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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在线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06 2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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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央视主播王筱磊,结婚时租了间民房

2011年7月,央视主持人王筱磊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我想感情可能是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那些厚重的东西一点点地积淀起来,对于夫妻尤其是这样,长相知才能不相疑,不相疑才能长相知,真爱需要宽容,也需要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相互欣赏……”

王筱磊的这些话是有感而发,他与妻子一路走来,有过欢喜也经历过波折,能有今天幸福的小家,是两人一起努力的结果。

非常“相亲”,一切情愫从“骑马找马”开始

2003年的一天,王筱磊接到一位铁哥们从云南打来的电话:“筱磊,我们这儿有一个‘水老师’,看起来和你十分般配,有机会的话,给你们俩往一块拉扯拉扯?”王筱磊整理着手头的一大堆文件,忙得昏天黑地的他顺口说道:“好,你回来时带着她,我给你们接风!”

几天后,那位铁哥们带着七个人返回京城,王筱磊实践了自己的承诺,摆下了一桌丰盛的接风宴。宴会上,“水老师”果然来了,她长着一双月牙儿般的眼睛,皮肤白皙,一颦一笑里既有说不出的妩媚,又有着少有的大气。

饭局刚刚进行,王筱磊便忍不住把那位铁哥们拉到一边,悄悄地说道:“这个‘水老师’可真好!正是我所渴望的类型呢!”由于事业上太过忙碌,让王筱磊的感情始终处于“空窗期”,这一切,自然不免让身边的朋友为他着急。那位铁哥们得意地告诉王筱磊,水老师名叫于水心,是北京广播电台的编辑。铁哥们还神秘地告诉王筱磊说:“于水心是有名的才女,追求她的人多了去了,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你可不能错过!”

重回到饭桌,怀揣着心事的王筱磊明显有些紧张,他端起一杯酒敬大家:“我叫王筱磊,刚刚来京不久,工作太忙没有机会与大家见面,以后还请你们多多帮助。”王筱磊怯生生的样子完全不像荧幕上潇洒自如,大家被他的拘谨逗得哄堂大笑,不过,于水心却没有笑。于水心原来以为王筱磊是个“狡猾”的男生,不曾想他却是如此的率真与质朴,没有半点儿做作。

大家伙知道这次吃饭的主要目的,于是有意无意地为两人“撺掇”。席间,于水心拿出了一些在云南拍摄的照片,在众人中传着欣赏。王筱磊拿过其中的一张,翻来覆去地不肯撒手。一个朋友看到后,故意语重心长地笑话他:“筱磊,这个‘于水心’再怎么漂亮也只是一张纸而已,如今真人就在眼前,你为什么不坐得近点儿,上下看个仔细呢?”

大家伙哈哈大笑,王筱磊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儿,手里拿着于水心的照片,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于水心的脸上也飞上了两抹红云……

这次见面后,两人互通了几次短信,不深不浅地交往起来。三个月之后,王筱磊到广西出差,出差回来的当天,王筱磊试探着给于水心打了个电话:“你能过来接一下我吗?”没想到,于水心爽快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由于腹中饥饿,两人没从机场直接回家,半路上在一爿面馆停了下来。王筱磊大谈特谈一路上的见闻,然后又神侃起各种风土人情,一气聊了一个多小时,王筱磊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水心总感到王筱磊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却总是说不出口。果然,憋到最后,王筱磊终于脸红脖子粗地向她表白心迹:“水心,你看咱俩都交往这么长时间了,我觉得你特别好,咱们的关系能不能更进一步?”

突如其来的表白,弄得于水心怔住了:“咱俩在一块儿三个月,关系是不错,可是,我对你却没有那方面的感觉,我只是把你当作业务上的好大哥,一个新闻战线上好同事!” 于水心的这番话明显是在拒绝王筱磊,可是作为西北人,王筱磊那特有的倔脾气一下子上来了,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式,他许诺道:“水心,你的心思我理解,没关系,你先跟我在一块儿,咱们俩先处着,以后你要是找到更好的,我马上就放手,你跟别人好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于水心没有勇气再次拒绝了,她想,跟王筱磊在一起也是挺开心的,既然他应允自己“骑马找马”,那就说明他是一个极其大度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何不将这段美好的情愫向前延展呢?于水心羞涩地点了点头……

石臼石杵,碰撞出人生各种滋味

可是,这段恋爱一开始,于水心便发现了诸多的问题,王筱磊有明显的“坏习惯”:生活上他不注意小节,做事情拖拖拉拉没有计划,遇事时很好面子,做好人没有原则。而于水心喜欢每件事情都井然有序。生活习惯的差异,让两人间的矛盾很快凸显出来。

有一次,两人逛街时,口渴的于水心让王筱磊去买一瓶茶饮料,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一种饮料,可是王筱磊跑去大半天,手里拿回来的竟然是瓶碳酸饮料。这样简单的要求王筱磊都做不好,于水心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中午,于水心的几个女同学相约见面,于水心提前告诉王筱磊,一定要把自己收拾得利利落落的。可见面时,王筱磊竟穿着一身裤衩背心,手里拎着个篮球跑来了。看到他浑身汗涔涔的样子,于水心的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王筱磊这是不尊重自己,便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必须改掉自己的不良习惯,老是这样舞舞扎扎的,怎么能处理好繁琐的新闻工作呢?”王筱磊却对其敷衍一笑,很是不以为然。

那时候,王筱磊调入了央视《第一线》做主持人。《第一线》是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的一档在黄金时间播出的大型警法人物栏目,节目全面聚集奋战在执法一线的典型人物。那一段时间,王筱磊的工作压力极大,为了强化自己的业务能力,办好这档栏目,他更是不停地加班加点,拼命琢磨着主持的风格。王筱磊家住通县,于水心住在北京市区的天通苑,两人本来距离就远,这样一来,两人联系的更少了。

一天傍晚,王筱磊来天通苑看望于水心,由于来得很匆忙,王筱磊同样没能很好的打扮,与荧幕上的光彩形象完全是两副样子。于水心一见他,不免多说了几句,而心理压力一直很大的王筱磊也很不服气,两人为了这一点小事争吵起来。

这次吵架的不断升级,是两人都没有想到的,最后,两个人都有些精疲力竭了。看到时针已经到了深夜11点,于水心生气地返回了楼上,把王筱磊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了那里。被寒风一吹,王筱磊的头脑清醒了许多,此时天通苑附近根本没有班车了,他只好坐在小区的长条椅上,呆呆看着对面,随着整幢楼的灯一盏盏地熄灭,王筱磊的心里越发的冰凉,此时的他多么希望电影中的一幕能够出现:女主角看到男主角坐在窗外,突然打开窗棂,热情地招呼着他上楼去……可是,直到整幢楼漆黑一片,这一幕依然没有出现。

总不能在小区里蹲上一宿吧?被冻得哆哆嗦嗦的王筱磊只好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于水心的电话号码,这时,楼上亮起了一抹灯光,这无疑燃起了王筱磊心里的希望,对着电话,他无奈地说道:“不好意思,太晚了,我回不去了!”电话的那头呵呵地笑了:“那你就上来吧!”

那天晚上,看到王筱磊冻得浑身发抖,于水心打开气灶,为他下了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为了让王筱磊驱驱寒,还体贴地捣了一些蒜泥。拿着蒜臼的她还借题发挥道:“蒜臼看起来不值钱,也不精美,但是就这样一个粗陋的东西,包含了男女间的感悟,如果单拿出石臼,它什么也不是,粗重又粗糙,甚至连个容器也做不成;单拿出这个小石杵,也什么都不是,把它当个棍子都不够长。但是当它们合在一起时,它们就会碰撞出人生的所有酸甜苦辣。” 王筱磊也有感悟地说道:“我明白,你是希望咱俩能像这两件东西,互相包容与永不分离。”那天晚上,吃饱喝足后的王筱磊睡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梦乡里的他,体味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甜蜜……

第2篇、爱情故事我给老公上爱情课

丈夫是个好男人,诚恳善良,有责任感,深得众人好评,但可惜不是个好情人,因为好情人必须是哄女人的高手,甜言蜜语舌绽莲花,让女人傻乎乎地吃着窝窝头心里乐开花。

记得我和他谈恋爱时便深受他的木讷之苦,他对女人最最爱听的那三个字总是爱惜又爱惜,仿佛说一回就要掉三颗牙似的。逼急了,他就狡辩,说他是属于行动派的,还大力鼓吹“此时无声胜有声”是情人间的最高境界。不幸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并没有使我灰心,反倒激起了我重塑他的雄心,我决定招收丈夫做我的“关门弟子”,准备脱他的胎换他的骨。

第一步先摸底测验,看看他的情商究竟低到何等程度。我曾在杂志上看到一段对话,女孩问:“你为什么爱我?”男孩回答:“我不知道为什么爱你,只知道我的生命就是为了你而存在。”我看了之后心生一计,这不就是最好的测试题吗?一个傻乎乎的男孩竟说出了如此动人的话,我想,丈夫那么聪明,对此必有妙论。

中午丈夫回家后,照例一进门便大呼肚子饿,张口大嚼我辛辛苦苦包了半天的水饺,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活像个大老爷似的。

我姿态优雅、含情脉脉地坐在他对面,过了好一会儿,他硬是没有看我一眼。“我要问你一个问题,”我谦恭温柔如日本小女人,“你为什么爱我?”“什么爱不爱的?我刚才没说爱你呀!”他好像看外星人似的瞪了我一眼,又埋头吞着水饺。这答案离标准答案实在太远,我气得大声斥道:“那你爱谁?说!”谁知他大声回答说:“我爱水饺!”一脸坦然无愧。我一阵悲叹:改造男人真是天高路远。

待他吃饱之后,我立即向他宣布了招收他做学生的决定,而且今晚就开课。丈夫愁眉苦脸,大声抗议:“你我都成自己人了,何必把爱情挂在嘴上呢?”我断然拒绝:“正因为结婚了,更要讲究爱的艺术,这样才能使爱情之树常青。”

晚上8点,课程准时开始,我面前摆满了书籍。丈夫耍赖不肯坐在椅子上听课,硬要躺在床上听,我迁就了他。

这堂爱情课足足上了4个多小时,我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从古到今,引经据典,从叔本华的《论女人》讲到冰心的《我对女人的看法》,时而朗读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爱情诗,时而联系实际讲几个发生在身边的家庭悲喜剧,深入浅出,雅俗共赏。

“女人太愚蠢太可悲太可怜也太可怕了!”丈夫在课堂上咕哝着,不时动手动脚妄图调戏“女教师”。我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以后就要看你的了!明白了吗?”丈夫一副开了窍的机灵劲儿,当即交上了一份答案:“老婆,你放心吧,我会努力的!你讲课辛苦了,我去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小有进步,看来这课没有白上,我暗暗得意。

“嗨!起来吃早饭了。”第二天早晨,丈夫如往常一般把我喊醒。我睡眼惺忪地洗漱完毕,坐在餐桌边,发现雪白的桌布上摆着一个美丽的瓷盘,上面还盖着一个碗,今天的早餐与往常大不相同!我欢呼一声,就去掀那个碗。哈,只见瓷盘上赫然放着一颗用纸剪成的红心,上面写着3个大字:“我爱你!”太让我意外了!“谢谢你,老公!”我高兴地赏了他几个吻,看来昨晚的课没白上。

“啊,我肚子饿了,现在该吃饭了吧?”我兴高采烈地说。丈夫果然捧出一碗香喷喷的面条,但却不给我,自己大吃起来,边吃边朝我笑:“呆子,你的早饭就是那个红心啊,你刚才不是吃过了吗?”“别开玩笑了,那怎么能吃得饱?”丈夫朝我挤眼睛:“你不是说女人最关键的是要人哄她吗?怎么当不了饭吃!”“少贫嘴拿饭来!”我恶狠狠地说。

“好吧,看在你是我老师的分上……”丈夫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从厨房里变出一碗面条给我,然后谆谆教诲道:“你现在明白了吧?昨晚你的教学很不成功,有误人子弟之嫌,好像对女人不必去爱,只要去哄她骗她就行了似的。光耍嘴皮子是吃不饱的……”

听“学生”说出如此有水平的话,身为老师兼老婆的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顾不上辩解,三下两下就把一碗面条吃了个底儿朝天,作为对他的赞许。

第3篇、爱情故事天冷时你肯为我焐手吗

王欣燕 安徽宿州人 现居南京 某连锁店柜长

四年前的9月,29岁的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晓志。张晓志对我很细心,万分照顾,出手也很大方。而我则经常在家里做些可口小吃,约会时带给晓志品尝。

那个周末,我在家煲汤炖肉炒菜,好一阵子忙活。午饭前,他提着水果和酒笑盈盈地站在门口。那天我们吃得很尽兴,后来,他又提出喝两杯,当时我也在兴头上,不假思索地答应。推杯换盏间,我俩越来越兴奋,心情高到极致,不知不觉间竟将一瓶白酒喝了底朝天。

后面的事我不愿回忆,却又不得不面对。等我清醒时已是第二天清早,张晓志躺在身旁,我和他都不着寸褛……事情已经发生,张晓志对我说了那句很俗套的话:“我会对你负责。”他搂着我,指天为誓,这一晚的事情发乎于情,他请我放心,一定会让我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们就这么恋爱了。但是,渐渐地,我发现晓志是个孤僻多疑的人,因为自从确立恋爱关系后就不许我加班,不许晚上出去应酬,只能与女性朋友单独约会,偶尔有男性来电来短信沟通工作、友情联系,他一定会询问每个细节。热恋的激情让我冲昏了头脑,这一切,我并未在意。

我和张晓志都是外地人,都是大专学历,在城中村暂时落脚。张晓志很有理想,他总在我耳边描述美好蓝图:房子、车子、孩子……我们都会拥有的。张晓志的老家在东北农村,父母都已退休,每月的退休金也还够用,一直想来城里投靠儿子,好尽享天伦之乐。

原来,张晓志一直在父母面前吹嘘,自己多么成功,生活多么安逸,也许他只是想让双亲安心,父母却当真了,打电话要来南京。

那时我已和张晓志同居。为了不让谎言戳穿,为了迎接他父母进门住得舒服,我们紧急搬家,重新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简单装修后便匆匆住了进去。

第一次见到未来公婆,他们给我的感觉——和蔼可亲。大概是做过管理的缘故,两人都很礼貌,说起话来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尤其是准婆婆,先是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然后不时笑眯眯地点点头,还硬往我的手心里塞了红包。这个举动不由地让我心中一暖。

我倒不是在乎这个红包,红包里也没有多少钱。而是她的用心和举动让我感动。之前张晓志给我打过预防针,说他父母生活节俭,我应该有思想准备,未必有见面礼,以后结婚也不一定会有彩礼。但他们竟然准备了,给了我一个惊喜。看着他们慈祥的笑容,我下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像对亲生父母一样对他们好。

就这么住到了一起,从此,我不再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按照北方农村的生活方式,清晨我早早起来,洗漱后便去买菜,回来后把早饭、午饭一起做好,早饭当然是四个人一起吃,午饭是单为准公婆准备,他们中午只需回锅热一下即可。

日子过得很融洽,遇到邻居或者朋友来访,甚至打电话回老家报平安,准公婆总是对我赞不绝口。我原以为生活会永远幸福下去,可添堵的事情还是来了:准公婆终于知道了晓志的工作前景并没有那般美好,而我的收入也普通,两个人维持“白领”生活还行,婚前想买房买车?简直是在做梦!

这样一来,他们开始觉得是我拖累了张晓志,起初准婆婆只是旁敲侧击:“燕子,你家里情况怎么样,你自己对未来有什么计划吗?”之后,将我的生辰八字要走,说请人算算我和晓志命理是否相合。

听了这种话,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2009年8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说实话我挺高兴,因为之前他们曾说过,他们家三代单传,只要有孩子,一定生下来。我思量着,这个也许是弥补我和准公婆嫌隙的最佳时机。

可我没想到,在得知我怀孕的消息后,他们竟转了口风。那天,他妈妈面无表情,也不看我,只是翻来覆去地收拾衣柜,“怀孕了?这么不小心啊,我和他爸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

准婆婆这副不阴不阳的口气让我傻了眼,只得转过头求助于张晓志,他是孩子的父亲,他的话最有分量。可一向标榜责任心极强的张晓志却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他犹豫着,退缩着,在婆婆身后做起了小动作,并嗫嚅着:“还是要考虑我父母的意见。”

我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和蔑视,那是我的第一次爆发。和张晓志恋爱一年来,我从未在他面前高声说话,更别提吵架,可这次我忍不住了,一字一顿地警告:“如果你不肯负责,我去找能让你负责的人。”

当时我是气急了,只有一个想法,闹到公司里,大家都知道我和他的恋爱关系,我不信他在那么多人面前还敢推脱。

一旁的准婆婆发话了,她一改往日的斯文模样,跳着脚骂人:“当初要不是你脱光衣服引诱我儿子,我儿子会要你?”

我什么都没说,直接去厨房拿了菜刀,毫不犹豫地割向自己的手腕。晓志一把抢走了菜刀,我却一口气没缓上来,晕了过去。醒来后,婚暂时是结不成了,晓志乞求我去把孩子打掉。我只有躲在房间里哭,是的,是我轻贱自己,没有结婚便轻率与晓志同居。那是我永生难忘的9月,晓志陪着我流掉了孩子,外面的天气还很炎热,我的心却冰凉枯萎。

之后,他父母仍和我们住在一起,但那形势已是水火不容,他们从不给我好脸,不管我如何迎合。他们一个劲挑我的刺:嫌我不会打扮,整天蓬头垢面像个黄脸婆;怪我口笨舌拙,整日低眉顺眼像被谁欺负。我默默听着,我有时间收拾自己吗?每日做不完的家务等着我;我有机会说话吗?我只要多说几句话,他们便又拿过去的事情对我冷嘲热讽,他们怕是想把我压制成童养媳。

而张晓志也早已变了模样,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温柔贴心的男友,在父母的唆使下,早已成了面目狰狞的家暴男。他动手打我,起先只是巴掌,后来就成了拳头,逐渐升级。我彻底被激怒了,大声吼道,你想不想活了?要不要一起死?

他先是沉默,接着拴上门,把我摁倒在地。原本我爱他的高大让我有安全感,可如今他的高大却成了欺负我的优势。这一次,他打了我足足半个小时,我的整张脸都肿了起来,连起身出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不能再原谅他,我先后给父母和好友打了电话,告知了我的遭遇。父母支持我逃离这个魔窟,朋友直接驱车来接我到她家。

其实,每个女人都是飞蛾,都有百折不回的扑火精神。只有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痛,才懂得欣赏平凡详和的美。告别不堪回首的过去不代表我告别爱情和明天,即使寻觅到80岁,我依然相信爱情。

跨越了这个劫,一切豁然开朗。经过反省,我觉得自己就似一条风平浪静的河,表面平静,内心丰富。我希望他是那个天冷时给我焐手的人,做家务从不计较的人,工作中能够帮我出谋划策的人,晚上愿意帮我盖好被脚的人,总之,他是那个能和我一拍即合的人。

第4篇、爱情故事索罗斯梅开三度,珠宝豪宅能否换来爱情

近日,金融界发生了一件受人瞩目的事情。美国亿万富翁、金融巨鳄乔治·索罗斯在他82岁高龄之际,正式宣布与小他40岁的日裔女友多美子·博尔顿订婚,并定于2013年夏天举行婚礼。

这段相差40岁的“老少恋”震惊了国际金融界。据消息人士透露,索罗斯是用著名珠宝商格拉夫制造的铂金钻石配玫瑰金戒成功“套住”对方的。索罗斯一生风流倜傥,绯闻不断,曾经有过两次婚姻,又与不少名人贵妇有过恋爱史,均无果而终,这个骨灰级的花心大佬在耄耋之年,将再次步入婚姻,是否就此能套牢新女友?

女人衣服论

索罗斯1930年出生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一个犹太律师家庭。1947年秋天,17岁的索罗斯到伦敦经济学院求学。9年后,他带着5000美元奔向纽约淘金。

初来乍到,索罗斯在梅叶公司做了一名专事黄金和股票的套利商。忙于工作以求立足的他,也迎来了爱情的春天。他遇到了德裔姑娘安娜莉,两人于1961年结婚。在狭小的套间里,他们迎来了三个孩子。伴随着孩子们出生,索罗斯的事业也在金融界名声鹊起。

工作几乎成为索罗斯的全部。他说,“我和基金融为一体,它因我而生,它是我的情妇。”因为这个“情人”,索罗斯的婚姻开始出现裂痕。他在家里和在公司里一样严苛挑剔,生气时像对职员般对待妻儿,毫不留情地批评。这样的性格让处于叛逆期的孩子们很痛苦。有一次,小女儿离家出走,倔强的索罗斯不肯同安娜莉去寻找,这成了两人之间无可弥补的导火索。安娜莉愤怒地说,“带着你的基金情人去生活吧!”

1978年夏末,索罗斯和安娜莉分居了。没了家庭的牵绊,索罗斯一时有些适应不了。一天,他到哥伦布大道上的网球场打球。隔壁球场一个漂亮的姑娘向他打招呼,她叫苏珊·韦伯,索罗斯与这个学习艺术史的女孩曾因探讨纪录片见过面。打完球,两人一起到俱乐部的咖啡吧聊起天。

苏珊比索罗斯小25岁,索罗斯被她身上的朝气迷住了,他无比炫耀地告诉苏珊自己是单身,而且在华尔街赚了大钱。问她愿不愿意隔天一起共进午餐,苏珊同意了。

在索罗斯的理论中,女人就如同穿在身上的衣服,想想安娜莉那件穿了十几年的老旧破毛衣,早已不值得投资。如今一个年轻佳丽犹如一只潜力股,他一边对苏珊狂追,一边和安娜莉办理离婚手续。

安娜莉知道索罗斯的冷酷。她同意离婚,但她要求两个儿子必须在索罗斯的公司里工作,作为继承人有权利接管索罗斯的事业。索罗斯有些愤怒:这个女人居然这么现实。尽管如此,他已迫不及待希望与苏珊结婚,不想再同安娜莉纠缠下去,他签署了离婚合同,结束了19年的婚姻。

1983年8月,索罗斯和苏珊在南安普顿举行了婚礼。

苏珊原以为天天在丈夫的身边,就能管住索罗斯和绑住他的钱财。可渐渐地苏珊发现,索罗斯对工作的痴狂,和对外面女人的迷恋,让她忍无可忍。她不再对索罗斯全心全意,反把心血倾注在设计工作和养育两个儿子身上。

2005年,当两人的婚姻走到21个年头时,苏珊看到两个儿子也进入索罗斯的公司时,决定不再忍受他对自己的忽视和花心,提出离婚。

索罗斯莫名其妙,追问她为什么要离婚?苏珊冷笑道,因为索罗斯无法满足她的身体欲望。这个答案让索罗斯恼羞成怒,他马上将这个女人赶出了家门。此结局是苏珊早已料到的,她很庆幸没像安娜莉一样为了家庭,将自己搞得一贫如洗,她还拥有自己的事业,还能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情史一箩筐

两次婚姻的失败,索罗斯更加觉得女人们的势利和现实,所有人都是冲着他的钱来的,他才不会上这个当。尽管这样,他却离不开女人。

2006年2月,在纽约长岛汉普顿的一次慈善午餐会上,他邂逅了巴西肥皂剧女星费雷尔。索罗斯对她一见钟情,并向她讨了电话号码,从此两人开始交往。索罗斯对这个比自己小53岁的“女友”疼爱有加,带着她周游世界,一起前往圣巴茨岛度假,一起参加大富豪佩雷尔曼等名人的派对。

除了和费雷尔继续保持着情人关系,他同时还和小提琴手简妮弗、俄罗斯小姐马罗娃来往,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走马灯一样常换常新。

但最终,这段颇有争议的黄昏恋情,随着索罗斯再遇新欢,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个新欢叫多美子·博尔顿,是名美日混血儿。她自幼在美国加州长大,拥有迈阿密大学MBA学位。从事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咨询工作,并开办了网络公司和瑜伽教学网站。

第一次遇到多美子,索罗斯就心旌摇曳了。得知她处于单身状态,索罗斯频频邀请多美子一起聚餐。亿万富翁伸出的“友好之手”,多美子当然不会拒绝。

随着频繁地见面,多美子投入索罗斯的怀抱。但是多美子很低调,不愿和索罗斯公开关系。多美子的举动,让索罗斯特别高兴,这样和她玩段时间之后撤退,多简单啊。

可是2009年底,有一天索罗斯与多美子在床上时,突发心脏病,多美子及时抢救将他从上帝手中夺了回来。索罗斯深有感慨,多美子拥有加利福尼亚州的药剂师执照,万一他的健康出现问题,多美子可以立刻施以援手。有了这个如意算盘,索罗斯决定将多美子发展成为长期对象。

多美子被索罗斯雪藏之后,依旧需要一个往他脸上贴金的女人,费雷尔当仁不让地充当了这个角色。

2010年元旦,费雷尔看中位于纽约东三十街第八十五街一套价值190万美元的“梦想之家”,索罗斯表面满口应允,可没多久,精于算计的他就提出分手,这个“爱的承诺”便不了了之。

索罗斯掐算着时间,觉得费雷尔差不多该忘记那套豪宅,便给她打去了电话。而一直对豪宅念念不忘的费雷尔,马上赴约。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男女见了面,重拾旧欢、同床共枕时,费雷尔突然问起豪宅之事。索罗斯没想到费雷尔还惦记这事,便谎称已把“梦想之家”送给了另一名女人。

费雷尔气急败坏,追问是谁?索罗斯顺水推舟地说,因为多美子救过他一命,为了答谢她,才送了那套豪宅。为暂时稳住费雷尔,他答应另外赠送一栋给她。

费雷尔也不含糊,8月份,她又挑中了套430万美元的豪宅。当她向索罗斯索要时,索罗斯竟然一脸茫然。费雷尔肺都快气炸了,两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索罗斯当场甩了费雷尔一个耳光,还掐住她的脖子,争斗中,费雷尔的脚踝被碎玻璃扎伤缝了三针。

索罗斯随手写了个5万元支票扔给她,看着索罗斯那张变形的冷酷的脸,费雷尔终于明白,想从这个老混蛋手中弄点钱,命搭上了,也不可能拿到钱。

婚前签协议

摆脱了难缠的费雷尔,索罗斯决定洗新革面,守着多美子好好过日子。经过这些年的情场厮杀,他观察到,只有多美子的性格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安娜莉相像,是个相夫教子的好伴侣人选。他年纪一大把了,在女人堆和床笫间奔波不动了,找个能安心侍侯自己的人就行了。

于是,索罗斯开始逐渐将多美子带到公众视线中,偶尔家庭的私人聚会也会让她参加。多美子知道,要想让索罗斯承认自己是正牌女友,并不那么容易。老家伙之前的风流韵事她没少听说,她不想遭遇那些女人同样的下场。所以,多美子很会看索罗斯的脸色,也绝对不巴结奉承他。尽管与他有过夫妻之实,她没把这当成缠住索罗斯的砝码。偶尔她还会和其他优秀的男士约会,生活既不寂寞反倒多彩无比。

有人开心,就有人悲伤。费雷尔自从那次与索罗斯争斗后,越想越亏。姐妹们都以为她傍上了亿万富翁,可没料到,被索罗斯5万元就给打发了。

最终,经过协商,索罗斯赔付了300万美元了事。经过这样的一场风波,索罗斯决定退居二线。

有了这样的念头,他将旗下对冲基金转作家族基金,又安排两个儿子接班,安享晚年。在索罗斯和费雷尔因为官司闹得不可开交时,多美子却安安静静地干着自己的事业,既没过多指责也没有评价。她的态度让索罗斯很放心,他终于下定决心给多美子一个正经的名分。

2012年5月,索罗斯第一次手挽手地将多美子带到了聚光灯下。这让多美子悬在心头的石头落了地。能嫁给亿万富豪是多少女人的梦想,她也不可免俗。

7月的一个周末,索罗斯和多美子到英国度假,在南安普顿的家中,索罗斯突然用一枚格拉芙钻戒,向多美子求婚了。多美子顺理成章地成为索罗斯在纽约价值600万美元公寓的新女主人。

但多美子并没有高兴多久。一天,索罗斯将一纸协议书丢到了多美子的面前,上面显示索罗斯已将大部分财产捐给了慈善事业,但他会给多美子留下一笔钱。前提条件是,多美子必须在这1年时间内,对索罗斯的身体健康负责,确保索罗斯明年能够和她顺利地举行婚礼。

多美子傻眼了,索罗斯也太能算计了,如果这1年期间,索罗斯的身体出现什么意外,那她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她也不像索罗斯的前两任夫人一样,有个孩子当继承人。可为了那笔钱,多美子决定搏上一把。

这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发舆论热议。“他又要结婚,并且要同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人结婚,这个事实并不是非常让人吃惊,因为索罗斯一贯喜欢比他年轻很多的美女。”《福布斯》近期的一篇文章指出。他的第二任妻子苏珊比他小25岁,如今他的准新娘更是比他小了两辈。

《新西兰先驱报》网站上的一篇文章说,对多美子来说,尽管两人结合会给她带来经济上的好处,但是有研究显示,女性如果同与她们年龄相差很大的男性结婚会缩短寿命,她们需要考虑结婚可能对她们自身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有人关心索罗斯和多美子是否会签署婚前协议,索罗斯的律师威廉·扎贝尔说:“众所周知,索罗斯将把他的大部分财产捐给慈善事业,但他会慷慨地供养妻子。”

一些知道内情的人透露,多美子要想得到索罗斯的财产并不那么简单,而且这个女人具备了索罗斯第一任妻子安娜莉的贤惠,又拥有第二任妻子苏珊的独立,那么精于算计的索罗斯,仅靠一枚钻戒是否能够套牢女友,的确还需要等待时间的印证。

第5篇、爱情故事山城演绎卖菜传奇,“矮人一等”的婚姻生活

1岁多时,他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从此就拉扯着他艰难度日。4岁时,他还只有70厘米的身高,邻居纷纷说:“培伟不会是个侏儒吧?”这样的话像刀子一样割痛着母亲的心,她借钱将儿子送到医院做检查,结果让她很绝望,刘培伟患有先天性的矮小症。 刘培伟一天天长大,矮小带来的屈辱让他难以忍受。初中毕业,他没上高中,就毅然离开学校,可到了社会上他更受人歧视,自卑的心理一直跟随着他。 刘培伟命运的转机出现于2000年。这年,他21岁,离开家乡到了长沙。他完全被省城的繁华所迷住。一天晚上,在芙蓉路一家夜总会门外,有个中年男人突然拦住刘培伟。“会表演节目吗?”刘培伟赶忙摇头:“我不会……”“不会不要紧,你能不能唱唱歌呢?”说着,中年男人拉着刘培伟走进夜总会。 走进夜总会,刘培伟才知道中年男人叫林志军,竟是这里的老板。前几年,夜总会有个演员模仿电视剧《封神榜》中土行孙的表演,很受观众欢迎,但这位演员半年前离开了,林志军因此想重新物色个会表演的小矮人到夜总会演出,可这样的演员并不好找。

圣诞节,刘培伟和兄弟们正在洋人街演出,当他深情唱完《站台》这首歌时,有人悄悄对他说:“今天来看演出的观众中也有个小矮人。”刘培伟吃了一惊:“不会吧,我怎么没看见?”“你不相信,我带你去看看。”说着,那个人就拉着刘培伟走出后台,果然,观众席上坐着一个小矮人。 “培伟哥。”观众席上的小矮人一下子蹦了起来,高声喊他。刘培伟吃了一惊:“丽华,怎么是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是来找你的,终于被我找到你啦”这时候,艺术团的小矮人们全围过来:“她是谁呀?”“哇,她好漂亮!”听见小矮人们七嘴八舌,刘培伟如实相告:“这是我在老家的邻居。” 李丽华是个90后女孩,也许是因为经历相同,她从小就将刘培伟看成是自己的偶像。所以,上高中后,当李丽华越来越难以与老师、同学们沟通时,她萌发了要去寻找刘培伟的念头。李丽华并不知道刘培伟在什么地方,刘培伟的妈妈也只知道儿子在重庆演出,连电话号码也没留下。于是,李丽华坐上到重庆的火车,然后就四处打听哪里有小矮人演出。

“培伟哥,你知道吗,我到重庆已一个多月,当我听人说这里有个小矮人艺术团演出,我有多高兴呀,我想你一定在这里……”李丽华边哭边说。刘培伟仔细打量了多年不见的李丽华,俗话说“女大十八变”,尽管同样患有矮小症,李丽华身高仅0.89米,可几年不见却也出落得秀气和迷人。 刘培伟劝李丽华回去读书,“你这个年纪不应该到处乱跑。,马上回家去吧,好好读书才是你今后的出路。”“老师说我的个子太矮了,将来就算考出了好成绩也不会有大学录取我……培伟哥,让我跟着你一起演出吧。”

李丽华说什么也要留下来。无奈,刘培伟经不起李丽华的各种发嗲求饶,最后答应了她的要求,把她留在了身边。 刚开始时,李丽华连最简单的舞蹈动作也不会,唱歌也常走调,小豆子就从最基础的舞蹈动作教她,为她编排了一个叫《白天鹅》的独舞,每天从早到晚排练。二十多天后,李丽华登台表演,可她在舞台上只做了几个动作就把接下来的舞蹈动作全忘了,观众中爆发出了倒彩声。 看见李丽华呆呆站在舞台上,刘培伟急得直跺脚。“丽华,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晚上,艺术团开会,刘培伟狠狠批评李丽华。“算了吧,丽华也很难受,她刚下台就哭了。”“就是,第一次上台表演难免会紧张……”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反而让刘培伟下不了台:“好好好,我不说了,你们就宠着丽华吧,看她往后能不能学到真本事。”会后,刘培伟找李丽华单独谈心,语重心长地说:“表演这碗饭不好吃呀,你一定要用心学才行。”李丽华连连点头。 情定终生上演动人童话 官春明会耍很多杂技,曾拜杂技艺人吴君为师。

为让李丽华学会更多表演,官春明将她推荐给吴君做了女弟子。几个月刻苦训练后,李丽华学会了很多手上杂技,如“变帕子”、“耍彩球”等,但每次演出后,她仍会抢着去帮矮哥哥们打扫卫生和洗衣服,她的善良和勤劳又渐渐拨动了刘培伟的心弦。 2009年夏天,艺术团到西藏拉萨演出。第一天晚上,演出结束后回到宾馆,刘培伟在清点人数时发现竟少了李丽华,他急忙叫上官春明打的赶回演出的夜总会。然而,夜总会的人也说没看见。刘培伟和官春明就开始在拉萨街头疯狂寻找:“是我不好,没照顾好她……”官春明安慰他说:“丽华是个大人了,她不会走丢的,你不要太担心。”接下来几天,刘培伟就像发疯一样漫无目的地跑遍了拉萨的大街小巷,一天过去、两天过去,还是没有李丽华的消息,刘培伟一直失魂落魄。 “培伟,丽华有消息了!”第4天,刘培伟又去街上找了半天后刚回宾馆,小豆子就跑上前兴奋地告诉说。原来,那天晚上演出结束后,看见拉萨城美丽的夜景,李丽华完全被迷住了,她便走出夜总会。

大街上人流如织,李丽华随着人们在大街上不知不觉就走迷了方向,不知道刚才演出的夜总会在哪里了。因为刚到拉萨,李丽华也记不清所住宾馆的名字。就这样,她在拉萨城逛了整整4天,最后终于找到了演出的夜总会。 “丽华,你可把培伟吓坏了,他这几天不吃不睡……”听见几个兄弟这样说,刘培伟连忙打断他们:“没什么,只要丽华平平安安,我比什么都高兴。”说完,他偷偷看了一眼李丽华,发现李丽华也正用饱含感激的眼光看着自己,他突然有了一种甜蜜的感觉。刘培伟心里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李丽华,可是自己是不是配得上她呢? 李丽华虽然和刘培伟一样患有矮小症,却长得很漂亮,艺术团几个小矮人全都对她有好感。察觉到这些大哥哥的感情后,她失眠了:“我该怎么办?培伟哥到底是不是我真正所爱的人呢?”当李丽华终于对这个问题有了答案,她决定向刘培伟表白。

“好呀,这天是儿童节,愿你们永葆童心,永远快乐。”刘培伟和李丽华的决定得到了大家一致赞同。 卖菜继写平凡人生的传奇 刘培伟和李丽华的婚礼庆典如期在重庆洋人街举行。 中午,换下了演出服装的这对新人分别穿上了白色西装和大红婚纱。当“婚礼进行曲”缓缓响起,刘培伟牵着李丽华的手出现在众人面前,围绕在他们周围的小矮人兄弟拼命向他们喷射彩带和礼花,前往道贺的游客更是热烈鼓掌和欢呼:“这真是名副其实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婚礼呀!”许下诺言,相互敬礼,互赠礼物……在司仪主持下,刘培伟和李丽华分别从身上取出精美小盒,将里面装着的项链和戒指取出来,在所有来宾见证下为对方戴上。“丽华,我这一下可真就被你套牢了……”刘培伟小声说道,眼光中全是柔情和幸福。 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像他们想象中那样轻松,就连做饭、炒菜和洗碗这些在很多夫妇看来十分简单的事,刘培伟和李丽华要做好也很困难,原因是他们的个头还没有灶台和水池高,每次淘米做饭或炒菜洗碗,夫妇俩就只能站立在一个小木凳上,李丽华不止一次因为脚下踩滑从小木凳上摔下来,刘培伟就再也不肯让她“冒险”了,每天都抢着去做饭、炒菜。晚上,由于双人床太高,刘培伟又要将妻子抱上床,半夜时还要照顾妻子方便,他们的恩爱让很多人羡慕不已。可一年多后,艺术团的处境变得艰难起来,接到的演出邀请越来越少。官春明提出要回湖南,刘培伟回家同妻子商量,李丽华并不答应,“培伟,你不认为重庆是个很适合我们生活的地方吗?我很想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刘培伟无奈,只得让官春明他们先回湖南。 其实,李丽华的心里另有打算,她觉得去夜总会工作并不是个长久办法,因为小矮人在舞台上表演,实际上就是哗众取宠,让别人取笑,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艺术,迟早有一天会被观众唾弃,她和刘培伟需要脚踏实地去做事情。可他们夫妇俩都是小矮人,能去做什么呢? 一天,看见电视上播出了一对小矮人夫妇在成都卖菜的新闻,李丽华受到启发:“培伟,我们要不也去卖菜吧。”夫妇俩拿出了所有积蓄,开始寻找卖菜摊位,最终在人和镇菜市找到摊位,开始卖菜了。 别人在台子上卖菜,他们因为个子太矮,只能全部将菜放在地上。最初卖菜时,刘培伟和李丽华连如何进菜,哪些菜好卖和价格多少也不知道,他们就去附近的二手菜市上进货,不仅进价高,所卖的菜品也不如其他菜贩新鲜,每天赚的钱还不够负担摊位费,刘培伟多次说:“我们天天这样辛苦又挣不到钱,不是白干吗?”李丽华也很着急,但她还是坚持:“万事开头难,我们才开始,有很多东西需要慢慢学。”

刘培伟买了辆小型的电动三轮车,然后请人对车子进行了一番改造,在性能上更稳定,更安全,这样就能让李丽华更放心。从此,刘培伟就每天风雨无阻在早上三四点钟就骑着三轮车去早市进菜。冬天迎着凛冽的寒风,夏天冒着倾盆而下的大雨,他硬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坚持下来。由于菜好、价格低,刘培伟和李丽华每天卖出的蔬菜量不断增加…… 2013年1月,又一个惊喜让刘培伟猝不及防,李丽华怀孕了! 刘培伟差点跳起来:“真的吗?我快做爸爸了!”他抱住李丽华一阵猛亲。 刘培伟陪李丽华去医院做了检查。李丽华果然怀上了孩子。但一个月后,李丽华再去妇幼保健院做检查时,医生严肃地对他们说,由于夫妇俩都患有矮小症,孩子遗传的可能性也很大!而且由于特殊的身体原因,李丽华可能无法承受怀孕和生产的过程,所以主张他们把孩子打掉。“不行,我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他是我和培伟的骨肉呀!”李丽华的态度很坚定,可医生的话却在刘培伟心里掀起了波澜。是呀,万一孩子出生后有病,他将来的一生也会在痛苦中度过,而且医生说这种概率非常高,何况丽华在生产时还会有危险。 “丽华,要不咱就去做人流手术吧……”终于,这天晚上,刘培伟说出了他的决定。李丽华的泪水一下子流出来:“为什么,这可是我们的骨肉呀。”“我也舍不得,但我不希望孩子出生后也像我们这样有残疾……”刘培伟痛苦地蹲下身,大颗大颗的泪水流淌在脸上。

几天后,李丽华在一家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前,她对刘培伟说:“我真的很想做妈妈!” 这次风波后,尽管生活很快恢复平静,但刘培伟明白打掉孩子是妻子心里一个难以愈合的伤痛。所以,他有了收养孩子的想法:“丽华,我们虽然失去了亲生骨肉,但能把一个幼小生命抚养长大,不同样是伟大的母爱和父爱吗?”李丽华接受了这个建议。几个月后,刘培伟和李丽华成功收养了一名出生4天就被抛弃的女婴,刘培伟的母亲特意从怀化赶到重庆帮着他们一起带孩子,这个孩子的身上寄托了刘培伟夫妇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第6篇、爱情故事若真心以白菜的方式付出

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1.

通常,有两种姑娘可称为“致命的女人”。有种致命的女人是通杀型的,也有种致命的女人不是通杀型的。

一天早晨,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贾斯汀挨着雪莉·莱斯特站着,几乎死蟹一只。这都是因为雪莉的嘴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张开着。雪莉在读车壁上的一则化妆品广告。在她读的时候,她的下巴也随之略微放松了。在雪莉张着嘴、双唇微启的那一小会儿里,她可能是全曼哈顿最有杀伤力的女人了。贾斯汀在她身上找到了治愈孤独的灵丹,这只巨大的孤独怪兽自他到纽约后一直潜伏在他内心周围。

以上是我给科利尔周刊写的小说的开头。我打算写一个温柔动人的言情故事。这样比较好,我觉得。这个世界需要“当男孩遇上女孩”这样的故事。但真要写它一个,很不幸,作者先要处理怎么让男孩遇上女孩。我写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它合情合理。我没法让贾斯汀和雪莉按套路相遇。

2.

假设一:

很显然让贾斯汀俯身并真诚地说出这些话是不可能的:“请原谅。我太爱你了。你让我疯狂。我很清楚这点。我会用一生去爱你。我是一个印刷助理,每周能赚30美元。靠,我怎么那么喜欢你。你今晚有空吗?”

这个贾斯汀有够蠢的,但还算不上大傻蛋。这种人活在过去尚有可能,在今天肯定是绝迹的。你总不见得让读者咽下这种蹩脚货吧。毕竟,人家也是花了钱的。

当然,我也不能冷不丁地给霍根施拉格来一针滑头血清,说出如下这种戏剧台词:“请别误解我,小姐。我是杂志的插画家。这是我的名片。我这辈子从没有如此想描绘一个人,但我真的很想给你画幅速写。也许我们都能从中得益。我今晚能打电话给你吗?但愿越快越好。我希望我没有听起来太急不可耐。也许我真的有点,哈哈!”

啊,小伙子。以上这段话要伴随着一抹疲倦、但有点愉快、还有点冒失的微笑说出。要是贾斯汀能这么说话该多好啊。

也许你开始理解我要面对的问题了。

是的,真正的贾斯汀可能会这么说:“不好意思,你不是威尔玛(明星名字)吗?”

雪莉会冷淡地回答:“不是!”然后准备在车厢的另一侧找个不受干扰的立足点。

“这真奇了怪了,”贾斯汀会继续说道,“我刚才还暗自发誓你一定是威尔玛呢。有没有一点可能,你是从西雅图来的?”

“没有。”雪莉比前面更冷淡了。

“西雅图是我的故乡。很棒的小镇,西雅图。我是说那真是个很棒的小镇。我到这里——我是说纽约——才四年。我是个印刷助理。我叫贾斯汀。”

“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哎,凭这种开场白贾斯汀就别想了。他一没长相二没魅力,也没穿得体面点,好在这种情形下引起雪莉的兴趣。他全无机会。而且,像我之前说过的,要写一个绝妙的“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最好是让男孩主动出击。

3.

假设二:

也许贾斯汀会晕过去,并试图抓点什么来稳住自己:可能是雪莉的脚踝。他可能撕坏人家的长筒袜,没准还撕出一条漂亮的抽丝线。人们会给倒霉的贾斯汀腾出地方来,而他则会站起身来,嘟囔着:“我没事,谢谢!”接着,“啊,天哪!我太抱歉了,小姐。我把你的丝袜扯坏了。请一定让我赔。我现在手头现金不够,麻烦把你的地址留给我。”

雪莉不会给他地址。她只会变得又窘又结巴。“没事!”她会说,心里想他怎么不去死啊。不仅如此,这整个构思都很脱线。贾斯汀,一个西雅图小伙,做梦也不会想到去抓雪莉的脚踝。至少不是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

更符合逻辑的可能是贾斯汀会铤而走险。至今仍有一些人愿意为爱铤而走险。也许贾斯汀是其中之一。他也许会夺过雪莉的手提包,奔向最近的车门。雪莉会尖叫。人们会听到她,并想起《边城英烈传》或其他什么。贾斯汀的溃逃,姑且这么说,终于被制止了。汽车停了下来。威尔逊巡警在现场问话:“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警官,这个男人想偷我的钱包。”

最后贾斯汀被拖进法庭。雪莉,自然,也要参加庭审。他们报上了各自的地址,因此贾斯汀得知了雪莉的神圣居所之所在。

在狱中,霍根施拉格给雪莉·莱斯特写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雪莉小姐:

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偷你的钱包的。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你。我只是想认识你。你有空的话能不能给我写信?这里非常孤独,我好爱你,但愿你有空的话能来看看我。

你的朋友贾斯汀

雪莉把这封信给她朋友都看了。他们说:“哈,这挺可爱的,雪莉。”雪莉同意在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一种可爱。所以雪莉给霍根施拉格回了封信:

亲爱的贾斯汀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来信,并为发生的一切感到抱歉。很遗憾事到如今我们也无能为力了,但想到这曲折的隐情我就很难过。还好,你的刑期不算长,很快就能出来了。祝好运。

你诚挚的雪莉

然后,收到回信的贾斯汀欣喜若狂、备受鼓舞,然后回信:

亲爱的雪莉小姐:

你不知道收到你的回信我有多么欢欣鼓舞。你一点也不用难过。这都是我的错,是我太疯狂了,因此你完全不用这么想。我们这里每周都能看一次电影,所以真的不算坏。我今年31岁,来自西雅图。我到纽约有4年了,只有在偶尔寂寞难耐的时候才会怀念那个小镇,真是个很棒的小镇。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即使算上西雅图的也是。我希望你能在哪个周六下午来看我,探视时间是两点到四点,我会付你火车票钱。

你的朋友贾斯汀

雪莉会照样把这封信给她的朋友都看一下。但她不会回这封了。

谁都看得出这个贾斯汀是个傻帽。归根结底就是这么回事。她已经回过一封了。要是她再回复这封愚蠢的信,那就真的要经年累月没完没了了。她对这个男人已然仁至义尽。

此时,狱中的贾斯汀正备受煎熬,即使他们每周能看一次电影。他的狱友是猎鸟和巴克,这两个男的住在里屋,他们觉得贾斯汀长得很像某个曾经背叛过他们的芝加哥小赤佬。他们已经确信那个鼠脸(注:老鼠rat也有叛徒之意)和贾斯汀是同一个人。

一天,十七名囚犯试图越狱。他们挟持了门卫的金发小孩,十七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走出大门。十六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安全地走了出去。一个高塔上的守卫自认为找到了将领头人一枪爆头的绝佳时机,但他打偏了,成功击中了跟在领头人后头哆哆嗦嗦的小个男人,一枪毙命。 那个小个男人正是贾斯汀。

第7篇、爱情故事肉瘤

第一次见到丈夫的肉瘤,是在新婚之夜。林虹虽有些小资情调,但很传统,直到新婚之夜才见到他的身体。

一阵缠绵之后,她情意绵绵地躺在他怀里,抚摸他的身体,那颗肉瘤就是这时闯进她的视线。肉瘤颜色跟皮肤一模一样,又白又嫩,米粒般大小。它长在左乳头的侧边,跟他的两个乳头并排在一起。

“人家‘二郎神’杨戬有三只眼,你倒好,长了三个乳头。”她笑言,又用食指轻轻抚弄那颗肉瘤。丈夫趁势抓住她的芊芊玉手,把她扳倒。又是一番缠绵。新婚蜜月,这颗肉瘤成了他们调情的道具,增添了许多乐趣。 “听说,肉瘤会恶化为癌,你赶紧去切掉。”老公不同意,说是长在胸前,动手术有危险。

“你快去医院看看吧。”她常常为这颗肉瘤纠结,怕它恶化,危害他的生命。

“肉瘤是良性的。看什么医生,你真是多事!”丈夫的语气越来越生硬,固执得像山上的磐石,任她怎么劝说都不听。为这事,他们吵过许多次。吵的结果,就是那颗肉瘤可以继续傲然挺立于他胸前,像是嘲笑她的失败。

丈夫是一名中学老师,林虹不止一次地劝他继续进修学历,甚至希望他能在政治上有所发展。但他对这些都感冒,只满足于当一个普通的教师,上完课就打打牌,回到家就抱抱妻子。就像对待身上的肉瘤,任它自由生长,不理不睬,安于现状。

自从有了女儿之后,林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她的身上,也没时间顾及那颗肉瘤了。

丈夫是三代单传,全家人都希望林虹能生个“带把的”,好给李家传宗接代。偏偏林虹的肚子不争气,生了个丫头,家婆一气之下就走了,林虹坐月子也不理。 原来滴酒不沽的丈夫学会了喝酒、抽烟,还常常喝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喝醉了酒就迈着八字脚,走着“之”字路回家。

“整天沉溺于打牌、抽烟、喝酒,不思进取,对女儿不理不睬,你还像个男人?像个父亲吗?”不见他回家心里记挂着他的安全,见了他林虹又忍不住要数落。

“你以为你很有本事?有本事怎不给我生个儿子?”丈夫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喷着酒气对她咆哮。女儿吓得哇哇大哭。

“你嫌我没给你生儿子,离婚算了,我成全你。”林虹抱着女儿哭。

他们真的跑去离婚,离了几次都因种种原因离不成。

母亲说:“这说明你们的缘分未断。我和你父亲这辈子还不是争争吵吵过来的?爱到深处要松松手,虽是夫妻但也要有自己的空间、自由。他不喜欢当官,你就别逼他走仕途。你丈夫本质不坏,就是贪玩些,没什么上进心,你也别太较真了,各人让一步。”

林虹觉得母亲的话也在理。

女儿读小学了。丈夫还是喜欢打牌、喝酒,她偶尔也提醒几句,更多的时候是沉默。她知道怎么样劝他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还不如省点口水暖暖肚子。

她迷上摄影,常跟她的“摄友”到处采风、拍摄。她的摄影作品也得了不少奖,这让失落的林虹找到了方向。

“老公,你也学摄影吧。”

“我才不跟你玩那烧钱的东西。” 林虹又叹了口气。她觉得跟丈夫之间最大的遗憾就是两人共同语言太少了,也罢,他虽不支持,但也不反对,这算是不错的了。

她最近常去“女人香”女性养生馆做护理,在那里第一次听人说去掉肉瘤的方法。

“老公,我有办法除去你的肉瘤了。不用开刀,不用吃药,不用花一分钱,只需我的一根青丝。”从“女人香”回家,她高兴得直嚷。

丈夫胸前那颗肉瘤有小拇指头般大了,软软的,圆圆的,里面的组织清晰可见,有一条条乌红色的血丝。很明显,它已发生了病变。如果不早日去掉后果不堪设想。

她从头上拨下一根头发,在肉瘤周围绕几绕,最后打个结。 这样就能除掉肉瘤?老公半信半疑。

“给我看看肉瘤。”这以后,老公一回家,林虹就要掀起他的衣服,看看肉瘤的变化,把松了的头发捆紧些。有时他主动向她汇报肉瘤的情况。

肉瘤天天在变色,暗红,淡黑,墨黑。样子也一天天变小,最后干了。这期间,老公很是配合,林虹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颗肉瘤仿佛一座桥梁,搭起他们久违的默契,缩短了拉得很长的距离。

“肉瘤掉了!”一天,疲倦的林虹刚回到家,老公欢喜地向她汇报,还掀起衣服给她看。她凑到他胸前,真的呢,那颗可恶的肉瘤掉了。她伸手去摸原来长肉瘤的地方,平平滑滑的。

“谢谢你,老婆。”他张开双臂。她愣了一下,马上像初恋时那样迎接他的拥抱

第8篇、爱情故事情书干戈

打工的日子是辛苦的,也是无聊的,特别是在闲下来的时候。为了打发空寂无聊的时光,打工仔张庆详买了一台收音机,听听广播音乐什么的。

一天,张庆详从广播里听到这样一则“征友”启事,马鞍山市有一位叫白枚的姑娘,自幼爱好文学,喜欢写散文诗歌,诚交天下文友。张庆详尽管对文学一窍不通,却对姑娘抛出的红线,格外感兴趣,于是赶紧记下了姑娘的联系地址。

要交友,就得多与姑娘联系。姑娘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要想与姑娘联系,只能靠写信了。写这样的信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没点儿文采,干干巴巴的根本不行。要写就得洋洋洒洒妙笔生花,且又浪漫温馨,一下子就能打动姑娘的心。可是,凭自己肚子里的这点墨水儿,莫说是给姑娘写情书,就是给父母写封信都是吭吭哧哧,半天憋不出个“豆儿”来。怎么能给姑娘抛出这样的红线?咦,有了!刘书旺那小子学问大,肚子里的墨水多,字也写得漂亮,找他代写,小词一转,漂亮小字一亮,三五个回合准能撂倒那姑娘。对,就这么办!

原来,张庆详与刘书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好朋友。怎奈是张庆详自幼贪玩,不喜欢读书,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下了大田。刘书旺倒是个读书的料,偏偏母亲得了癌症,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数万元的债务,不得不辍学捋上了锄杠把。眼看着土里刨食不赚钱,二人便结伴来沧州打工。

再说张庆详,主意打定,找来好友刘书旺,两瓶啤酒喝下去,刘书旺真还同意给他代写这样的情书。不过,他不能狗啃骨头干咽唾沫,白费这个脑筋,二人讲好,每写三封信,张庆详请刘书旺吃两个猪蹄儿,外加两瓶啤酒。

说写就写。当即,刘书旺便调动起大脑中所有闪光的细胞,流畅的文笔,生花的辞藻,就人生、理想、文学、洋洋洒洒地写了五页稿纸。信发出去了,没过一个礼拜,姑娘回信了。嗬!那信写的,是相当有水平啊!妙语连珠,纵横捭阖,不卑不亢,又不失女性的温柔和机智。读这样的信,莫说是代笔的刘书旺,就连坐收渔翁之利的张庆详,心里都是嘟嘟地直往外冒甜水!

就这么着,由刘书旺代笔,与千里之外的姑娘接上了“火儿”,连上了线!

刘书旺早在上中学时就是一名写作文的高手。辍学后始终对报刊杂志独有情钟,只要一有空,就坐下来读几篇文章,写上几篇随感之类的东西,久而久之,文学的功底,得到了进一步的夯实,这回正好大派上了用场!姑娘的文学功底也相当厚实,且善于思索,见解独特,的确是一位有志青年。于是,一封封情书,跨越千山万水,来往于江南和河北之间,一座友谊的桥梁,就这么架了起来。自然,刘书旺猪蹄儿吃了不少,啤酒也喝了不少。尽管如此,张庆详却喜在脸上,乐在心里。

随着通信的增多、升温,“张庆详”与白枚姑娘的“友谊”,渐渐得到了升华,“爱情”的种子不知不觉中在一对年轻人心中萌发了。这一天,姑娘来信,信写得羞羞答答,言说河北的山好水好人也好,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马鞍山呢!姑娘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了,以此为借口,实则欲来相会心上人!张庆详一时不知是惊是喜,一时倒没了主意。刘书旺给他出主意说,这一步迟早要走的,不如净水洒街,黄土铺路,迎接远方的姑娘!

于是,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款款飞去了江南。果然,姑娘如期而至。但见白枚姑娘眉清目秀,一袭白裙,挎一个精美的月牙坤包,亭亭玉立,显得十分高洁秀丽。姑娘被张庆详迎进门,二人便开始了羞涩的但又期盼已久的交谈。

俗话说,偷来的锣鼓敲不得,硬教的曲儿唱不得。张庆详胸无点墨,话语粗俗再加上心虚气短,三言两语便露出了破绽。白枚姑娘很是纳闷儿,眼前这个吭吭哧哧的小伙子,就是那个才华横溢、胸怀大志的张庆详?姑娘的心是纤细的,她想,会不会张庆详见了自己一时精神紧张,才表现失常的?于是便眉目含情,以女人特有的温柔,慢慢启发诱导,与他共同回忆以前的通信内容……

因信不是张庆详写的,自然他无从忆起信中的内容。渐渐地,张庆详大汗淋漓,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姑娘受到了如此愚弄欺骗,不由得大为恼怒,骂声“骗子”,双手掩面,低低哭泣起来。

张床详倒一时慌了神,不知该如何安慰姑娘才好。半晌,姑娘猛地抹把泪,一字一句地说:“你给我把代你写信的人叫来,我要见见他!”

刘书旺被叫了来,他自知自己这事办得不对,连连向姑娘赔礼道歉,言说自己受朋友之托,实在不是有意伤害姑娘,再说自己也……

白枚止了哭泣,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小伙子,不觉转怒为喜道:“你说实话,给我的那些信,真的都是你写的?”

刘书旺点点头,真诚地说道:“白小姐,请原谅我一时的冒昧,我虽李代桃僵,但与您通信以来,我就找到了真正的自我,理想得以放飞,心情格外舒畅,恍然觉得生活是那样的美好,打工再也不觉得苦和累了……我……我……”由于激动,刘书旺一时变得结巴了起来。

白枚姑娘玉面泛红,再一次打量起眼前这个怯生生的小伙子,二目不由得放出灼人的光来,不由得一阵“吃吃”窃笑,包中掏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递过去道:“庆详,不,书旺,如果你有意的话,请在上面记下我们今后的日日夜夜。哦,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

幸福来得实在太突然了,刘书旺没有任何精神准备,倒一时显得慌乱起来。毕竟小伙子反应机敏,很快便镇静下来,双手接过笔记本,郑重地说道:“我会的!”随即满脸羞得通红,二目光芒四射。

有道是,有来无往非礼也。刘书旺没有准备任何信物,怎好空手回赠姑娘?突然他想到了脖子上母亲临终前交给他的一块玉佩,急忙摘下,双手递给姑娘道:“白小姐,这是母亲送我的护身之物,我转送给你,愿母亲在天之灵保佑你……”白枚激动地接过还带着刘书旺体温的玉佩,紧紧地握在了手里。

这一切都被旁边的张庆详看在眼里,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顿时醋意大发,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你们不能这样!白枚是属于我的!我……刘书旺,你不够朋友,我……我和你拼了!”吼叫着便扑向了刘书旺。

工友们闻讯赶来了,七手八脚把二人拉开。眼看着刘书旺和白枚一同向招待所走去,张庆详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由得放声大哭起来。他好悔好恨啊!当初如果自己好好学习,满腹文章,何尝会请人代写情书,有了这场爱情游戏之事!哭声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凄切,可是,导致今天这一结局的发生,这又能怨谁呢?

