有一方愿意让步,诸如,平时节日回谁家,我生孩子做月子,是请我妈还是婆婆来帮我做月子,孩子平时关于某方面的教育,及孩子入学等等问题,我们就会把自己的想法或观念具体详细地说出来,之后,两人又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一番,然后,或是听取一方意见,或是找出折中的办法把问题顺利解决了。

结婚几年,我和老公就结婚的最初那个月,对回谁老家过年发生过不愉快,冷战了几天外,在我们的婚姻里,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不开心的事了。

结了婚后,两人组成了一个家,褪去了谈情说爱的色彩,进入了盐油酱醋的烟火生活中,生活习惯、观念时不时发生碰撞,如果这时两人都站在自己这一面,去考虑问题,还固执地要按自己的方式方法办事,家自然容易硝煙弥漫了。可是,如若这时,能站在对方那面去思考问题,能够做到退一步,不再坚持自已的意见,我们的婚姻生活便不会因大大小小的事而发生碰撞冲突,而产生硝烟了,我们的幸福婚姻,便能得以延续,从而幸福长久。

第80篇、爱情故事默默说爱你

我们的故事,就像是《致青春》里的林静和郑微。我和小坦是青岛人,我比她大三岁,我们的家长是同事,我俩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我一直是周围孩子里最被大人看好的男生,成绩优秀,懂事,聪明,但我只跟小坦一起玩。小坦是个好看且可爱的女生,圆脸,白净,眼睛大大的。她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带着她做游戏,帮她补习功课,偶尔也聊聊未来和理想。

和小坦一起度过的年少时光波澜不惊,但那些日子纯粹、快乐,是我独一无二的回忆。高考过后,我进了武汉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而小坦,只进了家乡一所专科院校念幼师。但这阻碍不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和默契,我们一如既往地通信、打电话,发邮件,QQ,后来又有了微信,我们从不曾中断过联系。而我每次回青岛,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见小坦。

能够感觉到,小坦是喜欢我的。但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自己从小心高气傲,总觉得男人首先要做出一番事业,才可以谈其他。而且,小坦是那种乖巧的女生,从小就渴望一份踏实的小幸福,如果连这都不能满足她,我不知道如何去说出那句话。甚至这中间,自己还简单谈过一个女朋友,没多久就分手了。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喜欢小坦的,大概也是从小就喜欢了吧。虽然有时候我能感觉到小坦的眼神,甚至她暗示的话语,但最终谁也没有把这份感情说开。她不是《致青春》里的郑微,喜欢这种话绝不会主动开口,而我,那时候一直在心里想:小坦,请再给我一点时间,等我去为你打造一片天空。

大学毕业,我应聘到北京一家外企工作,公司里有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和法国人。我的英文、日语、法语都还可以,收入在别人眼里也过得去,但这依然与我的目标相差甚远。经常有朋友羡慕我的工作,但只有我知道这个圈子的辛苦与孤独。压力很大,竞争很热,不同国籍的人也不乏勾心斗角。很多个疲惫的夜晚,小坦干净的笑脸和家人期许的目光是我的动力,我打起精神,想要更努力去换取一份稳定、体面地生活,然后向从小喜欢的女孩表白。为了工作和幻想中的未来,我甚至有两年没回过家了。

可是,一切还没有说出口,她却要结婚了。

我傻在那里,很长时间大脑一片空白。是啊,我似乎只想着去拼一份事业,却一直都忘了我们的年纪。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男人三十出头未婚很正常,而在家乡,小坦已经是别人眼底地地道道的“剩女”了。

听说她要结婚的那一刻,一切都乱了。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第二天我就跟领导请了假,两年未曾回过家的我买了车票,决定去参加小坦的婚礼。甚至,我在走之前,挣扎了很久,想着到底要不要把小坦抢回来?要不要赶回去,在她结婚前,把这二十几年的感情说给她听。我还有机会是不是?心乱如麻的我这样告诉自己,非常矛盾地出发了。也做好了抢婚和应对一切混乱局面的准备,因为我很明确地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一个人,像小坦一样陪我走过了从孩童到成人的所有美好时光。

小坦的未婚夫,居然也是我认识的人。

我是小坦的学长,那个男孩是小坦同一年级的同学,也是小坦的邻居。因为我们和小坦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和他也算是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而且,我从小就知道,那个男孩喜欢小坦。同样作为男生,判定这种事情太简单了。可是似乎,我从来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或许是因为我一直笃定,小坦更喜欢的人不是他吧。

但是爱情这件事情,终究在我的疏漏和躲避中,败给了那个执着的男人。

似乎是见到那个男生的时候,心底里曾经冒出的“抢婚”念头就那么淡淡地隐下去了。他是个踏实、老实的男孩,对小坦的感情应该也从未输给过我。仿佛可以预见,他们两个人在青岛,日后那个平淡却甜蜜安稳的未来。

那个男生足可以给小坦一份“稳稳的幸福”,而我,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把握。

终于,我明白自己这趟狼狈归来的行程,只是个盛大的告别而已。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我不愿将自己的情绪表露丝毫,所以一直面带笑意,和新娘新郎一如既然地说着恭喜的话。为了给小坦一个浪漫的婚礼,我还特意教给新郎用六种不同国家的语言说“我爱你”。

新郎学得也很认真。婚礼上,小坦好美,新郎用我教给他的话,在台上对小坦用各种语言说着“我爱你”,台下一阵起哄,那氛围浪漫欢喜极了,而我,只能坐在酒桌前,静静地望着这一对璧人,跟着新郎那句外语的“我爱你”,在心底里也默默地对小坦说一声:我爱你。

对不起。这么多年,这句话从来没能说出口。

记得刚读初中时,小坦要我教她英语,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怎么说?”

只是,此刻才发现,居然,已经过了这么久,而我已经走了这么远。

大概生命中注定会有一些遗憾吧。但是我更愿意,这份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而小坦,我只能微笑着说一句:新婚快乐。

第81篇、爱情故事喜欢你,才不要和你一起

有些东西的美丽并不需要摘下、带走、装起来,如同你不能摘下云、带走风、装起太阳。

1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他是我高中时候的班长兼同桌,和他同班是在不那么幼稚也不那么紧张的高二。

他是那种开家长会时帮着老师布置会场,学生妈妈们都很喜欢的男孩:不高不矮的个头,常年运动让他的身子骨看起来比一般学生结实一些,白白净净,浓眉大眼;家庭幸福温暖,学习成绩中等偏上,从小学开始似乎就一直是班长,身上带着一股好孩子的阳光味道。

而高中时候的我,是个标准的柴火妞儿:黑黑瘦瘦,戴着黑框眼镜,常年不变的学生头和校服,除了埋头读书外,似乎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可做。

对这样的男孩,我本来是没有什么特别感觉的,一如他对我也是像一般男生和同桌的关系,直到有一年我过生日。

我的生日在暑假即将结束、将要开学的前几天,所以一直以来,都是和家里人过。妈妈给我做一顿好吃的,也没有什么生日礼物一说,偶尔有关系好的女同学会在开学后送我一点儿小东西。总之,我就是一个没在生日收到过礼物的可怜孩子。

高二之后,暑假时间缩短,需要提前到学校上课。当月的24日,我提了一句:明儿我就十七岁啦!当时我也没在意什么。结果在25日我过生日当天,在我满脑子琢磨着晚上妈妈给我做什么好吃的时候,我发现座位上放着一个大大的盒子——闪亮的小星星的包装纸,粉色丝带系成花朵形状。

他坐在一边冲我笑:“生日快乐呀!”

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里面有很多个小盒子,有可以伸缩的水杯,有相框,有好看的本子,所有的一切都印成是黄色小鸭子主题的。我突然想起之前曾半开玩笑地提过我家养的小狗有个黄色的小鸭子,每天玩完就自己叼在窝里搂着,我说:“我也喜欢黄色小鸭子。”

他笑呵呵地看着我拆开盒子,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有多么的手足无措。他告诉我,昨天他下课去礼品店,跟店员说把所有带小鸭子图案的小玩意儿都包起来。他的善意自然真切,那些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对我而言却是天大的惊喜。

那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很好,简直比其他所有人都好。

这样的情况下收到的礼物,你们一定觉得我会一直珍藏到七十岁还拿出来看看。现实不是小说,实际情况是,因为我读高中的时候没有零用钱,他送我的那些礼物,都被我转送给过生日的女同学了。

2

然后呢?高中毕业,我们都在北京上学,可并没有什么特意联系。

他不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他,也不知道当年的黄色小鸭子对一个刚满十七岁的小姑娘来说有多么重要。我从未想过让他知道,也没有过与他谈恋爱的打算,无论过去、现在和未来。

因为并非每一次喜欢,都要以恋爱收场。

人越长越大,慢慢发觉对你而言重要的东西越来越少,而让你真正喜欢的东西也在减少。

有些东西的美丽并不需要摘下、帶走、装起来,如同你不能摘下云、带走风、装起太阳。

有时候,有一种喜欢叫做:喜欢你,才不要和你在一起。

第82篇、爱情故事初恋爱上陌生人

爱上陌生女子

十八岁那年暑假,我去了姨妈家。姨妈家是一个滨海城市,红砖绿瓦,再加上那些殖民时期留下来的德国老房子和海边凉凉腥腥的风,使这座城市充满了一种浪漫的旖旎,而我那时已经拿到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与其来说散心,不如说是来度假。

姨妈家的房子在离海边不远的地方,前面是大海,后边是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厚重而典雅,我常常会在黄昏的时候去海边散步。姨妈家在闹市区还有一所房子,大多数时候,房子里只有我自己。因为姨妈为了上班和生活方便,只到周末才会住到海边这套房子里来,所以,我会常常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外边的大海发呆,海风把窗帘吹起很高,而我忽然感觉百转肠,那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我想,应该有一个女孩子出现才好。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品尝就不再是寂寞了吧?

所以,我发现她时简直欣喜异常。

她在我姨妈家房子的对面三楼上,当她在阳台上出来做操时,当她给阳台上那些花浇水时,当她一个人在屋里换衣服时,我感觉自己的心扑扑地跳。

那实在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不过二十岁吧,高高的个子,很白皙的皮肤,长长的腿像小马驹一样,在安妮宝贝的书中她说,“只要给我十分钟,我就能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与我有故事。”在看到她的一刹那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只要给我一个刹那,我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她的头发很长,像海藻一样披下来,青岛的夏天是腥的,所以,她常常每天洗两次头发,然后跑到阳台上来晾晒长发,隔着玻璃窗,我看到她赤着足,穿着白色的浴袍,坐在阳台上的白椅子上,像一幅画一样。

我就这样迷恋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子,甚至不去前面的阳台上看海了,甚至不去黄昏的海滩上散步了。

她居然没有发现对面有一个男孩儿在看着她,她有时不在,有时会在镜子前照很久,为了看到她,我买了一个高倍的望远镜,虽然知道这样做不道德——因为我在偷窥一个少女啊。

但我顾不得了,在望远镜里,她更美丽了,甚至,我能看到她脸上微微的汗珠,还能看到她脸上有几粒生动的雀斑,她的碎花长裙,她的让人想入非非的紧包着臀部的牛仔裤,最让我喜欢的,是她有一件非常美丽的紫色长裙,上面飘散着蓝色的花朵……

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也和我一样是学生?还是已经工作了?但我敢断定,她肯定也是来青岛度假的,因为那房子里不曾出现过别人,何况,那座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的确被改造成了一家海滨度假别墅,并且价格不菲,住在那里的,外国人比较多。

所以,她的身份对于我来说是个问题。

有一天我看到她在看一本书,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恰恰是我手中这本,我感觉有必要和她交流一下。虽然去和她交流是幌子,但最起码,我可以认识她了。

于是我整整一夜没有睡好,我在想见到她的第一句说什么。你好?不,太正经了,我想认识你?不,也小儿科了。

我就说自己喜欢她又如何?告诉她实情,有什么不好?我想,自己18岁了,有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权利了。

沉沉地睡去之后,我梦到了她,梦到她开了门,穿着那条紫色裙子,她说,我等你半天了,你终于来了。

醒了才知是一个梦,我觉得很失落,但还是洗了脸,换上干净的牛仔裤和白衬衣去往那幢楼了。

虽然那么近那么近,但我却觉得隔着山隔着海似的,心里的狂跳让我几次窒息,上到二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走不动了,坐在木楼梯上发了一刻钟的呆,终于到了她的门前,没错,302。

我敲了门,门开了。

出来的,是一个外国男人。你找谁?他问。

那个女孩子。我说,昨天住的。

你在说什么?他好像很不明白,我今天来住的,带女友来青岛度假。

女友?当我正在疑惑时,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子,个子矮矮的,戴着眼镜,我一下子绝望了。

她,走了。20天度假结束了,她走了。

找了一个长腿如小马驹一样的女友

大学四年的暑假,我一直住在青岛,所有人不明白我为什么一直来青岛,甚至寒假时我亦来过。

而且我总是在阴面的阳台上呆着,盯着302的方向,最后一年,我带了一个女孩子来。

她一直给我在大教室占座位,她还给我买好了饭菜等我去吃,笨手笨脚地织过一件毛衣给我,最重要的是,她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特别是两条腿,长得像小马驹。

她叫林景,成了我的初恋女友。所有人都这么说,但我知道,我的初恋不是她,虽然第一次牵手、初吻全是林景,但是,有些事情,精神意义的层面和具体的一些东西是不一样的。

当我长长久久地看着对面时,林景说,对面有什么?302的阳台上,是一对老夫妻,不知是哪国人,老太太穿着鲜艳的红裙子,我对林景说:多漂亮的红裙子啊。

大学毕业我留在了北京,隔三差五,林景会来我的小屋,我们一起吃吃饭逛逛街,父母在为我们张罗着结婚的事情。

晚上的我是寂寞的,于是去打午夜热线,一个叫做“心灵站台”的节目,所谓的站台,也许只能稍做停留吧,但我喜欢女主持人的声音,那么磁性,非常性感,此时,我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我23岁了,懂得欣赏一个女人的性感了,即使是声音。

我喜欢听她念诗听,缓缓的声音在背景音乐之下那么美妙,她说起自己毕业的大学,竟然和我是一个学校,只不过她毕业的时候我刚刚去。

第一次打她电话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是从她的声音我喜欢了这个节目的,而那声音,竟然没有任何隔阂感。

我和她说起曾经的暗恋,说起对一个女孩子的向往,当然,我只是云山雾罩地说了些片断,她静静地听着,然后对我说,每个人都会有那个阶段,以为爱上了那个人,其实只是爱上了一种想像。

她是这么告诉我的。我心里好受多了,时间长了,我和她成了朋友,偶尔她做完节目会给我打个电话,我们继续聊,什么都说,有一次我问她,你暗恋过吗?

