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欣赏》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指尖豆蔻年华,我爱过你李莎
我在时光中游走,不小心中了季节的盅,仰望着成都毛毛雨的天空,沾湿了一身薄衣,却像梦一样,迷醉其中,找不到来时的路。
抱着睡枕在那路边也许心快要奔溃,身体不由自主的睡去,梦里反反复复的出现你的身影,睡梦中我感觉到泪水打湿了枕巾,那是支离破碎的场景,没有一点温纯,当醒来握着手机看着你的号码,我告诉自己我爱你,但你还是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吧,当决定和你在一起一辈子不分离时,我就知道自己离不开了你。而当我见你的那刻,脑袋里空白的思维,让我知道一见钟情是真的,名副其实的存在。
依然记得那时我规划有你的未来,设计着要带你去的地方,我恍然觉得时光好美。
Forever
时间就这样安稳的过着,当我们已经恋爱,我还是常常想着你的眼眸发呆。
你说亲爱的我们都不吵架呢,然后就开始跟我耍赖,嘟着嘴拿你没办法,确实如此我好像真的不跟你吵架,每次难过了,我就自己一个人待会,等我没事了,我就又跑去给你打电话,傻傻的对你笑。我总是那么疼你,那时就一个念头,想一直疼下去。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总是缠着你,那时我在宁波我们出乎常人意外的每天几个小时的通话,每次都大半夜了都舍不得挂去电话,每个月交话费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们的话还是多么的值钱。是你也许忽略了有多少感动让我有过鼻子酸酸的,想流泪的感觉。
那晚天空的星星尤其的亮,我还记得当我坐在成都街道外时说的话,你说你以后都不会忘了我,每看到天上的北斗七星,就会想起你的样子,只要天在,就不会忘了你。你不知道,我按着手机,把那些话敲成文字,保存在简讯里,现在那些文字,依然安静如初。
安静的世界,我说等哪天我出书了,一定把它写进小说里,而现在我终于忍着泪水,把它写在了我们的回忆里。
我们有着那么多的共同点,总是在没有预言的情况下还能相遇。我喜欢静静的望着你的照片,想着你笑着向我走来,那时候的感觉总是安稳的。幻想我们一起去逛街,你让我先买着东西,然后就拿预约的东西,无聊的买完东西,我想你肯定还没过来,大脑里思考着该去哪里等你,却在转身抬头的那一刻,看见你站在我的身后,我跑过去拉着你,你傻傻的问我干嘛那么激动,我笑了下,还是没说出想说的话,我想你是懂得。
我感觉蓝蓝的,那一路上,我始终都是微笑着,脑海里还余存着你阳光一般的笑。
想着中间发生一切的一切,我就忍不住流泪。你不知道,当我拉着你的手,当你说要爱我一辈子时候,我多想使劲的抱着你,借你的肩膀,哪怕哭的昏天暗地。
以后的很多个晚上,你总是随时给我打电话,然后陪我聊天到很晚,很困很困的时候才去睡觉,你问我为什么每次无论聊到多晚都不会感到困,我说自己习惯晚睡了,其实你不知道,你离开成都后我想着我们说的话就沉沉的睡着了。还会在梦里看到你笑的样子,如同我最爱的向日葵,一般绚烂。我喜欢你阳光的样子,好像每天都很开心,从来没有烦心的事情。
Forever
当我们都知道我的玩笑触动你底线的时候,我知道我们的爱却未停止过,你背着我流的泪水,脑海里的记忆还依稀可见,我说我懂,我什么都明白,即使我们你变了我还是疼你,我说我对你的疼爱就像天生的一样,是无法剥夺的。
我整理着脑海里的记忆,发现你的故事的一切还是那样清晰,温存于脑海。我总是试图去忘记你以外的一切,然而一切只会让自己记得更牢,都是缘于你吗?
那份记忆,是你为我而留得,这次我意外的住院打乱了我们全部的计划,你一无反顾的为了我来到陌生的城市,陪我照顾我,那晚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拉着你的手,这辈子第一次拉着女孩的过马路,感觉好温馨,好幸福,那些害怕就都消失不见了。
第2篇、爱情故事在“他星球”上相爱:你的黑夜,我的白天
在美国休斯敦留学的北京男孩何启阳,通过微博认识了辽宁女孩李绮丽。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李绮丽失去深爱的男友,并患上“入睡和维持睡眠障碍症”(DIMS),从此,晨昏颠倒,日夜无光,她成了这个星球上最孤独的人。更可怕的是,目前这种病在世界上无药可治。
但何启阳还是爱上了她,并为她放弃了即将完成的博士学业回到国内。他要用更深的爱拯救她,带她逃离生命的死海。
从此,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俩一起站在楼顶数星星;在喧嚣的白天,他为她静静地拉上窗帘,让她握着自己的手获得一个甜梦……他不断地鼓励她,她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美丽生物,虽然有着与地球人不同的作息规律,但这并不影响她体验人生的美丽。他和她在生物钟错乱的时空里相伴,成为这个星球上最特别的情侣。“他星球”的生活也因为爱而变得温暖宽广,感人至深……
意外进入“他星球”
何启阳是在网上认识李绮丽的。那是2010年4月,他到休斯敦进修艺术的第三年。
27岁的何启阳,父亲是北京国税局干部,母亲是商人,家境优越,为了支持他的艺术梦想,父母将他送到了美国。学习之余,何启阳加入了“来,我们一起记录这个世界”的微群。在为数不多的成员中,何启阳注意到一个名叫“他星球”的作者。她的作品想象大胆,神秘深邃,仿佛有一种魔力。于是他加了她。让他意外的是,“他星球”竟是个美丽的长发女孩,眉宇清朗。
聊了一段时间后,何启阳知道“他星球”名叫李绮丽,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很快他发现不对:他每天在美国上网时,中国应该是深夜,但李绮丽一直在线。难道她不睡觉吗?一次微信聊天时,何启阳表达了自己浓重的好奇心。结果李绮丽只是淡淡地回复说:她喜欢晚上工作。一边是黑夜,一边是白天,在地球两端竟有这样长久的相伴,何启阳发现自己慢慢爱上了这个女孩,也能感到她对自己有种特别的依恋。
2010年的平安夜,何启阳决定向李绮丽表白。他给李绮丽制作了一张电子贺卡,画面上是99朵洁白的百合,背景音乐是老狼的《想把我唱给你听》:“我把我唱给你听,用我最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他相信,任何一个女孩看到这个,都能明白他的心意。可是,李绮丽却不留痕迹地转移了话题。
之后,何启阳不停地给她发微信、私信留言,一次次固执地表达着爱慕之心。2011年的新年,她干脆拒绝了何启阳:“我和你,注定只能在地球的两端生活,永远也无法在同一个时空相遇。”
2011年7月的一天,他飞回北京度假,第二天便赶往李绮丽的居住地。他赶到时已是黄昏,天上下着大雨,李绮丽顿时愣住了:何启阳捧着一大束玫瑰,没有打伞,浑身淋得透湿。在黄昏不太明亮的光线里,他哆嗦着身体说:“我不是来纠缠你的,只是想当面问清楚,你到底为什么不接受我?”
李绮丽的泪水瞬间潸然而下,何启阳于是听到了一个残酷到不真实的故事……
李绮丽出生在辽宁盘锦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2008年从吉林师范大学毕业以后,她和男友一起来到了北京。男友在一家网络公司做美术设计,同样热爱绘画的她则在一所私立中学教绘画。
然而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是人不在了而爱还在。
2009年7月8日,她和男友从十渡写生回来,遇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男友受了重伤,李绮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狂奔,却始终找不到人来救他们,最后她眼睁睁看着男友死去……
此后的每个夜晚,她一闭上眼睛,一摊流动的血迹,那么黑的夜晚……那些场景成为她一生再也难以逾越的沟壑,每次走到这里,她都会沦陷——李绮丽再也不能安然入睡,她的人生悲剧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她去医院看医生。“入睡和维持睡眠障碍,英文简称是DIMS。”医生一脸惋惜,指着电脑屏幕上的名称给她看:“这种病目前很少见,也没有特效药。”医生的话让她更揪心,不过他还是给李绮丽开了安定片,靠着药片她终于睡了几个囫囵觉,但醒来后身体却感到更加疲倦。为了得到更深的睡眠,李绮丽服用的剂量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药片就对她彻底失去了作用。停药后,她竟然再也没有睡着过……
渐渐地,她不能胜任美术老师的工作,只能辞职。好在她在绘画方面的天分,她考上了北师大的美术系研究生,这个专业时间很灵活,她得以用画笔发泄自己疯狂的内心世界。
在别人眼里,她聪明、漂亮、学历高,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些漫长的黑夜和混沌的白天有多可怕。她觉得自己与这个星球格格不入,于是给自己取的网名叫“他星球”。
幸好有了何启阳,在大洋彼岸,陪她度过了那么多无处安放的夜晚。但她也很清楚,他和她,只能在地球的两端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为女友定制“极限疗法”
得知李绮丽拒绝自己的原因,何启阳反而轻松了。
一周后,李绮丽刚回家,就发现站在了门口的何启阳。他说:“我想好了,不管怎样,我都要和你在一起。让我们以后一起面对,也许一切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糟。”李绮丽红了眼圈,何启阳走过来拉住她的手,阳光照在身上,那么暖。
何启阳回到学校,办理了休学手续,然后马不停蹄地回到中国,在离北师大不远的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为了方便照顾李绮丽,何启阳与她住到了一起。
这样一来,他发现她的睡眠简直糟糕到了极点,最多只是闭目养神,哪怕很小的响动,比如楼上卫生间冲水,她都会被惊醒。为此,何启阳给房间加装了隔音板,并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与此同时,他还绞尽脑汁为她制订了一套传统治疗方案:睡觉前用热水泡脚,每晚喝一杯牛奶,枕头边放苹果,一天三餐的饮食也尽是安神补脑的食材,还花五千多元买了按摩椅让她每天按摩半小时……每次,何启阳都信心百倍地问女友效果如何。看到何启阳为自己付出这么多努力,李绮丽只好骗他说有点效果,事实上当他一转身,她就睁大眼睛直到天亮。
得到鼓励的何启阳,又信心百倍地开始用自创的方法替她治疗。他称之为“极限疗法”,是他从自己喂养宠物的经验里总结出来的。他家的狗狗以前不爱吃狗粮,他发狠饿了它5天,除了喝水不给它吃任何东西,到第6天再把狗粮放下去,狗狗终于屈服,大口吃了起来。按照这个思路,每天凌晨五点,他就拉上女友出门,一起晨跑一小时,跑完回来,再跳半小时健身操;他上班后每隔半小时就给她电话,提醒她不要打盹;晚上回到家里他更是寸步不离地陪着她,和她一起看电视、打游戏,直熬到第二天凌晨五点。这样连续熬了四天后,接近虚脱的她,竟然真的有了很久没出现过的浓浓睡意,在他为她早早准备好的催眠音乐里,她有点迫不及待地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虽然这次,她只睡了两个小时就醒了,但睡得非常深,醒来时只感到浑身异常轻松。初战告捷,两人都非常兴奋,他们很快开始了下一个疗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绮丽睡眠的时间果然越来越长,渐渐增加到每次3小时、3个半小时、4小时……
一周后的一天,何启阳下班回到家中,发现李绮丽已经拿着自己的行装离开了家。他打她的电话,她不接。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已经办理了病假休学手续。晚上大约十点钟,何启阳收到了李绮丽发来的分手短信:“对不起,我决心放弃自己,放过你。不要再无谓地折腾了,或许我真的是他星球来的怪物,再见。”
李绮丽在哪里呢?自从发出那条微博后,她就像一滴水消融在大海里,悄无声息。回忆起他们相处过的日子,何启阳的脚步总是不知不觉地把他带到李绮丽曾经生活过的校园。这里的一草一木,风声雨声仿佛都带着她的气息。
一起踏上“他星球”
仿佛两人前世有缘,11月的一个下午,何启阳居然在学校门口再次遇见了他心爱的女孩!
几个月未见,她更瘦了。她此次是来续请病假的,没有何启阳的日子,她就连上网也无人倾诉,望着一排排黑色的头像,她感到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见到何启阳的那一刻,她就像见到久别的亲人,她紧紧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上,仿佛要把失去的这些日子全都补回来。何启阳心疼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轻声在她耳边说:“亲爱的,让我跟你一起踏上‘他星球’吧!”
他们在海淀公园附近租下一间向阳的平房,打扫房间时,阳光从窗子里斜照进来,舒缓的音乐在房间里缓缓流淌,屋外不知道什么花开了,芳香满屋。何启阳笑着说:“从今天起,‘他星球’的生活正式开始了!”李绮丽此时才知道,何启阳辞掉了早九晚五的工作,应聘到一家杂志社成了一名自由插画师。她懂得他这样做的苦心,但对未来,仍然没有信心。
一天,李绮丽又在床上辗转反侧,何启阳干脆将她拉起来,摁在沙发上,拉上所有窗帘,打开家里所有的灯。顿时,整个家被点亮了,李绮丽惊奇地看着他。何启阳打开电视机,在USB端口插上一个移动硬盘,然后将遥控器交到女友手中。迷惑不解的李绮丽轻轻一按,竟然是中央一台的午间新闻。再一按,凤凰卫视黄金午间档《锵锵三人行》,这些都是她平时最喜欢看的节目,怎么都在晚上播出?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明明是凌晨3点,李绮丽无数次在这个点打开电视,很多频道都是满屏幕的雪花啊!
一旁的何启阳解开了谜底:原来,这是一款新上市的数字电视,可以定位录入节目,可以随时设置和更改想看的节目,存入移动硬盘,等需要的时候再播放。李绮丽觉得好神奇,她像个看到糖的小女孩,饶有兴趣地开始摆弄遥控器,不停地换着台,享受着久违的欣喜。
这正是何启阳想看到的一幕,他揽过女友问:“黑夜是不是也很精彩?”原以为可以得到肯定的回答,没想到,李绮丽却调皮地说:“那我现在肚子饿了怎么办?”何启阳拿起了电话。不到一刻钟,肯德基店送来了一份全家桶。这个夜晚在李绮丽看来,简直太特别了。两人把夜晚当作白天,说说笑笑,玩玩闹闹。当清晨的一束光穿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房间时,李绮丽靠在男友的肩上睡着了,这一觉不长,但却醇厚、香甜……
虽然日夜颠倒的生活还有一些预料不到的困难,但已经不再重要,因为纠结、焦虑已经从李绮丽的心中渐渐淡去,被幸福的小滋味取而代之……慢慢地,他们也总结出一整套与黑夜和谐共处的方法。
渐渐地,睡眠对李绮丽来说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到2013年3月初,李绮丽的睡眠时间已经增加到每天6小时左右,接近正常人。当何启阳带着她再次造访医生时,医生都感到不可思议:“你们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全球像她一样为失眠而困扰的有几千万人之多,他建议何启阳把这个独特的治疗方式写下来,向其他的失眠症患者推荐。
这个提议启发了何启阳,他和女友不擅长文字,但他们可以用画笔啊!于是,何启阳与女友一起开始在夜晚画画,把对生活的感悟通过画笔表达出来,没想到这一系列作品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爱情哲学和生活态度。一家出版社无意间在网上发现了这套作品,决定帮助他们集结成画册,取名为《你的夜晚,我的白天》。出版计划一经推广,立刻引起了数万网友的追捧。
李绮丽在夜晚一一回复着网友的关心,她说:我们之间一起有过的痛苦、梦魇,都像焰火一样散去了,唯有爱情一直站在那个星球,不离不弃。
第3篇、爱情故事拥抱
洁嫁松时,我就警告她,松这小子是个只顾事业不顾家的主儿。果不出所料,婚后的松三天两头不着家。饱受寂寞煎熬的洁,骚扰我成了她的主要业余生活,隔三差五跑到我家蹭吃蹭喝,吃完喝完就用一种近乎凄厉的眼神看着我那系围裙刷碗的老公。老公告诫说,如果洁再这么神经质地看他,他就敢凡心大动,随佳人私奔而去。我和女儿一起把他压倒在床,拳脚相加,直到逼得他承认:在这世上他只爱我们两个女人,就算惨死在我的魔爪下也绝不敢逃跑,就算跑了最后还是会回来。
可有一阵,洁却仿佛蒸发了,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我无奈之下打电话到松的公司,对方的职员操着一口闽南腔:“斗架气啦(度假去了)!”
再见到这臭丫头时已是半个月后,她一见到我就扭腰送胯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POSE”,一头直发变成卷发还挑染了几缕金黄。我心里一阵妒忌:“和情人私奔也不说声!”洁这才说,她和松到海南玩了一圈。我终于确信他们“斗架气啦”,却又满腹疑问:不太可能吧,你那个夜夜让你独守空房的工作狂会带你去度假?
洁眼光发亮,似乎还沉醉在一片幸福中。她说:那天松又打电话来说不回家时,我哭了,我想我后半辈子难道就要这么过下去?我不甘心。我就打电话告诉他我想他,可直等到第二天凌晨他才回来,到卧室和我打过招呼后,拿了他的电脑软件又要出门。我赤脚从床上直接冲到客厅追他,脚踩到地上的跳棋玻璃珠子——结果我滑倒了,摔得很重。松急忙把我抱起来,要送我上医院,我不肯。我说,你多久没抱我了?松呆住了,紧紧把我搂在怀里:“我今天不去上班了,咱们就这样抱着,像以前那样,好吗?”我当时就晕了,幸福地找不着北了。那天我们相拥了好长时间,一起回忆初恋的时光,后来他就决定和我去海南把蜜月补回来……
我听得的眼睛都直了。和洁分开后,我越想越不对劲儿,随即拨通了她的手机:“死家伙,你家客厅的地上哪来的珠子?”“这是我的珠子计划,自然是要提前预备的,本想让松摔一跤,那样他就不用去上班可以陪我了,没想到反而……喂,姐,俺姐夫有多久没抱过你了?现在,松可是每天都要回来抱抱我的。”
老公有多久没抱过我了?我神不守舍地回到家。老公正在厨房淘米,女儿则央求我放卡通片给她看,我准备拿VCD却把电视机旁的烟缸举了起来——洁有“珠子计划”,我是不是也得来个“烟缸方案”?
老公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在确保离我尚有一段安全距离后,才问:“丫头,你到底想在我身上实施啥?只要你别再这个模样让我心疼,灌辣椒水也由得你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你有多久没抱过我了?”他盯着我看了半天:“我才抱过你呀!”“什么时候?”“今天早上,今天中午,现在!”老公斩钉截铁地回答。“现在?用什么?”我皱紧了眉头,看着离我八丈远的他。
“就现在,用我的眼睛啊。你不知道我的眼神一直都在拥抱着你吗?小傻瓜。”
我的泪水那么没出息地一下就决堤了。老公就坐在我不远的地方,一直用眼神拥抱着我,我这个傻女人,我还想要什么呢?
把泪水和鼻涕在老公身上擦干的一刹那,我决定明天打电话告诉洁:其实爱也没有那么复杂,不管对方伸不伸出双臂,只要爱还存在,他的每一个眼神都是拥抱。
第4篇、爱情故事一个妻子的检讨书
亲爱的老公:
踏上你的贼船已有18个春秋了,在我们18年的摸爬滚打中,我经常是小错不断、大错时现,虽然无伤大雅,也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多亏你大丈夫不计小女子过,一次次地原谅。你的宽宏大量让小女子感激涕零,今趁夜深人静之际,悔过并检讨如下:
新婚不久,我便接到去省城学习的通知。半个月学习期满,我归心似箭地来到车站时,才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幸遇好心人给了我两块钱打长途电话,你连夜火速赶往省城接我。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像个犯了大错的孩子低头垂泪,你一把揽住我说:“不用怕,我来了。丢钱是贼犯的错,破财免灾,咱就当救济别人吧。”听了你的话,我破涕为笑,你的胸怀真温暖、真宽大呀!
婚后第二年,我意外怀孕(当时还不想要孩子),粗心大意的我竟然把头晕、恶心当胃病擅自服药数日。你发现后把我扭送到医院检查,才知是早孕反应。父母坚决反对做掉孩子,只好听天由命地保住了这个小冤家。当一个不傻不痴的儿子来到我们身边时,我才意识到当时我犯的错有多蠢。我感受到做母亲的快乐和满足,因此对儿子特别溺爱,百依百顺。你常劝我:“孩子吃点苦、受点罪不是坏事……”对于你的提醒我是一概不听,我行我素。终于有一天问题暴露了。儿子6岁时一天晚上你没回家吃饭,我做了儿子最爱吃的“鱼香肉丝”,儿子一下把菜揽到面前,我用筷子夹了一些肉丝正想吃,儿子竟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这是我爱吃的!”当我把事情告诉你后,你大怒:“你这是自作自受!照这样下去,不把咱儿子培养成废物才怪呢!”我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听从了你的建议。幸亏有你的英明领导,才有了儿子的健康成长。
亲爱的老公,天快亮了,暂时先写这些吧,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修理。
你爱犯错却又懂得知错改错的妻子
第5篇、爱情故事围住你
七夕节快到了,许多情侣开始准备礼物送给另一半。
阿祥的手机响起,他翻身伸手从床柜上拿起手机接听:“喂?”
“还没起床吗?”电话那头传来稚嫩的嗓音。
怀里的女孩被惊醒,她微微皱着眉头,抬眼望着阿祥的侧脸。阿祥赶紧搂着女孩的肩膀,安抚般哄着。
“打给我做什么?”阿祥语气淡淡的。
“不能打给你吗?我是你女友啊!”遥遥走在手工艺品店,仔细挑选礼物,“今天见面好不好?好不容易你今天休假,我想看到你。”
“我每天上班够累了……我想要好好休息。”手机另一头的男子,语气里透露着疲倦。
遥遥看着店里窝在一起的情侣,有些心酸:“我只想看看你就好。”
“抱歉,宝贝,不然等我休息够了再去陪你?”
“呵呵。不用了啦!”遥遥甜蜜地笑笑,听见阿祥叫她宝贝,她就很开心,“记得后天七夕节要陪我哦!答应过的不能食言。”
“好。”
阿祥挂上手机后,吻了吻身旁的娇柔女孩:“饿不饿?去吃东西吧?”
遥遥离开手工艺品店后,找了家附近的快餐店用餐。
她边吃边透过玻璃窗望着对面的大楼,看着人群在大门口来来回回。忽然,她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打给阿祥。
阿祥低头看着手机,顺手接起:“嗯?宝贝。”
“要不要我买些吃的给你送去?”
“不用了,我想休息。”阿祥边说边搂着女孩走入餐厅点东西吃。
遥遥沉默了好久,再度开口:“还记得你当初追我时曾说过的话吗?”
“记得。”
“我想再听一次。”遥遥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
阿祥罪恶感涌现,他回想着当初自己对遥遥说过的话: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阿祥轻声又温柔地说着。
“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遥遥接下去说。
阿祥沉默了好久好久,当初说的那段话让他清醒,他温柔地说:“后天一早我去找你。”
这一两天时间,阿祥对自己承诺不再去找那个女孩,他还特地规划了七夕节的一切行程,订了餐厅也买了礼物,他拼命做了很多自以为能够弥补遥遥和化解内心愧疚的行为。
七夕节当天,他在遥遥楼下等待,没一会儿的时间,遥遥出现在自家门口对他挥手,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像个天使。
“好难得,你这么早来。”遥遥伸手抚摸阿祥的脸庞。
阿祥微皱眉头:“手怎么那么凉?”
遥遥吐舌头装可爱。
阿祥在阳光下望着遥遥的脸庞。遥遥的皮肤本来就很白,但是今天看起来更白。
这天他们四处去逛,走过这~年来曾经到过的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勾起他们的回忆。
“你有些发呆哦。”阿祥开着车望着她的侧脸。
“我……昨晚熬夜。”遥遥不好意思地笑,“为了给你做七夕节礼物啊。不是说过,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
“一圈,一圈就够了。”阿祥边说边把车子缓缓驶入一家高级餐厅的停车场。
“真的才一圈?不用很多圈?”遥遥拉着他的手,没有要下车的意思,“这条用红绳做的手工项链是送你的。”
那条红绳很细,也很长,长得不像是项链该有的长度。
“来,我帮你戴上吧。”她微笑着说。
阿祥将脖子凑近。遥遥双手拿起项链,缓慢地一圈又一圈地将红绳绕上他的脖子:“我要围你很多圈,你才不会逃走。”遥遥边说边绕着。
“我不会逃走的。”阿祥闭着眼说。
“那么,前天下午你和一个女孩从家里走出来是怎么回事?”
阿祥一愣,只见遥遥歪着头对着他柔柔地笑。他无法猜测她的情绪。
“她……只是我的同事。”阿祥想不出什么理由去解释。
阿祥看向遥遥,发现她的脖子上有一圈很红很深的痕迹,怎么刚刚没看见呢?
正想询问时,手机响了。阿祥低头一看,是那个女孩的来电。
“不接吗?”遥遥歪着头问。
阿祥有点儿紧张,该死的,这时候打来做什么?他赶紧接起,正要破口大骂的时候,却听见一则令人难以接受的消息。
“阿祥!你在哪里?刚刚新闻播报有个女孩上吊自杀。我没记错的话,那个上吊女孩叫遥遥,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阿祥愣着,遥遥的脸离他很近很近,可是她的身体依旧是在副驾驶位置上,只是脖子拉得很长很长,头歪向这边。
“……遥遥……”
“你已经知道了?”遥遥苦笑,“我一直好想跟你过七夕节,可惜……不过没关系,礼物能送给你就好。”
遥遥的脸上布满红色的泪水:“阿祥,我好爱好爱你。”
阿祥发狂地大叫,双手在半空中乱挥:“不要,不要找我!不要!”
没有传来声音,阿祥身躯颤抖,慢慢抬眼看着身旁空荡荡的座位。
遥遥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满是惊恐和慌张,这时候接到电话,要他到医院的太平间去一趟,确认女友遥遥的尸体。
冷冰冰的医院,地下的太平间,阿祥每走一步都很沉重,他几乎没办法相信遥遥竟然在前天晚上就已上吊自杀,难道今早跟他出游的是遥遥的鬼魂?
“来,看一下吧。”打开白布,他一眼看见她因为上吊被拉扯得极长的脖子,她的五官扭曲暴凸,与生前好看的模样相差甚远。
终于,阿祥受不了内心的愧疚指责,失声痛哭在遥遥的尸体前:“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他摸着脖子上的红绳,想着遥遥就算死了,还想着要把礼物送给他,这条项链的意义太大。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阿祥嘴里不断地呢喃。
这时,身旁的法医和警察不停地讨论着。
“到现在还没找到上吊的绳子。你们把尸体拿下来时,没注意到吗?”法医质问道。
“不是普通绳子!是红绳。”警察矫正说明。
听见这段对话,阿祥的眼泪停止,他吓得摸着脖子上的红绳。瞬间,他感到那条红绳似乎有生命力般在缠动,一点点围着他的脖子,直到紧紧地围着他。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
第6篇、爱情故事邵逸夫、方逸华:一棵树和一株木棉的爱情
2014年1月7日,邵逸夫在香港去世,终年107岁。
1952年的“花月佳期”:和那位从上海来的“方小姐”相逢恨晚
方逸华不是邵逸夫的结发之妻。邵逸夫的原配,名叫黄美珍。
从1937年结为夫妻到1987年黄美珍病逝于美国,邵逸夫和她维系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婚姻。而这漫长的岁月里,他从当年背着放映机闯荡南洋的无名小卒,成为享誉全球的电影大亨。有多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围绕在邵逸夫身边,又有多少女人,想方设法要成为这个传奇男人的新宠。但是,绯闻归绯闻,邵逸夫和黄美珍的婚姻,一直坚如磐石。
只是,婚姻关系的牢不可破,未必能成为感情契合的保证。为邵逸夫生下两男两女4个孩子后,黄美珍就去美国定居了。她对丈夫的事业毫无兴趣,而是对教育和陪伴孩子非常用心。或许正因为此,才“成全”了邵逸夫生命里最为轰动也饱受争议的第二段感情……
“方逸华”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邵逸夫重新坐下来时,侍者告诉他:她是最近红遍南洋的歌手,成名曲是《花月佳期》。当时,《花月佳期》这首歌在香港、澳门等地很流行,红到邵逸夫也能轻声哼唱。
“轻轻一吻,我含着泪,我的人儿呀!从今我属于你,永远永远,在你的怀里。”台上那个穿一身大花旗袍、眉毛画得弯弯的女子,有着上海女子的风韵和灵气。她的歌只唱到一半,邵逸夫便让侍者送上一大束鲜花。
听说送花人是邵逸夫,一曲《花月佳期》唱完,方逸华换了一身素雅旗袍,亲自来到了邵逸夫落座的包厢。欠身,道谢,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方小姐莫非也是上海人?”听出她一口吴侬软语的乡音,邵逸夫问。
从那以后,每次去香港,邵逸夫都去听方逸华唱歌。之后两人一起去酒楼,边吃夜宵边聊天。她给他讲上海的旧事,他说他前半生如少年派一般四处闯荡的经历。他礼貌地叫她“方小姐”,而她则恭敬地称他“邵老师”。
对邵逸夫来说,方逸华起初不过是人生路上一个能相谈甚欢的红颜知己。而对方逸华而言,这个有着传奇人生经历又平易近人的“邵老师”,注定要成为她生命里的唯一。
1987年,丧偶的“六叔”很伤心,根本没打算娶“六婶”
1957年,50岁的邵逸夫将事业版图拓展至香港,而此时的方逸华已经从戏楼歌女成为发行过个人唱片的专业歌手。有人说,邵逸夫来到香港,全都因为方逸华。她笑着辩解:“邵老师的最爱,不是女人也不是孩子,而是他的电影事业。当然,这也是他最让我尊敬的地方。”
到底是尊敬还是倾慕?是由衷欣赏他的人品,还是上演女人贪恋男人财富的戏码?没有人知道。无论如何,邵逸夫在香港创办公司后,第一个招募的人就是方逸华。而方逸华也没有犹豫,换下华服、卸去浓妆,从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手,变成了邵氏公司的普通员工。
多年后有人问邵逸夫,方逸华让他最感动的地方是什么?他说:“她第一天去公司上班,比别的职员早了一个小时。我去办公室时,她已经在替我的秘书打扫房间。”邵逸夫说的不假,因为从此以后,邵氏的所有人都看得到:方逸华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
初进公司,方逸华是采购部普通职员,一年后,她申请去外联部。如此轮流,她一点点地熟悉了公司的所有部门。这是邵逸夫的刻意安排,还是她主动要求的“特殊待遇”,外人无法得知。但所有人都知道的是,方逸华在用行动证明:她来到邵逸夫身边,不是做花瓶和情妇,而是要如家人般帮衬他事业的。
邵逸夫在家中排行老六,人称“六叔”,在公司里与他走得最近,到后来出双入对的方逸华,媒体开始称她为“六婶”。时间飞快流逝,方逸华在“邵氏”的地位和权力越来越大,但是再大也没有大到让邵逸夫为她与黄美珍决裂,对外,他依然喜欢提及太太:“太太非常完美,一切都不用我操心。”
有人说,一个事业发达后,却从未动过要离开糟糠之妻的男人,更吸引女人。其实,在当时的香港,男人纳妾是合法的。然而,邵逸夫始终没有纳方逸华为妾,是他不想负了黄美珍还是觉得做妾亏待了方逸华?只有邵逸夫自己知道;而从青春靓丽的21岁跟了他,从身边总有出色男人追求到再也无人问津,方逸华只有一个邵逸夫。是要等到地老天荒,还是对他的爱已经升华到无欲无求?
熟悉方逸华的人说,初进邵氏公司,她用自己并不多的积蓄租了小公寓,10年之后,她才买了一套临海的大房子。一直到成为“邵太太”,方逸华从未搬进邵逸夫的豪宅。只是,无论是小公寓还是大房子,方逸华的住处离邵逸夫的家都不过5分钟的车程。平日,她是不会出现在邵逸夫家的。只有到了周日,方逸华才会驱车去邵府和他共进午餐,有时候还会亲自下厨为他煲汤。午餐后聊天、散步,晚饭前,方逸华再回到自己的住处。
这样的选择,让媒体刮目。看来,方逸华是足够聪明也骄傲的女子,即便身份的不高贵和不光彩被注定,她也要努力让自己变得高贵和光彩一点。
1987年,黄美珍病逝于美国,她和邵逸夫半个世纪的婚姻也随之结束。妻子离世后,有记者问邵逸夫,什么时候和方逸华结婚?他脱口而出:“没打算。”而方逸华在被问到同样的问题时,也是相当冷静:“没想过。”
为了纪念亡妻,邵逸夫宣布公司停业一年。这一年,方逸华回到上海,这也是她认识邵逸夫后,第一次与他长久地分离。每日早早起床,重走童年记忆里的每条街巷,再与儿时的小伙伴相约重聚。到了晚上,她会接到邵逸夫的电话,说说她在上海的事。
2014年,木棉致橡树:107岁的“邵老师”离开了80岁的“方小姐”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方逸华一辈子都只能做“六婶”时,1997年,在黄美珍去世10周年前夕,邵逸夫和她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著名主持人查小欣说:“他终于给了这个木棉一般,以树的姿态守在自己旁边的女子以名分。”其实,不是她“终于”等到他求婚,不是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而是他,“终于”啊“终于”,给了这个如木棉般坚持和隐忍的女人以她值得得到的名分。
结婚那天,62岁的方逸华穿一身白色香奈儿套装,淡妆、短发,脸上写满一个初嫁新娘的娇羞。面对记者的惊诧和不解,90岁的新郎说:“我同方小姐做了多年朋友,又一起工作了45年。结婚不单给她正式的名分,也确定了方小姐日后的幸福。”而她说:“我嫁给邵老师,不是贪图钱财。因为他的财产,大部分都捐给慈善事业了。”
婚后的日子一如往常,他叫她“方小姐”,她称他“邵老师”。两人一起上下班,每到周日,她亲自下厨为他煲汤。她依旧在那间堆满了各种文件的办公室里工作,如果没有陪邵逸夫去医院或出差,方逸华依然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
2007年,邵逸夫百岁生日当天宣布退休,将TVB行政主席职位让给方逸华。有人问他,为何不让子女来接替?邵逸夫回答:“我的4个孩子,没有哪一个比‘方小姐’更熟悉我的事业,也没有人能比她更用心!而且,他们和我一样信任‘方小姐’!”
将事业全权交给方逸华后,邵逸夫经常被媒体拍到与TVB的年轻女星共进茶楼,方逸华得知后笑着说:“邵老师腿脚不好,进出茶楼需要年轻人搀扶,我替他感谢年轻人。”他喜欢整天看电视或电影,她只要有空总是安静地陪着他一起看;他每天早上练45分钟气功,她也总是换上练功服陪练……一句话,这个女人,一直在用行动诠释什么是“夫唱妇随”。
2014年1月7日,邵逸夫在家中安详离世。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的,当然是他永远的“方小姐”。她笑着目送他离去后,差走旁人,一个人在房间里默默地哭了两个小时。然后,擦干眼泪,方逸华开始着手处理丈夫的后事。大到葬礼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小到要通知的宾客,方逸华都亲力亲为。她说,如果换成别人做,他会不放心、不高兴……
邵逸夫离世后,有人说,方逸华跟了他62年,却只做了他7年的妻子,值得吗?
对方逸华来说,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没有值不值得的算计,只有愿不愿意的托付。试问:有几个女人,愿意为了一个男人,托付她62年的光阴?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如今,木棉永远失去了它的树吗?不是的,因为只是“仿佛永远分离,但却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不是什么伟大的爱情。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就是!
第7篇、爱情故事青涩天空下懵懂的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喜欢夏天,喜欢嗅春草的芳香,那样,能想到好多……
我叫景童,一个十五岁,热爱憧憬的小女孩。关于文章,只是一些心情的随笔罢了,实在是惬意不过。初二,拥有一切让人羡慕难忘的回忆。喜欢呆呆望着窗台,幻想能够有超人走进自己的世界;幻想为灰姑娘,找属于自己的王子……
夏天,花开,含苞待放,就像初生的爱情。
我不懂爱情,他也不懂。夏风学习很好,是我的前桌,刚到学校的时候,我还不曾被他吸引,直到初二的时候,心中被好多新鲜的事物刺激,在我的心中,竟对他生出了一丝丝爱意,总是很想多看他两眼,然而,他也全然不知。就这样,默默的喜欢着,心中暗自窃喜。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对他说:‘那个,夏风,我。。。。我。。喜欢你。’‘有病!’他冷冷的回了一句,心想:我去,他是不是男生啊!我都能鼓足了勇气告白,他怎么能?怎么能。。。。。呜呜。。。。夏风你个大坏蛋,我讨厌你。即便这样,我却没能忘记他,相反,因为他,我渐渐懂得,爱是什么。我不再看他,每次经过他身旁,我都下意识的避开,他也理所当然的向边靠,该死的,我要怎么说你懂?我埋怨道。气不过,但更多的是在乎。
我喜欢你,没有道理,不仅仅是很短,我想把对你的爱,一直传递下去。
夏风的不言不语,让我堕入苦海,他的沉默,见证了我的自作多情。
夏风,我希望你懂,我是认真的,我也知道,你是天才,像直树一样的天才,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会像孔子一样,无休止的学下去,我承认,我是很任性,但是,你能不能坑定的否决我,这样的话,我会更狠下心来忘记你。我喜欢你,现在虽然只有2个月,但是,一当我安静下来时,总会想起你,想想远方的你在做什么,即使你无心顾及我,我也想做一个默默支持你的人。即使十年后我们再见面,我会骄傲地对你说,当初是因为你,我学会了舍弃。舍得放弃,让我一直纠结,却想下定决心隔离你的生命,只因为,想让你更好,不管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想我还是很喜欢你,只不过藏得更深了,不想拿出来晒晒了。
舍弃就是,舍得放弃。
第8篇、爱情故事千里追哥,复旦女生用一生赌爱
一个流落异乡的孤儿,被一对忠厚的农民夫妇搭救。在此后17年的时间里,他不惜牺牲自己的前途、名誉和家庭幸福,挽救了恩人的性命并资助恩人之女圆了大学梦。当这位女大学生爱心萌动,向他倾诉衷肠时,他却远走他乡。女孩不辞千里跋涉,找遍十几个城市,演绎了一场惊世骇俗、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
乡人厚诚,竭尽全力救人命;儿郎义重,倾家负债报恩人
1971年4月,黄涛出生于重庆市黔江县黄溪乡一个贫困家庭。1987年,父母相继去世,正上高中一年级的黄涛成了孤儿,不得不辍学。当年冬天,他背起棕匠父亲生前留下的棕工工具,来到湖北鄂西一带,准备挣点钱回去读书考大学。不幸的是,黄涛流落到来凤县玛鲁镇一带,几天都没找着活干,又饿又累,还感冒发高烧,昏倒在三步街一户人家门口。这家主人叫罗子平,是个老实巴交的本分人,妻子叫刘春梅。他们膝下有一独生女叫罗琳琳,刚满8岁。他们尽管穷,但却富有同情心,经常救济别人,哪怕只有一碗米,也会施舍半碗出去。罗子平夫妇见黄涛高烧不退,还烧成了肺炎,就将他送进镇医院,借了十几户人家,才凑齐了黄涛住院急需的800元钱。黄涛病愈后,罗子平又到附近村子里挨家挨户动员乡亲们把自家的棕片拿出来做几件蓑衣或棕垫。黄涛在罗子平夫妇的帮助下在村子里干了两个多月的活,挣到了800多元的工钱。
黄涛参加工作后,将第一个月的工资全部寄给了远在几百里外的罗子平,让他们三口人各买一套新衣服。他在信中说:“由于刚参加工作,抽不出时间去看望你们,心里很难过……我一定会找机会去看你们的……”
1997年4月28日,当黄涛得知罗子平身患直肠癌时,当即请了几天假,匆匆忙忙从涪陵乘车朝400公里外的来凤县赶去。来到来凤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告诉黄涛,罗子平的直肠癌属早期,可以进行手术治疗。医生建议,因县医院的医疗设备不是很先进,为了确诊无误,最好到重庆大医院复查。黄涛当即带罗子平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诊为早期直肠癌。一位为他检查的肿瘤专家说:“目前是最佳治疗时间,一旦错过这个时间,治疗起来就困难多了。估计治疗费用在8万元左右。”
看着黄涛整天为筹集医疗费忙得焦头烂额,罗子平心里过意不去,坚决要求出院,拒绝接受化疗。黄涛深情地说:“大伯,你不能这样,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钱只是身外之物,眼下的钱是紧了一点,但我们可以慢慢挣钱来还。你安心治病,钱不用你担心,有我在,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在黄涛的耐心说服和鼓励下,罗子平最终树立了与病魔抗争下去的信心。
在罗子平治疗期间,正在紧张地学习迎接高考的琳琳为了照顾父亲,向学校请了长假留在医院。黄涛知道后,以不容商量的口气对她说:“你赶快回学校,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人生在此一搏,你不能误了自己的前途。大伯这里有我,你放心回学校,完成高考前的最后冲刺。”
在黄涛的劝说和督促下,罗琳琳于5月25日回到学校,投入到紧张的高考备战中。
1997年7月底,罗琳琳接到了上海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将这个喜讯告诉了父母和黄涛。父母得知这个消息后,又喜又忧,哪来的钱让女儿去上大学?
拿着盖有大红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琳琳也高兴不起来,心情如铅一样沉重。经过反复思考,她决定放弃学业,留在重庆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照顾父亲。虽然作出这个决定很痛苦,但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9月1日,黄涛一大早就赶到医院,将5000元钱交到琳琳手中,说:“准备去上学吧,我已想好了,你上大学的一切费用由我来承担。你到了学校要潜心学习,要为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奋斗,不要为学费担心。”
琳琳捧着这沉甸甸的一沓钱,双手在颤抖,眼泪禁不住顺颊而下,她哽咽道:“大哥,你对我们一家的大恩大德,我一定铭记在心!”
由义而生情,小妹爱心萌动;
施恩不图报,大哥不辞而别
原来,黄涛为筹集罗子平的医疗费,负债6万多元,这对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黄涛来说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何处筹集这么多钱来还债?经过思考之后,他决定辞职经商,做生意赚钱早日还清借债。他于1998年10月底正式辞职离开了单位,在重庆市内找了个流动摊位做服装生意。而无法理解和接受他这一切的妻子也愤然与他分手了。
这位朋友还告诉琳琳:“黄涛有胃病,还病得不轻。”
得知这些情况,琳琳感到头沉重得抬不起来,一种透入骨髓的震撼遍布全身,对黄涛的无限感激之情和深深的内疚之意潮水般涌上心头。一个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何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来帮助他们?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爸妈帮过他?他没有必要为回报那一点帮助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呀!一连几个晚上,琳琳躺在床上难以入眠,满脑子都是黄涛的影子。他高大英俊的外表和成熟稳重的气质以及他仁慈善良、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在她心中荡起了阵阵涟漪。她生平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了莫名的牵挂和眷恋。
1999年冬天,琳琳得知黄涛在重庆市中区南纪门街租了一间门面开时装店,便趁寒假期间赶到了重庆帮黄涛料理时装店的生意,并包揽了洗衣、煮饭等日常家务。黄涛要她到附近的旅社住,她认为那样既花钱又不方便照顾黄涛,坚持在服装店里住。晚上,她用一块布将房间隔成两半,搭一个简易地铺就睡。熄灯后,两人隔着布帘子说上一阵话,直到听到黄涛鼾声响起,她才不说话了,静静地听着他催眠曲一样的鼾声,听着听着,她心中涌起一种甜美和幸福。尽管黄涛在她面前一直保持兄长的严谨,但却依然无法阻止她对他的爱慕之情,爱情的种子在她心田里破土发芽了。
琳琳的假期结束,临别之时,她悄悄留给黄涛一封信和一枝红玫瑰。没想到,正因为她不敢明明白白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让黄涛受到了伤害。他在给她的回信中不客气地说:“请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可怜我,报答我……”
“大哥,你误解我的意思了。”她急忙回信解释,“决不是因为你帮助我和父亲,我才作这个决定的。大哥,请相信我,我是真心喜欢你。一个女孩子对自己的恋爱婚姻是不轻易作决定的。如果你现在还无法接受我,我将耐心地等下去,直到你喜欢我,接受我的那一天……”
2001年7月,琳琳大学毕业,她放弃了留在上海工作的机会,应聘到重庆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当她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正好是黄涛30岁生日。她将1000多元的工资给他买了一套高级西装并且给他订做了一个特大生日蛋糕。那天,黄涛十分开心,在吹灭蜡烛的那一刻,他双眼潮湿地对她说:“我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过过一次生日。”琳琳听了感到既幸福又苦涩,她暗自发誓:大哥,以后我要年年为你过生日。
然而,就在琳琳以更大的热情为黄涛考虑如何吃好穿好,减轻劳动量,甚至买来食谱、胃病知识手册精心照顾他时,2002年1月中旬,黄涛趁她出差的机会,将时装店转包给别人,给她留下一封简单的信就走了。
1月底,琳琳出差回来,带着在成都为黄涛买的皮靴、皮衣、胃药,在重庆火车站旁边一家花店还特意买了一束玫瑰后就直奔黄涛的服装店。但是到那儿之后却发现服装店易主了。她神志恍惚地回到宿舍,看到了黄涛留下的信:
“琳琳,我走了。你能有今天十分不容易,你一定要好好珍惜。我身体不好年龄比你大,也没了固定工作。我们在一起,对你的前途不利,也对你不公平,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果。我考虑再三,惟有离开你才是理智的选择。我走后,你不必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生活照顾好自己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趁早找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女孩子一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找个可以依靠的好丈夫……”
琳琳看完这封信后,大声哭道:“大哥啊,是我对你关心不够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你要这样不辞而别?”第二天,她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事假,到附近的涪陵、丰都、万州、巴南几个城市寻找。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黄涛的任何音讯。琳琳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公司。
千里寻爱,好女子爱心得回报;天成良缘,真男儿重义更重情
在痛苦和担忧中,罗琳琳好不容易挨过了春节。2002年3月18日上午9时左右,她在办公室忽然接到黄涛打来的电话,她一听是黄涛的声音,竟无顾忌地大声问道:“大哥,你在哪里?你快告诉我呀。”一时引来办公室同事们惊奇的目光。
黄涛关切地询问了她和罗大伯的近况并让她不要担心他,他在外面很顺利,说完没等她再说话就挂了电话。琳琳放下电话,喃喃自语道:“我一定要找到你,我一定要问个究竟,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她到办公室开了一份介绍信到电信局查出了黄涛的电话是从浙江临海市打过来的。她决定立即前往临海市寻找黄涛。她乘车三天三夜,来到了临海市。由于晕车,呕吐厉害,她一天一夜颗粒未食。在临海车站下车时,她感到头重脚轻,走起路来感觉身子轻飘飘的。但她顾不上休息和吃饭,拿着黄涛打电话时的号码,在市内公用电话亭挨个寻找。每当她感到身心疲惫,希望渺茫时,黄涛的身影就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就又振作起来。一位电话亭的热心大娘得知她找人的内情后,深受感动:“姑娘,你这样有情有义,我活了几十年还没见过。我女儿在电信局工作,我带你去找她帮你找。”
在这位热心大娘的帮助下,她终于查出了黄涛打电话的方位。琳琳根据这个具体方位在城南东滕大街逐一寻找,时近傍晚时,她终于在东滕大街196号找到了黄涛。“大哥……”她无力地叫了一声,就昏倒在黄涛的服装店门前。
琳琳醒过来后,看到黄涛守在自己身边,立刻露出纯真的笑容:“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说得黄涛差点掉下眼泪。黄涛一脸严肃地对她说:“你何苦跑这么远来找我,你好不容易有了今天,我岂能忍心连累你,毁掉你一生的幸福?”
这时,对面音像店里传出凄美动人的歌声:“……whereever you go?熏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干什么,我将在这里永远地等待着你)……”虽然歌词是用英文唱出来的,但琳琳听出这是英国著名流行乡村歌曲《此情可待》。在上大学时她就经常听这首歌,百听不厌,无数次听得泪流满面。她忽然站起来,跑到对面音像店,买了这盘歌带。她把磁带放进黄涛的小录音机里,一首动听的英文歌曲在店里荡漾开来:“……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干什么,我将在这里永远地等待着你……”琳琳深情地和着音乐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她的眼泪流了下来。
黄涛的情感闸门终于被琳琳的真诚打开了,他激动地将她紧紧拥在怀里,十分动情地说:“琳琳,我答应你。”
2002年8月,黄涛将服装店转卖后回到重庆。他在江北区中兴村租了一个门面,装修一新后,投入十几万元,开了一家上档次的服装店。开张后,生意不错,顾客盈门。琳琳一边在公司兢兢业业地工作,一边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帮助黄涛料理服装店的生意,尽力减轻他的劳动量,在生活上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无论工作如何辛苦,每日三餐,她都要严格按照医生提供的胃病患者的最佳食疗方案去做。她严禁黄涛喝酒吸烟,一些生意场所,她宁可代替他饮酒,甚至舍去这笔生意也决不允许他破例。黄涛稍有感冒或身体不舒服,她就立刻放下手中的事情,带他上医院。在琳琳无微不至的照顾下,黄涛的病情奇迹般地有了好转。2003年5月中旬,黄涛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他的胃病痊愈了。
2004年3月8日,黄涛和罗琳琳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他们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第9篇、爱情故事木婚情话
下班后,就接到了老公的电话:老婆,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早点回来,我已经做好饭等你了。
电话刚挂,他又打了过来。接通后,还没等我开口,就听到他正和另一个手机通话。因为工作需要,老公用两个手机,工作手机永远不能关机,私人手机在重要工作时永远不能开机。 他一定是在和一个女人通话!并且用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柔得可以滴出水来。
他说想她,说她的头发很美,眼睛很大,是他这辈子的梦中情人。 我愤怒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就听到自己的心像一块玻璃被狠狠地撞击,瞬间破碎。 从我们结婚以来,我一直视他为自己最终的归宿,默默地履行着一个妻子应尽的职责:赡养老人、抚育儿子、和睦邻里。
为了过上好日子,天天风里来雨里去,在单位和家庭之间奔波忙碌也不喊一声屈,甚至为了儿子的奶粉钱,坚持工作到临产前二十天才休假。在我们的努力下,不仅买上了车和房,他也从普通的小职员晋升为公司中层,天真的我以为我已经走上了一条明媚的金光大道,可是他误碰到的重拨键,让我感觉那条大道已经拐弯进一条昏暗的死胡同,再也看不到柳暗花明的机会。 我心如刀割,泪流满面。在我的记忆里,老公是个平时不善言辞的人,除了结婚时说的“我愿意”和“我爱你”,几乎没有对我说过任何情话。之前我并不在意,因为他的踏实、勤勉和温柔,远比情话更重要。可是现在,我终于悲哀地意识到他不是不会说情话,他只是不会对我说,而对别的女人,他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我决定不能就此善罢干休,马上回家兴师问罪。 打开家门,看到老公正在等我。饭桌上摆满了丰盛的晚餐,边上还燃起点点烛火。见我进门,他马上高兴地迎过来:你怎么才回来呀,我都等你半天了。 我没好气地说:等我干什么? 老公拥着我的肩膀让我坐在餐桌前,然后坐到我的对面,清了清嗓子对我说:老婆,你知道我嘴笨,不会说甜言蜜语,但是今天是我们的木婚纪念日,我一定要为你说一次。
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温柔的姑娘,你的头发你的眼睛都让我魂牵梦绕,老婆,你永远都是我的梦中情人。 这些话,和他之前对另一个女人说的一模一样,我冷冷地瞅着他:说错了吧? 老公疑惑地说:不会错吧?我都已经练习了几十遍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偷听到的只是老公的一次彩排,现在对我说的才是现场直播,我忍不住笑起来。而因为误会的存在,这些情话听起来更令人感动。
第10篇、爱情故事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
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第11篇、爱情故事行行重行行,费孝通的婚恋之路
费孝通的初恋对象是杨绛
费孝通在振华女校读书时,同班中有一位同学叫杨季康(杨绛),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引起了费孝通的注意,当然这只是小小少年对女孩子的一种爱慕。
费孝通再次见到杨绛时,两人都考上了东吴大学。杨家有女初长成,杨绛天生丽质(尽管她否认自己是美女),才华横溢,但她很低调。每次出现在大学校园,她总会引来诸多男生爱慕的目光。当年的小学同窗再次相逢,显然,费孝通的心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已经不是年少时对女生的爱慕那样简单了。面对大学的男生对杨绛的追求,费孝通内心非常复杂,有点嫉妒有点骄傲地宣布,自己是杨绛的代言人,跟别人说:“我跟杨季康是老同学了,早就跟她认识,你们追她,得走我的门路。”
后来,费孝通主动追求杨绛。费孝通追求杨绛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都具备了,给外界的印象是杨绛已是费孝通的女朋友。然而,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杨绛自己始终不承认费孝通是自己的男朋友。
1929年,东吴大学闹学潮,费孝通转到燕京大学,他也希望杨绛读燕京。杨绛本来要去燕京,后来改变主意考进清华研究院成为外语系研究生。她在清华园遇见她未来的夫婿钱钟书。这只能是命运的机缘巧合了。连杨绛的家人都说:“阿季(杨绛)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杨绛初到清华园,沉静,朴素,在女生中并不显眼。但没有多长时间,大家对她刮目相看。据称:“杨绛肄业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求为偶者七十余人,谑者称杨绛为七十二煞。”钱钟书是七十二煞之一,很快成为最后的胜利者。钱钟书的才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然两人都是无锡同乡,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杨绛在清华很快确定了与钱钟书的恋爱关系,费孝通没戏了,感到很失望。他为此从燕园赶到清华园,找到杨绛,结果吵了一架。因为费孝通离开东吴大学时一直要当杨的“男友”,杨绛则只承认他是“普通朋友”。
几十年过去了,费孝通和杨绛都进入晚年,两人都没有讳言这一段青春往事,甚至钱钟书也会拿这一段往事开玩笑。
1979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家访美,钱钟书和费孝通一路同行,两人同住一个房间。不知费孝通会不会想起清华往事和情事,心中是何滋味,作如何想。费与钱两人相处得不错。钱先生出国前新买的一双皮鞋,刚下飞机鞋跟就脱离了。费老对外联系多,手头有外币,马上借钱给他修好。钱先生每天为杨先生记下详细的日记,留待面交。费老主动送他邮票,让他寄信。钱先生想想好笑,没有料到他小说《围城》赵辛楣和方鸿渐这“同情”兄,在现实中也上演。钱先生对杨先生开玩笑,称自己和费孝通先生:“我们是‘同情人’。
上世纪90年代,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名家散文集,收录了钱钟书散文、杨绛散文,又要出版费孝通散文,当出版方设法将此想法告诉给费孝通,告诉费孝通散文和钱钟书散文、杨绛散文为同一书系。费孝通想起前尘旧事,一时百感交集,脱口而出一句:“历史真是妙!”短短的一句话,想来包含无限的感慨和年少的情怀。
2008年,《听杨绛谈往事》出版,杨绛开口谈及当年的同学费孝通以及追求过她的往事。这段往事对于费孝通而言,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对于杨绛则是,流水带走的和带不走的,都付笑谈中了。皓首苍颜追忆青春往事,年少情怀青涩,当年经历的,经过岁月的沉淀,像诗一样美好。感觉那一代学人的爱情很纯真,也很朴素。
生死绝恋王同惠
在燕京大学,费孝通也遇见了他的生死恋人——王同惠。费孝通和王同惠都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是吴文藻(冰心的丈夫)先生的弟子,最初两人只是普通的相识。两人在各种聚会上,有很多机会相见。对社会学研究共同的兴趣,将两人牵在一起。费孝通说:“牵着我们的那条线似乎比乡间新郎拉着新娘走向洞房的红绸更结实,生死离别都没有扯断。”
1933年费孝通从燕京大学考入清华读研究生。原来费孝通和王同惠同住燕园,如今一在清华园,一在燕园,在空向距离上两人远了,但在心理上的距离两人更近了。这一年的圣诞,费孝通送给王同惠圣诞礼物——一本新出版的关于人口问题的书。正是这样一本书,成了两人的定情礼物,打动了王同惠的“凡心”,她觉得费孝通不平常。
于是,两人从不怕争论、各不相让的同学变成了穿梭往来、互相牵挂、认同知己、合作翻译的恋人。每逢休闲时刻,费孝通就骑单车到未名湖畔。下雪的时候,燕园浓妆素裹,变成洁白的世界,王同惠住的女生宿舍是一座红楼,费孝通就在红楼门下等候她,一起去费孝通清华的实验室读书。冬天的时候,未名湖上结了冰,两人也会在上面溜冰,寒风吹得两人的睑蛋通红,手指是凉凉的,但两人的心是滚烫的。
秋天的时候,费孝通和王同惠去清华附近的圆明园废墟或颐和园遨游。那时天高云淡,秋风送爽,在铺满了金黄色秋叶的小径上,两人手牵手,脚踩着的落叶,就这样一直走……
费孝通说,这一段时光,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工作最舒畅,生活最优裕,学业最有劲。”两人在精神上、在学术上完全是对等的。费孝通翻译完奥格朋的《社会变迁》,王同惠就借来英文原著,边阅读边校对。王同惠翻译《甘肃土人的婚姻》一书,费孝通为了学习法语,就按照王同惠的译著,边抄边学。费孝通后来写文章纪念他和王同惠的爱情:“她为我们共同的理想而去世,我就应对等地为我们的共同理想而生。这种信念也成了我一生事业的动力。”
1935年的夏天,费孝通王同惠两人在燕园未名湖畔的临湖轩举行了婚礼。燕京大学的校长司徒雷登亲自为他们操办了婚礼,两个人的婚礼在清华和燕京引起了较大轰动。吴文藻勉励两人:“王同惠和费孝通由志同道合的同学,进而结为终身同工的伴侣。我们都为他们欢喜,以为这种婚姻,最理想,最美满。”两人结婚后,在太湖之畔小住,为广西的田野考察做准备。
第12篇、爱情故事草戒指
她跟他结婚的时候,他只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他俩的薪水加在一起,也只有1000多元。在这个房贵如金的城市里,他们想拥有自己一处楼房的梦想显得那么渺茫。
为了节省开支,他俩租住的房间非常狭小。在新婚之夜,她曾戏称他们的洞房是“蚂蚁窝”。他俩最奢侈的生活,也就是在周末到对面的大排档去暴吃一顿。然而,这一切丝毫阻止不了两人感情的交融。
只要有时间,他就会陪她一起到公园散步。她曾悄悄地问过他:“你喜欢一直这样陪我来这里散步吗?”