第9篇、爱情故事跨越岁月的爱情

人们曾经毫无恶意地奉劝故事中的女主角说,一段相差20岁的婚姻是不可能长久的。

这段婚姻至今已走过了第十个年头,婚姻中的男女主角依然相亲相爱。


故事的男主角叫俞逊发,是我国著名的笛子演奏家,上海民族乐团一级演员,他所研制发明的"口笛"曾经轰动海内外。

故事的女主角叫刘波,是上海民族乐团的中阮演奏家。"阮"是一种拨弦乐器,属于古琵琶的一种,据说西晋阮籍善弹此乐器,"阮"的名字由此而来。中学时代,特殊的爱好使刘波与这种古乐的乐器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位大连姑娘以第一名的专业成绩被破格录取为上海音乐学院第一个阮专业学生。1986年,毕业后的刘波走进了上海民族乐团。两人的缘分由此开始。

俞逊发这时刚与前妻离婚,一个人住在单人宿舍里。他的宿舍门口正好对着楼梯口,人们都喜欢到他的宿舍串门,老俞总是把他们当自己人。据说,如果俞逊发刚打开一包烟,到门房间去接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烟就会只剩下一支了。老俞的随和以及好人缘,给年轻的刘波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刘波眼中,俞逊发是一位大师级的人物。早在毕业前,她就在"上海之春"音乐会上听过他演奏的《赤日》,非凡的演奏功力和极佳的舞台效果,令当时还是学生的刘波佩服不已。不久,刘波也成了俞老师家的常客。在她眼中,这是个很会生活的单身男人,常常在阳台上自斟自饮,那份从容与寂寞让刘波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动。而在俞逊发眼中,这个北方姑娘大大方方,正直好学,业务又好,对于这样的年轻人,他自然是喜爱的。不久,两人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1987年,上海民族乐团应邀组团到国外演出,俞逊发和刘波同时受到了邀请。当时刘波有一个照相机,俞逊发没有,他便买了许多胶卷,两人相约在需要留影的时候互相帮忙。回国后,两人相恋的消息不胫而走,而当时的俞逊发和刘波两人之间纯粹是师生之谊。对于俞逊发这位离过婚的名人来说,这样的谣言给他的事业和生活都带来了影响,然而他一如既往地坦荡地和这位年轻的女学生保持着交往,这使刘波非常感动。

从内蒙古回来,俞逊发把刘波送回到大连的家中。刘波在火车站送别即将回沪的俞逊发,即将到来的短暂离别让两人在同一时间强烈地感受到了爱情的存在。

假期结束之后,刘波回到了上海。两人自然而然地相恋了。因为年龄相差过于悬殊,刘波一直没有勇气把这一消息告诉父母,只是在书信往来中,常常有意无意地提起俞逊发的名字。敏感的父母对这一点其实早有察觉。这一年里,刘波的父亲到上海出差,曾经邀请俞逊发一块吃饭。两个男人一起喝酒,聊了许多,可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1989年春节,刘波回到大连,鼓足勇气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告诉她,其实这件事她早就料到了,她心里一直很难过。一个结过婚又离过婚、比女儿整整大上20岁的男人,做父母的怎么也是难以接受的。可作为母亲,她不会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女儿。为了女儿的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够慎重考虑。听了母亲的话,刘波更加没有勇气跟父亲说了,而父亲一反常态地沉默着,似乎在故意回避这个问题。往年回上海都是弟弟送刘波到火车站的,但这一年父亲却亲自送她。一路上,父亲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给刘波买了一大堆零食。

回到上海以后,刘波才从母亲的来信中得知,父亲那天送走女儿后没有回家,而是回到了办公室里把自己关了整整一天。

不久,刘波收到父亲的长信,信中说到,俞老师是一个非常优秀、忠厚的人,在艺术道路上对她会很有帮助的,但是选择他作为丈夫也许并不合适。作为父亲,他尊重女儿的选择,但同时保留自己的意见。他希望女儿不要太冲动,冷静下来好好考虑一下。

父母的通情达理和忧虑不安让刘波既感动又难过。她不想伤父母的心,可是对于已经付出的爱,她不想再收回。人可以经历许多回的恋爱,但是真正适合你的也许只有一个。当他已经来到身边时,她不想再错过。其实,很多人都在反对这桩恋情,各种善意的、恶意的言论四散在他们的周围。刘波暗暗打定了主意,而俞逊发只是对她说:不要伤你父母的心。一定要得到老人的同意之后才结婚。他的话再一次坚定了她的信心,她决定无论怎样也要和他在一起。

步入婚姻的俞逊发和刘波都庆幸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

"那种感觉难以用言语表述。是一种默契吧?如果你心里正感到有点渴,他会把一杯水轻轻地放在你跟前;如果你突然特别地不想说话,他也会忽然沉默下来,默默地陪你坐一会儿,我们两人在一起,就是特别地放松,互相依靠。""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年龄是婚姻中的障碍。他虽然比我大20岁,可是思想意识一点都不保守,经常会有新的想法和构思。""她虽然很年轻,却也很成熟,智慧温柔,善解人意,无论在生活上还是艺术上,和她都有很多共同话题。"结婚之后,俞逊发和刘波似乎互相被同化了。丈夫喜欢交朋友,喜欢和朋友喝酒,家里为此特地装修了一个小小的吧台。刘波经常和丈夫一起招待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朋友们也都愿意到他们家来玩。

刘波喜欢逛马路,俞逊发总是陪着她一起出去,积极地给她做参谋。每次出国,他总要给她买一大堆衣服回来。他说只要有一件是她满意的,他就知足了。

虽然已经拥有了十年婚姻,但岁月似乎并未在刘波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在丈夫和朋友的心目中,她仍然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直到有一天她决定做母亲。1998年,刘波决定放下一切工作来孕育两人的爱情结晶。儿子俞凯杰在1999年的大年夜来到了人世,给夫妻俩带来了数不尽的欢乐。出生在艺术之家的俞凯杰似乎天生就具有音乐细胞,家里一旦响起音乐,他就会伴着音乐声欢蹦乱跳,这一发现让夫妻俩欣喜不已。

十年前,刘波暗暗给自己打气:坚持自己的选择。即使以后证明错了,也不会后悔。因为那是自己的决定。

十年后,俞逊发和刘波异口同声地说:如果再叫他们选择一次,仍然会选择对方。

刘波说,不要去关注他们婚姻的特殊性,任何幸福的婚姻实质都是一样的---因为有爱。

第10篇、爱情故事拒绝初恋的最后恳求

输完液,田花的气色红润了许多,她的眼神,久久停留在丈夫消瘦的脸上。丈夫说:“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田花说:“几十年过去了,心里一直是个疙瘩,这次再不说,恐怕得带到地下去了,说了又怕你不高兴。”

丈夫说:“都是几十年夫妻了,我还不知道你对我好啊?”

田花说:“明天,去大旺公司,找他们的老板山旺,就说田花对不起他。现在,田花病危,快不行了,只希望听到山旺说一句原谅她的话。”

丈夫说:“你瞎说什么,你的病很快会好的。”

说归说,他的心里像刀绞一样。医生暗示过他,田花的病有点麻烦。

田花说:“自己的病,自己心中有数。”说完,她从枕头下拿出一封信。丈夫不敢说什么,只好默默地接过。

田花合上眼,心里怎么也难以平静。

当初在村里,自己是一朵花,和邻村的山旺情投意合,堪称佳偶天成。谁知,父亲一场大病,人没留住,还落下一大笔债。母亲“扑通”一声跪在自己面前,田花只得答应,愿意为家里还清债务,并为一弟一妹供读,嫁给现在的丈夫,一个老实巴交、因祖上有点历史遗留问题而耽误成家的城里人。

出嫁前一天,田花把自己关在房里,哭得泪水枯竭、嗓子失声。她要求家里人封锁自己出嫁的一切信息,也不摆设酒席,悄悄地来到城里,和丈夫结婚。从此,她连家也很少回,养儿育女,打工挣钱,死心塌地操持着这个家。

不管怎样,她的心里,时不时被什么东西撞击着,她知道,那是对山旺的愧疚。

偶尔回家,她陆续知道山旺的一些情况。刚开始,他像发疯一样,到处找她;后来,外出打工;再后来,有了自己的事业,在县城里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田花的心里,稍稍找到一点平衡。她从来没有想过去找他,尽管现在儿女上大学差钱,丈夫早已下岗,和自己一样,打点零工挣钱。雪上加霜的是,田花劳累过度,病倒了,到医院一查,居然是绝症。

田花心想,这就是报应,当初自己把山旺“卖”了,也没有还清债,何况还得供养弟妹读书。父亲走了,家里重担她这个长女不挑,家不就垮塌了?牺牲自己,换来全家安宁,这种苦又有谁知晓。好人怎么就没好报呢?田花觉得脸颊上有泪珠滑落,不禁长长叹一口气。那天,山旺刚上班,秘书从外面打来电话,说有个叫田花的人,一定要见他一面。

山旺腾地从松软的老板椅上弹起,随之又重重地坐回椅上,他对秘书说,让她在会客室等一下。

当初,从田花母亲嘴里得悉田花嫁人的消息,山旺疯了一样,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要听田花亲口对他说,田花的家人却怎么都不肯告诉他田花的下落。后来,还是田花家邻居约略说出事情的缘由:田花是为了还债,无奈走到这一步。说到钱,山旺像被放了气的球,顿时瘪了。山旺家兄弟五个,在村里,他家是出名的穷,他明白田花的处境。

从此,山旺下了决心,一定要挣好多好多的钱。回家后,他打点行装,南下广州、深圳,挣了几年血汗钱,回来开始创业,也算天顺人和,现在,山旺的企业大旺公司,在县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二十几年了,山旺一直没有田花的消息,这么多年,他备尝人间冷暖,知悉生活疾苦,心里早就原谅了田花。今天,一听到田花要来,他不免有些失态。山旺呆了好一会儿,正正领带,走向会客室。

当着田花丈夫的面,山旺拆开信,得知田花身患绝症,山旺呆住了。哪怕说上千句万句“我原谅你”,也无济于事。

憨厚的田花丈夫,问山旺什么时候有空,过去看看田花。山旺突然清醒了,他不能去。田花一脸企盼,等着山旺的出现,一旦山旺出现,田花最后的心愿也许就了却了。人活着,不就憋着一口气吗?咽下这口气,自然一了百了,无牵无挂。

山旺说了自己的想法:钱由山旺出,一定要把田花送到省城医院。

男人回到医院,对田花转告山旺的意思,田花必须亲自去一趟大旺公司,山旺才会原谅她。

田花呆了半天,要强的她,终于下了决心,一定要好起来,一个人走着去,让那狠心的山旺,看看我田花是什么样的人。过了一些日子,省城医院负责治疗田花的主治医生,在例检报告中惊奇地发现,田花的癌细胞正在减少。医生说,这简直就是奇迹!

第11篇、爱情故事鸡飞蛋打

都说“饱暖思淫欲”,这话果然不假。这不,最近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老板秦望天迷上了他新来的秘书小禾,在外面弄了个小套也玩起了金屋藏娇这一招。

这秦老板啊,原先只是一个小包工头出身,仗着三寸不烂之舌说得当时城内一个富豪将女儿下嫁给他,靠着丈人的财力,一步步做大,如今不能说是富甲一方,至少也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土财主了。要说唯一的不足,就是他老婆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没能让他后继有人。这土财主很是重男轻女,一心想要个儿子,数番欲说动老婆想法子再怀一胎,无奈他老婆为了保持身材坚决不肯再生。

这新来的秘书小禾,不仅温柔可人,而且还愿意为他生个儿子,这可把秦老板给乐坏了。都说“色胆包天”,这话一点不假,这土财主只想着享受美人恩,竟然忘了家里还有一只母老虎。他一心打着如意算盘,打算着小蜜把孩子生下来后以收养的名义光明正大的带到家里去,谁让那母老虎自己不肯生啊。可是他算盘打得精,小禾的算盘比他更精。

自从怀上孩子后,这小禾就开始天天磨叽着要秦老板娶她,因为通过关系做了B超,知道她肚里的是个带把的,秦望天就天天想着法子哄她,每次都说跟家里那个在闹离婚了,可是因为财产问题,双方还在协商,为了以后他们和孩子的幸福生活,他当然要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了。这秦望天心里想啊,我只要拖到你孩子落地,那时才不管你叫什么叫呢。这小禾开始还信以为真,可是后来发现他们夫妻两个仍然在外人面前表现的恩恩爱爱,一点都没要离的迹象,这小禾是聪明人,一下就明白秦望天在骗她,一怒之下,竟然悄悄将孩子做掉了。

这消息对秦望天无异于是当头一击,他那个气啊,恨不得将小禾碎尸万段,无奈这女人媚功了得,没几天又将他哄得团团转,并且答应只要他肯跟她结婚,一定为他生个儿子。她的肚子还真争气,没多久就又怀上了。这一次小禾把话放在了前面,如果在三个月内不和她结婚,她坚决将孩子做掉,这下可把秦望天急得来团团转。嘿,还不用说,这人一急啊,智就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还真离成了婚。

当他将离婚证书拿到小禾眼前,要小禾去与他赶快领结婚证的时候,想不到小禾却又出了一招:订立财产协议!小禾说,现在他想要儿子就当她是个宝,她怕将来儿子到手他就将她当草了,女人都有要老的一天,万一将来他又有了新人抛了她这个新旧人,那她岂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所以啊,先小人后君子,两个人得订个协议:如果将来有一天秦望天与她离婚,不管是什么理由,他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得归她所有。秦望天听了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好家伙,都说女人心海样深,真是不假啊。这土财主低头思考了一会,爽快的答应了小禾的要求,秦望天大笑着说,只要有了儿子,他一定会与她白头到老,决不与小禾离婚,所以订这个协议对他毫发无损,也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变成现实。于是两人去公证处立了协议并马上去领了结婚证。

秦望天说,因为眼面前他正在争取竟拍一块很有升值潜力的地块,所以他离婚的事不宜对外界张扬,他答应等这个地块到手后给前妻一定好处,所以他前妻也配合他答应暂时不将离婚的事说出去。因此,秦望天和小禾领了结婚证后连酒也没办,这小禾对此到也毫无怨言,安安心心在家里开始待产。

真所谓好事多磨,有一天秦望天外出办事一夜未归,第二天回到家里却发现小禾被送进了医院,原来她半夜起来上卫生间,不小心滑了跤,孩子意外流产了,把秦望天恨得来咬牙切齿却又无计可施。经过细心的调养和两个人的努力,很快小禾又怀上了,可是几个月后胎儿成形,验出来的结果却是个女孩,而且医生说因为多次流产,小禾需要做保胎,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不能再流掉,不然小禾有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再怀上孩子。这下子秦望天可傻了眼,为了想要个儿子不惜与老婆离了婚结果将来生下来的还是个女儿,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可想而知,自此以后小禾每天要看到的是什么脸色了。可是因为有协议在手,所以尽管秦望天天天没给她好脸色,她却依然不惊不躁,安心养胎等着女儿出生。

没几天,秦望天就摊牌说要跟小禾离婚。小禾不急不慢的拿出了那份协议,笑着说:“可以啊!把你的财产都转到我名下,你光身出户我们就离婚!”想不到秦望天竟然哈哈大笑,也毫不在意的说:“给你就给你,不就这么一套小小的房子吗?你陪了我也快有两年了,这点东西也是应该得的。”这话可把小禾说愣了。秦望天得意的告诉她,原来他跟前妻办的是假离婚,当时他确实正在竟拍一个地块,因此就恐吓妻子说,如果两个人不离婚,万一小禾闹起来影响了他的名誉就会对他的竟拍带来不好的后果,而且他确实很想要有个儿子而他老婆又不愿意再生,现在外面有女人代她生了,不也是省了她的事吗。他老婆无奈之下答应跟他假离婚,但条件是必需将他名下所有财产过户到她名下,包括公司的所有权益。等将来孩子生下来后他就与小禾离婚,再重新跟妻子在一起。不过,这秦望天还算是有良心的,悄悄的瞒下了这一套房子的产权,骗妻子说他跟小禾在外面是租房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小禾不接受也只能接受了,好在还有这一个小套,总算还能暂且安身。秦望天又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她把孩子打掉,不然他以后不来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小禾坚决不答应,她可不想失去做母亲的权利,打掉了这个孩子她以后可能都没机会做母亲了。于是秦望天要她写下协议,就以这套房子做为他一次性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各不相干,小禾不得再以孩子为借口跟他见面或索要钱财。

办完了离婚手续,秦望天感觉一身轻松,虽然说没能得个儿子多少有点懊恼,但只要有钱,还怕找不到别的女人替他生吗?想到这里,秦望天吹个口哨驱车向公司驶去。走进办公室,他突然发现公司的律师正坐在那里等他。律师告诉他,由于他已将所有权益移交给了前妻,他现在已经不再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律师是代替公司来收回这间办公室和相应的印章,以及他尚在使用的小汽车的。秦望天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他笑着要律师打电话把他前妻叫来,跟他解释一切。没想到律师冷冷的说:“董事长现在正和总经理在新加坡度蜜月,她已将所有事项全权交我处理,不用打电话了!”听到这话秦望天眼前一黑,扑通倒在了地上。

一无所有的秦望天绝望中想到了小禾,可是当他来到那套房子前敲门时,出来开门的却不是小禾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原来这男人才是小禾肚子里孩子的真正父亲,这两人是大学情侣,从学校出来后因为没钱一直买不起房子更别说结婚了,后来小禾进入秦望天的公司被秦望天看上,两个年轻人也是被逼得无路可走了,恶上心头计算着利用美人计将秦望天的财产弄到手再过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幸福世界。那一次小禾流产就是因为这男人忍受不了相思之苦趁秦望天出门与小禾疯狂幽会才导致的。虽然事与愿违最后他们才得到了一个小套,但好歹也算是在这个城市有了安身之处了。

秦望天得知这一真相,不由得口吐鲜血差点再次晕厥。

自此,一代土财主秦望天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据说有人曾在天桥下看到一个类似男子举着牌子等候雇主的挑选,可是其穿着之邋遢,行为之萎缩让人实在无法与风流倜傥的秦望天联想起来……

第12篇、爱情故事婚礼上的不速之客

李敏决定去前男友陈洋的婚礼上捣乱。她买了一小瓶硫酸,小心翼翼地倒进一个喷雾瓶里,放进手提包。

在一次酒会上,经人介绍,李敏认识了陈洋。两个人一见钟情,坠入了爱河。

陈洋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李敏和他谈恋爱之后,没少帮他排忧解难,陈洋在李敏的帮助下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成了本市有名的青年企业家。事业上了轨道,两人顺理成章地开始谈婚论嫁。

婚戒都买好了,可就在李敏满怀憧憬地准备当一个幸福的新娘时,陈洋却莫名其妙地变了卦,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了分手。李敏一打听,才知道陈洋原来是移情别恋,爱上了他公司里一个叫周欣怡的打工妹。没多久,陈洋就对外宣布自己要和周欣怡结婚了。这让李敏的脸往哪儿搁?

失恋的李敏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谁劝也不听。就在这时,陈洋竟突然打来电话说:“敏敏,明天婚礼你一定要来,我要给你个天大的惊喜……”

惊喜?这陈洋的脸皮真是厚到一定程度了!李敏还没听完就气得把电话摔在地上。

但她几经考虑,最后决定还是去参加婚礼,不过不是去看什么惊喜,而是去报复。她要给陈洋和周欣怡一个“惊喜”。

婚礼现场豪华气派,热闹非凡。大家纷纷上前向陈洋和周欣怡祝贺,都说一对新人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李敏从酒店后门溜进去,在大厅的角落里静静地坐下,远远看着那对满脸洋溢着幸福笑容的“狗男女”。她感觉心里像刀戳斧削一样痛,真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掏出喷雾剂喷在他们脸上。可她咬咬牙忍住了,她得等待时机。

这时,李敏发现有个男人坐在另一个角落里自斟自饮,那人三十多岁,有些微胖,目光一直在新娘身上打转。难道“同是天涯沦落人”?李敏想,如果真是那样,自己就不用亲自出马对付那个“狐狸精”了。

李敏观察了那个男人一会儿,正要走过去和他交谈,却见新娘子周欣怡正往楼梯上走去。李敏想还是收拾这个“狐狸精”要紧,就抓起手提包追了上去。可是有人抢在她前面跟了上去,正是刚才的那个男人。

在酒店的二楼,有专门为新娘准备的化妆间。周欣怡可能是太累了,想休息一下,并没有注意到有人跟踪自己,她刚走进房间,那个男人一个箭步冲了进去,反手关上了房门。李敏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里面传来争吵声。周欣怡惊恐地尖叫:“你!龙强,你还敢来?”然后是那个叫龙强的男人冷冷的笑声,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有什么不敢?我来看看老相好啊!”

果然有“奸情”!李敏心里一动,今天这事可热闹了,她心里既感到幸灾乐祸,却也不免有些酸楚。

“你……你胡说什么,你不怕我叫警察吗?”周欣怡好像惊恐不已,声音都发颤了。

“报警?你报啊!只要不怕你老公知道你的过去,不怕在婚礼上丢脸,你就报警吧,我等他们来抓我,当初要不是你这个臭娘儿们告我强奸,我会落到这步田地?”

“你想怎么样?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吧!”周欣怡哀求道。

“好,我也不想为难你,给我三十万我就走!”

“我哪来那么多钱啊!”周欣怡绝望地说。只听“啪”的一声,龙强给了周欣怡一个耳光。“没钱!那我们就再好一次吧,我看你拿不拿钱出来……”

李敏听不下去了,这个流氓强奸了周欣怡还要来婚礼上敲诈!她用力撞开门冲房去,大声喊:“放开她!”龙强万没料到会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闯进来,吃了一惊,见是个弱女子,立刻松了口气,掏出一把尖刀,扭头对周欣怡道:“这个女人能奋不顾身冲进来救你,看来你们关系不一般啊,这样,她留下来做人质。你现在去拿钱,要是半个小时内你没带钱来,或是报了警,我就杀了她!”

周欣怡看了一眼龙强又看了看李敏,默默地出了门。李敏心里暗暗叫苦,周欣怡是认得她的,哪有人会傻得拿钱来赎自己的情敌?何况自己还知道了她那么不堪的过去……

果然,外面很快就响起了警笛声。

“妈的,敢骗老子!”龙强狠狠踢了李敏一脚,扯着她上了楼顶的天台。

陈洋冲了上来,大声对龙强说:“请你放了敏敏,我做你的人质,你要什么我都答应!”

李敏看着陈洋焦急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酸,问道:“陈洋,你爱过我吗?”

“我爱你,敏敏,一直都爱!”陈洋坚定地说。

尽管陈洋欺骗过自己,但是有这句话已经够了。李敏扭头一看,见她和龙强已到了天台的边缘位置,只要稍有失足,她和龙强就会从十几层高的楼顶上摔下去。那么,这个城市就永远没人知道周欣怡的过去,陈洋和周欣怡就能不受干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想到这里,李敏闭上眼睛猛地向后一撞,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可惜李敏的力气太小了,龙强只被撞了一个趔趄,并没有掉下楼去,但也已吓出了一身冷汗。 “你疯了吗?”龙强恶狠狠地骂道,举起手里的刀子向李敏的颈中刺去。

“龙强!你混蛋!”说话的是周欣怡。龙强看着周欣怡,手里的刀子停在了半空中。

周欣怡含着泪对李敏说:“敏姐,从前有个农村女孩,好不容易大学毕业进了一家公司,原以为努力工作就可以出人头地,谁知她的上司是个色狼,女孩一进公司就被他盯上了。终于有一天,上司借故让女孩留在公司加班,趁晚上没人的时候把女孩强暴了……”

“你不要再说了!”李敏喊道,她不想有更多的人知道周欣怡的过去,更不想陈洋知道。

周欣怡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接着说:“事后女孩报了警,可那个禽兽已经跑了……坏人没抓到,女孩却因此而失去了尊严,处处受人冷眼,她暗暗发誓,就算是追到天边也一定要把这个坏蛋绳之以法。”她擦了擦眼泪,继续说,“后来,她打听到那个坏人来到了本市,可城市这么大,上哪儿找去?这时有一个好人帮助她。那个坏蛋心胸狭窄,不甘流亡,一定会在婚礼的时候前来报复……”

“你是说……你和陈洋是假结婚?”李敏吃惊地问。

陈洋接过话头说:“对不起,敏敏,我知道你会怪我拿结婚当儿戏……但是欣怡她太需要帮助了。”

“你们还有完没完,快准备三十万块钱和一辆加满油的车。否则我就杀了她!”龙强早已不耐烦了。这时,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已经赶到了现场。几个警察冲上了天台,把陈洋和周欣怡拦在身后。

与此同时,龙强突然一声惨叫,捂着脸痛苦地蹲在地上。原来,是李敏趁着龙强注意力在警察身上,偷偷掏出了手提包里的喷雾剂,狠狠地喷在了龙强的脸上。警察立即上前抓住了龙强。

陈洋和李敏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这就是你给我的惊喜吗?”李敏心有余悸地问陈洋。

“不,是这个。”陈洋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钻戒,单膝跪地,“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现在?”

“当然,客人们都来了啊。”

李敏笑着点了点头。

下楼的时候,李敏想趁人不注意悄悄把喷雾剂扔进垃圾桶,却被陈洋发现了。陈洋笑着问:“你原本是打算用它来对付我的吧?”李敏脸一红,拿着喷雾剂向陈洋扬了扬,说:“是啊,不过看你表现还可以,就饶了你这次,留着以后收拾你!”

其实,李敏在出门前就已经把硫酸倒掉了,手提包里的只是一瓶女孩子用的“防狼喷雾剂”,没想到,最后让龙强给“享用”了。

李敏换上了早已为她准备好的婚纱,和陈洋手牵手走上了红地毯。回过神来的宾客们纷纷上前道贺,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他们的爱情经历了一场特殊的考验。

这时周欣怡已经坐上了回家的长途汽车,她在心里默默祝愿陈洋和李敏永远幸福。

第13篇、爱情故事韩国女老板情恋大别山,新郎是个小民工


2012年9月1日,大别山南麓湖北省罗田县大河岸镇滚石坳村热闹非凡:一辆崭新的宝马轿车缓缓驶来,走下喜气洋洋的新郎新娘。霎时,锣鼓喧天、唢呐悦耳、鞭炮齐鸣;前来祝贺和看热闹的亲友和乡民把农家小院挤得水泻不通。

这是一场独特的婚礼,新娘是韩国大型企业中国区美女总经理,新郎却只是一位穷民工。当婆婆按照风俗准备给韩国儿媳妇带上金项链和手镯时,媳妇却拒绝了:“婆婆,这么贵重的东西你留着戴……我只要几块腊肉……”在场人都笑了。这个可爱的韩国姑娘,不重身价重感情,不重财富重人品。打工仔靠着自己的真诚和踏实赢得了她的芳心,两人经历种种磨难,终于携手共谱了一曲动听的爱情之歌……

两次相助,赢得芳心

今年30岁的胡宏俊出生在湖北黄冈罗田县的一个小山村。山清水秀之地,出钟灵毓秀之才。胡宏俊身材高大魁梧、相貌英俊潇洒,且天资聪颖,学习成绩优异。但在高考那年,为了不给贫穷的家庭添负担,他放弃了一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进入了黄冈技校。

毕业后,懂事的胡宏俊为替父母分忧,独自来到武汉打工,并考上了电大的市场营销专业。拿到毕业证后,胡宏俊来到了上海。初来乍到,他找不到固定工作,靠打短工度日。他干过搬运工、环卫工,睡过桥洞,饱一餐、饿一餐,十分困苦。但机遇很快来临了,一家五星级酒店招聘驻上海办事处代表,胡宏俊过五关斩六将,击败了六名持有正规一、二类大学文凭的天之骄子,正式上班。

在办事处,他从事的是最难的对外营销工作。热情活跃的胡宏俊不仅适应了工作,还密切联系了在沪打工的老乡们,建立了自己的人脉网。

2011年5月1日夜11时40分,胡宏俊受家乡朋友之托,把在美国洛杉矶读书的外甥送上飞机后,便向外走去。国际航班下机的客人大都乘车走了,一个身穿美丽韩服的身影在人群中吸引了他的注意。女子在堆放着的行李和背包前,不安地来回走动,像是等什么人。

这时,走来一男一女,热情和女子打招呼:“小姐,住店吗?我前面有专车!”那女子与他们简单对话后,便提起行李和背包向外走去。这引起胡宏俊的怀疑,他悄悄地跟在三人后面,走了约100米,两人步伐开始加快,刻意与韩国女子拉开了距离。韩国女子感到势头不对:“喂,你们到哪去?走慢点!”谁知那两人不仅不回话反而越走越快。

韩国女子大声呼喊:“抓贼呀!有人抢包!”听到喊声,胡宏俊急忙拔腿就朝那两人奔去,见有人追来,小偷把包扔下撒腿就跑。胡宏俊便捡回行李和背包还给那位韩国女子,只见她皮肤白皙,面如银盘,笑起来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胡宏俊不由地看呆了。

这位女子叫做金美颖,她感激对救命恩人说道:“谢谢!谢谢!多亏先生相助!”胡宏俊这才反应过来,帮她叫来一辆计程车,把行李和背包放好。上了车后,惊魂方定的金美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忘了问小伙的姓名和电话!她怅然若失地回望远处机场的茫茫灯火,心头浮出一丝莫名的情愫……

金美颖,韩国首尔人,母亲是美国纽约会计事务所的总监,家境极为优越。她自己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和英文,被韩国一家大型企业招为中国区总经理,来上海发展业务。

3个月后,金美颖请客户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用餐。当胡宏俊作为高级经理出现在她面前时,金美颖的心突然猛烈收缩起来,难道这就是中文俗语所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吗”?餐后,金美颖特意找到了胡宏俊,表示了深切的感谢。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胡宏俊在上海人际关系比较熟,他除了帮金美颖做好产品推销展览活动外,还在组建上海公司上出了不少力。2011年10月的一天,胡宏俊突然接到金美颖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这个坚强独立的女孩发生了什么事情?胡宏俊顾不得手头紧张忙碌的工作,急忙赶到她身边。

原来,金美颖初来中国做市场,每月销售额才十几万,海关税就要十几万,公司正举步维艰。她招聘的十几个员工,看到大部分代理商没有及时出货,工资也迟迟末发到手,便找到金美颖办公室吵着要工钱,并威胁要告到劳动局。

胡宏俊赶来后,立即劝走了闹事的员工,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金美颖出了三条对策:一是重新洗牌,招聘新的代理商;二是大换血,辞掉现有18名员工,由胡宏俊出面组织38个黄冈老乡由金美颖点聘;三是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胡宏俊找朋友借资。在胡宏俊的帮助下,金美颖创办的分公司经营终于走上了正轨,市场营销网络初步建成,金美颖非常高兴,周末经常邀约胡宏俊一起做饭。有一次,胡宏俊给金美颖做了一道香肠炒肉,用的是他从老家带来的熏肠,肉质筋道,香味浓郁。金美颖一吃就彻底爱上了,经常缠着胡宏俊给他做。看着那个男人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金美颖发现胡宏俊就是自己一直苦苦寻找的完美恋人。

地位悬殊,相爱好苦

胡宏俊看金美颖的眼神中充满了赞赏和怜惜,长期接受西式教育的金美颖比较大胆,她忍不住向胡宏俊表白了:“宏俊,我是你最珍贵的人吗?”宏俊一愣,他又何尝不是喜欢上了这个优雅聪明的姑娘,只是一直念着自己是个普通打工仔而不敢有所追求。终于,他鼓起勇气,在金美颖的脸上深情地轻轻地吻了一下,告诉她:“美颖,我会珍惜你一辈子的!”那晚,他俩交换了信物,山盟海誓,痴情不变……直到酒吧打佯才依依不舍地分手离开。

回到住地,清爽的凉风阵阵袭来,胡宏俊的头脑一下清醒了许多。思绪顿时从理想回到现实。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确有太多的问题、太大的距离!夜晚,他做了个梦,梦见家人和朋友众口一词反对他和金美颖的往来。奚落他痴人说梦,蛤蟆想吃天鹅肉……醒来时,他感到一阵恐惧和不安,前途是福是祸,难以料定。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没在原地等待

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吧,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肥的蠢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那个女孩比他还惊诧,她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

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廓,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纤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小曲唰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台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洗好的衣服,他看他的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了,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并,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自己在湿嗒嗒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北方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鹜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遇见了,也只是礼节性地笑了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墙壁不隔音的。”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郁郁,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腾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想起她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晾衣服的样子。

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事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心。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眼球,可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

他的心就隐隐地疼了起来。

到底,他还是没能娶回那个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阴差阳错地散了,踪迹皆无。

一个人的落落寡欢里,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闲来没事,他在老房子里转悠。

有时候他会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怅怅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亦或许她恋爱了,甚至结婚了吧?再或许,她已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走进过她的生活……

在爱情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他又去老房子多次,阴差阳错似的,一直未能再遇到她,他假作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

他想给她打电话,借口问她近来可好,再度与她搭上联络,却发现,自己竟没同她要过电话号码。

索性,周末宿在老房,夜里,他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息。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着大大的嘴巴,无声地笑。

挨到次日早晨,他假作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了露台,连见了她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了。

终于还是枉费了心机。

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位俊朗的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自己的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操。

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一片乌蒙蒙的,连一丝光线都看不到。

等她探头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被烫了样跳起来。很快,她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酒啊?”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看到了一丝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有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成了打扰,一点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第15篇、爱情故事婚姻需要常回头看看

结婚多年她才发现,当初的山盟海誓已经被冗长的婚姻折磨殆尽。

最近,他更是让她难以忍受,辞职之后开了一家五金店,本来想着做点小买卖不需要过多繁琐,却不料,钱没赚着多少,他的应酬却与日俱增,连续三五天不回家吃饭倒成了家常饭。别说孩子,就连老人生病都是她一个人在医院照顾,本来也是有工作的,却因为照料家里不得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以至于单位竞岗差点没被刷下来,这份委屈着实让她吃不消,寻了机会就跟他大吵大闹,吵来吵去,夫妻间竟慢慢地成了陌生人,懒得再吵,懒得回应,再到懒得沟通,沉默成了唯一的语言,家里的气氛越来越沉重。大人可以不说话,但孩子活泼的天性是抹煞不了的。孩子成为他们传话的工具,有事通过孩子表达,直到孩子也觉察出了异样,质问他们是不是吵架了,两人这才注意到,彼此已经一个礼拜没说过一句话。

恰逢元旦,去父母家团聚,怕两位老人瞧出异样,他们装出一副和谐的样子,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孩子累得趴在她胳膊上睡着了,看着那张跟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脸,她突然百般感慨地记起当初两人恋爱时,为了赶一场午夜电影,她也是这般睡在他怀里,直到电影结束才惊觉,原来自己只看了小半场就睡过去了,一直把他的胳膊当成了枕头。想起这段往事,她突然笑了,问驾驶座上的他,还记得当初一起看的是哪部电影吗?不过是随意问起,他却毫不犹豫地回答出那部爱情电影的名字,说完,两个人默默地看着对方,眼睛都湿润了。

她一直以为,结婚多年,原来的爱情早已经磨损得没了模样,甚至怀疑他已经不再爱自己,不再记得以前相爱的点滴,所以才导致两人从争吵到冷战,连话都越说越少。

他一直认定,婚姻使女人琐碎,过去那个温柔可人的她已经被生活磨砺得只知道肉菜价格和孩子的成长,所以才会逼着他辞职开店赚钱,才会有那么多的不理解和不信任。

或许都想起了往事,都回忆起了过去的那个彼此,他将车停了下来,趁着月色,两人偎在一起诉说心事,说起他的冷漠,那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一种冷落,他说他一定改,并说会像过去那样好好爱她,给她幸福。听到幸福这个词时,她又哭了,当初嫁给他的时候,一无所有,除了他满满的誓言,婚后琐碎越来越多,誓言越来越少,幸福感也越来越少

沟通一打开,这才发现,其实变的何止是对方,自己何尝没变过?男人的强悍,女人的温柔,有时候是经不起岁月的推敲的,回头看看,谁又能无过呢?就算她不再温柔,就算他日渐冷漠,可日子还是携手一起走过,谁也没有离开谁的念头,这一点已经足够。回头看看,其实恋爱时的那些美好依然在,只不过渐渐被世俗掩盖,只要回头依然能发现无边的美好。

这世上的男女,走进婚姻之初,最想要的都是美好的幸福和幸福的生活,期待着另一半能和自己不离不弃地携手走完下半辈子,却独独忘记了,幸福的婚姻需要的不仅仅是往前看,还要懂得常回头看看,一起回味过去,不仅意味着不曾忘记过去,更意味着那些过去将指引彼此为了未来更加珍惜和努力。

第16篇、爱情故事爱到最后剩什么

也许,从男孩看到女孩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那时,他们还都是青春期的孩子。早熟的女孩心中根本没有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孩,但还是愿意把这当做少女时代美好的记忆。一晃,三年过去了。女孩上了高中,那是冲着大学去的。男孩的成绩却只够上职专,他们注定没有机会牵手。接下来,女孩上了大学,男孩开了出租车。再往后,女孩出了国,博客里贴的全是她在国外拍的照片,一下子德国,一下子法国,一下子比利时,时不时还会有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友相伴左右。男孩和女孩彻底成为两个世界的人,毫无疑问。

后来,那是一段没有人见证的后来。认识男孩和女孩的人发现,男孩在寻找一切机会出国。目标瞄准女孩的居住地法国,拒签;然后是欧洲境内随便什么国家,还是拒签;接着是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男孩想得很简单,到哪个国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先出去,才能追随在女孩的身边。

屡战屡败的男孩依旧不屈不挠地屡败屡战。身边的人都劝他放弃。她不爱你。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你对她来说什么都不是。你本将心托明月,奈何嫦娥想八戒男孩不听,此时的他所追随的,已不再是那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女孩了;而是他的爱情,他的梦想,他的全部。

从第一眼到现在,十九年过去了。边开出租车边听教学碟的男孩,终于考出了雅思5.5的傲人成绩,澳大利亚将迎来一个痴情的中国男人。送行酒会上,有人祝贺男孩终于实现了梦想,也有人预测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曾经年少的男孩如今已是壮年,此刻醉步蹒跚,拿起话筒唱着《我是一只小小鸟》,歌声既悲壮又幸福。无法想象这份对爱的追随会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也许只是一份和爱有关的记忆。

第17篇、爱情故事我不是处女,这重要吗?

2005年5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上网,在SOHU社区看见那张帖子《比贞操更可宝贵的东西》。

写帖子的女孩子说:在遇见歹徒想要强暴我们的时候,如果实在无法挣脱,那么应该拿出一个避孕套,请求他使用。如果实在没有保护措施,要先保护自己的生命以及器官,事后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并立即服用紧急避孕药。因为,比贞操更宝贵的是爱和生命,我们要想到养育我们的亲人、我们以后的人生。还要想到,将感染疾病的风险降到最小。

看到这张帖子的时候,我呆了几秒钟,然后我的眼泪涌出来我想到了那个我隐瞒了整整三年的秘密,像一道古老封印一样压住我记忆的井。三年了,当我想起这个秘密,心里总会隐隐地痛。

三年前,我只有23岁,大学刚刚毕业的女生,在一家制药公司策划部做经理助理。那时候,青春在我身上铺洒最慷慨的花瓣,我美丽且年轻,我有爱我的爱人、我爱的家,有值得骄傲的一切,所有人都羡慕我的幸运。

我的男朋友叫陈执,在一家中学做老师,教政治。我们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我们在一起两年,说好9月就结婚。我们买了结婚的戒指,他家准备了结婚的房子,生活,按照最寻常的格式一步步地走。

可是,谁都没想到,那个夜晚,灾难来的时候,甚至没有任何征兆。

那晚我去看一个久不见面的朋友,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50分。从宽阔的主干道到我家居住的居民小区,有段路上路灯坏掉了,月光昏暗的时候甚至看不清下水道的井盖。我不敢骑自行车,下来推着慢慢走。

然而就在我走到那段路中间的时候,几乎是刹那间,有人从背后捂住我的嘴,紧紧箍住我的胳膊,我的脑袋一下子就懵了。

下意识地,我想要反抗,可是迅速被掐住了脖子,我的背顶到了一堵墙上,一转头,我看到了对面的那张脸。

黑夜里,他蒙着黑色的面罩,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他喘着粗气,目光凶狠地灼烧着某种东西。我想要对他说话,可是他马上按住我的喉咙和嘴,他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在暗淡月光下闪烁冷冷的光。

我知道,我遇见了劫匪。我甚至有点庆幸:对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来说,我宁愿把钱都给他,只要他放我一条生路。

可是马上我知道,他不是为了抢劫钱财。

因为,他很快用一块破布堵上我的嘴,快速撕拉我的衣服。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炸了。

奸杀!我明白这两个字的时候上衣已经完全被剥光,他看着我皮肤的眼神,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贪婪的、狂野的,失去理智的我知道,只要我挣扎,立刻就会死。即便不死,等待我的也是身体上的更大损伤。

只不过三秒钟的时间,我迅速地冷静下来,停止了挣扎。

他停住了,那么不可置信地看我的眼睛,我摇摇头,看着他,他呆住了。到这时候我才看清,他的年纪并不大。那时候,心里不是没有恐惧,但是我想,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段经历,是刻骨铭心,也是我刻意回避,不想记起的。那是我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变,却如此突如其来、污秽肮脏。

那个晚上真实的结尾是,他发泄完自己的兽欲后,拍拍手,捏住我的脸,我的眼紧闭着,他看不到锁住的眼泪。

他把撕坏的衣服扔在我身上,走了。

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可是,他真的走了。他带着那把闪亮的匕首,走了,把我的命留下了。

那个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已经睡了,我用水拼命冲洗自己,在洗手间里偷偷地哭泣。

第二天,我请假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并服用紧急避孕药。因为配合,我的身体没有遭受可怕的撕裂性损伤,也不影响日后的生育。三个月后,身上的伤痕平复,尿样检验显示阴性,我平安了。可是,心上的伤痕,还那么清晰地存在。

那段时间,我不敢走夜路,我夜里做噩梦,常常把自己惊醒。醒来的时候,脸上全都是泪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执,我甚至不敢想新婚之夜如果他发现我不是处女会怎样?我想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可是走近了却没有勇气进去。因为,有些伤痕,修补后可能意味着永远地撕裂隐瞒何尝不是灵魂上沉沉的重负?

终于,结婚前的一天,我还是讲出了这个秘密。因为,强奸犯落网了。

我决定去公安局报案,我拿出了被污染的内衣内裤、医院的体检证明。当我鼓足勇气走进公安局的时候,我知道,命运在这里势必要转个弯有些东西,我会失去,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承担的力量;但是某些东西,会更牢固,比如忠贞的爱情或者活下去的勇气。

事实证明,我不幸地遭遇了前者。

陈执和我分手了,他说他无法容忍一个在遭遇强暴时候不捍卫贞操和尊严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不会给他的婚姻坚实的依靠。

我的父亲大病一场,母亲看着病中的父亲老泪纵横。她说:小苑,既然是秘密就永远守住好了,为什么要说出来?

在我们这个小城市,一夜之间我成了名人想想吧,一个女孩子,丝毫没有最基本的贞洁概念,在遭遇强暴时居然毫不抵抗?!千古奇观啊!到这个时候,人们已经根本不在乎我是个被强暴的女孩子中惟一活下的一个,人们只会说我:真是不知羞耻啊!

就这样,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人指指点点,公审大会那天,看我的人比看歹徒的人还要多!那段日子,我深深痛苦。我想,是不是我做错了抉择,是不是我不该不反抗,更不该去报案?!

可是我知道,生命对我来说是最依恋的东西,而扬眉吐气、不带重负的生活是我无法抗拒的诱惑。我彷徨、失望、迷惘,甚至想过:如果我死了,人们是不是会改变对我的想法?

单位里呆不下去了,我辞职了;小城也住不下去了,我离开那里去了省城,可是在省城的报纸上居然看到了我这件事的报道我终于还是从那里乘坐火车去了北京。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向往首都,因为那里有全国最大的暂住人群,也有最特立独行的包容与谅解。

我在那里找到一间小公司做文员,后来渐渐做到部门经理,再后来做到分公司经理。然后我辞职了,IBM新人招聘,我去应聘,现在我是南方一家分公司的市场部主管。离家三年,我未曾回去过,听说陈执结婚了,听说人们渐渐淡忘了那场风波,听说父亲母亲很想念我。

今年4月我在南方的这个城市里买了房子,正在装修,我想等房子装修好后就把父母接来。那个小城,是我永远都不想回去的地方了。

三年,我忙着工作,没有爱情。

尽管,在我身边仍然有不少追求者,但是我有块心病,逢雨天还是隐隐作痛。我不敢谈爱情,甚至不敢去碰触:我惟恐陷入爱情的我会忍不住说出这段往事,然后,是新的被遗弃和新的逃离。

直到某天,和几个女性朋友聚会,说起网络上新近流行的帖子,说起那则《比贞操更可宝贵的东西》,一个朋友说起她的观点。她说:如果是我,我会先保住性命,至于贞操,那不过是给男人看的一道膜。如果普天下的男人都在乎也没关系,难道没有男人我们就活不下去了吗?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好。

她的话令我猛地一震。

又一个女性朋友说:我回家度假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也说起这个观点,她们居然说我脑子进水了哎!呵呵,你们说到底谁的脑子进水了?

在我巨大的惊愕中,女朋友接着说:还是大城市好啊要是在我们那个小地方,我这种想法早被人唾骂死了哎不过要是我真的遇见过这种事,我出来了,接受了大城市的熏陶,接触了这种更加人性化的观念,我要再回去,让我们那小地方的人看看活着的好处和气派!

一片轻轻的笑声,我呆住了:她们莫不是知道了我的秘密?怎么每句话都说到我的心里去?

也是那次聚会后一个月,我认识了邓衷禾。

我没有守住自己曾经的誓言:当真正的爱情来袭的时候,我终究还是无法抵抗。

我们沉溺在爱情中,某个夜晚,我在他那里没有回家。

激情过后,他在我身边抽烟,不说话。

他的沉默令我心寒,我开始一件件穿衣服,穿到衬衣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你在干吗啊?这么晚了,不睡觉穿衣服干什么?

我看着他的眼睛,苦笑:我不是处女,你看到了,所以你不开心了吧?

他的眼神有点迷惑:你不是处女重要吗?

轮到我呆了。

他再次问:这个很重要吗?对于你的过去来说,两个人彼此喜欢就会在一起,可是不喜欢了就会分开,难道因为发生了关系就必须一辈子在一起吗?至于我们两个,我们看重的是将来,是以后永远在一起,至于以前曾经和什么人在一起过,这很重要吗?

我呼吸有点窒息。

我那么艰难地开口,漆黑夜里,讲那个锁在我喉骨处的秘密。我说:衷禾,我在被强暴的时候只想活下去,我甚至没有反抗我还去报案了,在我们家乡,人人都觉得我是做婊子的料儿

在我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叙述过程中,他始终没有说话。

他那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的手握着我的手,让我有勇气讲下去。

我接着给他讲这几年的遭遇,讲完的时候,天空泛起鱼肚白。

我们的手心,扣合在一起,有了湿湿的汗。

我会永远记得,那天,邓衷禾说了一句话:等你的房子装修好了之后,我们一起回你的家乡,接你的父母。我们要光明正大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告诉所有人,活着远比为了所谓的贞操去死要好得多。

一向温和、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邓衷禾甚至还骂了句粗话:谁说你脑子坏了谁的脑子才真他妈的坏了呢。什么遭遇强暴就要去反抗去死啊,死了你爸妈怎么办?真是虚伪!

三个月后,我们一起回北方的那个小城,我们真的在大太阳下拉着手,幸福地走在一起。那天,妈妈笑出了眼泪,爸爸手忙脚乱,始终不知道该拿什么、不拿什么

现在,我们一家人,在新的城市里,幸福地生活。

每到夜晚,当我和爸妈依偎在一起,吃着衷禾递过来的苹果的时候,我都深深感激只要活着,一切就有变好的可能。

我终于鼓起勇气讲出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所有年轻的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在真的遭遇危险的时候,要用尽可能冷静的心态来规避风险,将危险减到最小值。

身体,是你的,命运,也是你的。要相信,没有什么不能改变,只要我们有热爱生活、勇敢生活的那颗心。

当然,有人会说我运气好,遇见了理解我的爱人。我想说的是,好男人有很多,理智的男人也有很多,但是遇见他们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你要懂得疼爱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身边的爱。

还是9月,我要结婚了。婚礼上我会唱一首歌,歌名叫做《奉献》。我要说,我的爱人,我将把今生所有的爱和生命奉献给你

第18篇、爱情故事不敢辜负你的爱

卞舟是四川人。一岁那年,卞舟偶然的一次摔倒,让全家陷入了愁云中。本以为只是很普通的摔倒,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很快,家人便从医生凝重的脸色中预感出了不祥。果然,诊断结果栏里赫然写着严重骨质脆弱、关节松弛。这种病,又分为儿童型和成人型:迟发者病情较轻,多数都会活下来;但儿童型且早发者,病情往往严重许多,很难活下来。

自那时起,卞舟的母亲便辞掉了工作,整天照顾卞舟,就连夜里睡觉,也常是和丈夫明确分工值班照顾,生怕女儿一不小心翻身,便会导致骨折。一次,她转身拿热水瓶,卞舟在身后差点摔倒,她便自责得狠狠扇了自己几个嘴巴子。

就在小卞舟神奇地活到5岁那年,卞舟的父亲离开了人世。天塌了,只有卞舟的母亲一个人顶着。为了卞舟能补充营养,还有不定期的检查治疗费用,她兼职了数份工作,甚至卖过血,硬是没让卞舟发生过一次意外。

卞舟六岁上幼儿园,母亲也天天接送,日日伴读。而六岁的卞舟已经超越了同龄人般的懂事,平时的任何活动也是小心翼翼。就这样,生活又走过了七个年头。转眼间,十三岁那年,卞舟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亦可以独立生活了。

从十岁那年,母亲看着卞舟已经逐渐长大,且在卞舟的再三要求下,终于答应让卞舟一个人上学放学。这个决定,不仅是她尊重女儿的要求,更是她看到了女儿的坚毅。

三年间,卞舟不敢与同学们去操场上嬉戏,不敢和同学们一起上学放学,不敢去逛街她不羡慕热闹,不向往繁华。因为,她担负着一个重要的任务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不敢辜负一颗爱她的心,母亲的心。

就这样,这十三年来,卞舟一次意外都没发生过。即使是独立生活的三年间,亦如是。特别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当很多同学慌张地冲出教室,唯有卞舟,异常平静地慢步走出了教室,轻轻下了楼梯,缓缓来到了操场上。很多了解卞舟故事的人,都说这是奇迹难为这样一个小女孩,能天天时时的如此小心翼翼。很难想象,这得将神经绷到什么样的高度?

今年的春天,意外却发生了。卞舟因为重度摔倒,病情再度严重起来。很多人都奇怪,十几年的生活,卞舟神经高度绷紧,炼就了即使泰山崩于前亦面不改色的本领,而且这种本领已经成为本能,那么,这次卞舟怎会马失前蹄?

原来,那天是卞舟的生日,母亲买了个生日蛋糕,就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车快要撞上,卞舟立马飞奔了过去,将母亲拉住。车辆距离她们的衣角竟只有毫厘之差,危险至极。而卞舟,也因为剧烈的行动跌倒在地上。

有人问过卞舟:这么多年来,别人都说你炼就了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会想到自己身体的本能,这次,为何连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

卞舟这样回答:我那么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我一直不敢辜负母亲疼我爱我的那颗心。对于我来说,我因母亲而生,亦可以为母亲而死,因为,我一直是活在她的爱之中。

第19篇、爱情故事“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让她生命延续11年

俗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可在湖南娄底,却有一名男子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夫妻间既能同甘,也能共苦的动人故事。

妻子不幸高位截瘫后,为筹钱,他曾给人下跪、磕头讨钱;为赚钱,他白天外出打工,晚上回家后再干农活和家务;为省钱,他自己进货买药,并在2003年学会了给妻子打针输液

当年,医生曾预言,她活不过3年,可她却多活了11年。之所以能够创造这样一个奇迹,只因她有着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妻子高位截瘫,他给人下跪讨钱

14年前的那个晚稻收割季节是现年50岁的刘快意难以忘记的过往。

刘快意和现年48岁的妻子刘雪红都是娄底市娄星区茶园镇农群村江树组人。上世纪80年代末,青梅竹马的两人相恋并结为伉俪。容貌姣好的刘雪红性格活泼开朗,婚后夫妻恩爱有加,1988年生下儿子。

2000年10月,一场意外降临了。

当时,正值农忙季节。一天中午,刘快意正在田里抢收稻谷,在家的刘雪红拿起农具,走上才建了一层的平面屋顶翻晒稻谷。就在她认真翻弄着谷子时,一不小心一脚踩空,从屋顶仰头摔下。

刘快意听到邻居的呼叫声后,赶紧丢下手头活计跑回家中。他一边将妻子抱回屋里,一边打电话呼叫车子,将妻子送入了娄底市中心医院。

诊断结果一出来,刘快意顿时懵了:妻子颈椎第五、六根骨骨折,更为严重的是,其骨折处神经膜受损严重,致使其高位截瘫。

因妻子每天花费的医疗费用较为巨大,刘家很快花光了所有积蓄,刘快意不得不四处借钱。到再也无处可借时,刘快意不得不到处给人下跪讨钱。

批发药物自己动手打针,

药瓶可以装满一大车了

住院一年多后,刘雪红的病情较为稳定了。刘快意也无钱供妻子住院,只得将她背回家里。

刘雪红自颈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只能躺在床上度日,每天的吃喝拉撒也只能在床上完成。刘快意细心地、尽职尽责地照料着妻子,从无怨言。

刘雪红住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其中的大部分钱是借来的,小部分是好心人捐助的。在现在看来,3万元钱并不是个太大的数字。而那时,一天的工钱才15元,3万元足以在农村盖上一栋两层楼的小洋房。

而且,刘雪红在家依然需要打针吃药。她前几年每天都要输液,到后来是隔一天输一次,每次都要几十元,这钱就得靠刘快意去挣。

为了省钱,刘快意给妻子治病的很多药都是他自己骑着摩托车去娄底批发来的,比如头孢安定,医院一包收费3元,他自己进货只要0.8元。请医生请不起,从2003年开始,他就开始自己学会了给妻子打针输液。后来,因为刘雪红身体严重变形、萎缩,任何医生找不到她的血管,也不敢给她打针,也只有刘快意和儿子能做这件事。有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年,刘雪红用的导尿管和输液管及药瓶,你就是用卡车来装,也足可以装满一大车了。

因为刘快意对她护理得好,2007年刘雪红去娄底市中心医院复查时,令该院脊椎科医生邓久生非常吃惊:这简直是一个不敢相信的奇迹。邓久生介绍,像刘雪红这种病人,通常都会因感染而在一两年后去世,活得最久的也就3年左右。

他白天打工,

晚上戴着矿灯干农活

为了还债,为了给妻子筹钱买药,刘快意不得不想办法去赚钱。

可妻子身边也不能少了人。刘快意决定白天出去打工挣钱,到了中午和晚上,就赶回来做饭,而晚上回到家后就做自己家的农活,并照顾妻子。

好在岳母就是本组人,在刘快意外出打工时,她帮着照顾刘雪红。

刘快意白天出去打工赚钱;雨天和晚上,他就头上戴着矿灯做农活。有天晚上凌晨了,一个邻居外出回来见他还在地里干活,夺下他的锄头扔了。刘快意说:我不这么干哪行啊,妻子输液的钱从哪来?那个邻居听后都哭了。

刘快意喂了4头母猪。猪产崽了,欠了人家的钱,就拿猪崽还。2008年,他一个人花两个多月晚上的工夫,盖了4间猪栏,水泥砖都是他晚上做的。最多时,他喂了20多头猪。

刘快意每晚间隔一小时就要起来给妻子翻身子。妻子有时拉肚子,把床上搞得一团糟,但刘快意耐得烦,总是细心地帮她清洗。10多年里,刘雪红不能自己排大便,每次都是刘快意用手帮她抠出来。

每天晚上,刘快意都要12点后才能睡觉。每天早上,最迟5点前就起床了。他自己这么辛苦,却没钱买肉。有时,给我称回来两块钱肉,他都是煮了给我吃,自己则用白开水泡饭吃。 刘雪红生前曾对记者说,而我因为自己身体不好,脾气就容易暴躁,有时莫名其妙地就对他发火、骂他,他却总是陪着笑脸。说起丈夫这些年来的艰辛和点点滴滴的好处,刘雪红眼含热泪。她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有苦也不对人说

刘快意的所作所为,村民们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

近日,陪同采访的农群村妇代会主任刘爱兰告诉记者:这样的男人确实了不起,他不仅对妻子好,邻居要有什么事叫他,他也从不推辞,义务帮人做事。我还问过他,为什么2000年给妻子治病时,为了筹钱他还给人下跪,而现在别人数工钱给他,这是他应得的,他为什么不要?他说:那时是没办法,想治好妻子。现在通过自己勤劳,能过得下去,帮邻居做事,乡里乡亲的,怎么能收钱?