她说当然。中学时,她暗恋过自己的老师,可是那老师已经结婚了,她带着怅然的口气,那口气里如我一样,有着淡淡的忧伤。

在她主持节目的时候,她会在中间插一些歌,莫文蔚的居多,我问她为什么喜欢莫文蔚,她说,因为她有一种超然的忧伤。

在我们认识半年的时候我们决定见个面,我给她的礼物是莫文蔚的《i》,我们约定在北京一个酒吧里见。

只是梦中人

林景不知道我在和电台女主持人的交往,她开始购买结婚的东西,带着大红喜字的东西被一件件搬回家来,家里已经有了新婚的气息。

我并不是爱电台的女DJ蓝眉,我只是觉得寂寞。寂寞是一件灰色的披风,它罩住了我。

我坐在了酒吧里的角落里,我们约好是在酒吧的入口处见的,但我想还是躲在暗处吧,这种躲藏的心理让我有安全感。

然后我看到了蓝眉。

然后我呆住了。五年前的女子,还是长发,穿着紫色的裙子,上面飘散着妖艳的蓝色的花朵,她在张望着,似五年前的镜头一样。原来,我们一直在一个城市,原来,我找的人就在我的身边,原来,我们竟然是说了半年话谈了半年心的朋友!但此时我却无力上前,我能去说什么?我怕自己会泄露了我全部的秘密,我怕我会崩溃啊。

为了掩饰自己的惊慌,和对面的女子说起了一些明星,比如那个最近被绑架的明星,我们说他可能就是太有钱了。

我的心却扑扑地跳着。虚弱到无力再回一下头,她就在那站着,一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在约定的时间过了之后,她走了。

恍惚间,我接了她的电话,你为什么没来呢?我还想给你一张莫文蔚的碟呢。

对不起,我说,我临时有点事。我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眼神,酒吧的卫生间有一面镜子,我站在镜子前呆了好久,直到,泪流满面。

一个月后,我与林景结婚。

电台的电话,我再也没有打过。因为我发现,有些事情,有些人,刚一开始就错过了,而错过了的那一个刹那,就是长长的一生。

第83篇、爱情故事拯救他的是爱情

孤独的少年时光

第一次见到胡琪时,宁子健17岁。因为目睹了弟弟被淹死的过程,宁子健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他总是觉得面前的一切都是红色的:红色的天,红色的树,红色的水……他从噩梦中一次次醒来,痛苦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他呼喊不出。

父母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他们没有责备他,因为是他带弟弟去河边玩水才出了意外。现在,他们就他这一个儿子。可小心的呵护卻让他的情绪更加压抑。后来,父母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也就是在那里,他见到了胡琪。

她戴着黑框眼镜,很瘦,脸色苍白得连毛细血管也可以见到,嘴唇抿得很紧很严实。每个星期有一下午的时间,他们会遇见——她从心理医生的诊室出来,他走进心理医生的诊室。

她轻飘飘地从他面前过去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会轻轻碰触一下。他懂这个眼神,和他一样,无奈、悲伤、迷茫。他们有着相同颜色的青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能看出彼此的孤独。

那天,宁子健从诊所出来的时候,看到胡琪站在旁边的面包店门口,橱窗里是各种各样的面包。宁子健想也没想就走过去了,说:“我请你吃吧。”他们在台阶上坐了好一会儿,各自拿着面包,胡琪一直对着面包发呆,而他则对着她发呆。

他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阳光在他们身后拖出两个孤独沉重的影子。宁子健开始说起弟弟被河水吞没的那个瞬间,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汹涌而出。他从来没有跟心理医生讲过这些话,他认为没有人会理解自己,直到遇到胡琪。

他哭的时候,她突然握住了他的手。那种灼热感让他震住,他抬眼望着她,正接住了她温和美好的笑容。她说:“你怕蛇吗?我很害怕蛇,我每晚都在想,我的房间里会不会有蛇,越是这样想就越害怕,其实根本就没有蛇。”

宁子健明白她的意思,有时候,一些事情越害怕就越无法面对,只有无视那些“蛇”,才不会害怕。这个方法真的很灵,每一次宁子健在害怕恐慌的时候,都会在心里暗示自己,那就是“蛇”。

后来,他们在诊所遇见的时候,会微微地点点头。有时候,他看完心理医生出来,会看到她在门口等着他。他从来不问她要去哪里,就是跟着她,一前一后地走着。

她总是挑僻静的地方或阴凉的地方。即使走了很远,她也不会回头,因为她非常肯定他一定会在后面跟着。她带他去旧书店或者音像店,又或者只是去看看开得繁茂的小雏菊。

他们有时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她把耳机塞到他耳朵里,他就知道那是自己喜欢的歌。他也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到她的手上,那一定是她所喜欢的书。

这段时光,是宁子健最平静的时候。

命运的邂逅

宁子健坚持看心理医生足足有一年,直到某一天他去的时候没有遇到胡琪,之后再也没有遇到,因为她不会再来看医生了。宁子健依然是父母所担忧的儿子,孤僻、沉默、忧郁、内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学会把痛苦的感觉掩饰住,对父母多了一些体谅。他常常会想起胡琪,想起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女。

大三那年暑假,宁子健打算坐火车去内蒙古,然后从那里到蒙古,最后去俄罗斯。火车是凌晨时刻发车的,他蜷着身子等在候车大厅,突然看到了胡琪。她穿着帆布衣,背着一个硕大的包。他呆住了,想要喊出声的时候,嗓子哽住了,一种被命运约定的感觉涌上心头。

宁子健站在胡琪的面前时,她愣了愣,笑了。她的笑容柔和地落在了宁子健的心里。他握着手里的火车票,想要问她:“你去哪儿?我跟你走。”可是话还没说出口,旁边就有了另外一个声音,问宁子健是谁。胡琪淡淡地说:“朋友。”

宁子健想过他们会遇见,却没有想过遇见的时候,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别的男生。他心里有着嫉妒,却把这种感觉隐藏得滴水不漏。他们就像是故地遇见的旧友,简单谈论着这些年的种种。胡琪没有上大学,在家里呆了两年后,开始给杂志拍一些照片、写一些文章来赚取生活费。

她问他:“那些‘蛇’还会来吓你吗?”她说她在印度学了禅修,“当你只是观察自己的时候,你就会正视你心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为什么会坐火车绕来绕去地走?因为他失恋了,女朋友跟他的朋友在一起了。他成了笑柄。遇到胡琪,他明白了,这些年过去了,他依然还是那个羸弱的少年。

是她,让他想要逃走的步子停了下来。

她离开的时候,他仓促地撕了一张纸,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她选择行走,他选择沉默

胡琪打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那一年的冬天了。她说:“我在大理,这里景色挺好,你要不要来?”他放下课程和正在写的论文,拎了几件衣服就去了。

他到的时候,她在车站接他。她穿着黄色的羽绒服,裹着白色的围巾,风呼呼地吹,她的长发飘了起来,着实美。

他们骑着自行车去郊游,她在前面,他在后面,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他跟着她,从来不问她要到哪里。

她说:“宁子健,给你打电话的那天,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就想起了你,想看看你好不好。”她的眼神,烟波浩渺。他抬起手来想搂搂她,可到底还是没有勇气。

夜里,他们睡在同一张床上,中间却隔着一段距离。清凉的月色洒得满屋都是,他听着她浅浅的呼吸,觉得很幸福。

半夜的时候她醒来过一次,正对上他的目光。她浅浅地笑了笑,说:“我跟他在中东晃荡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记者,想要安稳下来,所以我们分开了。”她已经在外面走了好些年了,不能长时间地停留在一个地方,那样她会厌倦。她的生活就是行走,并不是为了看风景,就是为了走很远的路。

没有人理解她的这种状态,宁子健却理解,她所有古怪的行为,他都能理解。他们都是带着伤口的人,不同的是,他选择了沉默,而她选择了行走。

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人,彼此了解对方,却终将告别。胡琪选择去非洲走一走,他选择回去写论文和实习。父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了,他一定得争气,所以他不能跟着胡琪走得更远了。

也就是在那次见面后,他知道胡琪为什么要去看心理医生了,她是一个厌食症患者,吃不下东西。她在念中学的时候被高年级的人欺负,她们逼她吃狗屎,从此以后她一吃东西就吐,再美味的食物都会让她觉得恶心。

宁子健把牛肉切成小块,想要哄胡琪吃一点,她勉强吃了下去,然后奔到卫生间里呕吐,宁子健一下子哭了。

他们终于像情侣一样了

宁子健是法医,整天面对的都是伤口,他试图从那些伤口中找到究竟,他喜欢这样一份安静沉默的工作。

父母唠叨着他应该找女朋友了,他的脑子里就想起了胡琪。他们很少联系,偶尔他会收到她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是她的足迹。他有过一千次一万次的念头想要去找她,可每一次都作罢了,他不能让父母担心。

再跟胡琪见面是在医院里。她给他打电话说回来了,以后都不走了。他已经猜到发生什么事了——因为厌食症,她严重营养不良,得了败血症。这些年她一直在走,这是在透支着自己的生命,他知道这样下去她迟早会病的。

他在医院里看到她时,她胖了一点儿,是药物的作用让她浮肿了。

走出医院,他失声痛哭。他很想和她在一起,从17岁开始,可是他们之间却永远是遇见、分离、遇见、分离。

他依然记得那些孤独的夏日时光,他们默默地走在梧桐斑驳的街上,一路走着走着,却走不到天荒地老。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喜欢和爱,但这份感情却像一把锁,牢牢地锁着他。

胡琪最后的日子,他每天都去医院看她。他扶着她晒太阳,给她念报纸,给她梳头。她总是暖暖地微笑,好像要记住他的笑容。

有一天,她说:“不如去看一场电影吧,像情侣那样。”看电影时,他们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跟所有的情侣一样。

再后来,宁子健去了印度旅行。他上了10天的禅修班,在黑屋子里,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的内心。他终于明白,将他从抑郁症里拯救出来的,不是医生,而是爱情。

第84篇、爱情故事八分钟,我的爱情交给你了

是谁说过的这混帐话,学历和爱情成反比?学历越高,爱情越少,到了博士,根本别想有男人爱了。起初我是不相信,当我三晃两晃成了广大青年(广州大龄青年)时,我恨死了说这种话的人。

做女才子找爱情怎么就这么难呢?我已经快对爱情这个东西绝望了,去婚介所,人家一听说我是博士,吓得都快跑到老鼠洞里去了。我是博士又不是妖精啊?所以,后来我干脆在学历那一栏上写上:初中,还没毕业。这下好,人多了,几乎全是民工。我除了郁闷得要死,还能有什么辙?

女友说,八分钟约会传到了广州,非常好玩,一个人可以约八个人,八分钟换一次,就靠第一印象了。而且,好多人找到了真命天子,你已经年纪二十八了,不能再耽误了,否则,就有当人后娘的危险了。

为了不当人家后娘,我披挂上阵了。临行前一番折腾,涂脂抹粉,越看越像中老年妇女,再戴个眼镜,我的天,男人怪不得不喜欢,一看就是知识分子。于是换了隐形眼镜,穿上牛仔裤白衬衣,做学生状,爱谁谁吧,用我妈的话说,有枣没枣就打这一竿子吧。

没想到,这一竿子,我就打到了真命天子。

谢松落是我约会的第八个男人。

前七个,我一点感觉没有。海归也有,卖皮鞋发了财的也有,他们无一例外全问了我学历,当我说到博士时他们就没有话了,甚至没有到八分钟他们就赶着下一轮约会了,我执著地想,我还不信就没有一个男人敢要这高学历的老婆了。

谢松落就出现了。他是第八个。但人家没问我学历,只说我,你脸色有点白,血糖低吧?话没有说完,就听旁边一个男人咣当就倒在了地上。出事了!

突发事件让所有人全慌了,只有他镇定地跨过去,然后说:“来,帮我。你打120,你端一碗水来,来,我做人工呼吸。”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场面,现场成了抢救中心,他镇定自若。对着刚才对我吹嘘的大海归做人工呼吸。几分钟之后,人醒了过来,然后救护车也来了,一帮人往医院奔去,我也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跟着。他直嚷抱歉,我说抱什么歉啊,关键时候显身手啊。我疑心他是大夫。从见面说的第一句话起我就怀疑了,后来的训练有素更证实了我的想象。

他果然是大夫。

到了医院,换上白大褂,我看到了他的名字,谢松落。嗯,好名字。

一阵乱哄哄的抢救,出来已是半夜时分。我们看了看彼此。他说,不好意思。

我说,没事,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其实我不想说这句话,我想说,谢松落,我对你非常非常有好感。

这才看清,他面目清秀,也戴眼镜,高高的个子,挺拔地站在月亮下面,似一株小白杨,我好色之心顿起,说自己还在读书,还需要他多指导。

我也在读书,谢松落说,正读博士。

我一听博士就发晕,连忙说,我正读的是研究生,无形中自己降了一级,我吃了很多学历高的苦头,你听听他说了一句多让人温暖的话,如果能再读就还读吧,女孩子,还是有学问更有气质。

当时我差点幸福晕了,这是第一次有男人说这种话啊。顾不得要脸,我拉了他的手说,知音啊知音。他的脸居然红了。

我的脸,也红了。

这个夜晚,真有意义啊。

第二天,我乘胜追击,再次来到医院。刚看到他,就来了一急诊,是一出车祸的。看我来了,抱歉地笑笑,说等一会。

等的结果是他答应了请我吃饭,他不好意思地说:“看,咱们见面总是充满了紧张气氛,我们还一直没有说到正题呢。”是啊,八分钟,我们一直没有好好地呆上八分钟。

我们约了晚上见面,他说:“今天我请你吃个饭,在我家,可以吗?”心里阵阵温暖,没想到谢大夫还会做饭。

花了两个小时在身上脸上,穿了最新的春装,选择了最大胆的嫩绿色,看着也不像二十八那么老了。提了一兜子新鲜的草莓出现在锦绣小区,看到他正站在门口笑着,这么有教养的笑容,就怕他嫌我学历高,于是索性撒谎到底,我刚读研究生,刚读而已。

看他自己的小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白的白,黑的黑,红的红。白的是墙,红的是沙发,黑的是地面,他说,全是他一手装修。这么能干又这么清秀,况且还读博士,为什么没有女友?疑心就来了,索性问了,他笑着:“我是男秦香莲,被人抛弃了,她去德国了。我不能上吊吧,于是读书,一不小心,就读到了博士。”

命运坎坷啊,我同情地说。心里暗自得意,那个傻丫头啊,这么好的男人,你怎么舍得扔啊。他围着围裙为我做菜,那家居男人的样子好性感,他的土豆丝切得可真细,他的茄子烧得可真香,糖醋鱼的味道充满了房间……这个优雅的居家男人是我的吗?而且他有修长手指洁白牙齿,而且,他还是大夫!