他很认真地说:“喜欢。”
她继续问:“为什么呢?”
他则故意开玩笑说:“因为逛商场,我们只有溜眼的份儿——”
两个人就毫无拘束地放声大笑,那笑声里虽带着几分苦涩,但更多的是对甜美未来的憧憬。
他的手很巧,随便从地上扯几片纤细的草叶,很快就能编织成一只美丽的草戒指。她非常喜欢那一只绿绿的精巧的戒指。他自豪地告诉她,小时候他只用十几分钟就能用麦秸编织成一个漂亮的蝈蝈笼。而在那时,卖蝈蝈笼的钱为他应付了一年又一年的学费。
她总要让他亲手将那一只草戒指戴在她纤纤的指上。然后,她就会如获至宝一般抚摩和端详上一会儿。就连在回家的路上,她也不舍得将那一只草戒指摘下来。他就悄声对她说:“摘下来,扔了吧,让别人见了多不好意思。”
她却倔强地笑道:“才不呢,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最幸福的呀——不信,你看哪个女人戴过爱人亲手给她编织的、这么精巧的草戒指呢?”
听了之后,他就不顾周围那些行人诧异的眼光,把她紧紧拥在身边,心里头涌起一股酸溜溜的滋味。
后来,他们有钱了。他先是在那家公司被提拔成高级主管,再后来他拥有了自己的公司。他提出让她待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为了支持他的事业,她同意了他的决定。
他们买了一套豪华的别墅,经过两个多月的装修之后,才搬了进去。为了弥补以前的缺憾,他还陪她到一家高级婚纱影楼,花了近万元,补拍了一套艺术婚纱照。
但就在这些日子以后,他总是以公司里业务忙为借口,回家的次数明显的少了。偶尔回家,他也很少像从前一样陪她聊天和到公园去散步。
她经常一个人坐在豪华的客厅里,看着那些华丽的婚纱照发呆。尔后她就回忆以前那些他为她编织草戒指的日子。只有在回忆往昔的时候,她的脸上才会泛起以前那种甜美的笑容。
有一天,她晕倒在客厅里。当她被紧急送入医院抢救之后,便再没有从医院的病床上起来,她患的是一种至今也无法医治的绝症。他尽管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但是也只能以小时来延续她的生命。
医生告诉他,如果她不是因为积郁过度,也许生命会延续几年。然而,现实已经不可能挽回了。蓦然,他感到一阵巨大的伤痛。同时,他也醒悟到了,也许很早以前她已经觉察到了他感情的疏远。然而,在他每次回家的时候,她总是佯装平静,从不问及这些。在这份无形的情感打击中,她默默地忍受了多么大的痛苦、煎熬呢?
每天,他都陪在她的病床前,亲手照料她。一天早晨,她的精神忽然好了许多,还有些顽皮地对他说:“你还欠我一样东西呢?”
他思忖了一会儿,转身走下住院楼,驾车来到全城那家最有名的“贵夫人”珠宝店,为她购买了一只价格昂贵的钻戒。
当他轻轻抬起她的手来,取出那只钻戒,准备给她戴上的时候,她却吃力地摇了摇头说:“我想要……你亲手编织的……”
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涌出了。已经有好多年,他没有再给她编织草戒指了。他疯狂地跑到病房楼下的花池前,挑选了几片宽壮的草叶。他编织的手艺已经陌生了,费了好大劲,他才编织出一只草戒指。但是,那一只草戒指,显得松散而粗糙。当他无限愧疚地将那只草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的时候,从她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来的,满是惊喜和欣慰。
就这样,她戴着那只草戒指,静静地合上了眼睛。他紧紧抱住她那温热的身体,放声痛哭,那哭声里满是愧疚,一种永远无法弥补的愧疚……
第13篇、爱情故事白水青菜汤:掺着情,藏着爱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汽里。他闻到了饭香。
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
好米总是密闭着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就像一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被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只空碗。她端上来两只青花小碟,一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
最后,她端来一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儿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了,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儿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帖到胃里的舒坦。
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下饭的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微笑。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早早下了海。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
他结婚十七八年了。妻子是他的大学同学,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即使现在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其他女人是不容易动情的。
嘟嘟的出现则是一个意外。这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漂亮,而且出身很好,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但是,嘟嘟真是一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只水晶花瓶就站到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大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这是她的性格,不可能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气氛,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带她到外面吃饭,只好叫外卖。
慢慢地,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真潦草啊,有的硬邦邦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兴致大发下厨房做菜、却让他的胃饱受折磨的嘟嘟讲了妻子的那一罐白水青菜汤。他最后说:“真正会做菜的人,即使最简单的菜也能做得非常好吃。”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
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面前,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她请她进来,就像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一样。
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儿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儿便饭好了。”
她喝了一口汤。
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难以置信地看着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要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炖三四个钟头,水一次添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儿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习惯了,也许他今天回来呢?”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
门铃响。过去开门,却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像以前一样坐到餐桌边等了。
她端着一只大托盘过来了。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揪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你要它什么味道?”
她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吃完最后一口,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到烹饪学校上课。”
他吃了一惊,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理亏的人是他自己啊!
但是,她没有揪住机会反击,甚至什么也没说。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蹿出来的白汽,让人感到周身发凉。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情卖身契
A
20点,布鲁斯缓缓地滑过她妖娆的面庞,暧昧的灯光之下,她坐在金牛Bar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嘴里吮着卡布其诺,缓缓地梳理自己的心事。
沈菲虹,一个24岁不安分的金牛座女子,突然厌倦了按部就班的公务员生活,于是辞职在市中心开了一个酒吧。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生活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沈菲虹的酒吧处于城市的黄金路段,生意出奇地好,每晚总是满座,她能做的,只是每晚抱着一杯卡布其诺,坐在柜台或小桌上发呆,招呼客人上酒上菜等等杂事都由那些服务员完成。
“你好,阿姨,坐在那边的叔叔让我问你个问题。”沈菲虹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低下头来一看,一个好可爱的小男孩怯怯地站在她的面前,“那边的那个叔叔让我问问你一晚卖多少钱!”
沈菲虹差点昏死,心中大怒,小孩子叫她阿姨已经让她极不高兴了,自己有那么老吗?更甚的是还有男人竟然把她当做小姐。
她顺着小男孩的手看过去,一个年轻儒雅的男人独自坐在离她不远的桌上,四目相对,男人很绅士地向她举起了酒杯,做了一个优雅的Toast的姿势。
沈菲虹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肮脏的男人!她暗骂了一句,厌恶地转过头去,不愿再搭理他。
这个世界比这个男人无耻的,恐怕已经少得如凤毛麟角了,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沈菲虹的面前:“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她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里一百个不乐意,然而顾客就是上帝,她自然明白这个商业哲理。在男人的邀请的姿势足足在空中保持了两分钟之后,她迟疑着把手搭到了他的掌心里。
灯光明明灭灭,两个人的舞步配合得天衣无缝,如同相恋已久的老情人。沈菲虹好几次偷偷地打量着这个恶心的男人,却在他深情的注视下低下了头。其实他长得也不是那么地令人讨厌,唇角的微笑让人亲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一想到刚才他托小男孩问的话,她便气愤不已,脑子里灵光闪过,何不报复一下他呢?
舞池里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以穿梭自如,机会来了,沈菲虹开始故意地踩他的脚,一脚比一脚重,一脚比一脚狠,最后干脆变成跺了。男人在她那尖跟宫廷皮鞋的攻击下,虽然痛得龇牙咧嘴,却仍然保持着他那羊皮下狼的微笑。
结账的时候,沈菲虹在账单末另列了两项附加费用:
先生,你的左手摸过本姑娘的右手,时间为21分40秒,计214元整;
还有,你的右手搂过本姑娘的腰,时间为21分40秒,计214元整。
沈菲虹想像那个可恶的男人接单时的惊诧样,自我陶醉地笑了,可账单送上,他二话不说地掏出笔来签单,顺便递上了一张他的名片:牛小强,某外企人力资源部经理。
哈,哈哈,如此奇怪的名字,如此奇怪的男人,这回轮到沈菲虹张大嘴巴了。
B
这件事情很快就从沈菲虹的生活中剔除了,酒吧是个多故事的地方,每天都有许多或浪漫或伤心的故事收在沈菲虹的眼底。
5天后的一个晚上,服务员素儿急匆匆地跑到后台:“菲虹姐,外面来了一大群人,好像是来捣乱的,要不要报警?”
沈菲虹心里一惊,跟着素儿疾步走出去,一大帮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的人坐在圆桌上鬼哭狼嚎地划拳,时不时还用手猛拍一下桌子,十足的一群地痞流氓。中间坐着一个人好像有些面熟,她仔细想了想,这不是那一个恶心至极的牛小强吗?其他的人众星捧月地围着他,一副死奴才相。
原来是虚惊一场!
一个服务员送上给她的一张纸条,肯定又是牛小强那个白领流氓的杰作,我倒要看看他能玩出什么把戏。沈菲虹咬牙切齿。
纸条上写着:美丽的老板娘,上次一别,十分想念,今天还可以再次请你跳舞吗?
沈菲虹回复了一张便条:欢迎,价格加倍,20元钱一分钟!
她远远地看到牛小强比了一个OK的手势,便向他们的桌子走过去。谁知道所有的人全都呼啦一声站起来,自动排成一列,还有几个人争先恐后地往前挤。牛小强顽皮地说:“我的这些属下和同事听我说老板娘的舞跳得很棒,于是今天晚上非缠着要我带他们过来,和你跳上一曲,你就满足一下他们的心愿吧!钱我们照付。”
妈妈呀,看着这十几个彪形大汉,沈菲虹的腿一软,差点儿没一屁股坐到地上。
看着牛小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和挑衅的眼神,沈菲虹一咬牙,跳就跳,谁怕谁!
结果那一天晚上,硬是把沈菲虹折腾得痛不欲生,双腿如同两根失去了知觉的木棍,永远保持着跳舞游走的姿势。
躺在床上的时候,沈菲虹把那张牛小强签下的账单撕得粉碎,大骂道:“牛小强你去死吧去死吧,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呀,下次再来,本姑娘一定喷得你狗血淋头。”骂着骂着她便睡着了,夜里做梦,她梦见牛小强成了她酒吧里的洗碗工人,她双手叉着腰对他指手画脚吆喝着。
C
自那天起,牛小强隔三差五地便到她的金牛吧里坐上一晚,一见他来了,沈菲虹便缩在后台不肯出来,并嘱咐店里的服务员,如果他问起自己,就说不在。
晃眼一周过去了。周日,沈菲虹一觉睡到了12点,一到周末,酒吧里的人一拨接一拨地进来,想要关门都难。苦苦撑到凌晨5点,沈菲虹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睡觉。
手机响起来,沈菲虹懒洋洋地接通电话:“喂,菲虹呀,今天天气这么好,一起游泳去?下午两点,我在阳光海岸等你!”
陌生的声音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半天才反应过来,她问:“你是谁?我们很熟吗?”
“牛小强,笨!”沈菲虹刚想推辞,电话便挂断了。
沈菲虹把电话一扔,继续睡觉,心里想着,就让那只笨牛在海滩边上等成一座可怜的小强雕塑吧。
两点整,楼下的喇叭声整整响了十分钟,沈菲虹把头探出窗子一看,牛小强穿着一条泳裤,披着一件衬衣,半裸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路边猛按喇叭,说真的,这时候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搬起花盆砸下去。这个不知羞耻的男人。
牛小强向她挤挤眼睛,用一种蔑视的眼神上瞅着:“小妮子,跳了一晚上的舞,是不是真跳怕了?怕的话说一声,我开上车子就走,不怕的话你下来,我们继续玩下去!”
沈菲虹天生就有种不服输的男儿气概:“切,谁怕谁,你等着,本姑娘陪你玩下去。”
牛小强把车停在了停车场,背着一个帐篷带着沈菲虹向阳光海岸走去,沈菲虹尽可能地离他远远的,一个是避免他的搭讪,另一个就是穿着泳裤走在马路上的人,这个世界也只有他做得出来了,惹得过往的行人窃窃地偷笑。真是头笨牛,还是头不知廉耻的公牛。
牛小强的泳姿阳刚有力,让沈菲虹的心弦在不知不觉间拨动了一下,按理说,处在如此社会地位的男人,应该极有品位也极会享受生活,可偏偏造就出牛小强这样一个恶心人物,其实连沈菲虹也说不上为什么会讨厌他,可能是那一晚的印象太坏吧。
游累了,两个人躺在躺椅上,晒着入春暖暖的太阳,沈菲虹闭上眼睛,享受着大海带给她的惬意。
不久之后,北边的天空突然雷声大作,天在一瞬间暗了下来,黄豆大的雨点砸在脸上微微有些生疼,牛小强拉起沈菲虹的手向帐篷跑去,刚跑进帐篷,瓢泼大雨便落了下来,台风紧随而至,小小的帐篷很快就风雨飘摇,最后彻底倒塌,两个人撑着帐篷的一角,瑟瑟发抖。
牛小强含情脉脉地看着沈菲虹,温柔地说:“冷的话,就抱紧我,帐篷我帮你撑着。”
沈菲虹倔强地扭过头,冷冷地说:“用不着你关心,姑娘我冷不死!”
暴雨许久未停,在寒冷的侵蚀下,沈菲虹的硬冷的眼神正逐渐软化,暴风雨中,许多孤独的人在风雨里奔走,只有沈菲虹和牛小强紧紧地抱着,相互取暖,这一幕在旁人看来,温暖无比!
D
哆嗦了几个小时,沈菲虹还没有回到家,就直接进了医院,烧到39℃,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哪还有力气去骂牛小强,只缩在床上继续发抖。牛小强穿着泳裤衬衣义气地说:“菲虹你放心吧,好好养病,酒吧那边,这几天我帮你打理,饭我也给你送过来。”
沈菲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过去脸朝墙壁,要不是这头臭牛,自己怎么会生病住院,而今他却假惺惺地大慈大悲。
这头笨牛倒挺会关心人的,每天变着法儿给沈菲虹送来好吃的,在他的关心之下,沈菲虹很快病愈出院。这么几天的相处,她才发现,原来他并不如她想像中的那么讨厌,女人就是这样,在无微不至的关心面前,往往会方寸大乱,自毁城墙。
晚上开车去酒吧,远远地就听见牛小强的声音传出来:“这个没有洗干净,重洗,还有那一个,还有那边的一个……”
沈菲虹走进去,原来这头笨牛正指手画脚地指挥着一个漂亮的小MM在洗碟子,这是怎么回事?
牛小强解释说她生病的那几天,洗碗的两个工人家里有急事,都请假回家了,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短工,正好他妹妹想要挣点零花钱,于是便把他妹妹拉来洗碗,每天付她两百个大洋。
沈菲虹听了,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暖流,浅浅地笑着。她扭过头去看牛小强,却发现他灼热的眼光也正盯着自己,沈菲虹突然想起了什么,扔下包,双手叉腰,大声吼道:“牛小强,你愣着干吗,也给我洗碗去!”
牛小强傻了,苦着脸无奈地捋起袖子蹲下身去。他的妹妹却乐坏了,站起身来,趴在沈菲虹的耳边说:“大嫂,你好厉害!”
沈菲虹笑笑无语。
第二天,牛小强送过来了一张支票,上面没有价目,只写着:握你的手一分钟20元,一小时的话,就是1200元,一天的话,就是2.64万元,可我想握上一辈子,却没有那么多钱。如果允许的话,我卖身给你吧!看够不够?
沈菲虹拿起笔来,大笔一挥:同意牛同志的卖身契!
事后,沈菲虹问牛小强,那一天是不是真把她当小姐了。牛小强诡笑着摇摇头,答曰:酒吧里人那么多,如果我不搞点创新,你哪容易那么深刻地记住我?还有就是,去游泳的前一天,我听过天气预报,说明天下午有暴雨……
好啊,原来自己才是头真正的笨牛,被牛小强牵着鼻子走了一大圈,沈菲虹刚想脱下高跟鞋来敲得牛小强满头包包,却被他拥进了怀里。
第15篇、爱情故事思念如云却盼风吹去
进入十月以来就没有见过太阳。人们对连阴天厌烦至极,冷不丁对这逼仄的潮味发出了共同的感叹。霉气重容易引发流行性疾病,我仔细一回想还真的没有见过太阳,这日子过的有点儿颠三倒四,只觉得有种压抑、别扭,对这鬼天气失却了敏感。怎么啦?肯定是心事重重惹的偏症。
十一期间,有一个陌生的电话在最后一天响过,我没有来得及接就挂断了。会是谁呢?因为我一直用一个号,朋友同学又多,说不准是熟人,可瞧瞧没有显示名字,也或许是人家挂错啦。自然内心翻江倒海,是不是我那命中注定在视线外的初恋,又想回念?可能是她,想想假期已结束,不应该放在心上,就没在意。不意第二天午夜,铃声又振响,深更半夜懒得去接。天一亮一打开手机盖,又是这个号,我用座机拨过去却是打不出去。长途还是遇上了骗子,当然对是不是我那久违的初恋情人也有点儿怀疑。
坐在办公室闲下来就觉得不安生,惟恐是熟人误事。于是我发出短信半夜惊魂鬼叫门。遇上我喝多啦,在梦乡里感觉不到惊恐,你是那路路神仙?勾起了我超越生命对往事的留恋。有接收的返回信号,等了一天也没有回音。心想肯定是人迷了道。不意到了深夜,铃声又在子时振响,我虽然没接,心却六神不安,因为看过一篇半夜惊铃的现实报到,不是真的遇上麻烦了吧。我一个人在心里掖着,不想无风起风浪。
又是一天啦,我心里多了桩沉甸甸的心事。只得再次发短信你是个陌生的世界,你是个天外来客,没有日光时,月色也是美好的,人有一脸灿烂的笑容才是生活幸福的绽放。为什么总在黑夜里徘徊?我是个透明的人,不希望无礼伤了你情怀。也希望你别将半夜的铃声馈赠。我是个唯物者,既不惊惧,也不为诱惑所动。如果你不是好朋友在开玩笑,那么你是寻错了目标,大道朝天路条条,相信各有各的道。
夜里会不会再发生了呢?总算恢复平静。可我却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多年前的恋人,离奇的梦境虽然不值得叙述,但那阳光般的灿容却锁在脑中。思念如云却盼风吹去。构思了一个题目,却于恍惚中忘得一干二净。
第16篇、名人故事肖邦最好的爱情时光
1836年冬天,著名钢琴家肖邦结识了比他大6岁的法国女作家乔治桑,肖邦这个纤弱、儒雅而又温柔的男子,对反传统的多产女作家乔治桑,第一印象并不太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乔治桑越来越引起肖邦的注意,肖邦发现自己和她在一起时,可以尽情倾诉内心深处的情感。后来,肖邦和乔治桑生活在了一起,他们保持了长达9年的关系。乔治桑给予肖邦的细心照料,有助于焕发肖邦的才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后来几年,肖邦的作曲生涯达到了他个人生命的最高点,是肖邦鸣唱“天鹅之歌”的岁月。
1846年,肖邦和乔治桑在诺罕庄园里一起度过了最后一个残秋。11月,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分开了。
肖邦来到巴黎后心情十分忧郁,肺病加重,身体越来越坏,但为了生活,他还要带病教学生弹琴。第二年春天,他的身体稍微好一些,想起自己和乔治桑在一起的这些年,他很有感触,于是,写下了一首《升C小调圆舞曲》。
乍一听,你会感到它的旋律很美,实际上它隐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哀。接着出现了一段抒情的慢板,好似是肖邦以往和乔治桑在一起的幸福日子的回忆
肖邦似乎力图忘掉悲惨的现实生活,而沉浸在他自己所创造的虚无缥缈的甜蜜梦幻世界,但是旋律中仍然不由自主地渗透着深刻的忧郁情绪。
1848年,肖邦虽然病情严重,仍然访问了英国和苏格兰。在伦敦,肖邦曾为维多利亚女王演奏,但英国的社交生活使他筋疲力尽,他的学生把他带到一座乡村别墅中休养,并送给他当时迫切需要的一万五千法郎。
肖邦临终前的一段日子非常孤寂,他痛苦地自称为“一个远离母亲的孤儿”。
1849年10月,肖邦在巴黎逝世,在他的遗嘱中,他让人把自己的心脏运回祖国,他的遗体埋葬在巴黎的彼尔拉什兹墓地,紧靠着他最敬爱的作曲家贝里尼的墓碑。在他的葬礼上,奏响了他的《葬礼进行曲》和莫扎特的《安魂曲》,那杯从华沙带来的祖国的泥土,被撒在他的灵柩上,他的心脏装在匣子里运回了他一心向往的祖国波兰,安置在华沙圣十字大教堂里。
第17篇、爱情故事淡淡的爱
生活有时候平静的会向一口枯井,也许你也会掉进这口枯井里去,也许你没有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华发早生、满鬓苍白,但是有了这样的一位朋友,在你的生命中就会有些许涟漪,些许色彩,你想着他。默默的记起他,也许此生此世都不会忘记了。
你会因为一首歌曲,一种颜色,想起他,想起他的真挚,想起他的执着,想起他那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你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活,因为你知道他希望你过的很好,他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顾自己,再见面时,他希望你能告诉他你很幸福。
那些世俗的观念,在你的心中,因为他的存在而变的苍白无力,你只是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设置了一处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美好的回忆,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在你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爱情,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这份情感,这只能是一种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你想了许多年,却始终没有头绪。
你们很少联络,在这长长的一生中,你门相聚的时光也许只有几万分之一,但是在彼此的心中都保留了一份惦念,一份嘱咐,就算他去到天涯海角,就算过了许多许多年,就算再见面时,早已是人非物亦非了,你仍然回那样深刻的记着这样一个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不在你的身边,他也并没有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
第18篇、爱情故事裸婚之后
杨露起床时,何一伟已经把早餐放到餐桌上:两个煎鸡蛋,两杯热牛奶。洗漱完毕,杨露坐下来一边吃一边批评何一伟的煎蛋手艺:怎么练了这么久也煎不成一个好看的心形……
何一伟家在农村,参加工作没几年,几乎没有积蓄,但他细心体贴。杨露先是爱上了和他在一起的那种踏实安定的感觉,然后又爱上了他这个人,接着来了个裸婚。亲朋好友都觉得她疯了,杨露反驳:“新闻上说,北京的地下室里,住着10万名高学历低收入的蚁族,当这样的年轻人成为社会主流,裸婚便不是个人选择,而是社会问题,是大趋势了。所以,怎么在裸婚的基础上寻求幸福,才是我等年轻女性应该关注的焦点……”她觉得,逃离物质的束缚,自己便永远拥有最美好纯粹的爱情了。
没有钻戒,没有婚纱,没有奢华婚宴,两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民政局。在门口,杨露郑重地掏出4。5元钱交到何一伟手里:“这是我的一半。”何一伟有些心酸地说:“老婆,你的心我收到了,我爱你,一辈子!”
回去的路上,杨露的鞋带开了,何一伟看到,二话没说,蹲下来就给她重新系好——何一伟许诺的一辈子,便是从这细枝末节的体贴以及每天那顿丰盛的早餐开始的。这早餐,也让杨露在同事面前很有面子。
全公司的人,只有杨露每天在家吃早饭。同事蔡晓兰羡慕地说:“杨露,难道你天天自己做早饭?”杨露笑着答:“我老公可以啊,他每天早6时能准时起床给我做饭。”
蔡晓兰坐下后,有意无意地说:“杨露啊,过来帮我看看这个戒指好看不?老公非要再送一个,13万呢。”女人的心,都是善妒的。杨露没结婚前,蔡晓兰是办公室里的一枝花,嫁了个有钱老公,但老公却没那么多时间陪她,看着婚后的杨露如此受老公宠爱,蔡晓兰便有些不受用了。
办公室里的一番“较量”,让杨露心中有些委屈。下班后,她跟何一伟“商量”:“明天下班你要手捧鲜花来接我……”何一伟说:“明天新上了项目,也许要加班。”杨露不依,何一伟只好乖乖投降,第二天冒着被扣奖金的危险手捧鲜花按时出现。
蔡晓兰生日时,因为老公在法国谈生意赶不回来,就给她订了五星级酒店的生日宴会,蔡晓兰邀请办公室全体姐妹一起狂欢。杨露带上了何一伟,席间,他在杨露的授意下夹菜剥虾十分体贴。回去时,两个人为了省钱步行回家,不料又遇到蔡晓兰。杨露低声对何一伟说:“快蹲下帮我系鞋带。”何一伟说:“你的鞋带没有开。”杨露急得一个劲儿使眼色,何一伟很不情愿,但还是忍着气配合了。等蔡晓兰走远,何一伟生气地说:“两个人在一起,需要这么时时表演吗?”
就这样小吵小闹,转眼就到了冬天。在那个最冷的雪天,杨露的妈妈出去买菜,滑了一跤,骨折并引起了糖尿病并发症。
到医院时,妈妈已经在手术室里了。结果有惊无险,手术很成功,妈妈并无大碍。何一伟出去买饭时,老爸掏出一张存折,要杨露去取钱交住院费。杨露把存折推回去:“爸,不用您管,我来吧。”老爸问:“你们有钱吗?”杨露笑:“何一伟上个月发了好几万的奖金呢!”
何一伟买的是杨露最爱吃的香菇鸡肉饺子,杨露一边吃一边对他说:“老公,你去把住院费交了。”好半天,何一伟也没动。杨露诧异地抬起头,正好和何一伟躲闪的目光交接在一起。
回到家,杨露才知道何一伟瞒着自己把钱借给父母翻修房子了。一瞬间,杨露感觉天都塌了。何一伟小声辩解:“我没想到妈会出这样的事……你也知道,我父母为了供我上大学,辛苦了这么多年,现在房子都漏雨了,我怎么能不管呢?妈的住院费我来想办法,行不?”
杨露一点儿也听不进去,好半天,她才对何一伟说:“你现在去把钱要回来。”何一伟观察着她的表情,想辨认这话的真假。杨露却当成了挑衅,她拿起电话递给何一伟,口气不容置疑:“现在就打电话!”
空气凝固了。何一伟一字一顿地说:“杨露,我知道自己亏欠你。可是,这件事我没告诉你,是因为觉得你不会有什么异议,因为你并不是一个看重钱的女孩儿。现在看来,你不是不爱钱,而是更爱那种永远要我亏欠你的满足感。”说完,何一伟摔门而去。
第二天,杨露取出自己的私房钱去交住院费,却被告知已经交过。紧接着,何一伟的短信来了:“钱是借的,这是我应该做的。”
一个月后,老妈出院了,何一伟却还没有回家。爸妈的话语重心长:“杨露,你本是个通情达理的孩子,可是自从嫁了何一伟,性格就变得乖张了,也许是你们的相处方式出了问题。”
杨露听着听着,突然明白了。其实,从自己准备裸婚的那一刻起,就认定了一个事实:何一伟会一辈子无条件对自己好,比普通夫妻更好,这是她牺牲掉了物质婚姻应该得到的“福利”。所以,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每天的早餐,在同事面前强迫他上演恩爱秀。她的无理取闹,是在寻找一种平衡,一种牺牲之后应该得到点儿什么的平衡感。事实上,裸婚并不是一个人欠另一个人的,因为无论以哪种方式开始的婚姻,过程都应该平等、互敬、互爱。
裸婚,裸的是心态,而不是姿态。想到这儿,杨露拨通了何一伟的电话:
“对不起。回来吧。”电话那端哽咽道:“好……”
第19篇、爱情故事断肠果
到了谈恋爱的年龄,沫沫和夏松好上了。
两个人相处了两年,但一碰到夏松向她求婚,沫沫就犹豫不决。
爸爸问她什么原因,沫沫说:“我也说不清楚。他对我是很好,但我总觉得,跟别人对我的好比较起来,他的好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这年秋天,爸爸带着沫沫和夏松到大别山考察。
在山林里,爸爸摘了两个野果,一个给了沫沫,一个给了夏松。沫沫尝了一口,酸酸的甜甜的,味道不错,于是就吃了。夏松也几口吃掉了那野果。
没过一会,沫沫的肚子就疼了起来,而且越疼越厉害,最后疼得她捂着肚子跪在了地上。夏松一见吓得脸色惨白。背起沫沫就往山下跑。奇怪的是,当他们跑到山下诊所时,沫沫的肚子却不疼了。医生说,他俩吃的野果俗名叫断肠果,人食用了会四肢无力,腹部绞痛。但这种果子毒性不大,不会致命,毒性去得也快,一般不到一个小时,中毒的症状就消失了。
夏松有点纳闷,自己也食用了这种野果,怎么就没有中毒的症状,还能背着沫沫一气跑这么久呢?
医生笑了起来,说:“吃了这种果子没有会不中毒的,你能将她从山上背到山下,完全是一种精神力量在支撑着你。其实,你也中毒,你在背着她时,你的肚子也一样在绞痛。只是,你一心牵挂着她的安危,所以将自已的身体感觉置之度外了。”
听了医生的话,沫沫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一下,眼睛湿润了。她明白了,原来自己在夏松的心目中竟是如此的重要!
回到城里,沫沫就答应了夏松的求婚。
两人婚后的日子很幸福。但夏松想到那次吃断肠果的经历就觉得奇怪:因为,他实实在在没有中毒的感受。所以,他跑去问岳父。
岳父笑笑,说:“其实,你那次本来就没有中毒。我给你的果子与给沫沫的不同,给你的……是山楂。”
夏松愣住了:“为什么?”
岳丈叹一口气,说:“沫沫一直生活在人们的关爱和呵护中,她对此已经有些麻木了。我这样做,只是想制造一点强烈的东西,让她学会感动。只有学会了感动,才会懂得幸福。”
第20篇、爱情故事只是不想失去你
他这一辈子,从来不怯谁,除了我。
他在县城没有正式工作,却靠着登百家门,给人修下水道的零碎活计,养活了一家人,供我和弟弟念到大学。但我并不是特别感激他,觉得他对我越好,隐在其下的秘密,便越发深不可测,而我,宁肯面对他冷漠的面容,也不想在他暗含深意的讨好的微笑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兽,惊慌失措中,一头撞入他设置的陷阱。
我一直都将他视为潜在的敌人,一有风吹草动,就即刻缩进自己安全的壳里,密切注视他的一言一行,而后趁其不备,猛地冲上去,用自己还算锋利的牙齿,留一个难堪的伤痕给他。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被他抱回家时自己的恐慌和惊惧。听母亲说,那时我几乎整夜地哭,他干活回来,已疲惫不堪,被我一扰,脾气更爆,有那么几次,他几乎要抱起我送回我亲生父母身边,是母亲哀求说,给这孩子留条命吧,她家里那么穷,又一大堆孩子,送回去,哪养得起?他冲着我哭得扭曲的小脸,叹口气,转身回来,说,去她家时,还没进门呢,这女娃便哭开了,你看,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注定了这辈子,吵吵闹闹,分不开了。
我刚记事时,便知道自己和姐姐弟弟是不一样的。他们只有一个父母,而我,却有两个。尽管,我的亲生父母也只有过年时,作为亲戚,提了东西过来吃顿饭便回了自己的家,走时,甚至因只顾着寒暄,看都不看我一眼。但那时的我,却是大人们百谈不厌的话题。我嚣张的臭脾气,总是飞快转来转去的眼珠,飞扬跋扈的头发,晚上睡觉时老鼠一样咯吱作响的牙齿,皆是可以拿来入洒的佳肴。他每次与人谈论,总是一副要吵架的模样,就像我是他的私人财产,一旦有人来抢,立刻会拼了命护佑。
我当然不只属于他,事实上,等我八岁那年,住在临镇的亲生父母,便开始用年年增长的压岁钱贿赂我,偶尔,还会背着他,有意无意地暗示我,是否愿意跟他们去住上几日?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是问问,没有他的允许,我纵使插了翅膀,也难以飞出他的掌心。除非,我有能力,走出这个小镇。
从进教室那天起,我便开始为了走出小镇埋头苦读。这是我唯一可以逃出他掌控的方式。他那时忙着赚钱,并没注意我的变化,以为我不过像姐姐一样,混上几年,便退了学,四处打工赚钱。直到有一天,老师家访,说,这孩子是读大学的苗子,好好培养定能成才。他正在昏黄的灯下修鞋子,听老师一说,即刻停下,盯着温习功课的我,看了许久,才转头朝向老师,梦呓似的问:我们家小禾真能读大学?
他自此把我当成一个可以让他颜面有光的珍贝四处炫耀。尤其是我亲生父母过来时,他更是不忘给自己贴金,说,不用老师家访,我也早看出来我家小禾是读名牌大学的料。亲朋好友皆说,你有福气啊,捡回来一个宝。但我的亲生父母,脸上却挂不住了。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而他,也就是在这时,开始怕我。
我喜欢住校,尽管离家只有半小时车程,但我却以功课紧张为由,拒绝让他每天接送。可他还是每隔一天,便骑车去学校,以这样那样的理由,送饭,拿需要换洗的衣服,捎一斤苹果,或者说,路过,顺便问我是否有话对母亲说。
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想念我,而是紧张。我的亲生父母,他们的大女儿,恰恰就在学校食堂里打工。这个与我并不怎么亲密的姐姐,在忙完自己的活计时,偶尔会叫住我,将单独留出的一份菜递到我手中。这样一份淡而薄的情谊,于我,并没有觉出多少温情,反而因了从没有在一起生活过的疏远,愈发感到隔膜。
这样的亲近,犹如小小的火花,若有若无地燃着,看似那长长的芯子永远也烧不到尽头,可还是在我读高三那年,抵达了危险的终点。
那一年姐姐因给他送几副治疗哮喘的中药,半路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出去很远,还没送到医院便停止了呼吸。他的情绪低落到极点。姐姐两岁多的儿子,因为姐夫过分伤悲,不得已交给母亲来带。每每吃饭,小家伙就会哭喊着要妈妈来喂,他坐在旁边,闷头喝酒,不说一句话。但还是在小外甥不要命似的哭声里,狠狠将酒杯摔在了地上。小外甥在这惊天动地的碎裂声中,瞬间化作一根僵硬的树桩,再不敢挪动半步,片刻前丰盈的眼泪,也给吓了回去,饭桌上死一般的沉寂,我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很多天没有梳洗的乱莲蓬的头发,一把乱草似的胡子,还有微微颤抖的手,忍不住便讽刺道:若是姐姐在天有灵,看到自己的儿子吓得连眼泪都不敢流,不知道会有多后悔。说完了,我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小外甥抱过来,一口口喂他吃,还故意哼起歌,将吓傻了的小家伙,终于逗出了笑颜。
而他,在我的轻松里站起来,看一眼,丢下一句:我自己的闺女我知道怎么心疼。便起身进了卧室。
我几天后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那天正是周末,我回家拿换洗衣服,在拐角处遇到亲生母亲。本想打个招呼叫声姨妈便转身走人,不想却被她拦住。尽管很小便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不知为何,还是无法与她产生感情,就像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感,在我呱呱落地脐带剪下的那一刻,便已了无印痕。我看她一眼,想要绕开,却被她一把抓住,说,小禾,你爸唯一的女儿走了,或许,为了补偿他内心的愧疚,会让你接替姐姐的位置。
原来,他心疼自己女儿的方式,就是牺牲掉我,照顾姐夫。我在他心中,过去是什么位置,今后,也一直会是。我从来,就无法真正地挤进他的心里。
那一年我与他的关系,几乎冷到无法消融。我的成绩,因为对他愈积愈深的怨恨,急速下跌,最终,在高考中摔得惨烈,成绩只能读一所三类的大学。有关心我的老师,打电话给他,说,让小禾复读一年吧,她本应是名牌大学的苗子。但我并没等他来问,便将他让我继续复读的念头掐灭在萌芽之中。我几乎是很快乐地收拾读书需要的东西,似乎,能够离开这个家,远比考一个名牌大学更让我开怀。
尽管读的是三类大学,但学费却是高昂。整个暑假,我几乎看不见他的影子,我不知道他究竞是在忙碌,还是想要躲避开这最后相处的难堪。亲生父母送来五干元钱,说愿意以后替我缴一半学费,只要,在我放寒暑假时,能够与他们同住上几日,这样小小的要求,立刻便被他拒绝掉。他甚至在他们第二次来时,连杯水也没倒,便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他对亲生父母的嫉妒与不满,鲜明地写在脸上,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家里发泄他的忿恨,重重地摔门,无缘无故朝小弟大吼大叫,只吃了一口便断定母亲淘米前洗手用了肥皂,他朝每一个让他不顺眼的人发脾气,甚至是角落里的阿猫阿狗、花花草草,但唯独在我面前,他始终小心翼翼,就像一只日间的猫,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无助且惊慌。
这样的僵持,直到我走的前几天,偶然在街头,看见他与一个男人扭打成一团。周围许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拉架。那个被他打倒在地的男人,是这一带有名的痞子,他恰好在这个痞子家附近修理下水道,痞子以他扒开的下水道气味难闻为由,上来找茬,企图敲他一笔,不曾想,却遇到打架打到不要命的他。正当我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回家将他的劣迹汇报给母亲,突然就有人高喊:嘿,继续打啊,看你女儿给你助威来了。
他在那一刻猛地回头,与我的视线撞在一起,且砰地一声迸裂开去。而那个趴在地上的痞子则趁势跳起,一拳打在他的头上。
他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小禾是不是已经走了?看见母亲点头,他抱住自己缠了层层绷带的头,当着很多亲戚的面,毫无遮掩地大哭。是母亲哄他,说,小禾答应过,会给你写信,我们女儿又不是不回来,干吗哭成个泪人,让人家笑话。
他终于止了泪,说,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一个女儿。
这一句,他憋了十八年,才终于肯当众说出;而我,也是等了十八年,才通过小弟辗转听到。
爱,走了那么多年,终于还是,找到了温暖的臂弯。
第21篇、爱情故事爱就像救赎
他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她是结婚三年的少妇。他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城交友群认识了。他的心情始终落寞,于是她鼓励他参加群友的聚会,她说,有时候,换换环境对人的心情有好处。
于是他终于鼓起勇气,第一次去参加网友的聚会。坐在聚会的餐馆里,他的心中十分忐忑,可当看到她在那里莞尔一笑,光芒盖过了所有的人,霎那间,他就喜欢上了她。
他开始热衷于网络聊天和聚会,而他参加聚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她。一年的时间,他们已经分不清互相之间是虚拟世界的朋友还是现实中的知己。总之他们已经越过了许多感情上细小的沟沟坎坎。
不过,他们始终保持着矜持,因为她说,她很爱她的丈夫。而他也狡猾地说,自己聊天和聚会只是为了体验生活和搜集素材。他在度测她的爱情是否幸福,因为他觉得感情充实的人不会沉溺于网络。而她始终对他的工作保持着好奇,她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心境,能让一个人甘于清贫,潜心创作。
当他考虑是否要认真地对她说出爱这个字的时候,她却在网络上消失了。他打她的电话,却一直提示说,对方已经关机。三个月后,他才从网友那里听说,她的丈夫因为炒股失败而自杀了,而她目前正因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而万念俱灰。
他费尽心机才知道她的住址,当她开门以后,他发现才几个月没有见,她好像已经苍老了二十岁。他在她的房间里踱步,然而不论他说什么,她回应他的只是眼泪。他突然发威,说,你不能再待在你丈夫死去的地方,你得跟我走。不由她分说,他就帮她收拾了衣物,像绑架一样,把她带到了自己家里。他说,你就住在这里,我回父母那里去住。
以后的几个月,他一改不愿意出头露面的习惯,开始为了她和保险公司交涉,因为他听当律师的舅舅说,购买保险两年以后自杀的人,是应该得到全额赔付的。
终于,她得到了应该属于自己的钱,她用那些钱偿还了丈夫所有的债务。
当她准备离开他家时,他说,我们一齐生活,好吗?她迟疑了很久,终于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又过了一年,他们准备结婚。她问他,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坚定地把我拉到你家,你不怕别人的闲话吗?他说,那天我去你家时,看到衣柜下面有很粗的绳子,而且你家窗户外面的台子上,也有你的脚印,所以我就明白你是想去找你的丈夫,我当时,完全是出于救赎的心,而不是出于爱情。停了一下,他又说,不过,有时候,爱就像救赎一样。她终于泪流满面。我们都在等一个人来救赎我们自己。
第22篇、爱情故事感情最毒是慈悲
妙妙相貌平平,收入平平,胸口也平平,偏偏却成了十里八乡的烂桃花女王。
倒霉就倒霉在妙妙那张永远带着善意的脸上。比如和几个朋友走在一起,迎面过来一游客,径直就会走向妙妙问:小姐,请问洗手间在哪里?江湖人称“洗手间脸”。
妙妙的善意很容易吸引陌生人,可这种善良代价如此之大,以至于它根本不可能长久。夏天时楼下有小野猫,妙妙会拿剩饭去喂;秋天来了,妙妙给猫送纸箱毛毯;冬天来了,妙妙干脆把猫接回家伺候。可春天一来,猫咪的需求变得很复杂,妙妙慈悲得不想做手术,结果很快收获了一群小猫,最后实在无法忍受,不得不狠心把猫咪全家送去收容所。
妙妙处理陌生人的爱慕基本也是这个套路。起初的短信电话约饭电影她是不好意思拒绝的,无论对方多么唐突,能够委曲求全当然是不会伤人的。直到妙妙遇到小林。
小林是妙妙在回家路上捡到的迷路青年,因为妙妙担心他要去的地方太过复杂,干脆带了十分钟的路,然而就在这十分钟里,小林深深感受到妙妙的善意,于是祖籍电话单位毕业学校在这十分钟内都一网打尽。妙妙知道小林没有工作,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陪,就善良地陪他聊天,听他讲那些人生辛酸。可谁知越听越同情,越听越慈悲,一不小心当上专职的安慰员,成了小林的女朋友。
妙妙当然也觉得小林没什么魅力,可他需要自己呀,一个人漂泊在外,孤苦伶仃,没有人照顾怎么能行呢?小林不会做饭,妙妙可以学;小林工作不顺利,妙妙可以贴补;小林说父亲一直卧病在床,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世前能看到自己的儿媳妇,妙妙居然就以这理由和小林回家见了父母,订了婚。终于妙妙父母和朋友见到小林,大家惊恐地发现妙妙这回善心发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男人,不但笨而且懒,不但没钱而且没前途,不但没想法而且根本没在想。终于在所有人的质疑声中妙妙回头看看,自己对小林的感情果然就如同对猫咪,而在发展到自己生出小小林之前,恐怕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小林自己送走。于是妙妙快刀斩乱麻,婚礼缺席,电话分手。小林爹一气之下病危,小林几欲自杀但终于含泪远走。像所有那些以为自己的善良可以拯救世界的人一样,妙妙就这样又一次下了狠手。
所以说爱情里最残忍的态度,就是善良,对一个不爱的人善良,无非是一种摧残毒害。到忍耐度终于爆表的那天,终究人还是会选择自己。
第23篇、爱情故事一见钟情与日久生情
他的早恋是在初二那年。那是在开学的第一天,一个女孩映入了他的眼帘。这女孩扎着马尾巴,个子不高,但皮肤很白,很秀气,很清纯。他见到她的第一眼,心里便有些冲动,有些慌张。那时候的少男少女没有现在这样前卫,以至于初二的他还不知道这就是爱情,并且是一见钟情。总之,他很喜欢这女孩,常常独自一个人看着她发呆。然而,这一切,她却全然不知。
这一年,他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他的心中装的全是她。终于,他决心给她写一封情书表达自己的爱情。他花了整整一个夜晚的时间写了一封热情洋溢情意绵绵的情书,偷偷地夹到了她的书里。他不知道她对自己的态度,度日如年。终于,他等来了回音。不是女孩的回音,而是班主任的回音。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去。他走进班主任的办公室,发现父亲铁着脸坐在老师的对面。那一刻,他彻底绝望了。原来,那女孩把他的情书递给了班主任。在家长和老师的阻挡下,他的初恋夭折了。自此,他爱情的大门紧紧地关闭上了。这一关就是10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美国留学。虽然,这期间不乏有漂亮的MM向他暗送秋波。他是一个感知型的人,他相信一见钟情,没有感觉的爱情他不要。
1999年,他在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研究生班毕业,来到美国华尔街一家公司工作。这一年的三月,美国留学生在华尔街举办了一次聚会,他应邀参加了这次聚会。聚会上,一位身穿套裙的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这女孩不是那种特别艳丽的女孩,但是,她的骨子里透露出一种干练,一种睿智,一种灵气。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认定她是他这一生中的另一半。他主动地邀请她跳舞,询问她的联系方式。可是,她拒绝了他。
聚会过后,他通过朋友找到了那女孩的地址。他的眼力没错。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她15岁就考上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现在在美国新泽西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急忙赶到新泽西州大学向她求爱。开始,她不理他。可是,他对她展开了美国攻打伊拉克似的“轰炸”。她经受不住,终于缴械投降,成了他的恋人。她7月毕业,10月就与他结了婚。从认识到结婚,他与她只用了6个月的时间。婚后,她成了他事业的坚强后盾,陪伴他成就了他的事业。
她叫马东敏。他叫李彦宏。他与她的婚姻很幸福,很甜蜜。他是一个感知型的人,他相信一见钟情。但是,他说,感知要靠数字来证明。这就是他的爱情哲学,也是他创业的思维模式。日后,他成了百度公司的总裁,身价94亿美元,2011年被评为中国大陆首富。
与李彦宏的爱情不同的是全球首富卡洛斯·斯利姆·埃卢。埃卢的爱情没有李彦宏的浪漫。1966年,埃卢的事业刚刚度过彷徨期,一切刚刚开始。这一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出身名门的索玛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时候的埃卢与索玛雅之间是没有丝毫爱情的。但是,他是一个数字型的人,他看中的是她的家族。于是,他接受了她,娶她为妻。
婚后,索玛雅成了他事业的坚强后盾。他与她的爱情就像雨后的小草一样在创业中疯长。虽然,他很少在媒体记者面前提起,但是,他常常被爱情滋润得精神抖擞,红光满面。并且,这种爱情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芳醇。她为他生了6个孩子,3个儿子,3个女儿。他用她的名字与他的名字的前两个字母作为公司名字。
1999年,陪伴他33年的索玛雅因肾病离开了他。自此,他孤身一人,发誓不再另娶新欢。为了纪念她,他把自己钟爱的艺术品献出来,建了一个博物馆,用索玛雅的名字作为这个博物馆的名字。
埃卢是一个数字型的人。他相信日久生情。他的爱情模式是用数字知来证明感知。
其实,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决定了他的爱情模式,一个人的爱情模式反映了他的思维模式。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只要心中有爱,就一定会甜蜜,幸福。
第24篇、爱情故事思念的冰焰
大妹与她的前夫离婚的时候,身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素素,七岁,随大妹生活;二女儿薇薇,只有两岁,却判给了她的父亲。
此前,薇薇的父亲性情暴躁,常常对大妹施暴,所以才离婚的。薇薇判给她的父亲后,我很不放心,担心这个性情暴躁的父亲,会不会恶性难改,也因此对自己的女儿施暴。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是时不时地同大妹谈起薇薇的事,表示我的不放心。可是,看看大妹,每次都是微微一笑,一副泰然的样子,似乎事情根本与自己无关。
我嘴上虽然不说,心中却暗怪大妹心硬,有点冷酷。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十几年过去了。十几年里,我们全家人都没有同薇薇家接触过,包括大妹。薇薇长成什么样子,我们也都不知道了。
可是我知道,薇薇正在上初中。因为那个初中就在我工作的高中的对面,本村恰好有一位女教师在那个初中任教,又恰好是薇薇的班主任。一天,这位热情的女教师突发奇想,想让大妹和她多年未见面的小女儿薇薇见上一面,地点在女教师的家中。大妹来了,但大妹提出了一个条件:只见面,不相认。那一天,女教师故意安排薇薇和另一名女生给自己家中抬水,大妹则早早等待在女教师家中。母女俩见面了,可是对面不相识。
后来,我问大妹:“见到薇薇了吗?”大妹说:“见到了。”我说:“怎么样?”那意思是问她的感受。大妹仍是微微一笑,淡淡地:“个子长得很高了,我都认不出来了。”跟着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十几年不见了,也不觉得亲了。”我无言。没有激动,更没有思念的悲伤,看着她那副平静的样子,我的心中,更觉得大妹是一个冷酷的人。
终于,在一次闲聊中,我愤愤地向妻子谈起大妹的“无情”和“冷酷”。妻子怪怪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也不理解大妹啊。”于是,她给我讲了一件事:
一次,我的母亲病了,在医院住院,妻子和大妹轮流看护。好几次,轮到妻子到医院看护母亲时,母亲总会向妻子状告大妹,说大妹照顾不用心,只顾和烧锅炉的老刘谈天。妻子也感到奇怪,和老刘谈什么天呢?后来,妻子才了解到:老刘是薇薇家的邻居,大妹和老刘谈天,其实是想从老刘那儿多了解一些薇薇的情况。
妻子讲完这件事,接着说:“你知道大妹为什么不认薇薇吗?她最了解薇薇父亲的性情了,薇薇的父亲痛恨大妹与他离婚,大妹是怕认了自己的女儿后,薇薇的父亲会把仇恨转嫁到薇薇身上,给薇薇带来不利。”听完妻子的叙说,我沉默了。
薇薇与父亲相依为命,初中毕业后没有升高中就参加了工作。又是几年过去了,薇薇要结婚了。大妹也知道了薇薇结婚的事情。一天,大妹忽然对妻子说:“不知道薇薇结婚,会不会来告诉我。”一脸的忧郁。妻子没有说话。
这一天,妻子突然把大妹叫到我们家,说:“妹妹,你先坐一会儿,我出去有点事。”好长一段时间后,妻子才回来。她的身后跟着一位亭亭玉立的姑娘。妻子一把将姑娘推到大妹跟前:“薇薇,叫娘。”姑娘羞赧地叫了一声:“娘。”大妹愣了,直直地站在那儿,面无表情。我正想向大妹发火,忽然看到大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接着,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和妻子也陪着落泪。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些年来,大妹是把对女儿的思念,压抑成了心中的冰焰。其实,思念一直在燃烧。
第25篇、爱情故事公共汽车上的关爱
那排双人座上坐了一位老人和一位年轻人。老人的脸上皱纹“拥挤”,年轻人的脸上长满粉刺。他们是一起上车的,年轻人小心地搀扶着老人,微笑着,让她坐了靠窗的座位。车子马上就要启动,老人打开窗子。把头伸到窗外张望。乘务员对年轻人说:“让你妈把车窗关上吧,要开车了,那样危险。”年轻人于是轻轻推推老人。老人不好意思地笑,关上了窗子。她靠着椅背,很快打起了盹儿。
车子驶出车站,在土路上颠簸。车厢里很快挤满了人,车子被挤得几乎变了形状。有人提着鼓囊囊的旅行袋,有人扛着脏兮兮的蛇皮口袋,有人抱着色彩鲜艳的纸壳箱,甚至有人在手里拿了钓鱼竿和新买的拖把。车厢里也许是世界上最复杂最拥挤的空间。要过节了,所有人都急着赶回家。
年轻人承受着拥挤,端坐不动。他的姿势有些别扭,细看,才知是因为老人。老人睡得安静和香甜,脑袋歪上年轻人的肩膀。车不停地晃,年轻人用一只胳膊支撑着坐椅,努力保持上半身不动。看得出来,他所做的努力,只为身旁的老人能够睡得更舒服一些。后来他干脆将一只胳膊护在老人面前,以防有乘客不小心撞上老人,或者他们手里的钓鱼竿和拖把突然碰上老人的身体。年轻人做得小心翼翼,像保护孩子般护着老人。乘务员挤过来,年轻人掏出钱,买了两张车票。乘务员看了看他的样子,说:“您可真是孝顺。”年轻人笑了一下,不说话。他费力地将找回的零钱揣进口袋,上半身仍然不动。老人灰白色的头发被风吹乱,粘上他淌着汗水的脸。于是他冲前面的乘客轻轻地说:“劳驾关一下窗子。”他指指身边的老人说:“她睡着了,要不会受凉。”
车子一直往前开。车厢里的人越来越少。有那么几次,年轻人似乎想推醒身边的老人。他把手一次次抬起,又一次次放下。终于,年轻人在一个小站推醒了的老人。他对她说:“我们到了,该下车了。”
他扶着似乎仍然停留在睡梦中的老人,慢慢下了车。车子继续前行,将他们留在小站。
老人看着离去的公共汽车。忽然想起了什么。她说:“我好像还没买票吧?”年轻人笑着说:“车已经开走了,您现在不用买票了。”老人说:“这怎么好?刚才。我一直在睡觉吧?”年轻人微笑着点头,他说:“是,您一直在睡觉。”老人说:“我记得上车时,你说你在东庄站下车,你坐过了两站吧?”年轻人说:“是这样。不过没关系。我再坐回程的车回去就行。或者我还可以走回去,反正也不远。”老人说:“你怎么会坐过站呢?你也在睡觉?”年轻人继续着他的微笑点点头说:“是的。刚才我也在睡觉。好在您没有坐过站。”
老人向年轻人道别,拐上一条小路。年轻人大声问需要帮忙吗。老人说不用了,五分钟后我就能赶回家。年轻人问:“您是要回老家过节吗?”老人说:“是啊。闺女在城里,儿子还在乡下老家呢。”老人站在阳光下,一边说一边笑。她没有办法不笑。几分钟后,她就能够见到日夜思念的儿子。
第26篇、爱情故事一直都想打败他
生命里有很长一段时间,打败他一直是我心底一个不敢向人说却始终跃跃欲试的想法。
当然,所谓的打败,最多也就是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眉飞色舞一回,而并非是要打他个鼻青脸肿、腿断筋折。给我一万个胆,我也不会那么做,不敢,更不忍,毕竟,他是我老爸,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可理喻地把“只当我没生你”这句话挂在嘴边。
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这么想的,至少生我之前不是这么想的,否则他也不会为了生个儿子把公职都丢了。据说,那个时候他一度是全局里最有前途的年轻干部,只是,他孝顺,爷爷说萧家的根不能断在他手上。于是,母亲一番东躲西藏后,便有了我,然后,他便重新开始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他固执地把“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话当成了金科玉律,于是,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形象,基本等同于哼哈二将,除了横眉,就是立目。全家老老少少加在一起20多口人,我唯独怕他。
7岁,隔壁的刘洋用几根棍子将老王头儿家桃园外的铁丝网撑起一个洞,我俩钻到里面,爬到树上,大快朵颐。
后来,我们又如法炮制了几次,直到被老王头儿发现,每人的屁股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问候,理由是,我们吃得不多,却糟蹋严重。
老王头儿把这事儿通报了家长,虽然那顿打有点轻描淡写,但我却一直耿耿于怀。于是,3个月后的一天,趁着月黑风高,我和刘洋用一根火柴将老王头儿家麦场里的玉米垛点了。老王头儿倒没刑讯逼供,我老爸却心虚起来,知道我铁嘴钢牙的本事了得,于是,诱惑刘洋,只三言两语,刘洋便屁颠着全招了。
接下来,他用一麻袋玉米粒换得了老王头儿的原谅,然后,我的屁股便像饺子馅儿般呈现在了一家人的面前。
15岁,我疯狂地迷恋着镇上的那家游戏厅。现实再次印证了一句真理:人是铁,钱是钢,一分没有憋得慌。无奈,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投向了路上那一个个背着书包,没有爸妈接送的娃娃们。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伸手来钱的日子持续了不到半个月,受害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他,五点迅速连成一条直线。
那一次,他将“打折你的狗腿”的警告付诸了实践,以至于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一直和床不离不弃。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那样,能随心所欲地对另外一个人扬起巴掌。长大了生个儿子打着玩?不行,我可不像他那么残忍,对自己的亲骨肉也下狠手。想来想去,唯一的出路便是,拉拢一帮兄弟当老大。
当十里八乡的人见到我都毕恭毕敬的时候,我的自信一次次地膨胀到了极点。然而,我很清楚,我并没有打败他,他看我的眼神,不是崇敬,也不是得意,而是哀伤,我隐约感觉到,这次,变成饺子馅的,不再是我的屁股,而是他的心。
16岁那年,我最好的哥们儿被人打了,我带着几个人去给他出气,原本只想教训一下打人的,不料一出手便控制不住,二十几个人打成了一团,情急之下,一个哥们儿拿刀捅进了一个男孩的大腿,不深,却血流如注。
一见有人倒地,大家顿时四散逃走,我跑了几步又折回来,扯下衣服袖子帮那男孩包扎,喊人背那男孩去医院。作为老大,我责无旁贷地扮演起了替罪羊的角色。
不知谁报的信,他竟第一时间知道了。他打听到我的行踪,拉着我去医院。他给对方付了药费,还买了许多营养品,并让我跪下求男孩父母私了。男孩父亲不答应,非要报警,他阻拦不住,竟扑通一声跪在了那人的面前……
那个下午,我和他一前一后回家,他走在前面,一声不吭。进了院子,他停下脚步,回身,走到了我后面。
我瞅见门后那根棍子,心里一阵惶恐。
原以为他会抄起那棍子,像过去无数次的那样,上演一出血肉横飞的大戏,然而,没有,他轻轻地关上院门,然后,身体晃晃悠悠地蹲下去,双手捂着脸,不停地颤抖着,片刻,呜呜地哭出了声。
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那一刻,他那一头灰白的头发忽然就刺痛了我的眼。
我又回到了学校,发誓脱胎换骨秀重新来过,然而却终因学业荒废得太久,任我招数用尽亦无力回天。高考成绩下来,勉强够上个不入流的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后,他东挪西借,欠了一屁股的债,帮我开了一家汽车修配店。
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赚的钱甚至不够支付请来的两个修车师傅的工资,我要他辞退他们,至少辞退一个,他坚决不肯,说两个师傅各有所长,缺一不可,他宁肯不停地往里面搭钱,也绝不辞掉其中任何一个。当我的修车技术突飞猛进,很快便能独当一面时,我才渐渐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后来,我娶妻生子,他主持着送走了爷爷,我和他的关系竟一天天地亲密起来。一些时候,他会拎着瓶酒过来,和我喝上两盅,抑或是阴天下雨没有多少活计时,两人车马炮杀上两盘。
我的事业蒸蒸日上,终于,他可以不再为一家人的吃饱穿暖费心了,他整天费力地修整着厂院里的一处空地,种上各式各样的青菜,不为果腹,只为喜欢。
然而,这样的日子只过了短短三年,他的身体便出了问题,医生问他曾经从事的职业,当听说他曾在锡矿上工作,黑心的老板一点防护措施都不给时,医生问他,知不知道锡是有毒的,他点点头,医生忽然就来了火气,责怪他拿生命开玩笑,他不急,静静地听着,良久,幽幽一言:锡矿上工资高,仨孩子得读书。
医生一下子没了脾气。
医生叫二姐陪他去做病理,待他走远,医生对我说,你爸的病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肺癌。我的头忽然就有了片刻的晕眩。
检查回来,他问我,该不会是癌吧,我摇了摇头,骗他说可能是结核。他笑了笑,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癌就癌吧,反正你们都成家了。
我强忍着泪,头一句脚一句地安慰他,二姐说要去卫生间,我却分明看到她在转身的瞬间泪落如雨。
回到家,母亲问我他的病怎么样,不及我说话,母亲一眼看到了二姐红肿的双眼,整个人瞬间崩溃。
手术前的早晨,他执意让二姐给母亲买了她最爱吃的灌汤小笼包,逼母亲一个个吃下去。他还是那么强势,说话粗声大气,只是这一次,那声音让我的心莫名地颤栗。
帮护士推他进手术室,他抓着我的手,低低地说,我要下不了手术台,照顾好你妈。
我笑着点头,打趣说我会给我妈找个比你温柔的老伴,他亦笑着拿手指戳我的头,却在手术室的门关上的一瞬间,两人同时落泪。
第27篇、爱情故事跑龙套收获的爱情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我问妈妈:“将来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漂亮吗?会富有吗?”妈妈给了我一个耳光说:“蠢货,你是一个男孩。”剧场里顿时笑成了一团。这个把英文歌词改成笑话来讲的女生叫周旅,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学生,暑假做兼职时,被一个群头选中,来剧组跑龙套。
周旅的戏份并不显眼,演一个小丫鬟,大多数的镜头是走过场,没有台词,没有特写,甚至不会被拍到正脸,类似牛魔王身边的五百个小妖精之一的感觉,但是她每天演得很卖力。
大概是被她乐观的精神感动了,她被副导演叫到一边说:“小周,给你个有特写,有台词的角色,抓紧体会一下,一会儿开拍。”周旅乐呵呵地对副导演千恩万谢,拿过剧本看了看,角色还是一个小丫鬟,不过这个小丫鬟被安排在剧中皇太后的身边举一把大扇子,只要有皇太后的戏,就会扫到她。然后皇太后遇刺,她被一剑刺死,台词是“嗯,啊”,然后倒地而亡。
虽然角色简单,但是实际开拍的时候并不那么顺利,不是倒地的动作不对,就是台词不对,又或者主演的表现不足,一个镜头重拍了数次。眼看导演都要发飙了,周旅也跟着紧张起来,一个手不稳,扇子倒了下去,正好砸在了一名侍卫的脸上,划了一个小口子,血冒出来,侍卫用手一抹,脸上的妆花了一块。副导演马上把这名脸上挂了彩的侍卫,排到了后面镜头扫不到的位置。
这让周旅觉得过意不去,镜头一拍完,她找到了那名侍卫送去了创可贴道歉。和周旅一样,侍卫小张也是龙套。和周旅想通过暑假打工赚钱的想法不同,小张做群演的目的,就是想见明星大腕,要是能和他们拍照合影,再能交谈几句,就更开心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渐渐熟悉起来。下戏后的两个人会一起坐班车回城,或者坐在台阶上一起吃剧组的盒饭,然后在剧中一次次走过场,路过彼此的时候会挤挤眼或者点点头。再后来他们又一起去了别的剧组跑龙套。抗议的人群,逃亡的难民,大街上的路人甲,闹市里的布衣平民,像命中注定的一样,两个人总有机会出现在同一场景里,虽然大多数的时候他们还是不会被拍到正脸或者身影,但这种暗生的情愫,还是让两个人格外珍惜这能出现在同一空间的机会。
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他们的龙套生涯也要结束了。那天的镜头是拍民国时期的大上海,背景者乐响起的时候,镜头里的男男女女开始跳舞,副导演喊道:“前景的那一对,离得近一点,你们是情侣,亲密一点。”周旅鼓起勇气趴在了小张的肩膀上,小张明显一愣,然后使劲握了握她的手,这一切都被导演收在了镜头里。
嗯,这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而今他们早已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那年的婚礼上,小张把他们曾经一起出演过的镜头剪在了一起,一张张放下来,从皇城的丫鬟、侍卫,到民国的暧昧情侣,再到现代剧里的学院男女,一幕一幕,恍如隔世。播放的那一瞬,现场的宾客仿佛在看一场大戏,而这剧名仿佛可以被叫作“跨越千年的爱恋”。
第28篇、爱情故事真情难装
那天晚上,在一档收视率很高的娱乐节目中,我看到一个很耐人寻味的游戏。游戏的主角是一位男孩和4位女孩,4位女孩中有一位是男孩的女友。当然事先大家都不知道是哪一位,这就要求参加节目的嘉宾通过游戏中男孩和女孩们的言行、神态和表演作出判断。
这个游戏难就难在男孩和女孩们都是学表演的,在舞台上的表现都很自然,看不出什么破绽。譬如:让女孩们讲述与男孩的恋爱经历,每位女孩都讲得那么温馨动人,俨然是亲身经历;回答嘉宾的提问,每位女孩都显得从容不迫,滴水不漏;让男孩和女孩们分别配对表演恋人之间表达亲昵的动作,每对都近乎情投意合,难断真伪。
游戏着实难坏了嘉宾们。结果,揭晓答案时,嘉宾中只有一位著名男演员猜对了。主持人问他理由,他说,其实4位女孩的表演都很成功,但他并没有选择表演得最好的那位女孩。他注意到,只有一位女孩在男孩与其他女孩表演亲昵动作时,显得不由自主地有些着急,甚至差点掉泪,这证明她与男孩是有真感情的,所以他选择了这位女孩。
回答确实精彩又独到。的确,在生活中,有些事情可以像演戏那样装得难辨真伪,但有些事情———比如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永远无法伪装的。
第29篇、爱情故事时间和爱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岛,上面住着快乐、悲哀、知识和爱,还有其他各类情感。
一天,情感们得知小岛快要下沉了,于是,大家都准备船只,离开小岛。只有爱留了下来,她想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过了几天,小岛真的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
这时,富裕乘着一艘大船经过。
爱说:“富裕,你能带我走吗?”