到如今,刘快意靠毅力一次次战胜困难,不仅延长了妻子的生命,还把原本只有一层楼的房子加盖了一层。

60多岁的村民刘金连说:我到外地去跟人说起刘快意的事,哪个都说这不简单,哪个都有点不相信。

两年前,刘快意的儿子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外省的姑娘。在村里人看来,家里有个这样的婆婆,一般的女孩子是不会接受的。邻居们都说,除了这个姑娘心地好,刘快意这个公爹也给他儿子加了形象分。

带着刘雪红和村民的称赞,记者在娄底市万宝新区的沪昆高铁娄底南站工地上见到了刘快意。可第一眼看去,这个被乡邻们称为了不起的男子,身材中等偏矮,脸上皱纹纵横,头上也有不少白发了。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面带笑容,神情羞涩。他说,14年来,确实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自己也感觉很苦,很累!但这能给谁去说?有话也只能往心里面咽。事实上,上天也没有给我多少时间多想这样的问题。

问及曾经有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朴实的汉子十分坚定地回答:这是我的妻子,怎么能够放弃!我从来就没往这方面想过。在他看来,白头到老不是随便说说,而是一辈子的承诺。

前些日子,刘雪红带着对丈夫的不舍离去了。但村民们告诉记者,刘雪红是含笑而去的,她曾经说过没有他,也早就没有我了。而且,刘雪红此前已经签了协议,把遗体捐献给医学会,希望为丈夫减轻一点负担。

第20篇、爱情故事一个文艺女青年的相亲经历

当susan走出那个院子的时候,眼泪便止不住的往下掉。

这一天早上,susan放弃了睡懒觉的机会,闹铃还没响,便起床。披上睡衣,戴上眼镜,哼着小曲儿打开了衣橱的大门。

她要选一件适合去参加相亲会的衣服。

这样的场合susan从未参加过,可以说,如果两年前有人跟她提起相亲,她会有些反感。虽然susan可以算得上是个美女,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活泼,但是,她却迟迟没有遇到适合自己的男子。每每有朋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总心不在焉的应付着。susan觉得,缘分是上天注定好的,人为安排的一次会面其目的性太高,与其看着对方在应酬和表演,倒不如自己回家看肥皂剧。

susan是感情细腻的人,并且一直认为自己是很温顺的女子,可是,了解她的人都认为她有个性。不管是思想还是行为,她的意识总会是前沿的。于是,这种个性令她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确实与众不同。

于是,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susan的年纪呈上升趋势逐年稳定增长,并且这个势头会一直持续下去,不管当事人是否乐意。其实,susan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年龄是个负担,她自认为自己是有头脑的女子,成熟只会给自己增添魅力值。直到一个月前的下午,她在超市遇到大学同学拉着自己五岁的女儿在购物。

当那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称呼自己阿姨的时候,susan突然意识到自己老了。她甚至都能感到头发一根根的正在变白,脸上一条条皱纹正在迅速伸展开来。susan不允许自己还未经历爱情就形容枯槁,于是,她开始相亲。

出门时,susan穿了一件文艺范儿的T恤,一条亚麻长裤,就像平时的她一样。这是在她考虑再三之后的决定,以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相亲。

到了活动地点,她看到眼前的景象便觉得在相亲会上结识一个男子,易如反掌。只要自己不挑剔,没有什么难题。susan还告诉自己,不能像闺蜜小F那样对男方斤斤计较,也不能像大T一样嗲声嗲气,要有范儿,有气质。

可是,眼见大厅里的男男女女都已经成双成对,自己还孤零零的坐在角落里。susan很奇怪,她拿出镜子照了照,镜子里的自己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

并没有异常,甚至脸色别往常还要有精神。这一刻,她想要主动出击,却觉得这样做太可笑了。于是,她选择默默的坐在角落里,看着周围的男男女女,听着笑声、音乐声、说话声灌入自己的耳朵。直到她再也忍受不了这里的一切,夺门而出。

当susan走出那栋大楼的时候,眼泪便止不住的往下掉。

她拿出手机拨给朋友。

电话刚一接通,她便嚎啕了起来,找不到出口的洪水终于能够有了倾泻口,那样的阵势令电话那头的朋友一惊。

susan很委屈,也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们选择的却是那些打扮老土女人,而不瞧她一眼?难道是自己的模样太不讨喜了?她想要抱怨,电话那头的朋友能理解自己此时的心情吗?

这时的susan就像落榜的考生,千愁万绪无处诉说。

susan挂掉电话,走在宽阔的马路上,数着脚下的石砖,一,二,三,四......

第21篇、爱情故事我永远忘不了你

曾经有一个男孩向女孩发誓,会永远保护她,陪着她。

可是男孩失信了,他和别人在一起了,女孩悲痛欲绝。

可是男孩是有苦衷的,他为了一个曾经救过他的女孩而放弃了他最爱的女孩。

可他不知道他有那么的爱那个女孩,他不能为了那个救过他的女孩而放弃他爱的女孩。

可他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否则他会痛苦一生的。

他还是选择了放弃,他狠心的告诉他爱的女孩说:“我不爱你了,我只不过是想和你玩玩而已,现在我喜欢的人回来了,你可以走了。”

女孩听到这些话心碎了,她绝望的离开了,她没想到男孩会这样说,男孩看着她离开的背影,他的心比女孩的心还痛,可是他什么都不能说。

女孩回家后,对人生失去了希望,她很爱那个男孩,可是男孩那样说,她接受不了,每天都不吃不喝,父母很着急,可她的父母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男孩回到了救他的女孩身边,那女孩知道男孩不爱她,可她还是要占有他,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白白付出。

男孩和救他的女孩在一起很不开心,而且他很担心他爱的女孩,可是他马上就要出国了,他希望能再见他爱的女孩一面,可没有机会了。

女孩不吃不喝,脸色苍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都要崩溃了,他期望着男孩能出现,可是他始终都没出现,抱有一丝希望的女孩彻底绝望了,她再也支持不住了,她死了,这时,男孩正要出国,他突然觉得心很痛,他很想见女孩一面,可是……

女孩的父母发现女孩死了,把她送到医院,可是已经晚了,男孩出国了,没能见女孩一面,他强撑着,希望有一天还能见到女孩,可是他不知道女孩已经绝望的离开了。

他一直没忘记女孩,终于他鼓起勇气对父母说他不爱救过他的女孩,他不爱她,他重复着这句话,父母答应让他回国一次再见他爱的女孩一面。

男孩怀着激动的心情回来了,马上就去见他爱的女孩,他才知道女孩早在一年前死了,她父母说女孩死时还流着泪,眼睛怎么都闭不上,她好像在等着什么。

男孩听到后,知道女孩是为自己而死的,他离开了女孩的家,来到他和女孩说分手的地方,他仿佛看到了女孩,看到了她离开时的背影,男孩又一次离开,回到自己父母身边,和那个救他的女孩结婚了。

可男孩忘不了那个他爱的女孩,永远忘不了。

他想过去死,可是他为了女孩要好好地活下去,为了延续女孩的生命而活下去。

第22篇、爱情故事感人短篇爱情故事:苹果男人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圆的椅子上,啃着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一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的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去了核,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哭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都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钱。

这时,女孩平静的生活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阿伟。是某杂志社主编。阿伟像是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阿伟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在的婚姻太闷了。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他手中的苹果皮不断的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指流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她发现阿伟除她之外,有很多走的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唯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是,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一天天的心灵煎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阿伟终究没有结果。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她疲倦的笑笑:“还好。”

他依然宽厚的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了。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的滑过。自从她离开他,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像他那样连刀不断的削皮,原来是那样难,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不再是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第23篇、爱情故事经历情感挫折的她最终收获爱情

谁都希望拥有一份童话般完美的爱情,但在追逐爱情的道路上也许会遇到各种失败和挫折,每一次的挫折带来的不仅是伤痛,还有成长。

考试失利,锋的鼓励让她产生好感

2000年,16岁的小蓉进入高中学习,小蓉的心情就像是出了笼的鸟儿一样欢快。小蓉从农村中学考入县城的高中,父母将很难像初中那样随时监控她的学习和生活。

可入学没多久,小蓉就感到了沉重的压力,跟同学的交流不多,总是自己一个人待着。小蓉觉得自己的家庭条件没有同学家的好,连学习成绩也不争气,以往自己的成绩不是年级第一就是第二,而现在小蓉感觉自己学习起来十分吃力,跟不上老师讲课的节奏。

终于,在一次测验之后,看着试卷上那让人羞愧的成绩,小蓉趴在桌子上抽泣起来。

“上课了。”同桌锋(化名)推了推小蓉的胳膊,小蓉才缓缓地抬起头来,锋递上纸巾告诉她,只要认真听老师讲课成绩一定会提升的。

锋的鼓励让小蓉感觉轻松了许多,对锋也产生了一丝好感,在小声道谢后,小蓉收拾心情认真听课。

学习上互相帮助,她对锋心生爱意

经过那次送纸巾的事情后,小蓉和锋的关系变得熟络起来。锋和小蓉有着许多相似之处,都是从农村学校考进来的,在原来的学校都是尖子生,现在同样也面临着成绩不理想的窘况,两人约定相互帮助把成绩提上去。

有时候小蓉遇到解答不了的问题,又不好意思开口请教同学,正在为难的时候,锋就像是心有灵犀一样跟她讨论起题目来;周末的时候同学大都回家了,唯有小蓉和锋像平时一样坐在教室里学习;吃完晚饭,两人谈起童年谈起家里的事情总是那么投机……

因为两人经常在一起学习,同学们开玩笑说两人在谈恋爱。听到同学们的话,小蓉满脸通红,辩解道:“才没有呢,我们只是一起学习罢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蓉的心里有着一丝丝甜蜜,“我不会真喜欢上他了吧?”和锋一起学习聊天的情景不自觉地浮现在小蓉的脑海里,小蓉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了锋。

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学习,小蓉只好暂时将这份情感藏在心中。

她告白失败,初恋宣告终结

“也许这就是缘分。”高中毕业,小蓉和锋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在报道那天,小蓉一眼就从人群中看见了锋,小蓉上前去打招呼:“我们又成了同学了,以后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哈。”锋爽快地答应了。表面上表现得平淡的小蓉心里却怦怦怦地跳个不停。

当小蓉鼓起勇气告白的时候,锋却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人了。小蓉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就像一盆凉水当头浇下。那段时间的小蓉变了很多,同寝室的人都觉得小蓉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小蓉的初恋以失败宣告终结。

父母逼婚让她选择将就

大学时光很快过去,小蓉走上了工作岗位。期间小蓉追过别人也被别人追过,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牵手,渐渐地小蓉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可就在小蓉将心思都放在工作上的时候,凯(化名)出现了。

那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身边的朋友都成双成对地出现,而形单影只的小蓉和凯在朋友的起哄下坐到了一块,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说实话,小蓉对凯的印象一般,说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第二天,朋友却神神秘秘地邀请她一起喝茶,到了之后才发现凯也在场,朋友找了个借口离开,剩下小蓉和凯两个人。

凯向小蓉表达了情感,告诉小蓉上次见面之后他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凯说得深情并茂,小蓉依然直接拒绝了他,凯跟小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完全不沾边。

后来,小蓉年底放假回家,当亲朋好友问小蓉有没有男朋友,而她回答没有的时候,小蓉注意到父母的脸色有些难看。果不其然,在送走亲朋后,父母向她发难:“你也不小了,不要总是让我们操心。”小蓉知道在老家,像她这种年纪的女孩子还没成家是会招来一些闲话的。

但是,谈恋爱也不能随便找一个人吧。回到单位后,小蓉突然间觉得凯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凯细心体贴、事业有成,最重要的是凯喜欢自己。趁着搬家的机会小蓉给凯打了个电话,请他来帮忙搬东西,凯满口答应。

后来,小蓉和凯谈起了恋爱,一起出现在亲朋好友面前,大家都觉得两人很登对,小蓉也很高兴。

矛盾频发最终选择分手

两人恋爱后,凯一如既往地扮演着“跟班”和“保姆”的角色,无微不至地关心着小蓉,但她却觉得凯的无微不至就像是沉重的大山压在身上一样,她希望凯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也需要更多单独的空间。凯性格沉稳温顺,而小蓉是个急性子,时间一长她的脾气越来越差,因为一丁点的小事就跟凯吵架。吵过之后,她的心里又觉得很愧疚,凯对自己那么好,自己有时候实在是太过分了。在不断的争吵与自责中,小蓉备受煎熬最终提出了分手。

“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这段感情本就不应该开始。”谈到跟凯的交往,小蓉心里满是愧疚,但也正是这段感情让小蓉意识到感情是不能将就的,那样只会害人害己。

新同事浩的到来,让她怦然心动

“你好,我是来应聘的。”小蓉正趴在桌子上工作,一个温和的声音传入耳中。小蓉抬起头见到了浩(化名),身高一米八的浩站在小蓉桌子前,干净的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小蓉指了指总经理办公室,浩道谢后走了过去。当浩的身影消失的时候,办公室里突然热闹了起来,大家为浩的帅气讨论起来。小蓉的好朋友调笑她有没有动心,如果他没女朋友可以考虑下。小蓉笑了笑没有作答,说实话,小蓉对浩的第一印象不错,但经历了几次感情受挫,小蓉对感情很慎重。

浩顺利地通过了面试,拥有帅气外表的浩在公司里如鱼得水,工作能力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跟所有的同事都相处融洽,尤其是女同事都很喜欢他,但是浩一直表现出良好的风度和恰当的距离。

浩的表现小蓉都看在眼里,小蓉心动了,但并没有表露。

浩对她表白,两人终于修成正果

因为工作的关系,小蓉和浩的接触多了起来,两人从工作上的默契发展到交流生活中的感悟。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两人没有刻意的提到谈恋爱,但感情却在悄然滋生。在一次公司的庆功会过后,浩向小蓉表白了。

“原来他也喜欢我。”对于浩的表白,小蓉从心底感到高兴。但是她还是没有立即答应浩,而是问浩喜欢自己什么,希望浩考虑清楚后再说。

浩转身离去,小蓉忍住了叫住浩的冲动,心里也很忐忑,不知道浩会给她什么样的答案。好在没有让小蓉多等,浩的电话打了过来,告诉小蓉他就在她家楼下,他喜欢小蓉就只是喜欢。

前不久,小蓉生日的那天,小蓉和浩登记结婚了。在追爱的道路上,小蓉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最终还是收获了美满的爱情。小蓉说,其实她应该要感谢这些失败的恋爱经历,因为这些经历让她不断成长,更加明白爱情。

第24篇、人生故事爱情故事

窗外的细雨哗啦啦的下个不停。小如没有带伞,只好躲在麦当劳里。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不下。想到这小如就有点郁闷。今天早上才刚刚穿上的小花裙是她犹豫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可谁知道这天气偏偏的和她做对。小如看了看表以十点多了,李总还等他把报表送过去呢。难到就这样淋着雨回到公司吗。小如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

刘伟昨天晚上加班,所以早上就晚起了一会。不知什么时候外面以下起了雨。本想就此睡个超级的懒觉。可肚子却咕咕的叫起来。家里连一包泡面都没有了。想想还是起来吧,去对面的麦当劳吃个早餐也好啊。刘伟打这伞穿上拖鞋就出来了。

小如以下定了决心不就是淋雨吗。大不了就当洗澡了。只是可惜了自己心爱的花裙子。小如推开门一下就扎进了雨里。砰的一声小如和刘伟撞了个满怀。小如柔了柔脑袋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刘伟刚想发做一看是个很可爱的小女生还那样的惊慌失措。

小如一看刘伟傻傻的看着自己,就又解释到我没带伞就想快点走没想到没想到会撞到你。刘伟这才回过神了说没关系那那我的伞先借你吧。小如赶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刘伟马上又说我家就在对面。我怎么能忍心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孩淋雨呢。不过你可的还我伞啊。小如看看自己的花裙子就接过伞说。那就先谢谢你。伞我会还给你的。就一头的走进雨里。

小如来到公司一直的忙。下班后才想起借别人的伞连个电话也没留,怎么还呢。小如拍了拍脑袋。总不能到麦当劳天天的等吧。麦当劳小如突然的想到了办法。

小如来到麦当劳。把借伞的事和餐厅的经理说明了情况。餐厅经理同意把小如写的贴到告示栏里。

刘伟是第三天去麦当劳吃早餐时才发现的。在麦当劳的告示栏里,一张用彩笔写的:谢谢你,有爱心的男孩子,那天走的匆忙忘了记你的电话了。看到后请联系我。我把伞还给你刘伟拨通了电话。小如说要当面谢谢他,要不是他的伞,自己肯定个落汤鸡了。最后小如告诉他今晚下班后在麦当劳里等。

下班后刘伟特意穿了他觉得最帅的花衬衫来到麦当劳里。拿个花一样的女孩以早早的在那里等了。刘伟就这样的开始了他的爱恋。小如呢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幸福。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时侯,你的爱情故事以开始了。

第25篇、爱情故事灰姑娘的微笑,电梯里的高跟鞋

深夜三点,赵汝饵揉揉酸涨的双眼,在电脑上打下最后一个字符,大大地打了一个哈欠,看看四周,寂静而黑暗,只有自己这一个小格子还亮着灯。她拿起桌上的小镜子,怜惜地看着里面那双因熬夜而挂着两个黑眼圈的眼睛,心中诅咒着公司新调来的策划总监,还未曾谋面,他已经PASS了好几回这个关于高跟鞋的广告文案了。

她懊恼地踩着本来打算今晚在一个PARTY上显摆的金色攀带凉鞋,如果不是下班前秘书通知明天早晨九点要开会讨论修改后的文案,她现在应该沉浸在一番巧笑嫣然后逐个筛选金龟婿的窃喜中。

双脚酸痛难忍的赵汝饵站在22层电梯口前,把满肚子的气都撒在高跟鞋上,这看似美丽的高跟鞋,就和美丽的女子一样,只有在热闹的盛宴和隆重的赞美中,才会散发出高贵的神采,而在寂寞的黑夜和无边的冷落中,它只会让人感觉到不适和厌倦。

电梯里空无一人,赵汝饵疾步进去,电梯门刚一合上,她就迫不及待地将高跟鞋脱了下来,光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脚终于得到解放。

她一手拎着鞋子,身子斜倚在电梯壁上,微闭着眼,想着明天早晨的会上该怎样说服那个可恶的陈总。一个男人,能对女性的高跟鞋有什么高见?

电梯行至18层,晃悠了一下忽然停住了。这么晚这大厦中还会有人?赵汝饵还来不及反应,一个男人已站在她面前。

男人惊讶地看着电梯里的赵汝饵:凌乱的头发,失神的眼睛,赤着的双脚,拎着的高跟鞋,活像刚从宴会里出逃的灰姑娘。

“看什么看?”灰姑娘恶狠狠地翻着白眼,手忙脚乱地穿鞋。

男人笑了,温和地说:“这样挺好,别穿了。”

赵汝饵抬眼看此人,啊呀,这不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嘛!这男人还挺养眼。

“赵汝饵?”“宝哥哥”再度开腔的时候,赵汝饵仿似已经看到灰姑娘命运的转机。

一愣之后,她接着装傻,“你怎么知道?”

“我叫陈立尔。”“宝哥哥”的微笑如春风拂面般扫过赵汝饵的耳畔。

“陈总,你好!我……”伶牙俐齿的赵汝饵被陈总盯着光裸的双脚,竟然讷讷不成言起来。十几秒的时间好长啊,这“宝哥哥”竟一直盯着灰姑娘的光脚,没再说出下一句话。

“我看这个电梯里的高跟鞋创意挺不错的,咱们明天开会见吧!”电梯行至底层的时候,新总监抛下一句话后飘然而去。

电梯里的高跟鞋?赵汝饵突然福至心灵:美丽的女孩,疲惫孤独的神情,纤细的手指拎着精巧的高跟鞋,赤脚站在电梯的地板上。野性而都市,精致却不失张扬,突出了高跟鞋和时尚女子的魅力。此时偶然进来一个英俊男子,女孩脸颊绯红,慌乱地将高跟鞋藏向身后……啊,绝妙啊!赵汝饵不禁为自己叫起好来。

第二天的讨论会上,全票通过了文案之后,赵汝饵再次成为整个公司的焦点。灰姑娘在微笑的同时,去搜寻另一双眼睛,那里隐含着柔情和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小秘密。

第26篇、爱情故事错过浪漫

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很爱男主角,但是怕羞不肯说。后来终于说了,在一个寒冷的黄昏,她病得很重,就快死了。鬓发斑白的男主角握住她的手,声音哽咽。这句话,他等了整整一辈子。

散场时,我已哭湿一条花手帕。

渐渐长大了,依旧害怕那个伤感的故事重演,每逢有女友害羞时,总是我跑去说,然后眼睛酸酸地看她们被英俊的恋人带走。其实,我身边也不乏出色男孩,只是缘份未到,始终没有“来电”的感觉。直至神差鬼使地撞上了鲤。那天,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紫色衬衫,抱一只白色排球,望着迷迷糊糊的我大喊:“你是不是在梦游?”

他吼得够凶,我却笑得惬意。就那么认识了,成为以心灵相见的朋友。

等了三年,他不说那句话。

那么,只有我说,在漆黑的电影院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他拉了我退场,冒着寒风在街上乱走。我们都拼命想说服对方。最后,我赢了。鲤捏捏我冻得发红的鼻子,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我在雪地里哭成个泪人。真的,说出那句话好艰难。担心他坚定地拒绝,更担心他违心的接受;担心犹犹豫豫间错过一世最爱,更担心走近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很陌生……

但是,无论怎样,我要一个开始。

两年后,我们在街头漫步。当他有力的臂膀拥住我时,我知道自己拥有了一份很淡却很完美的爱情。

一个寒冷的黄昏,忍不住问他:“当时是不是死缠烂打被我追到手的?”

他坐在床脚,嘿嘿地笑了,表情有几分得意。

“早觉得你是个温柔浪漫的好女孩,只是怕碰钉子,不敢追。”他老老实实地说。

“那我追你时还推三阻四?”

“你那么热,我不降降温能行吗?”

丢掉毛线团,我喜极而泣。也知道一句话使我错过了梦寐以求的浪漫。

从前,曾巴巴地想要精品店里那个最贵最好的音乐盒。可是,没人买给我。

鲤走过店门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男人是一种很实际的动物,只有在追女友时才充满浪漫情怀。其余的平淡日子里,他们总是显得精心又懒惰。

所以,那个令我心仪已久的音乐盒如今也不知摆在哪个初恋女孩的案头?那一份浪漫,我再也无法拥有。可是,错过浪漫有什么关系呢?错过真爱才是永远的愦憾。每天每天,我对自己说。

第27篇、爱情故事用一分钟来恋爱

这是一个关于邂逅和幻想的小游戏,用10秒相识,用40秒热恋,用10秒失恋,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我决定也玩一把。既然是游戏,千万别当真。当然,你要是非要当真,可能也会有点感动。

用10秒相识

那时,我刚来这个城市,身上没多少钱,租住在城中村一个二层小楼上,为了省点钱,自己买菜做饭。我住的附近就有一个搭着天棚的菜市场,我每天骑着自行车去那里买菜,偶尔也会在那里卖盒饭的小摊上吃饭。我总是在那里流连忘返,因为我喜欢看那些卖菜的姑娘,她们勤快、质朴,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其中有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特别吸引我,每次经过她的摊位,我都故意放慢速度,假装不经意偷偷看她几眼。她身材娇小,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不知道是天冷冻得,还是天生就是那样,她的脸颊总是绯红的,非常可爱。每当有人走到她摊子面前买东西的时候,她都会很自然地露出笑容,热情地说:“阿姨,您今天要点什么?”听到她甜美的声音就好像喝了冰糖雪梨汤一样让人舒服。没有主顾的时候,她就坐在摊位上安静地看报纸和杂志。我对爱看书的姑娘有着本能的好感。有一次,我去她那里买豆腐丝,我的车把上挂着鸡蛋和蔬菜,不方便下车,我要完东西还没说什么,她已经提着东西走到我跟前,很仔细地把东西挂到我的车把上,我付了钱,对她说:“谢谢!”她扬头一笑,说:“不客气。”那一刻,我离她很近,她的脸颊显得更红了,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一股淡淡的幽香。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是那种想把她带回家给妈妈看的喜欢。

用40秒热恋

毫无疑问的,我喜欢那个姑娘,我想要追求她。她身上还有一种少女的气质,应该还是单身,天呐,她必须还是单身,不然我的故事就不能继续了。然后,我还要克服自己心理上的一点小障碍。我只是一个穷小子,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地方,可是在我亲友的期望甚至我自己潜意识的设定里,我应该娶一个办公室的文员,银行的职员或是学校的老师那样的妻子,而她,只是菜市场里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我身体里另一个我咆哮着质问我说:“你为什么那么虚荣?你不是喜欢她吗,她人真的很好,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你现在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再也遇不见这样的姑娘了!”我被问地哑口无言并且热血沸腾了。我下定了决心追求她。于是每天我都去她那里买一点东西,顺便跟她搭讪几句:“这些都是你们家自己做的吗?”“当然。”她略带着一点骄傲的口气回答。终于有一天,我有勇气问她:“你现在有男朋友吗?”“还没有。”她有些诧异这样的问题,但很快就明白了些什么,脸颊绯红地回复我。“那你能把你手机号码告诉我吗?”她真的告诉我了。那天晚上,我发短信很简单直白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想为她做些什么。

她闲下来时爱看报纸杂志,我想买每期的《青年文摘》送给她,那是我最喜欢看的杂志。如果她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我就对她说,我看过以后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给喜欢看的人传着看总比让它变成废纸要强。我每次都会在书里夹上一封彩色的信笺,里面诉说着我对她的爱恋。我想这样她会慢慢喜欢上我吧。

她一年四季都在那个菜市场里工作,春秋两季还好,夏天太热而冬天又太冷,很是受罪。冬天,我会买一副无指手套送给她,给她戴上,然后握住她的手呵呵气,给她暖一暖手。夏天,我每天跑去给她送一个冰激凌。有时间的时候,我还会给她做饭送去给她吃,我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一些简单的菜,我自己觉得味道很不错,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是我亲手为她做的。我会特意去学做一道麻婆豆腐,用她家的豆腐给她做一道菜,她一定会很开心。

后面的故事就比较俗套了,后来,我牵到了她的手,吻到了她红红的脸颊,领着她回家见妈妈。再后来,我们家这辈子都吃上了免费的豆腐。你知道什么叫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了吧。

用10秒失恋

我呢,其实那时还是一个穷小子,暂时还没有走进婚姻的打算,而她呢,只是菜市场里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后来我就搬住处了,再也没有去过那个菜市场。

多年之后,也许我还会记起那张红红的脸颊,念起一句诗:“林中有两条路,我选择了其中一条路,怀念着另外一条路。”

如果你对这个游戏感兴趣,你可以接龙。

第28篇、爱情故事老婆还是自己的好

小李与朋友约好周末一道去踏青,顺便吃顿“农家乐”。男人们聚会,一般是不爱带家属的,可女人这几天实在无聊,非得跟去不可。

第二天一早,朋友刚在楼下按起喇叭,女人便穿戴一新下楼了。朋友眼尖,老远就迎了上来,惊讶地说:哇,嫂子越来越漂亮了!

真的假的?女人脸上露出蜜一般的颜色。

小李暗笑朋友虚伪。在他眼里,婚姻已把女人磨砺得越来越难看了。

朋友见女人过来,赶紧打开车门,热情地招呼:嫂子,您请进!

谢谢!女人莲步轻移,淑女范十足地坐进车里,很快跟朋友聊得热乎起来:一会儿是体育新闻,一会儿是国际时事,一会儿又是房产股票。小李大跌眼镜,真想象不出那个在家唠叨柴米油盐,抱怨不停的粗俗女人竟然还有这等素质!

到了郊外,朋友又是一番殷勤:问女人走得累不累,吃饭的时候给她夹菜,还时不时来一两句夸张的赞美。

女人便附在小李耳边悄悄地说:你看人家温文尔雅,对女人体贴周到,这才像个男人!都说人以群分,你咋就没学着点?

小李冷笑一声,说:这小子在装呢!他在家还不如我,不信你问他老婆去!

见小两口耳语,朋友不无羡慕地说:我那口子要有嫂子这么开朗大方,温柔可人就好了。

夫妻俩心照不宣地笑了。

看来,俗话说得真没错,在男人眼里,老婆就是别人的好!

为什么“老婆”落到别人眼里就成好的了呢?仔细推敲其原因,问题还就出在咱男人自己身上。——因为“别人”肯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来看她,愿意对她以礼相待,因此,女人才不吝把最好的一面表现给他看。

但是,如果婚姻中的男人肯像别人一样多赞美女人,在她面前表现点绅士风度,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不信请试试看:女人做了新发型,你夸她漂亮;买了新衣服,你说她得体。偶尔请她出去吃顿饭“小资”一次,为她开车门,为她挪椅子,为她递碗筷,让她享受一下被男人呵护的感觉……我敢保证,你看到的女人一定会如别人看到的一样温婉可人,甚至比你看到的别人的老婆还要知书达理!

因此,跳出老公的身份,以别人的方式礼遇她,你会发现,老婆还是自己的好!

第29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有效期

“忠诚直到永远”的誓言,对于高企的离婚率来说,无疑显得苍白无力。永远有多远?那至少应该是百年之后吧!可有谁能真正把爱坚持到永远?

那些维系婚姻的,有多少是因为真正的爱?更多的婚姻,似乎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婚姻,将之维系的是法理的约束、人情的藩篱、金钱的胶着以及责任的担当。

给婚姻打上“永远”的标签,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对爱与不爱,都是残忍的。特别是当婚姻破裂时,就显得特别的可笑。

于是,忍不住会突发奇想——为了避免这种无奈与可笑,为什么不对婚姻设个有效期?当这个有效期到了,双方愿意续约的,婚姻继续有效;不愿意续约的,婚姻自动失效,岂不省却了离婚的尴尬与麻烦,省却了战争与鸡飞蛋打。

可是我们翻开结婚证书,里面并没有标注有效期。凡是称之为证的,有法律效力的,好像都设定了有效期……

近日,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结婚证,还真是有有效期的呢。爱尔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登记结婚时,可以自由协商婚期,从一年到一百年不等。有效期满,可以办理延期,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爱尔兰人对婚姻的本质真是看得很透彻,以高度的智慧创造出了一种回归人性的婚姻制度。

婚姻的本质应该是相爱的两个人因爱相守。婚姻的有效期应是爱的有效期。当婚约到期,就得以爱来确定是否续约。当爱已逝去,就是婚约失效的时候。

没有设定有效期的婚姻,并非真的能“永远”。只能希望它的有效期,都是用爱来衡量的。

第30篇、爱情故事爱情经过冬天

爱情故事就发生在冬天,于是关于爱情,他的感觉总是一种冷冷的暖。初识的那年冬天有雪。冬夜,他们在人工修饰的广场上吃奶油味的爆米花,看雪被来往的人们踩脏,他们是心疼雪的,或许也跟他们的名字有关——其中都有雪。

每天他都熬他爱喝的小米粥,他永远不知道她是否也同样如他那样爱喝,这是致命的,在伟大而脆弱的爱情面前。小铝锅,小到最小的灶火,一小撮绿豆,熬至米水一体,达到爱的浓度。香味发挥穿透时空的力量,完成爱的终结。他曾在一位朋友的诗里看到,日子如小巷口老太婆簸箕里的米,一粒一粒,多亦多,少亦少。那么爱呢?如绿豆?解毒还是败火?

黄是黄呀,绿不再是绿。

她过她童话般的生活,他过他无比现实的生活,看似矛盾。这正是她的聪明之处,她的心机、她的变换,他永远赶不上。在她身边来来往往的全是有钱或特别有钱的人,当然他也有钱,只不过远没有那些人多。她一次比一次晚回家或不回家,让他有一种错觉,仿佛他是女,她是男,于是他的钱没增加,脾气攒了一肚子。爱是积攒起来的,不爱也是。有一次他把自己反锁在家里,锁上了保险,这个脆弱的人蜷缩在自己炼制的铁壳里,她进不来,是他不让她进来。他从门缝里看着她犹豫着走开,下楼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仿佛那次他喝醉后吼过的一首歌的高音部分。

她有她的梦想,浪漫的爱,富足的爱,公主与王子般的爱。他有他的生活,平静的日子,有水果和蔬菜,每天说话,偶尔吵架。

可是他愿意妥协,她也愿意心安理得。

又过去了一个冬天,她在春天接住送花使者递过来的玫瑰花。而他正在春天的风里流泪。或许风太大,或许他的帽子太轻,他第一次觉得在这座城市活着是狼狈的。一次一次地跑中介,一次一次地打电话接电话,与陌生人约时间和地点,一次一次地进入建筑的内部试图植入自己的生活,几次有她相跟,他们满意抑或不满意,对于未来,对于爱情,总是这样。时间会给出答案,可是在这之前鲜有人愿意等待。

什么事都要看结果,最后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是最高的一层最憋屈的户型;最后他们有了自己的红本本,虽然相片上的她眼睛里有淡淡的哀怨,笑容里的他有深深的憔悴。

爱情故事的结束是在夏天,没想到整整29天之后就是夏天了,两人淋在雨里,不打伞,这样的好处是你不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哭。后来他试图找这世上永不结束的事物,结果可想而知。于是他很快给爱下另一个定义,那就是似爱而非爱。越来越多的女孩坐到他的对面,他这才知道世上有胖女孩,有高个子女孩,有神经质女孩,有比男孩还男孩的女孩……如此多的女孩是他以前从未想到的。

后来他剃了光头。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但是他痛快。她果然跟了那个小男孩,他没遇见过,他一个爱玩的同事常在一家大型娱乐场所见到。其实遇见过一次,他不确定。模糊地说,他早已遇见她无数次了,实际上都是与她相似的侧脸或背影。

很多年过去了,他感觉在小小的城市似乎很多年过去了,因为他已经忘却了她。这得感谢一个人,那还是上学的时候,有一个诗人常去他的学校,卖他自己办的纯文学报纸。这个诗人他并不喜欢,他觉得他邋遢、狡猾、写的诗并不十分的好,但却记住了诗人说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最高境界是站在远处,看着她幸福。

那晚他从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出来,是夏夜,很燥热,空气凝固,人几近窒息。她在电话那端询问,有没有女朋友,还熬不熬夜,是否写诗……无关痛痒的话让坐在出租车里的他想,她还是她,一个有心计的人。说着说着她就哭了,还连连地说“没事,没事”。莫非爱情故事还能有续集,在夏天就要过完秋天即将到来的时节?

她结婚了,他是单身。

他们的爱情早就结束,他可以从文学、艺术的角度去续写,唯独不能用他最憎恶的身份去续写。

又一个冬天扑面而来,雪疯狂地堆在他的屋外。陡然变冷的雪夜,他走在街上,像旅人徒步于荒野……

第31篇、爱情故事爱的拍卖

一位名叫奥尔特的巴西男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拍卖自己的信息:只要谁能付出30万雷亚尔,就可以买走他,只要不违法犯罪,奥尔特愿意为买走他的人做任何事情。他声明,拍卖自己的原因他只告诉买下他的人。

在拍卖信息发布3天后,一位叫苏珊尔的女性愿意出30万雷亚尔买下奥尔特。在一家咖啡馆里,奥尔特和苏珊尔见了面。苏珊尔递给奥尔特一张支票,笑着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拍卖自己的原因了吧。”奥尔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苏珊尔。苏珊尔接过来,照片上是两个人的合影,是奥尔特和一个女人。苏珊尔看了看说:“她很漂亮,是你的妻子还是你的女朋友?”

“是的,她很漂亮,还很善良,可是,现在她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待,她的肝脏出了问题,她现在需要动手术,需要20万雷亚尔,我们的钱远远不够,我不能让死神带走她。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卖掉。”奥尔特说着说着,泪水禁不住流了出来。“我曾经想过把我们的房子卖掉,可是,那是我们的家啊,我不想让她以后连个房子都没有,跟着我受罪。除了我自己,我一无所有。所以,我选择了拍卖自己。”奥尔特说。“手术费需要20万雷亚尔,可为什么你要30万呢?”

“我之所以要30万是因为我想在支付了手术费后还能给她留下一笔钱。这样,将来我不在她身边,她也会生活得好一点。”奥尔特解释说。

苏珊尔眼含热泪,对奥尔特说:“去吧,回到你妻子身边,陪着她,一生一世都不要离开她。”苏珊尔说。

奥尔特愣了,看了看手里的支票,问苏珊尔:“你不愿意买下我吗?”

“我已经买下你了,不过不是买下你的人,而是买下了你的答案,你的答案的价值远远大于30万雷亚尔。”苏珊尔擦了擦眼泪继续说,“因为你的答案是爱,这是无价的。”

第二天,在征得奥尔特的同意后,苏珊尔在网上发布信息:奥尔特的拍卖已经结束。她将奥尔特拍卖自己的原因说了出来,奥尔特对妻子的一片爱心感动了成千上万的网民。他们或多或少都拿出一些钱给奥尔特。

两个月后,奥尔特的妻子康复出院了。在这两个月里,奥尔特总共收到了242万雷亚尔。他将这些钱全部捐给了巴西圣保罗州的红十字会,并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名字就叫“爱基金”。

第32篇、人生故事小圆的爱情人生

进美院之前,学姐婷婷就说了,在美院这个美女如云的地方,各位学妹、学弟一定要自我尊重,好自为之哦。

知道学姐肯定有故事,所以缠着学姐讲讲叻。

小圆是我一个美院同学,她是美院的校花,她的爱情故事充满辛酸。

小圆来自江南,自古江南出美女,她的美就不用描述,相信有文艺细胞的你们是想象得来的。

来到美院后,学习很勤奋,深得老师的喜爱,特别是没有家室的的秦老师,秦老师是美院最年轻的教师。小圆也深深爱上了学识丰富,最帅气、最有才气的秦老师。

小圆的父母一直不赞成女儿找一个老师,想让她回到自己的身边,父母见过秦老师后得出他的修养不是很好,会吃大苦的。可是被爱情之火点燃的小圆,是不计后果的。

于是,小圆一毕业就和秦老师成婚了。其实这样也是可喜可贺的。故事就出现在以后了。

一年以后,小圆有了孩子,对艺术的追求分了心,就在家带孩子。然而秦老师风度翩翩,执着自己的艺术世界,常常邀请朋友在家喝酒聊天,兴奋之时挥笔而起,尤其是学院的许多俯首崇拜的女学生常常赶到家中围绕着秦老师,几天几夜在他们家折腾。

在这个时候,小圆就是一保姆兼服务员,稍不如意就会引来秦老师的大怒,等客人走后,对她拳打脚踢的,让小圆受尽折磨。

艺术家总是有一丝的神经质,有时候灵感来了,说半夜起来写作,或者是出去几天不会来,是家常便饭。小圆的母亲知道后,逼着小圆与秦老师离了婚。

为了孩子,小圆不愿意回到江南。带着孩子的小圆,为了生活就继续留在美院的附近的一私立学校,教授美术。

可是,离了婚后,秦老师感到有些后悔,又来到学校缠着小圆复婚。小圆不理他,他便到学校大闹耍泼,常常在小圆上课的事纠缠,小圆在学生老师的面前尴尬至极,又收不了场。秦老师看纠缠小圆不成,就从孩子身上打主意,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她见孩子,那一刻,小圆连死的心都有。

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回孩子,可是孩子也被他折磨的够呛。小圆觉得自己只有回到江南,在父母的帮助下,日子才会过得安稳些。

临走前一夜,秦老师借着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的幌子,来到小圆的住处。小圆开始是不想让他上门的,最后想到他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毕竟相爱一场,还是孩子的父亲,就默许了。

进门后,秦老师先谴责自己的行为不对,祈求小圆再给他一次机会。小圆的心已经被他伤透了,很坚决的回绝了他。

秦老师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架在孩子的脖子上,逼小圆同意复婚。对于披着羊皮的狼,小圆觉得只有智斗才行。先假意同意复婚,慢慢和他谈。

趁秦老师放松了警惕,刚巧厨房的刀就在手边,顺手摸起,把右手放在背后,秦老师还没来的及反应,小圆的刀已经砍下去了。

一刀、两刀…..,直到秦老师没有动弹,小圆才傻了一般,连一只鸡都不杀的小圆,就这样结束了秦老师的性命,抱过孩子,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拨打了110。

听着110的警报声,小圆直到自己这一生就这样完了,孩子也终究要生活在痛苦中,可是自己没有办法啊。

第33篇、爱情故事舌根长了一个泡

这天,李建的舌头上突然长了一个泡,而且这个泡长的位置还奇怪,一般的人长泡要么长在舌尖,要么在嘴唇上,可是李建的这个泡,偏偏长在舌根处,这严重影响了李建说话的功能,因为只要李建一开口说话,舌根那里就钻心般疼,而且说话说得越大声就越疼。

李建想,这个泡八成是被老婆小雅气出来的。前几天,李建和小雅大吵了一架,然后小雅一赌气就回娘家了,临走前撂下了一句话:“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其实他们吵架也不为什么大事,都是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李建是个炮筒子,平时和小雅说话,说着说着无意间就起了高声,小雅被他莫名其妙地一吼,难免委屈,眼泪哗啦哗啦就下来了。小雅说他什么都好,就是脾气臭,说不上几句话就爱吼人,自己是痛快了,可是被吼的人胀了一肚子气。李建也觉得自己脾气臭,可就是控制不了。

小雅走了,没人做饭,李建对付着吃了几天方便面。这不,方便面火气大,再加上生小雅的气,这泡就长出来了。李建开始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可是几天之后,这个泡不但没见好,反而越长越大。

李建本想挺几天就过去了,不就是一个泡吗?还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可是这个泡似乎越长越大,连喝水都觉得疼。没办法,李建只好去看医生。医生说:“没什么,火气大而已,吃点儿消炎药,平时不吃咸咸辣辣的东西就行了。”

李建吃了几天药,舌头上的泡还是不见好,方便面也吃腻了。看着空荡荡的房子,李建想起了小雅的好。他和小雅是相亲认识的,相处了半年就结婚了。结婚也快一年了,感情虽然说不上如胶似漆,但是还算比较甜蜜。小雅就是唠叨了一点儿,其他也没什么毛病。吵架的事的确是自己不对,就那么一点儿小事,值得对小雅吹胡子瞪眼睛吗?李建好想念小雅做的饭,好想念小雅煮的绿豆汤。他决定去把老婆接回来。

到了岳母家,李建强忍着舌头上的疼,问:“妈,小雅在家吗?”就这么短短一句话,已经把他的眼泪都疼出来了,他忍住快要流出的眼泪,焦急地等待着。这时,小雅从卧室出来了,冷冰冰地问:“你来干什么?”“我错了,我来接你。”李建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眼泪却再也忍不住了。看着李建两行热泪,可怜兮兮的样子,小雅一下子心软了,乖乖地跟着李建回了家。

回到家,小雅问李建:“以后还吼不吼我了?”李建摇摇头。“以后还和不和我吵架了?”李建又摇摇头。“以后听不听我的话?”李建点点头。对于李建的表现,小雅非常满意:“还没吃饭吧,我去做饭。”李建终于不用再吃方便面了。

从这天开始,小雅说什么,李建都不再顶嘴,而和小雅说话,李建也总是轻言细语的。

说来也怪,自从他这样和小雅说话之后,小雅也变了好多,原来小雅很爱唠叨,现在最多提醒一句,哪怕他玩电脑游戏玩到深更半夜,小雅也不再像平时那么声色俱厉地骂他,而是轻声细语地对他说:“老公,别玩得太迟了。明天还要上班呢。”小雅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温柔,对他也特别好:“老公,这是我为你做的绿豆汤,你不是上火嘛,多喝点儿。”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李建舌头上的泡终于好了。他一个人对着镜子看着半天,确实好了,说话一点儿也不疼了。“奶奶的,这半个月可憋死我了。这该死的泡,害了我这么久。”李建对着镜子说。

晚上小雅回来,买了很多菜,李建问:“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做这么多菜?”小雅笑着说:“你忘记了,今天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小雅帮他倒了点儿红酒,对他说:“老公,你知道吗?我现在觉得好开心,我觉得嫁给你很幸福。本来我都以为上次吵架让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可是没想到,你为了我,可以把自己的臭脾气都给改了,我真的好感动。老公,谢谢你!”李建张了张嘴,想解释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他把小雅拥入怀中,轻声对小雅说:“你放心,我会一辈子这样对你好的。”李建想:“其实那个泡也没有那么该死。”

第34篇、爱情故事荧光衣

他和她,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条匆忙的国道边上。

一天晚上,正在做饭的她听说又发生了车祸,死去的是一个骑车的男子,女人的心一紧,第二天,她给丈夫买了一件新衣,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在衣背上镶着几道荧光彩条,一到暗处便会闪光的那种。她让他穿上,男人笑而不言,开始穿着衣服去上班。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继续着,没有任何风生水起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男人又很晚回家,他骑车走在国道的一个拐角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身边迅速地刮过,斜插到路边的草丛里,而他也被刮倒在路边的田地里,司机惶恐地走了过来,扶起他,顾前问后之后,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司机说:“幸好看到你背上的荧光,要不就撞到你了。”

而他也惊魂甫定,脱下那件沾满泥土的外衣,看着那闪亮的荧光,豁然明白了妻子的用意。原来妻子是为了他的安全才特地买了一件荧光衣。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抬头看,忽然发现一个黑色人影居然站在窗台上凝望着黑暗的路口。他忽然又是一颤,原来妻子只是关了灯,其实仍然在翘望着自己带着一身荧光回去。

于是,他又拐了出去,重新穿上荧光衣,在妻子的凝望下从路口赶回家里。到家的时候,妻子假装睡去了,而他也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妻子他的遭遇。

只是从那天起,他总爱穿那种镶带荧光的外衣。而每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总是分外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女人始终在沉沉的黑夜里,凝盼着自己安全回家的身影。

日子久了,他身边的邻居居然都喜欢起穿荧光衣,因为无论在多黑的夜里,它总能闪动着无比温暖的爱意。

第35篇、爱情故事倦了的天使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36篇、爱情故事不想做你的朋友

两个人的争吵最初缘于他借钱给一个买房子的同学。不是她世俗刻薄,而是他自不量力,自己手头没一点积蓄,可为了这个同学,居然四处出面借钱。当然,他找的第一个借钱对象就是她。

她都气晕了,说他脑子一定进水了,上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她给的。她要他及早撤了这份好心,这年头借钱能把人逼死。他倔得很,说,已经答应同学了。她就自以为聪明地替他出点子如何如何推掉人家,他还是不干。

最后,她说不如掏一千,算是送的吧。他说她不借就算了,他正忙着跟别人借,请不要打扰他。她终于忍无可忍,赌气说,那不如把笔记本电脑卖了。

笔记本电脑是他买给她的,因为她曾说过要是坐在床头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那是最幸福的事。她还说过,这个电脑有一种定情的味道,类似于一枚戒指。现在她主动提出卖笔记本,他一下子火了。

于是吵架不再是借不借钱的问题,她说他欠了她感情债,曾顶着太阳去银行给他转账,说他醉酒在大街上拖他回家的事情,深夜里给他弄汤,一勺一勺地喂他,等等。他说以前欠了,以后再也不会欠了。

一开始,吵的时候,两个人火气攻心;吵到最后,双方心凉如水。

笔记本没有卖掉,她还是筹了一笔钱,把事情解决了。他仅有的钱也搭进去了,吃饭都成问题,对这种顽固不化的人,你拿他还能怎么样。

但吵架的过程中,双方都说了很多伤对方的话。难以想象,这话是对方说的,一个人的时候,他们都这样想。想到最后,只有分手。

再见面是在网上,她问他,他在网上给她邮购的一本书,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到?他说,那我到书城给你买一本吧。她说,你现在怎么对我好起来了?

他说,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朋友的事情一定尽力满足,家人就用不着了。

是的,家人生气的时候,吵得再凶,晚上他还是可以用他的臂弯来哄你,朋友生分了,只有变成陌路。

做他的朋友,可以得到他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义气、守信。他的信条:可以得罪家人,不可以得罪朋友。

以前,她感觉,做他的家人真是委屈,可现在,她明白了,做他的家人也是一种甜蜜,他可以得罪得起你,是因为他相信,你是他的家人。

离开电脑,她伤心得落泪——因为她从骨子里不想做他的朋友。不想!

第37篇、爱情故事钢琴课

每一堂钢琴课的背后,都藏着一个故事。

她一直这样固执地认为着。

弹琴,谈情,那样暧昧的关联,就像那部叫《钢琴课》的电影。生活和电影其实没有区别,都是一个个奇异的故事,明媚,或是凄艳。

“一个精致文雅的狮子座男生。”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她的钢琴老师,那么,这句话无疑是最贴切的。

在他的身上,兼有艺术家的温和细腻以及狮子座的骄傲自大。作为同是狮子座的她而言,他是一个同类。

他的外表热情而谦和,然而就是到此为止了。她无法再往深的一处走,因为他高傲地固守着他的心,以至于她不知道,在那厚重的大门背后,究竟是一张双人床,还是一间单人房。

校园的琴房里永远弥漫着暧昧的空气。但在这暧昧的空气之下,却时时涌现着戒备的暗流。

她像观察每一个经过她生命的男人般观察他。

他细心。

每次她穿一件新衣服,一双新鞋子,哪怕只是别了一枚新的发卡,他都会敏锐的觉察,礼貌的称赞,像是出于真心也可能不是。

然而,当她有一次戴着男友新送的戒指去弹琴的时候,他却像什么都没有看到似的装聋作哑。

有时侯,沉默比喧哗更反常,更意味深长。

他不可能没看到,因为当她把手放到那黑白的琴键上时,那枚戒指显得如此的触目惊心,而他居然忍住不问。合理的解释可能是,他故意装没看到,或者,他不愿看见它。

她这样揣度的时候,心里就不由窃喜——或是出于狮子座的虚荣心,

她很用功地学琴。

他不得不承认,她是个难得的学生,努力,有天赋,而且,她是他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从头带起的学生。

种种的因素加起来,他对于她竟有些依恋。但他对于她的依恋,在他以为,只是出于爱才。也许他真的只是出于爱才,又也许是他在刻意避免有其他暧昧的想法。

他教过的学生都是女孩子。在他的心里,教琴也像谈恋爱一样,要情投意合,但又不能过火,发乎情,止乎礼。他和女生常常肆无忌惮地开着调情的玩笑,但他对于自己的真心,其实守得很牢。

而她,和他其余的学生比起来,似乎有些与众不同。他说不清她到底哪里不同,她不是最漂亮,琴也不是弹得最好,但她聪明、用功,是个好学生。

她在他眼里一直是一个好学生。

她练琴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一开始的一个小时,到如今的四五个小时。尽管作业越来越难,但她每次总能按时弹出那些华美的复调。

她其实从来不是那样用功的人。相反的,她一向是闲散惯了的。然而当她坐到钢琴前的时候,她就好像一只上了发条的玩具猴,亢奋,不知疲倦。

她试图寻求这背后的动力。她以为是对音乐的热爱,她可没有注意到,在莫扎特、肖邦、巴赫们的背后,还藏着一个更深更隐蔽的模糊的面容。

这堂钢琴课,绵延了三年。结束的原因是他去了异国。

最后一次钢琴课,当最后一个音符终止的时候,她和他彼此迅速地凝视了一眼,无比短暂,却又无限的意味深长。伤感,暧昧,感慨……什么都有了,又在顷刻间什么都消散了。然后她缓缓合上琴盖,抬起眼的时候,发现他的目光正落在她指间那枚闪亮的戒指上。只一瞬,他的目光迅速地游移开去,以至于她以为,那不过是一个错觉。

许多年以后,他坐在钢琴边看他的儿子弹琴。儿子学琴很有天赋,这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多年前教过的一个学生。那是他第一个从头手把手教起的学生,聪明,用功,而且……好像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学生。

就在同一刻,她恰巧地,经过了多年前上钢琴课的那间琴房。隔着玻璃窗,她依稀闻见一股暧昧的气息。

在相距遥远的两地,他和她,想起了同一堂钢琴课,不约而同有一点惆怅的感觉,就好像,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场恋爱……

第38篇、爱情故事万万人中遇到你

苏小若和曼丽,是同时认识罗烨的。

大学校园的忍冬树下,有男生在吹埙,蓝衣白裤,手握之处,有声音,似小蛇,冰冰地游出。这样一种奇特的乐器,这样一种奇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苏小若。曼丽悄声对她说,天哪,小若,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个王子我追定了。

苏小若和曼丽很快知道,吹埙的男生叫罗烨,中文系的,念大二,和她们同级。

回到宿舍,曼丽缠着苏小若给罗烨写约会信。苏小若说,万一人家有女朋友了呢?曼丽说,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苏小若被她缠得没办法,在纸上写上这样的话:罗烨,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埙。想一想,她又特别在右下角画了一朵忍冬花,细碎的小花瓣,很温柔的模样。曼丽握了纸条跑出去,苏小若以为她是心血来潮。彼时,曼丽的男友,正在另一座城读书。每个月的月末,那个瘦瘦的男孩,都会坐了很远的火车来看她。

却在傍晚,见到曼丽兴冲冲跑回来,大声宣布,她大功告成了,罗烨约她晚上一起去看电影。

苏小若问,那个坐火车来的男生怎么办呢?

曼丽愣一愣,说,我们只是一般朋友,我真的不很喜欢他,我会打电话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她快快乐乐地换了一条红裙子去见罗烨。

苏小若望着她的背影,有点若有所失。窗户洞开,忍冬树的花香,随着微风,淡淡地飘进来。

苏小若有时会做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她不知怎的,走到一座孤岛上,四面环水,茫茫复苍苍。正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埙声,小蛇般地游过来。她一转身,就望见了坐在水边吹埙的罗烨,正含笑望着她。蓝衣白裤,阳光明朗。等她再去寻,却一片雾起……

苏小若突然地,对埙热衷起来。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得知这种乐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不过是石头制作的,是古代先民们用来诱捕禽兽的辅助工具。可是,有没有这样一些夜晚,天空星星满布,他们吹响石头,用来唤醒沉睡的爱情?苏小若忍不住这样想。她特地跑去乐器店,买了一只埙。不过拳头大小,蹲在她的枕边,像守望的头颅。

罗烨来她们宿舍,看见苏小若床上的埙,他若有所思拿在手上看,放嘴边吹出一声悠长的“呜”,问苏小若,你也喜欢埙啊?

苏小若突然脸红,她弯下腰去,装作捡掉在地上的书,一边说,玩着的呢。

罗烨便跟她们说起他的小山村,山道道弯弯里,他们山里人,吹着埙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曼丽说,埙有什么好听的,不如古筝好。

苏小若的心中,却生了向往,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山翠绿,云洁白,埙的声音,悠悠不绝。

也在校园里遇到罗烨,他会冲她含笑点头,叫她小若。也在校文学社的集会上碰了面,苏小若这才知道,频频亮相于校刊上的“山里人”,就是罗烨。他用“山里人”的笔名,写诗写随笔写散文,文章干净得像棉花。而罗烨也始才得知,校刊上化名若水的,原是苏小若。他的欣赏铺天盖地,他说,小若,你真是个才女。

他们谈当下流行的作家,也谈埙,那刀耕火种时代的渴望与追求。苏小若的心中,突然涌上点点哀愁,说不上的。

曼丽问苏小若,怎样使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你?

苏小若说,给他织毛衣,给他做甜点。

忍冬树树上的叶,全掉光的时候,曼丽抱一堆浅灰色的毛线回宿舍,说要帮罗烨织一条围巾。围巾却织得半途而废。曼丽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一针一针,她对苏小若说,还是去商场给他买一条现成的好了。

苏小若笑,把曼丽织的拆掉,重新起头,帮她织好围巾。曼丽高兴得搂住苏小若的脖子说,小若,将来我若是和罗烨结婚了,一定要请你作伴娘。

第一场冬雪落下的时候,罗烨的脖上,围上了苏小若织的围巾。浅灰色的毛线软软的,罗烨的笑容也软软的。他和曼丽在雪下堆雪人,鼻尖上落着点点雪花。

曼丽给苏小若介绍了一个男孩,男孩瘦削白皙。曼丽说,小若,罗烨总说你很孤单,这下子你不孤单了。

苏小若的心,疼疼地跳了一下。她本想拒绝,但看着快乐的曼丽,她没说话,算作默许。

日子就有些淡淡地过着。她和男孩,有时会一起散散步,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回来后,她大体上会忘记掉。罗烨和曼丽,却成了一对很般配的恋人,罗烨帅气,曼丽漂亮。偶尔的早晨,罗烨会提着豆浆油条,或奶茶面包,来叫醒睡懒觉的曼丽。曼丽偶尔的,也会跑去罗烨的宿舍,抱来罗烨换下的脏衣裳,一件一件,在盥洗间里洗。他们两个,像夫,与妇了。

周末的时候,4个人约了一起去校外爬山。罗烨熟悉山上的野花野草,他叫出它们的名,如同唤故知。坐在山风呼呼的山顶上,罗烨掏出埙吹,那凄清的声音,携着远古的沧桑和风雨,小蛇般地,就那样冰冰地游过来。苏小若拼命压抑了自己,才能压住狂跳的心。她表面上平静如水地听。

曼丽不爱听,跳远了,去攀一棵树上的野果子。

一抬头,目光相遇,罗烨的,她的。却又急急地避开,苏小若笑说,这山上的风真大。她身边的男孩赶紧说,风大那我们就回吧。苏小若应一声,好。脑中却空空的。

时光就这样,清晰着又模糊着。一晃,他们都毕业了。

苏小若回了她的城,应聘到一所中学做老师。她和那个男孩,没说分手的话,一毕业,很自然地断了联系。

罗烨本想回家乡古城去,曼丽却死活不肯,于是留在大都市。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的企划部,曼丽也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

秋叶纷落,所有的梦,到此该完结了。

却突然收到罗烨寄来的信,罗烨说,小若,假如再与万万人中遇到你,我们会怎样?罗烨说,小若,你画的忍冬花我留着,你织的围巾,我很喜欢。

原来,一切都是明了的。苏小若突然觉得心口疼得慌,她想起第一次遇见他,忍冬树下,他手握着埙,凄清的声音,如小蛇般地,从他的手握之处游出来,就那样击中她的灵魂。4年了,她总做着那个奇怪的梦:一座孤岛上,她与他相遇,他握着埙,坐在水边吹,转瞬却一片雾起。

有时的相遇,错过便是千山万水。

父母急慌慌给苏小若介绍对象,男孩的工作单位好,家境也富足,更为难得的是,还长得一表人才。苏小若没有理由拒绝,她不咸不淡地跟那男孩处着,回信给罗烨,我恋爱了,你和曼丽,要幸福哦。

大红的底子上,撒满细碎的粉红的花,一袭白纱的曼丽,偎着西装笔挺的罗烨,笑得灿若春花,那是曼丽寄给苏小若的结婚请柬。曼丽说,这请柬具有收藏价值哦,我和罗烨,特地去做的呢。又殷殷相邀,要苏小若去做她的伴娘。小若,你一定要来哦,你来了,我才会更幸福,曼丽说。

苏小若便去了,带着那个男孩。他们看起来,也是和谐的两个,她优雅,他英俊。曼丽初见到,就兴奋得大叫,小若,你真有眼光,找这么一个帅哥啊。罗烨在一旁,只是浅浅地笑,没人处,他暗问一句,小若,你好吗?

苏小若答,我很好的。

罗烨笑,你很好我就放心了。转身走开,那边,礼花盛放,婚礼正高潮。

回到小城,苏小若对那个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呢?苏小若说,我还不想恋爱。男孩说,我可以等。

学校包团去旅游,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去香港,体味现代气息。一条是去古城,觅古代印迹。那个古城,是罗烨家乡的城,苏小若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到达古城,大家都坐游船观民风去了,苏小若一个人,独自去了罗烨的小山村。

走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时,苏小若满脑子想的都是埙,忍冬树下,蓝衣白裤的罗烨,他用埙声,就那么轻易地击中她的灵魂。山雀的叫声,在山林里时隐时现,有小溪,穿过山涧,又清清亮亮地流远了。她找到罗烨的家时,已是薄暮黄昏,她谎称是进山来看风景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罗烨的父母,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他们端出煮熟的芋头,还有用切碎的山菜煮的糯米饭,招待她。芋头香,糯米饭也香,她吃很多。

罗烨的母亲笑眯眯对她说,姑娘,你与我们山里人真有缘,吃得惯我们山里的饭。

他们向她展示罗烨的照片,是张合影,罗烨和曼丽的。两个人相偎着,站在城市的高楼前,笑得满眼生辉。罗烨的母亲指着罗烨告诉她,这是我儿子。又指着曼丽告诉她,这是我儿媳,城里的姑娘呢。

苏小若笑,伯母你真好福气。

夜晚的星空下,苏小若坐在罗烨家门口的石头上,听罗烨的父亲吹埙。半天空的星星,仿佛都掉落到山头上。

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伤。埙声如小蛇,悠悠地,向着远方游去。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手擀面的味道

结婚后,他们像所有的夫妻样,过着饮食男女的平凡生活。

他喜欢吃面,却不喜欢吃挂面,只爱吃手擀面。如今的女孩儿,即便是在北方,也很少有会做手擀面的。就连她,结婚前也只会做清汤挂面。结婚后,在他的影响和母亲的调教下,她竟然也能擀得一手好面了。她做的面颇得母亲真传,擀出的面条光滑柔韧,切得细细的,下到锅里随着滚开的水花团团转,盛到碗里晶莹透亮,吃到嘴里根根爽滑,丝丝顺口。他吃着她亲手做的面,看着这个肯会为他做手擀面的女人,幸福得一塌糊涂。

日子繁密如树叶,她做的面条也随着变化的日子花样翻新:香菇鸡丝面、青菜鸡蛋面、榨菜肉丝面,凉拌面,热干面、杂酱面……普普通通的面条,经了她的手,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味道。每次吃完饭,他总是握着她的纤纤玉手,心疼地说:“瞧,擀面把手都变粗糙了!”她便笑着说:“哪天我要是下岗了,就开饭馆卖手擀面去!”