越想越自卑,我傻乎乎地看着他笑,他问:“何竹竹,你笑什么?”

我说:“当你媳妇一定很幸福。”他看了看我说:“这读研究生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一张嘴就生猛,我们才第三次见面啊。”

这爱情在乎时间的长短吗?我看不是啊,从第一次看他从容不迫地救人,到第二次月光下,再到这次柴米油盐,我终于找到那种怦怦心跳的感觉了。不过,我能说我读到了博士吗?能说马上要读博士后了吗?太吓人了。如果,如果他嫌,我就读到博士算了。

真的迷上了他的饭菜香。一周一次,我出现在他的小巢里。房子不大,但这样的温馨,我自作主张换了窗帘颜色,我再自作主张换了床单,上面是一对红色的大蝴蝶,哼,看着就喜庆。突然就喜欢了这种家长里短的日子,住单身习惯了,猛然间这么温馨,突然就想结婚了。他也不小了,二十九了,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耽误?

可自始至终,谁也没提过爱这个字,甚至他称我是他的饭友。我难道就好吃吗?确切点说,吃了人家嘴短,我也学了两招,鱼香肉丝,全中国人民都会做的菜,三天两早晨我就学会了,然后炒给他吃。他说味道不中。真不中吗?他看了我一眼说:“没得师傅真传。”

如何得真传?我茫然问他。

他看了看我:“傻丫头,你记得民间有一句俗语吗?要想学得会……”我还是不懂,回家后和女友说起这事,女友说,你真傻还是假傻,全国人民都知道,要想学得会,跟着师傅睡啊。

啊——我吃了一惊,这个博士也会说这种话,而且,算求婚了?

真算求婚了。

我们是认识三个月后结的婚,有点闪电。直到结婚那天,我的身分一直是研究生,这个有人还嫌高,他是博士,我低他一等,估计他自尊心很满足,我准备生米煮了熟饭再说博士的事,但让我吃惊的是在新婚夜这家伙说:“何竹竹,你不能这么不上进,我是博士,你也读博士吧。”我就差感动得流眼泪了,我说:“小子,我一直忘记告诉你了,我也是博士,而且,马上就是博士后了。”

他大眼瞪小眼注视了我半天说:“我太崇拜自己了,当时和你八分钟时就觉得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心虚地问哪不一样?

他嘿嘿笑着:“你总装嫩,而别人是真嫩。”

我的拳挥了过去,他一把拉我入怀:“亲爱的,你就是得了诺贝尔奖我都不嫌。因为,能娶到这样的女人,那是我的本事啊,这叫妻贵夫荣。”

至此,我明白了一个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混了半天,没逃出人家手掌去。这爱情,原来也是个江湖啊。

第85篇、爱情故事那时,简简单单的喜欢

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的男孩子转学到另一个城市,我用攒下的零花钱买了两大本信纸,有印花,还带点淡淡的香味。夜深人静,我坐在旧旧的台灯下,黄黄的灯光,若有所思的一笔一画,写生活中的琐事,写不经意的问候,写下青春的诗句。总之,每写一封长长的信都让我满足,认真地折好,装信封,也是在那时候,我学会了好多种信纸的折法。

每天上学,一进校门路过传达室,都要进去仔细地翻检那一堆信,整个过程中都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若是翻到写给自己的信,光是摸着厚厚的信封就开心得要命,之后的一整天都像飞在云端,总是反反复复地看,不愿意放过每一个标点符号。等到看完以后,才敢松下一口气来,却又笼罩进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里。就好似一本喜欢的书,终于读完了,并不觉得满足,只是无限失落。

那时候的喜欢,简简单单。偶尔,他会随信附一些小玩意,我便觉得幸福。

我认识一个姑娘,从小就扎在男生堆里,豪爽仗义自不必说,还喜欢跟人打嘴仗,尖酸刻薄得要命。从一开始,我就想离她远点,可是因缘际会,她现在就坐在我家客厅吃苹果,还霸占我的艾派德。如果10年前就有女汉子这个词,那么用在她身上再贴切不过。

我一度认为像她这种粗枝大叶的姑娘除了牙尖嘴利,永远不懂得伤怀。直到某天,从她借给我的旧书里掉出来一枚用银杏叶做的书签,纯手工,透明胶带做的塑封,还封进去一小条白纸,上书:中考成功。好土的祝福!

我拿着证物冲到她面前,想好好“羞辱”她一番,哪个不开眼的竟然看上她!我话还没出口,她一把抢过东西,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低头的瞬间TempleRun2里的肌肉男已跳下悬崖。

然后,我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中考前夕,姑娘偷偷爬树摘了邻居家的银杏叶,周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用滚水煮过,拿两块玻璃压平放到太阳底下彻底晒干,然后再用透明胶带塑封,这样的话叶子就不会因为干透而破碎。她费尽心思,当年手腕处被烫伤的疤还在,最后做成功的只有两片叶子,挑出来那片比较好的一直静静地躺在她书包的夹层里,甚至简单包装了一下。可是,一直到考前最后一天,她也没好意思把礼物送出去,甚至没跟他好好告别。

那时候,在不在一起一点也不重要,反倒是认认真真喜欢这件事情本身比较重要。

小时候,老师们都喜欢她,学习好而且从不生事。不过,她一点也不快乐,大家都不愿意跟她玩,因为她从小四肢平衡能力就很差,一起做游戏只会拖小伙伴们后腿。她渴望坐在最后一排,而不是整天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准备随时站起来给出一个让老师欣慰的答案。

六年级的某次数学测验后,班主任(数学老师)要求按(数学)成绩排座位,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她的座位是进门第一张桌子靠走廊这边,他的座位在里面靠墙,他第一,她第二。

他长得白白净净,却十分的邋遢。不管跟谁同桌,她都不会先开口说话,而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起来一下,我要出去。”他们的桌子上没有三八线,但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守在自己这一边。他那一边永远狼藉一片,课本散在各处,而且基本上都卷了边,铁皮铅笔盒总是敞开着,作业本封面上有蓝色墨水晕开的污迹。她的书永远摞得整整齐齐,每一本都包了书皮,作业本平平展展,字迹工整地写好班级姓名。

有人在的时候,他俩从不说话。不知道从哪一节自习课开始,两个人开始写纸条。她偶尔也愿意借书给他看,虽然担心过还回来的时候面目全非。老师提问到走神的她,他便默默写好答案偷偷给她。她开始知道男生们每天都比赛记水浒108位好汉的诨号,他发现她竟然会喜欢看《青少年文汇》之类的课外书。

后来,她每天放学都走得很晚,没人的时候,她慢慢地清理掉他桌兜里的废纸,扫干净那些乱七八糟的渣渣,把所有的课本按大小垒整齐,抚平作业本卷起来的角儿,最后擦干净整张桌子才回家。这件事,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这是她自己的秘密,想一想都会觉得脸红。

原来喜欢的心情就是愿意为他做一些简单而琐碎的事情,他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

第86篇、爱情故事原来爱从不曾远离刹那

A

今年的“三八节”,林雪过得焦头烂额。丈夫王海涛不小心摔断了胳膊,在医院住了二十来天,好不容易才出院回家休养。林雪工作忙,就商量着让婆婆过来中午给她儿子做顿饭。不到万不得已,林雪是不会向婆婆开口的,因为自从她和王海涛谈恋爱开始,婆婆就对她颇有微词,说她娇气,不是理家过日子的材料。无奈儿子王海涛铁了心非林雪不娶,于是这婆媳关系一直是不冷不热的。

果然,婆婆一来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林雪一直忍着,谁让现在有求于她呢。“三八节”下午放半天假,中午王海涛就打电话来说要吃羊肉。林雪说:“买了让妈给炖吧。”“可妈说那是发物,我现在不能吃。老婆,我都馋死了,你在饭馆偷偷给我买点,等晚上妈走了我再吃。”王海涛可怜巴巴地说。

林雪放下电话直奔饭馆,买了清炖羊肉,为防婆婆发现,特意用黑塑料袋里三层外三层包好。谁想回家还是让婆婆发现了,这可捅了马峰窝,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林雪终于忍不住和婆婆起了争执。王海涛不帮着她说话,反而埋怨她对老太太没耐心。林雪一怒之下,摔门而去。

在街上游荡了半天,天色暗下来,林雪的心里也越来越荒凉,蓄积多日的委屈、懊恼一股脑都涌上来。刚才离家时王海涛连句话都没有,这半天了,也不打个电话来,他就这么放心?想想他平时只知道玩电脑,不求进取,林雪就有气。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结婚了。是世上的夫妻都这样,还是她林雪选错了人?这样胡思乱想着,不觉就落了一脸的泪。

一辆灰色轿车鸣了一下喇叭,林雪赶紧往旁边躲了躲,可它还在往身边挤。林雪刚想发火儿,车窗摇下露出一张脸来,林雪愣住了,竟然是周冬远。

B

直到跟周冬远在环境优雅的饭店雅间对坐,林雪仍有恍若梦中的感觉。几年不见,当年落魄不堪的穷小子,如今摇身变得衣着光鲜,气定神闲。林雪不禁感叹命运真是个魔法师。

周冬远只顾盯着她看:“小雪,你没变,还是那么漂亮。”林雪被他看得心里打鼓,抚着脸遮掩:“还漂亮什么呀,都满脸褶子了。”

“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心里最美丽的女人。”

“行啦,打住吧,今天没肉啊,净拿我开涮。”

林雪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柔柔的波纹荡漾开来。周冬远是林雪的初恋,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拼力爱过的男人。他们是高中同学,由于家境不好,父亲后来又病重,周冬远没有考上大学。因为这份感情,林雪大学毕业后硬是没有留在南方,而是选择返回了北方这座小城,在一家事业单位谋了一份工作。

那时,周冬远在汽车修理厂打工,每天一身油渍的工作服,指甲里是永远洗不净的油污。这份恋情遭到了林雪家人的强烈反对,后来,周冬远自己也没信心了,提出要分手,林雪哭着和他大吵了一架,再去找他他就越来越冷淡,还故意和修理厂老板的侄女打得火热,林雪一气之下再没回头。

失去一份恋情,开始一次婚姻。林雪在相亲时遇到王海涛,他长得人高马大的,有一份固定工作,家庭也还说得过去,比较符合家人设定的目标,林雪就这样嫁了,无所谓爱,也无所谓不爱。

“我一直在跟着你,你刚才哭了,发生了什么事,能跟我说说吗?”周冬远探究地看着她。他的话将林雪心头强压下的伤感又提了起来,她的眼泪忍不住再次落下来。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也许过去长达八年的感情在心底,他还是她值得信任的人,于是林雪将心里的烦恼都倒了出来。

那顿饭,两个人吃到很晚。周冬远送林雪回家,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车里放着卡朋特的《昨日重现》。临下车,他又握住她的手说:“记住,给我打电话。”她抽出手来,转身上楼,觉得心跳得比上楼的脚步声还大。

王海涛吊着一只胳膊仍在上网,看见林雪回来,像没事人似的说:“回来了。”林雪没理他,进了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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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了。周冬远每天都会发两个短信,隔两天都要打个电话。很多时候,他就将车停在林雪单位楼下,等她下班一起吃饭。

晚归的时候多了,林雪只给王海涛打个电话,说跟朋友一起吃饭。他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话:“早点回家。”

周冬远的出现给林雪打开了另外一扇窗,他带她去吃饭、K歌、郊游、聚会,给人介绍都是张扬的一句:“我的前女友。”那天,他的一个朋友喝了点酒,“嫂子、嫂子”地叫林雪,林雪心里瞬间像被划了一刀似的,牵牵扯扯痛起来,她拿起包就走。周冬远追出来,半拖半抱将她弄进车里,刚要发动车子,她却扑进他怀里泣不成声。他抱住她不敢动,片刻,探询地吻她的脸,再想有进一步动作时却被猛地推开。

一连多日,林雪没见周冬远,她害怕把握不住自己。那些天,林雪一直恍恍惚惚的,有所期待,却又心乱如麻。她越来越多地对王海涛发脾气,他也不计较,吊着一只胳膊炒菜、做家务、哄她,看着自己的发力如同打在棉花包上,她越发生气,搞得王海涛不知所措,常坐在电脑前发呆。

这天,林雪在单位忽然收到一份快递,打开来是一个电暖宝。虽然翻遍角落也没找到寄件人的只言片语,可她猜出是周冬远,现在除了他谁还会在意自己呢?他还记着她一到生理周期就手脚冰凉肚子疼的毛病,而家里那个电暖宝恰好坏了,这就叫心有灵犀吧。林雪的心里涌上说不出的温暖,她又开始赴周冬远的约。

此后,隔三差五,林雪都会收到快递,有时是一枚胸针,有时是一条围巾,有时是一盒她爱吃的快餐。而见面时,周冬远从不提这些,他不提她也不说,只暗自体味那份被呵护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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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是初夏。林雪生日这天,收到的礼物是一套爱慕内衣,颜色尺寸都刚刚好。林雪悄悄到洗手间换了,想到周冬远为她精心选内衣的情景,不禁红了脸。可是直到下班,也没等来他的短信和电话。回到家,王海涛已经做好饭,他伤愈上班了。见她回来,赶紧盛饭。林雪又来了气,连生日都忘了,这日子还过个什么劲,她借口菜咸,又发了脾气。

晚上临睡时,王海涛盯着林雪的新内衣看,林雪有些心慌,随手关了床头灯。他却翻身抱住她急急地索要,林雪借口累了将他推开。

周冬远的生日比林雪的晚一个月,她早早买了衬衫领带放在办公室里。把礼物拿给他时,他抓住她的手问:“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到时候买礼物给你。”她心里一沉,看他不像是开玩笑,那内衣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些快递的小礼物。周冬远一再追问,她随口说四月一日,他笑了,说:“‘愚人节’啊。”竟然没有反驳,看来他是真的忘了。那顿饭,林雪吃得意兴阑珊。

林雪是在上网查资料时发现那个设了密码的文件夹的。她皱皱眉,难道王海涛还有什么秘密瞒着自己吗?她尝试着输入密码,竟然打开了。看了内容,林雪不禁惊呆了。那是王海涛的日记,从始至终,林雪和周冬远的交往他居然知道得一清二楚。

三月八日,晴:今天让雪宝受委屈了,我摔伤胳膊,她跑前忙后的肯定累坏了,可是,一边是老娘,一边是老婆,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看她走了一个街道又一个街道……

看到她和那个男人熟稔的样子,肯定是老熟人吧,我记下了他的车牌,让雪宝放松一下也好。

四月六日:多云:雪宝和那个男人接触越来越多,我知道他叫周冬远,他们是高中同学,还曾经是恋人。雪宝曾经跟我提起过。也许他还爱着她,肯定的,雪宝那么可爱的女人谁不喜欢,有幸娶她做老婆是我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事。可是,现在有人跟我争了,怎么办?