富裕答道:“不,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财宝,没有你的位置。”
爱看见虚荣在一艘华丽的小船上,说:“虚荣,帮帮我吧!”
“我帮不了你,你全身都湿透了,会弄坏了我这漂亮的小船。”
悲哀过来了,爱想她求助:“悲哀,让我跟你走吧!”
“哦……爱,我实在太悲哀了,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悲哀答道。
快乐走过爱的身边,但是她太快乐了,竟然没有听到爱在叫她!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过来!爱,我带你走。”
这是一位长者。爱大喜过望,竟忘了问他的名字。登上陆地以后,长者独自走开了。
爱对长者感恩不尽,问另一位长者知识:“帮我的那个人是谁?”
“他是时间。”知识老人答道。
“时间?”爱问道,“为什么他要帮我?”
知识老人笑道:“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有多么伟大。”
第30篇、爱情故事五月往事
他想这是一种机缘,能遇到一个像槐花一样,让你醉到很久之后的人。
五月,那条街被浓烈的槐花香浸染着,他在九路站台遇到她,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臂,一小片微热的肌肤。她回头,眼睛细而媚,黑白分明,他觉得有些晕眩。
从此,他开始有意地在站台等她,可是都没有碰到。
一天,他不经意回头,站台十米外是一个小书报亭。他看见那个女孩,真是柳暗花明。走过去,她甜甜地微笑着注视他,他买了很多本杂志,捧了一撂,没来由地想笑。
此后他成了常客,只是她很少说话。
一天他鼓足勇气说,“可以请你吃饭吗?”她摇头,算是拒绝。又试了几次,她也一样回答。慢慢地,他从等待的故事里消失了。
那个五月过去了。
多年以后,他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看到一个关于五月槐花的片段。
作者是一位跛脚的女孩,故事里讲的也是他记忆里的那条街,她说有个男孩常在她的书报亭买杂志,他似乎是喜欢她的,而她也一样钟情于他的谦和俊朗,只是从小的残疾让她自卑。她曾想接受他的邀请,但怕毁了在他心里的样子。于是她狠心拒绝。
那个男孩消失后,她痛苦了很久。之后这失落的五月让她添了一点对未来的希望,要从那种暗淡生活里走出去。她开始写文章,于是获得了崭新的未来,也终于遇到深爱的人。她说那个五月里无望的爱情成全了她,并非每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都只有痛苦,它给她的,是无比珍贵的勇气。
他啜着绿茶,在那些芬芳的文字里嗅到氤氲的槐花气息。
第31篇、爱情故事心爱永恒
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她的。
他最喜欢像个孩子般趴在她怀里,脸颊紧贴着她的胸脯,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
“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这是她大一时写的诗;她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有时候运动稍微激烈些,心脏就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即使渐渐长大,仍然是只要爬上两层楼,就仿佛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扑腾扑腾。
扑腾扑腾,她抚着剧烈跳动的胸口询问父亲,爸爸低头叹气,妈妈又流了一脸的泪。
终于知道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她也流了一脸的泪。但后来就坚强了,不再怕病床、怕高悬的点滴筒、怕护士的白口罩,有时候还能平静地看着仪器上自己心跳的起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成死寂的横线。
上帝大约没有把她收回去的意思:30岁那年,终于等到了愿意把心捐给她的人。手术前一天晚上她哭了一整夜,哭湿了白被单和枕头,她哭自己终于重新拾回了生命,也哭那个失去生命却救了她的人。
她只知是个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子,结过婚,猝死于一场车祸;无从表达对那人的感激,她剪存了报道她换心手术的新闻,上面并列着她们两人的照片。
然后他就出现了。起初他在病房踟蹰,她还以为是记者,后来却成了常来聊天的访客,在百无聊赖的病中,她常为了期待他而忙着在病床上梳妆;初恋的喜悦强烈地冲击着她,毕竟由于自己生来脆弱的心,她连接吻也不曾。
这一次她可以放心的吻了;别人的心在自己胸腔里规律的跳动着。她的心跳不再强烈,却十分安稳,她真的“放心”了,将半跪的他紧拥在胸前,她答应了婚事。
但她仍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爱她,自己不过是个残缺的人,依旧孱弱的身子,胸前永远的疤痕……他竟然毫不弃嫌的、热烈的爱着;每次她追问原因,他总是笑而不答,也许历经沧桑的人感情较内敛吧,她知道他曾有过一次婚姻,但很快失去了。
她不知道的是他藏在衣柜底层的小盒子,她在偶然间发现,好奇的打开时,看见他的旧结婚照。含笑的新娘看来好面熟,好像……她凛然一惊,匆忙找出收存的换心剪报,不待对比,就知道是同一个人,那个把心捐给她的女子。
那颗心正在她胸中剧烈地跳着,扑腾扑腾。
第32篇、爱情故事牵挂的美丽
他的妻子死于工伤。看到妻子残缺的身体和痛苦的脸,他悲痛欲绝。
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妻子早晨出门的时候,还对他说:“下班早点回来,今天是你的生日。”此后,她却被机器吞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5年过去,他时刻活在妻子的影子里,没有再婚。现实让他又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他的工作太忙,无法照顾好5岁的儿子。亲朋好友都劝他,再找一个女人,好好过日子吧。
在办公室里,有时他会浏览报上千篇一律的征婚启事,看了便觉得乏味。她们的条件太好,即使是离异的,也自称贤惠内秀、天生丽质、注重感情等,还特别注明有孩子归男方,婚后无牵挂。这让他不舒服,一个人离婚了,怎么可能无牵挂呢?
有一则征婚启事吸引住他的目光。那则广告排在广告栏的最后,也许这是有意的安排,因为她的条件在二十几则广告中是最差的。她自称是离婚的女人,有一个5岁的女儿。她要求对方能接受她的女儿。
他把那则广告剪下来,放到自己的钱包里。晚上,他问儿子:“爸爸再给你找个妈妈和妹妹好吗?”儿子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
他拨通她的电话,他们说了一会话,最后她问: “你接受我的女儿吗?”
他说:“我会的。”
半年后,他们结合了。所有人都感到奇怪,因为她太普通,看上去很老气,而他风华正茂。
她也奇怪,凭他的条件,可以找一个各方面条件更好的,为什么会接受她呢?他笑着说:“有牵挂的女人才可爱。”
第33篇、爱情故事第100封情书
婷:
你好!今天是我认识你的第1000天,这封信是我给你的第100封信,也许是最后一封了。
记得初次遇见你是在食堂,见到你之后的我足足呆了半分钟,你竟然和我梦想中的她是如此相像,我肯定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如何形容你的美呢?我想字典里的解释更贴切:婷——非凡的优美,雅致而特别的好看。
无疑上天是照顾我的,可以让我在那之后的日子里经常见到你徘徊在我们宿舍楼的楼下,我可以如此容易地见到最心爱的人,已经早已习惯睡午觉的我开始疯狂地在中午顶着烈日打篮球,尽管自乔丹退役以后我就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爱,同学们都诧异我为什么又重操旧业了,只有我知道我打篮球的原因是这样可以远远地望着你,也希望你能看我一眼。
那是一个星期五,天气出奇的好,我也期盼着我也能有好运气。其实那时的时机是不对的,因为你正在和一个男生谈着什么,但在错过了很多机会之后,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完成这件事。于是我走过去对着那个男的说:“对不起,我想单独和她谈点事,可以吗?”在那个男生诧异地走开之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婷”。
你拒绝我之后我就想着一切可以打动你的办法,就开始给你写信,给你讲我的故事,讲我作为队长带领足球队获得校冠军,讲着我的感情经历……当然讲的最多的是我如何如何地喜欢你。我乐此不疲地写信,发愿写到100封,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你写信,想你。直到有一天你说不要再给你写信和打电话了,尽管那时我已经给你写了56封了,但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哪怕是一个字。我失望了,动摇了,于是放弃了。
放弃了并不代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你,我知道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不忍心再打扰你那颗平静的心,我一直在心中在默默地为你祝福。
我的思念就一直埋在心底,直到去年7月24日你第一次呼我,你当时在东直门医院值夜班,而我正是在东直门准备换车,深深喜欢你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好机会,我嫌跑得太慢,当即打了一辆三轮赶到医院,忘记怎么把手中的花献给你的了,只记着被你的美征服了,回去的路上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就是你迷人的微笑。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向你示爱的那一天刚好是你18岁的生日,知道了你对足球的喜爱原来更甚于我,知道了那时你已经快要接受我的请求了。
感谢你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给了我无比幸福的日子,我们一起看球,多少次打电话一直聊到天亮,凌晨三点骑着单车给你送花,终于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原因,很遗憾你并没有真正给我很多的机会让我证明我的出色。总之在与你分开之后更知道了你对我的重要。这一点我在西班牙的那段日子体会得尤其突出,我日以继夜地想你,下决心把剩下的那些信写完。我开始给你讲我在西班牙的生活,那里的风土人情,讲我在那里的事业,讲我是多么多么地离不开你。忍不住给你拨了几个电话,发现你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
本有很大机会留在欧洲发展的,但就是那几个电话,心理实在是太牵挂你了,便决然地回来了。我知道自己很没用,但我实在无法抛弃心中的念头:我喜欢你!
在与你认识第1000天的日子给你这第100封信,我想是给我这3年的感情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有缘的,理由有三:
1.我们在你18岁生日的那一天认识,这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2.我们的呼机号码就像是故意选的一样:我的11358,和你的11583。
3.你非常喜欢足球,我也是球迷,更是大学球队做的队长,拿过冠军。
终于把那个100封信的愿望达成了,希望你在这100封信之后给我一个答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的信写得不好,但我是用心在写。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每篇日记的后面都写一遍我的梦想,而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日记里被写了1000遍。这1000天对于我的人生也不算短了,就算没有与你走在一起,我也始终会记得我曾经如此地喜欢一个人,她的名字好美——婷。
伟
2005年8月9日
第34篇、爱情故事一地寂寞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路程是这样嘱咐我的。洛尤,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这样我就会认得你。
后来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是洛尤,你认不认得我!可最终只是让过路的护士帮我捎进去一朵幸福花,没有包装的,花瓣和叶子像咧开的嘴,不知疲倦地笑。
我想把所有的笑容都给路程,原原本本地。一天一点点,到地久天长。
(一)
我知道他的名字。路程。路程的路,路程的程。
他站在老师旁边,泰然自若地介绍自己。我爸姓路,我妈姓程。他补充道。然后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稳当地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接下来的一天他开始画画,颜色明亮,并不说话。
他叫路程,其实是不爱说话的。
(二)
出了画室是一条极窄而且脏的胡同,两侧勉强开了几间小铺子,柴米油盐,和着老太太们零碎的家常,沿着凹凸的地面被风扯得稀薄冗长。
路程不讨厌这些陈旧的味道。每次在路上偶遇,都见他用修长的手指掠过斑驳的墙面,中指尖划过很美的曲线。在他眼里,似乎丑陋的墙都是绝好的画,他爱它们。
晚上的时候可以看见他被灯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在暗橙色的空气里,渐行渐远。
路程的画从来都有奇特的生命力。他仿的凡·高的向日葵,凄厉的蓝紫色和嘲讽的橘黄色得到了完美的统一,硕大的花朵极力地扭曲,狂妄而且孤独。而背景,只不过是淡淡几抹舒逸的蓝色,漫不经心。
路程,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满脸胡茬的老师叼着烟,用力地摇路程的肩膀。
他只是笑笑,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三)
天气越来越冷。
路程的藏青色衬衫换成了藏青色毛衣。画画时依旧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带着不可掩饰的才气和骄傲。
你的画,颜色太灰了。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画。
仿佛有种巨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周围一下子明亮起来。而路程,就是那个光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是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我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你叫什么。他并没有生气,轻声地问我。
洛尤。我记住你了。
(四)
公汽站对面,一个熟悉的人影。
路程用整面手掌按在墙上,那是一面暗红色的墙,几块墙面脱落,远处看,像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一瞬间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无望的眼睛用力地张着,口中不断地喊着一个男人的名字,然后颤抖地伸出双手想拥抱什么。
有时候她干脆抱着一张男人的照片,很寂寞地笑。她的脸苍白如纸。
我的眼睛涩涩地疼。
许久,路程转过身,朝车站走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我说。
他没有看我。洛尤,你看那女人是不是在笑着。他说着,用细长的手指指向对面的墙壁,唔,你觉不觉得,那块墙壁……
在笑。
唔?
她在很寂寞地笑。我说完,将围巾理好,上了到站的134路车。
透过窗子,我看到路程用不安却惊奇的眼光看着我。
他跟着人流上了车,在车门快关上的时候大喊了一寂寞声,等一下!然后他几乎是挣扎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逆着人群,把我拉下了车。他带我离开了人群。
下车走了很远,大概已经穿越了几条长长的胡同,他终于松开手。洛尤,你不要哭。我会难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自己的左手套摘下来给他。
傻瓜,怎么不戴手套。
手套不够大,看上去很滑稽。可是路程没有笑。他把我的左手放回我的大衣兜里,然后将自己冻得通红的右手插进裤兜里。他的左手牵起我的右手,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道过了几个拐弯,那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多少不见首尾的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所教堂门口,他直直地看着那只大大的十字架。那一瞬间他像个无助的悲伤的小孩子,从前的骄傲分崩离析。
我不相信上帝。他低低地说。我爸爸病了。
我也不。
(五)
路程的手臂上有淤青,额头上有几处擦伤,创可贴遮住了他好看的眉毛。老师叼着烟问他,小子,哪来这么多伤。他无比平静地说,摔的。
鬼相信是摔的。
路程一定是打架了。
洛尤,你不要跟着我。他停住。
我顺路。我答。
我变了。人是很容易变的。他转头看着我。
我一直笃定了那个有凡·高的向日葵般奇特生命力的路程,他像一棵将死的植物,眼睛里是可怕的忧伤。
洛尤。他说着,把我的手放回我自己的大衣兜里。
洛尤,你要记得把自己弄得暖和点。不要哭,不然我会难受。
洛尤,学画,爱哭。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我就会记得你。
我叫洛尤,我的父亲不姓洛,我没有父亲。
路程恰好也没有了,他说,上帝刚刚把他带走了。
你小子能不能好好画!像你这样还想考美院啊?!你脑子里在想什么!老师把他的画摔在地上。路程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画板前。
摄影灯发出了刺眼的光,照在宙斯石膏像的左侧,巨大的阴影将我和路程分开了。瞬间,天涯海角。
(六)
路程不来上课。
那条腐闷的胡同没了韵味,偶尔有人路过,长长的吆喝声都变得干涩。
画室从此少了一个偏爱藏青色的人,他不爱戴手套,不擅言谈。没有人去选那个阴影中的座位,去画宙斯像逆光而强烈扭曲的肢体。向日葵谢了。
路程不在。
我多次想起路程在教堂门口的眼神,寂寞得让我心疼。可是路程,我没有办法将你从寂寞里解脱出来,因为,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患仇恨为疾的病人。每一次看到我母亲苍白的脸和孱弱的身体,仇恨这恶疾就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反复地折磨着我。
我恨我的父亲。
(七)
每次坐车,我都有这样的幻觉:一个高大的男生挤进人群,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只留给我一个落寞的背影,手心炙热。他渐渐带我远离了尘嚣,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汽车站,十一点整。
我提着书包,张望每一辆驶来的汽车。134路,已经过了一刻钟,却没有踪影。
不远处传来了很大的喧哗声,模糊看得到六七个人朝车站的方向走来。那几个人肆无忌惮地勾搭着,偶尔爆发出很大的笑声。近了,我勉强看到那些人里有三个女孩,剩下的四个男生里,有一个背着画板。他有很好看的身材,走路有条不紊。
我本想看得清楚些的,可是134路车不失时机地来了,车灯很刺眼,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踉跄地上了车,双手紧握住扶手。
啊,扶手被我握湿了。
没看清。我真的没有看清那张好看的脸, 光太强了。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挺直的鼻梁,我真的看不清了。更没有看清一个女孩攀到他身上向他索吻,被他轻轻地推开了。
我想,或许那片巨大的光亮和阴影,是他永远不能跨越的路程。
(八)
天气暖了,金色的阳光把胡同的墙壁渲染得熠熠生辉,它们突然显得可爱了。
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又一次见到了路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险些摔掉了手中的画箱。
我在等你。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
我突然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青色布料,供他穿这么多的藏青色衣服。
喜悦从我的脸上绽开,可是路程依旧没有笑。
我妈……到底和那个人结婚了,两个月前。我爸才死了几个月不到,她就再嫁。刚办葬礼的地方一下子变成了婚礼,你知道么,那是什么滋味。
我低下了头。
那又怎么样呢,起码你是两个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像我这样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连那负心的男人终究有没有爱过我母亲,我都不得而知。所以路程,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除了安慰。我真的没能力将你从黑暗中拉出来。原谅我。实在是因为,路程,我们都是寂寞的。
我只是看着他。
洛尤,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他摘下他的项链,放在我手心。
洛尤,这是我爸送我的。冷的话,就握紧它。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掉他们,我记得你。
(九)
路程没有死。
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怪病,却没有死。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冲向医院。103号病房里,路程安静地躺着。
他做了开颅手术,头上缠着纱布,脸还像以前那样好看。我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穿藏青色的衣服——原来他穿浅蓝条纹的病号服也很周正。我笑了。推门进去。
就算我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自己,也要竭力地温暖他,或许互相取暖,寂寞就会渐渐隐去,仇恨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路程。我喊。
他抬头,睁着那样清澈的眼睛,轻声问,你是谁。
你是谁。路程不记得。不记得他父亲的死亡,不记得斑斑驳驳的墙壁,不记得那个叫洛尤的女孩。
什么也不记得。路程忘记了。
(十)
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地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你认不认得我!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着,看他发呆,或者摆弄手中的药盒子。
我握紧他的项链,却只感到寒冷。谁让那个半年前死去的男人的照片,牢牢地贴在项链的背面呢。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死都没能让我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的母亲。
路程,亲爱的路程,我其实很多次地想象过,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在阳光里,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寂寞,没有阴影,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可是,可是,上帝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请你不要记得我。
(十一)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如果你们在某个胡同里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好看的男生,他穿藏青色的毛衣,不戴手套,喜欢用手指感受斑驳的墙壁。请务必帮我转达一句话。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了他们,我记得你。
(十二)
艳阳高照,一地寂寞。
第35篇、爱情故事3600秒的守候
与老公相识,缘于列车。同在一个系统工作,我是铁路中学的教师,而他是机务段的列车司机。直到去领结婚证的路上,他还不放心地一再问我:“嫁给我,你真的不后悔吗?”我清楚地知道,作为列车司机,他们一年四季没年节、没假日,常常半夜三更还被叫班、出乘,有时又半夜回家,完全没有正常的生活规律,但恋爱三年,我知道他人虽长得傻乎乎的,但心肠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于是轻轻地捂住他的嘴说:“傻瓜,只要你的傻劲儿永不变,我无怨无悔。”
婚后,老公疼我,爱我,让我觉得当初的选择没有错。邻里们纷纷称赞我们是模范夫妻,让我的心里更感到无比的甜蜜。
再有半个月就该高考了。这段时间,也正是老师们最忙的日子。为学生批改作业,出模拟试题,我常常忙到深夜才能睡觉,而每天早晨6点半又必须起床,我的两颊很快便瘦了下去,两只眼圈也红红的。老公见了心疼不已,为我捎回很多营养药。但繁重的工作,不良的睡眠,仍然让我神情萎靡。老公时常惶惶地问我:“我怎么样才能帮你?”好像妻子的睡眠不好,都是他的过错。我点着他的鼻头说:“傻瓜,你的工作也不容易,要想帮我,睡好你自己的觉就行了。”
最近几天,老公开夜班列车,常常很晚才回家。这天深夜,我批改完作业,已接近凌晨两点了,刚刚朦胧入睡,老公出车回来了。显然,他怕吵醒我,开门、开灯都是轻手轻脚的,但我还是醒了。我睁开惺忪的眼睛说:“你回来了?”他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小心还是弄醒了我,于是抱歉地笑笑说:“呵呵,又要让你少睡一会儿了。”说着,他还走过来,看了看我的眼睛说:“那么重的黑晕,你一定刚刚入睡吧?”我点点头,他却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好大一会儿,才慢慢舒展开眉头。
就在高考的前三天,老公的时间表有了变化,与我的作息时间刚好错过。连续三天,每当我早上6点半起床,也正是他下班回家的时候。他会在我开门的那一瞬,破门而入,一分不差。于是我问他:“这三天,你怎么都这个点回来?”他笑了笑说:“开火车嘛,碰到这个点到达,自然就这个点回家啦!”然后又关切地问我:“明天就要高考了,作为班主任,事情会更多,你睡得还好吗?”我点点头,他放心地笑了。
高考那天早上,我端了茶缸去门外刷牙,蓦地看到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堆烟灰和几根烟头。我从门后拿了笤帚,正要去扫,才蓦然想起,昨天晚上下班回来我才扫过的啊,一夜之间,怎么又来了那么多的烟灰和烟头呢?我回到房里,他已斜靠在简易的沙发上酣然入睡了,看来疲倦已极。我轻轻地从他的左前胸的衣兜里掏出了“司机手账”——那上面准确地记载着他驾驶的每一趟列车在每一个车站上的运行时分。一看,我的泪水蓦然涌出:原来连着几天,他都是凌晨4点半到达终点站的。就算交接班用去一小时,他也不可能6点半才到家啊!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冰凉的夜里,在妻子熟睡的当口,默默地抽着香烟,在门口蹲了一个小时!
我没有叫醒他。他睡得那样香甜,我实在于心不忍。我踮起两只脚尖,双手从床上托起一条提花毛毯,轻轻地盖到他的身上。这时,在我眼中的他已不是一条五大三粗的汉子,而是一个未满周岁急需照顾的婴儿啊!
第二天晚上,我调好了闹钟。又是凌晨了,老公还没有回来。刚好5点半,小闹钟把我从香甜的睡梦中叫醒了,我起身下床,开门,早有预见性地冲门口那叼着一支烟、堵住门口的铁塔般的身躯说:“傻瓜,进屋睡吧。外面冻病了,还不是我这个当妻子的过错?”明显地,他吃了一惊,过后难为情地笑了:“原来你都知道了?我、我只是想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呀!高考期间,很是难熬……”
拥老公进屋,我已没半句言语。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一个小时,60分,3600秒的守候,分分秒秒都是情啊!做夫妻如此,我还苛求什么?我想,如果有缘,下辈子,还做他的妻子。
第36篇、爱情故事不要争当“首领”
我和老公爆发了15年来最厉害的一次争吵,我的妹妹也在现场。看着我俩互不相让,声调越来越高,妹妹急出了一头汗。而我和他,谁也不肯后退。终于,他败下阵来,无比愤怒地撕了一张信笺纸,拍在桌子上:“离婚!明天我就租房,我说到做到!”我立刻看一眼他,麻烦了,好像要动真格,我可不能迎面而上。于是,我伸出一只手,对他说:“你想离婚就能离?给我100万,我立刻走人。我去租房子。”“100万?”他瞪大眼睛,忍不住回击我,“给我10万,我立刻出门!”
话音刚落,我和他就放声大笑。妹妹目瞪口呆:“啊?和好了?我的天!你俩吵架的功夫真高。从暴风骤雨到轻风拂面,只是瞬间。”
我笑,妹妹远在千里之外,她还不了解我们的生活。这些年来,无论我和老公争吵的级别有多高,我们都能及时刹车。其实,最初不是这样的。在纸婚年,我和他只要一吵架,就上纲上线,将爱的温情全盘否定。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既然决定长相守,就应该用心经营婚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不能争当“首领”。如果有一方说狠话,另一方不能计较,原谅他(她)的口不择言。如果有一人后退,另一人不能乘胜追击,一定要给对方台阶。
共同约定了“尚方宝剑”,我们会在争吵高潮来临时自动退让。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吵得很凶,我捂住胸口喘息困难。他急忙拿起茶几上削苹果的小刀说:“我把刀拿远点,免得你一气之下杀了我。”
就这样,我们一次次化险为夷。如今,我们都明白,婚姻是一部机器,故障在所难免,也离不开日常的调试与维护。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所以,夫妻之间出现争吵并不可怕,婚姻生活不是两军对垒,不需要争当“首领”。只要学会在争吵中低头、妥协与退让,控制不良情绪,就一定能将婚姻危机扼杀在摇篮里,品尝到爱的甜蜜。
第37篇、爱情故事幸福的榴莲
一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第38篇、爱情故事白糖水的爱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39篇、爱情故事信纸上的柏拉图
约翰·劳勃生是英国的一名残疾人,他只有一只左手,全身瘫痪在床,只有右眼能见到一丝光。
他并未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他用上天赐给他的仅有的那一丝光亮,读书看报。他想,上帝既然给了他一丝光亮,就是没有将希望的门关死。冥冥之中,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等待什么呢?这个凄苦的人世,有什么可以为他带来安慰呢?
一天,劳勃生在读报时看到一篇文章,此文介绍远在库仑山里的一位姑娘,名叫美丽丝,29岁,与他同年,也是全身瘫痪,只有双手可以略动。
劳勃生的心在那一刻被触动,柔软得可以滴出水来。他用右眼能见到的那一丝光亮,写了一封信安慰她。他写道:“上帝并未完全抛弃我,他给了我很狭窄的一丝光亮,让我看到了你——我同样不幸的朋友。”
他为她描述他的“快乐”生活:“我只有一只左手,不用担心另一只手来和它抢东西了。”“我整天躺在床上,我想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懒惰无比的人,为他的来生许下了这个连屋子都不用出去的心愿……”
“想知道我更多的快乐吗?给我回信吧!”劳勃生在信的末尾写道。过了三个月,美丽丝果然来信了,告诉他,为了给他回信,她花了整整两个月时间才完成。“但这是一项多么艰苦而又伟大的工程啊,我从中找到了以前从来未曾见到的乐趣,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丽。”美丽丝写道。从此,这一对残疾人书信往来不绝。
一天,劳勃生收到一封信,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美丽丝竟然向他求婚。美丽丝在信中说:“虽然,我们绝对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可以成为一对精神上的恩爱夫妻,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亲爱的,你同意吗?”为了尽快回信,约翰·劳勃生用颤动的左手只写了几行字:“亲爱的美丽丝,你是个勇敢、聪明、真诚、可爱的好姑娘,你的要求,我同意,我千万个同意。亲爱的,当你接到我这封信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愿意在我们同去的时候,能够葬到一起。”
爱情就这样诞生了,诞生在两个几乎被上帝扔掉的人身上。他们的生命开始有了色彩,告别了黑白照片的时代。
每一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劳勃生都会自言自语地说道,亲爱的美丽丝,早上好。他把所有他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美丽丝给他的祈祷。每一天,当月光爬上床头的时候,美丽丝都会情不自禁地说道,亲爱的劳勃生,晚安。她把所有她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劳勃生给她的祝福。就这样,这对信函上的恩爱“夫妻”开始了长达一生的精神上的爱情生活。
他们在信中琴瑟和鸣,夫唱妇随。劳勃生为美丽丝讲他看到的故事,美丽丝为劳勃生讲她心中的感受,如果分成行,那些文字就都是爱情的诗。当然,他们说得最多的,仍然是那个共同的理想:死后能葬到一起。
劳勃生一直活到1994年,享年63岁,而当他的死讯传到他的“爱妻”美丽丝那里时,美丽丝也跟着离开了人世,就像约好了一样。人们在美丽丝的脸上看到了快乐和满足的神情。
好心的人将他们的骨灰合葬到了一起,墓碑上是劳勃生和美丽丝的名字,紧紧依靠着,风风雨雨,不离不弃。
第40篇、爱情故事红舞鞋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如果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葬。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第41篇、爱情故事剥蕃茄皮
她从小把蕃茄当水果,冷水一冲就下口。他看了心疼,说:“别吃得这么生猛,小心噎着。”她给个白眼,“乌鸦嘴,是不是嫌我不淑女’他笑:“这样的淑女打灯笼难找。”
下班回来,床头柜上两碗相扣,里面的蕃茄是他洗好用开水烫过剥了皮的,她不喜欢,烫了的蕃茄味道有些走样。他过来哄:“这样卫生,乖。”她吃一个,很勉强。他将余下的吃光,撑得直打嗝,她鬼脸相对,“活该。”后来她渐渐适应了这种吃法,不剥皮反而难以下咽。
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可她却总少了份牵心挂肺的感觉。只是习惯他的宠,像吃瓜果蔬菜一样理所当然。
初秋,他被派往外地。他的电话很勤,还写信,洋洋洒洒地述说思念,不厌其烦地嘱咐生活细节。
寒冬,她给他回了第一封也是最后封信。为一个刚调来不久的男子,她忽然有了一种一见钟情的简约深沉。他急忙赶回。风尘仆仆推开她的门。却无意惊动了正在拥吻的人。后来任他怎样挽回,她也铁了心地选择分手。
为了躲避他,她匆匆嫁了自己。婚后,丈夫的本性让她有些措手无及,简约基于木讷,深沉源于冷漠。她安慰自己,只要全心全意体贴,慢慢会好的,她用心渐渐摸透了丈夫的喜好。比如他爱吃苹果,她便天天削皮,插上牙笠,看着他风卷残云。丈夫却从不关心她,无论饮食或其它。
春天的芬芳过去,夏日姗姗来迟。市场上虽然还是暖棚里的蕃茄,但她却馋了。
晚上,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看《为您服务》,主持正教巧剥蕃茄皮。丈夫进来,换了中央5套。她轻轻央求:“让我看完好吗?”他嗤之以鼻:“剥蕃茄皮也值得做节目?”
话音未落,她闪身进了卧室,黑暗中泪流满面。抚着已微微隆起的腹部,想起以前床头柜上相扣的碗,以及碗中余温未尽的去皮蕃茄。
她终于明白世上送玫瑰的男人很多,但愿意为她剥蕃茄皮的只有一个。原来爱情的本质沉淀到底,不过是一个剥皮的蕃茄。
第42篇、爱情故事最后的爱
她很漂亮,可命不好,先是生了个傻闺女,孩子8岁时,丈夫又死了。
后来,她选择再嫁,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
他是个矿工,收入高不说,如果出了事故,一般矿主会赔三四十万元。她同村有个女人,去年嫁到矿上,没一年,男人被砸死了,30多万元就到手了,现在日子过得美着呢!
她穷怕了,不然,为什么这么水灵会嫁给腿脚有点儿毛病的人。他又老又难看,眼斜嘴歪。新婚那夜,她是闭上眼睛不去想他才上炕的。
他也知道自己不配,可还是像得了宝一样,叫着她的小名,菊儿,菊儿。
他挣的钱,半分不少地交给她,可一个月也不过是1000元,除了吃饭穿衣剩不下什么。她不甘心哪,傻闺女将来得用钱,自己不想一辈子跟他这么过,到处是矿难,为什么他就遇不上呢?
她买衣服胭脂水粉打扮自己,和邻居的男人打情骂俏。有人说他,瞧你媳妇,拿你的钱打扮了和男人鬼混!他只嘿嘿地笑,她闷得慌,让她玩儿吧。她说了一句想吃红橘,他就去镇上买,当然,去的时候没有告诉她。
嚷嚷矿上出事的时候,她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下好了,30万元该到手了!
搬出了好多尸体,她一具具地看,见没有他,失望极了。蓦然回头,她看见他举着红橘走到跟前,天真得像个孩子。
给,他说,我去镇上给你买红橘,和别人倒班了!
她哇的一声哭了,却是因为希望落了空。
他劝道,我没事,你别害怕。他以为她是吓的。
吃着红橘,她心里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他更疼她了,也心疼闺女。偷偷地,他跑到山上种树,一个月种四五棵。有人问他,种树做什么?他笑着回答,给她们娘儿俩种的,以后我死了,这些树也大了,可以养活她们。这话传到她的耳朵里,她心一酸,眼泪差点儿落下来。
后来,她染上风寒病了一场,他衣不解带地伺候她。半夜里醒来,发现他抱着她的脚,把脸贴在脚上。她问,你干吗抱着我的脚?他说,你一醒,我就会知道,省得你要解手没人搀着。她真的哭了,哽咽着说,你真傻。
好了以后,她说,咱不去矿上了,矿上总是出事,前几天又死了好几个人,我怕。这次她是真心的,因为想明白了,人是最重要的,他给她的是最重要的,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之后,她老实了,开一个小卖部,守着他过日子。
他去山外进货,被歹徒抢了。她说,人没事就行。他哭了,把她抱在怀里说,菊儿,你咋这么好呢?她也哭了。人心是肉长的,她改变是因为他对她太好了。
不久以后,他忽然觉得胸口疼,做一小会儿事,豆大的汗珠就落下来。
他偷着去镇上看大夫。大夫说,肝癌,晚期,最多三个月,想吃啥吃啥吧,别委屈自己。
走到街上,他把揣来的钱全花掉了,买了好多东西,她的新衣服,闺女的花褂子,胭脂香水,还有她嚷了好多次没舍得买的发卡,却没有给自己买一样东西。最后,他又买了好多肉和菜,提着回家。
她说,不年不节的,要疯啊?
他嘿嘿一笑,快把新衣穿上,好看。
灯下,她穿上了。他傻傻地笑,好看,真是好看。闺女也穿上了,一声声叫着爹。他抱着闺女,一个劲儿地让闺女再叫。她说,魔怔了,看你这神经犯的。
第二天早上,他说,他打算还到矿上上班,老板找他了。
她说,不去,太容易出事,不去,坚决不去!
他还是嘿嘿地笑,到底还是去了。
他对老板说,给我最难的活儿,累我不怕。老板当然愿意,把他派到井下最深处。疼的时候,他就在黑暗中叫着她的名字,菊儿,菊儿……
第三天上班,井下开始渗水,他本来是有机会跑掉的,可他没跑,也没呼救。
得知消息后,她头都没梳就疯跑来了,用手扒着井口,手流了血。她叫着他的名字,咬牙切齿,我不让你来不让你来不让你来呀!从他的口袋里翻出医院的诊断书,她才明白,这男人是以自己的生命最后爱了她一次。
三天后,她厚葬了他,买了最好的棺,哭得昏过去一次又一次。
第43篇、爱情故事一场被温柔设计的爱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
·1·
荣可可巨喜欢让我陪她去王府井逛街购物,她理直气壮地说是让我由“天天向上”的素女族,跃升为“天天向尚”的熟女族,其实,她那颗阴暗的小花心里,卖的是什么药,我不用猜,也知道。不过是又看上了某个咖啡馆的男老板,或者某专卖店的小帅哥,但又怕自己被人Pass掉,所以找来我这样一个离时尚距离遥远的素女,做绿叶衬托一下,以便可以尽显她摇曳风情。
那日她又犯了花痴,将我从图书馆拖出来,又逼我换上隐形眼镜,借我一件灰白格子的棉布裙,一条素雅的烟灰色围巾,这才拉我到镜子前,站定了,满意说道:“嗯,这才叫两朵完美搭配的姊妹花。”
我看着镜子里素白的自己,和旁边小妖女一般妩媚妖娆的荣可可,忍不住就飞她一个鱼丸,讽刺道:“还不是又给你去当什么安静的小点缀,看你跟某男眉来眼去。”
荣可可回敬我一个娇羞的笑:“哎呀呀,好姐姐,好歹给人家留点面子行不行,说不定,我钓的这条鱼,最后被你吃了也不一定呢。”
我当然对此不抱任何的希望。除了上设计课时,我可以灵感四溢,神思飞扬,基本上,上天不会再给我任何出彩或者登台的机会。就像我所学的专业,广告设计,我注定都是那个躲在光芒四射的模特背后、戴一副黑框眼镜、舞图弄画的人。所以当我坐在荣可可新近认识的又一咖啡男,明朗的身边时,我因为一个广告的设计方案,而明显地心不在焉。不是明朗不够吸引人,事实上,恰恰是因为他过于魅力迷人,所以才让我不想去看他与荣可可暧昧的飞言走语。
·2·
明朗是附近一IT公司的部门经理,硕士,出国镀过金,家教良好,薪水丰厚,为人热情但不过于热络,无不良嗜好,是女士择偶的最佳人选。
这,当然是对于咖啡馆“钓鱼”娴熟至极的荣可可的调查结果。我坐在窗前,将头扭向窗外去,看落地窗前的大街上,人群无声无息地水一样流淌。然后我的灵感,便忽然而至,迅速地抓过一张餐巾纸,又用荣可可红色的唇膏,简洁地将一双女生跑鞋的设计图案,勾勒其上。
神清气爽地喝下一口咖啡的时候,从杯壁上方小小的罅隙里,我突然间看到,对面的明朗,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
这一个温柔的视线,瞬间让我如遭电击。从未有过恋爱且几乎快变成一个修女的我,在一个异性长达数十秒的注视下,终于方寸大乱,将一杯咖啡打翻在地,不仅将荣可可下了狠心才舍得让我穿来作为陪衬的裙子弄脏了,而且,竟是连明朗棕色的皮鞋也给溅湿了。那双鞋子,我不经意地瞥见了牌子,是一款价值不菲的法国款式的皮鞋。
我的脸,烫得可以烤七成熟的牛排。我慌慌地将那张涂满唇膏的餐巾纸抓过来,低下身去,想要给明朗擦鞋。
却被明朗拦住了。他的手,握在我拿了餐巾纸的右手上,微微笑道:“可不敢用它来擦,你知道你刚才的设计方案,假若投入商业运营,我这双鞋子,是绝对不配用其来擦的。”
我惊讶地抬头去看明朗,并在他温和儒雅的微笑里,突然间意识到,自己那双手,还在明朗的掌心里。我看看旁边脸色明显晦暗的荣可可,再一次慌了神,倏地将手,夺路而逃般从明朗温热的掌心里,抽了出来。
·3·
荣可可一语成谶,明朗这条被她钓到的鱼,竟是真的,开始朝我游过来。
只是,即便不怕荣可可杀人似的凶恶视线,从不“向尚”的我,又怎敢主动地上前去迎?荣可可会笑话我吧,她那两排洁白锋利的牙齿,开合间,就能将我因为“向上”而硕果仅存的一点自信,瞬间碾为齑粉。而IT精英明朗呢,或许看上的,不过是我那天的创意,而不是素面朝天的校园“剩女”吧。
那么,我将那个创意,廉价卖给他好了,随便他高价给哪家公司,反正,于我,那不过是一次随性而为的练笔罢了。能够让荣可可开怀,用她的话说,是黎落落我向来的责任与义务呢。
我很快地背着荣可可,和明朗见了面。是在上次见面的咖啡馆里,我隔着明亮的窗户,朝明朗走过去的时候,忽然地有些晕眩,似乎,那靠窗坐着看过来的,不是明朗,而是冬日一缕最温情的阳光。
明朗果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我的广告创意,答应给我卖一个好的价钱,但我却急急地否定,说:“我不需要钱,我只是,希望,希望你以后还能和荣可可继续交往。”
明朗笑:“如果你愿意,我会的,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不是吗?”
我的心里,如果有一排牙齿,一定会酸掉的。我突然地很恨这个迷死女人却一脸无辜的明朗!
我转身要走,却被明朗一把拉住,“我话还没说完呢,如果你不愿意,我绝不会再与她见面,只是,作为代价,你要来替她陪我喝咖啡,好么?”
我的脸,在冬日的午后,是一座着了火的老房子,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拦都拦不住了。
·4·
我一次又一次地背着荣可可,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咖啡馆里,与明朗约会的时候,心里的惶恐,其实并没有因为这样不被察觉的“背叛”,而少丝毫。我甚至开始刻意地讨好荣可可,为她买喜欢的麦当劳炸薯条,或者雅诗兰黛的化妆品。
荣可可并不拒绝我这样的贿赂,她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所谓的去泡图书馆,只是与明朗约会而已。她似乎把明朗给忘记了,又开始寻找新的美男子。想着荣可可的身边,并不乏单身的男士追求,不像我,读这么多年书,连场恋爱都没有,也便在心里,觉得少一些歉疚,想,就算,就算是荣可可让给我的吧。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请明朗来学校参加舞会。这是我第一次带男士参加公众的聚会,于我,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同时邀请的,还有荣可可,我想用这样的机会,来向明朗表明我的爱,同时,也向荣可可,我潜在的情敌,澄明我与明朗隐在幕后的爱情。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想象中,我似乎已经看到风度翩翩的明朗,站在舞场的门口,儒雅地朝我伸出手来,说一声“请”,便在一片女生的尖叫声里,带我悠然滑入舞池。而荣可可,嫉妒之下,想必也不会过于动怒,以致在她自己的舞伴面前,失了风度吧。
就在我离舞场还有几米的距离时,我终于在一群耐心等待女孩子的男士们中间,看到了我的明朗,他抱着一束玫瑰,略略尴尬地朝我看过来。而他的旁边,却是巧笑倩兮的荣可可。荣可可的胳膊,像一块甩不掉的橡皮糖,结实地、牢固地粘在明朗的臂弯里。
我的笑,一下子僵硬住了。
·5·
我用3年来去图书馆抢占位置的冲刺速度,及时地甩掉了追过来的明朗,和追着明朗的荣可可。我躲在图书馆顶层狭小的洗手间里,关了手机,等着那震天的舞曲,在雪夜里消失掉。
我听见楼下有荣可可与明朗的声音,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若是换作平时,我会开玩笑,说荣可可的喊叫声,是鬼哭狼嚎;可是此刻,我却是躲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连呼吸,都不想有。
荣可可当晚没有去宿舍找我,想着她或许正与明朗甜言蜜语,将我的绝望与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去,我的泪水,便再一次湿了枕巾。我多么想将荣可可绑架了来,问一问她,为何要这样自私,明明是明朗已经与我相爱,她偏要横刀夺爱,就算她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又怎么样,总不能,所有我喜欢的,她都要抢了去。而明朗呢,定力原来如此之差,不过是一束玫瑰,便让他,失了判断力。
荣可可那一阵天天浓妆艳抹地,从我门前经过,每一次,还都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朝我挤眉弄眼道:“嘿,黎落落,我约会去啦,晚上见哦。”
我总是白她一眼,便气呼呼地将头扭过去,不看她的容光焕发。我想我一定恨死了荣可可,否则,不会懒到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而明朗,则似乎销声匿迹了。
圣诞节后的第三天,是我的生日。早晨一开手机,便接到一条短信,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中午11点‘小城故事’见,如果不来,你或许会失去一辈子的幸福哦。”读着这条略略“恶毒”的威胁短信,我还是从镜子里,瞅了自己一眼,看到头发蓬乱面容苍白的自己,我吓得几乎跳起来。
我想我要多出去晒晒太阳了。尽管,冬日的阳光,因为没有明朗的相陪,有些凄冷。
·6·
当我一脸狐疑地赶到“小城故事”时,我一眼便在靠窗的位置上,看到正谈笑风生的荣可可,还有十几天不见,瘦了许多的明朗。
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过去。是荣可可眼尖,一把将我拉过去,又强行按在明朗的旁边。我低着头,像一个羞涩的小学生,不敢歪头去看明朗的脸。我也不敢抬头看荣可可,因为,我的手,正被明朗在暗处,握得生疼。
我觉得那一刻的自己,像一只在沙滩上,翻了身的小龟,左摇右晃,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角度,可以舒适地爬回我习惯的寂寞的大海里去。
明朗捏一下我的掌心,说:“小寿星,是不是,要说一句什么,给你的女友荣可可,还有,你的男友——明朗帅哥?”