也不过是五年的时间,他由一个普通的职员变成公司的老总,工作越来越忙,应酬也越来越多,经常是一连几天不回来吃饭。五年的时间,她从一个美丽的少妇变成普通的家庭主妇。

像那些俗套的故事一样,当婚姻的激情不再,新欢便及时地出现了。女孩儿是他公司的下属,年轻、新鲜、充满了活力。很会享受生活。她带他去以前从不敢去的地方,疯狂地玩乐,不断的新鲜刺激使他年轻了很多,他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现在才体会到生活真正的滋味。

他们的离婚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没有纠缠,很平静地离了。出了民政局要分手的时候,她忽然对他说:“你的胃不好,不要老吃海鲜,面条要软一些,太硬了消化不好。”他心里一酸。勉强笑了一下,转身离开。

从此和新欢长相厮守,生活新鲜而美好。新欢样样都好,却从不肯为他下厨做饭。有一次他提到自己最爱吃手擀面的时候,女孩儿举着自己白嫩的手撒娇:“我这手,也擀得面吗?”随后又不屑地笑了:“现在谁还做手擀面啊,想吃,叫外卖吧!”

他不得不常常去外面吃饭。他的胃被那些乱七八糟的食物填充得越来越难受,便越发开始想念那熨贴的手擀面了。

一天,朋友介绍了一家新开的手擀面面馆,他循着地址去了,打开菜谱,香菇鸡丝面、青菜鸡蛋面、榨菜肉丝面,凉拌面,热干面、杂酱面,每种面都是他的最爱,他恨不能一次点完,好好满足一下许久没有被宠过的胃。

他点了以前最爱吃的香菇鸡丝面,不大功夫,面就上来了,细细的面条洁白晶莹,上面是切得细细的香菇丝,绿莹莹的香菜和葱花,飘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扑鼻而来的,是鸡汤的鲜香。他看着那碗面,整个人就呆住了。几乎在同时,他看见了站在柜台边巧笑嫣然的她。

“尝一下,看味道如何?”她笑着招呼他。

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埋头吃面。那碗面,吃得他又酸又麻又辣。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终于明白:被辜负的爱,原来竟是如此痛苦的滋味。

第40篇、爱情故事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那一年,在彼此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机遇。男子是大学校刊的主编,写一手优美绝伦的文字;女子是学校舞蹈队的队长,有天鹅一般迷人的舞姿。他追求她,用绝美的情书和火样的热情作媒,她终究拒绝不得,男子忧郁的眼神、真挚的情感、奔放的才华,终于感动得她依偎在他的怀中。

他高她一届,毕业时,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城市里陪她,男子放弃了沿海公司里的高薪职位,选择到一家不起眼的报社做了普通的记者。

除了工作,他用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去爱她。他们甚至设想好了未来,等到她一毕业,就一起到南国去兑现年少时的理想,同时加倍经营和呵护这份甜蜜的爱情。一想到将来,她禁不住“吃吃”地笑,那是怎样一种鲜花遍地的日子呢?

母亲到学校来看她,事先没有告诉她,在回宿舍的那条长长的小路上,手拉手亲密无间的他们和母亲撞了个满怀。

母亲态度坚决地反对他们的交往。一个除了能用文字来蛊惑女孩子之外一无所有的男人,怎么给你幸福?见惯世事的母亲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母亲早已将她许嫁他人,所以母亲也在等待她的毕业。上大一时,她就在母亲的生拉死拽之下,到咖啡厅里见到了那个成熟的商人。

只是一直以来,她对商人没有半点好感。

母亲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

于是,她和母亲的战斗坚持了整整三年。到最终,谁也没能改变谁。

一拿到毕业证,她就毅然和男子一起南下。当母亲和商人气急败坏地找到他们的出租屋时,已是半月之后。

他被身材高大的商人轻易撂倒,她的母亲也对他大加羞辱,只有她,哭得声嘶力竭。

还是同事把他送到医院,那只惯写文字的手脱臼了。而她,被母亲和商人堂而皇之地架走。他出院回到出租屋,除了满屋子凌乱和陌生,一无所有。

她的电话再也打不通。

男子抱着说服她母亲的单纯想法,风尘仆仆地来到她的城市,迎接他的竟是她跟商人成婚的消息。他托她的朋友祝她幸福,泪水汩汩地滑落。爱到骨髓,自然痛彻心扉。

大病了一场,他差点死去。木然地返回,用匆忙的工作麻醉自己,他不给自己留一丝空闲,因为只要一静下来,疼痛和思念就填满了心间。一个人落寞地走过36岁,再没有一个女子能深入他的内心。

只有他自己明白,心中那些百折千回的城堡,愿意为谁而打开。记忆中的碎片,不经意被谁统统着了符号,只为某个人而显现。

她再打电话给他,自己的儿子已经8岁了。

你结婚吧!我已经不再爱你了!她哭得像个泪人,他如梦方醒。

是的,她不再爱他了,也不能爱了。儿子很乖,母亲也得偿所愿。历经这么多年时间的掩盖,爱情的棱角早已风化全无。那些能够留存在内心的,只剩她对他的祝福,她希望他过得好。

年少时的爱,飞蛾扑火、惊天动地,却会在现实里一点一滴地剥落,最终模糊了容颜,剩下的,除了祝愿,还是祝愿。

当初,文弱的他怎么经受得住商人的暴打?纯真的她,又怎么跳得出母亲如此老练的“五指山”?她为了让心爱的他少受苦,却不小心赔上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

也只有她明白,自己的心,从不曾为商人所感动。

他“听话”地娶了妻,风平浪静地过日子。他想给她最后的爱,便把自己的手放开。原来爱她,也可以看她安静地生活,悄悄地剪断了那份割舍不下的牵挂。

第41篇、爱情故事麦琪的礼物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支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浅色的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已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永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惟一的朋友萧夏,一个自小与蓝裳相伴的文静女子。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给蓝裳做手术。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她最喜欢的色彩就是这种浅浅的蓝。

但蓝裳刚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已不适合做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重新寻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依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蓝裳的指纹还留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泪。他急促地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把蓝裳重新拥入怀中。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从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

苏岑翻开。

“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得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她的影子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里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咯咯一笑,然后消失在巷子里。

“我开始了安静的生活,安静有什么不好呢,虽然我开始不喜欢,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许了愿,想桃花再开时见到那个男孩。”

苏岑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泛黄的纸张散发着巷子里的青苔石板味道,甚至还有记忆里的桃花香。童年的蓝裳,苏岑觉得熟悉而温暖,还有一点兴奋和陌生。

“又看到他了,远远地,可他没看到我。感谢上天,这么早实现了我的心愿。”

一天一页,笔记把苏岑带进久远的回忆,原来蓝裳记得那么多被他忽略的细节。仿佛自己变回了孩子,初初相见,齐齐相悦。两个月后,只剩下最后一篇了。苏岑没有打开,他不想蓝裳从此消失了,他要把它留作期待,直到自己最想她的时候再慢慢感受。

苏岑发现,他爱上了童年的蓝裳,那个调皮又喜欢吃软皮糖的小女孩,只是结婚后,他从没给她买过软皮糖,此时苏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把她照顾好。

日子仍旧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复。苏岑想着想着,有时候会咯咯一乐,之后眼里弥漫着清冷的泪水。他自己做的蒜蓉青菜怎么也不如蓝裳做的好吃。

“丁冬”,敲门声响起。父母已在苏岑结婚的时候和他断交,蓝裳也没有亲人,谁会来访呢。

“苏岑,我是萧夏,蓝裳的故人,你们结婚时我做的伴娘。”

“哦,萧夏,你不是出国了吗。”苏岑记起,婚礼那天蓝裳介绍她惟一的朋友,只是婚礼过后来不及聚会她就匆匆出国了。

“刚刚回来,听说了你们的事情,心里很难过,来看看她,也看看你。”

萧夏一直站着,不大的屋子里满是凌乱的物品,她以一贯的动作轻轻触摸着,只有这样她才觉得离蓝裳最近。

“苏岑,谢谢你给了蓝裳一段美好的感情。”

“想不到你会懂,她最终还是走了。”这个男人竟然在萧夏面前呜咽地哭起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样温暖的话。蓝裳走后,超市是他和外界保持联系的惟一通道。

看着无助的苏岑,萧夏抚摸着他的头发,那是安慰故人的方式,头发穿过五指,软软的。苏岑伏在萧夏肩上,萧夏也有着蓝裳的气息,那是与生俱来的安静。所有埋藏的疼痛、悲伤、无奈在一瞬间全化为眼泪和鼻涕,这个男人放声地哭起来。

满屋都是蓝裳的记忆,和男主人一样流着悲伤。萧夏的目光停在那本几乎褪尽颜色的笔记本上,她扶住几乎要倾倒的苏岑,自己走向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起来。

“不要看最后一页,我想留着。”有关蓝裳的一切,苏岑早已变得敏感,他已不能接受自己设定的事情被突然打乱。

“这是我的笔记本。”

苏岑惊慌地抬头,眼里满是错落。

“是婚礼前,蓝裳说,把日记放在我这吧。”

萧夏和苏岑打开最后一页。有两段话。

“我的蓝裳要结婚了,和我从小就喜欢的男子苏岑。好好照顾我的蓝裳。我永远爱你们。”

这是新鲜墨水留下的字,还是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写得用心。

“岑,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答应我,爱她,爱萧夏。蓝裳已去。”

这字瘦而柔软,苏岑一眼就认出是蓝裳写的。他定定地看了许久。

“萧夏,求你,告诉我你们的童年。”

26年前,做护士的妈妈在医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她看到这个孩子在风中瑟瑟发抖,抱回家,和我放在一起,那时我也才6个月大,后来妈妈知道女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才被遗弃的,但是她还是选择留下这个女孩。我和蓝裳一起长大,我性格原本活跃,但是妈妈说,如果我不安静,蓝裳会死去。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我也习惯了安静,我们曾在巷子里遇见你,都很喜欢你,就在当初。可是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拿不出心脏移植费用的,只能尽可能地照顾蓝裳,让她觉得幸福。她很善良,也很爱你。你们结婚那天,也是单位批准我驻外申请的那天。

苏岑的泪再一次扑簌地落下,流进嘴里,苦涩苦涩-的。萧夏从包里拿出一块奇异果味的软皮糖塞进苏岑嘴里,那糖,和着眼泪,略甜。

第42篇、爱情故事落棋无悔

是他教她下的五子棋。

那一年,她刚在公司里崭露头角,工作做得风生水起,却突然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摔伤了腿。也不重,但是需要静养三个月。她家在外地,没有人照顾。又担心休假时间太长会被老板炒鱿鱼.层层忧虑,几天的时间,人便瘦得脱了形。

想来想去,只好给他打了电话,他是她大学同学,毕业后又都留在一个城市工作。平时一起喝酒聊天,是可以嬉笑怒骂的那种朋友。接到电话,他几乎是一路狂奔来见她。看着她打了石膏的腿.他没有迟疑,马上从原来住的房子里搬出来,租了她隔壁的房间,烧茶煮饭洗衣拖地,承担起了照顾她的任务。不放心她一个人在房间里。他叮嘱她:“有事就敲墙壁,我马上过来。”他们还约好了暗号,敲一下是喝水,两下是拿东西,三下是无聊了想下棋。他随叫随到。

她被双腿所困,心情郁闷。他买来零食影碟时尚杂志,还有一副五子棋。他常常陪她坐在阳台上,一张围棋盘,黑白两色棋,五子连珠,进攻防守,四海纵横,渐渐地她便迷上了这种游戏。

有了五子棋,有他的陪伴,她的心情明朗起来,恢复了任性刁蛮的脾性。一起下棋,赢了,她欢呼雀跃手舞足蹈;输了,她便耍赖:我看错了,我要悔棋……这时候,他便含笑看着她撒娇,嘴里说着:“丫头,落棋无悔,哪有你这样下棋的?”却任她把棋子移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再来。

他喜欢她,从高中入学就开始的。他是个羞涩的男生,做了三年的同桌,考入了她报的大学,毕业后又追随她留在同一个城市,却始终没能把心中的暗恋说出口,只是默默陪在她身边,在她需要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有他的悉心照料,她恢复得很快,能下地了,能拄着双拐走几步了,能跑到隔壁他的房间里看他做菜煲汤了。看着那么一个大男人,弯着腰在厨房里为她洗菜熬粥。难免心动。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暗恋,可她的心,是飞在天上的鸟,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她怎肯被一个笼子束缚了翅膀?

三个月的时间倏然而过.她已经完全恢复正常,重新穿上高跟鞋职业装穿梭于写字楼。他仍然住在她隔壁,晚上煲了养颜粥给她端过来,一边喝粥,一边下棋。一不小心,就被他赢了去,她便叫着喊着撒娇悔棋,他也总微笑着任她摆弄棋局。

她带了男朋友回来,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有自己的公司,青年才俊。他们碰巧在楼梯上相遇,她大大咧咧地拍他的肩,向男友介绍:我大学同学,好哥儿们。以后你胆敢欺负我,他肯定为我报仇……

他搓了搓手.尴尬地笑了。一个星期后,他跟她告别,说公司在他的家乡开了分公司,因他人熟好工作,所以派他回去,以后可能很少回来了。她怔了怔,想说挽留的话,却终究没有说出来。

总有一些人,在他离开之后,才会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存在。晚上下班回来,没有人熬好糯米莲子粥等她了,没有人听她说那些疯疯癫癫不着边际的话。她那个青年才俊的男友,也因为性格不合,没多久就分手了。

一天晚上,她忽然想下棋,习惯性地敲敲墙壁,“当当当”,敲了三下,却是一片沉寂,没有回应。这才恍然,那个陪她下棋的人,已经不在了。呆呆地想了想,又跑到书房里打开电脑,进入五子棋游戏,屏幕上一样是方格棋盘,黑白两色棋子。

第一局,她输了。

第二局,还是输了。

第三局,一不留神,对方又摆好了四个子。急忙去.最屏幕上的“悔棋”,对方回复:落棋无悔。她不甘心,又点“悔棋”,对方仍然冷冰冰地回复:落棋无悔。

她的鼠标停在屏幕上,泪水悄悄地弥漫了双眼。她终于明白,原来只有怀了深深的爱,才会包容和原谅她的过失,一次次任由她悔棋。她急急地翻出他的电话,她要告诉他:是她没留心看错了.她要悔棋,一切重来。电话打过去,却是陌生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停用……”不甘心,又找出他走的时候给她留的新公司的电话,一个睡意惺忪的声音不耐烦地回应她:“你找他啊,出车祸死了半年了,你不知道?真是见鬼……”

手中的话筒“啪”地落在地上,她终于明白,那个让她悔了无数次棋的人,从此再也不会给她悔棋的机会了。

第43篇、爱情故事相爱吧,经济不成问题

我失业了。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所在的旅行社抵挡不住经济的寒流,经理给每人发了一本《求职宝典》后,宣布解散。我抱着那本书在租来的小屋里闷了两天,内心无比?j惶。我家在农村,父母靠着养牛种地的钱供我读完大学,还欠下不少的债。原本指望着我毕业后找个好工作,赚了钱还了债,让父母也过几天舒心的日子。这下可好,工作两年不到,就赶上金融危机,别说赚钱还债,连自己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闷在屋里终究不是办法,我决定主动出击。街上乱七八糟的招工信息倒是很多,可那些工作不是超市里的促销员,就是酒店里的服务员,我转悠了两天,也没找着合适的工作。

第三天中午,在一家小面馆,我叫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翻报纸上的招聘广告。我的对面坐着一个衣着邋遢的男人,双目无神,胡子拉碴,头发结成一绺,随着他吃饭的速度一上一下地跳跃。他的旁边也有一份报纸,翻开的版面和我的一样,那一版下面是一则简短的招聘信息:网吧招聘网管收银员……

看他落魄的样子,想必也和我一样在为工作发愁。那一刻我忽然有些如遇故知的激动,很唐突地问了一句:“你失业了?”他抬头看我,表情有些吃惊,我接着说:“我也失业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呵呵。”他看着我,没有接受我同病相怜的问候,只是一边稀里哗啦地往嘴里灌最后的面汤,一边用手指指那则招聘广告,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有兴趣你可以去试试啊。”然后收拾起报纸走了。

我接着琢磨那则广告,收银员,工作12个小时休息24个小时,一个班50元。我摸摸口袋里仅剩的32块钱,唉,如果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就只有暂时先屈就这个职位了。正想着,店里的服务员送过来两盘菜,一个青椒蘑菇,一个蒜薹肉丝,我吃惊地叫起来:“你送错了,我没点这两个菜!”服务员说:“是刚才那位先生帮你点的,连你这碗面钱他也一起付了。”

啊,原来天上真会掉馅饼啊!想不到他看起来那么潦倒的一个人,竟还有如此的善意。这个陌生的男人,让我失业后冰凉的心感受到了许久没有过的温暖。我决定照他说的做,去那家网吧试试。

吃过饭,我直奔那家网吧。一进门我就呆住了,那个邋遢潦倒的男人,那个帮我付账的男人,此刻正坐在收银的位置上,他微笑地看着我说:“我叫秦天,等你半天了。如果暂时找不到工作,可以先做着这个,钱不多,但至少可以保证你暂时填饱肚子。”然后,他眨着眼睛冲我笑道,“你还欠我一顿饭钱呢,发了工资记得还我哦!”

我红了脸,虽然感激他帮我付了饭钱,可被一个男人发现自己的窘迫,也是件很尴尬的事。有什么办法呢?吃人的嘴软,做吧。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秦天是老板的内弟,这家网吧虽然是他姐夫投资开的,但基本都是秦天在经营。秦天手把手地教我怎样办卡退卡,教我如何分辨各种卡的类型。有他在身边,我感觉温暖而踏实。我偷偷打量他,他的鼻子很挺,嘴唇性感,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如果不是那么邋遢不修边幅,应该是个很帅的男人。

虽然之前秦天已经带了我一天,但第一次独自上班,我还是出了很多乱子。先是给人找错了钱,接着又晕头晕脑地把包夜的卡连押金一起退给了客人。等我明白过来追出去时,那人早已逃之夭夭。

我垂头丧气地回来,这一错,今天这个班算是白上了。交班时,老板来了,差了钱,老板的脸色很难看,不容分说地训斥我:“怎么差这么多?你这样粗心可不行!”我正要道歉,秦天走过来,把一张钞票递给老板说:“刚才小薇上卫生间,这是我替她收的钱。”

老板走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手心都是汗。我奇怪地看着秦天的背影:这个人,为什么一次次地帮我解围?

我租的房子在城乡结合部,有一段路坑坑洼洼很不好走,而且还没有路灯。每天晚上从那段黑乎乎的路上走过时,我心里就七上八下地敲着小鼓。

那天轮到我上白班,下班后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正是三九隆冬,寒风刺骨,我骑着自行车往家赶。走到那个路口时,远远地看见前面亮着一小束光,到近旁,我惊讶地叫出来,竟然是秦天。

秦天靠在电线杆上,手里拿着一个手电筒,咧着嘴冲我笑说:“小生在此恭候多时了!”我狐疑地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他笑而不答,半秒钟后我恍然大悟:“秦天,你跟踪我?你居然跟踪我?”这小子坏笑着回答我:“跟踪你怎么了?有个人保护你,不好吗?”

有人愿意做护花使者自然好,可是,总得有个理由啊。秦天却不再说话,我们一路沉默着走到楼下,他忽然说:“上楼,不许回头看!”

不知道他搞什么鬼,我只好上楼,开门,开灯,刚换好拖鞋,手机就响了。秦天在电话里说:“到阳台上看看,送你个意外惊喜!”

会有什么意外的惊喜?我心里很纳闷,走向阳台。刚推开门,就看见对面的阳台上的灯亮着,伴着动听的吉他声,秦天的歌声从对面传过来:“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薇……”

我呆住:有这么追女孩子的吗?他什么时候搬过来的?

秦天说,其实他一直住在这里,我到网吧上班后,有一天他和我前后脚去上班,他才发现,原来我们早就是邻居了。

那天晚上,为了庆祝这个意外的缘分,我们一起用电饭锅煮火锅吃,烫了很多白菜菠菜海带粉条,吃得热火朝天,也聊得热火朝天。

从那以后,秦天常常来我这里蹭饭吃,用他的话说:“两个人一起吃饭比较节约环保,都经济危机了,能节省就尽量节省吧。”

我知道秦天这样粘着我护着我,惟一的理由就是他喜欢我。可现在的社会如此现实,长得稍微像样点的女孩子都想嫁个有钱人,何况我也算是颇有姿色。现在经济这样不景气,如果能找个钻石级的男人嫁了,开名车住豪宅,省去我20年的艰苦奋斗过程,多好啊!所以,我一边装聋作哑地享受着秦天的照顾,一边伺机寻找我的“钻石”。

一天,我正在网上看电影,有人来上网,我头也没抬接过钱就办卡,对方却叫道:“小薇,你怎么在这儿?”

我愣住了,竟是我的大学同学何楚阳。何楚阳要请我吃饭,这个当年的班长,如今已是一家公司的副总。坐在他漂亮豪华的私家车里,我?I促得语不成句。何楚阳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样羞涩可爱,上学时我就注意到,全班的女生中,就你始终是白衬衣牛仔裤,清纯得像朵百合花……听说毕业后你在旅行社做导游,怎么跑到网吧来了?”

我没好意思说自己失业,以给朋友帮忙为由搪塞过去。

晚餐很丰盛,舒缓的音乐,香醇的美酒,何楚阳望着我的目光像燃烧的火。他深情款款地说:“知道吗?在学校时我就迷恋你,这些年你都躲到哪里去了?我到处找你。我还没有女朋友,这个位置一直给你留着……”

我幸福得有点眩晕,这是真的吗?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灰姑娘终于等来了她的王子。

回到住处,我迫不及待地把刚刚发生的一切告诉秦天,他撇嘴冷笑:“就会骗你这种单纯的小女子,城市又不大,如果真想找一个人,还会找不到吗?”

我知道秦天这是嫉妒,可我顾不上他了。我忙着辞职搬家,何楚阳在他的公司为我安排了职位,并把洛浦湖畔的房子钥匙交给了我。在阳台上就看得到万倾碧波,这是我多年的梦想。我把农村的父母也接了来,他们应该和我一起享受幸福。

何楚阳下班回来,我妈赶紧给他拿拖鞋,何楚阳问我:“这是你请的保姆吗?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我尴尬地介绍:“这是我妈。”他的脸色瞬间就变了,咆哮道:“我这儿又不是养老院,招来这么些人干吗?!”他拂袖而去。

我气得跳脚,打电话给秦天,10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满头大汗地赶来了。秦天什么也没说,小心地扶两位老人上了车,直奔他租住的小屋。安顿好老人后,他拉着我去商场买了一大堆吃的喝的用的。晚上他亲自下厨,做了红烧排骨酸辣黄瓜,我没想到原来他做饭那么好吃。

那天晚上,在秦天的小屋里,我靠在他的怀里,听着父母均匀的呼吸声,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我说:“秦天,请原谅我的虚荣,我以为找个有钱人,以后日子会好过些……”秦天为我抹去泪,说:“傻妞,没有爱,钱有什么用?”接着他又嘿嘿地笑道,“我算过了,我们还是一起过比较经济节约,可以省下一份房租、水费、电费,用来改善伙食……”

第44篇、爱情故事写在便条上的爱

很早,他就和她同厂,他是三班倒的工作,她也是,一个月里,只有几天能轮在一个时间段上休息。刚结婚,厂里没房,住的是集体宿舍极小的房子,卫生间、厨房都是公用的。

他早上8点半下班,她8点已经去上班,回到家,桌子上有一张便条:馒头在锅里,趁热吃,抓紧时间休息。下面落的是她的大名。揭开锅盖,馒头还热着。

下午6点半,她下班,他已经走了,桌子上的老地方又有一张便条:晚餐是大饼和粥,还有一碟腐乳,一定要吃完,我去菜市场买菜了。后面是他的姓名。一个钟头后,他回来了,手里拎着蔫蔫的蔬菜。“很便宜”。他说完,急匆匆穿上那件靛蓝色的劳动工作服上班去了。这一天,见面只有两分钟。

添了三个孩子,终于分到一套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卫生间和洗涮的水龙头仍是公用的,很满足了。仍是三班倒的工作,孩子是大的带小的,她早上8点半下班,他怕孩子们把便条拿来折纸飞机,于是把便条留在碗柜顶上:锅里有煮好的甜酒粑,吃了就休息。我已给大娃说好,让他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大娃是他们的大孩子。

下午6点半,他下班,饭桌上只有二娃、三娃在等他。他知道,她一定是趁菜市收摊去买廉价的菜。果真,一会儿大娃抱着一堆蔬菜,还有几只小鸡回来,说妈妈上班去了,大娃拿出妈妈用一张报纸边匆匆写就的便条:这是几只母鸡娃,养大后,就可以少买鸡蛋了。落款仍是她的大名。

一晃,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和她几十年的三班倒,也终于到了尽头。退休后的生活,倒是可以天天见面,但却更忙了,因为添了三个孙子。一早,她和一堆老大妈们去锻炼身体,回来时做早餐,把孙子送往学校去上课,接着去赶早市买最新鲜的蔬菜。他醒来,冰箱上有张便条:高压锅里有鸡血粥,听说可以治肺病,你多吃点。他很听话地喝完了鸡血粥,然后留张便条,就慢慢逛到花鸟市场。她回来,习惯地看一眼冰箱,上面有张条:我逛花市去,中午晚点回来,你先吃,别等我。果真,下午1点,他才逛回来。从乡下郎中那里买了些治她关节炎的草根根……

秋冬之季,他去菜市场时发脑溢血而逝,非常突然。一辈子,他走哪里都要留张便条,这一次,他却没有先告诉她一声。四天四夜,她都想不通,第5天,家里人来喊她吃饭,却发现,她睡在床上已仙逝了。

在他们老式的衣柜里,满满一大袋的便条,什么样的纸张,什么样的形状都有,淡淡的,都是些琐事,一张张看完,让人泪流满面。

感悟:其实爱情很简单,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缠绕,只要我们转身就可以知道。

第45篇、爱情故事剩女相亲

说来你未必能相信:我这次相亲是第29次了。好嘛,和我的年龄一样,快到了而立的时候。我的老姨为我介绍的,说是电脑宅男,年龄也不算小了,大我两岁,两不吃亏!

把我嫁出去,是父母的最大愿望,就像建设小康社会一样重要,至少在他们的心里。至于吗,剩女咋啦?大不了晚抱几年外孙,,还有嫁不出去的道理!天生我女必驭郎,我还是有这份自信的。

所以自信,还是源于自己的美貌。一米六五的个头,白里透红不用傅粉的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深邃而传神;天蓝色T恤,浅黄的短裙,肉袜白鞋,还能缺少欣赏美女的吗?除非他是白痴,嘻嘻。

说实在话,在相亲方面感觉自己是老油条了!不敢说学富五车,也敢说经验八斗!遇到的人才不少,可气的是越是年纪大,越是杂牌军!有人嘲笑说,剩男剩女是爱情的漏子,是被人挑剩下的破烂,是“鸡头鱼刺蘑菇腿,淘米泔水刷锅水”!但我还是不承认:金子总是沉在水底嘛!

当然沉在水底的不一定是金子了,还有烂石头。

曾遇见过两位“烂石头”,一位和我处了两个月,甜言蜜语的,骗得我妈在厨房团团转,还骗走了我几年的积蓄;险些没让我失身!第二个,很快就消失了!是一个假警察,第二天就打电话给我,说被抢了钱,丢了手机,急火火的,想让我买一个给他!哼,骗我?毛还嫩点,本小姐是好骗的吗?我对话筒笑嘻嘻夸他说:“废物!自己是警察还被抢,咋保护老百姓呢!”于是告吹。

老姨信誓旦旦地说,今天的宅男可不是什么“淘米泔水刷锅水”,人家是自学成才,电脑专家。房子现成不消几年,车会有的,存款也会有的。条件不错:有技术,有房子,而且一切都会有!一半是事实,一般是支票——潜力股,发展中的人士!

那么,看看吧——

老姨把我领进一个咖啡馆里。要了咖啡我们喝着,我心里描画着这位的形象。西装革履,白净净的脸庞,卡着名贵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几乎陷入沉思的时候,老姨推了我一下:来了!

一个中等个子的男孩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可是同我的想象风马牛不相及!看上去神态倒还可亲,但笑容有点像画上去的,不够自然;头发蓬乱,细缝眼带出明显的倦意,黑绒绒的短须,邋遢遢的服装,分辨不出搬来的颜色。一副匆忙的样子,就像很多的事情在等他去做。

老姨介绍过以后,他神情窘然,对我说:“对我来说,别看我年龄是老版本,可交朋友搞对象还是新程序。”

我“扑哧”笑出声来。

他见我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着说:“但是,程序是可以改变的,习惯是可以刷新的,就是生活也是完全可以升级的。”

我说:“你家里都有什么人?”

他说:“父亲在我登录三岁的时候就死机了;母亲把我链接到了继父家。”

我欲说无语,我怕一旦链接在他家,成了老版本的时候会被刷新。更不希望死机在电脑之家。

于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好了,我们不合适。拜拜吧——”

我的话让他有点急,鼻尖上的汗都探头了说:“几句话就把我列入黑名单,你的鼠标是不是点的也太快了……”

让我遗憾的是,这次相亲又失败了!啥时候会成功呢?

虽然是剩女也还是要选择合适的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第46篇、爱情故事真的,值得吗?

小李是一名会计,最近一段时间和一个叫小丽同事处上了,两个年轻人一天到晚上班下班形影不离,甜蜜的样子羡慕死了一片人,小李对此也十分自豪,他的女朋友小丽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当初可是公司里面大多数男同胞的梦中情人,也不知道怎么就看上自己了,同事们都说自己运气好,可以抱得美人归!是啊,想想自己的同事还有好几个光棍,小李就开心的合不拢嘴,咱终于也脱光了,看谁还说咱没魅力。

这不,当晚上小李带女朋友参加大学同学聚会时,老同学一个个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当年的寝室长还不停的感慨世风日下,说小李走狗屎运了怎么这么一朵鲜花就被他给摘了呢。

小李听了,想到寝室长27岁了还没个女朋友,笑道:“你知道什么,我这叫人格魅力,那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呵呵,你有个屁魅力,我不问你,我问小丽去。”寝室长笑着,把葡萄酒给小丽倒上了,然后举杯问道:“小丽,你是怎么看上这小子的,给我说说。”

“这……”小丽有点不好意思,举起酒杯腼腆道:“我看李哥是个很负责的人,而且很爱我,爱的很真,所以……”

听到这里,小李心里那叫一个甜啊,拍了拍寝室长道:“哈哈,懂了么,这就是人格魅力。”

“是是是,你厉害行了吧,瞧吧人家姑娘迷得,我祝福你们幸福美满。”寝室长也不多说了,祝福了一句后看向了小赵,和他聊了起来。

小赵也是当年寝室四人组中的一个,如今成了个小老板,聚会的这里就是他的酒楼。

“说起来,好像只有你是光棍啊,寝室长。”小赵笑道。

“本来几天前可以交到一个的,可是她问了我一个问题,我没答好,就没谈成。”寝室长尴尬的喝了口酒。

“哦?什么问题能难道寝室长你?”四人组最后一人小张疑惑道,我们几个也好奇了起来。

“哎,别提了,是个老问题,就是那个如果你妈和她一起落水了,都即将淹死,你救谁?”寝室长郁闷的重复了一遍这个让无数人想破了头的问题。

“啊?这不是刁难人么?你怎么说?”小赵问。

“我压根就没回答,这要怎么答?所以我就沉默了……”寝室长叹道。

“哎,你真惨,这个问题根本没有解的。”小张也无奈道。

几个人叹了叹气,觉得那个女的心理有问题,正想着,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对了小李,要你你救谁啊?”

几人一回头,原来是小赵的老婆,这里的老板娘问的。

小李一愣,笑着摇了摇头,没了言语。

“是啊,你救谁啊小李,人家小丽肯定也想知道,是吧小丽?”寝室长笑着给小李了个难题。

“我……我不想知道。”小丽突然不合时宜的冒了一句。

几个人听了呆了呆,都觉得小丽是个好女孩啊,完全不让小李难堪,这样的女孩哪里找啊。

“算了不谈了,吃好喝好。”小赵打断了这个话题,大家又高兴的聊起了别的。

但是,没人看到小李和小丽幸福的拉上了手……

晚上,大家都散了,小李和小丽俩人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走着,俩人都很沉默,直到小丽开了口。

“李哥,当初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是那个答案么?”小丽停下了脚步,抬头问道。

“嗯,我的答案永远不会变,那就是救我的母亲!母亲生我养我这么多年,我不可能看着她死,我也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小李看着天空静静道:“那就是,如果一个人可以连自己的母亲都不救,这样的人,真的值得你爱么?”

“……”小丽眼里迷离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值得”说完紧紧的抱住了小李,她知道,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回答,她深深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这句话是很早之前的话了,为了证明女孩在男孩心里的分量,女孩问了这么一句,其他她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哪个答案她能满意呢?她自己都在纠结的问题?所以以后这样的问题还是不要问的好,显得自己好白痴啊!!!

第47篇、爱情故事爱就这么简单

爱情里,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或许吧!故事会今天分享一篇关于爱情哲理的故事:爱就这么简单。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没有一个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你走完,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如果幸运,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外一个人会陪你走的更远。

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家庭Family这个词意味著什么吗?家庭FAMILY是爸(Father)和(And)妈(Mother)、我I爱Love你You。“爱”的中英文双解:Love爱=Listen倾听+Obligate感恩+Valued尊重+Excues宽恕。咖啡苦与甜,不在于怎么搅拌,而在于是否放糖;一段伤痛,不在于怎么忘记,而在于是否有勇气重新开始。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如果某个男人主动替你拎包,把你放在道路的里边走,主动为你拉椅子,不要因此而感激涕零。这只能说明他之前有无数个女朋友教过他这一点。而能让他记住的女人,永远是改变了他的那个女人,而不是你。所以,越是细节完美的男人,对女人而言越是挑战。吵架时为什么会大声?原因是,当两个人相互愤怒的时候,他们的心和心相距很远;为了填补这段距离,他们必须呼喊,这样彼此才能听到。他们越是愤怒,心和心距离则越是遥远,于是,他们只有越发强力呼喊,他们彼此才能听到。反过来,也是恋爱时为什么喃喃低语的原因。从正面看,是伟大的神(God);从反面看,是卑鄙小人(dog)。其实,人们所犯的罪恶(evil),反过来,正是为了活着(live)。——换个角度很多事情便不一样

同时追两只兔子的人,一只也不会逮到。不要贪图无所不有,否则你将一无所有;不要试图无所不知,否则你将一无所知;不要企图无所不能,否则你将一无所能。人生中十种无能为力的事:1、倒向你的墙。2、离你而去的人。3、流逝的时间。4、没有选择的出身。5、莫名其妙的孤独。6、无可奈何的遗忘。7、永远的过去。8、别人的嘲笑。9、不可避免的死亡。10、不可救药的喜欢。笨人的爱情是批发出去的,仅凭“让我一次爱个够”的蛮力;聪明人的爱情是零售出去的,懂得“只爱一点点”的精妙。

友谊、爱情、婚姻都好比铺水泥路,隔上一段就要留出一条缝隙,保持着一点点距离。不留缝隙,路面很快就会膨胀、坏掉。”金钱是个颇有神力的照妖镜,小人、伪君子在它面前皆原形毕露;爱情是个手法高超的化妆师,爱人、年轻人受它影响都容光焕发。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一间住着快乐;人得意之时不能笑得太响,否则会吵醒隔壁的痛苦。当地球180度转弯,白天就要变成黑夜;当地球继续180度转弯,黑夜又恢复白天。当我们为了一个人180度转弯,我们背对着自己的叹息;当我们为了自己再次180度转弯,其实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那是因为上帝特别钟爱他(她)的芬芳!”

爱情是零度的冰,友情是零度的水,也许我们是最好的冰水混合物。走到一起后,升温,化为友情的水;降温,结成爱情的冰。不冷不热间,就是爱情与友情的暧昧。其实美丽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只因为它没有结局所以才会美丽。这就像为什麽悲剧总是比喜剧更让人难忘,也就像人们总是找寻的真爱,却往往擦肩而去,不是这个时代远离了爱情,而是人们一开始就没有想过用一颗心去坚定的温暖另一颗心,不是爱情不再永恒,而是浮躁和易变的心!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你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听到了一首旧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我们一起听过我们许多时候并不是因为安定了,想要结婚;而是无法与某人安定下来,所以才要结婚。”

热恋时,情侣们常感叹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结婚后,夫妻们常怀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真乃冰火两重天!爱情就像攥在手里的沙子,越刻意地攥得紧,流失得就越快!同样的一瓶水,便利店里2块钱,五星级酒店里却30块。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所在的位置。请感谢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炼了你的心志!请感谢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请感谢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请感谢藐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请感谢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

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哲人无忧,智者常乐,并不是因为所爱的一切他们都拥有了,而是所拥有的一切他们都爱。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紫罗兰却把香味留在那脚上,这就是宽恕。永远不要认为别人的老公或老婆比自己的好,因为他们爱的并不是你。

真正的爱情不在于你知道他(她)有多好才要在一起;而是明知道他(她)有太多的不好还是不愿离开。怀旧,不是因为那个时代多么好,而是那个时候,你年轻。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织毛衣,建立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拆除的时候却只需轻轻一拉。人生试题一共有四道题目:学业、事业、婚姻、家庭。平均分高才能及格,切莫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任一题目上。幸福不是被致命的错误所扼杀,而是被不断重复出现的小错一点点分解掉的。

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即,两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才完整。我们最大的情敌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女人的幸福在于:他真的爱我;男人的幸福在于:她值得我爱。

第48篇、爱情故事什么才是爱

爱不只是说说而已,爱是用心去爱的。

已婚男人阿郎,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不想成为阿郎的情人或是二奶,她很直接,你爱我是吗?离婚来娶我。

阿郎琢磨了再三,妻子慧与他同甘共苦十年,持家有道,孝敬公婆,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一时之间他还真张不开口。要说慧有错,就错在十年一直没有孩子。

他就以这个为理由,向慧提出了离婚。

慧听完,凄惨的一笑道:“你爱她是吗?”

阿郎愣住了。

“你不用找理由,我都知道了,夜里你常叫着那个女孩的名字。”慧的眼泪悄然落下,接着说:“我不同意离婚。”

“为什么?我不爱你了,守着没有爱的婚姻,你有意思吗?”阿郎有些激动,既然都知道了,就不用隐瞒,破罐子破摔好了。

慧没有吭声,只是一直不停的哭,不停的落泪。阿郎被她的眼泪搅得心烦意乱,摔门跑上天台,冲着夜幕大声的叫喊:“月老,都是你的错,都是你配错了姻缘,才会造成我们三个人的痛苦?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你只会瞎配姻缘。”

夜空中星光一闪,月老踏着红线来到了阿郎的面前说:“哦!你不满意你的婚姻?说我不懂爱,那你来说说,什么才是爱,什么样的婚姻才能让你满意?”

阿郎被惊呆了,吓傻了,真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就是月老,他猛吞了几口口水说道:“我爱的人年轻漂亮,她总能让我心动、心疼,你知道嘛?那种感觉欲罢不能。只要一想着能和她在一起,就感觉特别温暖、特别幸福。”

月老皱着眉问:“你妻子不能给你温暖和幸福了?”

阿郎挠挠头说:“慧不懂得打扮,三百六十天就一身衣服,啥人看了不厌烦?而且她不懂得浪漫激情,每天算计着赚多少钱,花多少钱,和她在一起真累,你说能感觉温暖和幸福吗?”

月老抿着嘴说:“这样吧!我给你看一面镜子,镜子里有你爱的人和你的妻子,只看她们现在在干什么,看过之后,如果你的想法不变,我帮你完成心愿。”

阿郎听了非常兴奋的说:“好呀!我正想看看我心爱的人在干什么,我真是一刻也离不开她。”

月老不急不缓的在怀里拿出一面镜子,镜子里阿郎看见心爱的人正和一个女孩在咖啡厅喝咖啡,她们边喝边聊。

女孩说:“听说你爱上了一位有妻室的老男人?”

心爱的人说道:“是呀!虽然他老点,可是有房子有车,怎么也比那些帅气的穷小子强。”

女孩好奇地问:“你真爱他吗?”

心爱的人哈哈大笑道:“别傻了,什么爱不爱的,我只求能过上有车有房的富足生活。”

说完俩人理解的相对一笑。

画面一转,慧出现了,她无精打采的收拾着屋子。这时候电话响了,是妻子的好朋友打来的,阿郎能清楚地听见两人的谈话。

慧的好友说:“刚才你发短信说他要离婚,怎么回事?”

慧红着眼圈说:“估计是外面有人了!闹的很厉害。”

“为什么不告诉他你怀孕了?”好友说。

慧叹了一口气说:“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用孩子要挟他,而且我怕他让我打掉孩子,所以……”

慧的好友生气地说:“你真是太善良了……”

慧委屈地哭了起来……

阿郎再也看不下去了,咧咧跄跄地后退一步,几乎摔倒。

月老叹了一口气说:“你还坚持吗?”

“不!不!我错了,是我一直不明白什么才是爱。”阿郎边说边低下头,泪水迷糊了双眼。

月老缓缓说道:“小伙子,要懂得珍惜现在。”说着他的声音渐渐远去,在遥远的星空化成一颗璀璨的繁星。

第49篇、爱情故事想起来的爱情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很平淡,很熟悉,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位,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10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10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我们的爱情,之所以寂寞,只是因为找不到对手。

第50篇、爱情故事请嫁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请嫁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写给我心中的那个她:

我们相识在2010年的一个冬天,天空下着特别大的雪,而那时我正在指导着几名队员在练习,不一会从门外来了一位带着口罩的小姑娘,看上去不大,当时我也没太注意,因为是在上课吗?所以我的注意力没在她身上。

就在这时,我的队员叫我,老师你来一下呗!我不好意思的走了过去,问:“有事吗?“老师给你介绍对象啊?”我当时就在想:"不会是这个带着口罩的女孩吧?然后我答应了.但缺很遗憾,介绍的不是她。

她的声音很甜美,虽然没看到全貌但从那一时刻起,我对她开始心动了,在我的印象里就是水一样的女孩。我们聊的特别开心,还一起打了一次台球,但那时候她总是咳的很厉害,我当时真挺心疼的,但又不敢太过分能为她做点什么。打完台球我送她到了车站,雪丝毫没有停止过。回到家,我很担心的问问她怎么样了,希望她旁边能有爸爸妈妈照顾.她回短信了,说有妹妹在给她弄止咳的梨水。知道这样的消息我也放心了。

就是从那样的一次见面,我的心总是甜甜的,一想到她就开心的不得了。

记得那段日子,我过很开心,没事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发短息.她特别懂事,怕浪费我的电话费总是用单位的电话为我回拨过来。这样的一个细节,我确定她心地很善良,不仅人美,心更美。

人都有感情的,我对她的感情也慢慢的加深了。然后我开始主动的约她,其实那时候也挺笨的,也不知道带她去哪玩,就是带她去我觉得还很舒服的地方坐一会,吃点她愿意吃的东西.她挺逗了,什么都不挑剔,我给她买什么她就吃什么,真是个好姑娘。时常在心里想:什么时候能正式的牵着她的手呢!就这样天天软磨硬泡的,喜欢没事的时候逗逗她,给她看看手相什么的,趁机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上,然后就这样顺利成章的第一次牵了她的手。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在我的心里不知不觉有了恋爱的感觉,每当想起她我都特别开心,但那个时候只知道自己还是一追求者。她也挺配合的,也不太烦我,约她她都会出来。说来挺奇怪,我们好象和雪有缘一样,见面的时候一定下着大雪,想起她的时候一定有雪的影子,所以我和她喜欢的第一首歌就是“雪人”。“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缘分”。

到后来我们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变故,她说要走了,说来挺遗憾的,她找过我,而我确没出来,我想那时候她生气了,觉得长春没有留恋的地方,所以自己一个人回家了。我挺狠自己的。为什么没那么大的勇气把她留在我身边。

当得知她在家那边已经工作了,我求过她,让她回来,她说在也回不来了:让我放弃!我在家苦苦的等待着奇迹出现,老天真的眷顾我,奇迹出现了,她又一次的回长春来找我。就这样我们的恋爱开始了:分分合合的,她时常的回长春来学习或者办公事,我们见面的机会虽然少,但彼此都有牵挂。

这是我写的第一封她的信:

亲爱的:你知道吗?当第一次听到你声音的时候,我的心情是那么的激动,就感觉天空中充满着阳光,心里面把你当成了一位美丽的小公主,你柔美的笑容和甜甜的声音看起来时那么的自然,是你让走出了喧闹的生活,让我脱离了世俗中只有物质才有的感情,所以你是我的初恋,你就像邻家的小女孩,朴实大方.和别的姑娘不一样,你从来不谈房子和车,只谈感情,所以我希望你成为我的女朋友,答应我好吗!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坚持的追你到老,永不放弃。

每次最开心的一件事,就是能接到她回长春的电话,每次最不舍的,就是送她回家。虽然火车站那么多人,但感觉只有我们两个。

我第一次以电话的方式和我未来的丈母娘聊过我和她女儿的事,但她老人家觉得我们两地生活是个问题,所以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就这样我们选入了一场为了爱情坚守的抗战当中。

这是我为她写的第二封信: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现在特别想马上让你成为我的妻子,虽然我家里也觉得两地是问题,但为了你,我可以执着的等待,只要能和你走到一起,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我们都错过一次了,所以我不想错过第二次,你是个好姑娘,我喜欢你,我已经习惯了和你去分担一些什么,习惯了为你能做点什么。没有你,我的生活会是灰暗的,没有你,我的生活是没意义的。我知道阿姨会很反对我们在一起,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珍惜对方,只要能坚守一份信念,就一定能在一起,请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我知道你很为难,但我想变的自私一点,因为这是至关我人生的一次大事,曾经的我从来没想过,为了一个女孩能舍弃一切什么,但我发现这样的女孩出现了,让我冲昏了头脑想不顾一切的来追随自己的喜欢的另一半,知道你有多过分吗?让我那么的喜欢你:让我在整个的生命里看到自己追求理想的希望,但因为两地告诉我希望没了,对于这个现实我不能接受,可能老天在考验我的坚持,我想自己的一辈子,一定要有一位像你这样的好妻子来陪伴。

有句老话: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命在找人,而是人找命,这叫命中注定。所以我坚持要和你走到一起。你可不许跑啊!要不我死活也把你抓回来。从没有过想放弃的想法,我在寻找那么一次机会,在等待,在祈祷。因为这份信念,开始不停的搜集资料和打听消息,来突破这艰难的两地之恋爱。”我没退路,只有前行,我的一辈子,一定要有你的陪伴.

其实我知道,她为了我受了不少苦,一个在家孤苦伶仃的等着我的消息,一个人走在夜里默默的哭涕着,我都能感受的到,我份爱来的太痛苦了。

为她写的第三封信: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现在一个人在夜里默默的走着,我想你和我一样吧!别着急,我在和家里商量把你调回长春,我知道会很难很难,但为了你,我可以把车卖掉,我还有点积蓄,加一起调工作的费用应该是够了.只要能和你走到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愿望,我希望你好好的,别天天那么想着我,你太难过了,我会心疼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你在流泪,我要是能陪在你身边该多好!小傻瓜我也想你,特别特别的想,想抱着你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着我们曾经走过的路。你等着我,我一定把你调回来。我想对着天空大声的说:“你是我的。”

就这样我们在这种煎熬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电话总是为她而准备的.。

为她写的第四封信:亲爱的;真开心你今天又回来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喂…….你在哪呢!我到长春了,有空一起吃个饭吧!“我在想你怎么不来个电话啊!我好去接你!一点也不知道命令我!我是谁啊?我是你男朋友,和我还见外!我知道你是怕打扰我工作,怕我出不来,你越这样,我越想接你,以后你说啥我都听,你说话就是圣旨,只有服从,没有不.哈哈....吻一下吧!

我多想时间慢一点过啊!慢一点,在慢一点,,时间能够停止,让我守护着你,坐在你的旁边.就这样一直凝望,每一次你的到来,我都像是做了一场梦,就怕梦醒来,在也看不到你.我失去的我都不介意,但我不能失去你,我喜欢坐在你身边,抱着你吃东西,因为在我的心里你还是我的宝贝.

亲爱的请你放心,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一直爱你,哪怕你以后变成满脸褶纹,我也抱着你一起吃东西,只要那个时候你不嫌弃我是个小老头,哈哈…你别看我瘦,但我向你保证,我现在开始天天锻炼,等结婚的时候,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把你抱起来,因为你是我的好媳妇.我一定把你喂的胖胖的,然后等到你嫁给我的时候,我会面对所有观众,把你抱过头顶,我们一起期待这一时刻吧!但我先保密了,自己偷着练,到时候给你个惊喜,好媳妇,等着我娶你吧!

明天我们就又见面了,你知道我又多开心吗?哈哈,我先睡了,希望能梦到你,你也记得梦到我啊!么晚安!

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不知道累,没有责备,没有争吵,没有猜疑。所以我们之间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到现在我也这样认为.

记得我们一起去过大庙,那时候我就想,找人算算我们的婚姻,可是她却不肯,她坚持说是骗人的,其实她哪知道,我是想找个托帮我把这们婚事给定下来,到现在她还蒙在鼓里,想起来挺有意思的,人家都说媳妇是骗到手的,可惜她没上当哈哈那时候我在想下次来我一定在骗一次。

因为想找点浪漫吗?我还弄了个瓶盖,当戒指给她套手上了。当时是大了点,但她没有拒绝的套在了手上,我还照了张相,为了证明我向她求过婚,心里美美的,暗自庆幸这事就这么定了.

我答应过她,等结婚的时候给她换个最好的戒指。

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寻找机会和领导们接触,但最后的结果都是等信,因为是爱的原因吧,让我鼓足勇气给市领导写了封信。但最后以失败告终。

命运的曲折,爱情的艰难,让我无法去掌控自己的未来。我痛苦着,也郁闷着。但没有放弃过我们在一起的希望。

我们的爱情就像皮皮鲁鲁和鲁西西一样,那么真实可靠,我对她信任,她对我也信任,有好吃的,我一定想着她,就怕她吃不好,怕她冷,怕她热。还记得歌里唱的:感谢你最了解,让我做真实的我,哦皮皮鲁鲁恋着鲁西西,只有两个人的秘密,让每天过的都值得。

也就是这首歌又伴随着我们走过了最美好的日子。皮皮鲁鲁恋着鲁西西成为了我们爱的见证.到了第二天,因为参加同学的婚礼,她说要带我去,就这样我们手牵着手参加了这场难忘的婚礼.在婚礼上我得知,这对夫妻也是两地,所以我更加有信心祝福我们也能走到一起。午餐结束后她把帽子给弄丢了,看她可伤心了,委屈的眼神像个受气包。可怜巴巴的,一边看我,一边想打我,好像在说:“你赔我,都怪你。”她走了以后我一直在寻找一模一样的帽子,找了很久才找到,然后给她邮寄过去。也不知道当时她什么反应,是开心,还是惊喜。

时间和命运总是在捉弄着我,我没办去把每件发生的事,当成是命里注定。

有一天她过来说,我妈不让我耽误你了,其实我明白她家里人要给她找男朋友,当时就有种心里暗示,告诉自己是个玩笑话,闹着玩的,没当真。慢慢的她开始不接我的电话和短信

这是给她写的第五封信: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爱着你,爱的辛苦并快乐着,你看这是你过年的时候给我发的短息,我一直没舍得删,还一直留着呢!因为每当看到这条短息的时候,我都有个希望,有个盼头,短信时这样说的:2012年2月15日8点零四分,睁开第一眼就看到小白,虽然你不在我身边,小白替我把思念带给你,!你想我叫你什么啊,相公,老公,亲爱的?还是娘子,老婆好媳妇啊?我生病了,你知道吗?这种病医生说:我不能没有你!听着雪人好久不见这两首歌,让我又想起了你,在这样的天气里,想忘确望不掉,不能在一起,心理总是很痛苦。

我知道你很苦,我也苦!知道吗?我特别想你,总感觉在爱情的世界里,痛苦总是比幸福多。我还以为我刀枪不入,但失去你,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也不愿意和同志说话,也不愿意吃东西,好多不愿意。没有怪你,但我也没那么大度去祝福你,我期待着扭转局面把你抢回来。

我们之前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就像电影里拍摄的一样,从2010年到2013年,发生的都那么真实:那么结:那么巧合的走到一起:又那么凄凉的分开。在我们正式分开的第一天,她为了让我明白,给我放了一段MV版的爱的路人,一个孤零零的小姑娘就在那傻傻的等待这自己心爱的人来接,可是最后等来了是失望,我突然明白了。我想说:对不起,是我的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就这一辈子了,在苦在累,我想用下辈子来弥补,请嫁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请嫁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第51篇、爱情故事用哭来表示的幸福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娇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她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民房里买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 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的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第52篇、爱情故事最遥远的距离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他尽可能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第53篇、爱情故事若干年之后,我能是你的谁

遇见你那年我二十四岁,你三十九岁,只是一个对视,我便认定你就是我今生要找的人!你成熟,稳重,开朗,健谈,这一切的一切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那天和你分别后我是怎样的失魂落魄,相思的煎熬折磨的我魂不守舍。我一遍遍的祈求上苍能让我再次遇见你,那样我一定会牢牢抓住你!

还好上苍有怜悯众生之心,让我终于又见到了你。知道吗?当得知你是离异的身份之后我有多兴奋,我曾一度的认为这是亲爱的阿门他一手策划的,今生,你注定是我的!因为爱,因为无法抑制心底那份狂热的悸动,我发誓一定要成为你身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夜我也愿意!

我是个痴情的女子,一旦爱上一个人,我不会去在乎他的年龄,职业及其他。爱他,我可以接受他所热爱的一切。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此生死而无憾!

我终于触碰到了你的手,是那么的温暖而厚实,在雨后的深山里,我们握着手依偎着取暖,靠在你宽大的肩膀上好渴望时间就此静止,好希望这幸福的一慕永远定格。我想我是真的疯了,遇见你,我的理智,我的自尊,我的骄傲全都荡然无存了!唯一的念想就是去读你,品你,懂你!唯一的心愿就是有一天你能像我一样爱你!

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吗?你轻轻的吻我的唇角,那么细腻温暖!你的指尖游走在我的肌肤上,那么体贴温柔,我搂着你的脖子,等待着为你盛开!

那一夜,我们像栖息在水里的鱼,尽情的享受着水浪的冲击。

之后,我像个幸福的小女人,沉溺在爱的海洋里不愿醒来!如果不是碰见他,我想我可能会永远这样没心没肺的幸福下去吧。

那是在QQ上,他说:离开吧,他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我有些莫名的恼怒,说他落井下石。他说:傻丫头,你就是太单纯了,把什么都看的太美好。

我说只在乎能真正感受到的,我已经感觉我很幸福。他笑,说:那可能会是昙花一现,你永远做不了他心里的那个女人。

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他都离婚这么多年了,难道身边就不曾有过心爱的女人吗?况且你们相差那么多,真就能白头偕老吗?

我像是挨了个晴天霹雳,也许真的是被爱冲昏了头吧,我竟从未想过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

黄金十月,天气微凉。我坐在落地窗前给你打电话,我说亲爱的,你有女朋友吗?你笑,说有很多。我说别闹了,我不是在开玩笑。

你沉默了一会儿说,是有那么一个,在外地,是初恋,一直在催着结婚。

我的泪珠打在手背上,那么大声,像心碎的声音。我说,那为什么还要招惹我?你明知道我对你是认真的。

你长长的舒了口气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比不上天算,也许这就是劫吧!

我问你,问你爱不爱我,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万劫不复!你说,跟我之间的一切都太快了,你需要时间来整理。

我说要多久?一天,一周还是一月或更久?你沉默不语。

我说,算了吧,若你心里没有我的位置那就算了吧!既然给不了我想要的那就算了吧!我会消失的很干净,像压根没有出现过一样!

你说,就那么绝情吗?给我点时间好吗?

我哭泣,心是那么的冷,那么的疼,我哽咽着说,那就一周吧,如果彼此都放下就在一起吧。

一周的时间似乎很漫长,我的心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火炉上煎熬。虽知道留下意味着什么,可我还是渴望你跟我说别走。我的爱早在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深入到了骨髓里,欲罢不能!


第54篇、爱情故事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第55篇、爱情故事高山地区有冰冻

当他装好满满一车货物的时候,已经挨近黄昏日落。他轻快地哼着小调,冲中山小榄镇刚刚点亮的街灯行了个注目礼。这些天,他心情不错,虽然人在中山市,心却一直拴在湖南福城的小家。结婚两年的妻子怀孕了,还有3、4天就是预产期了,本来吧,他不想这几天出远门。但是,货主是老顾客,得罪不得,价钱也还合适,细细一算也就两天时间就可以赶回家,就应承了下来。

他急匆匆地跳上驾驶室,眉开眼笑地望着副驾驶座位上的小玩具和小毛绒毯,那是他特意抽空买给未出生的宝宝。顺手往衣袋里摸了摸,还有一枚带着体温的蝴蝶结发卡,走再远也不能忘了妻子啊!

晚上8点时分,他独自离开小榄镇,七拐八拐地挤上了高速公路。夜幕拉开了黑暗的口子,像一个硕大的黑色布袋低低地覆盖着大地。外面的风有点冷,乌云低垂在树梢。他抖了抖精神,关上了驾驶室的玻璃窗,老式录音机里传出几曲邓丽君的老歌。想起马上就可以当爸爸了,他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嘟嘟、嘟嘟”手机响了,扩音器里传来她急切的声音:“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天气预报说高山地区有冰冻。”

他打趣的回答:“嘿嘿!我在广东这边啊,这里很少有雪的痕迹,更不要说冰呢。”

“你回来走的京珠高速不是要经过五岭中的梅岭吗?那的山很高,经常有冰冻出现,还是小心点好。”

“哦。”他这回感觉事情有点严重,心也急了。

“也不要太急了,即使出现冰冻也不会那么快吧,这儿白天还有阳光呢。”她温柔地说。

“没事,我都是出远门的老把式啦!”他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说这话,既鼓励着自己也宽慰着她。

妻子家境还可以,但是她没有嫌弃他贫穷,没有嫌弃他危险的工作,毫无怨言地嫁给了他。这两年日子虽然过得也红红火火,但两个人没有少遭罪,起早贪黑不说,还居无定所,出租屋换了一处又一处。但每次回家,她柔柔地倚在他的肩膀上,或者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他的心都扑通扑通地欢畅着。尤其是这几月,望着她日渐隆起的小腹,心里那乐啊,恨不得飞起来。

前面的车形越来越拥挤,车速被迫慢了下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涌上了他的想脑门。前面就是梅岭最高点了,只要过了这就到了湖南地界。在一阵“呜呜呜”的警笛声中,高速路上的车排成一条长龙停了下来。

糟糕!一定是有情况!他想。停好车,推开门,一阵强烈的寒风呼啸而过,一丝丝细雨扑面而来!车灯照过的地方明显就可以看到白色的冰凌,反射着灯光,像魔鬼露出的獠牙。

车越聚越多,当所有的车灯熄灭后,黑压压的高速路上孤寂无援。他准备给妻子打个电话,可这会居然没有信号。无奈的他只有怏怏地拿出备用毛毯裹在身上,然后昏昏沉沉地等待下一个天亮。

“前面的路面结冰了,需要经过处理才可以继续走,大家想办法弄点吃的,做好通车的准备!”天色还在朦胧一片,好心的交警一路奔波着喊话。

他看了看四周,光滑的路面连人都站不稳。有附近的农民批发来方便面叫卖:“方便面,方便面,买面送开水咯…”

“什么意思嘛!未必开水还要钱买啊!”他有点哭笑不得,却不得不买了两桶“来一桶”,外要了一小壶开水。毕竟人再强也斗不过饥饿。

中午,路还没有通。他感觉有点恐慌了。再等下去,妻子就要临产了。双方父母家离得也远,身边没有人照顾,该怎么办啊?