四月二十日,小雨:雪宝的脾气越来越大,我知道都是那个男人闹的。是我不好,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我不能输给那个男人,他有钱,可我有爱雪宝的真心,等着吧。

五月十日,晴:在网上给雪宝买了个暖宝,她来例假总是肚子疼,以前买的那个坏了,因为我摔伤了,没顾上给她买新的,趁现在养伤给她网购些小礼物吧。哈,开心!

六月三日,晴:雪宝竟然白天就换上了我买给她的内衣,看来很喜欢啊,嗯,以后一定加倍对她好。可是,晚上她竟然拒绝和我亲热,是不是还在想着那个人……

E

林雪一点点翻看那些日记,直看得泪流满面。身边的这个男人从没跟她说过甜言蜜语,她以为他木讷不堪,不懂风情。可是,他的爱点点滴滴都渗进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那些生活的细节此时都争先恐后地跳出来。

林雪有洁癖,自打结婚以来,脏活儿累活儿都是王海涛干,家里的马桶她没刷过一次。她冬天总是手脚冰凉,只要有时间,他就会把她的脚搂在怀里暖着。林雪怕黑,王海涛给居室安了壁灯,亮度既不影响睡眠,又能祛除黑暗。还有些生活细节是林雪羞于跟外人道的。自打结婚以来,她都是枕着他的胳膊入睡,即使冬天,他的右膀子都露在外面让她枕,每天醒来都是冰凉的。她总记不住自己的生理期,每次都是他提前将卫生用品放进包里,才使她不至于难堪……

自以为深爱的人已经不记得她的生日,原以为不爱的人一直在身边,天长日久爱成了空气,视若无睹,却须臾不离左右。

这时,那个人的短信进来:“一起吃饭吧,想你了。”林雪拭去腮边的泪,将短信删去,一同删去的还有那个号码和如烟往事。

门声一响,王海涛买菜回来了。林雪赶紧关了那个文件夹,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喊:”老公,人家肩膀酸得不行了。”王海涛一路奔过来:”来,赶紧歇一会,按摩一下。”林雪趁势滚进他怀里:”老公,我们要个宝宝好不好,网上说女人岁数大了不好生呢,人家都三十了。”

王海涛一下有点蒙:“真……真的啊?”然后一把松开林雪:“你等着,我得给你去买叶酸,还有,排骨猪蹄什么的,你太瘦了,得好好补补。”由于太兴奋,他出门时一连带倒了两个凳子和一个鞋架。“傻样吧……”林雪“咯咯咯”地笑倒在床上。

第87篇、爱情故事无为而治的爱情

有一位女友,曾接连拒绝过两个深爱她的男子,却选择了一个看上去不够爱她的人。先前的两个男人都待她极好,事事以她的感受为重,嘘寒问暖,体贴之至。但她的芳心却不为所动,最后选择了一个对她不那么积极的男人。

两人婚后的日子还算和美,但男方的表现似乎也只能打七十分:他对女友不够关心,就算女友同异性朋友一起聊天喝茶到很晚,也并不多问;他还有一些懒惰,偶尔会为了谁做家务的问题和女友斗嘴。虽然这个男人的表现总体上还过得去,但比起前面两位心甘情愿为其下厨洗衣、任劳任怨的男士来说,就逊色许多。

女友却并无悔意,反而越来越有活力,不仅将工作做得风生水起,而且开始学水彩画、练毛笔字,并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书,获得了不菲的稿酬,让我们大为羡慕。

某日姐妹们聚会,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女友打电话喊老公来接,那边传来疲惫的声音:“老婆,今天真是太累了,实在不想动,你自己打车回来好不好。”女友并无愠意,反而一口答应,要老公先睡。

旁边的姐妹打趣:“老公这么懒,你是怎么调教的。要是你当初选择志明,肯定随叫随到,可你却不知道珍惜,把人赶跑了,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女友莞尔:“我有什么后悔的,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我们都当她护短,继续打趣。谁知女友认真地说:“我一点都不后悔选择现在这个人,跟他在一起很轻松,不会被爱压得喘不过气来,也不会有人以爱的名义非要对你好,也不管你习不习惯这种表达方式。和他相爱没有负担,相当舒服。”

女友还告诉我们,是自己的老公给了她广阔的心灵顿悟空间,让她得以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他们在一起,不用受固有理念的限制,认为必须做什么才能表达爱。在这段婚姻关系里,他们都能毫无负担地回应对方的爱,并从爱情里汲取养分,让自己变得更有活力。女友还给这种关系取了一个名字,就叫“无为之爱”。

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里提倡的“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最好的治国之法就是无为,让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而不是拼命颁布法令、制定政策去干涉人们的生活,一切顺其自然,乃是大道。治大国若烹小鲜,如果不停翻搅,锅里的食物就会将佳肴煮坏;而相爱的人处理关系时也是如此,不求浓烈,贵在无为。

第88篇、爱情故事没必要用婚姻去“绑架”不爱的人

在网上,看到Selina离婚的消息,我没有吃惊,而是要真心为她点120个赞。

我没有趁人之危的意思,更没有贬损的成分,只是为她的勇敢点赞——勇敢地分手,勇敢地面对生活。

Selina的这封信值得所有分手后的人学习,没有诋毁,没有委屈,没有怨言,有的只是感谢。

有人会责怪张承中,猜测他出轨,怨恨他背信弃义,其实都没必要。如果是你成天面对一个身体遍布扭曲伤疤的人,你又能为她做到哪一步?恐怕在Selina从医院走出来时,你便吓得落荒而逃了。

毕竟张承中曾经给了Selina婚姻,无论这5年的婚姻中彼此都承受了什么,付出了什么,作为旁观者,我只有为其点赞的义务。

当时,面对Selina治病所需的高昂医药费、扭曲的伤疤,无论张承中是出于舆论考虑还是爱,他选择了不离不弃,这便足够了。在她最脆弱无助的时候,他没有离去,而是给了Selina最有力的陪伴。即便在婚礼上,由于身体原因Selina也只是站了一小会儿,全程基本都是坐在椅子上的。从这一点可以想象,张承中需要多大的勇气去接受。

而在生活中,两个正值青春韶华的人,却需要分居。为了照顾Selina,张承中长期要睡在类似卧室外的过道里。在Selina喊痛时,张承中要立刻跑进去照顾她,防止她将伤口再次抓伤,还要帮助Selina一点一点将脓挤出来……

5年后,既然不爱了,就没必要为了外人眼中的婚姻、无关紧要的舆论而去将就。人生看似有七八十年,可是转眼即逝,又有多少个5年可以去挥霍?更何况在不爱的情况下,彼此将就,对谁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还不如放手来得轻松。

有人总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吵架时吵得天翻地覆,甚至不惜去诬蔑对方,却舍不得松手,总是对名存实亡的婚姻抱有一线希望,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男人都是孩子,都需要妻子的妥协,或许他在工作上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或许下班路上遇到了堵车……殊不知,究其根源,都是不爱惹的祸。相爱的两个人彼此有再多的缺点,在对方的眼里都是优点;而不爱时,就算对方有再多的优点,在另一方的眼里也狗屁不是。

你可曾想过,热恋时他可曾对你如此动怒?当最爱的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时,希冀着用一纸婚书将对方“绑架”在婚姻中的人是可笑的,也是可悲的。最终的婚姻,或许只是抱着煎熬度日,谁都不会快乐,更何谈幸福?在这时,选择离婚是最好的解脱。

第89篇、爱情故事千万别被美丽耽误了

她在城里的汽车界小有名气。因为她是一位车模,城里每次举办车展,车商们都会找到她。在圈子里,她是一个“大腕”级的人物,每年的收入颇丰,有人说她住的是别墅,开的是奔驰跑车,还有人说她被一位富商包养了,钱多得花不完。

其实,她还是她。

秋天里,城里又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车展。但这一次,和她合作多年,并且有过口头协定的车商却没有找她。她知道,车商对她的美貌和身体特别感兴趣,但是她对车商却没有任何兴趣。她想是不是因为这个,她被那位每年出高薪聘请她的车商冷落了。

后来证实不是,因为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易主了,新来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她去问这家公司里的一位朋友,朋友带回来话说:“你太美丽了,如果让你当车模,顾客是去看你呢,还是看车?”

她哭笑不得。当然,城里还有许多车商,还有许多机会。但她想,那位朋友的话是对的。从业6年,她似乎真的被自己的美丽耽误了什么。

3年前,她的一位同学邀她投资一家主题咖啡馆,那时她有足够多的钱来办这件事。但是她觉得当车模不错,被闪光灯包围着,被男人们的眼睛聚焦着。同学对她说,这都是过眼烟云,你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

她不信,因为她有美丽,美丽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但现在她还是车模,一个被车商担心抢了车子风光的车模,而同学在城里已开出了第八家咖啡馆。

记得她曾在画报看到一张照片,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女人坐在老式洋房的窗前,脸上写满了忧郁。她曾是让人惊艳的美国好莱坞影星海迪·拉马尔。拉马尔当年在电子科学方面颇有造诣,她曾获得过美国电子科学基金会授予的荣誉奖章,还是美国“光谱扩展”学科的研究人员。但是,因为美丽,她走上了演艺道路,放弃了自己的研究。拉马尔的人生感悟是:“如果我不美丽,也许现在我会更好。”

拉马尔的遭遇对她的触动很大。原来美丽真的是可以耽误人的,她已经被美丽耽误了一次,现在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份美丽反而会伤了她,埋没了她的人生。

第90篇、爱情故事做你最后忘记的人

十年前,妈被正式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症。

彼时,她刚刚55岁,我28岁,爸还有一年才退休。

我们不再放心让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因为之前已经发生过几次煤气忘关、电壶被烧的险情。几经商量,我们找了一个保姆。

保姆第一天上门,爸请假在家,想让妈跟她先熟悉熟悉。

那天,爸和保姆一起带妈出去散步。他们遛达到市场去买菜,妈却在一家婴儿服装店顿住了脚步。她指着橱窗里挂的衣服说:“这个公主裙,小冰穿着一定很漂亮,咱们买下来。”

爸还没来得及回答,保姆就笑出了声,还不忘补充一句:“你姑娘都28了!”

突如其来的笑声吓坏了妈。她躲在爸身后,满眼惶恐地看着四周。

爸当天辞退了保姆。接着,他带着妈去了单位,提交了提前退休的申请。

从此,他再也没有把妈交给过别人,交给谁,他都不放心。余生,守护妈成了他全部的事业。

妈白天嗜睡,晚上却常常整宿的失眠,她会不停地要求出门,如果不让她出去,她就摔东西、骂人。妈的老年痴呆还伴随着躁狂,为此医生给她开了一些带安定作用的药。

爸戴着老花镜,认真研究过药的成分后,才给妈吃。爸说,陪伴和关心其实才是最好的药。

白天,他早上七点就带妈出门,去公园看花,去河边捡鹅卵石,以为这样可以让妈白天不睡觉。可是,每天上午11点,不管是在街上还是在公交车里,妈都会准时入睡。爸曾经为此陪她在一辆公交车里坐了五个来回,最后,连司机都看不下去了:“把她叫醒啊,看她睡得那么香,到天黑前也醒不了。”可是,爸一次又一次地投币,直到妈自然醒。

他说:“你妈睡觉的时候就跟个婴儿似的,我不忍心叫醒她。”

是的,爸的晚年没有了老来伴,却多了一个令他操碎心的孩子。

妈晨昏颠倒地睡,爸也就黑白不分地陪。有一天夜里,妈又闹着要出门。爸就给她穿戴整齐,带着她去散步。走着走着妈饿了,跟爸发脾气。

打那以后,每天晚上出门前,爸都会背着双肩包,里面带着各种各样的零食。然后,一边陪妈散步,一边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拿出各种小吃——雪米饼、蛋黄派、虾条、巧克力……

而那个包,越来越重,披肩、纸尿裤、小马扎、夜光灯……他将一个又一个无边的黑夜,变成了两个人的夜游。

我每周五回家给爸替班。可是,我越来越插不上手。

饭桌上,我给妈夹菜,她会说:“谢谢你姑娘,你真好,跟我女儿一样善良。”我想带她去卫生间,她看着爸说:“老肖,我可不想在陌生人面前上厕所,你带我去。”我流着眼泪对她说:“妈,我是小冰。”她说:“嗯,我的女儿也叫小冰,马上要初中毕业了。”

她拿出相册,告诉我这是小冰第一次翻身,这张小冰三岁,嘴角有个不明显的疤痕,是被家里的沙发角磕的,这张是小冰小学毕业时的留影……她记得小冰初中毕业前所有的事情,却不记得眼前的我就是她的女儿。

尽管我知道病中的妈依然爱着小冰,但她爱的却不是眼前的我。为此,我心疼她,心里也微微地怨她。

有一天,我问爸:“妈这样磨人,您烦吗?”