荣可可飞过一个鬼脸来:“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毕业前的大事,明朗这十几天,可是跑断了腿,连自己的工作,都耽误了呢。”
而明朗,则在荣可可面前,毫不掩饰地揉揉我的碎发,笑道:“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人生的大事,荣可可这十几天,可是累断了鞋跟,连自己的爱情,都丢掉了呢。”
然后我便看见荣可可将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我的眼睛,倏地点亮了一盏灯,我看到里面,竟是摆着一双我所设计的女式跑鞋!跑鞋里,还有一双卡哇伊的鞋垫,上面写着:有了你,我一定可以追得上我的爱情。
这当然是明朗的杰作,他帮我把一个不经意的草图,变成梦想,有了它,我可以顺利地跑到毕业,与我的爱情,并肩齐行。
而荣可可帮我做的人生的大事呢,当然是故意“勾引”明朗,以此来判断,明朗是否值得我,用终生托付。
只是,这背后的绝妙故事,皆被我的小心眼,给错过了。所以才成了今日吹灭23岁蜡烛前、被罚酒两大杯的傻寿星。
第44篇、爱情故事谁是他的林妹妹
晓凡和男朋友林枫想参加电视台一个叫“真假情侣”的节目。这是个收视率很高的娱乐节目,参与者为五个人,四男一女或者四女一男,其中有一对真正的情侣;现场嘉宾和观众要做的是,通过男女双方的表演,猜出哪一对是真正的情侣。
晓凡和林枫最后决定用四女一男参加,找了两个女同事,加上他俩,凑足了三女一男,还差一女,就抓来了妹妹晓玉。晓玉是个鬼精灵,她说:“让我参加你们要想好了,我可是要抢尽风头的。”晓凡没当回事儿,笑着说:“我就看看你怎么抢风头。”
现场录制开始了。第一轮由四个女孩儿分别说说与林枫第一次相遇的情形。主持人说,这一轮真的女主角自然实话实话,假的则自由发挥,可以无中生有,也可以张冠李戴,但要表演得真实。
晓凡和林枫的第一次相遇很普通,便照实说了。另外两个女孩儿也说完与林枫各不相同的相遇后,就轮到晓玉。只见晓玉神态温婉,没有一点儿平时的张扬,她说:“大二那年的情人节,学校里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形单影只的落寞,就一个人到平时很少人去的校园东面的林荫小道散步。这时,一个男孩儿手拿一束玫瑰,骑着单车速度极快地冲了过来。但我并没被撞到,他为了避让我,从车上摔了下来,玫瑰也散了一地。那个男孩儿就是林枫。那时我们并不认识,我想他爬起来后一定会大骂我一顿的。谁知他却递过来一枝玫瑰说:‘送给你,祝你情人节快乐!’当时我想,他要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啊!”
主持人开玩笑说:“好浪漫的相遇啊,有点儿像日韩言情剧哦!我想问问晓玉,来参加节目前,是不是先拜访过琼瑶阿姨?”晓玉微微一笑,并不回答。这一轮,四位嘉宾有两位选择了晓凡,一位选择了晓玉。
第二轮是歌声传情。
晓凡唱了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晓玉唱的是刘若英的《说你永远不离开我》。晓玉闭着眼睛,头靠在林枫的肩上,唱得很投入,那动人的旋律自她口中缓缓溢出,像诉说又像爱语。林枫也很配合地搂着她的肩。直到歌唱完了,晓玉仍久久不愿睁开眼睛。这一幅动人的画面,就是一对情侣该有的样子。这轮不用说,所有的嘉宾都选择了晓玉。要不是晓凡清楚妹妹搞怪的性格,还真会怀疑他们之间有什么呢!
第三轮也是最后一轮,由四个女孩儿握住林枫的手,凝视着他,说出自己的爱语,然后双方深情相拥。编创人员为她们每人准备了台词,但台词有些长,而且很肉麻,晓凡说了一半就笑得前仰后合了,另两个女孩儿不是忘了词,就是说得结结巴巴。轮到晓玉时,她拉着林枫的手,却不忙着说台词,而是抬眼凝望着林枫。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仅林枫感觉到了晓玉深深的爱意,就连在场的嘉宾、观众和晓凡都感觉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晓玉才轻声地说:“我爱你!”然后投进林枫的怀中。
现场响起了掌声,晓玉这不同其他人的举动不正是真情流露的表现吗?众嘉宾又是一致选择了晓玉。
最后,当林枫从四个女孩儿中牵出他真正的女朋友晓凡时,观众无不哗然。晓凡心里很不舒服,林枫的脸色也不好看。
主持人不敢相信地问晓玉:“你和林枫是什么关系?我们所有人都被你骗了,你是怎么办到的?”晓玉冲着晓凡、林枫调皮地眨眨眼睛说:“两位莫怪啊!我可是说过要抢你们风头的,呵呵!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演员,虽然这个梦想没有实现,但今天能在舞台上一尝夙愿,我觉得很高兴。另外,在坐的、电视机前的哪位大导演如果觉得我的演技尚可,可以培养,欢迎拨打电话130××××××××联系!”主持人接道:“好嘛,节目还没结束,她倒为自己打起广告了。”大家轰然大笑,林枫和晓凡也释怀了,他们知道晓玉这个小妹妹平时就是这么古灵精怪,爱捉弄人,看来这回又被她给整倒了。
晓玉也跟着他们一起开怀大笑,但此刻她的心中却在默默地做着一场告别仪式:林枫,从第一次与你相遇,我就知道女主角不是我,因为我只得到了那整束玫瑰中的一枝。我本以为我会有机会,但当我知道那束玫瑰的主人是我姐,我就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了。好了,多少次梦想着亲口对你说出三个字,今天在舞台上也如愿了,就让你以为我在表演吧!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生活,不再为你偷偷落泪,不再为你而苦……再见了,那不属于我,也得不到的爱!
第45篇、爱情故事再见,夏天的结尾
1
有人说,未来,就是不停到来的现在。而远方,就是持续在退后的眼前。在相对坐标里,你前进,他就后退……
这种关系,就像我和堇。
好久不见堇了。我几乎每隔几秒就得偷瞄一次右手边,才能确认现在正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堇。因为与她再次并肩而坐的感觉,是那么地不真实。
对于曾经交往了4年的堇来说,即使她再恨我,我也无法忘怀她曾经带给我的幸福。
“你现在过得还不错吧?”
我转头看看堇,现在的她还是像从前一样,仿佛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光,能够让空气的亮度自动趋于饱和。
“我当然要过得比从前好。”堇倔强的下颌描绘着倔强的线条,像不让我绕过的好望角。
“你说恨我这件事,看来是真的。”堇的反应让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
堇不置可否地把头撇开,说:“壬成走了,现在的我们也不再是20岁的小毛头。看在壬成的面子上,让我们一起和平地去送壬成最后一程吧。”
提起壬成的名字让我有些激动,但那其中悲伤的成分经过接到消息后这几天不断地稀释,已有些淡然。
壬成死亡的原因,是血癌。
2
壬成家经营的鱿鱼羹在长滨一带小有名气。我们抵达目的地时,他们店里的座位坐了八成,满满都是慕名而来的食客。
我和堇向壬成的妈妈打招呼,他妈妈一认出我们就立即露出既哀伤又欣慰的神情。她急忙脱下身上的围裙,招待我们往店面的后方走去。
“真是不好意思,李妈妈,壬成病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否则……我们一定会来,会来……探望他。”跟在壬成母亲单薄的身影之后,我试图表达我的歉意和哀悼之情。
以前在念书的时候,我利用暑假带堇一起到台东来找壬成玩。那时我们就曾来这里叨扰借住过。他妈妈煮的鱿鱼羹加上特制的辣椒酱,我在尝第一口的时候就无可挽回地喜欢上了。
“是阿成交代,一定要等他的事都处理好之后才找你们来。因为他不希望你们看到他不好的样子……你们肯跑这一趟,阿成知道了一定很开心,没有关系啦。”
壬成妈妈笑起来时,圆圆的脸有壬成的影子,我看着看着越发地感伤起来。上过香,我和堇静静待在壬成房间里,一句话都没说。
3
我们在大一开学的第一堂课,就十分有缘地一起成为班上最晚到的三个学生。
那时根本不熟的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椅子上,下课后就一起溜掉了。我们之间的缘分,就是从那时逃课之后一起跑去吃刨冰为起点,开始交缠,直至密不可分,再到分崩离析。
我和壬成都从外地来台北念书,同住在学校男生宿舍,堇则是在台北长大的。
由于都喜欢玩计算机,所以我和壬成花了很多时间在BBS上,而和堇出去溜达的时间,才是我们哥俩难得不与计算机为伍的空当。没有交通工具的她总爱叫我和壬成轮流充当她的司机,两辆摩托车,三个人,开学不到半年,班上其他同学的名字都还叫不全,我们却已经把学校附近几乎跑遍,最远还曾经跑到平溪去放天灯。
大三那年,壬成出来竞选系代表,我和堇义无反顾地充当他最卖力的助选员。后来壬成顺利当选,而我也和堇在那时开始交往。我还记得当我把我和堇的事对壬成说的时候,他极度不爽地用手勒住我脖子,怪我暗度陈仓太不够意思。
我们的热恋一直维持到大四。之后我忙着打工赚钱,反倒是决定要考研究所的壬成和堇常一起到图书馆念书。于是我们三人的决裂也在那时埋下伏笔。
大学毕业后我入伍,堇和壬成都考上本系的研究所,还是同一个指导教授。我从不怀疑壬成和堇之间的关系,我还总是在写给壬成的信里叫他好好照顾堇。
所以,当我熬过漫漫数馒头的日子,好不容易即将退伍却接到堇的分手信时,我整个人是难以接受极其崩溃的。
我还记得堇用十分直接而残忍的字句,宣布我同时遭受到女友和好友的背叛。
我决定选在上课时间,直接杀去他们的研究室,当着他们两人的面,一次把事情了断。
“为什么?!”开研究室门的人,刚好是壬成。我一见到他,千怨万恨都立即涌了上来。
我顺着一股直冲脑袋的莫名气,向前揪住了他衣领,推得他向后撞在研究室的书柜上。
看到满眼血丝的我毫无预警地杀进来,堇吃惊地从座位上跳起,她冲到我身旁,阻止我对壬成动手。
“你走开,你根本不配跟我说话!”
一看到朝思暮想的堇,所有该冷静的念头,也溃了最后的防线。我感觉自己的心既酸又痛,而一股因羞辱而起的倔强,让我一把把堇用力推开。盛怒之下,我转身加了劲力,狠狠就是一拳直往壬成脸上揍去。
4
沿着壬成家旁边的小路,我和堇依照他妈妈转述的遗言,在下午5点钟,准时往海的方向前进。在出发前,壬成的妈妈拿了一份手绘的地图给我,上面画着等会儿我和堇该前往的“秘密基地”所在地。
按图索骥,我们走在黄昏的海风里。我深呼吸了一下,空气里满满都是遗憾的味道。最后,我和堇来到沙滩上一块巨大的石头前。
圆形的巨岩大概有3米高,中间有一道宽度足够两个人并肩行走的裂缝存在。就像有个巨人拿斧头从空中把这块石头劈成相等的左右两半似的。
“壬成在信里没告诉你,我其实早就跟他告白过这件事……因为他怕你知道,我从来都没爱过你这件事啊。”
“你……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我?”我踢着脚底的沙,困窘得好想把自己掩埋起来。即使在过了那么多年以后,听见一个自己爱过的人自承从来没有爱过自己,那感觉依旧难受。
“我……喜欢你,这也是我可以和你谈恋爱的原因。但我们会在一起,老实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想气壬成。”
阳光很亮,亮到我想掉眼泪。我想堇的话也有同样的威力。
“我气他的软弱,气他的裹足不前,他明明是爱我的。却为了顾及你,而什么都放弃了。”她伸出右手捂住太阳穴,“他若勇敢一点,我们三个,也许至少有两个人是可以得到幸福的,哪像现在……”
听到这里,我想,我什么都明白了。
5
夏天的结尾,到底确切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呢?
我想起壬成对我的好。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泡在宿舍里玩天堂,玩魔兽。
每当我打麻将输掉生活费,买便当会自动多买一份给我的人,是他;每当我赖皮不倒寝室垃圾,边踹我边替我动手的人,是他;对于我抽“顺手牌”香烟永远默许不计较的人,是他。
亲爱的壬成,你是什么时候爱上堇的呢?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背负起对另一人无怨的付出?我想起了壬成的信:
嘿……我的好朋友们,我要先走一步了。你们收到我临走前送你们的礼物了吗?
地图指引的那块大石头,是我从小到大心情不好时的避难基地。它的形状很像一颗被切成两半的心脏。
在最后的最后,我只想告诉你们,就算心是破碎的,但只要愿意花时间寻找,还是可以遇见很美的风景的。你们走进“破碎之心”里所能看见的夕阳,就是最好的证明。
从前的我们搞砸了一切。你们还想让以后的你们后悔吗?忘掉从前,向前面的幸福走吧。记得,要连同我的那一份,一起好好地活。
爱你们的壬成
第46篇、爱情故事结婚十一年,温暖依旧
结婚时,我22岁,他26岁。扳指数来,至今已有11年。
结婚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在别人看来,他实在毫无长处:一个普通的铁路工人,没有学历,经济拮据,相貌一般,现在看不到实惠,未来看不到发展。
真正的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电器,没有锦衣玉食,没有世俗看重的一切。结婚11年,搬了6次家,前5次都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第6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开心极了。那时我们已在一起7年,有了两岁的儿子。
经济一直不宽裕,却不曾因为钞票吵架。他不抽烟,不喝酒,不下馆子,不赌博,多年来一直穿单位发的制服,却会给我买价格不菲的衣服,也会在冬季给我带回贵得让人舍不得吃的水果。每一次的惊喜,都会让我脸上笑容如花绽放。因为,那都是我内心期待已久的东西,从未与他提及,他却明悉一切。
那一次,腹部长了瘤,医生说没什么事,我也就没在意,他却执意要去北京检查。去了之后,结果是必须马上手术,且不排除癌的可能。真是晴天霹雳,我头脑中一片空白,伏在他怀里,泪流满面。
当时,我32岁,还有许多心愿未成,有很多责任未尽,对人世有着太多眷恋,实在不舍得就此离开。他捧着我的脸,目光中有不容置疑的坚定:“你一定会没事的。这是生活对我们的考验,我们一定能闯过去,相信自己,也相信我。”
手术前,他在给我整理衣物时,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看到大滴的泪掉在衣服上,瞬间就湿了一大片。我提着袋子,把翻涌的泪水强咽回去,用轻松的语气说:“老公,不许走远了,等我出来。”说完这些,脸上有笑容浮现。然后转身自己向手术室走去,没有回一下头,一边走一边想着医生让他签字时,那只颤抖的手。那样从容的男人,却在妻子手术前如此失魂落魄,他是何等在意我的生命,何等爱我!
他瘦了一大圈,眼窝深陷,正专心地给我擦拭身上的汗水。看到我醒了,他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容,握住我的手,轻轻说:“结果出来了,是良性的,瘤子已经切除,一切都过去了,你好好养身体。”
我嗔怪着:“一个大男人。竟然哭成那样,太脆弱了吧?”
他说:“你是我这一生相依为命的人。我们曾经约定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离不弃。”
出院回家时,他却把我带到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原来,他担心瘤是恶性的,那样就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所以从北京回来他一直在着手卖房。我住院的前一天,房子已经卖出去了。
这个执著的男人,就这样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如此厚重地爱着我……
第47篇、爱情故事婚姻是块跷跷板
那天中午,她正忙着做饭,忽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说侄女被一辆大货车给撞了。她吓得魂飞魄散,给丈夫打电话时,按键的手仍在不停地抖着。电话里,丈夫的声音平静极了,平静得让她生气。他说:别急,我安排一下就回来。“都这个时候了,还安排什么?”她冲着电话一顿狂吼。
慌张地赶到医院,看见侄女面如死灰地躺在床上,她的泪当场就下来了。而后,又得知肇事司机竟然在事后曾试图逃逸,她登时就恼了:“你个王八蛋,撞了人你还想跑,你到底有没有良知啊?”司机年轻气盛,见她出言不逊,也一下子火了:“谁跑了?是车尾撞的,我当时没看见。”听着司机毫无悔改之意的辩解,她的血飞快地往头上涌。本以为一旁的丈夫会帮她出出气,谁知丈夫却一把抱住了她,还说:别冲动,有话好好说。她几乎气绝,心里一阵哀鸣:我怎么找了这么个男人,一点儿血性都没有。
那个下午,她赌气似的孤军奋战。在CT室、医生办公室,为了侄女的治疗和善后事宜与司机激烈地争吵着,累得几乎虚脱。晚上,她又固执地要求独自看护侄女,只因为,她不想看见懦弱的丈夫。料理侄女睡下后,她也趴在床边沉沉地睡了。夜半,侄女疼痛的哼哼声忽然将她惊醒。她揉了揉眼睛,觉得身上像披了件衣服,正准备抬头,忽听耳畔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嘘——,别吵,姑姑累了,你要什么,我来帮你。病房里一片漆黑,但她仍然听得出,是丈夫来了,便索性装睡。侄女懂事地放低了声音:“姑父你怎么来了?”她听见丈夫压低了嗓门答:“我不放心你姑姑,给她拿件衣服来。”“你早来了呀?怎么不吱声?”“我见你们睡得香,就没打扰。对了,你要干什么,我帮你。”侄女似乎有些为难,片刻后才说:“还是叫姑姑吧,我要去洗手间。”“呃……,”丈夫愣了一下,随即说:“没关系,我去找护士。”
一阵??声之后,病房里重又归于平静。“有事叫我,我就坐在墙角。”是丈夫的声音。“姑父,你也趴床边睡吧,床边暖和。”侄女说。“不了,我太沉,趴床边该把你姑姑吵醒了。你睡吧,没事。”她心头一热,借转换睡姿的机会,扫了一眼墙角。那把椅子太小了,根本装不下丈夫高大的身躯,为了让自己坐得舒服点儿,他正拼命地蜷着身子,把头往冰冷的墙壁上靠去。她咬紧嘴唇,没让自己哭出声来。
那夜之后,她忽然明白:婚姻,其实就是一块跷跷板,夫妻,就是坐在跷跷板两端的人。你那头跷得太高,他那头就得想法子压压;你性子太急,他就得缓缓;你累了倦了情绪低迷了,他就得带你走出低谷。只有这样,跷跷板才能保持平衡,生活才能平稳安定!
第48篇、爱情故事六成熟的爱情离幸福有多远
20年前的冬天,热恋中的小艾和大刚,利用假期去云南旅行为了省钱,他们坐硬座一路上不断有人上车,过道上挤满了人入夜,火车停在一个小站,又上来一群人一个大胡子中年人挤到大刚身边,像见到熟人般招呼着:“往里挪一挪,我就坐两个站”大刚像听到命令一样,赶紧往里挪了位置,大胡子谢都不谢就坐了下来
大胡子从旅行袋掏出馒头吃了起来,吃完了就睡觉,鼾声如雷
大胡子睡够了,看看手表说:“看来又要晚点了”他转身看看没有入睡的小艾和大刚,问:“旅行结婚呢?”大刚红着脸,用蚊子般细小的声音回答:“还没有结呢”大胡子朗声大笑:“没关系,结得成我以前有个对象,分配到新疆支边,我当兵去了西藏我们约好,每年她回家探亲,我就利用假期到她转车的车站去见她可是10年中只见了3次,每次不到半小时原因是火车老晚点,有时候一晚就一天,总是等不及她到来,我就要赶回部队就是等到她了,站在站台上,匆匆忙忙地说几句话,连手都不敢拉拉后来她为了回城嫁了个工人,第二年我也转业回到老家,我们见了面都哭了要是火车不误点,我们年年见面说说心里话,哪能分手呢?也怪我,当时我要是不去当兵,和她一起去了新疆,我们就结成了婚你们可要记住,夫妻就是人生伴侣,不搭同一趟车,不算伴侣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算丈夫,天南海北就没有缘分了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穷也好,富也好,到哪里生活都无所谓”
火车果然又晚点了小艾和大刚耐心倾听着大胡子讲故事,庆幸他们并不存在晚点的危机。
小艾和大刚在郑州转车,上来六个军人,因为是临时买的票,于是分散坐在几处小艾和大刚对面坐着两个男兵,其中一个大个子,一上车就看书,非常文静不远处的另外两个女兵和两个男兵,又是唱歌又是打扑克,说说笑笑没个完。
火车在云贵高原的群山中穿行,小艾和大刚正兴致勃勃地观赏窗外的景色,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面两个男兵中的一个走了,换了一个女兵,正倒在大个子男兵的怀里睡觉难道他们是一对?五个兵都到餐厅吃饭,只剩大个子没去小艾忍不住问他:“那个女的,是你对象吗?”大个子微笑着说:“是我爱人”大刚问:“她怎么不跟你一起坐?”大个子又是微笑:“她是舞蹈队的,喜欢和他们队的人在一起我是乐队的,和他们合不来”看小艾和大刚不以为然地努努嘴,大个子解释道:“爱人只要满足对方60%,就已经是幸福的一对了,还有40%要让对方干她喜欢干的事情两个人爱好、举止言行总有不一致的地方,不要事事强求一致我爱人比较活泼,我内向沉稳,她从来都是和别人一起看电影、跳舞、唱歌,我也有自己的圈子人生是一次旅程,夫妻是最长久的旅伴,有牵手的时候,也要有松手的时候,这样的生活才合理,夫妻感情才真诚”
小艾和大刚仍是不能认同,牵手就要牵牢,牵到底。
小艾和大刚旅行刚结束,小艾在美国的伯父就提出申请要她去美国留学,条件是她先不要结婚,等她在美国站稳脚跟再说大刚的父母则希望儿子尽快考大学,等大学毕业后再结婚等待他们的是两趟不同方向的列车,即将开始的是天各一方的人生旅程小艾和大刚放弃了出国留学和读大学的机会,立即结婚婚后,他们读同一所业余大学,成为班里唯一的夫妻同学,几年后大刚下海,小艾跳槽,分别有了自己的天地无论事业上有多少腾飞和发达的机会,他们绝不以分开生活为代价,坚持搭同一趟车无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让对方自己去满足另外40%的需要,牵手时牢固,松手时洒脱20年后,经历了许多艰辛和奋斗,小艾和大刚仍然相爱如初,满足地生活在一起在儿子18岁生日这天,他们把大胡子和大个子的故事讲给儿子听,同时也告诉儿子,他的父母是怎样选择共同的人生旅途的。
第49篇、爱情故事见义勇为收获爱情
刘小强爱打架在小县城是出了名的,因为这事,他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女朋友。
这天,刘小强到银行去缴电话费。排在他前面的,是一个抱孩子的漂亮姑娘。刘小强不由偷偷地打量她,这姑娘也就二十岁吧,这么年轻咋就有了孩子呢?
他正琢磨着,那姑娘排到了。只见她放下孩子,从怀里掏出一张写着账号的纸和一个装钱的信封,她刚把纸条递给工作人员,突然从后面冲过来一个小伙子,上去就给了她一个嘴巴子,怒气冲冲地说:“你给家里寄钱,跟我商量了吗?咱还过不过了?不愿过就离婚!”说着,抱起孩子就往外走。
姑娘愣了一下,接着就急了,猛地追过去,抢过孩子,说:“你要干吗?”男人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信封,大声斥责道:“我告诉你,这是我的血汗钱呀,不能给你拿去填那个无底洞!”说完又对姑娘一阵拳打脚踢。
一看男人打女人,何况还是打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刘小强的火“腾”地就烧起来了。他冲过去,一把揪住那个男人的脖领子,鼓着眼睛吼道:“打女人,你就这点儿出息啊?”男人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下子愣住了。姑娘趁机抢过信封,抱着孩子躲到了人群后面。那个男人气急败坏地说:“我愿意打,你管得着吗?”刘小强怒声说:“你愿意打,老子陪你!”说着,抡起拳头就朝男人打去。
两人一交上手,刘小强暗暗吃惊,原来这家伙还真不是孬主儿,会两下子。棋逢对手,这让刘小强很是兴奋。两人正斗着,那个男人突然使出了不要命的一招儿:以头撞头。“咚”的一声,两个人的脑袋猛地撞在了一起。刘小强没想到他会来这招,顿时眼前一黑。那男人趁机一脚把他踹到地上,恶狠狠地说:“小子,咱们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跑了。
刘小强挣扎着爬起来,追出大门,冲着那人的背影喊道:“兄弟,留个名字,哪天我去找你!”那人头也不回地跑进了人流中。刘小强心有不甘地回到银行,发现那姑娘还没有镇静下来,脸色苍白,身子还在微微颤抖。刘小强问她:“妹妹,你老公是不是练过呀?功夫还真不错。我想跟他切磋切磋,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的电话号码?”姑娘使劲地摇着头说:“他不是我老公。我不认得他。”刘小强愕然地睁大了眼睛:“你不认得他?那他干吗找你呀?”姑娘使劲地摇着头说:“我真不认得他。”说完,她跑到窗口去汇了款,然后抱着孩子惊慌地走了。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好对手,却让他这么轻松地走了,刘小强为此遗憾了好一阵子。他回想着当时的情景,两人的头撞在一起,他被撞得头晕眼花,可那人好像什么事也没有,难道说他的脑袋比自己的硬?后来他和一个练家子说了这事儿,人家一听就笑了,对他说:“人的脑袋都是一样硬,但人家主动往你这儿撞,带上了几分速度,吃亏的当然是你了。”刘小强这才恍然大悟。
过了些日子,一位好心人又给刘小强介绍了个女朋友,刘小强赶着去赴约。那个姑娘一心要找个过日子的男人,带着刘小强逛到了菜市场,想看看他对菜价是否清楚。两人刚进市场,就听里面传来一声怒吼:“混婆娘,我可找到你了!”刘小强一听这声音就认出来了,这不正是上回跟他打架的那个男人吗?他顿时兴奋起来,循声望去,果然看到那个男人正跟一个老婆婆冲向一个姑娘。再一看姑娘,刘小强心想,真是太巧了!
那个姑娘,正是上回在银行里碰到的那位,此时正在菜摊上挑菜,身旁停着一辆婴儿车。听到男人的叫声,她也连忙扭头去看。那个男人已经冲到她跟前,上去就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嘴巴。红着眼睛吼道:“孩子都病了,你还带他出来!你这个婆娘,会不会当妈呀?”
那个老婆婆俯身就到婴儿车里去抱孩子,一边抱一边说:“也不知道是不是亲娘,孩子病了都不带去看医生。好孙儿,跟奶奶走,奶奶带你去看病!”姑娘一看老婆婆抱孩子,顿时急了,怒吼道:“别动孩子!”猛扑过来,一把推开了老婆婆,扑到婴儿车上。男人揪住她的头发往上提,一边恶狠狠地说:“你这个疯婆娘,你……”
刘小强看不过去,过去一拍他的肩膀,男人放开了姑娘,扭头看着他说:“我们家的事,你少管!”刘小强说:“上次你把我打痛了,我要找你赔呢。”男人也想起了他,忙问:“要多少,你说吧。对不起了啊,兄弟。”姑娘抬头看到他,大声说:“大哥,他不是我男人。他们想抢孩子,你快替我报警啊!”男人一听,忙说:“这个疯婆娘,又说疯话呢!”
刘小强见此情景,笑呵呵地说:“我不要你赔钱,只要你再陪我打场架,让我过过瘾。”
男人被他缠住了,脱不开身,姑娘急切地对旁边的人说:“请你们帮我报个警,求求你们了!”果真有人掏出手机来报警,那老婆婆见了,丢下孩子就想跑,被几个围观的人拦住了。
刘小强这边已经跟男人斗到了一处。男人心烦气躁,先发动了攻势。刘小强沉住气,来了个见招拆招。他身大力不亏,明显占了上风。男人急了,找了个空隙,跟他架上了,刘小强一看机会难得,赶紧使上了男人曾对他使过的那招儿,猛地以头撞头,只听“咚”的一声,男人惨叫一声,跌倒在地。
警察赶来后,把他们全都带到了派出所。很快,事情就查清楚了,姑娘跟那男人根本就不认识。那个男人是一个狡猾的犯罪分子,专门瞄准单独带着孩子的女人,先上去把她打蒙,然后说一堆早就准备好的台词,让外人以为他们是夫妻吵架,趁机抢走女人的财物。后来他又跟人贩子勾搭到一起,故伎重演,抢走人家的孩子。警察感激地对刘小强说,幸亏有他这样见义勇为的好市民,才让犯罪分子这么快就落入了法网!
刘小强做完材料刚出来,那个姑娘就过来给他跪下了,要磕头谢恩,刘小强忙把姑娘扶起来,两人一聊,他这才明白,原来姑娘是个保姆,孩子是帮别人带的,她自己还没男朋友呢!
从这之后,刘小强和姑娘就开始交往了,很快成了热恋的情侣。刘小强怀抱美女,心里总是不踏实。他问姑娘:“我爱打架,你不嫌弃啊?”姑娘幸福地笑着说:“你敢打坏人,才能好好地保护我,我才有安全感呢。”刘小强抱紧了她,幸福地笑了……
每每回忆起此事,嘴角不经意的一丝微笑,那幸福的感觉无人体会的到~!
第50篇、爱情故事纸玫瑰
林飞是个不太引人注目的男生。在个性飞扬的大学校园里,林飞很沉默,很少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很少参加聚会,难免就湮没在人群里。
林飞有个喜欢的女生,叫白玫。白玫的绰号叫“小鸽子”,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像只鸽子一样飞来飞去,有她在的地方总是有笑声。当然,她身边也总是少不了男生殷勤的目光,所以林飞把自己的心事掩藏了起来。
圣诞节快到了,校园里一片欢腾的气氛,校外的花店也趁势搞起了宣传。林飞很想送给白玫一件礼物,但花店里随便一束花,都差不多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随着节日气氛越来越浓,林飞很是发愁。
在课余的时候,林飞在一个印刷公司做兼职,赚生活费。公司里有很多浪费的纸张,有一些彩色的纸片很好看,但都废弃了。林飞忽然眼前一亮,他想起曾经在网站上看过,用纸张折成花朵的方法。于是,他收集了一些红色和绿色的纸片,从网上下载了手工折纸的教程,还好不是很难。怕别人看见,林飞晚上一个人躲在操场上,就着昏黄的路灯,带着一把剪刀,开始折纸花。
他把红色的纸张裁成长条,对照方法,笨拙地反复折叠、翻滚,最后收边,过了半天,一朵花才做好。然后用绿色的纸张折出两片叶子,再取一张卷成花柄,把花朵固定在上面,用丝带一扎,一枝漂亮的玫瑰就出现在眼前了。林飞很兴奋,开始做第二朵……一直到深夜,林飞才完成了六朵花。当做完第十九朵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夜里了。林飞把这些花朵拢成一束,用金色的丝带系好,真是太美了!林飞自己都惊呆了。
平安夜很快到了,下了晚自习,大家都欢闹着离开了自习室。等到教室熄了灯,林飞才悄悄返回来,把那束纸玫瑰放在白玫的椅子上,松了口气。这时候,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叫小英的女生冒冒失失跑了进来,她看到林飞和那束花,先是一愣,随后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林飞闹了个大红脸,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小英和白玫是室友,这下肯定穿帮了。
小英见状,笑着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男生也可以参加!”说罢,去拿自己忘带的书。林飞根本没听清她的话,赶紧大步走了出去,心里忐忑不安,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林飞收到了白玫的短信:“下午在女生楼下等我。”林飞的心跳得很快,又是期待,又怕白玫会当面拒绝他。到了下午,林飞特意换了件新衬衣,在楼下等白玫。
白玫从楼上轻快地跑了下来,看见林飞,咯咯笑了,同时伸出一只手:“欢迎你,你正式加入我们社团了!”
林飞懵了,不知什么情况,傻乎乎地握了握白玫的手。白玫笑着说:“明天下午有活动,记得参加,我去打球了!”说罢,又一溜烟跑了。
林飞茫然地往回走。这时候,他忽然看到楼下活动栏里贴着一张海报:学院的手工艺社团开始招新啦,欢迎大家加入我们。有意参加的同学,请准备一件手工作品,交给联系人白玫同学。
林飞一下子明白过来,搞了半天,白玫以为他想加入手工艺社团啊!不过这样也好,林飞有点遗憾,同时心里却也松了口气。
第二天的下午,手工艺社团在活动室开会。来了十几个人,多数是女生,白玫是社长。林飞觉得很不好意思。大家带来的作品有编花、木版画和一些其他的小制作。当白玫抱上那一束纸玫瑰,并说这是林飞的作品时,大家都赞叹不已。白玫把这束纸玫瑰放进一个大玻璃花瓶中,放在活动室的桌子上。
很快,林飞就发现,手工艺社团的活动也挺有意思的。大家在业余的时候,聚在一起,做一些创意的实用手工小制品,做个零钱包啦,织个套袖之类的。林飞喜欢社团里的气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白玫。白玫对他很友好,但是对别人也差不多。林飞经常偷偷看白玫,白玫在窗边做着手工,阳光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就像金色的蝴蝶。
一天,白玫找到林飞,说最近全市有一个创意大赛。林飞一听也很有兴趣。白玫说:“你的纸玫瑰可以参赛,它实在是太漂亮了!”林飞犹豫地挠挠头:“可是它就是个很普通的手工作品,谈不上什么创意啊。”
白玫充满信心地一笑:“我有办法,咱们俩共同完成吧!”
林飞一听,当然十分乐意。
白玫的想法是这样的:玫瑰的花柄里都可以卷入一根铅芯,这样每一枝玫瑰就可以单独化身为环保铅笔。再给玫瑰花做一个特制花瓶,根据简单的物理学原理,给花瓶加入太阳能板,利用光电转化,白天花瓶可以储存光能,夜晚就可以发亮,能当小夜灯用。纸玫瑰本身的材料就是废弃的纸张,而且既有实用价值,又很美观,做好的话,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环保作品。
林飞一听,很是赞赏白玫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开始行动。
白玫负责制作铅笔,林飞做太阳能花瓶。每一朵玫瑰花都由花朵、两片叶子和花柄组成。白玫需要把花柄抽出来,卷进铅芯。林飞在旁边赶紧说:“小心点,别把叶子弄掉了。”白玫斜了他一眼:“紧张什么呀?”林飞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最后,作品终于完成了。一大束鲜艳的纸玫瑰插在一只花瓶中。每朵玫瑰花都可以做铅笔使用,花瓶在夜间会散发出淡淡的光辉,美极了。白玫和林飞高兴地击了一下掌,给这个作品取名为“未来之花”。
在市里举办的创意大赛中,林飞和白玫的“未来之花”获得了第三名,对于两位非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来说,这是个十分不错的成绩。主办方对他们的环保创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林飞和白玫也为此很高兴。
赛后,一家环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林飞,想邀请他来单位实习。林飞很激动,这家公司在业内很有名气,能够取得实习机会,毕业后就有很大的把握留在公司,这是个很难得的机遇。他当即表示了同意。经理说,他也邀请了白玫,但白玫还没有回应。
林飞的心跳得很快,他不由幻想了起来,如果能和白玫一起实习,毕业后在一起工作,那该多好啊。这次比赛发了一笔奖金,于是他鼓起勇气约白玫一起去西餐厅吃饭。白玫欣然赴约,不过她看起来有点情绪不高。
林飞说,自己已经同意去那家公司实习了,又假装不经意地问白玫的想法。
白玫淡淡的笑了笑:“我就不去了。”
“什么?为什么?”林飞很意外,同时非常失望。
白玫低头搅着咖啡:“我毕业后要去国外深造,这也是我一直的梦想。那束纸玫瑰,就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林飞已经听不清她的话了,努力作出高兴的样子,向白玫表示了祝福。他记不清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飞躺在床上,桌子上摆着那束纸玫瑰。纸玫瑰里有个秘密,可是他始终没敢告诉白玫。他从一朵花上拆下了一片叶子,打开。每一片叶子里,都有他的笔迹:“我喜欢你。”所以白玫做铅笔的时候,他才会那么紧张,怕白玫发现。
林飞打开了这片叶子,忽然,他发现,在他的字迹“我喜欢你”下面,不知何时多了一行隽秀的小字:“我知道,但是……”
拆开另一片,也有;第三片,还有……
但是你没有机会?但是我也很无奈?“但是”的后面究竟是什么?林飞愣愣地举着这片叶子,过了好久,他觉得眼角有点湿。
毕业之后,白玫去了一个美丽的欧洲小国继续自己的学业,音讯全无。林飞如愿进入了那家环保公司,并且得到了重用。
三年之后,白玫回国,根据自己的兴趣,开了一家小小的创意礼品公司。这是她的梦想,可以在这家公司实现自己的一些奇思妙想,她很满足。白玫像许多奋斗中的年轻人一样,为这个小公司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
一天下午,白玫工作累了,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莫名奇妙的,她忽然觉得心跳加速。这时,前台的小张敲门进来:“白姐,有人来应聘。”
“应聘?”白玫很奇怪,“可我们没有招人啊!”
小张有点为难:“是呀。可这位先生很执着,一定要见您。对了,他还带着自己的作品,确实很有创意。”
白玫饶有兴趣地问:“什么作品?”
小张有点兴奋地说:“一束漂亮的纸玫瑰!可以当铅笔,还有那个花瓶……”
坚贞的爱情不会输给时间。
第51篇、爱情故事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
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情蜜意,她认为世界上没有比他熬的粥更可桑塔纳志俊口的食物了。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只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收入并不稳定。他也只是一个中学教师,每月都是固定数量的工资。一到月头,他就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她会给他一些钱作为零用。她知道他真的爱她,每天她回家,他都会把饭做好,有时会熬她最喜欢喝的绿豆粥。他们虽然挣钱不多,但是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桑塔纳志俊
她的工作一直不太顺,有时候几个月都拉不到一笔保险,只有少数的时候会拉到一两个客户,收到微薄的提成,能让她高兴好长时间。他不忘记送她一碗绿豆粥,外加一句贴心的话:“你身体不好,别太累了!”
直到她遇见了子权,才让她时来运转。子权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她是在翻遍了黄页本才找到了子权的电话,一遍一遍地打,最后他答应了解一下她推销的险种,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子权不凡的谈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她的美丽也像一幅美丽的画留在了子权的脑海。子权答应了购买她的保险,但条件是晚上陪他去参加一个商务酒会。
她没有参加酒会的衣服,子权给她买来了。她没有搭配的首饰,子权给她借来了。甚至,子权还送给她一瓶玫瑰花香的香水……那个晚上,她成了酒会上的焦点,美丽、大方、自信的她自然赢得了不少成功男士的青睐。她借机向他们兜售保险,不知道是他们为她的魅力所打动,还是为照顾子权的面子,总之,她签了好几笔单子,她知道这个月她一定能摘到那面销售业绩小红旗。
第52篇、爱情故事丁香花开季节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丁香花开季节
丁香花儿开的时节,满城暗香浮动。
那时节周恺寒每天上班都要绕远经过市中心的广场,为的是广场上种了大片大片的丁香花儿,那层层叠叠的花穗,水滴形的花瓣,像一对对小翅膀向空中伸展着,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是那么的俏丽、淡雅。还有它那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忍不住停下车闭上眼睛深吸上一口,体会它甜蜜的香味。
其实周恺寒不仅仅是因为丁香花儿香而来,还因为广场角落处有家小小的报亭,报亭里有位美丽的姑娘。他只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高高瘦瘦的姑娘,每天假装不经意地路过,总能看到她,安静地坐在报亭里,干净、清爽、白皙的脸上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经常穿着一件碎花图案的连衣裙,头发长长直直地垂在两旁,清雅的像个仙子。
周恺寒每次都想进去买张报纸,搭讪几句,可他不敢。并不是他腼腆,而是他怕,怕失败没了机会。周恺寒自认长相不赖,公司里主动向他示好的女孩不少,可这些女孩都入不得他的眼,他觉得这些女孩太轻浮,不适合他。只有这个他偶尔发现的姑娘,才能让他怦然心动。
原来,暗恋的滋味是苦涩的。心总是徘徊在是否表白之间,他怕自己走近她说出喜欢之类的话,吓坏她,又怕他的犹豫与她失之交臂。
所以周恺寒每次经过她门前时,都会放慢车速,希望女孩能突然抬头,看见他灼热的目光。可希望就像是东升西落的太阳起起落落,终于机会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清新的早晨,太阳刚刚冒出头来,天空如水洗一般的湛蓝,周恺寒骑着车跨过广场,丁香花儿香一阵阵袭来,他忽然有些晕厥,一瞬间的失神,发生了车祸,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把他刮倒,然后扬长而去。
当他在吵杂的人声中睁开眼睛,眼中出现了她的身影,她眼睛里跳动着担心,一瞬间,他呆住了。忘记了自己躺在马路上,忘记了喧哗的人群,忘记了一切一切,眼中只有她。那种感觉像是认识了一万年,又分开的一万年,如今重逢的激动。
墨梓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骑单车的男孩,特别是他停下着咪着眼闻着丁香花儿香时,那种专注的神情,让她着迷。每每看他经过门前,真希望他能停下来,走到她面前,买上一张报纸,闲聊上几句,故事才能发展。可他只会晃悠悠地骑过去,从而消失在她视线的尽头。
没想到他会在她门前出了车祸,伤虽然不重,她还是紧张地把他扶进了自己的小屋,忙活着买药布消炎水,轻轻地涂在他受伤的地方。他呲牙咧嘴得喊疼,她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一个大男人,这么怕疼?”
他越发大声地呻吟着,声音却是欢快而明亮的。然后指着被包成粽子一样的手臂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是疼,是替这个手臂可惜,瞧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断了一样。”
墨梓的脸红了,扭头说了句:“还能开玩笑,估计没事,赶紧去上班吧!”
周恺寒这才大叫一声糟糕,看着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他可要迟到了,于是他跨上车,单手把把,箭一样冲了出去。
墨梓张大嘴,被他一连串的动作惊呆了,嘴里的小心还没等喊出去,他又折了回来,脸上带着细细的汗,沙哑地说:“我叫周恺寒。”
“我……墨梓。”
周恺寒满意的点点头飞车而去,她在后面盯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替他流了一把汗。
俩人第一次约会,竟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了,墨梓的样子很紧张,端咖啡的手直哆嗦,周恺寒也好不到那去,全身紧张而僵硬,连笑容都僵僵得冻在脸上。
还好夜空下的广场安静而美丽,到处是丁香花儿的芳香。人们三三两两地散步在广场上,沸腾着,喧闹着,所以没有人注意坐在广场咖啡厅里的两个立正坐好的番茄。
“扑哧”一声,墨梓突然笑了。周恺寒楞了一秒钟,马上也裂开了嘴。其实爱情就是一张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
周恺寒犹豫着最终抓住了墨梓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害羞地下了头。这一刻周恺寒只愿时光停留,让这份美丽的相遇持之以恒。
可时间是最大公无私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
都说恋爱中的男女,犹如泡在蜜罐之中,甜蜜之情如春水荡漾。
周恺寒和墨梓此时的感觉就像泡在蜜罐之中,爱情在俩人心中飞速发展,他们设想了很多未来,周恺寒说:“我要娶你。”
墨梓心里欢喜,却嘟着嘴,说:“花那?戒指那?什么都没有就来求婚,哼!不答应。”
周恺寒什么也没说拉住了她,然后轻轻地把她拥入怀中,然后吻下去……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一年就过去了。他们的爱情有增无减,每天周恺寒骑着车经过她门前,时间充足就聊上一两句,时间紧,相互一笑,他就上班去了。
那一天阴雨,他出门的时候有些晚了,快速地骑到她的门口,只见她偎依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娇笑着。
他的头嗡的一下炸开了,车把一歪险些撞在花坛上。他停下来稳定了一下情绪,才去上班,这一天他神不守舍,连连出错,被老总骂了个狗血淋头。
从此他再也没去广场,再也没去看丁香花,再也没去那间报亭,再也没遇见那个魂牵梦萦的姑娘。
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步入中年,一日儿子非要去看丁香花,他带着儿子去了,久违的记忆冲破了时间的障碍,一涌而出。他忍不住走进那间报亭,里面坐着的男人,他终身难忘。
周恺寒买了一份报纸,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问:“我记得原先这里卖报的是个姑娘了。”
“哦?”男人抬了一下眼说:“她不在了……”
“哦?去哪了?”
男人加重语气再说了一遍:“她不在了。”
周恺寒突然明白这句不在了意味着什么,他突然愤怒地一把抓住男人的衣领吼道:“你……怎么不好好待她,怎么可以让她死去?”
男人一愣道:“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白血病,治不好的。噢!我知道了,你是周恺寒吧?我妹妹临死还念念不忘的人,是你吧!我还以为你会早些来,来看她最后一面,可你没有……”
周恺寒浑身一震,像是挨了一拳,后退了一大步,泪刹那间淹没了他的双眼,原来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留下的只有属于香花的记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事,如果大家有好的故事可以联系小编,小编会为大家整理分享!QQ:1121980541
第53篇、爱情故事雷公岭套狼
志远是县一中高三学生,在今年的高考中,他超水平发挥,被北京一所重点大学录取。接到录取通知书的这天晚上,他竟激动得一夜难眠,第二天一大早,他便独自去雷公岭登高望远,以放飞自己那颗一时无法平静的心。
雷公岭位于志远家村东侧的两公里处,岭上树木葱茏,路窄壁陡,山顶的雷公峰更是险若斧劈,人迹罕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难爬行,志远终于登上了雷公峰。放眼望去,天高云淡,峰恋起伏,青山如黛,沟谷纵横,树高林密,各种鸟儿在林中喧闹跳跃,好一幅美丽壮观的景象!志远看得如痴如醉,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志远正陶醉在美景之中,突然发现从岭后的楠竹凹上空升起一股袅袅的青烟。志远心里不由得一动,奇怪呀,大清早的,这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青烟冒起来呢?想起近段时间邻近的两个村子都起过山火,损失很大,志远不由得多了份小心,如果这雷公岭上起了山火,那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这么一想,志远再也顾不上看景,拔腿就朝楠竹凹跑去。
可当志远气喘吁吁地跑进楠竹凹时,却发现原来是一场虚惊。密密的楠竹林深处,有一块半个篮球场大的空地,空地上明显有人踩踏的痕迹。空地的正中央,有一个用石头垒成的简易炉灶,灶台上放着一个小铝锅,里头的米饭已经半熟了,灶膛里的干竹片还在燃烧着,那袅袅的青烟正在穿过竹梢竹叶往外冒,志远在山顶上看到的青烟正是从这个地方飘出来的。见此情景,志远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可他又另生疑惑,为什么只见其烟,却不见其人呢?那个烧火做饭的人又到哪儿去了?志远顿生好奇之心,他一边环顾四周,一边喊道:“喂,有人吗?”可一连喊了好几声,却无人应答。
志远纳闷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他又扯着嗓子喊了几声,仍是不见动静,于是他便壮着胆子在竹林里搜寻起来。他找呀找呀,人是没找着,倒是在几棵挺拔的竹子之间找到了一张吊床,这张吊床不高不低地悬在空中,看起来蛮有情调的。这是何方神仙,云游到这里休闲来了,还真会享受呀!志远见无人现身,便禁不住吊床的诱惑,抱住一株系着吊床绳子的楠竹,噌噌几下爬了上去,然后试探着往吊床上一躺。还真舒服!
志远一边在吊床上晃悠,一边静候吊床主人的出现,可事情就是那么奇怪,那位神秘的吊床主人就仿佛在楠竹凹里消失了似的,竟然半点声息也没有。志远正百思不得其解,猛地想起自己在高考前看到的一张小报,那张小报称,现在有好几千人隐居在终南山深处修炼,一些修炼者不愿意被山外的人进山打扰,一见人来便潜身避人,莫非这张吊床的主人就是个修行者,他不愿被人打扰,自然会对我避而不见,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呢?
志远遛下吊床正准备退出楠竹凹,突然听见竹林外面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志远大感意外,既然人家愿意现身,那我就一睹真容,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于是他身子一闪藏在一簇杂草丛里睁眼细看,不一会,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人出现在楠竹林中。志远一见来人心里不由得一怔,咦,这不是村里的老光棍王矮子吗?他怎么到这儿来了,莫非他就是这张吊床的主人?志远正要出来与王矮子相见,却见王矮子来到空地后放声大喊:“大沙狼,大沙狼!”见无人回答,便“咦”了一声,穿过空地,朝竹林的后面走去,志远好奇地尾随在后面,欲看个究竟。
王矮子来到一个被杂草树枝掩盖的山洞边,四顾无人,对着洞口“啪啪啪”连击三掌,掌声一落,便从洞口钻出一个脸上满是胡子的人,王矮子见面就说:“大沙狼,竹林里风平浪静的,你怎么藏到山洞里来了?”大沙狼吐了一口气说:“唉,刚才吓死我了,不知从哪儿冒出个毛头小子,闯进竹林又是喊又是叫的,我不藏起来非被他发现不可。现在估计人已走了。看来,这个地方不能再呆了!大表舅,你这么早赶到楠竹凹,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王矮子点头道:“是啊,还真让你给说着了。昨晚上派出所的王所长来我家了解你的情况,我猜他已经怀疑上我了,所以我今天特意偷偷摸上岭来见你,你赶快转移吧,否则你完了,我也难逃干系!”大沙狼感激地说:“大表舅,要不是你把我藏在这个地方,又是送吃的又是送喝的,我早就被公安逮住了。如果我能够逃过此劫,我再给你价值10万元的珠宝!”王矮子催促道:“先别说这些,跑路要紧,你赶快喝两碗稀饭填饱肚子走人,就从岭后下山吧,走得越远越好!”
目睹这一幕,藏在灌木丛里的志远简直是心惊肉跳!当大沙狼跟着王矮子经过志远的藏身之处返回楠竹林时,志远把大沙狼的相貌特征看了个清清楚楚。没错,就是那个被资河市公安局通缉的杀人抢劫嫌犯!半个月前,他曾经在校门口的墙壁上看到一则悬赏公告:“刘金标,外号大沙狼,35岁,身高1?郾71米,脸上长满大胡子。经查,此人系重大杀人抢劫嫌犯!今年5月29日凌晨2点钟,该嫌疑犯潜入位于城区五一路的‘星月’珠宝店,杀死男店主后,劫走价值100万元的珠宝潜逃,有提供线索者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志远做梦也没想到,这个杀人劫宝的恶魔至今还逍遥法外,更没想到他就藏在雷公岭上,今天竟无意之中让他发现了!
而对这惊天发现,志远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报警,可他没带手机,无法在第一时间拨打“110”,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下山报警。于是,他趁王矮子离开楠竹凹,大沙狼在竹林里吃东西的空档,悄悄地钻出了楠竹凹,然后撒腿朝山下跑去。
可跑了一段路,志远又情不自禁地停住了脚步。雷公岭山高路远,从岭后下山报警,就算志远长了一双飞毛腿,也得半个小时,等闻迅赶来的民警上山抓捕时,也许大沙狼早就逃之夭夭了。下山报警为时已晚。自己又无法对付凶残的大沙狼,那到底怎么办呢?志远绞尽脑汁想着对策,猛地想起自己读初中时曾经跟着爷爷在雷公岭上套过野物,有次他还亲手套住一只大野兔哩,想到这里,志远心里立刻有了主意,刘金标不是绰号大沙狼吗?我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厉害,给你来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最后乖乖就擒!
想好了擒凶之策,志远不由得勇气倍增。他飞快地赶到了雷公岭最险要的地段雷公崖,开始行动起来。他用身上随带的水果刀割了一根又粗又长又牢固的树藤,做了一个套,放在被树枝和野草遮掩的山路上,再把树藤的另一端拴在路边的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最后双手挽住从树杈处垂落下来的树藤,守株待兔。雷公崖是大沙狼从岭后下山逃跑的必经之路,谅他插翅难飞!
果然不出所料,不到十分钟,山路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躺在树后的志远不用看也知道,这个自上而下的行路人不是大沙狼还会是谁?志远的精神高度亢奋,他双手紧攥树藤,做好了擒狼的准备。
脚步声越来越近,很快大沙狼就出现在志远的视线之中,只见他提着一个施行包,神色慌乱,脚步匆匆,犹如一只惊弓之鸟。大沙狼正三步并作两步往山下逃跑,做梦也不会想到前面会埋伏着一个人,等他自投罗网。当大沙狼满头大汗逃到雷公崖时,不留神一脚踏进了路上一个树藤做好的圆圈里,说时迟,那时快,在树后看得真切的志远双手使劲往下一拽,大沙狼的左脚被套个正着,并很快被拽离了地面,脚上头下地悬在了空中,真是上不沾天,下不着地!
志远见大沙狼被他牢牢套住,便把手上的树藤在树干上绕了几圈,然后做了个活扣扣住,之后灵巧地从树后闪了出来,嘲讽地说:“大沙狼,你不是喜欢睡吊床吗?这个可比吊床舒服多了,你就好好享受一番吧!”
大沙狼手足在空中乱抓乱蹬,狠狠地朝着志远说:“臭小子,我与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扰我清净并下套害我?”见志远双手叉腰不搭理他,又哀求道:“小兄弟,只要你这次放过我,我给你一大堆珠宝,行吗?”
志远仔细检查了套子和树藤,估计被套的大沙狼一时半刻无法逃脱,这才放下心来。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枝,在大沙狼的下巴上戮了一下,冷笑道:“大沙狼,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今天我好不容易把你这条恶狼套住,又怎会把你给放了呢?你就先在这儿荡秋千玩吧,一会儿王所长会专程上山请你,拜拜。”说罢转身飞跑着下山。在下山的路上,志远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这次登高望远,不仅无意之中套住了被警方通缉的大沙狼,还将得到5万元奖金,有了这笔奖金,他今年上大学的费用全有了!
第54篇、爱情故事不婚男女
(一)
刚吃完晚饭,王杰就把碗一推,筷一放,起身去了自己的房间,王杰的妈妈则收拾了碗筷去了厨房,在洗好碗筷后,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百无聊赖地拿着遥控器点了几个台,发觉没有什么节目适合自己看的,于是,就冲着王杰的房间喊:“小杰,乖儿子,出来陪妈妈说说话。”
“妈!”王杰拉长了音,极不情愿地打开房门说道:“又啥事呀?”突然话锋一转,声明道:“关于相亲的事可别说啊,我都说了N次了,我没兴趣,我还小,不想结婚。”
真是知母莫过子,王杰妈本就想跟他再说说相亲的事的,但见儿子已声明再先,只好做罢,赶忙答应道,“好,好,好,不说那个,不说那个。”但又不死心,把儿子拉到身边坐下后,又连笑带哄地说道:“可是,你就给妈说说你喜欢啥类型的,这总可以吧。”
王杰有些不耐烦:“妈,我都说了我还小,不想找对象,不想结婚。”
王杰妈:“不小了,都说三十而立,你明年就三十了,还小啊。对门你张阿姨的儿子比你还小三岁呢,可是,你张阿姨去年就抱上俩孙子了,我一个都没有呢,快眼谗死我了。你爸要是回国了,看到你还是一点进展也没有,肯定不高兴。”
王杰一听这个更烦了:“哎呀妈,这都啥年代了,现在都是提倡晚婚晚育。再说了,人家张宏伟生的是双胞胎,还是他先把人家的肚子搞大的,不得不结婚的好不好?”