第56篇、校园故事牛奶里的爱情秘密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成人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第57篇、爱情故事宝贝,不哭

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题记

一、

结婚的那天晚上,送走宾朋后我躺在陈思的怀里突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陈思,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快要死了,你希望自己最后的归宿是什么?”

话刚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说这样晦气的话呢。本想叫陈思不用回答,可是我还未来

得及阻止,陈思竟然笑着说:“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

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昏暗的灯光中我仍是能清楚的看到陈思的表情,他是那样真挚。虽然他是用微笑的语气说的,却让我的灵

魂受到巨大的震撼。那一刻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陈思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刚认识时觉得他是个傻傻的男人。我们俩是经过同学介绍的,那时并没有想到

能相恋,结婚。有时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注定了逃都逃不掉。后来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朋友们的劝阻,毅然

的嫁给了他,那时他的工资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只是一家小公司的职员。没有房子,更没有车子。有的也

许只是那份温柔。不过我却很满足,那时我需要的正是这份金钱和物质都不能比拟的温柔。

结婚一年了,我们俩一直住在我们公司的职工公寓里。那时他还不好意思搬过来,硬是叫我搬到他那里。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公司的规模及各种福利都不是他的那个小公司能相比的。我这面能申请到两室一厅而他只有一室一厅,所以最后还是他搬过来住了。我和他一直在计划卖一套自己的房子,要很大的那种,所以现在住公寓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这个物价高的吓人,我们只想把现在的生活安排妥当。

日子一天天的逝去,曾经认为平淡才是爱的真谛,而陈思那份温柔呆傻才是他的内涵的想法不知在什么时候悄然改变了。我甚至觉得自己现在有些悲哀,结婚后柴米油盐取代了相恋时的激情浪漫。日复一日的生活似乎成了一种煎熬,我开始怀疑这婚姻的走向是否是朝着幸福。

我的惆怅与感慨虽然没有告诉陈思,但我多么希望他能感觉的到。不为了我,为了他自己也好。我想让他明白,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否则我和他的锋芒与韧性都将消失于无形了。但陈思似乎浑然不觉,他依然想往日那样,似乎精神还很不错。他的文笔很好,所以他工作之余便是写些稿子,偶尔少赚薪酬。不过还不及我半个月的奖金,但他却想很满足。买些鱼肉,做上几道小菜给我吃。只可惜我嘴里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幸福的味道了。

一次公司的管理阶层聚会我认识湘雨,他也是在那时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然而我却还没有意识到,我的世界已经改变了,就如同我的婚姻般那样悄无声息的改变。那晚我独坐舞池,工作的压力,加上生活的疲惫让我没有一丝精神。接连推掉了几个相邀的同事后,他出现了。那时我还没看见他的脸就被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他微笑的对我说:“小姐可以共舞一曲吗,我想知道今晚最美的是这音乐还是眼前的你?”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和他轻轻的拥舞在舞池中。错乱的人影让我有一些眩晕,只想仅此一曲就罢。他在我耳边轻声道:“乔琪!市场部,对吗?”

我有些吃惊,公司里虽然我的人脉还算可以,但也不至于在这数百人的高层中随便那个人就认识我啊?抬头看他,他的个子并不是很高,一米75左右吧。一身银色的西服,很得体也很显眼。三十岁左右,一张成熟坚毅的脸庞。“很奇怪吗?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有学历,籍贯我都了解。当然你的婚姻状况我也知道的。因为我是你即将上任的上司,我叫张湘雨。”


第58篇、人生故事勇于为爱情献身的总统

1788年,年青有为、充满朝气的杰克逊来到田纳西州纳什维尔担任检察官。他寄宿在当地一个富有寡妇唐纳尔逊的家中。一天。他遇见了女房东的女儿蕾切尔·罗巴兹。蕾切尔的丈夫叫刘易斯·罗巴兹,性情暴戾,发怒时,对妻子轻则大骂,重则痛打一顿。这天,蕾切尔因与丈夫吵架、为了逃避丈夫的毒打而跑回娘家。雷切尔长相虽不出众,体态略显肥胖,但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颇有魅力,再加她性情沉静宽厚,所有这些以及对她那不幸婚姻的同情,使杰克逊很快便堕入了情网。蕾切尔也对这位貌不出众、身材细长、灰发碧眼、具有刚强男子汉个性的年青律师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他们常常沿着河边或池塘一起散步,或是坐在草坪上畅谈彼此的经历,有时又一起手拉手在田野里嬉戏追逐……两人的关系使刘易斯十分恼火,便到处宣扬杰克逊行为不轨,勾引人妻。杰克逊听后大怒,便向刘易斯提出决斗,刘易斯拒绝了。杰克逊便扬言要用猪刀割掉他的耳朵并放他的血。刘易斯害怕了,告到法院,杰克逊被捕。在去法院受审的途中,他向卫兵借了把刀。刘易斯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杰克逊持刀追了一段没有追上。到了法院后,因为原告刘易斯逃之夭夭,杰克逊便被无罪释放。

不久,刘易斯又借故对妻子大打出手,蕾切尔逃离刘易斯家。在杰克逊的鼓励下,1790年她向议会提出离婚申请,议会让她去法院办理手续。她和杰克逊都误认为议会已经批准了离婚要求。杰克逊迫不及待,于1791年8月在纳齐兹同蕾切尔完婚。但当他们得知议会并没同意蕾切尔的离婚要求,而刘易斯提出离婚要求的传闻有假时,为时已晚,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他们的“非法”婚姻立刻成为人们的话柄,并被扣上“拐骗”和“通奸”的罪名。这件事传到各地,刘易斯还亲自去法院控告杰克逊。这样,杰克逊的名誉受到了伤害,在公众印像中声望大大降低。直到1793年,法院才终于批准了蕾切尔的离婚申请。杰克逊和蕾切尔两人不顾闲言碎语,又于1794年1月14日在纳什维尔第二次郑重其事地举行了婚礼。

杰克逊身穿黑色丧服步入白宫,没有举行任何庆祝活动,这在美国总统就职史上是仅见的。

心灵札记

为爱情执着的男人是可爱的。为爱情勇于献身的总统,更加令人刮目相看。这则故事读下来,可以说是惊心动魄。为了心爱的女人,一个男人竟然敢置公众身份于不顾,一次次用刀,用枪,与恶意中伤他的人决斗。这本身是常人所不具备的勇气。生活中这样的人,是勇敢的人,是执着的人,是活得真诚的人,让我们为他加油鼓掌。

第59篇、爱情故事蛋清,蛋黄

收拾好换洗衣服,他推着自行车,生气地离开了家门,晚饭前一再叮嘱妻子煮的鸡蛋,现在也不想吃了。

刚下过雨,大街上湿淋淋的,少有行人,冷清。刚刚跟妻子发生过一阵口角,他内心有点忿恨难平,甚至有走得远远的想法,并且越远越好。街道不长,甚至没有他胸中的一口怨气长,而且浴室就在眼前,他二头钻了进去。

浴池里雾气蒸腾,跟几个熟人打过照面后,他挑了一个无人的地方下水了。水温还是挺合适的,他将整个身子浸入到水里。旁人好奇地看着他时,他才窸窸率率地一阵假忙碌,把自己弄得很琐屑的样子。就这样,他拖延着时间,一拨又一拨的人都洗好了,出去了,他才不好意思起来,不大情愿地离开浴池,穿衣。一边穿,还一边想着再到什么地方转转,能拖多久就拖到多久。

一走到外面,看见自己的车篮里多了一把折叠伞,红底子黑碎花的那把,经得住风雨的考验,伞骨还比较牢靠,已经用了好几年了。

他一下子气消了,嘴角还有了一点笑意,并想,“赶紧回家吧,时间不早了。”这么想着,他回家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拿起那把伞,“啪”的一声抖开,伞面在夜色里开放了,他攥紧了伞柄,尽管这时一丝雨点也没有。

走着走着,他不禁回忆起他们的过去。也是一次夜行,只不过那晚月色朦胧,那时她还是未婚妻。一个拐弯,她陡然藏在了哪片阴影里,他再也找不着了,心慌得不行。正六神无主之际,她猫腰从暗处站到了他的面前,一脸坏笑。这个小小的浪漫,回味起来依然是那样甜蜜。婚后,他总是要长时间、长距离地奔向她的宿舍。如果她有事出去了,桌子上总能看见一张便条,大抵是嘱咐他饭菜煮好了,什么在锅里,什么在碗里,叫他自己先吃,她办啥事去了。也没写上日期什么的,很是随意。也是,居家过日子,每天就是天天,犯不着特意为某一天贴上标签。正是这种随心随意,他很珍惜这些字条儿,珍藏着,偶尔翻到,都恍然如新,那种感觉特温馨。

这时的街道感觉特短,还有很多很多内容来不及回忆,就到家门口了。他想,回家赶紧将蛋壳剥了,黄橙橙的蛋黄他吃,白莹莹的蛋清她吃,在一起生活多年,这是一个默契。

第60篇、爱情故事婚姻被爱情撞了一下腰

毕业十年的大学同学聚会,去还是不去,这个问题这几天一直纠结着李梅。

近几年,她很少和同学们联系了,即使同城的小聚会,她也借口照顾孩子而缺席。其实,不是不想聚,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的恐惧。十年前的李梅,窈窕淑女,姣好的容貌,让她荣登系花的位置。可是,如今镜子里那个身材发福、脸色黯淡的她,早与当年判若两人。

张威最近总是早出晚归,说有一个新项目要竞标。凌晨的电话里,有嘈杂的声音,有吆喝喝酒的呼唤,有女人的笑声。

李梅告诉自己,淡定,张威是为了她和孩子,才去拼命挣钱的。自己每天的空间,就是这18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整天捣乱的儿子。她也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她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可是又不想去改变。好在张威懂得她的牺牲和付出。

当年和张威结缘,源于李梅妈妈的一个同事介绍。

张威是外地人,两个人谈婚论嫁时,他自己的广告公司刚成立,手头比较紧,婚礼办得比较寒碜。可是,李梅不在乎这些,在她的眼里,爱是一切,别的全是浮云。

婚后,两个人各自忙着自己的工作。张威的公司,眼看着壮大起来,效益也不错。

李梅怀孕期间,妊娠反应特别大,张威就安慰她,先辞职在家养身体,等以后想上班了再说。生完了孩子,看着襁褓中的儿子,李梅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他去找工作。跟张威商量了一下,就在家当起了全职妈妈。

李梅打算不去同学聚会,可是,一件事让她改变了主意。

前天,张威一如既往晚归,只是不同以往的是,他的衬衫上有一抹唇印,淡淡的,粉红色,刺痛了李梅的眼。她想揪住张威,问个明白。正在这时,客厅里张威的手机,发出沉闷的震动声。

“张哥,那衬衫你换的时候,记得自己洗一下,以免嫂子看到多心。”发短信的是公司的前台小朱,李梅对她有印象,一个清秀可人的姑娘。每次见到李梅,她嫂子长嫂子短地喊着,嘴巴特别甜,还总给她推荐各种瘦身的美食。

李梅还真多心了,这唇膏是怎么蹭到了张威身上的?

李梅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儿子吃完早饭,她就把儿子放在了三楼的邻居家,两个孩子常在一起玩,临时让看一会儿是没有问题的。

时钟指向十点的时候,张威起床了。李梅一脸凝重地坐在沙發上,茶几上是那件衬衫。

说吧,这是怎么回事?李梅心平气和地问。

什么怎么回事?儿子呢?张威转身进了卫生间,顺手还拿了晨报。

这个粉色的唇印是怎么回事?李梅站起来,拉住张威的胳膊。

不知道,你别没事找事,我看你就是闲的,真得让你上个班了。

张威说完这话,转身就进了卫生间。李梅的火“蹭”地就上来了。

什么叫没事找事,这个粉红的唇印,如果没有什么亲密接触,怎么可能会有。而且加上小朱那条短信,她的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她整天辛辛苦苦做家务,照顾儿子,谁都知道带孩子绝对是个力气活儿。除了睡觉是闲着的,李梅在家,哪有闲着的工夫,刚收拾的家,一会儿就被儿子弄得乱七八糟。

李梅兀自在客厅大叫,替自己冤得慌,也替自己申冤。

洗漱完毕的张威,指着李梅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你累你还长这么胖,你看看你的“游泳圈”,还有你那“蝴蝶袖”。衣服永远只有一个款式,那就是家居服。

这就是张威眼里的李梅,不再穿什么都好看,不再是那个素颜美女,而是一个邋遢的家庭主妇。

张威边换衣服边说,中午有会,晚上要跟项目经理谈案子,就不回来吃饭了。

关门声让李梅回过神儿来,接着她就嚎啕大哭。

这个时候,手机响起。是大学时候玩的很好一个闺密,说她下周末回国,专门赴毕业后的十年之约。闺密说这次十年聚会,是肖飞发起的。

肖飞,是李梅的初恋男友。

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李梅当下就答应了闺密去参加同学聚会。

第61篇、爱情故事谁动了你的爱情

1

2014年,我在兴阳中学当老师的时候,曾和一对情侣共事。

男孩叫王强,很爱说话。走廊遇见总会打招呼:“这节没课啊?”或是“刚上完课啊?”一举一动,说话的细节都透出受过良好的家教。

女孩叫马微,弱弱小小的,总让人担心她是不是随时都会晕倒。性格和王强恰恰相反,浑身散发着林妹妹的不合群,遇见了,淡淡点下头,算作招呼。熟悉她的性格之后,大家也就不挑她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马微的身世很不幸。在她七岁的时候,一天晚上,她妈妈的闺蜜来了一个电话,说心情不好,让马微妈妈过去陪她一会。那个晚上,马微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哭着喊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哄着她说,妈妈一会就回来,回来给你买巧克力。好说歹说,马微才放开抱紧妈妈的手。

这也是如今的马微最后悔的一件事,如果那晚她坚持一下,可能妈妈就不会出现意外。结果,就在那晚,妈妈在去往朋友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在葬礼上,马微对着妈妈的闺蜜又踢又打。那个闺蜜为了弥补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愧疚,嫁给了马微的父亲,成了马微的继母。有了那层根深蒂固的恨,马微和继母相处得很不好。

上学之后马微就一直住在寄宿学校,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更是彻底断了和继母的联系。和父亲也是读书时要生活费的时候才会联系。她有时会用冷漠的语气跟我说:“亲情不过是银行卡上冷冰冰的数字。”

2

从王强口中我知道了他们相识的过程。王强跟我说:“男人对女人的爱,首先得是怜惜。”

他第一次见马微,是在大学的元旦晚会上,七个女生的舞蹈,跳到一半的时候马微晕倒了。舞台上一阵混乱。身为主持人的王强当机立断地背起马微冲进了校医务室。所幸没有大碍,马微只是贫血性休克,吃了点药就醒过来了。英雄救美后,他们成了情侣。

很多人对王强选择马微很费解,要知道王强是吉大著名的男神,而马微轻轻一倒便俘获男神的心,不知在吉大校园里拉了多少少女的仇恨。

如今,王强平静地对我说:“当时看见马微苍白的脸,心中就一个念头,这个女孩这么弱小,我一定要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

王强喜欢马微到什么程度呢,马微有一头长如瀑布的头发,每天早晨都是王强给马微编发。之后,我一直记得一个镜头,阳光透过窗棂,散在马微的身上,王强灵动修长的手指在马微的头上上下翻飞,那眼神笃定,温柔。

在王强爱的滋润下,马微的话比以前多了一些,但无论怎么样,有些东西刻在骨子里,无论你怎么装饰,底色都是苍白的。她对什么都很悲观。

她一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王强没课的时候,窜到她的办公室来。这一来,马微就放晴天。马微心眼小,只要有别的未婚女老师和王强说话,马微这一天都是阴的。乌云一直笼罩到回宿舍,还能听到王强的赔礼道歉,一再保证不和别的女老师说过多的话。

周而复始,学校里未婚的女老师都开始疏远这一对,于是,他们和老师的关系变得很尴尬,大家都不看好这一对。

3

秋季开学,学校又新分来一个师范校的小姑娘,姑娘叫常朵,长得也跟朵花似的,圆圆的脸上布满了胶原蛋白。嘴也甜,哥哥姐姐叔叔姨地叫着。大家都没什么,叫到王强的时候,我明显看到马微的脸变了一下。

常朵教语文,课堂气氛那叫一活跃,她把课文编成情景剧,又唱又跳的,孩子们轻松地就把一节课的内容掌握了。校长欣然批语:人美如花,课贯长虹。

自此,常朵在学校一时风头无两。常朵不但课讲得好,现在小姑娘身上那种矫情的毛病人家愣是没有。学校大扫除,常朵放下笤帚就拎筐。小圆脸在大中午阳光暴晒下变得通红,常朵没一句抱怨和怨怼。大家都喜欢她。

最初,马微也挺喜欢她的,说:“这姑娘就是一个小太阳,多阴霾的人在她身边都会融化。”慢慢地,马微不喜欢常朵了,原因当然是王强。

因为一次在食堂吃饭,常朵不喜欢吃肉,就把食堂大师傅挑给自己碗里的肉随手夹给了邻座的王强。第一次王强没有拒绝,第二次王强瞅着对面的马微,脸上就有了尴尬,夹出去不是,留在碗里也不是。

马微的态度倒是很明朗,直接把筷子摔在了饭桌上,夺门而去。就一块肉,让大家从尴尬的气息中闻到了常朵的心思。

小小的寝室里,马微把床上的东西扔了一地。任凭王强把门敲破了,马微也不開门。听着王强在走廊来回踱步焦躁的脚步声,常朵跑过来解释了。这种小心思真是越描越黑,解释的人一副不谙世事的表情,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说:“我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自己不喜欢吃肉,王哥是男人,应该喜欢吃肉,没想到让马姐误会了。”

被解释的人就认定了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那么多男老师,你为什么单单把肉夹给王强,夹一次还不过瘾,还要夹两次,你这不明摆着是冲人去的嘛。在大家的两边疏导下,这个解释最后以表面的握手言和结束。

在一个单位,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业务上的交集是在所难免的,她们表面上倒也相安无事。一个月后,王强升为教导主任,教导主任有一项工作就是要检查业务笔记,或许是对马微曾经的横生枝节心存歉疚,王强就给了常朵业务笔记最高分。

按理说,常朵的业务笔记最高分别人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小姑娘的业务水平在那放着呢。但是,在马微那里,这个业务笔记说道大了,学校里优秀的老师多了去了,拎出一个老教师都比常朵有资格,凭什么你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的业务笔记最高分啊。你王强心里要是对常朵没那意思,谁都不信。

这一次,马微跟王强闹得更凶。最后,王强怎么保证的我们不清楚,但马微和王强的爱情开始岌岌可危。

4

几乎总能听见他们争吵,话题最后的焦点都会回到常朵身上。炒盘菜也能扯到常朵。马微会尖刻地说:“这没事就做素菜,对了,那个常姑娘不喜欢吃肉哈。”买件衣服也能扯到常朵。马微会声嘶力竭地喊:“你给我买的都是休闲款的,你的眼光什么时候变的呢?哦,我想起来了,那个常姑娘一年四季都穿休闲款,你这是照着她的口味给我选的啊。”马微作得越来越变本加厉,最后,常朵调离了这个学校。

爱情来的时候我们没看到,爱情走的时候我们一览无余。常朵走了之后,每个清晨,再也看不到王强给马微编各种发辫。透过窗户看到的都是马微对着镜子孤单落寞的眼神。

王强跟我说:“爱情这个东西保鲜期很短的,时间会让那层保鲜膜慢慢发黄、发脆,最后破裂。一辈子,可能就是你遇到下一位姑娘的时间。”

我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常朵在一起了?”

他摇摇头说:“我们的问题不在常朵那里。将来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李朵,张朵,我累了。

我知道王强和马微的爱情走到尽头了。

5

王强调离学校那天,马微出人意料没有哭。走时王强嘱咐我说:“你劝着点她,看她再想不开。他说得很疲惫,也特解脱。”

那天晚上,我陪了马微一宿,她先是拎着瓶啤酒跑阳台大声唱歌,声音大得和那个平日弱不禁风的马微判若两人。后来,她喊累了。她挪回宿舍,躺在床上喃喃跟我说:“一辈子有多长,就是一段感情的开始和结束。”

我很想告诉她,很多爱的失去,都是因为我们把爱捆得太死了。如果把爱比作一个婴儿,你用绳索捆住它的四肢,随着它慢慢长大,它会用尽一切力量挣脱。爱不是囚,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携手成长。

望望马微苍白的脸,我把这些话咽回去了。

很多时候,爱不在了,不是那个人变了,而是我们爱的方式不对。

第62篇、爱情故事女人的真爱

我曾以为她是个成功而又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曾经的女上司,四十一二岁的样子,但依然风韵犹存,充满征服欲望,再刁钻的客户只要碰上她,绝对会俯首称臣。

有一次公司宴请所有客户,女上司很坚决地要求一位很儒雅的老总将酒喝下去。他推辞再三,躲不过,脸色便明显地有些难看。女上司依然是不依不饶,有点像一个任性又霸道的小孩子。他说了一声“抱歉”,转身去了洗手间,再也没有回来。

那天晚上,女上司拼酒拼得很凶,我唯有开着她的宝马车送她回家。在车里她突然地开始大哭。我在她的哭诉里,终于知道这位老总,是她的初恋情人,只不过那时候她太过贪恋所谓一劳永逸的幸福,不顾他的苦苦相不,绝情地与他分了手,嫁给了而今让她无限风光的丈夫。

她是个有心计的女人,可还是挡不住20年的婚姻里,被她的丈夫以各种理由接近的女人。她也明白,她每得到一分的荣华,同时也失去了相同的幸福。只不过,这种幸福是外人看不到的。

他们都已成家,他有了自己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而她在那么显赫的位置上,想与谁发生点什么故事都难。她扭头问我:你想过轻易地得到你想要的前途吗?我摇头。她又说: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你能轻易得到的,更不用说外在的荣耀与风光;年轻的时候真傻,人生那么短,为什么要把自己最难得的年华与真爱,拱手送了人?而今想要,却只能远远地看……

我看着她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进富人区,隐入了她用翠绿年华换来的那栋别墅。

这不是简爱的执著

程青松

“你以为我穷,不美,就没有感情吗?我也有的。假如上帝赐予我美貌与财富,我一定会使你难以离开我,正如我现在难以离开你……”

多年前,第一次看《简爱》的时候,深深地为这段台词打动。那个时候,我深信爱情与财富与美貌是无关的,一个人爱你,不应该仅仅因为你是美人,更不应该仅仅因为你有钱,他爱你,应该只是因为你是你,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但现在我知道,至少在这个世间,大多数男人是不这么看的。

前几天,一个女孩找我哭诉,说她的男友天天找碴要跟她分手,起因是她的男友要开一个影楼,需要钱,男友要她去借,她不肯,男友就责怪她不支持他的事业。接下来,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孩子出现了,她给他投资了影楼。有一次,她去影楼找他,当着那个女孩子的面,他粗暴地对她,她眼含热泪对她的男友重复了《简爱>的台词:“你以为我穷,不美,就没有感情吗?”

男友一声冷笑说:“你穷,不美,已经够不幸了,可你还偏要跟又富有又美丽的女子争夺爱情,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我问女孩,即使他这样对待你,你还舍不得他吗?女孩说她相信爱情,相信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女人能像她爱他那样无私那样彻底。她说那个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早晚有一天会抛弃他的,到那个时候,他就会想起她的好。她说我是不如她有钱,我是不如她美丽,但是我是真的爱他,我可以为他去死。

我当时真的很想很想告诉她,他要你死干什么呢?难道你买了意外险?难道你死了他是唯一的受益人?

女孩问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让他回到自己身边?

我说第一是整容,第二是抢银行。

女孩问,如果我肯等呢?

我说你等能越等越漂亮、越有钱吗?

这个世界上,虽然很多男人是在乎美貌和财富的,但总也有一些男人并不如此,你为什么偏要在那棵树上吊死呢?你怎么就不能大步流星离开,擦干眼泪,埋葬爱情,咬咬牙把自己奋斗得出人头地呢?

第63篇、人生故事同居的爱情

女人下了班,独自到菜场去买菜。那天,她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大家做拿手菜吃。刚好,朋友的家就在那个菜场附近。

菜场还是菜场,像所有小区里的菜场一样,她不常来菜市场,一般情况下,她更喜欢去超市,那里更干净整洁,更符合她的喜好。

走过一个卖蔬菜的摊子,她停下来,挑选着西红柿。“您男朋友好久没有来啦!”她抬起头来,确定是有人在和她说话。是这个摊子的老板,一个发胖的、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那时候他天天都要在我这里买点什么啊”妇女微笑着对她说。“啊,是吗?……是啊,好久了……”,她纳闷,妇女怎么会认得她呢?“有两次你和他一起来,所以我记得你的,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啊,这样的男孩不多见了呢”妇女乐呵呵地说。

是的,她从来不做饭,因此也很少去菜场。倒是他,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场,然后回家做饭。她就在一旁看书、听音乐,吃完饭,他洗了碗,收拾了桌子,和她一起在沙发上搂着看电视。

她的心,突然动了一下。然后转身急急忙忙走了。

那天的聚会,她没有做什么菜,因为她不会。于是依旧是在客厅看书、听音乐,和主人聊天。不时地,她抬眼看着那两对夫妻朋友在厨房里忙出忙进,说着、笑着。突然,就觉得呆不住了。

在朋友的挽留中,她还是告别了。走得匆匆忙忙。

夜色已经朦胧,小区里面一扇扇的灯光里,讲述的又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只是她,依旧是一个人。

男孩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那天晚上,男孩跪在她的床前,默默地注视着她,她有些不安、有些忐忑、有些愧疚。但是更多的,是对另外一个人的思念。

她只是在电话里对男孩说,我们不合适,所以分手吧。

男孩出差在外地,买了最快的机票回来,到他们的小屋时已经快半夜,女孩听到开门的声音,睡眼蒙松地醒过来,从卧室走到客厅,看着呆呆望着她的男孩。他一定是跑着回来的吧吧,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下意识地,女孩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男孩的脸。男孩一把抓过她的手,坐在沙发上,把她抱在怀里,双手搓着女孩的双脚,责怪地说“大冷天的,又光着脚踩在地上”,说着,把她抱进卧室,轻轻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

女孩就那样一直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男孩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说,“急急忙忙请了假,买了机票就回来了,胡子也没来得及剃呢”,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不刮胡子。“没事没事,你睡你的,我在这里看着你就好了”,男孩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在床头旁跪下来,右手搁在女孩的枕头边。

女孩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她抽泣着说“对、、、不、、、起”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到枕头上。

那晚,女孩让男孩睡到了床上,他们在黑暗中做爱。流了很多泪。

第二天,男孩不得不走了,他只能请两天的假,就又得回到那个偏远的地方继续他的工作。坐飞机到了省城,还得坐半天的汽车。

走的时候,男孩带走了女孩几天前就已经为他收拾好的行李,行李很多,男孩几乎拿不下了。但是他拒绝女孩帮他拿,说天太冷,让她赶紧回屋里去。关上门的那一刻,男孩回头,对她笑了笑。

门一关,女孩就瘫倒在地上。她抱紧了双臂,还是感觉到冷。想到了什么似的,她冲到窗边,悄悄隔着窗帘向下看。一会儿,就看到男孩走出了门,她赶紧躲到一边。等了一会,又偷偷看出去。男孩坐在最大的那个行李箱上,背对着他,肩膀在剧烈地抖动着,他的右手拿着眼镜,手指尖也在颤动着,左手不停地去抹脸。女孩从那个角度,只看得到他剧烈耸动的肩膀,和拿着眼镜的手,抖得很厉害。

女孩无声地痛哭出来,眼泪模糊了视线,却发不出一个声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孩重新站起来,朝窗外望去。他走了。

女孩返身回到床上,抓过枕头抱在胸前,一张字条出现在眼前,上面只有一行字:冰箱里还有出差前给你包的馄饨,别光顾着哭又忘了吃。

女孩光脚跳下床冲到厨房,冰箱里又放了很多零食,不知道是男孩什么时候放的。她拉开冷冻室,一封信端端正正地放在那包馄饨上。

妹妹:

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好吗?

昨天晚上,在你睡着以后,我难以入眠,我有多想质问你、摇醒你、请求你,但是我不忍心吵醒你。

我一遍遍地看着我们的家,它那么小、那么简陋。可是一年前,你兴奋地拍照片给我看它,我们商量着怎么装扮我们租来的这个小屋子,要挂什么样子的窗帘,买什么样的家居……这一切,都好像是在昨天。

我只想说,真的,对不起。我的工作常常要出差,挣得又少,我们决定住到一起后,我甚至都没有时间陪你找房子、买家具。

妹妹,我知道你一个人很辛苦。真的、真的、对不起。

你不止一次地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回来陪你,可是,我是个男人,我很想马上回到你的身边,天天陪着你,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不然,就会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我知道,你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住了是吗?你最爱吃的馄饨,还依旧放在冰箱里。两个月前我为你包的,你都没有吃。要是在以前,你是最爱吃的……

所以,我不想再问什么,我也不想为难你。只要你,真正过得幸福就好。

粥在电饭煲里温着,记得看完信后先喝一碗,再去睡一会。我知道你任性起来就不吃饭,可惜,不能给你做好吃的。对不起。

电饭锅洗的时候要把电拔掉,不然会漏电。出门的时候要看看水、电有没有关好,冰箱里的东西拿出来放放再吃,不然你的胃又要疼了……

好了,你总是让人放心不下,想要说的太多。照顾好自己。我的电话永远不会变。

爱你的人

2009年11月18日凌晨4点

女人坐在当初和男孩租住的那个小区的长凳上,仰头看着14楼那间房的灯光。想象着现在是什么人住在里面,他们,幸福吗?

手中的那封信已经褶皱了,信纸开始发软,变黄。被泪水浸了多次后,有些段落,有些字迹已经模糊。电话号码,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

男孩搬走后,女孩搬进了另一个男人的家,换了手机号码。两年以后的一个清晨,女孩提着行李箱离开了。

她看起来还是年轻漂亮,只是脸上多了几许落寞。曾经有几次,女孩试图拨那个号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女人独自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地上洒满了月光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刮了一阵风,把地上的白色信纸吹得飘了起来……

第64篇、人生故事那个秋天的爱情

那个秋天的爱情

她是个很小资的女子,吃饭都是在咖啡馆,逛街都是去大商场,但自从与我相恋以后,她就彻底变了。她说,我就是她小资生活的终结者,这点我深信不疑。

那是在2005年,我开始创业,她把所有的资金都放在我这里,跟着我,义无反顾。那年秋天来得特别早,秋天的萧瑟很快弥漫了这座城市,我的事业也遭遇了滑铁卢。

我只好把新买的房子卖了还债,和女友搬到了郊区的一所小房子里,10平方米,一台破旧的电视机是我们唯一的家电。为了省钱,我们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菜市场掏最廉价的菜,从公司到小家的10里路都舍不得坐车,整整两年,我们就那样坚持着。

那是一段痛苦却执著的日子。信念成了我们不能倒下去的唯一理由。

有一次,她感冒了,我背着她去5里外的诊所,等到达的时候,才发现她伏在我背上睡着了。我不敢惊醒她,买了药,才慢慢走回来,小心地把她放在床上,凝望着。她明显瘦了,一张原本漂亮的脸此时已憔悴不堪。在她的衬衣上,我发现了一块缺口,那是她剩下的唯一算完整的衣服了,这些年,跟着我起早贪黑,搬这搬那的,再好的衣服也都磨烂了。

取出针线,我小心地缝补着,我怕吵醒了她。缝好了,我又去市场买了2两肉。这些年,她跟着我太累了,我内心愧疚。

我才买回来,放在桌子上,就发现一只老鼠爬了上去。我的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在床的角落有把扫帚,我小心地拿着,朝它挥舞着,但老鼠对我的示威并不理睬,也许它好久都没吃饱了,闻到点肉香,大白天也跑出来。我只好走到桌子旁,就那么站着,老鼠这才退缩了一点,但它不肯跑。

—人一鼠就那么对峙着。

我站在那里,像士兵一样,紧紧地守护着那块肉,焦急着,矛盾着,突然间,我对自己有了一种深深的恨。如果不是投资失败、她就不会跟我受这么多苦。

那个萧瑟的秋天,我站在一只老鼠的前面,有了一种惭愧的感觉,对她,对爱情。那个晚上,我给她炖了一碗飘香的肉汤,她吃得很香。

此后的每个晚上,我都会买上1两肉,只为给她炖一碗新鲜的肉汤,那是我对爱情的补偿,其实我知道,什么也补偿不了。

第三年的时候,我的公司终于扭亏为盈,我们终于不需要住10平方米的房子,也不再为一件破损的衣服而绞尽脑汁。

但我仍然保留着每天给她炖1两肉的习惯。我觉得那些在贫穷岁月里保留下来的习惯,对她、对我、对我们的爱情才是最大的价值。

那件补丁的衣服,她也一直保留着。那个秋天过去了,我们不再想它,唯有深爱。

第65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友情

1

蔡静在朋友圈宣布和周志远确定恋爱关系,并打算择日成婚的消息时,微信上一下子炸了锅。

也不能怪看客们有一颗八卦的心。在这之前,她和周志远以友情的名义在各自身边招摇过市地混了十年。十年友情变爱情,是年纪大了刚好需要找个人结婚,还是蓦然回首发现最爱就在身边?旁观者不得而知。

闺蜜群里,恋爱专家A说:“十年都没擦出火花,你还指望一纸婚书能让你们的感情升温?别幼稚了亲爱的。”已婚闺蜜B好言相劝:“妞,一辈子那么长,如果不是和最爱的人结婚,漫漫长路要如何走得下去?婚姻来不得半点将就的。”闺蜜C闺蜜D争相发言,她们或犀利或温和,表达的核心内容无非就是,蔡静,婚姻大事,你可不能糊涂。

等大家终于安静了,蔡静回了句:“祝福我吧,这婚我结定了。”

和闺蜜们不同,两家父母对这桩婚事都非常满意。有十年的友情做基础,双方知根知底,携手走进婚姻再合适不过。

2

夜深人静的夜晚,蔡静躺在床上,回想和周志远相识的这十年,不由得笑出了声。把时间的针脚往回拨,那时的她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最后嫁的人会是周志远。

读书的时候,蔡静乖巧听话,成绩优异。而周志远完全是另一个极端,逃课打游戏,上课捉弄女生,成绩也并不好。周志远把青春活得肆意而张扬,蔡静是有些羡慕他的。坐同桌那段时间,两人不知不觉成了朋友。高考后,蔡静去北京上大学,而周志远留在了省内。

后来的这些年,蔡静把周志远当成了自己的男闺蜜。和男友吵架了,就跟周志远在电话里聊上半天。遇到烦心事,周志远总能想办法让她开心起来。而周志远身边的女友换了又换,蔡静也时不时给他支招怎么哄女朋友开心。

大学毕业的第三年,蔡静和男友分手,逃回小城。不久后,周志远也回来了。两人时常约着一起吃饭看电影,感情好到可以勾搭着肩膀出现在朋友面前。就这样一路晃悠到28岁,各自被家里逼着相亲。

有天蔡静在上班的路上,接到周志远的电话,他说:“我刚才刷牙的时候突然想,既然我俩都单身,为什么不在一起,为什么要各自去相亲?”

蔡静愣在了那里,一整天都有些心不在焉。

而那天傍晚,当蔡静从公司大楼走出来的时候,周志远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楼下,这个向来把她当哥儿们的男人,变得有点局促。他轻声请求:“蔡静同学,请别拒绝我。”

那一刻,蔡静莫名地有些心动。兜兜转转,原来爱情就在身边。

恋爱后不久,她决定嫁给他。

3

结婚那天,场面有点感人。

蔡静看着人群里应付自如的周志远,昔日那个调皮捣蛋的小男生,帅出了新高度,也极其认真地在经营一份事业。她远远地看着他,一颗心变得柔柔的。而她也承认,这样的周志远让她安心,也让她对婚姻有了期待。

实际上,他们确实有过一段甜蜜期。有时周志远会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说:“唉,早知道我的老婆是你,当初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在别人身上,读书那会儿就应该直接跟你说,妞,做我女朋友呗。”蔡静听着,心里甜蜜得不行。

可这样的阶段并没有维持太久。有天早晨醒来,蔡静看着熟睡中的周志远,莫名地想起他的那些前女友,心情一下子跌到谷底。她将周志远摇醒,带着不满的语气说:“我刚才认真数了下,发现你谈过的女朋友好像都超过两位数。周志远,你太花心了。”

周志远被吵醒,有点懊恼。他揉了揉眼睛说:“但我最后娶的人是你啊。”

蔡静却不依不饶起来。她清楚地知道周志远的每一次恋爱,以及每次恋爱的细枝末节。那些细节具体到他怎样从牙缝里省钱给初恋女友买礼物,具体到他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见女神,具体到他因为某个前女友,成了名副其实的“厨神”。

做朋友的时候,蔡静会取笑他在爱情里犯过的傻,会大大方方地替他的爱情出谋划策。可当周志远的身份,从朋友变成相伴一生的伴侣,她开始在意他的过去。在意他在过去的时光里,曾经不遗余力地爱过别人。然后纠结于,现在的周志远,没有像他爱别人那样,热烈地爱过她。

蔡静觉得自己像是着了魔。只要一想到周志远的过去,就对他不放心。于是开始查手机查岗,规范他的朋友圈,熟练使用微信实时定位。有次周志远正和客户谈项目,没来得及回复蔡静的微信,她竟然直接要求视频连线。因为这事,周志远被客户取笑了一番。

那天回到家,周志远一脸不高兴。他看着她,有点无力地说:“蔡静,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们之间的那些默契,理解,以及惺惺相惜都跑到哪里去了?”

4

蔡静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她只知道,当周志远由朋友变成老公,她对周志远有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

年底的时候,高中同学李浩从上海荣归故里,邀她和周志远小聚。李浩在上海开了一家咨询公司,算是混得风生水起。席间,李浩随意聊起新买的宝马,三年的人生规划,以及当“空中飞人”满世界跑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人和事。

听起来句句都是谦卑有礼,但其实言语间想要表达的,无非就是自己的聪明能干和远见卓识。被李浩这么一衬托,周志远怎么看都有点灰头土脸。

以前蔡静觉得,周志远虽然赚钱不多,但至少成熟稳重,乐观开朗,跟他在一起,日子像是被涂了一抹亮色。可是看到李浩,她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了。作为李浩的同龄人,周志远每天开一辆破捷达,在小城的事业单位混日子,怎么看,都有点窝囊。

这般一对比,蔡静说的话就有些刻薄起来,她当着李浩的面,挤对周志远:“你看看人家,混得多好。你乐呵于一个月涨了三百块钱时,人家可能正在美国跟老外谈合作。啧啧,这差距真是太大了。”

周志远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他给她使了个眼色,但蔡静装作看不懂的样子,继续表达对李浩的崇拜,以及对周志远安于现状的不满。回去的路上,周志远耷拉着脸,有点不高兴。

蔡静也闹心着呢,看到周志远摆一副臭脸色,更加窝火。她有点不屑地说:“生什么气啊?我说得又没错。瞧我们这日子过得,连去个国外旅行,都得犹豫个大半年。”

周志远看着她,生气地说:“蔡静,你到底有完没完?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那会儿也就我俩在一块的时候你会损我,在别人面前,给足了我面子。为什么当你变成了我的妻子,反而不肯顾及我的颜面了呢?”

蔡静被他这么一说,更来气了,她回他:“正因为你是我老公,我才更希望你变得优秀,变得让我在外人面前有骄傲的资本。如果只是朋友,我才不管你月收入多少,事业怎么样呢。”

周志远沉默了,蔡静也不再说话。两人的关系,像是陷入一个死胡同。

5

而就在这时,婆婆生病了。

是癌症中期。拿到诊断书的时候,周志远一下子蒙了。蔡静知道,周志远和妈妈的感情特别好。突然出了这种事,这个向来镇定的男人一时有点六神无主。

原本蔡静还在和周志远怄气,这会儿,她早就把心里的那点不痛快忘得一干二净。当务之急,是要找最好的医生来给婆婆做手术。那天晚上,蔡静翻出通讯录一个一个打电话,到处求人帮忙。通过层层关系,最后终于请到小城最好的医生。手术顺利,周志远总算松了口气。

出院那天,蔡静忙前忙后,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天晚上,她累得瘫倒在沙发上,周志远走过来,抱了抱她,疼惜地说:“谢谢你,老婆。这段时间,多亏有了你,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样的时刻,蔡静突然意识到,在处理婆婆生病这件事上,她不仅仅是周志远的妻子,还是和他并肩作战的战友。她让他知道,无论怎样,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陪着他,共同面对人生里的变故。而这个共同面对的过程,让他们之间的情谊变得厚重饱满了。

这样想着,蔡静对与周志远之间的那点困惑,也就想通透了。

可能不仅是她,很多女人都会在婚姻里犯这样的错。对朋友会讲义气讲礼貌懂感恩,可对自己的伴侣,就会有很多额外的要求。恨不能对方既在外面替自己撑起一片天,又能在回到家的时候极尽温柔。一旦做得不好,便开始怀疑对方不爱自己。

实际上,婚姻里的两个人,也要像朋友一样相处。在婚姻里,也要保留一点友情。我们亲密无间,但我们也保持合适的距离。我们不仅是夫妻,还是朋友。

这天之后,蔡静和周志远渐渐以友情的模式来经营婚姻。意见不一致时,也能心平气和地商量,而不是仗着对方是爱人,就肆无忌惮地耍性子。他们在婚姻里,保留了朋友之间最基本的礼貌。这样的生活看起来有点平淡,却自有它的温情。

第66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

去年,我换工作了,离开了那家工作了三年多的公司,跳槽到一家公关广告公司,担任文案策划一职。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行业,也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在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感觉很吃力,上手很慢。面对这种情况,我开始失去了信心。为什么自己这么笨,学东西那么慢呢?

当我为这些文案策划所发愁的时候,同事静儿帮助了我。她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女孩,很热心帮人。作为一个男生,我还需要一个女孩帮忙,觉得很不好意思。静儿从文案设计的基础知识,到实际操作,都用心地交给我,并把她积累下来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我。

作为同事,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在工作上互相交流,没有了同事之间的尔虞我诈以及各种不良竞争。这让我感到非常溫暖。来到这个新的工作岗位,能够跟这样好的同事一起工作,我觉得非常开心。

后来,我和静儿的关系越来越好。我们不仅在工作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也是互相扶持和帮助。我们都是从小县城来到了这座大城市,带着自己的梦想在这里奋斗。没有了家的团圆饭,但是,我和静儿可以经常一起出去吃饭,不再寂寞。没有了昔日朋友的照顾,我和静儿互相鼓励,互相分享快乐与解决困扰。我们不仅是好同事,更是好朋友。有时候,当我们加班很晚才下班的时候,我会亲自送静儿回家,因为我不放心一个女孩晚归。当我生病的时候,静儿会特意煲汤给我喝,让我补补身体。

就这样,我们彼此有了好感,从朋友发展为恋人。就在感恩节那天,我向静儿求婚。她哭着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手牵着手,一起走到繁华的大街上,享受属于我们的那份真挚的爱情。

回首已走过的道路,我觉得,遇见静儿,是我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刻。我和静儿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接受着各种考验。

我们的爱情并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这样的爱,才长久。跟着对方的那颗真心而走,我们才能幸福地走完一辈子。

真正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如果那个人真正喜欢你,他要你的现在。如果那个人真正爱你,他要你的未来。我们一直渴望真正的爱情,而真正的缘份,往往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靠你的主动,用你真正的关心赢得。在相爱过程中,并不是你认为好的,就不顾一切要求她改变。相爱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真正的矛盾,很多时候不是她不理解你,而是你不懂得宽容她。

第67篇、爱情故事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

周末老妈逼我去参加白领相亲会,她早拿着我的照片替我报了名。一百多个单身青年,坐在一问大会客室里。我感觉和逛菜市场没有什么差别。这些所谓的自领,个个像蔫茄子和土豆,让人提不起胃口。

正神游太空时,我对面的男人说话了。他问我是不是老师,又问我的身高。我的年龄和爱好。我没精打采地回答,他在小本子上记录着。我打量他的浓眉,它们像两条毛毛虫趴在他的眼睛上,很精神。“我是替哥哥来相亲的,他是另一所学校的老师。他今天要开很重要的家长会,来不了。”

天啦,居然还有这种事,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那你是做什么的?”“汽车修理工,不是白领,是不是?”他笑的样子很憨厚。我也笑了,觉得这一天并不像想象中枯燥。

隔天他就给我打电话了,我呵呵笑:“天啦,打电话你也代劳吗?”对方愣了一下:“林小姐你搞错了,我是杨晨的哥哥杨华,杨晨说我应该给你打个电话。”他们兄弟的声音,那么像!

我和杨华见面了,在学校附近的茶室。杨华看起来比杨晨帅一些,一股书卷气。分手后,我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学校。他一直把我送到校门前,我问:“你弟弟真是汽车修理工么?”“是啊。怎么了?”“没什么!”

那天以后,我就常常接到杨华的电话了。他的工作很忙。晚上要陪学生上自习,周末要给学生补课。我们的约会经常是虚拟语气:“如果下个礼拜有空,我就请你看电影。”如此这般,不厌其烦。以周末下班,我远远地看到杨华站在校门前,他终于来实践诺言了。哦,不,不是杨华,是杨晨,他站在校门前冲我笑,身边还有一位面容和蔼的老妇人。“林菲,这是我妈妈。她想见见你。”

拗不过伯母的热情。那天我到杨家吃了饭。伯母很好,伯父很好,杨晨也很好。杨华出差了,我参观了他的寝室,很整洁。没有过多的装饰,书架上都是数学参考书、教案。杨晨的房间恰好相反,有点凌乱,贴满了汽车海报,还有一些仿真车模。那些车模都很贵,我平时只在电视里看过。

“这车门可以打开吗?”我问。“当然。”他笑。他帮我打开车门,转动方向盘:“这是能动的。”我左看右看。羡慕得不得了。他的情绪也很高,眉飞色舞地讲解。他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呼出的气息吹着我的皮肤,热热的。

那夜,杨晨送我回家。雪后的街道很滑,好几次我差点跌倒。杨晨哈哈笑:“你的运动神经真的很不发达!”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并没有刻意去找杨晨,但,谁让他工作的修理厂就离我的学校不远呢?每次经过那儿,我都会和他打招呼,他见到我也很开心,说他哥哥半个月后就放暑假了。

没有活儿的时候。他会陪我到对面的小饭店吃拉面,我们天南海北地聊天。他的经历很简单,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念了技校,成绩一直不如哥哥好。他虽然很喜欢修车,但没能念大学依然是他的遗憾。他笑说,那天为了参加相亲,他用刷子刷了很久,才刷掉了手指缝里的污垢。我跟他说起自己平淡的生活,说班里有捣蛋的学生。他说,他可以教我治理坏学生的方法。“有效吗?”我问。他说应该有效,他上学时,班主任就是这样对付他的。我们笑作一团。

我想,相亲的那一天,我是有一点喜欢杨晨的。那天有很多教师参加,却只有一个修理工,而且是这么可爱的一个修理工。

我希望杨华不要回来,永远不要回来,然而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开始拒绝和杨华约会。一个月后,杨华绐我打电话,闲聊。我问杨晨在哪儿,他说:“去上海了。”“啊?”“那有一所全日制汽车修理专业的高级按师学校,他进修去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一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

我没有和杨展联系。妈妈知道了我的这点小心思,她说真荒谬,尽管他念了大学,可还是汽车修理工;尽管他赚的钱比白领多,但他还是个汽车修理工。我想l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对他的那一点点动心,就像刚发芽就遭遇了沙尘暴的种子,缩回了头。

我和杨华并没有矫情地成为好朋友,不是每对互相看不上眼或分了手的男女都会成为好朋友。我并没有遇到合适的男人,继续一个人过着我的生活。

杨华又开始恋爱,谈婚论嫁。不久,我收到了一份喜帖,是杨华亲自送来的。

新娘子很漂亮。我还见到一个长得很像新郎的男子,他没有杨华帅,只差一点点。他是杨晨,那个从上海回来的杨晨。他走过来说:“你好啊。”我给他留了我的新号码。婚礼结束后,他给我打来了电话。

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仿佛两个老朋友。他告诉我。他仍然在修理厂上班;我说,很好啊。他说,他已经是那里的小工头了;我说,恭喜你啊。

春天来的时候,我见到了伯母。那是我第二次见到她。她说,去我们家玩好不好?一路上,她和我唠家常。到了家,她将我领进杨晨的小屋,他的小屋里有一点凌乱,依然有那么多的车模。

伯母打开一扇车门,里面有一些小小的宇条:“林菲,和你聊天很有意思。”“林菲,如果我是大学毕业生。我会追你。”“林菲,我在上海很好,你也好吗?”“林菲,我想我有一点喜欢你。”我呆住了。

伯母说,这些字条放在车里很长很长时间了,是她打扫卫生时发现的。她说:“我那个傻儿子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i”

我哭了,我想起自己那个刚萌发就缩回了头的小芽,哭得更凶了。

那天,我一直呆在杨晨的家里。直到杨晨下班,一起吃了很可口的饭菜。杨晨送我回家时,我问他为什么突然去念书了,是不是为了我?我问得那么直接,一点都不害怕失败。爱,让我变得那么勇敢。

他说,是。他终于承认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浓浓的眉毛。它们像两只毛毛虫趴在他的眼睛上,很精神。我从没有见过那样可爱的毛毛虫。呼啦一下,藏在我心里的爱,一下子开了花。

我和杨展恋爱了。他告诉我,他的自卑。他的挣扎。他说,每一个爱着的人心里都长着一张地图,迂回曲折,还有很多险滩和岔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面临什么,但是只要坚持走下去,地图的终点就会通向所爱的人。

我才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我和杨晨的爱情终于开始了。多好啊,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连吵架也是幸福的。

第68篇、爱情故事赏春天的花,爱眼前的人

1

在卧室磨蹭了半个小时,顾莹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可直到她拖着箱子出门,陆永林仍然坐在电脑前岿然不动,键盘发出有节奏的响声。顾莹叹了口气,“砰”的一声甩上门。

恋爱4年,离家出走这种小把戏已是家常便饭。一开始,她只要作势出门,就会被陆永林一把拉住;到后来,陆永林会晾她幾分钟,再跑出来追她;而现在,即便她一夜未归,他也不着急。

这次,顾莹既没有去闺蜜家,也没有去酒店,她想出去散散心。其实顾莹不算是去旅行,她买的是回长沙的机票,长沙,是她的故乡。

没打招呼就回了家,母亲又惊又喜。一会儿去厨房给她做好吃的,一会儿不停地念叨家长里短。而周延这个名字从母亲嘴里冒出来时,顾莹的心,不明所以地动了下。周延是顾莹的高中数学老师。那年,周延30岁。结了婚的男人,却始终保持着高高瘦瘦的身材。周延站在讲台上,微微笑着的样子,让少女有了心事。

高三那年,她写了一封表白信压在周延的办公桌上。第二天,周延单独找了她。他说了很多语重心长的话,对那封信却只字未提。这让顾莹很是感激,也让他在她心里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后来,顾莹顺利考上本市的大学,周延这个名字逐渐淡出她的生活。只是这些年,回忆起青春的时候,周延仍然在她心里。

顾莹没想到会在街上偶遇周老师。一开始她并没有认出对方,还是母亲指着一中年男人,跟她八卦:“你看周老师现在颓废成什么样了,这几年,他老婆整天埋怨他工资低,两人天天打架,到底还是离了。”顾莹回头看正在和卖菜的阿姨讨价还价的男人,有点难过。但心里多年的羁绊,突然也就放下了。

她不由得想起自己对陆永林的抱怨,有点不寒而栗。

2

第二天是周末,大学班长安排了一场小规模聚会,顾莹也去了。身在外地多年,正好来见见老同学。

推开包厢门时,顾莹一眼就看到了张凯。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和张凯在一起,并非她多喜欢他,而是他对她太好。他对顾莹的爱情来得有点凶猛,给她买早餐,帮她打水,在寝室楼下唱歌表白,他把一个男生最热烈的感情都给了她。

几个回合下来,顾莹没了招架之力。可毕业后,张凯不肯出去找工作,整天在出租屋里研究股票,靠着顾莹微薄的薪水维持两人的生活。说了几次不见效果后,顾莹一个人去了北京。那时年轻气盛,无论张凯怎么来求她,她都不肯回头。张凯很受伤,回到长沙后,开始玩命工作。这些年,不知不觉成了同学里混得最好的。顾莹看着人群里谈笑风生的张凯,再想想陆永林,心里竟有了几分悔意。聚会结束时,大家心照不宣地让张凯送顾莹。两人在车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末了,张凯突然说:“莹莹,这些年,我对你的心意从来没有变过。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顾莹愣住。她想起陆永林的粗心大意以及火爆脾气,再看看身边的张凯,又体贴又温柔,心底的那个天平不小心就倾斜了。可就在感情快要失控时,张凯的手机响了起来。顾莹清晰地看到屏幕上“老婆”两个字,她像从一场梦里醒来,落荒而逃。

3

陆永林出现在长沙,已经是5天后。这些天,他倒是时常打电话给她。语气轻松寻常,好像顾莹只不过是出差在外地,并不是负气出走。

而现在,他站在她家楼下,说:“老婆大人,你什么时候回家?”

顾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陆永林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你走的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我的毛病挺多,但我愿意去改,请你相信我。”

顾莹哭得稀里哗啦,她的心被带到了他们相遇那年。那是去北京的第二年,她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陆永林。说不清谁先喜欢的谁,像是一见钟情,也像是一见如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开始了吵吵闹闹,在对方面前,他们也不再小心翼翼地掩藏缺点。于是,越来越口不择言。就像这次吵架,和之前无数次闹别扭一样,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顾莹想出去吃饭,陆永林游戏打得入了迷。顾莹一生气,就口不择言地说了分手,然后离家出走,这是他们重复了无数次的吵架模式。只不过这次,顾莹走得有点远,但她真感谢这5天。可能爱到平淡,才是一生的开始吧。

坐在回北京的高铁上,顾莹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在心里和过去做了个告别。她爱过周延,张凯爱过她又怎样?这些都早已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而眼前的陆永林,才是她应该珍惜的当下。就像在春天赏花,夏天看海,好好爱眼前的人,就好。

第69篇、爱情故事屋顶上的爱情测验

少女时代,我们一家6口住在新泽西州北部的一个小镇。房子是一幢建在山坡上的3层小楼,薄荷绿的石灰墙,配上墨绿色的门窗,漂亮极了。美中不足的是木瓦房顶,不是这儿破,就是那儿漏。当时我们并不富裕,雇不起泥瓦匠,修房顶的工作就落到了老爸身上。等我和姐姐长到十七八岁时,这项工作却有了新的含义:人品测试——来找我们出去约会的男孩子都要经过老爸的屋顶测验。

如果我和姐姐有追求者初次登门,爸爸总是抢在他到达前,在房子一侧架上折叠梯,在梯子旁边放一把榔头,然后爬上屋顶装成泥瓦匠干起活来。等不明就里的“考生”来到我家,房顶上的老爸总是友好地冲他大喊:“嗨!我的榔头掉下去了,帮我扔上来好吗?”

我的男朋友是一个乐于助人、真诚善良的年轻人。第一次来我家,他不但爬上梯子,而且在屋顶上呆了整整一下午,帮老爸拆除破损的木瓦。事后,虽然我很不以为然,爸爸却对他的人品大加夸赞,对我说:“这个男孩子可以认真交往”。姐姐的男朋友约翰帮爸爸装好了新木瓦——后来他成了我的姐夫。

姐姐结婚后不久,我们家搬到另一个小镇。新房子的屋顶完美无缺,老爸不再需要修木瓦了,所以妹妹们的追求者都没经历过屋顶测验。奇怪的是,她们的感情生活没有一个像我和姐姐这么一帆风顺。

鲜花是美丽的,巧克力是甜蜜的,但甘愿放弃自己的享受去帮助一个毫不相干的泥瓦匠的人,才是真正可以托付终生的男人。

第70篇、爱情故事幸福是一枚动词

她终于嫁了。对方有房有车有事业,当然,更重要的是爱她宠她懂风情。亲朋好友纷纷道贺,她心里除了甜蜜、得意,还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

眼看婚假度完,一想到又要回到职场拼杀,她忽然感到无比厌弃。这份工作坚持了十年,有过斗志昂扬,有过黯然神伤,不管怎样,她拼尽全力,终于成为公司的中坚力量。年轻同事的艳羡,令她有过满足的虚荣感,不过只是昙花一现。职场上的拼争岂是一个累字可言。

如今,躺在宽大的房子里,明媚的阳光照进屋内,也照进心底,惬意无比。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生活,此刻正在她手中握。辞职的决定就是在那一刻产生的。她累了,决心换一种活法,好好享受生活。说给他听,他宽厚地拍拍她的脸:那就好好休息一下,一切有我呢。

此后,她的日子全然不同了,逛街、泡吧、做美容、邀朋友打牌……好不轻松舒心。昔日朋友同事无不羡慕她的生活状态,都说,看看,干得好还是不如嫁得好。她听了,满足的笑容飘上妆容精致的脸,幸福的感觉溢满心底。

至于家务,一切交给保姆就是了,反正她也不擅长不喜欢。这样,不管他何时下班归来,迎接他的都是热腾腾的饭菜、窗明几净的家,还有一个妆扮精致可人的她。

然而,转变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他晚归的时候越来越多,开始抱怨保姆的菜品单调,也不再和她说公司里的事,回家倒头便睡,留她在空落落的夜里辗转难眠。

那日,她逛街路过他的公司,看看表即将到下班时间,便在隔壁的咖啡店等。不多时,他和一个长发飘飘穿着得体举止优雅得体的女子有说有笑出来,一起上了他的车,绝尘而去。拨他的手机,那边淡淡的口吻,有应酬,不要等我。她失神地待在那儿,忽然感到惶恐无比。

曾经她也是那女子干练的模样,他握着她的手:你就是我心目中那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最佳人选。而今,婚姻开始不过两年,言犹在耳,心却有了苦涩的意味。

她辞了保姆,束起长发,拿起菜谱进了厨房,开始学着为他做羹汤。他看了眼里是掩饰不住的惊喜,却又不忍:不要勉强啊。她挥挥手中的锅铲,我喜欢。

家里开始有了烟火的味道。忙碌一天回来,她等在门口,接过包,递过拖鞋,温婉的笑让人如沐春风。他在客厅喝茶,看报,间或帮她择菜;她在厨房忙碌,那些寻常菜肴在她手下逐渐有了精致的模样。他倚在门口看她,老婆,看不出你还真能干。她笑,当然,我是优秀的潜力股。

家逐渐有了心中规划的样子,他的笑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早地归家。她又着手第二个计划———开网店。一个闺密家里是开服装厂的,早就邀她加盟,她一直没有动心。

日子开始忙碌而充实。他有时会探询地问:好久不见你邀朋友逛街打牌了。她指指电脑,在网上玩呢,环保又健康。

新年到来的时候,她精心准备了烛光晚宴。摇曳的烛光下,她说,老公,给你个惊喜。说着把六位数的存折拿给他看。哪来的?我挣的啊。她妩媚地笑。这回惊讶的是他了,你不是天天在家里吗,靠什么?她一五一十说给他听,看他眼中又浮现出一如热恋时的眼神,深情而缱绻。她知道,自己一年多的辛苦没白费,潜伏在婚姻中的危机悄然化解了,眼前的男人如今才真正手中在握。于是,趁热打铁:老公,我还想开实体店,需要你的资金支持哦。

怎么,你又要做回女强人啊?他有些不甘。不是啊,雇人打理,我只管掌舵。放心,家还是现在的样子,不会让你辛苦一天回来没饭吃的。他忍不住探身过来,在她脸上深深一吻:老婆,辛苦了。她不由眼睛一热,想起一年前惶恐无助时在书上看到的那句话:幸福是一个动词,要行动起来,用心、用力、用智慧,才可以得到……

第71篇、爱情故事我就想和她说说话

多年前,我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忙得昏天暗地。有一阵工作不顺,又失恋,生活无法自理,过得猪狗不如。大概是电话打得少,我妈察觉出异样,选了一个周末搞了个突然袭击,一进门看见垃圾场一样的屋子:脏衣服堆叠,吃剩的盒饭没扔,照片撕了一地,她心爱的女儿躺在床上像一条死狗。

我妈问:“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我不出声。

我妈问:“出了什么事情?”