爸说,有一次,他们穿戴整齐准备出门时,妈突然回到卧室,翻箱倒柜地拿出一件羽绒服,披在爸身上;还有一次,妈拉着爸一直走,走了四五公里,爸抬头一看,那居然是他20年前工作过的地方……

生病后妈忘了很多事,却没有忘记关心他。“你妈天天带着我散步,把我的脂肪肝、高血脂都走没了。也许,你妈是老天派来拯救我的,用她的病替我挡了灾。”爸说这句话时,老泪纵横。

爸说,那么多年,他一直被妈温柔以待,那么现在,换他来疼她。

我在爸的泪水里,看到了爱情在人间的样子;我也在他们的相守里,看到了自己与爸的区别。

老年痴呆的妈并不可爱,我因她不能再疼爱我而失望悲伤,而爸却因为她的病,把她这一生所受的苦都心疼了个遍。

为了拯救妈日益衰退的记忆和行动力,爸试着在妈谜一样的病里,成为她的私人医生。

比如,他每周会买一斤瓜子,让妈剥仁儿。每剥完一斤,爸就会奖励妈100块钱,美其名曰:这是你给商家剥瓜子仁赚的。

渐渐地,妈不满足于一星期只赚一百块,她剥瓜子仁的速度越来越快。

于是,爸除了要出钱,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把家里的瓜子仁,分给亲戚朋友们。

爸的“生意”越做越多。他还给妈揽来绣电视机、洗衣机罩的活儿,有的“客户”要求绣鸳鸯,有的要牡丹,有的要迎客松……

在培养妈的生活习惯上,爸也“心机满满”。

每隔半小时,他都会以一根虾条为奖励,带妈去上卫生间,如果妈非常准时地尿尿了,他就会多奖励她两根虾条。

若妈可以坚持白天不睡觉,他就会带她去江滩公园坐她最喜欢的旋转木马。

久而久之,公园里的工作人员都被爸感动了,每次都会让妈免费坐。

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写进医嘱里。爸坚信,就算这些精细动作、这些靠不断强化形成的条件反射,不能治病,但至少可以让妈脑萎缩的速度变慢点。

有一天回家,我和老公差点以为自己进错了门。整个家被我爸彻底地改装了。

電视机从液晶换成了原来的老式彩电。每一道门上都挂着妈手绣的门帘。家里的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上,都搭着妈手绣的盖布。家里的衣柜换成了从前的那种高低柜,上面嵌着一面镜子。就连家里的碗都换成了上世纪90年代的那种碗边有一道蓝杠的粗瓷大碗。

最应景的是,电视里正播放着当年风靡一时的电视剧《渴望》——真不知爸从哪里淘来的。妈津津有味地看看,手里还织着毛衣。

我吃惊地看着爸:“这是闹哪样?”

“你妈记忆最深刻的就是90年代的那些事,因为那时候,她正年轻。”

爸一一介绍了这些老物件的来源,他跑遍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几乎还原了曾经的家。就连我老公那样一个钢铁直男,当场也湿了眼眶。“爸,您这宠妻的起点太高了,让我有压力啊。”他眼睛红红地跟爸开玩笑。

如今,是妈患病第十年了。她的医生都说,妈是他所有病人当中,状态最好的一个。她的病友中,有的走了,有的已经卧床,有的在护理院里,靠着呼吸机毫无质量地活着。

好多人向爸取经,问他是怎么做到的,每当此时,爸常常让他们失望,他能说出来的是交流、倾听、关注、陪伴……这些常识,大家都懂,只是执行起来,又有几人可以如铁律般雷打不动。

前一天晚上,妈对爸说,明早想吃鲜虾粥。

爸天不亮就跑到早市买来活虾,熬了一个多小时,端到餐桌上时,妈却哭闹着说:“我要吃煎饺,你偏偏给我熬粥。”

于是,爸赶紧把粥端走,从冰箱里拿出饺子,先煮后煎。热腾腾地端上来时,还不忘诚恳地向妈道歉。

我问爸:“真的不烦吗?真的不厌倦吗?”

爸的回答是:“我要做你妈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忘记的人。”

医生说,目前医学拿阿尔茨海默症没有办法,但爸就是妈的靶向特效药。这也是这世间,唯一的限量款。

第91篇、爱情故事浪漫的另一种细节

它比起玫瑰花、钻戒、烛光晚餐等女人们喜欢和向往的浪漫,黄琼琼想,这才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最浪漫的细节。

陈名不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黄琼琼从与他相识那天起就知道。虽说黄琼琼当年就是看中了陈名的憨厚实在,可她内心深处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落。围城里的风景原本就是围着柴米油盐转,如果缺少了那份令人心动的细节,黄琼琼觉得与丈夫在一起的日子就像那杯温开水,再怎么细心品用心尝,也注定是平淡无奇的。

其实,陈名也浪漫过一次的。那是他和黄琼琼第一次约会,在学校操场后的小树林里,陈名红着脸从衣袖里抽出一支含苞待放的粉色玫瑰。黄琼琼惊讶地看着陈名,脱口而出:“怎么不是红色的玫瑰?”陈名老老实实地回答:“红色的比粉色的贵。”黄琼琼愣了一下,旋即笑出了声。陈名就在黄琼琼银铃般的笑声里,手足无措地看着她。那时,他们正值青涩的年华,囊中羞涩,陈名的实在立刻打动了黄琼琼的心。

不浪漫的人自然也说不出动听的情话,陈名从没有和黄琼琼主动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每次黄琼琼都得“威逼利诱”,陈名才像挤牙膏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嗓子眼里哼出来。黄琼琼听过的最动听的一句情话是在他们相恋不久。那天晚上,黄琼琼给陈名讲了自己小时候受苦的经历。一直默默倾听的陈名只说了一句话:“以后我不会让你再受苦了。”只这一句朴实的话,黄琼琼就有了以身相许从此与陈名相依相伴的念头。

毕业后,黄琼琼真就嫁给了陈名。婚后,陈名再也没有做出那些女人喜欢的浪漫举动。每逢黄琼琼的生日或他们的结婚纪念日,陈名总是塞给她一笔钱,让她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当黄琼琼一脸委屈地抱怨丈夫为何不懂浪漫送她一束玫瑰时,陈名总是说,玫瑰中看不中用,还不如买件衣服实惠。这时,黄琼琼就轻轻叹了一口气——男人永远不理解花对女人的意义。多次“抗议”未果,黄琼琼也就认了陈名木讷的“恶行”,也不再指望丈夫为自己做出浪漫的事、说出动听的话。

在第七个结婚纪念日,黄琼琼缠着丈夫陪自己一起上街买礼物。路上,黄琼琼随口讲起一个女同事整容的事:“都说那个美容院激光去斑效果特别好,哪天我也去弄掉脸上的色斑。”的确,脸上淡淡的色斑一直是黄琼琼心头的遗憾。陈名说:“你不用去弄了,我不在乎。”

“那你在乎什么?”黄琼琼有些生气了,“难道我们的婚姻也进入审美疲劳期了吗?”陈名没有回答,黄琼琼几乎是不耐烦了:“你在乎啥,你在乎啥?”被逼急了的陈名说:“你!”陈名的表情十分认真,黄琼琼看着丈夫忍不住笑起来,一直笑到眼泪落了下来。陈名在一旁手足无措地看着妻子,她终于安静下来。她向陈名靠了靠,依偎在他身边——这是结婚7年来黄琼琼听丈夫说过的最动听的情话。

那天,黄琼琼执意给丈夫买了一个钱包,陈名原来那个钱包已经用了很多年了。回到家,黄琼琼帮丈夫把旧钱包里的东西换到新钱包里。在旧钱包的最里层,黄琼琼发现了一个小纸袋。她好奇地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装着一张泛黄的福利彩票,时间是2002年1月18日16时——那是他们从民政局领完结婚证后一起买的,当时为了庆祝结婚,所选的号码都是由当天的几个数字组成的。

黄琼琼惊讶地举着彩票问陈名:“老公,你为什么一直留着这张彩票呢?”陈名什么也没说,神色却有些释然。那一刻,黄琼琼心潮如涌,温暖如夏花盛开。原来,看似粗枝大叶的陈名也有着如此细腻的情怀。它比起玫瑰花、钻戒、烛光晚餐等女人们喜欢和向往的浪漫,黄琼琼想,这才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最浪漫的细节。

第92篇、爱情故事高级的爱情,从来不需要优越感

1

前段时间去参加同学聚会,一向喜欢热闹的玲子却没有到场。我正在纳闷,一个女同学突然压低声音和我说:“知道吗?玲子刚刚离婚,听说是她老公主动提出的。”

我吃了一惊。玲子又漂亮,工作又好。而她老公则相貌平平,只是私企里的一个普通职员。女同学颇为义愤填膺:“你说,男人怎么都这么善变?他是不是外面有情况了?”我冲她摆摆手,告诉她这是玲子的私事,就不要过多评论了。可是,我心里却觉得,这事或许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有次,我去同学玲子家做客,玲子的老公也在。他和玲子热情招待,买菜做饭忙前忙后。我有些过意不去,就和玲子的老公客气了几句。

还没等他回应,玲子却抢先接过话:“谢他干什么?在外面又赚不到钱,回家多做些家务,还不是应该的。”说完,得意地瞥了自己老公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和我聊天。

男人的脸上红了一阵又白了一阵,他终于没说什么,走进厨房做饭去了。

吃饭时,面对一桌子的菜,我一边吃一边称赞“厨师”手艺好,没想到玲子刚吃了一口,就没了笑脸,把碗和筷子往桌上一撂,生气地说:“青菜怎么这么咸?连盘菜都炒不好,你还能做点什么呀?”

愉快的气氛瞬间消失了,温度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男人愣了一下,赔着笑脸轻声解释道:“可能手一抖,盐放多了。要不,你多喝一碗粥吧。”說着赶忙放下筷子,起身去帮玲子盛粥。

可是玲子仍然不依不饶,并且从一盘菜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从炒菜的细节,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能力,难怪连领导都不待见你。我真是瞎了眼,当初怎么就嫁给你了呢?”

她老公的脸一下子红了,一直涨到脖子根。连我这个客人坐在一旁都觉得很尴尬,一个劲儿对玲子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了。

可是玲子越说越激动,丝毫体会不到气氛的变化:“如果不是我,你能买房、买车、娶上老婆?我付出那么多,你却一点也不争气,还处处气我。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男人的脸色终于变得铁青,他重重地把盛粥的勺子扔在锅里,拿起衣服,径直摔门出去了。

2

一顿饭弄得不欢而散。我劝玲子,不要对老公太苛责了。

可刚才还很强势的玲子,面对我却瞬间红了眼圈。她和我哭诉:她老公生长在单亲家庭,经济条件一直不怎么好。当初结婚买车买房,他家里只出了很少一部分费用。剩下的,全是由玲子的娘家资助。

她老公为了表明爱玲子的心意,坚持在房本和车本上都只写她的名字。可是玲子却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总觉得丈夫欠她的,每次吵架,一定会把娘家资助的事情拿出来说一遍。

我劝玲子:“既然选择和他结婚,就说明你对他是认可的。从结婚那一刻开始,你们的角色就已经变成平等的了。他也想给你更好的生活,一定也在为此努力。你总是这样对他,会让他失去自尊,时间久了,婚姻就会出问题的。”

可是玲子却不以为然:“他对我好,本来就是应该的。他对我感恩戴德还来不及,哪里还敢有什么意见?如果他真敢忘恩负义,看我怎么收拾他!”

见玲子如此一意孤行,我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后来又劝过她几次,但她还是一样的态度——听说他们离婚时,男人的态度非常坚决,宁愿放弃所有财产,只求能够早点离开。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在某一方面比对方优秀,就处处要在他面前“晒”出优越感。时时刻刻把优势挂在嘴上,言语中充满讽刺和揶揄,非但不会让他觉得亏欠你,相反只会让他累积怨气和抑郁。

3

我的一个远房表妹,自幼长相甜美漂亮,从中学时起,身边就追求者甚众。但她始终像一朵开在冰川上的雪莲花,用冰冷刺骨的态度,拒绝了一位又一位追求者。

后来,表妹终于遇到了倾心之人,谈起了恋爱。

姑妈为此特意和她长谈了一次,叮嘱她:“在爱情里既不要小心翼翼地取悦对方,以致失去自我;更不能目空一切地趾高气扬,摆公主架子。”

我佩服姑妈的睿智。因为智慧的女人,绝不会在爱情里表现得不可一世,把全部的优越感都写在脸上。

美貌上的优越感能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快乐和自信,不必为另一半的行踪而患得患失;财富上的优越感能让自己在家庭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可以最大限度地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学识上的优越感能让人看透事情的本质,遇人遇事做出正确的判断。

真正高级的爱情,是两个灵魂的相爱。而两个相爱的灵魂,必然要站在天平的两端。任何一方的卑微或者倾轧,都会将这种平衡打翻。心灵丰盛的人,从来都不需要“晒”出优越感。

第93篇、爱情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转弯竟是桃花源

如果说女人一生能遇到一个真爱自己的男人不容易,那我就是个例外。曾经痛失深爱自己的前夫,也曾迷茫哀怨,所幸,随着另一个好男人的出现,生活又处处充满歌声。

1

我叫万秀云,是土生土长的青岛人。我从小被家人宠爱,在女儿8岁前,我也是别人羡慕的小女人:不用上班,衣食无忧,一家人幸福美满。因为喜欢唱歌,我洗衣做饭都哼着小调,家里随时随处都回响着我的歌声。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16年前的那个黑色夏日,聪明能干的前夫突遭车祸去世,我的天空自此被阴云笼罩。见我整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年过七旬的婆婆强忍悲痛劝我:“秀云,咱要迈过这道坎儿!等有合适的,你再找一个……”

再找一个谈何容易?他会真爱我吗?会像前夫一样对我好吗?我在心里否定了婆婆的话,但理智告诉我,老人家饱受丧子之痛还如此安慰我,她说出每一个字都是靠泪水在支撑,我不能辜负老人家的这份苦心,也不该让她为我操心。

既然命运摆在眼前,我没有理由再消沉,而应该扛起应有的责任和担当,靠自己的力量撑起这个家,让婆婆和女儿安心生活。

不久,我在超市找了份销售的工作。然而,多年在家养尊处优,我早已习惯与世无争的生活,职场上的竞争与艰辛让我措手不及,委屈、心酸成了家常便饭。怕婆婆和女儿担心,我选择了报喜不报忧,每次都擦干眼泪,打起精神,只给她们看自己的笑脸。

一次发工资时,我因没完成销售任务,工资比同事低好几百元。带着满满的挫败感回家后,我实在情绪低落,连饭都不想吃。婆婆仿佛洞察一切,默默地帮我打理家务,劝我只要身体健康,其他都是小事。懂事的女儿也告诉我她在学校的出色表现,逗我开心。

沐浴在亲情的关爱中,微笑再次回到我的脸上。是啊,软弱不是我的个性,现实也不会偏爱弱者。再说,丈夫走了,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告别依赖是我的必选题。如果命运执意让我多吃苦受累,那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信自己会轻易失败。

之后,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不足,虚心向同事请教经验,还买来有关销售的书籍仔细学习,逼着自己和顾客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渐渐地,我的工作能力慢慢提升,收入也逐渐稳定。

2

兩年后,婆婆心疼我不易,托人给我介绍对象,称对方是个好男人。

他叫万思文,是一位小学老师,前妻因乳腺癌去世。那时,我并不想开始一段新感情,但我深信婆婆是真心为我好。相依为命中,我们虽是婆媳,但早已胜似母女。不过即便如此,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亲自为儿媳妇张罗对象,这背后老人家不知要藏起多少不为人知的痛和泪!