“好,好,好,就算是那样,那你也出去搞一个大肚子回来啊,再说了,国家是提倡晚婚晚育,可是没说是提倡不婚不育吧?”王杰妈立刻反驳道。
“看,这就是差距啊妈。咱俩现在果然有代沟了。”王杰不想跟***妈顶嘴,说完起身便走。
王杰妈很是着急,却也无可奈何:“去,去,去,你这熊孩子,我就不相信天底下没你动心的人。”
望着王杰离去的背影,王杰的妈妈陷入了沉思……
(二)
这天晚上,李丽正坐在客厅里看泡沫剧。李丽的妈妈从外面遛弯回来了,一进门便说:“丽丽啊,今天我买了你好多你爱吃的水果,还有你爱吃的菜,明天给你做好吃的啊。”
李丽嘴贫道:“不是吧妈?突然对我这么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怎么了?”
李丽妈不急不恼:“都说闺女是妈的小棉袄,说的一点都不错,还是我闺女了解我啊。”
李丽:“好了,别卖关子了,说吧。”
李丽妈:“你说你天天一个人多无聊啊,下了班就看这些肥皂剧,多无聊啊,找个对象吧,你也不小了。”
李丽一听,赶忙岔开话题:“哎?我的手机呢?我的手机放哪了?我的手机呢?……说着便起身离逃到自己的闺房去了
李丽妈望着李丽的背影,连声喊道,嗨,嗨,嗨,这孩子,别走啊,我话还没说完呢,我说你听到没啊……
(三)
菜市场里,李丽妈买菜时,转脸遇见了王杰妈。觉得非常面熟,想了想,之后便一声炸呼:“哎呦,这不是小杰妈吗?好久不见了啊。”
王杰妈被吓了一跳,没有立刻认出她来,迟疑道:“你是?”但很快地就一拍脑门,惊讶起来,“哎呀!你是李丽妈,真是好久不见了啊,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李丽妈笑道:“是啊,不过,我也是才搬过来不久。哎呀,以前我们可老邻居啊。
王杰妈说:“可不是嘛,我记得,我们家的王杰和你们家的李丽还是小学的同学呢。”
李丽妈:“是啊,对了,说到王杰,现在也不小了吧,结婚了没啊?”
王杰妈:“说到他我就气,他爸爸在国外难得回来一次,家里就我们俩,我都管不住他了,这么大还不愿意结婚,还说什么自己是不婚主义。你们家李丽呢?”
李丽妈:“我们家李丽跟你们家王杰一个样,一说到相亲找对象立刻找不到人了。”
王杰妈:“王杰和李丽曾经是同学,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不知道他们还认不认的彼此啊,要不咱们撮合撮合他们见见吧?小学的时候,他们不是打的也挺厉害的嘛!”
李丽妈:“也对啊,我们都回去做做工作,不成就当是小学同学见面了啊,怎么着他们也是校友啊。”
王杰妈:“对,对,对,这就回去撮合。”
之后,他们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便散了。
(四)
王杰妈兴冲冲地回到家里,连菜都没顾的上放下,就直奔王杰的房间,高兴地说:“明天下午你去见个人。”
王杰当时正在聚精会神地上网,因此连头也没转地就回绝道:“谁呀妈?我不见。”
王杰妈装出很不高兴的样子说道:“你说不见就不见了?你必须见,不见以后别回家了,自己找地方住去。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
王杰这才转过头,喊了声“妈!”语气里明显地带着些恼,“见谁?去哪?”
王杰妈这才又恢复到兴奋的样子,“这个人你还认识呢,李丽,你小学同学,明天下午3点公园湖边,不见不散。”
“什么?李丽?”王杰大叫了一声,显然,他是一时不记得妈妈口中说的那个李丽了。之后,抬头冥想了一阵,自言自语道:“哎呀!莫非是她?”
(五)
网上,王杰通过QQ视频紧急呼叫出两个人来。一个是孤独求败,一个叫西门吹雪。
孤独求败:“啥事啊,兄弟?震的这么急?”
西门吹雪:“就是啊,嘛呢?我正玩三国呢?”
王杰:“都别玩了,快给我出出主意,这次我真的逃不过了,急死我了。”
孤独求败:“别急慢慢说,什么逃不过啊?有兄弟在别怕。”
王杰:“我妈逼我去相亲了,明天下午就见面,我要不去以后家都进不去了,不让我在家住了。”
西门吹雪:“多大点事啊,住我家啊,我不也一个人,你来正好陪我刷游戏。”
王杰:“去,说的容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想法子让以后没人敢见我才是万全之策。”
孤独求败:“太损了吧,以后你真找不到媳妇怎么办?”
王杰:“我还真不想找媳妇了,那多好一个人自由。”
西门吹雪:“我看啊,我们还是给王杰想个招吧,先缓几年再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
孤独求败:“成。要不这样,我们俩打你一顿,你直接去住院,明天下午不就不用去了嘛。”说完自个先哈哈大笑起来。
王杰:“成,打吧,我豁出去了。”
西门吹雪:“去,去,去,什么馊主意啊。总不能以后一去相亲我们就打你一顿吧,哎,王杰啊,你知道和什么样的女人见面不啊?知己知彼才能战无不胜啊。”
王杰:“我小学同学。”
西门吹雪立马好奇起来:“啊,谁啊?哪个?”
王杰不情愿地说道:“李丽!”
孤独求败和西门吹雪一听说是李丽便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王杰:“笑什么笑。”
孤独求败:“是不是小时候拔你裤子的那个啊?你们不是还坐同桌过吗?”
西门吹雪:“真是冤家路窄,哈哈,那种火爆的女人现在肯定也淑女不到哪去。”
王杰:“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最倒霉的是我现在必须见她。”
西门吹雪:“哎,我知道最好的办法了。”
王杰:“什么?快说。”
孤独求败:“速度点,别耽误时间啊。”
西门吹雪:“她小时候就很火暴,长大了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她既然那么火爆肯定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只要这样的男人才能征服她,王杰啊,你性格本来就内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你就再内向点,最好是装的再娘娘气一点,她肯定恶心死你,到处说你不像个男人,以后谁还敢见你啊。”
孤独求败:“哈哈,王杰啊,我看这个主意好,就这样吧,你说呢?”
王杰:“太妙了。哈哈!就这么办!谢了啊,兄弟!”
(六)
李丽正帮妈一起做饭,“妈,今天怎么做这么多好吃的啊,你该不会又让我去见谁吧?”李丽妈一脸的喜气洋洋,一直在哼着小调。
李丽又问:“跟我说说呗,你今天咋这么高兴呢?”
李丽妈:“今天我一点也不高兴,后来遇到个人就高兴了。”
李丽:“遇到谁了啊,妈?”
李丽妈:“好人啊,一个好青年,今天妈的钱包丢了,是一个好青年帮我捡到了。”
李丽:“哦,那,这个人确实挺好的。”
李丽妈暗笑起来:“是,我也觉得挺好的。”
李丽:“恩,那我出去等你做好饭吃饭。”
李丽妈:“别急啊,人家做好事,我都没来得及谢谢人家,人家在菜市场等失主耽误了好多事,我过意不去,就说我明天下午3点去公园散步时让他在那等我,我要谢谢人家。”
李丽:“确实该谢谢人家。”
李丽妈:“是啊,但是我今天脚崴着了,去不了了,放别人鸽子的事我怎么可能做啊。”
李丽:“也是,那怎么办啊,妈?”
李丽妈:“怎么办?当然是你去替我好好谢谢人家了。”
李丽:“哎呀,妈,那个人肯定特忙,谁下午三点不上班啊,对吧。”
李丽妈:“明天周末了啊。”
李丽:“人家要是陪老婆孩子呢,别耽误人家时间了啊。”
李丽妈:“人家还没结婚呢。”
李丽:“啊?!没结婚?你怎么知道啊?妈?你该不会是骗我去相亲吧?”
李丽妈:“我……你……你气死我吧,我看啊,我是指望不上你了啊。白养你这么大了。气的我胸口疼。”说完,假装捂住胸口。
李丽:“好,好,好。我去替你谢谢人家,但是我谢完就走啊。”
李丽妈:这还差不多。
(七)
下午三点,公园湖边。李丽在等人,王杰还没有到,不一会王杰到了,从远处看到李丽,向前走去。
王杰换了副腔调,学说着小沈阳的口吻,装可爱:“哎呀,天气好晴朗呀,万里无云的天空,真是太美了。”
李丽看了看王杰心想:“妈呀,怎么来个变态啊,可别就是他啊!”
王杰见李丽没动静就凑上前:“你就是李丽吧?你好哦,我叫王志杰哦,好久不见哦,我妈让我来找你的哦,你还记得我吗?”小沈阳的语气被他学的有摸有样。
李丽一听他自我介绍说是王杰,忽然明白了,心想中计了,被妈骗了,而且这个王杰还是个小时候自己特讨厌的人,现在居然更娘娘腔了,但面子上还得装大方,“啊?!王杰啊?哎,你真的是王杰吗?好久不见啊。”
王杰:“是啊,很多年没见了啊,没想到你还这么豪爽啊,不过,我给你说啊,你们女人要是不温柔一点是会没人要的。”。说完,用手下巴附近比划着,继续装可爱。
李丽惊奇道:“我们女人?”
王杰知道李丽不高兴了,心中不免得意起来,口中却连忙说,“啊,啊,不好意思,我总爱说错话。应该说你们女孩子。”
李丽:“啊,哈哈,没关系,那既然来了,我们就去公园散散步吧。”
“既然你这么主动,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嘿嘿嘿嘿!”王杰笑的让人发毛,却还装做害羞的样子时不时的看一眼李丽。
李丽对此冷笑不已:“哈!哈!哈!”
一路上王杰的双手始终放在上衣兜里,很可爱的走着路,李丽则很无奈的强作微笑走着。
李丽边走边想,这么变态,我妈居然把我骗过来,哼!我非整整他不可,“哎?我们做过山车去吧?”
王杰用娘娘腔说道:“啊?什么?还是不做了吧,那么疯狂的不太适合我,我们还是去做摩天轮吧。”
李丽:“摩天轮多没意思啊,过山车吧。”
王杰继续装可爱,“还是不要了,我们做摩天轮吧,多可爱,一转一转的。
李丽心想,这个时候一定要跟他别着,这样才铁定不会有戏:“还是不了,过山车好。”
王杰心想,机会来了,哈哈,看谁厉害:“不嘛,我们就坐摩天轮。”
李丽心想,妈呀,大男人撒娇,真是恶心啊,受不了了,“好,好,好,走走,摩天轮。”
王杰心里暗想,看我不整死你,“坐摩天轮都要吃棉花糖的,这边没有的卖,你陪我找个卖棉花糖的,买个棉花糖好不好?”
李丽很无奈地陪王杰去买了棉花糖,王杰拿着棉花糖蹦蹦跳跳的向前跑,边跑边说:“哦!去坐摩天轮喽。”
身后的李丽望着他的背影,既好笑又觉得哪里不对劲,似乎有什么阴谋。
王杰则非常得意,认为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八)
晚上,王杰回到家里,就冲妈妈喊道:“妈,我回来了啊。”
王杰妈赶紧迎上来,问道:“怎么样啊儿子?见着了没?”
王杰:“见着了,见着了,母亲大人下的命令我敢不见着吗。”
王杰妈又追问道:“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王杰:“我这边还行,但是要等女方那边的消息啊,要是人家不同意,那就可惜了,有缘无份啊妈。”王杰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王杰妈:“好吧,那就等女方的消息吧,快进屋去睡吧,儿子。”
(九)
李丽回到家后,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妈,妈,我回来了。”
李丽妈:“你可算回来了啊。怎么样?”
李丽躺在沙发上:“妈,你今天可是骗了我啊。”
李丽妈:“哎呀,先不说这,你说那个人感觉怎样?”
李丽口是心非的想起王志杰娘娘腔的样子,“真是出乎意料啊,感觉不错,我喜欢。”
李丽妈:“真的?那太好了,我就说那小伙子不错的嘛。”
李丽拿起一只苹果狠狠咬下一口,自言自语道:“小伙子?小闺女还差不多。”
李丽妈:“什么?”
李丽:“哦!没什么,没什么。挺好的!”
李丽妈这才放心地收拾家务去了。
(十)
三天后的早上,王杰正在家中睡觉。王杰妈就笑嘻嘻地来到床前:“儿子啊,快起来了啊?”
王杰“恩”了一声,“起来了妈。怎么这么高兴啊?”
王杰妈:我给你做好饭了,赶紧吃饭啊,趁热,全是你最爱吃的。
王杰一边刷牙一边高兴地说:“妈你对我真好。”
王杰妈:“那是,妈不对你好谁对你好,妈还要告诉你个更好的消息。”
王杰笑嘻嘻刷着牙:“你说妈。”
王杰妈:“女方来信了,人家对你印象可好了,准备下一步发展吧。”
王杰闻言,吃惊的“啊?”出声来,牙膏喷了一镜子……
(十一)
网上,孤独求败:“又怎么了啊,大哥?”
西门吹雪:“请吃饭谢我们也不用这么急吧?”
王杰:“还请吃饭呢?我想杀了你们。”
孤独求败:“怎么了?这么怒。”
西门吹雪:“就是啊,怎么了这是?”
王杰:“上次见那个李丽时,我保证我真的很娘,但是她居然给***那边说对我印象特别好,这次我真的死定了,她要跟我约会。”
孤独求败、西门吹雪同时发来:什么???两副吃惊不已的模样。
王杰:“这次我死定了,她跟我杠上了。”
孤独求败:“那你就跟她好下去算了。”
西门吹雪:“就是,缘分嘛,小学同学都能遇到,多不容易。”
王杰:“你们还有心情说这些。赶快帮我想办法啊。”
孤独求败:“别急!别急!这女的都答应了,看来是知道你的诡计想整整你,她是不服输,你就彻底打败她,要不就让你认输,你们肯定就不会再发展了。
西门吹雪:“对,说的很有道理,你就让一下人家女同学,认输吧,这样以后你就自由了。“
王杰:“认输?小时候扒我裤子我记到现在,你们知道我有多丢人吗?打死我也不认输。”
西门吹雪:“那你就跟她对着干,彻底赢了她,让她知难而退。”
孤独求败:“对,我支持。”
西门吹雪:“要不然真没什么好主意了。”
孤独求败:“对,就这么定了,你就这么做吧。怎样啊兄弟?”
王杰:“目前只能这样了。”
(十二)
马路上,王杰和李丽在散步,王杰继续恨娘娘腔,“哎呀,真是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真是缘分啊。”说话时,故意将缘分俩字强调出别样的语气来。
李丽则用恶狠狠的语气说道:“是啊,这叫缘分未尽。”
王杰:“今天我们干什么啊?你让人家出来。”
李丽:“看电影吧?”
王杰:“看电影?好啊,但是我没拿钱,要你请了,而且我不看恐怖片,喜剧片,爱情片,武打片,科幻片……”
李丽:“那你想看什么片?”
王杰向李丽眨眨眼睛:“儿童动画片啊。”
李丽不屑道:“拜托,现在没有动画片上映啊。”
王杰:“那就不看喽。”
李丽:“不看?不看干什么啊?”
王志杰:“压马路喽,多美,啊,你看那一辆一辆车从身边开过,多刺激。”
李丽正色道:“你还真是神经病啊,你以为装成这样我就会认输吗?”
王杰:什么?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明白。
李丽以挑衅的口吻说道:“看谁笑到最后。”
王杰则语无伦次起来:“你真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啊。哈哈……”
李丽忽然真诚起来:“其实我也没想和你好,我真的不想结婚,只是大家老同学,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没见,见了聊聊叙叙旧也不错啊,你没必要装成这样的,我理解,我妈也一直逼我结婚的。”
王杰不好意思地笑了:“啊!你怎么不早点说啊,我以为你还跟以前一样那么强势,我也是,我妈逼婚逼的我没法了。”
之后,两个人开始说话投机,沿着马路越聊越起劲,中途还你推推我,我推推你的打来打去,闹腾了起来。
(十三)
这天晚上,王杰在沙发上坐着用手机聊QQ,脸上笑嘻嘻的。
王杰妈便问道:跟谁聊呢?这么开心。
王杰依旧笑嘻嘻,没有听进去。
王杰妈便很大声地叫道:小杰!
王杰这才在沙发换上动了几下:“啊?啊?啊?哎呀妈,你吓死我啦。”
王志杰妈:跟谁聊呢?这么开心。
王杰:“哎呀,李丽,忙着呢吗,别说话。”
王杰妈笑嘻嘻的地骂道:“这熊孩子,开始嫌我烦了是不?行行行,我不说话。
(十四)
李丽那边,李丽妈喊道:“李丽啊,赶紧来吃饭,快点,都做好了。”
李丽走来,拿着手机,拿了个馒头走了。
李丽妈:“哎?我说吃饭啊,你拿个馒头走了怎么行,快来吃点饭。”
李丽头也不回地说道:“忙着呢妈,不吃了。”
李丽妈纳闷:“忙什么忙?拿着手机忙乎啥呢?”
李丽:“发信息啊。”
李丽妈:“跟谁啊?比吃饭还重要?”
李丽:热心青年。
李丽妈:“热心青年是谁啊?热心青年?哦!哦!哦!呵呵呵!妈懂了!”说完,便开心地笑了。
(十五)
日子过的真快啊,转眼三个多月就过去了。这天,李丽妈和王杰妈一起买菜归来。
李丽妈:“王杰妈啊,我看他们俩啊有戏,李丽整天的饭都不好好吃了,整天和你家王杰聊QQ呢。”
王杰妈:你都不知道,我家王杰不是上网和你家李丽聊就是玩着手机发短信,还嫌我唠叨了。
李丽妈:“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搞不懂。”
王杰妈:“恩,这俩孩子真是遇到对的人了。”
李丽妈:“对,我们也不要去干涉那么多,就让他们自由发展吧。”
王杰妈:“恩,对对,我看好他们俩啊。”
李丽妈:“那就多鼓励他们出去玩,培养培养感情。”
王杰妈:“对,鼓励。”
(十六)
这天晚上,三人组网上视频。
孤独求败:“看,不打不相识。”
西门吹雪:“难道这就是缘分?”
孤独求败:“恩,咱们准备等通知看什么时候订酒席吧?“
西门吹雪:“那也不一定啊,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呢?”
孤独求败:“也是,看这小子的努力了,事在人为。”
西门吹雪:“恩,有道理,你说什么时候能轮到咱们啊?”
孤独求败:“看缘分了啊。”
西门吹雪:“哎!王杰啊,我说你有完没完?说句话啊,还发着呢。也太不尊重哥们了呀!你见色轻友啊你?!”
王杰:“去去去去,你们别捣乱,没看忙着了。”
孤独求败:“哎!恋爱中的男人伤不起啊。”
(十七)
李丽一个人边走边打着电话,“你快点啊,我都到了,你在哪呢你?”
王杰拿着电话正在四处寻找着李丽:“到了到了,你在哪呢?”
李丽:“我在湖边啊,具体我也不清楚,对了,就是我们第一见面的地方。你快来哦。”
王杰:“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正向那走着呢……”
第55篇、爱情故事对不起 我脏了
世界的某一角落。
女孩问男孩“你真的爱我吗?”
男孩答“爱,非常爱”
女孩咆哮“那为什么在我吧第一次给了你之后,你要抛弃我?让年仅16岁的我受尽所有人的侮辱与嘲笑?为什么在我吃安眠药后你一次也没去看过我?为什么...”
“我是有苦衷的!”男孩打断女孩的话,抱住头痛苦的往墙角蹲去:“我真的是有苦衷的!亲爱的,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原谅我,原谅我,求你......”
看着男孩痛苦的模样,女孩原本锋利的眼神慢慢变得温和,他们之间每个美好的画面从眼前闪过,让她恨他的心瞬间全盘崩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擦掉眼角的泪水,女孩慢慢的蹲下身子,牵起男孩抱着头的手:“我原谅你。”
看着女孩天真且认真的眼神,男孩的心突然痛了。“也许真的是我错了”男孩这样想着。突然,另一个声音从男孩的脑海里响起:“敢和我们打架?小子,不用想活了?今晚你带个妞来这片竹林给哥们消遣消遣,这笔帐就算了,要不然小心你的手!”
男孩猛的清醒过来,他反过来抓住女孩的手:“亲爱的,谢谢你还肯原谅我,我好想去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那片小树林,陪我,好不好?”
女孩的眼里滑过一丝悲伤,却马上被她天真的笑容所覆盖。她勾起男孩的胳膊:“好的,走吧!”
他们手牵手来到那片竹林,一路上两人也都没说什么话。气氛寂静的可怕。男孩停下脚步,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女孩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男孩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吻了她。女孩闭上眼睛,泪水止不住的掉落。
男孩发现女孩的异样,刚想问她怎么了,一个声音突然的响起:“哈哈,臭小子,我们就知道你会带女人来,除了靠女人,你还能做什么?孬种!”
男孩没说话,此刻他居然非常的后悔带女孩来,他紧张的看着女孩,女孩却显得相当的平静,只是黑暗中,女孩放开了男孩的手,并说了句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的话:“亲爱的,记住我是用生命保住了你的手.......”
男孩猛的一怔,原来女孩早就知道他来找他的目的,她居然还跟他来,真是个傻瓜!男孩发现自己的心好痛,他意识到他是真的不能失去她,当他拉住女孩准备跑的时候,女孩已经被那群人拉走了。
“这小妞长的不错啊”“好好伺候哥哥啊,哥哥会好好疼你的”“那小子从哪儿弄来这么一漂亮的妞啊,真消遣人”“今晚好好的爽一翻”......
女孩紧紧咬着下唇不说话,任他们摆布。
突然,男孩疯了一样冲过去:“傻瓜,我不准你这么做!你是我的!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是个混蛋,我居然为了不挨打带你来这里,我真是个王八蛋......对不起!可是我真的不能失去你!我到现在才发现我真的爱你!对不起,是我明白的晚了,可是你绝对不可以为我这样!老婆,我不准你这样......”那群人恼羞成怒,对着男孩又踢又打:“是你的女人怎么了啊,你自己带过来的,谁叫你打伤了我们弟兄啊!臭小子,不想要你的手了吗?......”
“住手!”女孩开口了“只要你们不碰他,我随便你们怎么样!”他们住手了,这时的男孩已经被打的爬不起来了。他眼睁睁的看着女孩被那群禽兽糟蹋却无能为力。这时的他,恨不得杀了自己,眼泪,肆意流淌......
激情过后,那群人都走了,男孩爬到女孩身边。女孩居然对他笑了,那笑,凄美、绝望。男孩怔住了,他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对不起,老婆,我......”女孩颤颤巍巍的站起身子,看着男孩,说:“我不怪你,我只怪我自己,那么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
第56篇、爱情故事如是爱情
不知从哪里小威弄来一株沙漠玫瑰,一副孱弱的身姿绽着娇小的花朵,霎时间被感动了,是什么使他这般顽强,竟开着这娇小的,娇小的,确实那么鲜翠的花瓣。初始的时候还算勤快,每天都会看看用饭缸做的花盆是否还存着足够的水,过了些时间,终究还是累了,然后看着沙漠玫瑰在太阳的严刑拷打下一点一点的变干,变枯,如是爱情。些许是睡着了,在这个炎热的夏夜是容易让人犯困的,何况是这般娇小的沙漠玫瑰,我想着来年复苏的春天里,也会有一簇一簇的青色,窜着头,凑着热闹。
晚上的夜空被灯光晕开了一层光幕,星星藏着黄茫茫的灯光下,找不到了,许久之前是不是也有个于此时这般的夜呢。
二区的舞会又在这个周六如约而至,闲来没事也在哪里站了些会儿,不期然的有一抹身影竟是霸道的闯进我的视线,铅垂的头发一薄一薄得堆着,灯光打在上面,泛着黄黄的光。
她从我的身边走过,如丝的长发滑过我的手掌。
这个发卡是你的吗?
哦。谢谢!你微红的脸庞让我想起山间的未熟透的樱桃——粉嫩若滴,看着你渐行渐远的身影,我傻傻的笑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也许就这样结束了,只记得那黄黄的光,如丝的长发,还有微红的脸庞。
竟是在200看见了你,一次一次又一次。思念就这样毫不客气的霸占在我心里。
开始想念一个人,不知她的名字,不知她的电话号码,不知她的QQ,甚至连漂流瓶都飘不到她亮着的头像,但也会幻想着在某个恰当的时候,我能遇见她。
就这样突然多了一个习惯,会站在阳台上静静的看着过往的行人,然后计算着与她相遇的时间,会一个人上自习,不为做题,不为学习,之为能安然的坐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咬着笔思考的样子,然后傻傻的笑着,嘴里嘟一声“真傻”,会看到你出去的时候也的出去,然后站在200的窗户旁,在你经过的时候哼着还算好听的歌,也会在你回二区的时候跟在你的身后,不远不近,从200到信息学院路,然后再走到你的前面,心里幻想着你能注意这个坐在你身后的安静的男孩。
我一直在想,到底该用何种方式给你说句话,是不是该假装给你借支笔,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哦,你是二区的,我见过。或者,悄悄的给你传个纸条:你好,可以认识一下吗。更勇敢的,在跟在你身后的时候,轻轻的走过去,然后拍着你的肩膀:嗨。我一直思考着合适的措辞,可以更委婉的,更委婉的认识你。只是恨我自己太笨太怯弱了,竟是不敢和你说一句话,哪怕是问你一道题。
知道你的名字是在一个阳光如薄雾的下午,浅浅的阳光照在身上,像是披着一件黄绒绒的薄衫,暖和和的。霜儿,在你同学叫你的时候,我一下子记住了,多么有灵性的名字啊。然后我在QQ校友上一页又一页的查找你的名字,当翻到第四页的时候,我一下子愣住了,那铅垂的头发,那可爱的笑容,似曾相识。
沙漠玫瑰枯了的第一个星期二,我还是鼓起了勇气给你写了张纸条:不知你是否注意你身后的那个男孩,只是坐在你的身后比较安然,很想给你认识一下。我是恨死你一排椅子了,像是一排蓝色的屏障挡着我,让我不敢伸出手交给你这个至关重要的纸条,给你的时候心里还是忍不住的突突的,而后故作轻松的看着书,脑袋沉沉的低着,空空的,手里的笔在纸上零乱的划着,等待着你给的判决。像是等了好久,你扭过头,低着,脸庞红红的对我说:对不起,下次吧。我想着徐志摩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便是你如此这样的吧。有风吹起,吹落一片纸,那纸上划满了“霜儿”。
没想到注意你已经有半年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茫茫的雪到一声一声的蝉鸣,从一树一树秃秃的树枝到满树绿莹莹的叶子,不曾想,半年竟是这么的快。半年来你的样子没有散去,却是越演越浓。初始还在心里,慢慢的在脑海,在血里,在身体的每一寸缝隙,甚至那天上的云,树上的鸟,夜里的风都有你的样子,是该有那么一个人,印记在我的生命里,不为花开,不为云来,甚至不为真爱,只为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坐在她的身旁,轻轻的拍着她肩膀,然后陪她走过一路,忘记一路。便是这样了。
第57篇、爱情故事拜金小姐爱过你
[你说,条件那么好的人又没必要喜欢你,对吧]
我从超市里提着方便面出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你们,你穿着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花短裤,她化着粗糙的彩妆,一看就是用的廉价化妆品。聂意航,拜托你们也注意一下自己的仪容吧,弄得跟对民工夫妇似的很洋气吗?
偏偏你还没自知之明,凑过来看我的购物袋,对着里面满满的方便面哈哈大笑,莫大小姐怎么沦落到要靠吃方便面为生了呢。她在旁边掩着嘴跟着笑,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委屈和愤怒达到了最高值,然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
我把方便面一把夺回来,对着你们吼,笑什么笑,老娘一瓶香水的钱够你们一个月的伙食费加房租,你什么时候看到我系过假GUCCI,不限量的东西我还不稀罕呢。
你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好严肃,你又是从前那个你了,你为了保护她而不惜跟我宣战了。你的声音好冷,你的眼神好冷,你说,莫小雅,有钱很了不起吗,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多难看,就像一个爆发户。
你毕竟是我爱过的人,我不跟你吵,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你辜负了我,我没亏欠你。我看着你的眼睛,很认真的说,有钱是没什么了不起,但是没有钱,就没有尊严。
我知道,自从那次之后我在你的眼里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拜金女加爱现女,我好难过啊,我用买来的方便面下酒喝,老坛酸菜牛肉,爆椒牛肉,香熏腊肉,红少牛肉,泡椒牛肉,康师傅的,统一的,五谷道场的,煮的,泡的,干拌的,我喝的是酱香型的贵州茅台。酒入愁肠化作泪,我哭着打你的电话骂你,聂意航,你个没良心的家伙,当初还说要跟我做最好的朋友,滚***的。
友情是会被爱情打败的,爱情是会遭遇背叛的,只有我的方便面是忠诚的。你无奈的来找我,我见到你趴在你身上就咬你,你一叫痛我就立刻松开牙齿,我泪眼朦胧的看着你模糊的脸,我想赵敏一定不爱张无忌,否则她怎么狠得下心来在他身上咬出那样的伤口。
你说我哭的样子好难看,我说反正又没有人喜欢我,越说越伤心,摇着你的手臂歇斯底里的问,聂意航,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你说,莫小雅同学,你这么爱花钱,一般的男生养不起你。你这么高,175公分以下的男生不敢靠近你。你这么漂亮,长得丑的男生会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如果一个男生又高有帅又有钱,他肯定有女朋友。就算没有女朋友,条件这么好的人又没必要喜欢你,对吧。
你说的句句属实,我被你堵得哑口无言。我问你,那你喜欢她什么,一说起她你的眼睛里都是浓烈到极至的温柔,你说她可爱,文静,朴实,你用来形容她的词语都是最普通的,可是我看到你那样的眼神就明白你真的是在爱情里了。
你爱她,所以心甘情愿跟随着她折堕一身锐利光芒,因为你爱她,所以世俗目光里的嘲讽都由你一肩承担,你揉揉我的头,去睡觉吧,拜金小姐,总会有金龟婿送上门来的。
聂意航,我知道我已经永远失去了你,无论是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的你,还是如今这个邋遢潦倒的你。
[有些真相我永远也无法开口向你言明]
《伤城》里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伤城,那么我也仿照这句台词造个句,每个拜金小姐背后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
很小很小的时候,贫穷的少女只能隔着橱窗玻璃爱慕一只华丽的洋娃娃,初中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零花钱而只能看着身边的同学每天买不同的零食,或者是每个周末都由父母领着出去买新衣服。因为贫穷,不敢叫任何朋友到还用着八十年代的电视的家里来做客,年少时高傲而又脆弱的自尊心被贫穷而残酷的现实逼迫得更加乖戾,内心深深的自卑只能用表面极度的傲慢来掩饰。
父母离婚后有富商追求母亲,母亲犹犹豫豫的询问她的意思,已经妙龄的她目光里射出了骇人的光芒,连忙怂恿母亲,答应吧答应吧。
第58篇、人生故事爱情不是浪漫幻想剧
小帅人如其名,高大帅气。他很爱女朋友晴,为了能给晴幸福,他每天加班加点的苦干,就为了多赚些钱,好和晴结婚。
这天周末他本来想约晴出来玩,可看见游乐场里招聘临时工扮米奇,一天一百块,他二话没说走进去报了名。游乐场的领导一看他的个头,立刻就聘用了他。
很快小帅穿着厚重的衣服带着沉重的米奇头套,走在游乐场里,不断有小孩争抢着和他照相,大热的他在米奇头套里闷的大汗淋漓,就在他想要摘下头套擦汗的时候,晴熟悉的身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好奇地跟过去。只见一个男人抱着孩子跟在晴的身后,不断地和晴说着好话,想哄晴开心,晴一脸厌烦,对男人不理不睬。
这时候男人怀里的孩子哭着找妈妈,男人满脸是汗地把孩子放到晴怀里说:“亲爱的,你抱一下孩子,我去给你们买冰水。”晴撇撇嘴,接过了孩子,很不耐烦嘟囔着:“哭什么哭?再哭我就不要你了。”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可还是轻轻的擦去孩子脸上的泪痕。
小帅看的目瞪口呆,为了证实他没有看错,他拿起了电话打了过去。远远看见晴看了一眼电话,脸色巨变。她刚想接通,见男人风风火火地走回来,她急忙关了机。这时候男人走过来把孩子接过去,搂着她的肩膀说:“晴,咱们去坐碰碰车。”
小帅看着他们的背影逐渐消失在人群中,仿佛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底,让他感觉彻骨的寒冷。
第二天小帅约晴出来,问她昨天干嘛去了。晴笑着说:“我出差了,不方便打电话,你想我了吧?”
小帅淡淡地说:“你有老公,还有孩子。对吧?”
晴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她颤抖着声音说:“你……你知道了?”
小帅冷冷地说:“为什么骗我?”
晴扑到他怀里急急的解释说:“我是有老公和孩子,可是我老公不爱我,他有外遇,我早就不想和他过了。你带我走吧!我是真的爱你。”
小帅使劲推开她的手说:“别在骗我,我希望对我讲真话。”
晴茫然地站了起来说:“他的工作很忙,常常忽略我,但是……对我确实很好,可是自从我遇见了你,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你。我可以把他的钱都带走,存折都在我这里,求你带我走吧!没有你我会死的。”说完她忍不住呜呜哭了起来。
小帅冷笑一声说:“好,我带你走,不过你要先和我去个地方。”
晴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小帅用一块布蒙住了她的眼睛,然后让她坐在车里,车子开动后走了很久停了下来。小帅说:“假如我们现在已经私奔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你现在想到了什么。”
晴的脸上带着向往的微笑说:“我很开心。”
车子又启动了,走了一段路后突然停下来。小帅说:“你的老公天天给你打电话,家里孩子找你哭得死去活来,你回不回去?”
晴脸上的微笑被悲伤代替,她紧紧握着双手,说不出一个字来。
车子又启动了,走了一段时间又停了下来。小帅继续说:“如今,你老公彻底放弃了找你,因为有个女孩出现在你老公的身边,你感觉怎样?”
晴的脸由青变白,手不住地搅动着衣服,紧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于是车子又开动了,这一次基本上刚开就停了下来,小帅焦急地说:“我们花光了你带出来的所有的钱,生活变得贫困,怎么办?你要出去赚钱了。”
晴脸色转青地说:“我什么也不会干,怎么出去打工?”
小帅叹了口气接着说:“哎!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你老公和那个女孩同居了,你猜这个女孩会对你的孩子好吗?”
晴突然激动的大喊,“不!我要回家。”说着她扯下眼睛上的布,急忙推开了车门,车就停在她家门口,她哭着对小帅说:“对不起!你会恨我吗?……”
小帅悲伤的说:“没有必要恨你,因为你还不懂爱情。我只希望你走下我的车之后,不要回头安心地和你老公生活,不要再去幻想爱情有多美丽,平淡的生活中才有你应该珍惜的人和情感,这些都是你无法丢掉的。”
晴深深地看了一眼小帅,惭愧地跳下车,头也没回的向家走去。
坐在车里的小帅,泪流满面……
第59篇、人生故事给女儿的三张爱情底牌
致全世界我最最爱的宝贝——皮皮:
老爸不知哪一天你才会真正读到这封信。唯一敢打包票的是,真到了那天,你保准会迫不及待地飞身出门,奔向某个打算带你远走高飞的毛头小伙,铁定没工夫理睬我这个啰唆的老男人。就像N年前,你的娘亲奔向我,头也不回。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我想这一定是真的,否则八成今天就没有你了。你娘亲爱上我时,我既不帅,手上也没捧着每月挣万八千的金饭碗。可是,人活一辈子,起码要关掉一回大脑,不管不顾地扎进情海里翻滚一次,才算没白来!不信?把老爸那首拿你娘亲名字写的歌翻出来,反复听三遍。
当然,宝贝,你会呛水,抽筋,触礁……甚至不省人事。老爸可以把全部身家交给你,保证你这辈子吃香喝辣;但很遗憾,我没办法帮你盖一座世外桃源,让你在爱情里不劳而获。没关系,爱也是门手艺,也要勤学苦练,而且赶早不赶晚。所以,老爸从你刚会下地走路起,就带你见识各类猥琐的人,目的只有一个——教你在险恶的人世间,练就一双辨别真善美和假恶丑的慧眼。
今天老爸还要额外附送你三张男人底牌。当有一天,你在情海里迷路找不着北时,它们是你的锦囊。
亲爱的宝贝,首先你要相信:男人比女人更需要爱,因为女人是男人的软肋。
假如你开始对某男朝思暮想,食不下咽,不必觉得被他挟制住,脸上无光。不是只有女人会为情所困,我们男人也难过情关。只是我们嘴硬,不好意思承认。老爸半辈子碰到无数醉酒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因为爱情。
然后,宝贝你要明白:天底下的男人最爱的女人是自己的女儿,所以不要指望你男人像老爸那样无条件爱你。
你可以对老爸我提任何过分的要求。因为全天下,我爱你,胜过爱任何人。谁说女儿是妈妈身上掉下的肉?分明也是我的手,我的脚,我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在我眼里,你没有缺点,只有完美。我兴许忘记自己的袜子放哪,但绝对能找到你的发卡;我可能搞不清你娘亲究竟爱吃德芙还是吉百利牌子的巧克力,但我绝对记得你爱吃阿尔卑斯牌奶糖。
千万不要拿老爸这个标准,去要求你的男人,不然你肯定百分百感到挫败。你可能会发现,曾经对你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个男人,渐渐开始对你不耐烦,甚至你想往东,他偏往西。不要轻易下判断。他不一定是不爱你,只是更期待一个成人对另一个成人的爱——“互相”陪伴、付出和包容。记住,是互相,并且有条件。
还有一点,老爸要提醒你:在男人心里,和女人上过床才算正式交往,之前都统称“同学”关系。
也许你娘亲已赶在我前面,向你耳提面命传授男女关系里最最要紧的部分。我也相信,等你长成大姑娘时,老封建那套害死人的两性传说,早就被枪毙一百遍。可惜你娘亲那一代女人从小还是被毒害过——也不知是从哪个被骗的无知少女那流传下来的说法,“只要上了床,女人在男人心里的地位就瞬间暴跌”。老爸不否认有这种贱男存在。但正如这世上也有骗了男人钱立马人间蒸发的女人存在一样,坏人总是有,越早认清他的真面目越好。
亲爱的宝贝,这三张男人底牌,可能要等你在爱情里摔过几回跟头才看得懂。偷偷记在心里就好,千万别当着男人的面揭开。至于为什么,看过第一张,聪明的你一定早已明白。
第60篇、人生故事粗人的爱情
他生来就是个粗人,行为莽撞,语言庸俗。他最大的优点是: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大意,不会算细账;最大的遗憾是:已至花甲之年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玩意儿。
和粗人相濡以沫大半生的她,心细如丝,从来不知道怎样发脾气。粗人火冒三丈她只会笑,持家过日子他却全都听她的。
去年秋天,她不幸患了脑血栓。一度下半身失去知觉,大小便都不知道。闺女、儿媳妇都来给她接屎倒尿,都被他撵走了,说谁也没有他侍候得周到。
素常有二两酒瘾的他,滴酒不沾了,说酒后觉多。每天夜晚他都不脱衣服,盖件大衣紧挨她躺着,把手伸进她的被里,有一点感觉,他马上起来,给她接、给她擦、给她洗。接便的时候他总要把双手放在便盆沿上,把她的肌肤和便盆沿隔开,怕她凉着。这些繁杂的过程每晚不知要重复多少遍,他都是小心翼翼、和颜悦色地做着。每做完一次还用粗糙龟裂的手摸摸她的手,表示他很乐意做这些。她也拍拍他的手,告诉他:你的心意我明白。
他对既感动又过意不去的儿女们说:“我干这样的活你妈心里好受些,心情好她的病就会好得快,这比打针吃药顶用得多。如果自己男人都嫌弃她,她的病还能好吗?”
他每晚都坐在她的枕旁,给她剥瓜子仁吃,先把瓜子嗑开,再剥开皮取出仁一粒一粒放在她的嘴唇上。她用舌头舔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着。这时,她的脸上没有一点患病的痛苦,像孩子乖乖地等吃妈妈用汤匙喂的食物,一脸温馨的娇媚。
春节过后,她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不久就能拄着拐杖下地了。为了让她活动方便,他在她布底鞋的后跟处缝上一条一尺多长的布带子,布带的末端又横缝上一根细布条。
她手拎着布带,把鞋放在地上,脚慢慢伸进鞋里,手一拽布带鞋就提上了,不用大哈腰。然后把细布条系在腿上,挪脚时鞋就不掉了。这个动作,把女儿的眼睛看出了泪水:“爸,为了我妈,你什么办法都想出来了,真像是搞发明创造啊!”
他说:“你爸就是要创造出让你妈的病全好的奇迹。到我这个岁数你就明白了。”
春暖了,山绿了,后山坡上的果树林里也鸟语花香,万紫千红了。那天清晨,果园里的羊肠小道上,他用一只手拽着她搭在肩头上的手,另一只手紧紧揽着她的腰,一点一点向前挪动着。她看着枝繁叶茂、花蕾满枝的半山坡果树林,示意他停下脚步,从怀里拿出几个小本子给他看:“这片果园已是咱们的了,这是儿子昨天办回来的。”
他拿过一看,那些证件上真的都是自己的名字,还有一张15万元的付款收据。
“这15万元钱是哪来的?”他疑惑地问。
她嗔怪地说:“你这个粗人啊,大半辈子挣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从嫁给你那天起,我就开始攒钱了。38年我整整攒了15万元。病重倒下之前,我就感觉到病来得不轻,怕是不能再陪你了。这钱交到你的手上,你一定要拿去给我治病,万一我的病治不好,你就啥都没有了。我寻思这果园不但每年都能出钱,果树林中的小鸟还能替我和你说说话,也能给孩子们留下些资产。我就在病倒之前买下了这个果园,没想到各样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
从不知怎么哭的他,像是把自己一生的眼泪全涌了出来:“你走了,谁给我算账……”
她擦着他的眼泪说:“以前全是你听我的,这一次全听你的,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
放眼望去,山坡上绵延的果林春花似锦,就像是人生的美丽、爱情的灿烂。
只要有爱,尽管说不出来,也会让平淡的婚姻放射出绚丽光彩。
心灵札记
其实大多数男人都属于大大咧咧的类型,尤其是的热恋过后的爱情长跑中。但你不能说这种大大咧咧是爱走到了尽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粗心甚至是被别人认为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的男人在女人病倒后,却变得如此的细心,如此的有创意。
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真正的大爱也是没有一个固定的形式,没有一套固定的语言,但它又无处不在,处处显示出人生的美丽、爱情的灿烂。
第61篇、爱情故事我的丈夫绝不会选择你
电话里我就听出了你的打算。你说,要跟我谈谈,一种要豁出去的语气。
终于与你面对面了。你新潮、时尚,神情有种不安分的跳跃,面貌生动。而我,也许因为已婚多年,自觉平静如水,看你的时候,只有好奇,没有敌对。
你说,你爱上了我的丈夫,要我给你的爱情一条生路。“那,我丈夫怎么个说法?”我问。“他,当然是很爱我的,只是我们都不想伤害你,所以我才来找你。你也别怨他,他并不知道我跟你见面。”从你的口气,我看出来你处处为他着想。可是,你怎么会知道,丈夫在我面前,依然矢口否认与你有瓜葛,他依旧扮演着甜蜜爱人的角色,跟从前一样!
我的丈夫在你眼里也许确实形象完美,他高大英俊,沉稳大方,谈吐幽默,穿着整齐适宜,头发永远飘散着海飞丝的味道。这样一个有着孩童般笑脸的男人,的确会让女人的心悠悠被牵动。
可是,你知道吗?刚结婚时,他不爱洗澡,如不使用强硬手段,他永远不知道换内衣内裤;他上完厕所后不洗手;他的指甲总会嵌上来历不明的脏泥;他喜欢挠头并将头皮屑摇一肩!将他改变成一个清清爽爽的男人,耗费了我7年的光阴。
他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入睡前要抓痒痒;脚上起了脚气,要由我替他敷药膏;他想抽烟时永远会伸手向我要打火机;他晚上到家必喝一大杯温水——绝不能是凉水,否则就会打嗝不止……
以前,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甚至有点自闭。平常都是我说十句,他才回一句,家里到处都是我的声音。现在的他,时不时冒出一两句俏皮话惹诸位开怀,可有谁知道我经历的过程呢?
又曾有一段时间,他突然间辞职回家,说不想上班,需要休息。可家里开门七件事如何解决?我不愿给他压力,一切开销,由我多做一份兼职补足。而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与一帮闲杂人等打牌为乐……少年夫妻,走的是一段颇为艰辛却共同成长的道路,实在难与人“共享”呐。
如今的他,一切走上了正轨,也开始散发出成熟男人的味道,看到他了无心事的洒脱豁达,你能明白这都是我从不给他羁绊的原因么?经过了这么多年,我们夫妻俩已经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我像了解自己一样地了解他——纵然他也有乱花迷眼的时候,但一时的迷惑决不足以让他做出割其左右手的事来。所以,我知道,他绝不会选择你的。
我也很想问你,你了解他多少?相爱容易相守难,当你知道他所有细微末节,你会爱上这样的他,并且愿意等他长大,共同守望也许永无出头之时的日子吗?
第62篇、爱情故事几百次一见钟情
一直以来,我和丈夫都是采取“我下厨,他洗碗”的固定模式。
有一天他想偷懒,对我说:“老婆,帮人家洗碗啦!”我答道:“人家煮菜好辛苦哟,你是不是不愿意帮你可爱的老婆洗碗呢?你是这种人吗?不是吧。”我用一种既可怜又尊重他的口气委屈地说。这时,雷门立即跳起来挽起袖子,像威猛先生一样迅速地完成了洗碗的工作。我们经常用这种方式互相提醒,所以每天的生活都充满了笑声。
当你的心有所警惕,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懈怠,你就不会变成男人眼中的黄脸婆,或是觉得婚姻生活太无趣。
这些年来,每当我和雷门看着对方时彼此还能觉得自己的心跳慢了半拍,不知道这是我们的第几百次一见钟情。雷门会在我打喷嚏时递一张面纸给我,听我抱怨工作中的不如意之处,帮我吃掉我最讨厌的洋葱和碗里最后一口饭,开车载我去跟姐妹们聚餐……看到他为我做的这些小事,我万分感动。
在婚姻中,我们一直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所以相互扶持着。每一年我们都回顾过去,只会发现更爱彼此。
然而就算我们每天几乎24小时都待在一起,时间对我们而言还是一点也不够用。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继续拥有雷门至少60年,但我又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太短暂呢?
第63篇、爱情故事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她是他母亲同事的女儿。那年,她来他家时,只有八岁,他也八岁。他被母亲屈辱地拽过来和她比身高。一比,她高出他整整半个头。她腿长,经常在门前和他的姐姐们跳皮筋。休息时,她骄傲地扬着下巴,踮着脚尖。她母亲说她在少年宫学芭蕾,跳《天鹅湖》,舞蹈老师看中了她一双修长的腿。
他矮矮的、圆圆的,被太阳晒得很黑。她便跟着他的姐姐们一道,喊他“冬瓜”。那时的他也有自尊,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于是,心里就想:黄毛丫头,一脸雀斑,丑得很;腿长得蚂蚱腿似的,好看吗?想到这一点,他幸灾乐祸地笑了—在恶作剧的游戏里,他经常折断蚂蚱的腿。
十年后,他去北方读一所大学。其时,他已高大英俊,内心充满骄傲。一次,母亲从城里同事家回来,告诉他,女大十八变,那小女孩已出落得美丽动人了,现在已经是小学教师,教音乐和舞蹈。他心中一动,还是淡淡一笑:是吗?
母亲交给他一封信和一盒磁带,是她让他母亲转交给他的。信里,她说,她很后悔当年喊他“冬瓜”。信封里夹了几张照片,是她在市里舞蹈大赛获奖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修长挺拔,像一棵高高的白杨树。
他想起往事,淡淡一笑。信,最终被留在抽屉里,磁带被带到学校。那是童安格的专辑,通过磁带,他学会了那首《午夜的收音机》,没事就哼上几句“……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
又是二十年过去,他已分配到家乡的这座城市工作多年。一次偶然的聚会,主人介绍他与她认识。彼此的眼眸中泛起似曾相识的记忆。他惊异于她的变化。一袭黑纱,一张洁白的脸,异常的忧郁和美丽。不变的,是她优雅的脖子和扬起的下巴。
聚会结束时,主人才跟他说起她的变故。这时,她已经到了人流如梭的大街。
他飞奔着冲了出去,寻找她。她停住了,平静地朝着他微笑。她比他,矮了许多。
俯下身躯,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动作——单膝跪地,侧过脸贴着她的长腿。他感受到的是金属支架的冰凉。泪,流了下来。时光仿佛在那低头的一瞬轮回,他依稀想起,从八岁那年以后,梦里常常出现一个影子,高高扬起下巴,踮起脚尖……
时光如梦,他看着她。他只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三十年后的相见,她那双跳《天鹅湖》的长腿,在一次带学生春游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狂奔的汽车夺走,换回了两个孩子的生命。
第64篇、爱情故事当爱情只剩下一百步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说好当我们走到100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遠不要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路只剩下99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呼着热气吃冰淇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我们哈哈大笑。
我已走过20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还记得你教我学电脑的时候,跟我说,编程时会遇上一种叫“死循环”的情况,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
走到50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要再走下去。
80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我总是对着你哭,使你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99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时,我从此再没有幸福可言。
脚终于落下了,泪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身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
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
“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第65篇、爱情故事一双合适的鞋
男才女貌的婚姻是品牌鞋,看上去高贵、漂亮,感觉上舒服、大方,但它的价格昂贵,经不得泥泞,需要精心保养、时时珍惜。
青梅竹马的婚姻是布鞋,看上去朴素无华,穿起来经济,放起来了无牵挂,感觉上轻便快捷,可一旦登堂入室,总觉不大入流。
患难与共的婚姻是旅游鞋,它看上去奇特,穿上去灵巧。其最大的特点是历经风雨泥泞也不会脱帮掉底,且只要穿上就总是和脚抱得紧紧的。因此,越是在坎坎坷坷的人生路上,越是显出其耐用合脚的特征。
浪漫型的婚姻是舞鞋,它轻便、灵活、雅致,但一离开平坦光滑的特定环境,就显得极难适应。
事业型的婚姻是跑鞋,它能和脚相互帮衬、共创辉煌,但一脱离事业的跑道,鞋和脚就很难相互适应。
开放型的婚姻是凉鞋,它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它能让人在情感升温的夏季,毫不犹豫地穿上;又能让人在情感的季节变凉之后,很随意地就脱掉。
老夫少妻的婚姻是松糕鞋,穿着它虽不能长途跋涉,但却显得颇特别。
被金钱收买的婚姻是小尺码的紧口绣花鞋,看上去挺美,但只有脚知道:感觉并不好受。
被强力逼迫的婚姻是大铁鞋,沉重得让人寸步难行,可要想脱掉它却要伤筋动骨、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选择满意的婚姻如同选双满意的鞋子,是什么样的脚就穿什么样的鞋子。
舒适的鞋子养脚,却不一定是最漂亮的鞋子。
选一双合脚的鞋,才能走更远的路。
第66篇、爱情故事漂洋过海来爱你
1
12月的重庆,带着湿润的水汽,清冷却也弥漫着百香果的清香,极像一位初恋的少女,矜持又难掩笑意。
凌晨12点10分,我走出酒店拦了一辆出租车,麻烦司机将我拉到机场。那时候,我的心情就像即将奔赴沙场,雀跃中带有稍许不安。直奔到候机厅,飞机时刻表上显示,郑先生乘坐的那班飞机还有40分钟左右抵达。
和我一起等人的还有一个男子,起初我并没有多在意。只是他站在我前面,频频掏出手机看时间的样子,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也跟着他紧张了起来。“他一定是在等他的女朋友吧,不然不会如此急不可耐,又没有半点生气之意。”我在心里暗暗想着。“嗨,这里。”正当我准备低头认真看书的时候,不远处走来一个姑娘,刚才的男子温柔地递过去一杯温水,然后将姑娘搂在怀中,两人很快腻在了一块。
盯着两人的背影,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暗想,自己待会儿和郑先生的见面是一种怎样的情景,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
“嗨,你好哇。”
“哇,你真有这么高呀!”
“嗯……冷不冷?”
走到出口的尽头,郑先生一把将我搂进他的怀里,然后嘴角勾起了一丝宠溺的笑容。站在马路边,等着郑先生提前叫好的车,晚风打在我们的脸上冰凉冰凉的,让我们本能地贴近彼此。
郑先生紧紧地搂着我,将我的手握住,放在他的衣兜里,然后把他的下巴颏轻放在我的头顶。午夜的风并没有因为异乡人的到来而变得温柔,依旧丝毫不留情面地吹着,掠过道路两旁的银杏,撩拨着那颗局促不安的心。我和郑先生两人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十指紧扣,彼此相拥着,默默地看着彼此。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原來所有的忐忑不安和不知所措,都不及想念已久的拥抱和暖暖的手温,让人觉得温润和真实。
2
和郑先生的认识是缘于一个写作群,刚开始人数并不多,所以我会时不时地去群里闹腾几下,久而久之,对里面的人都大概熟悉了。某次,无意间看见郑先生的一篇美文,一时兴起去他的评论区里报了个到。很快他便回复了我说:“待会儿微信加你。”
就这样,我和郑先生从群聊转为了地下。我告诉郑先生:“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几乎不和别人聊天的。”郑先生说:“然而,你遇见了我。”想来也很奇怪,平日里和别人聊上3个回合就犯困的我,居然可以和郑先生持之以恒地聊上4个多月之久。我把这件事告诉郑先生,他的回答是:“别着急,以后还有很多个4个月。”
郑先生总说我们三观合,可在我看来,我们的三观一点都不合,他喜欢看一些职场类的书籍,而我总是看偏向文学的;他木讷得像石头,而我追求恣意浪漫;他是现实主义的奋斗者,而我理想主义得很。不过有一点倒是挺一样的,我们都在和残酷的现实抗衡,有时候低落得不行,可转眼又满血复活。
每天的聊天让我开始慢慢习惯有他。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了问题,我也习惯咨询他,而他也总是会给我一些中肯的建议,我喜欢跟他分享我的日常琐碎,偶尔也黏着让他给我普及知识。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起,和郑先生的关系从一开始的聊得来,到后来的合拍,再到现在决定在一起。
我只记得,某天晚上,郑先生发给我一条信息:“等我拿到第一本书的稿费,我就来重庆看你。”我问:“是什么时候?”郑先生答:“最早也得明年年初。”我说:“哦,那你可以帮我把货预存到明年年初吗?”