我不出声。

我妈问:“他怎么没来看你?”

我捂着被子呜呜哭起来。

我说:“妈妈,我好想死啊。”

我妈一下子慌了,也哭着说:“你不要吓我……”

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恋爱五年,即便爱已不在,但是在一起已成习惯,像伤口粘着纱布,一撕就皮开肉绽,痛得钻心。分手的原因,是无话可说。他在浦东工作,住在浦东,周末来看我时,我要么加班天天盘算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升职,要么趴在电脑上写稿子,给无数杂志投稿,做梦都想当个作家。偶尔出去逛逛,总觉得很累,话都不想讲,沟通仅限于事务性对谈。“吃什么?”“都行。”“饱了吗?”“饱了。”“想看什么电影?”“随便。”“吃爆米花吗?”“嗯。”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泪洗面。

妈妈留在上海照顾了我三个月,我把自己搞得更忙,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凌晨回家,妈妈永远在等我,默默地端茶倒水,热饭热汤。

我和颜悦色的时候她会问:“真的不能和好了吗?”

无名火总会瞬间点燃,要么甩脸子回房间睡觉,要么怒气冲冲发一顿牢骚。最常说的一句是:“你知道什么啊!”还有一句:“别烦了行吗!”

有一次,我轻手轻脚进门,发现妈妈坐在台式电脑前睡着了,老花镜挂在脸上。屏幕闪烁,妈妈在看我的博客,那些文字颓废又绝望。还有一次,被噩梦吓醒,口干舌燥,摇醒熟睡的妈妈说:“妈妈我渴。”

妈妈问:“要喝水吗?”

我说:“冰箱里有罐头吧,我想吃罐头。”

妈妈一骨碌爬起来,去厨房弄罐头,找不到起子就用菜刀撬。罐头没弄开,手背切开一块肉,菜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我冲进厨房,妈妈的手血肉模糊……我哭着陪妈妈去看急诊,路上一直揽着她的肩膀。

妈妈摸摸我的脸说:“别难过,以后会越来越好。”

我泪如泉涌。

妈妈说:“你这么努力,以后会越来越好。”

妈妈又说:“还会有人对你好的,你以后会很幸福。”

大姨来上海看妈妈,妈妈特别兴奋,缠着大姨聊天,聊了一夜,说她在上海的生活。她这三个月无事可干,看电视剧快看吐了;她出门买东西,不认识路;她听不懂上海话,遭遇了白眼与冷遇;她担心我继父,店里生意忙,怕他一个人照顾不过来;她也特别想我妹妹,担心她的学习……但是因为要陪我,她只能辜负一边……

我才知道,妈妈在上海这三个月,比坐牢还难受。我以为忙起来时间过得比较快,却忽略了妈妈度日如年。

大姨说:“她又不用你陪,你在这里干吗?起不到作用自己还难受。”

我妈说:“我就想和她说说话。”

有一类人,小时候把心里话写进日记,长大后把心里话打进电脑,对着屏幕倾诉、对陌生人倾诉、对朋友倾诉,唯独不对亲人和爱人倾诉。

我是这一类人。但爱是无话可说吗?我不这么想。

事实上,我多么渴望有个无话不谈的人。我们睁开眼睛有话说,闭上眼睛有话说,吃饭时有话说,看电影时有话说,接吻时有话说,打架时有话说,高兴时有话说,受伤时有话说。最好,连梦里都有话说。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长线投资

1

安若从出租车下来,站在证券公司的楼下,诚惶诚恐地捂住手提袋,像一只受惊吓的兔子。

接待安若的客户经理,高高的个子,大概有1米8,微胖,有傻傻的笑容,胸卡上的名字写着张竞生。安若一直紧绷的神经在他傻傻的神情中忽然松弛下来,像从危机四伏的热带丛林切换到夏威夷暖洋洋的阳光下。她想起最爱看的动画片《麦兜的故事》,里面那只单纯乐观、笑得傻里傻气的猪,和竞生还真像。

手提包拉开了拉链,安若慌乱地从里面拿出两叠厚厚的现金,一共2万,是自己毕业2年多以来的积蓄。她把钱一起推到竞生面前,说:我想买基金。

齐刷刷的几只眼睛一起盯向她,安若觉得自己的脸升温得快发高烧了,她知道一定是哪里出了错。竞生帮她把钱重新收回包包,说:是这样的,小姐,你只需要把身份证给我就行了,然后这些钱你先存到银行卡里,再从银行卡转入我们给你开的证券资金卡里。

看她有点不知所措,竞生陪着她在大街上找银行,帮她存好钱,然后回到证券公司,把手续办好。一切慌乱过去后,安若得到了一个平生以来第一次拥有的基金账户,并认识了一个笑起来傻得像麦兜的男子。

出了证券公司,安若打美美的手机,一边骂一边说自己今天的尴尬遭遇。美美说我哪知道,我的基金账号都是男朋友办的,连钱也是他掏的。这话说得安若一阵心酸,美美的男友是房产公司的副总,有点钱、有点情调,把美美伺奉得像公主一般,虽说他有点老,还拖着婚姻的尾巴,但美美好歹也比自己孤家寡人闲晃着甜蜜。

晚上洗了澡,敷了一张玉兰油的美白面膜,安若把证券公司的资金卡从钱包里拿出来,颠来倒去地看,眼前慢慢浮现出竞生那张微胖的笑脸。他陪她去银行时,先安顿她找了个靠空调的位置坐下,然后自己去排队。这是她第一次在银行里安安稳稳地坐着,享受那种被人照顾的舒适。

不知为什么,竞生平白给她一种家常和稳妥的感觉,像寒冷冬天的一床厚棉被,或是壁炉里烧得微红的火,暖融融的。

2

竞生开始打电话约她,都是周末,在她不忙又有点寂寞的时候。他约她看电影、吃饭,安若打了淡淡的粉,刷了腮红,穿上裙子,精致地去赴约。在南京,像他们这样城市的新移民,通常都有点寂寞。这点寂寞,可能用来谈爱情不够,但用来约会,已经足够。

一开始,安若真是这样想的,寂寞,是竞生和她彼此靠近的理由。

直到那一天。

安若再一次抱怨自己头发油腻,不得不加班到贼死还得天天洗头。竞生微笑着,从包里掏出一堆洗发水,飘柔、海飞丝、沙宣、姿生堂、力士,都是控油型的小瓶装。竞生说,他特意问了女同事哪个牌子效果好,她们给的建议都不一致,他索性全买了。

那些花花绿绿的瓶瓶罐罐,温柔地灼伤了安若的眼,她的眼睛慢慢变得湿润,心底柔和而安详。这个男人的好,就是这种柔和而安详的感觉,像一线细长的流水,缓慢地、一点一点地渗进安若的心。

深夜里,安若听着收音机,午夜节目“今晚我是你的DJ”。在这个陌生的城市,DJ是很多人寂静夜晚最贴心的安慰。她听到有人点了歌,是王力宏的《大城小爱》:终于找到所有流浪的终点,你的微笑就输了疲倦。脑袋里都是你,心里都是你,小小的爱在那城里好甜蜜。

她发了消息叫竞生听,她觉得这首歌就是为她和竞生写的,大大的城市,小小的爱,那种相依相偎的感觉很甜蜜。

美美约安若打高尔夫。美美说。男朋友的会员卡,一张十几万元呢,不打白不打。一大片绿茵茵的草地,安若爱死了这满眼的苍翠。安若知道,要不是美美,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进这个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听说她新交了男朋友,美美问:他有房子吗,有车子吗,财务状况怎样?然后她听到了否定的答案,开始嗤之以鼻。这种不屑深深刺伤了安若,安若真的不在乎竞生是证券公司的小职员,也不在乎那该死的房和车,她在意的,是别人对自己爱情的轻视。女孩子谈恋爱,都带点小虚荣,想在亲朋好友面前张扬自己的幸福,而竞生,他有让她张扬的筹码吗?

安若倒没什么,竞生有点着急。一方面,他为安若的投资没有收益觉得有点愧歉;另一方面,股市的低迷让他周围的同事有了跳槽的打算,他也困惑得不知何去何从。

3

转眼到了2005年秋天,大街上法国梧桐的叶子开始变成金灿灿的黄色,安若和竞生搬到了一起。那天,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后,安若忘了带伞,他们共撑一把伞走在积水的街道上,风很大,吹得那把伞摇摇欲坠。

在门口,安若看着竞生转身道别,后背湿漉漉的,一大片。安若这才惊觉,他把伞全都倾斜到了自己的这一边。安若的眼睛温热,他要走的那一瞬,安若把头歪靠在他的后背,温柔地抱住了他。那一晚,竞生留了下来。几天以后,安若从自己的小窝搬到了竞生的小窝,和他开始烟火缭绕的世俗生活。

竞生给她做饭,洗衣服,什么都舍不得让她动手。安若开始慢慢忘记自己在美美面前的那些小虚荣,还有对竞生是小职员的不甘。懒洋洋的午后,安若躺在阳台的躺椅里晒太阳,心想,能这样和自己所爱的人慢慢变老,也很不错。

这样的安稳没有持续多久。年底时,安若的公司倒闭,她失去了工作。2005年股市持续低迷,上证综指下跌8。84%,有些基金赚了钱,有些基金亏了。安若买的基金,依然没有给她带来盈利,又亏了。安若想自己怎么那么倒霉,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让自己赶上了。

回到和竞生的小窝,安若非常想让竞生抱抱自己,希望他对自己说:没关系的,我们结婚吧,我来养活你。可是,竞生只是淡淡地说:那就要赶紧找份工作了。

安若的心就在那句话里跌到了谷底,失望、不甘,最后是漠然。她觉得,原来自己在竞生心中,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分量,轻得他不肯给一个养自己的承诺。其实她要的,只是一句话而已,又没有真的要他来养。只是,她连这句轻飘飘的话,也要不到。

几个星期后,安若接到猎头公司的电话,是一家英国公司,招主管,总体来说薪水和福利还算不错。唯一让安若犹豫的是,这是外派的职位,要去广州工作。

安若到证券公司等竞生下班,望着这栋熟悉的高楼,想起2年前,自己抱着一堆钱慌乱无措地买基金的样子。世事难料,现在的她已经是那个像麦兜一样的男子的女朋友。

只是,不知道还能是多久。

安若走的那天,没有让竞生送,她坐的是夜班飞机。在幽暗的机舱里,安若掏出那张资金卡,慢慢看着,觉得有什么湿湿的东西开始滑过脸庞。她的基金,一直在亏钱,她曾想过在离开之前全部赎回,然后把账号销户,可最后还是没有。不是她想做长线,也不是像有些基民那样对中国股市长期发展有信心,她只是,真的舍不得,那些和竞生在一起的岁月。

4

到广州后,安若换了手机号码,她想彻底切断和竞生的联系。这个城市的冬天,比南京温暖多了,只是满街的粵语让她听得很费劲。

整个2006年,安若像做股票短线一样,开始频繁地换男朋友。一共3个,一个是同事,一个是客户,一个是她上粤语培训班的老师。她的职位也和她的语言一样,进步得很快,到年底时,她艰辛地爬上了经理的位置。

和竞生的长线爱情,她又得到了什么?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合则来不合则去。她现在的爱情,越来越像那只叫麦兜的小猪,资质平平却有很多梦想,总是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

她开始为那天在酒吧竞生的没有挽留而释然,他怕误了她,或许,他根本就不想承担她的人生。独处的夜里,她反复听着那首《大城小爱》,和竞生的过往,好像已经很遥远了。安若常常想,要是当时竞生开口挽留,她会不会留下?

2007年4月的时候,安若随老总到一家日本公司谈业务。午宴上,对方的翻译说,他2004年开始买了2万元基金,到现在投资回报率已经到了250%。安若仔细听了,他和自己买的是同一只基金。安若已经很久不关注股市了。2006年的大牛市她知道,这一年上证综指疯涨128。7%,但她没有看自己的基金账户。所有和竞生有关的东西,成了她心口的一道伤,轻易不能碰及。

安若在办公室给自己倒了杯冰水,定了定神,才打开一年多没有碰过的账户。里面显示基金总资产已经到了6。4万,超过了翻译告诉她的回报率。她仔细打开交易明细,发觉从她离开南京后,她的账上有两笔买入的交易,买入的金额正好分別是她在2004年和2005年亏掉的钱。

只有竞生才知道她基金账户的密码,那是他们两人的生日。安若的心口一阵发疼,这个男人,在她走后,还默默地为她理财。

电梯坏了,安若下楼梯的时候,想起竞生,一阵恍惚,突然一股剧痛,她崴了脚。

脚面肿得很高,好不容易挪到医院看骨科,医生拍了片子:未见异常。安若拿了医生开的一堆消炎药,看着周围一个个有人陪伴的女孩,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这一刻,她最想听到的是竞生的声音。那些新交的男朋友,他们的名字,她发觉自己一个都想不起来。那些短线爱情,从来无法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轻得像一阵风。

电话通了。一听是她的声音,竞生没有理会她的哭腔,一连串地追问她的一切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电邮,甚至是她妈妈家的电话号码。竞生说,她走后,他才发觉自己除了她的手机号码,没有其他联系方式。他本想等自己工作好一点,就把她找回来,没想到她换了手机,他再也找不着她了。他只好等着,别人都跳槽的时候,他不敢换工作、不敢换手机,甚至不敢换住所。还好,领导看中他的稳定性,他被升任区域市场高级经理。

哭着哭着,安若忽然笑了。一个连她妈妈家的电话也要记下来的男人,是真的在乎她。银行的朋友曾告诉她,买基金真正赚到2倍以上钱的人并不多,一般都是升了几个点,赚点钱就跑了。基金就像她和竞生的爱情,需要给对方一点时间,需要一点耐心,需要长期持有信心。

安若买的基金,由于坚持持有而得到了很高的回报;而竞生的坚持,终于迎来了他们爱情的春暖花开。

原来爱情和投资一样,做短线不如做长线。

第73篇、爱情故事为爱留一段距离

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对方的家就在对面,楼中间只隔了一条绿化带,他住在五楼,而她住在四楼。

他们的再次见面极其偶然。他的妻子出差了,他在厨房里为女儿热牛奶,女儿六点一刻就要上学。他推开窗,发现对面阳台上有一个美丽的女人正在给花儿浇水,她穿着睡衣,长发披在肩上。

他给女儿的杯里倒满了牛奶,忽然间,心中一颤,这女人的身影他太熟悉了。

他朝对面的阳台看去,那个女人还在,她在用剪刀认真地修整一盆金橘。

真的太像了,她的个头儿、身材,还有她的动作,这一切,他都十分熟悉,她像极了他的初恋情人。

他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他的家人却反对他爱那个姑娘,原因只是她在发廊里工作。当他的母亲知道儿子在和一个打工妹在一起的时候,母亲对他说,你会让我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

他是爱她的,她是一个纯洁的人。她知道他的家人反对,她曾哭过。后来,是她提出了分手。他问她是不是因为我的母亲。她说不是。她哭着说:“我再也不是纯洁女人了。”

他常去找她,可每次都看到她在为几个老板模样的男人服务,很晚了,她就坐他们的小车回家。他很绝望,他发现母亲是对的,一个人的环境是可以改变人的。

多年后,他和一位工厂里的会计恋爱结婚了,第二年,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提出分手,他的母亲污辱了她,甚至到发廊里骂她是个坏女孩。

他心中一直有愧疚感,觉得对不起她。如果当年他为她寻找一份好的工作,他有更多的钱,她就不会误入歧路了。

他站在厨房里发呆,想着那段往事。女儿已经喝完了牛奶,背着书包在等,他醒悟过来。

他收拾公文包去上班,走到四楼的时候,下意识地往对面的阳台望去,那个女人在晾衣服。她转头的一刹那,突然看到了他。

他愣住了,她也呆在那儿。最后,是她朝他笑笑,然后一声不响地回屋去了。

一上午,他心神不定。不停地在想:她结婚了吗?为什么会住在这儿?以前为什么没有看到过她?

下班了,他在路口等。很晚了,终于见她远远地骑车过来。他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她从车上下来,说声:“真的很巧。”

他问:“你住在这儿。”

她说:“租的,上个月刚搬来。”

他问:“结婚了吗?”

她说:“离了。”

她说天色晚了,儿子的肚子该饿了。

见着她后,他的心情反而平静了。此后,那个阳台成了他的目光逗留的地方。有时会看到她在阳台上给花儿浇水,有时在辅导小孩的功课。

他们的目光有时相遇,但总是礼貌地闪开。有时在路上遇上,她会微笑着朝他点点头,她的脸色十分从容,好像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发生什么。

有次他和妻子一起外出,刚好遇上她。她向他笑笑,然后微微地向他的妻子点点头。

妻子说:“这个女人认识我们吗?”

他平静地说:“噢,以前认识的朋友,现在是咱们的邻居了。”他的心中有一丝不安。

他们以前是恋人,现在是邻居。但他不想破坏现在的宁静生活,他愿意这样淡淡地相处着。他想,她也努力地在这样做,他看得出来。

当爱不可企及时,那就遵守道德,在中间留一段距离,把爱放在理性的距离上,从中品尝着另一种幸福。这样的爱已没有了情欲,升华为一种纯洁的品质和人性。

他常常想,他和她隔了这段距离,但在心里,好像隔了两个世界。

第74篇、爱情故事亲情,爱情

晚上,他在电脑前兴致勃勃地玩游戏,她来到面前,要他亲一下。

他一愣:“怎么了?”

她说:“没什么,就是想你亲我一下。”

“都老夫老妻了,还玩那些浪漫干吗呢,也不怕孩子们看见了笑话。”

“怎么?年纪大了就不兴浪漫了吗?”她有些不高兴。

他真有些不以为然。结婚快30年了,孩子早已成年,孙子都有了。该亲的,在年轻时已经亲过了,该浪漫的,在那个时候已经浪漫过了。现在的生活,越来越贴近现实,整天都在为柴米油盐奔波,孩子还在为还房贷辛勤工作,谁还有心思整天在浪漫上纠结呢?

可今天晚上,她不知被哪部电视剧的情节感染了,突发奇想,非要他亲一下不可。看到她噘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赶忙妥协,在她的额头上马马虎虎亲了一下。谁知她还不满足,非要亲嘴唇不可。说亲嘴唇,那才是亲,不然怎么叫亲嘴呢?亲额头算什么?顶多是表示一下关心,证明你和我都还存在。他有些惊讶,她今晚怎么耍起小脾气,还得寸进尺了?

“你干吗不亲我?是嫌我老了?不中看了,还是嫌我有口臭,让你恶心了?”她神情不悦。

看来今晚她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现在说嫌老、说口臭,还是简单的,要是她往深处想,硬给拽出一个“小三”来,事情就复杂了。他的手指从键盘上移开,把嘴伸过去,在她有些干瘪的唇上一掠而过,眼睛不忘往儿子的房间门口瞟上一眼,好像做贼,心虚得很。

“蜻蜓点水,”她说,“有点敷衍了事哦。”过后,她提出了一个让他感觉很难回答的问题。她说:“你说我们结婚快30年了,爱情多一些,还是亲情多一些?”他怔怔地望着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在她没有再追问,他也就松了一口气,继续玩游戏。

她没有走开:“老公,你给我写一封情书吧。”

他再次不解地望着她。

“我喜欢你写的情书,你从前给我写的,我现在都还留着呢。”她的眼里似乎含着泪光。

“还留着啊,那么多年了。”他有些意外,感觉今晚她有些不正常。

她不知从哪里抱来一叠陈旧的信封,邮戳已经开始模糊了。她从里面掏出一页页受潮而发软的信签纸,上面的文字看上去是那么遥远,但他一眼就认出了几十年前自己那些熟悉的笔迹,还有自己最擅长用的开头:我亲爱的。

他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们经过朋友介绍,认识还不到一个月,她就去了深圳,他却留在了村里。那以后,书信就成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他的文字功底不错,感情细腻,信的开头往往就是那句:我亲爱的。虽然千篇一律,她却百看不厌,感觉比写成“亲爱的”三个字还要亲切,还要有味道。在女伴当中,他写给她的书信是大家公认的最温情、最感人的。

他的心里不禁感慨万千。20多年过去了,文字陈旧了,感情是不应该陈旧的。严格来说,那些文字也不会陈旧,因为爱是永恒的。

他握住她的手,两人都感受到了彼此的温暖。

借着灯光,他发现她整齐的黑发中,有一些白发躲躲藏藏,却又不屈不挠地和黑发拥挤在一起,一点都不想退让的意思。

他抱住她。20岁的爱情过去了,50多岁的爱情才刚刚开始。而她背着他,将一份癌症诊断书揉成一团,塞进床头柜的抽屉。

忽地,他感觉到,自己一根头发被分离出去。那一定是她也发现了他的一根白发,拔了。

几天后,复诊结果出来了,她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想到自己那个夜晚的冲动,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第75篇、爱情故事叹息很短,爱情很长

我小心地收好半张纸巾。宝贝,一次只用半张纸巾,这是老师打在你幼小心灵里的环保烙印。而宝贝,你知道吗,就是半张纸巾,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天,我心爱的妻子为了去意大利,不顾我百般哀求,绝然地走进手术室,堕掉怀孕已3个月的胎儿。那冰凉的门,在我的面前无声地合上。流着我骨血的生命将永远消失了,我的心像突然掉入冰窖,彻骨冰冷。这么多年,我倾尽全力爱她,给她优越的生活,陪她玩任何她能想到的无厘头浪漫,甚至纵容她为了保持身材而不要孩子。而现在,孩子来了,虽然是意外,但那是我们的骨肉啊,她却狠心地毁掉了!

那个要带她出国的男人,捧着一束鲜花来祝贺她重获新生,她笑得无比灿烂。刚刚谋杀掉一个生命,她居然还能笑成那样!那个男人,又矮又胖,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一张胖脸把脖子都挤没了。我想一拳打烂他的脸,可惜,我拼尽全力却只让他鼻子出了血。我的妻子说我疯了。是的,我是疯了。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的女人,我居然跟她生活了5年,我能不发疯吗?

我决绝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我一分钟都不能再忍受跟她有任何瓜葛!

从医院冲出来时,雨下得很大,茫然中我上了公交车。车窗上雨滴一行行地往下淌着,就像一张垂泪的脸。“叔叔,不要哭。男子汉,要勇敢,我以后打针也不哭。”你嗲声嗲气地看着我说,我才发现坐在对面的你和你的妈妈。

你不过三四岁的样子,瘦削、单薄、细细的丹凤眼、燕子形的嘴唇,显然来自你妈妈的遗传。苍白的脸上又是鼻涕又是泪水,你抬起手背擦了一下,又笨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用指尖仔细地撕成两半,然后碰碰我的手,说:“叔叔,给你!”你用半张纸巾边擦自己的脸,边冲我笑,眉眼弯弯的,像两弯清亮的月牙儿。你还时不时地抽啜一下,抽啜时,你就不好意思地把头往妈妈的怀里钻。显然,你已经哭很久了。“打针很疼!”你细声解释着,“叔叔你也疼吗?”

我看到你的额上、颈上和手上一片片淤青,苍白的脸显得楚楚可怜。你妈妈说:“打了一个多星期的静脉针,今天又要抽血,扎了五针才抽上!”我摸着你的小脸,说不出话来。宝贝,那个时刻,我心里很疼,好想紧紧地抱着你,把我们身上的疼痛挤压出去。半张纸巾早被泪水浸湿了,我仍紧紧攥在手心里不舍得扔掉。

你妈妈抱着你下車时,雨还很大。她一手打伞一手抱你,还拎着一大包药,身上背着包,显得手忙脚乱。我一个箭步把你从她怀里接过来,你妈妈踮着脚尖努力地把伞罩向我们,而她身上却全淋湿了,我才注意到她是那么娇小。一把小小的伞,让我们簇拥在了一起。宝贝,你依偎在我颈窝里的脸那么柔软,轻轻的呼吸像一根绒绒的羽毛,抚弄着我敏感的脖颈,心里似乎有一根细细的弦被一下一下地拨动着。

原来你家跟我住在一个小区,我在桥的东边,你们在桥的西边。我送你上楼进家门时,你还紧紧地抱着我的脖子不放。你妈妈连哄带骗地说:“宝贝,你看,我们家没有大拖鞋给叔叔穿。”你仍不肯松开手,我只好抱着你进门,坐在沙发上,你还是不肯松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脸紧紧地贴在我的面颊上。你妈妈拿着干毛巾给我们擦头发,你也不肯松手,我说:“乖,头发不擦干要生病的,叔叔也要擦的。”你这才放开,脸上居然挂满泪水。我看着你,心像针扎似的痛。我蹲在你面前问:“怎么啦?宝贝,手还很疼吗?”你带着哭腔说:“叔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为什么就我没有?”

宝贝,后来我才知道,你妈妈是多好的女人。她和你爸爸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艰难的创业期过去,事业慢慢步向正轨,相爱多年的他们便准备结婚。

新房快装修好了,那天,他们一起去选家具,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爱人。伤心欲绝时,她发现肚子里有了你,当时所有人都劝她去流掉,毕竟她还年轻,还会有新的生活。单身母亲,这个角色包含着多少血和泪,大家心知肚明。你姥姥以死相威胁,甚至断绝母女关系,但都不能让你妈妈改变主意。她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搬进新房子,把公司转让了出去。这些年,她在家边带你,边找些广告设计的活维持生活。也许是怀孕期间受过太大打击、太过操劳,你一出生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去医院。医院输液室的护士阿姨都认识你这个年幼的老病号,疼惜地说:“宝贝啊,凡天不见你,我们就想你,可是又不愿你来。”

那是我生命里最灰暗的日子。我的前妻已去意大利,但她留给我的伤痛却没因她的远走而减轻丝毫。这么多年来,她是我的生活重心,我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工作之余,就是陪她。她喜欢热闹刺激,我虽然喜欢平淡安静,但总是尽量迁就她,“血拼”、旅游、泡吧……她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她不用上班,可以玩到天亮,而我有一大堆工作,她从来没有问过我上班累不累,只会责怪我陪她太少。我不以为意,只当她是耍小孩子脾气。我以为我们会过一生一世的,却不知道她的心什么时候走失了。

那些日子,每天下班后,我哪儿都不想去,只想静静地呆着,有时会去小区公园走走。每次碰到你,你就远远地喊我,笑着奔向我,我喜欢你小小的身体依猥在我怀里,也喜欢牵着你的小手散步。我们走到桥上,把面包扯碎,扔给小鱼吃,小鱼争先恐后地被面包逗引过来,我们就开怀大笑。你喜欢荡秋千,每次你都让我把你推得高高的,你银铃般的笑声好像鲜嫩的花蕾,撒在了枯黄的草地上。这个寒冷的季节,只有你的笑声,让我感觉到春天不会太遥远。而你妈妈总是站在一旁,微笑着看我们笑闹。她是个娴静的女子,跟我前妻截然不同。

去年11月的一个晚上,你又高烧抽搐,你妈妈惊慌失措,哭着打电话向我求助。我让她马上抱你下楼,我把车开到楼下接你们。你被送进抢救室,你妈妈瘫坐在地上,头抵在楼梯栏杆上,双肩一耸一耸的,无声地哭泣,眼泪在地上形成了一个水洼。我走过去,想安慰她,却触目惊心地发现地上有一滩殷红的血!原来,你抽搐时,紧咬牙关,情急之下,她把手指伸进了你嘴里。宝贝,那时,我感觉她好像是我的女儿,一个需要人怜惜疼爱的小女儿,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把她拥进怀中。她再也压抑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好像要把这些年的哀伤和委屈都哭出来。我任由她哭着,哭是最好的释放方式。这个脸上总是挂着淡定笑容的纤弱女子,懂得承受、懂得面对、懂得爱和痛,她身上蕴藏着一股坚韧的力量,让我景仰。

你被抢救过来后,要在医院观察几天,你妈妈有份文案必须马上赶出来,而我刚好还有年假可休,便自告奋勇在医院照看你。你妈妈每天会送饭给我们,她煲的乌鸡白凤汤美味无比,让我想起去世多年的母亲。你胃口不好,却吃了不少,你妈妈说是我劝说的功劳,可我觉得还是因为饭菜可口。我也吃了很多,我很久没吃过如此羑味的食物了。

那个冬天,你又生过几场病,每次你都会打电话告诉我,我只要有空就会陪你上医院。你打针的时候,总嚷嚷要我抱,你还说这样护士阿姨就会扎得轻些。有一天,你很诡秘地告诉我:“叔叔,我骗护士阿姨,说你是我爸爸!”你说这是男人间的秘密,拉勾上吊,不准让别人知道。你经常打电话来,叫我到你家喝汤,有时是妈妈交代你打的,有时是你自作主张打的。

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其实不像我老家,并没有喝汤的习惯,会煲汤的人也少,特别是像你妈妈这样年轻的女人。而我对吃喝没有讲究,多年在外面打拼,早就入乡随俗了。我喜欢上你家喝汤,更多的是因为喜欢喝汤时的氛围,喜欢你妈妈温婉的目光,喜欢你开心的笑容。我老家有句俗语:汤用感情来煲才会好喝。煲一锅好汤,就是诠释一份爱。

而我,我是爱上她了。宝贝,你长大了就会知道,爱一个人,就是心里不由自主地疼她如女儿、敬她如母亲。总是不由自主地想看到她,有时突然想到她,心底就会倏地有电流穿过的悸动。

你5周岁生日就要到了,我订了你最喜欢的冰淇淋蛋糕和喜羊羊玩具,我还准备了特殊礼物给你妈妈。宝贝,该是把我们的秘密告诉她的时候了。

那天,我早早做好手头的工作,带着蛋糕、11朵黄玫瑰和秘密礼物敲开了你家门。你那声惊喜的呼叫真让我感动。宝贝,我曾送过多少名贵的礼物,却从未有过如此惊喜的回應。谁说世间最大的快乐不是给予别人快乐呢?你妈妈捧着玫瑰,脸上泛起了红晕,那份少女般的娇羞,让我差点儿忍不住想吻她。

点好生日蜡烛,唱过生日歌,许好愿,你分了蛋糕。你说:“妈妈,你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妈妈摇摇头,你附到妈妈的耳边说,“妈妈,我想让叔叔当我爸爸!”你妈妈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我忙站起身,掏出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她:“我的心愿跟宝贝是一样的,你答应吗?”她捧着那枚小小的钻戒,没有说话,眼泪流了下来。我慌了:“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不要哭啊!”她轻声地说:“不,我愿意!”

那夜,你很兴奋,坐在我们中间,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讲故事,一会儿装灰太狼,一会儿抚着自己的肚子,说是怀孕的沸羊羊。晚上10点多钟了,才在妈妈再三催促下去睡,还非要拉着我讲故事。故事才讲到一半,你就睡着了。我轻轻地替你盖好被子,走出来。你妈妈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地披下来,清新得像雨后的青竹。她说:“小家伙很缠人,你累了吧?饿吗?我烧面给你吃。”

她的头发散发着清香,很淡,却很醉人,让人忍不住想跌落进去。我突然抱住她,把头埋进她的发丝里,她的腰身那么纤细、那么柔软,轻轻地颤栗着,我只想抱着她,爱怜她、疼惜她,一生一世。

就在我和你妈妈准备婚礼的时候,我接到前妻的电话。她回国了,她说那个该死的胖子骗了她。在意大利,他是穷光蛋,住在地下室,在餐馆里洗碗。她说:“我知道错了,我现在才知道你对我多好。你能原谅我吗?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她离开才两年多,我却觉得她那么陌生,好像前尘旧梦。那天,她一直不停地哭泣、不停地道歉,哭得花枝乱颤。她从不曾跟我道过歉,人真是要经历过才会长大,我想她是长大了。只是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有改正的机会,不是所有的心伤过都可以弥补。缘尽了,一切都过去了。上帝总是这样,为你关上一扇门后,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们所能做的,惟有“珍惜”。我知道我的心,我知道我该珍惜你和你妈妈,我很明确地告诉她:“不可能了,我马上要结婚了,我很爱她。希望你能找到好的归宿!”

但她仍不死心,去找了你妈妈。那天你也在,她哭哭啼啼地求你妈妈放手时,你撕了半张纸巾递给她,说:“阿姨,你也喜欢我爸爸吗?可惜,爸爸不能像纸巾分一半给你。你别哭,我把我最喜欢的灰太狼给你吧!”

她拿着半张纸中,若有所思地看着,然后摸摸你的脸,黯然离去。

婚后,我每天送你去幼儿园。今天,到幼儿园门口时,你突然高喊道:“老爸,我要骑在你肩上,昨天闹闹就是这样的,好威风!”我一把将你举到肩上:“好嘞,儿子,咱也威风威风!”你哈哈笑着,看到老师和同学,老远就大声喊他们。你妈妈总怪我们,说家里有两个男人,整天闹哄哄的,又说我会宠坏你。宝贝,我知道不会的,从你递半张纸巾给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以后的岁月,我们三个人要相扶相携,一直到老!

第76篇、爱情故事爱情72变

下班后,我和好友夏茉去超市购物。

刚走到街心花园,我忽然看见男友嘉明和一个红衣女子正站在花园的另一侧说着什么。

透过翠绿的柳枝,红衣女给人一种特别惊艳的感觉。她亭亭玉立的身姿,一袭红裙飘飘,栗色的长发编成麻花辫,闲闲地垂到腰际。虽然只是侧脸,但仍能看出她眉目如画,巧笑嫣然。

我惊讶于她的美,又看向嘉明,只见嘉明也是眉飞色舞,很是开心的样子。

夏茉也看见了他们。她立即像发现“重大敌情”,一脸紧张:“姐们儿,你家嘉明有情况。”

我笑,拉起她疾走:“嘉明是记者,每天都要采访接触不少人,我要像你这样成天疑神疑鬼,还不得累死。”

夏茉看看我,眸中忧心忡忡:“我提醒你许可可,就你这天天一身休闲装,说话大嗓门,真该改改,哪个男人不喜欢温柔又漂亮的女人,你呀要早作改变,防患未然。”

我故作潇洒,不以为然。其实我知道夏茉说得有道理。嘉明那么优秀,他看上我什么呢?

我相貌平平,个子不高,胖,鼻梁上还有星星点点的雀斑,平日里总是粗枝大叶,笑起来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另外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才华,工作和学历都很普通。

和嘉明在一起,我总有些自卑。

说起我俩相识,起初一点也不浪漫。我大学毕业不久,同事给我介绍了嘉明,我一见倾心。嘉明名校毕业,高高的个子,气质儒雅,尤其是他的声音,像裹了奶油,有一种圆润的磁性,完全可以去电台做男主播。

我想自己是那么平凡,肯定没戏,没想到他很中意我。

所以内心深处,我常患得患失,唯恐失去。

晚上,我久久无法入睡,眼前总闪现红衣女孩的身影。她和嘉明从形象上看,真是一对璧人,反倒是自己和嘉明不般配。

我打开房间里的大灯,站在穿衣镜前,再次审视自己。我望着镜中那个相貌平平的女孩说:“就从现在开始改变,向着优雅和美丽的方向努力。”

俗話说,这世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经过深思熟虑,我给自己定下走“温婉风格”的路子,如江南小桥流水,温柔美丽。今后不仅要在形象气质上修炼,还要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为了爱情,72变,加油!”我暗自激励自己。

周末,我和嘉明去碧湾湖赏荷。

我撑着一把浅蓝色的油纸伞,身穿月白碎花长裙,淡施粉黛,眉尖轻蹙。嘉明一见我,就忍不住笑起来:“小可,这还是你吗?我差点认不出了。”

我莞尔一笑,细声地说:“好看吗?”

嘉明止住笑,凑近来,盯住我的嘴说:“嘴怎么了?是不是上火了?”说到这里,他忙打开包,“正好,我这里有红霉素眼膏,这个消炎止痛效果最好。”

我忙摆手:“不用,我没事。”

“哪里不用,”嘉明执着地翻出眼膏,拿着就要往我嘴上涂。

我跳开来躲,心说,本姑娘今天难得用一回名贵口红,你怎么不懂得欣赏。

嘉明仍举着眼膏,担心地说:“那你说话怎么嘴张不开?”

“人家嘴本来就这么小好不好?这叫‘樱桃小口’。”

他这才恍然大悟,大笑说:“平时听你大嗓门习惯了,看你现在笑不露齿,说话像蚊子哼,我还真不习惯。”

“什么‘蚊子哼’?这叫淑女!”

“自然最好,这样不累吗?”嘉明说。

我不理他,转身看荷花。

往日走路大步流星的我,因为今天穿了一双白色细高跟浅面皮鞋,走起路来脚挤得痛,腿也酸沉,步子慢了许多。还有那长裙,风吹起来,呼啦啦的飘着,像面旗帜。我只好迈着碎步,一手握着裙边,一边心里感叹:“假装当个淑女可真累啊!”

嘉明要给我拍照,我倚在翠柳旁,身后粉红荷花和碧绿的荷叶远远地铺展开来,嘉明说,真像一幅风景画。

他拿起相机,端详了我一番,却没有按下快门。稍顷,他站直身子,看了看我,戏谑地说:“我说许可可小姐,你这樱桃小口能不能像平时那样笑。”

我本来就一直绷得难受,听他这样说,仅有的一点耐心也没了。我抬起脚,作势要踢他。谁知那白色的高跟鞋存心跟我作对,只见它脱离了我的脚,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然后“嗖”地一下落进身后的湖水里,几枝荷花被砸得花枝乱颤。

嘉明帮我捞起鞋,倒去水,又用纸擦干,然后把鞋放在阳光下晾晒,我坐在长椅上,看他在一边忙碌,我伤心地想:“改变自己这么难,要不要放弃?”

可放弃的念头一出来,心里又给自己鼓劲:“坚持坚持,一定会有化茧成蝶的那一天。”

一天下班后,我和嘉明去看电影,一见面,他郑重地告诉我一件事情:“小可,我妈下个星期天想请你来家里吃饭,你看行吗?”

“好啊。”我开心异常。

想到不久就要拜见未来的婆婆大人,那些天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忐忑。每天下班经过嘉明家那个围墙上爬满常青藤的小区,我总会甜滋滋地看过去,好像这里的风景格外美丽。

那天我闲来无事,坐公交车又经过嘉明所在的小区,我在小区门口下了车,沿着围墙,一边走一边往里张望。小区里的月季正开得灿烂,淡淡的花香四溢,就像此时我微甜的心情。

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从我身边经过时,车子后面一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掉了下来。我赶忙提醒,老人没有听到,仍旧向前骑去。眼看离我越来越远,我弯腰拎起编织袋,向前追去。跑了两步,感觉高跟鞋太费事,我脱下鞋,一手拎鞋一手拎袋子,向前狂奔。

还好,我不愧是大学校园女子长跑3000米的纪录保持者,在车子即将拐弯的时候,我终于把东西交给老人。

我穿上鞋,打算往回走,刚走两步,只觉脚底钻心的痛。脱下鞋,仔细察看,原来脚底不知被什么划破了,殷红的血正一点点渗出来。我一瘸一拐地走到附近社区门诊包扎伤口。

医生帮我清理创伤。旁边一个过来买药的大妈看见了唏嘘不已,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我刚才的“英雄事迹”讲了一遍,大妈说:“真是个热心的姑娘!”

正说着话,一个年轻妇人来输液,大妈和妇人认识,两人坐在长椅上聊天。

刚开始她们聊了些什么我没有在意,谁知那妇人说着说着竟抽抽噎噎地哭起來。她指着自己眉尖上的一块伤疤说,那是丈夫打的。大妈关切地问:“他为什么打人呢?”妇人哭诉:“那天孩子受凉吐奶,他怪我没有照顾好孩子,照我脸上就是一巴掌,又用脚跺我……”

我非常气愤,“啪”地一拍桌子说:“太不像话了,要是我,看我怎样收拾他!”

大妈微笑着看向我,我不好意思地解释:“我小时跟父亲练过武术,会几招,”说到这里,我又面向妇人:“你可以去派出所告他。”

大妈说:“你这闺女可真豪放。”

她这一说,我这才想起自己要保持的淑女形象,立即闭嘴不再说什么。

去嘉明家的那天,我认真妆扮了一番,化了淡妆,穿了一件缀着蕾丝边的芳草绿碎花长裙,看上去简单清新。

路上,我心惴惴,有一种丑媳妇不敢见公婆的胆怯。

当我和嘉明迈进家门,嘉明妈妈连忙热情地过来招呼我们。看见她,我脸上的笑顿时凝住了,原来,她就是那天我在社区门诊遇到的大妈呀!

完了完了,我那天的形象太糟糕!我心里哀叹。

嘉明妈一看见我就乐:“哎呀,闺女,咱俩见过面。”

嘉明莫名其妙:“你俩什么时候见过面?”

我尴尬地笑,那笑肯定比哭还难看。

一顿饭,我食不知味,思想总在开小差。

嘉明送我回家,我心情沉重:“你妈妈肯定不喜欢我,我那天就像一个女汉子……”

他打断我的话,哈哈大笑:“我正想告诉你,老太太说她非常喜欢你这样纯朴热心的女孩。再说,你也太多虑了,就算我妈不喜欢,你还有我,不是吗?”

“可是,可是我太普通,你应该找个更好的。”

嘉明认真地说:“小可,你知道我最爱你什么吗?最爱你真实自然,不虚饰不做作。”

“可是,真实的女孩也有好多。”

“傻瓜,这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情话,我高兴地抬手照嘉明肩上拍去。

嘉明立即做出受伤的样子,捂肩说:“女侠,知道你练过!”

“啊,阿姨连这也告诉你了?!”我掩面绝望,只一瞬,嘴角又止不住溢出甜蜜幸福的微笑。

第77篇、爱情故事唐代宗李豫的爱情故事

一、懵懂初恋

李豫生命中有史记载的第一个女人沈氏,当年以“良家子”的身份选入东宫,后由当时的太子李亨赐给了儿子广平郡王李豫。当时李豫尚未正式娶亲,沈氏没名没分,就像是《红楼梦》里的袭人和贾宝玉一样,是家长放在李豫“屋里头”侍候的人。可是他们不但有了事实,而且还于天宝元年生下了长子李适。虽然母以子为贵,但沈氏依然没有名分。一晃五年过去了,广平王李豫正式娶了王妃。沈氏眼睁睁的看着“男友”结婚了,但新娘不是她,心里也是瓦凉瓦凉的。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带着皇子皇孙们急急慌慌往四川逃,不幸的沈氏被李豫给落下了,被攻入长安的叛军俘虏到了东都洛阳。后来,李豫领兵打到了洛阳曾与沈氏重逢,但当时李豫忙着“北伐”,无暇顾及,把沈氏仍旧留在了洛阳。不幸的是,不久洛阳又重新被史思明攻陷。等到唐军再次光复洛阳的时候,沈氏已经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离奇失踪。李豫当上皇帝后下诏寻访沈氏下落,但一直没有结果。沈氏的儿子李适后来当上了皇帝,遥封母亲为皇太后,并继续到处张贴寻人启示,寻找母亲下落。但真的沈太后一直没有出现,“山寨版”的假冒沈后却整日的层出不穷。直到沈后的曾孙子宪宗皇帝即位才停止了寻找,正式为她发丧。

二、政治婚姻

李豫正式结婚是在他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天宝五年由李豫的爷爷当朝皇帝唐玄宗下大诏令正式为他娶了王妃崔氏。这个崔氏来头可不小,从父系来看,她出身山东博陵安平崔氏,山东博陵安平崔氏在唐朝可是一等一的贵族,想当年唐太宗要跟他们攀亲人家都不屑一顾。从母系来看更是炙手可热势绝伦,她的母亲不是别人,而是杨贵妃的大姐韩国夫人。因为杨贵妃的缘故,她的三个姐姐,以及这个外甥女也都跟着鸡犬升天。而此时的李亨正处在被父皇打压、防控的尴尬境地,虽说是太子,但日子并不好过。李豫的亲爹太子李亨想通过这门婚事,和杨贵妃攀上亲,提高一下父皇对自己的印象分。杨家也想通过这门婚事,延续自己的富贵荣华,盼望着有朝一日李豫当上皇帝后,崔氏能再像杨贵妃一样万千宠爱集一身。

可是双方家长的意愿并不能代替当事人的情感。小两口日子过得并不愉快。“保送生”崔氏仗着杨贵妃的势,时常撒泼耍大牌,李豫也只能忍受着并郁闷着。马嵬兵变后,杨贵妃死了,母亲韩国夫人也死于非命,崔氏曾经依靠的大树轰然倒塌,李豫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崔氏为李豫生有一个儿子,并在马嵬之变后随着李豫去了灵武,但这些根本无法挽回李豫心,后来崔氏也就郁郁而终。

三、刻骨铭心

崔妃死后没多久,姿色艳丽的独孤贵妃悄然走进了李豫的心田,并一步步走到了“第一名”。用《新唐书》上的话说就是“爱遇第一”。独孤贵妃为李豫生了一子一女,女儿华阳公主人精一般的人物,聪慧异常,悟性极高,特别会察言观色,把李豫的喜怒哀乐摸得透透的,非常能讨李豫欢心。要知道李豫可是以喜怒不行于色而著称,真难为这孩子了!可惜小小的年龄就得了不治之症死了。华阳公主的死对独孤贵妃的打击非常大,不久独孤贵妃也仙去。独孤贵妃死后,李豫非常难过,追封她为贞懿皇后。李豫一直舍不得埋葬他心爱的女人,将她的灵柩在内殿存放了三年之久。三年后,李豫终于想通了还是入土为安的好,准备将她葬在长安城东从宫中举目可以看见的地方,以便朝夕视之。后来经大臣劝谏才另寻他地葬了。为了让葬礼办的隆重,李豫又下诏让群臣为独孤皇后写挽歌,海选出获奖作品,让人谱曲歌唱。

代宗李豫不可否认是个不可多得的痴情帝王,他的痴情与他的祖父玄宗不同,他的痴情显得更真,并且不会祸乱国家。对于玄宗的评价,恐怕只能说是功过参半;而对于代宗的评价,则是功大于过。

然而,即便如此,他也有他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他从广平王到太子的身份转换后,他的政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周遭的危险,他的地位也并不是那麽稳固的。后人不能要求他像爱德华一般“不爱江山爱美人”,他有他的爱情,同时,爱情也不是他的全部,他有更高于爱情的使命存在,他也同样具有权利欲望,我不信他对王位没有憧憬。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对于他在战乱之中使得沈氏流离失所就能给予理解了。但,终归是可悲的,那时女子的命运却如此飘零。

代宗给我们印象深刻的地方在于他的才学丰厚和痴情一片,虽然他有其本身的局限性,但纵观历史长河,这样的帝王实属不可多得。

第78篇、爱情故事舒服是爱情最好的方式

【葛优——对于婚姻,他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

葛优是演艺圈里出了名的好人,观众缘极佳。据说,有一次在石家庄有活动,他被观众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争着和他握手,握不到手的就拍他的光头。在混乱之中,他被拍得心尖都疼了。即使这种情况,他也没有翻脸,而是忍到结束,回头自嘲地笑笑:“也许人家就是图一高兴,给你一巴掌,人家特幸福。”

“德艺双馨”的他是演艺圈的异类,而他婚姻的低调和圆满更是很多明星可望而不可即的。1985年结婚到现在,他和妻子贺聪过了30年的丁克生活,仍然恩爱如初。

葛优和贺聪相识之时,他只是一个长相不那么帅气的跑龙套演员,而贺聪却像个真正的伯乐,看中了这匹踏实稳重的黑马。她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葛优。葛妈妈在葛优的传记里写道:“当年葛优不是白马,只是一匹黑马,被贺聪选中了,如今黑马变成了白马。”那段发生在明艳秋天的感情故事开花结果,贺聪教书每天上班,葛优就包揽了家务活,有时候贺聪脱下的羽绒服,葛优都洗得干干净净。这个好习惯也一直延续到现在。而最让贺聪欣赏的,是葛优对父母的孝顺。父亲生病做手术,他陪着手术后的父亲在监护室里待了两天两夜。父亲住院后,他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照顾父亲,最近几年更是减少工作量陪病中的父亲,一星期回一次父母家。对父母孝顺周到,对妻子也是细致贴心。每次带妻子回公婆家,怕贺聪在公婆面前不自在,他都要格外照顾她。连葛妈妈都会吃醋:“你对贺聪比你爸对我好!”

葛优快30岁才结婚,对家庭有一种特别的珍惜。他保护妻子的办法是不让妻子出现在镜头前,面对采访有自己的约法三章:不评价导演、不评价别的演员、不问私生活。媒体只能从偷拍到的越来越发福的贺聪身上,猜测葛优又送过什么礼物。

葛优对于每一个角色都非常珍惜。他每年要看大概30多个剧本,常常因为琢磨一个角色而整夜看剧本,导致失眠成疾。他们结婚后一直没要孩子,葛优在拍摄《不见不散》时,和著名影星马龙·白兰度不期而遇。马龙建议葛优要个孩子,葛优只说了两个字“忙啊”。虽然没有孩子,但他依然留出了很多时间来陪伴妻子和家人。他几乎不出席商业活动,他放任自己在婚姻生活中宁静度日:喜欢围棋,爱拉二胡,在家陪着妻子,跟她抢着做饭、洗衣、拖地板,平时逛街也只去王府井附近的商场。他还不忘逢人就夸老婆好:“我老婆人聪明嘴也甜,家里家外都能干,别人老说我配不上她。”

今年58岁的葛优,已快到退休的年龄。他了解现代婚姻的状态——“只是先结婚玩玩,反正离婚也很容易。现在离婚之后心里还特别放松,反正还有机会,可以再找。然而他和贺聪的婚姻一直充满着平等和包容,那种共过苦的幸福与同过甘的甜蜜相比更难得。他没有特别执著的事儿,“我就一个演员,演点戏,什么都干点。总之什么都沾点,什么都不深入”。然而对于婚姻他却是执着守护的。他说。

“我真怕,人家觉得我贪。”这是葛优的肺腑之言,也是葛优的婚姻之道。他对于婚姻,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他要的是长久而平静的陪伴与守护,就如同他欣赏《非诚勿扰》中的秦奋的感情观一样,先有爱再有情,感情需要一点儿一点儿地去呵护。

【贺聪——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她无比执拗】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大都有相似的特点,实用而踏实,不一定是绝色佳人,但看起来舒服,日子能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年轻时候的贺聪秀气、温和、有教养,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当年她能一举征服葛优及家人的最大优点是心态平和、对生活不挑剔。葛优妹妹的一对女儿最喜欢的家庭成员就是这个爱笑的舅妈。

《非诚勿扰》中秦奋在征婚广告中写的一段解说词,就是对贺聪最好的注解:“没期待您长得跟画报封面一样看一眼就魂飞魄散。外表时尚,内心保守,身心都健康就行。要是多少还有点婉约那就更靠谱了。”

贺聪大方、开朗,打扮时尚而不奢华,待人接物都很得体。葛优不名一文的时候,贺聪认真工作,悉心陪伴,从不埋怨。葛优拿下影帝,声名渐盛,贺聪别的忙帮不上,只能在生活上关心他,做他喜欢吃的菜。为了好好照顾葛优,她后来辞职做他的专人助理,陪着他四处拍戏。过春节时,两个人总是一起回来做饭给家人吃,葛优一定会记得留菜给厨艺了得正在厨房忙碌的贺聪。

两个脾气好的人也曾经历了一次大吵架。当时葛优在拍贺岁片《大腕》,拍对手戏的是关之琳。贺聪到片场探班,得知明天葛优和关之琳拍吻戏,贺聪当时就很不乐意。第二天,吻戏真正发生在眼前时,贺聪完全接受不了,一路哭着跑开。而且,贺聪的直觉并没有错。不久之后记者采访关之琳,她回忆这场亲热戏的时候,不无羞涩:“拍那段戏时他帮了我好多忙,他心地很好,所以我真的有点动感情了。”葛优拍完戏赶紧前来解释与安慰,可贺聪的哭闹让好脾气的葛优也发火了,两人于是大吵。

这段插曲广为流传,贺聪也坐实了醋坛子的大名,甚至一度有人猜测两人会因此离婚。说到离婚,葛优是这样认为的:“跟你说实在的吧,真要离的,人家都不张嘴提‘离婚’这俩字。悄没声的,安安静静就把事儿办了。这是规律。我们两口子能过到今天,根儿,特别牢。”

说吵架,他就觉得:“必须吵架,才能继续过下去。这我可体会深了,因为我们两口子,隔三岔五就吵。我总结了一下,互相都特别在乎对方,才吵。”

贺聪平时好脾气,但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却无比执拗。从专职的美术老师到葛优的私人助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演员满世界走。这是陪伴,也是监督。

葛优以“老婆是个醋坛子”来笑对这次风波,但从此之后,他极少拍亲热戏。在狗仔队无处不在的时代,葛优是没有丑闻的男明星。虽然也许你会在北京某处的胡同和他相遇,但是在娱乐新闻里找不到他。在灯红酒绿、美女如云的演艺圈,如何提防每一段莫须有的感情,是每一个名人妻子必做的功课。连葛优自己也交代过——“后来有没有碰见比她好的?肯定有。”然而,这些后来碰到的都没有开始过。这里,有葛优的坚持初心,也有贺聪水到渠成的坚定。

某网站曾经以贺聪的穿着做过一个专题,叫作“葛优妻子花裤衩出街,坏品位雷翻人”。大有戏谑调侃的意味。可就是穿着花裤衩的贺聪,在结婚20周年的纪念日,收获了葛优送的一套别墅和一辆奔驰。为了两个人的闲暇生活,葛优还特意花重金购买私人游艇,陪着她畅游太湖享受人生。

第79篇、爱情故事花瓣闪过爱情的眼眸

1

朵朵敲开我的门时,我有刹那间的呆滞,然后,看见了她身后的中号旅行箱。

我们相互看着发呆,足足五秒钟。朵朵尖叫一声,跳起来。我们拥抱,旋转。越过她的肩,我看见谢家皓线条坚硬的脸,一根香烟,让他的唇抿得很紧,我不知道,香烟离唇之际,他的表情会是什么样子。

朵朵把自己扔进沙发,其实,我们只是在一个论坛相遇,在现实中,还是陌生人,她像顺水漂流而下的婴儿,目光清澈无辜。

谢家皓不在旁边,正往房间里拎旅行箱,一副心甘情愿为我的友情卖命姿势。

洗完澡后,朵朵奋力拉开旅行箱,一头扎进去乱翻一气,牛仔裤、胸罩、桃色的小巧内裤被扔了一地,像雨后落花,纷纷扰扰开满地板。

谢家皓的眼神跳荡一下,别过脸,我笑,替朵朵收拾满地板的落花。

拎出一件宽大睡袍终于让她停止了扔东西,很漂亮的睡袍,原白色的亚麻布,开着大朵大朵的牡丹。

朵朵占据了书房的一张小床,我和谢家皓小心翼翼如路过街口的小老鼠。

2

后来知道,朵朵到青岛已经两天了,住在她的男友——别人的老公家,后来因女主人提前结束度假而穿帮,再后来,朵朵和女主人各赏了男人一个大嘴巴,拎起旅行箱离开。

朵朵喃喃说:那个女人不错。仰头,明晃晃的泪,滚下来。谢家皓从冰箱掏出两只圣代,塞过来:喏,小孩子伤心的时候吃只糖就会笑的。朵朵狠狠地吃圣代,眼泪滴在睡袍上。

朵朵喜欢温暖湿润的青岛,街边有大株大株的法国梧桐,遮天蔽日地掩映着红顶的哥特式建筑。她指着城市的街道,一本正经:“我要留在青岛,这里太像爱情天堂。”

于是,为帮朵朵找工作,谢家皓几乎打爆电话,恨不能掘地三尺。

朵朵面试N次,终于去一家超市做收银员,薪水不高,但是有免费食宿,长长地,我们吁了一口气,万事大吉。

3

谢家皓说起朵朵两个字时,眼眸中闪过瞬间的生动。我把脑袋钻进他的怀里,听他的心跳,扑扑地走。

轮休时,朵朵会来,像出嫁女子对娘家的贪恋,她是长沙人,爱湘菜,嗜辣如命,每到周三,谢家皓会在厨下轮得铲子叮当乱响,他专门买了一本有这道菜的菜谱,他翻给我看时说:现在流行湘菜,湘菜的经典是姜母鸭。

真实的原因是朵朵爱吃,在朵朵出现之前,他不知道湘菜为何物。以前到现在,我爱吃蒜蓉荷兰豆,从洗好到做好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嫌麻烦,总带我去饭店吃。现在他却能守着一份姜母鸭细工慢火熬过三个多小时。

我下厨,挤到他身边:“我来吧。”

炒姜母鸭块时总被辣子弄得眼泪直流,我总是边擎着铲子翻它们边擦眼泪。我不想让谢家皓随便烧菜给我之外的女子吃,他只为我煮过牛奶买过鲜奶面包。

谢家皓说:“简单,你哭了。”

我指指排油烟机:“它的吸力不够,烹辣子的油烟抽不出去。”

谢家皓抬头看看,再看我:“你真的不要我搭把手?”