我没有拒绝婆婆,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也不能一直困在人生的低谷。只有迈出一步,我才能看到新天地。

第一次见面,思文就送我一盆亲手种的玫瑰花,并坦言自己工资不高,之前为前妻看病还留下10万元债务,果然是个诚实的男人。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被他的浪漫和坦诚打动,几次见面后,我动心了,表示愿意与他同甘共苦,慢慢还债。思文感动于我的真诚,他知道我和婆婆感情深厚,主动提出入赘到我家,好方便我照顾婆婆。我的家庭又充满了希望。

然而,就在生活蒸蒸日上时,我被诊断为子宫腺肌症,只得做了切除子宫的手术。3个月后,我以为自己已经过了病痛这道坎儿,谁知,思文又要我去青岛的大医院检查。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在上次手术前的B超检查时,医生发现我的胰腺上有一大块阴影,建议我先摘除子宫,再治疗胰腺。当时,思文怕我知道了扛不住,就一直瞒着我,直到我恢复得差不多时才说出实情。

在接二连三的打击面前,我认定命运对我不公。为不拖累思文,我提出了离婚。思文断然拒绝:“勇敢点儿,我们一起面对,眼泪不是你迎战的武器!”没错,眼泪除了示弱便一文不值,我已经扛过痛苦,击退过病魔,接下来还有什么不能扛?

得益于思文的鼓励,我很快坚定信心,调整好心态,成功摘掉了胰腺上16厘米的大囊肿。出院时,医生说此病有复发的可能,要我多加注意,保持好心情,我笑着答应。短短几年,历经生离死别与病痛交加后,坚强和笑脸已成为我的标配。既然命运存心要挑战我,我的退缩只能助长它的嚣张。唯有勇敢应战,我才有机会成为赢家!

我的积极乐观让家人很欣慰。为了让我更开心,思文经常带我参加各种聚会。每次去卡拉OK时,他都要点我爱唱的《万水千山总是情》,让我一展歌喉。他的朋友们都很喜欢我的歌声,夸我会唱粤语歌了不起。思文一高兴,买了一套高级音响放在家里专门让我练歌,还陪我到小区附近的广场唱歌。

无心插柳柳成荫。不知不觉中,我的唱功提高很多,还被青岛一家艺术团聘为歌唱演员。

3

2016年,我报名参加青岛市的好声音比赛,演唱了著名歌唱家德德玛的《草原夜色美》,获得现场观众一致好评。评委中一位知名节目主持人竖起大拇指夸我是“青岛的德德玛”。听到这句话,我的眼里噙满泪水,暗下决心要好好唱歌,争取走上更大的舞台。

为了让自己更优秀,我更努力地练歌。然而,有些人却笑话我:“一个没学历的家庭妇女,侥幸被别人夸一次就想走唱歌之路,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第一次听到嘲讽,我的心情一落千丈,自然而然地开始否定自己。关键时刻,思文却不以为意,还笑着劝我:“他说他的,你唱你的,反正我们唱歌也不是为了出名。”我豁然开朗,思文的话不无道理。自己认准的事情就该一心一意地努力去做,不必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和追求。

想明白后,我又开始一如既往地练歌,并抓住一切机会拜访多位名师,跟着他们学习声乐知识和歌唱技巧。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歌唱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我抽时间参加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比赛,相继获得多项大奖,还因表现突出荣升艺术团副团长。任职那一天,思文特地做了一桌饭菜。举杯的那一刻,我们俩都热泪盈眶。曾几何时,我看不到自己的出路,只看到不如意事常有八九;如今,因为勇敢和积极,我终于用唱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这是事在人为的意义,也是上天对我的认可和恩赐!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2019年,我受邀参加中国乐坛春晚。这是我从未登过的大舞台,因心怀敬畏,也为了向全国的观众展示我最美的样子,我特地给自己定做了一套漂亮的演出服。在演出现场,我深情地演唱了歌曲《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不仅获得现场如潮的掌声,还荣获了优秀歌唱演员证书。

好运接踵而至。前不久,受《向幸福出发》节目组邀请,我和思文一起去央视大舞台录制节目。在了解到我们的爱情故事后,主持人和嘉宾都为我们祝福,并称是爱情成就了今天的我。

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我当初没有选择勇敢前行,而是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那我势必会错失思文,也无法汲取到他身上的正能量,更不可能走上唱歌之路。可见,一个人的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有时候,你自以为到了路的尽头,殊不知,转个弯就是世外桃源。

第94篇、爱情故事来生,再也不爱你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家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花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外衣让她围在腰间的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让女孩子帮忙?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跟他走,家里人反对,她却认定这个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了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里翻译一些书。她是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感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第95篇、爱情故事鲁豫:结婚记

一分钟定下终身大事

可是,我们还是要结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终身大事在长途电话中不到一分钟就定了下来。

我不想惊动太多的人,只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高雁,她兴奋不已:“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内容我早就策划好了。主持人是文涛和许戈辉,地点在中国大饭店,舞台两侧设两块大屏幕,播放社会各界的贺词还有你们俩面对镜头袒露恋爱经过,初步定20桌,你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广告客户……”

“怎么还有广告客户啊?”

“这么大的活动,起码200个来宾,没有广告,费用从哪来?”

在凤凰,高雁负责所有娱乐类的节目和大型晚会。她要按照电视晚会的标准来操办我的婚礼。

“你帮我打听打听,在香港结婚该找谁啊?我们想结婚了,可不知道该怎么结。”我说。

“那你的婚礼办不办呐?”高雁不依不饶,“可不能浪费了我这么好的创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别害羞,一见大场面就晕。”

果然,在电话里一听说又是红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场面,他就已经紧张得结结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一定会顺拐的,不如让我扛台摄像机边走边拍吧?”

他是摄像,习惯于躲在镜头后面。

“不行!”我对着话筒大叫,“从现在开始,你要练习走红地毯。”

辗转后,登记成功

高雁很快打听到了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程序:“你们俩带着证件去红棉道婚姻注册中心就行了。”

红棉道礼堂座落在公园中央,公园里有几个想必是来参加婚礼的人,各个脸上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的神情。只有我和老公,手拉手神情肃穆地走着,看上去像是一对被包办婚姻捆住了手脚的不幸男女。其实,我们只是紧张。

我有一个毛病,对于教堂、机关和所有有象征意义的地方都充满敬畏,一旦身处其中常常会有不能控制的奇怪生理反应。我和老公神情严肃地来到公园中央的一座小楼前。楼前正有一对新人和亲朋好友在拍照。新娘一袭婚纱,所有来宾都是盛装出席。我一下子蒙了,怯生生地拽了拽老公的衣袖:“来这登记还得穿礼服啊?”我俩面面相觑,他不敢看他的仔裤,我也不敢看我的短裙。我们低头穿过欢乐的人群,推门进了小楼,楼里一片安静。

一位和蔼的中年女士接待了我们。“我们是来登记的。”老公和我异口同声。话一出口我们俩都乐了,因为这像极了电影《小兵张嘎》里的台词。嘎子来到游击队,愣头愣脑地说:“我是来参加的。”

“这里是行礼的地方,婚姻登记要去金钟大厦。”工作人员显然没看过《小兵张嘎》,她大概猜想我们要么是幸福坏了,要么是紧张坏了,所以她善良地选择了和我们一起傻笑。 我们三个人尴尬地面对面乐了半分钟后,我和他起身告辞。

香港婚姻登记处位于金钟大厦,大约100平米的一个大厅,有二十几个柜台。此时,每个柜台前都坐着人,凝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屋子的中央有十几排塑料座椅,也都坐满了人,男女老少,各种肤色,像联合国一样。

我先认真阅读了墙上贴着的布告,立刻对这个嘈杂但却秩序井然的地方充满了景仰。这儿恐怕是全香港最重要的地方了,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人生的每一个步骤都归这儿管。 我和老公诚惶诚恐地把一大堆资料交给了工作人员:身份证、护照、单身中文证明、单身英文证明……能想到的我全带来了。

工作人员一边翻看我们的材料,一边指着桌子上的日历说:“你们先挑个行礼的日期吧。年底快到了,结婚的人特别多,大会堂和红棉道都快排满了,最近的一天是12月31日,在大会堂,你们要不要?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们的结婚申请也就批下来了。”

我必须要解释一下在香港结婚的手续:首先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在结婚申请被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举行婚礼,超过3个月仍未行礼的则需要重新申请。行礼的地点有两处,红棉道和大会堂。新人服装可随意,礼服或便装都行,但必须整洁、得体。观礼人数没有上限,但不得少于两人,因为在结婚证书上需要两位证婚人的签名。

工作人员细心地填好所有表格,指了指桌面上镶着的一块铜牌说:“你们两个人谁来宣誓?”

我主动站了起来,像是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样,一字一句念完宣誓词。想必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听过谁如此声情并茂地朗读宣誓词,待我念完,由衷地赞叹到:“北京话真是好听。”“好了,一旦你们的结婚申请获得批准,我们会电话通知你们的。别忘了12月31日准时来行礼。”

面对陪了我们一下午的恩人我不知道怎样报答。我真后悔事先没在口袋里装上几块喜糖,而隔着柜台拥抱政府工作人员似乎也不合适,于是,我和老公就一直傻笑。

“香港人结婚的规矩真是挺奇怪的。从现在开始,今后的15天里,咱俩的结婚公告会张榜贴出来,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你说,不会有人反对吧?”我的脑海里出现了George Scott主演的电影《简爱》中的情节:罗切斯特和简爱站在神父面前正在行礼,突然,罗切斯特前妻的弟弟冲了进来,大声宣布反对他们的结合。然后,简爱含泪出走。

想到这,我已是热泪盈眶了。

“你看你,放心,全国人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会有人反对的。”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那,那我得吃块Cheese蛋糕。”我破涕为笑。

15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感谢上帝,没有人反对。

31日,我们结婚啦

老公飞快地洗漱完毕,一边打领带,一边腾出一只手从衣柜里拽出一条高领无袖的咖啡色连衣裙:“这条新买的不是挺好的吗?”我放下了咖啡杯,穿上裙子,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好像还不错。

8:45,我和老公衣冠楚楚地走出了家门。他的服装是:黑西装、黑皮鞋、白衬衫和金色的领带。相比之下,我的造型略显简单:没有化妆,呢制的连衣裙外面是一件浅咖啡色的及膝短大衣,脚上是咖啡色的长靴。虽然打扮不像新娘,但本色的衣着让我觉得舒服、自然。

9:30,我和老公以及证婚人嘉耀、晓文就正襟危坐在大会堂的接待室里了。

“陈鲁豫、朱雷!”一听到我的名字,我噌一下就站了起来。老公紧跟在我的身后,我们三步并两步几乎是蹿到了工作人员面前。

第96篇、爱情故事放浪博士寻找8位前女友

孙黎明进入大学后,不断向异性播散着柔情,一个个漂亮的女孩投入他的怀抱,又被他狠狠地抛弃,那一双双离去的凄楚泪眼,从来就没让他良心有过醒悟。

直到有一天,他的第9个女友让他的心灵受到了空前震撼。痛定思痛后,他决定找回以前被他抛弃的8位女友,向她们赎罪,乞求他们的原谅,然而,这些女孩,不是结婚生子,就是对他不屑一顾。直到他找到最后一个女孩,一件意外的事再次发生了……

风流博士交友无数

孙黎明是四川宜宾长宁县人,生于1980年7月14日,从小聪明过人,悟性极高,到了高中时,他长成了一个1.78米的帅小伙。很多女生对她表示好感,但因父母管束严格,他一直压抑着心中的激情。1998年,他考入四川一所重点大学。

在大学校园里,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跃跃欲试了。除了学习,他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女孩身上,他长相出众,又有一副好口才,很多女生为他倾倒。

他的第一个女友是一个比自己高一届的师姐,名叫张兰,因为同是老乡,在一次聚会中很快走到了一起。张兰不是帮他打饭就是帮他抄写课堂笔记,甚至,还给他洗衣服。这让孙黎明感动不已。交往两个多月后,两人在一起外出看电影后,突破了男女的最后一道防线。

第一次和女孩有身体上的接触,孙黎明兴奋莫名。此后,三天两头地,他们都要亲热一番。时间一久,孙黎明对张兰的身体失去了新鲜感,他又把目光投向了别的女生。

终于有一天,他向张兰提出了分手。张兰得知这个结果,痛不欲生,这是她的初恋啊!面对决绝的孙黎明,她知道一切无可挽回了。

孙黎明很快又投入到了一个叫陈慧的女孩怀里,陈慧比张兰更漂亮,在陈慧身上,孙黎明感受到了与众不同的激情。然而,两个多月后,陈黎明心中的激情又如潮水般退去了,向陈慧提出了分手,任凭陈慧哭得死去活来,他都不为所动。