起初,郑先生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一直在问我那句话的意思。我一直认为,郑先生是不愿过来的,而我也不愿走出去。只是我们谁都没有猜对结果。
3
那天下班,我坐在地铁上看着手机,突然看见了郑先生的消息,是一张飞机票的截图。
“你不是说……”
“想让你提前验货,如果不好,你好提前找下家。”
“那验完货,不满意可以退吗?”我立马回了过去,配了一个坏笑的表情。
“不可以。不退、不换、不修。”郑先生狡黠地说着。
“那你先邮过来,我不签收,只瞧一眼。”我依旧不依不饶。紧接着,郑先生发了一个无奈的表情过来。
郑先生虽然是为数不多让我有心动感觉的人,但是理智明确地告诉我,虚拟和现实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我从始至终都不敢对郑先生承诺些什么。自从郑先生给我看了飞机票后,我和他的关系好像又进了一步。从微信到电话,再到视频,他给我的感觉都一个样,时而成熟,时而幼稚。
后来,我问郑先生:“为什么这么快就决定过来了?”
他说:“真正喜欢一个人,是等不及明年的,一天都等不了。”
4
郑先生来的那几天,我们牵手逛了曾经去过的一些小地方,一起坐在江边吃了火锅,一起搂着看了重庆的夜景,一起哭着笑着聊天到深夜。说来挺惭愧的,身为地地道道的重庆人,居然还需要郑先生拿着导航带我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探索。
他有时候会故意骗我,带我去一个错的方向,然后看着我兴冲冲地走在前面,一个人在后面痴笑。一路上,我们都在正确的道路和错的方向来回穿梭着,郑先生有时候也不说,任由我乱窜着。
我问郑先生:“如果有一天我走丢,你会不会伤心?”他说:“不会,你不会走丢的,我会把你找回来。”茫茫人海,总有一个人就算他也不知道路,但只要他牵着你的手,你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回家。
因为你相信,那个人舍不得把你弄丢。
5
那几天,感觉我们什么有意义的事情都没做,时间就这么被我们虚度过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对于陌生人特别羞涩的我,在郑先生面前却可以毫无保留,想哭的时候便哭,爱闹的时候便闹。我会让他走慢一点,我的小短腿跟不上;我会突然引吭高歌,告诉他我要犯神经病了;我也会哭着告诉他,我曾经受过哪些苦,经历了什么样的痛。
如果说微信中的郑先生让我觉得是聊得来,那么现实中的他给我的感觉就是真实,不仅他是真实的,连我自己也是真实的。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你甘愿丢掉盔甲,放下软肋。在他面前,你不会去矫揉造作,逢迎讨好,而是实实在在地做着自己。
我想,郑先生就是我的那一个人。
6
郑先生回去的那天,我并没有送他到机场。因为第一次相逢的地方,我不想它成为我们的离别处。“余生请多多指教,日后一起努力。”郑先生回去后,我给他发了长长的一段文字,其中一句就是这样的。
“你的余生,我一定全力以赴,日后一起努力。”很快,郑先生便回复了我。虽说只有这一句,却让我觉得格外心安。从始至终,我都知道郑先生并不完美,他不是我年轻时候幻想的王子模样,他给我的也不是我渴望的浪漫爱情,但他是那个让我觉得最舒服的人。
他是唯一一个我说“我想你了”,就坐着飞机经过千余里,来到我身边的人。曾经有人告诉我说:“总有一天,你会遇见这么一个人,他和你理想的画面相差甚远,可你愿意为他放弃所有的条条框框。”
我想,是这样的。郑先生,谢谢你,愿意不远千里来爱我。虽然你迟到了好多年,可我仍为你的到来感到高兴。
今后,请多多指教。
第67篇、爱情故事半分钟的电话
女人拿着电话,愣了足足一分钟,她想今夜的男人有些不对劲。
男人和女人吃完晚饭,然后,男人搭了车,直奔机场。他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出差,飞机是不等人的。可是他们的晚饭精致并且丰富,一点儿也没有马虎。全是男人喜欢吃的,全是女人的拿手好菜。女人用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让桌子上摆满海鲜。男人就像一条鲨鱼般喜欢海鲜。可是男人的风格,却一点儿也不像鲨鱼。他举止优雅,是一位优秀的男人。
男人是在傍晚登上飞机的。他对女人说,当他走出机场的时候,时间会很晚,所以他今天晚上就不给女人打电话了,等第二天清晨再打。女人说,好。她站在窗口向男人挥手。接下来的半个月,男人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度过。
很晚了,女人早已熟睡。忽然电话的铃声将她吵醒。她看了看床头钟,已是凌晨。女人爬起来,来到客厅,接起电话。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男人说,你还好吗?女人说,还好。男人说,你没事吧?女人说,我当然没事,我已经睡下了。你怎么了?男人说,跟你说一声,我已经到了。你不用担心。有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然后他跟女人道了晚安,急急地将电话挂断。
女人拿着电话,愣了足足一分钟,她想今夜的男人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呢?一时却又说不出来。
半个月后男人从那座城市回来,仍然神采奕奕。可是他的肚子上,多出一块伤疤。女人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没事,一点小伤。女人急了,她问到底怎么回事?男人笑了,说,告诉你,你可不要生气……那天下了飞机,在街上走,肚子突然很痛。那是从来没有过的绞痛,让我几乎晕厥。于是我一下子想到了可能是食物中毒。在我们这里,每年都有人因为吃海鲜而送命。于是我给你打电话,我想假如真的是因为那些海鲜,那么,此时的你一定也会有感觉。假如你没接电话,或者虽然接了,但身体有什么不适,我就会直接把电话打到咱们这里的120急救中心,让他们马上赶到咱家。后来我去了医院才知道,我得的是急性阑尾炎……
你为什么不先救你自己?女人问,那时你身边没有人吗?
有。男人说,不过我还是想先给你打个电话。你知道,食物中毒这样的事,马虎不得的。时间就是生命……
女人想起来了。那天,虽然他和男人只是聊了简短的几句,可是这几句话,用去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而在这半分钟的时间里,男人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疼痛。
女人湿了眼角,抱紧了男人。
第68篇、爱情故事恋爱是种坏毛病
恋爱中的女孩子,有的时候很不懂事,有的时候又特别懂事。
比如说,看懂了对方的厌倦与不想挽留。
一
恋爱中的女孩子都很敏感。
男朋友的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在女孩子心中掀起一场十级台风。
花花跟男朋友陷入了冷战,因为男朋友给另外一个女孩子精心p过的照片点了赞。
“好生气哦,我点进那个女孩子的主页看,好多赞都是他点的,气死我了。”
花花小声嘀咕着,好像在劝自己,冷战是理所当然的,不是自己无理取闹。毕竟,自己的男朋友诶,老是给别的女孩子精修的照片点赞是什么意思嘛?。
没有联系的这几天里,花花却突然孤独了起来,异地恋本来就像玩一个手机男友养成游戏,现在游戏玩不了了,能不寂寞吗?花花猜想着男朋友到底是上班路上被司机当成女孩子绑架了,还是晚上夜跑的时候掉到了沟里摔了一跤,才会三天都没有一丁点消息。
在男朋友消失的这三天里,花花的体重又掉了两斤,睡前随手把体重发到了朋友圈,一群女孩子都在喊“瘦子去死!”“瘦子不懂胖子的苦。”
花花准备放下手机睡觉的时候,手机里突然冒出来一条新的消息。
“电子秤的话,平放在地上称出来的体重比较准,放在地摊上不准的。”
备注为甜心boy的人发来的是这样的消息,消失了三天,没有提到冷战的事情,好像三天前的冷战主演是别人,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
“怎么又瘦了呢,不是跟你说了要你多吃一点嘛,不听话。”
花花捧着手机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女孩子的冷战啊,只要男朋友稍微地撩一下,那些不开心跟不快乐就又变成了过眼云烟,好像昨天惹哭女生的是另外一个人,而那个心里暗自想着与其这样不如分手的人格,也被女生打包送到了外太空。
二
在地铁站见到男朋友的时候,花花正拿着手机问他在哪里。手机里没有回复她,花花嘟了嘟嘴。
“笨蛋,这里。”
熟悉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地铁站响起来,花花抬头看过去,男朋友背着那个紫色的菱形格子包站在栏杆边上朝她招手,黑色的T恤,那张戴着眼镜的脸,都是熟悉的样子,柔和的模样,干净得就跟夏天午后的云一般。
预定的行程是去海边,花花也不太理解为什么大冬天的,他们要从不同的城市,跑来看冬天的海。这个季节性旅游城市此刻荒凉得就跟一个待开发的小渔村一样。两个人站在海边,只能感受到冷冷的海风胡乱地往脸上拍。
跟平日的出游不一样,这一次的男朋友全程都在不停戳手机,对于花花的话语,总是一种敷衍。
“好冷啊,喝不喝饮料。”
“哈?哦,好的。”
花花跑去买饮料的时候,又看到男朋友站在远处戳手机。想到他这样手机不离手,却还是晾了自己好几天,花花心里的小恶魔,又开始蠢蠢欲动。
手机都这么好玩了,为什么还要谈恋爱呢!
三
恋爱中的女孩子,第六感都特别准。
从海边回来以后,花花跟男朋友就不知不觉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地步。花花觉得,可能这是跟男朋友最有默契的时候,你不联系我,我也不联系你。
对话逐渐减少,一整天下来可能就只有睡前一句毫无营养的晚安。刚开始花花还心急如焚,没有男朋友的消息就好像被猫抓了一样挠心挠肺的,对方越是不理她,她越凑得紧密。事无大小,一一汇报,只是微信也好、电话也好、短信也好,那个红色的“1”的标志从来没有出现。走在外面听到手机响起的声音,花花条件反射般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却依旧是空荡荡的页面,只有身边的路人掏出手机停下来打字,或者边走边说话的景象。
男孩子主导的冷战,开始也是由他们,结束也是由他们,女孩子只能等。等的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花花躺在床上刷着微博,在热门微博下面看到#什么时候发现男朋友有分手的预兆#。
“你想跟他好好说话,他却劝你早点睡觉。”
花花苦笑了一下,这不就是自己跟男朋友的写照吗?
可是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呀!谁能对喜欢的事物装作视而不见呢有的人啊,你就是舍不得对他心狠,刚想完吵架,下一秒却又屁颠屁颠地滚过去。
“你最近很忙?”斟酌了很久,还是装作不太在意的样子询问起来。“想你了。”这三个字卡在手机屏幕不敢发出去,花花想了想,还是换成了“想跟你说话。”
对方的正在输入……一直在显示,花花心里莫名开心了起来,还好没有不找他,你看,这不是堆了很多话想說吗?
“我最近很忙,也很累。”
“感觉,被束缚了一样。我不想经常跟你联系,我不快乐。”
“我希望你不要太粘我,你就当你养了一只猫,偶尔想我就好。”
“早点睡吧!”
花花抱着热水袋坐在电视机前看综艺,明明是很搞笑的节目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却流下来了。
四
爆发的那一天,花花作为摄影助理,跟着一起去了拍摄现场。那天的拍摄对象是个可爱的男孩子,作为新人被发现,第一次拍摄总是有点羞涩。
拍摄的间隙,男生立马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女朋友打电话,说着今天拍摄的一些事情,末了还因为拍摄没有及时回复女生的消息,在挂断电话前还说了句“抱歉,等拍摄结束再给你打电话。”
拍摄结束以后,花花顺路把男孩子送了回去,系好安全带,男孩子就开始给女朋友发消息,特别开心地跟她分享起来拍摄的一切。
“我女朋友跟我是异地,女孩子有的时候有点小脾气,我得宠着她。”男孩子说到女朋友,好看的脸上充斥着腼腆的笑。
“羡慕你的女朋友哦!”花花发自内心地羡慕那个女孩子。
其实并不是没有时间,只是不想跟你说话。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对你心生厌倦,所以,短短的几分钟也不想挤出来留给你而已。
花花想了想,这个结论可真是让人伤心。
真要是特别喜欢对方,就连吵架都舍不得,更何况把他晾在一边。
恋爱中的女孩子,有的时候很不懂事,有的时候又特别懂事,比如说,看懂了对方的厌倦与不想挽留。
分手的时候,也因为是异地恋而方便了不少,“不用面对面,也不需要让对方看到自己哭的样子,没办法就是这么酷酷der女孩子!”花花在朋友圈发完这一条,迅速跟对方提出了分手,然后将对方拖入了黑名单。
花花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瞬间认定了对方就是自己喜欢的人。
是能够一起比赛谁先喝完大富贵的豆奶?
还是一起看综艺的时候,看到花花喜欢的偶像,特意停下来,把视频倒回去再陪她看一次?
但是却能分辨出对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自己的。花花想,有的时候能够意识到问题所在并及时止损也许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所谓的异地恋,不过就是在手机里养了个男朋友,但是却跟男友养成游戏不一样,现实生活中的人总是会消失,而游戏里的人,却总是笑盈盈的在那里。谈恋爱还不如打游戏呢!
希望下一次,我们不要再冷战了,就算好好坐下来,热气腾腾地吵一架,吵完以后,也能穿越冰冷的屏幕,给对方一个温暖的拥抱。
花花起身关掉了灯,明天,又是单身狗快乐的一天啊!明天玩哪个恋爱游戏呢!
这么想着,花花躲在被窝里,笑出了声。
第69篇、爱情故事“大方”先生与“小气”老公
下班回到家,欧辰把车钥匙往鞋柜上狠狠一摔,发出一声巨响。
阿娟从厨房探出头来,瞪了他一眼,“你发什么神经呢?”“我要换车,这次一定要换!”欧辰没好气地回她。
家里那辆车,欧辰已经开了五六年了,当年买的时候不到七万块钱,那时他刚刚参加工作,开这车还挺满足的,现在他已经升职做了主管,这车停在其他同事的车旁边,开始显得有点丢颜面了。
尤其是这天,欧辰正开着车在外面办事,临时接到客户的电话就直接赶过去了,那客户看到他车时的眼神让他感觉,自己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换车这事他已经跟阿娟提过好几次了,每次都被她用各种理由给否了。说什么车就是个代步工具,还说什么人家很多商业大佬都坐地铁呢,要不就是干脆给他算一笔帐,家里还欠着银行100多万的房贷呢,每次欧辰都败下阵来,可这次,他暗下决心,决不妥协。
坐上饭桌的时候,欧辰还是气鼓鼓的,阿娟似乎根本不在乎他的情绪,还跟他商量着要给两家老人买份大病险。阿娟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这个问题,欧辰自然明白其中的暗示,他站起身来,摔门就走了。
2
结婚前,欧辰是有名的单身“贵“族。他追求生活的品质,什么东西都买最好的,对朋友,那更是没得说,身边的人都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欧辰都是最大方的那个,这状态,一直持续到他结婚。
回忆欧辰对自己的大方程度,阿娟就不那么生气了。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欧辰只有一百块钱,他也舍得给阿娟全花光,哪怕是自己饿着肚子。那时候,女孩们总是喜欢用男人舍不舍得为自己花钱,来衡量和比较另一半的爱,阿娟总是赢得毫无争议。
结婚后,欧辰更是毫无保留地把工资卡交给了她,而她,也收敛起从前的小资情怀,小心翼翼地做起了一个当家人,他们贷了款,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过上了有滋有味的小日子。可是,也正是从这一天起,他们之间那点微妙的差异,就暗暗结下了种子,天长日久,渐渐生根发芽,在他们两人之间,就生出了嫌隙。
阿娟知道,欧辰一直嫌她过得太节俭,他觉得,两人的工资在这个二线城市算是不错的,完全可以过得更洒脱一些。可阿娟总觉得,房贷尚且没有还完,两家的老人身体又不太好,他们还想要孩子,这些,都需要提前预备着。况且,这每天一睁眼,柴米油盐,水电煤气,都是开销,这日子过起来,又有多少闲钱能用来挥霍呢?
生活总是免不了一地鸡毛,这边换车的事还没解决,那边又出了别的事。那天中午,阿娟正吃着饭,接到欧辰的电话,让她赶紧转两万块,说有急事。阿娟没多问,立刻给他的支付宝上转了钱。
晚上回家,阿娟一问,才知道,那钱是给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是欧辰的前女友,他们多年没有联系了,这次她突然出现,一个人带着孩子还失业了,生活得很困难。女人适时地拉过孩子,“小辰,快叫叔叔。”听着孩子叫“小辰”,欧辰的心里一动,看着孩子瘦弱得营养不良的样子,他一阵心酸,带着母子俩去吃了顿好的,又跟阿娟要了两万块转给了女人,让她别委屈了孩子。
临走前,欧辰又给自己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帮那女人安排了工作,他只提了两个要求:工作轻松,薪水丰厚。
3
阿娟知道欧辰一向对朋友大方,但这次帮的是前女友,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听说那孩子叫小辰是吧,你这一出手就是两万,对别人的孩子可真够大方的啊!”
欧辰自己都没法解释,自己拿出这两万块钱时的微妙心理。虽然他跟前女友之间清清白白,但对孩子名字这个细节确实有点心虚,也莫名有点小得意。但他为了让阿娟安心,还得理直气壮地跟她吵,“那孩子跟我没任何关系!我倒是想给自己的孩子大方,您哪给我这机会啊,您这日子过得,恐怕是连孩子都舍不得生吧?”
阿娟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上次欧辰提议今年要孩子,她确实给他掰着指头算过一笔账,“这年头,生个孩子哪那么容易?从怀孕的那天起就要各种检查,住院到请月嫂,买奶粉,上早教班,哪一样都是笔不小的花费,这么大个事,不得策划着来吗?”现在,这话题居然成了他嘲笑自己的把柄。
阿娟嘴笨,吵架时从来占不了上风,一个人坐在那儿生闷气。她想到,欧辰的朋友曾说过,他和这前女友个性很像,俩人比赛般地率性而为,曾花光所有积蓄,就为了买一盏造型很独特的古董灯。
阿娟想,如果当年跟欧辰结婚的是他的前女友,他可能就没有现在这些遗憾了吧。她没想到,自己耗尽心血维持这一场婚姻,居然如此脆弱不堪。她越想越气,拿出欧辰的工资卡扔给他,“这个家你还是自己当吧”,当晚,她就收拾了行李,离家出走了。
阿娟住进了员工宿舍,欧辰去接过她,她没跟他回家,说两个人都冷静一下,考虑考虑,还适不适合一起生活。没想到坚持了几次之后,欧辰居然就真的没再出现了。
后来,阿娟无意中碰到了欧辰的朋友,向他打听那前女友的情况。朋友告诉她,“那女人哪里是来工作的呀,先是不断旷工,后来又借口孩子生病住院,在公司预支了一大笔钱后,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备受连累的朋友找人调查了一下,发现那女人嗜赌,老公也因此跟她离婚,她整天打着养孩子的幌子借钱,身边的朋友都被骗光了,这才想到了欧辰。欧辰得知这消息也懊悔得不行,赶紧向朋友打保证,那女人从公司骗的钱,由他来还,他现在的业余时间都忙着赚外块还账呢。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阿娟竟然有点庆幸,欧辰遇到的,幸亏只是个骗子。
4
欧辰的妈妈过生日时,他是和阿娟一起过去的,两个人闹分居的事,家里根本不知道。阿娟拿出给婆婆买的礼物,老太太看着一向贴心的儿媳乐得合不拢嘴。
在老人面前,欧辰和阿娟表现自如,亲热得像是从来没有闹过矛盾似的。欧辰因为内疚,想借着这个机会向阿娟表示歉意。
这段时间,他经历了交房贷、水电费、网费、煤气费才知道,每个月家里的基础开销是多少钱,而且,阿娟为了维持他在朋友面前的体面,光每月的午餐费就给他留了两千。他这才醒悟,自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总觉得很豪爽地把财政大权交了上去,却没有过上潇洒的日子。或许正是这份财政大权的重任,才压得阿娟如此小心翼翼地过日子,想当初,她也是个追求精致生活的时尚小女人呢。
婚姻不只是幸福的保证,更是责任的开始。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前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就像一个向家长撒泼耍赖要玩具的小孩子,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大方”男人,实际上,作为“老公”,自己却是如此“小气”。
欧辰和阿娟从父母家出来,他一边开着车,一边想着怎么开口,打探一下阿娟的心意,是想跟他回家,还是非要回单位宿舍。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自己这些日子忙着接了些活,已经还清了朋友的钱,今天刚刚又发到手里五万块项目奖,他把卡拿出来,递给阿娟,看著她的反应,十足想要弥补过错的可怜样子。阿娟并没有伸手接,只是对他说,“再添些钱,换辆新车吧,这次换个大点的,等明年孩子出生了,一家人就坐不开了。”
“得嘞。”欧辰顺势打了方向盘,朝着他们的小家欢快地驶去……
第70篇、爱情故事无信不婚
叶晓丹没想到,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件事,赵鹏会断然拒绝自己。
那天晚上,叶晓丹躺在赵鹏怀中,提出了这件事。
却不想,赵鹏的态度是这样,甚至半开玩笑地反问她:“你怎么也有这么俗气的想法?是凑热闹还是不相信我?”
叶晓丹一时无语,心里却觉得莫名委屈,婚姻法的新解释一公布,不知冲击了多少原本稳固的家庭关系,“男人出轨、小三上位”的故事天天都在轮番上演,结婚证早已经不再是婚姻的“铁饭碗”。于是一时间流传了这样的话:“如果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吧。”再说,房子虽是赵鹏父母出的首付,可装修钱是叶晓丹父母出的,何况日后的按揭中,她也要负担一些。所以,房证加上她名字其实也不过分,凭什么他就不愿意?叶晓丹忍不住就想,是他在意财产,还是不够爱自己?
可赵鹏却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加上叶晓丹的名字,婚后两人想换房或再买房就是二套房了,首付门槛和利率都要高很多。对于工薪阶层的他们,这是很实际的考虑。他解释道:“咱们的房子还不到60平,等有了孩子,肯定要换套大点的,到时候用你的名字买,可以得到首套房的优惠,否则我们要多掏不少钱呢……”
赵鹏的话不无道理,但叶晓丹还是不舒服,赵鹏的道理无非是经济账,难道,经济账真的就比感情账重要?叶晓丹嘟起嘴巴:“以前你不这样的。”
赵鹏笑起来:“亲爱的,咱们马上要结婚了,过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别乱想了……”他翻个身兀自睡了。可叶晓丹却再也睡不着,她并非没有考虑过二套房问题,可在她的不安全感面前那点麻烦根本算不了什么。
相恋六年的叶晓丹和赵鹏,相识于北京的一所大学。上学、毕业、工作、买房,如许多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一样,他们拼尽全力终于在这个城市有了立锥之地,婚期也顺理成章被提上了日程。
之后的几天,叶晓丹总盼着赵鹏能主动再说起那个话题,可他却似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她也没有再提,自尊心不允许。可隔阂也像初春的草,在她心里一点点生了芽。
没想到给这嫩芽浇水的大有人在,先是叶晓丹同寝四年的好友问起这件事,她支吾不语,好友立刻明白,厉声说:“不行,名字必须加上,不是说女人俗气,你看看现今这社会,男人稍稍经济好点模样周全点的,哪个不是到处拈花惹草,前几天我们单位一个大姐离婚了,40岁的女人,结婚16年,竟然净身出户,就因为没有加名,房产被男方霸占了,赵鹏若真爱你,自然会给你这份保障……”
好友说的道理叶晓丹明白,因为明白才提出加名的,可是人家不同意,难不成这婚不结了?
这边好友未罢休,叶晓丹的妈妈也关心地询问起来。叶晓丹想了想,还是为赵鹏开脱,跟妈妈说:“我们打算以后再买套房子呢,到时候用我的名字,省不少钱呢。”
妈妈却不乐意了:“那只是你们的计划,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再说了,房子也不算赵鹏一个人的,万一他有外心了,你怎么办,如今……”叶晓丹再无招架之势,“小三”横行的年代,一旦婚姻解体,人财两空便是女人最悲惨的结局。
回到家,赵鹏还没有回来,叶晓丹心绪烦乱,上网胡乱翻看,正看到一个关于“房产证加名”的热帖,一个妻子询问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给自己加名的理由,跟帖的一堆,说什么的都有,其中一条“那必定是他存有二心”更加纷乱了叶晓丹的思绪。
时间到了晚上11点,叶晓丹忽然察觉,这些日子赵鹏好像格外忙碌,周末和晚上加班都成了家常便饭了,莫非……叶晓丹慌起来,拨通了赵鹏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赵鹏才接,声音有些疲惫,说快忙糊涂了,晚一点就回。不等叶晓丹说完他就挂了电话,但叶晓丹分明听见,电话里有音乐的嘈杂,如果没有感觉错,赵鹏应该在KTV,而不是在公司。
拒绝加名、晚归、撒谎……叶晓丹忽然不敢想,难道赵鹏真的……给她的海誓山盟犹在耳边,感情变化真比季节更替还要快?
半夜三点,赵鹏才回家。进门后,他看到坐在床边的叶晓丹,一张脸冷若冰霜。
“怎么没睡觉?”赵鹏略带歉意地问。叶晓丹直截了当地回答:“想知道你去哪里鬼混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敏感多疑啊?”赵鹏皱起眉头。“敏感多疑?”叶晓丹反问,“连房产证上加个名字都不肯,是我敏感多疑还是你?”
“你只顾看眼前的,等以后我们换大房子,那时候为首付发愁看你怎么办!”“没准那时你和小三买房子,还用我发愁吗?”叶晓丹让猜疑和愤怒冲昏了头。
赵鹏不再辩驳,没有信任作为前提的婚姻,他怎么看都像是一桩买卖,价钱谈不拢,婚自然不用结了。
可叶晓丹不知道,那些日子,赵鹏都是在拼命加班赚外快。叶晓丹早看中了一款钻戒,可舍不得买,赵鹏想偷偷买好……
可如今,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第71篇、爱情故事是男人太弱了,还是女人变强了
跟我爸比起来,我找的丈夫基本上是一根废柴。
我爸不愧为锻炼过的,当过兵、下过岗,回家能买菜做饭、出门能修车洗车。上一辈男人好像都这样,基本上什么都会,唯独不会上网,最近才学会了用手机看新闻,天天看的都是各国军事力量汇总。
新一代丈夫太弱了,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先问问百度。我怀疑如果没有wifi和流量,大部分二三十岁的年轻男人,将失去所有的本领,对各种突发状况一筹莫展。
举例来说,丈夫开车回来,发现车胎爆了,第一反应是打电话给保险客服。我爸不知道从哪儿拖出来一个千斤顶,直接卸了轮胎,用电动车弄出去找修车店,20分钟后回来,默默安上轮胎。
再举个例子,老爸去公园野餐,一个人轻轻松松拿着帐篷,背着包,抱着小孩。丈夫去公园野餐,帐篷都打不开。折腾半天终于打开了,收起来又折腾半天。他总是在看手机,第一时间找了卖帐篷的客服,让客服发视频给他,才算收拾好战场。
是男人真的变弱了吗?我越来越发现,大部分男人并不比女人懂得更多。网上老有人嘲笑女司机,而有一次我坐一个男性朋友的车,发现他连加油都不会,喊着工作人员过来帮帮忙看怎么回事。
我也不会加油,直到有一次开车去一家自助加油站,硬着头皮下来,对机器按着步骤来了一遍,猛然发现自己会了,又多掌握了一项技能,忽然觉得实在太棒了,从此再也不用发憷没有人的加油站。
是女人真的变强了吗?
最近网上开始有一系列针对男人的骂战,大部分都在说:现在的男人太不中用了,通马桶不会、通下水道也不会,油烟机坏了要老婆修,凡事只知道打电话和百度。要男人到底有什么用?
单身女青年看完这些愤然决定继续单身,男人没用的话,放在家里岂不是一只碍眼的旧沙发?
一个朋友老是说,如果有个男人在我家碍手碍脚,那我到底为什么要谈恋爱?她有一个前男友,看到她家里灯泡坏了,只说:“你怎么不让物业来修?”这位女朋友立刻搬出一架扶梯,自己上去换好了。
不过我总是跟她说,你这样其实是一种性别歧视,你凭什么认为男人就该什么都会?男人和女人不都是从什么都不会开始的吗?为什么男人就必须要十项全能,才配做一个丈夫。那女人呢?只负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一向很讨厌一句话:“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
在这句话里,女人就是一个什么都不会还显得挺可爱的无知少女。好像只有成为这样的少女,才是最幸福的已婚女人。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女人一去通马桶,立刻就觉得好气啊:“为什么我一个女人要做这种事?”
男人和女人做的事真的應该有界限之分吗?
我虽然是个女人,但一点都不会针线活。后来认识丈夫,他白我一眼说:“这你都不会吗?”他对缝纽扣之类的非常在行,也知道怎么去除衣物污渍。
我还认识这样的夫妇,男的出门买卷纸都觉得害羞。准备买房的时候,全靠女的一家家看过去,作风稳狠准快速买下一套房。又或者有这样的夫妇,男的喜欢带小孩,女的喜欢上班。
这样的世界不行吗?我觉得还不错,终于不用靠性别,而是只凭自己的兴趣爱好,来界定一些事。
如果一个女人只被界定为可以带小孩,可以做家务,我相信在这个时代,大部分女人都不会开心的。同样,如果一个男人被界定为必须无所不能,这要求实在太高了,难怪很多男人宁愿宅在家里,疯狂痴迷虚拟女团,都不愿意出门坐在一个女人面前。
第72篇、爱情故事把自己过好,才能经营好婚姻
先把自己活成理想的样子,再去遇见理想的人。当我们把自己的生活一切都解了锁,距离好的婚姻,就很近了。
1
周末休息,看一期电视情感栏目,正说两个刚结婚半年多的年轻人闹离婚。女孩子是那种标准的白富美,男的也很帅气,看上去很般配。可两个人新婚燕尔就吵得不可开交,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男的提出离婚,女的也不示弱,“离婚可以,但得要掰扯掰扯。”两人就来节目组,让情感专家们给评评理,究竟谁是谁非?
主持人让他们说说吵架的原因。男的说,结婚前觉得她挺单纯可爱,虽然爱花钱,但她是富二代,从小富生富养,那也不算毛病。婚后,她没有工作,也从来没想过出去工作,反正父母会按时给打钱,何必辛辛苦苦出去赚钱呢?
女孩子不会做饭,天天点外卖,也不会做家务,每天都雇小时工来收拾屋子;最大的爱好和兴趣就是逛商场,衣服鞋子买的到处都是,刚结婚几个月家里就堆满了,婆婆侧面和她说过几次,都给顶了回来:又不花你钱,管得着吗!把婆婆给噎得一愣一愣的。這还不算,她还跑回娘家和父母添油加醋,说公婆对她怎么怎么不好,她父母来找亲家说道说道,一来二去就吵了起来,弄得两家关系一团糟。男的每次想和她沟通,两个人都会吵得不欢而散,蜜月刚过,就进入了冷战,短短半年多的婚姻生活,搞得两个人都很疲惫。
情感专家说:女孩子虽然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但她不具备结婚的条件——心智太不成熟。专家解释,这个具备结婚的条件,不一定是有多少钱,自己有多么优秀,而是,起码有独立的能力,当你一个人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你才能过好婚姻生活,否则,就算是走进婚姻,也很难拥有幸福的婚姻。还真是这样。
2
前段时间的网剧《北京女子图鉴》中,戚薇的女主角嫁给了北京人何志。婚后发现,何志简直就是一妈宝男,连苹果都不会削,水电费都不知道在哪交,每天带着一群狐朋狗友在家里打牌,不管老婆高兴不高兴,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最后,女主实在忍无可忍,提出离婚,结束了这段婚姻。
不离才怪,何志就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自己还不知道怎么过日子呢,更没有照顾别人的能力。他并不是坏,而是无能,虽然扮演了丈夫的角色,却不知道婚姻的责任和义务,也无力把婚姻引向良性发展,最终,只好任由婚姻进入困局。
3
毕淑敏写过一篇文章《好婚姻过命,坏婚姻要命》,里面写道:婚姻并不仅仅是快乐,是节日,是两情相悦,是生死与共,它还是考验,是煎熬,是一种对熟悉生活的破坏和一种崭新模式的建立,是包含了智慧勇气人格意志的双方重新组合。是啊。能把自己活好了的人,才能惠及他人,何况是婚姻。自己活得拧巴,婚姻也会经营得一团糟。
前几天,文友莉莉在小群里说,跟你们说一件崩溃的事,有个粉丝三年结了四次婚,一个好男人也没遇上,给我留了有几千条留言了,说结婚的种种麻烦和不好,我都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了。有人回复:这个人不结婚也会遇到不结婚的麻烦,因为她自己本身就是个麻烦。真是一语中的。好男人加上好女人,就是好日子,这个好,就是优秀的个体,否则,遇见固然重要,但是你没有把自己过好,就算遇见也难把婚姻经营好。
4
婚姻里过得好的人,浑身都是能量,像一轮太阳,燃烧自己照亮生活,茫茫人海中,有这样的伴侣相伴,长乐未央。最好的婚姻,就是既能一个人好好过日子,又有依赖和撒娇的能力。最好的生活状态就是,一个人,安静而丰盛;两个人,温暖而踏实。
先把自己活成理想的样子,再去遇见理想的人。当我们把自己的生活一切都解了锁,距离好的婚姻,就很近了。
第73篇、爱情故事爱情不可拖泥带水
许志安宣布与女友余德琳分手后,随即被传媒贬为“贱男”,前度女友郑秀文立即亲撰千字文,力捧曾相恋13年的前男友是个好男人。就在许余郑3个人的关系备受关注之际,许志安的前助手,大家昵称“细佬”的潘恒章挺身接受访问,以维护许志安为名,却大曝她曾与许拍拖两年,力证安仔是个好人。效果适得其反,传媒马上称许是大话情人,进一步拖低安仔形象。这个“细佬”更像是在报4年前安仔移情余德琳而跟她分手兼解雇她之仇。
在两位“前度”眼中,安仔均是好人,何以落得“贱男”形象?
因为他处理感情的方法差劲,犯了很多男人的通病:拖泥带水。
2005年他与郑秀文分了手,感情处于空白状态,助手潘恒章主动向他提出拍拖,许志安的反应是看着她点了点头,两人便开始了两年的恋情。当时潘已追随了他18年,两人朝夕相对多年,培养出微妙深厚的宾主关系及友谊,当潘采取主动,许志安便因“不好意思拒绝”,接受潘爱的邀请。
“许潘恋”未能开花结果,全因只有感情基础,却无爱情火花。所以当安仔遇上余德琳,擦出了爱之火花。重拾谈恋爱的激情,他唯有忍痛与似家人多过恋人的潘分手,以至潘对他带敌意。
在刚结束一段感情或开始一段感情时,很多男女都不清楚自己想觅一个怎样的伴侣,当有追求者出现时,不先理智分析自己是否喜欢这类型的异性,反而会抱何妨一试的心态去发展,以至对双方造成伤害。
爱情就是爱情,不可用情义取代。例如男的在女的帮助下,经多年努力,白手兴家,男方纵使知道自己不爱对方,但为了责任,为了报恩,也会勉强自己跟对方结婚,所见的大多离婚收场。
不少男女会用年资来衡量爱情:拍拖3年了是时候结婚了?可恋爱不是念书,3年、4年便该行毕业礼结婚,结婚是因为深爱对方,不论健康生病、贫穷富贵都会厮守一生。有的男女闪婚,婚姻美满;有的恋爱10年,婚后却成怨偶。
爱不是占有,不要控制对方交友自由、喜恶、生活习惯、做人态度、思维,对方不是奴隶、不是附属品,而是要被尊重的一个独立个体。
恋爱更不是一个习惯,因为习惯与对方相处,习惯对方存在,明知浓情不再,也不肯、不敢、不舍壮士断臂,叫两个人都痛苦。
恋爱还不可以懒惰,当知道两人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例如有第三者出现,应积极面对,跟对方坐下来,冷静解决。不少情侣却逃避面对,令问题沉积,拖得越久问题越难解,随时翻船,感情没顶。
有人视爱情如游戏,享受劈腿,前脚跟甲烛光晚餐,后脚跟乙漫步沙滩。我也年轻过,完全明白其中的刺激好玩、证明自己魅力的满足感。但一脚踏两船的危险程度犹如扑火,三角甚或四角恋中,必有人受伤,受情伤的反应人人不同,万一有人因此自毁,多角恋中的其他人也毕生遗憾。
而到最后,恋爱最难的课题,往往已不是如何严肃对待恋情,而是如何分手分得有风度——不会数落对方,不会做伤害自己和对方的行为,学会放过,放过大度等等。许志安事件中的“细佬”,明里撑许,实则踏上一脚,也不得不说是对这位前任男友拖泥带水的惩罚。
第74篇、爱情故事别把爱人当惟一
爱一个人可以全心全力,但如果爱到天地化为零,除了对方什么都不想要,最后只怕会沦为爱情里的输家。
“我们再去上次那间宾馆好不好?听说每个房间的装潢都不一样。”某次,月萍“不小心”看到男朋友在MSN上和一个女生对话的纪录,内容之暧昧完全让她傻住。
虽然急怒攻心,但月萍暂时沉住了性子没有发作。等男友离开计算机,她继续追查。男友是个擅长保存一切记录的人,竟然将过去所有的对话纪录都存了下来。月萍愈查愈觉离谱,男友和不少女生的对话内容都很亲密,和他讨论过“宾馆”的不只一个女生。
月萍忍无可忍,气冲冲地质问男友。男友不但
没有一点悔过的表情,反而恼羞成怒,大骂:“你为什么侵犯我的隐私权?我最讨厌不尊重别人的女人!”他竟然比她还生气。
大吵一架后,月萍和男友分手了。事过境迁,月萍对此事仍耿耿于怀:“难道他有不轨行为,比我侵犯他的隐私权更不道德吗?如果我没有偷看他的MSN。怎么知道他是这么烂的男人?”
我跟月萍说,这不是重点,她在爱情上的“道德瑕疵”不会比乱劈腿的男友严重。在我看来,敢在被抓到把柄后还发飙的男人,都是这一段感情中的强势者——他根本不在乎分手,也不在乎你,所以做错事之后会恼羞成怒。
在感情中居于强势地位的人,常常有“吃定”对方的举动。曾有一位男性友人,一直跟大家解释,他跟太太离婚的理由是因为太太很可恶,竟然在家中电话装窃听器监听他的电话,他忍无可忍才决定离婚。因为这个理由,朋友们都相当同情他在婚姻中所受到的束缚。
过了一些时候,我认识了这个男人的前妻,发现他并没有说实话:他前妻在家中装窃听器的原因,是因为他常常消失几天几夜不回家,一回家就对老婆咆哮,说自己公务繁忙,女人家懂什么,少啰嗦!前妻装了窃听器之后,确实录到了他与陌生女子暧昧通话的纪录。他根本已经不在乎她的感受,她也还以颜色。然而,即便她抓到了证据,也不过是分手时为自己多要一点筹码,争取到儿子的监护权罢了。他,还是这段婚姻中的强者,根本没有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只是一味地恼羞成怒,指责前妻没道德!
当男人做错,还能一脸凶恶地对待女人,表示他已被你宠坏、吃定你心软、不怕你翻脸!
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为他的错想出一百个理由开脱;不爱一个人时,我们会为自己的错找出一百个理由,把过错嫁祸给他。
被吃定的一方,确实有弱点在人家手里。她往往过度付出,使他感觉不管如何对待她,她还是会在他身旁守候,不会狠心放掉他!
爱一个人可以全心全力,不过千万不要让他以为,不管他怎么踩你、踢你、欺负你,你都不会走,只因你没有他就不能活!
爱的艺术,在于让他明白你的重要,而不是“你除了他什么都不想要”。除非你的态度“硬起来”,让他感觉到自己的估算不正确,他才可能有自省和认错的机会。
第75篇、爱情故事两只田鼠的爱情
天气越来越冷了,早过了收割的季节。往日麦田里遍地的粮食已不见,秋日里存储在地洞里的一点过冬的粮食。也被农民无意间的一锄头彻底毁灭。这日子该如何过下去啊?我忧愁地看着熟睡中肚子日渐明显大起来的妻子。是哦。我快做爸爸了,要真正尽起一个男鼠的责任了。可是家里一点余粮都没有了。我可以啃点草根对付,可是我不能让妻子饿着了,不能让我们的儿子饿着了。
那时候,我想娶她。她妈妈嫌我们家穷,我对着她妈妈发誓:只要我活着就绝对不让您的女儿饿着。她妈妈把她许给了我。从那一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田鼠了,我默默为她做着一切,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让她做这世界上第二只最幸福的田鼠。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可以用牙为她轻轻咬掉她指甲里的污垢;我可以跟在村头二妞后面一整天,只为捡够她爱吃的瓜子;我可以为她哼着小夜曲,看着她入睡的样子而彻夜不眠……我是多么爱她啊。
可是,现在我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能在泥地深处挖出秋日收割落下的一点米粒。虽然我已经找了几十次,虽然每次都是指甲挖出血却空手而归。我再试着去大表哥家借点吃的吧,也许表嫂同情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尖酸刻薄地骂我了。我还可以试着进村里那些屋子里,求那些家鼠分一点吃的给我,虽然我已经被他们揍了4次。每次他们都骂我们田鼠是乞丐。可是为了她,这些痛这些辱骂又算什么?
我回来了,还是什么都没有。看着她睡着安详的样子,我心如刀割。我答应过她,我永远是一家之主的男子汉,永远不会让她感觉到一点危险。
“小田鼠、小田鼠,你怎么了,看你饿得直哆嗦呢。”我抬头望去,哦,原来是每天飞来飞去的鸽子大姐。
“我找不到吃的。”
“去城里吧,城里好吃的多着呢。”她对我笑说,一直往南走就是城里。”
爷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过,城里有好吃的好玩的,天上的白云都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子都是巧克力。可是,我从来没去过城里。
去城里!我的肚子一下子不饿了,我要带上我最心爱的她去城里。我求咀天就要去城里运货物的牛大伯,求他带我们夫妻一程。
第二天早早的,我们藏在牛大伯耳朵里。牛大伯的主人一声鞭响,车子出发了。我们紧紧抓住牛大伯的耳朵一路颠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牛大伯叫我们了:“下来吧,两个小东西,城里到了。”我和妻子兴奋地跳到地上,我搀着她的膀子向城市靠近。远远地听见,牛大伯叹了一口气。
我抬头望天,一栋栋大楼遮盖了我的视线;我低头看地,一块块混凝土覆盖了大地。我和妻子怯生生地站在墙角,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怪物让我们头晕眼花,喧闹的声音让我们头痛欲裂。我真正感觉到我是一个外乡鼠,找不到一点归属感,我一点能耐都施展不出来。
我开始有点想哭。妻子眼尖:“亲爱的,马路对过有一个窗子里有好多蛋糕!”我看见了,我也好兴奋,上次吃蛋糕还是她过生日的时候。我拼死从村长的宝贝儿子手里抢来一小块蛋糕,那时候我还在追她……
我拉着她的手,奋勇地跳着从人缝里穿过去。人太多了,我们跳来跳去。妻子不小心跳到一个胖女人的鞋子上,胖女人尖叫起来。很多人用脚踩我们、用手里的东西拍打我们。
我拽着妻子,拼命躲闪。前面有条下水道,我拉着妻子跳了进去。我的脚扭了,我装作若无其事,我不想让她知道了心疼。过了一阵子,我让她躲在下水道,自己悄悄钻出来。我顺着墙根,往蛋糕店走去。
“咚!”我显然撞上了什么东西——蛋糕和我之间有玻璃窗,我冲不过去。我偷偷看了看,店里面全是人。没有办法,我只能回去找她,哽咽着说:“对不起……”她用手摸摸我头上的大包:“还疼吗?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终于到了晚上,我和她从门缝溜进了蛋糕店。我开心疯了:“老婆,老婆,我终于能让你吃个饱了。”可是,蛋糕被装进了透明的柜子里,只能看,摸不到。我急得团团转。妻子叫起来:“地上有一块蛋糕。”可是,蛋糕旁边有个老鼠夹,怎么办?
在乡下的时候,我常常用尾巴从老鼠夹下勾出食物。不过,这是在城里,城里人好狡猾的,他们的老鼠夹子也许也很狡猾。
为了她,我豁出去了!我趴在地上,小心冀翼地用尾巴去够蛋糕,一寸、两寸、三寸……我终于把它勾出来了。我命令她:“为了我们的儿子,你必须吃下去。“不,我一半你一半。”我硬是把蛋糕塞进她的嘴里,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对她这么强硬。
突然,妻子满地打滚:“疼死我了,疼死我了!”我心一沉:蛋糕里还放了灭鼠药!
“渴、渴,我渴……”妻子的叫唤一声高过一声。我疯了似地到处找水,可是屋子里没有一滴水。我对着她的嘴,从自己喉咙里使劲分泌口水,我感觉我的喉咙都快断掉了……她的声音小了下去,嘴角涌出血来。
我死死地抱着她,帮她檫去嘴角的血沫。可是我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血涌出来的速度。死亡如此地靠近我们,我意识到她将永远离开我了,我将永远失去她了。我不哭,我不让自己哭!
我抱着她,轻轻跳上放在旁边的老鼠夹子。“啪!”我清楚地听见,我的腰骨被夹断了。我不疼,我不疼,我一点儿都不疼……我吻着她的脸,默默想着最后一句想对她说的话:“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田鼠。在家乡的原野里,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傻傻地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我也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第76篇、爱情故事糖果盒子里的情书
我从来都不知道,糖果盒子的夹层里可以藏情书,就好像我从来都不知道,嘉铭曾经喜欢过我。
折叠成心形的粉色纸片,边缘已泛黄。“周周,希望你吃完糖果后可以发现放在下面的它。一直一直,我想对你说,喜欢你……”
熟悉的笔迹,羞涩的情意,掀开逝去的记忆,依然新鲜如早春枝头那抹翠绿;一段纯白温暖的光阴,有风,有花香,有少年嘉铭,还有成长着的我。
那时的嘉铭,是漫画里的翩翩少年,极其英俊,极其优秀。
虽然我们是邻居,但是我一直不理他,甚至有些讨厌他。因为,他有着太过闪耀的光芒,而我只是一个太过平凡的女孩,很胖,不够聪明。老师或者父母的无心比较,总是让我陷入无止境的自卑。年幼的我倔强地认为,嘉铭就是罪魁祸首。
嘉铭是不知道的吧,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的沉默,在他眼里只是性格安静。
后来。我们各自求学,天各一方。嘉铭依然优秀,我依然平凡,也依然胖。逢年过节遇见,只是礼貌地寒暄问候,目渐疏远,渐成习惯。
恋爱、结婚、生子,人生重要的三部曲我按部就班地完成,没有惊喜亦没有失落。
嘉铭送的那个糖果盒子,一直留在我父母家的书房里。如果不是顽皮的女儿闹着要玩它,或许我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个秘密。
庆幸是在多年后看到这样的情书,以我那时的任性,除了认为是恶作剧,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想象。
回头再看那段少年时光,蜕去青涩与倔强,我想我仍然不会喜欢嘉铭。对于他,我始终是高山仰止。
青春的光影,嘉铭是光,我就是阴影。
没有同等的爱,注定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第77篇、爱情故事神通广大的新婚礼物
每当收到婚礼请贴,我总要琢磨琢磨:即将结婚的这对新人是什么性格,他们喜爱什么,可以分享什么,什么东西能使他们开心一笑。然后我就去商店,为他们去买那件总是相同的礼物——一台老式冰激凌机。每对新婚夫妇收到礼物时的反应也总是同样的:先是一脸茫然,接着连忙说“谢谢”,然后把东西放到一边,最后这台冰激凌机会被放进壁橱等角落里,再后来干脆被忘在了脑后。
在我和丈夫的婚礼宴会上,我们收到一台冰激凌机,送礼者见我们尽力掩饰惊讶而强作笑脸,她自己先笑出声来。我们根本没从盒子里往外拿冰激凌机,就把它跟其他礼品一起放进柳条筐,送到我们的新居去了。
度过无忧无虑的蜜月之后,我们步入了两个上班族的生活模式。我们协商决定日常事务:谁管洗衣,谁管买菜,谁管做饭,谁管收拾房间。不出几个月,婚姻生活的日程便纳入了正轨,小日子过得挺不错。
有一天,我们第一次吵了架。我摔上卧室房门,趴在床上哭起来,他则出去打篮球了。后来他回家了,翻出一个大盒子,使劲搁在厨房的灶台上。
“那是什么?”我依旧没好气地问。
“人家送咱的新婚礼品,冰激凌机。”他把那只盒子搬进起居室放在地上,显然是想让我过去帮忙。我拿拿盘子,动动锅子,装着做晚饭,心里想着他这个农村家庭出来的孩子,能否装配起一个平生从没用过的机器。
他好不容易才用螺丝将木把手固定到铁棒上,然后坐下来,搔起头皮。这一情形令我暗自发笑。“你用过这玩意吗?”他问。
“用过。”我说。这台冰激凌机跟我从小一直使用的那台型号差不多,因此只要用几分钟,我就把各个部件装好了,并不时用傲慢的目光瞪他一眼。
“我们有做冰激凌的各种原料吗?”他问。
“有。”我说。我乐得有机会教训教训这个惹我生气的笨家伙:“把这个拿出来,弄些冰块砸碎。我去拿些奶油。”
一切筹备停当,我开始摇动把手,听着搅拌盐和碎冰发出的沙沙声,心中感到些许宽慰。“这活儿交给我吧。”他抢过把手,手臂飞快地转动起来,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他脸上的神情让我想起童年时代。夏天,母亲常说:“咱们来做冰激凌吧!”大家轮流摇机器,一种使命感把我们团结在一起。制作冰激凌的过程,好像是一种永远不失快乐魅力的魔法。
一小时后,他的笑容变成了一副汗水淋淋的可怜相。原本轻松快速的转动,逐渐变得吃力而缓慢下来。“越来越费劲了,准是做好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我估计也行了,但是某种念头却促使我说:“还得再摇10分钟。”
10分钟后,冰激凌做好了,这是我们吃过的最好的冰激凌。我们满肚子的火气,通过时间、劳作和一顿冰凉的甜点心得到冷却,最终消退。继续对抗下去的那股劲头,也随之而去。突然之间,我们的分歧好像显得并不值得吵一场架嘛。
几个月后,他去上海出差遇到一次翻车事故。尽管乘客们都幸免于难,可是那个日子却标志着一个转折点。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再发生争执,而是认识到生活中应该少一些冲突和争吵,多来点冰激凌。
有感于新的生活哲理,我们举办了一个晚会,通知来宾必须亲手做甜点——自制冰激凌。大家一致赞同,而这不仅仅是一种别有趣味的娱乐方式。不久,那天晚上来的所有客人,甚至包括单身汉,全都买了冰激凌机。最终他们都会发现,日常生活中没有多少矛盾不能通过冰激凌得到化解。
第78篇、爱情故事不骂那只美狐狸
谁都希望成为童话里的公主,她却觉得变成公主的南瓜车也很有意思。
今天要去参加朋友的婚宴,得准备大红包。荷包里的钱却不是太富裕。都是小明给闹的。
小明是家里新买的一辆车,银白色,在阳光下开来时,仿佛一道明亮的闪电。每晚我都会踏着月色去看看,当是恋人一般。
小明来了,生活应当皆大欢喜,谁知头一个月,小明就出了两次事故。一次是撞到铁栏杆,车灯粉碎,人是惊魂未定,又对车十分心疼;在4S店修理好,刚返家的第二天,车子又被飞石击中,砸碎了前后两块玻璃,再次送走。之后,发生刮蹭事件,留下伤痕。停错地方罚两百,误闯红灯再罚两百———钱包瘪了,心情坏了。广告上的有车生活浪漫惬意,现实却是磕磕绊绊。
刚交完罚款,马上赶去参加朋友的婚宴。
婚宴是在北京一家不大但很有格调的饭店举办。新娘是我的同乡好友,明眸皓齿,身着酒红色旗袍,身材凹凸有致,好一个美人!
她从前是个胖丫头,除了太喜欢吃,似乎没有别的缺点。我有伤心事向她倾吐,她就会递过一袋薯片,乐呵呵地劝说,吃了就忘了吧。
她失恋过,失业过,可是,总是那样喜庆的一张脸,乐于助人,乐天知命。谁都希望能成为童话里的公主,她却说,我觉得变成公主的南瓜车也很有意思。
我们都结婚了,她相亲无数,却没有对上眼的。只有勇气,没有运气,她屡爱屡伤。
有一次下班,她碰到一桩事故。一位老太太被一辆摩托车挂倒,车主竟然溜之大吉。旁人都在看热闹,只有她跑过去,送老太太去医院。在医院候着昏迷的老人,替老人交了医药费,她就不担心有被讹上的危险……后来,老太太的孙子来了。再后来,这对有缘人恋爱了。再后来,她平生第一次立志减肥。再后来……就是这场周末的婚礼。
原来只有遇到对的爱情,她才甘愿和那堆无用的赘肉做斗争,变身为窈窕淑女,好和那位俊朗新郎更加相配。一桩事故,成就了一个婚姻。他们不是童话里的王子公主,只是世俗生活中的大龄男女,依然对爱情充满善良的信仰。
婚宴结束,我们心情大好,开着小明去十三陵水库兜风。
小明有点外伤,跑起来仍然风驰电掣,十分平稳。到达那片开阔的草地,有人在骑马,有人在放风筝,有人在开滑翔机,还有人弯着腰在小湖里捕鱼……下了车,倚着车门看着这一切,仿佛桃源生活突然展现。
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上一口气。这空气夹杂着鱼腥、马粪味、青草的芬芳、烧烤的浓香———不是纯净洁白的,就像生活本身,却更能滋养肺腑。
想起纪晓岚说过的狐仙故事。一位翩翩书生夜里出游,偶遇一美女,唇红齿白,妍媚不可方物。随车的一位老妇请他入内,他心神激荡。过了半天,有老仆到他休息的房间请安,说是新郎已经来了,请公子出来主持婚礼。他做了回免费司仪,垂头丧气回家去,少不得骂那美狐一番。
何苦骂那美狐?是人自己奢望得太多。
第一天闪闪发光、完美无痕的小明,就像是我们曾经期待过的完美生活。而今的车,就像是我们的现实生活,有瑕疵,有伤痕。入得江湖,拥堵纷争,不管是人还是车,又哪能避免?
爱上不完美的生活,坎坷的爱情,有瑕疵的坐骑,掺和各种气味的空气……就是真真切切的生活,近在咫尺的幸福。
第79篇、爱情故事真爱无悔
17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你们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少年心事和纯纯的爱。
4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县城老家,面见父母。父母问明男孩的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父母说:“请把你提来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技师,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你怎么这么说话!”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母亲眼泪涟涟,苦苦相劝。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以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地端详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年,他们是在学校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最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了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了他一眼,他的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4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4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她每每想起父母就抽泣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偷跑出来去旅馆时,服务员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夜夜哭泣。
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弱的痛恨和强烈的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POLO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千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时,忽然看见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纸上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我带给你家人的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3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是模糊的,有他的眼泪。她突然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再谈这些没有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是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以后不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吗?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3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听着,泪水流了满面。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第80篇、爱情故事今是昨非
她终于不再失恋了,过程很漫长,但一切都值得。
康棋是拿到哥本哈根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才告诉安惠的。走,已经势在必行,他信誓旦旦地对她说,两年,只是两年就回来。起初,他也是有信来的,但渐渐疏落,最后一封写来,前所未有的长,却只有一个中心主题,分手。
这是他一贯硬朗的作风,对安惠来说,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一)
但再多的心理准备,面对一份谈了3年的感情,也是伤筋动骨的疼。人前,不动声色地说笑,工作,K歌,泡吧,逛街购物。私下里,却是一派萧瑟,怎么碰一下,都要滴出泪来。
一天夜里,肚子疼得厉害,冷汗潺潺的时候,觉得是不是活到头了?实在熬不住,就给段明打了个电话。
段明是康棋的哥们儿,她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他们的。她一眼就被康棋迷上了,他是那种放在人群里会发光的物体,灼灼的,举手投足,都是俊朗。他来追她时,她一城一城地陷落,连矜持一下都不会,很快就和他热恋起来。
他们之间有过一个孩子,安惠以为康棋会求婚的,但他说他还没有心理准备,他打算30岁才结婚。为这件事,他们闹得很厉害。她吵,哭,摔东西,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泼妇。然后康棋离家出走了,搬去和段明住。
爱情里,是这样的,爱得越多的一方,受伤就会越多。即使是康棋先追的她,但他对她有着十拿九稳的把握。
为了让康棋回来,她到底还是去医院做掉了孩子。末了给段明打个电话,让他来接她。她不过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康棋,警报已解除,你可以回来了。
段明送她回家,上楼的时候,看她走得苦,横着就抱起了她。他是一个和康棋不一样的男人,少言寡语,成熟稳重。而康棋,只是耍耍嘴皮子,就能迷到很多的女人。也许像她这样良家的女子,和风流倜傥的康棋不该是一路。
康棋到底还是回来了,他们之间没有再生出嫌隙,但最后他还是走了。想想,她怀孕的时候,正是他办理出国手续的时间,也难怪。
(二)
段明很快把安惠送到了医院。做了许多检查,繁琐而冗长。
她只是躺着,看段明进进出出地忙碌。只是痛经,因为上次流产手术后没有休息好,所以大出血。
医生进来查房的时候,没好气地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节制。段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无措的窘。医生走后,他冲了一杯红糖水给她,说,好些了吗?