我摇摇头,推他出去,眼泪不只是辣子搞出来的,我想哭而已,恰好有辣子做借口。

朵朵把旅行箱扔在客厅角落,给我拥抱时,在耳边说:“不好意思,我失业了,还要在你们家混吃混喝一阵。”我的心微微一闪,失去重心的感觉。

4

谢家皓又是一阵狂忙,最终,还是朵朵把自己安置了。

那段日子,刚好一家叫伤痕的酒吧在我们家附近开张,朵朵对裂开在酒吧外墙上的累累伤痕滋生了浓郁兴趣,当然那些伤痕,不过是招贴画而已,裂开在一颗又一颗的心上。

朵朵和酒吧老板两相中意,于是,她做了伤痕的领位生。

每天下午三点,朵朵去酒吧上班,凌晨或者天亮回来,嘴里哼哼着奇奇怪怪的曲子。后来,有一段时间,朵朵不回来了,我们还是有点担心,跑到酒吧看她。看见我们后,朵朵打了个响指,让服务生给我们送来两杯郎姆酒,然后,眼睛乜斜着我们继续她的摇摆,像海水深处的橘红色海藻,摇摇摆摆绵软无骨。

我喝不惯郎姆酒,谢家皓看傻了。

朵朵伏在我耳边说:“老婆,我恋爱了。”

朵朵爱上了酒吧乐队的吉他手,一个头发很长,一脸冷酷的高个男生。这种男子,招很多女孩子盲目的喜欢,也笃定会是每个喜欢上的女孩的伤口。

5

朵朵辞掉了工作,她变得很瘦很瘦,在阳光下有些透明的样子,笑的时候,只是一个表情,浩淼的眼眸是没有表情的。

我们没有问,朵朵没有说,但是,我们知道她失恋了,她喜欢看过去的方向,是吉他手去的方向。

晚上,无论我们正在看的电视节目多么精彩,每每7点30,朵朵准时看天气预报,从头到尾,我们不知道哪个城市的天空飘着被她关注的疼。

她像一只受伤的蝴蝶,跌跌撞撞地在我们的房间里飞翔,那段时间,谢家皓不停地往冰箱里塞圣代。

朵朵不说话时,盘腿坐在沙发上,两腿交叠的地方,永远放着一杯圣代。

夜里,我问谢家皓:“你说,朵朵会不会出什么事?”

谢家皓抚摩一下我的肩头,不说话。

月光下,我看谢家皓,我的影子在他的瞳孔里飞,我说:“谢家皓,明年我们结婚啊。”

谢家皓说:“让朵朵给你做伴娘。”有种灼灼的东西,在我心里暗淡下去。好多时候,爱情和时间长短没关系,一个刹那就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6

周末,朵朵蜷缩在宽大睡袍里,姿态优美,睡得香甜,谢家皓去超市采购,我去书店。秋天时,我会有一场考试,为了前程,我必须认真对待。

从书店回来时,阳光明媚。我吸了一下鼻子,仰头,露台有笑声跌下来,朵朵和谢家皓扯着宽大睡袍的两端,用力抖,熨烫会让亚麻睡袍失去弹性,每次洗完了,朵朵都会在露台上用力抖,啪啪的声音很响,一直把所有的褶皱抖得无影无踪。

可是,那件睡袍,他们为什么抖了那么久?啪啪的声音很像鼓点,敲在我的心上。

老楼露台上,谢家皓的目光专注地落在朵朵脸上,有花瓣在缓缓地张开,它们缓缓地积压在我的心上,朵朵茫然无觉。书那么沉,压得我整个身体都在下坠,我缓缓地垂下头。

又然后,一声尖叫,不,是惊叫,从露台跌下来。

朵朵连同抖好的睡袍,被谢家皓抱在怀里,他的头埋在她的颈间,若腾然间遭遇醉情。朵朵尖叫,像被打疼了的猫,挣扎着扭头的瞬间,她看见了站在花圃边的我,抱着满怀的书,仰着脸,泪流满面。

朵朵慢慢合上尖叫的嘴巴。我闪进楼梯口,我不要听谢家皓的解释,所以,不要他看见我的影子。

7

开门,迎接我的,又是一声尖叫。因为,买回来的圣代,谢家皓忘记放进冰箱了,它们被温暖潮湿的空气融化了,流了一地,像五彩缤纷的眼泪。

我用纸巾收拾它们的残迹,谢家皓也来帮忙。朵朵气咻咻说:“多美好的圣代,你怎么会忘记了?怎么会让它们毁掉了?”

眼泪滴在我指上。我用了整整五盒纸巾来收拾这些美丽的眼泪。第二天,朵朵走了,彻底离开青岛,她说我要去找他。

她的鼓手去广州,这次爱得认真,她不要他仅仅成为自己的伤口,她要去找他,带着她华美的宽大睡袍。

我们给她送机。入登机口时,朵朵折回来,和我拥抱,然后,我们都哭了。谢家皓微微咬着唇,我知道,他正努力咬住一种东西。谢家皓没有眼泪,可是,有一滴泪水藏在他的心里。

回市区的路上,我们不说话。我想问:“谢家皓,你眼眸中的花瓣还在吗?”

只是,我没有问,因为一启齿泪就会落下来,我不要他看见。夜晚,谢家皓拔电话线,我按了他的手:“等她一个平安电话吧。”

第80篇、爱情故事我的老婆爱吃醋

1

我简直要被于嘉逼疯了。

公司酒会,作为部门经理,我自然要事必躬亲到每个环节。可是,手机从八点就开始响,一直响到十点钟。忍无可忍,我恼羞成怒地关了电话。

午夜时分,满身疲惫地赶回家,灯火通明的客厅里,一地狼藉。于嘉披头散发地坐在那里,先是哀哀地哭泣,继而扑过来扯住我的衣领:“为什么你要关机,这一晚上,你到底同谁在一起。”

我生气地一兜手将于嘉甩出去,她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板上,手腕扎在残破的玻璃上,鲜血出来了。

我惊叫一声扑过去,于嘉捡起一片玻璃就跳到了沙发上,她的眼中突然多了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童颜军,你是不是早就不爱我了?说,你是不是早就不爱我了。”

我魂飞魄散。此时的于嘉,头发蓬乱,手上淌着鲜血,脸上惨白,那片锋利的玻璃,已经逼到了她的手腕上。

我的声音都哆嗦了:“不,于嘉,你知道的,我是最爱你的。”她的眼神动一动,一串泪滴滴答答地落下来。我颤抖着靠近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关电话,是手机没电了,你知道,我今天一直在公司的酒会上,不信,不信你可以给我的同事打电话。”

于嘉的手无力地垂下来,她的泪更汹涌了,我将那片玻璃从她手里轻轻拿下来。于嘉扑到我怀里嚎啕大哭:“童颜军,如果你不要我了,我也不活了。”我心惊胆战地好言安慰了她半天,于嘉才渐渐安静下来。

半小时后,于嘉满脸泪痕地睡着了,我无力地走出卧室,看一眼客厅中锋利的玻璃碎片,再看看沙发垫子上一滴滴紫红的血迹,心乱如麻。这还是个家么?

2

昏头涨脑地睡了过去,第二天早晨,我还在梦中,就闻到了浓郁的米香。

起来,客厅里已经一尘不染,于嘉左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脸颊有点肿胀,但是情绪明显缓和过来。她低垂着头过来抱住我,喃喃地道歉:“对不起,童颜军,昨天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了。”

我心绪复杂地抱了她一下,此刻的于嘉,又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可是,我心里再也无法升腾起柔情来了。

我相信于嘉的话,她是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结婚5年,我终于发现,歇斯底里的情绪和不信任,是种在这个女人心中的一颗罂粟的种子,只要我有一点点不配合,这颗种子立即就会发芽长大。

于嘉知道自己过分,好的时候,她对我竭尽全力的好。可是,一但她的感觉上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又会变成一个让自己都陌生的魔鬼。

于嘉说,是父母离异在她心底造成的伤痕太深了。

岳父是在于嘉八岁离开的,他爱上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于嘉的妈妈为此患上抑郁症。她坚持认为,是爸爸的背叛造成了一切。

结婚前两年,我们的生活一直幸福甜蜜,那时候我还是公司的小职员,总有很多时间陪在于嘉身边。知道于嘉的阴影,我刻意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私人空间,手机、QQ、MSN,电子邮箱,只要于嘉愿意,她随时可以翻检我的内心世界。

于嘉渐渐胖了,她对我更加体贴,我们甚至开始计划要一个孩子。

这时却出了一点小意外,做孕前检查时,于嘉查出了妇科病,我们只能暂缓一段时间。我无所谓这个事情,可于嘉却从此心事重重。

这时,我在公司由小职员升任部门经理。

职位擢升让我惊喜异常,可于嘉却有点不太热情:“亲爱的,我宁愿一无所有,只要咱们能白头偕老。”

我笑着吻住她的额头。于嘉从来不是虚荣的女子,这一直是我深爱她的重要原因,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打下一份江山,不仅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也是让所爱之人过得更好的责任。

我转身投入到如火如荼的职场中去了。

3

等到发现于嘉变得草木皆兵,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了。

那天,我们正挤在沙发上看电视,一个女客户忽然来了电话。她说有一组数据必须马上修改。

接电话的时候,我丝毫没有避讳于嘉。可等我穿上衣服要出去时,于嘉忽然追了过来:我要跟你一起去。

我匆忙地找包,一边回她:你去干什么啊,我改个数据就回来的。

于嘉不出声了,等我下楼时,却发现她已经跟了下来。我只好带她上车,到了公司楼下,嘱咐她在车里等我。于嘉笑嘻嘻地答应了。

十分钟后,我正同女客户忙碌着,于嘉进来了。

女客户什么都没说,但从她忍俊不禁的笑容中,我知道自己糗大了。

果然,过了没两天,公司里尽人皆知我在老婆陪伴下去见客户的事情,为此,老总还找我谈了话。他说得轻描淡写:“以后要注意公司形象,小童,个人事小,但影响却往往很大。”

好在,于嘉还算明事理,知道老总不高兴后,她收敛了很多。再有加班的任务,她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也会安分守己缩在汽车里等待。

但更多的烦恼却春草一样生了出来。

升任业务经理,我的电话自然多起来,过去于嘉了解我所有的朋友关系,现在,一下子多出这么多陌生名字,她天天追着问:“这个是谁?那个又是谁?”

忙碌了一天,回家还要事无巨细地做汇报,我实在有点疲于应付。

我身上那条蘸了水的绳子越来越紧了。

4

虽然我依然爱着于嘉,可现在这份爱已经成了一个沉闷的笼子,我不想继续被囚禁,所以求助心理医生,如何能够顺利离婚,而又不伤害到于嘉。

心理医生一句话就将我打进了十八层地狱:这是不可能的。只要离婚,你的妻子一定会崩溃。而到那时,你会被愧疚折磨一辈子。

难道,我一辈子都要在这种纠缠中度过吗?

心理医生微笑着递过一张单子:这是我给好多男人开出的药方,你不妨也试一下。

我惶惑地打开,深蓝色的格子纸上,罗列了五点。

第一点:生活规律化。一个男人若想让老婆放心,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她看得到你生活的规律;第二点:行踪透明化。要做到这点,男人只要做到提前告知,事后及时反馈就行了;第三点:爱情忠诚化。为了让女人放心,男人应该注意适时地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忠诚;第四点:家庭责任化。男人要让女人放心,就一定要表现出自己应有的责任心,让她感觉得到你心中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第五点:性情健康化。一个让女人放心的男人,大多不太抽烟,偶尔喝点小酒,但决不贪杯,待人处世能够胸怀坦荡心态平和,对待事业更是积极向上。

心理医生笑问:以上这些,你真的都做到了么?

我有瞬间的尴尬,每次于嘉大肆发作,其实都是因为其中某条我做得不够。

心理医生接着说:每次爆发争执,表面看你最痛苦,而实际上,你的妻子更纠结。因为她是深爱你的,你的痛苦会让她自责彷徨。其实,仔细想想,她要的很简单,无非是你的爱。而这样的爱,也很真实地藏在你的心里,你唯一要做的,不过是找到合适的方式将它们表达出来。

我醍醐灌顶般醒悟过来,原来,我要做的,只是如此简单。

从心理诊所出来的第二天,我带于嘉去了医院做检查,于嘉对我的怀疑是从暂时不能要孩子开始的,我希望能从打开这个心结让她意识到我有多么爱她。

医生的答复让我们很兴奋。于嘉的妇科病完全康复了,我们马上就可以要孩子了。于嘉激动地抱住我:童颜军,你真的做好准备了么。

我重重地点头:于嘉,我要你给我生一个孩子,我们会携手终身。

于嘉的眼泪又下来了。她在我怀里又抓又挠:这么长时间你不提孩子的事情,我还以为你不想要我了呢,童颜军,我发誓以后一定做个好妈妈、好老婆。

我紧紧抱住这个傻女人,眼睛也湿润了:爱需要表达,更需要安全,而这,我能做到。

第81篇、爱情故事暗恋,是一朵低在尘埃的花

陈晓溪第一次遇见钟鸣飞,是在十八岁那一年的夏天。她读大一,他读大三。

那天放学,陈晓溪站在咖啡馆的橱窗外,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一个中年男子,对一个年轻女子微笑,拥抱。陈晓溪眼泪流了出来。

没事吧?一个男孩站在身后,突兀地问。

陈晓溪不说话,眼泪只顾那么流着。男孩着急了,从书包里掏出餐巾纸,小心翼翼地递过去。

陈晓溪抬眼看着男孩,身材高大,白色T恤,牛仔裤,白色的篮球鞋,帅气的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

从学校到陈晓溪家,有四个拐弯口。在每一次转角处,她都看到那个长长的影子,那影子,随着陈晓溪的脚步挪动,也在一步一步移动,陈晓溪那颗乱乱的心,渐渐地被这影子平复下来。

在最后一个转角处,陈晓溪故意藏了起来。看到那个长长的影子,在原地转了好几圈,她才走过去问,你在找我?

正是刚才那个男孩,他认真地说,想看你安全到家。这句话男孩说得很自然,好像他本来就该这样做似的。

因为这句话,陈晓溪“扑哧”笑了。这个人,是活雷锋吗?看到一个女孩哭,就担心人家。不过,陈晓溪却被感动了。

男孩叫钟鸣飞,是陈晓溪的学长。那天,钟鸣飞带陈晓溪去了一个能解闷的地方——是这个城市的一条古巷。她看着那些手工小泥人,用玻璃烤制的各种造型,糖人,欢喜的简直像个孩子。

在很多年后,陈晓溪都记得那天,她很快乐。而且,她以为自己在接近爱情。

那次古巷之游后,陈晓溪就把钟鸣飞当成了一个无话不说的朋友。

关于爸爸的婚外情,陈晓溪对钟鸣飞和盘托出。她从心底是信任钟鸣飞的,而且听了他的话,保守了这个秘密。

陈晓溪喜欢和钟鸣飞在一起的日子,女生的第六感告诉她,钟鸣飞很在意她的心情。于是,她总会制造一些让自己难过的事,这样,钟鸣飞就会不知疲倦地开导她,安慰她。

只是,临近大四,钟鸣飞得考虑实习的事,时间也变得紧迫,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着陈晓溪。

后来,陈晓溪想了一个办法,她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了一个笔记本上,钟鸣飞看了以后呢,也用同样的方法,去跟陈晓溪沟通。

陈晓溪开始规划未来,每一步都有钟鸣飞。

陈晓溪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大致意思就是,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会给你开一扇窗。

如果说爸爸的出轨,是给她生活关上了一扇门,那么钟鸣飞的出现,就是上帝打开的那扇窗。

陈晓溪在日记里,写着和钟鸣飞相处的点点滴滴,笔尖所到之处,全是幸福的味道。

一个午后,陈晓溪在教室里,托着腮,盯着学校中间的那一棵法国梧桐,怔怔出神。

这时,视线里就出现了一个女孩,一袭白色长裙,披肩的长发,那模样清爽极了。

吸引陈晓溪的不是那个女孩,而是女孩对面站着,那个笑容羞涩的钟鸣飞。

这时,一个女同学凑过来,说了一句,雪儿,外语系的校花啊。

原来一报道那天,钟鸣飞对校花雪儿一见钟情。为了追求雪儿,钟鸣飞很下工夫,雪儿喜欢优秀的男孩。钟鸣飞利用一年的时间,把自己的成绩拉到系里名列前茅的位置,还在篮球场苦下工夫,要成为她的篮球王子。听到这些,陈晓溪心里氤氲着悲伤。

她本以为,钟鸣飞送她花,尾随她送她回家,是因为心中对她有一些特殊的情感。

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多情而已,可是,太过于年轻的心,哪里会分得清多情和深情。

陈晓溪烧了那本厚厚的笔记本,发誓和钟鸣飞一刀两断,从此以后只当陌路人。可是,他们在同一个学校,遇见是不可避免的事。

陈晓溪,你不跟我诉苦了?

陈晓溪不说话,如第一次遇见,低着头快速走开。

陈晓溪的爸爸,出差的日子越来越多。妈妈的脾气越来越坏,她会莫名其妙对陈晓溪发火,有时,仅仅是因为一件很小的事。

看着日渐憔悴的妈妈,陈晓溪哭了。妈妈看到她的眼泪,又开始自责。

那天,晚自习后,陈晓溪在路灯下等钟鸣飞,她想问他,她到底该怎么办。可是,当钟鸣飞和雪儿并肩走过来,陈晓溪逃也似的走了。

系主任为了降低挂科率,在临近考试,对班里的每一个同学,都看管得很严格。可是,钟鸣飞却在即将实习时,因为恋爱,影响学校风气的事,被系主任叫进了办公室。

因为一封匿名信举报钟鸣飞和雪儿在学校有不雅举止。

这一次,系主任没有选择宽容,而是让钟鸣飞和雪儿的家长来学校。钟鸣飞不服气,只说大学生恋爱又不是他们一对,举止亲密算什么,大学生恋爱同居的都有的是。

一席话把系主任气得脸白一阵青一阵。哆嗦着说,一定要严肃学风,就从钟鸣飞开始。

钟鸣飞的爸爸,还是被“请”到了学校。他是一个身体有一些残疾的人,走起路来一崴一跛的,看上去有一些滑稽。

钟鸣飞跟在爸爸的身后,低着头,脸涨得通红。陈晓溪躲在人群里,远远地看着,心里就莫名地疼着,可是,一些事一旦开始了,就没法结束。

距离实习毕业考还有一个月时间,雪儿的父母,为了她的前途,以病假为由,让她在家复习功课。而钟鸣飞也像变了一个人,不再是那个走在校园里,被女孩多看几眼的男生,他喜欢低着头,坐在教室发呆,在操场一圈一圈走着,脸上氤氲着忧伤。

陈晓溪给他写过一封信,亲手递给他,却又看钟鸣飞亲手撕了它。有些事,钟鸣飞不是不知道,只是,他选择了沉默不语,因为他懂得,受伤的心有多疼。

在暑假来临的第一天,陈晓溪的爸妈协议离婚了,他们的脸上都有一种轻松,只有陈晓溪,她大哭,为了爸妈,为了她自己,也为了钟鸣飞。

在学校大四毕业实习分配的红榜上,陈晓溪看到了钟鸣飞的名字,在很多人的后面,这就意味着,他与好单位失之交臂了。

钟鸣飞情绪低落,他推着单车,走过一条街,拐到另外一条街。陈晓溪跟在他身后,就像他们初次相遇那样,钟鸣飞尾随在她身后,那一次他是担心,而这一次陈晓溪是愧疚。

那一封匿名信,是陈晓溪写的。只是,她不知道自己会伤害到钟鸣飞。她不知道的事情,还有第一次的相遇,并非偶然。

在钟鸣飞妈妈的一次醉酒中,告诉他,他不是爸爸的孩子,他的爸爸另有其人,这个人就是陈晓溪的爸爸。

那天,钟鸣飞无意撞见了陈晓溪,看见她哭,就有一种心疼。他想让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开心,以朋友的名义。

关于那封举报信,钟鸣飞不怪陈晓溪,因为一切怪他,是他不该用自以为是的关心让陈晓溪去误会。

在以后,陈晓溪也许会知道她和钟鸣飞的关系。可是,在那年轻岁月里,写错的字,走弯的路,还能纠正过来吗?

陈晓溪以为钟鸣飞给她的是爱情最初的一份好感,而钟鸣飞因为一时的糊涂,默认了一份没有的恋情,把自己的爱情丢了。

到底是谁客串了谁的爱情,谁也说不清,一切都这样随风而去。夏天里的白玉兰花依旧开,只是,当年那个送花的男孩,心已碎。

第82篇、爱情故事二婚男人隐形爱

热心男人想给保姆介绍老伴

小姑铛铛添了婴儿,小卡陪老公王丁去瞧小外甥。

一个六十出头的老太太把一碗飘着香味的乳鸽银耳汤端放在床头柜。铛铛想捧着碗暖手,老人怕她烫着,不声不响叠好棉布毛巾垫在她手上。

看她这般细腻体贴,想必不会是保姆。小卡悄悄问铛铛:“这是你婆家亲戚?”

铛铛道:“是保姆。”然后她压低声音说,老人姓刘,十年前嫁给一个老干部,但没领结婚证,今年老头去世,老太太被继子扫地出门,为了生计,她只好打工。

王丁略有所思:“刘姨能干勤谨,孤身一人真可怜。六十来岁才中年,如果她愿意,咱帮她留心个合适的对象。”

小卡以为王丁不过一说。铛铛也笑:“那还不如给刘姨另找个事做。孩子满月后,我就不用保姆了。”

回家的路上,小卡和王丁聊起刘姨,不禁唏嘘感慨。王丁说,孙科长离异单身,不如给她撺掇撺掇?小卡撇嘴,拉倒吧,刘姨比老孙大十来岁呢!

“溪苑路杨叔没老伴,他八十多岁的老爹偏瘫,不如介绍刘姨去那做保姆。”王丁好像突然想起似的说。

小卡没做声,心却似虫噬般难受。王丁说的是他前岳父。王丁之前曾有段婚姻,前妻杨柳时尚活泼崇尚“丁克”,觉得王丁无趣爱上别人,并为此离了婚。后来王丁和安静的小卡组成家庭;而杨柳为之抛家舍业的男人却远离了她。

虽离婚时曾和杨柳闹得痛心彻腑,但对于前岳父,王丁还是很尊重。当年和杨柳结婚时,杨柳要王丁买婚房,而王家拿不出钱,是前岳父偷偷把妻子车祸赔的抚恤金拿出来,帮小两口安置了家。后来离婚时杨柳争房产,前岳父斥责女儿有错在先,应净身出户。王丁知道,就是因为自己有房,再婚之路才顺畅很多。

原来他是牵挂前岳父

当着小卡的面,王丁称呼前岳父为“溪苑路杨叔”,可背着小卡,他一直没改口。王丁和前岳父相处很好。叫数年“爸爸”,心里真把他当成了父亲。即便再婚后来往少了,但依然挂念。

杨叔六十多岁,还有个偏瘫老爹需要照顾,偏偏独生女还不省心。他伺候老人,挂念女儿,很辛苦,王丁也很心疼他。

那天听说刘姨身世后,王丁第一反应就是:如果她和岳父互相照应安度晚年,多好。可当时他怕小卡多心。拐弯抹角绕一圈后,才借题发挥说了出来。

在王丁的撺掇下,前岳父和刘姨见了面。都是懂得珍惜的实在人,互相感觉不错,很快就确定了关系。

小卡嘴上没说啥,但心里不舒服。总觉得王丁挂念前岳父,就是念着与前妻的旧情。上次杨叔推他父亲下楼时腿肚抽筋,两人从楼梯上摔下,爷爷当即晕厥。王丁接到杨叔电话后撂下工作,借同事的车一路疾驶先救护车前到达现场,把两个老人送到医院。

小卡是后来才知道。王丁给她打电话说,不回家了,朋友父亲生病住院,朋友出差回不来,他在帮忙照顾。小卡心里犯嘀咕,问清在哪家医院后,买束鲜花来到病房。

王丁看着从天而降的小卡,表情很不自然。小卡微笑着让他介绍,王丁说:“她是我媳妇小卡,这是咱爷爷,这是……”王丁平时叫惯了“爸”,此时当着小卡这样称呼觉得不合适,他犹豫一下,说:“是杨叔”。

小卡礼貌地寒暄后,把王丁拽到走廊。王丁这才告诉她,所谓的杨叔,就是他前岳父。两个老人受伤住院,前妻正出差,自己至少还得留下两三天。

小卡很郁闷。但碍于在医院没发作。上周老妈五十大寿,小卡想让王丁请假陪自己给老人过生日,王丁说工作忙。可是前妻的父亲生病,他竟衣带不解在病床前尽孝!

这次刘姨的事小卡没参与,由王丁一手操办。王丁自上次装作无意给小卡提了一下遭到无言以对后,就直接行动,有条不紊地安排了相亲。只是他没想到,这么快刘姨就搬了过去。

小卡安慰自己:刘姨和杨叔在一起也好,两人互相帮衬,不用再麻烦王丁而影响自己心情了。

亲情有时是不可触碰的痛

搬到杨家后刘姨把两个老人服侍得很妥帖,尤其杨叔,从心里把刘姨当成了相濡以沫的老伴。王丁觉得自己做了件功德无量的事。

“吃一堑长一智”。刘姨吃了次没办结婚证的亏,她希望杨叔给她个合法的家。这遭到了杨柳的反对。她对父亲说,“你们同居我没意见,但若结婚,那就和我脱离父女关系。我听说她有个亲儿子在农村,如果你和她结婚,房子就不保了。”

刘姨听了,解释自己只要居住权,将来万一有不测,不被扫地出门就行。可杨柳依然不肯妥协。无奈中,刘姨找到介绍人王丁调解。

一听王丁要见杨柳,小卡急了,如果说原先小卡的郁闷只因为杨柳的阴影映射,那这次,则要直面杨柳带来的挫败感了。小卡拦住王丁:“哪有前夫去掺和前妻的家事的?这种关系就应该断得干干净净。”

王丁解释:“咱和杨柳没纠葛,还不是为了刘姨。”

小卡情急之下口不择言:“你牵挂她的家事,是不是藕断丝连?!”

王丁再婚是真心找个能过日子的伴侣,遇到了踏实安稳的小卡,他觉着这是个过日子的主。可是,他没想到,小卡会说出这样无理取闹的话!他看了小卡一眼,拂袖而去。

尽管手心握着婚姻,但漂亮时尚的杨柳仍然给小卡强大的危机。她一直隐忍着内心的暗礁浮动,以平和的状态面对王丁。可此时,她体内所有的液体都变成一种泛酸的东西,翻滚,燃烧,让她控制不住愤怒。

她赶到杨家时,王丁和杨柳不在,小卡努力抚平心情,微笑里掺着冰碴:“杨叔,你看王丁都和我结婚了,有事没事总来你家不妥,知道的说他热心肠,不知道笑他欲享齐人之福……”

看着杨叔的表情,小卡知道自己的话有了作用。

坦然面对细枝末节

王丁安静很多。看来是自己提醒杨叔的效果。

晚上小卡做好几样清淡小菜,想抚慰王丁沉闷的情绪。可是左等右等不见王丁回家。电话是通话中,足足持续两小时零十分。小卡有种不好的感觉,一定是杨柳的电话!

果然,半小时后,王丁耷拉着脑袋进了门。小卡心里的阴影立刻弥漫。她耐着性子问王丁:怎么了?

王丁叹气:“尽管刘姨表态愿做婚前财产公证,杨柳依然不肯妥协,并拿脱离父女关系要挟。杨叔很生气,说即便不认女儿,也要和刘姨结婚。杨柳很恼火。”

小卡说:“毕竟是亲父女,日子长了就接受了。你懊恼干吗!”

王丁目光有些躲闪,尴尬道:“可杨柳骄横跋扈惯了,她把这账算到我头上,说我恨她当初背叛我,才故意给她爸找对象,不让她舒心。她要和我重新分割房产,当初买房的钱杨叔掏多半,房产证上是我和杨柳的名字,离婚后口头协议给了我,但手续没变更……杨柳说,她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房产分割。”

听了半天,小卡明白了。杨柳是不愿王丁沾光,想要钱。而王丁,则是担心小卡不肯给。

其实,王丁这番话让小卡不怒反喜。她知道王丁给杨叔介绍老伴,完全出于对老人的感恩和牵挂,没一丝故意使绊的意思。而杨柳这样看王丁,说明她内心狭隘,对王丁误会很深,也说明,他们的情分早已不再,王丁放不下的,只是与杨叔的翁婿之情。

小卡豁然开朗。既然买房的钱是杨柳母亲的抚恤金,那还是还回去吧。还回去,“拿人手短”的歉疚就消失了。于是小卡说,“咱把钱还给她。”

王丁眼里闪着惊讶的光:“小卡,我只知道你老成稳重,还有些小心眼爱吃醋,没想到,你这么大度……”

小卡故意蹙眉:“既然你说我小心眼爱吃醋,那我把丑话说到前头,那些钱,咱砸锅卖铁也要还,但有前提,为避免你俩旧情复燃,你不能再随意给他们温情,被他们使唤。”

王丁刚舒展的眉头又拧成了疙瘩:“不管杨柳咋样,我和杨叔的情意还在,我不能不仁不义。”

小卡转忧为嗔:“你一直与杨叔常来常往会引人误会耽误杨柳,不如这样,他们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你把我推到前头,我也很乐意替你尽孝心的!”

王丁听了,温柔地伸过手,搭在小卡的手上。小卡的心“哗啦”一声,开了朵怒放的花!

第83篇、爱情故事水和米的爱情

婚后,我和妻子经常吵架。她抱怨我总是不在家,让她感觉冷冷清清的,还嫌弃我做事马大哈,老是丢三落四的。我则嫌弃她过日子没有计划,乱花钱。我们俩在对方的眼中,都有一身的坏毛病。

一天中午,我俩先是拌了几句嘴,然后彼此的火气越来越大,妻子把水杯扔到地上,摔了一地的碎片。我摔了手机,似乎把地都砸出了坑来。妻子趴在沙发上哭泣,我坐在凳子上不吱声。

母亲在楼上做饭,听到我们吵架的声音后就下来了。母亲先是数落了我一顿,然后去开导妻子。见我们的气都消了一些,就说:“先不要收拾了,都上楼和我做饭去。”

我们来到了楼上,母亲让我熬粥,让妻子择菜。我把米淘洗干净,加入适量的水,倒进了电饭锅,然后躺在父母的床上看书。

母亲说要下楼去拿点东西,妻子说让她下去拿,可是母亲坚持自己去拿。

妻子择完菜后开始洗菜。这时,母亲上来了,平时怕用煤气灶的母亲今天竟然用煤气灶炒菜。妻子问:“妈,今天怎么不用电磁炉?”母亲说:“煤气火硬,做出来的菜好吃。”

父亲回来了,母亲也把菜炒好了。

我們围坐在桌子旁,母亲让我给妻子盛粥。尽管我极不情愿,但还是拿起了妻子的碗。当我打开电饭锅时,我傻了眼。

电饭锅里面,水清清的,大米沉在底下,只是泡得柔软了一些。

我自责地说:“我光顾看书,忘按开关了。”然后我赶紧去按开关,可是一按开关,才发现没有电。我手一摆,肩一耸,说:“这不能怪我,停电了。”

母亲却来了一句:“不是停电,是我把闸拉了。”我们都很惊讶,明明要煲粥,为什么还要把电闸拉了?母亲不慌不忙地说:“你们都坐下来。”

母亲问我:“为什么粥没熬好?”我说:“你不是把电闸拉了嘛?没有电怎么熬?”母亲接着又问:“那电是干什么的?”我没好气地说:“加热的呗!”

母亲说:“你也知道电是加热的啊?”我怏怏地说:“小孩子都知道。”母亲反问:“那你为什么不给你的婚姻一些电量,加热你们的感情?”我头低了下来。

母亲又说:“婚姻就像熬粥,不加热,那么米就是米,水就是水,彼此各不相干。加热以后,米和水就能熬出一锅喷香的米粥来。”妻子也低下了头。

母亲接着说:“你们两个人,一个是水,另一个是米。如果没有情感的温度,那么他是他,你是你,彼此各不相干。可是一旦有了情感的温度,那就能熬成一锅温馨的家庭米粥。”

第84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是你活下来

2016年6月的一天下午,江苏省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血液科一间病房内,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怒吼:“让我去死吧,我活着就是害自己的孩子。”这位名叫曹磊的患者疯了似的撕扯着身上插着的管子,要放棄治疗,他的妻子张琳和主治医生怎么拦都拦不住。

这时,儿子曹胤鹏冲进来,用稚嫩的小手紧紧抱住爸爸:“爸爸,你一定要陪我长大。说好的带我去澳大利亚旅游,你要遵守约定。”看见儿子稚嫩的脸庞,曹磊声泪俱下:“儿子,你才8岁,爸爸多么想陪你长大。可是,如果要让你牺牲健康来换取爸爸的生命,这对爸爸来说,比死亡还痛苦啊……”

突遭劫难

一晃,曹胤鹏就7岁了,进入小学读书。他调皮捣蛋,是同学和老师眼中的“捣蛋鬼”。

然而,在爸爸曹磊眼中,儿子却是个好孩子。曹磊是出了名的暖爸,张琳怀孕时,他就每天对着妻子肚子讲故事。儿子出生后,张琳经常加班,带孩子的任务就全落在了曹磊身上。在儿子眼里,曹磊身上有很多光荣的标签——“故事达人”“最欣赏我的人”。整个童年,因为有爸爸的暖心教育,曹胤鹏倍感幸福,在小伙伴面前充满自豪:“你可以比我有钱,但是我有一个陪伴我的爸爸。”

2016年1月,父子俩约定期末考试后就到澳洲游玩。曹胤鹏满心期待这次出国旅行,但是,一场意外将这份期待击得粉碎。1月15日晚,曹磊洗完澡后突然脸色惨白、头晕目眩,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急性混合型白血病。这种病是白血病中最为严重的病症,只能寻找供体移植骨髓。

曹磊被立即安排住院。张琳只告诉他是一般的白血病。医生告诉张琳,因曹磊是独生子,所以只有亲生父母可以做供体,但曹磊父母的年龄都已超过55岁,不符合骨髓移植条件;而曹磊的儿子曹胤鹏年龄又太小,体重也轻,根本满足不了曹磊的供血量。如今只能寄希望于找到合适的配型,然而,希望非常渺茫,即使成功,预计费用将达百万。

张琳欲哭无泪,拖着灌了铅一样的腿回家,悄悄与公婆商量。大家都觉得,无亲缘关系供体移植虽然需要大笔费用,但总归有一线希望,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挽救曹磊的生命。张琳的父母得知女婿病重,当即让张琳把房子先卖掉。张琳很快把房子卖掉,跟公婆和儿子一起住到了娘家,6口人挤在一套小户型里,每天气氛凝重。家里所有人都只对曹胤鹏说爸爸感冒了,可一个月见不到爸爸的曹胤鹏感到了蹊跷。

此时,医生告诉张琳,终于在“台湾骨髓库”找到一个合适配型。这无疑让张琳一家看到了希望。可化验结果发现只是低配,无法移植,这让一家人瞬间燃起的希望火苗转瞬熄灭。

4月的一个周末,曹胤鹏闹着要去医院看爸爸。张琳终于绷不住了,哭着说:“你还闹,爸爸的命都在等着别人救呢。”从妈妈激烈的态度和含糊的说辞中,曹胤鹏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停止了哭闹,默默写起了作业,眼泪却一行行滴在作业本上。张琳给儿子擦去眼泪,安慰说:“乖儿子,爸爸在医院也想你,等过几天爸爸身体恢复稍好一点,妈妈就带你去医院看他。”曹胤鹏懂事地点点头。

一次,张琳在给儿子检查作业时,看到儿子在作文中写道:“学走路时,您陪着我;写作业后,您帮我检查;犯错之时,您总是耐心教育我;衣食住行,您辛苦供养着我。爸爸,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您再陪陪我。”张琳心疼得瞬间泪眼模糊。

虚弱地躺在病房里的曹磊,又何尝不思念儿子。可医生说,为防止感染,暂时不允许家人看望,曹磊只好给儿子打电话。他假装若无其事地告诉儿子:“爸爸的病不要紧,过段时间就可以出院回家了,你要好好学习,用好成绩迎接爸爸回家。”此后,曹胤鹏学习变得认真,也没之前那么调皮了。从不做家务的曹胤鹏开始常常陪妈妈说话,帮着洗碗、拖地。儿子的变化让张琳既欣慰又心酸。

与死神赛跑

按照医生的预测,如果没有配型成功,曹磊就只有半年生命。医生为曹磊定了7个治疗疗程,在疗程结束前,必须找到合适的配型骨髓,否则性命难保。可是找到合适的供体谈何容易,这无异于一场与死神的赛跑。

4月中旬,寻遍骨髓库,都没有找到合适配型,而此时的曹磊已经持续9天高烧、肺炎,腹泻不止,骨髓移植迫在眉睫。主治医生找到张琳,神情严肃:“曹磊要想保命,只剩下唯一的希望,那就是让你的儿子与他配型。”

张琳的心立刻揪了起来:“我儿子才8岁呀。”主治医生说:“我知道你的儿子年龄太小,至今为止,年龄最小的骨髓捐献者是12岁。哪怕有一点点办法,我们也绝不会想到让8岁的孩子作为供体,但眼下除了你的儿子,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救曹磊的生命了。”医生的话字字如锤,将张琳的心砸得生疼,她已经有一个亲人躺在病床上忍受折磨,怎么忍心让幼小的儿子也遭受摧残?

回到家里,她扑在床上痛哭失声。父母和公婆得知后也心疼得落泪。经过痛苦的抉择,张琳决定还是把真相告诉儿子:“鹏鹏,爸爸给了你生命,现在爸爸的命等着你去救,你愿意吗?”张琳没想到,儿子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说:“妈妈,只要能救爸爸,让我做什么都愿意。我们什么时候去医院?”

张琳说:“医生说要先给你和爸爸做配型,如果达到移植要求,就要把你的骨髓输给爸爸。但咱们不能告诉爸爸要用你的骨髓,要保密,好吗?”胤鹏懂事地点点头。

3天后,医生为曹磊和儿子做了配型,符合移植条件。然而,医生又告诉张琳:“配型成功只是第一步。患者所需干细胞的数量是根据患者的体重决定的,曹磊的体重是58公斤,而8岁的曹胤鹏体重才不到40公斤,体质偏弱,如何保证孩子的手术安全和干细胞的采集数量也是个重要问题。要想完成骨髓移植,必须先让曹胤鹏尽快增重20斤。”

两个月,20斤,儿子能做到吗?张琳十分担心。曹胤鹏一听,连忙说:“妈妈,那我从现在起就开始疯狂地‘长肉’。”张琳望着稚气未脱的儿子,既欣慰又酸楚:“儿子,你真的懂事了。”

那天,张琳把找到配型的消息告诉曹磊,让他宽心。曹磊听说自己有了生机,高兴极了:“这下我可以陪儿子到澳大利亚了。”接着,曹磊问捐献者是哪里的,说等自己好了一定要见见恩人。张琳只好闪烁其辞,称信息是要保密的,医生没有透露。

从那天开始,曹胤鹏加大了饭量,3餐都吃得比平时多。5月中旬,曹胤鹏的体重达到了40公斤,一家人终于看到了希望。

捐髓救父

没想到,这时医生告诉他们,由于曹磊长时间服用激素类药物,此时体重超过74公斤,这就要求供体体重最低要达到45公斤。也就是说,曹胤鹏的体重必须继续增加。张琳担忧地问儿子:“还要继续增肥,能行吗?”胤鹏说:“能行。跟爸爸的体重赛跑,这是我的任务,必须完成。我吃得多,血才能多,不能前功尽弃。”8岁孩子的胃只有成年人的一半大,吃得太多就会呕吐。他就鼓励自己:“再吃一点,就能救爸爸。”看到儿子吃了吐、吐了又吃的样子,张琳心疼地想把饭碗夺回来。曹胤鹏乐呵呵地说:“没事,等救了爸爸,我一定不再多吃了。”儿子的话让张琳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掉。

6月初,曹胤鵬的体重达到了46公斤,已完全符合供髓标准,医院对他的身体状况做了全面检测后,通知张琳给他办理停学手续,为下个月做移植手术做准备。直到这时,学校的老师和同学才知道真相,大家都被他的孝心感动,迅速发起捐款。

6月中旬,医生开始为曹胤鹏抽取备用血。抽取备用血需要从背后腰间采血,这是一般大人都无法忍受的,这个小毛孩能行吗?张琳甚至想到了放弃,可再一想病床上危在旦夕的丈夫,她只得咬牙鼓励儿子要勇敢。

一场抽血下来,张琳清楚地看到儿子的后腰有4个明显的针洞,她把儿子紧紧搂在怀里,心疼地问他为何不喊叫不哭泣。曹胤鹏假装轻松地笑笑说:“我一哭,你不更心疼吗?再说,我答应你一定要做男子汉。”张琳百感交集:“儿子,你比妈妈坚强,真是好样的。”

为迎接两星期后的移植,医生让抽血后的曹胤鹏好好休息。见儿子多天没有过来看自己,曹磊焦急地问张琳:“孩子为什么这些天不来看我?”见实在瞒不了他,张琳只好把儿子要为曹磊捐献骨髓的真相告诉了丈夫。曹磊听后心疼不已,立刻大喊要放弃治疗:“我怎么会是这样的父亲啊……”张琳只好把儿子接到医院劝说曹磊。“我不想失去爸爸,我想爸爸陪着我成长。”望着儿子满含泪水的双眼,曹磊终于答应配合治疗,静静等待移植。

7月7日,骨髓移植手术顺利完成。接下来,曹磊的身体还有5年考验期,这个期间,还需要将近50万的医药费,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但是他们相信,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齐心协力,再高的山峰他们都会勇敢地翻越过去……

第85篇、爱情故事晒晒老爸的初恋故事

在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让大家晒一晒自己老爸和老妈的初恋故事。

帖子一出,跟帖者众,大多是“80后”和“90后”。真没想到,这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对自己的父母能够这么了解。更没有想到,那些已经年届半百、整天为生计奔波的老爸老妈们,也有过这么多浪漫的故事。

一个女孩子写道,老爸和老妈与他们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是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面,老妈就喜欢上了老爸。那么,是什么让老妈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看起来木木讷讷的老爸?老妈的理由让这个“90后”的女孩子完全没有料到。老妈对她说:“相亲那天,你老爸自始至终都低着头,没敢正视我一眼。而且,他的脸一直通红通红的,是那种害羞的红。”老妈说,就是你老爸脸上的羞红,让我一下子就看上了他。女孩子感慨地说:“仅仅因为脸红而爱上一个男孩子,在今天看来,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一个懂得害羞的人,还真值得托付一生,像我的老爸一样。”女孩自豪地说:“二十多年来,老爸和老妈没红过一次脸。”

害羞而脸红,这算不得什么浪漫的事情,不过,在这个很多人从来都不会脸红的年代,懂得害羞,至少是一件可爱的事情。

一个男孩子津津有味地讲述自己父母的故事。他的父母是中学同学,毕业之后,各自找到了工作,两个人的关系很一般,平时也没有多少来往。有一次,两个人偶然相聚,老妈来到老爸的集体宿舍。当时是初夏,开始有蚊子了。两个人坐着闲聊,老妈忽然看见老爸的胳臂上停着一个黑点,定睛一看,是一只肥硕的花蚊子。老妈示意他,有个蚊子正在吸你的血呢。老爸低头瞅瞅,笑着说:“早看到了,没事,让它咬吧。”胳臂动都未动。男孩子写道:那一刻,老妈惊呆了,难道自己的同学大脑有问题,连蚊子咬都不知道?而且,知道了还由着蚊子咬?老爸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老妈聊着,可老妈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只肥硕的花蚊子身上了。过了一会儿,花蚊子估计是喝饱了血,腆着大肚子,晃晃悠悠地飞走了。老妈忍不住问老爸:“蚊子咬你,你干吗不打它,至少赶走它啊?”老爸挠挠头皮说:“我要把它赶走了,它还在这个房间里,说不定就会去咬你,我让它喝饱了,它就不会再咬你了。”男孩子写道:“你可以想象老妈那一刻的表情。从那以后,老妈就经常和老爸见面了。”

说实话,刚开始读到这个故事时,我都有点不太相信它是真实的。这个故事不浪漫,但真的让人怦然心动。

在众多的跟帖中,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子父母的故事,在我看来,是最具浪漫色彩的。女孩子娓娓道来:“一个夏天的午后,刚刚二十出头的老爸,突然夹着个厚厚的包裹,顶着毒日头出了门,他要去十里之外的镇上。两个多小时后,老爸汗流浃背,喘着粗气,捧着那个厚厚的包裹,赶回了村里,但他没有回家,而是直奔村头的小翠家。小翠比老爸小两岁,平时喊老爸哥。老爸走进小翠家,将厚厚的包裹放在小翠的面前。小翠一脸茫然地看着老爸。老爸解开包裹,最外面一层是一件棉衣;打开棉衣,里面是一顶棉帽;揭开帽子,里面露出两只对扣着的碗。小翠惊讶地看着老爸问:‘哥你咋了?’老爸神秘地说:‘我去镇上给你买了一根赤豆冰棍。’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快速移开上面的碗。呈现在面前的,是一碗酱红的冰水和一小截木棍……冰棍融化了!老爸呆呆地看着碗里的冰水,喃喃地自语:‘我用这么厚的东西包裹着,又跑得那么快,怎么还是融化了呢?’小翠看看碗里的冰水,又看看满头汗珠的老爸,脸‘刷’地一下红了。”

“你们吃过融化了的冰棍吗?你们知道那碗融化的冰水有多甜蜜、有多温暖吗?”女孩子幸福地写道,“小翠后来就成了我妈啦。这,一点也不意外。”

那些看起来有点老、也有点土的老爸老妈们,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竟然也如此美妙,如此动人。忽然明白,其实,再平凡的生活,你也可以让它们变得浪漫。这一点,什么时候都可以做到。

第86篇、爱情故事女孩们嫌弃的不是穷,而是不上进

1

粒粒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周末约上我们几个闺蜜一起“一杯红酒小龙虾”。

“你知道他是怎么和他的朋友说我的吗?说我物质、拜金,和他分手就是嫌弃他穷!我就呵呵了,我是跟你要法拉利了还是跟你要兰博基尼了?老娘要是嫌弃你穷,还陪你一起消耗那么多大好时光干嘛!关键是,他让我觉得他这辈子就这样了啊!”

粒粒醉醺醺的一句话,说出了无数女孩子的心声。

说实话,她男朋友是真的穷。粒粒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在北京拿着一份月薪5000的工资,没房没车没存款,粒粒选择和他在一起不是不知道他的经济情况,但也并没有嫌弃他,只是抱着日后两个人一起努力会越过越好的心态希望能和他共同打拼。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房租和生活费用也都是共同承担的,以男友的经济水平,粒粒也从没让他买过什么贵一点的东西。

可是两年过去了,粒粒的工资都翻了一番,凭借自身的努力也攒下了一点钱,但他男朋友呢,每天拖拖拉拉地过着,依然是月薪5000。

“我也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因为自己好了一点就甩了他,但是我受不了的是,在我为我们的未来努力拼搏、多多积攒的同时,他永远是一副懒散的无动于衷的样子。我真的看不到未来。”

其实不用粒粒说,我也能理解她。粒粒一直是個很上进的女孩,工作加班勤勤恳恳,经常能在朋友圈里看到她凌晨两点的照片;好不容易和我们闺蜜一起出来吃个饭,都随身背着个笔记本电脑待命,以防项目上有什么需要临时更改的细节;偶尔在一个项目和新项目中间比较空闲的间歇,她还会接揽一些私活来挣外快。

相比较之下,她的男朋友真的是很不争气了。

据粒粒说,每天他六点就下班回家,但在家里的时候不是上网刷八卦、抖音,就是在看电影、打游戏,周末的时候更是什么都不做,一觉就能睡个天昏地暗。可想而知,他在上班的时候又是怎样在混生活。

“我说让他做点有用的事情,结果你猜他怎么说,他问我,‘你说那我做点什么呢?’”

粒粒说着翻了个白眼,然后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有时候我就忍不住为这种现状焦虑,想跟他沟通一下,他又一声不吭。结果我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可是一回头,发现人家已经沉沉地进入梦乡。那时候我就觉得,真的是没指望了。”

2

有这么一种歪理:在感情关系里,一旦因为钱而出现了问题,那就是女方的错,是那个女孩爱慕虚荣、物质自私,应该被鄙视。

但其实大多数女孩们真的并不虚荣,像粒粒这样的女孩,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当然也没指望过什么名贵的礼物、奢华的旅行、跑车、包包、大房子,而是抱着和他共同承担的心态。当初能和“穷男孩”在一起恋爱,也是因为真的喜欢。

她愿意和你一起奋斗,想看到两个人为未来共同打拼下一个小家,起码,双方都努力的话,未来总是可期的。但就是有些男孩子,把她们那一点点的希望都磨灭了。

说到底,女孩们嫌弃的不是穷,而是不上进,是对方消极懒惰的态度,让未来一点希望都没有。

他说他会努力的,但始终只是嘴上说说;

他承诺要给你更好的生活,但实际上为更好的生活一点点积攒的只有你自己;

他或许也不是不舍得为你花钱,但是你看着他用信用卡和蚂蚁花呗给你买来的东西,真的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在一次次忍耐和无奈后,恨铁不成钢的你终于无法忍受,也不想再拖延下去,才选择的放手,到头来却还要被对方骂虚荣,就连我一个看客都忍不住为粒粒打抱不平。

“我觉得他就是对自己太好了”,粒粒说:“舍不得努力,舍不得辛苦,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对自己没有计划也没有要求。挣得不多又怕累,上班嫌弃公交麻烦还非要开共享汽车,钱不够了就透支信用卡。照这个样子下去,再过八百年我们也没有资本结婚吧。”

你看,其实她明明是想和你走到最后的。只是你自己逼得她不得不放手。

当和一个不上进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女孩子真的是很累的:

未来无法托付,只能自己拼尽全力;

也无法像别的情侣一样共同加油打气,深夜里所有的压力和艰难只有自己负担;

明明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多一股力,到头来却只是多一份无奈和不甘;

甚至一旦结婚,没准你还要帮他还卡债。

一个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起码要有上进心和责任心,要有两个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未来的决心和能力,可是在这样的恋爱里,走得越久你也就越怀疑。

你既不知道还能和他走多远,也不知道该如何让他上进,你苦口婆心地讲了八百遍,鸡汤也发了,职场文也给他看了,甚至连行业技术都搜集来送到他手边,可无论你如何出兵,他自巍然不动,没有一点点改观。

那这样的两个人,又怎么能走到一起?

3

穷一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没有一点责任感和担当,没有丝毫的进取心,也没有为你、为自己、为两个人的未来做出过一点努力。

女孩子也不是图对方大富大贵,但总要看到日子是有希望、有奔头和有动力的。她尚在为未来而努力着,你又凭什么要她承担你的懒散、被你拉下泥潭去到婚姻里吃苦?

所以,遇到一个不上进的男朋友该怎么办?

客观来说,只有三条路可选:

干脆利落地分手。

激励、促进他变成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你们依然可以一起努力。

你自己变得非常强大有钱,可以养活两个人(和两个家庭),怀着对他的深爱,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但从主观来说,恕我直言,只有第一条最现实。

第三条……且不论可行性有多么低,我是没有那个信心,也没有那么圣母,更不会爱上一个自己都看不起的人。

但如果你真的还放不下眼前人,又不想给自己找个累赘,第二条尚可一试。只是所谓本性难移,你也要做好希望破灭的准备。所以在践行这一条时,你最好给男友一个时间限制,让他做出改变。至于这个时间,你自己来决定。

——不是过了这个时间你就嫁不出去了,而是他不值得。

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对你们的未来没有一点打算,更绝不会看你一个人忙碌辛苦,自己却懒洋洋地摊手摊脚置之不理。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们还是因此而分手了,不要怕道德绑架,也无需责怪自己,不是你虚荣势力,也不是你放弃了他,而是他先放弃了自己。

第87篇、爱情故事要不到的补偿

有一对夫妻,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要说是大问题也谈不上,丈夫发现妻子在恋爱最初,同时和另一个男人保持过一段交往。按理说,现在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当时的事已是过眼云烟,但这件事最近才被翻出来,丈夫心里就有了疙瘩。最终他求助心理咨询,说不想离婚,但心里的不舒服总是难以平复。

“你说她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呢?你说!”

他瞪着我,我们相对无言。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不存在答案。陈年旧事本身没有改变的余地,只能谈对今天的影响。我问他是不是在担心妻子的人品,这种不信任倒是可以聊一聊。他说并没有,他不怀疑妻子现在的忠诚。

困扰他的似乎只是那件事,而非现实中的夫妻关系本身。

“你怎么看这件事呢?”他直冲冲地问我。

我愣了一下:“我?你想听我的什么看法?”

“随便什么看法都可以,就是你的第一感觉。她同时跟两个男人交往,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想?”他看到我反应不过来的样子,又启发式地追问了一句,“比如说,你觉得这两个男人很可笑吗?特别是那个后来的男人。”

后来的男人就是他,他在乎的是别人对他的看法。

“所以你想让我告诉你,你看起来可不可笑。”我说。

但我知道,我说什么其实都没用。我认为他在这件事里根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他是被欺瞒的那一方,就算脚踏两只船是一个错误,犯错的也是他的妻子,跟他又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这么问,说明心里已经有一个答案了。哪怕我说“我发誓,一点都不可笑”,也起不到多大的安慰作用。

“你担心因为这件事,会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我说出他心里的想法。他叹了一口气:“前面那个人,跟她是一个大学的。她的很多同学都知道他,而我是一个蒙在鼓里的备胎。天啊……我不敢想象,他们在怎么嘲笑我!我还陪她参加过好多次同学会。他们看我会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他們嘲笑你了吗?是怎么笑的?”

来访者皱了皱眉,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幼稚:“当然也不会是真的笑。笑都是在心里的,表面上还是很礼貌。心里越笑话,表面上就越礼貌。”

这种逻辑,听起来很无望。他设定了一个22条军规式的悖论:如果别人对他不礼貌,是看不起;如果别人对他保持礼貌,在他心里则是更大的看不起。他把自己按在了“被看不起”的位置上,无从挣脱。在他的逻辑里,这件事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怎么样都是看不起。

最诡异的地方在于,他也不希望陷入这样的困境。他努力想要解决,只是毫无可能。只能一遍一遍跟妻子争执。

“你当时怎么想的?你心里是不是不尊重我?”他一遍遍地问,妻子就只好一遍遍地道歉。他承认妻子百依百顺,为了补偿当初的不尊重。但补偿也只是让他更气恼。补偿越多,他越感觉到妻子的敷衍。“她知道我生气,不得不对我好一点,把我当小孩一样安抚。就像当年一样,她从来没把我看成一个值得尊重的男人。”这不是他想要的。

那又是一个悖论:“要怎么样,才是你想要的补偿呢?”

“我想要她发自内心地尊重我,而不是在我生气的时候,打发我吃个糖。”这个男人无助地说——只是他永远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补偿了,因为他索要补偿的愿望,注定了这样的补偿不能如愿。他不希望妻子只是简单地安抚自己,但他同时也表现出需要被安抚的样子,这样无论妻子做什么,都变成“简单的安抚”。他用小孩子一样的气恼、自卑呼唤尊重,来解决“被当成小孩子对待”的问题。而正是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又把自己变回了当初的小孩子。

与其说“这件事”不能补偿,倒不如说是他需要“补偿”的心情不能补偿。那件事并没有困住他,而是他困住了那件事。越是补偿,越是不够。我想,世间大多无法弥补的创伤、无法遗忘的过去,大概都基于同样的逻辑。

第88篇、爱情故事这一辈子就和你死磕到底

姨父终于迎来了自己的60岁生日。在生日宴会上,我看到姨父神采飞扬,似乎很高兴自己终于年满60了,就像一个盼望长大的孩子终于年满18岁了一样,姨父很满意自己60岁了,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和姨妈一起跨入老年人的行列。

在我的记忆中,姨父似乎从来没有年轻过,他总是胡子拉碴,衣服款式老气而又颜色暗沉,出门手里永远提着姨妈那时尚而又靓丽的坤包,这样的装扮总是能成为他们小区一道独特的风景;而姨妈总是打扮得很得体,衣服的颜色永远鲜艳明亮,浓密的黑发被烫成无数细细的、长长的卷儿,把姨父几十年如一日牢牢地卷在身边。

所以对他们不熟悉的人根本就不会知道,姨妈比姨父大10岁。

如果是男的比女的大10岁,不但谁都不会说什么,而且还会有一种“老牛吃嫩草”的得意。可是姨妈比姨父大了10岁,而且他们认识时,姨妈已经经历了两次婚姻,3个儿女两个姓。为了和姨妈在一起,姨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和父母脱离了关系。这份沉重而又固执的爱,曾经让姨妈觉得自己亏欠了所有的人,特别是对姨父的父母。她把那个又俗又旧的问题搬出来问姨父:“你到底图我什么呀?”而姨父的回答显得很“弱智”:“我就是觉得前世欠了你的,相信能让你一辈子都幸福的人只有我!”

姨妈却被这样“弱智”的回答彻底征服了。

姨父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让姨妈的两个儿子叫他爸爸,可他却没有办法让姨妈的大女儿叫她“爸爸”,因为他只比我的表姐大12岁,并且那时表姐拒绝回家,住在厂里。可这不要紧,姨父有足够的耐心和爱,他总是一有空就炖好吃的东西送给我的表姐,她过年过节不回家不要紧,姨父就把过节改在了表姐的宿舍过……表姐终于心服口服地叫他“叔叔”了。

在姨父的宠溺下,姨妈在生活中慢慢变成了“白痴”:她被禁止进厨房,如果姨父不在家,她连饭都煮不熟;出门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管挽着姨父的胳膊走,不管目的地;换季了,永远找不到自己的衣服在哪儿,只扯着喉咙叫:“老头子,我的那件……放在哪儿了?”

每次我们在一起吃饭,姨妈基本上不用自己夹菜,姨父总是把姨妈喜欢吃的菜一股脑儿夹到她的碗里面,好像姨妈是一个小孩子,夹不到桌子上她喜欢吃的菜。他可不管同桌的是些什么人,也不管别人用什么眼神看他。有时姨妈提出抗议:“错了!不是这个。我喜欢吃那个。”然后把筷子含在嘴里,等着姨父夹过来,姨父总是乐呵呵地笑道:“好好好,夹错的给我吃,另外夹。”

我的母亲有时会看不下去,白她姐姐一眼:“过分了啊!”姨妈却莫名其妙:“什么过分了?”