接下来,他又开始了他的第三段感情,这次,他把目光瞄向了校外。通过网络,他认识了在成都飞扬广告公司做行政的女白领高非,高非对孙黎明爱得火热,每次发工资,她都把一半的钱交给孙黎明用,并经常为他买名牌衣服。

时间一久,孙黎明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自己堂堂一个男人,怎么能花女人的钱呢?于是,他的第三段感情走向结束。紧接着,又是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一直到孙黎明博士毕业时,他已经先后交过8个女友了,这成为了他常常向别人炫耀的资本。然而,第9个女友的到来,让他彻底改变了。

第9个女友悲壮赴死唤醒浪子不羁的心

2006年7月,孙黎明博士毕业后,进入成都一家大型外资公司,成为企业专职的财经顾问,工作很清闲,工资却很高。2006年元旦,公司在成都金阳大酒楼举办的庆祝活动中,一个服务员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个服务员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当孙黎明和女服务员目光交汇时,他的心跳加速。这个女孩笑盈盈地为他斟酒时,他主动和她聊了起来。从聊天中,孙黎明得知,她名叫姚雨亭,老家在遂宁市射洪县农村,因为家里贫困,她高中毕业后就到这家酒楼,因表现好,很快升为领班。

当天回到家里,孙黎明满脑子全装着姚雨亭,他心里想,这个女孩,虽然学历不高,却很有涵养;虽然是服务员,却工作认真。孙黎明决定追她。

第二天,他主动给姚雨亭打电话,约她出来喝咖啡,姚雨亭刚好当天休假,爽快地答应了。在成都红星路半岛咖啡屋,从来没有喝过咖啡的姚雨亭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当得知孙黎明是一个博士时,她更是羞愧地低下了头。此时,孙黎明一双有力的大手却将她紧紧握住了;“雨亭,做我的女友,好吗?”姚雨亭愣住了,孙黎明是博士,自己只是一个高中生,怎么相配呢?

孙黎明看出了姚雨亭的顾虑,立即给她讲了一通大道理,说真正的爱情不受世俗观念约束。最终,孙黎明说服了姚雨亭,赢得了她的芳心。

姚雨亭对他实在太好了,每天,在成都同仁路两人同居的公寓里,姚雨亭都提前下班,为孙黎明做一桌清吞扑鼻的饭菜,并为他洗脚、按摩。一度,孙黎明决定要好好爱她。然而,时间一久,耳鬓厮磨的小日子让孙黎明又有了一种小男人的感觉,特别是姚雨亭事无巨细,像个保姆似的。最终,他决定与她分手。

在分手之前,孙黎明想尽量补偿一下姚雨亭,毕竟,他交了9个女友,只有姚雨亭和他相处时间最久,他也自认对她的爱最深。

听说姚雨亭很喜欢雪,孙黎明就决定带她去甘孜州石渠县雪山。为了避开游客高峰,他们在2007年10月10日出发,来到了石渠县。这里靠近青海,是四川海拔最高的县,有的山上已被冰雪覆盖,走近雪山,他们立即被这个钼装素裹的世界吸引住了,由于是淡季,再加上又不是开发的景点,来雪山的人很少。

两人爬到了山尖,在一块凸起的、尚未被雪覆盖的巨石上坐了下来。尽管他们全副武装,还是有些冷,他们紧紧相拥着,等待山间的那轮红日喷薄而出。

置身如此壮观的美景,姚雨亭情不自禁地吻了孙黎明,孙黎明心底也触动了,这个冰清玉洁的世界让他的灵魂受到了洗礼,他准备再与姚雨亭交往一段时间。

正在这时,只听轰隆一声巨响,上面排山倒海般的雪翻滚而下,“雪崩了,快跑!”孙黎明拉起女友的手拼命往下跑。

然而,由于太过慌张,姚雨亭不慎绊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顿时血流如注,无法行走,而身后,雪正铺天盖地席卷而下,生死一线之时,孙黎明脑海闪过很多念头,如果他背着她,在艰难的雪地里,两人都可能被雪吞噬,但如果抛下女友,他又怎么忍心?

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抱起姚雨亭,就往前飞奔,可是刚跑了几步,孙黎明又体力不支,摔倒了。此时,孙黎明再要去抱女友时,姚雨亭却一把推开了他:“我不行了,你快走吧!”“不,我不能丢下你广你不走,我们两人都死在这儿!”“不,要死一块儿死尸说着,孙黎明又要去抱女友,然而,姚雨亭去却声嘶力竭地抓起雪,向孙黎明扔去,拼命让他快逃。

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做出无奈的选择,只身向山下跑去。他逃出了大雪山,然而,姚雨亭却没有走出来。他报了警,姚雨亭的尸体被找到了,此时,她已全身僵硬得如冰雕,身上流出的鲜血将雪染红了一片。

她的面容很安静,嘴角还带着微笑。孙黎明几次哭倒,哭过之后,他的心灵再也无法平息。安葬了女友,他的脑海突然浮现出了那些被他抛弃的女孩,那一双双凄凉的泪眼。如重锤一样击打着他的良心!他发誓要找到她们,亲自给她们道歉,亲口说声对不起!

博士劫后拥抱真爱

可是,事隔很久,他与前8位女友一直都没有任何联系,而且,他有个习惯,就是女友一旦离开自己,他就会把她们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想以此开始每一段全新的感情。

没有联系方式,要一个个找到前女友,无疑是大海捞针,但孙黎明心中的信念异常坚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前女友朱君燕在成都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可

第97篇、爱情故事爱已飘零,死守婚姻底线酿血腥

他们本是自由相恋,而且爱得极深。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开放的她红杏出墙,一再出轨。抱着传统观念不放的他,想尽种种办法,想把她拉住,然而结果却事与愿违——

大爱如洋,妻子红杏出墙也宽容

35岁的帅西洋是大为镇初级中学的语文和化学教师并兼任学校会计。他读中学的时候就暗恋身材娇小玲珑、能歌善舞的刘俏。刘俏从乐山市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在离大为镇10余公里的林嘴水电站当了一名会计。

帅西洋同校的教师,也是帅西洋最要好的朋友尹恒的未婚妻苏俊英读中专时与刘俏是同学,苏俊英与刘俏又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苏俊英和尹恒恋爱,经常邀请刘俏到学校来耍,这样一来,帅西洋与刘俏见面的机会也就多了。尹恒和苏俊英都看出了帅西洋对刘俏的那份心思,干脆就当起了牵线人,介绍刘俏与帅西洋“耍朋友”。

帅西洋和刘俏很快坠入爱河。一年后的1996年元旦,他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同年10月即生育一子,现在儿子已经整整9岁。

家有娇妻,生活幸福,帅西洋把精力施展在教学上,年年当先进,2004年还被评为乐山市“十佳优秀教师”。

2001年3月,刘俏所在的电站改制,刘俏下了岗,不久,学会了上网聊天,并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给你快乐”的网友,这个网友最喜欢和她聊“性”,时间不长,他们就进入了实质性的话题。这个名叫“给你快乐”的网友,竟是帅西洋同校的教师。不久,两人真的进入实质性的境地,利用各种机会在一起互相取悦,互相满足各自的欲望。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刘俏和那个教师的不正当关系慢慢地也传到了帅西洋的耳朵里。但是,帅西洋却没把传言当一回事儿。直到有一天,他亲眼看见刘俏与那个老师正在云雨巫山。在那一刻,帅西洋也“怒火中烧”,但他很快便冷静下来。他心里深爱着妻子,他不愿意这样的事情传扬出去让妻子无地自容,他也不愿意这样的“丑事”弄得自己颜面扫地。当时,那个教师还以为帅西洋要爆发,事情将会弄得不可收拾,一个劲儿说“对不起,对不起”,请求帅西洋原谅。帅西洋很冷静地说,对这种事谈不上原谅,但这样的事,就到这里为止了。他要这个教师自己找个理由立即调离大为中学。果然,没多久这个教师就调离大为中学,到几十里外的另一所学校去了。

事后,帅西洋对刘俏没有丁点儿责怪。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事,过去了就算了,大家都别往心里去,希望妻子也别当一回事。还说,为了不影响儿子,这样的事千万不能暴露了出去,暴露出去谁都没面子。

爱已飘零,千方百计死守婚姻底线

尽管帅西洋没有追究妻子的出轨行为,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丝伤痛。自从他知道妻子的出轨行为以后,他和妻子在夫妻生活上,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膜。

日子在淡淡的伤痛中流逝。2004年7月,刘俏突然对帅西洋提出,她要进城,打算找个工作。因为她才28岁,还年轻得很,老这么耍也太无聊了。但是帅西洋不同意她进城找工作,帅西洋表示,他有能力供养这一家子,刘俏没必要找工作去受苦受累。进城找工作遭拒绝,刘俏又提出一个新的要求。她说,山沟里教育质量太差,儿子进初中了才能学英语。她要把儿子带进城里,从小学就让儿子学习英语。为了儿子成才,她不管帅西洋同意不同意,都要带儿子进城,她要陪伴儿子,照顾儿子的生活。

妻子一心为了儿子成才,帅西洋没有理由再反对,只好同意。2004年8月开学前夕,刘俏带着儿子进了城,在峨眉山市绥山镇某小区租了一套住房,儿子则进了峨眉山市第二小学读书。

就在刘俏带着儿子进城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帅西洋就感到了妻子的诸多“不对头”。这天晚上7点多钟,帅西洋在学校打租房的座机,没人接,便打刘俏的手机,问刘俏在干什么。刘俏说她正在逛街,儿子留在家里做作业了。帅西洋嘱咐刘俏早点回去,以免儿子不放心。晚上10点多钟,帅西洋又打刘俏的手机,手机却关机,打租房座机,接电话的却是刘俏的弟弟也就是帅西洋的小舅子。小舅子在电话里说,姐姐请他来守屋(小舅子在城里打工)照看娃儿,姐姐则被朋友约去打牌了,晚上不回来了。

帅西洋连夜租了个摩的,赶到城里,不断地给刘俏打手机,手机却始终关机。第二天,帅西洋向学校请了假,在住房等着刘俏回来,几乎等了一天,刘俏终于回来了。帅西洋问刘俏一天一夜都到哪里去了,刘俏说打牌去了。帅西洋要去核实在哪里打牌,刘俏却又说是到网吧聊天去了。帅西洋问是不是还和从前那个老师聊天,刘俏说不是,只是在网上随便聊。帅西洋要刘俏带他去网吧,证实自己是不是真的一天一夜都在上网。刘俏却突然发起火来,说帅西洋太过分了。她说她有自己的自由,还有自己不能让人知道的隐私,包括你帅西洋,不想让你知道的隐私,就不告诉你。

因为深爱着妻子,刘俏发了火,帅西洋反倒泄了气。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不过从这以后,帅西洋便买了个摩托车,每天下午从40公里外的大为镇赶到城里,次日早上一早又从城里赶去学校。为的是不让刘俏“放单”出轨。同时,帅西洋还多了一个心眼,请刘俏的朋友、同学等人,套出了刘俏上网的QQ号密码,从而掌握了刘俏所谓的“隐私”。帅西洋在电脑上看到,刘俏和一个网上的男子打得极为火热,那男子叫刘俏“老婆”,刘俏则叫男子“老公”。男子称,自从爱上刘俏后,他把恋爱了4年的女友都吹掉了,他决定和刘俏结婚,决心爱刘俏到海枯石烂不变心。

知道刘俏的“隐私”以后,帅西洋很痛苦。但却没有丝毫责备刘俏的意思。为了促使刘俏早日回头,帅西洋把他和刘俏的情况告诉了好友尹恒,要尹恒通过苏俊英做刘俏的醒悟工作。因此苏俊英特地赶到城里,邀约了几个中专的同学,共同做刘俏的工作,希望刘俏不要辜负帅西洋浓浓的爱心。刘俏说,帅西洋完全是小题大做,她上网聊天,只不过是想寻求一些浪漫,找一找她和帅西洋所没有的那种感觉。

朋友们把刘俏的意思转告给帅西洋,帅西洋觉得自己可能确实缺乏浪漫。于是,他对刘俏说,他愿意与刘俏“从头做起”,一定给刘俏很多浪漫。他向同事借了5000元钱(结婚以后,帅西洋工资全部上交),凡是进城,他就买一束鲜花送给妻子,如果因故不能进城,就委托花店送花上门。而且,无论是花店送,还是他自己送,他都要附上一句留言:“俏俏,我爱你。最深爱你的丈夫。”

不仅如此,帅西洋还花了3000多元,为刘俏买了金耳环、金项链和金戒指,想以此取悦刘俏。

然而,刘俏却对帅西洋的示爱根本不当一回事。送她鲜花,她从不表达好恶,任其自然枯萎;送的首饰,她不戴。问她怎么不戴,她说丢了,没有了。帅西洋不相信几千元钱的东西说丢就丢了,就在住房里寻找,刘俏告诉他,真的丢了,别找了,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最让帅西洋难以忍受的是,他虽然几乎天天都进城来,不给刘俏外出过夜的时间,但刘俏虽然不外出,却也不愿与帅西洋同居。帅西洋提出“要求”,刘俏却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帅西洋要强迫和刘俏同居,刘俏就抓他、掐他,说要和他离婚,要求帅西洋不要沾她。

一段时间以来,好友尹恒和苏俊英看出了帅西洋脸上、手臂上的指甲伤痕,估计帅西洋日子难过,就劝帅西洋,实在过不下去,就好说好散。帅西洋却认为,一旦分手,儿子肯定受影响,心灵上肯定会有创伤。儿子要么有个后爸爸,要么是后妈,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会伤害儿子,所以他希望挽救他和刘俏的婚姻,为了儿子,也为了他自己的颜面,他一心希望刘俏回心转意。

然而,心已交给他人的刘俏,哪里还想回心转意。苏俊英通过城里的一些同学了解到,刘俏和一个比她小三四岁的小伙子出双入对,大白天公开在街上手挽手。据说,小伙子姓曾,叫曾强,乐山市健为县农民,在乐山一家公司打工搞推销。苏俊英把她了解的情况告诉了帅西洋,帅西洋就找到那家公司,打算和姓曾的好好谈谈,公司却告诉他,姓曾的原来耍的女朋友和他吹了,几个月前又耍了个比他大的女朋友,女朋友有钱,姓曾的跟那女人租了房子一起过日子去了,早就不在公司干了。

第98篇、爱情故事简单爱

被采访者名叫李大壮,在此之前,他只是这个城市建筑工地上一个最普通的农民工,但从今天开始,他是这个城市的骄傲。

我的同行们早已占据了病床前最好的位置,他们娴熟地提问,试图挖掘出他身上最闪光的亮点。

我没去凑热闹,远远地打量他,这是一个腼腆甚至带点文弱的大男孩。他显然很不配合采访,所有的提问,都被他用两个字打发了:“莫(没)啥。”逼急了,再加两个字:“真的莫啥!”