温润的话,就像杯子里的红糖水,在安惠的心里冲撞得七零八落。也许这就是康棋走后,留给她的后遗症吧。人走了,却还要在她的心上和身上,留下一些伤痕。
安惠住了几日就出院了。拿了大堆的药,都是妇科的。段明仔细写了一个条,黄色的药片一日三次,每次两粒,白色的药片一日两次……
末了,他拿出一个杯子放到她面前。用这个杯子喝水服药吧,他说。安惠犹豫了一下,接过了杯子。她早知道送杯子的意思。是想要和你一辈子。当初康棋也送过杯子给她,握着她的手说,我要和你一辈子。但他给她的一辈子只是3年的时光。然后,草草地收了场。
她和段明,没有一句热烈的话,就走到了一起。在她心里,有着很多纷乱的情绪。她的感情空白期,需要一个人来填,也许这样痛苦就会少些。还有,他是康棋的好友,他们在一起了,对康棋也是一种打击吧。
(三)
段明是妥帖的男友,总是到了时间就会打电话叮咛她吃药,下班时去超市买些鲫鱼、鹌鹑、黄鳝、蘑菇之类补气虚的食物做给她吃。他在厨房忙碌时,她看着他的背影。鼻头会酸一下。
也许一开始选择这样安稳的男子,她现在的心境就不会这样悲凉了。可,康棋还是横在心里,让她辗转、纠葛。
段明找了偏方为她熬中药,三碗水熬成一碗。他说,我要把你养茁壮。说的时候,他的眼睛有些明亮的湿。他们坐在地板上看韩剧,安惠就把头枕在了他的腿上。
他们和一般的恋人没有两样。看电影,拖着手散步,去K歌,踏青或者用个假期去另一个城市走走。安闲,舒适。
他们的朋友圈是共同的,大家都知道安惠和康棋的事。段明也没有把他们的恋情藏着掖着,他大大方方地带她到朋友面前去,没有芥蒂。
半年后,段明带着安惠去医院复查。拿到结果的时候,他异常激动,把头埋在她的颈项处,哽咽地说不出话来。不过是她的妇科病好了,想必他是太紧张了。想想也是,有些妇科病治不好,连孩子都不能生。大约段明担心的是这个吧。安惠的心里,有些说不清的惆怅。
她已经渐渐地不再想起康棋,不再因为他而心疼了。原来所有的情伤都有愈合的一天,只是时间长短罢了。
(四)
段明约安惠去他家,见长辈。他从来不是一个感情外露的人,不管是向她表白,还是向她求婚,都很含蓄。她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段明是万般的好,人品纯良,家世清白,在一所大学做讲师,前途安稳可靠。后来她明白了,是他太过平淡了。康棋是个能把日子过得很花哨的人,他会在半夜里拉着她去外面吃宵夜,会在经过一个喷泉时拉着她跳进水池里热吻,会在她上班的时候缠着她出来陪他去打篮球……他冲动,热情,无所顾念。不管她是不是很困,是不是会感冒,是不是会被老板开除,只要他无聊了,烦闷了,想起什么新鲜事来就会拉上她。
安惠想,自己也是贱的吧,被康棋折腾惯了,过上好日子却别扭了起来。段明一向给着安惠方便,就连约会见面,也会在最打眼的位置站着,好让她一眼就能看到他。
安惠突然醒悟过来,其实她从来没有从失恋里走出来,她一直在寻找着康棋的影子,寻找着和康棋谈恋爱的感觉。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去公园的时候,在餐厅的时候……她脑海里一直在琢磨着,康棋会这样,康棋会那样。即使她和段明谈着恋爱,但她也在回忆中和康棋谈着另一场隐匿的恋爱。
段明让她举棋不定,不过是因为她终于发现,段明就是段明。不可能,也永远不可能是康棋。
(五)
康棋回来了,他在她公司楼下打电话。她说,我不会见你,你走吧。他说,我想你了。她说,少来这一套。他说,你下来,我们见一面。她说,你滚吧。
随即,她冲下了楼,连电梯也等不及。见到他的时候,她恍惚得厉害,然后就被康棋卷进了怀里。
她知道劈腿不对,但她还是这样做了。和康棋约会,和段明吃饭。她在这两个男人之间游走,没有太多的负担。康棋知道她和段明的事,他并没有逼她做出选择,他和之前一样,对她是稳操胜券的。
只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在寻找和康棋在一起的恋爱感觉,但现在康棋明明就在身边了,感觉却不对了。她会拒绝他的无理要求,不再陪他疯。夜里,他打来电话约她出去时,她也会用第二天要上班为由拒绝他,她甚至在他们约会时迟到,他却都隐忍地没有发脾气。
康棋慢慢地觉察出了她的变化,他开始成为被动的一方。
(六)
他们到底还是被段明撞上了。康棋送她回家时,段明正坐在门口,看过来的眼神,带着很深的痛楚,而康棋的手,正拦在安惠的腰上。
段明迟疑了一下,勉强地笑了笑,说你先休息吧。他从来就是这样的人,连一丝的为难都不给安惠。倒是康棋伸出了手,段明,谢谢你帮我照顾安惠,现在我回来了……
安惠把两个男人留在了门外。这样的状况,让她窘迫,无从开口。
两个男人都不想见时,安惠约了女友逛街。女友烦恼地说她也有了妇科病,麻烦得很。安惠就说,介绍我的医生给你吧,不错的医生。
她带着女友去见医生,为了套近乎,她对医生提了自己的名字。医生想了想,恍然地说,哦,我知道你的,当时检查怀疑你是宫颈癌,也可能只是宫颈炎,你男朋友决定先开药吃吃,观察一下。
安惠愣在了那里,她不知道在她身上有过这样的惊心动魄。她想起那段时间段明为什么那么紧张地看她吃药,为什么要给她补充那么多气虚的食物……他知道她也许就是宫颈癌,知道她也许就生不了孩子,但他还是向她表白了。她也知道了,为什么半年后拿到检查结果时他会哭。
他看似平常的爱,却如海一样的深。他从来不曾让她受一点苦,因为,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不舍得她受苦的。她生病的日子,他陪伴着她,在康棋回来的日子,他也没有咄咄逼人地纠缠于她。
他只是想让她幸福,不管结果会怎样,他都会接受。
(七)
从医院出来时,康棋打来电话,她没有接。她给段明拨了电话,我想今天去你家,欢迎吗?段明愣了一下,然后说,好,我来接你。
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热烈的话,但安惠知道,这个男人是值得她爱的。阳光这样的安好,她想要快快地嫁给他,然后为他生孩子。
她终于不再失恋了,这很漫长,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想。
第81篇、爱情故事陷阱名叫我爱你
虚情赠假意
在整理沈浩的衣服时,何晓月发现了一张娱乐会所的发票,时间是半个月前,而最近,她并没有听他说出去应酬。于是,她心头的不安又随着被压抑的往事一起泛滥开来。沈浩真的在乎她吗?
这是一个周五,前一天晚上一帮哥们就约了沈浩周五下班后吃饭喝酒,沈浩在电话里拒绝了。何晓月在中午的时候,给沈浩发了个短信说:“晚上我想去逛街,晚点回来。”沈浩下了班便回家了,半个小时后何晓月果然“逛街”回来了。
三年恋爱,两年夫妻,谁的心思又能真正瞒得过谁?好像是从刚恋爱时开始,何晓月就喜欢玩这些彼此间试探的游戏。
说好了三点见面,她却突然说自己临时有事,问他能不能等她。他放下没做完的方案等到六点,她才告诉他这是诚意的试探;她去外地出差,撒娇地非要他陪她去,他买了票,她却让他退掉,说有这份心已经足够;她在QQ上化身别的女孩与他暧昧,只因为他几句没有“严辞拒绝”的回复,两人几乎走到分手的边缘……
如果不是下决心配合她,沈浩也不会发现自己原来有那么好的演技。所有的这些,何晓月应该是满意的吧。但正是因为这结果太完美,反而让何晓月升起另一种不安——当年的事也是如此吧。
两个演员的游戏
晚上,沈浩看着电脑屏幕,QQ对话框里的文字有些刺眼。
程凯铭:最近好吗?
何晓月:忙得很,你呢?
程凯铭:闲得很,哈哈!有空吃个饭?
何晓月:忙完这一段再说。
两分钟前,何晓月在浴室隔着门向他发出指令:“老公,帮我把桌面上的方案发到刘部长QQ邮箱。”发了邮件,沈浩自然“顺便”就看到了何晓月同前男友程凯铭的这些对话。
沈浩知道,这又只是一场试探而已。他知道何晓月和前男友仅限于聊聊天,但他必须装出很嫉妒的样子:“他约你吃饭你怎么不去?”他看到她心满意足的神情,心里涌上莫名的悲哀。他知道她有多缺少安全感,因着这些猜疑硬生生地将两人逼成了演员。
临睡时,沈浩蒙上被子,然后,又探出头来幽幽地说:“晓月,爱情不是没有尽头的通关游戏……”
何晓月呆住了。
那夜,她在沈浩的熟睡中一夜无眠。他果然都是知道的,而他给她的,也只是逢场作戏的结果而已。他到底在乎自己么?一切兜兜转转,仿佛又回到了原点。
那一年的往事
那年,她,沈浩,吴佳盈,程凯铭一起走进这城市最西边的大学校门。她暗恋着沈浩,却只能看着他和吴佳盈牵手,因为他们都是她最好的朋友。
毕业时知道吴佳盈抛弃了沈浩,她几乎是第一时间离开了程凯铭,在沈浩醉生梦死的日子里陪伴着他,照顾着他,终于等到他对她说:“我们在一起吧。”
那时,她真的相信日子会这么过下去。直到吴佳盈对她说沈浩向她求婚,她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沈浩的备胎而已。
三人的对质中,吴佳盈选择离开这座城市。临走时,她告诉何晓月:“不要相信你看到的。弄清他在不在乎你,如果不在乎,没有我一样会有别人。”
正是这句话,让何晓月迷上了这种试探爱情的游戏。
这么多年,眼看沈浩已经放下曾经的过往,然而那颗从没有安全感的心,让她将这种试探变成习惯,欲罢不能。
何晓月决定,最后试探沈浩一次。然后,无论何种结果,就此收手。
我说,你会信吗?
公司楼下的咖啡厅,何晓月打破沉默,看着对面的沈浩问:“你西装口袋里那张娱乐会所的发票是怎么回事?”
“客户拿来抵回扣的。”沈浩不假思索,然后好像明白了什么:“你就因为这个,演了这一出又一出?”
“我知道你对我试探你感到不满,你也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
“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沈浩打断她。他知道何晓月对他有多用心,其实他真的已经忘记了吴佳盈,忘记很久了。
“那么现在,你对我是真心吗?”
“我说是真心的,你会信吗?”
何晓月笑了。“信不信全在于你。如果是真心,就把你在公司的股份转到我名下,反正如果我们一直过下去,是谁的名字也没什么分别。”
沈浩愣了。当这种试探走上了明面,却变得如此生猛而不加掩饰。
“怎么会没有分别?你去看看法律,一旦我要转让股份,其他两个合伙人有权优先收购。”
何晓月依然笑着:“如果你要推辞,总是有办法的。好好考虑。”
终于是最后
晚上,沈浩回到家,给何晓月的答复是,其他两个合伙人不同意他把股份转到何晓月名下。他没有告诉何晓月,在公司,他们是如何怀疑他对公司有外心。
在看到沈浩的落寞时,何晓月有那么一丝不忍,然而,路走得太远,已经不能回头。“那你就在公司和我之间做个选择吧。如果转让股权的话,明天我跟你去公司谈。”
第二天清晨,当何晓月把车停在沈浩公司楼下的停车场时,沈浩开车门的手犹豫了一下。身边的公文包里,有一份离婚协议,他需要到公司和她签,因为作为婚内财产,他的股份会有她一半。
“晓月,一定要这样吗?”后半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只要你现在回头,一切可以重新来过。”
然而,何晓月沉默着,最终还是点了头。内心里,她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就好,如果他陪我走进公司,我就向他认错。”
沈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如同诀别。然后拿起公文包下了车。
坐在驾驶室的何晓月突然很想回家,她想留住那无数个清晨醒来时,看见沈浩依然熟睡在她身旁的幸福。他们不约而同透过车窗玻璃对视,玻璃窗映出那些被遗忘在尘嚣中的青葱过往,扑面而来,喜悲流转。
第82篇、爱情故事藏在购物清单里的爱
一
周末晚饭后,像往常一样,儿子在看动画片,我窝在沙发里拿着平板电脑打游戏,佳慧忙着收拾桌子刷碗筷。忽然间,厨房传来一阵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我正打到关键时刻,便用脚捅了捅儿子:“儿子,去厨房看看,什么东西摔碎了?”
儿子没动,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敷衍我道:“老爸你可真够懒的,柯南正在分析案情呢,这时候我可不能走开,你去看看吧。”
就这样,我俩谁也没起身。几分钟后,佳慧从厨房里出来,站在客厅里定定地看着我们,忽然大声咆哮:“你们就那么不关心我的死活吗?我在这个家里到底算什么啊?”
我抬眼看佳慧,顿时吓了一跳,她的左手正在汩汩冒血。这才感觉到事态严重,我赶紧跳起来,去卧室找医药箱。儿子哪里见过这场面,当时便吓呆了,经我一再提醒,才想起上前帮佳慧摁住伤口。
医药箱根本不在卧室,经佳慧提醒,我才在客厅茶几下面的抽屉里翻到。我用纱布简单处理了下,但伤口实在太大,无法止血,必须去医院处理。
在医院,医生给佳慧缝针的时候,让我帮忙扶住佳慧的手。望着那双手,我不禁怔住,这是佳慧的手吗?佳慧的手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想当年,我们恋爱的时候,她的手是那么白皙细腻,如今怎么变得这么暗黄粗糙了?
医生给佳慧的手缝了四针,在回家的时候,佳慧的情绪很低落,一直看向车窗外。儿子在一边不停地问:“妈妈,妈妈,你疼吗?”佳慧听得不耐烦,转过头狠狠说了句:“赶紧闭嘴!割伤那么深,你说疼不疼?”
这几日,佳慧的手不能沾水,我对厨房里的事又是一窍不通,一家三口全靠外卖度日。
一周后,我带着佳慧去拆线,那道伤口在她手上留了疤,也在她心里留下了印记。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安慰她:“没事,老婆,你的手还是天底下最美的手。”
她冷冷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说:“是吗?劳动人民的手永远都是最美的。”
我见她情绪不对,赶紧关心她:“伤口还疼吗?”
她的声音里拖着哭腔:“疼!我的心更疼!我那天摔碎了碗,你们竟然没一个人过来看看我,幸亏我只是割伤了手掌,要是割伤了手腕,就等着直接死掉吧!”
我赶紧劝慰她:“对不起,那天是我不对,但这事都过去了就别提了,以后肯定不会这样了。”
佳慧的声音却越来越激烈:“这种日子我真的过够了,真的太累了。”
听她这样说,我有点生气,反驳道:“谁不累呢?你知道我每天的压力有多大?我跟谁说呢?还不都是为了你和儿子,为了这个家!你在家也就是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也不用看人脸色,能有多累?”
佳慧没再说话,哭得却更伤心了。
第二天早上,佳慧早早地起了床。为我们做好早饭,她一个人在卧室里收拾行李,我惊讶地问她要去哪,她回答说:“我准备回父母家待一段时间,休息休息。”
我顿时慌了,问:“那家里怎么办?”
她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说:“不就是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吗?能有多累?能有多难?”
二
佳慧走了后,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干家务,也终于体会到,在家做全职主妇,真的不只是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那么简单,仅仅是做好其中一样,就已经快把我累倒了。家里一片狼藉,吃不惯我做的饭的儿子整日叫嚣要绝食,我只好打电话求佳慧早点回来,佳慧却淡淡地说了句:“等着吧,看心情。”
所以,我得想办法让佳慧高兴。
佳慧平日里没什么爱好,就爱逛淘宝。前段时间她跟我说,已经把要买的东西都放进购物车里了,就等着年末大促销呢。我觉得要是把佳慧放在购物车里的东西都买下来,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那天晚上,我用佳慧的账号登录淘宝,点进她的购物车,数了数,整整有十几件宝贝等着付款,虽然总价格不菲,但我还是狠狠心点击了支付。付款完毕后,闲着无事,我想看看佳慧都买了些什么。第一件,是儿子一直想要的一套象棋;第二件,是我想要的一款三头剃须刀;第三件,是我上次在商场看好的真皮皮带;第四件,是送给双方老人的保暖内衣……一直翻到购物车最后一页,也没看见一件东西是属于佳慧的。
顿时,我的喉头哽住一股酸涩。我想到佳慧变得粗糙的手,便挑选了一款护手霜。这个牌子的护手霜曾是佳慧的最爱,佳慧的手长得很美,她在那双手上费的心思,甚至比脸还多。谈恋爱的时候,我送给佳慧最多的礼物就是护手霜。但此时此刻,我已经想不起,有多久没有给佳慧买过护手霜了。
思绪翻滚间,我跑进卫生间,在洗漱台上找到了一管护手霜,可拧开盖子,发现里面早已空了。
平淡的生活让我忽略了佳慧,而她也在平淡的生活里忽略了自己。我把我的全部心思都放在工作和儿子上面,而她把她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我、儿子和家人那里。我吃着可口的三餐,享受着家庭的整洁与温馨,不但没觉得这其中饱含了佳慧的心血,甚至还觉得这本是一桩简单的事,她不用上班,已经是个很有福气的女人。
三
佳慧的网上购物清单,像一道闪电一下击醒了我。
多年前,与佳慧恋爱时,她是个时尚的白领丽人。那时候,她一有时间就出去旅行,买过睡袋、帐篷、防风服、登山棍;生活里的她有点小资,买过咖啡豆、咖啡机、油彩、画纸;闲时的她爱做手工,买过缝纫机、碎花布、各种扣子;日常里的她爱保养,买过各种面膜、养生茶,还有按摩机。
后来,佳慧与我结婚,她的购物清单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我爱写毛笔字,佳慧买过不同型号的毛笔,各种材质的砚台,不计其数的字帖;我爱穿衬衫,佳慧买过各种颜色的衬衫,其中不乏昂贵的大品牌;我爱喝龙井茶,佳慧买过很多盒茶叶。而她送给自己的东西越来越少,没了咖啡豆,也没了进口护肤品,她曾买过的画纸一再打折,但她再也没有买过……
清单里记载着她对我的关心与在乎,记载着她经营双方家庭关系所耗费的心力。我母亲爱吃的稻香村糕点,我父亲爱收集的小瓷器,还有亲戚喜欢的各种小物件,都一一在清单上。她偶尔给自己买一两件东西,价格低廉,一件衣服甚至抵不过我的一个皮带扣。
儿子出生后,佳慧的网购消费集中在婴幼儿物品上,几乎再也看不见她给自己买过什么东西。但只要是我需要的,她似乎从来没有算计过。
我翻遍了佳慧的购物记录清单,终于知道,时光是怎样雕刻了她的手。这么多年,我漠视着她的改变,习惯了她的付出,偶尔觉得她不如过去可爱,却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当是日子细水长流,夫妻之间,总要流逝一些激情,平平淡淡是常态。却从来没想过,一个女人对于一个家庭的付出,是一番怎样的奉献。她手上的粗糙、眼角的纹路,并不尽是年龄带给她的,作为她最在乎的家人,我们都忘了滋润她。
我把儿子叫到电脑前,说:“你看看,妈妈这么多年一直在给你买东西给我买东西,但从来不舍得给自己买东西。”
儿子说:“那你给妈妈买呀,等我以后赚钱了再给妈妈买。”
我说:“除了买东西之外,我们还得多关心妈妈。妈妈在家操持家务,是最辛苦的人,以后妈妈做家务的时候,咱们再也不能玩游戏、看电视了,咱们应该和妈妈一起干活。”
儿子点点头,说:“好。”
几天后,我带儿子去接佳慧。佳慧早消气了,她捏着儿子的脸说:“哎呀,我不在家这些天,儿子都瘦了。”
我嘿嘿一顿傻笑,说:“是啊,老婆大人快回家吧,家里没了你,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佳慧回到家后,一刻没有歇息,忙着打扫卫生、做饭,我和儿子再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歪在沙发里看电视、打游戏,而是围在佳慧身边打下手。这一次,儿子目睹了佳慧做红烧鸡翅的整个过程,感慨地说:“原来做菜这么麻烦,以后我再也不浪费了。”
第二天,我给佳慧买的护手霜寄到了。佳慧拆开包装后,笑得特别开心。她还不知道的是,随后将有一大波礼物袭来:有我和儿子一起为她挑选的红裙子,温暖的羊绒围巾,还有油彩和画纸。佳慧少女时的梦想是做个油画家,但这些年,她的手一直泡在柴米油盐里,许久不拿画笔,也许她很难再去实现这个梦想,但是,梦想之所以能称为梦想,就是因为当它不能实现时,还可以成为琐碎生活里的一道光,佳慧应该给自己留出时间,去做喜欢的事。
我很庆幸自己及时懂得:有一个爱你的人在家里默默付出,那是我的福气,别疏忽,更别辜负。
第83篇、爱情故事幸福是因为没有人受伤害
7月的阳光和喜欢有关
达可来敲门,是我开的。
7月,有大把的阳光。我仰起头,从暗处看过去,达可的背后是一圈黄晕的光,我愣住。达可穿白色的T恤。深蓝色运动短裤,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前,露出小虎牙朝我笑,你是许菲的妹妹呀,她在吗?
我按压住胸口突然而起的慌乱。侧了侧身让他进来,我根本来不及解释,许菲就过来了。我去倒水给达可,手抖得厉害,水洒了出来,烫了我,我把手放到背后擦了擦,对自己说,白小衣,你疯了?
我把杯子放在达可面前,然后坐在最靠边的沙发上抱着靠枕,假装看书。
达可说,许菲,你妹妹可比你乖巧多了。
许菲冲我眨眼睛,是呀,是呀,我妹妹。
我是许菲父母资助的孤儿。他们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我考上这所大学后,他们就让我住在这里,他们待我很好,许菲有什么我也有,我心里很感激,觉得只有多做些家务才能心安些。许菲笑话我,说我是小保姆。但我是愿意的,若不是遇上他们,也许我连书也读不上。
那个夏日的午后,达可是来许菲家借书的。他的笑容那么爽朗,阳光,好像要在所有人的心里播下快乐的种子,他的话风趣幽默,我细细听着,舍不得漏掉一个字。
我也想聊天,但是我生怕自己说出的话惹他们笑话,我是那么匮乏和苍白。从心底里。
后来,常常在校园遇上达可。
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他从远处跑来,很轻快的步子,嗨,小衣。
我使劲抱住怀里的书.生怕一不小心就落了下去。我只是向他点点头。然后走开。我会在夜里哭许久,想我今天的表情太僵硬,头发没有理好,走路的姿势是不是太难看?
我是喜欢上达可了,在他出现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就沦陷了。
那样安好的男生,与我多不同呀。如我这样自卑忧伤的女孩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在心里顶礼膜拜。
许菲和达可在操场散步,那是情侣们会去的地方,他们谈笑着,热烈不已。我站在一棵女贞树下远远看着,疼痛在心里碾过。他们都有优良的家世,平顺的人生,足够多的爱。
再遇上达可,我就绕道走了。
达可邀许菲去东湖划船,非要拉上我。我说,许菲你知道,我不愿出门的。许菲拉我坐到镜前梳头,她别了一只漂亮的水晶蝴蝶在我头上,小衣,不要那么避世,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现在你有家人,为什么还没有安全感呢?
我的心温暖一片,是我自己走不出忧郁,和他人无关。
不勇敢,是因为很孤单
划船的时候,我刻意和达可保持距离,戴着许菲送我的MP4听歌,却把音量调到最小。他们在说今年的超级女声,我也看了,我很想加入他们的谈话表达我的喜好,但又退缩了,我怕我说出的名字达可不喜欢。
达可站在船头给我和许菲拍照,我抬手的时候,手里的MP4突然扬了出去,我扑了身子去拿,一个踉跄跌下了船。
许菲跳了下来,我呼喊不出,只能看着她在我的旁边扑腾……达可和游人救了我们,我醒来的时候一把抱住许菲哭起来,许菲你是猪呀!你是猪呀!许菲是不会游泳的,但她跳了下去。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了,许菲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只要我能办到。
达可也骂了许菲一顿,许菲朝他吐舌头,我就这一个妹妹呀。
秋天的时候,我和许菲抱着手去上课,以前我是不会这样的。我怕和许菲在一起,别人问起她就会说出我和她家的关系,但是现在,我想和许菲做好朋友了。
达可看见我们了,他走在许菲的旁边,我抿住嘴唇,假装没有听见他在问我什么。
学校举行舞会,许菲帮我报名了,她说,小衣,我不许你不快乐。
许菲给我买了粉红的舞鞋。找了舞伴跳了几次后,我再也不愿去了。许菲问我原因,我说就是不想跳了,我怎么能告诉她,舞伴总是在转身的时候用手擦过我的胸部
许菲硬拖我去跳舞,发现了我窘迫的原因,她走过来,朝男生脸上甩了一记耳光,男生还给他一巴掌,许菲的脸肿了起来。
达可到家里来看许菲,他很生气地对我说,小衣,你为什么不早说出来,你为什么不能像你姐姐那样勇敢和独立?
我的眼泪“哗啦”落了下来,我为什么不勇敢呢,是因为我总觉得这个世界我只有自己一个人,我害怕。
在“最后”。说出真心
达可在路边拦下我,他向我道歉,明天想请我去坐旋转木马。
我立刻想起了许菲,许菲知道了会多难过呀。我告诉达可,我不会去的。
达可的眼光逼了下来,为什么?
我转过身去,因为明天下雨。
达可说,那么我们打赌,如果明天下雨你就不要来,如果没有下雨,我在游乐园门口等你,我会一直等你。
那天夜里,有很多的星星。许菲跑到我的房间,小衣,我喜欢上一个人。
我想说,我知道的,但是我流了眼泪。
第二天,没有雨。我在房间里大扫除,拖地,洗衣,抱了被子去楼顶晒太阳。很多的阳光落了下来,碎碎的,我仰起头,眯起眼睛,不让眼泪落下来。
傍晚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了,我想达可一个人站在游乐园里多孤单呀,至少我应该去告诉他一声,别等了。
我换了鞋子下楼,我跑得很快,头发乱乱的。
游乐园关门了,达可还在,他一见我就笑了,你来了,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我喘着粗气说,你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至少你陪我吃晚饭吧,我饿坏了,一天没吃东西。达可可怜兮兮地说。
我陪达可去吃晚饭,但是非常任性和挑剔,走了许多家餐厅,刚坐下我就要换别家,最后找了大排档。我说我要烧肉和啤酒,我抱着酒瓶大口地灌下去,然后呛了出来,使劲地咳嗽。
我要达可唱歌,他不唱歌我就不陪他吃饭了。达可唱了起来,我又打断他,真难听,为什么不能唱得好听点?
达可什么也没吃,我就说要回家。他要送我,我偏不。我说,达可,你瞧,我这么糟糕。
他说,不,小衣,你真可爱。
我说,达可,我不是许菲的妹妹,我的父母不是教授,我也没有任何特长。
在达可诧异的眼神里,我转过了身。他到底是介意的,不过,也好。
那天夜里,我站在校园的草坪上放我养的仓鼠,我不想养它了,我很累。
我的腿被什么咬了,疼,我立在那里就哭了起来。我想,应该是蛇吧,我快要死了,可我还没有对达可说,我是喜欢他的。
我听见达可喊我的名字,我不敢动,不是有种蛇,人被咬后只要走几步就会死掉吗?
我说,达可,我在这里。
达可跑过来,一脸焦灼,许菲给我打电话说你还没回家,急死我了。
我哭着说,我要死了,我被蛇咬了。
达可撩起我的裤角,低身在我被咬的地方吸了起来,我使劲地推他,你要中毒的,别这样。
达可背我去医院,他的背那样宽厚温暖。我贴上去,达可,以后你要好好待许菲。
经过医生的检查,我只是被小虫咬了,根本不是蛇,虽然腿肿了起来,那是因为咬我的小虫有些毒,只要敷上几天药就好了。
达可捏我脸,重重地喘了口气,小衣,你吓死我了。
他的声音哽咽着,我听出了。
谁也没有受伤,真的
许菲听了这一段经历,笑得前俯后仰,小衣,达可真的帮你“吸毒”了呀,那你们不是有肌肤之亲了吗?
我看不出许菲的异常,我喃喃地说,对不起,我不该喜欢达可。
许菲搂住我的脖子跳了起来,你真的喜欢达可?
我说,你不骂我?
我骂你干吗,达可老来烦我,害得我喜欢的人都误会了,这下可好了。许菲使劲地冲门外喊,达可,听见了吗,有人说喜欢你!
达可喜形于色地闯了进来,手里捧着大把的玫瑰。
许菲说,小衣,你可不许再把达可推出去了,上次去划船,我们两个不是同时掉进水里吗,达可先救的是你,他喜欢的是你……
我仰起头,笑了。
窗外,漫天的阳光,开得惬意。
我们谁都没有受伤,真的。
幸福“哗啦”一声,来了。
第84篇、爱情故事嫁给爱情,就一定幸福吗
黛小姐去年6月结婚,婚后和老公一起出国,他读博,她也正申请学校。她和老公感情很好,日子过得很美满。
前几天,他無意中冤枉了她,她非常生气,老公哄了半天也没哄好。黛小姐火气越来越大,顺口飙了几句粗话。这是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的事,老公很生气,拍桌子和她吵起来。
老公余怒未消,踢了一下衣柜,没想到衣柜是铁皮的,很薄,一下子倒了,正好砸在她头上。黛小姐大哭,吓得老公连忙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就是想制造点声响,发泄一下,没想到会碰到她。
其实,黛小姐知道他不是故意的,而且自己也不怎么疼,惊吓大于疼痛。但她觉得不能这么饶了他,万一他这是暴力倾向,以后更严重了怎么办。
于是,她先把倒了的衣柜拍了照,告诉他自己可以报警;其次买好了机票,准备回国;然后提出离婚。男人不同意,但表示如果她执意要离,自己会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听了她的讲述,我先表扬了她对待家暴的态度,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是明智的做法。即使老公不是真的想伤害她,但既然受到了伤害,一定要以鲜明的态度表现出对暴力的零容忍。但剩下的,我全都不赞成。在我看来,整件事应该在她飙粗话之前就结束。老公说错话了,抱怨几句,责怪一会,无可厚非。不过既然他态度诚恳,也认错了,黛小姐应该给他个台阶下。这样他得到了教训,她得到了心安,岂不是双赢。
正因为她收不住,又吵又闹,又飙粗话,导致事态出现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她被砸了,感情和面子受到双重损失,下不来台阶,只好祭出大杀器——离婚。
其实黛小姐根本不想离婚,只是觉得如果简单原谅他,会显得自己太弱势,担心他以后变本加厉,所以现在必须姿态做足。但成年人不能靠威胁、吓唬来提高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那是愚蠢和幼稚的做法。
想让对方珍惜自己,靠的是个人的魅力、感情的吸引力,这些才是真正抓住对方心的东西。
我对黛小姐讲了我的意见和立场,她基本认同,但她觉得问题的关键是他有暴力倾向,他的性格平时很温和,一旦被她激怒了,就控制不好情绪。她讨厌情绪失控的人,所以一吵架就不让步,潜意识中总去刺激他,试图证明他改变了。可越这样,他越容易失控,成了一个死结。
黛小姐完全忽略了夫妻之间的性格和行为其实是相互制约的,她把发生在他身上的问题看成是单方面的,“你有暴力倾向,你情绪控制有问题”,割裂了自己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于是,他们的婚姻产生了一种很滑稽的现象,她怀疑他是暴力狂,然后竭尽全力想要证明他是暴力狂,却忘了比这更重要的事情是:“我如何通过自己的行为,调整我们之间的关系,让他不要变成暴力狂。”
这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包括我自己。我老公性格很温和,但最受不了的就是唠叨,如果把他逼急了,他会说很绝情的话,甚至闹着离家出走。我最讨厌离家出走的人,“你走了就别回来”,战争升级。
结婚前几年,我和黛小姐一样,非和他的缺点较劲不可,他越受不了唠叨,我越唠叨,坚决不惯着他的臭毛病。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其实只要我不把他逼到那个极限去,他就不会把更恶劣的那一部分暴露出来。
婚姻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爱自己,重在彼此珍惜。现在我们几乎没有大吵过。这不是一种纵容,而是一种智慧。毕竟,我要的是和谐的夫妻关系,而不是与他的缺点同归于尽。
婚姻中最大的智慧,就是有分寸感,不必通过战争解决婚姻中的所有问题。
第85篇、爱情故事爱情照亮更年期
不被爱的感觉
一年前,表姐在家族微信群里发了张离婚证的照片,说她与表姐夫离婚了。
表姐夫是大家口中的规矩人,一下班就回家,有一手好厨艺。不过,他所做的家务,也仅限于下厨。其他时间,他都是一只标准的沙发手机动物。
儿子上大学后,表姐便想要丰富多彩的日子。她做了很多努力,自己去健身美容,与表姐夫定期去旅游。这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短暂的好转,但过不了几天,表姐夫又回到原来的状态。
表姐步入更年期后,对家人的关爱更加渴盼,情绪控制能力也变差了,但表姐夫却完全不在意她的感受。
一次,我和老公去做客。表姐夫坐在沙发的一端,表姐忙完了自然而然地挨着表姐夫坐下,哪知表姐夫如触电般弹起身,坐到了对面的小凳子上。我愣了愣,表姐的脸色也很尴尬。
吃完饭,我们下楼散步。我与老公牵着手走在后面,他们并肩走在前面。走着走着,表姐拉住了表姐夫的手,表姐夫却一下挣脱了。当着我们的面,表姐脸上挂不住,便朝表姐夫手臂上掐了一把。表姐夫一下变了脸,指着表姐说:“你有病吧?居然动起手来。”表姐也狠狠地瞪着他,表姐夫掉头就回了家。我与老公尴尬得不行,连忙告辞。走到小区门口,我往回看,只见表姐坐在椅子上,用手捂着脸,好像在哭。
晚上,我发微信问她:“没事吧?”她回了个苦笑:“该死的更年期。”
我能理解表姐的感受,一次次想与丈夫肌肤相亲却被甩开的时候,她一定深深感受到了不被爱的绝望。
再后来,他们果然离了婚。表姐后来跟我这样说:“他的心老得对生活不再有任何期盼。他自己没有追求,还要求我跟他一样纹丝不动地固守着那种老。”
我不由得想起表姐夫的一些生活细节。他的口头禅是:“我都50了,改啥改?”每次表姐穿得漂亮被大家赞扬时,他总一脸看不起:“都一把年纪了,还穿成这样,装妖扮怪。”
我给表姐发了4个字:“离婚快乐。”
所有美景都想与你分享
半年后,我与表姐约着喝早茶。见面时,她理了个精神的短发,眉眼带笑,容光焕发,比起离婚时的没精打采、面容浮肿,简直判若两人。她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她恋爱了。恋人是她的高中同学,失婚。联系上有两个月了,但还没有见过面,只是通过微信与电话联系。
说来,他们有30年没见了,彼此的变化巨大,她发福了,而他的发际线也后移得正面几乎看不见。我担心表姐有些情绪化。但她却说,经历过不快乐婚姻的他们,很清楚对方就是自己想找的那个人。
那天与她一起喝茶,提到他,她的脸突然就红了,一刹那,我几乎都忘记了她正在更年期这个事实。
晚上,看到表姐发的朋友圈:今天路过滨海路的时候,看到路边的花都开了,好想与你一起去走一走。我不禁感叹:恋爱中的人,所有的美景都想与爱人分享,爱让她变得更美好,更细腻。
爱情是个奇迹
3个月后,我去表姐家。一位帅大叔来开门,他微笑着站在门口,高大挺拔,我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看了看门牌。他笑了:“你没走错,这是李薇的家。”李薇是我表姐的名字,原来这就是表姐的新对象。
表姐与我聊天说话,他忙前忙后,削水果,泡茶。表姐不小心将茶水泼到地板上,他立刻拿来毛巾擦干,配合得无比默契。
他下厨时,表姐在一旁帮忙。透过玻璃门,我不经意地看见他给表姐戴上一条花围裙,他的双臂张开,顺势就将表姐揽在怀里抱了抱才放开。隔着门,我都听见了表姐的笑声,清亮甜蜜。
吃饭的时候,他们聊着下半年的计划:一起回老家一趟,看望双方父母;跟他的朋友一起租船去钓鱼。他们的话语间,频频用到“以后”这个词,以后去环球旅游,以后去蹦极……表姐笑容闪亮,眼睛发光,皮肤隐隐透着亮,一点看不出更年期的样子。
吃完饭,他将一碗煎好的中药放到表姐面前,我疑问地看着表姐,她笑道:“缓解更年期症状的中药。他打听到一位名医,我们去看了,真不错。”
他含笑不语,等表姐喝完了药,接过碗进了厨房。
黄昏时送我回家,他们手牵手,肩并肩。我走了几步再回头看,表姐靠在他怀里。路边的凤凰花红如火焰,各色夹竹桃五彩缤纷,那相依相偎的一对人影,是最美的风景。
人一辈子,不怕路长,只怕心老。心老,生命永远停滞如泥沼;心年轻,就算是在更年期,也有勇气去爱新的人,启程走新的路,创造新的风景。
第86篇、爱情故事我才不会管你
从小的印象中,外公外婆就老打架。外公属龙,外婆属虎。外公高且瘦,听说很年轻就当上了本地某著名工厂的管理层。外婆矮且胖,农村的,在家里喂猪。后来,外公由于某些原因被陷害下台,就被曾外公强迫娶了外婆。外公老是嫌外婆没有文化,就老是吵架,甚至打架。他们住在河边,一打起来就什么都往河里扔。我印象中,外公扔过外婆的麻将和锅。外婆也不甘示弱地扔过外公的烟和酒。
外公生性好烟酒,特别是酒。以前有那种1。5L的百柠汽水,外公就老是拿着瓶子去外面打白酒喝。一天大半瓶。喝醉了就躺在路边睡一整天,或者是回家耍酒疯对着冰箱撒尿。外婆没收了他的钱,他就赊着喝。我妈和外婆沿着小路和所有卖酒的小卖铺打招呼:不要赊酒给外公,外公没钱,她们可不会帮外公还酒钱。
所有老板都不赊给他以后,外公不抱汽水瓶了,他不知道从哪弄了一个小的塑料杯子,放在衣袖里,路过卖酒的小卖铺,遇到有些把酒坛子放在门口的,先慢慢地走近,然后趁老板不注意猛地掀开盖子,拿出小杯子舀了就跑,边跑边喝。后来,各家老板也学聪明了,每次外公一走近,老板就站在酒坛前瞪眼看着。外公终于没酒喝了,就坐在家里的院子里一边吧嗒着他的叶子卷烟一边叹气:哎,酒都没喝的了,真是命苦!
大概七八年前,外公老年痴呆了,听力越来越差。外婆的声音就越来越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因为酒的关系,外公连我都认不得了。但是每次我们去看他,他还是特开心。因为每次我爸去,他就能有点酒喝,哪怕是一小杯。我在外公的耳边大声喊:外公!外公笑眯眯地看我,摇了摇头。我用小本子写字给他:外公,我是洪叶。外公扁着嘴看我一眼,还是摇头。却扭头对着我爸呵呵笑,右手不断做出酒杯的姿势:喝点!喝点!旁边洗菜的外婆扯着嗓子就开始骂:喝喝喝!喝死你个老骨头!我的耳朵都被震痛了,就对外婆说小声点。外婆继续扯着嗓子:这个姓黄的!我小声点他根本听不到!这时候,外公竟然回嘴了:姓张的!你一天就晓得吵吵吵!
我婚礼的时候,外公已经基本站不起来了,也彻底听不到了。我站在迎宾区看着外婆蹒跚着推着外公的轮椅进来。外婆瘦得有点让我感觉有点陌生。我高中胖到118斤,在墙上贴了很大两个字:减肥。外婆来我家看到我就开始骂:减啥减!你那叫肥?你外婆我都160多斤了!你要长到我这么胖才能叫肥!可是,眼前的外婆已经明显是属于很瘦很瘦的老太婆了。我跑过去拍外公的肩,外公笑眯眯地摇头,右手做出酒杯的姿势:喝点!喝点!外婆很大声地骂他,我的伴娘们笑着说外婆这么瘦,中气好足。
前段时间,妈妈打电话给我,说外公基本上一个星期没吃东西了。外婆把煮好的米汤灌进百柠瓶子,骗外公是酒。外公喝了一口就像小孩子一样噗噗噗地喷了外婆一身。外婆气得掐了他两下,只能在米汤里面加点酒。外公才喜滋滋地喝两口。妈妈说外公的脸凹陷得厉害,躺在床上脸上的肉都垂了下来。
昨天,外婆生日。中午我给外婆打电话。外婆很久才接,一句“喂”却差点把我震聋了。我说外婆生日快乐!外婆扯着嗓子喊:嗯嗯嗯,快乐快乐!我问外婆在干吗,外婆说在帮外公洗屁股。他起来去上厕所,还没走到,就拉裤子里了。我看了看身边的大禹,无法想象有一天我需要帮大禹洗屁股的样子。我说:外婆,你好厉害啊!以后大禹老了是这样我肯定就不管他了!外婆扯着嗓子地笑:哈哈哈,年轻的时候都说不管不管!可是现在我不管谁管啊!哎哎哎!姓黄的!你光着屁股爬哪去……然后电话就没声了,估计又是忙外公的事情忘记挂电话。
有些人对你说了太多太多甜言蜜语,他说一辈子不会离开,他说会给你幸福,他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你信以为真,一晃神,他又对着其他人说去了。有些人,你们互相咒骂,说以后你怎么怎么样了才不会管你。
说是不会管你,可是,谁知道呢?
第87篇、爱情故事我想有个幸福的家
難遇合适大龄男
从小我就挺成熟的,总觉得周围同年龄的男孩幼稚。一直到参加工作,这个观念也没改变。所以,在大家都找同学发展恋情的学生时代,我都没真正谈过恋爱。
参加工作之后,亲戚朋友以及小区里的阿姨们都开始给我介绍男朋友。我首要条件之一就是看年龄,同龄的不要,比我小的直接不考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爸比我妈大八岁的缘故,我总觉得他们在一起特别幸福。我爸总是宠着我妈,我妈要什么都行,我爸总是顺着她,而家里遇到难事,我妈心急慌忙的时候,我爸就成了主心骨。因此,我也一直希望能找一个这样成熟的男人。
不知道是我爸这样的男人本来就是特例,还是时代不同选择对象的标准变了。这些年,我处过几个年龄比我大的,但感觉一次比一次失望,他们要么就很老实,在我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要么就是性格过于内向,可聊的话题不超过十分钟。
总之,他们离我想象中的人设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曾一度心灰意冷,对爱情仅存的一点幻想也渐渐地被磨灭,因此我也没有再继续找的热情了。
周末去喝一个同事的喜酒,饭桌上,朋友又拿我开涮:“你看人家这么小就结婚了,你还不急啊?”我笑着说:“我自由惯了,还不想结婚。”其实,我内心比谁都渴望结婚,可是我觉得要找一个合适心仪的男朋友结婚相当不容易。
幸福来得太晚
后来在朋友的婚礼上,我认识了宏。他虽然年龄比我小三岁,但是给人感觉成熟稳重,做事雷厉风行有主见,时间长了,我竟然对他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面对宏的疯狂追求,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鬼使神差地接受了他。
我和宏交往至今快两年了,双方都到了适婚甚至有一点晚婚的年龄,特别是我。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感情却挺深厚的,虽然经常吵架但基本已是谁也离不开谁。交往三个月时我就带他回家了,因为父母一直催得很急,也觉得能在这个年龄遇到自己的意中人很不容易,所以很珍惜。宏获得了我家人的一致好评,识大体,有礼貌,工作体面,待遇好,性格温和。今年年初又凭自己的能力在西宁买了房子。所以,爸妈都觉得我如果不能嫁给他,是我最大的损失。虽然他也有种种缺点,比如固执、倔强、不轻易信任别人。但爸妈总觉得我已是大龄剩女,宏能看上我,是我的幸运。
宏的老家在河北,平时只有过年或者家里有事的时候才会回去,所以交往至今他也没有带我回过家。一度我也为此心存疑虑,“五一”时他说好带我回家,可还是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他又说国庆时带我回家。其实以前也没考虑过结婚的事情,总觉得两个人自由自在地多好,而且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看着同学、朋友、同事都已经为人父母,每每被朋友、亲人问及何时结婚时,我都不知怎么回答。特别是看到一些比较可爱的小孩子时,我也会和他说,我想有自己的孩子了,宏这时都会说,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在宏的眼里,我虽然年龄比他大三岁,却是十足的孩子气,不成熟,而且没有主见。
有一次我们聊天时,我说我爸妈让我们最迟明年结婚,不能再等了。他说要等交房后才打算结婚。我们的房子是在2019年年底交房。宏说反正我们结婚以后只生一个孩子,晚一点没关系的。对他来说两年后他才刚刚30岁。可我已经33岁了。我要顶着多大的压力再熬两年?而且听说大龄产妇生孩子有危险,我更是担心不已。
男友不愿结婚
从一开始的激情心动到现在的相依相伴,他早已成为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让人着急的是,他迟迟不向我求婚。
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想再等下去了。我告诉他不用非要等房子交房,现在租的房子也可以。可男友不同意。我真不知道,他一直不娶我,只是因为要等房子,还是有其他想法。比如他的条件很好,而我的条件一般?但我是不可能再等两年的。我已经不年轻了,没有那么多的两年可以等待。我又不想逼得太急,可我该怎么办?该放弃吗?
宏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而且也很上进,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又会做家务,平时基本都是他买菜煮饭,而且坚持自己洗衣服。下班时间基本都是陪着我的。我不喜欢他看电视剧,他就不看;不喜欢他上网,他就少上。我说要吃什么他就买什么。陪我逛街买衣服从不说累。
我知道自己再遇不到这么体贴的男生,可我真没把握两年后会如何。说到底,我是对自己没信心。可世事无常,我能怎样?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我想要实实在在的幸福。
在一起这么久,吵架最凶的一次,整整10天没和他联系。拉黑了他的电话,所以他也联系不上我。其实冷战那10天,每一天我都是度日如年。后来他在我下班时在我家楼下等我。10天未见,他是那样地憔悴,我的心都碎了。也就是那一刻,我觉得我这辈子都离不开这个男人。
第88篇、爱情故事水草的爱情
我的王子,
同我一样毫不起眼
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杏仁般的瞳眸,海藻般的乌发,也没有白皙的肤色,好看的少女身段,在15岁之前,我像一棵水草,纤细卑微地沉在这世界底部,执著生长,与人无涉,整个生命于我而言是静默的,直到它被一阵笑声打断。
我看见了一片蓝,好看的蓝色裙子,还有蓝色发带,她说:“我叫苗素素,你叫什么?”我怔怔望着她,慌了。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可以有这么好看的女孩,白白的,净净的,低调夺目,让人心生艳羡,我说:“我叫水草,不,穗枣。”
我把头埋下去,带着乡下姑娘与生俱来的泥巴味道与自卑。她笑起来,大方得不得了。她说:“老师让我坐在你边上,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我点点头。那段时间,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看她,好像在她到来之前,我从来没有抬头看过这个世界,七彩缤纷,一举一动。我甚至对着镜子学她走路的样子,学她不同弧度的微笑。
15岁,我有了一个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同桌。天知道这是怎样的荣耀与挣扎。男孩子们都爱多看她两眼。顺带着,也就会看看我。我自此开始注意自己,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他们的目光并未因此多在我身上停留。
唯有陈小牧,他会对我笑,眸子青涩,脸膛发红,笑着笑着把头埋下去。他坐在教室最角落的地方,同我一样毫不起眼。我敢迎接他的目光,我甚至敢对他说:“陈小牧,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死了。”我敏感地觉察到,我和他是一路人。我们很快开始写信,谈论数学题,谈论长大后的理想,谈论家庭琐事,喜怒哀乐。
我从苗素素身上汲取着所有蜕变为女人的营养,在信的末尾给自己署名水草,不再是卑微而是碧绿且蓬勃的象征。我像所有女孩一样,开始折纸星星,一颗一颗,丢进玻璃瓶里,我想,集到10000颗的时候,我就可以把它们送给陈小牧,每天10颗,正好三年。18岁,高三毕业,我要亲口告诉他,我很喜欢他。
公主的恋人是蓝色的,
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素素最近收到很多情书,有团支书的,有班长的,有校篮球队队员的,她从校门口经过,总有男生趴在走廊上吹着口哨,她成了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会在放学后拉着我到操场,一边吃冰棍,一边拆那些七七八八的字迹和诗歌。这其中总会夹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信,毛笔字,蝇头小楷,特别漂亮。我和素素称这信的主人为白马一号。
他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他说,你回眸一笑就宛若游龙曜秋菊……
到后来,我们每天最向往的事情,就是看白马一号的信了,想象中,他应该是个羽扇纶巾的翩翩少年。我能看得出素素喜欢他,神秘,莫测,透着淡淡书香和文雅气质。
素素说:“穗枣,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男孩子呢?”我笑。
素素说:“穗枣,等他哪天告诉我他是谁,我就和他在一起。”我笑。
她那么激动,那么美丽,连眼睛都闪着光芒。我和陈小牧并肩走在操场上,素素走在我们身边。我很高兴,我们都有了归属,她开始织蓝色围巾,说有朝一日要送给这个匿名的男孩子,像欧石楠梅子酒,淡淡的,全是蓝色。她的恋人是蓝色的,那我的恋人呢?我仰头望着我的陈小牧,阳光打下来,七彩缤纷,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那段时间,我们总是待在一起,三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下自习,一起去路边的小摊吃两元钱一碗的米粿。陈小牧说,这米粿的样子,像极了他家乡的凉皮,他自西北农村来,住过窑洞,窑洞是美丽的,烟火的,又有着荒凉的神秘和孤寂。在陈小牧的口中,那里可以看见满天繁星。
我和素素吵着要他带我们去,他就郑重地点头,说等高三毕业的夏天,那儿很凉爽,还有着他全部的童年回忆。陈小牧后来又在信里和我提到过多次他的窑洞,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跑回去,静静地坐到月明星稀。我能想象那个画面,美好异常。
不论是不是王子,
他们都喜欢公主
高二的时候素素怂恿学生会主席举办了一场书法比赛,奖金1000块钱,她说她等不及想知道那个男孩子究竟是谁。1000块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不小的资费,因此报名的人很多。
我和素素在评委席里观看,怀揣着揭秘的心,无比激动。那一堆白花花的参赛作品,透着浓厚的墨香。我一张一张翻,忽然惊呼起来,找到了,找到了。
一模一样的蝇头小楷,写着一模一样的诗句,我和素素几乎是尖叫地把它读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素素整个人都在陶醉。
可我没想到,作品下方的署名竟然是陈小牧。陈小牧会写毛笔字,陈小牧会写好看的诗句,陈小牧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些,他喜欢的人是苗素素。我的笑容在瞬间凝固。素素也是,怔怔地望着我。
不是王子,凭什么还喜欢公主?分明被众星捧月般呵护,凭什么还要抢我的陈小牧?我狠狠推了素素一把,她尖叫一声摔在地上,撞到了脚,众人围过去,我兀自走开。
那天回家,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良久,平庸的身材,平庸的脸蛋,连那眉眼都平庸琐碎。我忽然明白,不论是不是王子,他们都喜欢公主,可我不是公主,我是水草,卑微又纤细。我从来不曾如此由衷地渴望成为美丽的女子,这样就能讨得一份天长地久的喜欢。像苗素素。
第二天,她没有来上课,陈小牧担忧地问我怎么了,我甩开他,背着书包走在前面。他说:“穗枣,我很喜欢苗素素,你带我去见见她好么?”我摇头。
那之后我再没和他说过话。苗素素直到第三天才来上课,脚上缠着纱布,忧伤地望着我,她在抽屉里给我放一封又一封的信,我执拗地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筐里。
我,苏穗枣,不需要他们的友情和怜悯。
冬天来临,陈小牧脖子上戴上了那条蓝色围巾。我的心有点疼,可还是笑了。
他,陈小牧,终于成了苗素素的王子。
如果我消失了,
会不会有人难过
在苗素素没来上课的三天里,陈小牧整个人都变得很苍白,头发乱糟糟,眼神涣散。不过才三天。他难过成那个样子,那么如果我消失,会不会有人难过?
我背着巨大的行囊,为了这个答案,固执地离开了家。学校找我找疯了,父母也找疯了。我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到那拥有漫天黄沙的窑洞前,我看见了陈小牧口中的月明星稀,看见了陈小牧的童年,我甚至找到了一些铁皮玩具,把它们揣在包里,平和地端坐洞口,一天又一天,直到手机里静静出现一条短信:你在哪里?快点回来。发件人是陈小牧。然后那些短信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我一条都没有应答。
半个月后,回学校,像从来没有离开过,模考,高考,放假。我正常得不能再正常。没有人知道,那些天,我去了哪里。唯有那瓶星星,整整一万颗,我背着它们穿行几千公里,把它们一颗一颗埋在窑洞的墙上。它们带着荧光,夜幕降临,一闪一闪。
第89篇、爱情故事躺在兜里的爱
1
牵着洋洋的手,我的世界天塌地陷。他的父亲带着另一个女人到了浙江,把十三岁的洋洋抛给了我。
我只是他的继母。所以,我把他带到了一扇破旧的门前,说:“去找你奶奶吧!”