在姨父的精心呵护之下,30多年的幸福婚姻生活,姨妈就这样惬意地走了过来。谁也没想到在姨妈60多岁的时候,本来在家好好带孙子的她,竟和姨父闹起了离婚。

别人家闹离婚是两个人闹,闹得天昏地暗的,可姨妈闹离婚只她一个人闹,姨父始终保持沉默,所以令所有的人目瞪口呆,莫名其妙,任凭谁问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逼急了姨妈就会说:“他天天打牌,不管我,也不陪我,要这样的老公做什么?!”而且姨妈的一条离婚条件更令所有的人百思不得其解:她要帮姨父物色好了合适的对象后才离婚。

在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的共同努力下,大家似乎终于给姨妈要离婚找到了理由,最符合逻辑的版本有两个:要么是姨妈得了绝症,要么是姨父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在大家劝说无效又束手无策的时候,我的母亲一语道破天机:“就随了她的意吧,她也是为了我姐夫好,她已经60多岁,步入老年,可我姐夫才50多岁,正当壮年,她是心疼他,心里顾虑重重……”

见证过他俩一路走来,懂得他们的人一下子全都懂了。

姨妈无理取闹了近一年,为了表示决心,她自己做饭、洗衣服,经常把一双白皙细嫩的手弄得伤痕累累。

终于有一天,姨妈的心情特别好,她花费了两天时间给姨父做了一桌子好菜,然后倒了两杯红酒,举杯:“我的心思没有白费,对方还不到40岁,漂亮、能干、善良,非常欣赏你的人品,她答应我好好照顾你,你以后终于不要这样累了,和我在一起真的是委屈你了。”

姨父擦了擦无声流下来的泪,无声地吃着那几样要么咸到极致、要么淡到极致的菜,突然就“扑哧”一声笑了:“没想到折腾了那么久,炒菜还是有了一点进步。看来我如果走在你前面,你也不至于饿死了。”然后又自言自语道:“再等两天,过两天我就有救了。”

姨妈没有听清楚姨父在嘀咕什么,问:“你说什么两天?”

“我是说让我再考虑两天。”姨父站起来说,“你的菜咸死我了,我得去喝点水。”

是的,他得耐心再等两天,因为那个目前定居在美国、叫他“叔叔”的救兵,很快就会赶回来救他了。

“救兵”终于回来了,姨父乐得屁颠屁颠的,忙前忙后,但也没忘了对表姐使眼色,然后朝姨妈努努嘴。

表姐看看她妈,又看看姨父,揶揄道:“哟!二位怎么回事呀?憔悴又苍老!”然后对姨妈说:“你要离婚?我怎么听到外面的人都在胡说八道?你听任别人糟践你自己无所谓,可你怎么忍心别人这样冤枉叔叔?你不厚道。”

姨妈白了表姐一眼:“是他叫你回来的吧?难怪说等两天,我说你怎么突然想起回国,你别忙活了,没用!”

于是表姐不再劝姨妈,然后对姨父说:“我能理解我妈。”

姨父一改一贯的沉默和冷静,一下子着急了:“闺女!你得救我!你不把我救下就别想走,直接把我的后事办了再走!”

表姐对他挤挤眼笑笑,之后不再说什么,只是每天上网,上网就打开音乐听刘若英的歌,把声音开得很大很大:“想为你做件事,让你更快乐的事,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这首歌被表姐反反复复地在电脑中播放。

姨父和姨妈起先并有没在意,他们可不知道刘若英是谁,也不知道这是谁在唱。表姐把他们叫到电脑前,让他们看她在美国照的相片,电脑下方的歌词在不停地滚动,刘若英不停地在他们耳边唠叨,听着听着,两个人都泪流满面。姨妈被刘若英点中了“死穴”。

此时表姐说话了:“在美国,我独爱刘若英的歌。她所有的歌都是深情款款地娓娓道来,你们不觉得她所诉说的就是你俩彼此之间的深情吗?妈妈,老了有什么可怕的?叔叔要嫌弃你老还等今天吗?你这样煎熬他,违背他的意愿强行替他做主,真的是枉他爱了你几十年。每次回来,我都眷念着这个家不想走,因为这里有你们两个。你们两个容易吗?4个儿女3个姓,30多年了,那么难都走过来了,我们4个都有出息了,你们却要离婚了……你们如果真离了,我想,我再也没必要回国了,就老死在美国算了……”

简单的几句话,让姨妈所有的坚持土崩瓦解,泪水决堤。

简单的几句话,让所有的道理明了,也让姨妈的幸福继续。只是两个人有了些许改变:两个人喜欢听刘若英的歌了;姨父不再阻止姨妈进厨房,而是任由她折腾“出洋相”,然后再收拾烂摊子;出门也细细地告诉她注意事项,虽仍手牵著手,但不再大包大揽。因为他某天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爱你的孩子,就要锻炼他(她)的生存能力。他认为他的老婆就是他的孩子,尽管她比他大10岁。

“世事无常,谁知道谁先走谁后走呢?”姨父在心里叹息着。

第89篇、爱情故事初恋杂感

我的初恋发生在北大荒。

那时我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小学老师,23岁。我探家回到连队,正是九月,大宿舍修火炕,我那二尺宽的炕面被扒了,还没抹泥。我正愁无处睡,卫生所的戴医生来找我。她说她回黑河结婚,她走之后,卫生所只剩卫生员小董一人,守着四间屋子,她有点不放心。问我:“愿不愿在卫生所暂住一段日子,住到我回来。”

我犹豫,顾虑重重。

她说:“第一,你是男的,比女的更能给小董壮壮胆。第二,你是教师,我信任。第三,这件事已跟连里请求过,连里同意。”

我便打消了重重顾虑,表示愿意。

卫生所一個房间是药房(兼作戴医生和小董的卧室),一个房间是门诊室,一个房间是临时看护室(只有两个床位),第四个房间是注射室、消毒室蒸馏室,四个房间都不大。我住临时看护室,每晚与小董之间隔着门诊室。

除了第一天和小董之间说过几句话,在头一个星期内,我们几乎就没有交谈过。甚至没打过几次照面。

我们似乎谁也不会主动接近谁。我的存在好比一条警犬——仅仅是为她壮胆。仿佛有谁暗中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使我们不得接近,亦不敢贸然接近。但正是这种主要由我们双方拘谨心理营造成的并不自然的情况,反倒使我们彼此暗暗产生了最初的好感。

每天我起来时,炉子上总是有一盆她为我热的洗脸水。接连几天,我便很过意不去。于是有一天我也早早起身,想照样为她热一盆洗脸水。结果我们同时走出各自的住室。她让我先洗,我让她先洗,我们都有点不好意思。

渐渐地,我们都觉得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亲密的关系。她到别的连队去出夜诊,我暗暗送她、接她。如果在白天,我接到她,我们就双双爬上一座山,在山坡上坐一会儿,算是“幽会”。却不能太久,还得分路回连队。

爱是遮掩不住的。后来就有了流言蜚语,我想提前搬回大宿舍。但那等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继续住在卫生所,我们便都有继续承受种种投射到我们身上的幸灾乐祸的目光,舆论往往更沉重地落在女性一方。

后来领导找我谈话,我矢口否认——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我爱她,更不能声明她爱我。

不久她被调到了另一个连队。我因有着我们小学校长的庇护,除了那次含蓄的谈话,并未受到怎样的伤害。

你连替你所爱的人承受伤害的能力都没有,这真是令人难堪的事!

我曾托人给她捎过信,却没有收到过她的回信。

我以为她是想要忘掉我……一年后我被推荐上了大学。据说我离开团里的那一天,她赶到了团里,想见我一面。因为拖拉机半路出了故障,没见着我……

1983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获奖,在读者来信中,有一封竟是她写给我的!

我当即给她写了封很长的信,装信封时,却发现她的信封上根本没写地址,我奇怪了,反复看那封信。信中只写着她如今在一座矿山当医生,丈夫病故了,给她留下了两个孩子……最后发现,信纸背面还有一行字,写的是——想来你已经结婚了,所以请原谅我不给你留下通讯地址。一切已经过去,保留在记忆中吧!接受我的衷心的祝福!

信已写就,不寄心不甘。细辨邮戳,有“桦川县”字样。便将信寄往黑龙江桦川县卫生局。请代查卫生系统可有这个人。然而空谷无音。

初恋所以令人难忘,盖因纯情耳!

第90篇、爱情故事怎么说,爱人才肯听

有些夫妻的矛盾是因为沟通太少,而她和丈夫的沟通并不少,却为什么也矛盾重重呢?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即使有深厚的爱情,也不能担保婚姻幸福到老。感情需要管理,家庭需要经营。在婚姻成长的过程中,双方最不可或缺的就是沟通能力和冲突化解能力,因为婚姻就是通过沟通来化解冲突从而得到成长的。但现实生活中常常听到有人抱怨:“跟他/她沟通太难了,怎么永远都跟他/她说不明白呢?”

宁宁现在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就说宁宁想买套沙发这个事吧,她和国良商量了好几次,却每次都是不了了之。昨天听说家具城打折,宁宁决定再跟国良好好说一下,把这事定下来。吃完饭,宁宁开始讲自己的理由:“沙发绝对要买,摆在屋里也显得有档次,朋友来了坐着也舒服,你不能那么小家子气!”

“你就是花钱大手大脚,买一堆没用的东西!”

“谁说沙发是没用的东西?你一点追求都没有!”

“你净追求那些表面的东西,俗不俗啊?”

“你高雅,别去逛地摊儿啊,买回一堆破烂!”

“那是你不懂,我早就说你没文化嘛!”

宁宁很生气,买沙发怎么又扯出有没有文化了?

宁宁一直想不明白,有些夫妻的矛盾是因为沟通太少,可她和国良的沟通并不少,却为什么也矛盾重重,甚至解决不了问题。

想了想,宁宁还是打算去请教专家:“我们也不是感情不好,也不是脾气不好,就是太难沟通了,不知道为什么一谈到具体事就吵,还吵不出个结果。”

“对话并不等于沟通,沟通也分有效沟通和无效沟通。”专家说。宁宁很惊奇:“还有无效沟通吗?”

专家告诉宁宁,无效的沟通模式有以下4种:

1。责备

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根本听不进对方在说什么,甚至不考虑对方有没有道理;或者听对方说话时也是在不停地找漏洞,编织反驳的话语。这样的沟通往往言辞尖刻、音量颇大,把焦点放在对方的错误上,根本形不成讨论的氛围。

2。怀柔

与上面的情况相反,这种人会认真倾听,但总是力图取悦对方,是一种殉道式的沟通形式。这样的沟通基本上是以规避冲突为目的,对方无法了解其真实的想法,也就不可能建立双方都满足的沟通。

3。忽视

表面上是在进行沟通,但心不在焉、答非所问,而且随意变换话题,常常偏离主题。这样的沟通不过是在走形式、消耗时间,完全没有任何结果和意义,结果当然是无效的了。而且长此以往,会让对方感到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

4。过于理智

夫妻沟通既不同于学术讨论,也不同于商业谈判,如果太过理智太强调逻辑性,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只是着眼于抽象和理性的分析,会让对方感到受挫和愤怒,沟通不可能深入进行,有时还会伤到感情。

了解了以上无效的沟通模式,也就知道该怎样沟通才有效了。虽说夫妻沟通没有单一的简易公式可循,但专家却也总结出几个最重要的关键因素。

有效的沟通模式包含以下因素:

1。气氛

夫妻沟通需要温馨、“安全”的气氛,当一方发言时,另一方要表示了解和赞许。虽然观点可能不同,但一定要表现出非常愿意交谈,不让对方有被强迫感。

2。倾听

不仅要留神倾听,还要对信息加以阐释,并以肢体语言(表情和姿势)鼓励对方继续述说。尤其是男女之间,如果中断话题,常会使一些隐含的心思无从了解。

3。表达

只有充分表达自己的真正感觉和真实想法,才能达成有效的沟通。越是亲密的关系,这一点越是重要,亲密无间不是完全一致,而是真正地互相了解。

4。歧异

夫妻双方要懂得分歧是绝对的、一致是相对的,最敏感的话题也不应当规避。有了这种积极的态度,才会使问题不至于发展到威胁彼此关系的程度。

宁宁觉得自己从专家那儿学到不少东西,她决定和国良进行一次有效沟通:

“国良,今天咱们再商量一下买沙发的事,好不好?”

“我说什么你都觉得不对,我还说什么?你不是说我没追求吗?”

“那是说的气话,今天你说说你真实的想法好吗?”

国良似乎有点意外,好像不太适应宁宁的平和,他顿了一会儿,很诚恳地说:“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觉得咱们的客厅这么小,放那么大的沙发太拥挤了。”

“很多人家里都挺小的,习惯了不就好了吗?”

“你不了解我的感觉。我小时候,家里好几个孩子挤一间屋。所以现在一看到屋子里东西多,我心里就发闷。之前你虽然跟我沟通过买沙发的事,但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感受,而只是一味地责怪。”

“那是因为我确实很喜欢那套沙发……”宁宁欲语又止。

“我知道你的眼光不错。你放心,我会让你的愿望实现!咱们不是已经准备贷款买房子吗?等明年换了大房子,布置全由你说了算,好不好?”

听了国良的话,宁宁的心里荡起一股暖流……

婚姻中的男女,如果都能聪明地避开无效沟通,智慧地进行有效沟通,相信在不断化解冲突的过程中,都能收获幸福快乐的婚姻生活!

第91篇、爱情故事择一座城,爱一家人

1

廖丹和向尚都是二婚。她带着7岁的女儿;他带着9岁的儿子。她离异,前夫嗜赌、家暴;他丧偶,5年前妻子车祸去世。

两年前,两人的母亲同时住进了一家医院的同一间病房,向尚和廖丹的都有工作要忙,于是在老人们的提议下他们分工合作,轮流照顾。慢慢地,两位妈妈都喜欢上了对方的孩子,牟足了劲想撮合他们走到一起。

向妈妈动完手术那晚,廖丹也在医院,她遵照医嘱不停地帮向妈妈按摩腿部,很是耐心。向尚看在眼里,坚定了要娶廖丹的决心。

廖丹一直没答应,总说一个人带女儿过挺好,不想再婚。向尚问为什么,她摇了摇头:“两个家庭,两个原本陌生的孩子,现在要住到一个屋檐下,想想都累。”

向尚没有气馁,廖妈妈也给他“助攻”,她天天给廖丹念叨向尚的好,说他为人温和,善解人意,家教也好。

四五个月后,廖丹终于同意再婚试试,她把“试试”两个字拖得长长的,弄得向尚觉得自己是一只小白鼠,被她拿来做实验。也是,从事中草药研发的廖丹,最擅长的就是做实验。好在,两个家庭的重新组合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些困扰,两个孩子从陌生到熟悉适应得非常快。只用了一个月,家里又出现了孩子的欢声笑语。

一天晚上,廖丹的女儿筱筱和向尚的儿子向好在客厅玩,筱筱的背带裙带子滑下来了,向好正要帮她穿好,廖丹快速走过去,假装捡积木,却不动声色地挡住了向好。向好愣了愣,有点尴尬,悄悄回了自己的房间。

从那以后,向好总是离筱筱远远的,有时筱筱想去他房间,他也会不由分说地把她推出来。向尚要他带妹妹好好玩,向好委屈地说:“她不是我妹妹,她妈不喜欢我跟她玩。”

回到卧室房间里,向尚委婉地对廖丹说:“你好像不太喜欢向好跟筱筱玩。”廖丹笑笑,说:“向好马上进入青春期了,毕竟跟筱筱没血缘关系,我觉得还是注意点好。”

实际上,廖丹把向好照顾得不错,辅导他功课非常耐心,饭菜尽量照顾他的口味,去学校开家长会时也会详细了解孩子的情况,积极参加孩子班上的活动。认真一想,廖丹的担心也在情理之中,但向尚就是感觉别扭,觉得这样做不像一家人,反而像公事公办,隔着一堵墙似的,两个孩子有时也显得不知所措。向尚觉得自己的婚姻充满浓郁的陌生感,这不是他想要的。

2

这天晚上,向尚扛着天文望远镜领两个孩子去楼顶看星星,廖丹默默地跟在后面。

突然,筱筱站在望远镜前大声喊起来:“妈,快看,摩天轮!上次爸爸跟我们一起去坐的。”廖丹皱皱眉,应付了几句就以上面太冷为由带孩子下去了,留下向尚父子在楼顶发愣。

缓过神来的向尚问儿子:“你觉得阿姨好吗?”向好想了想,说:“阿姨对我挺好的,就是有点冷冷的,她似乎总是不开心。今天阿姨来我们学校,配合家委会准备明天的活动,她能干,还温柔,跟大家在一起很开心。但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就哭了。”向尚吓一跳:“哭了?”向好继续说:“是的,在一家水果店门口,有个老奶奶喊她,还跟她说筱筱爸爸怎么怎么的,阿姨和她说了几句就牵着我走了。然后我看到她开车时流眼泪了。”

晚上,向尚问廖丹是不是忘不了筱筱爸爸,廖丹摇头,责怪向尚怎么问这个。向尚叹了口气,说:“其实,一起生活这么久,忘不了很正常。说心里话,我就经常会不由自主想起向好妈妈。”廖丹看看向尚,沉默良久,说:“其实不是忘不了他,相反,是努力想抹去那些过去,却总会冒出各种事情提醒自己,有些郁闷。”

黑暗中,向尚忽然说:“我想给你踏实的快乐。也想给我们这个家踏实的快乐。”房间里很静,廖丹听得清清楚楚。直觉告诉她,向尚说的是心里话。

几天后,向尚对廖丹说:“我们全家换个城市生活吧。比如去杭州。”选择杭州,向尚经过了深思熟虑。杭州离他们现在生活的城市南京不远,乘高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生活方式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孩子适应起来快,老人来往也方便。廖丹去杭州出差过几次,她对那里的印象挺好。更重要的是,杭州那边几乎没有亲戚熟人,他们可以全新开始而不被过往打扰。向尚已经跟杭州那边的一些公司接触过,他们夫妻应该可以在较快的時间内找到不错的工作。

介绍完这些,向尚看着廖丹有些惊讶的表情,说:“我们带着孩子们‘私奔’一次吧,从所有的往事中抽离,做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沉默了几分钟,廖丹说:“好!”

3

两个月后,向尚和廖丹带着两个孩子在杭州安顿了下来,筱筱正好开学进小学,向好刚进初中,没有插班带来的麻烦,孩子们很开心。向尚特意租了套一楼的房子,门前有个院子。他给孩子们搭了秋千,又砌了花池。他在院中摆上餐桌,呼唤着两个孩子从厨房里传递饭菜。廖丹切菜,他掌勺,夫妻俩相视一笑,新的生活开始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适应期,大人小孩都感觉不错,像移栽的植物落了根,踏实平静下来。一切都是干净而崭新的,廖丹虽然工作比之前辛苦,但心情看上去轻松很多。向尚说:“相亲相爱不能只有日子,还要有浪漫。”

从此,一家人开始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游玩杭州。比如,深秋的周末,他们经“高人”指点从小道上天竺山,沿途丛林斑驳,风景如画,还能邂逅到鸟窝、野果,又可以去佛学院的池塘边听青蛙叫。雨雾天则一家人带着零食坐到法喜寺后的山顶上看西溪,湿地中的村庄有时被雾覆盖,等到雾散去,村庄轮廓显露出来,旋即又被云掩住了……向尚带孩子们画眼前风景,教孩子们关于杭州的古诗词。平日里孩子们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但坐在文字里才有的景致中,忍不住就有了兴趣。

假期,孩子回了爷爷奶奶那,向尚隐晦地提议和廖丹去度“小蜜月”。两人手牵手到西湖坐摇橹船,他们依偎在一起看山、听水、聊天,向尚说:“今晚没月亮,有点遗憾。”廖丹不知何时也会了情话:“怎么没月亮?你就是我的明月啊。”

到杭州两年后,他们买了新房搬了新家。为了装修,一家人都付出了努力,最后都有了自己满意的房间,两个孩子说应该庆祝,好久没出去玩了。

于是一家四口又兴高采烈地出发,去九溪十八涧看“山中月”,去灵隐寺听泉水,上飞来峰看月色,挑选心仪的民宿住一晚。

向尚特意选了大大的亲子房间,两张小床,一张大床。一家人一起在阳台上看雨后的萤火虫明,听树丛中猫头鹰叫。两个孩子背宋词,背着背着,筱筱说:“哥哥,你有没有发现,李清照是个酒鬼呢,一会‘沉醉不知归路’,一会‘浓睡不消残酒’。”向好笑起来:“还真是哎,一千多年前的秘密居然被我们家筱筱发现了啊。”一家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等孩子们睡着,廖丹靠近向尚的身体,轻轻地说:“尚,我觉得很快乐,是很踏实的快乐。”向尚拥过妻子,说:“我也觉得很幸福,是很踏实的幸福。”

第92篇、爱情故事丈夫就是家庭这杆秤的定盘星

1

郝家的晚饭有点迟,一般都要等郝安和周敏下班到家后才开饭。等郝母把饭菜呈上桌,电视里的新闻联播就开始了。这个时候,郝母和郝父总是不约而同地端起饭碗,并排往电视机前坐。

宽大的餐桌上,只剩下郝安、妻子周敏以及儿子郝景。周敏压抑着不满,朝客厅那边喊了声:“爸,妈,你们坐到桌上吧,这样子对郝景的教育不好。应该培养他的规矩意识,一家人得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公公站起来,端着饭碗慢腾腾回到餐桌边,而婆婆纹丝未动。气氛有些尴尬。但周敏偏又喊了一次。婆婆关掉电视,把饭碗放下,对郝安说:“你吃完把厨房收拾好,我得出去散散心。”

一顿晚餐,让郝安焦头烂额。

第二天下班后,郝安带回一台防抖云台。他微笑着递给周敏说:“我在公司组织的脑筋急转弯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奖品献给夫人。”周敏接过防抖云台玩起来,喊来公婆一起拍了张全家福。郝安看看照片,说:“嗯,水平高,可以去当摄影师了。”一家人都笑了,尴尬的气氛得以缓和。

晚饭后大家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商量问题。郝安说:“我已经查过电视节目表,每晚9点会重播新闻。”听儿子这么说,两位老人同意把看电视的时间改改,先坐一起吃晚饭。周敏也识趣,主动提出晚饭后洗碗、收拾厨房。

晚饭事件皆大欢喜。过了一会,周敏突然问:“你同事在朋友圈说今天忙着接待上面检查,还会有脑筋急转弯比赛?”郝安笑着说:“老婆大人果真厉害,我想哄你开心嘛。还有,为了补偿你饭后洗碗,以后每个月我都陪你逛一次街。”

周敏竖起大拇指,说:“又哄又补,郝安你厉害啊。”

2

有天,周敏打来电话,说:“老公,你今天来接我下班。”郝安皱了皱眉,说:“你坐地铁还快一些啊,你们公司那条路高峰期堵得厉害。”

周敏一下就把电话挂了。晚上郝安回家,周敏冷脸相待。

第二天,郝安很是愧疚地说:“昨天是我不对,以后我每天接你下班。”下班后,郝安准时出现在周敏公司楼下。谁知一路越开越堵,整整开了两个小时才到家。

第三天快下班时,周敏在微信上通知郝安:“我自己坐地铁回家,你不要来接我。”郝安发了个大哭脸,紧跟上一句:“我体现价值的机会又失去一个。”

心里却乐开了花,只有真正体验过,才知道能不能做。他说开车去接不如坐地铁,周敏认为他偷懒,不爱她。现在他佯装服从,让她体验到他说的确实对,自己主动选择了他最初的方案。

郝安自言自语:“这是家庭相处之道的第三条,滑。”

3

两件矛盾完美解决,郝安正沾沾自喜,没想到,更大的问题来了。

公司在省内某市的负责人突然出了状况,领导层决定让郝安去接手。得知这个消息后,周敏表示反对。她列出多条理由,比如某市偏僻,业绩清淡,郝安等于是被流放。还有同事中两地分居的夫妻,有几对都离婚了……

郝安听后没有立刻表态。3天后,他尊重了自己的选择,离开总部去了300多公里外的某市。

他对家人说:“作为男人,我觉得有些时候还是应该自己拿主意,我一定会对我的决定负责,請你们相信我。”

去了某市后,郝安很忙。但再忙,他也知道平衡事业与家庭。他每天坚持和父母视频通话,而与周敏的交流会选在晚上10点之后。这时儿子已经睡下,他们夫妻俩隔着300多公里说情话。

郝安两个周末回家一次,高质量陪家人。有时由周敏带着老人和儿子去郝安那,一家人逐渐把某市及周边玩了个遍。总之,郝安“流放”后,一家人的天伦之乐好像反而浓郁了。

4

有段时间,周敏去上海出差,恰好那时郝安因为工作去了无锡。两人工作都安排紧密,下一次相聚可能要一个月以后。

可没想到,周敏刚下飞机,郝安就等在接机口,机场酒店的房间也已经给她订好。其实两人7天前刚团聚过。

看着还在忙着接工作电话,却利用一切机会与自己相聚的郝安,周敏忍不住问:“你干嘛非得从无锡跑来上海机场跟我见面啊,工作那么忙。”郝安想了想,郑重地说:“今生今世,只要有能与你约会的机会,我都不会放过的。”

这是誓言吗?周敏眼泪涌了出来。两个小时的机场约会,那种身心相印的深切契合刻骨铭心,对周敏来说又像是吃了定心丸。虽然很快又迎来分别,但她心安,因为她感觉爱情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在他们的婚姻里滋生。

两年后,郝安调回总部,升入董事会。周敏幸福吟吟地笑着说:“我俩以后可能不会再有机场约会了吧?”郝安答:“只要有心,还可以有更浪漫的夫妻约会方式啊?你的老公可是稀有的‘5条男人’。”

“5条男人?”

“是啊,一哄,二补,三滑,四平衡,五男人。”

周敏愣住了。仔细一条条想,还真是。他这几年来一直在家庭生活中实践这5条,难怪生活顺畅美好。

第93篇、爱情故事粉色伞裙

乔伊喜欢看电影,每个周末,她都会用省下的钱去看一场电影。她梦想成为一名演员。可是这辈子,她注定不会成为一名演员。她只是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她跟奶奶生活在一起,父亲和母亲,多年前就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看电影,是她最开心的事,因为,她喜欢电影里男女主角感人的爱情。现实里,乔伊渴望爱情,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男孩对她有过爱意。她渴望电影中的一见钟情,她做梦都想着属于她的白马王子。

据说,电影院是谈情说爱的地方。据说,电影院里就多次发生过一见钟情的故事。而乔伊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场电影,也是希望在这里,一见钟情的好运降临到她的身上。可是,半年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虽然她穿了最高贵的粉色伞裙。粉色伞裙,名牌,价值不菲,能买得起的人,少之又少。这种高贵的裙子,在全城,乔伊只看到过两人在穿,而她,是第三人。其实,她的这条却是仿造品,她没有钱来买一条真正的粉色伞裙。

就在乔伊为一见钟情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难过时,好运突然降临到了她的身上。那个周末,乔伊正要走进电影院,一个男孩盯着她看。乔伊的脸突然就红了起来。男孩走过来说:“你的裙子真好看!”乔伊说了声谢谢。男孩又说:“我们一起看电影吧!”说着,男孩就让乔伊先进门。乔伊的心怦怦直跳,她已经感觉到,男孩对她有意思。她一直渴望故事发生在她身上,可是真的发生在她身上,她又有些不知所措了,感到挺紧张。

进了电影院,男孩和乔伊坐在了一起,然后,他告诉乔伊,自己叫卡特。乔伊也介绍了自己。接下来,两人就一边看电影,一边吃卡特买的零食。可是,这一次,乔伊并没有认真看电影,她不时偷偷看一眼卡特,卡特是她喜欢的样子,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乔伊的心一直很激动。不知什么时候,她发现卡特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挣脱,任由卡特握着,她喜欢他手的温暖。可是后来,卡特却又主动松开了手,乔伊倒是有几分失望。

终于,电影结束了,卡特说真好看,乔伊也点头说:“是啊,真好看!”卡特让乔伊下个周末还来,到时候,他请她看电影。乔伊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回到家里,乔伊把裙子脱了下来,洗得干干净净。平时,这条裙子她是舍不得穿的,怕穿脏了,穿坏了。而现在,卡特约她看电影,她平时就更不能穿了。卡特喜欢这条裙子,喜欢穿上裙子的她。喬伊想,花大价钱仿造一条粉色伞裙,真是没错,好运就因为裙子降临到我的身上了。

周末到来的时候,乔伊又穿上了粉色伞裙。她来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卡特已经等在那里了。卡特看到她就笑了:“乔伊,你来了!你的裙子可真漂亮!”乔伊笑了,裙子漂亮,她也漂亮。然后,卡特拉着乔伊的手进了电影院。接下来,他们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电影。依然是乔伊喜欢的电影片,依然是感人的爱情故事。就在影片中男女主角亲吻的时候,卡特抱住了乔伊,轻轻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口,还说:“乔伊,我喜欢你!”

这个吻让乔伊陶醉了,以至于后来,影片还讲述了些什么,她一点也不清楚了。直到电影结束,乔伊才被卡特的话惊醒。卡特说:“乔伊,下周,我姐姐就要回来了。周末,你还来电影院吧,到时候,我请你看电影,还要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乔伊听卡特说下个周末还请她看电影,就点头答应了,心想,他还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是什么惊喜呢?乔伊一想到惊喜,就万分激动。她甚至有些埋怨,卡特不现在就把惊喜告诉她。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周末就到了,乔伊穿上粉色伞裙,早早地就来到电影院门口等卡特。乔伊焦急地等待着,终于看到卡特来了,可是乔伊变了脸色,因为她看到卡特的身边有一位漂亮的女孩,而女孩穿着的,也是粉色伞裙。乔伊发现,女孩身上的粉色伞裙,是真正的名牌,相比之下,自己的就逊色多了。乔伊明白了,卡特带来一个穿粉色伞裙的女孩,就是给她的惊喜。这哪里是惊喜啊,这分明就是瞧不起她,对她的侮辱嘛!

乔伊转身就跑了,她可不想当面被人揭穿,自己穿的裙子是仿造品。看卡特跟那个女孩有说有笑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关系非同寻常,说不定,女孩才是他真正的恋人。卡特见乔伊跑了,立即追了上来:“乔伊,你站住!站住!”乔伊站住了,气愤地说道:“卡特,你不是想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吗?为什么却带一个女孩来见我?你走!我再也不想理你了!”

卡特说:“乔伊,你别误会。她是我姐姐,刚从外地回来。我特地让她带了粉色伞裙回来。这就是我要给你的惊喜!”说着,卡特从包里掏出一条粉色伞裙,然后递到乔伊手上。

乔伊笑了,大胆地给了卡特一个拥抱。

第94篇、爱情故事丑女也有真命天子

一个男人说你丑,不爱你,那他就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如果他是,他一定会抚摸你的灵魂,温柔地对你!

我聪明活泼,身材颀长,学业顺利,然而长相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从小到大,老师钟爱的都是长相好或乖巧玲珑的学生。像我这样天生反叛,又没有姿色的女生,当然就成了老师的眼中钉。虽然每次考试都是第一,但我没被评过一次三好学生。许多男生与我称兄道弟,可就没听说谁把我写在日记里,偷偷地喜欢我。

于是我性格越发奔放,外形越发中性,成绩越发优秀。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所以我到哪儿都是知名人物。老爸老妈原来以我为荣,后来见我就摇头,担心我嫁不出去。我自己也春心萌动,主动出击过几次,难以忘记他们惊诧的表情:“你是开玩笑吧!”我只能苦笑着点点头,伤自尊呀!

初二时,我去一同学家打牌,她弟弟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目瞪口呆。他说我长得艳丽,语气真挚,当时我激动得险些晕过去。他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对我“惊艳”的人。虽然那时他很小,审美观还不健全,但我会记住他一辈子。他的话给我灰暗的青春期带来一丝梦幻,这个世界,也许真的有我的王子,在他眼中,我最美。

我是多情的人,我会写感人的情诗,对着一轮明月,却总也找不到可以投寄的人。我不是佳人,何来才子?其实我五官端正,只不过书读得太多,小学二年级开始戴眼镜。西方有谚语:不与戴眼镜的女士调情。何况是厚厚的近视眼镜?朋友若有幸看到我的裸目,都会说:“没想到你的眼睛有这么大!”我在心里叹口气,“鼠目寸光”了这么多年,也不想去平反了,恐龙就恐龙吧。反正有知识,有文化,我不至于没饭吃。

想起大学舞厅里,女生含羞坐在一排,男生小蜜蜂似的挨个扫视,寻找他们的花朵。我最怕这个时刻,因为最后剩下的那朵必定是我,虽然我的舞步无比轻盈,无比优美。很少有人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后来我就反串男生,或大跳迪斯科,感觉很爽!工作后,美女同事一个眼神就能搞定的事,我却要前前后后做许多工作。我是不好看,但我有实力,有坚强的意志,所以稳扎稳打,树立良好的口碑。我不怕吃苦,不怕挑战,就怕没有爱情。

爱情需要对手。我有不少异性朋友,一起踏青郊游,说说笑笑,成帮结伙,却总与情爱无关。哥们儿与我指点江山,评论国家大事,甚至谈论女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同性一样,我知道再这样混下去,恐怕要早生华发了。在我最美好的年岁里,却不能与最爱的人在一起。我庆幸不是独生子女,哥哥姐姐已为家中续了香火,否则真对不起列祖列宗。

想想有点辛酸,一些女孩,不及我一半兰心蕙质,可面容娇美,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备受呵护。可我呢?同样是朋友堆里的中心人物,出尽风头,可曲终人散,却没人送我回家。一次我酒后吐真言:“你们有人喜欢我吗?”一干兄弟哈哈大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你呀!”我怒吼一声:“那怎么没人追我?”兄弟们愣住了,有的说你喝醉了,有的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有的说你太强了,不敢追。我欣慰没人说你太丑了。

爸妈觉得我单身“贻害”人间,于是精心安排了一次“相亲”。真是老土,但我去了,为了他们高兴。“相亲”这种形式,实在不利于我的发挥,匆匆一面,内在美来不及表现。我踏上首次“相亲”之路,不抱任何期望。男主角比我想象中英俊,居然有点像现在超热的韩剧明星裴勇俊。天哪,这等男儿怎么会是安排给我的呢?我有种搭错车的感觉。在别人面前的洒脱健谈被紧张不安所取代,我数次将可乐洒到毛衣上。

我有多聪明,我有多幽默,已无关紧要。这时候,心中反复在想:我是只没人爱的恐龙。这令我潜藏在心底的自卑一点点浮出水面,将“强大”的我淹没。我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甚至不敢看他。他说什么,我说什么,全不记得了,反倒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的眼泪一点一点涌了出来。

我知道我哭的样子一定不是梨花带雨,可能像只丧家犬。谁在乎呀?反正他是个匆匆过客,不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我越哭越有感觉,索性号啕大哭,破罐破摔。他在一旁,镇定自若,沉默不语,后来良心发现,递给我几张面巾纸。我从不在人前哭,但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袒露我的伤口。

临别时,我握了握他的手,向他言谢,感谢他百忙之中抽空见我这只歪瓜。他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保重。”突然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他将来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只可惜他不是裂枣。寒风中,目送他离去,也许有一天,我会谢谢他,陪我看见残破的自己。

我想,我不会再去相什么亲了。在自怨自艾之际,接到他的电话。他说想请我吃饭,我说好呀,当他是个朋友好了。饭桌上我谈古论今,妙语连珠,逗得他不停地哈哈大笑。偶尔想到那日的失态,我不由觉得一阵心痛。然后去看电影《甜蜜蜜》,张、黎两人令我感动不已,斜眼看他,居然已经睡着。我和他真是两个世界的人,理性如他,感性如我,又如同,英俊如他,丑陋如我。

我频频与他出去玩,我对自己说他是我的哥们儿,其实我想要更多。也许他是我的一个梦,醒来有时会想,他大概是因为寂寞吧!他提议一起去苏州玩,旅游可是我的强项,风土人情,了如指掌。我寄情山水,尽情展现开朗本性。在苏州乐园玩“疯狂老鼠”时,我害怕得大声尖叫,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紧紧握住。我一阵晕眩,身体都在颤抖,然后慢慢地放松,心中充满甜蜜和安宁。

从苏州回来后,我与他成了情侣。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总是笑而不答。我一头雾水,像一夜之间脱贫致富一样,感到幸福而又惶恐。不明就里,而深陷其中,这是危险的。早已经习惯没有爱情的日子,突然有了,我却有点承受不起。因为我怕失去,这比不曾拥有还要痛苦万分。

我开始躲避他,他迷惑,但并没停止他的步伐。他对我孜孜以求,视我如珍宝。无数次我深夜起来照镜子,也很迷惑,我自己都嫌弃的脸,别人又怎会爱呢?我开始怀疑他的形象思维,我问他:“如果在一堆人里,你认得出我吗?”他说当然。我又问他:“我丑吗?”他诚恳地说:“你不丑,即使你丑,看惯了也就不觉得丑了。”

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在夸我,但我突然觉得很开怀。他不是因为我的容貌而喜欢我的,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内心,我真的没有必要自卑。青春易逝,容颜终会苍老,永恒的是富有魅力的内心。有句老话,女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的。一个男人说你丑,不爱你,那他就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如果他是,他一定会抚摸你的灵魂,温柔地对你!

第95篇、爱情故事陪酒女为爱等候

陪酒补缺意外成为公司准中层

2008年一个冬夜,我与公司副总等人陪同一个私企老板到豪华气派的海天歌城消遣。我去洗手间补妆时,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一闪,进了隔壁包问,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半醉的酒全成了清凉油。不会有错,是宁睿。这个夜晚我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娱乐结束后恰恰与他撞上。而假如他与萧璋如出一辙,我倾注全部心血苦苦滋养的爱情蓓蕾,也就枯萎凋落了。

宁睿是那种当下不多见的传统又严谨的男子。与他结识时,他的小IT公司刚刚倒闭,不但生活又回到了北漂之初,经济上还挖下一个大坑。但这没影响我去爱他。

宁睿只知道我在一家生产企业的办公室工作,却不知道我是专门从事接待工作的,虽挂着办公室副主任的官衔,而主要任务却是陪酒陪唱。其实,做这行是由于一个极偶然的机会。那是2006年8月,我大学毕业一年后刚在这家企业当组装工,下班经过公司办公大楼,听见董事长正对着办公室杨主任大发脾气。原来,办公室能喝酒的两个女士都因病或因事不在,又一时找不到陪酒的人。我调皮一笑快步走开。董事长问我笑什么,我说:“不就喝个酒吗,能有多难?”董事长就问我会不会喝酒,我实话实说“十岁那年喝过一次,喝了大半瓶二锅头还照常参加模拟考试,考了全班前三。”董事长喜出望外,立即让我速做准备去救场。那场酒,我没怎么费力就把对方老板“拼”趴下了,也为一份大合同的签署拉开了帷幕。由于能喝能唱能舞,我一步登天被调进了办公室。3个多月后,由于业绩突出我又被破格提拔为公司准中层干部,主要承担接待工作。

我为自己的酒量感到吃惊,陪酒几个月来,大小酒场经历了不小,居然从未醉过。这样的工作让我感到紧张和刺激,看到合作方喝得十分“痛快”,我心中也有成就感。自然,这种成就感并不完全因为给本企业带来了利益,也为了自己相应的科室业务提成,2006年四季度我的业务提成就有1万多元,比工资还多。

虽然,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种工作,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至少在目前阶段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在工作不好找、薪水也普遍偏低的大环境之下,就我做组装工和萧璋那点收入,莫说买按揭房,就是维持生活都要精打细算。

而我的男友萧璋最终与我分道扬镰,也正是由于我所从事的工作。

萧璋与我在大学热恋四年,2005年又一起到北京打拼。我们非常相爱。但北漂一年后,我们仅仅是从简易房搬到了阴暗潮湿的地下二层,他依然在网吧做月薪1200元的网管,我则成了一名月薪千元出头的普通女工。

而我换了工作之后的最大变化,是我们由地下搬到了每天可以见到太阳的地上,一周一荤变成了一天两荤。依照我目前的发展情况,三四年内就有望在五环内买到一套按揭房。但想不到,我们的感情从此出现嫌隙,并很快裂变为不可逾越的鸿沟。

对还是错,难道职业就代表人品

日子越来越好,萧璋眼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多。“巧巧,我觉得你的收入有些不对劲,它的来路没什么问题吧?”“巧巧,你还记得我们共同的座右铭吗,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萧璋在每天回来给我一个拥抱的同时,也忧心忡忡地说些类似的话。我也总是底气很足,非常骄傲而自信地告诉他:“你就把心放到肚里吧,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了解我?你就瞧好吧,新婚之夜我会向你奉献一个多么完整的自己。”

2007年第一季度,我拿的奖金又有1万多。怕引起萧璋不必要的疑虑,我把钱存到卡上,只拿了3000多元现金回家。习惯地轻轻敲门,没有动静。进屋后才发现,萧璋正窝在沙发上喝闷酒。我劝他别喝太多,他瞪我一眼说:“和你比起来这算什么,我还想傍个富婆喝交杯酒呢!”我说,“你胡说什么呢,有啥就敞开了说。”

萧璋把酒杯重重地放在茶几上:“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私下里调查过你,甚至不惜现场跟踪。我万没想到,你的所谓工作就是陪酒陪唱。难怪每月拿钱比我多好几倍。”我真诚相告:“这是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也并非外界想象的那么丑陋。况且现在喝交杯酒纯属活跃气氛而已,我向你保证,我始终都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从来不去做对不起你的事情。”萧璋瞪着红红的眼睛:“可我就是不相信,大染坊里还有白布存在。”

我耐着性子问他“你是不是怀疑我早已背叛了你?”萧璋毫不示弱“这个你比我更清楚!”我简直都要疯掉了。为让他彻底放心,我觉得还是到医院做个妇科鉴定为好。谁知他却说:“现在什么没假的,做个处女膜修复手术比阑尾切除可容易多了。”天哪,在他眼里我分明已经沦落风尘。

翌晨,我像往常一样出门,发现萧璋已经走了,茶几上放着一张纸条“巧巧,我可以忽略你此前的所作所为,只希望你立即辞掉现在的工作,或继续做组装工,或另外找工作,哪怕呆在家里我也会养着你。否则,我们就到此为止。我丢不起这个人!”

这怎么可能我趴在沙发上失声痛哭。但我连哭都不能尽兴,今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午宴,关乎公司一份大合同签订,我必须拿出最好的状态去应对。于是我像打仗一样紧急补妆,并力争在赶往单位的路上把心中所有的不快转换为满脸春风。

午宴是为一位女总作陪。酒逢对手,女总兴致很高,几乎喝醉了所有的先生,惟我俩酒至半酣,谈兴方浓。她说“小妹,你酒量蛮好,很适合做接待工作。只是,做这行太容易招非议,人言可畏啊!”我感激地看着她,她莞尔一笑“我年轻时也做过接待工作,老公为此和我离婚了,后来几任男友也分手了。可我最终挺住了。”她发自肺腑地鼓励我说:“在不能选择职业时,却可以选择品格,选择内心的高贵。我相信你会把握得很好!”

第一次遇到“业内”知己,我禁不住心中酸楚,也有油然而生的荡气回肠。女总醉得不能再喝的时候,我又连喝了6杯。没有醉的感觉,一直绷得很紧的神经却在酒精作用下彻底松弛了。松弛的结果是我倒在单位办公室套间的单人床上,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同事小左告诉我,萧璋一大早就来了,留下一串钥匙,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我知道,我们之间结束了,因为我的职业,也因为我不能“迷途知返”。

或许,立即终止自己的工作,我们的感情还能补救。可我想来想去,还是站在了原地。

职业酸楚,鄙视竟比欢场更可怕

2008年五月初,为在京的一位高中女同学庆生,我与她的表哥宁睿认识了,一场新的爱情追逐就此开始。宁睿迟迟不问我的工作,只关心我有哪些困难,需要哪些帮助。一天,我忍不住对他旁敲侧击:“如果一个人的身心是纯洁无瑕的,也只有她自己最清楚,而外界则想当然地置她于反面,那该如何是好?”

宁睿想了想说:“公众认可的未

第96篇、爱情故事晨曦曾经那么好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吧。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大的毛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人,比自己还惊诧,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又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身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单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歌曲涮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儿,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旋即,觉得自己实在有点儿刻薄,讪讪自嘲着,睡了。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顶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昨晚洗好的衣服,他在看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着,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一“慢点儿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起,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那些在湿漉漉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甘肃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地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

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相遇了,也只是礼貌性地笑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儿,墙不隔音的。不知为什么,他有点儿郁闷,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突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晒衣服的样子。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期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他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大众眼球,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

第97篇、爱情故事妙趣横生的求婚

难呷的咖啡

在战火方休的波黑,温文尔雅的求婚方式和连年的征战形成鲜明的反差。男青年倾心于一位姑娘要主动到姑娘家里求婚,他会得到热情的招待。不过,如果你把这种热情看作是求婚获得了通过,你就大错特错了。不管餐桌上放了多少美酒佳肴都不是真正的信息,而关键是饭后的咖啡。饭后,姑娘会亲手端给你一杯咖啡。这时候,你呷下的如果是苦涩的咖啡,你将带着同样的心情离去,因为它意味着姑娘拒绝了你的求婚;如果你呷下的是加糖的咖啡,你就可以去布置新房了。姑娘的用心是良苦的,如果她同意你的求婚,一杯甜咖啡是一个绝妙的幽默;倘若她不同意,也顾及了青年人的面子,因为谁也不愿意听到心上人对自己说“不”字。另外,苦涩的咖啡也有利于小伙子重新打起精神。

求偶卡片

德国的父母们大概也很害怕自己的女儿砸在手里。女儿到了该“出阁”的年龄,他们就会定做一些漂亮的卡片,上面印有女儿的简历,当然最重要的是相貌、身高、年龄、特长、性格等等有利因素和男方的基本条件。这些卡片被分发给他们的亲朋好友和值得信赖的人。这些人有可能把自己的儿子推荐过来,也有可能代为寻找。不过,他们都要在这张卡片特意留出的地方上填写应征的“资本”。这种方法既优越于媒妁之言,又比报纸和电视征婚有的放矢得多。

先斩后奏

印度尼西亚的马布尔人有着一种更奇特的求婚方式。马布尔青年男女的婚姻自主程度可以说是无以复加的。当姑娘对一位男青年倾心以后,她会选择一个良宵逃离娘家,跑到心上人的家里住下。三天以后,男青年会例行公事似的去姑娘家求婚,不过,他肯定会被“准奏”。马布尔人几乎谈不上有什么“蜜月”,因为婚后的一个月是新婚夫妇的“试婚月”。在这一个月里,如果双方满意,尽可白头偕老;如不满意,女方需要退还订金,并接受订金三倍的罚款,双方就此告吹。这种婚姻习俗,对于女性来讲,真是天大的不幸。

第98篇、爱情故事我要的幸福

她应该算是个典型的温室花朵吧,从小家境优越,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直至研究生顺利毕业。他,顶多只能算一棵不屈的小草吧,家境贫寒,从小只能靠自己奋力打拼,最终却还是因为钱的原因选择了一个收费较低的大专,毕业后几经周折做了一名销售。他们的故事似乎从开始就不是那么令人看好,却还是不紧不慢、不那么协调地拉开了序幕。

他们的相遇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她的美貌与气质让很多人着迷,包括并没有主动与她搭讪的他,而他的沉着幽默与对她的似乎漠视,对习惯众星捧月的她有着无比强大的杀伤力。对于他而言,她对他的积极主动应该算是个意外,那么美丽的意外,偶尔会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虽然不被看好,但是他们发展得很快,一年后开始步入婚姻主题。然而恋爱的幸福远远承受不起婚姻带来的压力,虽然外表的般配暂时给了她信心,外人眼里的羡慕暂时抚慰了他本不蹋实的感觉,日子也在她父母怀疑的眼光中过起来了。但是最初的浪漫甜蜜过后,每天面对笑颜如花的她,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给予的还是太少太少,他希望她幸福,希望她所拥有的都是最好最贵的。

他于是对钱开始渴望之至,开始尽其所能地扩大业务量,于是不停的电话往来成了他持续的功课,天南海北的出差也成了隔三差五的事情。他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有任何的不妥,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很充实,而且很有目标,就是要让她过上好日子,衣食无忧的日子,就像小时候在她父母身边优越的日子。

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她如果当初看中的是钱是物质他根本就不会有机会,嫁给他时她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爱他,是因为他的谈吐优雅,他的博学多才,他的朝朝暮暮你侬我侬的温馨甜蜜,他随时守护在身边的安全感。他现在却完全给不了,也不会再花费心思给了,除了疯狂赚钱拼命应酬与回家后酒醉的后背,她看不到一点点当初吸引她的影子,从最初的单纯热情到最终的冷漠,她经历了怎样的疲惫。心一点一点在下沉,曾经多次她想跟他好好谈一谈,可是他永远很忙很忙,她每天不知道他几点才能回家,是醉还是醒,今天的他会在这个地球的哪一端?

终于,活泼外向的她在另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也正是她要被无尽的寂寞快摧毁的时候,碰到了另一个他,他同样的沉稳,大气,幽默,同样的侃侃而谈,她心里最清楚,或许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上有爱人的影子。

从最初带着沉重的负罪感,还有想着如何跟老公和好,到后来的理直气壮,到最后,她感到无奈和悲哀。她从精神到肉体彻底地背叛了他,而他却仍然周旋在生意场上,没有留意到她任何的改变,甚至灯红酒绿夜不归宿,他已经无暇顾及妻子的一切了,包括妻子的冷淡与不归。生活是残酷的,残酷到当他最终面对妻子的眼泪,面对妻子哭着说要离婚的时候,他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们的生活终于在曾经幸福的交集后分别拉向了两个方向。

多年过去,他,孑然一身,偶尔回忆与她一起的日子感知一点点甜蜜,甚至他们的房间都还是老样子,似乎这样他还能感觉到她的气息。她却已为人母,日子就在天天为老公买菜烧饭,为孩子吃饭穿衣中匆匆流走,却也过得安稳踏实。

于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时间在他们的眼神碰触中暂停,那一刹那他们都无语。忽然,她身边的女儿拉了拉妈妈的衣袖,奶声奶气地问,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啊?哦,她的回答带着仓促,带着狼狈,妈妈,也不太认识。于是匆匆转身,留给他的只有曾经让他痴迷的背影。

你知道吗?他突然感觉有点失控,她背影一僵,却并没有回头。似乎又过了很久,他终于忍不住,我当初那么累,那么辛苦,喝醉酒的时候都想着只要你能幸福,让我怎么样都可以,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他能比我更爱你吗?我能给你的日子越来越好,别人也都开始认可我,都越来越觉得你跟我是幸福的,是明智的选择,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他似乎有点哽咽,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疯了,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跟她偶遇的镜头,在幻想中,他都是要自己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地问候她的,你过得好吗?你幸福吗?怎么会真的碰到了,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呢?她并没有回头,却已经一脸的泪,这个傻瓜,你的打拼是为了我幸福,可是你却忘记来问问我,我要的幸福是什么,她很淡然地离开,留下他站在路口,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变小再变小,最终消失在人海。

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第99篇、爱情故事扎西的情人节

爱情最高峰的体验,或许如这个叫扎西的摆地摊为生的羌族男子,在情人节这天,花掉半个月收入买来99朵玫瑰,当街跪在做清洁工的女友面前……

【感动网络的玫瑰】

“嫁给我,好吗!”

2月14日下午3点,重庆北碚清洁工陈国珍像往常一样,正手握扫把簸箕,认真地清扫着街面。突然,一大束玫瑰出现在她面前,摆地摊的羌族男友扎西当众跪在地上,正式向她求婚。

“快起来!像什么话……”陈国珍一时反应不过来,满脸通红地僵在那里急喊。旁边围观的人都被感动了,连声喊,答应他,答应他!

她愣了足足一分钟,终于含泪点了点头。这一幕刚好被《重庆晚报》记者收进镜头。

没想到,第二天,这张求婚的照片竟从众多情人节新闻中脱颖而出,风靡整个网络。众多网友留言表示感动和支持,甚至有人评论说,这是这个情人节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当天,记者走进了扎西和陈国珍的家。那束被网友称为这个情人节最动人的玫瑰,被主人尊而重之地插放在客厅电视柜上的花瓶里,连包装纸也没舍得取下。

“昨天有人跟我说,你这么困难,花都献了,不如拿去卖了吧,今天是情人节,你还能卖个好价钱。”扎西笨拙而小心翼翼地给花瓣洒着水,黝黑的笑脸透着腼腆:“花了这点钱我就吃不起饭啦?这是我为心爱的人买的,卖了有什么意义?”

这把价值518元的玫瑰,是他软磨硬泡了花店老板半天才拿到的优惠价,几乎相当于他摆地摊一个月收入的一半。

“贵,是贵,但只要她高兴。”这个憨厚朴实的羌族男子对爱情的理解简单直接——天大的理敌不过她高兴,这件事我只为她做。

【倾城之恋】

2008年5月11日,扎西带着陈国珍回老家四川茂县探亲,第二天,便遇上了那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

混乱中,两人被人流冲散。绝望的扎西从二楼一跃而下。当陈国珍心急火燎地找到他时,他已断了一条腿。“我走不了了,你快跑!”眼见余震快来,扎西拼命把她往外推。“来,我背你!”陈国珍二话不说,只蹲下身来,吃力地把他往背上拖。

她,1.55米,86斤;他,1.79米,168斤。究竟是什么力量,让她背起自己两倍体重的他,不仅扎西难以想象,连陈国珍自己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往避难广场两公里的路,两人走了好几个小时。陈国珍的每一步都走得摇摇晃晃,过一两分钟就得停下来休息。扎西的眼泪流了一路,到后来,他都分不清胸前是她的汗水,还是他的泪水。熬到灾民安置点,她整个人都虚脱了。扎西催她回重庆,她还是摇头。

地震过后第四天正好是陈的生日。趁她出去洗衣服,扎西挣扎着起身,强忍着剧痛,一瘸一拐地走出去,买回两碗凉面两个鸡蛋。

“这回没法给你过个像样的生日,凉面就当寿面给你庆生了。”和他走散,她没哭;他摔断腿,她没哭;背着他走那么远,她没哭……但这一刻,陈国珍接过面,眼泪却再也不受控制地汹涌成河。

最真实的爱情,必然要去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苦难和平庸。经历了地震,扎西和陈国珍明白,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就像让86斤去承受168斤的重压,她没有倒,扎西觉得自己更有理由去爱她,用尽力气去爱。

【生活远不只是“我爱你”】

37岁的扎西和38岁的陈国珍相识相爱的过程,没有一笔浓墨重彩。

2005年,两人都在北碚下半城花园摆地摊。他是离家漂泊多年的单身男人,她是带着一对子女艰难求生的离异女人。两人的摊离得近,相互便时时有些照应。一来二往,他便对这个坚强能干的女人生出敬重来,一段生活在低处的爱情也顺理成章蔓延开。

“那年我生日,她提来两桶酒两包烟。我后来就只抽那个牌子的。”回忆最初相恋,扎西竟有几分羞涩。

地震后,两人回到重庆,扎西接着摆地摊,陈国珍成了北碚街头的一名清洁工。生活艰辛而绵长,容不得他们伤春悲秋,需要时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面对。

扎西不记得自己为陈国珍做过什么浪漫的事,“我背过她算不算?”

谁先回家,谁就买菜做饭,让晚回来的那个能吃上热饭;她下夜班,他接;他晚回来,她等;下雨,他给她送草帽;她病了,他替她到街上扫地;中午,再累她都会回家弄好饭给他送去,常常送到饭都凉了……

这样的两人,从未对对方说过一句,“我爱你”。

去年,他们东拼西借买了这处二手房,付了6万多元首付,每月还要还1300元的房贷……本来就艰辛的生活愈加艰难。

有时觉得累了苦了,陈国珍也会忍不住朝扎西发脾气。每当这时,他就给她讲笑话,他肚子里总是揣着说不完的笑话,常逗得她一边流泪一边笑,再苦也便不觉苦了。

现在,只要能挣钱,扎西什么活儿都干。2011年春节,他就在给一个办丧事一条龙的乐队当搬运工。“平时一天60元,过节一天100元。”他掰着指头算,觉得很值。

“等有了余钱,还是要把你的养老保险一次性买断。”陈国珍老惦记这事。他笑着说她傻,背过头,眼眶却是红的。

两人在一起几年,他没送过什么礼物给她。去年圣诞节,他随手把一个没卖完的五元钱的圣诞玩偶拿回家,她却显得那么开心。他有些心酸,暗暗想,一定要送点什么给她,值得一辈子纪念的。

不过,谁也没料到他会做出拿着99朵玫瑰当街求婚的“大事”,还上了报……

【扎西叔叔好样的】

有时,扎西也会问陈国珍:“我一没钱二没本事,为什么对我好?”她答:“钱重要,但不是最重要,你对我好,对孩子好,就够了。”

扎西有他特有的乐观精神,“是不是亲生有什么所谓,到时候都会帮你入土。”

正读高二的女儿小茜这次考得不好,陈国珍着急。扎西反劝她不要给孩子那么大压力。

“二妹你要好好读书,你妈和我都没文化,所以这么辛苦。你书读好了,有份好工作,你自己好过,我们辛苦也值了……”团年那天,借着酒劲,他啰唆得活脱像个父亲。孩子只在一旁默默点头。

陈的大儿子小东也在摆地摊。两个男人间的交流不多,扎西只是常会做好饭打电话叫他回来吃。对于小东,他自有他的计划,“小东将来结婚买房,我再穷也要给他包个18888元的大红包。”

扎西向陈国珍求婚那天,小茜刚好在家。她称赞叔叔好样的,“只要他在,妈妈脸上便总是带着笑。”

“搞得这么隆重,也不事先透露点消息!”见报了,小东也打来了“贺电”。

扎西还不忘和他们开玩笑,等他以后发财了,要高价回收这些报纸,一份不少。

陈国珍总归心疼钱:“买个一朵两朵就够了嘛。”

“我一辈子能给你买几次,就这一次是一生中最幸福最浪漫的,等我们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了,把报纸拿出来看,多有意义啊。”扎西咧着嘴傻乐,陈国珍的眼睛又红了。

扎西说他有两个梦:近一点是,小茜能考上大学,他再贷款也要把她供出来;远一点——等把房贷还完,他就陪着陈国珍扫大街去!

原来,即便生活如此艰辛,但只要乐观、努力、满怀善意,就像扎西和陈国珍,也能把它活得如同一首温暖而细腻的诗。

第100篇、爱情故事100张字条的幸福

结婚前,表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甚至有些邋遢。袜子可以3天不换;胡子可以两礼拜不剃;至于卧室嘛,那更是乱七八糟,让人几无落脚之处。不仅如此,他还很健忘,3分钟前交代的事情,一转眼便忘得干干净净。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照理表嫂该与表哥有些类似之处吧?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表嫂不仅十分爱干净而且记忆力极佳。那么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来的?

怀着满腹好奇,逮了个难得的机会,我向表嫂提出了困惑已久的疑问。表嫂笑了:“我曾经也挺烦他的,准备和他拜拜了,可是骂了几次后,却发现你大哥好转了许多。”我有些失望:“就这样嫁给他了?”表嫂摇摇头:“那倒不是,真正让我下了决心的,是由于……”她说着,起身从书架上,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面躺着一个裹得极严实的红绸布包。然后表嫂小心翼翼地打开绸布,露出一叠字条。

我不解地接过来仔细察看,原来每张纸上均写着一行字:“必须做的事”,下面是内容不一的备忘,比如:刮胡子,擦地板,换床单等,结尾处有一句相同的话:“在娟儿来之前把字条扔掉。”“娟儿”就是我的表嫂。

表嫂说:“我很幸运,他总忘了倒废纸篓,所以每次我都能拣起这些字条,当时我就想,如果能攒到100张,我就嫁给他,即使这个男人笨些。”“真的攒到了100张了?”我问。“没有,到了80张,我就死心塌地了……”表嫂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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