他的手上一直拨弄着一个MP3,已经很旧了。

我的同行们只能把手上的话筒转向旁边那几个民工,他们在镜头前紧张地搓着手,局促地笑:“俺们当时都坐在路边边吃盒饭边聊天,谁也没注意那啥,只听见很大的刹车声,一看吓一大跳哦,大壮已经被汽车压着了。”

“大壮那娃平时蔫蔫的,干活还不如俺麻利,今儿个窜出去好快。”

“那个女娃娃被吓得脸都跟一张白纸似的,咱大壮腿被压了都没吭一声。”

看到记者忙着采访同伴,李大壮偷偷把MP3上的一只耳机放在耳朵上,听着歌,他的表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被救的女孩捧着鲜花进来,我的同行们一拥而上,激动地按着快门。女孩叫舒显显,是个时尚靓丽的城市白领。她噙着眼泪,得体地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

我发现,大壮摘下了耳机,认真地听着女孩说的每一句话,目光也比刚才灵动了许多。

病房终于沉寂下来,我上前坐在病床旁:“你爱听歌吧?我也很喜欢。”他对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平时最爱听什么歌呢?”

他看着我愣了愣,迟疑地把耳机递给我,一段流畅的音乐冲击着我的耳膜:“呵,周杰伦的《简单爱》,我也很喜欢啊。”

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来这个城市几年了?”

“两年。”

“你认识那个被救的女孩?”我突然问。

他迟疑了好久,摇摇头:“不认识。”

“听说她就在你们建筑工地边上的大楼上班?”

“是的。”

“你怎么知道?”

“每天我们坐在马路边吃盒饭的时候,正好她下班。”说到这儿,他看了我一眼,便慌乱地停了话头。

约见舒显显的时候,秋风已起,远处隐约飘来熟悉的旋律让我心生温暖,竟然正是那首《简单爱》:“说不上为什么,我变得很主动,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说:“你认识大壮吗?他就在你单位边上的建筑工地干活。”

“不认识。”显显摇摇头。

“显显,你知道吗,大壮在这城里有个喜欢的女孩?”

“真的啊?是不是他同乡?她在哪里打工?我们帮他去撮合一下如何?”显显一脸的兴奋。

“大壮说了,他永远不想让那个女孩知道他喜欢她。”

“为什么?!”显显夸张地睁大了眼睛,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其实,这些话并不是大壮说的,是我胡说的。

第99篇、爱情故事莫在婚姻里谈恋爱

同事一对小夫妻,两人原本是大学同学,刚结婚三个月却闹到离婚的境地。年轻的妻子哭诉.说到丈夫对她的种种忽略,说到她的伤心寂寞,每举一个事例,她必加上一句: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谈恋爱的时候,他不是这样对我的,他变了,真的变了,他不像以前那样在乎我了。我们恋爱的时候我晚上忽然想吃什么东西,学校都关大门了,他翻墙去给我买,可是,现在那,我让他陪我看电视,他却要加班……

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很是有些感慨——我真的感觉到,那个年轻的妻子,她不是一个人在哭诉,如此批判丈夫的是一个庞大的妻子群体。真的是丈夫婚前婚后统统变了性情,易了情感吗?

其实并非丈夫们善变,浑浊事物不同属性特质的,是妻子们。

要怎么样妻子才能明白,恋爱就是恋爱,婚姻就是婚姻。虽然还是那两个人,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了,既然关系改变了,用来维系这个关系的方式定然要发生改变,这一点正是妻子没有意识到的,或者说是无法理解,无法接受。

正像那妻子诉说的那样,在恋爱阶段,你侬我侬,彼此说着痴言梦语,一个人的微小举动,就可以牵引另一个人的全部目光,就是费翔唱的“你的一举一动,左右我的视线”。我也一直觉得如果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没有发过狂,没有犯过傻,就等于没有恋爱过,恋爱就是一件发狂的事,为一个人午夜狂奔,为一个人半夜翻墙,为一个人淋雨到发烧,在人类的疯狂恋爱史上,基本上都算不了什么。说到底恋爱就是那种犯晕的感觉,恋爱中的两个人,基本都是半空里飞着,脚跟几乎不着地,在人间烟火熏染不到,恋爱的浪漫,也正是如此,不那么现实,不那么清醒。但.一旦两个人做出结婚的决定,那就意味着要从半空落到地面了。

结婚的两个人尤其是女孩一方,必须有这个认识,那些唯美和浪漫,那些痴语和癫狂,毕竟是归于爱情的。而婚姻是踩着地面过日子,要忍得住琐事,忍得住烟火,要承受从空中落下后,那种实实在在的重量感。我一直觉得恋爱是玫瑰,是浪漫之花,但婚姻应该是小草,是生命力顽强、仪态朴素、却能有益身心的小草。没有人不爱花朵的美丽,但所有的花朵都是娇嫩的,易凋零的,没有一朵花可以成为一辈子的风景,但小草却不一样,一茬一茬的风雨寒霜,它依然发出新绿,只有扎在泥土里作小草,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

而婚姻的可贵,同样不在于炫目,在于平实的相依相伴。

在我看来下班回到家,与其让那个人先吻你,不如让他直奔到洗手间把马桶修好,而对他来说,你的一个亲吻不如系上围裙,奔到厨房烧一桌好菜更让他心动。其实说到底就是恋爱干恋爱的事,婚姻干婚姻的事,该做梦幻想的时候,你非要检查米缸里有没有米是不对的,但落到地上,等着吃饱穿暖的时候,你非要坚持一朵玫瑰胜过一只烧鸡,自然也是荒谬的。

两人相处不同的阶段,做不同的事,这才是和谐,这才是健康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并非男人婚后善变,也并非男人婚前的殷勤是装出来的,甚至有极端的妻子,在做了婚前婚后对比后,指责丈夫是骗子,在婚前的种种关心体贴都是骗人的,是骗婚。

——其实男人不是骗子也不是善变,只不过他们从恋爱到婚姻的转变快些,不需要过渡和铺垫更容易从虚幻的境地进入现实的生活,而女人们,总是流连梦幻中,出来的慢甚至一辈子不想出来。此种心理是不智慧的,也是不现实的,当你从女友.从恋人变成妻子的时候,也意味着,你从云端落到了坚实的地面,以前你是飞翔,现在请你脚踏实地的行走。

第100篇、爱情故事忠贞鉴定

今年28岁的宋建文新婚才半年,却突然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要对自己的妻子进行“忠贞鉴定”。面对丈夫的举动,25岁的妻子伤心欲绝,愤而离家……

我的妻子怎么与朋友如此亲密

2005年5月1日,宋建文和朋友外出游玩时认识了漂亮的罗珊。见罗珊一个人很孤单,宋建文就主动和她交流起来。两人一起钓鱼、捉螃蟹,在松软的草地上说笑,两颗年轻的心在慢慢靠近。回到南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同居。

宋建文发现罗珊在南京真的没有亲朋好友,惟一熟识的就是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的李龙银,爱屋及乌,宋建文也把李龙银当成了好朋友。

宋建文和罗珊的感情发展很快,2005年10月1日,两人举行了婚礼。结婚之后,独身的李龙银隔三岔五地上门吃饭聊天,并多次和妻子罗珊玩游戏到夜里一两点钟,宋建文见了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不舒服。

2006春节后,公司有一个驻深圳的空缺,宋建文主动申请前往。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罗珊时,罗珊很不高兴:“我们结婚才半年啊,你就这样丢下我?”宋建文无奈地说:“我也是为了这个小家更好。”罗珊委屈地说:“我还没有见过新婚半年就分开的人呢,没有你的日子我怎么过啊……”宋建文认真地保证:“放心,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独自一人窝居在深圳的宋建文每天都奔忙于客户之间。起初,两个人在电话里尽述相思,但渐渐地宋建文感到有些不愉快。

一天夜里,忙碌了一整天的宋建文深夜12点多才回到住处,心里挂念妻子就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可是没有人接听,这么晚了罗珊怎么还不在家?挂了电话,他就拨打罗珊的手机,刚一接通,罗珊的声音传来:“你还没有休息啊,我正在外面唱歌呢!”宋建文不悦地说:“这么晚和谁唱歌,还不回家?”罗珊笑着说:“我还能和谁,和龙银他们一起呢,我们说好了今晚包夜的,不和你多说了,马上要合唱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宋建文一肚子气恼,心想,我在这里打拼,她在家里玩,一点都不像结了婚的女人,而且老是和李龙银在一起干什么呢?

一连几天,心里有气的宋建文没给罗珊打电话,让宋建文伤心的是罗珊也不曾来过一个电话。事后的第五天,宋建文忍不住打通了家里的电话,罗珊笑呵呵地接了,还没有说上几句,宋建文突然听到了李龙银的声音,问道:“谁在我家啊?”罗珊说:“李龙银啊,我们在玩游戏。”宋建文非常生气,脱口而出:“那是我的家,怎么弄得跟他家似的。”罗珊当即不悦:“你怎么这么小心眼啊,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在南京没什么朋友,你不在家,好多事他都帮忙的。”宋建文忽然感觉自己在老婆面前如同一个外人。

2006年4月24日,宋建文签了一份大额销售合同,宴请客户结束后已近凌晨1点,兴奋的宋建文回到房间第一件事就是给罗珊打电话。可电话一接通,竟然是李龙银的声音,当时宋建文只觉得脑袋轰的一下,就不客气地质问:“这么晚了,你还在我家做什么?”李龙银急匆匆地回答:“我来拿衣服。”宋建文当即就是一身冷汗,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李龙银就挂了电话。宋建文的心一下子跌进了冰窟,不可遏制地怀疑起罗珊和李龙银之间的关系。

一直等到凌晨四点,宋建文再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这一次,罗珊接了电话,语气很虚弱,一肚子火的宋建文怒斥道:“你和他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晚了还在一起?”电话那端的罗珊就如同被激怒了一样:“我告诉你,我得了尿路结石,在床上疼得打滚,要不是李龙银陪我去医院,我死了你都不知道!”宋建文一听也火了:“我是你老公,你生病去医院干吗不跟我说,非要和他说,你们也太过分了吧!”罗珊一下急了起来:“跟你说,你能从深圳飞回来陪我吗?你这样说还是个男人吗?”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争吵之后,头昏脑涨的宋建文突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这样辛苦工作为了什么?没想到,自己的老婆在家里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玩,还把男人带回家。就算是生病了,也可以找女同事啊,干吗每次都是这个李龙银!

“忠贞鉴定”,我们的婚姻里谁伤害了谁

2006年7月,忍受不了相思之苦的宋建文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待他赶到南京已是下午,罗珊还没回来。宋建文坐在沙发上想念着妻子,忽然想到婚礼时的录像带,便想拿出来再看看,拉开衣柜门,突然看到一个用红绸包起来的笔记本,出于好奇,宋建文就打开了。

没想到,笔记本里的内容却让宋建文大吃一惊。原来这是罗珊的日记,里面清楚地记载着她和一个男人恋爱以及三年同居的全过程,而这个男人正是他所熟悉并视为好友的李龙银。宋建文愤怒了,他抓起电话对罗珊吼道:“回来,马上回来!”

罗珊刚进家门,宋建文从沙发上抓起日记本朝罗珊砸去。看着滚落在地日记本,罗珊的脸色阴沉起来,她弯腰拾起日记本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再提。请你尊重我的隐私,没经过我允许不要碰我的东西。”

见宋建文十分烦躁,罗珊又轻轻说道:“你别乱想了,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宋建文愤怒地说:“你让我怎么相信你?”罗珊解释说:“是的,我们以前是好过,但现在我和他之间什么都没有。你是我的丈夫,你不在家,我在南京没有朋友,就我一个人,我的苦你知道吗?你要理解我啊,相信我。”

当晚,无论罗珊解释还是哭泣,宋建文就是不相信她与李龙银之间的清白。痛苦中,宋建文猛然想到了社会上流行的“亲子鉴定”,既然能鉴定出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血脉,那么能否鉴定出自己的老婆是否和别人发生了关系,是否忠于自己呢?第二天一大早,一夜未睡的宋建文找到了司法鉴定部门,提出了“忠贞鉴定”的要求。从来没有听说过“忠贞鉴定”的鉴定人员一愣,待了解了宋建文想鉴定的内容后,他们说:“虽然没有这个说法,但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的,但你要提供材质,就是你所怀疑的男子的精液、毛发、甚至短裤等一些私秘的材质,同时你的爱人也必须和当事人同时到场。”听鉴定人员说从技术的角度是可行的,宋建文急忙赶回家中拽起罗珊:“你不是说你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吗?那好,你去做‘忠贞鉴定’。”闻所未闻的罗珊“啊”的一声跳了起来:“你说什么?”怕罗珊不明白,宋建文就解释起来,未等宋建文说完,罗珊双目喷火:“我告诉你宋建文,我不会去做什么所谓的‘忠贞鉴定’,这是对我的侮辱!你要是不相信我的清白,我们就离婚。我丢不起这人!”说完摔门而去。

罗珊走后,宋建文气急败坏地在家里转来转去,他没有想到,李龙银竟然是个伪君子。再联系罗珊时,她的手机已经关机,打电话到她的单位也不在,一连两天,罗珊都是关机。情急之下,他拨通了罗珊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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