回来的路上,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甚至连哭泣和抱怨的想法都没有,可脚步却很沉重,越走越慢。
到了家门口,我发现,那里赫然立着一条小小的黑影。
借着月光,洋洋的头发倔强地向上竖着,他霸道而蛮横:“不行!她那么老了,哪能照顾得了我啊!”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不但被他爸爸抛弃,还要被他欺负。
一连几天,我对他不理不睬,他还算懂事,也不来麻烦我。我整日无所事事。他在厨房里折腾了半天,给我端出一碗面来,我透过升腾着的热气,看到他黝黑的眸子,有似笑非笑的狡黠。吃过面条,他把碗筷收了,说:“好吃吧?”
我点点头。他笑了:“留着我,也是有点儿用的吧?”他小小的心机让我的心一软,算是默认了。
2
临近过年,我失业了。我挤出二百元钱,想给他换一身新衣服。在商场逛了整整一下午,他一个劲儿地挑三拣四,连一双袜子都没买。我既累又气:“你到底买不买?”“要买就买好的!”说完,他直接向专卖店走去。
我站在门外,执意不进去。他在里面拗了半天,出来了。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言不发。他一个劲地冲我笑,有明显的讨好。
我的气消了一半:“我失业了,所以买不起好的。”他上下打量了我几遍:“你先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
我的火“腾”的一下又起来了:“要不是你——”我想说:“我又要供你念书,又要维持家用,我拿什么倒鼓?”
可是,既然我已经默许了他跟着我,说这个又有什么意义?
过了几天,他跟姑姑出去了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十多个。他大概是累了,“嘿”的一声,把东西一股脑地堆到我床上,自己跑到厨房里喝凉水。
我一看,全都是给我买的,从大衣到袜子,一样不缺。他坐在椅子上,脸上有细细的汗水。他得意地冲我笑:“惊喜吧?”
我不理会他的嬉皮笑脸:“钱是哪来的?”他忙说:“我爸的!”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妈!你先花着。花完了,再让我爸往进打钱。看样子,他是发达了。与其给那个女人花了,还不如给咱们花了。对吧?”他的眉毛轻轻地一扬,一副精于算计的样子。我说:“不对。”
他忙改口:“他得给我出抚养费吧!”这个真没错,我没词儿了。
3
春暖花开时,我在小区外面租了一间门面卖菜。每天早晨四五点,我就要骑着三轮车到十公里外的农贸市场接菜。一直忙到晚上八九点,行人寥寥时才收摊回家。回到家,我总要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一毛两毛的,把一天的收入数上好几遍。
那个时候,他会凑在我跟前,迫不及待地问我:“有没有赚到五十块?”我抬头看着他,个子“噌噌噌”地长,都和我一般高了。头发也发疯似地遮住了半边脸。我摸摸他的头,抽出五元钱:“明天去把头发理了!”
第二天晚上回来,他的头发还是乱糟糟的。我对他的漫不经心很生气,拉着他的手就往理发店走,他不肯,我坚持要走,他使劲地僵持在那里,我无力地喘气。他看着我,眼眸大而黑,很有神采。
眼神依旧,霸道还在,一如最初的那次较量,我输了。眼泪在我的眼睛里直打转。他叹了一口气:“唉,你们女人哪来的那么多眼泪?你不知道,我这个发型有多帅!”
帅?十五岁的男孩子懂得爱美了。
一次,有一个顾客诬蔑我缺斤短两。我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依不饶。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洋洋突然领着四五个如他一般大的少年,上去就对那人拳打脚踢。
我望着怒气冲冲的他,尤其那张被愤怒扭曲的脸,不该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应有的表情!
我默默地蹲下来,收拾被他们打得七零八落的东西,他拉拉我的胳膊,怯生生地喊我:“妈!”我甩开他的手,不说话。收拾好店面,我关上门往家走,他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后面,一路赔礼道歉。
我紧绷着脸回到院子里,一轮清澈的月亮正挂在天空中。他拍拍我的肩,嬉皮笑脸地说:“妈,大人不计小人过!”我抬头望着他,满腹的不快烟消云散。
岁月催人老,短短三四年的光阴,他已经可以拍着我的肩膀,而我却要仰视他。他瘦,但高大,站在我身旁,竟然能够替我遮挡肆意下泻的月光。而我,看着他那么专注地给我准备晚饭,第一次对他心生依赖。
4
那一次,我想对他说:“无论如何,你都不能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可是,他那张巧舌如簧的嘴,让我的批评咽了又咽。直到后来,他因为同学的嘲笑而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他不肯道歉,对方又不让步,他刚刚读高一,被迫退学。
我只好四处求人,想找一家愿意接受他的学校。他并不领情:“我不想念了!”我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十二年的基础教育,就算混,你也要在学校里混!”
那是我第一次打他,我只想让他明白,求学的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再找回来了。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大了,还一个劲地瞪我:“不行!我怎么能拖累你!”
拖累我?从他十三岁那年执意要跟我,如今十七岁了,四年,对他而言仅仅是初中升高中一样顺其自然。可对于一个年过三十的女人,又有几个四年可以被拖累?
我咬咬牙:“好!把这四年的抚养情还了!”
我以为他还会如往常一样,没皮没脸地跟在我后面赔礼道歉;或者,嬉皮笑脸地说:“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可是这次没有。我想,他到底是长大了,有了男子汉的尊严。
第二天醒来,他的枕边留有字条:“我去找我爸。你等我发财回来孝敬你!”
孝敬?我并没有想要他的回报。他父亲的走,让我成了这世界上孤零零的一个人;而他又赖在我这里不走,茫茫人海,相互依偎一下,仅此而已。
5
如今,连可以依偎的那个小屁孩儿都没有了。卖菜——收摊,收摊——卖菜,我希望有一个半大男孩站在我面前,说:“把自己倒鼓得漂亮点儿!”
生意渐渐地好了起来。闲暇之余,我会看着马路上一晃而过的面孔,陌生的,熟悉的,都了无痕迹。只有那张神采奕奕的、带着似非笑的脸清晰可见。
每到这时,我就好一阵伤感,洋洋到底是人家的骨肉,找到了亲爹就忘了继母,连个电话也不打!
日子就这样一晃而过。有一天的午后,我坐在菜店门口。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抬起头,洋洋正冲着我笑,我没反应过来。他蹲下来,把我的手拿起来,轻轻地摸着我的手掌:“让你好好倒鼓自己,怎么不听话?看你的手成啥样了!”
我的鼻子有点酸。原来,他爸爸到浙江不到一年,落了一个人财两空,没脸回来,一直以打零工为生。
洋洋拉着我的手:“妈!我爸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我带你到浙江去,好不好?”
他的眸子一如十年前那般有神采,头发倔强地向上竖着,下巴上留着一缕胡子。
我笑了:“我打你,你恨不恨我?”
他犹豫了一下:“恨!可是男人嘛,要有肚量。”
我以为他成熟了,会安慰我:“不恨,打是亲嘛!”不曾想,他还是记恨我的那一巴掌的。
他和我,并没有生生不息的血脉相连,我也只是他成长中曾经为他遮挡风雨的一把伞而已。如今,他已长大成人,强大到足够面对任何风雨。所以,我说:“我才不去!那里太潮湿,我怕关节痛。”
洋洋咬咬牙:“好!那我回来和你卖菜!”
我的心一痛,也狠狠地说:“我才不要呢!你跟着我,我还得给你娶媳妇呢,现在房子那么贵!”
洋洋走的那天,我关了菜店到车站送他。临上火车,他面带笑意:“我叫了你那么多年妈,你没抱过我,也没摸过我的脸。能不能破例一次?”
是这样。这些年来,我压抑着对他的关爱,不断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过客,我不想付出了真情,被爱情欺骗之后,再被亲情背叛。可是,不知不觉,他已经成了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笑了:“我又不是你的亲妈!”
洋洋满眼失望,叹了一口气:“算了!还是我抱抱你吧。”
他把我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又放开,似笑非笑地说:“在后妈里面,你还算可以的!”
火车一走,我的眼泪开始流。我给他的爱像那张胃癌诊断书一样,注定只能安安静静地躺在兜里。只要他不恨我,也不太眷恋我,那么他便会忘了我。
只能这样了吧。
第90篇、爱情故事人到中年爱无声
出差归途的火车上,巧遇同事高姐。高姐大我1岁,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平日很注重修饰妆扮且十分得体,虽然快奔四的人了,却仍显得优雅魅力。这次她是专门帮公司催一笔债务的。一路上,我俩你一言我一语,自是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过去了。车到终点,我们疾步走出车厢,并肩穿过站台天桥,就要到出站口时,高姐突然停住,转头看着我,欲言又止。我赶忙问她:“有什么事吗?”高姐怯怯地笑了,然后小声说道:“不好意思,我老公来接站,他这人吧,啥都好,就是有点小心眼,我们分开走好吗?我怕他误会。”
高姐的脸上居然泛起几丝羞色,在车站杏黄色的灯光下,像一朵素洁的莲。我赶紧滞留几步,随后便看到了高姐飞快扑进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双臂。望着两个幸福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车站广场的人流中,一股暖流顿时自心头涌起。我感动地想:“高姐对爱情的这种小心珍惜,此刻一定正細腻地温暖着两颗在乎彼此的心。”
去朋友家做客,正赶上朋友在厨房大展厨艺。一盘木耳炒鸡蛋刚刚出锅,朋友却不急着往外端,而是弯腰用筷子在盘子里仔细挑拣着什么。近前一看,竟是在小心地往外挑那些切碎的葱花。我顿生疑惑,原来朋友的老婆打小就不吃炒在菜里的葱花,却又愿意享受葱花的香味。所以婚后,厨艺精湛的朋友每每将菜烧好后,都要先这么精挑细选一遍。朋友说:“这样既保留了葱花的香味,又捍卫了老婆的味蕾,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我想象着8年里,一个大男人用一双粗大的手,笨拙而细心地扒拉那些细碎的葱花,每天如此,不厌其烦,那该是一幅多么令人动容的画面啊!
回老家小住,夜宿大哥家。大嫂又给我唠叨起大哥的一些不是来,比如,依然爱喝点小酒且每喝必多,一多就拿狠话伤大嫂;依然不怎么讲个人卫生,让他刷牙,他就跟你捉迷藏;抽烟依然很凶,烟灰到处乱弹等,真拿他没办法。大嫂是小学老师,极爱干净的一个女人。我便开玩笑说:“如此不听话,干脆不跟他过得了。”大嫂却说:“也不是没好处,比如晚上睡觉,他总是小孩似的急着钻被窝,且总是喜欢先占领我的地盘,待我睡时,他再主动挪到他的位置。有时候我批改作业到很晚,看他分明睡熟了,但只要我一掀被子,他就立刻给我腾出地方,起初我还笑话他没出息,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故意给我暖被窝,因为我生老二时落下了手脚冰凉的毛病,最怕钻冷被窝了。就凭这点好处,我这辈子呀,就跟定他了!”那一刻,我看到大嫂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和满足。
中年男女的爱情就是这样,没有香水玫瑰的高调表达,也不再有卿卿我我的甜言蜜语,但看似平庸琐碎的小细节里,却深藏着彼此生命里最难割舍的眷恋,于无声处爱意渐浓。
第91篇、爱情故事最后一个长时间拥有爱情的夏天
2010年时,微信还没发明。那一年我认识的朋友,后来都四散在人群中。
九年后,有个女生再次加上了我的微信,说,你记得吗?我是家伟的女友。
噢,我记得,家伟是一个软件工程师,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在那一年的春天,被女朋友甩了。当时我们所有人都觉得,失恋没什么,特别是在北京这种地方,失恋跟去798接受了一场艺术的熏陶差不多。
家伟不一样,他把所有朋友找出来,在我们面前失声痛哭。竟然有人因为恋爱,遭受这么大的折磨,就算最爱开玩笑的朋友,也因此没有出聲,大家面面相觑,犹豫着是否该下筷子吃饭。那是2010年夏天刚刚开始的时候,马路上晃荡的男男女女开始多起来。
在没有微信的岁月,无聊是一件很常见的事。那年夏天,我们总是在一起打发时间,有一次在三里屯一家餐厅吃饭,我发现饭桌上起码有三个女生,正为家伟争风吃醋,女孩之间那种明争暗斗,现在想起来,啊,真是火热的夏天。我一下明白了,为什么家伟的前女友,义无反顾地要离开他,因为他看起来跟谁都关系不错。当年还不流行暖男、渣男的叫法,只有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九年前女孩们好像还没开始买名牌包,也不在意自己的手机到底是不是苹果,是第几代苹果,我们都拿着不怎么多的收入,除了狂热的梦想,一无所有。
家伟的受欢迎,大概是因为他在一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月薪一两万,完全算得上有为青年。
夏天刚到最火热的时候,大概7月下旬,家伟宣布,他有了一个女朋友,他们在东三环附近,一起租一套一居室。他逐渐从朋友圈里淡出了,大家都有点怀念这个脆弱又好笑的男人,并且十分不明白,他怎么能这么快就开始新恋情了?
9年后再次找到我的女生,就是当时家伟的新女友。我们并不认识,没见过面,但再次回忆起那一年的夏天,空气里全都是感动。当年大家都是多么闲散的年轻人啊,好像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闲晃、暗恋、谈恋爱一样。
他俩最终并没有在一起。9年后已经三十多岁的女孩,笑哈哈说:“他真的太爱拈花惹草啦,而且怎么回事啊,老是在我面前怀念前女友,就是那种一辈子只爱前任的男人,所以我变成了他的前任。”
家伟几年前出国了,她说他走之前,想带她一起。她左思右想,还是没有去。
她问我,你有家伟的消息吗?
很奇怪的,就在不久前,定居外国的家伟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他已经是两个小孩的爸爸,生活跟大部分在国外的中国人一样,平淡,闲适,有大把的空闲时间。9年后的男人,已经不再说感情的事了,他找我,主要是好奇,留在国内的这些人,真的赚了很多钱吗?
家伟的前女友,9年后,已经变成了一个年薪百万的金领,她也结婚了,因为一直处于事业上升期,还没来得及生小孩。
我们再次回忆起了那个悠长假期一样的夏天,那些像夏夜晚风一样,时时带着暧昧情愫的夜晚。9年后的我们,都已经不再谈论爱情,并且始终在感慨,为什么时间不够,为什么工作这么紧张,为什么老是在忙。
2010年的夏天,大家一起吃饭时,我们总是变换着各种表情,盯着同伴的脸。9年后,餐厅里到处都是盯着各自手机的情侣。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那年夏天,我们都回忆个不停的原因,那是微信发明前,我们最后一次长时间拥有爱情的夏天。
第92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蜜汁
来到了赞比亚南部城镇锡亚翁加(siavonga),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路边,许多人把一种罕见的果子用绳子系在竹竿上,叫卖。这些果子,椭圆形,大小如巴掌;据说有些巨型者,足足长达一英尺呢!外壳呈暗沉的灰褐色,看起来邋里邋遢的,好像蒙着一层灰尘。
司机约雷纳说:
“瞧,那些就是猴面包树的果实了,大象和猴子最喜欢吃,我们人类还必须时时与它们争食哪!”
我曾多次为那些形状奇特的猴面包树而击节叹赏,可面包树的果实还是第一回见到呢!
要求约雷纳停下车子,我付了10克瓦查(折合新加坡币1元1角),买了10个。
把果子用力掰开来,露出了里面颗粒状的果肉,耀眼的雪白色。我迫不及待地放入嘴里,核很大,薄薄的果肉味道酸涩,只吃一口,便弃如敝屣。反观约雷纳,吃得津津有味,一面吃,一面敏捷地把核吐在掌心里。不旋踵,便吃了三个。吃完后,一脸满足地说道:
“这果子,可真是好东西啊,它的钙质和维生素c的含量都极高,营养异常丰富。不瞒你说,非洲过去曾发生过好几次大饥荒,这种果子当时就成了许多饥民的救星!”
我不爱吃猴面包树的果子,但稍后在一家小食店尝到的果汁,却让我味蕾惊艳。果汁呈娇丽的枣红色,在恰到好处的甘甜里,隐隐地透出清澈澄净的酸味;而在温润柔软的口感里,却又藏着一缕缕含蓄的香气。果汁一入口,整个人都变得清凉了。
当地人告诉我,只要將猴面包树的果肉浸在水里,果肉便会渐渐地溶化。我诧异地问道:雪白的果肉怎么竟然会变成枣红色的液体呢?约雷纳解释道:店东在乳白色的果汁里掺杂了罗望子(tamarind)的汁液,才会展现这种诱人色泽的。他幽默地说,猴面包树和罗望子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两者结合,才会形成这独树一帜的风味。我要求他详述,他卖了个关子,说:“待会儿你去看古遗址ingombeilede,便知道了。”
遐迩闻名的ingombeilede古遗址,位于赞比西河和卢西图河交汇的一座小山上,这儿曾经是一个热闹的商业区,主要的贸易物品是盐,考古学家还在这儿发现了包括7至16世纪的纺织品、铜矿石、陶瓷、黄金和其他商品,是该区最重要的考古遗址之一。
在当地语言里,“ingombeilede”是“睡牛”的意思,而“睡牛”指的就是生长于古遗址上那株奇特的猴面包树。奇怪,明明是树,怎么竟会与“牛”扯上关系呢?
事缘这株树龄500余年的猴面包树,巨大的树干因故坍塌,然而,深植于泥土中的根却依旧顽强不屈地吸纳着地底下的营养,于是,在倒下的树干上,又衍生出新的枝丫,这些伸展开来的枝叶,与相邻的罗望子树“你侬我侬”地缠在一起,发了“生死与共”的誓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远远望过去,这株倒卧于地的猴面包树,就好像是一头慵懒地趴在地上的牛,有人灵机一动,就为它取名“睡牛”。
啊!原来我刚才喝的是缱绻半世纪的“爱情蜜汁”,难怪味道是那么浓郁,那么销魂!
第93篇、爱情故事婚姻专宠日,宠你也宠我
只负责貌美如花
和彭简从谈恋爱到结婚,我始终在给他灌输一个观念:如果你要娶我,那么,我只负责貌美如花和赚钱养自己,你则需工资全交、家务全包。热恋中的男人,鸡啄米一般点头。
新婚之时,他也确实老老实实当着“老婆奴”——一日三餐认真烹煮,地板擦得干净明亮,家中收拾得整整齐齐……可慢慢地,他开始不耐烦,频频喊我洗菜、清理冰箱……偶尔我也给个面子,但次数多了我开始拒绝,于是我们有了矛盾。
有一天,彭简出差了,他有个同事要去我们家拿份文件急用。我正上班,只好把家里入户门的密码告诉他。没想到那个同事把我们家如何脏乱差在公司好一通宣传。彭简向来好面子,哪里受过这样的嘲笑。一回来他便冷着个脸,非要我把厨房里的碗洗了不可。我不愿意,于是激烈争吵。接着,冷战开始,我们谁也不理谁。
来了个田螺姑娘
本来心里就憋屈,彭简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小七却又告诉我,彭简最近一直和一个女同事面对面吃便当,两个人连饭盒都一模一样。
我一惊,第二天中午,悄悄去了彭简公司,远远看着,果真如此。掏出手机,我问彭简:“你在哪吃午餐呢?”他说:“公司楼底下那家中式快餐店。”我轻轻挂了电话,眼泪不由自主涌了出来——他在撒谎!
我不想戳穿他,我静静地在等,等彭简有一天跟我提离婚。等待的时间里,我每天给自己做一顿佳肴,心很凉,那就让胃暖着。
就在这时,小七突然告诉我:彭简辞职了。可是,他还是每天上下班,难道去田螺姑娘那了?我决定跟踪他一次。结果,他居然去了医院,原来是婆婆得了结肠癌,他竟然没告诉我。
他看到我,我們谁也没说话,回到家,我拿出这几天实践出的手艺,做了一个披萨,对他说:“吃吧,吃饱了好战斗。”“接下来不知能不能找到好工作,我妈又需要人照顾。”“明天我去照顾妈,你专心找工作吧。”他若有所思,说:“披萨真好吃!”“比田螺姑娘做的甜蜜便当好吃?”“每餐20元,我按时付给她了。我承认,这样的便当很诱人。可是我爱你,我们之间不过就是隔着些鸡毛蒜皮没有打扫。”我听着,心里有了一丝丝感动。
高级婚姻要平权
从彭简全力以赴开始新工作到婆婆身体好转,差不多有半年。我这个懒媳妇也开始照顾起这个家。
和婚姻幸福的好友元樱聊起我的苦恼,她一一向我介绍她的帮手:扫地机器人、洗衣烘干机、洗碗机……这些东西,可都得要钱哪。于是我决定努力工作,广开财源。
和彭简商量购进家务神器,他当然求之不得。为了求得家中的轻松,我们在外并肩作战,事业逐渐明朗灿烂。
我的生日,彭简给钟点工放假,说要给我惊喜。那天,我又成了任意偷懒和撒欢的“王”。甜蜜之余,我们一致决定,从此,家中设立专宠日,每星期一次。所谓专宠日,就是一人专心当“王”,一人全心为“奴”,当然,“王”和“奴”轮着来当。
我们精诚合作,不相欠,不厌倦,提升自己的人生高度,也提升婚姻质量。即使是女儿出生后的这几年,也没有打破我们的幸福模式,专宠日不曾有一次被忽视。彭简说,我们是高质量的爱人。这话,我喜欢!
第94篇、爱情故事再见男神,再见青春
高中同学有人建了个微信群,不知道谁把我也拉进去了。里面闹哄哄的,各种抢红包、拉投票、小段子,我准备退出,不过想了想还是看了下群成员,发现他也在里面。
十多年前,在高中时,我就开始暗恋他了。那时候,他就坐在我座位的后面。我一直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喜欢我,所以从来不敢表露心迹。
那些暗恋的心路历程和所有人的青春经历都差不多。我开始喜欢听他经常听的歌,开始喜欢他心仪的明星,喜欢他的长头发、白衬衣、牛仔裤、白球鞋,喜欢在同学中间不经意的时候提起他,有时候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迹也会故意贬损他几句以证清白,那时候一颗心每天被他牵着走,随时关注他的一举一动,日记本里也写满了暗恋的情愫。
后来,中学毕业之后不再联系,各自去了不同的大学。有次得知了他的手机号,我决定要给他打个电话。哆嗦着摁了电话,一颗心顿时“扑通扑通”跳到了嗓子眼,“你好,哪位?”电话里传来了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一时无语,我竟下意识慌忙着挂断了。打电话要和他说什么呢?说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只记得那天晚上,在宿舍楼下坐了很久,把记有他电话的纸条撕了个粉碎,我有些恨自己了,为什么要暗恋呢?可又一想如果恋情都是可控的,那这样的青春还有什么意义?
因为有过某种情愫,总不愿意惊扰,这么多年,我和他之间唯一还存在的联系方式是QQ。我经常在空间更新日志,每天都有很多的点击量,可从来没有他的踪迹。难道他看不到我的空间更新?难道他是故意不看?那时候,想起这些总会让人黯然神伤,不喜欢就罢了,也不至于这么决绝吧!
可这么多年,我们真的在QQ上很少聊天。他很少更新动态,很多次,我都是点开他的头像,看有没有个性签名更新,看一会儿,然后再关掉,从来没想过要留言什么的。就这样,一过就是很多年。
后来,在同学的口中才无意间得知,他已经结婚了,一切仿佛都是在预料之中,我竟然出奇地平静,可能是因为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出一个人的独角戏。再后来,我也遇到了一个真正把我当宝的男人,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只是,我常常会想起那些年那些暗恋的岁月,那是只有在青春里才有的勇敢与坚持吧!
微信真的很人性化了,非好友可允许陌生人查看10张照片,且没有浏览痕迹。点开了他的微信相册,看到他晒宝宝的照片,看到他晒加班的照片,看到他对生活的感慨,还有他转载一些无聊的笑话。当年那个长发飘飘才华横溢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甚至还有些秃顶只知柴米油盐的中年男人。虽然知道时光会改变一切,但看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青春记忆还是瞬间灰飞烟灭。
男神也得工作,男神也要养家,男神也会经历加班熬夜,男神早已泯然众人矣。时光终究会改变一个人。暗恋这种事,其实更多的只是当年青春里的一种心境罢了。
关了他的微信相册,我退出了班级群,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像什么都没看见过一样,青春终于散场了。
第95篇、爱情故事要不……我嫁给你吧
1情书掉进马桶里
那时我正捧着刚买的烫嘴山芋往前走着,我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特别馋,喜欢吃门口马老头的烤山芋,算命的说我不到25岁不会谈恋爱,我22岁得好好享受青春。
所以,大学四年我没有恋爱。一是没看上的,二是也没有看上我的。我跟李宇春似的,天天牛仔裤,翻着几个洞,和班里所有男生全是哥们儿,再说,身高也是问题,一米七五,班里最高的男生一米七六点五,和他站在一起,我扶着他的肩说,“我如果再穿高跟鞋就是班里海拔最高的了!”
你说,能有谁追我?
所以,我还是自己哄自己玩,所以,当杨小昭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看着这个顶多一米七四的男生说:“你有事吗?”
他交给我一封信,“麻烦你转给周素素。”
周素素是我的下铺,死党。
“原来是让我当信使咧,我说你直接找她不就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啊。”
“写信抒情是我特长啊。”
我这才正眼看了两眼这个特别会抒情的男生,还算顺眼,有鼻子有限,而且,穿着格子衬衣,带着个篮球,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本海子诗集。
“好吧,”我说,“我帮你这个忙。”然后我自作多情地问:“你怎么会认识我?”
“谁不认识你啊,计算机系最高的女生!搞得男生特别郁闷的女生。还有,那次模特大赛你不还得了个鼓励奖吗?你才鼓励奖呢,我是三等奖!”
兴高采烈地往回走,边走边吃,到宿舍楼门口,烫嘴山芋刚好吃完。肚子疼了,于是跑到卫生间,方便之后才发现,信,掉到了卫生间里,冲跑了,转眼就没了!
我的天啊,那是杨小昭的情书啊!
茫然间不知如何办,打了杨小昭的电话,他说:“这么快!”我说:“不是,有要事找你。”
2我们成了吃友
“这样吧,”我说“不如你再写一封吧,那封信,我不小心冲到卫生间下水道去了!”
他看着我,青筋都暴了出来,“你,你,你怎能这样,那是我费了好大的劲写的啊,你知道我查了多少词典,用了多少形容词吗?我写了3天啊,这精神损失,你得赔。”
我想我真是够倒霉的,我干吗要遇到杨小昭,干吗要接这个活儿。哎,无奈之下,我请杨小昭在小饭店里吃了拉面,他吃的牛肉面,我吃的素汤面,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我还要了一瓶二锅头,几个小菜。我说:“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今天晚上加个小班,明天写出来我再给你送去。”
这次的情书,杨小昭又写了3天。3天之后,我接了情书就递给了周素素。
周素素说,干什么呀?我说:“情书呀,杨小昭给你的。”
周素素嫣然一笑:“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恰好错过,昨天,我和我湖北老乡刚吃了定亲饭,我犹豫了好久是要杨小昭还是要他。现在,我决定了,我要我的老乡吧。”
哦,我的天!就是说,如果我前两天送到情书,那么,杨小昭就可能成为周素素的情侣?
当我把这巨大的不幸的消息告诉杨小昭时,他郁闷了5分钟说,“不行,你还得请我吃饭,还得安慰我这受伤的心灵。”于是,我们继续吃饭。
这次吃饭之后,我们就成了吃友。反正离毕业还有不到半年,反正我们俩都没有恋爱。两个人吃饭总比一个人好吧。
我无意和比我矮的男生谈恋爱,当然,杨小昭更不敢有这个奢望,他说,我这样的女生,是给一米八以上的男生准备的。
在吃了第N次饭之后,为了报答我这么安慰他受伤的心灵,他把他们系最帅最高的男生介绍给我了。
果然是帅,一米八三,还特别像裴勇俊。
我说:“你介绍的这个是师奶级的杀手,恐怕会花心。”可我真是好色,我喜欢好看的男生,于是,我很热情地开始与一米八三约会,并且开始在脸上涂脂抹粉,并且尝试穿裙子。有几次路遇杨小昭,他揶揄我穿上裙子像人妖,说我完全失去了那种特立独行的气质。
我说:“你纯粹是嫉妒吧,看着我幸福难受吧?这样,你去插周素素一足吧,反正男没婚女没嫁,谁都有争取当上正房的自由。”
那段时间我十分讨好一米八三,一米八三说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他说我短发不好看,于是我试着留长发;他说我应该画个蓝色眼影,于是我画个蓝色眼影:他说女生不能吃蒜,于是我不吃蒜。
可与杨小昭在一起,我不仅哈哈大笑,我还吃蒜,我还素面朝天,我还当着他的面把鞋脱下来,把腿盘上和他唱东北二人转!
就是这样,一米八三还是说了分手。
与一米八三分手,我居然一滴眼泪也没落,我仍然举着烤山芋吃,仍然趿拉着鞋子穿着麻袋片子的衣服满校园逛。遇到杨小昭时,他叫我:“哥们儿,来,上来,哥哥带你兜风去。”
我坐到杨小昭的自行车前,穿过四月杨花,哈哈地笑着,好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3离开他怎么会惆帐呢
毕业了,终于要毕业了。
我偷偷写了到西藏去,我要去支边,我不喜欢在太热闹的大城市。虽然父母可以把我留在政府机关,可我一意孤行,一定要去西藏。
没有人知道我要去西藏,我天天嘻嘻哈哈,还是爱吃零食,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
学校里,我短发,哼着《菊花台》,看着最新流行的小说,我这样快乐,这样没心没肺。
快乐里惟一的惆怅是——我不能和哥们儿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了。那个小洒馆,常常是我和他,对饮着,疯着,他给我讲天文地理。我给他讲张爱玲、陆小曼、孔子、卡尔维诺,我们对着吹自己从这里或那里刚捣腾来的学问。
酒馆的老板都认识了我们。
他说:“看人家这对多般配。”他居然认为我们是一对。天知道我们连手都没有握过。
周素素说:“杨小昭除了个矮点儿没什么不好,要不,你就……”我说:“你住嘴,你忘记我说过的话了,非一米八以上的不嫁!”
所以,我一直当杨小昭是我哥儿们,所以,在分离的时候我说:“再见,哥儿们,再见啦。”
送他上火车的时候,我一边跑一边嚷再见,嚷到最后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我才发现,我怎么好像有点喜欢这个个子比我矮的男生?
不然,我怎么会有眼泪?
不然,我怎么会有惆怅呢?
4原来他也在这里
我被分配到西藏阿里的一个中学当老师,天苍苍,野茫茫了,连个人影都看不到,树都那么少。
所有的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甚至,我不再恨一米八三另寻了新欢。我关掉了手机,这地方信号不好,半天也说不了一句话,干脆修身养性,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学生身上。
半年之后,我又黑又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当年的那个女孩了。
校长让我做为一名优秀老师,代表学校去拉萨开会。我是第一次出公差去拉萨,当我上台发言时,我发现台下坐着一个人。
怎么会是他?
怎么可能是他?
但真的是他,我的酒友,我的哥们儿杨小昭,坐在第三排,胸前也戴着大红花。
我“啊”了一声,匆匆念完就飞了下去,而他也冲我飞了过来,我们在众目暌睽之下就拥抱在了一起,所有人看着我们目瞪口呆!
原来,原来他也在这里!
毕业时我知道,还有一个男生也来了西藏,我并没有打听是谁,原来是杨小昭,原来是他啊!
那天,我们静静地坐在拉萨广场的草地上,看着纯净的天空,我问“为什么你来西藏不告诉我?”
他说:“因为我问过好多人,没有人愿意来西藏,我想,那么,让我一个人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吧。”然后他问:“为什么你也没有告诉我?”
我笑了笑说:“我总以为,这世上没有和我有同样梦想的人。”
当我们转头看着对方的时候,我的脸红了,他的脸也红了。
他说:“来西藏后,我妈说,大概没有姑娘会嫁给我了。”
我对他说,我妈也说了,大概没人会娶一个又黑又胖的姑娘了。
“要不——他轻轻说,要不——我娶?”
“要不——我轻轻说,要不——我嫁?”
湛蓝的西藏天空下,他的手,绵绵如小蛇,轻轻伸过来,紧紧地,紧紧地扣住了我的手!
第96篇、爱情故事90后恋爱快过打地鼠
1. 三个月如同三十年
我跟阿左窝在沙发里,像两只海底淤泥生物一般,除了按一下遥控器外,几乎一动也不想动。电视里讲灵异事件,一个女孩看到了三十年前某间旅馆的谋杀事件,我就像是看到了我和阿左三十年后的生活一般:依然是躺在这样老旧但柔软的沙发里,在周末的下午三点半,一个频道接一个频道地看电视。
只是三十年后的我们,皱纹一定多了很多,头发可能被染了霜,目光所能见到之处,均是岁月的痕迹。
如果这样也很好啊,我想。
之后天黑了,我们叫来外卖、吃了一半,剩下的一股脑丢进垃圾桶里。没有出门,自然也不用洗澡,便这样相拥而眠,像老夫老妻。
但实际上,这才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三个月,就熟稔如同亲人,知道对方最爱吃什么食物,皮肤的哪个角落里藏着一粒痣,考试的哪门科目不及格,丢失的睡衣是什么颜色。起初我们也曾无话不说,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混在一起,什么都不用做,光是说话就很好。那时我太想了解阿左了,看到他就如同看见我自己一般,所有的爱好嗜好缺点恶习全部相同,像得简直不可思议。如果不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会辜负苍天的安排,所以必然要恋爱,就像狮子一定会吃掉羚羊,羚羊一定热爱新鲜的草那样简单。
于是我很激动地跟阿左说:“我要做你女朋友!”
“好的,没问题。”阿左用平静的语气掩饰他的雀跃。
自那一天之后,我们便很少再说话了。毕竟在幸福的时候,言语是多余的,想表白感情,只需一个吻即可。
我在黑暗中吻阿左的脸,阿左翻了一个身,离我远了一些。才三个月,他还不习惯旁边还有一个人,我理解。
2.瞒着女朋友的一件事
春天临近,下午总是会有很好的太阳,照得人软绵绵的,只想睡觉。我眯着眼睛在沙发上打盹,阿左摇我的胳膊:“小桃快陪我出去散步,外面的天气好极了!”
“不要吵,我要睡觉。”我迷迷糊糊地说,阿左又拧了我的耳朵一会儿,见我不为所动,只好自己离开了。
下午我醒来时已是傍晚,隔壁的厨房里传来了菜香,一条鱼被丢进滚烫的油锅,有人在勾引我的胃。我饥肠辘辘地在冰箱里找食物,阿左推门进来,手里捏着麦当劳的外卖纸袋。他一脸兴奋地问我:“饿了吗?我带了东西给你吃。”
我吞下了一个汉堡,喝光了可乐,还不忘打一个嗝。阿左哼着歌在阳台浇花,我们都是喜欢植物的人,在阳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春天,有些植物新发了芽,嫩绿嫩绿的,看起来格外漂亮。我倚着墙壁看阿左,阿左说:“外面很多人啊,广场上很多小朋友在放风筝,你不出去真是太可惜了。”
我不理他,他又说:“很多商场也上了新装,我看到有一条裙子很适合你,但不够钱,所以没买。”
我还是不理他,他终于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你从来不去麦当劳的。”我说。
“偶尔也会去一下。”他别过面孔,继续浇花。
他不敢看我,是因为心里有鬼。隔壁厨房的红烧鱼再香,也掩饰不住阿左身上的香水味。他的钱包里总是会装着两千块现金,少一块都会觉得不舒服。不够钱买裙子?他撒谎!
很明显他有事情瞒着我,而一件非要瞒着女朋友的事,不外乎是关于另一个女孩子。我逼视着阿左问:“她是谁?”
“不关你事。”他说,然后放下花洒,走了。
3. 像打地鼠一样清理你的过去
我后来见到了那个女孩子,在广场上。这是一个供市民休闲和娱乐的大广场,她沿着广场的边缘一圈又一圈地跑,长长的腿,矫捷如鹿,扎着一个马尾,光洁的脑袋,很漂亮——至少比我漂亮。
认出她无非是因为她的香水味,人在运动时,香水味会越发浓烈,那气味穿过人群钻进我的鼻子里面,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因为我对花香过敏。在她经过我面前时我叫住她说:“喂,我警告你,阿左是我的,你不可以再勾引他!”
她停下来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半晌才明白我在说什么,于是抬起精巧的下巴,略带不屑又尽量亲和地说:“阿左?个子高高的那个么?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不要把我当白痴!”我尖叫起来:“阿左要甩了我!”
“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她冷冷地说,接着又跑开了。我追在她后面,这才发现不是她的对手,她就像一团烟雾般很快消失,只留下那浓烈的香水味还飘浮着,刺激着我的神经。
我爱阿左,这是当然的。我不想失去他,然而这不由我控制。我绝望地问阿左最后一个问题:“她哪里比我好?”
“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还活着,还年轻,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我喜欢那样有活力的女孩儿,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你一开始也是,但后来你变了,你连陪我散步都不肯。”他指责我。
就这样我们分手了,在我们交往后的第六个月。阿左没有带走他的东西,然而我又不想生活里到处都是他的痕迹,他的牙刷袜子内衣拖鞋、小玩具、票据夹,这些东西就像调皮的地鼠一样躲在地下,冷不防地跳出来,吓我一跳。
而我要像打地鼠一样把它们清理出去,不然我就太难过了。
4. 曾经的日子一去不再
该丢的东西丢掉后,房间就空旷了很多,我把所有东西都摆好,房间看上去就像杂志上的样板房一样整洁。忙了一整天之后我坐在地板上喝水,看着窗外的夜空发呆,忽然悲伤起来,抱着膝盖大哭一场,才终于肯去睡觉。
睡前我对自己说:不就是失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定要振作。
我咬牙切齿地工作着,忙的时候就不会想起阿左,以及我们有过的一百八十天。我假装阿左没有出现过,过着我原本过的小生活:努力工作、赚钱、周末出去嗨皮,玩到凌晨三点才肯回来。
寂寞归寂寞,生活归生活。我承认我忘不了阿左,但我也不能总是活在阿左留给我的阴影之中啊。只要不刻意去想他、怀念他,迟早有一天我会忘记他的。
但就在我快要把他忘干净的时候,他突然又来找我了。依然是周末,艳阳高照的夏日,我对着镜子涂防晒霜,阿左站在门前向我道歉:“小桃,原谅我吧,我还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呢?”我问。
“她精力太旺盛了,我吃不消。”他说:“但跟你在一起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我喜欢那种虚度光阴的感觉,仿佛什么也不用想,就可以天荒地老下去一样。”
他认真讲起话来,总是像念诗。曾经我深深为这样的句子着迷,以为这样,生活就会充满诗意。
生活也的确是充满诗意,但不是那种美,而是那种句式,在不该断的时候,断一个句。或者在该断的时候,又纠缠不清着。他当初爱上她的原因如今成了不爱的借口,而他不爱我的原因,现在则成了眷恋的理由,这多么讽刺。
可是我不傻,知道他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像我一样,经历了一种生活,就不愿意再经历一次。
于是我对他说:“我要出门了,改天再说吧。”
他怔怔地看着衣着光鲜的我,一定是后悔的吧?
然而天底下,从来就没有后悔药吃,相信他比我更懂。
所以他走了,临走时还不忘替我把垃圾带出去,挥挥手说:“小桃,我是喜欢过你的,祝你好运。”
“你也是。”我微笑着说。接着出门,却不小心绊到,整个人跌进沙发里去。就是那张我跟阿左用来虚度光阴和幻想未来的旧沙发,承接着我年轻的身体和苍老的心,以及那一滴接一滴,晶莹透明的泪——不是因为阿左,而是因为别的事。究竟有什么是能够长久的呢?我问自己,但是得不到答案。可能我们的爱情就是躲在地洞里的小地鼠,偶尔见一见光,以为就是永生了,孰不知短暂和善变才是我们的常态。
我们终究不是时间的对手。
第97篇、爱情故事寡妇的悼词
2009年5月初,新加坡推出了一则很特别的广告影片,在电视上播出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这则广告是由新加坡国家级的“小区发展部”所拍摄,它是一则“支持婚姻”的广告。
影片的主角是一位印度裔太太,她正在悼念她刚死去的华裔老公。她的悼词和大家预期的不同,她竟然当着全体亲友的面,描述她老公在床上如何“打鼾”和“放屁”,还当场模仿这些声音!如果她老公还活着,应该会窘得想找一个洞钻进去吧。
影片的开始,司仪说:“李太太(即那位寡妇),你应该有些话想说吧?”
这位太太上台了,全场静默。
“今天,我不是来赞美的,我不会说他有多好,因为很多人都已经说过了。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能让大家比较不自在的事。”她说,“我想先从他在床上的表现说起。”
台下观众的眼神里都是问号,看着她继续说:
“你们碰到过早上启动汽车引擎,却启动不了的状况吗?”
她学起了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但说实话,那听起来根本就是打鼾的声音。
这位寡妇学得嘴巴都歪到一边了。就这样“鼾”了几声后,她接着幽幽地说道:“戴维(她的老公) 的打鼾,就完全像是这样。”
大家开始笑了,镜头转到她的女儿。
小女孩的表情显然有点儿古怪,大概是不理解妈妈为何要说起这事。
有些老夫妻也一边笑,一边微皱眉头,这场合说这种事好像不太合适吧?
“但,打鼾只是开始。”寡妇继续说,“他,也会……放屁!”好像好多人都有类似的经验呢。
“有些晚上,他放屁放得太大声,还会被自己惊醒!”
全场的来宾更是会意地笑了。
她说:“戴维会惊慌地问,‘那……那是什么声音?’那时候我会说,‘亲爱的,那是隔壁的老狗在放屁啦,放心地继续睡吧!’”
好几个太太笑得直捂嘴,而坐在她们旁边的老公则面露尴尬。
台上的寡妇,此时语气一转。
“你们会觉得,这很好笑是吧?”她缓缓地说,“不过,当戴维真的病得很重时,这些声音至少让我知道,我的戴维‘仍然活着’。”
她转头望向戴维的遗照,哽咽了:“现在……我却再也无法在睡前听到这些声音……”
全场的气氛顿时有如冰凝。
“到生命的最后,”镜头转向这位寡妇孤单的身影,看到她缓缓地说,“总是这些小小的事情,让我们永远记得……是这些小小的‘不完美’,一起组成生命的‘完美’。”
第98篇、爱情故事图书馆里的一场恋爱
我是在一所师专念的大学,中文系。那时我写诗,热情而用力地活着。
仿佛除了菊花,那座城市值得歌颂的事物并不多。而我却有用不完的词语,将一个又一个夜晚拉长,填写在方格稿纸里。那时候我开始发表作品,也喜欢过几个女生。最好笑的是,有一次,我在一个女生面前,故意将一份诗稿丢下。我大约盼望这样的情景出现:那个女生捡起诗稿,被跳跃而抒情的词语感动。然而,那个女生根本就没有看到我的那首诗。那份诗稿的结局是被清洁工扫入了垃圾箱还是被一场大雨淋湿,已经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诗句对于我所渴望的爱恋无益。这让我稍稍清醒。我大约停止写诗很久,以示对某种幼稚生活的祭奠。
不久后,我便有了新的爱好——去图书馆打发夜晚。那真是一个好去处,我很快便发现了自己喜欢的书目。那些书并不在一起,有的在角落里,有的在灰尘里,还有的呢,竟然在对面女生的手里。于是知道了她的名字。
喜欢是一种感觉,有时候像纸上的字一样,不易保存,且容易模糊。现在想来,已经记不清喜欢那个女孩子什么了。但我开始天天看她阅读的书目。在一个又一个架子上挨个儿翻书,看到借书卡上有她的名字,便取下来看。
她喜欢张爱玲,我便也看完了张爱玲的所有小说。仿佛还不止是小说,还有张氏的传记。她也看得颇有兴致,我记得她是做读书笔记的。我坐在她对面,也完全模仿她的样子,抄张爱玲的书,有些字句,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跟着借书卡上她的名字,我阅读了萧红的书,石评梅的书,庐隐的书。还有呢,我发现她仿佛喜欢看一些名人的情书,徐志摩的情书,卡夫卡的情书,仿佛还有托尔斯泰的。那些情书也真的好,我几乎被那些情书里色彩浓郁的句子征服了。在一个笔记本里,我抄下了徐志摩发的誓言,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能躲得过如此甜蜜的箭。果然,陆小曼被射中了。
大约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一直在看那个女生的书目。直到有一天,我在校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名字很有情书的味道,叫做“××的书目”。我像是一个热爱跟踪拍摄的记录者,用文字记下了她的阅读路径:我是如何发现她的,如何在她的书目里找到另一个自己的……总之,她的书目像潮水一样,一点点浸湿我。整整一个学期,我一直跟着她阅读。我在相同的书目里发现了自己的喜好。到最后,我所阅读过的那些面孔都模糊了,只记得张爱玲低到尘埃里的模样,以及她
灰暗苍凉的手势。
我多么希望她能看到校报上我的文章,然后找到我,和我就着月光谈论张氏的爱情,或者在图书馆里静坐,用纸条传递独属于我们的青涩。
然而,一切都庸常,甚至叫人失望。她仿佛并没有看到那篇文章,或者看到了,却并没有理会我。大约是不屑,或者她已经有了倾吐内心隐秘的地址。我跟
踪过她,她高我一届,转眼便毕业,从图书馆里消失了。
后来,我喜欢上图书馆的一个位置,固定地坐在那里。我还喜欢在不同的借书卡上写下我的名字。我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也会有一个女孩,循着我的阅读书目,一步步追上我,对我说:噢,我现在走到李渔的《十二楼》了,你等等我。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我呢,在一座图书馆里往一张张稿纸的格子里写下阅读的感受。那是我向着今天奔跑的起点,几乎每一天晚上,我都在和这座图书馆恋爱。
现在想来,那场恋爱多么美好,它差不多滋养了我的一生。
第99篇、爱情故事撕毁合同,相信爱
公平又时尚,谈一场“合同爱情”
一个人的出身太好,是不是爱情也会受影响?我叫卫明,今年28岁了,家境优越,父母开了家效益不错的公司。我的父母就希望我找一个有学历又有稳定工作的城里女孩,因此,他们始终反对我和吴小青的交往。
24岁的吴小青开了一家美容院,生意不错。她从农村出来,没有念过大学,却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温柔的女孩。
热恋时,吴小青就经常问我:“明明,你的家人会接纳我吗?”我躲开吴小青期盼的眼神,哑口无言。和吴小青交往大半年了,我都没有勇气告诉父母我恋爱了。不过,就在那一晚,我决定向父母摊牌了。
果不其然,父亲勃然大怒,母亲则苦口婆心地分析道:“她一个农村出来的女孩,那么小就独自闯世界了,肯定经历不少;又没有念多少书,虽然开了家美容院,但这个行业多半不清不白……”无论我如何向他们描述吴小青的美丽、单纯、坚强,可他们总能找到反驳的理由,让我无言以对。
在我的多次据理力争下,母亲总算说服父亲同意我们交往了,但要我答应一年之内不许结婚,也不许她花我的钱……母亲的话让我感到迷惘:“在这个人心复杂的年代,小青到底爱我哪一点呢?如果我一开始不告诉她我的家境,她还会这样死心塌地地爱我吗?”
吴小青知道后非常生气地说:“难道有钱人都这样看待别人吗?虽然我不够富有,但我能够自食其力,并且从不占人便宜。”
虽然吴小青还和我交往,但是,她不肯再多花我一分钱:吃饭的时候,坚持AA制;看电影、喝咖啡、旅游……一切消费,都是轮番买单。
吴小青的做法,让父母不再那么怀疑她的动机了,但也让我感到尴尬。有什么办法能让这场爱情公平、透明地进行下去呢?刚从法国留学回来的好友说:“这还不简单,你和她签个《爱情合同》不就可以了!”
原来,情侣们为了避免情感、经济、家庭等方面纠纷,交往过程中来个“约法三章”,将爱情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具体的规定,使双方在经济上、感情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可是,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妙的东西,用一纸《爱情合同》格式化固定下来,并把它当作一个参照物来执行,会不会成为限制情感发展的条条框框,产生信任危机呢?”
好友不以为然地说:“在国外,许多情侣都这样,现在国内也有许多时尚小青年都签合同谈恋爱、结婚呢……是你太落伍了!”
痛彻心扉,无法中止的合同却要中止爱情有
我向吴小青讲述了《爱情合同》,没想到,她听了,不屑地说:“这又是你家人的意思吧?签合同谈恋爱,挺新鲜的,我不怕,反正我从来就没有想过霸占你们家的钱财。”
很快,我们就拟了一份《爱情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约会每周不得少于1次,累计时间每周不得少于8小时,若一方因工作繁忙或出差不能达标,事后一定要双倍补偿:
2、双方不可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到爱情中来,不得把对方作为发泄对象;
3、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一切消费行为,实行AA制;
4、双方若分手,任何一方都不可暴露对方隐私以及索要任何经济补偿;
这份《爱情合同》涉及了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从约会形式、约会内容、到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处罚等都作了说明。
父母得知后,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这一纸合同的保护下,我们的感情进展顺利,很快便同居了。可矛盾也开始接踵而至,首先是生活习惯方面:她不喜欢我吃饭时发出的声音,不喜欢我躺在床上看书i而我也不喜欢她的洁癖,不喜欢每天都必须洗澡……我们经常为此争论不休。
同居之后,我们更是很少再像从前那样看电影、散步、旅游了,每天回到家里,她看她的电视我玩我的电脑,尽量保持少交谈,以免“话不投机半句多”,引发争吵。一天,吴小青抱怨地对我说:“嗨,你违约了,你许久没有和我约会了!”她拿出《爱情合同》,上面清楚地写道:“约会的内容包括看电影、逛街……”我无话可说,作为违约方,我不得不无条件接受惩罚——陪她看电影、逛商场。不知道为什么,曾经这些约会总能让我们的感情更甜蜜,可现在,我一点这种感觉也没有。我想吴小青也一样,不然她不会露出烦闷的表情。
有一次,我挨了上司的指责,心情郁闷,下班后就喝了点酒。回到住处时,吴小青拿出那份《爱情合同》得意洋洋地说:“你回家的时间又晚了,还喝了酒!和谁喝的……”在吴小青喋喋不休的声音里,我忍无可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
第二天早上,吴小青双眼红肿,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我知道自己又犯了《爱情合同》第2条,不该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到生活中来,于是我主动接受条款中的惩罚,诚心诚意地对她说:“对不起,今晚请你吃饭吧。”
可那晚恰巧公司临时有事,我焦急地赶到那家饭店时,没想到还是迟到了。我一个劲地向吴小青解释,可她说,你自己看看你迟到多长时间,按照《爱情合同》,你又要受到惩罚了……不仅如此,吴小青还拿出随身携带的《爱情合同》,乐此不疲地向我取乐。我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可现在却经常被《爱情合同》弄得喘不过气来,我开始怀疑签订这份《爱情合同》的意义了。
从那以后,我和小青的矛盾越来越深,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经常唇枪舌战,相互找对方的不是,按照《爱情合同》惩罚彼此。
恍然大悟,撕毁合同相信爱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我们的爱情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爱情合同》为什么没有保护我们的爱情,夜深人静时,我常常因为这样的思考而无法入眠。可是,还没等我们琢磨出这个问题时,我们的爱情又遭遇了新的波折。
情人节那天,吴小青情绪很好,一大早她就高兴地对我说:“你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我知道她是个浪漫的女孩,她也想借这个甜蜜的节日找回逝去的激情。我自信地对她说:“放心吧,我今天会像过去那样,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谁知那天,我由于挑选礼物而耽误了和吴小青约会的时间,可是她非但不相信我的理由,还讽刺我:“是吗?那么你的礼物是什么?难道就是手中的这束玫瑰吗?到处都有卖玫瑰的啊!就为这事你会迟到1个小时吗?你要是不想来就算了……”我耐心地向她解释,可她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我早已没了耐心,一把扔掉手中的玫瑰大步走开了,听到周围有人在小声议论:“这个男人真差劲,怎么这样对她的女友呀?”我还听到吴小青隐隐的哭泣声,可是我没有回头……
第二天,我余怒未消,小青收拾她的衣物搬离住所。我想也许她只是吓唬我,要不了几天她就回来的。可是两周过去了,她连个电话也没有,等我再去美容院找她时,她也一直不肯见我。我只好让朋友出面,可带回来的消息是,如果我诚心想表示歉意,那么就按照《爱情合同》上的协议去做,用真实的姓名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否则就拒绝再见面!朋友说:“你就按章办事吧,
第100篇、爱情故事美好的结局
生命中注定有些金石你无法打开,人生必然会有遗憾,只要我们怀有期待美好的心情,并且努力去做了,也就没有什么可惋惜的。
那一年,我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一天,我收到一篇稿子,刚看了两段我就不想看了。他的文笔不怎么好,语言枯燥直板。于是,我退了回去。
可是,过了几天,我又收到了那篇稿子。我有些意外,因为被退回文章的作者一般是不会再回投的。带着一丝好奇,我阅读完了这篇稿子。文章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虽然文笔不怎么好,但我还是能感受到那字里行间深深的情意。
他和她是高中时的同学。那时,他们便喜欢上了对方。高考时他们双双落榜,梦想破灭了,最后,他们决定出去打工。于是,他们一起来到了北京,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只能容下一张床和一个煤气灶。他在一家工地上干活,而她则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
他们生活得很拮据却很幸福。可是,命运最会捉弄人。一天晚上回来,他看见她倒在地上,脸色苍白,他抱起她飞快地往医院跑去。可是,一张化验单却让他如遭当头一棒——白血病。他没有告诉她,其实是她没有告诉他。她也假装不知道,每天开心地谈笑着。每次望着她笑,他的脸上也会露出微笑,可是,他的心却在滴血。
结局却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最后那个女孩却奇迹般地好了。他们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后还附有一段话:她很喜欢看你们的杂志,几乎期期必看。经常,她看着看着就会落泪。然后就会靠在我的肩上,那一刻是我最幸福的一刻。我喜欢让她依靠。有一次,她突然说道:“要是你能在这上面发表文章该多好啊。”我当时笑了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作文那么差。”她也笑着说:“谁不知道啊,我说着玩的嘛。”我现在不能给她任何帮助,我只想实现她当初一个小小的心愿。
我恍然明白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只不过提前有了一个结局。
我给了他这样的回复:“文章有望留用,不过语言还需您再斟酌斟酌。另外,结局可否改动一下,悲剧效果更能感染读者。”
过了两天,他回复过来了。语言确实精炼了一些,可是结局却依然没有改动。
最后他写道:“编辑,结局不改行吗?”
我再一次回复叫他把段落修改得紧凑一些,还指出了一些语言上的问题。这一次我没再提结局的事。
到了可以出稿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他能把结局改一下。我再一次询问他。
他回复过来:“我不想改,我相信我们会有美好的结局。”
我明白了,这是他的梦想啊。在她的心愿里也有他的梦想啊。做了那么久的编辑,我快变得只知道取悦读者了。
我没再犹豫,把稿子交了上去。不久,文章发表了,我立刻给他寄去了样刊。
一个月后,他告诉我女孩走了。她反复地读着那篇饱含深情的文章,带着幸福的微笑离开了。
我有些为他失落,她的心愿实现了,可是他的梦想却没有实现。
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并非所有的梦想都会实现。精诚所至,也并非就能开启所有的金石。生命中注定有些金石你无法打开,人生必然会有遗憾,只要我们怀有期待美好的心情,并且努力去做了,也就没有什么可惋惜的。对那个女孩来说,在她短暂的生命中能有个如此爱她的男孩,也许就已经足够了。而那个对爱执着的男孩,能让心爱的女孩微笑地离去或许已是一种无比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